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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規劃;法律實施
我國現行《城鄉規劃法》是建立在我國規劃歷史經驗和國外規劃經驗上的,同之前的“一法一條例”相比,指導思想相當先進,內容比較完善。《城鄉規劃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進入城鄉總體規劃新時代。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是否能夠有效的實施,能否不是一紙空文而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有力武器?!冻青l規劃法》出臺后,其能否有效實施和發揮最大的功效必須是我們應該關注和研究的重點。結合我國城鄉規劃現狀及特點,本文對我國《城鄉規劃法》的實施試圖從3個方面提出思考和建議。
一、加強城鄉規劃法律細化工作,健全相關配套法律
立法是實施城鄉規范法的前提和基礎,法律的實施首先要制定法律,沒有法律,無法可依。有了法律,如果比較粗放,也會有法難依,甚至鉆法律漏洞。城鄉規劃法的法律細化工作是指制定出完備細致的法律制度,使城鄉規劃的各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保證《城鄉規劃法》的有效實施首先要保證做好城鄉規劃法律本身的細化工作。國家立法機關要做到健全配套的城鄉規劃法律體系,通過一個逐步完善,逐步嚴密的過程健全城鄉規劃法律制度。為此,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第一,構建完備、協調的城鄉規劃法規體系。城鄉規劃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絕不是一、兩部規劃法規所能涵蓋的。因此,必須強化規劃法規體系的建設。規劃法規體系應包括垂直體系和平行體系。所謂垂直體系就是指建立以《城鄉規劃法》為主體的從國家到各地區、到各城市的層層相關的法規體系。這其中包括與各級規劃法規相配套的解釋性、實時性的細則。平行體系是指《城鄉規劃法》隸屬于行政法律體系,要與其他行政法律、法規相協調并在實施細則中明確反映出相互之間的協調關系。
我國在城鄉規劃法系的平行體系方面,先后制定了多部國家級法律和各種技術規范和標準,法律構建已較為完善。目前,對于我國城鄉規劃法律的細化工作來講,關鍵是城鄉規劃法系的垂直體系的構建,由于我國現行的城鄉規劃法律體系對空間規劃(如省域、市域、縣域規劃)還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撐。因此,各省、市、自治區要跳出部門利益的窠臼,以《城鄉規劃法》為依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各個地方具體情況,頒布與之相對應的城鄉規劃管理條例、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逐步形成一個國家、省市自治區和城市的3級城市規劃法系的垂直體系。
第二,法律細化要重視程序性法律規范。按照法學上的關于法的分類的一般原理,將法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是其中的主要分類方法之一。以“一法一條例”為代表的我國原城鄉規范法律制度是不重視程序性法律規范的,原《城市規劃法》共6章46條,但涉及程序性法律規范的僅有4條(第21條關于城市規劃分級審批的規定,第31條關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規定,第32條關于建設工程規劃分級審批的規定,第38條關于工程竣工資料的規定)。雖然,以《城鄉規劃法》為代表的我國現行規劃法律制度逐步重視程序性法律規范起來。但是,鑒于我國長期以來“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在法律細化過程中尤其要強調程序性法律規范的制定。正如哈耶克所說:“正是對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尊重,才使得英語世界能夠將中世紀的法治觀念維續下來。”如果缺乏程序性保障措施,法治就難以延續。強調程序法律規范的制定,要明確一些“剛性”指標非經法定次序,不得變更,這樣可以對具體規劃設計和建設項目進行有效規劃控制。當然,必須同時在程序上保證這些實體內容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以便保障規劃意圖得以貫徹。
二、真正使公眾參與制度落到實處
《城鄉規劃法》規定了公眾參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以前公眾參與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制度上缺乏保證的漏洞,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體現。這些進步雖然是令人可喜的,但是這絕不說明我國的公眾參與制度就一定能發揮實效和真正起到作用,由于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的相關措施還不健全,公眾參與從總體上看,仍有可能繼續停留在形式化的表象運作階段。這說明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眾參與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具體來說,落實公眾參與制度的對策有以下內容:
第一,培育城鄉社會的自主性,建構合理的公眾參與組織形式。公眾在參與城鄉規劃的過程當中,因為個人所代表利益的片面性,參與力量的微弱性,實際所能發揮的參與作用有限。雖然有法律來保證公眾參與權,即便是公眾能夠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思路和舉措也很難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公眾的參與過程很可能僅僅只是停留在形式和走走過場,這樣的公眾參與根本不可能發揮實質性作用。一方面,要由政府承擔起培育市場自主意識的責任,通過家庭、學校和各種輿論工具等社會化途徑,強化市民的世俗化傾向,從而使公眾在自主意識增強的基礎上,主動參與城鄉規劃。另一方面,要根據我國城市政治、文化傳統的實際情況,在不改變我國現行行政體系及不增加機構的前提下,促進和培育各種社會組織的成長,構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的非政府組織,其中最重要的是健全居委會和村委會的功能,搞好社區和農村管理。
第二,要擴大公眾對于規劃的決策權和影響力,提升公眾的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能只是停留于規劃的表層,例如周邊樓層的高度、道路的走向、市政和共建配套的布置等,這種表層的參與是不可能深入到城鄉的發展目標、規模和功能定位等深層的規劃活動的。要改變參與的事情僅僅只是那些涉及自身直接利益的行為,要從全局的角度來把握利益,要能提高到公共利益的角度來參與規劃,改變以前的那種“自家打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行為,只有這樣才有助于形成一個多數社會公眾參與的局面。
第三,落實公眾參與必須加強其他配套改革。公眾參與歸根到底就是一種參政議政的民利,公眾如何參與規劃又是一個如何行使公民權的問題。所以,公眾參與是和我國的民主化進程緊密相關的。其中,政治民主化、政務公開化是公眾有效參與的政治前提和基礎。因此,政府管理部門需要以更加開放的心態和方法與社會公眾合作,減少規劃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腐敗現象,增強城鄉規劃透明度。
三、完善規劃監督的刑事追究責任
從法理學的角度看,“權力(權利)-行為-責任”的框架,是法律對權力或權利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主要模式。這一模式要點包括:首先,設定合理、合法的權力或權利是法律監督的前提;其次,人的行為是法律監督控制的對象。對于超出合法權力或權利范圍的行為和違反正當程序的行為,要予以處罰,即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尤其是刑事責任。
法律規定了義務性的內容之后,一般就應當有一套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如果法律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如責任懲處太輕、過于原則化,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落實制度,則在實踐上就會使得制度上的追究很難被落實。而一旦違法行為人可以逃離法律的追究或者法律的追究不能夠起到威懾的預防作用,那么這個法律也就形同一紙空文。新頒布的《城鄉規劃法》在第6章用了12個條文的內容專門針對近年來城鄉規劃建設中的違法行為所出現新特點,規定和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這種新變化相對于以前無疑對《城鄉規劃法》的實施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現在的責任追究內容仍然不夠有力和具有威懾性,正如加爾文所說:“倘若一個公共秩序(國家)為騷亂所擾亂,由這種擾亂所產生的邪惡就必須以法案來糾正之。若不以勝于通常的懲罰,使人生畏懼之心,則一切人道必將崩潰?!彼?,要完善規劃監督的刑事追究責任。
具體來說,分析《城鄉規劃法》之后不難看出,現在的責任追究的方式主要表現為:通報批評、行政處分、吊銷資質證書、承擔賠償責任等等,即便是新頒布的《城鄉規劃法》在刑事責任立法方面的內容也是有缺失的,全法只在第69條籠統的規定了“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币巹澐ㄈ狈﹃P于嚴重違法者如何進行處理的刑事責任條款,并且在刑法中也沒有設定相應的罪名,那些因違法建設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的責任人便不能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這不能不說是我國《城鄉規劃法》的一個缺陷。完善規劃監督的刑事追究責任可以首先從以下方面操作:
第一,從刑事責任的立法方面來看,首先,可以將違反城鄉規劃的犯罪行為分為兩類:明知故犯的犯罪行為和知錯不改的犯罪行為。前者針對在實施違反行為之前已經知道行為的違法性,并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主體,后者針對事前雖不知道行為的違法性,但在規劃管理部門指出后仍拒不停止違法、改正過失并導致嚴重后果的犯罪主體。但是,無論那種行為,最終都屬于知法犯法、后果嚴重的犯罪行為,都應受到刑罰的懲處。其次,立法工作者的工作任務必須跳離只是停留在對規劃立法缺乏刑事責任制度的危害性和建立該制度的意義上進行討論的現狀,不能僅僅只是把工作停留在呼吁和宣傳的階段,必須在理論上對刑事責任方面的立法進行分析和論證,更重要的是要拿出具體的立法技術和定罪量刑的措施。
