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7 2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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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勞動爭議,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勞動爭議的辦案原則。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結案勞動爭議案件498件,涉及人數2492人,總金額714.46萬元,開庭仲裁裁決51件。其中拖欠工資案件228件,涉及人數1316人,為職工追回拖欠工資款283.34萬元;工傷案件270件,涉及人數270人,工傷補償撫恤金431.12萬元。比去年同期521件下降4.4%。由于推行承諾企業按月發放工資制度,全市有12000多家企業簽定參加承諾協議和在鄉鎮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園區”,承諾有效監督,勞動關系融洽和諧,措施得力到位,全市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達65%,勞動合同簽訂率達89%,今年來沒有發生重大的集體勞動爭議。
一、領導重視,工作深入
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是一項涉及社會安定穩定的工作,關系到我市經濟持續發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視,把它列為全市經濟工作的重要內容,指定分管勞動工作的副市長親自抓,遇到發生重大突發勞動爭議事件,書記、市長都能親自過問,或到現場具體指導,為及時解決集體勞動爭議起到積極作用。市人大今年9月份專門對勞動爭議工作調研,指出仲裁工作重要性,肯定了工作成效。市財政局撥專款5萬元重新裝修,購置仲裁機構的設備,創立一個嚴肅、莊嚴符合要求的勞動爭議仲裁庭。
局領導能結合今年是國務院375號《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一周年,為切實宣傳有關的勞動法規,從思想宣傳抓起,一是組織兩次大型上街咨詢活動,接受社會各界咨詢人員1800人次,印發宣傳材料2500份,同時要求各鄉鎮(街道)勞務站、事務所開展上街咨詢,設立宣傳專欄、廣告、標語,掀起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維護企業、員工雙方的合法權利。二是成功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針對國務院375號令《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和勞動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規的出臺,為準確掌握新條例法規的運作。
二、健全制度,落實責任
勞動爭議的主體是企業單位,用工單位勞動法律法規意識提高,勞動制度健全了,勞動爭議糾紛就會減少。今年市政府把勞資糾紛列入鄉鎮(街道)解決勞資糾紛的政績年終考評目標,是對勞動爭議工作的支持。一是建立企業員工工資發放承諾制,公開向社會承諾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企業大會,有1200家企業簽定承諾書,并發放“承諾誠信企業”銅牌,向社會公開承諾。二是跟蹤檢查,從承諾簽定之日起局勞動監察大隊每月一次跟蹤監察檢查工資發放情況,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掌握政策,依法辦案
勞動保障部門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主要機構,首先要有一支業務熟練、精干的仲裁員隊伍,今年參加培訓仲裁員6名,均取得合格證書。同時要設立一個莊嚴、設備齊全的仲裁庭場所,這兩個主體是處理好勞動爭議案件的條件。一是抓定位,促仲裁,樹形象。為進一步強化勞動爭議案件的質量體系,按照維護仲裁公正,提高辦案效率,堅持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增強創新意識,確立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定位,做到五個公開,即開庭案由、時間、場所公開,仲裁規則公開,仲裁程序公開,組庭審理公開,仲裁結果公開,讓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都可以親眼目睹整個勞動爭議仲裁的全過程。擴大了社會影響,提高了仲裁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使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由去年的89.2%提高到90%,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同時也將規范化仲裁庭建設延伸到鄉鎮,制定鄉鎮仲裁分庭的調解辦案制度,提高鄉鎮的辦案能力。二是定制度,抓效率,快速有利,使勞動保障部門根據工作的職責,充分醞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制定了勞動爭議處理的十項制度上墻公布。方便勞動爭議仲裁雙方當事人,簡化辦事程序,形成一套簡便案件簡便審,復雜案件簡化審,重大疑難案件規范審,多調少裁科學審的快速處理勞動爭議的新路子。三是定計劃,抓落實。根據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目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審理案件案頭有思路,庭審有程序,結案有效率,歸檔正規化。同時建立案件處理反饋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案件分析會,研究、探討我市勞動關系與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重大疑難案件堅持集體討論,依法處理,提高辦案質量。
四、依法維權,提升審速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只有堅持“雙維護”,提高辦案質量,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贏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隨著勞動關系呈多樣化、復雜化趨勢,面對勞動仲裁工作的嚴峻形勢,我們堅持掌握“三個有利于”因素,有利于依法維權,有利于穩定大局,有利于企業規范管理的工作方向。根據勞動爭議雙方的爭議焦點,逐件分析,分別對待,制定民工維權“綠色通道”6項服務措施。這6項勞動仲裁便民服務措施分別是:
首問導訴服務:由首先接待的仲裁員負責一次性告知仲裁機構的性質、仲裁工作程序、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申訴書的書寫格式以及申請仲裁時所應攜帶的材料,避免當事人的往返奔波。
五日立案制度:把規定的七日內立案制度調整為五個工作日內立案。
速審辦案制度: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對勞動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標的額較小的案件盡快辦理。
一步到庭制度:一次性向當事人送達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組庭人員通知書和開庭通知,避免仲裁法律文書送達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延誤案件審理情況。
綠色通道制:對于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可實行部分裁決先予執行。
仲裁救助制度:對特困家庭、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再就業救助對象及殘疾人等,在當事人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后,給予減、免、緩交仲裁費用。今年來共受理立案511件,審理結案498件,結案率98%,準確率100%。
五、重在源頭抓預防版權所有
2004年12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開始施行,這是勞動保障法制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標志著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福建省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充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2007年底,相繼出臺了《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本刊也在2007年和2008年初陸續在刊物中對《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做了詳解。2007年底還通過了《殘疾人就業條例》,本刊也在2007、2008年都著重關注了殘疾人的就業、生活情況,將一個讀者不熟悉的世界,展現在他們的眼前。
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與《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正式實施,這無疑是中國休假制度的一座里程碑。然而,談及休假,每個單位和個人都有自己的說法,本刊通過特別策劃有關專題,采寫報道,力圖使二者矛盾緩解,讓《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與《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真正落到實處。2008年7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2008年9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正式頒布。之后,本刊記者走進了不同的人群,反觀《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效果。即使存在爭議,但毫無疑問的是它使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以及雙方權益得到了法律的保護。
