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26 2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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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進一步明確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完善基礎設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重點整治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強化警示教育和宣傳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車通道通暢,確保滅火救援順利開展,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成立街道辦事處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宣傳報道等。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賈茹同志為辦公室聯絡員(聯系電話:7232711)。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22日前)。各社區結合實際情況,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廣泛發動,落實工作任務,發動群眾對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二)督促整改階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區按照實施方案,與轄區物業聯合對消防車通道進行排查并登記造冊。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督促整改,務必達到不留死角、不漏隱患的標準和要求。整治難度大的及時上報街道。要對轄區內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回頭看”,強化整治效果。
(三)總結驗收階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將會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成果進行驗收,并在街道范圍內進行通報。
五、工作任務
各社區要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落實消防工作主體責任,成立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工作小組,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指導居民樓小區開展消防車通道占用、堵塞、封閉和樓道堵塞等違法行為綜合整治,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違法行為,確保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
六、工作重點
(一)集中清理消防車通道上設置的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以及消防車通道與建筑之間設置的障礙物。
(二)突出整治高層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長期無人管理、久拖不改等問題。
(三)突出整改高層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帶、水槍、卷盤等設備損壞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儲水量不足,報警控制設備、消防水泵、穩壓泵和穩壓設施等故障停用等問題。
(四)廣泛普及消防車通道使用管理常識類宣傳,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樓宇廣告播放相關火災案例、公益廣告,每個住宅區每棟樓至少張貼一幅嚴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報。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動社區居民和物業服務企業,聚焦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居民住宅區,廣泛發放、張貼公告和簡潔明了的消防宣傳標語。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專項治理行動,推動社會形成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的共識。
(二)強化規范管理。各社區組織成立管理機構,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加強消防車通道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亂停亂放行為。對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各單位要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開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導社會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認真開展自查自改,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筑物或者設置攤位,違法設置固定障礙物等情況。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攤位,要督促社會單位當場清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勸導居民群眾當場自行挪移,清除障礙。對不能當場挪移的車輛、構筑物和固定障礙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及時整改,確保暢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動員部署。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深入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為解決XX縣城區范圍內存在的消防車通道堵塞問題,減少因此類問題造成的小火亡人、小火釀大災的隱患風險,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市安委會消防安全專業委員會印發的《XX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年重點項目清單》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力爭在2020年底,完成對XX縣城區范圍內的新建成小區、老舊小區、高層建筑、重點場所等內部區域及周邊道路的消防車通道堵塞問題治理,全面強化多部門協同配合、聯合監督能力,提升人民群眾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主觀意識,為徹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打下堅實基礎。
(一)消防通道劃線工作徹底清零。
按照前期上級部門關于消防車通道劃線工作要求,穩步推動消防通道劃線進程,重點清理無物業管理小區無人管理劃線難、部分重點單位場所未完成劃線等問題。2020年底前,確保所有劃線工作全部完成。
(二)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升。
全方位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力度、強化媒體曝光警示機制,消防車道堵塞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提升物業企業管理主觀能動性。2020年底前,群眾違法占用消防通道行為持續減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升。
(三)多部門聯合整治機制逐步完善。
形成常態化消防車通道堵塞問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共同監督管理體系逐步建成。暢通隱患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小問題各部門現場糾正獨立解決、大問題部門協調聯合執法的剛性措施,提升執法質效。
