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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社會和諧與國家形象。近些年我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持續提升,農產品產量穩中有增,食物結構日趨優化,食品數量得到了有效保障。但食品安全事件卻頻繁發生,消費者身心健康遭到嚴重危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現在的局面呢?
導致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有二:一是;二是自然因素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如瘋牛病、禽流感等,此類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概率和風險較難預測人為因素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如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豬肉、蘇丹紅鴨蛋、毒餃子、地溝油等,這類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概率是人為控制,其危害性在于故意為之,即生產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質,卻仍用于食品生產。
回顧近幾年來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西方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問題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而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絕大多數是人為因素造成。如何改變這種現象,已成為國家和人們日益關心的話題。
一、利益與道德的權衡
各類食品問題層出不窮,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食品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食品安全不僅是一個生物、化學、技術和管理問題,更是一個經濟問題,其本質是農產品投入生產企業、食品原料生產者、食品加工企業、食品營銷者、政府監管部門等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權衡。不少食品產業的利益主體,在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獲取高額利潤的驅動下,向食品中添加非法的食品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或使用過量的化肥、巨毒農藥、抗生素、激素等物質,結果導致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在利益與道德的權衡中,利益占了上風,違法行為不斷發生和擴散,雖然食品產業的規模擴大了、工藝水平提高了,但道德水平卻大幅度下降。三聚氰胺奶粉、地溝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就是有力的證明。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也給傳統食品行業帶來了顛覆性的革命。如“轉基因”技術在食品生產領域的應用,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從而降低成本。但是,科學技術的應用對人類的身體健康是否存在潛在的危害,還需要進一步的論證。
食品企業的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和制造不安全食品所付出的代價,由于對不安全食品制造企業的懲罰力度不夠,條件差的企業制造不安全食品的違法收益大于違法成本,因此條件差的企業在與政府的權衡中選擇制造不安全食品,從而引起食品安全問題。
二、食品市場體系發展不健全
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個別不法商家的違法經營行為固然難辭其咎,但我國現在的食品生產行業,尚未形成健全的產業化系統,才是更為深層次的根源。大量食品生產企業沒有意識,也沒有能力建立起固定的產業化供應體系,而是完全根據市場的供需來操縱著原材料的價格,通過壓低原料價格來應對全球自品市場口益激烈的競爭。這就導致了我國當前前仍以散戶為主的食品原材料供應者,不得不采取降低成本的方式來提高產量,進一步維護自身的當前利益。
在我國當前的食品市場領域中,假冒偽劣食品泛濫。尤其是在城鄉結合地帶,一些不法分子在制假販假暴利的驅動下,利用城鄉結合部法制監管的漏洞、大眾食品安全意識的相對匱乏等特點,通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不法手段,大量制造、販賣假冒偽劣食品,危害著廣大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所以,一個健全的市場體系已經迫在眉睫了,只有通過國家宏觀調控作用,才能維持食品行業供求關系的平衡,這樣人們的安全才會有保障。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管理體系不完善
在食品市場中,利用宏觀調空手段,平衡市場主體利益,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提高我國食品行業在國際食品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促使我國食品市場進入良性循環。總之,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食品行業面臨著國內市場信任度缺失與國際市場激烈競爭的雙重挑戰,只有多管齊下,才能使我國食品行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食品安全法》的出臺,雖然從立法層面對執法主體的權責進行了進一步的落實,但是在實踐中,仍然存在著執法主體執法活動主動性不強,“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行政執法活動缺乏體系上的系統性和時間上的一貫性,不能從源頭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政府部門應大力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使相關利益主體的違法成本遠遠大于其違法收益,才能遏制不安全食品的泛濫和企業的虛假宣傳,進而消除安全隱患。加快立法進程,健全法律體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是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重要條件。應盡快形成以 食品安全法 為支撐,其他法律相匹配、多層次、系統化、結構嚴禁、操作性強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制定各種單行法,對食品安全的各方面予以明確規定,主要包括:責任主體、環境認證、質量認證、標簽管理,投入品(農藥、獸藥、飼料等)使用、標準化生產、檢驗檢疫、監督檢查、質量承諾、廣告宣傳、信息披露、質量追溯、風險分析、全過程控制、公眾參與等方面的法律。
只有法律體系,執行力度不夠的話,也會產生食品安全問題。所以,政府部門應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協調監管部門之間權力和責任,協力合作,防止出現監管盲區,提高監管效率,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不但要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更要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要完善責任究制度,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能夠追究到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同時要嚴厲懲處食品安全中的尋租行為。
在實行從農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檢測工作應當緊隨標準的修訂不斷完善。檢測工作作為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過程、運輸以及市場銷售等環節中內部自我監控和外部監督檢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響食品的質量和安全。此外,由于技術和設備的限制,相當一部分添加到食品中的工業原料還無法檢測出來。比如,用于制造劣質醬油的“毛發水”,主要成分為氨基酸,與正規醬油中所含的氨基酸成分一致,國內現有的技術和設備難以分辨兩種醬油的區別。
