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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城建檔案管理的實際工作情況看,基層的城建檔案管理人員是推進城建檔案的實際推動者和執行者,無論政策、管理方針如何制定都需要基層城建檔案人員的推進。所以要提高城建檔案人員的綜合素質,應該從下面幾方面著手:
1.1制定具體的城建檔案管理人員守則,選擇專業化城建檔案管理人才。
挑選優秀的城建檔案管理人才是確保城建檔案管理取得積極效果的保證。首先,我們要根據城建檔案部門的具體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的管理人員守則,做到管理的有理有據。再次,我們應加大人才的招募,吸引高素質人才投身建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同時注意培養年輕員工。
1.2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城建檔案管理人員素質。
在信息化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城建檔案工作也面臨著新的環境和挑戰,所以必須加強對城建檔案工作人員進行有關的業務培訓,以保證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能夠適應更好的社會的發展。同時由于城建檔案工作涉及重大,城建檔案管理不當發生錯誤可能會決定城建工作的成敗,所以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也要加強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培養,培養員工愛崗敬業、工作認真負責的品質。
1.3宣傳貫徹法律法規,明確城建檔案管理的重要作用。
城建檔案管理工作在目前具有信息化和法制化的特點,為此我們在城建檔案管理中也要宣傳和貫徹法律法規,使城建檔案管理人員能夠熟知城建檔案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城建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對城建檔案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的培養十分重要。
1.4加強對基層城建檔案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引導,使其明確城建檔案管理的重要性。
基層的城建檔案管理者的素質是保證最終管理效果的保證,如何激發基層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引導其不斷提高自身的服務意識,灌輸城建檔案管理的重要性,是全面提高城建檔案管理質量的重要保證。
2做好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要有明確的服務管理理念
在城建檔案的實際工作中,要想做好任何工作,必須具備明確的服務意識,從某種角度來說城建檔案管理業屬于一種特殊的服務行業。服務管理理念的選擇是管理者必須面對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確定主動服務的理念。
主動服務的對象是城建檔案的利用人員,服務的內容很多元化,各類城建檔案都包括其中。可以用查詢、復制等方式對城建檔案信息進行推廣,使可利用城建檔案者擁有高效、便捷的服務。主動服務是一個創新理念,是新形勢城建檔案工作的必經之路。當前城建檔案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確立全新的服務理念,強化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要從傳統的城建檔案管理向城建檔案信息系統管理過渡,改變以往僅限于提供城建檔案原件的低層次的被動服務狀態。
2.2確定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的理念。
隨著計算機技術、電子信息技術及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普及,城建檔案工作由手工操作向現代化方式轉變,由實體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發展成為必然趨勢。對我國目前的城建檔案工作現狀來講,網絡化信息服務的興起,既是挑戰,也是機遇,關鍵在于我們如何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在新的社會環境中重新定位,做好過渡時期城建檔案信息利用工作。實踐證明,沒有現代化的技術、設備和手段應用于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就根本談不上科學合理地利用城建檔案信息資源。運用現代信息處理技術手段來開發城建檔案信息,可以極大地提高開發能力和效率,從而提高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的利用率和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的服務水平。3.3確定提供優質的城建檔案信息的理念。城建檔案信息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其服務的基礎,在新環境下工作人員應該拋棄傳統的檔案管理機制,積極的開發、大膽的應用新的檔案管理方法,搜集有價值的信息,用優質的信息資源回饋社會、服務社會。
2.4做好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既要分析現有問題也要制定具體解決措施。
在現階段城建檔案管理工作雖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視,但是由于一些體制原因和管理手段的制約,導致城建檔案管理人員流動性太低,新鮮血液基本很難輸入。由于管理制度很難在根本上得到改善,在一些城建檔案所,看管疏忽,甚至無人看管的情況非常嚴重,這就需要國家制定相關政策,加強對城建檔案管理的投入。
2.5城建檔案管理體制不成熟,城建檔案管理制度需要統一和細化。
在目前城建檔案管理中,受到城建檔案管理體制的制約,城建檔案管理體制還不成熟,城建檔案管理制度也沒有做到統一和細化,由此導致了城建檔案管理在具體管理過程中效果不理想,有時甚至還出現沖突。為此,我們必須對現行的城建檔案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必須要建立完善統一和細化的城建檔案管理制度,保障城建檔案管理的有效進行,使城建檔案管理能夠發揮積極作用,取得預期的效果。
3結語
關鍵詞:臨建設施質量安全事故原因措施處理方案處理結論
中圖分類號:P624.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工程基本概況
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開發區,總建筑面積約10.86萬平方米,上部主體采用鋼結構,基礎采用樁基礎,樁型為鋼筋混凝土預應力管樁,建成后將用于某知名汽車廠商總裝生產線專用車間,承擔汽車裝配、焊接及總成等任務。本工程由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承建,施工現場長1200米,寬700米,占地面積約84萬平方米,包括工程本身占地面積12.37萬平方米,現場辦公、生產及生活設施等臨建占地面積0.73萬平方米,各區之間分區圍墻約3930延米。本工程2011年6月21日開工建設,預計于2013年7月30日完成并交付使用。
事故概況