第二,對違反規劃法行為的刑事責任的追究需要一個由輕到重的順序。首先,可以將規劃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的時間看作一個分界,在此之前的行為只視作違法,此后的建設行為,就構成犯罪;其次從違法建設的規模和造成的危害來看,可以規定一個量化的界線,界內視作違法,而界外就構成犯罪,量化了標準,法律就有更好的操作性。
綜上所述,現行《城鄉規劃法》是一部起點高,內容科學完善的法律。所以,利用以前我國城鄉規劃的經驗,以現行《城鄉規劃法》為依托,只要能使現行《城鄉規劃法》得以很好地實施,我國就能開創城鄉規劃的新紀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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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城鄉規劃法執法檢查準備工作的通知”(達市府辦函〔xx年〕345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城鄉規劃編制及審批情況、城市控詳規劃執行情況、城鄉規委會建立及執行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宣傳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
㈠年初由萬源市人民政府組織召開了由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體規委會成員、規劃和建設局中層以上干部及相關股室人員共300余人參加的《城鄉規劃法》培訓及宣傳動員大會。市委常委胡永芳同志作了重要講話,對認真宣傳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做了詳細的安排步署。同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等四大家領導分別做了重要講話。市規劃和建設黨組書記局長郭明均同志、總工程師宋偉平同志、規劃股長裴剛同志、監察大隊長張思林同志分別就城鄉規劃的編制、執行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講解。
㈡今年四月對《城鄉規劃法》進行了集中宣傳。一是在太平鎮城區主要街道及各建制鎮懸掛長幅標語,共計100余幅;二是街頭咨詢宣傳,由規劃和建設局牽頭,相關股室人員參加,邀請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參加在太平鎮中心地段進行了街頭集中咨詢,散發宣傳資料,宣傳巡回宣傳,共按街群眾街頭咨詢3000余人次,散發宣傳資料1.5萬余份,出動力宣傳車150余駕次。同時各建制鎮也進行了各種形式宣傳,做到經常性宣傳,主要通過廣播電視媒體及執法人員在日常管理中對廣大市民及管理相對人散發資料及講解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通過宣傳,使《城鄉規劃法》家喻戶曉,對廣大市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提高。
二、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
㈠萬源市原城市總體規劃是1996年編制完成,并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xx年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市城鎮體系規劃》和**市“十一五”發展規劃。萬源市被明確定位為中等城市規模進行建設發展。為此,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達市府函139號)和萬源市人民政府(萬源府函141號)文批準,決定修編萬源市城鎮體系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xx年年6月,市人民政府委托重慶大學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院對萬源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修編。xx年年3月完成萬源市城市總體規劃大綱修編。xx年年由萬源市人民政府組織對“萬源市總體規劃綱要”和“城市總體規劃成果”進行了兩次評審并已通過,目前已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
㈡鄉(鎮)場鎮規劃編制情況:
一是現已完成8個建制鎮、鄉場鎮的規劃編制(官渡鎮、白沙鎮、青花鎮、羅文鎮、舊院鎮、大竹鎮、黃鐘鎮、鐵礦鄉、石塘鄉);
二是完成省級試點鎮官渡鎮和太平鎮的總規修編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三是完成了對萬源市太平鎮坪長村、仙龍潭村,固軍鄉中河村、梨樹鄉池家壩村、白羊鄉泉溪壩村等26個新農村建設示范村的村莊規劃和村莊的建設和發展制定了藍圖;四是完成2個村莊(白沙鎮鄭家壩村、羅文鎮嚴家壩村)的規劃編制,并上報主管部門待審批;五是xx年年沙灘鎮、草壩鎮、河口鎮、井溪鄉、廟子鄉、茶埡鄉、石窩鄉等7個鄉(鎮)與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編制合同。
三、嚴格執行城市控詳規劃
㈠萬源市中心城區太平鎮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過去該城區的房屋結構多為清代后期及民國時期修建木結構1至3層青瓦屋面房,少量的為建國后50至70年代修建磚木、磚混結構平房及兩層樓青瓦屋面房。舊城改造掀起前(xx年年以前)除“明珠廣場”,“萬寶商場”2處初具規模外,其余各類舊房僅僅只是配合道路拓寬工程進行了零星改、擴建,1986年至xx年,舊房改造面積只有25萬平方米,年平均不足1.5萬平方米。xx年年4月,萬源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城鄉建設工作專題會議,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結合萬源的實際,對萬源城市的規劃建設定位為:
圍繞構建綠色萬源、活力萬源、紅色萬源、開放萬源、和諧萬源。把萬源市建設成為聯運秦巴的山水園林城市。并提出了:
“突出重點,連片開發,放寬政策,增強活力,拓寬渠道,多元籌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的要求。同時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內制定并印發了《進一步加快城市建設步伐的決定》、《城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城鎮拆遷補償標準及被拆遷房屋認定規則》等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吸收市內外有經濟實力和技術力量的單位、個人參與舊城改造,推動城市建設發展。xx年年7月,萬源市人民政府委托重慶大學建筑規劃學院編制完成了《萬源市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xx年年編制完成了萬源市河西新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根據**市“十一五”規劃要求和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區位優勢的變化,原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已遠遠不能適應萬源市城市規劃建設的發展要求,為把我市建設成為中等城市規劃目標,為此,萬源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城市總規及詳規進行修編,并經省人民政府90號批準同意修編,于xx年年9月委托重慶大學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院對萬源市城市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修編,目前總體規劃修編綱要大綱已通過萬源市級評審,正在報送省人民政府審批后執行。
㈡進一步加強規劃管理,規范審查、審批的程序?!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自xx年年1月1日開始實施后,我局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對城市建設用地的土地利用,土地供應及使用性質、使用強度和道路、工程管線、公共配套設施及空間環境等進行嚴格控制和審批,嚴格按程序進行規劃指標的調整和變更。對規劃區內未編制控規的地塊按程序報批和制定規劃條件進行審批。
一是我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萬源市實際,制定了《萬源市城市規劃管理實施辦法》、《萬源市城區危房加固、維修、改建須知》、《行政責任追究》和“一書兩證”辦事指南等規范性文件。
二是在規劃的實施和執行過程中,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對所有在建項目和開發項目進行了全程監督,各項目建設單位能夠嚴格執行規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嚴格執行規劃審批“一書兩證”制度,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建設項目審批實行層層把關,分級負責,確保建設項目能嚴格按規劃執行。
三是經審批后嚴格按程序進行現場定點放線,并監督建設項目嚴格按規劃進行建設,在城市規劃的管理執行上有效推行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工作方法,大大增強了法律的嚴肅性,審批的公開性,辦事的公正性,從制度上和監督的力度上來提高辦事效率,預防腐敗。
四是城建監察大隊加大規劃的執法監察力度,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規劃,不準超越紅線,不準隨意改變規劃內容進行建設,城建監察大隊即實行領導包片、中隊包區、監察隊員包項目,層層落實責任,加大巡查、監督、督查力度。
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建設,按法定程序進行嚴格查處。僅去年城建監察大隊共查處違法違章建設150余起,違法占地面積5000余平方米,違法建筑面積35000余平方米,發出停工通知書112份,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37份,處罰決定書24份,拆除違法建設4起(其中強制拆除2戶)建筑面積900余平方米。截止目前共處違章建設罰款31萬元。通過嚴格執法,有效遏制了違法違章建設的勢頭,確保了我市城鄉規劃和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建立健全城鄉規委會,依法履行職能職責