(四)從源頭扼制隱患問題增量。
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引入標準劃線管理模式,消防車通道劃線工作納入小區新建工程審驗環節重要內容。城區改造過程中合理安排公共停車場項目規劃建設,研究制定便民的停車措施,實行專業化管理方式。
二、主要措施
(一)完成老舊小區及部分單位消防通道劃線工作。
組織公共建筑以及老舊住宅小區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將小區劃線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縣創衛考評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縣創建辦、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XX鎮人民政府〕
(二)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實行綜合執法。
具有執法權的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對發現的占用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各部門可統一先行獨立處理,同時對違法行為人信息進行第一時間共享,對隱患問題較為突出的重點區域各部門實行聯合執法,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城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三)完善違法行為曝光和消防安全宣傳機制。
對已查實查處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違法行為實行現場曝光,在縣級刊物、網站、微信公眾號、電視臺等主流媒體上進行定期公示;有效利用城區范圍內商場、超市和相關單位的LED顯示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提醒,同時深入居民社區進行定期宣傳,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融媒體中心、XX鎮人民政府〕
(四)新建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劃線事項納入建審、驗收、備案環節。
對于新建住宅小區項目工程,將消防車通道劃線、標名、立牌等工作納入工程審驗、備案考評內容之一,對于已申報的項目工程,對接建設單位補充完善該項工作,對于已投入使用的新住宅小區,對接物業服務公司完善劃線工作。〔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五)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納入城鄉改造重點內容。
在老舊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過程中規劃安排增加小區停車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項目建設,按照《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要求合理設置停車位,緩解住宅小區停車位不足的根源問題,在便民、利民的基礎上科學研究制定停車場管理方式。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車通道改造及劃線費用。〔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
三、整治步驟
從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30日)。
各有關部
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具體負責人及聯系方式于9月30日前報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對照責任分工,協調推進,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針對消防車通道隱患問題嚴重且經督促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區及相關場所,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共同督促隱患徹底整改。
(四)總結驗收(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將消防通道劃線、違法行為查處、媒體曝光、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劃線事項納入工程審驗內容、停車位和公共停車場建設規劃等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安委會消防專業委員會匯總備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對消防車道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研究部署,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各項任務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協同推進落實。各部門之間要定期協調溝通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共享,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二)強化監督執法。
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和行為人,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手段,依法采取警告、罰款、曝光、行政拘留等措施,對隱患問題輕微的責令當場整改,對隱患問題嚴重或久拖不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政府掛牌督辦并實施聯合懲戒。
關鍵詞: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對策
隨著城市經濟的調整高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居住環境日益得到改善,各種類型的住宅小區不斷涌現,一些商住小區裙房可燃物較多,人員集中,并有一定數量的可燃裝修,火災荷載大,一旦發生火情易形成災害;同時由于居民住宅大量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各種家用電器又大量進入居民家庭,講究裝修裝飾,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致使火災發生因素增多,對小區居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很大的威脅。因此,人們迫切的要求住宅小區在消防設施和管理上采用有效的措施,以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一、住宅小區的基本特點
1、規模大、居住人口多。現代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很多,如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等是現代住宅小區所不可缺少的附屬建筑,規模普遍較大,居住人員普遍較多。如廣西北流市碧桂園小區占地面積600多畝,建成后可容納16.8萬人,以現今北流城區的人口10多萬計算,相當于再建一個北流城區。
2、高層住宅發展迅速。在人口膨脹,迅速城市化發展的情況下,城市土地寸土寸金,房屋建筑占地越發珍貴,高層住宅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呈現迅猛發展勢頭。如廣西北流市在2006年前尚無高層住宅,經過5年的發展,現建成或在建的高層住宅小區15個,共有53棟高層住宅。
3、居住建筑密度大。建筑密度是是指 建筑物 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 建設用地面積 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在一般情況下,平均建筑層數愈高,其居住建筑密度應愈低。根據1980年國家建委頒發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新建居住區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層樓區一般為26%左右,5層樓區一般為23%左右,6層樓區不高于20%。由于不少大城市用地緊張,目前建成的住宅小區居住建筑密度有的已經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存在居住建筑密度大的特點。
