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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切實加強來賓市興賓區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窗口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考核堅持客觀、公正、公開、民主的原則,采取平時檢查、日常考核、定期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試行)》考核所稱的對象是指進駐服務中心窗口單位及派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駐服務中心窗口單位是指進駐服務中心的有關單位;
派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是指進駐單位派駐服務中心窗口工作的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員(包括臨時頂崗人員)。
第四條根據本辦法對各窗口單位、窗口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與區本級年度政務服務工作績效考評相結合。
第二章窗口單位考核
第五條事項管理
(一)除對場地有特殊要求、涉及敏感事項及安全因素和法律法規明確不需進駐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外的所有依申請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必須全部納入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凡未經規范程序批準,未進服務中心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
(二)已納入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事項,其受理和結果發放,必須在服務中心窗口完成,不按要求實現“一窗進出”的,或多頭辦理、體外循環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
(三)已納入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事項,文件有規定下放、承接、取消、暫停、調整的,未按要求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
第六條人員管理
(一)窗口人員選派、輪換沒有按規定要求報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確認及備案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
(二)窗口單位對臨時頂崗人員疏于教育管理,違反服務中心規定、違紀或被投訴的,經查屬實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
(三)因人員安排不足或流程不合理,使服務對象等候時間超過30分鐘未予以業務受理被投訴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
(四)窗口單位在服務中心服務工作時間內一律不允許安排窗口人員回單位自行取、送辦件材料,若有此情形導致空崗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
(五)未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同意,服務中心服務工作時間內窗口單位安排窗口人員參加本單位活動,導致空崗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
第七條服務信息公開
(一)事項相關業務信息未按要求公開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二)公開信息內容發生變更時,未按規定及時更改、維護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第八條服務規范
(一)進駐事項無辦事指南,或辦事指南印制不符合要求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扣5分。
(二)窗口事項的辦理與公示事項的受理條件、申報材料等不一致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三)辦公設備未按規定使用,造成非正常損壞,或保管不善造成遺失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四)窗口單位進駐工作人員,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或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的,每發生一起扣15分,并進行約談。問題嚴重的退回原單位并移交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
(五)履行并聯審批牽頭職能的窗口單位,未按要求履行職能,或其他相關窗口單位未予配合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六)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增設收費項目、“搭車”收費的,或未按規定讓群眾到服務中心以外其它地方繳款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退回原單位并移交紀委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七)與服務承諾不符,辦理事項超過承諾時限的,每發生一件扣5分。
第九條工作人員考核
窗口單位入駐服務中心工作的人員績效考評平均得分按系數×15分計入本窗口單位年度考評。
第十條綜合額外加分
(一)服務對象送來的表揚信(錦旗等)或口頭反映的好人好事,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認定證實,每件加2分,此項最高加分為6分。
(二)入駐工作人員向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提出服務中心工作建議被采納的,每條建議加1分,此項加分最高為2分。
(三)窗口單位為方便服務對象而進行的提速、簡化審批程序等有效創新,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認定的加2分。
第十一條入駐單位考核結果
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將入駐單位每月度考評排名的結果對內、外進行公示公開。
第三章窗口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出勤執勤
(一)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者,每次扣2分。
(二)每天上班之前一小時不得請臨時假,臨時假必須由本人通過考評系統按程序請假,不得事后請假或由他人代請,請假后返崗應及時進行打卡登記,違反此規定者每次扣1分;
每月請臨時假不得超過4次且每次不超過1.5小時,每超過1次扣1分;
超過1.5小時者扣1分,特殊情況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確認后,做相應決策處理。
(三)同一窗口不得多人同時請臨時假、事假、年休假,不得因請假造成窗口空崗或影響辦事。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的,請假半天以上須由原單位安排人員代班,替班人員按窗口工作人員同等考核,未按要求安排替班人員導致空崗的,空崗每半天扣5分;
當月空崗2次及以上抄告原單位,納入當月通報,交由紀委監委處理。
(四)窗口工作人員參加窗口單位召開的會議和活動,需通過考評系統按程序請假,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的,要安排b崗工作人員頂崗,否則按空崗處理,空崗每半天扣5分。
(五)請病假、事假的需通過考評系統按程序請假,并安排b崗工作人員頂崗;
未及時進行報備及安排b崗工作人員頂崗的扣1分。一年內累計請病假、事假超過30天的,依照《來賓市興賓區干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窗口每年底前需把次年窗口工作人員名單及其年休假天數安排表報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備案,不按時報送備案的,扣1分。
(七)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召開的關于服務中心的工作、項目聯審或業務培訓會議,因非延時辦理業務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第十三條工作規范
(一)未按著裝規定著裝,每次扣1分。
(二)窗口應保持整潔衛生。各窗口負責自己所在區域衛生,垃圾入桶,辦公用品、辦公用具及資料擺放整齊、規范有序,否則每次扣1分。
(三)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打卡后外出吃早餐,中午在群眾服務區域就餐的,每次扣2分。
(四)工作時間無故串崗、溜崗,每次扣1分,發現擅自離崗20分鐘以上的扣2分。
(五)工作時間在辦事大廳嬉笑、打鬧、大聲喧嘩、搭肩挽臂、吹口哨、閑聊的,每人次扣2分。
(六)工作時間睡覺的,每次扣2分。
(七)工作時間嚴禁飲酒,發現飲酒查實每次扣5分,酒醉滋事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工作時間與服務對象交談有不文明言行,每次扣2分。
(九)工作時間帶小孩或寵物到辦公區,在非業務需要情況下讓非工作人員到辦公區的,每次扣1分。
(十)不準帶外人進入辦公區操作電腦,不準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操作或圍觀同一臺與工作內容無關的電腦,窗口工作人員工作電腦不準安裝任何游戲軟件,一經發現即視為上網玩游戲。在上班時間購物、玩游戲、聽音樂、戴耳機、聊天、炒股、玩手機或觀看電影、電視劇等,每次扣2分。
(十一)不配合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各窗口首席代表安排,不遵守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相關制度管理規定,協調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每次扣2分;
(十二)服務對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員有索、拿、卡、要以及要求請吃、報銷發票等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每次扣10分,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三)向洗手池、衛生間、飲水機倒茶葉、丟廢紙、丟廢物等,每次扣1分。
(十四)空調、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未及時關閉電源,每次扣1分;
工作人員擅自動用相關設備造成重大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賠償相應損失。
(十五)因窗口工作人員疏忽造成遺失、損壞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設備,由窗口工作人員負責賠償,并每次扣1分。
(十六)其它違紀行為視情況每次扣1—5分。
第十四條業務服務
