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1 10:41:28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語法教學論文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語法教學是語言運用的基本準則,也是英語學習的一大難點。為此,我采取了結構教學法,運用公式化的方法,讓學生探究各個語法教學項目的結構,為靈活運用該語法教學創造有利條件。例如,在進行8AUnit1中形容詞和副詞比較級教學中,我先收集一些物品,每樣物品都準備三個,并突出它們在大小、長短和輕重等特性的明顯差別,在課堂上向學生展示每組物品并呈現相應的句型。然后,再出示另外幾組物品,讓學生用相似的句型來描述。對特征詞形有變化的詞,我就把這些詞的變化形式寫出來,同時把具有相同變化形式的詞歸類書寫在黑板上,并把五種變化形式同時呈現出來。接下來,我讓學生分小組討論這種句型的結構和詞形的變化規律,并對討論結果加以明確。最后,讓學生用比較級和最高級造句。在這一過程中,我先呈現例句,接著出示任務,讓學生仿照例句用不同的形容詞造句并加以歸類。接下來,四人一組合作探討其用法規律,最后把它用到真實的生活中去描述身邊的事物。整個教學活動中,圍繞著形容詞比較級和最高級的用法,指導著學生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再到實踐運用,而學生則完全由自己通過觀察、思考、判斷、小組討論等形式得出結論并加以運用。學生不僅掌握得快,而且印象深刻,記得牢,當然感興趣。
二、對話教學———創設情境,表演領悟
在這節課中,重點是掌握購物的一些常用語。這是學生特別喜愛的一個話題。對此,我一改以前“聽錄音講解課文對話”的教學模式,讓學生先看類似視頻,然后準備各種商品,把教室布置成一個簡單的supermarket,學生組成人數不等的買賣小組,逛超市,趕市場。在此過程中練習有關購物用語,等常用語,也可在課前就讓學生參照Unit1中的來預習掌握,上課時,學生就不會再依賴老師細致的講解,而是積極參與到活動中,有人扮演shopassis-tant,有人扮演customer,讓學生自由發揮。會講、能講的就多講一點,不會講的,只要用最簡單的語言買到shoppinglist中的一個或幾個商品即可。在實際操作中,我發現學生對此活動的熱情空前高漲,就連平時幾乎從來不敢舉手回答問題的學生,也主動和別的同學組成小組參與到活動中,不時冒出一兩句發音不太標準或語法教學有問題的英語句子來。更令我吃驚的是,學生不僅準備了能夠輕易準備到的實物,而且對于像服裝鞋帽類不方便攜帶的物品,為了活動,他們自己想辦法,請繪畫基礎好的同學動手畫出這些商品的圖片,以圖片代替實物。當有客人來詢問有關商品信息時,他們把這些圖片貼到身上,并說:我現在就是這個服裝的model了,這一下子將活動的熱烈氣氛推到了沸騰的境界,所有的學生都沉浸在對新的語言探究和運用的趣味之中,沒有人再感到膽怯,沒有人再感到學習的疲憊,他們感到的只有輕松和快樂。整節課都充滿了歡聲笑語。在如此真實而又愉悅的學習情境中,學生們學得非常輕松,語言知識掌握得更加牢固,教學收到了超預期的好效果。
三、閱讀教學———問題引領,簡述輸出
閱讀課文是每個單元的教學重點,不僅含有許多語言點和知識點,更是老師們用來培養學生聽說讀寫綜合運用語言能力的素材。為此,我首先要求學生把課文當成信息的載體,指導學生如何更好地去獲取信息;然后設計活動或讓學生自己聯想到能夠應用的情境,并利用獲得的信息來完成交際任務。如在的教學中,我先讓學生就這個題目提出一些他們想知道的有關問題,看哪組提出的問題又多又好。同學們開動腦筋,積極思考,想出了如下問題呈現這些問題后,讓學生快速閱讀課文并搜尋信息來解決這些問題,列出文中難理解的詞句(或由學生自己提出),和學生們一起討論,進一步理解課文。在此過程中,我摒棄以前細致講解的方法,利用班班通等多媒體,通過Google地圖中的衛星地圖功能,把本課中的“tourofLondon”路線圖中的幾個景點展示在白板上,請一位同學扮演guide,指著Google地圖邊講解邊帶領我們重新走一遍該旅游線路。由于是London的實物街景,學生們感到新奇,這個活動淡化了語言學習的任務性,把語言學習轉化成娛樂活動,于是大家都爭著上來做一次tourofLondon的導游。在游戲過程中,通過解答游客的各種問題,讓學生在愉快的氛圍中完成語言信息輸出。
四、結語
2、情景教學法即教師應利用真實的環境或設置模擬情景進行語法教學。其中包括利用實物、真實的語境、狀態語言、非語言手段及多媒體手段,使語法教學更加形象化、直觀化、真實化和趣味化。可利用圖片實現語法情景化。比如教師講begoingtodo…when這個句型時,教師可以用flash制作兩幅有聯系的圖片。如一幅是女孩開門出去,另一幅為電話鈴響的情景。教師先做提示,讓學生理解圖意,然后說:Thegirlwasabouttogooutwhenthetelephonerang。學生理解后,教師呈現出句型,然后再出示幾組意義有聯系的圖畫,練習后讓學生以小組方式用所學句型造句。通過這幾種情景活動,可把抽象的語法知識具體化,降低了難度,激發了學生的興趣。同時也可以使學生在生活中學以致用。3、活動教學法即學生在活動中運用語言,調動起學生的認知結構和主體意識。這也可以說是充分地發揚了高職學生性格比較外向的優勢。學生思維活躍,記憶就會更深刻。教師應把語法規則活化為活動,把教學活動活化為交際活動。設計巧妙、難度適宜的游戲活動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練習if引導的虛擬語氣時,教師可設計“接龍游戲”,即一個學生說完一個由if引導的虛擬語氣的主從復合句后,下一個學生造句時須將前一個學生所說的主句內容作為自己從句內容。比如:S1:Ifyoucamehere,youwouldknowthetruth.S2:Ifyouknewthetruth,youwouldchangeyourmind.S3:Ifyouchangedyourmind,youwouldflytherewiththem。S4:Ifyouflytherewiththem,youwouldhaveanusualexperience。這種開放式的練習,既練習了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又加深了學生對所學語法現象的理解,同時學生造句不乏幽默與樂趣,讓學生在輕松愉快中學習。
總之,現代教學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講求“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課堂形式,語法教學也應該順應教學改革的潮流,變學生的被動接受為主動探究,讓學生在探究中發現規律,在運用中掌握語言。切記在教學語法時要把握好尺度,不能過分強調,如果把語法當作知識來教,有可能會使學生學成啞巴英語或是文盲英語,且會使學生覺得枯燥乏味,失去了學習興趣。如果不教學語法,學生僅靠單純的模仿很難學好英語,難以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的積極性。這些方法既避免了傳統的教學方法中教師是課堂的中心,在教學中滿堂灌輸語法知識,忽視了對學生的語言基本技能的訓練,特別是在一定交際情景中表達能力的培養,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枯燥的語法規則具體化、生動化,使學生能夠學生在運用語言的實踐中比較輕松地逐步熟練和掌握語法。同時又能夠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熱情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他們學會如何學習,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
參考文獻:
1.Yalden,Janice.1983.TheCommunicativeSyllabus:Evolution,DesignandImplementation.Oxford:Pergamum。
2.安美華,2000,大學英語語法教學問題種種,《外語界》第3期。
3.陳慧媛、吳東旭,1998,任務難度與條件對EFL寫作的影響,《現代外語》第2期
復習是同遺忘作斗爭的重要手段,不經全面復習,就很難掌握系統的語法知識,在解決問題時就不能把對象放入一定的聯系及關系中去考察,也不可能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復習期間,要把更多的時間和空間留給學生,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我們采取相對集中的方式,先由學生個人復習歸納,小組討論,共同總結,然后老師幫助補補“漏子”,理理“辮子”,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指導學生“先上口,后歸納,抓核心,辨差異,找規律,編口訣,舉一反三,巧滾雪球”。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
例如:So did she和So she did這兩個句型的用法。
我在大屏幕上打出So did she, So she did,給學生留足時間自己復習。然后打出下面兩組句子讓他們比較、討論,說出為什么。
I. A: I enjoyed the book.(我喜歡這本書。)
B: So did I.(我也喜歡真本書。)
II. A: Father, you promised.(父親,你答應了的。)
B: Well, so I did.(我是答應過了。)
學生舉手,爭著發言:前景句若是肯定句,此種情況也適合另外的人或物時,用So+助動詞(be, have, do, can, will….)+主語;前景句是肯定句,而后一句的句義對前一句的重復,用以強調時,用So+主語+助動詞(be, have, do, can, will….)。第I組句子中的兩個“I”是不同的兩個人,故用倒裝句語序;第II句子中的you和I是同一個人,故用陳述句語序。
我先表揚他們,接著又用英語問道:什么時候用neither/nor+倒裝句語序呢?學生回答以后,我在大屏幕上打出練習如下,讓學生分組討論。
選擇正確答案填空:
1、Mr Cheng is a teacher and work hard, _________his wife.
