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6 16: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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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證據裁判性原則 心證 判斷標準
目前,訴訟已經成為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當中的最主要組成部分。法官斷案的準則是“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是規定指導人們的行為、規范社會關系的制度、條文,沒有較多的可變動空間;“事實”是適用何種法律、如何適用選擇的法律的前提及依據;而事實的認定取決于對證據的取舍和證明力大小的判斷:因此案件的定性的關鍵在法官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上,既法官對證據的采信。
一、證據裁判性原則
證據裁判性原則是法官斷案的基本原則之一,在訴訟終了時,法官必須根據證據對案件做出裁判,這是由“法院不得拒絕裁判”的司法原則所決定。法官裁判的做出有兩種前提:一是當事人的證明活動達到了法律規定的證明標準,案件事實已經查明,法官直接適用法律做出裁判;二是案件事實仍處于真偽不明,法官適用證明責任的規定做出裁判。由此可見,該原則的實現是建立在客觀理性的證明判斷標準之上的。法官自由心證是其下位概念,與法定證據制度一起,是實現證據裁判性原則的途徑方法。實際操作中法定證據制度一直以“理性、客觀”的本質特征為資本,占據主位;法官自由心證則從旁輔助。
實際生活中的案件種類繁多、變化多端,即使是同一個證據,在不同案件中亦會處在不同的地位,反映出不同的作用,使得證明活動達到法律規定的證明標準或者案件事實仍處于真偽不明的界限并非十分清晰明了,現實中也不可能存在一個適合判斷所有案件事實是否清楚的通用標準。所以法律就案件事實清楚的判斷規定只能是概括性、框架性的。在此大框架之下,法官會根據自身的內心感受來理性地分析證據,形成法官心證。上述兩種情況法官都要形成一定的心證,前者是確信事實存在,后者是法官通過對證據等訴訟資料進行評價仍難以確定案件事實是否存在。證據是心證的基礎,必須先有證據,才有對證據價值的評價,才會有對案件事實的判斷。“心證乃是由證據而得,既無證據,即無心證,亦無價值。”法官必須在有證據的情況下,經過法定的調查、質證等程序,對證據的資格和證明力作出評判,形成內心確信后對案件進行裁判或適用證明責任規則做出裁判。
二、證據制度之下的法官自由心證
(一)歷史背景
證據采信方面一直存在著法定證據制度與法官自由心證的博弈。從證據制度發展史看,證據制度經歷了神示證據制度、法定證據制度與自由心證制度。神示證據制度之下,根據神的啟示來判斷訴訟中的是非曲直,其存在的基礎是人們對神的崇敬信任。依據現代的觀點,該“證據”實際上與案件事實缺乏相關性,是與當時社會生產力極端低下、人們愚昧無知狀態相適應。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人們認識能力的不斷提高,逐漸擁有了自己的思想,神示證據制度逐步退出歷史舞臺,16至18世紀歐洲大陸國家大多實行法定證據制度——案件證據的證明能力的有無、證明力的大小一律由法律嚴格規定,法官不得將自己的判斷注入案件審理。較之神示證據制度,法定證據制度可謂一大歷史進步,人類認知開始從愚昧無知走向了理性。該制度完全限制了法官個人的專橫武斷,且由于法定證據制度事先規定證據的證明力大小,以及對它們的取舍與判斷,限制了法官的調查證據的范圍,將運用證據的局部經驗當作普遍規律。
所謂“自由心證”起源于羅馬法,當時的自由心證主要體現在對證據、證人的判斷上。帝國時代哈德良皇帝在其批復中指出:“你們(裁判官、行省總督)最好能夠確定證人的誠實信用程度,他們的身份,他們的尊嚴,他們的名聲,誰似乎閃爍其詞,是否自相矛盾或顯然的據實以答”。近代意義上的“自由心證”最早產生于法國,在1808年的《法蘭西刑事訴訟法典》中規定:“法律不計較陪審官通過何種方法認定事實,也不為陪審官規定據以判斷證據是否完全和充分的任何規則,法律僅要求陪審官深思觀察,并本著良心,誠實推求已經提出的對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證據,在他們理智上產生了什么印象”。現代的自由心證是在批判傳統意義上的自由心證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在繼承傳統自由心證中法官具有自由判斷證據的職權的同時,逐步摒棄其中的非理性因素,通過確立證據規則對法官自由裁量證據的行為加以規定,使之更具有合理性、科學性。