2010年,《社會保險法》出臺,填補了我國社保的立法空白?!渡鐣kU法》的通過和實施,關系到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對我國社保制度的發展和完善產生了深刻影響。從中可以看出,法律維權的意識和法制化的精神逐步增強與體現,凸顯了社會保障的力度。本刊還專門編撰了一本增刊,介紹社會保障的前世今生,讓讀者更加熟悉《社會保險法》。
2012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這項法律的重新修正,讓大眾的視線重新聚焦在退休老人的晚年生活。本刊對關注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做了專題報道,引導讀者關注熱點。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確保省政府確定的今年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實事的完成,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年全省勞動保障工作考核目標任務分解下達各市,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建立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繼續分解和落實增加就業崗位、控制失業率、落實再就業政策、強化再就業服務、加大再就業資金投入和幫助困難群體就業等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要圍繞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中的“4050”困難人群、夫妻雙下崗家庭、殘疾人家庭,城鎮新增勞動力中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復退轉業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中的被征地農民這三個重點,著眼于建立健全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動城鄉就業全面發展。*年就業再就業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全省新增城鎮就業崗位52萬個;幫助30萬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5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繼續保持全省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
二、大力推進社會保障工作
社會保障要著眼于率先建立符合*實際、比較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的目標,按照依法擴面征繳、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基礎管理、健全服務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和制度框架,力求在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方面取得更大進展。要深入貫徹落實《*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完善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機制,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程序,盡快實現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由地稅部門統一征收,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推行“五費合征”,加大征收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
養老保險工作,要繼續“抓兩頭、促中間”,通過制定保面措施,完善擴面辦法,建立長效機制,在鞏固26個經濟發達市縣全覆蓋擴面成果、提高13個養老保險基金困難市縣的基金支付能力的同時,將工作重點轉移到“促中間”上來,通過建立激勵機制,制定考核辦法,大力推進中間狀態市縣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到*年底,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實際繳費人數凈增20萬人,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達到205億元。
醫療保險工作,要以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到*年底,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凈增36萬人。
同時,努力擴大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覆蓋面,參保人數分別達到430萬人、400萬人和250萬人。
三、大力推進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高技能人才是推動技術創新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充分利用技工學校、社會各類培訓機構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資源,做好高技能人才的培訓、引導、支持、管理、服務工作,爭取到*年底全省培養高技能人才6萬人。在以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龍頭的同時,要以注重培養勞動者的復合技能、創業和創新能力為目標,進一步做實做大做強職業培訓。
四、加強勞動用工管理,依法規范勞動關系
各地要以協調勞動關系為主線,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重點,繼續把鞏固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放在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重要位置,重點在非公有制企業、改制改組企業和農民工中推進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到*年底,全省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
一年來,我盟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在局黨組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關懷指導下,按照我局及自治區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工作,結合全年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能作用,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宗旨,以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查處各類違反勞動法案件為突破口,積極工作,奮發進取,在各職能部門和各業務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經過全體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共同努力,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務?,F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2004年元旦、春節期間為使農民工拿到工資及時返鄉,開展了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案件的專項監察工作,并實行了全盟各級勞動保障監察24小時值班和清理拖欠日報告制度。春節前僅20多天的時間,全盟受理舉報“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1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資70余萬元,涉及農民工500余人。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間全盟沒有發生一起農民工滯留當地或越級上訪事件。
(二)今年四、五兩月,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了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活動。此次大檢查規格之高,涉及面之廣,檢查內容之全面,工作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顯著的。本次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活動,由各級政府牽頭,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科(股),具體負責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為使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我盟從各級工會、建設、工商、監察等部門及各新聞媒體抽調了312人,成立了活動監督檢查組、舉報案件專查組、新聞輿論宣傳報道組等三個專門的工作小組?!拔濉ひ弧鼻斑€召開了企業負責人座談會和勞動保障法律宣傳咨詢日活動。此次大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2600余戶,涉及勞動者6萬余人;受理群眾舉報案件82件(法律宣傳咨詢日當天受理28件,涉及拖欠工資11萬元),其中77件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涉及農民工1500余人,拖欠金額達140萬元,追回138.2萬元;清理非法收取的風險押金190余萬元,涉及勞動者470余人;督促補簽勞動合同9000余份,取締非法職介機構21戶,共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615份,對57家濫行加班加點的企業,提出了整改要求,這57家企業為了達到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標準就招收員工150余人;全盟各地共召開企業負責人和職工座談會20余場次,在各類新聞媒體中刊登稿件音像報道達80余篇次。大檢查結束后自治區政府督查組對我盟工作進行了檢查驗收,并按照抽查比例深入企業實地檢查,對我盟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我盟的勞動保障法律監督檢查活動開展的扎實有效,并且工作中有獨特作法,并多次在上級的工作信息和工作通報中點名表揚。
