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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男的女的,都可以稱汝。多用于稱同輩或后輩,以“汝”相稱,表示彼此親昵,是不限男女的使用。古代對成年男子的敬稱是稱為:夫子,相當與現在的先生。母,是古代對貴族女子的一種美稱或泛指長輩女性。
2、例如:汝輩(你們);汝等 以“汝”相稱,表示彼此親昵,其市井小人昔與敬亭爾汝者,從道旁私語。——清·黃宗羲《柳敬亭傳》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男子配偶稱謂語,女子配偶稱謂語,演變,原因
一、引言
何謂“稱謂語”,目前尚未有統一的、公認的界定。有學者認為稱謂語就是稱呼語,如孫維張先生;有學者認為稱謂語包含稱呼語;也有學者認為稱謂語與稱呼語是兩種具有密切聯系又存在明顯差異的不同詞匯現象,如曹煒先生就認為面稱用語就是稱呼語,引稱用語就是稱謂語。
書面上“稱謂”字樣據有關人士考證,最早見于《晉書·孝武文李太后傳》所載會稽王司馬道子的書啟:“雖幽顯而謀,而稱謂未盡,非所以仰述圣心,允答天人。宜崇正名號,詳案舊典。”(鄭爾寧,2005),這里的“稱謂”,也就是對人的稱呼。
本文取其為“對人的稱呼”之意,不做稱謂語與稱呼語之分,不管面稱還是引稱,一律作為稱謂語。且本文也僅重點探討夫妻稱謂古今演變的個中原因。
二、古代夫妻稱謂語
1.女子配偶的稱謂語
妻子稱丈夫為“夫”,“丈夫”。《左傳·桓公十五年》:“父與夫孰親?”;《水滸傳》第十七回:“只見老姿問道:‘丈夫,你如何今日這般嘴臉?’”
《禮記·喪服》說:“夫者,妻之天也”,因此對女子配偶的稱呼大都較為尊敬,如“君子”、“君”。《詩·王風·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君當作盤石,妾當作蒲葦”。也有稱丈夫為“郎君”、“如意郎君”的。
古代婦女又稱其夫為“良”、“良人”。《儀禮·士昏禮》:“滕社良席在東”。鄭玄注:“婦人稱夫曰良”。《孟子·離婁下》:“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也用于丈夫稱妻。《詩經·國風·綢繆》:“今夕何夕,見此良人。”但后來多用于妻子稱夫。妻稱夫又曰“婿”、“汝婿”、“夫婿”。《玉臺新詠·日出東海隅行》:“東方千除騎,夫婿居上頭”。妻子稱丈夫又曰“老公”。《古今雜劇·鴛鴦被第二折》:“我今日成就了你兩個,久后你也與我尋一個好老公。”
古代指稱丈夫的稱謂還有:漢唐時的“卿”、“郎”;宋元明清時有“相公”、“官人“養家人”、“孤老”、“蓋老”;此外,還有一系列尊稱如:“先生”、“丈人”、“天”等。
2.男子配偶的稱謂語
“婦、婦人”和“妻”是上古早期文獻中最早出現的用來表示男子配偶的詞(丁崇明,2005)。
(1)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兇。。(《周易》)
(2)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周易》)
(3)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周易》)
隨著社會的發展,等級制度的建立,有的稱呼語一產生就只能在某一等級內使用,如“夫人”。最早出現“夫人”的《春秋》中的33例均是用于諸侯之“妻”,其中“夫人姜氏”有20例,近三分之二。《論語》明確指出“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禮記》則進一步明確為“天子之妃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可見,妻子的稱謂還與其配偶的社會地位有關。
古時,女子依附男子而存在,于是便有了《紅樓夢》中“王二家的”這樣的稱謂,以及“王李氏”、“趙錢氏”等。
由于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室”為中心的妻子稱謂有室人、宮室、正室、繼室、始室、側室、冢室、副室、別室等。以“妾”為中心的詞語有女妾、寵妾、賤妾、姬妾、愛妾、副妾、媵妾等。
另外,古時男子配偶的稱謂還有:賢妻、任妻、山妻、山荊、荊妻、荊釵、拙荊、賤內、黃臉婆、老瓢、河東獅、內子、內人、內助、房下、媳婦、娘子、婆娘、渾家、老小、外宅、老婆、老伴等。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國古代的封建社會制度下,男尊女卑、“夫為妻綱”,男女社會地位極端不平等,因而,對女子配偶的稱呼大都是尊稱、敬稱、美稱,而對男子配偶的稱呼則多以貶稱。
三、現代夫妻稱謂語
在現代漢語中,有幾對常見夫妻稱謂,見下表(劉群,2006):
女子配偶稱呼語 先生 丈夫 愛人
稱謂是人們用于識別身份、指代稱呼對象以及交際中的角色定位,并借以實現特定交際指向的語言系統。稱謂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社會規范和原則,體現交際中雙方的特定社會關系。稱謂在實際語言環境中是互動、變化的。人們可根據不同的語境選用不同的稱謂來表達自己的情感態度。如果雙方存在持久的一致關系,卻突然一反常態地使用變異稱呼,就往往隱含著特別的含意,或表示疏遠、嘲諷,或表示警告、威脅,或表示親昵、請求等諸多言外之意。
《詩經?氓》是人教版高中語文必修二中的選文,該詩以女子的口吻講述了其從戀愛、結婚到婚變的全過程,情節敘述完整生動,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心理刻畫細膩入微,表現手法巧妙高明。細心的讀者一定會發現,短短六節240字的詩中,女子對男子的稱呼幾易其名,這種變化與女子情感的跌宕有著微妙的聯系,非常值得玩味。
氓。“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說文》:“氓,民也。”本義為外來的百姓,這里指從外地來的男子。“氓”在這里是個泛稱,一個外來做生意的小伙子,并沒有太多的感彩。初次見面,感情還較疏遠,女子保持著應有的矜持與嬌羞。“氓”的憨厚給女子留下深刻印象,他抱布換絲,假談生意,實際是來商量婚姻大事的。
子。“送子涉淇,至于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子”,是古代對男子的美稱、尊稱,尊重、客氣、有禮貌,明顯有親近的感彩,有與對方進一步交往、發展感情的意愿。從后續的舉動可以證明:女子送男子渡淇水到頓丘,一路上男子埋怨女子拖延婚期,女子耐心地給他解釋延期的原因:你沒有找到好媒人,有媒人才是名正言順的。她不斷撫慰男子:請您不要生氣,這個秋天就是大好日子。可以想見此時男子在她心中已占重要地位,甚至男子的“怒”而催婚在她看來不過是男子深愛自己的證明。她以尊敬的稱謂“子”來表達對男子的敬慕、寬慰,體現了女子的深情、溫婉、體貼。
復關。“乘彼垢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送別男子后,女子陷入深深的思念和苦苦的等待之中。“復關”指男子居住的地方,在這里可以看做借代的手法,代指男子本人。女子此時陷入熱戀之中,她的喜樂哀愁全因“氓”這個男子,帶著滿M的思念,登上那頹圮的籬墻,向遠處深情凝望,不見朝思夜想的人,泣涕如雨,看到思念的人兒,破涕為笑,萬語干言。“復關”在此可謂微言大義,熱戀中的人,內心是甜蜜而隱秘的,女子呼“復關”,正是其熱戀而隱秘、幸福又甜蜜的內心寫照。
