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6 07:10:09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今日說法案例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在經濟法課的教學中,已經普遍接受并采用案例教學這種方式。但是,如何才能恰當、正確地利用案例,使案例教學達到最佳效果呢?通過對法學專業問卷調查的分析和多年案例教學的實踐,筆者認為,經濟法案例教學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選取和編寫
案例是進行案例教學的基本工具,為了做好案例的積累、選取與編寫,我們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和形式來完成。
(一)教學案例的積累
經濟法教學案例的積累,我們組織課題組的教師從以下三個渠道收集案例。
第一,相關的案例教學教材,如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教學案例叢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礎上,將涉及經濟法內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為教學案例的素材。
第二,中央及各地方電視臺的法制節目,如中央電視臺1套的今日說法、重慶電視臺的拍案說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較多的報刊雜志,如《法制與社會》《中國法制報》《中國剪報》《法制文萃報》等。
我們將與經濟法課程內容聯系較大的案例記錄下來,作為案例教學的素材。
第三,學生畢業實習及實踐教學,教師給每位學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務,要求從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收集案例,從咨詢服務、法制宣傳以及周邊團場收集案例。
(二)教學案例的選取
教學案例的選取要符合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真實性。教學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關系內容和形式,而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則更能反映案件事實和法律規范的對應關系。
對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理論原理、法律適用的方法和原則等。此外,真實的案例有利于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教學案例應當具有一定的啟發性和疑難性。
具有啟發性和疑難性的教學案例,有助于鍛煉和提升學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現實案例的復雜多樣性,從而培養學生全面的思維能力。三是教學案例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濃縮性。典型案例的復雜性應當服從于教學的目的與要求。
教學案例的針對性能夠強化教學行為的目的性,便于學生集中精力進行學習并適時和適當地深入。教學案例的濃縮性能使師生在剔除了無效信息的基礎上,充分展開教學。講求教學案例的針對性和濃縮性,有助于案例教學的有序開展,逐步實現教學目標。
(三)教學案例的編寫
按照教學案例的選取的要求,我們組織課題組對收集的經濟法案例素材在選取的基礎上進行編寫。在編寫中,依據統一體例、統一分析的方法、統一案例的評析、統一法條的適用,然后由課題組教師按自己專長的研究方向進行案例的編寫。編寫完后,進行交叉檢查,最后再集中討論定稿。
二、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
為了驗證編寫的教學案例的可行性,我們在法學專業2011級、2012級、2013級進行了案例教學試驗,經過案例教學的試驗和總結,我們認為,在經濟法案例的課堂講授中應注意四個環節。
(一)案例導讀
具體就是,將編寫并印好的經濟法案例在課前1、2天發給學生,教師提出一些要求,如相關教材內容、有關法條、達到的目的、存在的疑問等,使學生在閱讀案例中,進入法官的角色,依法進行案例的判斷與思考,以此引導學生學習和思考。
(二)課堂研討
在對學生引導和啟發的基礎上,進入課堂研討。可以采用分小組討論或者全班座談討論的方式,讓學生將各種不同的想法和觀點闡述出來,大家在對這些想法和觀點的比較和思考中,得到啟發,最后達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論升華
經過案例導讀和課堂研討,教師針對案例中反映出來的相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重點分析與講解,并做系統的理論歸納。這樣,通過實踐說明理論,從而達到理論的升華。
(四)實踐引申
在學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論的基礎上,讓學生依據理論解答類似的案例,或者自己編寫案例,以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在學生把理論再運用于實踐并引申的過程中,培養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
在這四個環節中,第一、第二、第四個環節是以學生為主體,教師重在引導,第三個環節,教師成為主體,學生變為客體。在案例教學方法的運用上,一方面充分鼓勵和引導學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盡量少給學生提示,以充分發揮學生自主思維能力,同時適時適當地鼓勵學生進行深入思考,注重課堂內容的開放性。
當學生無從下手時,注意適當的提示;當學生思維陷入誤區時加以引導。另一方面針對學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結論進行評價和較正。教師在講解和評述案例時,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結果的給付,而更應當注重分析方法的講解,注意運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對不同的分析結果進行充分的論證。
三、案例的課后評估總結
為了解案例教學的實際效果,我們在課后進行了評估調查和總結。采取的形式有問卷調查、學生座談會、學生個別談話、教師討論等。通過這些形式的調查,我們對調查的各種結果進行分析,得出了案例教學和課堂講授教學的對比結果(見附表1)。
從表1中,我們可以看出,案例教學相對于課堂講授教學,學生學習的興趣濃厚了,學生思考問題的能力、理解知識的能力、語言文字的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提高了,學生課外查閱資料、課堂主動參與的意識、創新精神增強了,師生之間的互動交流也增多了。
同時,回收的問卷也顯示出,進行過案例教學,或者正在進行案例教學的班級中,有95%以上的學生喜歡案例教學這種形式,并且希望多采用或者一直采用下去。
另外,在評估調查中和調查問卷中,學生提出了一些相當好的建議,歸納起來有:(1)在案例導讀時,可以讓學生將自己編寫的案例作為導讀案例,由學生設問并主持。(2)在課堂案例教學時,引入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比如,用在全國或某地區典型的法律實例作為教學案例,由教師或學生主持設問。(3)經濟法課的考核方式應進行改革,要把平時的案例教學納入考核的內容。
在商法教學課堂,案例教學主要是由教師與學生兩者共同來完成的。從教師對案例的積極態度來看,案例教學已經被教師廣泛接受,并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但問題是,大部分商法教師在使用案例進行教學時,對案件實際場景被可以避免的信息,比如在證券、保險等專業性與技術性較高的案件上,法官適當隱藏的商業機密亦或是其他不能表達的信息未能合理把握,導致其無法引導學生真正理解案件,使學生對商法實踐作用無法把握。加之法學院的教學規定、教師背景及教師的考核標準限制,使得教師深入探究案例的興趣遭到限制,對實務研究的能力也無法提高。而在學生方面,許多學生對教師給出的商法案例的興趣點并不在于專業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思考,而在于案例中出現的各種故事情節。因而,在案例講解完畢,或講解中途,老師提出需解答的問題后許多學生無法作答,甚至無人回答。雖然有些學生對商法的法律條文與業務領域已有基本的理解,但在課后復習時卻多忽視對案例的閱讀、分析與思考,更未參看其他案例,導致學生在案例教學中明顯呈現功利化與膚淺化,理論色彩偏重。
二、如何改進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作用
目前,案例教學已經逐步在我國商法教學領域占據比重,但基于案例教學目的缺失、案例資源匱乏與案例教學主體適應性考驗不過關等問題,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并未起到很大的引導作用。為此,在多重教學困境下,兼顧理論與實踐的案例教學對商法教學非常有優勢。因而,筆者提出以下三個針對性解決方案:
(一)首要明確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作用
商法教學作為我國法律教學體系的重點內容,其引入案例進行教學輔助的目的必須要明確,這也是商法教學的首要任務。這也要求高校在實際商法教學課堂中,要在對學生進行知識傳授的同時多進行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對此,商法教師可以在法學教學體系的基礎上,整體引入案例并對其做適當的編排,積極發揮案例教學對學生思維能力與表達能力的培養與提高作用。比如,在合同法教學中,適當舉例當前較為大型的房地產違約現象,如不動產登記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等,讓學生從客觀的實例將理論轉化為實踐。與此同時,在學生理論掌握的基礎上,老師還可在課下指導開設自由發言與討論小組、模擬法庭辯論等多種實踐形式,讓學生在“事實”案例分析中把握理論的應用,從而實現課上理論與課下實踐相結合的案例教學目的。此外,教師必須打破理論對應案例的教學方式,多從案例出發,指導學生發現理論所在,并了解理論的實際應用。可以說,只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實現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本質目的。
(二)積極整理商法案例資源
在分析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出現的問題時,筆者已經提到案例教學資源缺乏且質量不高的狀況。因而,為了改進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所起的作用,當務之急是建立完整的案例庫。必須注意的是,案例庫是一種大工作量的建設工程,如果單憑個人或某個部門是難以實現的。為此,商法教學者應積極鼓勵全國各地法學教學體系的商法部門,以部門為單位搜集國內外商法案例并合理整理;同時,在整理商法資源時,教師應對每個地區法院整理資料的商字類案號充分了解,從而在匯編與排列時為商法教學提供相關案件容易辨識的條件;而對于某個商法部門內部,需積極搜集較新的法條與案例,且由于這些案例數量并不多,整理工作相對簡單,需規劃好典型案例的排放;此外,在整理商法資源時,教師與商法部門需避免對案例做刪減或增添等加工工作,盡量保持案例原貌,如果判決書證能夠一并納入,案例教學效果將更好。案例庫建設完成,商法教師與商法部門還需定期對其更新,不能大架構完成后即置之不理。目前,在我國法律教學體系內,只有北大法律信息庫已經啟動了商法及其他法律案例整理成庫、成集的建設工作。但資源庫因未采用有序排列,檢索與歸屬等方式未完善,資源匯編整理工作并不健全。因而,若其他商法體系能及時加入,必將有助于商法大資源庫的完善。
(三)改進法學教學的組織體系
互聯網的誕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生產、學習、工作形式,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法在實際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們的法制教育課程也在不斷的完善中,怎樣提高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質量,是當前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在互聯網時代,運用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是一種較新穎的教學方式。
關鍵詞:
互聯網;案例教學;經濟法教學
經濟法在高等教育中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通過怎樣的有效手段,提高學生學習的激情是當前我們教學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我們的經濟學教學帶來了新的教學形式,注入了新的活力,能夠將案例教學更好的應用到經濟法教學中,提高我們的教學效果,激發學生學習的熱情,增強學生的自主分析能力。
一、互聯網時代影響傳統經濟法教學觀念
科技的不斷進步,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改變了傳統的教學觀念。在經濟法教學中使用的案例教學也隨著發生了變化,社會的不斷發展,經濟活動的不斷活躍,經濟生活越來越豐富,經濟活動的不斷變化給我們的案例教學提供了充足的案例素材。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信息的傳遞速度突飛猛進,剎那間擴散到全球被所有人知曉,特別是網絡、智能手機等通訊手段的普及,使得教育信息更具有及時性、社會性,由此互聯網時代的案例教學也具有了互聯網時代的時代特點,帶有了新的時代觀念。從案例教學的界定上來看,更為的寬廣了。作為經濟法這門課程是屬于理論和實際想結合的教學,純粹的理論或者純粹的實際都不是很好的選擇,只有以案例教學的形式用真是的場景來實施,讓學生參與其中,才可以真正的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在經濟法的教學中要大膽運用情境模擬教學方法、攝像演示法等方法。
二、互聯網時代的經濟法案例教學的應用
案例教學是老師根據教學的需要,選擇的案例,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讓學生在學習理論的同時聯系實際,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表達能力和應對各種問題的應對能力。案例教學法其實是一種新型的教學形式,沒有固定的模式,這就對我們的老師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有專業知識,還要有全面的綜合能力,在教學中理論加實踐兩手抓。可以從以下反面多考慮:
1、選擇案例是關鍵
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的是否成功取決于案例的選擇,要想在案例教學中取得成功,在案例選擇上非常的而重要,在教學中不是要運用很多、很多的案例,而是在案例的選擇中要有針對性的選擇,在適當的時候使用,才能起到必要的作用。第一要多收集案例,現在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我們收集案例提供了便利,如電視上的“社會與法”、“今日說法”“法制在線”、“目擊者“、”今晚800“等電視節目和法律新聞,報紙上的法律專欄、也可以在互聯網上進行搜索,如中國法律信息網等等,還可以通過社會調查,以及法院的實際案例中進行收集,這么多的案例在很大程度上反應了法律的內容和形式。第二,有了這么多的真實的案例后,怎樣選擇適合的案例又成為老師備課的關鍵所在。在目前千變萬化的社會關系中,要圍繞我們的教學核心內容及其基本理論來擇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通過在案例教學中的討論來加強學生對經濟法的理論原理的理解,在案例的選擇中還要考慮案例是否具有專業性、啟發性、嚴密性。只有所選的案例體現了這些方面的特點,才能夠讓學生在學習中學到專業理論,學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做好案例教學中的討論環節
案例教學中的討論、參與、分析其目的就是對案例及其分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找出問題,并就此問題進行探討,并找出法理的依據。如在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此章節的學習中,由于在現實的生活、工作中,消費者被侵犯合法權益的事情屢屢發生。就是我們的學生也很少去考慮這方面的維權問題,更不知道怎樣去維權。通過案例教學法則可以提高學生的認識,做一個智慧的消費者,樹立學生自身維權意識,掌握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從教師的角度出發,多做案例討論后的總結
教師的課堂教學不僅僅在課堂上,還要注重課后的一個總結。案例教學法不是一個單面的學習過程,是教師和學生的一個互動的過程。其教學效果的好壞既有老師在教學中的引導,也有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參與程度。教師在案例教學中,針對學生的參與、討論達到一定程度,進行針對性的點評歸納總結,并進行講解,并進行知識點的梳理。在一些案例分析里面,沒有標準的答案。在總結的時候就要對思路正確,見解獨到的觀點進行肯定,同時要對討論中的不足之處予以點評,并對學生的表現進行客觀的評價,刺激學生再次參與的熱情。如在商場購物中經常看到的打折商品會涉及到一句:“打折商品,一經售出,概不退換”,這里面包含了兩個相關的法律理論,一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中的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有明確規定。二是產品質量法律制度中的產品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這在我國合同法第40條有明確規定;首先教師要在課堂上予以知識點的導出,然后要對此說法給予詳細的說明。在此告示中的“一經售出,概不退貨”,其實質是免除自身產品因為產品質量瑕疵而承擔責任,這樣的告示從本質上來說是無效的,其內容也是無效的。對于所銷售的產品,不管是否涉及到打折,作為銷售方都啊喲承擔修理、更換、退貨及至賠償損失的責任。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時代的經濟法教學中,案例教學需要精選案例,優化我們的實際教學環節,提升我們的教學質量,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因此,在我們的實際教學中,老師要高度重視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的作用,揚長避短,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作者:董玉立 單位:青島工學院