所以隨著食品中安全衛生指標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對檢測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檢驗檢測應向高技術化、速測化、便攜化以及信息共享邁進。設置系統的食品檢測機構并使之逐步社會化、建立科學的檢測質量保證體系以及加強檢測技術儲備和人員儲備是從總體上提高我國食品檢測能力的重要舉措。
1.4各執法部門統一協調、權責明晰
長期以來,我國對食品實行多頭管理,食品監管游離于各個部門之間,條塊分割嚴重。一方面執法中各部門職責交叉、都可以執法,另一方面則出現模糊或真空地帶,給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這樣就出現了我國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為一些部門權力尋租制造了借口。有學者認為,應改變多頭管理,向相對集中統一的方向發展。但由于食品的產業鏈太長,我國的地域范圍大,生產力發展水平極不平衡,不可能將食品安全的監管統一在一二個部門。當前,應重點解決食品監管職責過于分散的狀況,把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相對集中,權責進一步明晰,并通過建立一種有效率和權威的協調機制,提高監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 激勵消費者維權
隨著問題食品接二連三的曝光,不難發現雖然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存在著諸多問題,但無論其多么地盡職、協調、配合,其監管的范圍和能力總是受到限制,對上市食品只能樣本抽查監測。因而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的概率,必然就被限制在了一個較小的范圍之內。但如果能降低消費者的檢測成本,鼓勵消費者利用生活經驗,一旦對某種食品產生“合理懷疑”,就可以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檢測。通過“打官司”的辦法,可以獲得足夠的經濟回報,形成全民對抗問題食品的局面,最終遏制食品安全問題的泛濫成災。
2.1 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設立侵權最低賠償金
當消費者購買到問題食品后,在維權過程中會被要求出示相關檢測證明,對于食品檢測來講,成本高,時間長,大量小額投訴的成本遠遠大于獲得的賠償。消費者受到損害,在申訴解決的過程中要花費很多的財力、物力和精力,消費者往往覺得不值得。最后放棄維權。我國目前沒有最低賠償制度,法律規定只對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高額維權成本讓大多數受害消費者自認倒霉,這在客觀上縱容了不法企業。
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建立鼓勵投訴的政策,盡快將最低賠償金制度納入法律體系,制度要體現對消費者有保障性,對侵權者有懲戒性,對其他經營者有警示性。建立最低賠償金就會有力制約不法侵權行為,增強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信心和動力。
2.2 受害方補償分量加重,加害方受罰力度增強
安徽阜陽171個嬰兒呱呱落地就被假冒偽劣奶粉“哺育”成“大頭娃娃”,并有13人付出了生命代價。中國奶業協會副理事長王懷寶表示,迄今我國僅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懲罰性賠償,但只適用于欺詐行為,而且額度被鎖定在“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費用一倍的賠償”上。這條規定局限性很大,因為欺詐固然是惡意的最主要的情形,但并不是惟一的情形。食品與其他商品相比具有特殊性,對于違法食品廠商必須用“重典”整治。比如阜陽劣質奶粉事件,若援引“增加1倍”條款處罰廠商,那就起不到絲毫懲罰作用。
違法經營者的利潤極大,違法成本又極低的狀況,成為一些不法企業肆意妄為的直接動力。故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追究違法企業民事和刑事責任,不僅要沒收全部違法所得,還要將違法企業罰得傾家蕩產。《食品安全法》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這是遏止假冒偽劣食品泛濫的有效手段。
2.3 直接損失賠償更加嚴格,間接損失賠償規定明確
目前中國的民事損害賠償理念,還停留在讓加害方負補償性的賠償責任階段。也就是在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時,仍是按照被害人的實際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來計算的。這種損害賠償制度并不能真正補償受害方的全部損失,因為受害方所耗費的時間、金錢、精力等無法獲得賠償。在歐美國家,賠償是相對實際損失來說的,這里面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在我國的賠償通常只針對直接損失,我國制定的《食品安全法》也應對消費者的間接損失作出明確規定。
2.4 對隱害行為給予更多關注,有法定組織代表百姓提訟
前些年,哈根達斯在廣東省深圳爆出“黑作坊”事件,號稱“冰激淋貴族”的哈根達斯竟是在“黑作坊”中加工出來的。深圳市羅湖區衛生監督所除了銷毀查沒的哈根達斯可疑食品約50 kg外,還對羅湖分店作出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這區區5萬罰款與制售者成年累月的巨額利潤相比可謂九牛一毛。對違法企業真是無關痛癢。
應允許統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代表不特定消費者來訴訟違法生產銷售的企業,獲得應有的賠償。由于單獨的某個消費者會覺得麻煩,如果有一個固定的法定組織代表消費者對哈根達斯等違法企業提起索賠,要求企業向消費者付出其違法所得成倍以上的賠償,這將迫使企業規范自己的行為。
3.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的網絡體系
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是各職能部門自行公布與其相關的信息,但現實中不僅不同部門對同一內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樣,甚至同一部門對同一內容的信息公布也出現不一致。因此,盡快建立統一協調的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的網絡運行體系是保證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食品安全監管發展水平不均衡,運用高科技的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對全國食品安全狀況的整體監控,有助于協調、解決全國性的食品安全問題,也有利于食品安全研究數據的匯總,對食品的多頭管理也使信息網絡建設成為必要。信息共享不僅可以使各部門隨時了解當前食品領域的安全形勢,也從整體上節約了監管成本。網絡的便捷與及時能夠實現國家對食品安全的動態監測,有利于政府部門及時做出決策,把突發的、潛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降至最小。通過網絡運行體系,對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歸納、匯總,經過科學的研究分析,由有關部門統一對外,引導公眾在對食品的選擇中趨利避害,同時避免了由于信息矛盾而造成的政府威信下降和公眾選擇的困難。
【關鍵詞】食品安全;罰金刑;法規缺陷
隨著科技進步與時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對生活的質量也有了更高要求,而在最近幾年,各種食品安全事問題接連曝光,食品安全問題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關注。究竟怎樣維護食品安全,相關部門從理論到政策,從立法到執法,還在不停探索。
一、食品安全問題現狀