爾。“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隨著感情的升溫,二人終于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答應了婚事,男子開始占卜算卦,卜筮的結果都很吉利,于是婚事告成。這是女子甜蜜幸福的時刻,所以她已不再用初戀時敬稱“子”,也不用熱戀時隱秘的“復關”,而是用了日常生活中的“爾”,這個稱謂少了陌生和客套,多了熟悉和慣常,是一種生活化的稱謂。表明女子已經完全把對方看作是感情上的依靠和人生的歸宿了。“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至此,女子已完完全全放下矜持,走進了與氓的婚姻生活。
士。“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士”在春秋時期既可指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也可指未婚男子,當然也可泛指男子。本節詩中當是第三個義項。女子婚后生活并不幸福,遭到男子的厭棄,感情出現裂痕。但女子并沒有口出惡言,體現了女子的忍讓與涵養。經歷感情的震蕩,女子得出痛徹的領悟,勸告天下女子:不要與男子沉迷于愛情,女子一旦動情便無法自拔,而男子說變就變、隨時脫身。這里的“士”既婉指讓自己心傷的男子,她不愿直接提及那位讓自己傷痕累累的負心漢;“士”是男子的泛稱,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男權社會,男權至上,女子遭背棄后的控訴,使詩歌具有了廣泛的社會意義。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這幾句詩中的“士”是指自己的丈夫,直言不諱地指出,自己沒有什么過錯,而丈夫用情不專,行為不端,而且對感情沒有定準,做人沒有底線、不講原則。這里,女子已出離憤怒,指出婚姻的失敗是“士”造成的。即便如此,仍以“士”相稱,可見其溫柔與善良。
爾。“自我徂爾,三歲食貧。”“及爾偕老,老使我怨。”女子隋感由激昂轉為平靜,由控訴轉為敘述,女子又以“爾”稱呼男子,但此的“爾”是決絕之后冷漠的稱謂,這一稱謂的背后是女子傷心欲絕的痛苦和痛定思痛后的清醒。從“自我徂爾,三歲食貧”到“及爾偕老,老使我怨”,女子已經看清男子的真實面目,對這段婚姻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也不愿再續噩夢,“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既然你不念舊情,背叛愛情,那就算了吧!表達女子對人生的幡然醒悟和清醒之后的冷靜決絕。
這似乎已經形成定論,并被現代人廣泛接受。
可是,隨著甲骨文的發掘,人們發現“好”字的左邊是“子”右邊是“女”,表現的是女子抱小孩的情景。有專家分析(王本興《甲骨文字典》),女子生了小孩,才圓滿,圓滿是“好”字的本義。
應該說,這一研究結論貼近了“好”字的本義。
“好”字是由兩個各自獨立的字素即“女”“子”組合成的新字,這和古漢語中的“妻子”一詞包含“妻子”和“子女”兩個詞的意思相類似。體現了古漢語是高度濃縮的語言的特點。其語言上的經濟性,不僅表現在大量的單音節詞的運用上,同時也表現在造字方法上。所不同的是,許慎的理解是“女子”“美貌”兩個字素構成“好”字的合成義,王本興的理解是“孩子”“女人”兩個字素構成“好”字的合成義。
為什么會造成兩者的差異?
請看以下一段引文:“許慎乃博綜篆籀古文之體,發明六書之指,因形見義,分別部居,作《說文解字》”(1996年6月,中華書局出版《說文解字》第三頁)。可見,當年許慎在解釋這個字的時候,身邊沒有甲骨文,其主要依據是大篆,除大篆外,他能參照的字體可能還有金文、小篆、隸書、草書等,但這些字都是“子”部在右、“女”部在左邊,兩個字素位置關系是造成許慎判斷錯誤的重要因素。況且,將“好”字解釋為“女子貌美”似乎更暗合男性主宰下的社會人們的審美取向。殊不知它卻違逆了“好”字初創期的時代特征。
甲骨文中的“好”字,“子”部在左、“女”部在右。根據漢字先左后右的書寫習慣,只能將它理解為“子”“女”的順序,而不能理解為“女”“子”的順序。
固然,即便是從現在發現的甲骨文歷史看,它最早也只是殷商時期的產物。不過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字應該產生在更早的年代。我們不妨再來好好審視一下甲骨文“好”字的造型。孩子躺在媽媽的懷里,或者說媽媽懷抱孩子。處于搖籃期(母系氏族)的人類社會,猶如是大河的上源,河水清澈明凈、一塵不染。由哺育者和被哺育者共存的關系構成“好”的本義。它是種族衍生的保障。沒有物質的羈絆,沒有世俗的污染。是母性無私的愛和嬰兒的絕對依賴構成的親子關系。因此,筆者認為,“嬰兒與母親的關系”是“好”的本義。它最能揭示出世間一切美好現象的本源。是漢民族乃至整個人類對“好”最為率真質樸的解讀。而單單“女子貌美”根本無法承載“好”的豐富內涵。
因此,《說文解字》中“女子貌美”,不應該是“好”字的本義,而應該是它的引申義。它是人類失去了童真,走向成年后的產物。 是莊子筆下那個被開了竅的混沌。
王本興《甲骨文字典》中所說“好”字本義是“女子生了小孩,才圓滿”的解釋,也只是對現象枯澀的解讀,缺少應有的人文關懷。而且,這種解讀將關注的目光過分聚焦于“女”這個字素,忽略了兩個字素之間的對等關系。
會意字作為一種造字方法,不同于象形、指事、形聲,在字義的理解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這就需要我們在考察這類字的時候關注最新考古發現,發現其中的人文內涵。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口的增多,社會交往和人際交往的日益密切,為了把某一群人與另一群人區分開來,便出現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標志,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姓”;在一群人中間,為了把這中間的你、我、他區分開,也就出現了只屬于個人的標志,這種標志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名”。關于名的起源,從漢字“名”字本身也可推知其最早的含義。這一漢字由“夕”和“口”兩部分組成,對此,《說文解字》解釋說:“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笏 字的由來
自周代開始,人不但有“名”,而且還得有“字”。“字”,是在“名”之后新增的稱呼。《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人生下來3月要取名,20歲加字。《典禮上》有“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就是說,當男子加冠,女子及笄,表示其已成人,將要正式參加社會交往時,就要在其名之后再加字。為什么要有字?唐人孔穎達為《檀弓上》“幼名,冠字”作注時說,“生若無名,不可分別,故始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字者,人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直呼其名,故冠而加字。”這就是說,當一個人成年之后,由長輩原來所命的和多年來被長輩所稱呼的“名”就不便在社會場合呼來喊去,就得另取一個供平輩或晚輩可以稱呼的新名,即“字”。“名”是供長輩呼喚的,“字”是供平輩、晚輩和自己稱呼的。所以在古代,對平輩或尊輩“直呼其名”、“指名道姓”是一種不尊重對方的無禮行為。對平輩或尊輩只能稱字,不能稱名,只有尊對卑或自稱才可稱名。當我們了解“女子許嫁,笄而字”的習俗之后,就可以明白為什么長期稱女子許配或出嫁叫“字人”,稱未曾許配的閨女叫“待字閨中”了。因為當時“女子十五許嫁,笄禮之稱字”。對于女子來講,成年、結笄加字、許配基本上是一回事。