參考文獻:
[1]淺談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概論》教學中的應用蔡杜陽-《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
[2]淺談經濟法案例在教學中的選取與運用——以經濟法本科教學改革為視角張靖-《當代教育論壇》-2012
關鍵詞: 中職教育 《職業道德與法律》 案例教學法
中職《職業道德與法律》是一門德育課程,其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與我國的憲法、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刑法、專業法和訴訟法等有關知識。雖然要求學生掌握一些基礎知識,但學生要真正學好這門課程并非易事。為了達到這一要求,筆者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重視對案例教學法的應用,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所謂案例教學法,是指利用以真實的事件為基礎所撰寫的案例進行課堂教學,讓學生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充分表達見解,實現高層次認知學習目標的一種啟發式教學方法。教師應重視學生的主體性、主動性、自主性的發揮,無論是“從例到理”,還是“從理到例”,都應引導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從而發現概念,掌握知識并學會運用知識較好地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問題。筆者認為其具體實施應注意下面幾個問題:
一、課前教師吃透教材,精選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學方法的核心,案例選擇質量直接影響課堂教學效果。課前教師首先要根據教學目標吃透教材內容,收集整理相關素材,精選案例。精選案例應做到:
1.要有明確的目標性。即要緊緊圍繞一定的教學目標選編案例,讓學生在對案例的分析討論過程中獲得相關知識。
2.要有深刻的啟發性。案例既要有實際情況的描述,又要包含一定的問題,讓學生通過這些問題的判斷、推理、論證,尋求問題的答案,從而啟迪和開發學生的智能。
3.要具有典型性。中職道德與法律課教學,每一課的教學內容都有相應的教學目標,要實現教學目標,使用的案例必須有助于教學任務的完成和課堂教學效率的提高。
案例教學法是在引導學生探究案例的過程中學習和掌握相關理論知識,學生在案例探究過程中所能掌握知識的多少直接與案例探究所涉及知識的多少有關。因此,一個好的案例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一個知識點上,將重要概念和原理蘊涵在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中。每個案例必須簡潔、貼切,離學生的距離(指內容和時空)越近越好;案例的來源可以來自課文中,除此之外,還可以選擇教師用書和其他有關法律書籍、影音材料等(例如教師可征得本地法院的同意,收集一些發生在本地的刑事、民事等案例、今日說法案例片段等);每個案例后設計好問題,問題的難易程度應適中。
二、充分發揮案例教學法在課堂重要環節中的應用
在新的知識教學過程中,都應經歷課題引入、新課教學、鞏固小結、課后作業等環節,其中課題引入及新課教學是極為重要的兩個環節。
1.導入課題,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從現行中職《職業道德與法律》這門課程的編排來看,在教學過程中一般是一課一個問題的內容安排一課時,一個問題都是一個大知識點。如果教師在授課時每課時按照課本上的順序講解,就顯得枯燥、無味。一節課的開頭好壞,直接影響教學效果的優劣。如果教師能根據教材特點在課前設計一些案例(后附問題),在新課前呈現給學生作為導入課題的重要材料,這樣就能激發學生強烈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講到第十課的第一節中的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一問題中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的“幾個不同的責任年齡”時,筆者在授課前給學生呈現如下案例:2007年5月8日凌晨1點多,甲(13歲)、乙(14歲)、丙(17歲)、丁(19歲)四人利用鐵棍撬開張三的富貴鳥皮鞋專賣店,偷走現金及皮鞋共價值人民幣五千多元。后來他們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問:法院應對甲、乙、丙、丁應如何處理?學生看了這個案例,急切想搞清案例中的問題,教師暫時不告訴答案,這樣造成一個懸念,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師抓住這一時機引出課題。
2.理解掌握新知識。在新課教學這一環節,分析案例的關鍵是師生互動,將案例的內容與相應的法律知識聯系起來。這一階段,教師要引導學生盡快進入案例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關事實情況,積極思考,通過研究、分析獲得一些見解后,組織學習進行討論,富有創造性地進行探索實踐。筆者認為應突出下列兩個問題:
(1)教師講解新知識點時緊密結合案例讓學生理解。中等職業中專學校的學生文化理論基礎知識較少,學習主動性較差;而《職業道德與法律》這門課程的知識點較多。基于此,教師在新課教學時應與其他德育課程教學有所不同。筆者認為利用案例分析結合知識點講解是可行的。例如,在學習第十一課依法公正處理民事關系“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和方式”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時,筆者就選擇了如下案例:張某系王某的外甥女。某年3月,王某經政府批準,在某路邊建造了兩間平頂房屋。5年后,縣電力公司經批準在該路自西向東架設了110千伏高壓電線路,高壓電線與王某平頂房屋之間垂直距離大于4米。后來,王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將平頂屋加層為三層半樓房,三樓陽臺扶手與高壓電線之間最近距離約40厘米,當地電力部門對王某的翻建行為未加阻止。這一年,張某到王某家度暑假,當晚8時許,在東邊三樓陽臺乘涼靠扶手時,被高壓電所吸而觸電受傷,送醫院治療。一個月后,張某向縣法院,要求電力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問題:電力公司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要)?教師通過這一案例的分析,使學生對“無過錯責任原則”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理解。
(2)教師利用案例讓學生區別相近易混的法律知識點。在教材中有較多的法律知識點極為相似,例如:“犯罪的過失”有“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還有“犯罪對象”和“犯罪客體”;第二節中的“搶劫罪”和“盜竊罪”,等等。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不易區別,很容易混淆。鑒于此,筆者認為可舉一些案例結合概念的實質與學生共同討論分析,從而使學生對這些易混的知識點有清晰的認識。例如,為了使學生區別搶劫罪和盜竊罪,筆者呈現了下面一個案例:某日傍晚,戴某看見女青年獨自一人用手推著一臺新買的電腦經過小巷,戴某見周圍沒有其他人,遂走到高某前面,突然脫下自己的褲子。高某見狀大驚,丟下電腦,轉身就跑。戴某將高某的電腦拿回家,占為己有。問題:戴某是犯了搶劫罪還是盜竊罪?討論后有的學生認為戴某是犯了搶劫罪;有的認為是盜竊罪,筆者贊同戴某犯的是盜竊罪。教師闡述理由后,就使學生對搶劫罪和盜竊罪有了更透徹的理解。