2011年8月11日13點37分左右,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地突起大風,風力約11級,瞬時最大風力達到13級,持續時間約11分鐘,致使現場生產及生活附屬用房、圍墻、臨時供電線路等臨建設施倒塌、損壞嚴重,機械設備、施工材料不同程度受損,三人輕微傷,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事故造成的損失
本次事故發生約2小時后,現場立即組織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檢及安檢部門、建設、承建、管理、監理等單位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經調查組初步調查,本次事故共造成現場臨建房屋倒塌1棟31間約500平方米,材料倉庫1棟19間約300平方米,圍墻倒塌約396延米,供電線路損壞1200米,損失或損壞材料約3.9噸,損傷或損壞已進場施工機械11臺套。萬幸的是,事發時處于當地午餐時間,大批人員因返回烏魯木齊市區用餐尚未進場,除造成3名值班人員輕微傷外,未造成人員更大傷亡。經初步統計,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約56.65萬元,3人輕微傷,工期延誤約31天。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經現場事故調查組初步分析,造成本次事故原因如下:
本次大風超出當地正常氣象范圍。據當地氣象資料記載及統計,一般情況下,烏魯木齊開發區一帶發生11級以上大風的概率相當低,本次大風偶發因素較大,嚴重超出預期,特別是瞬間風力達到了13級,更是當地數十年來未遇,這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客觀原因;參建單位經驗不足,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設計原因。現場查看設計圖紙發現,所損壞的建筑物,設計由承建單位承擔,圖紙粗糙,簽字蓋章不全,很多構造節點基本都是按照內地標準設計,完全沒有結合當地情況,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具體內容有:①基礎埋深淺。②鋼柱斷面過小且柱距較大。③節點連接計算有誤。④現場建筑物總體布局不當。
承建單位現場管理原因。主要包括:
①事故發生于工程建設早期,人員正在陸續進場,特別是一些主要的管理人員尚未完全到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尚未建立健全,各項作業制度、工作流程、驗收程序等尚未成型,大多數時候作業處于失控狀態;加上從思想上沒有充分重視,管理上的漏洞相當多;②選擇分包單位不當。③工期安排嚴重不合理。④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沒有盡到管理責任。
五.與本次事故相關的資料等(附照片,其他見附件)
六.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立即發出停工令,要求停止現場一切作業;②立即按照規定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③立即采取措施,搶救人員,搶救設備物資材料。④按照規定,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調查損失情況,分析原因,查找責任,制定整改措施。
七.處理本次事故的依據
①本次事故的實況資料,包括時間、地點、部位、過程、事故后續發展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情況、工期延誤情況等;②有關的合同及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施工總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購供應合同、監理合同及其補充約定等;③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圖紙、技術文件、檔案、施工記錄、監理記錄、材料證明文件、實驗報告、驗收記錄、事故發生后的觀測記錄等;④與本次事故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規程等。
八.事故處理方案
①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事發后所有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事故中倒塌部分按照相關標準重建,事故受損部分中約210平方米房屋、190延米圍墻不能加固也應推倒重建,受損部分約270平方米房屋、97延米圍墻加固后可以投入使用;
②指令承建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并完成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重建、修補、加固等設計工作,并應充分考慮當地特殊情況;
③指令承建單位廢除臨建建設的分包合同,由自身施工隊伍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建并完成重建、受損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理工作;
④指令監理單位,認真履行監理責任,嚴格審查分包單位,嚴格審查作業文件,嚴格控制施工工程,嚴格履行驗收手續,確保工程達到標準;
⑤指令建設單位,重新計算并核定建設工期,對不合理要求進行修改,必須確保合理施工工期,不得隨意壓縮;
⑥指令各參建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各自寫出本次事故報告,認真分析自身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接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九.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的驗收
2012年9月8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各參建單位接到處理報告后,歷時約45天左右,完成部署的各項工作,現場恢復正常施工狀態,本次質量安全事故處理結束。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承建單位管理體系到位,必要的人員及設備到位,作業措施合理有序。監理單位嚴格履行職責。經各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標準驗收,整個工程達到設計標準,滿足使用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十.本次事故處理結論
經調查組研究后一致認為,本次事故屬于嚴重質量安全事故,事故中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但主觀原因是主要的。作為建設單位,給定的工期過于緊湊不合理,負有一定管理責任;作為監理單位,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監理不到位情況,特別是對分包單位的審查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負有監理責任;作為承建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重不健全,施工現場管理嚴重不到位,特別是違規選定分包單位且疏于對分包的正常管理、監督和指導,致使現場失控,釀成事故,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