(一)不依法受理行政審批事項,存在違規審批的,每件次扣2分。作退件處理,未向服務對象提供充分的法律或政策依據,或未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理由而引發爭執的,每件次扣當事人2分。
(二)違反收費紀律,存在亂收費或體外循環、規避監督及擅自減免收費的,每件次扣當事人2分。
(三)因審批單位(含窗口)工作人員責任導致所受理事項不能按期辦結的,每件次扣當事人2分。
(四)未執行審批服務事項一次性書面告知,一次性告知單未留存的,每件次扣當事人2分。
(五)有虛報數據、提供虛假情況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每次扣當事人5分。
(六)當天辦理事項的數據資料未及時全部錄入系統的,每次扣2分;
錄入失誤而不及時報告和更正的,每次扣當事人2分。
(七)在群眾提供原件的情況下窗口工作人員不得要求辦事群眾再提供復印件,需要復印件應自行進行復印,因要求群眾提交復印件導致辦事群眾到大廳多跑路,一旦被投訴或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發現查實的,每次扣當事人2分。
第十五條投訴評價
(一)群眾測評、電話短信回訪、評價器測評等服務質量評價情況,出現不滿意的,經查實每件(次)扣2分。
(二)12345熱線、群眾來信、現場投訴、網絡媒體投訴等情況,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查實有責任的,責任人每件(次)扣5分。
(三)違反窗口工作紀律被新聞媒體、上級部門明查暗訪通報曝光,或窗口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受到有關部門通報問責的,每次扣10分,取消當年績效考核獎;
年累計2次的,予以退回原單位處理。
(四)根據評價器的評價結果,計算滿意度評價扣分。月度個人滿意度評價得分=月度辦件滿意票數/月度個人總受理辦件數×3分,此項最高3分。評議必須由辦事人進行,如窗口人員采取暗示、誘導等非正常方式或弄虛作假及擅自按鍵評價的,該項歸為0分。
第十六條綜合額外加分
(一)圍繞政府工作重點,創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每次加1分。
(二)窗口工作人員受上級部門、新聞媒體、群眾點名表揚,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確認的,按同一件事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的原則加1分:受到區縣級媒體或部門表揚的每件(項)加1分,受到市級部門表揚的每件(項)加2分,自治區部門表揚的每件(項)加5分;
國家級部門表揚的每件(項)加10分;
(三)創新服務方式,得到服務對象贈送錦旗或書面表揚,經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確認的,每件次加2分。
(四)窗口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組織的活動;
在市級活動中獲得名次或受到表彰的加2分;
在市級以上活動中獲得名次或受到表彰的加3分。
(五)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設委屈獎。經核實是辦事者的原因,使窗口人員受到委屈的,每人次加1分,情況特殊視情況加分,最高加3分。
(六)窗口人員在政務服務大廳內應對突發事件中有特殊貢獻的,可視情況進行考核加分。
第十七條紅旗窗口評定辦法
窗口人員考評根據每月度考核結果,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名,前10%的窗口人員列入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紅旗窗口”候選名單,“紅旗窗口”最終由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考核委員會討論決定。被評為“紅旗窗口”的窗口工作人員加5分。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八條窗口工作單位考評分數與年底績效分掛鉤,分值占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負責牽頭考評事項分數的30%。窗口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評分由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統計報送各相關單位,分值占當事人考評總分數的80%。各單位根據區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局提供考評結果及平時本單位考評情況按分值占比確定綜合得分。績效量化考評與個人績效獎金掛鉤。
第十九條對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人員,進行通報表揚;考核結果一般的人員,由窗口首席代表及時提醒,自覺改進;
月考核結果低于60分的人員,由分管領導帶回原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及時整改,同時對內外進行通報批評,必要時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職工職務升降、交流輪崗、教育培訓、獎勵懲戒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每個單位基數得分值為100分,獎勵分值為10分;
窗口工作人員每人基數得分值為100分,獎勵分值為10分;
窗口單位及窗口工作人員綜合得分,各為基數得分+獎勵分,綜合得分最高分不得超過110分;
窗口單位入駐中心工作的人員績效考評平均得分系數是指,該單位入駐窗口工作人數年度總得分/總基數分。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考核標準概念化、籠統化。一是考核指標量化不夠,考核結果失真。二是針對性不夠,沒有體現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公務員的評價標準,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與一般公務員一個考核標準,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拿同一把考核尺子進行衡量,不分級不分類,可比性差。
(二)執行程序不夠統一。一些部門不按照考核程序進行,簡單草率,確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內容簡單化、程式化。一些單位設置的年度考核內容沒有與本單位的工作性質、職位特點結合,沒有與每年的工作結合起來,體現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點和難點。
(四)“優秀”等次輪流坐莊,激勵作用大打折扣。少數單位領導把評“優”當作照顧、籠絡、弄權的手段,群眾意見很大。
(五)平時考核近于“拋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礎。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但相當多的單位沒有進行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難。一是評定“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難。少數單位對受到黨紀、政紀警告以上處分的公務員仍然定為“稱職”。二是年度考核結果執行難。獎懲不分明,戒勉不落實。
二、對策建議
(一)分級分類確定考核內容。領導干部和一般公務員考核內容要有所區別,不同部門、崗位公務員的考核內容要有針對性。
1.考核內容要與本單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難點)相結合,正確導向,促使廣大公務員奔有方向,趕有目標。
2.突出重點。重點考核公務員本年度的工作實績,不面面俱到,重點突出,易于操作。
3.適當量化考核指標,防止考核尺度過粗。
4.考核內容與具體職位相適應,增強考核的針對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標準。一要針對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公務員制定考核標準。二要注重考核職業道德水準、廉政狀況、服務水平等共性內容。三要合理確定各個要素的標準和分值。對主要工作和薄弱環節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設置權重。考核中要減少人為因素,提高考核的準確性。考核指標要確定相應的權重,如單位領導對中層干部的評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對中層干部的評分占多大比例。
(三)規范程序,嚴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則和標準確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決定性作用。各單位要合理安排本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體操作程序。加大宣傳,讓每位公務員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標準和優秀指標數。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維護考核工作的嚴肅性。
(四)做好平時考核,夯實年度考核基礎。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搞好平時考核,對于客觀、準確地評價公務員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平時考核沒有固定現成的模式,也沒有統一的時間規定,各公務員單位可根據實際,采取一段時間(一個月或一個季度)或完成一項工作任務進行考核,如實記錄被考核人情況。一是要求公務員本人建立《工作日記錄》定期送交分管領導審核;二是單位負責人要建立重點工作和難點工作《考核記事本》,如實記載每個公務員完成重點和難點工作的有關情況;三是各單位人事機構建立《考核登記本》,對公務員考核內容涉及到的情況予以收集、登記,為年度考核奠定基礎。
我市公務員管理處對全市公務員考核工作組織了調研。專門下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公務員考核工作調研活動的通知》。各市(縣)區、市直各部門及時組織自查,回顧總結了近幾年的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情況,上報了書面匯報材料。接著我們又到宜興市、北塘區、濱湖區、惠山區等進行公務員考核工作實地調研,并召開了部分市級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專題座談會。
一、我市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現狀
總的來看,我市公務員考核工作發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內容、標準、程序、優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結果的兌現等,能按照省、市的有關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門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領導重視,擺上位置。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全市在經過多年考核實踐的基礎上,在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和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考核工作政策規定的過程中,許多單位的領導及公務員管理部門,在認真總結分析考核工作的經驗教訓中,越來越認識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務員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檢驗公務員履職情況的重要依據,是單位、部門管理工作的重要體現,是促進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和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各市(縣)區、各部門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認真組織,落實措施,堅持考核質量,擴大考核效果。許多單位的主要領導重視考核工作,有的還親自動員部署,抓好每個環節的措施落實。