三、利用案例教學法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職業道德與法律》這門課程的教學內容安排在一學年的時間里完成。首先,教師在不同的教學階段都應對學生掌握情況進行考核,一般是一課的內容學習完后就進行一次測試。其次,教師呈現出有關案例,例如,選擇今日說法中的案例,給學生看視頻,看完后在課堂讓學生做一次“法官”。再次,可以讓學生舉出發生在家庭成員、親戚和自己及周圍相關人員的一些案例,尤其是發生在身邊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例,同學們共同討論案情,設計問題,判斷結果。通過這樣的考核、練習,對提高學生解決生活實際中法律問題的能力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總之,在《職業道德與法律》教學過程中,利用案例中的教育和教學資源,充分挖掘案例中所隱含的信息,以學生為根本,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和興趣,必將增強課堂教學的靈活性、趣味性、針對性和科學性,從而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增強學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真正發揮案例教學的育人功能。隨著中職法律課程的不斷改革和發展,案例教學法的實施策略將不斷更新,只有與時俱進,敢于實踐,勇于創新,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才能真正實現素質教育所倡導的育人理念。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民法學;案例教學;應用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12-0060-02
一、案例教學法概述
案例教學法最早運用于哈佛大學的醫學院和法學院,以后在各國法學專業教育中被推廣[1]。案例教學法是指根據教學目標,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對呈現的有代表性的案例進行研討,通過師生共同努力使學生增強知識、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的一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要按照選編案例、呈現案例、分析案例、評論案例的基本操作步驟加以實施。案例教學法對于培養學生“在學術上形成懷疑和批判的精神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正因如此,自1870年至今的一百多年時間里,案例教學法日漸成為“一種風靡全球的、被認為是代表未來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3]。
二、案例教學法的實施準備
1.搜集、選編案例。以民法案例為例,可搜集發生在身邊的債權債務糾紛、相鄰權糾紛、繼承權糾紛、離婚案件等等現實案例;可搜集網絡、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媒體上的案例;可通過走訪人民法院和從《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獲取民事案例,亦可引用教師親自辦理的民事案例。
2.傳授案例分析方法。一是法律關系分析法,二是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法律關系分析法是指以法律關系的理論為根據,對案件性質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分析判斷,并以此為基礎運用邏輯“三段論”的方法加以準確適用法律、做出正確結論的一種案例分析方法。
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是以當事人享有民事實體法上的請求權及原告提出請求權主張為基礎加以分析考察,然后找尋該請求權的民事法律規范基礎,最終確定該請求權能否得到支持的一種案例分析方法。
3.學生閱讀分析案例。學生的準備工作主要是按照教師的安排和要求,認真閱讀案例,了解案例提供的事實、情節、數據等相關信息,熟悉和掌握案情,并查閱有關參考文獻和法律法規條文,為分析案例尋找理論基礎和法律根據,同時,對案例隨附的思考題進行思考分析。在這一環節里,允許學生在獨立思考的基礎上,對案例提出結論性意見。
三、案例教學法在民法教學中的應用
1.依據理論,精選案例。這是在“選編案例”的操作步驟中要完成的任務。案例教學法實施的成效即教學效果如何,很重要的因素在于教師選擇的案例是否適當,是否能精確地揭示所學的民法理論。精選案例的基礎和保證,在于教師自己必須先弄清、弄懂民法學的每一個概念和原理,并厘清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即民法學的知識體系,然后,才能按照案例選編的標準和要求做好搜集、取舍和編排案例的工作。無論選擇的是正面的案例還是反面的案例,都應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都應當與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密切相關,都應當做到寓民法理論于精選的案例之中。
2.陳述案情,引入案例。這是“呈現案例”操作步驟中要做好的工作。教師必須把精選出的民法案例展現給或提供給學生,要求學生進行課下閱讀、思考,以為課上進行案例分析和討論做必要準備。對案情進行陳述、將案例引入教學過程的時機較為靈活,既可在講授某一民法知識之時進行,也可在講完某一單元或章節之后進行,而其方式也較為多樣,既可直接印發以文字敘述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案例資料(有的案例可配以圖表進行輔助說明),也可利用多媒體呈現案情,對情節相對簡單的案例教師還可口述表達。從案例教學的過程看,這一操作步驟體現為“案例引入”,即把自己或他人編寫的民法案例向學生進行完整性的案情介紹、情節描述,同時提出切中要害的、關鍵性的思考題目和閱讀要求,并可闡明該案例在民法課程中的重要性及需要達到的教學目標。
3.提煉理論,分析案例。這是實施案例教學法最為重要的一步,目的是通過師生的共同分析,引導學生總結歸納出帶有普遍規律性的民法理論,幫助學生真切地體會到理論是如何來自于實踐,體會到民法與生活的緊密相連。而做好這項工作的關鍵性要求,是教師必須圍繞案例設計出具有內在邏輯結構的問題并引導學生逐一作出分析。分析案例通常采用個人分析、小組討論和全班交流這三個逐層遞進的步驟和形式。個人分析要求學生在課下自行閱讀案例,進行獨立思考,判斷民事法律關系,嘗試作出案件結論或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小組討論可在課上或課下進行,以3~7名學生為一組,發揮集體智慧,以團隊形式相互鼓勵支持、分工協作、啟發補充,找出該民法案例爭議的焦點或癥結,經分析討論后形成小組共識性的結論性意見或解決問題的方案,并推薦小組發言代表整理、完善發言稿準備參加全班交流。全班交流是在課堂上進行的案例正式分析討論階段,是運用案例教學法形成教學成果、使教學功能得以發揮的最關鍵的環節,是案例教學的部分。全班交流時,可以根據案例的具體情況采用小組發言人宣讀案例分析報告、接受和回答同學提問與質疑的交流方式;對能夠引起學生間較大爭論的民法案例,可采用分組辯論的交流方式,但需要教師及時準確歸納出各小組的觀點或意見甚至有意突出沖突矛盾之處,以激發學生碰撞出思維火花。
4.運用理論,重審案例。這一環節是上一環節的必要延續,主旨是在分析得出該部分民法理論后運用理論重新審視案例,體會是否正確地應用了這些理論,是否使理論回歸了實踐并指導了實踐。因此,教師可以對該民法案例的假設條件、案件情節作出改變,或提供新的案例,要求學生運用在上一環節經分析討論提煉出的理論做進一步的分析,為學生加深理論理解、鞏固理論知識、應用檢驗理論提供更多機會、更大空間。這一環節實質上是一個消化提升的過程。
5.歸納總結,構建體系。這是“評論案例”操作步驟中要實現的主題和達到的目標,也是課堂案例教學操作步驟的最后環節,一般由教師完成。首先,總結本次案例分析討論的總體情況,肯定學生好的分析意見和新穎獨到的見解,指出分析討論過程中存在的優點和不足,評判學生的參與狀況、發言表現和爭辯情景,特別要指出案例討論是否深入展開,分析問題是否透徹。其次,對圍繞案例所設、引發學生討論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肯定學生正確的答題思路,進一步闡述、講解問題所涉及的民法理論和法律規范,最終推導出該案例經縝密分析后形成的結論性意見或者傾向性意見。但是,教師的最后總結性意見不應是所謂的“標準答案”,而應是圍繞教學目標對民法學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等所做的闡明,即教師的歸納總結應當使學生明確民法學的知識體系,并保證知識體系的完整性、系統性和清晰度,解答學生在自行閱讀案例時和在課堂上產生的困惑。
四、實施案例教學法要注意的問題
1.要注重實施方式的多樣性
(1)課堂分析討論方式。即將典型的民法案例提供給學生并同時提出若干具有內在邏輯關聯的問題,在課堂上交由學生進行討論。討論可先分組討論以形成共識,然后再進行全班交流。具體操作時,教師要把握好時間和進程,營造寬松和諧的課堂環境和氛圍,鼓勵學生勇于探索,大膽質疑,鼓勵學生提出各種不同主張,積極發言,甚至“挑起”辯論。教師可以參與課堂討論,通過設問、提示、暗示、設置疑團或充任反方辯手等方式,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步步地將案例討論引向深入。討論結束后,教師應當對分析討論情況進行歸納總結。課堂分析討論方式是實施案例教學法的基本方式。