二、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現狀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目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機構不全,缺乏制約機制,物業服務企業員工未經培訓就上崗,消防知識普遍匱乏,專業性的工作很難體現,不能當好居民的管家。但由于物業服務企業技術、人力、資金的投入很少,造成很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有些設施已經損毀了好一段時間,但是沒有及時的去維護、保養,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設施無法正常使用,容易小火釀成大災。
(二)消防車通道、登高作業場被占用。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范圍不應有障礙物。但住宅小區內道路邊汽車停放、堆積雜物擠占消防車道的現象普遍存在,部分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在消防登高面地面劃定停車線,默許居民隨意停車,致使很多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被占用,給住宅火災撲救和緊急疏散帶來困難。
(三)消防控制室形同虛設。根據《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及消防控制室規范化管理標準》規定,“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而實際上,有些物業服務企業將消防控制室與監控室等多功能合一,專職消防工作人員多數只配備了一名,有的保安臨時充當消防專職人員,有時甚至出現消防控制室無人值守或大門緊閉的情況。一旦發生火災后,由于操作不當或者不會操作,這些消防指揮中心成了擺設,巨資設置的消防設施發揮不了應有作用。
(四)居民消防安全意識亟待提高。不少住宅小區在消防驗收時都完好配備了室內外消火栓、火災探測器、防火門、防排煙系統、滅火器、手動報警裝置、消防電梯等消防設施,但由于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消防設施損壞、挪用時有發生,不少居民為了行走、通風和采光方便,將前室、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常閉式防火門常開,一旦發生火災,防火門將無法起到阻止火勢蔓延、防止燃燒煙氣流動等應有的作用,給疏散逃生帶來很大的困難。很多屋頂躍層式住戶將消防通道占為己有,搭建陽光房等永久性建筑,使屋頂不再連通,致使消防通道被占用。
(五)消防技術裝備滯后。在撲救高層建筑火災時依靠外部消防裝備條件即消防車輛裝備顯得尤為重要。例如廣西玉林市高層建筑數量與撲救高層建筑的消防裝備不相符合,裝備缺口嚴重,落后于全國同類型城市。目前,全玉林市僅有舉高消防車2輛,高噴消防車1輛,全市2個區、1個縣級市和4個縣均尚未配備舉高消防車和高噴消防車,現有裝備已難以應對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實際需要,裝備亟待加強和完善。
三、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一)建立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議各級綜治、公安、民政、住建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綜治部門應將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綜合治理、文明創建等考評范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物業服務企業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物業服務企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評;民政部門應將住宅小區消防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公安派出所應依法對住宅小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住建部門物管機構應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明確防火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落實住宅小區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建立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形成自上而下,層層抓、層層管的局面,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針對性地展開工作。如果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職責,可采取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手段。
(二) 成立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住宅小區應成立由居(村)委會負責人牽頭,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委員會等單位(組織)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住宅小區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由業主委員會(或建設單位)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領導下,履行以下工作職責:1、建立健全住宅小區消防工作例會、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等制度;2、每月應對住宅小區的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3、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面向居民家庭的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
(三)增強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為增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會基礎,有效遏制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物業服務企業應努力提高“四個能力”,全力做好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物業服務企業每日應對住宅小區的各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等消防安全情況進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檔案臺帳,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加強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物業服務企業應對住宅小區內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對公用的建筑消防設施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另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住宅小區內應設置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公益廣告、消防櫥窗等消防知識宣傳設施,定期開展消防知識宣傳。物業服務企業應制定住宅小區“防火公約”,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防火知識宣傳資料,確保每年有80%以上的居民家庭直接受到消防安全教育。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次以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滅火和安全疏散為重點的消防宣傳或演習活動,使住宅小區群眾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火場逃生自救等基本技能。