(三)7月我盟開展了建筑施工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執法檢查。
(四)8月開展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大檢查。
(五)根據自治區的部署,11月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監察活動。此項工作截止到2005年元月31日結束。
(六)其他工作
1、組織了機關《行政許可法》的學習輔導,參與了全局行政許可事項方面的上報工作。
2、組織了全盟的紀念《勞動法》頒布十周年活動。
①召開了盟直有關部門、企業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會上組織學習了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通報了幾年來我盟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情況,目前工作形勢,聽取了各企業在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今后如何改進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②組織了全盟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竟賽活動,并對各旗縣市(區)及盟直各參賽單位進行了講解輔導。本次競賽共印發試題4000份,回收3720份,回收率達93%。從參賽情況來看,參加本次競賽答題活動的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在60%以上。
3、與盟建設局聯合下發了《建筑業企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并制定了相應的工作程序,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使用發放進行全程監督。今年,盟直建筑施工企業共建立和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建設施工企業24戶,繳納工資保障金128萬元,對防止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目前,根據施工單位要求反還工資保障金的申請,我們嚴格按照規定,對2家已竣工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發放資料進行了審查,并將情況在施工現場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公示,在規定的公示期限沒有發生舉報案件,隨后我們將這2戶施工企業繳納的共計3萬元工資保障金反還給企業。
4、為了全面推進勞動保障各項工作,發揮勞動保障監察“排頭兵”和“推進器”的作用,加強了勞動保障監察與內部業務部門和科室之間的溝通聯系,在勞動保障系統內部建立了情況通報制度及工作聯動機制,印發了《關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與各業務部門(科室)情況通報及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召開聯席會議一次,對各部門(科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有了進一步了解,為確定下一步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重點提供依據。
5、參加了政府組織的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按照盟行署的工作安排,農民工工資清理專項工作組設在我局,我科負責具體各項工作的實施。為有效完成我盟提出來的工作任務,我們對全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及拖欠數額進行了摸底、排查,并對各旗縣(市)區的清欠工作進行了指導,制定了清欠工作方案、清欠工作規程和清欠工作時間進度表,并深入到“拖欠”企業逐戶落實。截止目前,共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2853萬元,涉及農民工近萬人,督促“拖欠”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工資償還計劃8份,涉及近200個工程項目。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使我盟拖欠農民工工資償付率由上月的52.9%提高到94.6%,此項工作仍在進行當中。
6、加大了對各旗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督察力度。每次專項監察活動都要求各地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并將責任落實到人;階段工作要有工作情況、信息,工作結束要上報總結;對全年工作任務,要制定階段性目標,我們對各地實行工作目標運行情況月報監控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盟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對各地查處的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7、加強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新聞報道及信息的上報工作,全年共報送工作信息、專報近40余篇。
二、主要業務目標完成情況
完成勞動保障年檢2127戶,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的163.6%,(完成我盟任務的101.3%),主動監察用人單位4966戶,涉及勞動者近10萬人,主動監察覆蓋率達100%;專職監察員人主動監察用人單位72戶,全年共受理舉報案件338件,結案321件,結案率95.0%,其中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65件,涉及農民4709人,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資520萬元;清退各種風險、抵押金214.34萬元,涉及勞動者人數531人,督促補簽勞動合同9233人;督促技術工種培訓辦理持證上崗人數1303人。全年共下達行政處理決定書26份,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0份,罰款4.76萬元。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傳教育與行政處罰并舉。針對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故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時有發生情況,我們一方面要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宣傳質量,在宣傳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提高企業和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另一方面依據國愛有關法規加大對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權威性。
(二)建立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誠信評價機制。目前,一些用人單位誠信度較差,也是引發勞動關系糾紛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們要推動企業依法建立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勞動保障管理模式,增強企業誠信守法的意識,今后我們要逐步推行和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建立企業守法誠信檔案,對有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的用人單位,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對用人單位誠信評價制度的施實,使企業達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三)完善長效機制,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源頭治理。今年,國家和自治區先后頒布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建筑企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規、規章,我們要抓住國家加強法制建設這一有利時機,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會同勞動爭議仲裁、工資等相關業務職能科室,從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督促檢查企業建立工資發放制度、繳納工資保障金等用工源頭上入手,完善各種制度,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以減少或杜絕違法案件的發生。
