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7 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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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主要從行政文化所包含的協作文化、效率文化、法治文化的角度研究其對電子政務績效的影響。
1.協作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的影響。協作文化主要是指政府機關中部門與部門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意愿和主動性。在分析了新公共管理運動中所產生的碎片化治理以及協調、整合問題后,希克斯認為只有跨越組織邊界的協調運作,才能真正解決職能交叉的問題以及提供綜合性公共服務。[8]對外,協作是政府進行社會管理的需求。在經濟和信息化都高速發展的今天,社會管理問題日益呈現出多元性,政府部門面對的問題比以往更加復雜,僅僅靠某一個職能部門很難獨立解決,需要多部門的協作、信息共享和聯合辦公。對內,協作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需求。隨著大部制改革逐漸走向深化,重組后的政府部門流程需要進行重新的梳理和重組,有更多的信息需要進行整合與共享,這就意味著需要建立跨部門的電子政務協作。政府部門的協作主要表現在跨部門成員協作、信息協作、流程協作。如果政府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協調合作的意向,不僅使行政效率大大降低,也嚴重損害了全局利益與社會公共的利益。[9]資源共享、協作工作不僅能更好的發揮政府的宏觀管理、綜合協調與服務的職能,更是基于網絡協作模式的電子政務最高水平。[10]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假設H1:協作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有影響
2.效率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的影響。效率文化是指在日常辦公中,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或工作作風是否體現了效率的原則。對政府職能部門的領導而言,高效率就意味著做決策要及時與果斷;對普通公務員而言,高效意味著工作主動與快速敏捷。新公共行政學的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認為:“實用的或傳統的公共行政學試圖找出下列兩個問題中任何一個問題的答案:一,如何才能夠利用可用資源來提供更多的或更好的服務(效率)?二,如何才能夠以更少的資金來保證我們的服務水平(經濟)?”[11]效率文化是行政文化的核心內容,因為效率反映了一個政府部門對資源的利用狀況、管理水平和質量,高效率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的基礎。戴維•奧斯本和特德•蓋布勒提出“企業化政府”的概念,認為政府行政在于通過對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較少的投入獲取較多的政府產品。可以考慮在政府部門中強調服務意識和效率觀念。并引入競爭機制來獲得高質量的公共服務。[12]電子政務的實施帶來的數據化、電子化以及政府文檔的標準化和規范化能夠減少傳統繁瑣、重復的手工操作;同時電子政務所包含的流程重組在組織結構上刪除了冗余流程、將傳統的串聯流程優化成并聯流程、用電子化取代手工流程,使得政府部門處理業務更加快捷合理。這是電子政務帶來的政府高效運作的技術基礎,但如果政府機關中決策時優柔寡斷、處理事務時扯皮推諉,行政文化中缺少效率文化,將會對電子政務帶來效率的提升造成阻礙。低效率文化不但會直接產生政府運作的低效現象,同時還會增加政府部門的財政支出,給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帶來沉重包袱。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假設H2:效率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有影響
3.法治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的影響。法治文化主要是指政府公務人員是否具有科學的法律思維方式和文明的法治生活方式。[13]法治文化是政府實現和諧管理的核心文化,[14]政府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充當著調節社會矛盾和維護社會秩序的角色,必然要求公平與正義。只有嚴格執法,根據制度行事的行政過程才能充分體現公平正義,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正義與公平。電子政務帶來的另一個變化就是信息的公開與透明,隨著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于2008年的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越來越大。如何公開?哪些可以公開?哪些必須公開?這些都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法治文化以價值觀、意識形態和行為方式為表現形式對政府公務員執法觀念、行為等產生影響,而公務員作為電子政務實施的主體,主體的觀念、行為必然會影響到電子政務績效的高低。通過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假設H3:法治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有影響綜上所述,本文形成以下研究模型:
二、行政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影響的數據分析
(一)樣本選取及問卷結構1.問卷結構。本次問卷設計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被調查者基本情況。包括:性別、年齡、學歷、在職時間、職務、工作性質及單位名稱;第二部分:行政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的影響。包括:協作文化、效率文化、法治文化和電子政務績效的測量。2.樣本基本情況分析。本研究根據便利抽樣的原則,共回收調查問卷357份,其中有效調查問卷299份。調查對象分別來自長株潭地區各級政府部門,樣本基本情況分析如下所示(表2)。
(二)問卷信度分析本論文采用的分析檢驗方法主要是PLS結構方程模型分析,使用的軟件是SPSS19.0以及結構方程軟件SmartPLS2.0。一般說來,信度檢驗用Cronbach''''sAlpha和組成信度來檢驗。Alpha值一般要大于0.7,組成信度一般為0.7。本論文的Alpha最小值為0.6573,組成信度的值都大于0.84以上(表3),說明問卷有足夠高的信度。
(三)問卷效度檢驗收斂效度檢驗,當測量題目對于它們所測量的概念之因子載荷大于0.5時,顯示各題目與各潛在變量之間的關聯是明顯而穩定的,具有較好的收斂效度。本文的潛變量的因子載荷見表4。可以看出,各個概念題目之間的因子載荷都大于0.7的標準,說明測量項目對于潛在變量之間的有很強的相關性。區別效度檢驗,當兩個概念之間的相關系數都小于該概念的平均變異抽取量(AVE)的平方根時,顯示測量模型中各個概念之間的問題的確彼此相異,具有較好的區別效度。表5是各個潛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矩陣,對角線為相應的潛變量的AVE的平方根。從表中可以看出問卷都具有較高的區分效度。
(四)結構模型的檢驗對于PLS結構方程,一般我們考察的指標是AVE、R2、路徑系數以及T值。其中路徑系數是以Bootstrap法(1000Resample)來檢驗其顯著性。原始模型的評價首先,AVE這個指標表示用潛變量的方差解釋相應的顯變量方差的百分比,一般認為AVE指標應至少大于0.5。本文中全部大于0.5(表6)。表明各個潛變量對于顯變量的解釋程度是至少達到了50%以上。其次,通過R2值可驗證結構模型與實證數據的契合度,表明內部關系的預測能力。R2大于0.66是比較好的結果,0.35左右算是一般。本研究R2分別是電子政務績效(0.2848)接近一般水平的0.35。說明了本論文的模型結構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不是很強。原始模型參數檢驗標準化路徑系數分別為協作文化(0.279),法治文化(0.232)說明模型整體解釋能力還比較好。但“效率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影響不顯著,因為T值小于1.96。說明構建的理論模型中這兩個潛變量之間的關系不存在。因此,本文的原假設中H1、H3得到驗證,H2假設并不成立。模型的路徑系數及T值見表7所示。綜合上述模型分析,在協作文化、效率文化、法治文化與電子政務績效三者之間,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協作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有顯著影響法治文化于電子政務績效有顯著影響效率文化對于電子政務績效影響不顯著