(二)建立制度,規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規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和《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的出臺,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奠定了基礎。多年來的實踐探索,逐步使大家認識到,任何工作僅有制度框架,如果沒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難以堅持和奏效。對此,許多機關部門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特點,研究出臺切合自身實際的考核制度和考核辦法。如濱湖區出臺了《濱湖區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實施辦法》,對考核對象、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程序、考核結果使用、幾類特殊人員考核等次的確定等五個方面作了進一步的明確,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區屬各機關單位,規范了區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規劃局為加強平時考核,相繼出臺了《市規劃局機關效能考評辦法》、《市規劃局機關內部管理考核辦法》,把全局工作具體分解為公共工作、業務工作、重點目標、其他工作四部分23項,工作目標的分解細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體內容;同時每季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使機關年度考核有了扎實的工作基礎。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規定》。市法院系統建立了法官業績檔案,對法官的職業道德、紀律作風、審判質效指標、庭審能力和調研能力一一存檔,作為年度考核確定等次的依據。市公安局、市地稅局根據攤子大、管轄范圍廣、公務員人數多的特點,將基層派出所、稅務所的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人,根據不同業務、不同崗位設置不同的考核指標,在年終對基層所工作目標考評的同時,一起對公務員進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標性和針對性。考核指標量化細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促進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結合,增強考核的科學性。許多單位在考核實踐中,順應形勢發展變化,不斷創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單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礎上,將民主測評、民意測驗引入考核之中,在不違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個人述職述廉結束后,增加民主測評或民意測驗這一程序;有的在確定公務員考核等次上,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既發揚了民主,提高了群眾參與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領導掌握公務員的全面情況,群眾公認程度。團市委在年終考核中,讓基層團干部對團市委機關干部進行測評,擴大了參與民主測評的范圍,廣泛聽取了基層的意見。民主測評、民意測驗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視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學。
(四)創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務員考核工作有較大的轉變,創新考核方法顯得尤為迫切。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積極探索市公務員績效考核考評信息化管理建設。在借鑒省人事廳組織開發的信息化考核系統及兄弟城市經驗的基礎上,與市人才信息與技術服務中心一起,共同研究開發《市公務員績效考核考評信息系統》,8月在市人事局機關試用,在多次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不斷加以改進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個市級機關試點使用。從試點使用的情況來看,這個系統盡管還有許多地方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但在強化崗位職責和個人工作目標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顯的促進作用。
二、我市公務員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重視及組織人事部門的認真組織下,考核工作越來越制度化、規范化。但是,公務員考核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單位之間的差異較大,這些都影響了考核效能的發揮。
一是認識上還不到位。個別單位的領導和少數公務員,對考核工作意 義的認識未完全到位。有的認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數單位對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創新,滿足于依葫蘆畫瓢,考核中只圖形式不求實效;有的把考核工作當作是負擔。認識上的偏差影響了考核工作的質量。
二是考核指標體系不完備。目前大多數單位沒有制訂適合自身職能和特點的細化、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公務員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總結、定性考核階段。定性考核是一種比較模糊的評價方法,印象和人為因素很大,容易影響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
三是考核標準掌握不嚴格。從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比例極低,約占到參加考核人數的0.09%;事實上高比例的稱職以上等次并不能與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之間簡單地劃上等號。有的領導經常埋怨對公務員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務員之間忙閑不一,工作推諉、扯皮,公務員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但又不運用公務員行為規范、紀律、辭退、考核等法律法規,實施嚴格管理,以制度和規定來約束公務員的行為。特別是在對待違紀公務員的處理和確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軟,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該處分的不處分,該定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放寬確定等次的標準。有的單位為達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確定公務員考核等次時完全依賴民主測評或民意測驗的結果,有的甚至以無記名投票的形式確定優秀等次,這種不以工作實績為基礎,僅憑測評結果確定考核等次的簡單化做法,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數單位掌握的標準不嚴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隨意性,挫傷了認真做事的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影響了考核工作的嚴肅性。
四是考核的激勵作用不明顯。以前有些單位曾將公務員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結果,與單位發放的獎金及目標獎掛鉤,強化了考核激勵作用。由于市級機關實行了統一標準的津補貼,各單位不能再發放獎金,平時考核無法與獎金掛鉤,年終考核的結果雖然與工作性津貼掛鉤,但額度大大降低,與平時考核結果不相關,考核的激勵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連續多年考核優秀的公務員,在職務晉升上沒有體現出優先考慮的原則,影響了公務員爭當優秀的積極性。
三、對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規范的考核是實施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客觀公正的考核是激勵公務員盡職干事的導向,嚴格認真的考核是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滿足于現有考核模式和習慣的做法,要不斷解放思想,以開拓創新的精神指導考核工作,不斷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徑。公務員考核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科學政績觀為指導,以上級有關公務員考核規定為依據,建立以崗位職責和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績效為基礎,以定量與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結合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評系統為依托的公務員考核體系。
(一)在考核內容體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機關部門的工作職能不同、崗位職責不同,采用內容籠統的考核目標體系,很難使各單位都達到考核實效。因此,全市各機關部門要聯系本單位實際,拓寬思路,以求真務實的作風,大膽探索適合本單位、本系統,既簡便易行,又切實有效的績效考核方法;要結合市確定的重點目標和部門工作目標,聯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將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細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門特點的目標考核體系,使考核目標成為公務員盡職的導向,效能建設、部門管理的措施。