(四)由于建筑行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剛起步,此項工作對各旗縣還缺乏必要的監督手段,一些地區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沒有很好的落實,個別旗縣市根本沒有履行起監督管理的職責,一些用人單位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存在著前邊存入后邊支取的現象,使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發揮保障金應有的作用。
(五)一些地區勞動保障監察員“流失”現象嚴重。據調查,我盟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不含科股室行政編制人員)原有69人,現從事監察工作的只有54人,流失率達21.7%,主要被抽、借調到機關其他業務部門,個別地區只能應付一些舉報案件的查處,其他工作已不能正常開展。
(六)2005年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在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主要是:繼續以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為重點,開展對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發放制度的建立,維護進城務工農牧民工及其他勞動者合法權益、社會保險擴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職工權益保護、技術工種持證上崗等專項執法監察工作。
(七)繼續加大對全盟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業務指導及監督力度,實行工作目標運行情況月報監控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
[關鍵詞]勞動保障;社會保障;就業;現狀
中圖分類號:F249.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362-01
0 引言
近年來,邳州市邳城鎮的勞動保障事業走過了從無到有、由小到大的改革與發展的歷程,形成了一個以促就業、保民生為目標,以五大險種為基本框架的勞動保障體系,并且不斷邁上新的臺階。按照“十”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全面落實市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和全省人社工作會議部署,堅持城鄉統籌、普惠共享,夯實基礎、力求創新,以信息化建設為抓手,以基層平臺建設為著力點,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實現更高質量就業;統籌城鄉社會保障,改革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保險制度,加快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目標;我鎮將更加注重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勞動保障工作作為建設經濟繁榮社會和諧新邳城的重要內容,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 勞動保障現狀
1.1 就業方面的現狀
1.1.1 就業總量持續增加
近年來,在就業方面,我國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就業總量持續增加,2013年末全國就業人員總數達76977萬人;就業結構不斷優化,2011年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首次超過第一產業,2013年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達38.5%。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體平穩。
1.1.2 就業方面存在的問題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就業面臨總量壓力持續、各類結構矛盾凸顯、就業質量亟待提升的挑戰。就業總量壓力持續,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青年就業問題日益突出,就業質量是就業之“憂”。
1.1.3 促進就業的有利因素
我國就業增長也存在諸多有利因素:一是經濟增速拉動就業的“緩存空間”增大,經濟總量拉動就業規模效應十分明顯;二是產業行業的轉型升級與結構調整產生新的就業增長點;三是內嵌著社會分工機制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將成為我國經濟持續增長的強大動力,也是實現就業增長的重要來源;四是區域發展差異與再平衡為就業增長提供新空間,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后發態勢,為經濟發展和就業增長提供了時間和空間上的巨大回旋余地。邳城以此為契機,具體做到以下幾點:1、深入學習貫徹《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規范》,鎮區積極開展創建活動,符合標準的企業數占已建工會企業數50%。2、建立一體化調處機制,及時化解勞資糾紛;開展對困難群體的仲裁調解司法救助活動。仲裁立案處理結案率達96%.3、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實現50人以上已建工會的規模企業進行工資集體協商,50人以下企業通過行業和區域性實現全覆蓋,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8%,確保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不低于13%。社區成立聯合工會。
1.2 社會保障方面的現狀
目前,中國正在建設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報告顯示,全民醫保早已基本實現,醫保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對住院病人實施“三服務”,在“入院前、住院中、出院時”進行跟蹤服務,全過程監管;重點加強B類藥店、一級醫療機構管理,全面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監管;推行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實行差異化分配資源;加大對個人騙保行為的懲罰,建立黑名單制度;組建醫保監督員隊伍,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醫保監督;
2013年末,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3.22億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4.98億人,有1.41億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老年人都已領取基本養老金;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分別覆蓋了1.99億、1.64億和1.64億職工。社會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了“十連調”。社保基金收支結余規模不斷擴大,抗風險能力增強,截至2013年底,五項社?;鹗?、支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3.52萬億元、2.79萬億元和4.51萬億元,此外,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總額突破1萬億元。初步建成社保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1.3 工資分配方面的現狀
1.3.1 地區間收入差距呈逐漸縮小的趨勢
2009年地區間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高低倍數為2.41倍,2010年下降到2.38倍,2011年地區間工資差距稍有擴大,為2.41倍,2012年又下降為2.33倍。
1.3.2 行業工資關系有所改善
2005年工資收入最高行業是最低行業的4.88倍,為歷年最高;2010年為4.66倍;2011年為4.48倍。2012年工資收入最高行業金融業是最低行業農林牧漁業的4.30倍,比上年又有明顯下降。
1.3.3 高管收入增速趨緩
2008年我國上市公司高管最高薪酬平均為55.6萬元,2009年為61.4萬元,2010年為66.8萬元,2011年為72.9萬元,2012年為75.38萬元, 2013年為81.81萬元,基本保持一位數的增長速度。
2 勞動保障前景
2.1 就業方面的前景
未來就業政策不但要重視勞動力需求管理,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拓寬就業渠道,擴大就業規模,而且要更加重視供給管理,通過大力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機制和結構、改善就業質量,提高勞動參與率和勞動生產率,從人力資源開發和有效配置上,促進就業與經濟發展的深度融合。應著力于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在經濟持續增長與結構調整中促進充分就業;進一步開發勞動力資源,贏得更多“人口紅利”;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以機會公平和權益保障為重點,不斷推進就業質量改善提高,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近幾年來,邳城努力促進重點人群就業,重點抓好困難人員及留守在家和剛畢業的學生再就業,定期不定期進行就業政策培訓和指導;努力做好農民工工作,籌建家庭服務業協會,開展家庭服務業誠信評比活動,營造發展氛圍,年度家庭服務業新增就業3500人;努力抓好村級平臺“硬件和軟件”建設,實現村村聯網,逐步提高平臺人員素質,加速實現城鄉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年內實現新增就業1.2萬人,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2萬人。