(2)多媒體教學方式。嚴格來說,這不是獨立的案例教學的實施方式,而是實施案例教學的現代化教學手段。這種手段的特點和優點在于圖文并茂、形象生動,趣味性和吸引力很強。運用這種手段時,教師可以在中央電視臺或地方電視臺的“今日說法”、“經濟與法”、“以案說法”等專題欄目中選擇典型案例,組織學生通過現代化教學網絡觀看和展開討論。
(3)模擬法庭方法。模擬法庭審判的案例教學,是培養和提高學生實際運用法律、操作法律的能力的好場所、好課堂。此種方法是在教師組織和指導下,由學生分別扮演原告、被告、法官(或仲裁員)、律師、證人等模擬訴訟角色,訓練學生從律師或法官的視角、用律師或法官的思維去分析和判斷法律問題。模擬法庭審判的實踐性很強,是能有效體現學生是否真正掌握、是否準確運用法律理論知識的綜合“演習”。
(4)觀摩審判。這種方式是學校和司法審判部門結合起來進行教學,幫助學生提高實踐能力的有效形式。具體實施時,要事先同當地人民法院取得聯系,然后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那些精選出的典型案例或是疑難案例。在觀摩結束后,可要求學生談談具體感受和體會,也可在下次課堂上組織討論并作出評論。此種方式的意義在于,它不僅使學生能在民事實體法方面學習和驗證相關理論,還能使學生全面了解民事訴訟程序,觀察和學習法官庭審的綜合技能,教育學生認識到要實現法律公正,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
2.要發揮教師在案例教學中的作用
教師在案例教學法實施過程中居于主導地位,發揮組織、指導、引導作用。組織作用表現為明確教學目標,充分考慮學生的能力、態度、條件和狀況,選擇好恰當的案例,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和氛圍,有效把握教學環節和進程。指導作用在于指導學生閱讀案例,了解案情,把握案件的關鍵點,并提供給學生分析案例所要參考的相關資料和文獻。引導作用主要是設計出具有內在邏輯結構的思考題來引導學生思維,在分析案例時引導學生對這些問題進行漸次分析,一步步地把學生引領到理論高度并指引學生運用理論。特別是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充分鼓勵學生,將學生的潛能最大化地發揮出來。教師在案例教學中既是教學的組織者、設計者,又是引導者和激勵者。
民法案例教學要高度重視民法學的實踐性。要積極鼓勵學生能動地發揮自己的內在智慧,要求其以自己的思考得出自己的判斷,在質疑和探索的過程中,運用民法原理或民法規范去解決案例展示的民事糾紛。這明顯區別于講授法的“直白告之”的方式,“使學生由被動接受知識變為接受知識與運用知識主動探索并舉” [5],培養和提高了學生的獨立思考、自主學習和創新工作的能力。
通過案例教學法,引導學生不僅關注“紙上的法”,而且關注“現實的法”,培養學生的法學使命感和法治社會建設情懷[6]。
參考文獻:
[1]王俊霞. 民法學課程中案例教學法運用之探析[J].內蒙古工 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3).
[2]張海燕. 淺議案例教學法在WTO法課程中的運用[J]. 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4).
[3]嘉瑪. 案例教學及其在國內發展現狀[N].中華讀書報, 2003-08-06.
[4]劉兆柏. 淺談《民法學》運用案例教學的幾點體會[J]. 山東省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5).
人們的生活水平以及國家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 使得人們以及國家對于教育以及人才培養的重視度也不斷提高, 我國的教學質量與水平也在不斷地完善和上升。但是, 我國教育中的道德教育漏洞問題變得越發明顯, 學生思想道德偏低的情況比較嚴重, 這引起了人們對于道德教育與心理教育的深度思考。網絡上也曾報道過一些與思想道德想違背的真實案例, 這些案例也不得不引起社會對于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視[1]。這也充分說明, 加強高校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十分重要, 也勢在必行。文章的研究便是以此為背景, 對我國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并對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的措施進行相關的探討, 希望能對我國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提高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分析
目前, 在我國的高等院校教育中, 學校并沒有針對性的開設相關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課程, 因此使得一些學生缺乏接受正規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機會。當前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和不足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 高等院校將所有的精力均用在了人才的專業培養以及就業能力的培養上, 忽視對學生思想道德的深入教育, 使得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與專業知識、就業能力完全脫節, 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其二, 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學的形式比較簡單、途徑也很單一, 大多數是依靠各個班級輔導員的說教形式, 部分學校也采取大一階段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公共課來開展思想道德教育, 其教育的成效較低。教育的不足使得大學生的真實的心理需求不能得到滿足, 從而出現道德素質與社會需求相脫離的情況。
由于當前的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不足的問題, 使得人們對于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視度越來越高, 有不少學校均逐漸開始采取各種措施來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也收獲了較好的效果。一些學校利用計算機教育開展信息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學生對于計算機犯罪性質的認識, 加強學生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從而正確認識信息的歸屬權問題;也有部分學校通過對學生的專業教學中引入道德倫理教學, 提高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的同時, 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2]。學校自發性地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為促進我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發展開辟了新出路。
三、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措施
(一) 開展生命思想道德教育
我國的生命倫理學是三十年前從西方國家引入的一門新興學科, 且經過我國一些研究人士的不斷研究與突破, 使得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得到了新的發展。生命倫理屬于人類倫理精神中的本體性內容, 重在強調人們對于生命的正確認識和對待, 而生命倫理教育是通過引導學生從道德、倫理、理性等多方面來認識生命的內在意義和價值, 從而能夠積極地提高自身生命的質量與價值。
民商法案例教學中開展生命倫理教育, 增強大學生對生命倫理的正確理解與認識, 提高學生的尊重、愛惜、敬畏生命的意識, 逐漸將這種意識由內深化, 再由外釋放, 從而使得這種人文精神得到較好的鞏固。教學中, 不僅應引導學生正確地品味生活、熱愛生活, 更需要幫助學生以正確的心理態度來面對生活中的痛苦和挫折, 建立良好的人生價值觀、世界觀以及仁慈的人文情懷[3]。采取實例應用和課堂討論的方式, 及時了解學生的價值觀取向, 并對學生的錯誤認識進行修正, 增強學生對生命價值、質量的正確認識, 并正確理解人生中的生老病死等自然規律。在開展民商法案例教學中, 可采取課堂觀看或推薦學生觀看《道德觀察》、《經濟與法》、《今日說法》等電視欄目, 加強學生對相關法律的理解與認識。也許學生可以通過觀看這些節目, 了解其中的受害者或家屬的悲傷心理, 從而引發學生對于生活中的一些困難與挫折的思考, 提高學生對生命的重視, 告誡學生在遇到類似問題時的正確處理方式。此外, 還可以多利用其他渠道來引導學生理解生命的意義, 例如在法院旁聽的方式, 參加一些實際的法律援助活動或宣傳活動等。
(二) 開展家庭思想道德教育