第一條經區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地產(商業、住宅)工程,按本規定實施建設工程規劃批后管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房地產工程規劃批后管理,是指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建設項目實施的批后規劃跟蹤監督管理,其內容包括:規劃驗線、跟蹤督查、規劃竣工驗收以及對發現的違法建設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條建設項目應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批準的用地范圍、建設位置、建設性質、平面布局、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停車泊位、綠地指標、色彩造型、建筑間距等規劃限定條件及核準指標進行規劃建設,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進行跟蹤監督管理時,應對照原審批文件和圖紙,并作出核查記錄。
第四條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放、驗線管理,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房地產單項工程基礎建設至±0.00標高時,業主單位應向放樣單位申請驗線,驗線記錄單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后,方可繼續建設。業主單位在申請竣工規劃驗收時,應附已進行工程驗線的記錄單。
第五條房地產項目涉及建筑密度指標調整的,按照《市區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筑密度調整管理暫行規定》及《區規劃設計條件變更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房地產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定原則上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建設內容為單元組織。對未完成整體建設但要求部分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生活服務等配套設施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實行分期核定。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和分期實施方案,同時提供竣工施工圖、竣工總平面圖、報建項目明細表等,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定,但分期認可方案和分期認可結果應當公示。
第七條建筑面積誤差核算按照《市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認可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房地產項目竣工時實測總建筑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總建筑面積,但在累計合理誤差范圍內,不突破容積率指標的房地產項目,由業主單位至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補繳相關規費后予以規劃驗收;在累計合理誤差范圍內,超容積率指標的房地產項目,容積率調整方案獲批準后,業主單位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規劃設計條件變更決定書”,至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調整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手續后,再予以辦理規劃驗收。
房地產項目竣工時實測總建筑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總建筑面積,且其建筑面積累計誤差超過合理誤差范圍,不突破容積率指標且不影響使用功能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行政處罰,由業主單位繳納相關規費后予以規劃驗收;超容積率指標的,原則上不予以驗收。確需組織驗收的,由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土部門初審同意并報區政府審查批準后,至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容積率調整相關手續,業主單位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規劃設計條件變更決定書”,至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調整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手續,并經行政處罰、繳納相關規費后,再予以規劃驗收。
第八條房地產項目申請竣工規劃驗收時應附由市政園林部門出具的關于該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驗收的審查意見。綠化面積原則上要求按照綠化景觀專項設計方案實施,確實達不到要求的,由業主單位申請,經區政府審查批準后,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或按相關補償標準繳納易地綠化補償費后,再予以規劃驗收。
第九條停車泊位建設需滿足日常使用要求。房地產項目不宜設置地面機械式停車位。已規劃配建機械式停車位,且小區車位需求不突出的,由業主單位申請,經審查同意,可暫緩建設,但需繳納相應的建設資金。地面按3萬/每個有效機械式停車位,地下按5.5萬/每個有效機械式停車位繳納建設資金,建設資金應繳入專戶。待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全額劃轉給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專項用于停車位建設。
第十條不計入容積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應作為人防、設備用房或車庫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根據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凡違反規劃、不符合驗收標準的,不得認定其驗收合格。其中,未按規劃審批要求實施的,責令建設單位按規劃要求實施后,方可辦理驗收手續;存在違法建設行為的,應依法及時查處,建設單位接受處理后方可辦理驗收手續,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拆除。
第十二條房地產工程規劃審批核定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開展認可工作,對于、、的,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對測繪單位弄虛作假、偽造竣工規劃驗收測量成果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測繪準入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據《基礎測繪條例》、《省測繪管理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規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
1、完成了園藝場游客服務中心規劃設計的編制及報批工作;
2、完成了西城區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的編制;
3、完成了新農村太平片區整治規劃和樟樹橋、燒田村莊規劃;
4、完成了康家垅門票所廣場改造修改設計;
5、完成了廟西二期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
6、完成了劉家臺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
7、完成了“南岳衡山”牌坊廣場改造規劃。
二、圍繞區中心工作及時、優質做好規劃服務工作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的龍頭,同時也是政府聯系廣大人民群眾和客商的一個重要窗口。我局秉著為民服務、為客商服務、為南岳經濟發展服務的準則,對于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我局明確專人負責,盡職盡責,盡心盡力,跟蹤服務,為重點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獻計獻策,提供規劃保障和服務。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南岳游客服務中心建設是南岳衡山風景名勝區申世遺工作和景區交通格局調整的重中之重,為加快工作進度,我局派專人負責該項目從規劃選址、初步設計至施工圖設計等步驟的規劃服務工作,積極協調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計部門、業主單位之間的關系,多方與專家進行銜接,虛心接受專家對該項目的寶貴意見并督促設計單位迅速修改到位。經過不懈努力,最終按時圓滿地完成了該項目的規劃報批工作。
2、西城區是核心景區村民搬遷安置地,為促進景區環境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優先做好西城區安置地的規劃。我局組成了專門工作班子,積極參與實地調查,多方聽取村居民、專家、領導的意見,協助設計單位多次對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最終在區規委會上獲得通過。我局也正在準備將該規劃設計進行規劃公示,聽取搬遷村民和社會意見,為最終的規劃實施工作做好基礎。
3、為區重點項目開辟快速通道,及時為區人民政府和項目業主當好參謀、服好務。我局對區里的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實行責任分工制,每個班子成員都聯系多個重點項目,其中民營經濟集聚區,新農村建設、衡山牌坊廣場改造,祝融北路管線入地、景區環境整治恢復等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進展,而我局工作人員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
