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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正常的董事選舉
2012年5月25日,格力電器股東大會進行董事換屆選舉,9名董事候選人中有8人通過,組成了公司新一屆董事會。8名董事既符合中國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5到19人的外部規定,也符合格力電器公司章程中董事人數不少于6人的內部規定。
格力電器5月28日公告,原公司副董事長董明珠在5月25日舉行的新一屆董事會會議中全票當選董事長并被續聘為公司總裁,黃輝、莊培也被續聘為公司副總裁,表明公司新一屆董事會開始正常運作。
這與此前發生的原東北高速公司因股東矛盾而新董事會難產,宏智科技和正清制藥等的雙董事會現象完全不同,甚至也沒有像勝利股份和國美之爭那樣雙方公開對壘、爭取第三方的投票支持。
筆者認為,原東北高速那樣的由于爭議股東之一方沒有提名出新董事候選人而致使董事候選人人數不夠,進而無法產生符合法定人數規定的新董事會;成都盈華成投資管理公司在正清制藥大股東和董監高均缺席情況下召開選舉新任董事會的作法,使正清制藥產生了兩個“董事會”。都屬于沒有遵守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基本規則的錯誤。
相比之下,格力電器這次董事會換屆選舉,都算不上是“紛爭”,新董事會已經開始正常運作了。1名落選董事候選人的推薦方珠海市國資委在5月31日對媒體表示:“格力集團按照團隊搭配原則推薦了格力電器第九屆董事會成員候選人,新一屆董事會由格力電器2011年度股東大會依法選舉產生,我們尊重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格力電器董事會一經選舉產生,代表的是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相信格力電器董事會會正確履行權利義務。”
事情到此似乎就應該結束了,可是為什么還會引起那么大的社會關注和爭論呢?
何以“不正常”
從程序和公司治理規則上看正常不過的一次公司董事換屆選舉,為什么顯得那么“意外”,并被看作“不正常”?這里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解讀者本身對現代公司治理規則(包括中國公司法)的不理解和誤解,二是中國現實中公司運作所實際遵循的規則和中國公司法所明文規定的那些治理規則不同,與真正市場經濟下的現代公司治理規則更是相去甚遠。
讓人們感到意外和不正常的主要就是珠海市國資委通過其全資擁有的格力集團,作為持股比例約20%的格力電器第一大股東所推薦的格力電器董事候選人周少強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落選。周少強原為珠海市國資委副主任,不久前剛剛被委派到格力集團擔任總裁兼黨委書記。在目前中國這樣一種商業環境下,集國資委派遣和集團總裁雙重身份于一身的董事候選人落選,人們普遍會覺得意外和不正常。
2012年5月11日,格力電器的實際創始人,從1988年開始一共為格力集團和格力電器服務了24年的朱江洪退任格力集團職務,已經與朱江洪搭檔了十幾年的格力電器副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接任格力集團董事長,周少強接任格力集團總裁兼黨委書記。董明珠是派人士,無法擔任黨委書記職務。一位58歲、人稱“營銷女皇”的強人,要受制或分享權力于一位沒有行業經驗、年僅40歲的新人。在國資100%的格力集團層面,珠海市國資委的意志可以得到完全貫徹,但是到了股權已經比較分散的上市公司格力電器則不一樣了。
珠海市國資委通過格力集團推薦的董明珠、周少強、魯君駟(格力地產董事長)和黃輝(格力電器副總裁)等四名董事候選人中另外三位均順利當選,其他當選董事包括第二大股東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推薦的張軍督、兩家機構投資者(耶魯大學與鵬華基金)聯合推薦的馮繼勇,以及三位獨立董事。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反映出,格力電器股東之間僅僅在國資委“空降兵”問題上出現分歧,在其他董事人選方面并無分歧。
格力電器作為股份公司,股東投票結果就是公司集體意志的表示。哪家股東提出來的董事候選人,都要得到多數股東(投票權)的認可。國資方只持有格力電器20%的股份,扣除獨立董事后的6名董事候選人中,國資方推薦人選4名,占比例高達2/3,落選1人后,國資方推薦董事仍然占非獨立董事會成員人數的3/5。
無論相關人士實際內心如何想,珠海市國資委方面對媒體表示尊重格力電器股東大會的選舉結果,是對公司治理規則的尊重,這是值得肯定的,我們也愿意相信這是真誠的。
可惜一些媒體的解讀有誤,甚至存在嚴重誤導。比如,格力電器公司章程規定,當公司董事會人數少于6人時,需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補足公司董事人數。有影響極大的財經專業報紙的重點文章卻把這里的董事人數不當理解為非獨立董事人數,認為周少強落選后,根據格力電器公司章程需要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補足董事人數。實際這里所指的董事人數是包括獨立董事在內的全體董事會成員人數,格力電器新一屆的8人董事會合法合規,并無瑕疵。
一、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配置
市場經濟是一種以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為基礎的經濟運行方式。市場機制之所以能夠對勞動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種市場經濟規律綜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發調節資源合理分配的機理。由于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各種生產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的配置與重新配置,是以市場信號為導向,以市場競爭為動力,以勞動力流動為條件。唯有不息的流動才能不斷地配置勞動力要素于社會生產率最高或勞動力邊際產出最大的部門或領域。因此,勞動力要素的流動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變量之一。
勞動力市場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是與傳統經濟體制下行政計劃配置勞動力資源方式相對而言的。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同其他資源一樣,是伴隨著政府的計劃而確定的,而政府的計劃又是跟著政府的決策轉,忽視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配置所依賴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市場對勞動力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
勞動力市場是勞動力供求之間在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上達成一系列合約的總和。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是完全出于自愿而進行的勞動力交換活動,反映了以勞動力交換合約為基礎的勞動力供給與需求之間的關系,只有當這種關系成為一種普遍而非單個偶然的社會現象時,才成為勞動力市場。
二、競爭性勞動力市場形成與運作