(四)加強消防裝備建設。一是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備建設,配備相適應的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提高消防部隊的戰斗力,保證平時準備好,戰時用得上。二是各有關部門應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倡導并推動居民家中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及逃生器材。居民家庭配備一個小型滅火器是很有必要的。它對撲救初起火災,控制火勢蔓延,爭取待援時間,減少損失,具有較大作用。而且就居民家庭日益提高的消費水平來說,一個家庭配備一具小型滅火器還是可行的,而它的作用是相當大的,可以說是“花小錢,買大平安”。三是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門衛、治安崗亭等場所應集中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包括消防水帶、水槍、消火栓扳手、救生繩、消防應急照明和消防通訊器材等),并明確專人保管,確保完好有用。
(五)合理規劃建設消防站。城市住宅小區要按照公安部和建設部頒布的《城鎮消防站布局與技術裝備配備標準》的規定,結合住宅小區的商業、人口密度、建筑現狀以及道路、水源、地形等情況,合理地設置消防站,具體要求是:消防站的布置,以接到火警5min內能達到責任區最遠點為原則,尤其是高層建筑比較集中的住宅小區,應規劃建設相應的特種消防裝備的消防站。有些城郊的住宅小區,如離城市消防中隊較遠,且小區人口在15000人以上時,應設置一個消防站,消防站應盡量選擇在責任區的適中位置并利于消防車迅速出動的地點,消防站邊界距小學校、醫院、幼兒園、托兒所、影劇院、集市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不應小于50m。
城市住宅小區是許多家庭組成的,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小區安全,居民家庭才安全、社會才安定。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不僅關系到小區管理問題,而且也關系到城市的規劃和建設問題,本文只是簡要概括地介紹了住宅小區的現狀與防火對策,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住宅小區在小區居民防災、救災的意識,防災宣傳教育,災害互助體制,救災器材的配備和設置,救災訓練和演練等方面必將形成完整的體制和機制。
參考文獻:
[1]國家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2]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
[3]部門規章:《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1號)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小區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就做好物業服務小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充分認識做好物業服務小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責任感,高度重視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各物業企業法人代表作為小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按照有關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進一步做好小區共用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區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同時,要不定期組織對所管轄物業服務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開展檢查工作。重點要對小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消防泵供水系統、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滅火器進行系統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小區消防設施設備已超過保修年限,出現損壞無法投入使用需進行維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繳存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其整改維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經費可向市房管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辦理使用申請手續;尚未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物業企業要及時會同業主委員會、屬地社區居委會組織業主自籌資金進行整改,以確保小區消防設施設備正常投入運行。
三、保障小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組織對所管轄的物業服務小區內違章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等違規行為的檢查和清理整治。對檢查中發現違章占用消防車道、疏散通道等違規行為的,能夠當場整改到位的,要當場責令整改到位;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及時書面報告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轄區派出所和消防大隊。
四、落實小區車輛管理制度,規范車輛分類分區有序停放。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小區車輛停放管理,組織開展小區內停車場所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檢查停車場電動車充電線路是否老化、車輛是否分類分區停放、是否有專人進行巡視管理、消防滅火器具是否配備齊全、有效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到位。確保做到停車場所內的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統一分區分開停放,分類管理,安排停車管理人員進行值班巡視管理,防止產生電動車充電自燃等火災事故。
為了營造一個和諧的、安全的優秀小區,小區物業對小區的安全知識進行告知及車輛的管理做些調整,具體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有賴于承租戶和業主的支持配合。為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發生火災,消防通道就是一條生命通道。比如從室內到地面的樓梯、樓梯口、過道和小區出口處、小區內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屬于消防通道。我國《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三)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四)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五)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設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臺。
3、履行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車輛管理
由于小區內部分車主將機動車隨意停放在小區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壞了小區的環境,也給其它車輛的正常通行帶來不便。這些亂停放的車輛占用了小區的消防應急通道,一旦小區發生緊急事件,若消防應急車輛無法趕往現場,將造成嚴重的后果。
車輛亂停放已在小區內造成了許多矛盾和糾紛,如:
1、造成了機動車輛相互碰擠、摩擦;
2、正常行駛車輛因避讓亂停放車輛而撞到他人;
3、住戶為了避閃車輛而不慎摔倒。