4、景區村民危房改造一度成為全區的焦點和難點,村民動不動就集體上訪,影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為解決景區村民“要建”與“不能批”的矛盾沖突,根據區政府相關會議精神,我局派人多次進行現場踏勘迅速拿出了初步意見提交規委會研究討論。一方面,我們耐心細致地做群眾思想工作,一方面根據規委會研究的意見迅速組織選址規劃設計,協調相關部門齊心協力做好景區村民危房改造審批和監管工作,妥善解決了村民危房改造的問題,既保護了京區風景資源,又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規劃審批工作有條不紊
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以來,因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臺,配套的審批程序和相關表格還未到位,過渡時期我局不斷完善規劃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1、繼續實行規劃重大事項集體研究制度。事關城景區主要地段的規劃、建筑項目及規劃管理的重大問題,召開規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半年來召開規委會4次,通過規劃項目15項,否決2項,打回重新設計2項。
2、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制度,提高辦事效率。規劃管理工作由過去的行政管理型逐步向服務型轉變。我們根據區政務中心的要求及新的城鄉規劃法規定,變更了辦事制度和流程,實施了“一般事物直接辦理制、特殊事物承諾辦理制、上報事物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復制”等政務公開制度。上半年通過政務大廳受理建設項目89個,我局共核發用地規劃許可證12個,計用地面積10715.0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4個(其中正本6個,副本28個)計建筑面積28635.36㎡,“一書兩證”發放率達100%。另外辦理新建工程放線10戶,辦理竣工驗收73戶,共計113665.26㎡,整理技術檔案34卷,檔案入庫率達100%。
3、全面實行公示制度?!冻青l規劃法》出臺后,我局針對新的規劃法中變化部分做了相應宣傳欄予以公示。對情況復雜項目、重點工程項目實行公示制度。上半年已對《昌鑫協和苑項目規劃》進行了公示,并就群眾反饋意見做了相應協調工作。下一步我局即將對《南岳區西城區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公示,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對規劃報批項目的內部審批程序我們實施規劃紅線、建筑藍線、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及規劃建筑方案的股室內部集體會審制度。全面實施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集思廣益。避免了因審批人員個人的失誤和偏差造成的審批錯誤,使全局人員對每個建設項目都了如指掌,心中有數,管理有方。
四、規劃管理工作日益規范,規劃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
俗話說“三分規劃,七分管理”,規劃實施管理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重中之重。我局管理人員克服矛盾多,經常面對糾紛等困難,繼續嚴格規劃執法,進一步加強了規劃執法力度,有效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法律的嚴肅性:
1、廣泛宣傳城鄉規劃法,開展一系列城鄉規劃法宣傳活動。一是組織上街開展咨詢、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制作了宣傳板報;二是在廣播電視臺刊登了宣傳標語;三是組織培訓,印刷了《城鄉規劃法》單行本1000冊,并送法下鄉。四是邀請省建設廳巡視員肖常錫、省建設廳規劃處副處長黃立為全區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授課。
2、在建工程批后管理實施從放線、驗線到竣工全程包干到人管理,并納入管理人員考核,并對施工過程中各階段填寫管理日志。
3、對規劃巡查實行分片包干制,執法人員每天填寫巡查日志,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半年時間內共下發停工通知書15份,查處違章建筑10起,其中景區3起,城區7起,涉及建筑面積643.8㎡,下達限期拆除書8份,限期整改通知書1份。辦理竣工驗收工程許可證73個,共計109812.28㎡,對驗收中存在不符合規劃要求的按時進行了補辦手續或處罰。
4、為保證違法違章拆除工作的順利實施,多次主動聯系街道、城管、居委會等職能部門對違法建設戶仔細清查,了解思想動態,解釋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化解矛盾。
5、對相關職能單位或個人舉報的4起違章建設情況及時迅速到現場查處或制止。協調矛盾糾紛5起,如對岳東昌鑫協和苑項目矛盾兩次召集項目部和群眾召開現場協調會,使建設方和群眾達成一致意見,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利益。
6、逐一清查我區的違法違章建筑,擬定了違法違章建筑拆除集中行動方案,近期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采取集中行動拆除影響較大的違法違章建筑。
五、加強規劃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規劃隊伍綜合素質
1、加強對職工的業務培訓和學習,一方面派出人員參加省市業務培訓,如派人參加了市規劃局組織的城鄉規劃法培訓班,全市檔案工作人員學習培訓班。另一方面,在全局開展業務學習競賽活動,督促大家對業務鉆研,熟悉新的城鄉規劃法,提高大家學習的積極性。同時每周五下午的政治業務學習是我局的例會,既對工作進行點評,又組織大家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通過半年來的學習,全體干部職工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2、注意對全體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愛崗敬業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允許干部職工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紅包禮物,要求每個干部職工做廉潔自律的表率,爭創一支廉潔、高效、務實的規劃隊伍。
3、完善了單位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如實行工作日上下午考勤制度,周五例會制。各項規章制度的實行,使我局的各項工作穩步推進,成效顯著。
六、存在的問題
上半年,我局在工作上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仍不容忽視,主要體現在:一是規劃管理體制不順,一些城鄉結合部違章建筑時有發生;二是業務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相當一部分人員對新形勢下的規劃工作適應性不強,掌握現代化管理知識、專業知識不夠,獨立處理問題能力不強;三是管理人員不足,管理執法難度大,存在個別未批先建現象。這些問題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
七、下半年工作計劃
1、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規劃服務力度,推進區內各重點項目進程;
2、按照申世遺工作的要求,繼續做好核心景區的環境整治的規劃服務,主要有景區交通格局的調整及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游客服務中心、景區服務點等);
關鍵詞:農村規劃管理規劃意見管理方式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城鄉規劃的主要目的是在一定的時期內達到城鄉經濟與社會共同發展的一個新的高度,明確合作性質、規模與方向,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合理利用城鄉土地、空間布局,進行綜合部署與協調安排。它本身是一個復雜而又浩大的工程,它的設計與管理將會在系統運作過程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目前我國的城鄉規劃設計還存在著一些不足,發展較為落后,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研究,制定出相關的對策與管理思路、措施。
一、城鄉規劃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城鄉規劃設計前瞻性不足
城市相關部門對于城鄉的定位不準確、不清晰,主要原因就是對規劃的前瞻性把握不準,沒有明確的導向性,從而導致不系統。另外對于農村的研究不夠深入,沒有完全理清農村在規劃設計中的地位與作用,從而無法利用科學、系統的手段對各種有利資源進行整合。在規劃設計中主要體現為缺乏人文理念,從而在發展定位上與產業升級、文化發展、區域競爭存在偏差,無法協調。
規劃研究是整個規劃工作中的第一步,同時它也是規劃能夠進一步進行的前提與基礎。在規劃研究階段,要全面系統發揮各方資源優勢地位,對特色資源、競爭力優勢、文化特色進行全面分析。但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在城鄉規劃設計中更加重視經濟的發展與作用,往往忽略了精神、文化方面的研究,缺乏對歷史文化、風土人情、傳統風格等的考察與掌握,片面地理解了城鄉一體化,把精力放在外觀與形式上,而對于各自的特色沒有形成有效的發展,人們對于生活的幸福指數自然無法提升。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地方領導的因素,導致了熱衷大改造、大建設的風氣不斷蔓延,不斷打造人為景觀,效果卻往往不理想,沒有貼近百姓生活,從而造成了大量資源浪費的同時,也引起了普通民眾的不滿。
2、規劃編制體系不健全
2.1規劃監管制度欠完善
很多政府在做城鄉規劃設計時,對于設計過程與施工過程都非常重視,但對于其管理的監督卻幾乎不在乎,對于監管體制的作用察覺不到位。而且很多政府根本就沒有相互監督的管理體系,部門之間各自為政,缺乏必要的聯系與溝通,這就使得每一個部門只能了解到城鄉規劃的一部分,無法達到信息共享,對其他部分的監管也難以達成。行政糾錯制度不完善,沒有人愿意去得罪其他部門。
2.2鄉鎮的規劃不夠合理,機構不健全