勞動力市場的運作,形式上是勞動力供求雙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動,但這些交易活動實際完成的卻是勞動力資源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分配。勞動力買賣當事人的行為及動機怎樣,構成了勞動力市場運作最基本的規定。勞動力市場運作對勞動力供求雙方行為及動機的基本規定是:勞動力供給者只有通過勞動力的出售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因此他必須是一個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謂“理”,即勞動力的供給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動機。正是這種動機支配著勞動力供給者的行為。所謂“自由人”,即勞動力供給者對其勞動力具有自由的轉讓權,沒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關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經濟的強制。其次是勞動力需求者必須是獨立自主的經濟人。所謂“經濟人”乃是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動機,這個動機決定著廠商對勞動力的需求。
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運作的基本特征是:(1)市場主體地位明確,通過雙向選擇實現就業。這種雙向選擇權利的充分貫徹,需要有一個統一、開放的市場,不僅要消除所有制、職工身份的界限,還要沖破城鄉隔離、地區封鎖的格局。(2)是價值規律、供求關系調節著勞動力的流動。勞動力供求雙方的行為都接受價格信號(工資率)的引導,這一信號引導或調節著勞動力資源在社會各種用途之間的分配。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共同決定著勞動力的配置和組合,推動著勞動者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合理流動。顯而易見,價格(即工資率)作為勞動力需求與供給之間的一種比例,既是反映現有勞動力在各部門、各企業供求狀況的顯示信號,同時又給出了引導勞動力供求狀況,以及進一步調整的指示信號;不僅引導勞動力供求行為調整,而且同時也受勞動力供求狀況的左右,由勞動力供求雙方利益的共同平衡點來決定工資率的水平或具置。
從目前中國勞動力資源配置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和弊端來考察,也大都可以從排斥市場機制和市場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這些問題同樣有待于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來解決。因此,提出競爭性勞動力市場,確認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方式,不僅是理論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國勞動就業體制改革和勞動力資源配置方式轉換,如何適應整個經濟體制市場取向改革客觀要求的必然選擇。
三、現實經濟運行中勞動力市場分割
在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作為流動行為主體的勞動力供給者(即流動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勞動力的權力。對于流動者即勞動者來說,流動行為是否發生,主要取決于流動的機會成本與預期收益的差數。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或者說,現實的勞動力市場競爭是不充分的,存在著形形的勞動力轉移障礙,以及由此引起的勞動報酬上的顯著差別。同等勞動不能獲得同等報酬,由此引起的勞動報酬上的顯著差別,是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具體表現。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是把這種被分割了的勞動力市場,看成是同一個勞動者由于從事不同種類的工作,因而領取不同的勞動報酬。
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20世紀五十年代中后期以來,我國所形成的城鄉就業隔離政策,不僅是行政上的隔離,同時又是體制上的隔離,即不允許農村勞動力自由進入城市就業。其風險性是不可忽視的。八十年代中后期,政府對農民的自由流動和就業選擇權利的有條件認可,城市對農村勞動力進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鄉之間還存在著明顯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尋找就業機會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呈日益增長的趨勢(目前已突破1億人)。但是,至今還不可能形成穩定的、制度化的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城市化機制,城市勞動力市場還沒有條件對農村實行全方位開放,農村勞動者和城市勞動者還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競爭的權利。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集中反映在城鄉居民收入的差別上。其次表現在行業之間同工不同酬的勞動報酬的差別上。即在行業之間,也沒有形成統一開放的競爭型勞動力市場。1998年我國最高行業的平均工資為10633元,最低行業的平均工資為4528元,相差6105元,極值比2.35。我國壟斷行業高工資、高福利狀況的存在,說明城鎮內部不同行業的勞動力市場仍然處于相互分割的狀態,缺乏必要的競爭性和流動性。
這條微博的內容是這樣的:早在1878年,英國科普作家格蘭特?倫就描述了第一例“失歌癥”。而近日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召開的國際音樂交流科學大會上,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的比爾?湯普森教授對“失歌癥”進行的一項新研究表明,唱歌找不著調也是一種病,被稱為“失歌癥”。
【現象】
唱歌跑調者很自卑
“我沒有音樂天賦而且唱歌老是跑調,很不自在。”某校的何同學每次去唱歌,都會被同學嘲笑。“我只要一拿起麥克風,她們就玩自己的了,沒人愿意聽我唱。”這讓小何非常尷尬,同學再找她玩,她就借故不參加。
“沒有啊,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有‘失歌癥’這種病。”何同學聽到筆者這樣說,感到很好奇,很意外。
“我唱歌一直都不在調上,但是我一般都比較自我陶醉。”洪同學說。發現自己唱歌不好,他也讓身邊唱歌比較好的人教過,可是無論怎么學,還是感到走調,挺無奈的。
【支招】
五音不全多聽訓練很重要
唱歌走調、五音不全,怎么辦?還有救嗎?從事視唱練耳訓練的專業人員認為,五音不全分為兩種,一種是先天性的,另一種是后天性的。先天性的,在出生時可能語言發音就有問題,通過后天訓練來矯正頗為困難。后天性的跑調、五音不全,可以通過訓練來矯正。
五音不全有兩種方式可以矯正。一種是多聽。有一些人,平時不敢大膽唱歌,開口少,接觸音樂少,就要下功夫多聽不同的音樂,可以聽一些流行歌曲、器樂曲,建立自己的音準,培養自己的音樂感,有了音準感,通過多聽練習,久而久之,就可以矯正唱歌跑調的毛病。另一種是通過專業老師指導。有一部分人在唱歌時偏高了還是偏低了,往往自己很難聽出來,這時可以通過專業老師指導,指出在哪偏高、在哪偏低,訓練一段時間,就可以找到正確的音準概念。如果不想找專業老師矯正,自己可以通過視唱練習,找到音律,練習久了,會取得不錯的效果。
【說法】
“失歌癥”并不等于失語癥
“失歌癥”是一種病嗎?有一種說法,“失歌癥”是失語癥的一種。
對此,專家認為,唱歌跑調、五音不全,并不等于失語癥。沒有人會因為唱歌不好而去醫院看病。
提到失語癥,醫學上的確有這樣的病。失語癥是一種病態。失語癥最常見的有四種,運動性失語:能聽懂別人講話,但自己不會說話;感覺性失語:自己會講話,但聽不懂別人說話;混合性失語:運動性失語和感覺性失語混合在一起;命名性失語:懂得一樣東西的作用,但不知道這樣東西的用途。
“失歌癥”的確容易給人帶來一些心理壓力,影響人的社交,可是唱歌畢竟是娛樂活動,沒人要求你必須唱得像專業歌手一樣字正腔圓,也許你搞怪的唱法更能活躍氣氛。不妨就劍走偏鋒吧,誰說另類不是一種個性呢?