(二)證據制度的內部矛盾與證據裁判性原則
按照我國的通說,自由心證可以定義為法官認定證據的一種制度,即法律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及證明力大小預先不做規定而由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自由加以判斷的一種活動。一切證據證明力的大小以及證據的取舍和運用,法律不會預先做出規定,而是由法官根據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斷,并根據其形成的內心確信認定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制度。
法定證據制度將證據證明力的大小(廣義的法定證據制度概念包含的證據能力和證明力大小)做了詳盡的規定,能夠讓案件得到高效率的解決,無需法官做遵照法律規定審查提交證據以外的工作,然而這樣過分注重證據及證明活動的一般情形,忽略了不同案件中千差萬別的具體情形,忽略了個案證明中的特殊情形,將審理某些案件中運用證據的局部經驗,當作一切案件收集、判斷證據的普遍規律,同時法官對待案件的積極作為也被降到最低。運用法官自由心證來審視案件證據事實則是一種主觀因素極強的制度,法官能夠充分參與其中并且根據各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處理證據采信問題;另一方面卻大大降低了案件審理的穩定性和統一性,難免民眾對司法威信力產生質疑:首先法官的學識、閱歷、辦理案件的經驗、性格乃至性別、個人偏好都是不一樣的,而這些因素無不影響著法官對證據的采信程度;其次,若是法官裁斷證據的主觀因素極強,外界的利益誘惑、環境利害等容易干擾其理性判斷。如此一來,導致證據裁判性原則在法定證據制度與法官自由心證之間的矛盾、爭議中難以貫徹。
證據裁判性原則中法官對案件做出裁判的依據是案件事實清晰達到證明標準或者事實不清晰則按照證明責任判決。法官最終做出的是一個主觀內心判斷,而這個主觀內心判斷形成的過程環節便是上文提及的癥結所在:法官在判斷過程中將案件的哪些證據材料視為證據,選擇依據中主觀因素、客觀的法律規定標準各占多少比重;證據所證明的事實部分或法律關系是哪些;證據的證明力大小程度,證據之中哪些能夠相互佐證等等,無一不與法定證據制度和法官自由心證的權衡息息相關。解決這個困境的關鍵是理清證據裁判性原則和法官自由心證的關系,即法官自由心證在實現證據裁判性中所占比例、限度的多少。
三、證據裁判性原則與法官自由心證之間的關系
筆者認為把法定證據制度和法官自由心證完全對立起來是有失偏頗的。
王亞新先生就此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這樣的觀點:人們一直將法定證據簡單地等同于積極的法定證據,即認為裁判者在審查運用證據過程中,必須聽命于法律,是法律的“自動售貨機”。然而,隨著認識的深化,人們逐漸傾向消極的法定證據——“在欠缺法律所預定的必要的證據的時候,不許論罪,即便其已形成心證”。這個觀點使得法定證據制度與法官自由心證從“非此即彼”轉變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關系。
之所以有學者提出這樣的看法,是認識到法官的自由心證不能簡單歸納為“主觀因素”。法官是一個擁有專業知識和專門工作經驗的特殊群體,他們看待法律問題較一般人所使用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是不同的,這樣的差異本身就包含了“法律人的理性”。“法律人的理性”以法律人的主觀內在作為表達載體,由此產生的外化的認知判斷被他人的可接受程度不及法定證據制度通過客觀的、可觸及的法律規定得到的結果。因此,要讓法官自由心證符合證據裁判性原則的理性要求,就必須在一定的外在客觀載體上有所體現——“滿足法律所預設的必要的證據”:一方面,最大限度保障法官的理性的實現,發揮法官“尋找法律”之外的作用;另一方面,阻斷法官主觀隨意性和認識判斷偏差,防止出現以理性為外衣的非理性現象。
隨著網民體驗的增長和網購市場的成熟,寶雞民營快遞迅速崛起,但整體“散、亂、弱、小”的特點阻礙其健康快速發展,從寶雞民營快遞企業的現狀和優勢出發,深刻分析了其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發展策略。
關鍵詞:寶雞;民營快遞;行業;障礙;對策
中圖分類號:
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0002502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及消費環境的改善,網絡的不斷普及,網購人群愈來愈多,對現代物流業和快遞配送的依賴程度加強,從而加速了快遞業的爆發式增長。繁榮發展的商貿市場,帶動了現代物流業蓬勃興起。據悉,寶雞目前有貨運、倉儲、托運、物流信息咨詢等各級各類物流產業單位394家,企事業單位附屬物流單位300個,快遞企業有20余家,國際快遞企業有寶雞國際快遞有限公司,寶雞飛克環球國際航空速遞貨代公司等,大型民營快遞企業有順豐速運、宅急送、天天快遞等,主要承攬全國快遞業務;小型民營快遞企業占90%以上,主要有“四通一達”(申通、圓通、中通、匯通、韻達,90%以上業務來自電商),以及佳吉、國通快遞、寶雞優速快遞、寶雞速爾速遞、寶雞速達、寶雞易快遞、寶雞全峰快遞等等16余個,主要開展同城和省級快遞。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雖然發展迅速、但整體表現為“散、亂、弱、小”的特點,即經營分散、業內競爭混亂、競爭弱、規模小、加盟店管理困難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寶雞快遞物流的綜合發展及現代物流的轉型,亟需改進提高。
1 寶雞民營快遞物流的發展現狀
1.1 快遞企業業務持續擴大
民營快遞企業的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市場份額均呈持續擴大趨勢,今年受電子商務價格大戰所致,快遞企業的業務持續快速增長,民營快遞紛紛拓展國際快遞業務,并且多家快遞企業跨界進入電子商務領域。2012年寶雞快遞物流業發展迅猛,快遞企業增加至20多個,其中民營快遞占據內地快遞市場近70%的份額。同年5月,寶雞市郵政速遞物流業務累計實現收入1637.55萬元,完成全年收入計劃的102.35%,同比增長10.93%。
1.2 快遞業務主要聚集在市內
民營快遞業務向重點區域聚集的趨勢更加明顯,主要聚集在寶雞市高新區、陳倉園、行政中心、清姜等市內中心。民營快遞中順豐速運在寶雞8個縣區有快遞業務,圓通速遞、宅急送在寶雞3-4個縣區有業務,除此之外,其余民營快遞企業在寶雞9個縣區及鎮幾乎沒有網點,在農村壓根沒有營業網點。
1.3 終端網點快速擴容
據統計,目前在寶雞地區已經聚集了20余家快遞企業,與此同時,“四通一達”快遞及宅急送等的終端網點也不斷擴容,在寶雞主要平原縣區開設了網店開展收件及遞送業務。全市的網點也從原本的幾個擴張到目前的20個,快遞人員從幾百人多人增加到1000多人。每日的單量翻了4倍,人員也翻了1倍。以寶雞中通快遞為例,從2011年每日單量1000多筆到如今的4000多筆,寶雞市區分布20個網點,從業人員近100名。
2 寶雞民營快遞物流的優勢分析
2.1 價格低下
寶雞民營快遞具有價格優勢,其價格比外資快遞和EMS低得多,尤其同城或周邊城市快遞,價格比EMS或外資快遞便宜近一倍,比如到楊凌、西安、咸陽,“四通一達”價格為12-15元,EMS為22元。
2.2 上門服務
寶雞民營快遞均上門收件,具有服務優勢。而EMS、中鐵快運仗著國有企業,行政作風依然,只有到郵政網點才能收件,絕不會上門攬活,官員意識嚴重,服務不佳。
2.3 經營模式靈活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老板說了算,加之規模小、員工少、機構扁平,經營模式改動沒有阻力,根據經營情況可以隨時調整,管理方便,比如同城一天到,EMS隔天到。
3 寶雞民營快遞物流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服務質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
對于快遞這種特殊的服務行業,用最短的時間上門攬收是快速寄送郵寄的前提,同時要求及時完好地將快件、物品送達用戶手中。然而寶雞大多數快遞公司都是加盟承包制、管理落后、服務質量不高、扣件、內盜、損壞、錯投延誤等時有發生。西安消協2012年物流快遞錯投晚點等受理投訴93件,占投訴總量的2.29%。服務質量不高表現為:
(1)送件事前不通知、延誤或錯送。寶雞大多數快遞公司送件之前不通知用戶,到達用戶地址時才通知用戶取件,他們不考慮用戶正好有事不在而無法收件,況且送件準確時間不能確定,只送到小區門口,往往不送件上門。對于用戶單位與住址不在一塊的,經常發生的是在離住所15分鐘路程的單位門口取件,地址明明是家屬區,可快遞人員托詞說地址沒寫清或住址超出公司送件范圍,或快件多顧不過來,或電動車沒電了等等,快件送貨上門成了用戶的最多的抱怨。還有給用戶送錯貨或忘記送貨的情況時有發生。
(2)另外大多數沒有快遞服務標志,著裝不統一。除了EMS和順豐、宅急送等公司的快遞員統一穿著帶有公司標志的工作服上門進行服務外,多數快遞公司快遞員穿著隨意。