A. so is;B. so does;C. so it is with;D. it is the same with
2、A: Tom is a student but he does not study hard.
B: ______Mary.
A. Neither is;B. so it is with;C. So does;D. it is the same with
3、A: Jack isn’t a student and doesn’t study.
B: ______Mike.
A. It is the same with;B. Nor does;C. So it is with;D. Neither is
4、A: Men can’t live without air and water.
B: _____animals.
A. So it is with;B. It is the same with;C. Neither can;D. Nor can
學生討論非常熱烈,爭論得很厲害。有的查詞典有的查語法書,各找各的根據。最后我讓學生說出自己的答案和理由,我不發表意見。待學生講完之后,我進行總結:
1、CD;2、BD;3、AC;4、ABCD。因為It is the same with…和So it is with….意思是“……也是一樣”,所以前景句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不管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不管是表示狀態的,還是動作的。)只要適合另外的人或物,都可以用這兩個句型。
“你有一個蘋果,我有一個蘋果,咱們交換一下,每人就有兩個蘋果。”
我們經常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介紹好的學習方法,口訣和順口溜等巧學妙記。例如
(1)以f結尾的名詞變復數,特殊情況有幾個?
一個農奴(serf)從海灣(gulf)來到房頂(roof)上,
有了證據(proof),
增加了信仰(belief),
加上-s成對成雙。
ofsomegrammaticalproblemsthatarenotsoeasytobeexplainedbyothertheories.(3)Valence
grammaticaltheorycanhelptoimprovetheefficiencyoftheteachingofChinesegrammar.
Theaimofthispaperistoillustratethat,inordertoimprovetheefficiencyofteachingC
hineseasasecondlanguage,languageteachersmustlearnsomegrammaticaltheories.
在對外漢語教學中,不宜大講語法,更不能大講語法理論,這已成為大家的共識。但是,這不等于說,
從事對外漢語教學的老師可以不關心語法,可以不學習語法理論。事實告訴我們,對外漢語教學的老師懂得
語法,學習掌握一定的語法理論,將大大有助于提高對外漢語教學的質量。舉例來說,語言構造的層次性和
層次分析法是語法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外漢語教學中,老師絕對不能在課堂上給外國學生大談語言構
造的層次性和層次分析法,但是老師自己如果具有一些這方面的理論知識,那么在教學中就能用通俗易懂的
語言較好地分析說明一些外國學生感到難以理解和掌握的語言現象。請看下面三個例句:
(1)衣服晾干了。
(2)坑兒挖淺了。
(3)頭發剪短了。
這三個例句從格式上看,都是“名詞+動詞+形容詞+了”,但它們所表示的意思卻并不相同。例(1
)的意思是,洗了的衣服需要晾干,通過晾曬,達到了晾干的目的。我們不妨把這種意思概括為(A)“預
期目的的實現”。例(2)的意思是,坑兒挖得過于淺了,不合預期的要求。我們不妨把這種意思概括為(
B)“預期目的的偏離”。例(3)則有岐義,既可表示(A)“預期目的的實現”——頭發長了,需要剪
短,理發后達到了頭發剪短的目的;也可以表示(B)“預期目的的偏離”——頭發剪得過于短了。下面是
類似例(1)的句子:
(甲)杯子洗干凈了。
衣服熨平了。
隊伍排齊了。
關系理順了。
菜刀磨快了。
以上各例具體意思各不相同,但都表示預期目的的實現,即都表示(A)意。下面是類似例(2)的句
子:
(乙)衣服買貴了。
雨鞋買大了。
西墻壘矮了。
木板刨厚了。
照片放小了。
以上各例具體意思各不相同,但都表示預期目的的偏離,即都表示(B)意。下面是類似例(3)的句
子:
(丙)坑兒挖深了。
照片放大了。
衣服染紅了。
馬路修寬了。
繩子接長了。
以上各例具體意思各不相同,但都既能表示預期目的的實現,也能表示預期目的的偏離,即既能表示(
A)意,也能表示(B)意。上述語言現象,外國學生肯定會感到迷惑不解,他們很自然地會提出這樣的問
題:這些句子格式相同,都是“名詞+動詞+形容詞+了”,為什么在意義表達上會不一樣?作為一個對外
漢語教學的老師,如果沒有句法構造層次性的觀念和層次分析的知識,將很難回答外國學生提出的上述問題
;相反,如果他有句法構造層次性的觀念和層次分析的知識,就比較容易解釋清楚上面所提出的問題。那就
是這些表面看來相同的句子之所以會表示不同的意義,原因就在于內部詞語組合情況不同。只要對例(1)
—(3)分別稍作層次分析,它們的不同就可以顯出來,請看:
表示A義表示B義
(1)衣服晾干了(2)坑兒挖淺了
——————————
——————
————
(3)頭發剪短了頭發剪短了
——————————
——————
————
很明顯,當表示A義時,動詞和形容詞先組合成述補結構,然后那個“動詞+形容詞”的述補結構再與
“了”組合;當表示B義時,則形容詞和后面的“了”先進行組合,然后“形容詞+了”作前面動詞的補語
。
總之,作為一個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員,如果能掌握一定的語法理論和語法分析方法,就能把一些學生感
到困惑的語法現象講深講透,解釋清楚。
二
這里想介紹一種新的語法理論——配價語法理論。其實這種語法理論也并不新了,不過在對外漢語教學
中,似還未運用這種語法理論,從這個意義上說,也可以說這種語法理論還是新的。
配價語法,是五十年代由法國語言學家特思尼耶爾(LucienTesniere,亦翻譯為特尼耶爾、泰尼耶爾、
特斯尼埃)提出來的。他于1953年出版的《結構句法概要》(Esquissedunesyntaxestructu-rale)
,就使用了“配價”這一概念;1959年問世的《結構句法基礎》(Elementsdesyntaxestructurale)
則標志著配價語法論的形成。
“價”(法文valence,德文valenz,英文valence/valency,漢語亦稱“配價”“向”)這一術語借自
化學。化學中提出“價”(亦稱“原子價”,或稱“化合價”)的概念為的是說明在分子結構中各元素原子
數目間的比例關系。取氫原子為一價,某種元素的一個原子能和多少個氫原子相化合,或者能置換多少個氫
原子,那么該元素就是多少價。如水分子式(H[,2]O)中一個氧原子總是跟兩個氫原子化合,所以氧
的原子價是二價。當初特思尼耶爾在語法學中引進“價”這個概念,為的是說明一個動詞能支配多少個名詞
詞組(稱為“行動元”)。動詞的價就決定于它所支配的行動元的數目。動詞可比作帶鉤的原子,它能鉤住
(即支配)幾個行動元,那它就是幾價動詞。一個動詞如果不能支配任何行動元,那它就是零價動詞(漢語
中的“地震、刮風”就是零價動詞);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一個行動元,那它就是一價動詞(漢語中的“病
、醉、休息、咳嗽、游泳”等就是一價動詞);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兩個行動元,那它就是二價動詞(漢語