三、結論解釋及建議
(一)結論解釋1.協作文化和法治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有顯著影響。首先,協作意識的提升有助于增強電子政務的績效。隨著電子政務的普及和進一步深化,其業務范圍已經遠遠的超越了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的管轄范圍,越來越需要跨部門之間的合作。部門間的協作使得政府工作實現立體溝通,打破了以往縱向層級和橫向職能制的矩陣結構。部門間的并行協同工作,在本質上提升了電子政務協同效率。目前,在全國各地都在建設的“政務辦事大廳”實際上就是典型的跨部門網上協同辦公的案例,充分體現了協作的重要性。因此,政府在發展電子政務的同時,不僅要在技術上實現變革,更要在管理制度、文化等軟性層面融入分享和協作的理念,才能在政府的日常運作中提升在決策和執行的效率。其次,法治觀念的提升有助于增強電子政務績效。電子政務的實施能夠從技術層面的保障電子文件的存檔、信息的傳輸與共享、辦事流程的優化、電子簽名與認證等問題,但還需要從法律層面的支持。隨著與電子政務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使得政府信息化的網上許可、身份認定、信息公開等領域都有了明確的法律層面的說明和界定,從而保障了電子政務的正常運行。此外基層政府部門吸收了大量的高素質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他們在具體的行政管理過程中能夠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大大促進了電子政務從實施到應用的順利展開。法治文化要求法治觀念與行為能夠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既包括良好法律規范、文明法律機構、高尚職業律師等構成的法治物質文化;又包括法治心理、法治思維、法治精神等構成的法治精神文化。法治的真正核心就是要將這種精神深入人們心中,形成人們的內在的信仰,以影響人們的外在行為。這種由他律到自律的關鍵性轉變對于提高政府部門日常行政效率,建設高效實用的電子政務也是具有深刻意義的。2.效率文化對電子政務績效無影響。從數據分析結果可以看出,效率文化與電子政務績效無關系。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的行政文化中的效率更多的表現為與業務無關的事情上,缺少與信息化有關的效率文化導致的。首先,缺少效率意識。信息化時代的辦公經常被扭曲為瀏覽無關網頁、網絡聊天、打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中。網絡信息不但沒有提高人們的辦公效率,反而消磨了大部分的辦公時間,無法真正發揮電子政務的作用。其次,決策效率低。一言堂、拍腦子決策或者集體協商決策的傳統行政文化阻礙了決策的科學化,很難發揮電子政務應有的信息系統、咨詢系統、監督系統的作用。再次,執行效率低。政府辦事流程繁瑣,職能部門職責不清,導致了職能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等不良現象,也使得電子政務很難發揮其作用。因為電子政務彰顯的是一種優化、精簡后的流程。國內很多電子政務項目在實施之前,并沒有進行政府業務流程的診斷和優化,僅僅是將原有的流程進行數據化、信息化,這就使得政府在日常管理中繼續沿用舊的不合理流程,很難發揮電子政務的效率優勢。
(一)上層意識和民主意識的沖突
在我國古代社會中,統治階級的意識實際上是一種上層意識,反映的是這一特權階級本身的經濟利益與穩固政權的需求,并通過多種形式,對其經濟和政治上已經具備的優勢進行合理性和合法性宣揚。同時,統治階級以此為基礎,來設計其政權組織結構、統治形式以及政治策略手段和政治系統的運轉機制等[5]。其目的是十分明顯的:通過本階級的政治意識形態使其政治影響力最終轉換為社會公眾內心的政治權威和價值標尺,與政治強制手段一起共同維護其統治地位。十分顯見的是,這種上層意識將社會公眾的利益放在了時展的最后,是一種畸形的社會發展模式。這無論是在古代的中國還是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這種上層意識都最終遭到了社會的遺棄。在當今社會,上層意識已經難以發揮其傳統的社會功用,并與民主意識形成了一定的沖突,其原因是十分明顯的: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人民的民主意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尤其是在“人治”和“法治”的沖突中,讓公眾再一次認識到了追求民主、體現民主對于自身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二)平等觀念與等級觀念的沖突
雖然在我國的傳統行政文化中“平均”思想一直被推崇,在特殊的年代,還產生了難以預料的良好的社會效果。但是,這種思想并沒有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或者并未伸展到社會發展的根部。因為在傳統社會中,等級身份制度是十分普遍的,處于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們能夠享受到的社會利益是極為不同的。在這樣的社會中,任何個體都在社會的發展進程中扮演著固定角色,這種角色的“分量”也就直接決定了他能夠得到的權利與社會地位[6]。但是,可以斷定的是,這種在傳統行政文化中長期存在的等級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體現的平等觀念明顯相悖。在當代的行政管理體系中,注重的是按照個人能力的大小和對社會貢獻的高低確定其價值以及其在社會體系中的地位,這表明平等的觀念已深入人心。
(三)人治與法治的沖突
在我國以往的社會中,行政管理的實施主要依賴于“人治”,即通過樹立統治者的權威,通過強制式甚至是教化式的方法將統治者的權威神秘化和神圣化,“權威崇拜”或則“屈身權威”是我國古代社會的常態,百姓在統治者樹立的權威系統中完成著自己的人生軌跡。但是,無論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還是以其他時代的眼光對此進行測度,“人治”下的行政管理和因此而形成的行政文化是有其致命的缺陷的,從行政效率低下、效果不突出到貽誤國家大事的事實比比皆是。可是在當今時代,這種曾經廣受推崇未受任何質疑的行政管理方式卻與時代的要求相沖突,在人的充分發展得到越來越廣泛認可的大時代背景下,需要通過法治的形式取代人治。法治的優越性是十分明顯的,相對于人治而言,法律的公正屬性更加明顯,作為集體智慧和審慎考慮的產物,法治已經在大多數國家得到了認同和施行。
(四)功利主義與倫理至上的沖突
在我國傳統行政文化中,儒家、墨家和法家都講功利,但從本質上講,以儒家為主體的中國行政文化還是有意無意在淡化著功利色彩,倫理至上的成分更多,在大量的歷史事實中,我們能夠看到太多的“重義輕利”的案例,甚至會將人們對物欲的追求視作非君子之為。可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人類的物質文明得到了極大的進步。在我國,歷經了改革開放的思想釋放,作為對傳統行政文化中“倫理至上”思想的否定,功利主義思潮開始抬頭和興起。這是因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人們必須對物質利益予以重點關注,否則,在社會競爭愈演愈烈的當今時代,其利益將會受到嚴重的威脅和竊取。所以,功利主義成為當今社會的常態已經變得無可厚非。而這與傳統行政文化中的安貧樂道、重義輕利的觀念形成了強烈的沖突,在可預見的將來看不到可以得到調和的跡象。
二、傳統行政文化視角下當代行政管理的發展與回歸
中國傳統文化與行政管理的契合并不是偶然完成的,在長達幾千年的發展歷程中,前者對后者的影響、后者對前者的傳承一直都沒有間斷。因此,在當前情況下,行政管理要想獲得長久的健康發展,就需要在傳統文化視角下,實現當代行政管理的回歸,回歸到傳統文化的龐大樹蔭下,回歸到“人”的和“文化”的本性中去。
(一)充分認識行政管理的文化屬性
在傳統行政文化的形成過程中,傳統文化對其產生的影響是極為直接和深遠的。從社會學的角度講,要想實現當代行政管理的高效化,就需要充分認識行政管理的文化屬性。這是因為,如果社會的文化凝聚力和社會關系中的相互依存較為松散,社會活動就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動蕩,制度結構和日常生活就會變得混亂。因此,為了構建一個平等協調、和諧發展的社會,就必須通過當代行政管理搭建一個間接的平臺,以此協調各種文化,使不同文化思想能夠在法律的框架下實現共融,真正發揮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合理挖掘傳統行政文化
雖然中國傳統文化歷經了幾千年的發展,其中的行政文化也在社會的不斷變遷中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傳統行政文化中,有些思想和方法在興盛多年之后已經逐漸趨于腐朽,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們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沖突。從這個角度講,為了實現當代行政管理的回歸和發展,除了要繼承和發揚傳統行政文化中的精華外,更需要的是對其及其所屬的中國傳統文化進行全面的分析與批判。只有在珍視歷史文化資源的前提下,對其進行辯證的挖掘和使用,才能賦予其時代的生機,才能在傳統行政文化和當代行政管理之間找到契合點,實現社會管理效率的不斷提高。
(三)加強行政管理的道德建設