2.2 社會保障方面的前景
2.2.1 未來制度發展面臨較大挑戰
一是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對參保和政府投入帶來影響;二是人口老齡化加速,可持續發展問題凸顯;三是城鎮化加快,對制度適應流動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眾對公平享有社會保障的訴求日益增強。
2.2.2 完善社保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是進一步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享有社會保障。社保服務體系實現服務下沉一抓到底,擴展功能、充實內容、提高效率。落實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場會精神,全面開展、推行“四個不出村”。
二是繼續深化改革,促使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公平。穩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遞增幅度合理。
三是建立健全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機制。建設全市統一的人力資源基礎信息數據庫
四是推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通過落實和完善稅收支持政策,鼓勵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同時,鼓勵商業保險發揮補充性作用。
五是開展社?;稹熬W上監管鞏固年”活動,組織實施社保資金審計“再落實、回頭看”活動,強化社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及時糾正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
2.3 工資分配方面的前景
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將會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工資分配關系也會得到很大的改善。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將會使我國經濟經歷快速發展、遭遇經濟危機、全面復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也會經歷全面調升、暫緩調整、恢復性增長這樣一個完整的循環。
3 小結
在未來的勞動保障工作中要積極推動勞動合同立法,繼續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爭議的調解,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進一步解決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未建立和諧邳城而努力。
參考文獻
在過去的一年,我們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確實是一個大進步、大豐收、大投入的一年。過去的一年,我們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不僅取得了預期的目標,新增崗位61萬,而且實現了近幾年來失業率的第一次下降,這是個了不起的成績;養老保險工作不僅完成了**年提出的“抓兩頭、促中間”的階段性目標,而且其他保險的擴面力度也是近幾年來最大的;同時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已經在全省各市縣區全面實施,第一年我們全省就有139萬失土農民納入保障范圍,而且近50萬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這在全國也是首開先河;與此同時“五?!比藛T的集中供養的三年目標提前到兩年完成,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都在進一步推進。作為勞動保障部門,在圍繞大社保體系建設的前提下做好這幾項工作以外,勞動關系的調整、勞動監察、勞動隊伍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進步。應該說,我們的社會保障工作值得回顧,經驗值得總結,成績值得肯定。下面我再強調三點:
第一,認真制訂勞動保障工作的目標任務。**年,勞動保障工作和我省的經濟社會發展一樣,是重要的一年、關鍵的一年,也是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一年。這一年我們不僅要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的目標和任務,要鞏固本屆政府前兩年的成果,更重要的是要為“十一五”規劃打好基礎,為全面完成本屆政府今后三年的目標打好基礎,為做好新一年的社會保障工作打好基礎,意義非常重大。剛才呂省長已經講得非常深刻和具體。前幾天,呂省長在修改政府工作報告的時候,要我們對今后三年,特別是新的一年要做的工作再進行推敲,提出一個明確的目標??偟膩碚f今后三年要構筑一個不同保障體系、不同保障水平的大社保體系??傮w而言有三個方面:
一是勞動就業。通過三年的努力,實現三個“基本”,即基本建立政府促進就業、調節就業、勞動者自主擇業的機制;基本形成城鄉統籌機制;基本緩解困難群體主要是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和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年的目標任務是:新增就業崗位52萬,這是最低的要求,根據目前的測算,現在各方面加起來每年要超過100萬人需要就業,因此要進一步加大開發就業崗位的力度。培訓工作,不僅要對在職的、下崗失業人員進行培訓,關鍵是農村轉移勞動力要進行培訓?!扒f勞動力素質工程”很大一部分就是農村轉移勞動力進行培訓。各地每年要計劃,既要有量的目標又要有質的概念,要結合起來。
二是社會保險體系。通過三年努力,要實現三“基本”,基本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水平的,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滿足人民基本要求的,形成資金多元化、資金社會化、管理規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社會保險水平要和社會發展水平、社會保障水平基本相適應,也就是這幾年在收支相平衡的基礎上有所增強;困難企業困難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可以初步解決。在定性的條件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擴面,每年都要有量的增長。
三是社會救助體系。做好三個“基本”,一是通過三年的努力,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為基礎,包括養老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專項救助為支撐,社會互助為補充的、覆蓋城鄉的新型救助體系要基本建立;二是我們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經?;能壍?;三是基本解決困難群體的生產生活問題。做好三個基本,我們首先要樹立目標,每年在目標下有定量的要求,大家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呂省長講話,給自己定位,確定三年的工作目標,并設立每一年的階段性目標,進行自身的考核。
第二,充分認識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剛才,呂省長的講話把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高到了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提到了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到了全面貫徹“八八戰略”、建設“平安浙江”的高度,提高到了政府推進依法行政、轉變職能、履行職責的高度,提高到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現代化建設的高度。這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工作、部門工作、業務工作,還是一個社會工作、政治工作、全體工作,要把社會保障體系的工作納入到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當中去,納入到宏觀調控的目標體系當中去,納入到黨政干部的政績考核中去,使我們的認識真正到位。
第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思路。社會保障工作,思路決定了出路,也決定了我們整個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中國的國情、浙江的省情,能否體現中國的特色、浙江的特點,使制度設計體現出以人為本的理念、城鄉統籌的理念。城鄉統籌的理念不能理解為城鄉一樣,而是對城鄉統籌考慮、統籌兼顧的意思。我國國情決定城鄉之間的差異將長期存在、不能馬上消除。如何體現相互促進的理念,因為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體系之間也是相互促進、互相保障的。就業是最根本的保障,就業解決了,從業人員就可以納入到社會保險中去;反過來講,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體系的建立,也有利于就業和再就業,這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關系。
一、工作目標
(一)、落實工資監控制度,層層把關,責任到人。
(二)、及時掌握企業和員工狀態,準確預測、排查勞資矛盾。
(三)、積極預防、及時處置因勞動爭議引發的。
二、工作實施細則
(一)成立鎮勞動保障聯合工作組
由鎮主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勞動管理所、各村(居)、社工辦、經發辦、建辦、綜治辦、工會、花卉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協調全鎮工資監控工作,及時掌握企業、員工最新動態,聯合處理各種勞動爭議。