中的“愛、采、參觀、討論”等就是二價動詞);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三個行動元,那它就是三價動詞(漢
語中的“給、送、告訴、賠償”等就是三價動詞)。
當初特思尼耶爾只討論動詞的配價問題,現在已經進一步討論形容詞配價問題和名詞的配價問題。先說
形容詞。例如“美麗”(孔雀很美麗),它只能跟一個名詞詞組(孔雀)發生關聯,所以“美麗”是一價形
容詞;可是“熱情”(她對顧客很熱情),它可以關聯到兩個名詞詞組(“她”和“顧客”),所以“熱情
”是二價形容詞。現在說名詞。例如“大海”,不要求一定與一個名詞詞組發生關聯,所以它是零價名詞。
親屬稱謂名詞(如“弟弟”),一定要與另一個指人的名詞發生關聯(某人的弟弟),所以“弟弟”是一價
名詞。可是像“意見”則又是一種情況。“意見”要求有兩個名詞詞組與它關聯——一個是持意見者,一個
是意見針對者(如“他對今年考試提意見”“他對今年考試的意見”里的“他”和“今年考試”就是名詞“
意見”所關連的兩個名詞詞組)。所以“意見”是二價名詞。
從世界范圍看,德國在配價語法研究上是最有成就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德國(當時不論是東德
和西德)德語語法學界開始引進配價語法理論,德語語法學者普遍感到,原先語法研究和語法教學中的許多
疑難問題,在運用配價理論后。就都迎刃而解了。于是在德國的德語語法研究和德語教學中,配價語法理論
的影響日益擴大,出現了研究配價語法的。特別是在對外德語教學,都摒棄了傳統語法學體系,而普遍
采用配價語法理論;另外編寫出版了好幾部有影響的配價詞典;一時間產生了一大批有成就的配價學者,如
博林克曼(HennigByinkmann)、艾爾本(JohanneErben)、赫爾比希(GerhardHelbig)、邦茨歐(Wilhe
lmBondzio)以及恩格(UlrichEngel)、舒馬赫(HelmutSchumacher)等,以致在國際語言學中有“配價
語法理論產生在法國,發展在德國”的說法。
在我國,最早引進配價概念的是熙先生。朱先生在1978年發表的《“的”字結構和判斷句》[
①]一文中第一次運用配價概念解釋了“的”字結構的岐義現象(當時朱先生用的術語是“向”)。但是,
類似配價的觀念,四十年代就有了。1946年,呂叔湘先生在《從主語賓語的分別談國語句子的分析》[
②]一文中,有那么一段話:
細想起來,“施”和“受”本是對待之詞,嚴格說,無“受”也就無“施”,只有“系”。一個具體的
行為必須系屬于事物,或是只系屬于一個事物,或是同時系屬于兩個或三個事物。系屬于兩個或三個事物的
時候,通常有施和受的分別;只系屬于一個事物的時候,我們只覺得這么一個動作和這么一件事物有關系,
施和受的分別根本就不大清楚。……
呂先生在這段話后加了一個注:
照這里看法,動詞的“及物、不及物”,“自動、他動”,“內動、外動”等名稱皆不甚妥當,因為都
含有“只有受事的一頭有有無之分,凡動詞皆有施事”這樣的觀念。照這里看法,動詞可分“雙系”與“單
系”,雙系的是積極性動詞(activeverb),單系的是中性動詞(neuterverb)。
文中所說的“系”,就大致相當于特思尼耶爾所說的“關聯”(connexion);注中所說的“雙系”與“
單系”就大致相當于我們現在所說的“二價”和“一價”(或“單價”)。可惜呂先生這個觀念和思想,呂
先生本人和他人在后來都沒有引發,沒有進一步論述和運用,鮮為人知。所以七十年代后,中國有關配價問
題的研究與討論主要是從國外借鑒來的。
配價語法理論引入我國后,就立刻引起了我國語法學界的廣泛興趣和重視。繼熙先生之后,張斌、
吳為章、范曉、廖秋忠、劉丹青、袁毓林、張國憲、譚景春、王玲玲、沈陽和陸儉明等學者先后發表文章,
或深入探討配價理論,或運用配價理論來觀察、分析一些漢語語法現象,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三
我們從國外引進一種新的語言學理論主要是為了促進漢語的研究與教學。從這十多年來的研究情況看,
配價語法理論在解釋某些漢語語法現象方面確實能提供一種新的分析角度。我認為,配價語法理論對于對外
漢語教學無疑是有幫助的。下面不妨舉些實例來作說明。
漢語語法學界對于“的”字結構已經討論得很多,對于由動詞性詞語加“的”所形成的“的”字結構(
下面記為“VP+的”),以往的語法論著也曾作過如下較為詳細的描寫:
一、“VP+的”指稱V的施事。條件是施事成分不在VP中出現。例如:
做完了的可以走。
去上海的已經走了。
會修理錄音機的就他一個人。
我們這里抽雪茄煙的不多。
送你書的是那位叔叔。
二、“VP+的”指稱V的受事。條件是受事不在VP中出現。例如:
吃的已經準備好了。
他把沒有做好的也拿來了。
我買的是永久牌自行車。
借圖書館的都已經還了。
三、“VP+的”指稱V的與事。條件是與事不在VP中出現,或者與事以第三人稱代詞的形式在VP
中出現。例如:
我送過書的請留下來。
我給他書的叫張三。
你送他們書的都是些什么人?
四、“VP+的”指稱V的工具。這有四種情況:
1.如果VP是“(NP)+V”,以V能帶工具賓語為條件。例如:
抽的是煙斗。(抽煙斗)
我洗的是涼水。(我洗涼水)
他切的是那把刀。(他切那把刀)
2.如果VP是“(NP1)+V+NP2”,以表示工具的NPi能作“(NP1)+V+NP2”
的主語為條件。例如:
(我)切熟肉的是那把刀。
(那把刀(我)切熟肉)
這支筆是(我)畫畫的。
(這支筆(我)畫畫)
我自己做了個舀水的。
(這個瓢(我)舀水)
3.VP是“用(它)來+V+(NP)”(V如果是單音節動詞,后面一定要帶上NP)。例如:
用(它)來舀水的是那個瓢。
(*用(它)來舀的是那個瓢)
那花生油是用(它)來炸油條的。
(*那花生油是用(它)來炸的)
那鐵錘是用(它)來鍛煉身體的。
(那鐵錘是用(它)來鍛煉的)
4.VP是“V+(NP)+用+的”(V如果是單音節動詞,后面一定要帶上NP)。例如:
熬藥用的擱在柜子里。
(*熬用的擱在柜子里)
裁衣服用的是那把剪刀。
(*裁用的是那把剪刀)
那種尺是測量地形用的。
(那種尺是測量用的)
五、如果VP是一個單個的動詞,那么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會有岐義。例如“吃的”這個“的”字
結構就有岐義——既可以指施事,如“吃的舉手”;也可以指受事,如“我買了些吃的”。
以上就是在引進配價理論之前一般對由動詞性詞語加“的”構成的“的”字結構的認識。以上認識應該
說是符合語言事實的,然而尚不能回答以下三個問題:
A.有的“VP+的”,如“吃羊肉的”“媽媽做的”等,能作主、賓語,能單獨指稱事物,例如:
吃羊肉的舉手。[作主語,指稱施事]
我吃媽媽做的。[作賓語,指稱受事]
而有的“VP+的”,如“地震的”、“張三參觀展覽會的”,不能作主、賓語,而且不能單獨指稱事
物,例如我們不能說:
*唐山是地震的。[作賓語]
*張三參觀展覽會的是昨天。[作主語]
這種“的”字結構只能作定語,例如:
這里是地震的中心。[作定語]
張三參觀展覽會的時間還沒有定。[作定語]這是為什么?
B.以往的論著已注意到有的“VP+的”有岐義,如“吃的”,可以指稱“吃”的施事(如“吃的舉
手”),也可以指稱“吃”的受事(如“買些吃的”)。但是,不是所有的“VP+的”都有岐義,如“我
給張三的”就沒有岐義,它只能指稱“給”的受事(所給的事物,如“我給張三的是書”)。那么什么情況
下會有岐義,什么情況下不會有岐義呢?
C.當“VP+的”作名詞的定語時,由此而形成的偏正結構,有的其中心語可以省去,有的則不行,
例如:
a.他駕駛的車是奔茨車。
(他駕駛的是奔茨車)
b.他駕駛的技術很好。
(*他駕駛的很好)
a.在河里游泳的孩子是我的兒子。
(在河里游泳的是我的孩子)
b.在河里游泳的時間不能太長。
(*在河里游泳的不能太長)
這又是為什么?