鏈接
大概4%的人唱歌跑調
據有關媒體介紹,“失歌癥”是指因大腦左半球顳葉前部病變,患者部分或全部喪失本來具有的認知音符和歌唱、演奏及欣賞樂曲等能力。人群中大約有4%的人患有“失歌癥”。“失歌癥”患者察覺不出旋律里的差別,自然也就無法把握整體曲調變化,肯定也唱不好。
網絡上列出了“失歌癥”的典型癥狀:
1.擁有正常的聽力、智力和記憶力,卻完全無法感知音樂。對他們來說大多數曲調聽起來都差不多,如果聽不到歌詞即使很熟悉的歌曲他們也聽不出來,不和諧的和弦令大多數人避之不及,他們卻不覺得難聽。
2.“失歌癥”患者不能準確地唱出一首歌。不過他們往往意識不到,以為自己唱得還不錯。
一、速度
其實有時候競爭我們不是看誰的方案更好,誰的思維更全面,誰的方法更高明,更重要的是速度,誰的動作更快,誰的執行力更好,這才是取勝之道。軍事學中有一句話,“靜若處子,動若脫兔”。沒有機會的時候要等待機會,一旦機會成熟,就要行動迅速,不給對手以還手之力。這是一種速度。還有一種速度,指的是一種方法,不一定到成熟的時候,思考很完善的時候,機會完全成熟的時候去做,而是要立即去做,在做的過程中去改正,去搶占先機,只有搶占了先機才會把握主動性。
二、比較優勢
其實在競爭我們不是要做到能力特別強,而是要做到和競爭對手的比較優勢,在某些方面,我們比競爭對手更好,這就是我們的比較優勢,我們就要充分發揮這種比較優勢,去戰勝對手,如果,我們的優勢正好是對手的劣勢,那是最好的狀況。我們要充分強化自己的優勢,強化自己的優勢比改變自己的劣勢更重要,就像在電器中,你沒法給海爾比服務,因為他已經做到了極致,你沒法給格蘭仕比價格,因為他已經降到了最低。你的短板永遠都比不上別人的長板,那就是不要去比了,我們要大力加強我們自己的長板,是自己的優勢更加有優勢。這樣我們就能取得競爭的主動權。我覺得趙強老師的尖刀理論說的就是比較優勢的問題。
三、差異化
比較優勢是差異化的一種,他是相對差異化,差異化還有絕對差異化,也叫完全創新,就像在空調領域里,格力的質量一直是一流的,別的廠家很難與之相比,怎么辦?創造新的品類,加強差異化,就是變頻空調,這樣就加強了自己的生存空間。差異化的類型太多,但這是一種重要的競爭策略,對于波特的競爭理論中,差異化、低成本、集中化戰略其實都可以歸結到一點,那就是差異化,低成本也是差異化,集中戰略也是差異化。差異化就是創新,從另一個角度去考慮問題。我覺得路長全老師的切割理論就是一種差異化。
四、標準
這個主要針對系統而言,就是系統結構、系統功能的合理性,在這方面西方企業做的很好,就是制度,標準,操作標準,這是一種系統競爭能力,他能充分發揮系統的力量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它能讓平凡人做出不平凡的事,它使員工知道自己應該做什么事,做到哪一種程度按哪一種方法去做。都有一個明確的標準,這就是系統競爭力。我喜歡看NBA,我最喜歡的球隊不是今年的冠軍湖人隊,而是亞軍凱爾特人隊。凱爾特人隊就是一個強調標準的球隊,每個人的責任,工作標準都非常明確,一旦你給與他機會,他就會給你重擊。戰勝你。這就是標準的力量。
五、主動性
競爭是一個過程,我們不是一下子就能把對手干掉,總要有一個較量的過程,就像拳擊比賽一樣,能很快KO對手的畢竟是少數,往往都要經過一番苦戰,經過力量的一番此消彼長,最終戰勝對手,在此消彼長的過程中,主動性的把握是最重要的。我們知道在戰爭中把握有利地形的主動性,把握有力的攻擊時間的主動性,對于取勝起著關鍵的作用,把握主動性有時候都可以以弱擊強,改變戰局。在企業競爭中,把握主動性也很重要,環境的因素的改變,內部問題的出現,都是機會,都是我們把握主動性的機會。如果,我們在競爭中能把握住主動性,將是事半功倍。
競爭是一個過程,我們不可能每個因素、每時每刻都占優勢,它是動態變化的過程。強弱變化、大小變化等。揚長補短為根本之策。
競爭是一個系統工程,單個因素的強勢可以讓我們在一次或者幾次的競爭中取勝。但是你想持續取勝必須把系統的各個要素協調、均衡發展,而又有一些長項。才是持續競爭制勝的根本。
黨的以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取得的成績舉世矚目。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在原有體制被打破以后,尚要經歷一個新舊體制交替的過程。這一過程會在國民經濟運行中反映出來,表現為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一些矛盾和磨擦。我國財政分配也必然受經濟體制轉換過程的影響,帶上新舊體制綜合作用的特征,使財政的改革與發展既呈現出進步的態勢,又面臨著程度不同的多種困難。以此作為判斷財政狀況的基本出發點,我們就能夠明確改革的方向,堅定信心,正視財政改革和發展中的困難,.勇于推進改革,而不至于過于擔優而悲觀失望,坐失改革的良機。從我國目前的財政狀況來看,正是體現了這種雙重特征。
(一)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的改革,推動企業朝著市場經濟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仍未理順。
我國的企業改革發端于分配領域,即國家財醉的減稅讓利。國家相繼實行了企業基金、利潤留成、折舊基金留給企業、兩步利改稅,直到目前仍為主要經營形式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改變了過去統收統支的企業財務管理體制,逐步擴大了企業自主支配的財權和財力,為企業實現自主經營、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創造了一定的條件,企業活力也比以前大為增強。但現在的間題是,在打破對企業統得過多局面的同時,并沒能建立一整套規范的分配制度,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尚未理順。這就造成了以下結果:一是制約著國家財政收入正常增長,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不能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而相應增加。二是制約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企業經營機制的形成,在非規范性的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下,企業的注意力主要不是集中于外部市場竟爭和內部經營管理,而是偏重于與國家討價還價,謀求財政減稅讓利。這種長期依賴國家財政支撐的企業,必然缺乏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能力。三是不利于真正實現政企分開。不規范的分配關系一方面會強化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權,政府各主管部門能夠人為地控制參與企業分配的比例,迫使企業就范,另一方面也會促成企業對政府的依賴行為,只能負盈而不能負虧,依靠政府的施惠而生存。