“正大光明謂之政,國泰民安謂之治”。政是治的條件,治是政的結果,一個國家、社會的行政人員擔負著管理國家的重任,因此要從己做起,以德服人。從行政學的角度講,執政理念是否正確,執政體制是否科學,執政方式是否完善,執政績效是否明顯,是評價執政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在當今社會,統治階級執政理念的實踐效果,除了要通過“法治”的形式加以實現外,在客觀上還與統治階級的道德建設成效直接相關。單就這一點而言,當代行政管理就應該向傳統行政文化獲取道德建設的精要。“政者正其身”,“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官員只有做到了品行端正、執法守法,社會公眾才能上行下效,執政主體的施政主張才能最終得以實現。
三、結語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教員職工為了完成教學目標,依靠一定的部門和制度,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利用高校各種資源,發揮管理和行政職能。文化建設方面是高校工作中的一個重點,在工作開展中要志存高遠,更要腳踏實地,要狠抓落實,更要堅持不懈。事物都是運動變化發展的,當今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瞬息萬變,校園文化建設也要緊跟時展的步伐,全方位多角度的把握各種新資訊,高校要及時更新思想觀念,與時俱進。高校逐漸建立以人為本的行政管理模式,同時還要制定相應的績效考評機制,督導和推動校園文化建設的發展。高校行政管理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保障,其具有服務功能。高校行政管理包含校園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事無巨細,是一個復雜浩大的工程,必須把行政管理任務執行到位,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任務,這樣才能避免一系列的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才能保證校園文化建設正常進行,才能加深文化建設的內涵,才能確保高校這個巨大機器正常運轉以達到良性發展。高校行政管理是校園文化建設的劑。高校中各個部門都具有自己的特點,無論在工作程序、工作日程安排、工作方式上都不盡相同。高校是一個龐大的集團,要想各個部門分工協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將各項工作目標落實到實處,就需要行政管理的這個劑,起到調配、協調、督促的作用。高校行政管理要對校園文化建設工作采取定時或不定時的研究總結,及時發現和反饋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及時改正。避免在校園文化建設中各部門理解程度不一致、協作上的問題、配合上的不和諧,這樣才能使校園文化建設高效高質量的完成。
2高校行政管理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問題分析
第一,高校行政管理過于“行政化”,嚴格的管理制度,強制性的紀律規范,制約校園文化建設,缺少活力,毫無生氣。有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與進取心,使其對工作失去了興趣,產生了消極怠工的心理,缺乏深入的學習和研究,這樣不利于校園文化建設的內涵發展。第二,對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國高校行政管理機構龐大冗雜,其組成人員也相對復雜。有些行政管理人員并沒有經過層層選拔進入工作崗位,在工作中存在著不正之風如形式主義之風、之風。部分行政管理人員不重視自身理論的學習,不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工作中存在拖延、懈怠等問題,導致很多工作不能落實到位,這樣不利于校園文化建設高效高質量的開展。
3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在校園文化建設中作用的對策
第一,大力加強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能力與素質的培養。隊伍的好壞直接影響工作開展的質量。首先要從源頭上把關,切實做好高校行政管理人員的錄用工作,層層選拔,認真挑選,要將綜合素質過硬的人才安置在行政管理的位置上。其次要加強行政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重點是兩個方面,專業化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不斷加強高校行政管理隊伍建設,營造寬松舒適的氛圍,提高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更好地為校園文化建設服務。第二,建立以人為本的高校行政管理機制,努力激發師生職工的能動性。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應該擺脫過度“行政化”的影響,對自己有清楚的認識和定位,端正工作態度,加強服務意識,樹立大局觀念,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管理對象,及時掌握管理對象的困難和需求,督促并協調好校園文化建設各項工作的健康、順利發展。建立符合校園實際情況的指導性組織,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有主人翁意識,獻計獻策,真正成為校園文化建設的推動者和引領者。第三,積極組織開展校園文化活動,營造文化建設的良好氛圍。高校行政管理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有利資源,組織開展活動宣傳文化建設的理念,提高校園文化的影響力和滲透力。例如高校社團就是很好的文化傳播主體,學校要加大對社團的扶持力度,促進其匯集人才,鼓勵其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同時高校也要扶持一些理論型社團組織、學術研究團隊,為學生提供寬松自由的發展平臺。
4結束語
論文摘要:文章通過對管理演變、現行行政管理誤區剖析、新時期行政管理科學化的走向等方面的理論分析,闡述了科學管理新趨勢,并深刻揭示新時期行政管理須注意的幾個環節。
論文關鍵詞:行政管理演變科學化走向
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深入展開,對日常行政的指揮、監督、控制成為強烈的必需,科學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實踐證明管理者素質的高低,在極大程度上影響著政務效率與質量。因此,對新時期行政管理科學化問題的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行政管理的演變
管理是一個歷史范疇,其作為實踐是歷經無數人的努力,步步演變,才走向科學化的。從最初的經驗管理發展到工業化時期的泰羅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開始進入科學管理時期。泰羅在其《科學管理原理》中指出,科學管理是由組織、協調、合作、發揮每個人最高的效率,實現最大的富裕等多種要素結合而成的。這使人們對科學管理開始關注,特別是現代行為科學的誕生,為管理注入了新的心理因素,而系統論的發展,為系統管理的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指導。此時,以梅奧為代表的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開始占據主導地位,管理不僅僅是追求有序化、合理化,同時也追求人的需要的滿足,而且謀求管理的整個系統功能的優化。這就是管理的科學化問題。
現代行政管理正在發生一系列的趨勢性變化。首先是從流行程序管理變為倡導目標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對被管理者明確行動的目標,且交代每一個行動的操作步驟,而目標管理僅需對被管理者明確目標及其工作要求,具體步驟由被管理者、操作層次的人自行解決。當然,不同的被管理者應運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資源素質不斷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過于落后了。
其次,從單一管理發展為分層管理。系統論中的結構——層次——功能理論開始在管理中發揮作用。不同人員結構的系統(單位)要運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層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層次的管理者僅僅關注戰略性決策,而日常程序性決策都授權于低層次管理者操辦。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徑不一樣,其控制力、監督能力也不一樣。
再次,從剛性管理發展為柔性管理。剛性管理強調硬性行政命令約束,管理思維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權變。而柔性管理認為管理存在彈性,管理者往往根據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從而達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管理者注重對管理“柔性”因素的控制如管理風格、溝通、文化等。