人類社會必不可少的就是食品,而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它關系到百姓健康和社會發展。不過許多不法之徒受到利益誘惑,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顧,使用摻假、化學物質浸泡食品,毒害廣大群眾健康:水產品用福爾馬林浸泡、蘇丹紅、醬腌菜食品苯甲酸含量超標、漂白大米、黑心月餅、面粉增白劑……2011年3月份雙匯集團被曝出其產品含有瘦肉精,市場嘩然,雙匯集團是全國知名企業,還是多家餐飲企業的供給商,號稱其產品是嚴格按照“十八道測驗”正規出產,產品質量堅固,居然也使用瘦肉精,國民為之震驚。我國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凸顯。隨著大量的食品安全問題被曝光,大部分消費者對食品市場安全持不信任態度,據有關部門統計顯示,每年我國食物中毒報告病例數約為2至4萬人,而實際上,專家猜測實際發生人數約為其統計的10倍,也就是每年食物中毒的人數大概在20萬至40萬人左右。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回避。
(二)食品安全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更大。源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中國的食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質檢部門共立案查處食品違法案件4.9萬件,查獲假冒偽劣食品貨值金額4.5億元人民幣。基本上所有食品都會有無法保證安全的假冒產品,部分地方甚至出現專門生產加工不安全食品的“專業村”。例如,浙江金華加了敵敵畏的火腿,浙江溫州染色劑染紅的鄉巴佬鹵雞腿等。
食品安全犯罪手段狡猾隱蔽,肉眼難辨。部分不法分子受到打擊之后,變換手段以更隱秘的方式繼續從事違法活動。食品安全犯罪十分猖狂,出現向集團化、專業化發展的勢頭,最嚴重的是有些地區還出現了一種“專業戶”――產供銷一條龍配套。
(三)執法不嚴,犯罪分子逃脫處罰。因為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序繁瑣,需要收集大量相關證據,故而在查處食品安全犯罪過程中,往往只是處以沒收罰款等行政手段,懲罰力度較輕。生活中很多案件都是只罰無刑,行政執法程序與司法程序之間無法實現有效銜接,出現斷裂。例如,2006年,工商部門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案件6.8萬件,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案件只有48件。
二、食品安全法律的不足
“我國刑事法律中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整體分為直接和間接條款。直接規定食品安全犯罪的條款即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間接條款包括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罪等。”i我國刑法中關于食品安全的具體規定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于罪名認定的分類缺陷。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的客體是大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國家對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屬于復雜客體,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區分。主要客體決定犯罪性質,從而也決定了它們在刑法中的分類。主要客體是指某一具體犯罪所侵害的復雜客體中程度較嚴重的刑法予以重點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保護人民的身體和生命安全,規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這樣看來,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客體是多數人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我國罰金處治不夠得當。刑法的兩個組成部分中犯罪是前提,刑罰是后果。如果只規定了犯罪種類,沒有規定具體刑罰措施,那就不能稱之為完整的刑法,而現有的食品安全犯罪其社會危害性與刑罰規定不相平衡。金錢的重要性在于可以滿足物質需要,罰金刑是通過剝奪某人的財產來懲戒行為人,具有一定的教育效果。對于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來說,采用罰金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懲罰方式。不過食品安全的罰金刑設置存在部分缺陷:(1)新的《食品安全法》規定,用銷售金額的數目來衡量罰金刑的數額多少,罰金刑處罰不能有效打擊一些還未銷售或者銷售金額較少的不法之徒,嚴重制約了罰金刑的功能,因此該方法在實踐中效果不甚明顯。⑵《刑法》第143條和第144條中規定,基本犯的罰金刑是并處或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額度的設置相對過低,無法體現罰金的剝奪性.尤其是當法院只判決單處罰金刑,就無法讓犯罪人清晰感受到罰金刑的痛苦。⑶《刑法》中對于單位的處罰只是單處罰金,并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數額及罰金的上下限。這樣的罰金制度缺乏確定性與穩定性,對司法實踐的指導性不強,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三)相關規定缺乏可操作性。食品安全犯罪是具體危險犯,只有在“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情況下才能構成該罪。而具體危險的程度是非常難鑒定的,在實際中可操作性不強,只能依賴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結構鑒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標準的有害細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應認定為《刑法》第143條規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到底什么是“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嚴重食源性疾患”,高院和檢察院并未給出一個明確的司法解釋。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完善
對于我國目前食品安全犯罪的不足,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考慮:
(一)完善犯罪分類。“應該將食品安全犯罪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同類客體是不特定或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客體。因而,把食品安全犯罪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更為妥當。” ii
(二)完善刑罰的規定。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則條文對具體犯罪所確定的適用刑罰的種類和刑罰幅度。對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定刑,應從以下幾點完善,以便有效懲治和預防食品安全犯罪。
1.為了更好的解決部分有毒食品還沒銷售從而無法實現罰金的問題,可以用“經營金額”取代“銷售金額”,“經營金額”包括不法商家所有用于該食品的生產和流通資金,既涵蓋成本,也將生產經營所獲得的利潤計算在內。
2.大多數發達國家都會嚴懲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商家,不僅要求立即停業待查,而且會處以巨額罰金。而我國對食品安全犯罪的處罰力度較輕,無法起到罰金刑應有的威懾作用,建議加大罰金數額,提高處罰力度,具體數額應該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注釋:
i 藍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反思與重構[J].行政與法,2010(3).
ii彭玉偉.論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缺陷和完善[J].內蒙古社會科學,2009(4).
【參考文獻】
[1]任毓佳.論食品安全的刑法保護[D].湖南師范大學,2009.
[2]王翠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D].煙臺大學,2009.