(二)財政改革拓寬了國家籌資渠道,擴大了籌資范圍,但依然存在著聚財乏力的問題。在十多年的財政改革中,我國全面調整和改革了稅收制度,增加了諸多的稅種,使稅收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領域和各環節,對社會生產、流通、消費、投資、土地、資源、個尺所得等方面分別設置了不向的稅種,拓寬了稅收組織收入的渠道,保證了稅收在組織財政收\中的主體地位,重新恢復和擴大了國家信用籌,廣泛吸收國內閑散資金和國外資金,開征了一些具有專項用途和調節意義的基金等等。本來這些籌資渠道可以更好地保證財政收入實現正常穩定的增長,但由于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其作用并沒有完全發揮出來。主要因素有:(1)受現行財政包干體制的影響,一些地方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不高,通過多種手段將應上繳的財政收入藏留于地方企業,以謀求地方的經濟利益。(2)企業經濟效益不高,使得一些稅種難以征收,缺乏征稅的源泉和基礎。(3)減免稅政策上存在偏差,不分產業、行業、企業和產品,廣施減免稅優惠政策,造成大量收入的流失。(4)稅收征管手段不強,征管方法不完善,偷漏稅現象普遍嚴重存在,如對個體經濟、個人所得的征稅上,漏洞很多,靠偷漏稅致富者人數非少。(5)受價格體系和結構不完善的影響,有的稅種雖設,但卻缺乏開征的條件,難以全面推行。(6)國家和企業分配關系不完善,導致在企業收益分配中國家所占份額不斷下降,有時甚至出現絕對額下降。財政籌資手段的作用發揮不足,必然會影響到財政收支的平衡。
(三)財政改革改善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養系,擴大了地方自主財權,但中央與地方在財力分配上矛盾仍然比較突出。
自1980年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包干體制以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進行過多次改革,總的趨勢是逐步擴大了地方在財力分配上的自,調動了地方各級政府理財的積極性,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利益關系。但目前的問題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上的職責劃分仍然不夠明確,由此而形成財力分配上的界限不清,出現了中央財政困難嚴重,要求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所占的叱重,而大部分地方財政也是困難重重,要求中央財政給予財力支持的局面。同時,中央在調整財力分配關系時,忽視了對地區間財政利益適度平衡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人為造成了地區間的苦樂不均和經濟發展上的差異,在財力分配上形成了剛性既得利益障礙。
(四)財政支出規模不斷擴大,財政支出結構也進行了一些調整,但支出結構不合理而形成的財政支出的壓力仍在膨脹。
十多年來,我國的財政支出數量增長很快,接近于國民收入增長的速度。財政對社會文教科衛資金支出的增長,促進了社會事業的發展,財政價格補貼支出為支持價格體系的改革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財政的’生產建設性投資的增長,在經濟結構調整和重點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體制轉換時期的一些矛盾也反映到財政支出結構上來,財政支出結構調整上的困難進一步加劇了財政支出壓力的膨脹。主要喪現在:(王)財政統收的局面打破以后,統支的狀況沒有相應改變,‘一些原體制下的供給性支出仍然是財政背負的沉重負擔。(2)以財政補貼為主要支撐的價格改革尚未到位,使得占財政支出很大比重的價格補貼壓縮今成效甚微。(3)丫紐經濟的改革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過程緩慢,機構和人員編制持續膨脹,政府機構的運轉成本不斷上升,行政管理費支出的增幅高于整個支出的增幅。(4)社會資金構成變化,經濟投資主體多元化以后,財政的建設性投資仍企圖固守原有的投資格局,國家重點建設仍以財政直接投資作為基本來源,沒有將基礎設施的建設當作市場經濟中的產業對待,_忽視了為重點建設開辟市場資金來源渠道,放松了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中吸引社會投資的財政政策和投資引導。
(五)財政宏觀調控方式發生變化,調控的范圍擴大,但調控的‘目標不夠明確,調控手段的效應不明顯。
隨著社會經濟運行機制的改革,我國財政從傳統體制下對社會經濟的直接調控,轉向直接調控與間接調控結合,開始注意研究運用稅收、財務、國債、預算等手段,從宏觀上協調國民經濟中的重大比例關系,調控的范圍涉及到產業結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積累和消費、社會資金運動、區域經濟、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內容。但在目前情況下,由于整個社會經濟宏觀調控體系尚處于建立和完善的過程,其他經濟杠桿的運用還不配套,企業經營機制改革還需進一步推進,社會經濟單位對經濟杠桿作用的反應不靈敏,因此,財政宏觀調控的應有作用還未真正發揮出來,調控的目標和重點不明確,調控手段間不協調,一些調控措施顯得軟弱乏力,財政政策的效應往往被地區、部門和企業的逆行為而抵銷,這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持續穩定運行極為不利。
(六)財政法制建設得到加強,但財政法規體系還不夠完善,財政執法上的問題尤為突出。近些年來,_我國為適應改革中財政管理工作的需要,逐步制訂頒布了一批財政法規,為各種社會經濟行為提供了必要的財政法制規范,使對各經濟主體的約束有法可依,依法理奮財、怡財方面也探索出一些可行的經驗。但隨著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會經濟生活千變萬化,經常出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此,我財政法規體系仍顯不足,有些法規落后于客觀實際而急需修正,有些新的經濟現象的處理尚無明確的法規可循,致使一些部門和單位有空可鉆。更值得重視的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在財政法制建設中表現嚴重,使財政法規在一些經濟生活中成為一紙空文,財經蓖律松馳,違紀向題層出不窮,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給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
綜上所析,新舊體制轉換時期的矛盾現實,是我國目前財政面臨的發展中困難的主要形成原因,要解決財政困難‘就必須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中,適時推進財政改革。
二、深化對政改革的思路: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為落本粉眼點,建立新型的財政運行機翻
深化財政改革應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放眼整個國民經濟大系統,總結經驗,全面規劃,合理調整,分步實施,逐步形成新的財政運行機制的框架。
(一)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通過改革理順國民收入分配關系。