古人是先有名而后有字,字由名而孳生。所以古人取字一般都遵循著“名字相應”的原則,就是名與字之間要有一定的關連。《白虎通義?姓名》曰:“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從名與字的連帶關系和構成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
同義互訓。如諸葛亮,字孔明;宰予,字子我;張衡,字平子;曾鞏,字子固;秦觀,字少游。這里的亮與明、予與我、衡與平、鞏與固、觀與游同義,可以相互注釋。
反義相對。如朱熹,字元晦;趙孟,字子昂;韓愈,字退之;菅同,字異之;黃損,字益之。這里的熹與晦、與昂、愈與退、同與異、損與益都是反義相對的。
連義推想。如關羽,字云長,取莊子《逍遙游》句:“其翼若垂天之云。”是由“翼”想到羽毛,進而由“垂天之云”推想到云長。趙家駒字千里,是由少壯的馬推想到馳騁千里。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夠居易。蘇軾字子瞻,由倚軾而推想到瞻望。
連義指實。如杜甫字子美,由對男子的美稱聯想到美。唐寅字伯虎,由寅聯想到“十二地支”的寅與虎相配。
同類相及。如孔鯉字伯魚,鯉是魚類。鄭樵字漁仲,樵夫常與漁翁為侶。梁鴻字伯鸞,鴻和鸞都是為人稱道的飛禽。陸機字士衡,機和衡是北斗上的兩顆星。
原名加辭。如謝安字安石,杜牧字牧之。
運用干支五行。如鄭石癸字甲父,秦丙字白乙,純屬天干相合。楚公子午字子庚,鄭印癸字子酉,天干地支相配。
形體離合。如宋玫字文玉,尤侗字同人,姚椿字春木。
當子女出生后,父母或長輩要給他起一個稱呼,這就是名。在一個人的一生中,只有這個名才是最正式的稱謂,故稱大名。而在中國古代社會,按照戶籍制度的規定,這個名還要記入官府的戶籍簿,故又稱為官名。
除此之外,一個人從小到大,還會因各種原因有一些其他的稱謂.如乳名、小名、別名等。但這些都不屬于正式的名稱,而且使用的時限和范圍有限。
字,是在子女長大成人時,由父母或長輩起的又一個稱呼。在中國古代社會,男子長大到20歲(虛歲)時,要舉行冠禮,即加冠以示成年;女子在15歲(虛歲)時,則舉行笄禮,以盤發插笄(即簪、釵)以示成年。在舉行冠禮或笄禮時,待加冠或插笄儀式結束后,還要給受冠者或受笄者起一個新的稱呼,這就是字。“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所以在古人一生中,便有了由父母或長輩起的兩個不同的稱謂。
由于名和字是在古人一生中的兩個不同時段起的稱謂,所以它們還有不同的寓意。名起于出生時,標志著一個人的降臨;字起于冠禮或笄禮儀式上,標志著一個人已進入成年。
雖然如何起名和字,并無章可循,且兩個稱謂產生的時間相距較遠,之間是何種關系,古人也沒有明確規定,但在一些古人的名和字上,卻存在著意義上的相互聯系,而出現名和字的有趣現象。
名和字的相互聯系,既有在意義上相同或者相近的,亦有相反或者相對的,也有的名和字是因果關系。其中在意義上相同或相近的名和字,常使用同義或近義詞。如孔子的弟子李叔乘,字子車。先秦時,以一車四馬為一乘。乘,意為車輛。孔子的另一位弟子宰予,字子我。予在古漢語中,常作為第一人稱的代詞。即指我。他們的名和字,實際使用了同義詞。
又如十六國前秦皇帝苻堅,字永固;唐初李世民的謀臣,協助策劃“玄武門之變”的杜如晦,字克明:抗金名將岳飛,字鵬舉;王佐,字廷輔:尹直,字正言等,他們的名和字在意上均為相同或相近。
也有古人的名和字使用了反義詞,致使意義上相反或相對。如孔子的弟子狄黑,字皙;普墨,字皙。皙,意為膚色白,與名中的黑,在意義上截然相對。
又如東晉豫州刺史謝奕,字無奕;隋朝將領俞仲文,字次武;唐朝韓愈,字退之;唐朝文學家王績,字無功:北宋學者宋白,字太素、南宋大臣湯思退,字進之;明末大臣錢士升,字抑之等,他們的名和字在意義上,均存在著相反或相對的關系。
還有的古人在名和字上,采用了其它相關聯的方式。其中有的是使用相關聯的事物,作為名和字。如孔子的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馬耕,字子牛。他們的名和字,均合成“耕牛”一詞,在意義上有內在聯系。
還有古人的名和字,兩者之間結成一種內在的因果關系。即以名為因,字為果。如曾任唐尚書庫部郎中的鄭寵,字若驚。其名中的“寵”,即取意“受寵”:其字“若驚”,則對應了名。明朝大臣梁材,字大用。其名和字則將“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將進酒》)
當然古人的名和字出現意義上的聯系,并不是普遍的現象。不過,古人在起字時,確有一些約定俗成的做法。
古人在起字時,常用伯、仲、叔、季,或孟、仲、季來表示兄弟之間的排行。如孔子,字仲尼,即排行老二。劉邦,字季,即排行老三。
伯、仲、叔、季和孟、仲、季這兩種表示排行的方法,在使用時有“正出”、“庶出”之分。古人以正房夫人所生子女,按伯、仲、叔、季排行,即所謂“正出”;以偏房夫人所生子女,按孟、仲、季排行,即所謂“庶出”。
春秋時期的齊國,國姓為姜。齊國國君夫人所生的長女,就起字為孟,稱為姜孟。后齊國大將杞粱殖娶姜孟為妻。齊莊公四年(公元前550年)。杞梁殖隨莊公進攻莒國。戰敗被擒后遇害。消息傳來,姜孟迎喪郊外。齊莊公派人前往郊吊。她認為杞梁殖是大夫,郊吊違背古禮,拒不接受。莊公只得親自前往其家中吊唁。亡夫后,姜孟悲痛不已,竟哭夫十日,以至城墻崩塌。后姜孟投淄水身亡。此事在以后的歷史中一直被傳誦,并不斷加以改編。杞梁殖又被改為秦朝人,并更名為范杞良;姜孟也被更名為孟姜女,而演繹成“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
這是關于“孟姜女哭長城”故事的由來之一,其中孟姜女的原型,就反映了中國古人字中的排行方式。
在中國古代社會生活中,“子”字常用于對男子的尊稱,如孔子、老子、韓非予等。不過,“子”也常用于古人的字中。孔子的許多弟子的字里,就帶有“子”字。如仲由。字子路:曾參,字子輿;有弱,字子有:端木賜,字子貢;言偃,字子游等等。
“子”加在字的前面,在先秦和秦漢時期,使用時是可以省去的。如顏回,字子淵,就可以稱作顏淵。但此后,亦有人認為在唐宋以后,字中的“子”就不能省略。如柳宗元,字子厚,就必須稱作柳子厚。
中國古代社會生活中,為表示性別,還常在男子的字后加一個“父”字。如孔子亦稱作仲尼父,周公旦之子伯禽父,以及仲山父等。“父”在古人的字中,只表示男性,是對男性的一種美稱,而絕非父親之意。但在用于尊稱時,“父”字也可以取消。
“父”在古漢語中,與“甫”相通。“甫,男子之美稱也。”(《說文解字》)所以,古人字中的“父”也寫作“甫”。仲尼父,亦稱作仲尼甫或尼甫。
月黑風高的夜晚,一位偉大的母親生下了早產僅有4斤重的女嬰。出生證顯示:1994年12月10日凌晨1點。雖然體重較輕,但眉目清秀(我也不知道母親大人是怎么看出皺巴巴的臉蛋是清秀b汗),唯一不足是雙腿發紫,呆在保溫室十天后才回到母親懷抱……
【羈絆】
快滿一歲的她開始呀呀學語,睡覺前,外婆怕她著涼,被子蓋得很高,無心造成了她斜視。此后一路顛簸,周圍的人們都說這么清秀的孩子,眼睛怎么就……
【不單行】
4歲的她在回家的途中,摔傷了,眉心縫了兩針。至此,算是徹底“破相”。5歲的她在吃花生米時,花生米堵在了鼻孔,連夜送去醫院,白色裙子染上了點點深紅,不再穿裙子。12歲的她去了福州,動了眼科手術,醫生的忽視造成復視。16歲的她每晚都腳抽筋,還患上了腸胃病,現在的她將生命看得很輕很輕,卻又很重很重。
【破繭】
周圍人的眼光讓她開始接受事實,她蛻變了。兒時,自卑,膽小,輕聲細語使她在同齡人眼中淑女無比;花季明媚,大膽,不修邊幅,有了自己的朋友,談笑風生,莫過于此;雨季微濕,拘謹又放肆,懂得收斂自己的脾氣,掩飾心境。
破繭而出,羽化成蝶。失去得多,得到得更多。
【蝶飛】
即使知道自己的眼睛是不被允許當女警的,16歲以前的她還是希望行俠仗義。她很佩服當初的自己,無畏無懼。16歲開始懂得了現實與夢想的沖突,轉而愛上了海邊的大學——廈大。魂牽夢繞,為此做出了很多瘋狂的事兒,直到現在依舊為其奮斗。也許遙遠,但不試怎么會知道能否到達呢?