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的重復發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小區,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管理處擬從8月中旬開始對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進行整治,具體如下:
1、物業管理處將在小區內主干道上設立臨時路障來控制小區主干道上車輛亂停放現象,如有住戶搬場、搬運物品請通知管理處或物業保安搬離路障。
2、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刷卡出入小區。
3、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4、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對小區內亂停放的車輛物業保安將通過門對講或上門勸說解釋。對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物業的勸說的車輛,物業將對其車輛進行鎖車。
8、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9、希望沒有辦理車位的住戶盡快至物業管理處辦理車位租賃手續;
三、安全管理
1、出門前請關好門窗
2、妥善保管自己的財務
3、請把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停放在規定區域并上鎖。
4、小區內發現可疑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
5、小區內發現瘋、傻、醉酒鬧事的人員,請及時告知物業保安或拔打110。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人和小區物業管理處各執一份。
責任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棟___單元______房
關鍵詞:消防車道 不暢 對策
中圖分類號:U491.2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2(a)-0241-01
近年來,全國多地發生因消防車通道堵塞、占用而貽誤滅火救援戰機,導致火勢和災情擴大的案例。消防車通道不暢通,一旦發生火災和險情,嚴重影響消防力量抵達滅火救援現場的速度,貽誤戰機,危害公共消防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 消防車道現狀成因分析
對唐山市以市政道路、集貿市場周邊及內部道路、小區內主干道等多種類型消防車道的實地調研顯示,消防車道阻塞、占用情況十分嚴重。
1.1 市政道路方面
機動車日益增多,交通擁堵現象比較普遍,在出警過程中,一些車輛無視法律法規要求,遇到出警的執勤車輛時,拒不讓道、占道行駛、與消防車搶道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市政道路上隨意停放車輛、設置燈箱、廣告牌現象也普遍存在,即影響了消防車輛的通行,也對滅火和救援的展開造成影響。
1.2 集貿市場、住宅小區方面
在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內,為追求私利、圖己方便,占道經營、隨意停放車輛,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尤為普遍。一些市場、小區,為了防止車輛進入,在主要出口設置固定路障。還有的商業步行街、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雖然有多個出口與市政道路相通,為節約管理成本,往往只有一個出口保持暢通。
1.3 企業、事業單位方面
一些單位消防車通道往往被設置為停車場、貨物臨時堆放地,在車輛停放時,沒有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疏導和指揮,在造成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現象后也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致使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通行、無法組織展開撲救。
2 解決消防車道不暢的方法對策
通過實地調研,總結有關職能部門針對消防車道不暢這一問題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2.1 各司其責,明確職責分工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消防專項規劃中消防車通道相關要求,確保消防車通道規劃設計符合標準。在現有消防車通道監管過程中,城市管理部門應嚴格管理沿街攤點、戶外廣告牌、燈箱等設置;交通管理部門應及時將停放在消防車通道上的機動車輛,依法予以處罰或拖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各派出所要加強對城鎮規劃內的集貿市場、小區以及各單位消防車通道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2 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措施
2.2.1 住宅小區:一是在小區工程審核過程中,加強源頭掌控,最大限度的保證消防車通道滿足火災撲救的需要,從源頭上合理規劃設計消防車通道;二是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在進行小區規范過程中,切實注重抓好機動車停放場地的建設,設置足夠的停車面積,劃定停車線,控制小區道路停放車輛;三是會同住建等部門對小區消防通道開展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小區采取補救措施,對占道、鎖閉出口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四是將小區入口的路障設置成自動或人工可移動式路障,并保證崗亭內有專人值班;五是實行車輛信息登記制,將車主詳細住址、聯系方式錄入小區管理系統,確保隨時能與車主取得聯系。
2.2.2 集貿市場:一是督促、指導經營者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在營業期間明確專人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及時處理;二是制定制度,對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徹底拆除,并按市場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教育處罰;三是加強宣傳。市場管理者要增強從業人員和商戶的消防安全意識,采用定期培訓和經常性宣傳的方式,提醒每一位商戶和顧客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提高防火意識,并將消防工作與經濟效益掛鉤,變被動管理為主動執行,自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2.3 企、事業單位:一是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單位切實落實相關責任,加強管理。通過在消防車道上設置禁停標志、在醒目位置設置宣傳標語和開展防火巡查等方式消除消防車道堵塞、占用現象;二是對設有停車場的單位,嚴格管理,設專門值班員對車輛停放進行引導、指揮;三是對建設之初沒有設置停車場的單位,鼓勵引入自動機械立體式停車場(庫),充分利用零星空隙土地實現高密度存放車輛。
2.3 創新舉措,建立長效機制
2.3.1 出臺政策。各地結合實際,針對在消防車通道管理執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由政府出臺《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對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權限進行劃分,對消防車通道相關涉及場所、單位職責進行明確、細化,并對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
2.3.2 部門聯動。一方面,在接警過程中,消防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形成聯動,交通管理部門應及時反映相關路況信息,指揮、疏散擁堵地段車輛,確保滅火救援通道暢通;另一方面,在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占用消防車道車輛,及時通知交警部門進行處罰、拖離。各部門要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2.3.3 改革創新。對用地比較緊張,停車場不能滿足現有需求的單位及小區,鼓勵引進自動機械立體式停車場(庫)。此類車場(庫)有占地少、選點靈活、形式多樣、存取方便、施工周期短、安全可靠等多種優點。在新小區設計、舊小區改造過程中,規劃部門要做好推廣工作。在現有小區,消防部門協同物業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項工作進行推廣。