運用配價理論,就能比較好地回答這些問題,而且會解釋得比較清楚而又深刻。要知道,“VP+的”
能不能作主、賓語,“VP+的”會不會產生岐義,這決定于以下兩點:
(一)V的配價數,即V屬于幾價動詞。從配價的角度看,現代漢語里的動詞,可分為四類:
1.不強制要求與某個行動元關聯的,這大多是反映自然現象的動詞,這類動詞我們就稱它為零價動詞
,記為V[0]。例如:
地震、刮風、下雨、下雪……
2.強制要求與一個行動元關聯的,我們把這類動詞稱為一價動詞,記為V[1]。例如:
病、醉、休息、咳嗽、游泳……
3.強制要求與兩個行動元關聯的,我們把這類動詞稱為二價動詞,記為V[2]。例如:
愛、采、參觀、討論、改良……
4.強制要求與三個行動元關聯的,我們把這類動詞稱為三價動詞,記為V[3]。例如:
給、送、告訴、退還、賠償……
(二)V的行動元在VP中出現的個數,即V的行動元在VP中出現幾個。
根據以上(一)、(二)兩點,就能說清楚什么樣的“VP+的”能作主、賓語,什么樣的“VP+的
”不能作主、賓語,只能作定語,什么樣的“VP+的”會有岐義。具體如下:
1.由零價動詞構成的“V[0]+的”,不能單獨用來指稱事物,原因就在于他沒有強制性行動元。
在語法上,這種“的”字結構(如“地震的”)不能作主、賓語,只能作定語(如“地震的時候”)。
2.由一價動詞構成的“V[1]+的”,能作主、賓語,能單獨用來指稱事物,它所指稱的就是V[
1]所關聯的那個行動元。由于V[1]只能關聯一個行動元,所以這種“的”字結構不會有岐義。例如:
正在游泳的是我的孩子。
“正在游泳的”這個“的”字結構在這里是作主語,指稱“游泳”的施事。這個“的”字結構沒有岐義
。
如果V[1]關聯的行動元在VP中出現,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也就不能再單獨指稱事物,而且這
種“的”字結構在語法上不能作主、賓語,只能作定語。例如:
我們游泳的時間是下午4—5點。
“我們游泳的”在這里是作定語,它不能單獨指稱事物。
3.由二價動詞V[2]所構成的“的”字結構,如果V[2]所關聯的兩個行動元都不在VP中出現
,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可以作主、賓語,可以指稱事物,但有岐義。舉例來說,“參觀”是二價動詞,
它關聯兩個行動元,一個是“參觀”的施事,一個是“參觀”的受事。在“參觀的”這個“的”字結構里,
“參觀”所關聯的兩個行動元一個也沒有出現。因此,“參觀的”可以作作主、賓語,可以指稱事物,會產
生岐義。例如:
參觀的到左邊排隊。
[“參觀的”作主語,指稱施事]
參觀的是工業展覽會。
[“參觀的”作主語,指稱受事]
如果VP中V[2]所關聯的行動元只出現一個,那么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仍可以作主、賓語,仍
可以單獨指稱事物(指稱另一個行動元),但不會有岐義。例如:
參觀展覽會的是北大學生。[作主語]上例“參觀”關聯的一個行動元(“參觀”的受事“展覽會”)
已在VP中出現,所以“參觀展覽會的”這一“的”字結構就只能指稱另一個行動元(“參觀”的施事),
沒有岐義。再如:
張三參觀的是工業展覽會。[作主語]
上例“參觀”關聯的一個行動元(“參觀”的施事“張三”)已在VP中出現,所以“張三參觀的”這
一“的”字結構就只能指稱另一個行動元(“參觀”的受事),也沒有岐義。
如果V[2]所關聯的兩個行動元都在VP中出現,那么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就不能單獨指稱事物
,在語法上就不能作主、賓語,只能作定語。試以“張三參觀工業展覽會的”為例,“參觀”的施事(張三
)和受事(工業展覽會)都在VP中出現了,所以這個“的”字結構不能單獨指稱事物,不能作主、賓語,
只能作定語(張三參觀工業展覽會的時候)。
4.由三價動詞V[3]所構成的“的”字結構,如果V[3]所關聯的三個行動元都不在VP中出現
,或者在VP中只出現其中一個行動元,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可以作主、賓語,可以單獨指稱事物,但
是有岐義。這與二價動詞的情況相仿。試以“不給的”(“給”關聯的三個行動元都沒在VP中出現)為例
:
不給的舉手。[作主語,指稱施事]
張經理我是不給的。
[作賓語,指稱與事——張經理]
不給的是英漢詞典。
[作主語,指稱受事——英漢詞典]
再以“我給的”(“給”的施事在VP中出現,另兩個行動元未在VP中出現)為例:
我給的是張經理。
[作主語,指稱與事——張經理]
我給的是些衣服。
[作主語,指稱受事——衣服]
再以“給學校的”(“給”的與事在VP中出現,另兩個行動元未在VP中出現)為例:
給學校的只有周經理一個人。
[作主語,指稱施事——周經理]
給學校的我已經準備好了。
[作主語,指稱受事]
再以“給雞蛋的”(“給”的受事在VP中出現,另兩個行動元未在VP中出現)為例:
給雞蛋的請馬上來把雞蛋領走。
[作主語,指稱與事]
給雞蛋的不是我。
[作主語,指稱施事]
如果VP中出現V[3]關聯的兩個行動元,而由于V[3]能關聯三個論元,所以由此構成的“的”
字結構仍可以作主、賓語,仍可以單獨指稱事物(指稱另一個行動元),但不會有岐義。例如:
我給張三的是雞蛋。
[作主語,指稱受事]
給張三雞蛋的一定是他。
[作主語,指稱施事]
我給雞蛋的就是那個人。
[作主語,指稱與事——那個人]
如果V[3]關聯的三個行動元都在VP中出現,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一般就不能單獨指稱事物,
就不能作主、賓語,只能作定語。例如“我給張三雞蛋的”就不能單獨指稱事物,在語法上就只能作定語,
因為“給”關聯的三個行動元(“給”的施事、與事和受事)
中心語是V的行動元
開車的人開車的
他吃的蘋果他吃的
擴大招生名額的學校擴大招生名額的
群眾擁護的干部群眾擁護的
顯然,用配價理論來觀察說明由動詞性詞語都在VP中出現了。請看:
我給張三雞蛋的時候,老李在場。
上面用了“一般”這個字眼兒,所以要說“一般”,因為有特殊的情況。那就是當與事由第三人稱代詞
表示時,由此構成的“的”字結構雖然關聯的三個行動元都在VP中出現了,但是還是可以作主、賓語,還
是可以指稱事物,不過只限于指稱與事。例如:
我給他雞蛋的是那個人。
現在,說一說為什么當“VP+的”作名詞的定語時,由此形成的偏正結構,有的其中心語可以省去,
有的則不行。這個問題也是用配價理論來解釋比較清楚。現在我們把由“VP+的”作名詞定語所構成的偏
正結構記為:
VP+的+NP
如果NP是V的一個行動元,即NP是V的一個配價成分,那么這個NP可以省去;如果NP不是V的
一個行動元,即NP不是V的一個配價成分,那么這個NP不可以省去。例如“不游泳的學生”,其中心語
“學生”是動詞“游泳”的行動元(“游泳”的施事),所以那中心語“學生”可以省去。如“不游泳的學
生可以先回去”也可以說成“不游泳的可以先回去”。但是“不游泳的理由”,其中心語“理由”就不能省
去,如“不游泳的理由待會兒告訴你”就不能說成“*不游泳的待會兒告訴你”,原因就在于作為中心語的
“理由”不是動詞“游泳”的行動元。再看下面的實例:
中心語不是V的行動元
開車的技術≠開車的
他吃的時候≠他吃的
擴大招生名額的問題≠擴大招生名額的
群眾擁護的原因≠群眾擁護的
加“的”構成的“的”字結構,就更容易把問題說深說透,也更容易讓人理解。總之,配價理論有助于
漢語語法研究的深入,有助于對外漢語語法教學。
下面再舉一個實例——關于介詞結構“對(于)……”作定語的問題。
由介詞“對(于)”組成的介詞結構加“的”后可以作名詞的定語,例如:
對(于)考試的意見
對(于)身體的害處
對(于)祖國的感情
關于介詞結構“對(于)……”帶“的”作定語的問題,以往的語法論著已有所論及,有的已觀察得比
較細。譬如,指出不能修飾單音節名詞,例如:
*對(于)黑社會的仇(比較:對(于)黑社會的仇恨)
*對(于)家鄉的情(比較:對(于)家鄉的感情)
所修飾的名詞也不能是具體名詞,請看:
*對(于)《紅樓夢》的論文
*對(于)農村情況的影片
雖然作了上述的描寫,而且這種描寫也是正確的,但是在對外漢語教學中,留學生根據這些描寫,仍然
會說出不合漢語習慣的話來。例如:
*他談了一些對(于)家庭的話題(所修飾的是非單音節名詞,是抽象名詞)
*他介紹了對(于)外交工作的原則(所修飾的是非單音節名詞,是抽象名詞)
這是為什么呢?從配價理論的角度來觀察,問題就變得清楚了。
前面說過,名詞也有配價問題。名詞的配價表現為該名詞要求與另外的名詞在語義上構成從屬關系。不
要求與另外的名詞在語義上構成從屬關系,這樣的名詞,我們稱為零價名詞,如“大海、天空、空氣”等;
如果只要求與一個名詞在語義上構成從屬關系,這樣的名詞,我們稱為一價名詞,如“哥哥、弟弟、叔叔、
爸爸、爺爺、姑父”等親屬稱謂名詞,“質量、脾氣、價格”等屬性名詞,“腳、手、鍋蓋、抽屜”等部件
名詞,等等;如果要求與兩個名詞在語義上構成從屬關系,這樣的名詞,我們稱為二價名詞,如“意見、興
趣、態度、害處”等。還沒有發現有三價名詞。
最近李小榮運用配價語法理論很好地考察、研究了介詞結構“對于……”作定語的情況。她不僅正確地
指出了能受介詞結構“對(于)……”(加“的”)修飾的名詞只限于二價名詞,而且對能受介詞結構“對
于……”修飾的二價名詞作了很好的概括和分類。她分了以下幾類:[③]
1.情感、態度類,如“感情、興趣、信心、靈感、感覺、反應、戒心、敵意、熱情、好感、態度”等
。
2.見解、論點類,如“看法、見解、偏見、結論、印象、意見、感想、觀點、說法”等。
3.作用、效果類,如“作用、效果、意義、責任、吸引力、解釋力、洞察力、好處、害處、益處”等
。
4.方針、政策類,如“方針、政策”。
下面試以“情感、態度類”名詞受介詞結構“對(于)……”(帶“的”)修飾的情況為例,說明這類
名詞確實都屬于二價名詞。
“情感、態度類”名詞,都是表示人或感情動物對人或事物的感情、態度的。它們的兩個配項分別是“
情感、態度的持有者”和“情感、態度所針對者”。介詞結構“對(于)……”(帶“的”)修飾這類名詞
時,介詞“對(于)”的作用就在于引出“情感、態度所針對者”。例如:
(1)(他們)對(于)祖國的感情
(2)(人們)對(于)旅游的興趣
(3)(人們)對(于)弱者的同情心
(4)(他)對(于)藝術的靈感
(5)(群眾)對(于)這件事的反應
例(1)名詞“感情”就有兩個配項,一個是感情的持有者“他們”,另一個是感情所針對者“祖國”
。介詞“對(于)”就引出感情所針對者“祖國”。余者類推。
有時,介詞結構“對(于)……”帶“的”出現在名詞前所形成的結構會有岐義,例如:“對校長的意
見”,就可以有A、B兩種理解:
A.對校長的意見
12
1—2“定—中”偏正結構
B.對校長的意見
12
1—2介詞結構
很清楚,A和B內部層次構造不同,意思當然也不一樣。這種岐義現象也是用配價語法理論來解釋才比
較清楚而深刻。那就是當介詞“對(于)”的賓語成分在語義上可以任意地理解為“的”字后面的那個二價
名詞的任何一個配項時,那么整個結構就會有岐義。
顯然,在對外漢語教學中,當給學生講授介詞結構“對(于)……”(帶“的”)作定語的問題時,如
果能注入配價的思想,肯定有助于外國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好介詞結構“對(于)……”(帶“的”)作
定語的用法。
下面再舉一個實例——關于能受介詞結構“對……”修飾的形容詞。
形容詞能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例如:
對顧客很熱情|對學生很嚴|對這一帶很熟|對工作很負責
關于這一點,有關論著早就談到了。但是,是不是所有的形容詞都能夠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