在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 家庭倫理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內容, 在目前的高效思想道德教育中, 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存在明顯的被忽視的現象。其實, 一個家庭思想道德較好的人, 其社會道德與職業道德也會明顯較好。例如, 比較和諧穩定的婚姻家庭, 對于社會和諧與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 不少婚外戀情、家庭暴力、親情淡漠以及重婚等情況不斷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 使得人們的道德底線受到了嚴重挑戰。
民商法課程的開展中, 積極應用一些家庭和諧與不和諧的對比案例, 正確引導學生的責任意識、家庭觀念以及思想道德。通常情況下, 在校大學生均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從法律角度考慮, 其父母不會再對其具有承擔撫養的義務, 對于孫輩來說更是不應該繼續承擔撫養義務, 那么, 在校大學生應對父母的無償付出的關懷持以感恩的心態。在我國的婚姻法中對夫妻關系的雙方的財產分配與人身地位關系做了平等對待的規定, 并規定夫妻雙方應彼此尊重、互相忠誠、禁止暴力行為等。而對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父母應在子女未成年之前盡撫養與教育的義務, 而子女也應該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務, 不能相互遺棄和虐待。民商法案例教學中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時, 應加強對大學生獨立、尊重、平等、寬容精神的培養, 幫助學生不斷滲透自主原則、平等原則、社會責任原則、人道原則等, 將反對家庭暴力、長幼有序、尊老愛幼等思想道德根植于學生的意識中[4]。
(三) 開展經濟思想道德教育
近年來, 我國的市場經濟對于人才的素質要求有所提高。在開展思想道德教育課程時, 應積極應用對市場經濟秩序具有破壞性與促進性的案例進行教學, 培養學生正確的經濟理想與道德情感, 將課堂變成培養學生正確義利觀的重要場所。此外, 在關于合同法的教學活動開展中, 應重視學生重合同守信用, 有約必守的合同觀念, 并重視對學生誠實守信觀念的培養, 讓學生由內而外均具有誠信的意識[5]。還可以采取列舉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案件, 提高學生的公平競爭意識、質量意識以及法制意識等, 使得學生能夠形成良好的經濟思想道德觀, 能夠更好地適應現代經濟市場的發展需要。
(四) 開展信息思想道德教育
隨著網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 信息的傳遞與使用的安全性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信息思想道德也是人們的日常交際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之一。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 可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人肉搜索的利弊, 從而讓學生具有較強的自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以及不侵犯他人信息安全的意識[6]。通過對一些沉迷于網絡游戲而引發的犯罪與人生傷害類案例的列舉教育, 培養學生對網絡的正確認識, 養成較好的上網習慣。
在民商法教學課程中不斷滲透信息思想道德的教育, 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信息篩選能力、是非與善惡的判斷能力, 使得學生的信息思想道德自律水平得到提高, 引導學生在資源的獲取上應采用合理的方式, 并尊重和維護他人的知識產權, 加強對個人隱私的保護, 不侵犯和傷害他人信息安全, 要對自己的網絡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結語
如今, 教育對于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 教育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已不再僅僅是對知識的傳授和技能的培養, 更是要加強對人格健康的鍛造與陶冶。在對學生進行專業知識的傳授時, 需要不斷地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 使得學生能夠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質與水平。民商法課程教學中, 也應該積極采用多種渠道和手段, 提高學生思想道德培養力度, 使得我國高等教育的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程遠鳳.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J].教育評論, 2013, (01) :102-104.
[2]程遠鳳.以思想道德教育為核心的民商法課程教學模式改革[J].大學教育, 2013, (06) :70-71+73.
[3]齊倩.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J].長春教育學院學報, 2016, (04) :56-58.
[4]趙文婧.案例教學在民商法教學中的具體應用[J].法制博覽, 2017, (17) :298.
【關鍵詞】法學課 案例教學法 步驟 關系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9682(2012)09-0077-02
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一談到課本當中的相關概念、特征、原則、制度等知識以及法律規章制度,大家的一致反應就是“太理論”、“太枯燥”,給非法律界人士的感覺也是法學課“沒意思”、“沒聽頭”,甚至有人說“只要認識漢字的人都能學懂、學好法學,學了之后就能自己當律師了”,說這話的人顯然是不了解法學的。法學除了這些人所理解的“理論的堆積”外,它還具有很強的實踐性,訴訟、仲裁、調解等都是法律實踐性的具體體現。能否教會學生用法學課本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去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衡量法學教師教學水平的重要標尺,也是社會對法學教師的基本要求。
一、案例教學法簡介
法學的案例教學是指在法學教育活動的各個階段上,通過分析和研究現有案例,解釋成文法的內容并推動成文法的發展和完善(王利明,葉林1993)。在具體實施中,教師依據教學大綱和教材,選取典型案例,通過對案例的討論、分析、點評來解釋理論知識或法律法規。由案提疑,以法解案;由法設案,以案證法。案例教學法的目的在于通過對典型事例的剖析和解題思路、方法、思維方式等的掌握,使學生進一步推導出一般的解題步驟和方法,并借助這一方法獨立解決問題,它是一個從特殊到一般的過程。它有以下特征:①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相結合;②案例緊扣課堂所要講的理論知識;③案例密切聯系生活。
二、案例教學法的實施步驟
1.案例的收集與選取
案例的來源很多,如自己的經歷、親朋好友的經歷、《今日說法》中的事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判例、新聞媒體報導或刊登的國內外事例等。這么多的素材該如何取舍呢?筆者認為,選取案例應考慮以下方面:①案例應具有關聯性;②案例的選取應具有代表性;③案例的難易程度要適中;④案例的選取要新和真。
2.案例的制作及問題設置
選取了某一事例后,并不是將一大堆材料呈現在學生面前,或者將所見所聞一字不落地講給學生聽,而是要對事例進行加工制作,力求做到案例精悍、字數簡少、信息量大、表述清晰無歧義。問題的設置一定要緊扣主題并能發人深思,讓學生一看問題就知道本節課要學什么知識,并能引發學生積極去思考和進行激烈地討論。
3.頭腦風暴法討論
這個階段是案例教學法最重要的階段。教師應安排學生自由討論,鼓勵學生積極發言。討論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成小組或自由組合,然后根據討論的結果自由發言或代表發言。
4.分析、點評
教師可根據學生的討論結果,分析該案例所體現的理論知識、破題的字眼、難點重點、誤區所在等問題。在案例的點評過程中要一針見血,給學生以茅塞頓開、豁然開朗的感覺。對學生優秀的表現應予以肯定,以激勵他們下次更積極地參與討論。對一些答案離譜甚至異想天開、鉆牛角尖的意見,應給予適當的引導和積極的鼓勵。
5.總 結
總結要做到以此及彼、以點帶面。通過對這個案例的總結能映射到其他類似的案例,從而使學生從本質上掌握解決這類問題的方法。
三、案例教學中要正確處理的關系
任何教學活動都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相統一的過程。法學課的案例教學法也不例外。在教的過程中,教師是主體,學生是客體;而在學的過程中,學生是主體,教師是主導。教師和學生在教學中處于主體或客體的地位,理論和案例知識的學習是法學課程教學的內容,知識的汲取和能力的培養是教學所要達到的目標。因此,對案例教學中的主客體、內容、目標這三要素的關注至關重要。