同時,各職能部門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多渠道、多方位的宣傳,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平臺,使市民近一步了解消防車道暢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占用消防車道,人為制造安全隱患,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并鼓勵群眾通過96119舉報投訴電話,舉報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的行為。
3 結語
解決消防車道阻塞、占用問題,是一項長期和復雜的工作,要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確保消防車道暢通無阻,為第一時間撲救火災提供有利保障。
參考文獻
《浙江省消防條例》自2010年頒布施行以來,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消防安全面臨新的問題。為切實吸取省內外事故教訓,加強消防安全管理,2016年5月底,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浙江省消防條例》作了修訂,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單位負有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在一些地方,單位的路面和室內消防通道堵塞,室內消防栓破損、上鎖,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不合格裝飾裝修材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每一個隱患背后,都藏匿著毀滅一切的火魔,隨時可以奪走人們的生命、財產和幸福生活。
“單位全面負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牛鼻子”抓不抓得住,抓得緊不緊,要看主體責任能否落地。此次條例修訂充分貫徹和體現了這一原則。條例在總則中規定,單位應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的主體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對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條例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職責規定。其中,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評估,評估結果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與此同時,強調評估結果的運用,規定消防安全評估發現的問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及時整改。消防安全評估辦法由省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的火災高危單位,條例在修訂時依據國務院關于火災公眾責任險的規定,將其納入了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強制保險對象,規定火災高危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保險機構在承保前可以對投保單位進行火災風險評估。投保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作為確定和調整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的依據之一。
明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消防職責
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區一個農批市場突發火災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從火災發生到蔓延再到救火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尤其值得關注。一開始著火的只有兩三家店鋪,最后過火面積達1000平方米,消防設施關鍵時刻“掉鏈子”是重要因素。現場消防設施本來就少,消防通道又被其他車輛占用,消防車無法近距離救援。最要命的是,市場內消防栓竟然沒水,消防車不得不從遠處補水,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對此,條例規定,綜合樓、商住樓、居民住宅區的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對共用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明確管理組織或者人員,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提倡居民家庭配備滅火器和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等消防器材。
物業服務企業則應當在其管理區域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場地按規定進行維護管理;開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報告業主委員會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依法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物業服務企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場地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配合;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對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沒有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的居民住宅區,條例規定由村(居)民委員會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同時,對于共用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修、更新、改造所需經費,條例也作了明確規定。
對養老機構、福利機構、出租房屋、歷史建筑進行特別規定
2015年初,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縣南詔鎮拱辰樓發生火災,僅僅2小時,擁有600多年歷史的云南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樓就化為廢墟,僅剩幾根焦黑的木梁和斷壁殘垣。文物和歷史建筑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復制性,一旦因火災等原因滅失便不可復原。因其材質、外觀等各方面特殊性,有些建筑和場所又不適合增設新型的消防設施設備與器材,只能由其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制定特別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條例規定,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嚴格用火管理,落實電氣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養老機構、福利機構是特殊人員的密集場所,住房城鄉建設部2014年了新的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補充、完善了幼兒園、托兒所和老年人建筑有關防火安全疏散距離的要求;增加了大、中型幼兒園和總建筑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老年人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大、中型幼兒園和老年人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規定。但是在新標準頒布實施之前,還有大量已建的養老機構和福利機構,沒有設置相關消防設施,火災隱患較大;但如果一律要求其整改到符合新的消防技術標準,難度又很大。對此,條例作了如下規定:已建的養老機構、福利機構,未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相關消防設施的,應當在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期限內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等設備、器材。