如果不是,那么哪些形容詞能夠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能受介詞結構“對……”修飾的形容詞有什
么特點?這種形容詞的語義配項是怎么樣的?這很值得探究。
不是所有的形容詞都能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的,像“大、紅、深、漂亮、干凈、聰明”等等,
都不能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例如我們絕不說:
*對這個蘋果大|*對這件衣服很漂亮|*他對計算機很聰明
那么什么樣的形容詞能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呢?引入配價理論能比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上面說過,形容詞也有配價問題。在語義上要求必須有一個配項與之配搭的形容詞,我們稱之為一價形
容詞;在語義上要求必須有兩個配項與之配搭的形容詞,我們就稱之為二價形容詞。我們看到,能受介詞結
構“對……”修飾的正是二價形容詞。上面所說的“大、紅、深、漂亮、干凈、聰明”等,之所以不能受介
詞結構“對……”的修飾,就因為這些形容詞都是一價形容詞;而前面舉的“對顧客很熱情|對學生很嚴|
對這一帶很熟|對工作很負責”這些實例里的形容詞“熱情、嚴、熟、負責”都是二價形容詞。
如果設A[2]為二價形容詞,設X和Y為二價形容詞所配搭的兩個配項,那么二價形容詞的語義配置
式可表示如下:
A[2]
XY
或表示為:
A[2](X,Y)
對二價形容詞來說,X是主體,Y是對象,因此二價形容詞的基本語義表述式為:[④]
A[2][某人/某事/某物對某人/某事/某物]
能受介詞結構“對……”修飾的二價形容詞,根據其具體意義的不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
1.A[2]1情感態度類,如:“氣憤、恐懼、麻木、生氣、友好、熱情、友善、熱心、冷淡、客氣
……”。例如:
大家對腐敗現象很氣憤
他對什么事情都很麻木
他們對我們很友好
張三對人很熱情
那狼狗對她特別友善
老板對他很客氣
2.A[2]2經驗認知類,如:“內行、在行、精、精通、熟、熟悉……”。例如:
他對炒股票很內行
張三對修摩托車最在行了
他對電視機很精(通)
李老頭對這條山路很熟(悉)
3.A[2]3有用無益類,如:“有用、有害、有利、有益、無用、無益……”。例如:
這個人對我們有用
抽煙對身體有害
形勢對我們有利
有的形容詞能表示多種意思,它的價也會因意義不同而有所不同。舉例來說,作為形容詞“熟”,起碼
有三個意義:[⑤]
(1)植物的果實等完全長成。如:“西瓜已經熟了。”
(2)(食物)加熱到可以食用的程度。如:“飯熟了。”
(3)因常見常用而知道得很清楚。如:“這條路我很熟。”
義項(1)、(2)的“熟”在語義上都只跟一個配項發生聯系,所以都屬于一價形容詞;而義項(3
)的“熟”在語義上就要求有兩個配項與它聯系,所以它是二價形容詞。因為它是二價形容詞,所以它可以
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例如:
他對這一帶地形很熟
他對這條山路很熟
而義項(1)、(2)的“熟”就不能受介詞結構“對……”的修飾。
很清楚,如果我們具備配價語法理論的知識,能運用配價語法理論的分析思路來說明形容詞受介詞結構
“對……”修飾的情況,也無疑有助于對外漢語語法教學。
四
最后,我還想重復一下文章開頭所說的話,在對外漢語教學中,不宜大講語法,更不能大講語法理論,
但是,這不等于說,從事對外漢語教學的老師可以不關心語法,可以不學習語法理論。事實告訴我們,對外
漢語教學的老師懂得語法,學習掌握一定的語法理論,將大大有助于提高對外漢語教學的質量。我認為,配
價語法理論就很值得從事對外漢語教學的老師學習、了解,這種語法理論會幫你進一步打開思路,幫助你解
釋一些其他語法理論所難以解釋或難以說清楚的語法現象。
附注:
①載《中國語文》1978年第1、2期;又見熙著《現代漢語語法研究》,商務印書館,198
0年。
②見《漢語語法論文集》,科學出版社,1956年,北京。
③參見李小榮《從配價角度考察介詞結構“對于……”作定語的情況》,見《配價理論與漢語配價語法
研究》(即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
④參見張國憲《論雙價形容詞》,見沈陽、鄭定歐主編《現代漢語配價語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5年。
⑤據《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96年。
參考文獻:
特思尼耶爾(1988)結構句法基礎,胡明揚、方德義譯、選評,見胡明揚主編《西方語言學名著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馮志偉(1983)特思尼耶爾的從屬關系語法,載《國外語言學》第1期。
韓萬衡(1992)德語配價句法,商務印書館。
熙(1978)“的”字結構和判斷句,載《中國語文》第1期、第2期;又見《現代漢語語法研
究》,商務印書館,1980。
文煉、袁杰(1990)談談動詞的“向”,見《漢語論叢》,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吳為章(1)(1982)單向動詞及其句型,載《中國語文》第5期。
(2)(1993)動詞的“向”札記,載《中國語文》第3期。
廖秋忠(1984)現代漢語中動詞的支配成分的省略,載《中國語文》第4期。
范曉(1991)動詞的“價”分類,見《語法研究和探索》(五),語文出版社。
陸儉明(1)(1990)“VA了”述補結構語義分析,載《漢語學習》第1期。
(2)(1991)現代漢語不及物動詞之管見,見《語法研究和探索》(五),語文出版社。
袁毓林(1)(1993)準雙向動詞研究,見《現代漢語祈使句研究》附錄,北京大學出版社。
(2)(1992)現代漢語名詞的配價研究,載《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
譚景春(1992)雙向和多指形容詞及相關的句法關系,載《中國語文》第2期。
劉丹青(1987)形名同現及形容詞的向,載《南京師大學報》第3期。
張國憲(1995)論雙價形容詞,間沈陽、鄭定歐主編《現代漢語配價語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
沈陽(1994)現代漢語空語類研究,山東教育出版社。
李小榮從配價角度考察介詞結構“對于……”作定語的情況,見《配價理論與漢語配價語法研究》(即
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
沈陽、鄭定歐(1995)現代漢語配價語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簡介
一、用“五步教學法”教學,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由于在編排體系中貫徹了結構主義的語言教學理論,因此現行初中英語課本在第一冊就明確提出了“外語是一種工具課”,而掌握工具的重要途徑則是練。操練是“五步教學法”的中心環節。在對一個語言項目的操練過程中教者可以采用多種多樣的形式,學生就能夠從不同角度接受語言技能操練。運用“簡筆畫”揭示語言與事物之間的聯系,使學生在熱烈的發言中不知不覺地操練所學的語言項目。運用“唱歌”使學生的思維與語言的固有頻率引起共振,從而促進記憶。現行初中英語教材中科學地安排了興趣很濃的英語歌曲,其目的恐怕也就在于此。運用“表演”的方式使學生熟練地掌握課文,增強運用所學詞句的能力,提高學生的口語表達水平。運用“玩”使學生可以變被動的學為主動的學;乏味的學為有趣的學。如“接龍游戲”、“張冠李戴”等等,通過這些活動激發和培養了學生學習外語的興趣。
二、運用“五步教學法”進行外語教學,利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自學能力
“五步教學法”的首要環節就是復習。復習的內容多是日常交際用語,語音、語法、詞匯等學過的語言材料。方式多是采用提問,通過復習無疑會使學生要勤動口、動腦、動手等,使其良好的學習習慣在學習過程中形成。“五步教學法”的中心環節是操練,教師會經常地在那些由教師安排或自然形成的操練小組、小隊中指導學生進行操練活動,這樣久而久之就會使大多數學生專心聽講、勤于動腦、積極參與課上的各種活動。“五步教學法”的第二環節是介紹新材料,而介紹新材料又常常運用“實物聯系、圖片提示、動作演示”等方式進行。課堂上若能積極、主動地在教學的指導下學習新的語言材料,學生就必須在課外進行充分的預習和自習,才能使學習收到良好的學習效果。因此,科學地利用“五步教學法”進行教學,利于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自學能力。
三、運用“五步教學法”教學,利于大面積提高全體學生的學習質量
“五步教學法”的核心是通過大量的語言技能操練使學生接受語言知識,達成語言技能。操練方式多是波浪式的、連鎖式的頻率快的活動,而又多是在已形成的隊、組中間進行。要求每一組、每隊的各個成員全部參與活動,使每個學生都能在操練活動中得到動口、動腦、動手的機會。再加之操練活動的多樣化、趣味濃,因此大多數學生都會樂于學外語,并在學習過程中呈現出極大的學習積極性。這對于學生掌握語言知識,形成語言技能,進而提高學習質量無疑會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1 通覽課文提出要點攻破難點。課文是教材的中心,是語音、詞匯、語法知識、聽說讀寫活動和培養聽說讀寫能力的綜合材料,是復習的主要依據。當然在復習課文時采用多種復習方法是非常必要的。為了進一步提高學生學英語的興趣,收到一定的效果。復習課文時要著眼于找基礎,抓基本功訓練,要注意在口頭練習的同時又要落實到筆頭練習。對有些課文又可以進行改寫或縮寫。對英語的習慣表達法及其與漢語不同的特點,在復習中要反復強調。例如,在復到有打電話的課文內容形式時,就要進一步向學生強調中國人與英美人打電話有著很大的差異,要注意打電話的習慣講話。在英美打電話問對方是誰時,應說Who is that?或者是Who'sspeaking,please?/Who's caling?/May I have your name?等,但絕不能說Who are you?而在打電話中回答對方或介紹自己時,只能說This is sb.(speaking),或者My name is sb.絕不能說I am sb.另外課文里面的精彩句子或段落一定要求學生背誦,要督促檢查完成,以增強他們的語感。正如貫穿于對話中的日常生活交際用語——問路和應答。“Which is the way to…?”“How can I get to…”“Could you tell me the way to…”“Walk along the road.”“Take the first/second turning on the right/left.”“Turn right/left at the first/second crossing.”“It's about…metres/kilometres form here.”提供(幫助)和應答“What can I do for you?”“Can I help you?”“What would you like…?”“would you like…?”“Thanks”“I would like…”“Yes,plesase.”“No,thanks.”勸告和建議“You'd beter…”“You should…”“You need(t)…”“Shall we…?”“Let's…”“What/how about…?”“Why not…?”等等這些都要求學生熟練掌握,這對在中考試題中出現的“完成對話”、“完形填空”等都有著一定的幫助。還如象復習到“書信”、“日記”這些內容時,一方面注意復習“書信”、“日記”的格式,另一方面可要求學生動筆多實踐。這種練習在初三復習時再一次進行,對學生來講要輕松得多了,因為現在他們已經有一定的語言基礎,這樣可以進一步加深他們的印象,知識的運用又更深了一步。