關鍵詞:學生,食品安全,監管
中圖分類號:G455 文獻標識碼:A
案例1:小學生難拒校門口美食 成“廉價食品”消費大軍。因價格低廉、外包裝吸引眼球,并附贈小玩具,使得小學生成為校門口“廉價零食”的消費大軍。近來,兒童食品在孩子們膳食中的比例越來越大,有關專家表示,市場上所謂兒童食品存在原料來路不正、產品化學物質種類和數量增加、農藥殘留、添加劑量大或使用不當等安全隱患,其中尤以添加劑問題較為嚴重。兒童臟腑稚嫩,對刺激反應敏感,解毒排泄功能弱,不慎攝入問題食品會影響健康,嚴重的將造成極大危害。
案例2:廣州大學城43學生疑食物中毒,多個同學在大學城穗石村實惠餐廳就餐,此后就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癥狀。據不完全統計,至少43名學生在該店吃飯后出現不適。
一、食品安全的現狀問題
應該來說,食品安全是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濟健康發展、國家安定和社會發展與穩定的重大問題。2008年“三鹿事件”發生后,整個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日趨關注,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成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確保對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責任分工和統一協調。2010年4月,“2010年國際食品安全論壇”在北京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在論壇上明確提出中國將把保證食品安全提高到國家戰略的高度。2010年8月,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國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國性法治研究機構。這些都表明國家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嚴峻化,“以食為天”的我們對問題食品的恐懼也逐步加深,對銷售者的信任度也江河日下,甚至發展到對眾多的食品都出現不敢吃、不敢買的程度。這就要求食品安全監督局要加大對問題食品打擊的力度,讓制假者無路可銷,同時對于銷售者要宣傳用良心與信用去銷售商品。希望食監局與銷售者能歸還一個既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市場給消費者。除了對食監局與銷售者的期望,我們消費者也應該加強對問題食品的辨別能力,多關注食品方面的新聞,了解多一些食品添加劑的限量及其作用與副作用。進而從自身的知識層面上減少對問題商品的購買,同時也減少了問題商品的銷售。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局的整治,遇到問題商品時盡快舉報,以盡早扼殺問題商品的進一步泛濫。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食品制造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添加有毒物質的情況仍然難以杜絕;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濫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學添加劑,加工食品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農產品、禽類產品的安全狀況也不容樂觀;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質殘留于禽、畜、水產品體內;面臨轉基因食品的潛在威脅,盡管目前還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類有害,但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已引起人們的密切關注。
既然全社會和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如此重視,為什么食品安全問題還是層出不窮呢?主要原因在于對監管者的問責不到位。問責制是一種監督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制度,它包括了問責標準的確立、問責程序及問責方法的構建、問責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內容。食品安全監督領域的行政問責,不應該僅僅局限于對食品質量問題的一種責任追究機制或一種純粹的懲戒措施,而應該與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有機銜接,成為一項互為補充的獨立制度。通過問責制度形成對各級監管者的問責壓力,防止尋租行為,激勵他們對所管轄的食品安全工作給予高度的重視,從而加強對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以實現政府的管治目標。如果相關的食品企業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那么相應的監管部門的負責人,甚至企業所在地區的政府負責人就應該無條件地接受問責,問責應該得到嚴格的執行。
二、食品安全問題的分析
在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事件中,不法廠商是最大的利益驅動者。這暴露了這些不法分子的不誠信及只為謀取私利等不道德行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每位經營者在從事經營前應簽訂誠信規則以一種硬性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問題產品,更為甚者,經營者需將每位顧客當成自己的家人那樣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作為首要目標,而將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因此,他們都應該將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時刻提醒著自己。當食品安全問題不再發生時,這一切就變得兩全其美,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顧客,更多利潤。
為了能夠更好地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學校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他們是學生在學校生活的監護人。因此,只有學校把食品安全問題放在高度重視的位置上,且各職人員明確職務,盡職盡責,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努力協調好各有關部門間的關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強監管工作,提高食品監管的準確性及增強食品監管的權威性。對于那些不作為或亂作為的人員要嚴肅處理,同時也要傾聽學生的聲音,對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多進行一些真正的反饋,要積極宣傳及傳播食品科普知識,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我們該如何處理解決,也要開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動,使食品安全意識能更深入人心。只有這樣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唯有學校及其人員嚴格地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使制度真正的履行,才能使學校食堂做得更好、執法更有力、管理更嚴,食品安全問題才更少。
而人的觀念也是影響此類問題的一大因素,因此當人們觀念意識提高時,一切的方案才能更好地運作,食品安全問題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問題才會越來越少。
三. 結論與建議
在食品安全宣傳上首先要加強對學生的宣傳和教育,特別是小學生,如.不要吃街頭小吃,注意衛生;少吃學校附近小店里賣的零食;少吃沒有綠色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質量安全標志、產房地址的食品;.少吃油炸類食品如:薯片,薯條等;不吃沒有營業執照的小型店鋪里銷售的“垃圾食品”等。讓孩子從根本上認清三無食品的的危害。
第二,要強化對違法者的懲戒力度。法律制訂得再多再細,如果不嚴格執行也是不行的。要想從根本上遏制造假行為,就必須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讓造假的成本遠大于造假的收益,進而使造假者望而卻步。
第三,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就必須引入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這個第三方從本質上說應該是廣大消費者,但由于消費者過于分散,所以獨立的媒體監督往往就成為消費者的最佳人。尤其是網絡媒體,具有成本低、傳播速度快、輿論壓力大等。
第四,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是強化對監管者的問責。在中國目前的治理結構中,行政權占據主導地位,這既是我們的優勢,也是一些問題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這一優勢,又盡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發的各種治理問題,就必須要嚴格執行對監管者的問責,這是整個食品監管體系的關鍵點,只有抓住它,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的監管問題。
參考文獻 :
1、地攤零食成為孩子健康隱患,/zhuanti/shenduguancha/
一、農村自辦宴席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