村鎮的相關規劃基本上未受到政府的重視,尤其是一些偏遠地區,發展相對落后,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政府不打算投入多而收益少,缺乏必要的積極性,應付一下就算完成了。另外鄉鎮機構對于規劃設置的部門不健全,監管機構不完善,沒有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水平相對低一些,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鄉鎮規劃的發展。
2.3管理缺乏保障機制
當前盡管在法律層次上確定了農村規劃管理的要求,但仍較原則,缺乏實施細則,城鄉規劃實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農村建設更是如此,但是因為與拆遷安置、宅基地置換、經濟補償等相關政策的不銜接,造成規劃管理不規范,規劃實施面臨缺乏路徑引導的困境。另一方面,許多農村規劃編制成果過多注重理想化空間布局,在內容上對農村社會管理和文化傳統、農業經濟發展、農民生產和生活需求等方面缺乏統籌,在時序上與農村公共設施、農民建房等建設脫節,在工作組織上不重視與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協同及基層政府主動性作用的發揮和村民的共同參與,與規劃管理銜接不緊密,從而使規劃實施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影響了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根據2008年頒布實施的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根據依法審批的城市規劃和相關法律規范,對城市各項建設用地進行組織控制引導和協調,使其納入城市規劃的軌道,“一書兩證”制度已經成為城市規劃實施的重要保障,城鄉規劃法確立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鎮人民政府對鄉村建設違規用地處以“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可以拆除等”建設管理處罰。由于目前農村集體土地大都已分配到戶,農民翻建房屋基本是在宅基地上進行,由于建設管理相對寬松,一些村民住宅主要參考村里先成的房子,建設不規范,建筑質量不達標,住宅內部功能布局不合理的情況時有發生。
3、農村資金缺乏
目前,我國城市的建設資金主要來自3個方面:一是財政資金投入,二是土地批租的收益,以土地拍賣的方式,通過土地批租獲取的收益成為城市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三是通過資產運作,增加社會融資渠道。相比城市農村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還是國家財政投入,但由于其數量較小,難以支撐公共設施建設需要的大量資金。
二、提高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有效措施的探討
1、完善城鄉規劃法規
建立健全城鄉規劃法規體系,運用法律手段,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進一步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城市的士地利用各項活動都納入統一的城鄉規劃管理,實施統一管理,這樣才能夠保證城鄉合理發展和協調運轉。充分運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實搞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保證。這也就要求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抓緊制定法制建設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保證城鄉規劃的實施。當前城鄉統籌工作框架內,根據農村地區建設需求,將農村規劃管理內容分為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農民住宅建設、農業設施等三大類。上位法對農村公共設施的規劃管理要求已作出了明確規定,但未對農民住房和農業設施用地明晰管理要求,為此進行相應的補充和深化:1、深化細分農民住宅建設管理。將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分為自建住宅和集中新建兩類進行管理和控制。在規劃布點村莊范圍內,利用原有宅基地自建住宅。在規劃許可申請材料中增加了村委會書面意見,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同時,結合農村實際,增加了戶籍證明、四鄰意見和土地權屬證明等相關必備文件;在非規劃布點村莊范圍內,不得新增住宅建設,防止造成過程性浪費。但是,村莊撤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對于中遠期撤并村莊內建造年代久、居住條件差、存在安全隱患、經房產部門鑒定為危房的容許就地翻建。2、補充完善農業設施用地的規劃管理?!冻青l規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的要求,充分考慮農業設施用地上建設活動多樣化、規?;内厔?可通過與國土、發改等部門的溝通和銜接,采取“規劃意見”手段,而非規劃許可,加強此類用地項目的規劃管理。創新提出“規劃意見”管理方式,這是一個在上位法基礎上的新增內容,作為規劃管理部門與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工作溝通、相互銜接管理的要件。《選址意見書》的核發僅適用于“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而對集體土地沒有相關選址管理的要求??紤]到目前農村土地分為國有和集體兩種,國有土地,參照城市用地規劃許可核發方法,明確對農村集體土地上涉及農用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的、現狀集體建設用地改變規劃用地性質的、農業設施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等的選址與布局實行“規劃意見”管理方式。由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和城鄉規劃要求核發“規劃意見”。其中“應當包括建設項目的地址,初步用地范圍,用地規模,有效期和規劃條件。這里,“規劃意見”僅作為行政管理事項,而非行政許可事項。從規范建設行為的前期管理角度出發,通過“規劃意見”方式,即可在項目建設初期加強與規劃實施的有效銜接,逐步實現城鄉規劃管理的一體化。
2、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人員有限、專業人才缺乏和流動性大以及規劃經費難以保證等,影響了鄉鎮政府規劃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因此,應進一步明確基層管理機構建設和經費落實要求,以加強基層規劃管理工作。同時應重視發揮鄉鎮人民政府的主導性和能動性的作用,鄉鎮是農村規劃實施的重要主體,因此,應將農村村民自建住宅的竣工后核實明確由鄉鎮辦理,并授予其執法權,加強規劃管理的執法和監督檢查力度,做到“一級政府、一級事權、一級規劃、一級管理”。
3、樹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鄉規劃觀念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鄉規劃代表的是城市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目前的城市規劃管理機構,難以承擔起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和協調經濟法人與公眾利益關系的職能。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商對經濟效益過度追求往往會侵害公眾的利益,造成士地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而作為城鄉整體利益的代表,城鄉規劃部門難以對這類行為進行有效的干預和調控,使得公眾利益受到損害,社會公益事業的建設得不到有效保障。
4、完善管控方法。
4.1重視多視角的切入
加強規劃“廣度”中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可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慮因素。注重多學科與多價值觀的合作與交叉,可增強規劃的“廣度”,使規劃的思路更加寬厚。
4.2確保群眾積極地參加到其中
該項規劃活動牽扯到政府以及開發機構等等的很多人或是群體,他們的價值觀念等是不一樣的,對于主體意識層次職工,具有非常多的不一致的思想。所以,在開展編制工作的時候,要保證群眾能夠積極的參與到其中。經由該項活動切實的體現出各個方的思想,進而降低矛盾的發生幾率。
4.3做好多個機構間的協調活動
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臺協調,調動各部門參與規劃的積極性城鄉規劃的綜臺性要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加深對其他職能部門職權與城鄉規劃之間關系的研究,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突出各部門價值的導向,主動引導、明確職責,以期能得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積極響應,為規劃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礎,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4.4關注關鍵事項
深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建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體制;改革勞動管理體制,調節勞資關系,增加城市就業機會;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產權制度,探索“以土地換住房”和“以地租換保障”等多種途徑,解決農民進城的“門檻”問題。
結束語
社會經濟體制的巨大改革給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盡管近年來我國在城鄉規劃管理改革方面已經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果,但對于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一直缺乏有效的解決手段。只有將規劃管理規范化、社會化、細節化才能將城鄉發展推向新的。
參考文獻
[1]高中崗.中國城市規劃制度及其創新[D].同濟大學,2010(06).