【遐想】
偶爾白日夢發作,期望自己生在古代,然后創造女帝千秋的傳奇,并非野心勃勃,僅因帝王能擁有他想擁有的東西,亦可造福蒼生,恩澤天下。
但那種豪情始終是一個女子所不便擁有的東西。所以,有時會希望自己是七尺男兒,大口喝酒,大塊吃肉……
【淺吟】
對于一個木有經歷過初戀卻拒絕過男生的她而言,對愛情始終充滿憧憬。心中的他不必有卓然的氣質,亦不用白衣翩翩,只要有顆能溫暖自己的心就好。
并非那些男生不好,只是感情必須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才可能美好吧,都還小,來日方長。總有一天,她會牽起一個人的手說:“執子與浮生對弈,此番輸贏,無關天下,只為你我情緣。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
【喜愛】
喜好能區分人與人的不同,亦是結交知己的方式。對于一個95前90后的妞來說喜歡邁克爾·杰克遜很正常,喜歡文字很正常,但喜歡一些年代稍遠的歌,便顯得與年齡不符了——陳淑樺的《笑紅塵》、李麗芳的《愛江山更愛美人》、劉德華的《上海灘》、張國榮的《當愛已成往事》……
【印象】
花有百樣紅,人亦各不同。盡管每個人的審美觀都是不一樣的,但最根本還是一致的。漂亮,丑,胖,瘦,可愛,萌等等外在而已。
重點是十個人中有七個人說她傻傻的,長不大。
【堅強,念舊】
大概是她的優點,也是缺點。
【真想】
“弓”,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篆文,楷書“弓”。因為“弓”是彎曲的,所以“彎腰”也稱為“弓腰”。由于“弓”尺度有標準,因而古人常用弓丈量距離,所以后來也就將丈量工具稱為“弓”。在漢字中,“弓”部首內漢字大都與“弓”本義有關。但也有些字是取“弓”的音作聲符,如“穹”等。
一、象形字
“弱”。篆文像兩縷柔軟飄動的纓穗形,楷書寫作“弱”。本義為纖細、柔軟。
二、 形聲字
“張”。篆文從“弓”從“”(表聲)。本義把弦繃在弓上,引申指拉開弓。除此之外,“張”姓實乃全國大姓也。
“弩”。篆文從“弓”從“奴”(表聲),本義為一種利用機械射擊的弓。
“彎”。篆文從“弓”從“”(表聲)。本義為拉開弓。
“”。篆文從“蟲”從“弘”(表聲),本義為米中的小黑蟲。后來借為強弱之“強”。
三、會意字
“引”。甲骨文從(弓)從(手持弓),會拉弦欲射之意。金文。篆文省去人形,右邊可視為豎箭。
“弟”。甲骨文從“弋”,像系箭的繩纏繞于“弋”(箭桿)之上,會次第繞纏之意。金文大致相同。篆文文字化。“弟”是“第”的本字。“弟”由本義引申出前后意思,如兄弟。
“疆”。甲骨文表示田界。金文在兩塊田地之間添加三道橫線,突出“界線”。篆文在“”上加義符“土”,成為“疆”(“弓”突出武力保衛邊疆)。本義為田界、田邊。
“彌”。金文從“弓”從“寅”(雙手抽箭)。篆文將“寅”訛為“”(爾)。楷書寫作“”。本義為放松弓弦。放松弓弦,弓自然張開,隨即引申出張滿,再引申出“滿,遍”,繼而引申出“補滿,補救”,如彌補、彌合。
四、會意兼形聲字
“弦”。篆文從“弓”從“玄”(糸,兼表聲),會弓上有絲弦之意。
“”。篆文左為“弓”右為手持飾物(兼表聲)。“”后來合到“韜”里了。現“韜”盛而“”廢,“”多用于人名。
“弼”,讀作“避”。金文,從“”從“因”(竹席,兼表聲),會弓之憑借之意。篆文為。兩“弓”中,一“弓”指標準的弓(稱為“檠”),另一“弓”是指需要矯正的弓。將需要矯正的弓與檠綁在一起,經過一段時間后,需要矯正的弓就成為一把標準弓。因此,“弼”本義為矯正弓弩的器具,引申指糾正、輔佐、輔政。后引申指輔佐的人,又指古代官名。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輔,右曰弼。孫悟空曾在天宮任過“弼馬溫”,自然官出有名。
“弧”。篆文從“弓”從“瓜”(圓形,兼表聲)。本義為木弓,引申指各種弓,又特指木質很硬的強弓。由將木彎曲成弓,違背木的本性,引申出違戾、歪曲。由弓形,引申出圓周中的一段,如弧形、圓弧等。
“弛”。篆文從“弓”從“也”(弦松如蛇屈曲樣,兼表聲。“也”、“它”古時都是蛇的形象代言人)。
五、其他
“彈”,象形兼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像用彈弓發射彈丸形狀。篆文改為從“弓”從“”(兼表聲)會意。“彈”有“dàn”、“tán”兩讀,請注意區別。
“弘”,指事兼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在上加指事符號(開弓時弓弦振動發出的聲音)。本義將弓拉到最大限度。金文。篆文將寫成(即,為古肱字,指大臂,兼表聲)。“弘”由本義引申出“大、廣大、寬廣”等義來。
54子
“子”,象形字。甲骨文像裹在襁褓里的嬰兒,露出腦袋,張開兩臂。金文,篆文。隸書略有變形。楷書為“子”。
古代對男子的美稱或尊稱均可稱“子”,如“孔子、孟子、墨子、莊子、荀子、韓非子”等。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的第四位為“子”。
“子”部首內的漢字,大都與小孩有關,極個別的字以“子”表聲(如“孜、籽”)。需注意的是“子”在漢字左邊時(如“孩、孤”)寫作“孑”,但仍讀“子”。
《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子”部首內,除非規定歸部漢字外,僅有:子、孔、孕、存、孫、、孛、孜、學、孟、孤、孢、孥、孿、孩、孳、孺。
一、形聲字
“孤”。篆文從“子”從“瓜”(表聲)。本義為年幼喪父,后引申出父母雙亡的孩子。帝王自稱為“孤”,意為德薄才淺,不足以統領民眾,與稱“寡人”同義。
“孩”。篆文從“子”從“亥”(表聲)。“孩”本義為小兒笑。“孩”是“咳”的古異體字。如今“孩”與“咳”早已不相往來。
二、會意字
“孕”。甲骨文像婦女懷孕。篆文從(女人)從(子),表示婦女懷胎。
“孫”。甲骨文從(子)從(幺,表連續)。金文。篆文字形將金文的“幺”寫成“系”。“”簡化為“孫”。
“”,讀作“媽”。方言用字,表成對,雙。如“女”(雙生女)、“仔”(雙生子)。“”,會意字,讀作“zhuǎn”,會一群孩子之意。引申出弱小。“孱”就隨“”而弱了。
“學”(“”)。甲骨文在(算籌)兩邊加(爪,手),下為房屋,會在家教育孩子之意。金文在(房屋)下面加(子)。后利用楷書俗字“學”作為簡化字。
三、會意兼形聲字
“存”。篆文從(才,草木初生,兼表聲)從(初生嬰兒),本義生存、活著。隸書將篆文寫成。
“孟”。金文從(孩子)從(皿,兼表聲)。本義為頭生子,引申出“老大”。古人稱呼兄弟的長幼,常以孟、仲、叔、季為序。