1、購買食品原材料貪圖便宜,采購過程不規范。部分農村群眾消費觀念落后,安全意識差,采購食品原材料首選價格便宜的,在他們的傳統消費觀念中,“便宜”是其首要考慮的因素,因此食品原料采購不能嚴格把關,更談不上有索證索票的意識。只要看不出腐爛變質、聞不到臭味異味就行,個別群眾甚至存在著“只要燒熟了吃,就不會有問題”的錯誤觀念。因此容易購買到低價劣質以及過期變質的食品原材料,從而為宴席的安全問題埋下隱患。
2、宴席加工及用餐場所簡陋,衛生設施不規范。一般在農村都是以自家廚房和堂屋為主,有的在庭院內用油布做個頂棚臨時搭建,甚至有的在露天直接加工并就餐,條件有限,衛生設施不齊全。無“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無流動水洗手洗菜設施、無食品冷藏保鮮設施,造成食品原材料易受污染。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自然條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與熟食長時間混放,極易引起食物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而造成食物中毒。
3、餐潔具臨時租借使用頻繁,清洗消毒不規范。因為宴請的客人較多,大量菜品加工用具、餐飲潔具需要臨時租借。加上外地趕來的親朋好友有時要連續吃上2至3頓,這就要分批次就餐,一批客人吃完緊接著就是下一批,我們當地俗稱“流水席”。為了趕時間加上不規范操作,因此鍋、碗、瓢、盆及刀具、砧板、餐飲潔具很難做到“一洗、二沖、三消毒”,只能簡單地在大塑料盆中洗一下,在換個盆過一下水,沒有消毒緊接著就反復使用。
4、廚師未經安全及技能培訓,操作過程不規范。大廚及幫廚大多為當地的飯店從業人員,俗稱“燒大鍋的”。大部分人員未經體檢,無健康證明,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正規培訓,食品衛生知識相對缺乏,食品安全意識相對淡薄。清洗瓜果蔬菜不經鹽水浸泡去除農藥殘留,而是簡單沖洗直接使用;加工菜品時混用刀具和案板,生熟不分、葷素不分;操作熟食時沒有經常洗手和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的習慣;特別是在加工鹵菜等熟食時,容易忽視熟食制作時間及保質期限、保存條件,在鹵菜食用裝盤前沒有重新回爐加工,特別是春夏季節,細菌滋生,食物極易發生腐敗變質。由于自辦宴席在農村量大、面廣,監管人員相對匱乏,使農村自辦宴席始終是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個薄弱環節。
二、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監管的幾點建議
針對當前農村自辦宴席的現狀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筆者結合平時的工作實踐,并在借鑒其他兄弟單位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農村自辦宴席申報備案制度。只有申報備案工作做實了,后續的監管才能跟進,否則一切無從談起。根據要求,各鄉鎮所轄行政村都設有食品安全信息員,并具體負責農村家庭自辦宴席的信息收集、申報備案和匯總上報。申報內容包括舉辦人、申報事由、承辦廚師、就餐時間、地點、人數等信息。村民自辦5桌以上宴席的,需提前 48 小時向所在村(居)進行申報,村級食品安全信息員要及時上報并填寫《某某鄉鎮某某村家庭自辦宴席申報備案表》,此表一式叁份。一份各村自行留存,一份報鄉鎮食品安全辦公室,一份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或餐飲監管相關機構)。
二、加強農村宴席廚師定期體檢備案制度。承辦農村家庭宴席的廚師,應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并登記備案,取得上崗資格后方可從事宴席承辦。健康體檢每年至少一至二次,廚師健康體檢工作可由各鄉鎮衛生院負責落實,登記備案由各鄉鎮食品安全辦公室和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共同負責,《鄉鎮農村廚師登記備案表》一式四份,分別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鄉鎮食品安全辦公室、縣局餐飲股、縣食安辦留存。登記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學歷、資格等級、行業從業經歷、健康狀況等,按餐飲從業人員要求和標準管理。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傳染性疾病的,不得從事該項工作。
三、加強農村宴席廚師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作為一個好的廚師,不僅菜品要做的好,更要做的安全。廚師是否有責任心和具備食品安全知識,直接關系到宴席菜品的質量和安全。為此要加強對廚師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廚師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增強其責任心,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培訓的內容包括:食品采購的衛生要求、主要原料采購衛生要求、烹飪加工衛生要求、冷菜加工衛生要求、餐具消毒衛生要求、環境衛生要求、個人衛生要求、食物中毒的預防知識等。
四、加強自辦宴席現場監管與指導。對自辦宴席探索實行分類指導,規模在10桌以下的自辦宴席由各鄉鎮轄區市場監管所及鎮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具體檢查防蠅防塵設施,所購原料和食品的質量,加工過程的生熟分開,菜品的煮熟燒透,涼菜衛生標準,餐具的清洗消毒等,并派人進行現場監督指導;規模在10桌以上自辦宴席由縣食安辦會同縣局餐飲管理股選派業務能力強、素質高的執法人員到現場監督指導。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傳染病的人員,禁止舉辦或承辦自辦聚餐。宴席舉辦者不得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舉辦者要向供貨單位(或供貨人)索取購物憑證,注明購進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等內容。對于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就地銷毀。
五、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宴席的舉辦者、承辦廚師或其他人員若發現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立即報告鄉鎮衛生院和鄉鎮食安辦,鄉鎮食安辦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控制現場,并立即上報縣食安辦。同時積極組織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救治、調查、采樣、取證、查處工作,同時縣食安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一般來說,市場中賣方比買方更容易掌握有關商品的各種信息,信息不對稱造成了市場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影響社會公平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消費者與食品加工企業、政府與食品加工企業、農戶與食品加工企業都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消費者處于食品產業鏈的終端,其對所有的食品功效不可能完全了解,對各類食品就無法做出完全準確的判斷,也無法辨別食品的安全程度。消費者對食品的安全性辨別僅僅依靠國家對各類食品的質量認證,從這個角度上看,消費者其實是食品安全問題的最大受害者,消費者的權益需要得到合法保護。政府作為食品安全的監管者,在工作中可能監管不到位,造成政府和企業間的信息不對稱,引發食品安全風險。從原料到最終的產成品再到銷售,食品經歷了眾多環節,各個環節都容易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農業生產要素供應商向農戶提供種子、農藥、化肥、飼料添加劑這些主要的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生產資料的合格與否直接決定了食品的安全與否。但在這個過程中也可能出現信息不對稱的情況,進而加劇了農戶與食品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情形。食品市場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市場失靈,進而導致食品安全問題。一些不法食品企業為了追求高額利潤,非法生產不合格產品,嚴重擾亂了食品市場經濟秩序,影響市場資源配置。長此以往,將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食品市場是典型的“檸檬市場”,食品的安全品質與食品的利潤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生產廠商為了提高產品競爭力,進行逆向選擇,利用消費者在食品監督上的困難,進行各種形式的逐利活動,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而降低了食品安全。隨著逆向選擇(的惡性循環,某些生產廠商仍然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進而引發道德風險。
二、食品安全問題的市場經濟原因分析