理順國民收入分配關系總的趨勢是使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并相對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比例上,但從具體的改革措施上看,側重點應放在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戶求,規范國民收入分配的渠道、主體和方式,建立穩定的財政收入分配機制,而不應只強調。
聚財性改革。理順國民收入分配關系可以考慮以下內容:(1)理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改變國家與企業在利潤分配關系上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明確劃分國家以社會管理者身份和生產資料所有者身份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界限,并逐步與其他所有制主體的分配形式相一致,實現規范化的分配。(2)理順國民收入分配渠道。促進價格改革、工資改革和金融改革,協調各分配渠道間的關系。(3)調整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主體。除與社會資金運動有關部門(如財政、銀行、實體性的行業公司等等)外,其他行政和經濟主管部門(包括企業主管部門)應逐步退出國民收入分配領域,不再作為國民收入分配的主體存在;行政事業單位只有在其成為與財政脫鉤的經濟實體后,才能參與國民收入分配,逐步取消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主管部門掌握的預算外資金,并入財政預算渠道統一管理,或納入國家專業性投資公司管理。(4)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力分配關系。在試點的基礎上盡快推開分稅制改革,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財權劃分,形成規范化的、透明度高的補助、專款、投資等財力分配關系。(5)強化國家對個人收入的調節,完善對個人收入調節的手段,在放開搞活的同時,要加強對個人從事證券投資、生產經營、商品流通、第二職業等經營活動獲得的收入的稅收征管。
(二)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為配合企業改革,促進國營企業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經營主體過渡,財政應在以下方面推進改革:(l)加快財政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的建設。包括:調整財政部門內部機構的管理職能,凡屬國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內容,可交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充實國有資產管理的內容,使之系統化、完整化;全面開展企業占用的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摸清家底,明確歸屬關系;盡快制訂國有資產評估、產權界定、收益分配、控股和再投資管理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的價值管理形式,包括資產價值的保值、增殖、轉移、核銷等方面的管理,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的投資、控股參股等管理體系,等等。(一2)全面推行稅利分流,規范國家和企業間的分配關系。稅利分流應在兩個層次上實現:在企業利潤分配層次上。企業分別向國家上交所得稅和國有資產收益,在財政分配層次上,所得稅進入國家預算體系,國有資產收益則進入國有資產投資體系。(3)按照國際慣例統一國內各類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適應經濟開放、企業間聯合和公平競爭的要求。(4)科學地劃分國有資產和企業資產,改變過去不承認國有企業有自己所有的資產的觀念,確立真正屬企業所有、自主支配的企業資產。企業只要是用財政無償投資以外的任何有償投資、并用稅后利潤清償而形成的資產,均可視作為企業自有資產,企業有權自主支配。確立企業所有的資產,可以為企業實行自負盈虧創造必要的條件。
(三)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圍繞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進行改革。
我國現行的財政支出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還帶有傳統的供給的痕跡,國家包攬過多,既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特點,又增加了財政支出的負擔。因此,應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新的財政運行機制的高度來進行系統的配套改革,調整財政支出結構。(1)適時進行政治體制的全面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將一些可以由經濟實體承擔的功能分離出去;取消一些職能部門和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直接干預和管理權限,行政管理機構按精簡的原則,該并的并,該撤的撤,大力壓縮人員編制,大中專畢業生和轉業人員可實行多樣化選擇的分配形式,不再由國家統一安排,等等。財政在此基礎上實行嚴格的定編定額管理,減輕非生產性經費支出的壓力。(2)促進價格體制改革,調整財政價格補貼結構。重點要放在基礎產品價格和糧油價格改革上,在不影響社會穩定的前提下,能提高的逐步提高,能放開的全面放開;除了極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價格應保持國家控制以外,其他商品價格可由市場進行調節,國家提供必要的指導。一在此基礎上,財政可及時調整財政價格補貼結構,取消一些無礙大局的、帶有供給性特征的價格補貼,財政價格補貼的數量和項目的選擇,可按照效率及社會關聯性的程度來確定。(3)促進社會保障保險體系的建設。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障,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制度,實行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財政統一籌集管理,改變國家統一包攬的局面。
(四)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改革財政投資體制。