“孢”。篆文從“子”從“包”( 包孕,兼表聲)。本義為懷孕,常用作“孢子”。現主要用作動物或植物。
“孿”。篆文從(相連,兼表聲)從(子),本義胎中兩子相擁,即一胎生出兩個孩子。
“孳”。篆文從“子”從“茲”(滋生之意,兼表聲)。本義為系列、生育。
“孺”。篆文從“子”從“需”(柔弱之意,兼表聲)。本義為兒童,幼小。
四、象形兼會意字
“孔”。金文像孩子吮吸形。篆文。楷書為“孔”。由于上有孔穴,所以“孔”引申出洞穴等義來。“孔”右側豎彎鉤是側面簡形。“乳”右側豎彎鉤也是指。
55
“屮”,讀作“撤”。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篆文,楷書“屮”。本義為草木初生狀。“屮”字是“”(草)字的一半,所以在古籍中,“屮”也常當“草”字用。
“屮”一般不獨立成字,僅作部首使用。凡由“屮”組成的字多與草、木有關。但也有些漢字雖有“屮”但與草、木沒有關聯,如“逆,出、蚩”等。
《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屮”部首內漢字有:屯0、出、蚩、糶0。
“屯”,象形字。“屯”規定部首應屬于“一”,其實本義應該屬于“屮”部首。甲骨文像一顆種子,上有嫩莖,下有細根;在根部加一撇,表示種子扎根。本義種子發芽后艱難地拱出地面。金文葉瓣變成小點。篆文將點寫成一橫,并將下邊彎曲,突出植物根部。由于艱難拱出需要凝聚力量,引申出聚集,如李家屯、屯糧、屯集等,又引申出軍隊駐扎,如屯兵、屯扎、屯田。“”(春),甲骨文從 “”從“屯”也就不難理解了。“”,左為“屯”,右為“阝”(邑,表地域),自然“”有聚居的意思,作為“村”的異體字也就很好理解。
“出”,會意字。甲骨文從(止,即腳)從(古人穴居的門口),會走出之意。金文,篆文。隸書,貌似“兩山相連”。有人說“出”是兩山相疊,自然“出”應該是重上加“重”;而“重”是由“千里”組合,意為出遠門,于是提出“出”與“重”應該互換。其實不然。在甲骨文中,“出”與“各”是反義詞,腳趾背向城邑為“出”,表示離鄉征戰;腳趾朝向城邑為“各”,表示異族入侵。“出”還是“”的簡化字。“”,指明清戲劇中的一回或一個獨立劇目,如戲演三出。
“蚩”,會意兼形聲字,讀作“吃”。甲骨文從(止,腳趾,兼表聲)從(頭部呈三角形的毒蛇。現在有些地方還把“蛇”說成“長蟲”),本義為人遭蛇咬。篆文。凡從“蚩”的字皆與無知、丑陋、傻有關,如“嗤、媸”。蚩尤是中國神話傳說中的部落首領,以在涿鹿之戰中與黃帝交戰而聞名。蚩尤尊之者以為戰神,斥之者以為禍首。取“蚩尤”為名,也是后人借“蚩”和“尤”(突出)表達對其敬仰抑或是一種貶謫。褒貶截然相反而聚于一人,這種情況實屬罕見。
“”,作為“屮”附形部首,《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中只有:()、()、()、()。由于都是繁體字,這里就不贅述了。
56女
“女”,象形字。甲骨文像一個交疊著雙臂跪坐的女人。金文,篆文,隸書。“女”是部首字。凡由“女”組成的字大都與婦女有關。極個別形聲字如“釹”中的“女”只表音。
“女”部首內漢字姐妹眾多,我們通過觀察不難看到,“女”部首內漢字屬性大都屬于水火不相容:一是代表極其美好,如“好、妙、妍、嫣、姣、姝、婉”等;二是代表極其丑陋,如“奸、、婊、、妓、姘”等。還有一些具備中性特點,如“嫵、媚、妖”等,看你用在何人身上。
一、形聲字
“姊、姐、妹、媽、娘、妣、姨、奶、姥、姑、嫂、媳、嬸、妯、娌、妗、姆、婢、、妓、婊、姘、婚”等都是形聲字。下面選取幾個有代表性的作講解。
“奴”,本是指女性仆人,后泛指仆人。又被演化為一種蔑稱,如稱北方民族為“匈奴”。
“她”。隸書從(女)從(“他”的省略),本義為女性專用的第三人稱。從資料中,人們發現秦漢時代已經開始使用“她”了,但后來被“他”吞并。前后,有的文學作品用“伊”字來指女性。劉半農在北大任教時,第一個提出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稱女性,因而“她”重復新生。所以說,“她”并非劉半農首創。
“妨”。篆文從“女”從“方”(表聲),本義指傷害、損害。引申指妨礙。
“”。去年12月26日,《咬文嚼字》編輯部公布了“2012年十大語文差錯”,將“甄(huán)”列入其中,說正確讀音是“甄(xuān)”,引起國人一片噓聲。字的讀音是權威部門根據社會發展、人們喜愛而定,并非一音定千年。《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就一個讀音(huán),因此這次是《咬文嚼字》發錯了音。
二、會意字
“嬰”。篆文,上從雙“貝”下從“女”,會女孩佩戴飾品之意。后引申指小孩子。
“妻”。甲骨文從(突出發型的女子形象)從(又,手),本義為婦女用手梳理長發。后來“發型”變成了“十”(簪子),“手”變成“彐”(中間一橫右側出頭)。
“委”。甲骨文從(農婦)從(莊稼),本義為農婦低頭彎腰,收割莊稼。成熟的莊稼與傳統女性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彎曲、溫順。自然“委”有兩方面意思:一是依托于他人他物;二是彎曲,如委身、委屈、委曲、委婉。“委員”實際上就是被委任、受命于某個組織的人。注意“委曲”與“委屈”的區別,“委曲”表示為顧全大局而暫時主動忍讓。“委屈”指自己因受到不應有的指責而感到難過。“委曲求全”萬不可寫作“委屈求全”。
“要”。金文從(雙手,夾著)(目,代表頭部)(女),本義為女子雙手叉腰。“要”是“腰”的本字。后來,“要”引申義多了,只好另加義符“月”(肉)成“腰”。
“妥”。甲骨文從(女)從(又,表示抓),本義為男子壓制女子,使之妥協。
“如”。甲骨文從(口,應答)從(女),本義女子開口順應男人的要求。篆文調整左右順序。后被借用為副詞、介詞、連詞等。
“好”。甲骨文從“女”從“子”,本義為女子貌美,也有的說“子”代表男,整字會意男女相愛是件美好的事情。
“耍”。從“而”(胡須)從“女”,會用胡子戲弄女子之意。“”(讀作“軟”)從“而”(胡須)從“大”(成人),會老人須髯飄垂,很有范。“耐”從“而”(胡須)從“寸”(法度),本義指剔去頰須的刑。
三、會意兼形聲字
“姓”。甲骨文從(小草露出地面,表“生長”兼表聲)從(女,母),本義為標志家族的字。