市場經濟的缺陷目前,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市場發展還不成熟,市場經濟有其固有的缺陷,食品安全問題不可避免。私人成本和社會效應之間的矛盾無法調節時會產生經濟外部性問題。負的外部性會誘發企業為牟取暴利而生產不合格產品,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排擠了正規食品生產企業的市場份額,擾亂市場秩序。有效的市場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基礎,市場機制主要包括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供求機制三個要素,這三個要素與市場主體的利益緊密相關。在市場機制下,食品企業容易只顧利益,不顧其他,牟取利益。社會關系決定了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作為市場經濟活動的參與者,通過價格、供求和競爭機制占有市場份額,但有些企業則通過不正當經濟行為來實現利益最大化。一些大企業、大品牌甚至也抵抗不了利益的誘惑,收購劣質食品原材料進行加工生產,或者非法使用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添加劑。由此可見,市場經濟的缺陷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原因。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僅需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也需要政府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來調節食品市場。市場的短期行為我國食品安全問題出現的又一重要原因是市場的短期行為。短期行為是指企業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食品生產商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犧牲企業長遠利益為代價換取短期內的盈利,甚至采用各種非法經營手段,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造成食品市場的混亂,引發嚴重的食品安全危機。利益最大化是生產者、經營者的最終目標,尤其是作為食品生產者,盡其最大努力縮小生產成本,從而以低廉的價格來吸引消費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某些企業從原料采購、加工到銷售,每個環節都不符合安全、健康食品的標準,僅以華麗的包裝和低廉的價格欺騙消費者。食品企業不斷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得市場很難避免短期行為。而市場的短期行間接使得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引發食品安全危機。
三、政府失靈
關鍵詞:食品質量責任;安全監管;改善措施
中圖分類號:F42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8-0186-02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伴隨著現代社會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食品的需求也開始由溫飽型向健康型轉變,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隨著公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密切關注,食品安全風險和矛盾日益突出。據不完全統計,僅2008年以來就發生了包括乳品行業“三聚氰胺”的惡性食品安全事故;無錫、蘇州等地出現含大量甲醛的銀魚;溫州活螃蟹體內發現甲醛;四川廣元柑橘大實蠅事件;香港檢測出內地輸港含有三聚氰胺的雞蛋;再加上最近發生的“染色饅頭”、“牛肉膏”、“瘦肉精”和“地溝油”等風波。頻繁發生的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不斷沖擊著消費者脆弱的神經,憤怒的消費者把矛頭對準了超市、企業、商販的同時,對食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的拷問也被推上風口浪尖,一片七嘴八舌的議論中,有一種聲音越來越清晰、越來越響亮,它準確無誤地點出了所有罪狀的共性,那就是“食品企業質量責任的缺失”。
一、企業承擔食品質量責任的內涵
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企業在創造財富的同時所負有的滿足多方面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的責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證消費者的利益要求的問題。現代企業經營的目標已經不再局限于對經濟目標的追求,企業必須超越利潤這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消費者、對環境、對社會的貢獻,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對于食品企業而言,承擔企業社會責任,首先要保證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營養標準的食品。
食品質量責任的主體是食品企業,但是僅僅依靠企業本身并不能確保企業履行自己的食品質量責任,還必須有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企業、政府、消費者、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共同構成了食品質量責任體系。這個體系的各組成部分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夠落實食品的質量責任,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食品質量責任就無從保證。食品質量責任體系的完善體現一個國家的政府機關對居民的保護與責任。只有當一個國家的食品質量安全體系健全并發揮作用,才會為這個社會的成員帶來健康、安全、工作與幸福,也就會使得這個社會更加穩定和諧。
承擔食品安全責任與食品企業的成功有著密切的聯系,它不僅反映企業經營者的道德水準,更重要的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促進企業自身的長遠發展。據國外統計資料顯示,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平均回報比同行高出2個百分點,同時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與社會責任感較少的競爭對手相比擁有更強的盈利能力、更低的經營風險、更忠實的員工和更好的聲譽以及與當地政府和社區的更和諧的關系。因此,食品企業一定要主動強化自身的社會責任意識,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把履行食品質量責任、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作為企業基本準則加以重視。
二、食品企業質量責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食品企業質量責任的缺失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貧富差距過大、享樂主義盛行等社會方面的原因,也有企業層面的企業生產方式落后、食品質量意識淡薄以及政府層面的食品質量監管體系不健全、監管不利等原因。具體來說,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層面的原因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促使企業更加追求利潤最大化。收入分配體制的缺陷導致社會不同階層和地區收入差距極大,據學者測算,我國企業行業間工資差距達到了15倍,城鄉收入差距達到3.23,國際上公認的反映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高達0.5,成為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大的國家之一。過于懸殊的貧富差距引起全社會拜金主義的盛行,最終扭曲的社會價值觀導致企業缺乏以人為本的商業意識,見利忘義,忽視企業的社會責任。
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也與我國社會生產力低下有關。社會生產力決定社會狀態,不斷涌現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是偶然。盡管近些年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總體水平,特別是農村地區發展水平來看,社會生產力還不高,大部分民眾可支配收入較低,無力消費高品質食品。據筆者做過的一項問卷調查,“如果超市只有兩種牛奶賣,一種10 元一包,一種2 元一包,若您需要購買牛奶,您會購買那一種?”約87% 的人都選擇2 元一包的奶,因為他們的收入有限。馬克思曾經說過“經濟是基礎”,過低的生活標準直接束縛了人們道德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也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企業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
(二)企業層面上的原因
我國食品企業食品質量意識缺乏,經營中并沒有從消費者利益出發對食品的生產過程嚴格把關。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食品企業在食品生產過程中有意或者無意地選擇以企業利益為先,忽視了消費者的利益,缺失以公眾利益為導向、履行食品質量責任的意識。并且我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大多管理混亂、規模過小、裝備落后,基本上屬于家庭作坊式的企業。據調查,我國目前有400多萬家企業和700多萬家小型加工作坊從事食品工業。其中,從事技術含量最低的食品加工業的企業占52%,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企業約為總數的1/6,25%的企業無標準生產,15%的企業無執照生產。這種現狀的直接結果是市場競爭激烈,為了生存,原本就質量責任意識淡薄的企業被迫降低直接生產經營成本,在利益的驅動下,非常容易出現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種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行為,使得企業食品質量責任缺失的現象進一步加劇。