第四,從無風險管理發展為危機管理。傳統的管理強調對被管理者的激勵與約束的對稱即所謂的獎懲機制的建立。通過表揚的手段、樹立典型的效應來帶動一批人前進,不談憂患,不提危機,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過度,產生懼怕心理,影響工作及效率。危機管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其獨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說明危機管理具有獨特功能。更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危機管理似乎有演變為一種經常性管理模式的趨勢。如微軟公司總裁比爾·蓋茨在管理中強調“最好的軟件公司離真正破產永遠只有18個月”。正是有這種危機管理技能的運用,微軟公司才會日益強盛。
不僅僅是管理模式在變,而且管理的指導思想也在變。如鯰魚效應和木桶原理,學習型組織的理論的興起等。鯰魚效應是指在一批沙丁魚的遠途運輸中,如果摻入幾只兇猛的鯰魚,反而會使沙丁魚的死亡率降低,這是因為有了逃生的競爭,使沙丁魚游動頻率增高,從而生存力增強。同樣,在管理中,如果多引入一些不同類型的人才,則會使單位的生命力愈加旺盛,這破除了傳統的“一山難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幾十塊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容量取決于最短一塊木板。這給管理者的啟示是:面對被管理者的差異與管理環節、問題的差異,其實是最薄弱的那一個環節,可能會導致管理上的麻煩與致命傷。因此,一名優秀管理者應從最薄弱環節改進入手,去提升整體的管理績效。只有經常性檢查,經常性抓落實,抓責任制的貫徹才會獲得滿意的管理效果。現代管理科學還告訴管理者,如何將自己所管理的組織發展成為一個學習型的組織,已是十分迫切的問題。傳統的管理認為,被管理者一次充電,受益終生,知識、才能運用只須儲備一次,便可應付全部的挑戰。而在信息、知識經濟時代,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帶領組織成為持續學習型的組織,擺脫單純的模仿,且成員之間相互學習,具有共同的愿景,一個單位、組織才會生機勃勃,不斷發展,不斷拓展成長空間,不斷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現行行政管理的誤區剖析
當前,一些人戲稱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為“領導就是開會、管理就是收費、協調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甚至將其作為管理的金科玉律。這其實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現,是明顯的認識誤區,在這種指導思想下進行管理將貽害無窮。
首先,將開會布置任務,理解為可替代科學決策,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這種錯誤的認識容易造成“會海”連綿,管理者開了會就等于任務布置了,事情完成了,長此以往,落實工作成為頑癥。而沒有落實的政策、措施等于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無從體現。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務是什么,僅僅是收費嗎?把管理權限混同于單項財權行使、賺錢的所為,這是將管理極端簡單化的表現。的確,好的管理可以產生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管理不是為了收費了事,這是管理導向的錯誤,會造成管理可有可無,機構形同虛設,人浮于事,最終斷送了事業。
再次,協調就是喝醉,這是將管理極端庸俗化的表現。當然,協調是需要將方方面面的利益進行平衡,對各方傾向、意見進行妥協,但決不是一喝了事。管理既要協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使二者利益、愿望與目標等大體相一致。做到上下同心,形成組織的凝聚力。要協調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最終目標與近期目標之間的關系。也要協調管理者與工作任務相適應,還要協調被管理者與工作任務相適應,達到1+1>2的系統功能效應。還有一種管理誤區就是一味多訂制度,認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從而導致規章多如牛毛,有否貫徹執行則無人問津。這種錯誤的認識容易造成“文山”現象,管理者須簽閱大量的文件,哪有時間、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實,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管理,有了制度,只是為管理準備了一些基本前提、準備了一些條件,這只是管理的開始,實際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覺執行這些規章,是需要監控、需要調研的,這都是管理的題中之義。制定過多的規章等于沒有規章,因此規章過濫也會影響管理的效能。
三、新時期行政管理的科學化走向
決策的科學化。作出一項正確而充分的決策,有賴于準確而充分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動力機制去刺激決策付諸實施。傳統的管理以領導者“拍頭腦決策”為主,憑經驗、憑主觀決策,容易導致決策失誤,導致嚴重后果。因此,我們必須尋求決策的動力機制,健全為決策服務的信息系統。
辦公的自動化。辦公系統是決策系統與操作系統的銜接環節,是落實決策的重要一環。制度、決策的落實在于執行,它涉及到辦公環節的啟動,傳達貫徹、督辦決策的實施到位。傳統管理中的這些環節都已齊備,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現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辦公自動化技術,成倍地提高政務效率,建立督辦網絡體系,使事中、事畢都存在可測性與可控性,使決策者、管理者隨時能得到確切、全面的信息反饋,以便實現全程動態管理。
管理的信息化。無論是決策,還是日常管理監督,都需要管理的信息化。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是決策的前提,反饋實施信息是管理的要求,總結反映、宣傳信息是管理效能的體現。因此,信息化管理是走向科學化的必然要求。通過重視信息反饋,不斷改進管理方式。在管理過程中注意管理效果的信息反饋,以便隨時調整管理的目標和方式,達到優化。
一、依托商務誠信建設,推動征信文化進企業
人行海北中支以機構信用代碼證為推動力,以貸款卡辦理和年審為基礎信息建設手段,以金融支持企業名錄為銀企對接平臺,以開設征信培訓班為征信素質提升途徑,以推動專業信用評級為最終導向,多方推進全州商務誠信建設,推動征信文化進企業。至2014年6月末,共計發放代碼證3325張,其中存量2293張,增量1032張;共發放貸款卡395張,累計年審貸款卡575張/次;金融支持企業名錄3期,共涉及企業152戶/次;開辦征信業務培訓班兩期,參訓企業學員達100人;共推薦7家企業參加專業評級公司的評級。
二、依托各類宣傳教育,推動征信文化入民心
一是在征信服務窗口建立征信知識宣傳角,為前來辦理業務的人員提供多樣化的征信知識。二是借助媒體深入群眾生活和金融機構網點廣布優勢,開展信用記錄關愛日、征信知識宣傳周、征信專題宣傳月活動。三是舉辦各類征信專題講座和培訓班,為干部職工、金融機構基層工作人員、州民族職業技術學校和農牧區小學生開展針對性的培訓和講座。四是堅持“幫扶+宣傳”,在向村民送去溫暖和關懷的同時,建立起征信宣傳長效機制,多種方式的宣傳營造了社會公眾誠實守信的氛圍。
三、基層央行征信文化建設中的難點
(一)受經濟基礎的制約,公眾對征信文化重要性認識
征信體系三階段主要事件一覽表不足由于經濟落后,受教育程度不高,公眾難以理解到征信文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影響,無法了解到征信文化對推動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的重要作用。
(二)受管理體制的制約,征信文化影響力有待加強
目前,征信文化建設工作仍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完善成熟的管理體制。雖然各級人民銀行牽頭成立了由本地區各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但實際上征信工作僅由人民銀行的征信部門依靠行政手段來推動,沒有真正形成部門合力,征信文化的社會影響力不大。
(三)受可用資源的制約,征信文化傳播力有待提升
海北州有歷史悠久的賽馬文化、放生文化,也有得天獨厚的旅游文化,但是征信文化還沒有找到與傳統文化的有效結合點,導致征信文化不能借助當地特色文化進行強有力的傳播。當前,征信文化在挖掘地方傳統原生態文化資源上還相當膚淺,尚未被社會廣泛接受。
(四)受征信機制的制約,征信文化推動力有待加強