“姓”與“氏”異同:“姓”產生于母系氏族社會,每一個氏族或部落都有自己的姓,同姓的人有共同的女性祖先,故古老的姓大多從女子旁,如“姬、姜、姚、媯、嬴”等。同姓不通婚。“氏”是姓的分支,出于同一姓的多個男子分出來另立為氏,故同一姓可以有不同的氏,用來區別子孫。最初的氏是男性部落首領的稱號。戰國以后,往往以氏為姓,姓與氏逐漸混同。現在按“姓氏筆畫為序”,其實正確表述應該是“按姓名筆畫為序”。因為排序時,如遇幾個人同姓時,只能按他們的名字再進行排序。解放前,女性地位較低,常常沒有名字,只是嫁人后與夫君姓進行組合并加“氏”代替,如李姓女子嫁給張姓男人,取“張李氏”。“姬、姜”等姓氏常用于女性名字中,如孟姜、蔡文姬。孟姜女并不姓孟,“孟”為老大;“姜”才是其姓氏。“孟姜女”實際是“姜家的大女兒”;而且,后來孟姜女不是單指一個人,而是一類人的通稱。先秦時期,“孟姜”一般稱齊國國君之長女,亦通指世族婦女。也就是說,當時很多齊國公室的貴族婦女,都可稱“孟姜”。孟姜女哭長城是反映當時婦女的整體生活狀態。
“始”。金文從“臺”(胎兒,兼表聲)從“女”,會女子懷胎,也有的說是婦女懷的頭胎。由此引申出最早、開始等義來,如“始祖”。
“妙”。篆文從“弦”(省去“弓”)從“少”(表小,兼表聲)。本義為“妙音”,即指美好。后期篆文左側為“女”,自然過渡到“妙”的時代。
“婚”。金文從(黃昏,兼表聲)從(女)。古代婚嫁儀式多在晚上,這是上古搶婚習俗的遺留,也有的說是“陽去陰來”(男子為陽,白天去新娘家,晚上攜新娘回到自己家)。婚姻用字還有“媒、妁、嫁、娶”。
“婪”。甲骨文從(林,表示數量眾多)從(女,妾奴),本義奴妾如林,表示男子單獨占有大量女子而不知滿足。篆文將早期甲骨文的左中右結構改成上下結構。其他如“嫉、妒、嫌”與“婪”同屬心理活動。
“妄”。金文從(亡,即無,表示無知,兼表聲)從(女),表示婦人之見無理無據。
“”,本義指女子體態輕盈。實際上從“票”的字如“漂、飄、縹、瞟”等都含有輕的意思。由“輕”引申出不重人倫、放縱不羈,繼而將“”強加女子身上。
“奸”。篆文有兩形:一形為從(女)從(干),義為奸詐、自私、不忠、出賣國家等利益的人等;二形,本指多女相聚竊竊私語,說些私房話。后引申指奸。
四、其他
“妣”,象形兼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匕,像跪拜婦人形)。由于“匕”專用于雌性標志(“”讀作“悠”,古書上指母鹿,“”下方“匕”表明是雌性)。后來繁化為“妣”。本義為女性配偶,后專指去世的母親。古人規定: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如喪考妣”由此而來。
57飛()
“飛”,繁體字為“”。象形字。籀文字形,篆文突出了鳥兒的翔羽。本義鳥兒振翅飛翔。隸書。
委婉語既是一種語言現象,也是一種文化現象。從民俗文化學角度看,它屬于民俗禁忌的一種。在社會風俗的影響下,女性獨特的生理現象一直被作為一種文化隱諱,由此產生的生理委婉語不斷流變,折射出了不同的時代內涵。
關鍵詞:
女性;生理委婉語;民俗文化
從古到今,女性生理現象的委婉語大量存在,古有“月水”“月事”“月信”“經水”“天癸”“桃花癸水”“月露”“姅”“見紅”“汛”“紅鉛”等,其中一些隱語甚至還被賦予了文雅色彩,如“月客”“天癸”“月露”“桃花癸水”等。現代漢語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委婉語,如“大姨媽”“例假”“好朋友”“日本國旗”“倒霉了”“來喜”“騎馬”“身上來”“客人來”“不干凈”等。本文對女性的生理委婉語進行初步探討。
一、“月”“經”二字的由來推斷
《漢語大詞典》對“月經”一詞的解釋為:月經是女子生殖細胞發育成熟后周期性子宮出血的生理現象。經期約3~5天,通常4周至1月1次,故名。又名月水、月事、月信。一般女子從十三四歲起行經,到45~50歲經止。亦指行經期流出的經血[1]。明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人•婦人月水》云:“﹝釋名﹞:月經、天癸、紅鉛。時珍曰: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經者常也,有常規也。”[2]從構詞理據上看,“月經”的命名可以從構詞語素上找到直接關系。關于“月”,一方面《周易•系辭》說:“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周易》卷八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3]月,素有“太陰”之稱,被認為是群陰之本,故多用來形容女子及與女子相關的事物。這是道家的陰陽學說為男女兩性作的定位。另一方面,古代歷法以月作為計時單位,并分為“朔、弦、望、晦”。《尚書》云:“二曰月,從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所以紀一月也”[4]。可見計時單位“月”與這一生理現象出現的時間頻率很相似。所以,在月經隱語中許多稱謂都是由“月”字構成的。
《說文》最早收釋“經”字。《說文•糸部》云:“經,織從絲也。從糸,巠聲。”[5]可見,“經”字的本義是指織布機上縱向繃緊的絲線,后引申為中醫學術語“人體的經絡、經脈”。如《素問•上古天真論》云:“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發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七七任脈虛,太沖脈衰少,天癸竭……”[6]天癸、太沖脈、任脈即為經脈。可見,在古人眼里,這些經脈的盛衰與這一特殊生理現象密切相關。其次,與女性的社會分工定位有一定關聯。我國的封建時代是一個農耕文明占主流的時代,“男耕女織”描述了當時的社會概況。《詩•大雅•瞻卬》云:“婦無公事,休其蠶織”[7]。婦女長期從事紡織,以織布機上的經線代指與女子相關之事物。與之相應形成了“男外女內”的男女社會分工。女性一直處于“男外女內”之“女內”的位置上,大多數情況下女子長期從事分擔家庭經濟負擔的方式是靠在家“織”也。故“經”字的選用當與古人的醫學認知及女性社會分工相關。“月經”這一稱謂被沿用至今,不屬于委婉語范疇,在當代作為這一生理現象的科學稱謂。較之于其他稱謂,這個稱謂更能貼近該現象的特質,更能為大眾心理所接受。
二、古代民間常用的生理委婉語
在封建時代,有貴族士大夫和布衣百姓之別,不可否認,后者在數量上遠遠超過了前者,而平民百姓尤其是女性受教育的機會較少,這勢必使委婉語通俗化。俗文化在民眾之中影響很大,且由于其傳播具有廣泛性和不穩定性,因此導致女性生理現象委婉語數量眾多。