(一)科學制定鄉鎮村莊規劃。加強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編制與實施,強化對農村居民點有序調整與優化的科學引導。依據鄉鎮村莊規劃依法規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和農民自建住房。改進規劃編制方法,尊重基層實踐,便于農民直接參與,成果直觀易懂。
(二)開展工程項目與村鎮規劃一體化推進試點。以村莊道路、垃圾、污水治理、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為切入點,推進規劃編制和實施,吸納和引導各類建設資金有序投入,探索村莊人居環境治理新機制。
(三)采取措施支持國家貧困縣編制村鎮規劃。
二、穩步推動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
(一)組織實施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編制農村危房改造擴大試點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實施要求。抓緊制定農村危房鑒定標準。
(二)調研總結貴州省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經驗,適時召開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會,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與做法。
(三)推動少數民族地區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合有關部門編制七省區定居工程規劃,組織動員有關力量,加大管理與技術支持力度,加強監督檢查與工程質量監管。
(四)組織研究農村住房建設政策,推動農村住房制度完善和改革,鼓勵農民投資改善自身的居住條件,拉動農村消費,擴大農民就業。
(五)探索按照城鄉有別、依法自愿、同一平臺、預留接口的思路,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登記發證工作。
三、加強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等制度建設
(一)修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按照國務院2011年度一檔立法計劃要求,組織全國力量,根據《城鄉規劃法》和農村改革發展的新要求抓緊修訂。
(二)完善鄉村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在有關研究課題基礎上制定《鎮、鄉、村莊規劃編制辦法》、《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實施細則》等部門規章。
(三)修訂農村規劃建設相關標準。
四、繼續做好災區農村恢復重建工作。指導災區農村編制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縣域村鎮體系規劃、鎮鄉村建設規劃),按規劃要求有序恢復重建農村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對汶川地震災區農民住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對災區農民抗震住房建設的技術援助,推進災區農村建筑工匠技術培訓與管理。
五、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一)編制發行《村莊整治技術手冊》與《村莊整治技術規范圖解》,繼續推動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示范活動。
[關鍵詞]電網建設;前期;外部環境;措施探討
中圖分類號:U66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5-0357-01
1、電網前期工作的主要內容
電網前期工作可以理解為電網項目開工建設之前所開展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包括電網規劃、項目初步可行性研究、相關專題評估、項目核準、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項目開工準備等一系列工作。
2、當前電網前期工作面臨的外部環境分析
2.1 電網核準制給電網前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在項目核準階段,涉及到的管理部門多,需要取得環評、水保、土地預審、選址意見書等批文,程序復雜、周期長。部分審批環節出現“死循環”,如部分項目開展環評需要規劃部門出具原則同意建設的意見,而規劃部門必須取得環評批文才同意出具意見。很多項目召開專題審查會、簽發批文受個人影響很大等。因前期工作周期長,部分輸變電工程的建設與電網規劃脫節,給電網發展造成制約。
2.2 電網前期工作面臨復雜的社會環境
由于社會利益格局復雜交織a,電網前期工作又牽涉到方方面面,具體問題層出不窮,讓人應接不暇。比較突出的是,個別人為了達到不合理的、過高的自身利益或小集團利益,借規劃、用地、環保知名設置障礙;相關審批部門對有些矛盾回避推諉,從而造成電網前期工作進展緩慢、受阻重重。
2.3 電網規劃未納入城鄉發展詳細規劃,給電網前期工作中的選所、選線等帶來很大難度
目前,規劃部門一般都將電力設施納入到了城鄉發展總體規劃,但往往只是在整體規劃中予以考慮,并沒有將電力線路走廊、變電站站址納入到修建性詳規并予以保護。這就導致電網企業在具體電網項目的前期、建設過程選址、選線困難,部分項目由于選址、選線困難重重而長期擱置。
2.4 電網規劃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國家實行最嚴格的土地政策,這給變電站站址用地預審、征用土地等帶來很大難度對占用基本農田的,在報批前要對用地選址方案、基本農田規劃調整方案舉行聽證和充分論證。考慮到變電站的功能定位和供電需要,大量變電站用地無法避讓基本農田和農用地,導致電網項目用地環節選址困難、審批周期長,嚴重制約了電網發展。如110KV孝昌變由于無法避讓基本農田,在用地預審環節就用了近一年時間,前期工作時間過長,影響了該項目的及時開工建設。
2.5 《物權法》的實施,給電網前期工作帶來了機遇更帶來挑戰該法律的征收補償條款、相鄰關系條款、建設用地使用權條款等給電網前期提出新的要求。征收補償條款明確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薄罢魇諉挝?、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這就將征收補償必須“安排社會保障費用”、“保障居住條件”上升到法律層面。電網建設需要征地、拆遷房屋,在補償方面會碰到新情況、新問題。
2.6 《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對電網設施規劃納入城鄉發展修建性詳規提出明確要求和保障,同時也給電網前期工作深度提出更高要求該法第十七條規定,“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城鄉規劃確定的輸配電設施及輸電線路走廊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冻青l規劃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要求電網規劃應納入城鄉發展規劃的修建性詳規并予以保護,同時也規定未納入修建性詳規的,必須依法履行聽證等手續才能修改納入。
3、加快推進電網前期工作所采取的對策探討
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保證電網規劃的合法性現實意義上說,供電公司編制的電網規劃,只是公司內部的規劃。按照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電力規劃的主體應是政府主管部門即發改委,而客觀情況是由發改委編制專業性較強的電網規劃還不現實。因此,電網企業應積極向政府回報電網規劃內容,按照相關程序使電網規劃經過政府審核后,使電網規劃在形式上成為合法的、受保護的規劃。這樣,不僅能規范、順利地開展電網前期工作,更主要的是能使政府從法律上起到承擔電網規劃的主體責任。
3.1 規范和改進電網前期工作,加快項目核準
目前,國家、省發改委基本明確了電網項目核準的具體要求和實施細則,電網企業要按照新要求克服以前的一些習慣思維和做法,在前期工作中切實履行必要的行政程序。要緊緊依靠各級政府,協調解決前期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強與審批機關的溝通,積極反映電網項目的特點和規律,取得審批機關的理解和支持,加強對公眾的引導,努力營造有利于電網規劃建設的氛圍。
3.2 統籌考慮電網和城鄉經濟發展,做好電網設施布局規劃并納入城鄉規劃修建性詳規
電網設施布局(通道)規劃需與各級規劃部門合作開展進行,在修建性詳規中明確的電網設施用地上(電力線路走廊下)建房或挪作他用,應視為違章建筑并強制無條件拆除。在規劃中,既要堅持電網建設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也要充分考慮地方規劃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考慮電網規劃和地方規劃在空間和時間上的銜接,對于規劃中預留的通道和站址做好保護。為項目前期、建設創造了條件。
3.3 在電力設施布局規劃的基礎上,將電力設施用地納入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一是盡量將電力設施用地安排在建設用地預留區,簡化用地環節手續。二是在電力設施布局規劃的基礎上,將電力設施用地納入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規劃調整修編時將電力設施用地性質調整為建設用地。三是電力線路走廊不征地(不預審),實行一次性賠償到位(周邊省份大部分電力線路走廊不征地)。
3.4 不斷提高電網規劃水平,保證電網規劃的科學合理性
電網規劃是建設堅強電網的首要環節,電網規劃要不斷提高理論分析計算水平,一是充分考慮外部環境制約,把供應方資源和需求方資源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統籌規劃,達到用最小環境代價最經濟的資源供應方案滿足電力需求;二是對可靠性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節能環保指標等進行充分的分析比較;三是注意各級電網的協調發展,做好超高壓電網規劃、城網規劃、農網規劃和配網規劃各級電網規劃的銜接;四是滾動研究電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滾動修編電網規劃。
4、結語:
為保證電網前期、建設能夠順利推進,積極應對《物權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的實施對電網前期的影響,應重點做好幾項具體工作:一是加強對《物權法》、《城鄉規劃法》的研究力度,密切關注出現的新問題和新要求,及時制定應對措施。做好法律風險防范工作;二是在項目投資中完善征地補償預算,將征地導致的農民社保與拆遷安置費用列入工程預算;三是全面啟動電網設施布局(通道)規劃,爭取各級規劃部門的支持,盡快落實電網設施布局(通道)規劃納入城鄉修建性詳規;四是密切跟蹤各級政府貫徹落實《物權法》的進程,積極促成各級政府完善電網設施的用地辦法,爭取有利于電網發展的政策。
參考文獻
新開工項目管理是投資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近年來,新開工項目過多,特別是一些項目開工建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加劇了投資增長過快、投資規模過大、低水平重復建設等矛盾,擾亂了投資建設秩序,成為影響經濟穩定運行的突出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和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依法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切實從源頭上把好項目開工建設關,維護投資建設秩序,以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規范投資項目新開工條件
各類投資項目開工建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
(二)已經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實行審批制的政府投資項目已經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需審批初步設計及概算的項目已經批準初步設計及概算;實行核準制的企業投資項目,已經核準項目申請報告;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已經完成備案手續。
(三)規劃區內的項目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鄉規劃,并依照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四)需要申請使用土地的項目必須依法取得用地批準手續,并已經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取得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其中,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投資項目,應當依法以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式取得土地。
(五)已經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分級審批的規定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六)已經按照規定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七)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依照建筑法的有關規定,已經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并采取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的具體措施。
(八)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要求。
二、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聯動機制
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和統計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明確工作程序和責任,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聯動機制。
實行審批制的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首先向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完成相關手續后,項目單位根據項目論證情況向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文件。項目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
實行核準制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手續。完成相關手續后,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項目核準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并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文件。項目單位依據項目核準文件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