征信文化的建設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障,要有一批業務精良的干部隊伍做先鋒。目前,基層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較為完善的業務制度,而征信文化管理制度僅處于制定宣傳方案、上報宣傳總結等膚淺層面。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部門僅有一名專職征信人員,基層金融機構僅有1名兼職人員,無專人負責征信文化宣傳,人力資源明顯不足。
四、新形勢下基層央行征信文化建設路徑選擇
(一)農村及時跟進征信文化建設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信用農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覆蓋面越來越大,只有征信文化建設及時跟進才能提升農牧區的整體征信文化水平,進一步鞏固信用創建成果。一是建立信用村宣信站,建議以信用村為單位建立起征信文化宣傳站,指定3-5人的固定宣傳員,定期接受征信知識培訓、按期開展農牧民培訓班、收集和宣講誠實守信典型案例;二是借助助農取款服務點,開展征信文化宣傳,及時公布最新的征信文化知識。
(二)企業繼續加強征信文化建設
一是各金融機構加快執行《海北州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管理暫行辦法》,多方面應用評級結果,增強海北州企業參與評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引入專業信用評級機構,讓有信用有前景的企業參與到專業評級活動中,盡早累積信用財富,并以此帶動示范,使全州企業樹立一種遵守市場規則,履約信貸合同,共同建造海北好信用的大信用意識。三是海北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為企業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繼續組織開設征信培訓班,全面提升企業工作人員征信文化知識水平。
(三)央行主動強化征信文化建設
一是將《征信業管理條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作為行員必修科目,讓央行每位職工做到知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水平。二是將征信崗位人員資格認證制度貫徹到每位征信工作人員,為群眾提供專業化、高質量的征信服務。三是以征信文化建設為主題,深化調查研究和實踐探索,切實提升征信文化在征信事業中的整合力和指導力。
(四)宣傳教育全面推動征信文化建設
一是建立征信知識進學校長效機制,為海北州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班的學生開立必修科目,并要求達到一定學分,使海北州職校成為信用文化培育基地。二是建立征信教育進機關機制,讓征信文化知識成為公務員必修課,培養公務員信用意識,促進政府公信力。
(五)加大失信懲戒力度促征信文化大發展
浙江大學行政服務辦事大廳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圍繞“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發展戰略和“精管理,大服務”行政服務理念,結合“一流管理服務師生”主題活動,以師生員工為中心,以辦事需求為向導,以辦理事項為主線,以向師生員工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網上辦事服務為目的。通過項目建設切實讓師生員工享受到“優質、高效、便捷”的網上辦事服務,使更多的服務事項具備“一站到達、一站受理、一站辦結”的功能,達到全校機關部門在線服務集成化、網絡化、全程化、專業化的目標。
二、建設內容
浙江大學一站式行政服務辦事大廳由物理行政服務大廳、工作人員、服務事項及信息化支撐系統四個部分組成,本文重點介紹行政服務辦事大廳信息化支撐系統的建設。
2.1信息化支撐系統總體結構
信息化支撐系統是行政服務辦事大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向師生開展一站式服務的重要支撐工具,信息化支撐系統由服務網站、叫號系統及受理系統三大子系統組成。
2.2服務網站
服務網站是行政服務辦事大廳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員可以相關服務咨詢,進行運行數據統計及展示等其他功能,廣大師生可通過電腦,智能終端等設備在線查詢服務信息,跟蹤服務事項進度,通知公告,甚至進行在線交流等。
1.信息:如服務事項目錄的,通知公告的,服務指南的,運行數據統計信息展示等。
2.在線交流:廣大師生可訪問服務網站進行在線交流。
3.服務事項跟蹤查詢:廣大師生可訪問服務網站進行和自己相關的服務事項的跟蹤查詢。
4.服務事項預約:廣大師生可通過服務網站進行服務事項的預約,然后到辦事大廳取號,進行業務辦理。
2.3叫號系統
叫號系統根據客戶實際情況,可任意定制靈活、復雜的業務規則;以電子排隊取代傳統人體排隊,提高業務效率;可實現“呼叫”、“重呼”、“暫停”和“窗口轉移”的操作功能;整個叫號系統按每日客流量5000人次進行設計,可以支持數十個窗口同時呼叫;號票打印采用內嵌式熱敏打印機,帶自動切紙,打印速度為150mm/秒,無噪音,無需色帶或墨盒等;
1.辦事取號:完成辦事人員取號排隊功能,包括:現場拍卡取號、網站預約取號及匿名取號。
2.受理叫號:通過與受理系統的對接,實現辦理人員的語音和顯示屏的雙重呼叫。
3.電子評價:通過與受理系統的對接實現對每件受理事務的服務評價。
2.4受理系統
本系統可以提高辦事效率,縮短了有關手續的辦理周期,極大地方便廣大師生。主要提供行政服務大廳人員進行辦理事項登記、確認、統計等功能;與第三方叫號系統、校園卡無縫連接,提高辦事效率。
1.上崗考勤登記:完成窗口工作人員上崗考勤登記。2.順呼復呼:實現對辦事人員的叫號。
3.服務事項辦理:完成服務大廳現場即辦服務事項的辦理,完成待辦服務事項的處理。
4.服務完畢評價:完成辦事人員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評價。
5.查詢統計:完成服務事項相關業務量的統計、出勤人員統計、考勤統計及辦事人員來源統計等。
2.5辦事大廳業務辦理流程
師生抵達行政服務辦事大廳后,先到服務大廳通過取號機獲取業務辦理的排隊順序號(拍卡取號、匿名取號和預約取號三種方式都可以),進入相應的辦事大廳等待叫號(在大廳的電子屏上會顯示號碼順序),當叫到號碼后,到指定的窗口辦理業務,窗口服務員進入系統錄入辦理業務的相關信息,如果是即辦件,現場辦理后,辦事人員對服務進行評價,之后結束業務辦離開。如果辦理的是待辦件,需要進行形式審查,審查通過的送入窗口處理,之后可到服務網站進行查詢。
三、建設成效
2002年3月2日早10點,山東某采油廠公安分局干警在巡視油區治安情況時,發現部分當地村民哄拾2號油井的落地油。鑒于該情況經常發生,公安人員遂邊鳴笛邊開車驅散、制止。但其中一人(薄某)仍我行我素,繼續撿拾。公安人員遂將薄某連同撿拾的落地油袋一同帶回分局,準備詢問后作出處理。在經過薄某村莊時,薄某的親屬隨車追趕。公安人員加大車速疾駛,薄某趁公安人員不備跳車,不慎頭部觸地死亡。薄某的親屬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該案審理中,合議庭對被告帶薄某去公安機關途中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的管護義務,應對這種不作為引起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沒有異議,但對被告是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還是部分賠償責任,以及在承擔部分責任時如何確定賠償的份額等問題產生了較大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既然公安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就不存在賠償份額的劃分。這是因為,公安機關承擔的是行政賠償責任而非民事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確立的是違法責任原則,只要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公安機關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但薄某系自行跳車頭部觸地身亡,其本身也有過錯,全部由公安機關承擔賠償責任于理于情都讓社會難以接受,因而主張公安機關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第三種意見,即筆者觀點,認為公安機關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按國家賠償法的賠償標準計算,由公安機關承擔全部責任的十分之三。其理由及相關理論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對行政不作為賠償歸責原則即行政賠償歸責原則的理解;二是行政不作為賠償責任劃分的依據。現就以上兩個問題分述如下。
一、對行政賠償歸責原則的理解