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損失較大,屬于三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非常令人痛心,但沒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各參建單位必須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嚴格履行各自責任,確實保障項目正常、安全、有序進行。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影響因素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ccidents occur, often by a variety of factors, including the most fundamental factors in four categories: people, objects,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conditions. In this paper the specific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these four factors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m,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next appropriate measures taken.
Key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security; influencing factors.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使用過程中,由于當事人的過錯,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給建設單位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事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種:人、物、自然環境和社會條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與人之間存在的差異,這是工程質量優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更加復雜、繁多;質量事故的發生也總與某種自然環境、施工條件、各級管理結構狀況以及各種社會因素緊密相關。由于工程建設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設、使用、監督、監理、管理等許多單位或部門,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時,必須對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探討,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1、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構成建筑結構的物質基礎,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決定著建筑物的質量。但在實踐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質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會給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在實踐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體現以下方面:
1.1使用不合格的鋼材。一些施工企業看重效益,不看重質量,低價購買一些不合格的鋼材如地下小煉鐵廠、黑工廠生產的螺紋鋼或圓鋼,或者是從廢品回收站買來生銹鋼材,致使鋼結構強度和韌度達不到要求,為建筑安全埋下隱患職稱論文。
1.2使用的砂子雜質含量大。一些施工企業為省工錢趕進度,一是以次充好,該用石砂時不用石砂,而用價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摻雜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鐵篩,連大帶小,一齊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經水洗,直接用于施工。這些做法導致的問題是混凝土強度不夠,取樣打壓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誘發樁基偏位、基礎下墜、頂部開裂滲漏等問題。
2、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輔相成,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隱患。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責任問題做出相應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不按程序操作,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頻發。施工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建設前期的工作問題。建設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極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認真按有關規定去做,很可能就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地點的選擇等。如果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有時損失是十分嚴重的。
2.2違反設計程序。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但大量的質量事故調查證明,不少工程圖紙有的無設計人,無審核人,無批準人,這類圖紙交付施工后,因設計考慮不周造成的質量事故屢見不鮮。
2.3違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強度等級決定了它和鋼筋組合時的堅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還有外加劑都必須有一定的比例才能達到設計確定的等級。但在工地上攪拌站砂、石嚴重混堆問題時有發生,在配混凝土時,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劑根本不過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沒有秤,現場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擺設。這樣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強度,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3、工程技術人員方面的因素