在財政支出中,保持適當比例的財政建設性投資,是保證國家重點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條件。目前在適當壓縮非生產建設性支出,增加財政建設性投資的同時,還應調整改革財政的建設性投資體制,使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1)針對社會資金運動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特點,對基礎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可以實行多渠道結合,一共同承擔,如發行債券、股票、吸引外資、自籌等方式。(2)對一些有條件的基礎設施建設可以推向市場,實現產業化發展,改變完全靠財政投資解決的局面。如:電力建設、交通運輸建設、郵電通訊建設等,通過價格的適當調整,吸引社會各方面投資,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改變國家投資、基礎設施無償或低費使用的狀況。(3)明確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應將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權限全部交給企業,國家實行政策引導,企業有權自行決定籌資形式,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國家產業政策選擇投資方向,國家對企業的投資支持和引導主要通過國有資產投資、參股或控股等形式實現。(4)大力發展財政信用投資事業,完善財政信用投資管理,財政信用投資方向主要應選擇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調整產品結構、發展高科技等新興產業和培植各級財源。
(五)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強和完善財政宏觀調控體系。
在國家宏觀調控體系建設中,應逐步強化財政宏觀調控功能。(1)完善財政調控政策體系。在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應恨據國家總體政策和產業規劃,制訂和公布有區別的財政調控政策。是實行擴張性政策還是緊縮性政策,應重點突出,有針對性;是調節供給、需求還是調節投資、消費,應環節明確,內容清晰。同時要有相應的政策執行保障辦法。(2)財政宏觀調控重點應放在總量調控上,主要是調控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控的內容要適當集中,不宜包羅萬象,可由其他經濟杠桿和市場自發調節的較低層次內容應調整出去。(3)強化財政調控手段。主要應加強稅收杠桿的調控功能,通過調整稅制結構、調整減免稅政策、強化稅收征管等來提高稅收杠桿的調控效力。同時,逐步完善財政投資、財政信用、財政補貼等調控手段,綜合加以運用。(4)建立財政雙層調控體系,發揮中央和省級財政調控作用,增強兩級調控的正向合力和調控傳導的靈敏度。(5)注重財政調控與其他,調控杠桿的相互配合,在改革中協調運用,互相支撐,避免相互摩擦或產生抵消作用。
2、蒸米飯的做法供參考:
(1)首先準備材料:大米:150g、水:適量。
(2)大米用清水淘洗干凈,然后放進鍋中,倒入適量的清水,大米和清水的比例為1:1.5。
(3)蒸鍋倒入適量的清水,然后放上蒸蓖,再把裝米的鍋放到蒸蓖上。
新修訂的《證券法》在完善各個監管機構的職能上有所改進,但我國仍未形成有效的、協調的監管體系。
1.有關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問題。根據我國的《證券法》,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即證監會作為政府監管機構成為證券監管的主導力量,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作為政府監管機構仍存在以下問題:
首先,我國有關法律過多地賦予了其行政監管職能。如《證券法》第179條賦予了證監會監管規則制定權、依法審批核準權、監督管理權、違法查處權等八種職能;第180條還規定其有現場檢查權、調查取證權、詢問權、查閱復制權、查詢凍結權、限制交易權等。其中除有部分準司法權外,大部分是行政性權利。實質上,與其他市場領域的監管機構相比,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已經成為擁有最多行政管理權的市場監管部門。我國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實質上仍保留著計劃經濟以來的行政性監管模式。由于賦予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太多的監管權,使證券市場的監管超出了應有的范圍,政府這支“看不見的手”伸得太長太遠,觸及到本不該由政府監管的私法范疇。例如:為了實現監者管的目的,政府監管機構對發行人和上市公司實行了全面監管,監管范圍不僅包括他們的證券業務活動,也包括其組織運行以及經營活動。
其次,政府監管機構過度干預其他證券市場主體,使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等成為其附屬物。如《證券法》107條的規定實質上是證監會控制了證交所的經營管理權。又如該法第131條規定證監會擁有核準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權利,進一步控制了證券市場的主要人力資源。這使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實質上變成了監管機構的下屬部門或分支機構,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再次,缺乏對政府監管機構有效的監管。監管者也應被監管,尤其是在其被賦予極大的行政性職能和準司法職能的情形下,對監管者的監管極為重要。但是我國《證券法》對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十分簡單,僅有寥寥幾條,且不具有針對性、操作性,約束性。對違反前述規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僅第227條和228兩條,且懲罰力度不夠。另外,對政府監管機構行使監督職能時的程序規定也過于簡單,僅第181條和第184條兩條。這與《證券法》賦予政府監管機構的龐大職能和多種措施相比,顯得蒼白無力,與其逐步擴大的監管權不相對稱,難以發揮對政府監管機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正如學者指出的,如果證券監管部門濫用監管權力,對證券市場正常發展的損害可能比其他市場主體違法行為的危害還要大,故約束政府權力的非法膨脹和濫用、確保政府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履行職務,是《證券法》及其配套法規的基本任務。
2.有關自律監管機構的問題。幾乎沒有一個國家在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否定自律監管的存在價值。由于自律監管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靈活性,較高的自愿性和較低的監管成本,其在證券市場的監管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特殊功效。因而在2005年修訂《證券法》時,注重構建自律監管的體系,理順自律監管與政府監管的關系。一方面,新《證券法》為加強證券交易所的自律功能而作了如下修改,如:《證券法》第102條從立法上明確了證交所自律組織的地位;第62條、72條以及第102條等擴大了證交所的監督職權。另一方面,《證券法》賦予了證券業協會獨立的自律性社會團體法人地位,改變了原《證券法》造成的證券業協會成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從屬機構的地位,并且明確并擴大了證券業協會的自律職能。但是即使是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也未能真正建立起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相協調的監管體系。此次修訂不僅未能改變我國證券監管理念和監管體制,反而大大強化了現有的行政化監管理念。在證券市場發展中,政府監管始終處于絕對的優勢地位,很少甚至沒有發揮自律監管職能的空間。