2 復習詞匯方法多樣增強記憶。在英語學習中,單詞詞語是學好英語的基矗它也就象做飯的米一樣重要,所以要求學生掌握一定的詞匯是非常必要的。學生學單詞詞語總是“記得快也忘得快”。為了使學生熟練掌握單詞詞語,減少遺忘,復習單詞詞語時可采用多種復習方法,詞形轉換就是其中的一種例如復習Care這個單詞時,就要求學生講出它的形容詞形式careful,它的副詞形式carefuly;復到動詞clean時,要求學生說出現在分詞形式cleaning,名詞形式cleaner。聯想記憶法也是復習詞匯時常采用的一種方法。可讓學生根據一個中心詞擴及一大片詞。例如,由by bike聯想到與之有關的by bus,by car,by train,by air,by sea等;由China想到與之有關的America,England,Japan等。還可以采取英語釋義法復習單詞、短語。例如,復習reach一詞時,就要求學生用英語解釋這個詞,get to或arive in/arive at;復習單詞Certainly時,學生可用英語Sure或Of course來解釋這個詞,并區別它們之間用法上的同異,這樣復習詞匯既減少了使用母語的機會,又可鍛煉培養學生的聽說和運用語言的能力。當然掌握構詞法更是記憶單詞的好辦法。
較早提出“大語文觀”概念并以此涉及語文教學整體改革方案的張孝純認為中學語文課必須沖破當前“狹的籠”,而走向“大語文教育”的廣闊天地。“大語文教育”認為,語文來源于生活,與生活是源頭與活水的關系。美國教育家華特提出語文學習的外延與生活的外延相等。
語文學習完整的結構由3個部分組成:
(1)語文課堂教學;
(2)第二語文教學渠道;
(3)語文學習環境。
課堂教學是主體,第二語文教學渠道和語文學習環境是“兩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時代,學生在信息的獲取上絲毫不滯后于教師,甚至多于教師,以往教師在信息占有上的優勢地位逐漸被削弱了。如果語文教學仍然秉承“以課堂為中心,以教材為中心,以教師為中心”的舊教育觀念,只會與當今變化迅猛的信息時代格格不入。“大語文教育”要落到實處,就要沖破“三中心”的舊教育觀念的牢籠,要以課堂為基地,并延伸至廣闊的社會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語文教育”觀具體化到操作層面,即為“大教材觀”、“大課堂觀”、“大教法觀”。
2受大語文教育啟發對醫學倫理學教學的思考
醫學倫理學教學的目標是喚起醫學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學生的道德人格、醫德素質和職業價值觀、豐富的醫學倫理知識、良好的醫學倫理意識和較強的醫學倫理思維能力。與傳授知識相比,醫學倫理學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養,而信念的培養是道德主體經由他律到自律、內化為主體生命一部分的過程,這就決定了達到教學目標的教學手段的開放性。這與重在培養學生情感、信念等的語文學科在教學目標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語文教育”的啟發,筆者試圖從大教材觀、大課堂觀、大教法觀出發,為醫學倫理學教學提出建議。
2.1大教材觀醫學倫理學的研究內容十分廣泛,既要研究醫學倫理學的基本理論、基本原則、規范和范疇體系,又要研究在醫療衛生機構應用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如醫患關系問題、醫療衛生資源分配問題等,還包括醫學科學所特有的道德問題,如人體試驗、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內容涉及哲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醫學倫理學教學僅僅局限于教材是不夠的,不能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能力。醫學倫理學研究內容的開放性決定了要以一切適合的素材作為教材,包括課本、報刊雜志、新聞媒體的相關熱點、相關的影視作品及醫學人文著作、臨床案例等,其根本特點是課堂教學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學習當成唯一的學習任務,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識的積累、素養的積淀作為教學的目的。例如,大多數教材對知情同意權的論述主要為知情同意權的概念及理論上如何應用,缺乏與現實應用對接的橋梁,也不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因此,在介紹患者知情同意權這一應用性較強的內容時,要應用一切有價值的素材,包括通過教材以了解其理論應用、相關的學術論文以了解學術前沿及動態、影視資料如《死亡工廠》以明白知情同意權的起源、醫學臨床領域出現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學生更直觀生動地了解其臨床應用。在介紹其他內容時,同樣需要將一切與之相關且有價值的素材引入課堂,一方面使學生掌握相關內容的全方位的理論介紹;另一方面由于理論與實踐往往有差距,進而通過多種素材的結合生動地呈現其在現實中的應用,以提升醫學倫理學的教學實效性。
2.2大課堂觀大課堂觀就是打破傳統的有限課堂的時空觀念,立足課堂并超越課堂進行學習。通過上述對醫學倫理學教學目標的介紹可以看出,與醫學專業課相比,醫學倫理學的教學目標更多的是培養醫學生理念、素質、價值觀、情感等更為柔性的素質,這些素質的提升需要的不僅是理論知識及實踐技能的傳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漸進、潤物無聲般的人文氛圍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個學期固定的教學時數中,遠遠達不到教學目標。因此,在教學安排上,不能只以課堂為醫學生唯一接受醫學倫理素養培育的基地,而應當貫穿于醫學生整個學習階段。筆者認為可分三個階段進行:
(1)醫學生在基礎學習階段:以講座形式進行啟蒙教育,內容主要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學生誓詞、對生命的敬畏、對生與死意義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學醫的動機和學習目的;
(2)醫學生進入臨床學習階段:開展理論教育及實踐教育,即多種教學方法并用進行醫學倫理學的醫德、臨床決策能力、生命高新技術應用出現的倫理問題等內容的教育,并進行專題討論;
(3)醫學生進入臨床見實習階段:加強實踐教育,以床邊教學、案例分析、調查討論等形式,提升醫學生的臨床決策能力,使醫學倫理學的理論、規范在學生動手親身實踐過程中內化為其生命過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觀教學有法,但無定法。大教法觀是打破固定的教學模式,改變課堂的程式結構,倡導學生自主學習,鼓勵教師個性化教學。按照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內因(自我教育、內心陶冶)是變化的根據,外因(外部約束)是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約束歸根到底要通過學生自我教育才能產生教育意義。道德準則只有被學生自己去追求、獲得和親身體驗的時候,只有當它們變成學生獨立的個人信念的時候,才能成為學生的精神財富。醫學倫理學教學要運用一切能提升醫學倫理學理論與實踐教學效果的教學方法。理論教學如CBL教學法、PBL教學法、敘事教學法、故事引入法、模擬講座法、專題論辯法等,減少說教式的灌輸,以增強學生對醫學倫理學課程的興趣,從而促使醫學生在社會交往與實踐中進行自我倫理教育;實踐教學方面要引導學生走向社會,走進大課堂,創設更多接觸患者及醫療工作的機會,讓學生帶著問題,有目的地開展各類專項調查。調查可以是座談式、訪問式、問卷式等,讓學生深入到醫療實踐中去,與醫務人員、患者和社會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據調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資料,掌握實際情況。目前國家級、省級、校級鼓勵大學生參與到創新及科研的課題中。醫學倫理學方面的選題可以共同討論,在指導教師的引導下鼓勵學生分組調研,將調研結果匯總整理并分析,寫出調研報告,盡可能使每個學生都感受并了解到醫療領域的問題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學期組織1~2次實踐教學活動,教學活動的基地選擇一般會傾向于紅色革命基地、基層醫療、基層教育等。醫學倫理學的教學實踐也可以借助這個平臺,使學生將抽象的理論具體化、形象化。此外,還可以開展暑期“三下鄉”活動、義務支醫活動等,使學生通過親身感觸,加深對教材內容的理解,運用醫學倫理學的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以提升其社會實踐能力,使醫學倫理學的教學目標得以實現。
3小結
1.1學生喜歡的教學方法
本次調研中,女生占絕對主體,占樣本量的86.87%,男生僅為13.13%,再現旅游專業學生性別現狀。少數民族學生占總調研樣本量的33.13%,主要有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回族和滿族。統計分析發現,學生反映喜歡的教學方法依次為:實習法、直觀演示法、現場教學法和實驗法,不喜歡是讀書指導法、任務驅動法、自主學習法和練習法,見表1。其中,實習法的喜歡度高,新疆教育學院學生對直觀演示法的喜歡度高達17.86%,實驗法在8.33%~14.41%之間;讀書指導法、任務驅動法的喜歡度較低。教育學院對教學方法的喜好度幅度差距最大,在17.86%~0%之間。新大學生最為接受的方法為直觀演示、實習、討論法和參觀教學法,新財大最為接受的是現場教學、直觀演示和實習法,新農大喜好實習、現場教學和參觀教學,教育學院的學生喜歡直觀演示、實習、現場教學法和實驗,烏職大接受現場教學、直觀演示、實習和討論法。
1.2六門專業核心課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
本次調研的教師均為中青年,女性占主體,占樣本量的67.57%,碩士占較大比重,學士和博士比例相當,講師和副教授比例幾近92%,教齡多樣,少數民族教師占總調研樣本量的32.5%,主要有維吾爾族、回族和哈薩克族。綜合來看,各院校教師在各課程中至少采用三種教學方法,講授法均有提及。新疆教育學院《旅游規劃與開發》講授法所占課時比例高達90%;《旅行社經營與管理》采用的教學方法較多樣,5—7種;新農大在每門課程中均采用任務驅動法,且比例較高,尤其是酒店管理專業核心課高達70%。橫向比較來看,教育學院講授法在每門課程中所占比例均較高,40%~90%之間,新財大和烏職大相對其他院校,各門課程采用的教學方法較多元化,見表2(本表僅列舉三種教學方法)。