(二)在考核方法上求突破。目前大多數單位公務員考核仍停留在定性考核階段,必須逐步向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向努力。各機關部門要根據自己的職能特點,把業績量化劃分為若干單元,設定完成日常工作績效和質量的量化值、創新工作量化值、創優工作量化值等,強化業績的量化考核考評。總之,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能量化的指標盡可能量化,避免考核工作憑印象,評優評先搞平衡的做法。同時,要根據考核目標體系,搞好平時、季度、半年考核工作,發現公務員履職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指出糾正,防止年終考核算總賬。總之,做到平時業績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建立起以業績考核為導向的績效考核評價方法。
一、主要成效及特點
從*年至*年三年間,全市共完成40,592人次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其中評出優秀等次國家公務員6,476人次,占參加考核人數的15.95%,稱職等次33,362人次,占參加考核人數的82.19%,基本稱職等次144人次,占0.35%,不稱職等次94人次,占0.23%,未確定等次516人次,占1.27%,辭退9人,占0.02%。幾年來,由于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和《吉林市國家公務員年度量化考核暫行辦法》,人事部門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務員考核效益的體系初步形成。市直機關各部門不斷改進考核方法,效益考核的指標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公務員考核的共性標準體系。把德、能、勤、績、廉進行量化,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共性內容和標準,對考核人員進行量化賦分,建立和完善了公務員考核個性標準體系。研究制定了各級各類公務員職務崗位職責,分層次、分類別、分職位進行崗位職責分析,準確判斷考核對象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公務員考核技術指標體系。借鑒現代人才評價技術,心理學,行為科學理論,對公務員內在品德、職業能力、價值觀、組織技能等評價的指標體系,對各種渠道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以評價,預測考察對象工作潛能和對擬任職務適應程度,最大限度的減少了考察中不確定因素和人為因素影響。如市公安局將年度考核與崗位目標責任制結合,對全年任務完成情況逐項打分,然后按照警種和職位根據得分多少進行排位確定等次,考核結果令人十分信服。
(二)公務員考核效益辦法開始實施。從*年市直公務員隊伍建設意見出臺以來,在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中全部實行了量化考核,由市人事局提出指導性意見,各部門按照量化考核實施辦法,考核要素能量化的全面進行細化分解,不宜量化的,以定性分析為體系,分為好、較好、一般三個層次。實行間接量化,進行分級比較考核,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改進了傳統的考核方法,為客觀公正評價公務員提供了比較科學準確的依據。市衛生局為了搞好年度量化考核,加大了平時考核力度,采取了日記實,月總結,季評價的方式進行平時考核,局領導堅持每季度調閱工作紀實手冊,并認真填寫季度評價,為年度量化考核奠定了基礎。市審計局為了使量化考核更具有針對性,將綜合處室和業務處室分開進行考核,對業務處室按業務量進行打分,對綜合處室按服務質量量化打分,確保了考核結果的真實性。
(三)公務員考核效益的機制初步建立。由于建立了以工作目標責任制為主要載體,以工作實績為核心的量化指標體系,公務員考核效益的機制也得到了創新。一是建立了優秀公務員的獎勵公示制度,通過量化考核評為優秀等次的國家公務員必須在本單位公示三至五天時間,不經過公示的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二是基本稱職、不稱職公務員誡勉談話和離崗培訓制度。對年終考核評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公務員由單位領導進行誡勉談話,離崗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對不按規定參加培訓,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公務員,年終考核不得評為稱職等次;三是政務公開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制度,對政務公開評為優秀等次單位,年終考核優秀指標提高2-3個百分點,凡是政務公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優秀比例降低2至3個百分點;四是考核的通報制度,每年都要對考核情況進行一次通報,好的給予表揚,差的進行批評,使考核工作始終健康發展。
(四)公務員考核效益的結果得到了合理的運用。為了使考核效益既起到現實的激勵約束作用,又能起到內在的長期教育作用,積極拓寬考核效益結果使用范圍,加大考核結果使用力度,做到激勵與懲罰并用,對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次的國家公務員給予了嘉獎鼓勵,并發300元獎金,對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國家公務員給予記三等功一次,并提前晉升級別工資,對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以上等次的國家公務員進行誡勉談話,離崗集中培訓7天時間,發揮考核的警示作用,從懲處中吸取教訓,接受教育,盡快進入合格行列。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盡管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在考核效益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考核效益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高。市直機關個別部門對公務員的考核工作認識不高,重視不夠。在組織公務員考核工作中,缺乏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精神,而是等精神,靠文件。上級如何部署就如何干的現象時有發生,組織考核中缺乏積極主動,周密安排,而是靠發個文件,收個表格,裝進檔案就算完成任務,結果導致“考核工作年年搞,評完就完成任務,問題不見少”的局面,造成了公務員隊伍缺乏活力,作用發揮不突出,政績不顯著。還有的單位年終考核不成立考核組織,不研究制定考核方案,不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考核工作,不及時向考核對象反饋意見,使考核工作中出現了優秀比例名額按比例分配,優秀等次人員評比“輪流做莊”,稱職等次人員“平臺”過大等現象,不能有效地避免和解決考核中遇到的憑“印象”、“關系”、“人緣”評價公務員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忙人更忙,閑人更閑,一樣掙錢”,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不良風氣,嚴重挫傷了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和考核應有的效力和作用。
(二)執行考核效益的程序還不夠嚴格。有的部門不能嚴格按照考核程序組織考核工作,隨意性較大,有的不按規定組織述職,評選優秀公務員不是以政績論英雄,而是領導說了算;有的組織群眾測評不認真,敷衍塞責,走過場,缺乏嚴格的監督機制,還有的對測評中評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公務員,不按規定進行處理,而是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考核工作缺乏權威性。
(三)考核效益的方式方法單一。調查中許多同志反映,現在的考核方法不靈活,缺乏科學性,問卷調查的208人中,認為考核工作一般的有130人,憑測評票決定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不符合實際,特別是彼此互相不了解,加之工作性質、崗位、工作量、難易程度等不相同情況下,給被測評者打分,往往是感彩較濃,印象感情分較多,尤其是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很多部門的公務員不進行述職,互相之間不了解,測評時往往是原則性強,有些公道正派的同志得票較少,而那些不說不講,老實巴交的人得票較多;受工作崗位的影響,審審批批崗位的公務員得票多一些,而無職無權的綜合處室測評得票可能少一些,平時不太注意人際關系的公務員榜上無名,失去考核效益的真實性。
(四)考核效益結果運用的力度不夠大。近幾年,盡管市人事局和市直部門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做了些努力,但是總體看力度還不夠大,對于優秀公務員300元獎金的兌現有的單位發,有的不發,有的單位推公以來一次優秀公務員獎金沒有發過,有的單位發100,連續三年評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晉升一級級別工資獎勵,只是提前,受獎者沒有感到獎勵的激勵。對于評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國家公務員,沒有按規定做相關處理,而是怕得罪人,單位面子過不去,搞下不為例等緣由不了了之。調查的6個單位中,除公安局56名同志被評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按規定進行了崗位培訓外,其它5個部門幾年來的考核均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國家公務員。
三、主要對策和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為盡快克服考核效益方面存在的缺點毛病及不足,提高國家公務員的考核效益,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一)不斷提高市直機關市直部門領導對考核效益工作的認識,確實把考核效益工作當作大事來抓。考核效益搞的好不好分,關鍵在領導,各級部門領導要真正把效益工作當作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激勵公務員奮發向上的長遠大計一項事業抓實抓好,不能當臨時任務,當負擔,應付了事,要切實把此項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要實行部門領導考核效益工作責任制,負責抓公務員考核效益工作,年終考核工作結束后,對于沒按規定進行考核效益的工作部門領導,除了通報批評外,建議組織部不得參加其它優秀工作的評比。
(二)進一步完善考核效益體系,進一步量化考核內容,從源頭上確保考核效益的提高。要以《公務員法》出臺為契機,進一步完善考核效益體系,在原有考核體系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平時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相互結合又互有側重的三期考核體系,在考核內容上要結合職位、崗位、職責的特點,進一步細化、量化考核內容,將原有的述職考核擴大為履職考核、績效考核和誠信考核,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務員考核中的不確定因素和人為因素的影響。