建筑產品的優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員的素質問題。提高施工一線技能工人的職業技能和基本素質是提高施工企業整體素質、保證施工質量、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但在中國建筑施工領域,農民工已經名副其實地成為工程建設的“主力軍”,而這支主力軍的素質卻令人擔憂。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且大部分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因此,由于缺乏質量意識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較多。另外施工技術人員數量不足也是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都可能造成技術工作出現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對不足,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和重要行業管理人才嚴重匾乏;人才結構失調;人才布局不合理;優秀管理人才流失勢頭不減;管理人才制度、體制和運行機制上存在嚴重缺陷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筑業的深層次發展。
4、監理方面的因素
建設工程監理直接負責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因此監理工作對建筑工程質量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但目前我國監理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質量,為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埋下了隱患。監理方面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4.1建設監理制度不完善。我國現已出臺了《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規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結合配套的建設監理制度體系,對建設監理的開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但隨著建設監理的深入發展,有些法規顯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響監理事業的發展。
4.2建設監理水平不高。現有的工程監理項目多數為施工階段的監理,尚需向其他階段發展。監理服務檔次不高,絕大多數情況下停留在工程現場的質量控制上,在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方面往往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這就造成有些施工單位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為了趕進度不按施工規范施工,材料上偷工減料,導致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4.3監理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在工程監理工作中,部分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檢查把關不嚴,造成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的監控不力。通過調研發現有的總監理師兼任許多項目的總監;大多數監理人員,特別是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自己對建設監理的認識和工程經驗開展工作,隨意性很大。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
4.4監理單位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使得一些質量隱患不易被發現而發展成為質量問題。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須同步提供質保材料和準用材料以外,有的還要進行實驗室試驗,有的必須用一定的儀器設備進行復查,由于裝備和手段原因導致被忽視的材料質量問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問題在住宅建設中是屢見不鮮。
5、法律法規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力,是產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的社會原因。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5.1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建筑法》構筑了我國建設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且對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有專章闡述。但該法律也逐漸顯露出缺乏適應性,過于原則性,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如對相應的處罰措施沒有規定具體數額和幅度,完全根據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確定,不利于操作,客觀上增加了執法的隨意性,要么處罰過重,要么處罰過輕,就同一行為可能出現異罰現象。
5.2條例細則不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比《建筑法》在質量管理方面更加具體化,可操作性強,明確提出了“誰設計、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這一原則分解了質量責任,加大了質量管理的處罰力度,但也存在備案制度細則不完善的問題。
5.3驗評標準、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強制性標準等規范標準,不斷更新,但官方色彩濃,執行起來不到位,不具體,可操作性差。
除此之外,在整個法律法規及標準中沒有明確建筑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中檢測機構、監督機構及認證機構不同的權力和義務。另外,在建筑法律實施過程中,沒有機構針對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修訂完善工作滯后。
參考文獻:
[1]白鋒.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與安全管理.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
[2]李子新.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
[3]錢勝.建筑工程質量及事故問題.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7.