(3)部分快遞企業電話服務熱線不規范或需要再次撥打。調查顯示,順豐、宅急送電話服務熱情規范,上門取件先預約確認服務,并告知用戶準確時間;圓通、申通、中通和韻達的客服熱線需要客戶再次撥打快遞員的電話,而且取件不預約確認。而匯通、天天的客服電話則無法接通。
3.2 物流信息技術低下,人員素質不高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信息化剛剛起初,信息化很低,大多公司采用三輪車、摩托車、電動車送貨、手工取件,缺少快遞小型汽車,移動終端程序應用有限,自動化程度不高,除順豐快遞員擁有移動POS收件及時進行掃描外,其余快遞公司員工只有移動電話、而公司沒有給員工配備移動終端設備。除順豐和“四通一達”利用網絡查件進行信息化建設外,其余等沒有進行物流信息化投入的民營快遞公司占到40%。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95%員工來自農村,70%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學歷不到30%,員工素質低,服務不規范,且既懂管理又懂操作的專業技能人才匱乏,這嚴重制約了寶雞快遞業的發展。由于快遞行業利潤偏低,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也沒有進行建設企業文化,因而留不住人才,快遞人員年流轉率高達70%,快遞行業普遍存在“用工荒”現象。
3.3 競爭無序,肆意低殺價
寶雞快遞企業80%為民營企業,規模都較小,企業“散、亂、小、弱、差、多”的現象比較突出,從業人員少,資金缺乏,品牌著名度比擬低,加之經營范圍狹窄,只是快遞收件及寄送業務,難以形成核心競爭力和走規模化發展格局。另外,存在市場格局失衡,行業競爭無序,甚至惡性競爭、肆意低殺價,快遞漲價或將有助改變快遞業的無序競爭。
3.4 政策體質、稅收限制
國家先后出臺了《新郵政法》、《促進快遞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等一系列有利于寶雞快遞物流發展的措施,但是民營跨快遞企業在人才引進、配送車輛進城、貨物檢驗、規費減免等多方面缺乏扶持政策,比如存在稅費重復征收、缺乏物流企業用地規劃、財政支持力度不大,融資困難,以及對快遞車輛的限制,不允許快遞三輪車,甚至摩托車在白天進入市中心和主干道,而且交通管理部門對物流企業的亂罰款、亂收費行為不斷,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快遞物流業的發展。
3.5 存在違規操作、存在安全隱患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依然奉行“先簽后驗”、“只保證外包裝完好”、“物品送達途中損壞只賠償運費”等行規,普遍存在不稱重,收費不統一,不開具發票、發票開具不規范等違規操作。只有順豐等少數企業要求客戶對郵寄物品開拆驗視,多數快遞公司并未對客戶郵寄的物品進行開拆驗視,只收件不檢查,違禁品進入快遞渠道,存在安全隱患,屬于違規操作。
4 寶雞民營快遞物流發展策略
4.1 優化服務,重視人員素質的提升
快遞行業本身由于上門服務,服務明顯優于國營快遞企業,就應優化服務,加強對員工進行服務意識與服務方法、技巧和專業快遞知識的培訓,實施快遞人員從業資格證,使員工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努力提高快遞服務質量,減少差錯,并且使事故降到最小。同時建立消費者服務監督機制與服務明星機制,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與員工利益掛鉤,讓員工自覺、主動地增強服務意識與經營意識,提升職業素質,優化自身的客戶服務,做到規范操作、文明服務。
4.2 加強整合與合作,提升競爭力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大多規模很小、實力弱,要想加快發展,必須加強內部整合與戰略合作,與外部大型電子商務企業、比如58同城寶雞站、窩窩團寶雞站等加強合作,與異地實力強大的快遞公司建立戰略伙伴關系,謀求共生共贏共發展。通過并購、控股、重組或者上市、優化資源配置、增加資本、擴大規模來增強民營快遞公司實力,提升企業競爭力。
4.3 創新模式、強化品牌效應
面對快遞行業激烈的競爭與重新洗牌,草根的民營快遞用10年時間才爭得了一席之地,寶雞民營快遞如何在第三次創業大潮中站穩腳跟而不被淘汰,辦法之一就是創新模式,采取企業法人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或者分公司模式,加強統一管理、提高經營效益、強化品牌效應。辦法之二可以做外資快遞的(只是快件收取到達外資快遞公司的)或突圍海外市場,像匯通快遞。辦法之三創新快遞業務,推出迎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比如杭州華通同誠快遞“跑腿服務”、“寶雞佳信跑腿服務”(包括帶掛號、代繳罰款、帶領證件、代交電話費、外地人的委托),又如EMS的隔日到、次日達給出自己服務種類的名稱,以增強用戶的吸引力和忠誠度,增強核心競爭力。