關鍵詞 公務員 考核制度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D630.3 文獻標識碼:A
1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概述
公務員的考核在各國的稱謂不一,有的稱考評、考績、鑒定,有的稱績效評估、工作評價等,但考核的內容和作用大致相同。在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是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按照一定的標準和程序對公務員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進行考察、做出評價,并以此作為對公務員進行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等依據的制度。它是公務員制度的重要內容,是評價和激勵公務員的重要途徑,是提高公務員整體素質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通過嚴格的考核, 主管機關可以全面了解公務員的政治表現、工作能力、文化專業知識和工作實績, 從而為公務員的獎懲、培訓及晉級增資等提供科學依據。
2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存在的問題
2.1考核內容缺乏量化指標,難以保證考核結果準確
新《規定》第二章第四條首先規定:“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接下來的有關條款只是對德、能、勤、績、廉五大考核內容作了些定性說明,缺乏細化的指標設計,定性有余,定量不足,操作起來比較困難,難以保證考核結果客觀準確。
2.2考核結果的等次依然偏少,不利于考核激勵作用的發揮
新《規定》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和舊《規定》相比,雖然增加了“基本稱職”等次,使稱職和不稱職之間有了一個過渡,但稱職與優秀兩個等次之間卻缺乏過渡,加之優秀等次人數有比例限制,實際評定中不稱職和基本稱職的人又很少,這就使稱職人員中相當一部分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都比較好的公務員與一部分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都比較差的公務員沒有明顯差別,大多數都集中在稱職等次,使得考核激勵功能弱化。
2.3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確定不夠合理
新《規定》中第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15%以內,最多不超過20%。”由于條款給定了具體的優秀人員所占的比例,在實際操作中機關單位為了不讓名額浪費,不管部門工作優劣,一律按人數分配指標,只要有指標就會產生相應比例的優秀人員數量,結果把那些其實達不到優秀標準的人員評定為優秀等次,背離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
2.4考核標準沒有嚴格區分
新《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雖然該條款規定了領導類與非領導類公務員的考核,但沒有對非領導類公務員中不同工作職位的人員采用不同的標準考核。比如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和司法類的公務員工作性質、工作要求和責任大小都不同,對他們的考核采用同樣的標準顯然不合理。
3完善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的對策探討
3.1科學設計考核指標體系,并盡量具體化、數量化
首先,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制定職位說明書,使每個公務員都有明確的職務、責任、權力和應有的利益,為公務員考核提供科學依據。其次,對定性的指標盡量進行量化。將德、能、勤、績、廉五個大指標根據工作和任務的實際給予細化,達到可操作化的程度,同時確定考核指標的權重,以體現以實績考核為主的考核思想。
3.2考核確定的優秀人員比例應與單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掛鉤
筆者認為,新《規定》中無條件地規定了各個參加考核的機關單位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機關單位不管工作優劣,一律按人數分配指標提供了法律依據,這明顯背離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因此,筆者建議考核確定的優秀人員比例應與單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掛鉤。
3.3強化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使考核結果的運用與考核目的相符
我國公務員考核的根本目的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客觀公正評價公務員工作態度、工作狀況和工作績效,判斷其對工作崗位的適應性。二是為公務員的獎懲、培訓、晉級增資提供依據。三是培養、發掘優秀人才。目前,我國公務員的考核結果主要應用于人員的升、降、獎、懲,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發揮了激勵競爭的作用,但要注意考核的目的不光只是激勵人員,如果考核結果不能有效轉化為對公務員的進一步培養、發展的途徑,那么考核的激勵、競爭作用會變得沒有意義。
3.4實行分類考核制度
分類考核就是對不同類別的公務員,在堅持考核標準的前提下,按照職位分類所建立的崗位職責規范進行有針對性的考核。分類考核一般包含兩個方面:第一,對領導成員和非領導成員應分別考核,這一點新《規定》第二條有明確規定;第二,按照職位特點,對從事專業技術、行政執法及司法工作的公務員,除運用基本的考核方法外,還要采取相應的補充辦法。
參考文獻
一、考核原則。
公務員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公務員考核與單位目標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標準按《××省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三、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任務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對完成工作目標任務記實情況進行自我評價、考核單位專項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負責人審核評價。本文中考核單位一般指市局各處室、分局,也適用于分局所屬科室、工商所。
平時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崗一要求。各考核單位對公務員定崗定責。圍繞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務員崗位實際的考核指標體系。認真抓好公務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目標任務和領導交辦事項的每月工作記實。有條件的分局、工商所應使用工商所綜合管理系統軟件,試行網上考評。
_.一月一講評。月底前,各考核單位要結合市局“網上局務會”的要求,在綜合本單位公務員工作月記的基礎上,召開月度例會,由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進行講評。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單位在月度講評的基礎上,進行季度考核,主管負責人作出季度考核評價。季度考核評價分“好、較好、一般、差”四種。其中“好”的評價最多控制在本單位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以內。
平時考核結果的使用,根據上級和市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考核單位對本單位公務員的崗位要求、月度講評、季度考核情況應做好書面登記,重點登記相應的出勤、過錯與失誤、創新與貢獻獎勵等情況,以及季度考核評價,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年度考核根據不同職務層次,分類進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個人自評。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見附件一)。衡量平時考核結果,提出自評等次意見。
_.考核單位內部交流、互評、推優。考核單位召開內部會議,組織全體干部交流、互評、推優。在此基礎上,主管負責人結合平時考核結果,并征求監察室等部門的意見,提出本單位副職及以下干部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以及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建議名單。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應在平時考核成績突出、季度考核獲“好”的評價較多的人員中產生。存在《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確定標準》中的情況,即使情節較輕,一般也不得列入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優秀等次候選者人數控制在本單位總人數的__%以內。考核單位人數較少,按__%比例計算不足_名的,可以報_名。
_.述職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職務層次進行:
處室、分局主管負責人在市局機關大會述職述廉;
處室、分局副職在市局政務網述職述廉,展示業績;
處室、分局副職以下干部優秀等次候選者在市局政務網展示個人工作業績。
_.民主測評。召開有市局機關全體干部、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參加的市局機關大會,組織開展對市局處室、分局正副職、機關全體公務員和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的民主測評。民主測評與述職述廉等相關工作同時進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屬工商所召開本單位全體干部會議,組織開展相應的民主測評。
《年度考核測評表》。
民主測評結果參照*組[____]__號通知的有關方法進行量化計分,具體如下:得分=[“好”票數×_+“較好”票數×_+“一般”票數×_._+“差”票數×(-_._)]×__÷總有效票數。
對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的民主測評,按市局機關大會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會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復合計分,其中市局機關大會民主測評計分占__%。
民主測評結果由考核委員會分別反饋給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主管負責人逐一向本單位干部反饋。
對民主測評得分最后的處室、分局正副職和副職以下(不含副職,下同)干部,對照《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確定標準》,查有實據的,由考核委員會責成所在考核單位提出意見,將其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對連續兩年民主測評得分最后的,要談話提醒或調整崗位。