出租房屋,是社會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安全問題毋庸置疑擺在首位。在條例審議和調研的過程中,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基層單位都提出要加強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為此,條例規定,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居住人數較多的出租房屋,應當提高消防安全要求。并對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分別作了規定。
調研過程中,有些地方提出,近年來由電瓶車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屢有發生,應當引起足夠重視。為此,條例對電瓶車停放、充電問題專門作了規定。企業集體宿舍、居住人數較多的出租房屋、居民住宅區以及其他停放電動車較多的車位,應當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設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觀條件無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加強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檢查工作。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
推進智慧消防建設
隨著時代的發展,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涌現,消防工作也要向智能化、信息化發展。條例明確規定,鼓勵、支持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先進技術,推進智慧消防建設。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和消防宣傳、火災預防等志愿服務活動。鼓勵單位和個人捐資用于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安排消防公益性專項預算,用于撫恤、救助在執勤訓練、撲救火災和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
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火災事故常起于“細微”,一個小小的煙頭就能將整個居民樓吞噬,一絲電火花可能就會引燃整個商場。離家之前,隨手關掉燃氣閥門、將電器插頭拔下來,就可能避免一場火災事故。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是,現階段很多人的火災自救常識少得可憐。比如,很多人不知道火災中多數失去生命的人并非因為熊熊大火,而是因為吸入致命的煙霧。
條例第四章專門規定了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其中,此次修訂新增的內容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鼓勵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整合現有宣傳教育資源,建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實踐場所,為公眾提供免費的消防安全常識培訓服務。今后,大家就可以在這樣的宣傳教育培訓實踐場所接受免費培訓了。
關鍵詞:高層建筑 疏散 撲救
中圖分類號:TF29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0(c)-0215-01
1 火災危險性特點
高層居住建筑既具有高層建筑火災蔓延快、疏散時間長、撲救難度大的特點。
1.1 火勢以垂直蔓延為主
一旦高層居住建筑發生火災,煙氣極易通過樓梯間、電梯井、管道井、電纜井、排氣井等豎向管井向上蔓延。采用落地窗、飄窗的居住建筑,縮短了窗間墻、窗檻墻的距離,使火災更容易突破外窗,沿建筑外立面向上蔓延;出于節能、保溫的需要,大量居住建筑使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外墻保溫材料,加劇了火勢蔓延;出于外立面美觀的考慮,高層居住建筑在外立面上設置豎向的空調機井,使得火災蔓延速度加快。
1.2 人員疏散困難
一是特定的疏散對象自救能力差。空居老人、留守兒童對火災相應遲鈍,自身疏散能力較差,加上恐懼、有毒煙氣、照明缺乏而不能快速疏散至安全區域。二是組織疏散的人員缺乏,聘請物業管理的小區,由于服務重點側重公共衛生、環境保持等方面,工作時間集中在白天,且樓面管理人員流動快,導致在火災初期很難有效組織被困居民有序疏散。未聘請物業管理的小區則更難有效組織居民有序疏散。三是鄰里關系生疏,絕大多數的業主由于工作單位、工作性質、籍貫等不同,且特別注重個人、家庭隱私保護,彼此之間溝通很少,火災發生后鄰里之間很難形成有效的處置、疏散、救援力量,同時也很難為搜救人員提供有用的人員信息。四是用于疏散逃生的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低。用于自然排煙的排煙窗標示不清,正壓送風風口打不開、機械排煙口無法正常工作、排煙道堵塞、排煙機電氣控制設備故障,應急照明燈具缺損、安全通道鎖閉等進一步加劇疏散難度。五是用于探測火災的建筑消防設施警報信息傳遞不暢通。火災探測器一般設置在電梯前室、樓梯問等公用部位,由于防盜門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即使探測到火災,由于警報裝置設置在公共部位,很難將警報信息發送到每個家庭。
1.3 火災撲救難度大
首先是防盜型戶門破拆困難,由于火災大都發生在室內,在缺乏機動鏈鋸、無齒鋸等特種消防裝備的情況下,緊閉的防盜型戶門很難打開,這勢必導致消防射流難以到達火點。其次是無序停放的私家車、遍地種植的樹木、花草和有意布置的坡地景觀、各種路障使得消防車很難接近起火建筑,即使能接近,由于缺乏必要的登高操作面及場地,也嚴重阻礙特種消防車功能的發揮。再次消火栓系統滅火設備組件缺損、消防水源缺水、消防供水設施停用等致使居民和消防隊員不能使用它們來快速處置火災。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各責任主體消防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
物業管理單位承擔著公共部位的消防設施管理、維護,對于安裝在居民家庭內的消防設施(火災探測器、噴頭等)由于工作時間錯時、人戶困難等原因,很難按時進行有效維護;街道、社區居委會由于缺乏消防專業人員,較少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也很難發現火災隱患;作為居住小區消防監督管理機構的公安派出所,從職責、警力等方面很難對涉及改變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室內裝修進行監管。
2.2 消防管理行為不規范
物業管理單位對公共消防設施的管理大都停留在“防盜”的層面。有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減少消防設施日常運行開支,隨意關停消防設備。有的物業管理單位為增加服務收入,在消防車道上設置車位并出租給業主使用、將地下室分隔成封閉的隔問出租給業主作倉庫等、將避難層、避難間改造為公共娛樂場所等。
2.3 業王消防安全意識及維權意識低
由于消防安全意識薄弱,許多業主使用大量可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修過程中,普遍存在電氣線路及設備安裝不規范;私自改裝燃氣管線及設備等不安全行為;隨意拆除、封堵、遮蔽消防設施。大部分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訴求停留在環境衛生打掃、公共照明保障、電梯服務、綠化養護等方面,而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很少關注,不關心自身消防安全方面的權益。
2.4 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服務質量監管存在盲區