從流通環節來看,個別經營業主見利忘義、違規經營,為一些劣質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隨著社會城市化的發展,許多糧食、蔬菜、果品和肉類,都要經過長途運輸或儲存,或者經過多次加工,才送到人們面前。在這些食品的運輸、儲存和加工過程中,人們常常在食品中投放各種添加劑,其中不少添加劑具有一定的毒性,從而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三)監管部門食品質量責任的監管疏漏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一靠自覺強化,二靠外部監督。“雙匯瘦肉精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的發生凸顯出國家有關部門在監管方面不到位,監管不力使得食品企業缺乏承擔社會責任的約束。主要表現在:(1)過分倚重發展、輕視監管是引起食品企業漠視質量責任的重要原因。我國很多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嚴重,地方監管部門為了當地經濟利益而和政府、企業“政企合謀”,置消費者權益于不顧。不少政府部門依舊將發展放在第一位,認為企業發展起來了,其他問題都是小問題。”地方監管部門的執法理念偏失所導致的監管意識薄弱縱容了食品企業逃避履行質量責任;(2)某些監管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助長了企業不履行食品質量責任的行為。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遺憾的是,許多時候,抽檢流于形式,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例如,在上海饅頭事件中,違規加工生產饅頭的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并非沒有監管,監管部門一個月會抽查一次。當監管部門來檢查的時候,公司就把東西拿到辦公室給他們檢查,不讓他們去車間,“他們一來我們就把車間的門關上,不讓他們進去”;(3)監管隊伍人員專業素質不強,缺乏監管設備客觀上也導致了企業對食品質量責任的淡漠。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落后,缺乏簡便易行且準確的檢測手段。例如,依靠現有設備對地溝油、農藥殘留指標等進行檢測,不僅費時費力,而且難以大面積推廣。 并且很多監管人員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或訓練,執法過程也僅僅是“一看、二摸、三聞”,對于“蘇丹紅”、“三聚氰胺”等化學添加劑根本沒有安全監管意識。
三、針對食品企業質量責任缺失的改善措施
(一)強化食品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通過宣傳使食品生產經營者意識到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自身利益,主動肩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首先,應加大對食品企業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組織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最新的法律法規,使其認識并掌握食品安全的要求;其次,開展專題講座,解析法規條文,明確操作規范,講明利害關系,引導企業提高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使命感和自覺性;另外,強調企業的法律責任,有針對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增強其質量責任意識和遵守食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意識。
(二)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監管的主要作用
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有首要責任,這不僅是政府職能部門自身定位的需要,同時也是加強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的現實需要。因此,政府職能部門應該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有首要責任,當食品安全問題出現時,首先要追究職能部門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地調動職能部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加大資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檢測科技水平
檢測是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過程、運輸以及市場銷售等環節的內部自我監控和外部監督檢查的重要手段。實行從農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食品安全檢測體系起到關鍵的作用。由于我國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不完善,檢測水平發展不均衡,檢測技術水平不高已經成為制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的瓶頸問題。因此,我們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大對我國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資金投入,快速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檢測的科技水平。此外,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提高農民收入以及減小社會貧富差距等措施都是加強食品安全、促使食品企業履行食品質量責任的有效手段。
總之,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提升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應認識到良好形象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對企業生存和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無價之寶。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理念的企業文化建設將極大地提升食品企業的競爭力,從而在國內、國際競爭中樹立良好形象并贏得豐厚的利潤。
參考文獻:
[1] 臧立新.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及對策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09.
每每發生一起食品安仝事件,都會刺激人們敏感的神經,但有一類卻往往被大家忽視,那就是食源性疾病。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君石曾在多個場含強調,食源性疾病才是我國最嚴重的食品安仝同題。
食源性疾病重視不夠
記者:什么是食源性疾病?它危害有多大?
陳君石:通俗地說,食源性疾病就是吃出病了,食物中毒了。你吃壞了拉肚子,就是食源性疾病。它是涵蓋非常廣泛的疾病,吃了被微生物或化學品污染的食品都可能引起,前者如細菌、病毒等,后者如農藥、有毒植物等。 “從農田到餐桌”的任何一個階段都可能發生食品污染。
食源性疾病給人體帶來的危害遠不止鬧肚子那么簡單,很多人不知道,它是會吃死人的,可導致從腹瀉到肝、腎損傷等200多種疾病。世界衛生組織表示,每年不安全的食品與約200萬人的死亡有關,其中40%是5歲以下兒童。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導致的“結石寶寶”,20世紀80年代上海因生吃毛蚶造成30萬人染上甲肝等,都屬于食源性疾病。
記者:您為什么說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的頭號故人?
陳君石: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指的是食物中含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其關鍵點是“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有多大”,所以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首先要搞清楚食品中哪些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最大。
事實上,當前中國乃至全世界,食品安全的主要敵人都是食源性疾病。我之所以在多個場合強調這點,是因為食源性疾病危害大、發生范圍廣。在所有食品安全問題中,食源性疾病是發生率最高的,每年造成的健康傷害也最大。某所小學多少人食物中毒住院、某市一家幾口食物中毒……大家可能不關注這類新聞,但這些都是直接吃出病,還可能造成死亡的。一般老百姓對此并不重視,不認為是食品安全問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老百姓普遍關心的是食品添加劑濫用、農藥殘留甚至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問題,這些新聞報道總能在短時間內吸引大量眼球,甚至引發恐慌。但大家仔細想想,由于濫用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超標,真正吃出問題、吃出病來的有多少?不能說很少,但與食源性疾病相比,它的數量少之又少。當然,濫用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超標是絕對不允許的。
記者:老百姓對添加劑、農殘等問題的關注度遠遠大于食源性疾病,您認為原因何在?