二、完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建議
1.完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職能。首先,賦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獨立的地位。我國的證券監管機構是政府的行政機關,獨立性較為有限,這是我國的基本制度決定的,無法從根本上加以改變。但可以在制度框架不變的前提下進行機制設計,如授予其行政審裁權,或是將其管理層任期加以延長以提高其獨立性。保持監管機構的獨立性,樹立其權威性,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真正建立起公平的市場機制。其次,劃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權的明確界限。應改變政府監管機構對被監管者的“過分關心”和監管方式的“過度介入”,還市公司、證券交易所等獨立的證券市場主體地位。同時堅持適度監管的原則,劃清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的職能界限,理順二者的關系,協調發揮各自的功能。最后,加強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有效的監管。可以借鑒外國的經驗,采取多種間接的手段約束監管機構,如利用多個主體如人大專門委員會對監管機構進行檢查,及時發現監管中的不合法行為,以及建立嚴格的定期報告制度,組成專家小組對報告進行審查。并且,強化監管機構的決策透明度,建立政策公開和執法報告機制,使社會公眾能充分了解其行動目的和監督其合理性。通過這些制度安排,可以強化監管機構的責任性,使其陽光下運行在。同時有關立法應進一步完善證監會行使監管職能的程序要件,提高可操作性和約束力;完善證監會違規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規制不法監管行為。
2.充分發揮自律監管職能。真正實現以政府監管為主導,與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體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首先,完善自律組織的治理結構,充分配置自律監管組織的職權。如賦予其制定監管規范、進行市場監管、執行市場規則等監管權能;在各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建立專門的市場監察部,加強內部監管,使其在對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市場交易活動的監督等方面發揮作用。同時,合理界定證監會與自律監管機構之間的職能劃分,明確各機構的具體職責,并加強相互間的協調,避免重復監管或監管真空。其次,加強自律組織的自身建設,改變目前證券業協會大多隸屬于行政機構和機構負責人的現狀。賦予其獨立的監管地位,明確各地方證券業協會的隸屬關系,建立統一的自律組織體系,統一自律監管機構的管理體制,以更好的發揮各自的監管職能。再次,保障證券交易所的獨立地位。證監會應適度減弱對證券業協會的控制和領導,加強對證券業協會的監督,使其一方面接受證監會的依法監管,另一方面,又對證監會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管,促進證券市場規范的發展,避免證券自律組織成為政府機構的行政附屬物。
多少年來,央企集納全國最優質的經濟資源謀發展,開創了中國市場經濟創制以來的奇跡。
從經濟份額的角度看,中國石油的國內原油產量占全國的57%,天然氣國內年產量占全國的80%,煉化產品占據了全國40%以上的市場份額,而中國移動控制著4.57億戶的移動通訊。全國發電量的55%,民航運輸周轉量的82%,水運貨物周轉量的89%,汽車運輸周轉量的48%,高附加值優質鋼材的60%,水電設備的70%,火電設備的75%,由央企提供。
從贏利的角度看,2008年,在國有企業創造的利潤當中,80%都是由央企創造的。根據統計,2006年一年,央企就實現利潤超過1萬億,同時利潤超過100億元的有19家,另外有19家企業進入了《財富》雜志公布的世界500強,比2003年增加了10家。
這些公諸報端的數據顯示了央企對市場的操控能力與巨大盈利,因此有人稱之為“市場巨無霸”。
然而,最近數年人們卻觀察到市場巨無霸的一些不太安分的行為:對國家發展的謀篇布局有時候不買賬,有的觸犯了國家安全戒條,有的觸碰了經濟秩序底線。
這類事件雖然不多,但卻讓人記憶猶新:2005年,世界范圍發生能源危機,石油安全問題第一次嚴峻地擺在中國政府和民眾面前,國際石油價格飆升、國內石油供給短缺,國內大城市的加油站排起了長龍,給剛剛進入汽車時代的中國上了一堂嚴肅的能源短缺課。可是在這種狀況下,作為央企中堅的石油企業,并未如人們期待的那樣想方設法穩定國內的用油秩序,而是拿國內石油到國際市場上去倒騰,這樣運作目的似乎僅是為了賺錢,但它承擔的國家能源安全的責任,這時候不該好好體現嗎?
對幾大石油巨頭,在地方政府中即使是強勢人物,也不愿多置一詞加以評論,地方擔心的是不要在用油之時來個雪上加霜。不過,《望》新聞周刊曾發表文章,點名批評石油巨頭的利己主義,指責它們在有利可圖的時候,以“市場”身份謀取最大利益;而在面對競爭的時候,則以“管理者”面目出現維護自己的行政壟斷地位。批評者認為,這是一種典型的央企“雙重人格”癥。
2007年下半年,全球大米供應趨緊,國內糧油價格飆升,恰恰在此時,國內企業的大米出口大量增長,其中作為央企的中糧油扮演的角色也可想而知。在此種情況下,商務部不得不發文,明確禁止糧食企業不能借道香港出口糧食,以保證國內糧食安全。
2009年,中國各大城市的房價“突飛猛進”,有人說相當大比例的中國人買不起房;經濟學家們警告,中國不能重蹈日本和美國的房地產悲劇,以免陷入房地產泡沫引發的經濟危機;中央政府也表示要壓抑增長過快的房地產價格。就在這種氛圍中,創造地王奇跡的行列中有不少央企的身影:如北京廣渠門15號地塊以40.6億元成交,央企背景的中化方興是創造這一地王的主角。
央企是十分重要的,對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都重要。正因為央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人們對其行為的要求就更高,就會給予特別的關注。尤其在創富上,人們就要求你更加文明,在保證中國經濟長期、穩定、協調發展中,你的行為尤其不能造成負面作用。
現在,社會上迷信市場的人指責市場巨無霸的壟斷行為傷害了市場有效的競爭,迷信政府調節的人傾情為市場巨無霸的政治效用辯護,其實這都還沒有觸及到問題的經濟實質:市場巨無霸的壟斷可能給中國經濟帶來的深層傷害。
這類的傷害,既涉及到對有效競爭的遏制,涉及到對市場精神的打擊,也涉及到對經濟資源的傾斜性布局可能導致的不平衡發展。這并無關乎意識形態的問題,僅僅關乎經濟發展的穩定、協調與可持續性問題。
假設當政府必須輸送大量的經濟資源卻無法滿足市場巨無霸不斷增長的需要之時,情況會是怎樣呢?會不會陷入左支右絀的局面呢?