_.主管負責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見。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依據考核委員會反饋的本單位優秀等次候選人的民主測評結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見,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本單位總人數的__%。
_.考核委員會審定考核等次。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中的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在先進單位中產生。但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的民主測評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單位副職的優秀等次人員在民主測評得分較高的副職人員中產生,由考核委員會按不多于考核單位副職總人數的__%審定。同一考核單位的副職中,一般最多確定_名為優秀等次。
考核單位副職以下干部的優秀等次人數,控制在副職以下干部總人數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務員考核優秀等次分配的限額(其中包含副職優秀等次人員,包含兩個處室共享優秀等次名額)以內,按民主測評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定優秀等次名單。同一考核單位副職及以下干部中優秀等次人員一般不低于考核單位人數的__%。
考核委員會同時審定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名單。
_.公示優秀等次名單。對公示期間有反映的,要及時核實。對確實不符合條件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等次。
對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要將考核事實書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
年度考核結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處理。
五、考核委員會。
市局設立考核委員會,由局領導,機關黨委、辦公室、人教處、監察室、法規處負責人和公務員代表組成。公務員代表由各考核單位提名,經民主推選產生,以得票高的當選。____年當選名單如下:××、××、××、××、××、××。
考核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寫出的考核評語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六、市局監察室全程參與和監督公務員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時反饋與公務員考核有關的有效投訴等信息,對優秀等次候選人的推薦提出意見。
關鍵詞: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
一、我國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面臨的問題
1.考核標準不具體,等次難以區分
我國公務員考核的覆蓋面廣,層級復雜,因此考核的標準必須科學、合理。然而,目前我國的公務員考核仍然過于籠統。考核內容缺乏針對性,分類、分層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確。這種籠統、不細化的考核,不僅違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則,達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嚴肅性,降低了公務員參與考核的熱情。并且在實踐中,由于有規定,優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稱職和真正不稱職的公務員都是極少數,所以,絕大多數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稱職和這一層次上,從而造成絕大部分集中于稱職的大平臺,沒有達到考核的實施目標。
2.考核程序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有些單位以及單位內部的一些部門不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考核,依然“依據民主評議結果來確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評代考”現象。個別地方和個別單位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不搞公開述職。此外,還有一些單位不按照規定將年度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對公務員的考核往往注重經驗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視定性考核,忽視定量測評。單純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學性,容易忽視定量測評,不能適應現代公務員考核的需要。
4.平時考核的基礎作用落實不到位
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離開了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觀依據。在實踐中,平時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檢查等,這種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導致獎勵和懲戒,而只是考察公務員日常履行其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忽視平時考核,就違背了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中關于堅持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5.考核結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結果與公務員實際的、切身的利益緊密掛鉤,是公務員考核制度激勵功能的具體表現。然而在現實中,對不稱職公務員的處理卻比較難,正如列寧曾經說的:“借口集體管理而無人負責,是最危險的禍害”,“應不顧一切盡快根除這一禍害。”
6.考核的監督機制不健全
從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上看,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注重收集匯總考核結果,缺少強有力的監督檢查措施,考核工作認真與否,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如何,完全取決于單位、部門領導的重視程度和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觀的調控措施與檢查力度,影響了考核工作的權威性。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國家公務員考核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中有些內容存在缺陷。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斷變化,原有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需要。另外,從法治的途徑來看,由于目前許多法律法規尚未出臺,而已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不夠全面、不夠具體,不便于操作和執行。
2.傳統文化方面
現在公務員中還存在官本位思想,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個別領導干部在考核時處處從本地方、本單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發,偏私心理影響考核的公正性。處心積慮地保位子、要面子、爭榮譽,而忽視國家、集體和全局的利益,甚至為了騙取個人榮譽和職位不惜弄虛作假、虛報浮夸,損害了自身形象,辜負了人民的期望,影響了考核工作的真實性。;另外庸俗關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準確性。
3.人為因素方面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考核者的思想與個人素質也直接影響了考核的結果。在個別單位一些考核對象往往是主要領導先確定好的,先確定擬提拔人選再考核的做法時常存在,考核組無非是按照領導的意思量身為考核對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來證明領導用人的正確性。而考核人員素質不高也往往制約著考核的科學性。
4.工作實踐方面
在實踐中,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思想上不夠重視,從眾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義、輪流坐莊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務員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三、完善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的建議
1.加強國家公務員考核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完善立法,進一步健全國家公務員考核法律法規體系,如加強《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對完備的考核體制機制。加強執法,對考核中的不法行為要嚴加懲治,要將公務員考核中的考核腐敗、考核不作為等同于瀆職等違法行為,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確保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國家公務員考核各項制度
健全的國家公務員考核制度是做好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經常性考核制度、階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經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隨時了解國家公務員本人的動態變化。其次要建立國家公務員考核信息收集歸檔制度;再次要建立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和任職期間全程審計制度。最后要完善國家公務員考核舉報制度,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3.依據不同職位要求全面確定考核內容