首先,我國國家賠償法將違法行政作為行政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并不意味著否定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公平原則,實行簡單的客觀歸責主義。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這里的違法歸責原則,指的是行為違法,而不是結果違法。違法歸責原則與過錯原則既有區別又有同一之處。有學者指出,違法是過錯的一種表現,違法責任是過錯責任的延伸。在一定意義上,違法責任與過錯責任在內涵與外延上相同,因為法律規范包含著國家的價值取向,過錯觀念已融于法律規范之中。如的行政侵權責任,理論上普遍認為行為是違法的行政行為。但是,這一行為的構成卻不是以客觀上的違法性為標準來判斷的,而是以行為人主觀方面的過錯為標準。“違法”,意味著不符合法律所認可的行為準則,本質上應認定有過錯,這與傳統的有過錯就有責任的觀念相一致。作為行政賠償訴訟,在實施行政訴訟法以前是由民法予以調整的。因此,以違法歸責原則作為行政機關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其次,從不作為行為造成損害的特點看,在某些案件中行政機關亦不能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一是行政不作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消極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不履行、遲延履行法定職責,不盡法定義務,疏于管護,其中有的是僅僅導致相對人合法權益侵害的擴大。如甲毆打乙,公安人員沒有及時制止,導致乙受到的傷害加重。二是行為與損害在因果關系上具有相對性、條件性。不作為行為往往與相對人的行為或自然等因素結合才能引起損害結果的發生,也就是說,在不同的案件中,不作為行為對損害的發生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復》中明確指出:“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該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本案中的薄某死亡,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或者說是其他因素的巧合,不僅僅是公安人員不作為一種行為的作用造成的,因而不應由公安機關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筆者認為,在過去的審判實踐中存在著一種誤解:對國家賠償法中規定的行政賠償,不全面考慮行政機關違法行為與受害人自身行為及其他因素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只要屬于該法列舉的應予賠償的情形,被告均應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數額,把這種行政賠償的審理完全等同于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這是錯誤的。國家賠償法立法本意也并非不分個案的具體情況,統統按照其第四章中規定的“計算標準”不分責任大小全部由被告方承擔。該法第三條、第四條中的“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也并非等同于由行政機關全部承擔賠償責任。正確的理解應是:受害人的損害完全是由行政機關違法行為造成的,行政機關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受害人的損害發生是由其故意行為造成的,行政機關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該法第五條、第十七條第(五)項的規定;對“一果多因”的,行政機關只對其違法行為造成的那一部分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二、行政不作為賠償責任劃分的標準
行政不作為賠償責任的劃分,與其賠償數額大小的確認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批復》中的“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該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的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應作為劃分責任大小的標準。該規定具體考慮兩個方面:一是行政不作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的作用;二是其他因素。這里的“所起的作用”,是按作用的主、次來分的:“其他因素”,應該包含因客觀條件的限制對行政職權實施的影響、不可抗力以及相對人自身的過錯等。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不作為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起決定作用或者說是主要作用的,行政機關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起次要作用的,則承擔相應的部分責任。如某甲事發前請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制止某乙對其財物的打砸行為,公安機關不予阻止,違背了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損害的發生是由行政機關和相對人雙方原因造成的,則應采取過失相抵原則決定行政機關賠償責任的大小,如相對人申請許可、救助不及時,情況反映有出入等。
3.損害結果的擴大是由相對人自己放任造成的,如受害人對其傷殘疏于治療導致傷情加重、對損害的財物保管不善致其無法修復等,擴大的損失不應由行政機關承擔賠償責任。
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住房市場供需失衡問題受到經濟學界的廣泛關注。筆者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除了把房價降到一個合理水平外(包括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以及降低有關的政府稅費等),還應大力發展房地產金融,建立和完善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尤其是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正是建立與形成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發展我國房地產金融體系的重要環節。
一、目前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局限性分析
一個完整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包括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和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抵押貸款一級市場即按揭貸款市場,是指購房者(按揭人)以房產作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銀行對其進行嚴格審查后發放貸款的市場;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即住房抵押債權轉讓市場,是指金融機構將住房貸款轉售給其他投資者,或者以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抵押貸款證券的市場。
抵押貸款一級市場涉及到銀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一是銀行貸給按揭人的資金是銀行對儲蓄者的負債。儲蓄期限一般較短,而按揭貸款的還款期限較長,銀行長期資產與短期負債不匹配,就不能化解未來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二是資產的流動性和期限呈反方向變動,期限越長,流動性越低,住房抵押貸款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其流動性較差,因此目前各銀行都嚴格限制貸款期限;三是風險大,由于按揭貸款是期限很長的債權資產,銀行面臨的利率風險就很大;另外,當客戶因某種原因失去償還能力或者認為違約產生的利益超過違約所產生的損失時,就會發生信用風險。由于上述原因,銀行開展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積極性不高。這也是目前銀行普遍“惜貸”的一個重要成因。鑒于此,為提高銀行的積極性,可參照發達國家的作法,努力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展房地產抵押貸款二級市場。
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可以分為證券化市場和非證券化市場兩部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即抵押債權證券化,是房地產證券化的一種,它是指住房抵押貸款機構將其所持有的抵押債權匯集重組為抵押組群,經過政府機構或私人機構的擔保和信用加強,以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的融資過程,由此而形成的資金流通市場,稱抵押貸款二級市場。非證券化市場是指由投資者直接買斷住房抵押貸款,從而實現相關債權主體的直接轉換。