1.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體地位
教師的主導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引導者;傳道授業者;解惑者;管理者。
學生是教學的客體,是學習的主體。它要求教師鼓勵學生提出問題或自己的看法,提倡學生自由討論;同時要求學生動耳聽、動腦想、動嘴說、動手寫、動眼看,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2.案例教學與理論講授
一堂課只講案例或只講理論都是不科學的。如果只講理論,學生就會“聽天書”;如果只講案例,這門課就會成為“故事會”,結果是一堂課結束后,學生往往會抓了芝麻漏西瓜——只記住了故事情節,而對要學的理論知識全然不知。因此,要處理好案例教學與理論教學的關系就要做到以下兩方面:①案例和理論講解密切結合。理論教學是案例教學的基礎,案例的解決以理論知識為依據。沒有理論知識做支撐,只能紙上談兵;沒有案例講解做鋪墊,理論知識就不易理解和識記。②合理分配案例與理論的教學時間。案例教學法只是一種教學方法,在教學過程中應處于輔助地位。
3.教授知識與培養能力
現實社會中“高分低能”或“低分高能”的學生并不少見,他們要么缺乏知識,要么缺乏能力,都不受社會歡迎。我們應主張高分、高能,也就是知識和能力并重。知識是軀體,能力是血肉。知識是能力的基礎,豐富的知識“能源”為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能力是在對一定知識融會貫通的基礎上形成與發展起來的,能力形成和發展了,知識才能活學活用。因此,教師在教學中要充分挖掘知識的智力因素,以培養學生創造性的思維能力,培養學生獨立獲得知識的能力。
四、案例教學對教師的要求
案例教學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于教師。如何選取案例、案例展示與分析點評是否精彩、能否控制和駕馭現場、能否調動學生的熱情、課堂氛圍是否和諧等方面往往與教師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功底密不可分。因此,教師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素能,做到:①時刻“學習”,不斷充電,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②充分準備;③積極參與社會實踐;④提高隨機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⑤了解時事,與時俱進。
參考文獻
1 何錦前.給案例一點靈魂——經濟法案例教學的反思[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11(8)
2 陳慶.論法律概念的實踐邏輯—兼論案例教學法的理論基礎[J].法制與社會發展,2011(6)
【關鍵詞】學生為中心;經管類;經濟法
1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1 課程目標不明確
在當前的高等院校中,經管類專業一般有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會計學、金融學等專業,不同的專業,課程教學目標是不同的。在實際的《經濟法》課程教學中,經類管專業的教學更具有針對性。這也就要求《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要與經管類的專業要求結合起來才更有效果。比如會計專業更多講解與會計專業相關的票據法、稅法和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經濟學專業重點一般會放在證券法、銀行法和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知識。但在學的教學中,并沒有針對哪個專業有不同的教材,而經濟法的內容又特別宏大,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并不是很有針對性地對經管類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教學內容,《經濟法》的課程教學目標不明確。
1.2 教學模式單一
有的高校《經濟法》課程設置的課時一般為48學時每學期,有的專業才32學時每學期。一般高校都是用PPT把教學內容展示給學生,要把經濟法的一般概念和原則進行講授,在教學過程中穿插一些運用的例子,以致,這樣“鎮鴨式”的教學方法,學生上課感覺枯燥,沒有積極性。現在科技又比較發達,學生基本上都有智能手機,手機上網非常方便。由于學生上課感覺枯燥,所以學生上課時,經常玩手機,課堂氣氛不好。而進行案例討論,一個案例往往要一節課,這樣教學任務又會完成不了。
1.3 評價體系不完善
現在高校課程的評價體系一般為平時成績+期末成績這樣的考評機制。平時成績一般占20%,期末成績占80%。平時成績分配一般為到課率占50%,課堂表現占25%,作業情況占25%。期末成績以閉卷為主,考查的重點往往是學生的忘記能力,而考查學生綜合運用經濟法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樣的試題幾乎沒有。這樣只注重卷面成績,忽視課堂中討論表達觀點能力的評價,學生往往平時沒有聽老師講課,只要在期末考試前半個月突擊一下,往往就能考及格、甚至得高分。以致,學生所學習的知識很快就分忘記,他們的學習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學生也感覺到學的知識只是為了考試而學習,用不上,甚至沒有用。
2 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運用的建議
2.1 明確有效的教學內容
經管類的各個專業對《經濟法》的教學內容側重點不盡相同,這就要求教師在對這些不同的專業進行教學時,該課程教師要熟悉教材的內容,結合不同的專業、學校的現實條件、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以及學習目標,對教材的內容進行適當地處理。同時,教師在設計有效的教學內容時,要設計學生最心并且實用的知識點,比如將來學生會進證券公司,對股票、基金以及債券的相關法律要講解清楚;如果有學生可能要創業,那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企業形式要有所了解。這在無形之中,對教師的要求提高了,要求教師根據不同的專業進行充分地、更有針對性地備課。
并且教師在備課時要加上充分《經濟法》有關的經典而實用的案例,可以通過電視媒體的一些好欄目如《今日說法》、《經濟與法》和《法律講堂》等節目,這些案例很實用,讓學生積極參與討論,能調動他們的學習積極性。當然,如果教師有相應的資源可以與當地的法院系統聯系,把一些公開的案例拿出來討論,這樣學生學習的目的性和積極性大大提高,也擴大了學生的視野。
2.2 鼓勵學生參與教學,進行互動
教師所教學的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學會,并且學到有用的知識。學生是才是學習的主體。教師的“教”就是為了“不教”。讓學生盡快能了解和掌握與專業相關的《經濟法》的知識,教師可以對《經濟法》教學內容設計成案例和相應的提出問題,用提問的形式和學生進行互動,調動學生的參與性和積極性。當然,教師也可以用活動小組的形式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比如,游戲、角色扮演以及主題辯論等形式,讓學生之間相互競爭和學習,這樣能讓學生切身參與到學習活動中來,調動更多的學生真實地表達自己對《經濟法》相關知識點的認知和感受,并讓學生從中體驗到真實的交際需求,同時也能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這樣互動的課堂效果和交互的情感氣氛能讓學生感覺到學習的快樂。
2.3 建議能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的評價體系
“以學生為中心”調動其學習主動性,增加課堂實踐的比重,由原來的“平時成績(20%)+期末考試(80%)”的考核形式,現變為“平時成績(20%)+課堂實踐(30%)+期末考試(50%)”,平時成績考核(20%)由原來的三部分變為“到課率10%+作業表現10%”兩部分組成。
而課堂實踐是為了讓學生為中心,增加學生在課堂表現考核的力度,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提問、課堂發言、討論參與程度以及課堂表演、表達、調動情緒等方面進行給分。這樣學生的學習就不僅僅是為了考試而學習,而是全方位地進行學習,學生都感覺到自己得到了很大的鍛煉,學習上課的積極性和參與性都得到了明顯的提高。
3 結束語
《經濟法》課程內容比較多,如何根據經管類不同專業設計不同的教學內容,以及如果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式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這是教師在實際教學中要探討的問題。
【參考文獻】
[1]郭燕茹.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3(7).