全面科學的考核內容是國家公務員考核的基礎和保證,要依據不同職位特點制定科學、有效、具體、量化的分類考核標準和內容,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個人素質與工作實績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意見相結合;其次,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引進新的考核指標,大膽引入現代人才測評方法,以注重能力測試為主,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內容真正做到與時俱進。
4.對國家公務員進行全方位立體考核
科學的考核方法是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考核國家公務員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類考核,即由組織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按國家公務員不同職務和級別分類進行考核,一級考一級,上級考下級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標考核和電子考核,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不斷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最后要建立立體考核機制,即應當不斷拓寬考核領域,采取全方位的立體考核方法,重點考核國家公務員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等,從八小時內考核延伸到八小時之外,從不同角度和側面對國家公務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觀評價,保證國家公務員考核結果的全面性和真實性。:
5.確保國家公務員考核結果真正落到實處
確保考核結果落到實處是國家公務員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結果等次;及時反饋考核結果;加強考核結果兌現工作等,確保考核結果真正落到實處。
6.對國家公務員考核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
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是一項法定性、政治性、原則性很強的工作,在工作實踐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對考核工作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首先,聯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組成公務員考核工作監督委員會,其次,建立嚴格的考核監控體系,抓好事前監控、事中監控和事后監控三個環節。最后,實行國家公務員考核問責制,加強對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中違法違紀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達到考核的真正目的,取得良好的考核效果。
參考文獻:
一、考核原則。
公務員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公務員考核與單位目標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標準按《××省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三、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任務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對完成工作目標任務記實情況進行自我評價、考核單位專項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負責人審核評價。本文中考核單位一般指市局各處室、分局,也適用于分局所屬科室、工商所。
平時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崗一要求。各考核單位對公務員定崗定責。圍繞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務員崗位實際的考核指標體系。認真抓好公務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目標任務和領導交辦事項的每月工作記實。有條件的分局、工商所應使用工商所綜合管理系統軟件,試行網上考評。
_.一月一講評。月底前,各考核單位要結合市局“網上局務會”的要求,在綜合本單位公務員工作月記的基礎上,召開月度例會,由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進行講評。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單位在月度講評的基礎上,進行季度考核,主管負責人作出季度考核評價。季度考核評價分“好、較好、一般、差”四種。其中“好”的評價最多控制在本單位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以內。
平時考核結果的使用,根據上級和市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考核單位對本單位公務員的崗位要求、月度講評、季度考核情況應做好書面登記,重點登記相應的出勤、過錯與失誤、創新與貢獻獎勵等情況,以及季度考核評價,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年度考核根據不同職務層次,分類進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個人自評。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衡量平時考核結果,提出自評等次意見。
_.考核單位內部交流、互評、推優。考核單位召開內部會議,組織全體干部交流、互評、推優。在此基礎上,主管負責人結合平時考核結果,并征求監察室等部門的意見,提出本單位副職及以下干部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以及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建議名單。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應在平時考核成績突出、季度考核獲“好”的評價較多的人員中產生。存在《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確定標準》中的情況,即使情節較輕,一般也不得列入優秀等次候選者名單。優秀等次本文來源:文秘站 候選者人數控制在本單位總人數的__%以內。考核單位人數較少,按__%比例計算不足_名的,可以報_名。
_.述職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職務層次進行:
處室、分局主管負責人在市局機關大會述職述廉;
處室、分局副職在市局政務網述職述廉,展示業績;
處室、分局副職以下干部優秀等次候選者在市局政務網展示個人工作業績。
_.民主測評。召開有市局機關全體干部、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參加的市局機關大會,組織開展對市局處室、分局正副職、機關全體公務員和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的民主測評。民主測評與述職述廉等相關工作同時進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屬工商所召開本單位全體干部會議,組織開展相應的民主測評。
《年度考核測評表》見附件三。
民主測評結果參照××組______號通知的有關方法進行量化計分,具體如下:得分=“好”票數×_+“較好”票數×_+“一般”票數×_._+“差”票數×(-_._)×__÷總有效票數。
對分局副科(所)長以上干部的民主測評,按市局機關大會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會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復合計分,其中市局機關大會民主測評計分占__%。
民主測評結果由考核委員會分別反饋給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主管負責人逐一向本單位干部反饋。
對民主測評得分最后的處室、分局正副職和副職以下(不含副職,下同)干部,對照《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確定標準》,查有實據的,由考核委員會責成所在考核單位提出意見,將其考核等次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對連續兩年民主測評得分最后的,要談話提醒或調整崗位。
_.主管負責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見。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依據考核委員會反饋的本單位優秀等次候選人的民主測評結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見,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本單位總人數的__%。
_.考核委員會審定考核等次。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中的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在先進單位中產生。但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的民主測評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單位副職的優秀等次人員在民主測評得分較高的副職人員中產生,由考核委員會按不多于考核單位副職總人數的__%審定。同一考核單位的副職中,一般最多確定_名為優秀等次。
考核單位副職以下干部的優秀等次人數,控制在副職以下干部總人數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務員考核優秀等次分配的限額(其中包含副職優秀等次人員,包含兩個處室共享優秀等次名額)以內,按民主測評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定優秀等次名單。同一考核單位副職及以下干部中優秀等次人員一般不低于考核單位人數的__%。
考核委員會同時審定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名單。
_.公示優秀等次名單。對公示期間有反映的,要及時核實。對確實不符合條件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等次。
對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要 將考核事實書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
年度考核結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處理。
五、考核委員會。
市局設立考核委員會,由局領導,機關黨委、辦公室、人教處、監察室、法規處負責人和公務員代表組成。公務員代表由各考核單位提名,經民主推選產生,以得票高的當選。____年當選名單如下:丁海榮、王建、阮軍根、洪曉康、郭玲、趙建忠。
考核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考核單位主管負責人寫出的考核評語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六、市局監察室全程參與和監督公務員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時反饋與公務員考核有關的有效投訴等信息,對優秀等次候選人的推薦提出意見。