關鍵詞:建筑工程 質量 安全 影響因素
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使用過程中,由于當事人的過錯,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給建設單位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事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種:人、物、自然環境和社會條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與人之間存在的差異,這是工程質量優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更加復雜、繁多;質量事故的發生也總與某種自然環境、施工條件、各級管理結構狀況以及各種社會因素緊密相關。由于工程建設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設、使用、監督、監理、管理等許多單位或部門,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時,必須對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探討,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一、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構成建筑結構的物質基礎,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決定著建筑物的質量。但在實踐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質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會給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在實踐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體現以下方面:
1)使用不合格的鋼材。一些施工企業看重效益,不看重質量,低價購買一些不合格的鋼材如地下小煉鐵廠、黑工廠生產的螺紋鋼或圓鋼,或者是從廢品回收站買來生銹鋼材,致使鋼結構強度和韌度達不到要求,為建筑安全埋下隱患職稱論文。
2)使用的砂子雜質含量大。一些施工企業為省工錢趕進度,一是以次充好,該用石砂時不用石砂,而用價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摻雜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鐵篩,連大帶小,一齊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經水洗,直接用于施工。這些做法導致的問題是混凝土強度不夠,取樣打壓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誘發樁基偏位、基礎下墜、頂部開裂滲漏等問題。
二、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輔相成,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隱患。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責任問題做出相應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不按程序操作,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頻發。施工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前期的工作問題。建設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極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認真按有關規定去做,很可能就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地點的選擇等。如果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有時損失是十分嚴重的。
2、違反設計程序。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但大量的質量事故調查證明,不少工程圖紙有的無設計人,無審核人,無批準人,這類圖紙交付施工后,因設計考慮不周造成的質量事故屢見不鮮。
3、違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強度等級決定了它和鋼筋組合時的堅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還有外加劑都必須有一定的比例才能達到設計確定的等級。但在工地上攪拌站砂、石嚴重混堆問題時有發生,在配混凝土時,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劑根本不過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沒有秤,現場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擺設。這樣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強度,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三、工程技術人員方面的因素
建筑產品的優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員的素質問題。提高施工一線技能工人的職業技能和基本素質是提高施工企業整體素質、保證施工質量、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但在中國建筑施工領域,農民工已經名副其實地成為工程建設的“主力軍”,而這支主力軍的素質卻令人擔憂。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且大部分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因此,由于缺乏質量意識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較多。另外施工技術人員數量不足也是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都可能造成技術工作出現漏洞。
四、監理方面的因素
建設工程監理直接負責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因此監理工作對建筑工程質量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但目前我國監理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質量,為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埋下了隱患。監理方面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監理制度不完善。我國現已出臺了《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規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結合配套的建設監理制度體系,對建設監理的開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但隨著建設監理的深入發展,有些法規顯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響監理事業的發展。
2、建設監理水平不高。現有的工程監理項目多數為施工階段的監理,尚需向其他階段發展。監理服務檔次不高,絕大多數情況下停留在工程現場的質量控制上,在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方面往往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這就造成有些施工單位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為了趕進度不按施工規范施工,材料上偷工減料,導致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3、監理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在工程監理工作中,部分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檢查把關不嚴,造成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的監控不力。通過調研發現有的總監理師兼任許多項目的總監;大多數監理人員,特別是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自己對建設監理的認識和工程經驗開展工作,隨意性很大。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