1.3六門專業核心課學生喜好的教學方法
學生調查表中,請學生依據自己的理解和偏好,填寫6門課程中采用的教學方法。本文僅選擇所占比例較高的4種教學方法,為此,每門課程中教學方法比重加和小于1。統計發現,學生非常期待多元教學方法,講授法必不可少,在不同院校不同課程中所占比例差距較大,旅游規劃與開發課程中,講授所占比例在10.48%~38.89%之間。
1.4教師教法與學生喜好“教法”的比較
根據表2和表3,學生期待教師采用多樣且合適的教學方法及課時比例。相對來說,新財和烏職大的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較為被學生認可、接受,新大教師要靈活運用講授法,新農大應弱化任務驅動法的使用,教育學院需降低講授法所占課時比例。《導游業務》中,教師常采用的教學方法數量明顯少于學生期待的。學生期待的講授法、直觀演示法均所占課時比例較高,分別在22.50%、10.47%以上,新疆教育學院教師的講授比例高達70%,遠高于學生期待的29.96%;烏職大體現就業導向,教師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所占比例45%,但學生不買賬,不認可該法。《旅游規劃與開發》采用任務驅動法教學的有新大、新農大和烏職大,新財大學生期待任務驅動法。新農大任務驅動法在教師教學和學生期待該法中比例分別為25%、8.2%,說明學生認可該教學方法的同時,希望所占課時比例降低,新大的學生基本否定任務驅動法。新財大講授法、案例教學法占總課時的50%,學生希望教師能使用任務驅動法。教育學院常用的教學方法只有兩種,且講授法為絕對優勢,學生期待通過練習法、討論法、案例和直觀演示將其內容具體化、直觀化。《旅游市場營銷》中,學生偏好的講授法和案例教學法所占課程比例幅度差距較小,分別在17.95%~27.91%、16.48%~10.64%之間。新大和新農大學生期待教師使用讀書指導法,且比例在10%左右,說明教師應加強對學生自主學習的輔導。采用任務驅動教學的新農大和烏職大應稍降低其比例。相對來說,教育學院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多樣。從調查看,《旅行社經營與管理》是高校中采用教學方法最多的課程,并與學生期待的較為吻合。其中,講授法、任務驅動法、案例教學法,教師均有采用,除教育學院外,其他4所高校還選擇了實習法。這樣看來,烏職大采用的教學方法及其比重最為學生青睞。新大和新財大采用情景模擬法,其他三所院校通過參觀教學法讓學生了解旅行社業務操作流程。新農大教師講授法所占《餐飲管理》的比例僅為15%,其他4所院校均在40%左右,除新農大外,其他院校均采用案例教學法。新大采用直觀演示且比例高達40%,學生希望降為8.16%;教育學院采用練習法,比例高達40%,學生希望采用直觀演示和參觀教學法,且占課程比重分別為15.09%、11.33%。新農大、新財大、烏職大均有任務驅動法,且比例依次為70%、21.67%和15%,學生對該法的認可度非常低,在6.12%~0%之間。由此,新農大急需采用多樣的教學方法,新財大應弱化講授、討論和任務驅動,強化現場教學、實習和練習的比重,新大應適當增加任務驅動法。《前廳與客房管理》是學生喜好教學方法重復率最高的課程。除講授外,學生均提及實習法、現場教學法、直觀演示法的運用,案例教學和練習法出現頻率也較高。新大學生期待的講授比例接近30%,其他院校在17.31%~11.11%之間;烏職大現場教學比例需降低,教育學院要大幅降低講授,增加實習比例。
2.總結與不足
2.1總結
本文通過對新疆五所代表性高校旅游管理學生的問卷調查發現,實習法、直觀演示法、現場教學法較受學生歡迎,學生對讀書指導法、任務驅動法、自主學習法較為抵觸。六門專業核心課中,講授法、案例教學法、討論法、任務驅動法教師采用較多,學生期待教師運用更多樣的教學方法,同時優化各種教學方法所占課時比例。相對來說,新財大和烏職大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較為被學生認可、接受,新大需要根據課程性質適時適量選擇講授法,新農大教師應弱化任務驅動,教育學院要降低講授比例。目前,教師教學方法使用和學生認可的教學方法存在較差異大的是《旅游規劃與開發》,《旅行社經營與管理》是教師采用最多教學方法的課程,并且與學生期待的教學方法較吻合,《前廳與客房管理》是學生期待的教學方法相同度最高的課程,主要有講授法、實習法、現場教學法和直觀演示法。
2.2不足
衛生法學在我國起步較晚,受傳統教學理念等因素的影響,衛生法學的教學方法較為單一,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也沒有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致使教學效果較差。為彌補理論講授的不足,各醫學院校也嘗試了多種教學方法,比如假期實習、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教學法等,但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實提高學生利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1衛生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安排不合理
衛生法學的教學內容以醫學和法學并重為教學特色,但在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上,醫學與法學的比重卻有著較大差別。一方面,醫學院校對醫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十分重視,一般安排有較長時間的專業實習和臨床見習。另一方面,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在醫學院校中并沒有得到充分重視,與醫學專業課程的實踐教學學時設置相比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醫學院校沒有開設專門的衛生法學實踐課程,僅采用一些傳統的法學實踐教學方法,此種做法并不能體現學科特色。
1.2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資源匱乏
目前,在衛生醫學實踐教學的場所安排方面,一些醫學院校缺乏政法類院校所必備的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場所。加之,醫學院校對于醫學專業的重視程度較高,而對非臨床專業的教學在經費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較低,這就注定了衛生法學在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上不會輕易獲得學校的高投入,使得醫學院校建立的法學實習基地也僅僅是與當地公檢法機關和律師事務所進行合作。另外,就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而言,具有醫法交叉知識背景和醫法專業實踐經驗的高層次人才較少,目前衛生法學的大部分教師來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學專業,其中也不乏非法學專業背景的教師,這些因素直接影響了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的開展。
1.3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手段形式化
衛生法學實習原本是學生培養實踐技能、提高理論服務于實踐的主要教學環節,但基于就業、考研、考公務員的情況,大多數學生對待實習的態度是敷衍了事,只為獲取一紙實習證明。加之,學校和實習單位對學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實習其實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實踐教學中,大多數醫學院校采用案例教學,而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流程為教師講授—引出案例—學生回答—教師評析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學生并沒有進行討論前的準備工作,在分析案例時也沒有激烈的言辭辯論,只是由教師評析案例后便宣告結束。案例教學法過于注重對法條的解釋,缺乏生動性,尤其是缺少對具體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各種非法條解釋問題的演練,而模擬法庭教學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礎之上,相關的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都事先已確定,僅是審判人員、原被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角色事先已擬定,而且學生早已將模擬法庭的全部過程事先演練多遍并形成了劇本,學生在模擬法庭演練時根本不會遇到真實案件中可能出現的突況,這就無法鍛煉學生的臨場應變能力,模擬法庭教學法逐漸演變成一場表演劇,致使模擬法庭的功能也逐漸在異化。
2診所法律教育的特點
診所法律教育的優勢在于著重培養法律學生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以真正實現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診所可為那些承擔不起高額訴訟費的公民提供免費法律幫助。另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通過為社會弱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將法學教育與法律援助融合,這不僅是一種全新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而且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個新的路徑。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診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廣泛應用于亞洲、歐洲和澳洲等很多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國外診所法律教育對我國的法學實踐教學同樣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目前國內很多法學院校都開展了診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訓練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診所法律教育在醫學院校衛生法學課程中的嘗試,對于那些將來走進醫療機構的學生來說意義重大。診所法律教育所處置的案件具有真實性和不確定性,尤其是涉及衛生法的現實情境總是伴隨著醫療救助的全過程,案件的復雜性、針對性、現實性較強,即便指導教師面對此情形有時也難以應付。因此,這對學生而言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但從另一方面看,學生通過親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實、調查取證和參與庭審,能夠快速提高他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能力、獨立辦案能力和法律邏輯推演能力。另外,診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使其以法律專業服務人員的視角觀察社會和思考社會,以醫生的視角重新審視當前的醫患關系。衛生法與社會、醫患權益與社會公正、衛生法與醫藥衛生事業等新的課程教學內容都體現了診所法律教育的價值趨向,這將有利于培養人格健全的、具備豐富法律專業知識的醫學人才。