(一)月水“月經”之所以稱“月水”,應該是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是月球運動引發的潮汐與之相似,每月一潮一汐只有幾日。《本草綱目•人部•婦人月水》說:“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女人之經,一月一行,其常也;或先或后,或通或塞,其病也。復有變常,而古人并未言及者,不可不知。有行期只吐血衄血,或眼耳出血者,是謂逆行……有一生不行而受胎者,是謂暗經。”[2]另一方面,水與人類的孕育密切相關,古人已有一定的認識。《管子•水地》云:“人,水也。男女精氣合而水流形。”這一生理特征無疑是性的象征,即女子的生育能力。《醫經原理》說:“氣盛脈通,故月事下而有子”,行經期間所分泌之物呈血水狀,故曰“月水”。該詞很早就出現了,如《博物志》卷二云:“涂毒藥于鏑鋒,中人即死。其俗誓不以此藥治語人。治之,飲婦人月水及糞汁,時有差者”。
(二)月信(月事)根據定期性,“月經”又稱“月信”。“月信”之“信”證實古人已對女性月經規律有一定的認識,每月出現的日子總是如期而至,如潮有信。(《本草綱目•人部•婦人月水》)湯顯祖的《南柯記•偶見》亦云:“[老]咳,俺去不得。俺真是個信女,把水月觀音倒做了。[小旦]怎么說?[老]月信來了。”女性的生理期一般每月一次,也稱“月事”。該詞出現很早,如《素問•上古天真論》云:“女子七歲,腎氣盛,歲更發長;二七而天癸至,月事以時下,故有子。”王冰注說:“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常以三旬而一見也。”[6]
(三)汛由于女子的生理期又稱“汛期”,所以又稱“月經”為“汛”。《辭源》釋義為:有季節性的漲水,后來多用潮汛稱之。又轉稱婦女月經為汛[8]。《漢語大詞典》可能是考慮該義的隱諱問題,故未收錄該義。汛為天地之流,人為乾坤之精,以汛之規律來隱喻月經,同是天地造化之物,以彼喻此,不分高低,暗含了古人天人合一的樸素思想。
(四)姅“月經”也可稱“姅”。《說文•女部》說:“姅,婦人污也。”段玉裁注:“謂月事及免身及傷孕皆是也。《廣韻》曰:‘姅,傷孕也’。”[5]如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庚娘》云:“既暮,曳女求歡。女托體姅,王乃就婦宿”,“姅”,乃取此意。許慎用“污也”來解釋女子月經諸事,表現出男性對女性生理現象的偏見。段玉裁指出“姅”即“月事”,也就是“月經”。同時,“月經”也可婉稱為“姅變”,因為“姅”是一種變化,由干凈到骯臟再到干凈的過程。清代褚人穫的《堅瓠三集•月事》曰:“陳眉公《群碎錄》云:‘姅變,婦人有污也;姅變,月事也’。”《漢律》又曰:“見姅變不得侍祠。”作為古人重大生產生活事件的祭祀活動明令禁止處于生理期的女性參加,并以國家的法律來限制處于生理期的女性,直至現代社會,尤其是農村社會仍然有此習俗,月經期間的女性不得參與重大活動,不得進寺廟等。古往今來,上至廟堂,下至民間仍然存在對女性生理期的錯誤認識和盲目排斥。
(五)見紅由于《漢語大詞典》對“紅”的其中一項釋義為“血的婉辭”[1],因此“見紅”通俗來說就是指女性有血流出。多指流出的血跡,在一些地區也代指女性月經。無疑“紅”是對“血”的婉稱,在中華民族乃至世界民族范圍內,對“血”等具有死亡意味的生理指涉幾乎都采用了委婉語的稱謂,而避免了直接指稱,表現出相當程度的一致性。與此同時,這類稱謂雖通俗易懂,但隱語的程度較低。
(六)身上“月經”也稱“身上”。“身”代指妊娠,“身上”代指月經當出于類似考慮,但《漢語大詞典》未收錄。馮夢龍收集的一首民謠《身上來》云:“年當悔,月當災,撞著了情郎正遇巧身上來。郎做了巡檢司門前個朱紅棍,姐做了池里鮮魚穿子腮。”現在四川不少地方女性也稱月經為“身上”,“月經來”就說成“身上來”或“身上來了”。以上多數委婉語稱謂至今仍能為民眾所理解,其詞義變化較小,從側面體現出了民俗文化傳承的延續性,而這些委婉語能保留的根本原因在于詞義的高度通俗化。如上述“月水”“月信”“汛”皆以水暗指生理現象的流狀物,“見紅”則通過二者在色彩上的相似性立說,既貼切又通俗易懂。通俗詞的運用既滿足了社會文化對生理避諱的需要,又降低了民眾對艱深語的把握難度,使得通俗委婉語的傳播范圍大、使用頻率高。此外,較為常見的還有“經月”“經水”等名,在此不再贅述。
三、帶有審美意味的生理委婉語
龐大的民眾基礎決定了對生理期稱謂的通俗化。在傳統的含蓄民族心理影響下,古月經隱語符合民眾對于“性”的心理接受要求。在此基礎上,也衍生出一些對生理現象的審美稱謂,既體現了古人對“性”的審美認識,又在某種程度上烙下了男權思想的印跡。
(一)月月紅“月月紅”本是一種薔薇科花類,其色多為紅色,花期較長,故以“月月紅”指代該花。該詞成為月事的別稱,跟其色澤與花期的特征相符合。另外,我國素有以花喻人的傳統,盡管花亦可指代男子之品性,但以花比喻女子則更為多見,如《五代詩話》卷五云:“前輩作花詩,多用美女比其狀”,花多嬌弱,女子亦然。可見,以“月月紅”來隱喻生理現象十分妥貼。“月月紅”之自然特征與月事特征相似,而且以花之嬌美比喻女子,隱喻妥帖,既含蓄又體現了美感。
(二)天癸(癸水)“天癸”指腎中精氣充盈到一定程度時產生的具有促進人體生殖器官成熟,并維持生殖功能的物質。在男則為“精”的別稱,如《黃帝內經•太素》云:“天癸,精氣也”。人們又用“天癸”專指女子月事,如《素問•上古天真論》中就提到女子14歲“天癸至”“女子月事以下”[6]。宋代吳曾的《能改齋漫錄•記事二》云:“屯田郎中張諲妻,年四十而天癸不至,溫叟察其脈曰:‘明年血清乃死。’既而果死。”清代和邦額的《夜譚隨錄•梨花》又云:“怪底守身如處子!且十八九歲,天癸未至。今若此,復何疑哉!”女子月經為何稱“天癸”呢?“天”是言其來源于先天;“癸”,五行中屬陰水。男之精,女之血,先天得之以成形,后天得之以有生,故曰“天癸”。“癸水”也可隱指月事,五代南唐已經出現,如張泌的《妝樓記•紅潮》云:“紅潮,謂桃花癸水也,又名入月”。又如沈起鳳的《諧鐸•搗鬼夫人》云:“自與君春風一度,癸水不復來,倘旦晚臨蓐,安得復歸仙籍?”如上所述,“癸”是十天干的末支,《易經》預測中其五行屬“陰”“水”,在道家陰陽學說里將女性定位為陰的代表。《周易》卷七云:“坤道成女。”《周易》卷八云:“坤,陰物也。”故“癸水”又可理解為“陰之水”,進一步可推測其代指生理現象[3]。
(三)桃花癸水“桃花癸水”一詞在五代南唐已經出現,如張泌的《妝樓記•紅潮》云:“紅潮,謂桃花癸水也,又名入月”。“紅潮”“入月”與“桃花癸水”都是對生理期的婉稱。“桃花”既指代年輕女子如桃嬌媚,又指桃果實繁多,比喻多子多福,生理現象本身就帶有性的象征,可見,以此命名是希冀女性為家族綿延子嗣,體現了血緣文化在封建時代占有重要地位。如《詩經•周南•桃夭》云:“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7]這是女子出嫁時的唱詞,贊美了女子的美貌,也表示對其婚姻的祝福(多子)。再者,生理期所流出的分泌物呈暗紅色。在中華民族的顏色文化中,“紅”象征喜慶、吉祥,亦形容女子之貌美,如“紅顏”一詞。而分泌物之紅契合了中華民族對于“紅”的喜愛,而桃花色為粉紅,與“癸水”之色相似,又多了幾分美感,頗具文雅色彩。在以上的“天癸”“癸水”“桃花癸水”三詞中皆出現了“癸”字,其選用體現了古人關于五行陰陽說的智慧,五行間相生相克,包含了事物的運動和轉化。“癸”屬“水”,而“水”又處太陰之極,太陰過甚則需太陽彌合,從而達到中正平衡。用太陰之“癸”指代月事相關事項,以樸素的哲學思想隱諱地指稱生理事宜,是古人對于生理、性別指涉的思考。因此,形成了后世關于女性屬陰、屬水的民間傳統,也形成了獨特的民族審美隱諱文化。