勞動管理所、各村(居)、經發辦、建辦、花卉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鎮勞動保障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
(二)明確企業的屬地管轄
對工資監控及勞動爭議的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及時介入、教育疏導、快速處理、原地解決”。
勞動管理所負責監控被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的企業;各村(居)負責監控本轄區內的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及花場);經發辦負責監控鎮屬轉制企業、外資企業、工業園區的企業以及大型商貿企業;建辦負責監控鎮內建筑工地;花卉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監控轄區內的花卉種植及技術研發公司、各大花場。
各責任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工資監控及處理日常的勞動爭議,發現問題及時與勞動管理所溝通處理。
(三)落實工資監控的具體要求
1、勞動管理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并對各責任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勞動管理所要有分管領導、具體人員,對重點監控企業實行包干制,責任落實到人。各責任單位要安排一名分管勞動保障工作的領導負責該項工作,各勞動服務站除站長外要設置1名勞動保障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專人負責。
2、屬于勞動管理所監控的企業(名單附后),工資表由勞動管理所負責錄入;屬于各責任單位監控的企業,工資表由各責任單位負責錄入。必須從嚴把關,在每月20日前收齊上月工資表,并對工資表進行核實、鑒別,以確保真實性,25日前錄入工資監控系統,錄入完畢及時歸檔,做到“一企業一檔案”。并建立信息系統,同時收集掌握各企業用工數目和具體情況,及時更新。
在20*年7月底之前各責任單位對所屬企業進行一次用工情況摸底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并上報勞動管理所建檔記錄。
3、各責任單位發現用人單位超過應發工資之日3天仍未發放工資的,先了解其主要原因,協助解決實際困難,督促其限期發放,并上報鎮勞動保障聯合工作組;用人單位超過應發工資之日7天仍未發放工資的,由鎮勞動保障聯合工作組組織所屬責任單位到用人單位進行監察,調查處理,督促其及時發放。
(四)建立與企業互動的聯系機制
各責任單位每季度至少走訪所負責的企業一次。勞動管理所負責走訪重點監控的企業,各村(居)負責走訪轄區內的企業,經發辦負責走訪所屬的企業,建辦負責走訪建筑工地,花卉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走訪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及各大花場。具體包括走訪企業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及員工代表,通過溝通了解,務求及時掌握勞資矛盾的苗頭,盡早化解在萌芽狀態。
走訪企業負責人,要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工會的成立情況、工資發放的情況、近段時間主要出現的問題、用工需求以及遇到什么困難需要政府解決,做到積極宣傳、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走訪工會負責人,要了解工會的日常運作情況、建立勞動合同集體協商機制及勞動爭議三方協商機制的情況;對尚未成立工會的企業,應鼓勵其盡快成立工會組織,鎮相關部門要給予指導和支持。走訪員工代表要挑選企業不同層面的員工,分別選取生產工、車間主管、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等作為聯系對象,及時了解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
走訪企業之后,各責任單位要列表登記所掌握的情況(表格附后),包括記錄企業名稱、聯系人的名單、具體了解的情況及發現的問題等,由負責聯系的工作人員及各責任單位的負責人簽名,每季度定期上報勞動管理所,勞動保障聯合工作組不定期進行檢查或抽查核實。
三、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機制
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特別對租賃廠房設備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進行重點監控,預防企業惡意拖欠工資,預防因勞動爭議引發的。一旦發生,所屬責任單位主管領導接報后應當馬上到企業了解情況及穩定員工情緒,并上報鎮勞動保障聯合工作組,及時采取處置措施。
(一)、發生20人或以下的一般勞資糾紛,應由所屬責任單位到現場處理,并迅速向勞動管理所、綜治辦、社工辦報告;
(二)、發生20人以上50人以下群體性勞資糾紛的,應由勞動管理所、所屬責任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到現場處理;
(三)、發生惡性事件或50人以上的群體性勞資糾紛,勞動管理所、所屬責任單位、派出所、黨政辦、經發辦、社工辦、綜治辦、宣教文衛辦、工會、司法所、法庭、社保陳村辦事處等單位負責同志要立即到達現場處理。具體分工如下:
1、勞動管理所:在發生勞動保障后,應立即向鎮政府、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可采用先電話報告方式,待事態控制后再書面報告。及時了解掌握引發事件的主要原因,有針對性地快速處理。如果調解不成,要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特事特辦,盡快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并引導員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所屬責任單位:派員到場向員工宣傳政策,做好疏導勸喻工作,協助專業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協助廠方管理人員管理好工廠的秩序,督促其安排好工人的食宿、用電、用水及廠區清潔等后勤保障工作。若工廠無法自行管理的,則由責任單位迅速介入負責上述工作。
3、派出所:發現勞動保障苗頭后,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保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做好財產保護和現場取證工作,對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或嚴重治安刑事案件,要依法果斷處置,控制局勢,盡快平息事件,防止事態蔓延。
4、黨政辦:在接到報告后,根據緊急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報告。協調有關部門趕赴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好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綜合上報事件和處理的情況,統一對外信息發報口徑,協調處理新聞媒體的采訪報道;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工作人員的食宿,準備必要的醫療救護車輛、器械、藥物,準備宣傳器材和車輛。
5、經發辦:要到現場向員工宣傳相關政策,教育員工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協調安委、消防、供電、供水等有關部門,保障在處理事件過程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在事件平息后,做好善后工作。
6、社工辦:協調各有關鎮屬部門,聯絡市、區有關部門支持我鎮的總體方案部署。
7、綜治辦:負責協調公安、交警、法庭等有關部門。
8、宣教文衛辦:配合黨政人大辦協調處理新聞媒體的采訪報道。
9、工會:及時介入,促使勞資雙方代表進行協商對話,對員工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應向員工講清政策,做好說服教育工作。促使員工盡快返回工作崗位復工,并以合法方式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問題。
10、司法所:對各環節進行法律處理審查;協助說服、疏導員工;協助員工和法院辦理一切有關的法律手續。
11、法庭:銜接區法院有關部門做好訴前財產保存及組織評估核資,指導員工做好訴訟申請,盡快作出裁決,辦理強制執行的有關手續,以及做好工資發放等一系列工作。
12、社保陳村辦事處:在現場接受員工對有關工傷、醫療保險賠付的咨詢,幫助員工查詢企業為員工投保的情況,妥善處理好糾紛中有關社保的問題。
四、考核與獎懲
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鎮政府將勞動保障工作列入考核范圍,并把各村(居)工資監控及預防等勞動保障工作列入村(居)兩委的年終考核內容。
對村(居)兩委年終考核辦法是:一年內累計未按時錄入工資表3次,在工資監控中發現弄虛作假或轄區內發生一年內累計2次以上的,村(居)兩委成員在年終考核中扣5分。
此外,未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報表或超過辦結期未完成交辦案件也未及時說明情況的,視不同情節扣減區、鎮下拔的專項經費。
第一條為了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范勞動保障監察行為,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下簡稱勞動保障法律)的情況進行監察,適用本規定;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規定執行;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情況進行勞動保障監察,根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