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效應分析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實際上等于把不能分割的房地產變成可分割的財產,把不可移動的房地產轉化為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這一方面為一般投資者提供了共享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收益的機會,另一方面通過把社會短期貨幣資金轉化為長期穩定的資本金,也有利于社會的投資渠道、以及住房抵押貸款的運作和退出。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其作用具體表現為下述幾方面:
1、抵押貸款證券化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轉移風險
以住房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抵押證券后,原來集中在銀行的抵押貸款資產,變為資本市場上很多投資人持有的抵押債券,這樣就使房屋抵押貸款的風險相應分散。而且,由于抵押證券是以一組抵押貸款的投資組合為抵押,個別違約風險被分散,投資的有效收益能夠得到更大的保障。
2、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解決了銀行抵押貸款“短期負債支持長期資產”的流動性難題由于房屋抵押貸款的期限最長可達30年,對發放抵押貸款的銀行來說,信貸資產回收周期很長,而通常銀行吸收存款負債最長僅5年(實際上居民存款以活期或1年期為主),二者資產負債的期限不匹配,增加了銀行經營的風險和管理的難度。通過證券化,銀行及時把長期抵押貸款資產在資本市場拋售兌現、或自己持有變現能力很強的抵押證券,就可解決銀行面臨的流動性約束。另外房地產抵押債權證券化,通過抵押二級市場打破抵押資金的地域限制,使得抵押資金得以在全國范圍內流動,平衡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而引起的抵押貸款利率的高低不平,使之平均化和市場化。
3、抵押貸款證券化對刺激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積極作用
對抵押貸款借款人來講,由于抵押貸款證券化,拓寬了抵押貸款發放的資金來源,增強了抵押貸款的流動性,分散了抵押貸款的風險,使金融機構可以延長抵押貸款的時間,擴大抵押貸款的范圍,發放更多住房抵押貸款,從而滿足市場購房者融通資金的需要。這樣對購房人來說,不會因為借款資金短缺的瓶頸抑制而推遲購房意愿;而房地產開發商也將有更多機會出售他們已建成和即將建成的樓盤,由此形成的良性循環將有利于激活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緩解房地產的供需失衡矛盾、以及有效的刺激社會總需求的增長等。
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建議
近些年來,我國在房地產證券化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些可喜成就,為推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創造了有利條件。其中包括:1、我國資本市場的初步形成和證券交易所的創立為推行住房貸款證券化創造了必要條件。2、我國已建立了一些房地產金融機構,如一些專業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和住房儲蓄銀行等,為抵押貸款證券化提供了機構上的保證3、大批房地產與證券評估機構的建立,為抵押貸款證券化提供了必要的中介保障等。但是另一方面應該看到,我國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尚處于萌芽階段、屬于新生事物,要實現這一金融工具的創新,就要吸收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通過有關管理部門的推動和扶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培育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
要發行抵押貸款證券必須建立完善的、流動性較強的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包括:1、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保證正常的交易秩序,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才能有效流動,其效應才能真正得以發揮。目前,我國證券化方面的法制建設還很滯后,推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有關管理部門面臨著建立和完善有關金融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法律、法規的任務。2、深化金融改革。在國有銀行商業化的同時,應大力發展人壽保險公司、養老基金、投資銀行、抵押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建立多元化的投資融資機構,推進金融機構經營機制的轉換,擴大住房信貸資金來源。3、開發新的貸款種類。目前我國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形式主要是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形式單一,且限制條件嚴格,這嚴重制約了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發展。針對這一情況,我們應學習國外經驗,吸收一些適合國情的貸款形式,如分級償還抵押貸款、可調整價格抵押貸款等,從而推動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
2、建立完善的抵押市場擔保體系
開展住房抵押證券化必須解決好兩個問題:1、在龐大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中,建立起健康有序的信用關系和信用體系,提高貸款者和抵押品的信用等級和信用條件,增強抵押貸款的清償能力,減少銀行機構的信貸風險。2、在流動的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中,增強抵押證券的安全性和清償能力,提高證券發起機構和證券抵押品的抵押信用和抵押證券的交易信用,加強對抵押貸款證券化后的流動性風險的防范。由此可見整個房地產抵押貸款市場的運轉必須有完善的抵押擔保體系的支持。因此,設立專門的證券化擔保機構,為抵押證券提供信用支持和擔保,對整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體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借鑒美國的經驗,在推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初始階段,應由政府出面提供擔保,這樣可以提高住房抵押貸款和抵押證券的信譽,為實行住房抵押貸證券化打下堅實的基礎。3、加快抵押貸款證券化運行所需的中介機構的建立
包括:1、建立住房抵押貸款公司。它的職能主要是買進金融機構的抵押貸款所有權和房產抵押權,組成抵押貸款組,經標準化處理、信用評級及抵押貸款擔保公司擔保增級后,發行抵押貸款證券,從最終投資者處取得銷售抵押貸款證券的資金。2、培育抵押債券的認購承銷者。其職能是代替債券發行者銷售債券。認購承銷者可分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商要承擔發行風險,即在債券未售完時包銷商要購買剩余債券
(一)立法方面一是立法根基存在偏差。計劃生育立法普通存在一個問題是沒有體現權利和義務、權力與責任的相一致的原則,大多存在重限制、輕獎勵和優待,重保護行政權、輕保護群眾正當權益的現象。比如,關于公民生育權的保護方面就存在立法沖突缺乏協調機制的問題。如國家現行立法和湖北省、恩施州等地方法規中,對夫妻戶籍分布屬不同省份,且這兩個省份生育政策又不一致的情況下,生育政策如何適用的問題沒有作具體規定,這就給操作帶來尷尬。二是法律質量不盡如人意。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關于生育調節的人群規定不明晰。《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三章生育調節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明確規范了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的生育行為,對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沒有合法婚姻關系卻存在生育行為的人群沒有相應的規范。對生育行為與婚姻關系的不一致的情況該如何調節其生育行為沒有明確規定。生育權利作為一種基本人權是否一定要以婚姻為前提,不是很明晰。三是操作性和執行性差。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避孕節育是個極度隱私個性的人權事項,國家及其工作人員只能通過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知情避孕節育措施,非強制性監督、控制,故不能“保障”其“選擇”。又如,法律、政策的不配套。在實踐中常見的早婚問題,就存在婚姻法不管,計生法難管等方面的尷尬局面。