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必須首先向發展改革等備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備案后,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和環評審批手續。
各級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等部門都要嚴格遵守上述程序和規定,加強相互銜接,確保各個工作環節按規定程序進行。對未取得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文件的項目,發展改革等部門不得予以審批或核準。對于未履行備案手續或者未予備案的項目,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對應以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部門將有關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方案。對未按規定取得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許可、環評審批、用地管理等相關文件的建筑工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對于未按程序和規定辦理審批和許可手續的,要撤消有關審批和許可文件,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新開工項目統計和信息管理
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等部門要加快完善本部門的信息系統,并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將各自辦理的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等文件相互送達,同時抄送同級統計部門。統計部門要依據相關信息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統計檢查,及時將統計的新開工項目信息抄送同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等部門。部門之間要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建立新開工項目信息共享平臺,及時交換項目信息,實現資源共享。有關部門應制定實施細則,明確信息交流的內容、時間和具體方式等。
各級統計部門要堅持依法統計,以現行規定的標準為依據,切實做好新開工項目統計工作。要加強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保證新開工項目統計數據的質量。地方各級政府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不得干預統計工作。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應在信息互通制度的基礎上,為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擬建項目建立管理檔案,包括項目基本情況、有關手續辦理情況(文件名稱和文號)等內容,定期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信息。在項目完成各項審批和許可手續后,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應將項目名稱、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各項審批和許可文件的名稱和文號等情況,通過本單位的門戶網站及其他方式,從2008年1月起按月向社會公告。
四、強化新開工項目的監督檢查
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統計等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管理,強化對新開工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要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等協調機制,對新開工項目管理及有關制度、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交流和檢查,不斷完善管理辦法。
各類投資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投資建設程序。項目開工前,必須履行完各項建設程序,并自覺接受監督。對于以化整為零、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的項目,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要依法撤消該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并責令其停止建設。對于違反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施工許可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經發現,即應停止建設,并由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部門依法予以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項目投資者承擔。對于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和施工許可要求的項目,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罰,責令其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于篡改、編造虛假數據和虛報、瞞報、拒報統計資料等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對于存在上述問題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項目單位和個人,除依法懲處外,還應將相關情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上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等部門要對下級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對項目建設程序的政策規定執行不力并已造成嚴重影響的地區,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
五、提高服務意識和工作效率
今天,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省、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年我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并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這次會議本來打算組織與會同志到現場參觀縣城和部分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情況的,由于考慮到參觀點比較散,為了節省時間和資源,我們就將這些參觀點制作成錄像視頻來展示。剛才,進強同志傳達了省、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利鵬、國輝同志就分管部門的工作談了他們的意見。廖火副縣長客觀、全面地總結了*年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并就如何做好今年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廖火副縣長的講話稿內容比較充實,會上他只挑出提綱來講,希望大家會后認真閱讀貫徹執行。同時,會議還對*年鎮村建設“三四五”工程競賽活動和村莊整治的先進鎮村進行了表彰。等一下葉書記還要作重要指示。借此機會,我講四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關于城鄉規劃問題
今天,會議給每位與會者分發了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法》對城鄉規劃修改的程序、規劃監督檢查、違反規劃的責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說明,希望與會同志認真抓好學習貫徹落實。我非常贊同廖火同志提到的對我縣村官以上干部,特別是建設系統的同志進行《城鄉規劃法》的學習培訓,這樣可以讓大家更好地了解《城鄉規劃法》的內容,對如何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打下基礎。規劃是龍頭,是生產力。建華書記在全市規劃工作會議上提過一個觀點:規劃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的工作目的和落腳點都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規劃就是最好地體現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因為人民群眾要建設美好的家園和過上美好的生活,必須要靠規劃作為保障。因此,做好城鄉規劃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城鄉規劃是城市與集鎮發展的方略,鎮村建設的綱領,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據,也是政府指導調控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手段,是打基礎、謀長遠的工作。城鄉規劃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城鎮功能能否得到有效發揮,關系到人口、資源環境能否得到協調發展,關系到城鎮化水平能否得到全面的提高,關系到城鎮經濟和綜合競爭力能否得到長足發展。近幾年來,河源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跟河源市的科學規劃是離不開的。前些年,河源市學習梅州市等地的城市規劃建設經驗,現在有些地方倒過來學習河源市的城市規劃建設經驗,這是因為河源重視了城市規劃工作,整個河源市區以及五縣一區的面貌都得到了較大的改變。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規劃工作,最近結合古竹、臨江納入市中心城區概念規劃的機遇,我們決定成立縣規劃建設局臨江分局,目前市編委已經批準。為了推進我縣規劃工作,今年,我們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和縣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對縣城26.5平方公里進行了控制性詳細規劃,而且就秋江兩岸打造美麗景觀也作出了詳細的規劃。同時,也對臨江、古竹首期規劃40平方公里進行了控制性詳細規劃,使臨江、古竹融入市中心城區概念規劃之中。今年縣政府就安排了900多萬元用于縣城、古竹、臨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在這里,我對規劃編制管理工作提五點要求:
1、要樹立全新的理念。一是要樹立科學理念,合理確定城鄉的定位、發展目標和總體框架,正確認識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體、當前和長遠、城市和農村、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真正使城鄉規劃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的檢驗;二是要樹立人文理念,無論是縣城規劃還是村鎮規劃都要體現人文關懷,把能否為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作為衡量城鎮環境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擺在優先位置;三是要樹立生態理念,合理布局生產建設、生活居住、公共設施等功能區域,統籌工業區、商業區、生活區、綠地等空間布局,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四是要樹立特色理念,把文化作為城鄉規劃建設的靈魂,深入挖掘和體現我縣城鄉在自然、歷史、民俗、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內涵,加快形成一批文化內涵豐富、特色鮮明、風格獨具、頗具影響的特色鄉鎮;五是要樹立集約理念,將節地、節能、節水、節財和資源綜合利用貫穿于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力爭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以最小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以最低的造價建設高質量、高水平的工程;六是要樹立法治理念,堅持依法管理,盡快從粗放管理向規范化、現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轉變,不斷提高城鄉管理水平。
2、要處理好規劃中的幾個關系。一是要正確處理城鄉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關系。城鄉規劃必須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基本要求,加強同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的協調,提高資源整體配置效率;二是要正確處理集中統一管理與特別授權管理之間的關系。城鄉各類建設都必須統一規劃,無論是哪一級規劃管理部門都要嚴格規劃管理,不得違規操作;三是要正確處理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與適時修編的關系。從規劃的分類看,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導區域和城市長遠發展的戰略性規劃,必須要有嚴肅性和穩定性;而詳細規劃是指導具體項目建設的直接依據,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依法適時調整。從規劃的內容看,凡涉及公共設施和公眾利益的規劃都應該是剛性的,如果隨意改變就會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不便,造成社會不和諧。規劃中的非強制性內容,作為政策導向,應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充實完善。