4、監理單位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使得一些質量隱患不易被發現而發展成為質量問題。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須同步提供質保材料和準用材料以外,有的還要進行實驗室試驗,有的必須用一定的儀器設備進行復查,由于裝備和手段原因導致被忽視的材料質量問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問題在住宅建設中是屢見不鮮。
五、法律法規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力,是產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的社會原因。
除此之外,在整個法律法規及標準中沒有明確建筑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中檢測機構、監督機構及認證機構不同的權力和義務。另外,在建筑法律實施過程中,沒有機構針對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修訂完善工作滯后。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質量的優劣,也關系到后期的生活生產。如此大的影響力,使得人們越來越重視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管理,因為它是建筑工程的最大保障。在施工階段,它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最關鍵的一環。
二、施工質量影響因素分析的意義
提高工程質量,是眾多的建筑施工企業不懈的追求目標,也是擴大建筑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信譽的根本途徑,工程質量問題,始終是市場競爭的焦點,如何提高工程項目實體質量,這是擺在所有施工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在施工過程中,施工質量無非是一個工程最終要的部分,工程質量是保證人身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的保證,也是保證社會秩序使得家家能安居樂業的基礎條件,所以分析施工質量影響因素有著重要意義。
1、施工人員對工程質量起到龍頭作用
隨著我們施工人員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開展和新型工業化進程的推進,近幾年建設投資規模在迅速增長 ,但同時也造成了很大的浪費和損失,其中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是造成損失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員素質與實際工作的需求之間還有距離,尤其缺乏既精通工程技術、又通曉管理業務、具有戰略眼光的復合性管理人才。因此如何提高建筑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從而有效地降低工程損失、提高工程效益,就成為建筑企業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人員是直接參與工程建設的決策者、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也在一項工程起到龍頭作用,人作為控制的對象,要避免產生失誤,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主導作用對工程質量有著重大意義。
2、施工機械對提高工程質量作用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除了要具備勞動力和勞動對象之外,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勞動資料。機械設備是建筑施工過程中主要的勞動資料,是施工過程中必備的基本要素。隨著建筑業的發展,施工機械越來越多,并將逐步代替繁重的體力勞動,可以幫助人完成人能力以外的施工,在保證工程質量方面發揮愈來愈大的作用。同時,由于施工企業機械設備擁有量比較大,其機械設備總值占企業總資產的比例也相當高。當施工機械設備效率低,浪費嚴重時,會加大機械成本的支出。只有提高其生產率和利用率,延長機械使用壽命,不斷降低使用成本,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每一臺機械設備的效能。
3、好的材料是工程質量保證的基礎
工程材料是構成工程實體建筑材料,是工程質量的基礎,也是是工程實體組成的基本單元,基本單元質量構成工程實體質量,每一單元材料的質量均應滿足設計、規范的要求,工程材料的選用是否合理、產品是否合格、材質是否經過檢驗、保管使用是否得當等,都將直接影響建設工程的結構剛度,影響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沒有材料就無法施工,材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的質量部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也是創造正常施工條件的前提,使得工程實體質量就能夠得到充分保證。
4、方法是施工質量順利進行的條件
施工方法主要體現在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施工、檢測手段和施工組織設計等方面的控制,符合有關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規范、法規性文件,各項管理制度要配備、完整,不留漏洞,各項工作要求明確,符合工程質量目標,制度之間不互相矛盾,并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對質量管理體系審查,使其能發揮指導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經濟效益的作用。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藝是否先進、施工操作是否正確,是直接影響施工項目的進度、質量和投資單的目標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所在。
5、做好季節性氣候準備工作是施工質量不打折扣的后盾
一個工程要想順利的施工,季節性氣候也對施工有著重要的意義,季節性氣候是工程施工的阻礙因素,溫度、濕度、大風、暴雨、酷暑、嚴寒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項、分部工程的環境,如果不對事先做好方案,不但延誤工程的施工期限也使得施工質量大打折扣,所以做好季節性準備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三、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影響因素
1、人的因素
人是建設工程項目的策劃者和執行者。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無論作為策劃和監督者的業主方還是監理和施工方,乃至于材料供應商,都將參與到建設工程項目中來,只有項目的各個參與方都能充分理解項目質量的意義,并為之竭盡全力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我國實行建筑業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制度、市場準入制度、執業資格注冊制度、作業及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從本質上說,都是對從事建設工程活動的人的素質和能力進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此外,我國的各種法律條令還對建設工程的質量責任制度作出明確規定,如規定按資質等級承包工程任務,不得越級,不得掛靠,不得轉包,嚴謹無證設計、無證施工等,從根本上說也是為了防止因人的資質或資格時空而導致質量能力的失控和不合格。
2、技術因素