陳君石:確實如此。形成此種現象的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宣傳不夠。媒體很少對食源性疾病做重點報道,至多用“豆腐塊”大的版面報道一下某小學發生食物中毒,網上也不會有人炒作。很多人在家里也有吃壞肚子的經歷,但他們并不認為這是食源性疾病惹的禍,不認為是食品安全問題。但如果是添加劑、農殘等問題,媒體往往大篇幅鋪天蓋地報道,瞬間就能吸引大量眼球,引發關注,并給政府很大壓力。
第二,政府重視也不夠。在國務院食安辦的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規劃或工作重點等文件中,涉及食源性疾病的很少,即便涉及也是輕輕提到,重視度遠遠不及添加劑、農殘等。有關部門對食源性疾病的科普宣傳也很少。而在發達國家,政府會定期公布食源性疾病信息,消費者基本都知道食源性疾病是頭號食品安全問題。
平均6.5人中就有1人次患食源性疾病
記者:目前,我國食源性疾病有多嚴重?
陳君石:很遺憾,我國目前還沒有全國范圍內食源性疾病發病的準確數據,但可以從兩組數據看出該問題的嚴重性。美國疾控中心的數據顯示,經過10年的努力,2011年,美國食源性疾病總發病數由2001年的7200萬人次降至4800萬人次,每年3000人死亡。總體上看,我國人口多,衛生環境、飲食習慣等都比美國差,食源性疾病的患病人數只會比美國更多。
2012年上半年,我國一項涉及9個省市的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發現,估計每年有2億多人次罹患食源性疾病,平均每6.5人中就有1人次。從每年好幾億人次發病這點上講,食源性疾病當然是食品安全的頭號勁敵。
我國衛生部門每年收到的食源性疾病發病報告,大致只有2萬-3萬人發病。實際上,這僅僅是食源性疾病發病人數的“冰山一角”。有數據顯示,發達國家食源性疾病漏報率在90%以上,而發展中國家則在95%以上,我國的漏報率可能更高。
記者:漏報率如此之高的原因何在?食源性疾病在哪些場所比較容易發生?
陳君石:從我國情況來看,漏報率高與報告制度的執行性較差和報告體系還不夠完整有關。相對于急性傳染病,食源性疾病報告的強制執行力度較小,報告主體(醫療衛生機構)對本身的職責也還不夠明確。大家都知道各地疾控中心需要上報,但醫療機構要不要上報、什么類型的醫療機構要上報等,從體制上強調得很不夠。由于食品安全是大事,有些地方政府為了不影響政績會壓著不報,也有的當成急性傳染病報。
根據分析,發生在餐飲服務單位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數最多,包括飯店、食堂和鄉村酒席等,占到了食源性疾病總數的55.4%;發生在家庭中的食源性疾病也十分普遍,占到總數的40.0%,但這往往被大家忽視。
做到五點能預防
記者:要想遠離食源性疾病難度有多大?老百姓最應該做的改變是什么?
陳君石:在生活中預防它的難度并不太大,最關鍵的是要堅持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食品安全五要素”。老百姓最應該做的改變是意識上的轉變,一定要高度重視食源性疾病,知道它會直接影響健康,是比添加劑、農殘等更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具體來說, “食品安全五要素”指的是:
第一,保持清潔。大家別小看洗手,它能洗掉很多致病菌。除了餐前便后要洗手外,在做飯的過程中尤其是生熟食品交替時也要注意洗手。廚房用具要保持清潔,尤其是碗筷、刀具、抹布等,廚房和儲存食物的地方要注意防蟲防鼠。第二,生熟分開。要使用兩套刀具、案板、器皿等,分別處理生、熟食品。第三,燒熟煮透。食物要徹底做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產品。第四,保持食物的安全溫度。絕大多數的致病微生物都喜歡室溫環境。熟食在室溫下別放2小時以上,所有熟食和易腐爛的食物應及時冷藏(最好在5℃以下),冷凍食物最好別在室溫下化凍。第五,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水果和蔬菜要徹底清洗干凈。
記者:現在很多人感嘆, “我們還能吃什么”,您對此怎么看?
陳君石:擔憂吃了不安全的食品會影響健康,這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因為“聽說”我們被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包圍了,就覺得“我們還能吃什么”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一種食物能不能吃,關鍵在于看它損害健康的風險有多大。 “吃”其實是不存在零風險的,若一點兒風險沒有,不現實也不科學。比如北京烤鴨皮中含有致癌物多環芳烴,但它只在烤鴨皮中有且含量很低,我們也不會天天吃烤鴨,因此風險很低,烤鴨依然是可以享受的美味。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項有關食品安全的調查顯示,近期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82%的公眾表示,這些事件“肯定會”引發自己對周圍食品安全問題的擔心,13%的人表示“可能會”。
27%的人認為,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認為“有過,但很少”的,占64%;僅有9%的人回答“從來沒有過”。
很多讀者還在來信中提到了發生在自己身邊的食品安全隱患。雖然這些問題并未產生大范圍的影響,但對每一個遭遇過這些問題的人來說,卻造成了相當大的困擾甚至是傷害。
對于具體的食品安全問題,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認為,“達不到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最令他們感到擔心。其次是“假冒知名品牌的食品”,選擇這一項的人達到了21%。另外,還有16%的人最擔心“過了保質期還在銷售的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明確標識的轉基因食品”似乎還沒有進入大多數受訪者的關注視野,僅有4%的人認為這一問題最令人擔心。但也有一位來自安徽淮南的讀者對某些生產企業的產品所含的轉基因成分“既不標識也不承認”表示質疑,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不誠信”。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被近九成半的人認為是選購食品時通常會關注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關注“相關檢驗合格證明”的,不足半數;而關注“食品的色澤和包裝等外觀因素”的,則略高于半數,為52%。
對于“您認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這一多選問題,大多數人選擇了“不法食品生產企業和個人利益熏心”,該選項的獲選率達到87%。同時,相當多的受訪公眾認為“對失信企業和個人的懲戒力度不夠”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有68%的人選擇了這一項。
政府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問題上的“失位”同樣引起了公眾的強烈關注。認為“各監管部門責任不明晰,互相推托”的,達到了72%;“各執法部門之間缺乏配合,信息不溝通”以及“對相關執法部門人員不作為的懲戒力度不夠”,分別被64%和65%的公眾認為是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