實施勞動保障行政處罰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勞動保障監察實行回避制度。
第五條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機構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以下統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及其勞動場所的日常巡視檢查,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確定重點檢查范圍,并按照現場檢查的規定進行。
第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有關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情況的書面材料應進行審查,并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和查處。
第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針對勞動保障法律實施中存在的重點問題集中組織專項檢查活動,必要時,可以聯合有關部門或組織共同進行。
第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公開舉報、投訴電話,依法查處舉報和投訴反映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
第三章受理與立案
第十條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人反映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查處,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
第十三條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簽字。
第十四條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序辦理:
(一)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
(二)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的;
(三)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第十六條下列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一)因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
(二)因用人單位違反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
(三)因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
(四)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
第十七條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的社會保險行政爭議,按照《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處理。
第十八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投訴人。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于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通過日常巡視檢查、書面審查、舉報等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查處。
立案應當填寫立案審批表,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查批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批準之日即為立案之日。
第四章調查與檢查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于2人。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指定其中1名為主辦勞動保障監察員。
第二十一條勞動保障監察員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情況進行監察時,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一)進入用人單位時,應佩戴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并說明身份;
(二)就調查事項制作筆錄,應由勞動保障監察員和被調查人(或其委托人)簽名或蓋章。被調查人拒不簽名、蓋章的,應注明拒簽情況。
第二十二條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承擔下列義務:
(一)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
(二)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知的商業秘密;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三條勞動保障監察員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本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其近親屬與承辦查處的案件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
(三)因其他原因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認為勞動保障監察員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應當回避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要求其回避。當事人申請勞動保障監察員回避,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五條回避決定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作出回避決定前,承辦人員不得停止對案件的調查處理。對回避申請的決定,應當告知申請人。
承辦人員的回避,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決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的回避,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二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五)對事實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
(六)可以委托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七)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第二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查、檢查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
(一)當事人可能對證據采取偽造、變造、毀滅行為的;
(二)當事人采取措施不當可能導致證據滅失的;
(三)不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以后難以取得的;
(四)其他可能導致證據滅失的情形的。
第二十八條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根據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證據登記保存申請,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
(二)勞動保障監察員將證據登記保存通知書及證據登記清單交付當事人,由當事人簽收。當事人拒不簽名或者蓋章的,由勞動保障監察員注明情況;
(三)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7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期限屆滿后應當解除證據登記保存措施。
在證據登記保存期內,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及勞動保障監察員可以隨時調取證據。
第二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中涉及異地調查取證的,可以委托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助調查。受委托方的協助調查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完成。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五章案件處理
第三十一條對用人單位存在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事實確鑿并有法定處罰(處理)依據的,可以當場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當場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處罰決定的,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限期整改指令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第三十二條當場處以警告或罰款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口頭告知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三)填寫預定格式的處罰決定書;