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技術因素設計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直接的工程技術和輔助的身纏技術,前者如工程勘察技術、設計技術、施工技術、材料技術等,后者如工程檢測檢驗技術、試驗技術等。建設工程技術的先進性程度,從總體上來說還主要取決于發達國家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水平,取決于建筑業及其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對于具體的建設工程項目,和主要還是通過技術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優化技術方案,發揮技術因素對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保證左右。如今的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新的施工技術,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的應用已經廣泛投入到建設工程的各個項目之中,對于新技術的發展,必將有力的推動建筑行業的發展和進步,但同時我們也要慎重的對待新技術,新材料等,因為對于現在的發展水平,有很對新的事物我們還沒有對其完全了解,這樣在我們應用新技術的時候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風險,有時候這些風險是致命的,所以當我們面對新興事物的時候就要求我們慎重使用,不能盲目求新求變,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我們的建設工程項目服務。
3、管理因素
管理的進行伴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部運行周期也是對建設工程能產生巨大影響的因素。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管理因素,主要是決策因素和組織因素。其中,決策因素首先是業主方的建設工程項目決策,其次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實施主體的各項技術決策和管理決策。實踐證明,沒有經過資源論證、市場需求預測,盲目建設重復建設,建成后不能投入生產或使用,所形成的合格而無用途的建筑產品,從根本上是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不具備質量的適用性特性。同樣盲目追求高標準,缺乏質量經濟性考慮的決策,也將對工程質量的形成產生不利的影響。
管理因素中的組織因素,包括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管理組織和任務組織。管理組織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三者的有機聯系構成一定的組織管理模式,其各項管理職能的運行情況,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的事項。任務組織是指對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任務及目標分解、發包、委托;以及對實施任務所進行的計劃、指揮、協調、檢查和監督等一系列工作過程。從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角度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系統是否健全、實施任務的組織方式是否科學合理,無疑將對質量目標控制產生重要的影響。
4、社會和環境因素
任何一個建設工程在決策階段的考察中,都要首先考慮這個建設工程項目實施所在地的社會穩定情況。如果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社會處在動蕩之中,那么這個建設工程項目就存在著巨大風險的。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社會因素,表現在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健全程度及執法力度;建設工程項目法人或者業主的理性化程度以及建設工程經營者的經營理念;建筑市場包括建設工程交易市場和建筑生產要素市場的發展程度及交易行為的規范程度;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督及行業管理成熟程度;建設咨詢服務業的發展及其服務水準的提高;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的狀況等。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行要在一定的環境之中進行,所以一個建設項目的決策,立項和實施,受到經濟、政治、社會、技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風險識別與管理所必須考慮的環境因素。對于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而言,無論該建設工程項目是某建設項目的一個子項目工程,還是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建設項目,作為直接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環境因素,一半是指建設工程項目所在地點的水文、地質和氣象等自然環境;施工現場的通風、照明、安全衛生防護設施等勞動作業環境;以及由多單位、多專業交叉協同施工的管理關系、組織協調方式、質量控制系統等構成的管理環境。對這些環境條件的認識和把握,是保證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
建設工程項目是一項極其復雜的,需要多方面通力合作的運作過程。建設工程通常都具有較長的施工周期和較為復雜的材料、人力和物質資源的供應和儲備過程。作為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各個單位,控制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的質量是建設單位的主要任務。雖然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各個參與單位在項目進行過程中能夠合理的安排項目的進行,從人的因素、技術因素、管理因素和社會和環境因素等方面進行協調和安排就能保證一個建設工程項目健康,順利的進行。
5、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構成建筑結構的物質基礎,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決定著建筑物的質量。但在實踐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質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會給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在實踐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體現以下方面:
(一)、使用不合格的鋼材。一些施工企業看重效益,不看重質量,低價購買一些不合格的鋼材如地下小煉鐵廠、黑工廠生產的螺紋鋼或圓鋼,或者是從廢品回收站買來生銹鋼材,致使鋼結構強度和韌度達不到要求,為建筑安全埋下隱患職稱論文。
(二)、使用的砂子雜質含量大。一些施工企業為省工錢趕進度,一是以次充好,該用石砂時不用石砂,而用價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摻雜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鐵篩,連大帶小,一齊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經水洗,直接用于施工。這些做法導致的問題是混凝土強度不夠,取樣打壓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誘發樁基偏位、基礎下墜、頂部開裂滲漏等問題。
6、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輔相成,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隱患。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責任問題做出相應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不按程序操作,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頻發。施工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設前期的工作問題。建設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極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認真按有關規定去做,很可能就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地點的選擇等。如果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有時損失是十分嚴重的。