服務質量的好壞,居民關注的重點集中在環境衛生是否臟亂差、失竊事件是否高發、治安事件是否頻發等方面,基本不關注消防設施是否完好。作為監管單位的公安派出所也主要從治安、防盜等方面考量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
2.5 消防物業收費困難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居住小區,如遇到消防設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其費用可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而一些未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其共用消防設施、器材維修經費就難以落實。
3 解決問題的對策
3.1 把好消防行政許可源頭關
一些高層建筑未經消防設計、審核許可投入施工,存在很多先天隱患,開發商違法賣給業主,讓業主承擔整改火災隱患的法律后果。因此,必須要加大建筑工程消防許可的查處力度,杜絕未經消防審核、驗收的工程擅自投入使用。并日常監督管理中要嚴格將豎井、管道、屋面等隱蔽工程中的可燃物進行清理,嚴密封堵豎井、管道等縱向的部位,堵塞火災蔓延的渠道。
3.2 規范物業管理單位消防管理行為
物業管理單位的行政管理部門在市場準入、等級評比時應增加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要求和人員數量要求,明確物業服務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承擔的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
3.3 加強消防監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對物業服務單位履行消防管理的職責應加強監督。依法定期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小區,在房產交付時,督促房產開發商、物業服務單位向業主發放裝修消防安全須知;幫助居民成立多種形式的互助組織,幫助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社區居民開展逃生自救演練等。
3.4 通過立法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改造費用
在地方性法規、規章中明確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維護以及因中修、大修、改造、更新等經費的收取、管理、使用、審計,做到高層居住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改造經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參考文獻
一、高層住宅建筑的火災危險性
1.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由于大部分高層均是住宅建筑,其室內的生活用品、家具、電器以及裝修材料,大多都是對火敏感的易燃材料和可燃材料。室內易燃、可燃材料的增加使建筑中火災的負荷也進而增加,這不僅會導致在燃燒中分解出少量二氧化硫、硫化氫等毒氣和煙氣,還會分解出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這些對于人體來說都有非常大的危害。據相關資料表明,有百分之七十五的火災傷亡人數都是由于其吸入過多的毒性氣體而導致死亡的。2.豎向管井多,火災蔓延快在高層的住宅建筑里一般都設有電纜井、管道井,如果不能做到將其完全分隔開來,在發生火災時,煙氣就會沿著管井進而蔓延直至完全擴散。只要整棟建筑都通過豎向的管井進行上下貫通,就一定會發生“煙囪效應”,進而助長火勢的蔓延并擴大,再加上風速和氣壓的作用力,火勢就會更加的猛烈。如果煙氣垂直的流動速度是每秒兩米至四米,那么在垂直的方向一分鐘之內就會蔓延建筑的幾十層。3.滅火裝備少,撲救難度大對于高層住宅建筑來說,撲救火災較為困難,其根本原因在于消防員在建筑外部登高的途徑比較少,很難接觸到火點,不能做到從外部射水進行滅火。當前現有的消防設備已經跟不上快速發展的高層住宅建筑的需要,再加上移動消防裝備的射程有限,進而使滅火功效受到影響,這就需要舉高消防車來進行滅火,但是舉高消防車之后的高度仍距離現有高層的高度有一定差距。所以當前撲救高層住宅建筑的火災現象,只能使用當前建筑內部的一些消防設施,而在現實中高層建筑的消防設備又存在嚴重的缺損現象。
二、高層住宅建筑的現實隱患
1.消防設備缺損發生高層建筑的火災現象,一般其外部的消防很難真正的發揮有效作用,主要是依靠內部的消防設備。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居民對于消防安全不了解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甚至經常會出現一些對于自家的防火門擅自拆改;樓梯間以及前室的常閉式的防火門經常由于損壞或者長期保持展開的狀態致使不能密閉;消火栓箱內的栓口、水帶、水槍配置不全,滅火器的過期或者丟失;消防水泵由于故障不能正常啟動或者一直處于手動狀態,以及管網內、屋頂水箱和消防水池無水這些較為突出的安全隱患。2.使用功能改變經舉報投訴火災隱患的事件中發現,部分高層的室內已經被改造成為廣告制作、攝影、經營、倉儲、小型加工的非居住的場所,這些場所引發了很多問題,比如鄰里糾紛、噪聲擾民、環境污染、火災隱患的問題,使得一直被居民群眾所舉報。3.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撲救面和消防車通道作為一種消防力量是高層住宅建筑第一時間救人和滅火的“安全通道”。伴隨居民不斷提高的生活水平,以及逐年增加的私家車數量,由于物業管理的不規范,再加上停車位的緊缺,使得出現越來越多私家車私設地鎖并且占用消防撲救面、消防車通道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消防車的作業和同行。
三、消防安全對策
1.強化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管理首先物業服務企業要時刻牢記一個消防責任的主體意識,對于消防安全的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的責任人這兩者要明確,確保各項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都明確規定,做到自查消防安全、自改火災隱患、自負事故責任。而對于那些消防設備的維修資金不充足的住宅建筑,尤其是一些比較老式的,這些住宅建筑中的設備都處于嚴重損壞、年久未修以致癱瘓的狀態,已經對于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這就要求采取多條腿走路的方法或者由政府出資,對其消防設備進行維修,進而有效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2.嚴格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的消防監督管理消防部門應該嚴格的參照國家消防技術的標準,對于那些符合規劃許可的高層住宅中的消防設計實行嚴密的審核,一旦發現消防設計背離規范要求的一概不予審批,并指導和責令其進行修改,同時使用書信的形式告知當地的住建部門,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一概不允許其繼續開工建設,從根本上杜絕一些先天性的火災隱患。在建筑單位向消防部門進行驗收申請時,要提供相關技術的完整資料,接著由消防部門檢查建設單位消防設備和設施是否已調試合格以及是否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對于那些檢查仍有問題的工程,不能夠批準其驗收合格。同時公民也作為消防工作的監督者和參與者,所以增加對于消防宣傳培訓的力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大力開展宣傳工作,讓更多的居民意識到建筑火災的危險性以及消防設計的必要性,同時掌握疏散逃生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技能以及掌握氣、電、火、油最基本的消防常識。在使用傳統方式宣傳的基礎之上,多加使用新興媒體進行大力宣傳,增加其宣傳的廣度和深度,確保每位居民都能將消防知識了然于心。3.加快政府支持下的消防裝備建設一項非常重要且被動的防火措施就是加快高層住宅建筑消防裝備的建設,進而原有消防設備的缺失。由于每個地區建設高層住宅的情況都不同,所以首先充分的結合當地的實際要求,接著請求當地政府加大在消防裝備的經費這方面的投入,充分地滿足高層住宅建筑中的所需設備。同時還要展開相關針對高層住宅建筑中火災撲救的一些實地的調研和講座,加強實用性、針對性的訓練,研究如何撲救高層住宅建筑的登高施救、火場供水、戰斗展開、火情偵查、組織指揮、力量編成,時刻做好打惡仗、打大仗的準備。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