3、要提高規劃質量。規劃編制部門和單位對中央、省、市有關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要吃透,要深入調研,把城鄉經濟發展普遍規律與城鄉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突出城鄉的地域特色和比較優勢。同時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之間,城市規劃與土地、交通、環保等各類專項規劃之間要相互協調,不能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堅決杜絕不按規劃實施城市建設,或者為了一點短期利益,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隨意變更和調整規劃。特別是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方面決不能隨意改變,要從整個城市規劃協調方面,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實施。要加快城鄉規劃編制步伐,對今年確定的縣城和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要抓緊推進,爭取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好縣城26.5平方公里和古竹、臨江40平方公里控制性詳規編制工作。當前,各有關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河紫高速公路沿線9鎮45個村的規劃控制,嚴格防范搶搭搶建行為。
4、要強化規劃審查。規劃部門要嚴格規劃審查程序,提高規劃審查質量。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觀念,缺乏科學性的規劃一旦通過合法的程序批準實施,危害將不可估量,規劃的評審、批準等一定要慎之又慎。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規劃的科學編制和依法實施,切實解決“兩張皮”問題,不能規劃一套,實施一套,使規劃成了擺設,這是堅決不允許的,也是必須杜絕的。這一工作,縣規劃委員會一定要嚴格把關、依法審查。
5、要加大對違反規劃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法建筑要深入開展清理行動。凡是未按規定程序取得相關合法手續的,都是違法建筑,已經建成的,要依法果斷處理;正在建設的,有關職能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下來。最近,大家從新聞媒體可以了解到,河源市特別是源城區剛進行了大規模的違章建筑清理行動,清理了幾百戶,嚴厲打擊了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由于很多靠近東江邊居住的源城、東源兩地市民都知道市政府要開發市區東江邊的土地,因此他們搶搭搶建成風,在很短的時間內建了很多建筑物。市委、市政府對此態度非常堅決,凡是違法違章建筑堅決全部拆除且一分錢不補,并依靠強大宣傳聲勢做好戶主思想工作,讓其自行拆除減少損失,凡不自行拆除的堅決。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已在臨江工業園開展了兩次大規模的違章違法建筑清理強拆行動,拆了20多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縣委、縣政府將在5月中旬依法對縣城26.5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違章違法建筑和用地開展大規模的清理整治,上星期已對這項工作作出部署。我在這里強調,如果在審批、建設過程中有政府部門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亂批亂建的,必須依法依紀嚴處。
二、關于市政建設問題
今年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比較多,并鄭重承諾為民辦好十件實事。各級、各責任部門在抓重點工程項目推進過程中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抓責任。重點項目建設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的責任意識,我們能負責到什么程度,困難就能解決到什么程度,重點項目建設就能推進到什么程度。對此,一要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抓緊制定項目建設方案,成立項目組,抽調專職工作人員進駐工地、現場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各種問題。二要落實分級管理的責任。進一步劃分各級、各部門在推進項目建設工作中的職責范圍,做到項目誰管理誰負責,誰負責誰解決,確保重點項目建設領導調度到位,目標責任到位,協調分工到位。三要落實有效服務的責任。服務重點建設,就是服務大局,服務發展。從領導到部門,從機關到基層,都要為項目立項、報批、籌建、竣工全過程服務,為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提供有力保障。四要落實督查監督責任。縣府辦要加大對重點項目建設的督促、督辦力度,及時通報情況;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查處。
2、抓進度。一是要進一步強化時間觀念,強化效率意識,每項工作怎么干,什么時間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時間完成,都要一一加以明確,列表抓好落實,強勢推進項目建設進度。二是要加快征地拆遷進度。要克服畏難厭煩情緒,想方設法、耐心細致地做好拆遷戶的工作。對拆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要積極主動向責任領導請示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各有關部門應為拆遷戶在辦證、搬遷中提供優質服務,切實落實政府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做到既能打開局面、推動工作,又不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當前,要加大縣城秋香江兩岸的征地拆遷力度,盡快貫通沿江道路,為廣大市民提供休閑、暢通的地方,提升城市品位。三是要加快施工進度。在項目進度上,要盡量把時間往前趕,盡量把工期往前排,對已經開工的項目,要搶時間,爭速度,努力縮短施工周期;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積極創造條件,爭取項目早開工、早建設;今年汛期比較早,縣政府承諾要解決城南水浸街、黃泥路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對還處于項目前期的工程,要成熟一個上一個,趕工期、搶進度,確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目前,要抓緊完成*年未完工的縣城6個市政重點項目建設,加快今年縣政府安排的市政項目建設步伐。
3、抓協作。項目建設往往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部門、多個行業,有的需要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有的需要其它部門的配合,所以說,加強溝通協作,對于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至關重要。項目領導要認真負責地承擔責任,敢抓敢管、敢抓敢建、負責到底。要勤聯系、勤協調、勤調度;要率先垂范,拿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現場和一線,摸實情、辦實事、求實效。各項目建設責任單位作為建設任務的直接承擔者,要積極、主動地進行溝通協調,包括與上級部門的上下溝通,與其他部門、行業的左右溝通,努力贏得上級部門的支持、有關單位的配合,為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爭取主動。相關協助單位也不能認為自己沒有承擔主要建設任務,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要從全局著眼,從整體利益考慮,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設單位推進項目建設,共同服務于項目建設大局。
4、抓質量。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監理制等規章制度,同時要按照精益求精的要求,確保工程質量高、效果好,力爭把重點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剛才,我們給每位與會者分發了《河源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希望各級、各部門特別是有建設項目任務的單位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F在我們有些地方在項目建設上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來實施,這是犯錯誤的。現在紀委、監察部門每年都對工程招投標建設情況檢查兩次以上,大家要依法依規做好各項工作。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加強技術指導與檢查,對工程建設的每一道環節實行全過程的跟蹤管理與監督,堅決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
三、關于城市管理問題
城市“三分建設、七分管理”,能否高效地發揮城市功能,關鍵在于管理。規范而高效的城市管理,是確保城市規劃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城市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近年來,在城管部門和廣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縣城的市容市貌逐步好轉,環境衛生工作得到加強,人居環境有了改善,縣城變得更加整潔亮麗。但是,個別場所臟、亂、差現象仍然較為突出,縣城的管理與市民的愿望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推進市政建設,以依法管理為抓手,進一步加大縣城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我縣城市管理水平。
一要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則,充分調動各個層面的積極性,基本形成統一規劃、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權責一致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要以依法管理為抓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形成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機制。城管、交通、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強化依法執法,尤其是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要依法加大處罰力度,使之不敢輕易觸犯,從而促進人們逐步達到自覺維護正常市容環境秩序的目的。要充分發揮和調動鄉鎮、居委會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礎地位。要制定各類管理辦法和規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要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進一步推行和完善社會服務承諾制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對交通管制、環境監控、治安管理、物業管理等加大科技投入,實現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管理效果。要把加強城市管理與提高市民素質結合起來,以科學的城市管理促進市民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以高素質的市民來推動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斷進步,建立疏堵結合、以疏為主,教育懲戒結合、以教育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要寓人性化于管理之中,寓親和力于服務之中,變“以管為本”為“以人為本”。
三要強化宣傳。努力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依然是今后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搞好輿論宣傳,要在全縣掀起一個聲勢強大的宣傳熱潮,把城市管理的意義、任務、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驟,告知廣大群眾,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形成人人關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參與城管的格局,推動城管工作出成果、見成效。
四、關于小城鎮建設問題
中央提出了“小城鎮,大戰略”。小城鎮一頭連著農村,一頭連著城市,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突破口,關系著全縣統籌城鄉發展全局?,F代化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工業化的過程,現在大、中等城市以至縣城已不能滿足那么多的農村居民來城市生活,那么小城鎮的建設正好彌補解決了這些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城鄉一體化、農村城鎮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積極推進小城鎮建設,發揮好小城鎮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集聚帶動作用。
1、發展重點小城鎮。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是,合理擴大城鎮規模,完善城鎮功能,改善城鎮環境,使重點小城鎮成為有較強輻射能力的區域經濟、文化、教育中心。要遵循分類指導、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積極有序地引導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集中,走集約化、規?;同F代化的發展道路。要以藍塘、古竹、龍窩、臨江等鎮為基礎,努力建設一批經濟實力較強、功能較齊全、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具有特色的小城鎮。
2、拓寬小城鎮建設籌資渠道。城市建設需要資金,要千方百計籌集城鎮基礎建設所需要的資金。小城鎮建設要“兩條腿走路”,政府主要進行規劃和基礎性開發,深度開發要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公開招標,吸引各類投資者投資建設。按“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有收益的基礎設施要按市場機制運營,有償使用,使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滾動發展。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可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變現再投入。如縣城污水處理廠由縣政府和投資商合作建設,古竹、臨江污水處理廠采用BOT形式進行建設,政府只要做好規劃、立項等前期準備工作,項目建設就交由投資商,由投資商運營若干年作為回報,若干年后產權交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