混改創造國企大機遇
2016年,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縱觀全年,前三季度,由于受困于改革紅線,國企“混改”進度相對較緩慢。從9月后,國企改革呈加速發展,改革重心向“提質增效”轉移。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未來國企改革重點突破方向。一場“自上而下”國企改革思路向“效率”層面轉變。
9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專題會,聯通集團等大型央企列入第一批混改試點名單。證明在強化混改方面政策層面態度已明朗,“混改”呈加速落地趨勢,國家對于壟斷領域大型央企混改試點開啟。
11月,中國聯通陸續與BAT企業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基礎電信服務以及移動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等多個方面。聯通與BAT簽約引發人們對于BAT企業入股聯通的猜想。混改形式以股權轉讓、債轉股等模式拓寬國企混改路徑,表明了“自下而上”的模式創新趨勢。聯通企業員工或從混改中獲益,員工持股、提高工資待遇、股權激勵等舉措或將在混改中實施。
11月11日,國家發改委新聞會再度提及已在七大領域選擇7家企業或項目開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并稱聯通的混改方案正在研究討論階段。聯通混改打破了早期人們對于聯通電信合并的傳言。也證明電信領域“強強聯合”式并購被混合所有制改革所代替。混改較集團重組將更有利于“提質增效”。而“提質增效”將是未來國企改革的重點。聯通混改開啟了電信運營商轉型的大方向,將成為電信行業改革范本。2016年“混改”正在實質性地推進。
在12月14-16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在電力、石油、電信、鐵路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
展望2017年,隨著國企改革正逐步向“混改”重心轉移,國企混改或將實現“從點到面”“從央企到地方”的全面突破局面。從壟斷領域大型國企著手混改意味著國家將著力改善壟斷行業長期效率低下、管理機制僵化局面,這與供給側“去產能”工作緊密結合。據悉,目前混改七家企業改革方案已經提出,2017年將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地之年。隨著大型國企混改的示范作用,混改將現多點開花。
民營寬帶在競合中前行
混和所有制改革已然成為新一輪國企改革關鍵詞,民資的作用被寄予厚望。電信業在吸引民資改革方面拓展不斷增多。民資加速進入寬帶市場,被認為是深化電信業改革重要一環。
2015年末,工信部了《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宣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目錄》調整設立“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并在該類別下新增“有線接入設施服務業務”,為具備條件企業申領相關業務經營許可奠定基礎。在《目錄》之前,為推動電信市場開放,支持民營資本實質性開展基礎電信業務經營,工信部就已開展寬帶接入網絡業務試點。而《目錄》進一步理清了民資準入的范圍。
2014年底,工信部正式《關于向民間資本開放寬帶接入市場的通告》。去年9月,在前期開放試點基礎上,工信部繼續擴大試點范圍,將全國44個城市納入寬帶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范圍。加上首批北京、南京、廣州等17個城市,寬帶試點城市擴大至61個。到2016年初,已有北京、天津、山東、江蘇等16省市的通信管理局,向超過50家民營企業正式頒發了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批文。今年10月,工信部繼續擴大寬帶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范圍,將遼寧、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陜西、寧夏等7省(自治區)全部城市納入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城市范圍,并將紹興、溫州、金華等12個城市納入試點城市范圍,力度空前。目前,粗略統計,全國超過100家民營寬帶獲批試點。
民資寬帶企業在最后一公里、增值業務創新方面具備一定優勢,可與三大運營商形成互補效應。例如彌補三大運營商對偏遠區域光纖寬帶建設不足,增加農村光纖寬帶網絡覆蓋率;強化企業間競爭,增加活力。國家鼓勵民資進入,在政策上給予了支持,且符合民營企業自身轉型的需要。但民資寬帶市場挑戰與機遇并存。
根據政策,民資進入寬帶市場采用自建、資本合作以及寬帶轉售三種模式,而大部分以轉售為主。雖然民資企業獲準入,但民資企業仍然要從三大運營商批發寬帶和流量。基礎電信運營商不但掌握定價權,并且自己也發展寬帶接入運營。尤其是今年中國移動寬帶用戶迅猛發展等等,都對民營寬帶企業造成極大沖擊。民企面臨與基礎電信運營商合作競爭等因素影響突出,競爭略大于合作,民資寬帶企業進入電信業挑戰重重,要想突出重圍就不能僅僅單純依靠政策的支持與開放,民企需尋求寬帶接入運營的內容服務的價值,黏性遠高于寬帶接入業務本身時,競合中合作才會大于競爭成分。
虛商唯創新不破
同樣是民資進入電信領域,人們多將移動轉售業務與民資寬帶業務并提。不同于民資寬帶業務與本地運營商進行結算,移動轉售則是與基礎電信運營商集團統一結算,所以結算方式對虛商企業影響甚大。而在2016年11月,中國聯通宣布將于2017年取消每用戶3元保底結算承諾,這給虛商企業帶來了利好消息。這在一定程度上摘掉了虛商背負的壓力,更利于虛商集中精力與創新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