(1)刑法學在專業課程體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刑法學》是研究犯罪及其刑事責任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同時也是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14門核心課程之中的基礎學科,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刑法學教育的質量,關乎法學教育目的的實現乃至法治建設的進程。刑法學不但具有深刻的理論性,還具有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應用性。其理論性在于,刑法學是一門具有嚴密科學體系的學科,它是研究犯罪構成及其刑事責任問題的,具有很強的理論性。研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什么罪和承擔什么樣的刑事責任,都必須依據犯罪構成和刑事責任的一般理論來認定。其實踐性和應用性在于,刑法學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刑法學的特性決定了學生不但要能掌握刑法學的有關基礎理論知識,而且要求在學習中理論聯系實際,通過知識學習、案例分析,把知識轉化為能力,培養成既懂理論又會司法實踐的法律人才。
(2)刑法學在國家司法資格考試中的重要性。
隨著國家對從事司法工作人員專業水平要求的不斷提高,國家司法考試幾乎成了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司法工作的必須通過的國家級考試,這個考試的內容幾乎都是運用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案例題,而刑法學知識在國家司法考試中占試卷二全部及試卷四的相當部分,根據最近幾年的相關司考資料統計,刑法學的分值占了近20%,這個比例在司考各個部門法中所占比例是相當大的,足以看出刑法學在司法考試中的重要性。有效進行刑法學的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使學生大大提高運用刑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案例的能力,有助于學生在司法考試中取得較為理想的成績,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有助于學生獲取法律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提高就業率。
2目前刑法學教學模式與方法存在的問題
與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存在較大差距的目前教學模式與方法的主要問題有:
(1)教學模式與方法脫離院校定位和培養目標。
二本院校法學專業的定位和培養目標,應該屬于教學型的以培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為培養目標。然而,不少二本學院的法學專業對學生的培養,遠離了院校定位,好高鷲遠,盲目去“靠攏”“追趕”原套照搬“211”和“985”大學的教學模式與方法,拚力打造法學高層次研究型人才。然,由于師資力量、教學投入、學校影響力、國家相關政策等因素的制約,不僅打造不出法學高層次研究型人才,也使得培養出來的學生難以適應和跟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的要求,也就不具有較強的就業競爭力。
(2)師資隊伍嚴重缺乏“雙師型”教師。
所謂“雙師型”教師,應該是既有豐富、深后的刑法學理論知識功底,又具有長期的、豐富的刑事司法實務經驗。近些年進入二本院校走上法學專業刑法學教學講臺的不少教師都非常年輕,基本上是從法學本科畢業讀法學碩士再上法學博士,幾乎沒有從事過刑事司法實務活動,更談不上有這方面的經驗。教學中對刑法學這門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實踐性的課程,缺乏必要的司法實務方面的能力鍛煉和知識儲備,難以講清講明透相關知識。比如,我國刑法規定的有期徒刑,帶給服刑罪犯的最直接痛苦是人身自由被剝奪。那么在監獄服刑的罪犯都被剝奪了哪些人身自由權,罪犯的痛苦狀態的表現和程度又如何?教材沒有告訴學生,教師憑空想象也很難描述得具體,結果是老師難以講清楚,學生難以聽明白。
(3)課堂教學難以形成師生的有效互動。
忽視自學和預習這種大學學習階段應有的和常見的學習方法,學生基本上依耐老師的課堂教學,教師按照教材從頭講到尾,學生從頭聽到尾,不僅吸收不了所有的內容,還對這樣的教學方法感到厭倦,學生幾乎沒有學習的主動性,這樣的教學方法很難適應刑法學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踐性,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要求較高的特點,滿堂灌的教學方法,不利于學生的應辯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應用能力的有效提高與鍛煉。
(4)缺乏實踐教學的外在環境。
刑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部門法學。比如對犯罪分子要經過法庭的審判才能定罪量刑,犯罪分子必須要在監獄執行刑罰,刑法規定的刑罰執行制度中,對確有悔改變現的罪犯可以減刑,那么法庭是什么樣的?監獄又是什么樣的?減刑又該如何減?在當下的教學模式下,學生基本上是不清楚的,現有的教學模式沒有設置相對規范的實踐教學環節,如法院的開庭審判觀摩,模擬法庭演練,邀請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以案說法,與院校當地司法部門的有效聯系與資源共享,組織法律知識競賽、辯論賽等等,課堂教學較難與現實的司法實務相結合。這樣,既難以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也不利于學生理論知識的吸引與轉化,即便有少數學生畢業后能走上法律工作崗位,用人單位還要用較長時間對其進行上崗培訓或動手能力的培養,這也會影響學生的職業競爭能力。以上二本院校傳統的刑法學教學模式與方法普遍存在的問題,使刑法學教學改革勢在必行,問題的關鍵是該如何改革。
3刑法學教改模式與方法探討
(1)改革刑法教學模式與方法須以院校定位和培養目標為標準。
適應學院培養人才的目標定位,培養面向地方需要的應用型法學人才,解決刑法學上述教學模式和方法的問題,培養學生學習刑法學的興趣,通過實踐教學培養一系列實踐技能,如法庭控辯雙方的指控和辯論技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學習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的一定的辦案經驗,參加法律援助活動的經歷等等,畢業以后能較快的適應司法實務工作的要求,盡快的成長為一名合格的法律職業人。
(2)彌補“雙師型”教師的不足。
邀請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優秀的司法實務工作者,對學生講授刑法學相關知識和法律規定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從審判、公認、辯護、監管等不同角度和訴訟環節,向學生傳授運用刑法學知識解決案件問題的技巧和方法,使學生了解、掌握刑法學相關理論框架和知識體系在司法實務中的運用。
(3)增加教學相關內容。
①除教材和必要的參考書外,授課內容應增加司法考試的內容。由學院為任課老師購買課程所需要的司法考試教材及試題,配合教材在授課過程中輔導使用,以深化、細化所學知識,為學生日后的司法考試作必要的知識準備。教學內容及考核內容,緊扣司法考試大綱及內容和題型,讓學生在學習教材的同時,也將司法考試的內容一起學習、了解、掌握,給學生以正確的指導,有利學生順利的通過司法考試,為畢業找工作增加籌碼。②設置模擬司法考試課。根據司法考試刑法部分考試大綱,組織二到三次模擬考試,以增加學生學習的動力,該教學方法實用性很強,能起到為司法考試常態練兵的作用,有利于深化所學知識,并與司法考試內容相銜接,學生較為喜歡。③增加教師指定的與司法實務緊秘相聯的輔助教材和資料,由學院為任課教師征訂教師指定的如《人民法院報》、《人民司法》、《司法文件選編》等刊物,拓展學生刑法知識視角并及時了解目前刑事司法的最新信息。④期末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單選題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題兩種題型。選擇題的內容擇重為刑法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的面和點,案例分析題擇重考查學生對刑法知識的綜合掌握,對所學重點問題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試題刑型及內容的改革,會讓學生從普遍的文科考試的死記硬背,不注重理解消化的應考方法中解脫出來,更注重平時刑法學知識的理解、銜接、掌握和實際運用從而解決問題。
(4)引入現代教育技術,以案例教學慣通全部教學過程,增強刑法學教學的直觀性。
教師精選《今日說法》、《法制進行時》、《法律在線》、《第一線》、《社會與法》等央視法制欄目的典型案例視頻,通過案例提出問題,根據理論來分析問題,最后由學生根據所學刑法學知識來解決問題,教師對學生解答的案例作精辟的點評,并就案例所反映的理論問題作綜合歸納,對重點問題作總結,增強課堂教學互動,加深學生對刑法知識的犯罪行為,刑罰處罰的形象感和直觀感,從而起到強化知識,加深記憶的作用。也可以是教師組織的案例討論,也可以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自發組織的刑法學習小組的辯論。
(5)增加實踐性教學環節,增強刑法學知識的實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