四、新時代的委婉語
現當代,對生理現象的稱謂依舊采用委婉語,“月經”一詞依舊是公眾語境的禁忌,即使是女性之間也很少直呼“月經”其名,這與我國傳承下來的含蓄民族心理密不可分。盡管如此,在時代的不斷發展,社會風氣的日益開放,男女權利趨于平等的現當代,以一種全新的方式來指稱這一現象,比如生理期間的感受、使用產品的特征及調侃、娛樂等方面。
(一)大姨媽(姑媽)為什么將月經別稱為“大姨媽”有許多的說法。其中較為可信的是:正常的女性生理期為3~7日,期間大多會感到不同程度的不適,且有諸多的不便,如忌口、忌冷、忌性事等,心情煩悶。正如親戚“大姨媽”到家中做客幾日,而接待女性長輩須謹慎周全,十分繁瑣,使人心情煩悶,與月事間需小心照顧的情況有相似之處,故稱“大姨媽”。另一說是因為香港電影中稱月經為“大姨媽”而得到推廣。而類似的“姑媽”一詞大致與“大姨媽”同義,故也被用來代指生理期。“大姨媽”“姑媽”等稱謂在當代女性話語中的使用十分頻繁,折射出女性在生理期間的不適感受,又頗帶調侃之意,是新時代女性委婉表達自己感受的獨特方式。
(二)例假“例假”一詞,顧名思義,意為“例行請假”,《漢語大詞典》已收錄,但未舉文獻例證。2010年鳳凰網轉自《江門日報》的名為《女知青追憶知青歲月:來了例假照樣在冷水里勞動》的文章中寫到:“女知青們來了例假,都不好意思說,照樣把雙腿插在刺骨的冷水里,默默地忍著,堅持‘輕傷不下火線’。”從這一段文字中我們看到女知青們為了完成任務沒有向組織“例行請假”,若當下女性遇上行經期間下冷水的情況,想必就會向相關單位履行請假手續了。上文說到在封建時代,社會對于兩性分工的定位是“男外女內”,在這種分工模式下,女子在家庭中的活動相對較多。在現當代,隨著女性意識的增強和家庭經濟負擔等因素的影響,許多女性走出家門,走上社會工作崗位,而女性的先天條件決定了在每月行經期間特別需要休息調整,在必要時向工作單位“請假”,故稱“例假”。這一稱謂體現了現當代女性在社會分工上與古代女性的區別,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現當女性在參與社會工作上的地位提升。盡管各行業中還存在著性別歧視,但較之古代女性,現當代女性確實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雖有“例行請假”這一說,但在實際工作中幾乎是被忽略了,女性在先天的特殊生理狀況下依舊需要堅持工作,從某種意義來說,是社會對女性關愛的一種缺失,也是“男女平等”口號下的不平等。
(三)好朋友“好朋友”稱謂如上“大姨媽”的稱謂,有個“朋友”總是每月定時來看望自己,故而“好”。“好朋友”的使用范圍不及“大姨媽”廣泛。若把“好朋友”中的前兩字的部首拆開,最后一字換為另一同音字“有”則為“女子月月有”,是古漢語“合文”現象及諧音文化在當代的運用。“好朋友”稱謂較為廣泛地運用于青年女子之中,隨著醫學的日益發展以及商業產品———衛生巾的使用(衛生巾發明之前使用月事條),大大降低了女性生理期間的不便,以“好”相稱,故可瞥見女性面對生理期不適的從容。
(四)日本國旗說到這個別稱需要先了解衛生巾這個月事專用物。衛生巾是用來吸收女性生理期所排出的分泌物,主要的材質為棉狀紙漿和高分子吸收體。眾所周知,日本國旗為白底旗幟加圓形紅日,與女性行經留在衛生巾上的“下白上紅”有相似之處。這一稱謂在一些高校和部分網絡用語中比較流行。“經血”在中國乃至相當大的范圍內被認為是“污穢”“不潔之物”,故這一稱謂本身意不在指稱月經本身,而是帶有民間大眾的政治、歷史主見。
(五)那個“那個”一詞作為指示代詞可以指示許多事物,但在女性言語指月經,用具有如此多指示功能的詞匯指代月事而能夠被女性心領神會,可見女性使用隱語之間的高度契合和排他性。
(六)好事月經的別稱也有“壞事兒了”“倒霉了”一說,而“好事”與之相悖。同一個事物有截然相反的指稱方式,原因在于兩種相對立的心理狀態。“好事”一稱可能涉及到醫學方面的問題。月事作為女性生理現象具有規律性特點,即在每月較為固定的時間段來潮,否則,則暗示月事不調、紊亂等女性疾病的癥候;還有一種情況,則意味女性妊娠。現代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面臨家庭、社會的雙重壓力,對于妊娠有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擔憂,而準時來潮就可消除她們對于疾病、妊娠的顧慮,故而稱為“好事”。
(七)倒霉(壞事)倒霉多指遇事不順,女性將月事別稱為“倒霉”多是覺得在生理期受到了一定的束縛,行經期間的不適感是一個重要原因。其次,現當代女性較之古代女性具有更多的自由,如求學、工作、出行等,而生理期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到女性的生活節奏,故而不順,故而倒霉壞事。另外,民間對于月經的禁忌一直影響著人們對這一現象的認知。古時有“紅馬上床,家破人亡”之說,是指娶親時遇到新娘正處月事就會不吉利。至今在四川等一些地區仍有對月經的禁忌,如生理期間的女子不得參加祭祀活動。月事禁忌隱含了對女性的歧視,女性自身更應當自覺消除這一社會禁忌文化意識,批判這一觀點。月經,應當走出禁忌。在新時代語境下的委婉語,其稱謂命名較之古生了較大的變化。一方面古代的稱謂多是與月事相關聯或具有相似性的詞匯命名,而現當代稱謂則與月事聯系較少,側重于用月事期間的感受命名;另一方面,由于古稱謂與月事關聯性較大,其隱喻程度相對現當代則較低,在現當代的委婉語稱謂中多用既存詞匯,單從字面意思上難以把握其指涉含義,需進入女性言語社團內部才能領悟其意。
五、結語
女性獨特的生理現象帶有性象征,而作為崇尚含蓄美的中華民族更傾向于使用委婉語稱謂,這一現象將會在更長的歷史長河中存在。作為月經隱語的委婉稱謂,其名稱及其變化折射了不同的社會文化內涵,值得我們思考和發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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