(二)、違反設計程序。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但大量的質量事故調查證明,不少工程圖紙有的無設計人,無審核人,無批準人,這類圖紙交付施工后,因設計考慮不周造成的質量事故屢見不鮮。
(三)、違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強度等級決定了它和鋼筋組合時的堅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還有外加劑都必須有一定的比例才能達到設計確定的等級。但在工地上攪拌站砂、石嚴重混堆問題時有發生,在配混凝土時,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劑根本不過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沒有秤,現場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擺設。這樣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強度,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7、工程技術人員方面的因素
建筑產品的優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員的素質問題。提高施工一線技能工人的職業技能和基本素質是提高施工企業整體素質、保證施工質量、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但在中國建筑施工領域,農民工已經名副其實地成為工程建設的“主力軍”,而這支主力軍的素質卻令人擔憂。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且大部分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因此,由于缺乏質量意識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較多。另外施工技術人員數量不足也是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都可能造成技術工作出現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對不足,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和重要行業管理人才嚴重匾乏;人才結構失調;人才布局不合理;優秀管理人才流失勢頭不減;管理人才制度、體制和運行機制上存在嚴重缺陷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筑業的深層次發展。
8、監理方面的因素
建設工程監理直接負責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因此監理工作對建筑工程質量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但目前我國監理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質量,為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埋下了隱患。監理方面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設監理制度不完善。我國現已出臺了《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規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結合配套的建設監理制度體系,對建設監理的開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但隨著建設監理的深入發展,有些法規顯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響監理事業的發展。
(二)、建設監理水平不高。現有的工程監理項目多數為施工階段的監理,尚需向其他階段發展。監理服務檔次不高,絕大多數情況下停留在工程現場的質量控制上,在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方面往往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這就造成有些施工單位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為了趕進度不按施工規范施工,材料上偷工減料,導致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三)、監理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在工程監理工作中,部分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檢查把關不嚴,造成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的監控不力。通過調研發現有的總監理師兼任許多項目的總監;大多數監理人員,特別是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自己對建設監理的認識和工程經驗開展工作,隨意性很大。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
(四)、監理單位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使得一些質量隱患不易被發現而發展成為質量問題。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須同步提供質保材料和準用材料以外,有的還要進行實驗室試驗,有的必須用一定的儀器設備進行復查,由于裝備和手段原因導致被忽視的材料質量問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問題在住宅建設中是屢見不鮮。
9、法律法規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力,是產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的社會原因。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建筑法》構筑了我國建設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且對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有專章闡述。但該法律也逐漸顯露出缺乏適應性,過于原則性,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如對相應的處罰措施沒有規定具體數額和幅度,完全根據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確定,不利于操作,客觀上增加了執法的隨意性,要么處罰過重,要么處罰過輕,就同一行為可能出現異罰現象。
(二)、條例細則不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比《建筑法》在質量管理方面更加具體化,可操作性強,明確提出了“誰設計、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這一原則分解了質量責任,加大了質量管理的處罰力度,但也存在備案制度細則不完善的問題。
(三)、驗評標準、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強制性標準等規范標準,不斷更新,但官方色彩濃,執行起來不到位,不具體,可操作性差。
除此之外,在整個法律法規及標準中沒有明確建筑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中檢測機構、監督機構及認證機構不同的權力和義務。另外,在建筑法律實施過程中,沒有機構針對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修訂完善工作滯后。
四、結束語
對于一個建筑工程而言,建筑工程中的質量是建筑物的核心,也是人們不斷重視的現象。隨著人們生活的提高,建筑行業也突飛猛進,然而在參差不齊的建筑領域,依然還是存在不安全的現象,也為建筑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此文意在提醒大家,要確保建筑的工程質量及安全區,避免危險事故再次發生。
【參考文獻】
[1] 劉敬 談建筑工程項目質量控制與管理的重要因素[J] 陜西建筑2007年
[2] 王宏銘 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探討[J] 科技資訊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