(四)當場處罰決定書應當由勞動保障監察員簽名或者蓋章;
(五)將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由當事人簽收。
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在2日內將當場限期整改指令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存檔聯交所屬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第三十三條對不能當場作出處理的違法案件,勞動保障監察員經調查取證,應當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并填寫案件處理報批表。
案件處理報批表應寫明被處理單位名稱、案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事實、被處理單位的陳述、處理依據、建議處理意見。
第三十四條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用人單位,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法聽證的,應當告知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要求舉行聽證;用人單位要求聽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三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經調查、檢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也應當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十六條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被處罰(處理)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
(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和主要證據;
(三)勞動保障行政處罰(處理)的種類和依據;
(四)處罰(處理)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處罰(處理)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處罰(處理)決定的日期。
勞動保障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書應當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印章。
第三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立案調查完成,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決定;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
第三十八條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勞動保障行政處理決定書、勞動保障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7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勞動保障行政處理決定書、勞動保障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第三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決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決定不適當的,應當予以糾正并及時告知當事人。
第四十條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結案后應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當至少保存三年。
第四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賠償金或者征繳社會保險費等行政處理決定逾期不履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四十五條除依法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罰款決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勞動保障監察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為深入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管理行為,切實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及時發現和糾正勞動保障各種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監察條例》、《社會保險暫行征繳條例》和《廣東省勞動年審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勞動保障局決定,從3月10日開始,對縣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年度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和審核?,F就勞動保障年審(以下簡稱年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
2009年3月10日至5月31日(逢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辦理)。
二、辦理地點
*縣勞動保障局辦公大樓二樓大廳。地址:。
三、年審對象
本縣范圍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職業介紹機構,有招用工勤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始中省屬企業,各類企業分支機構,都必須參加年審。6月1日前仍未辦理年審的用人單位將在媒體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內仍不申報的,視為未獲通過年審,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要求提交的材料
1、*年度《勞動保障年審手冊》1份;
2、《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1份;
3、《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1份;
4、《勞動合同鑒證花名冊》;
5、實行綜合計時及不定時工時制的需提供批文;
6、申報年審時上個月的《職工工資表》(原件,同時提交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7、《韶關市勞動用工申報備案登記表》;
8、《韶關市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花名冊》;
9、《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10、《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表》;
11、《勞動保障年審合格證》副本;
12、用人單位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加蓋單位公章);
13、《工商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的副本及復印件;
1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15、有分支機構的單位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分支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
②《所屬分支機構登記表》
③每個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及復印件;
16、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同時攜帶《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副本;
17、職業介紹機構同時攜帶《職業介紹許可證》(副本);
18、使用勞務派遣工人的提供勞務派遣協議及勞務派遣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勞動保障年審手冊》、《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等電子表格,用人單位可從韶關市勞動保障服務網(*)“表格下載”欄“*勞動年審相關文件”中進行下載,也可帶U盤到年審辦理點幫助下載。
五、辦理程序
用人單位*年度年審必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用人單位對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行自查;
2、填寫《勞動保障年審手冊》、《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信息登記表》、《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申報表》、《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花名冊》等以上要求提交的材料并蓋章;
3、攜帶年審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資料,到年審辦理點申請年審;
4、勞動保障年審工作人員受理用人單位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