4.4 加強網絡信息化建設,提高操作水平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在現有網點基礎上,加快網絡信息化的建設,加大科技和物流信息技術及系統的投入,采用較快、先進的設施和車輛,比如GPS車載、EOS電子訂貨系統,自動分揀、移動POS、RFID技術等,有助于提高快遞人員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遞送速度,還能降低成本,更有利于用戶跟蹤訪問。
4.5 走差異化細分市場,提升產業集中度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要采取差異化市場定位策略,努力挖掘細分市場,并在細分市場基礎上,正確定位,專攻某一區域市場或某個領域,揚長避短,采取靈活策略爭奪目標市場,提升產業集中度,比如順豐速運必將在快遞高端市場上做大做強,增強品牌建設;大多數中小型民營快遞企業將在同城或異地市場上通過兼并與整合,主攻某一細分市場或某個專門領域,改變經營分散、四處開花曲的局面,尋求市場空隙,比如搶先進入農村快遞、應急品快遞等空白市場,這樣才能突破重圍、加快發展。
4.6 培養專業人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要盡早制定人才培養戰略,一是定期邀請物流行業專家對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以及物流專業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提高員工整體業務水平。二是以積極措施鼓勵員工參加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以提高員工快遞專業水準,帶動公司上一個新臺階。三是加強與寶雞高職院校的“校企合作、訂單培養”,為企業輸送一批具有較高操作技能和良好職業素質的高端人才,提高經營效率。四是高薪或優惠吸收行業優秀的專業技能、管理型復合人才、以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4.7 完善制度與措施、掃清發展障礙
寶雞民營快遞企業尚處于起步階段,雖發展較快,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新《郵政法》及《快遞服務》、《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系列國家標準、相關法規與實際還未接軌,之前形成的行業思想還比較頑固,這仍舊迫切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推動,建立健全相關的配套法規及實施細則,制定促進、推進民營快遞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為民營快遞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一是在民營快遞企業用地、融資、財政、信貸、稅收、貿易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開展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增值稅改革試點,解決稅率不一、避免稅費重復征收;二是解決民營快遞車輛進入市區通行、停靠、整治交通部門對其亂罰款,掃清障礙,提高其競爭力;三是建立快遞保證金制度、快遞丟失賠償制度,維護用戶利益;四是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寶雞快遞協會并促進推動快遞業標準化進程及健康發展,以政府規劃和政策的引領作用加強監控,加快民營快遞服務優化和整合,避免惡性競爭。
總之,在我國快遞業呈爆發式發展的今天,寶雞民營快遞企業只要優化服務、創新模式,走差異化細分策略,加強外部合作,整合內部資源,必將在快遞行業站穩腳跟,為寶雞物流的大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高志宇,祁宗榮.關于寶雞物流業發展情況的調查[R].寶雞市商務局,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