3診所法律教育在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3.1診所法律教育與衛生法學的人才培養目標相契合
衛生法學的人才培養目標是著眼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即培養具有醫法交叉知識,擅長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律服務人才。這一培養目標的實現不僅要依靠課堂理論講授,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養一種法律職業技能和法律思維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傳授,而是一種法律職業訓練。而傳統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論層面的講授,這種紙上談兵的做法忽視了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從診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來看,它對學生的職業能力訓練具有極大地幫助,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到真實案例,并以主體的身份去解決問題,全權負責整個案件,學生通過運用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對調查收集的證據進行獨立的分析判斷,使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司法文書寫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較大地提高。這既克服了案例教學法易被條文化的缺陷,也解決了模擬法庭虛擬化的難題。
3.2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式已日漸成熟
我國開始啟動診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當時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北京大學等7所高校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2002年中山大學、四川大學等4所高校陸續開設了該課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該會目的在于與國內外實施診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強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國640多所法學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該專業委員會。目前,國內著名的法學院幾乎都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并在不同院校中開設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專業性法律診所,例如:訴訟法律診所、弱者權利保護法律診所、婦女權益保護法律診所、民事法律診所、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律診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診所、公民權利保護法律診所、刑事法律診所、環境法律診所、公益法律診所、社區法律診所等。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診所可作為衛生法學課程的實踐教學場所。
3.3診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確保實踐教學的效果
衛生法學是一門具有鮮明特色的新興醫法交叉學科,目前衛生法學教學工作大多由更易獲取醫療衛生資源的醫學院校承擔。由于醫學院校向來注重醫學生的見習和專業實習工作,而醫學院校對實踐教學的重視和支持又是開展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基石。然而,鑒于衛生法學課程在醫學院校中的辦學地位,現階段醫學院校對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支持力度不夠,而診所法律教育實際上是借鑒了醫學實踐教學的模式,這更易為醫學院校所理解和認同。同時,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獨特的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模式。
4提高診所法律教育實踐教學質量的建議
4.1加強衛生法律診所基地建設
醫院學校,一方面可以積極申請參加“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暨中國衛生法法律診所專業委員會”,進而以會員的身份接受該專業委員會的指導,以加強與其他醫學院校的合作與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醫學院校教學醫院豐富的資源,加強與教學醫院醫務科等醫患服務機構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衛生法律診所,這樣既保證了醫療糾紛案件的來源,又能發揮衛生法學的學科優勢,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衛生法律診所在實施教學功能的同時,還具有一定的社會服務功能,因而就其設置模式來看,它可以是附設在校內的內置式,也可以是附設于校外的外置式。內置式可考慮將衛生法律診所設在模擬法庭,使其起到律師事務所的作用,學生可以在教師的指導下利用模擬法庭會見當事人,提供衛生法律咨詢,司法文書等。當學生積累起豐富的辦案經驗時,還可以代為調查取證和參加庭審,學生承辦的案件數量應以1-2件為宜。外置式可考慮加強與一些社會組織的聯系與合作,比如當地衛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區基層組織、檢察院等,將衛生法律診所附設于上述機構中,以便共同構建衛生法律診所。
4.2開設衛生法律診所教育課程
鑒于衛生法律診所教育實施的現狀,醫學院校應當增設衛生法律診所教育課程,明確其課程性質、授課學時、課程學分、開課對象等。可考慮將該課程設置為限定選修課,具體學時可參照各醫學院校的教學計劃而定。在課程時間安排方面,該課程可以考慮在大三年級的學生中開設。這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受師資力量和教學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學生中啟用診所法律教育;二是,該課程只有在學生完成了法律和醫學基礎知識的學習,并基本掌握了醫療衛生法的相關知識,才能真正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另外,在課程內容設置方面,應涵蓋衛生法律診所教育的目的與意義、衛生法律診所教育的基本方法、會見當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師職業的基本技巧與策略、提供衛生法律咨詢的技巧、司法文書的寫作、案件前的準備工作、談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劃方案等內容。在考核方式上,應重點對學生的綜合辦案能力進行考核,不宜采用傳統且機械的紙質筆試結業考試,應當探索出一套科學的、富有人性化的、靈活多變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徑解決經費問題
診所法律教育的開展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衛生法學的教學經費問題是制約診所法律教育發展的最大障礙。鑒于診所法律教育需要較高投入和衛生法學課程在醫學院校辦學規模較小的現實情況,醫學院校應為診所法律教育多途徑的籌集經費。一方面可積極尋求同類型院校聯合辦學,以降低辦學成本;另一方面要積極尋求社會組織的支持,如與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衛生行政部門、附屬醫療機構、婦聯、法律援助中心、工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協會等建立聯系,通過學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層地區的開展,又能在鍛煉學生辦案能力的同時,獲取一定的工作報酬。
4.4加強衛生法學專業教師隊伍的建設力度
目前,在衛生法學課程的師資隊伍中,相當一部分教師只具備了法學背景或醫學背景,具有醫法交叉知識背景的教師較少,甚至有些專業教師還沒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缺乏處理醫療衛生糾紛案件的經驗,這些因素都制約著診所法律教育在醫學院校的開展。對此,一方面要積極鼓勵教師通過各種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對醫法交叉知識的學習,激勵教師在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通過外出兼職,提高其實踐能力,使其成為教學和實踐的雙師型教師。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請一些資深的衛生法學專家、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對學生進行指導,讓學生更多地了解社會,掌握法律流程運作技能。
4.5建立科學的法律診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