(二)執法方面一是法治觀念弱,粗暴執法。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計劃生育是國策,怎么干都有理;計生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而計生法規條條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太繁瑣、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雖然人口計生法制建設進程中,拆屋下瓦,牽豬趕牛的現象是早已杜絕,但程序違法、程序不公開也是一種粗暴。二是法治觀念強,法治能力弱。違法生育必須征收社會撫養費,這是法律的規定,無可非議。但在執法實踐中,執法人員固執的認為家庭作為社會基本單位,這個違法生育子女不論是與何人所生,都屬于家庭成員,作為家庭主角的妻與夫都應受到處理。但此種情形,如果只處理夫妻一方,就會造成違法生育另一對象借此逃避處理。這種法治觀念強而法治能力欠缺的現狀違背了法律的立法本意,同時也使得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三是政策隨意性大對執法帶來挑戰。如根據《人口法》的規定: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應當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于是有很多的地方出臺對農村雙女戶和獨女戶在中考、高考時給予加分錄取的政策。此規定是增加婦女受教育的機會的舉措,同時也體現了社會對女孩的關愛。但此政策以戶籍為前提,將非農戶籍的女孩排斥在外。高中階段的教育是非義務教育,戶籍并不決定孩子受教育的學校和享受教育資源的不一樣,農村戶籍的和非農戶籍的基本上是混雜在一起上學,享受一樣的教育資源。因此,以戶籍為杠桿來關愛農村雙女戶和獨女戶對非農戶籍的女孩極不公平,既無法體現對女孩的關愛溫情,更容易造成社會矛盾的激發。
(三)司法方面一是司法不公。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過程中,由于把握不住特殊時效的規定而造成不公正判決或裁定的現象時而發生。特別是在征收社會撫養費和實施行政處罰時候,執法人員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如果執法人員不公秉公執法,不公正的結果顯而易見。有的基層法院在審查社會撫養費征收非訴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時,裁定執行的要求在各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干部在征收撫養費上拍腦袋給違法當事人減免,把自己的個人標準和價值凌駕于法律之上,關系案、人情案屢見不鮮,造成不良影響。二是行政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效果不盡如人意。部分執法人員法治觀念淡薄,嫌法律程序、執法文書填寫麻煩,同時排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使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多,矛盾大,百姓不配合執法也造成法院無法順利實施強制執行。此外,有的法院認為如征收社會撫養費是計劃生育部門自己的事情,對受理的強制執行案件積極性也不高。三是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現象普遍存在。人口計生法律法規涉及基本人權,因此運用法律者應吃透法律要義,特別是在法律適用上更要理解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法律法規之間關系而正確適用條文。但實踐中,有的地方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行政程序的理解不深不透,影響法律的真正執行。
(四)守法方面一是群眾的生育觀念沒有得到根本轉變。現階段,群眾的生育觀念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依然蔓延,歧視、虐待、溺棄女嬰等現象屢禁不止。二是計生工作人員觀念仍有待提高。當前,隨著社會的進步,群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新形勢、新的情況不相適應。實踐中出現民告官的強化與行政管理機制弱化的對比,這給計劃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難度,產生了新的阻力,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提高恩施州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對策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規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自治法規,都要做好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度與相關法律內容上的銜接。做好計劃生育地方立法與國家立法的配套工作。修改完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堵塞法律漏洞。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如《流動人口權益保障法》,依法明確流動人口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服務職責。同時,還要完善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全國基本統一的管理規范,妥善解決部門立法和地方立法就同一事項作出不同規定的問題。
(二)健全執法機制一是積極探索新的執法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執法,保障非訴行政案件順利審查和訴訟復議案件順利審理。充分利用互聯網強化計劃生育執法手段。依托互聯網將公民履行計劃生育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的情況納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明確規定任何經濟社會組織與所有金融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代扣代繳社會撫養費。二是改革流動人口管理體制,理順管理秩序。建立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機制。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將流入人口女入流入地人口總數,合理設置管理服務機構。三是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引導群眾轉變婚育觀念。通過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實施,消除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家庭的后顧之憂,使之懂得養老不是單純依靠兒子和女兒,還可以依靠社會的力量,逐步形成家庭撫養孩子---孩子回報社會---社會贍養老人的良性循環。
(三)強化監督體系一是積極探索新的執法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執法,保障非訴行政案件順利審查和訴訟復議案件順利審理。依托互聯網將公民履行計劃生育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的情況納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明確規定任何經濟社會組織與所有金融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代扣代繳社會撫養費。二是改革流動人口管理體制,理順管理秩序。建立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機制。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將流動人口納入當地人口總數,合理設置管理服務機構。三是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引導群眾轉變婚育觀念。通過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實施,消除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家庭的后顧之憂,使之懂得養老不是單純依靠兒子和女兒,還可以依靠社會的力量,逐步形成家庭撫養孩子---孩子回報社會---社會贍養老人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