【關鍵詞】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
一、我國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面臨的問題
1.考核標準不具體,等次難以區分
我國公務員考核的覆蓋面廣,層級復雜,因此考核的標準必須科學、合理。然而,目前我國的公務員考核仍然過于籠統。考核內容缺乏針對性,分類、分層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確。這種籠統、不細化的考核,不僅違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則,達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嚴肅性,降低了公務員參與考核的熱情。并且在實踐中,由于有規定,優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稱職和真正不稱職的公務員都是極少數,所以,絕大多數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稱職和這一層次上,從而造成絕大部分集中于稱職的大平臺,沒有達到考核的實施目標。
2.考核程序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有些單位以及單位內部的一些部門不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考核,依然“依據民主評議結果來確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評代考”現象。個別地方和個別單位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不搞公開述職。此外,還有一些單位不按照規定將年度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對公務員的考核往往注重經驗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視定性考核,忽視定量測評。單純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學性,容易忽視定量測評,不能適應現代公務員考核的需要。
4.平時考核的基礎作用落實不到位
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離開了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觀依據。在實踐中,平時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檢查等,這種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導致獎勵和懲戒,而只是考察公務員日常履行其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忽視平時考核,就違背了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中關于堅持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5.考核結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結果與公務員實際的、切身的利益緊密掛鉤,是公務員考核制度激勵功能的具體表現。然而在現實中,對不稱職公務員的處理卻比較難,正如列寧曾經說的:“借口集體管理而無人負責,是最危險的禍害”,“應不顧一切盡快根除這一禍害。”
6.考核的監督機制不健全
從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上看,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注重收集匯總考核結果,缺少強有力的監督檢查措施,考核工作認真與否,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如何,完全取決于單位、部門領導的重視程度和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觀的調控措施與檢查力度,影響了考核工作的權威性。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國家公務員考核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中有些內容存在缺陷。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斷變化,原有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需要。另外,從法治的途徑來看,由于目前許多法律法規尚未出臺,而已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不夠全面、不夠具體,不便于操作和執行。
2.傳統文化方面
現在公務員中還存在官本位思想,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個別領導干部在考核時處處從本地方、本單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發,偏私心理影響考核的公正性。處心積慮地保位子、要面子、爭榮譽,而忽視國家、集體和全局的利益,甚至為了騙取個人榮譽和職位不惜弄虛作假、虛報浮夸,損害了自身形象,辜負了人民的期望,影響了考核工作的真實性。;另外庸俗關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準確性。
3.人為因素方面
在實際考核過程中,考核者的思想與個人素質也直接影響了考核的結果。在個別單位一些考核對象往往是主要領導先確定好的,先確定擬提拔人選再考核的做法時常存在,考核組無非是按照領導的意思量身為考核對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來證明領導用人的正確性。而考核人員素質不高也往往制約著考核的科學性。
4.工作實踐方面
在實踐中,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思想上不夠重視,從眾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義、輪流坐莊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務員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三、完善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的建議
1.加強國家公務員考核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完善立法,進一步健全國家公務員考核法律法規體系,如加強《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對完備的考核體制機制。加強執法,對考核中的不法行為要嚴加懲治,要將公務員考核中的考核腐敗、考核不作為等同于瀆職等違法行為,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確保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國家公務員考核各項制度
健全的國家公務員考核制度是做好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經常性考核制度、階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經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隨時了解國家公務員本人的動態變化。其次要建立國家公務員考核信息收集歸檔制度;再次要建立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和任職期間全程審計制度。最后要完善國家公務員考核舉報制度,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3.依據不同職位要求全面確定考核內容
全面科學的考核內容是國家公務員考核的基礎和保證,要依據不同職位特點制定科學、有效、具體、量化的分類考核標準和內容,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個人素質與工作實績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意見相結合;其次,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引進新的考核指標,大膽引入現代人才測評方法,以注重能力測試為主,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內容真正做到與時俱進。
4.對國家公務員進行全方位立體考核
科學的考核方法是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考核國家公務員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類考核,即由組織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按國家公務員不同職務和級別分類進行考核,一級考一級,上級考下級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標考核和電子考核,使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不斷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最后要建立立體考核機制,即應當不斷拓寬考核領域,采取全方位的立體考核方法,重點考核國家公務員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等,從八小時內考核延伸到八小時之外,從不同角度和側面對國家公務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觀評價,保證國家公務員考核結果的全面性和真實性。
5.確保國家公務員考核結果真正落到實處
確保考核結果落到實處是國家公務員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結果等次;及時反饋考核結果;加強考核結果兌現工作等,確保考核結果真正落到實處。
6.對國家公務員考核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
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是一項法定性、政治性、原則性很強的工作,在工作實踐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對考核工作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首先,聯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組成公務員考核工作監督委員會,其次,建立嚴格的考核監控體系,抓好事前監控、事中監控和事后監控三個環節。最后,實行國家公務員考核問責制,加強對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中違法違紀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達到考核的真正目的,取得良好的考核效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