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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西方”/馬克思哲學/
【正文】
一、對馬克思哲學的走近
“西方”具有的理論來源,并且在理解馬克思的哲學時具有新的視野。他們更注重資本主義的當展、科學技術的當展、社會主義的當代實踐,重視對馬克思著作的研究,重視對馬克思早期著作的研究。在新的理解視野中,他們看到了、看清了傳統理解中看不到或看不清的馬克思的一些思想。
(一)社會歷史或人的問題是哲學的主題
在傳統理解中,社會歷史或人的問題至多只是哲學的主題之一,哲學的真正主題是整個世界的一般本質,本體論(一般世界觀)被看作是哲學的核心、靈魂。
“西方”者在理解馬克思的哲學時普遍強調,馬克思哲學的主題不是自然,不是整個世界,而是社會歷史問題或人的問題。盧卡奇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總體性哲學”,在他看來,“總體性”不存在于自然界,只有人類歷史有“總體性”,因此他理解的馬克思哲學是一種社會歷史理論,他特別強調:“認識到這種方法(馬克思的辯證法——引者注)被限定在歷史的和社會的范圍內,這是特別重要的。”(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柯爾施也認為,馬克思的哲學“它是一種把社會發展作為活的整體來理解和把握的理論;或者更確切地說,它是一種把社會革命作為活動的整體來把握和實踐的理論。”(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施密特說:“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并不理會關于心靈的精神或物質的本性問題;……馬克思的唯物主義首先關心從這個世界上消除饑餓和痛苦的可能性問題。”(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薩特認為,“如果存在某種像辯證唯物主義那樣的東西,那它一定是歷史唯物主義,……如果這種唯物主義存在的話,也只能在我們的社會世界有限范圍內才是真理。”(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實踐派”的觀點時說:“在馬克思看來,根本的問題是創造一個更加人道的世界的同時如何實現人的本質……哲學的基本任務就是對異化現象進行批判的分析,并指明走向自我實現、走向實踐的實際步驟。”(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西方”思潮在強調社會歷史問題、人的問題是哲學的主題時,其“主題”的含義并不是很清晰和確定的,但是確實有啟發意義。至少在以下幾個意義上,可以說馬克思哲學的主題是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馬克思哲學所關心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的歷史發展,馬克思哲學的根本目的是實現人的解放,首先是無產階級的解放;馬克思哲學的現實對象,是人的歷史活動;馬克思哲學的基本任務,是揭示歷史運動的規律;馬克思哲學活動的重點是唯物史觀,馬克思的哲學不是本體論哲學。
(二)不能把哲學僅僅理解為是對唯心主義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
在傳統的理解中,哲學被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顛倒,即把唯心主義辯證法顛倒為唯物主義辯證法。一些“西方”者對“顛倒”說提出質疑,他們強調這種顛倒不能僅僅理解為把唯心主義辯證法轉變為唯物主義辯證法,而是在于發現現實歷史運動的辯證法。柯爾施說:“列寧把從黑格爾的唯心主義辯證法到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轉變僅僅看作一種轉變:由不再是‘唯心主義的’而是‘唯物主義的’新的哲學世界觀取代植根于黑格爾辯證法的唯心主義世界觀。……馬克思和恩格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辯證法的唯物主義顛倒只不過在于把這種辯證法從它的最后的神秘外殼中解放出來,在‘觀念’辯證法的‘自我運動’下面發現了歷史的現實運動,并把這一歷史的革命運動宣布為唯一的‘絕對的’存在。”(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施密特說:“在把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僅僅解釋成是與任何唯心主義相對立的、僅僅是哲學內部的甚至是世界觀上的二者擇一時,是不能理解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柯爾施和施密特在這里透露出一種深刻的理解:僅僅從與唯心主義對立的意義上來理解馬克思的哲學,還不能深刻理解馬克思哲學變革的實質;馬克思創立的新哲學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辯證法+唯物主義”這一公式不能深刻揭示哲學變革的實質。實際上,對黑格爾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不是由馬克思而是由費爾巴哈首先完成的,費爾巴哈在《哲學改造的臨時綱要》中說:“只要將思辨哲學顛倒過來,就能得到毫無掩飾的、純粹的顯明的真理。”(注:《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上卷,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02頁。)這里所說的“思辨哲學”指的就是黑格爾哲學。作為對黑格爾哲學的顛倒的費爾巴哈唯物主義也不是機械的或形而上學的唯物主義,而是辯證的唯物主義。因此,如果僅僅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僅僅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辯證的唯物主義,我們可能還是停留在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水平上。馬克思哲學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顛倒的真實意義在于,馬克思發現了人的真正現實的感性活動即實踐的全部意義,用實踐出發點代替黑格爾哲學的理念出發點。馬克思對黑格爾哲學的這一顛倒,不僅超越了唯心主義,同時也超越了舊唯物主義,把唯物主義推進到實踐的或歷史的唯物主義形態。
(三)實踐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人是什么?一些“西方”者認為人是實踐的存在物,實踐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對這一點表達得最明確的是南斯拉夫“實踐派”。馬爾科維奇說:“人在本質上是一種實踐的存在。”(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彼德洛維奇說:“人區別于其他任何存在是因為人是一種實踐的存在。”(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提出“人是實踐的存在物”是對馬克思哲學的走近。在傳統的理解中,關于人的本質,主要強調人是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這一理解不能說錯,但沒有揭示人區別于動物的本質是什么。馬克思的論斷并不是講人的共同本質是什么,而是講要理解一個人或一些人區別于其他人的具體本質,必須看他或他們所處的具體的社會關系。那么,在馬克思看來,人區別于動物的共同本質是什么呢?是勞動,或更一般地說,是實踐。馬克思說:“一當人們自己開始生產他們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25頁。)“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論斷,是符合馬克思的上述思想的。只有理解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才能理解人的本質在現實性上是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因為正是在實踐中,人們存在著具體的社會關系。
(四)實踐范疇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
在傳統的理解中,哲學的總體的基本范疇是物質,實踐范疇只是認識論的基本范疇。“西方”者們則普遍提出,實踐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盧卡奇在談到他的《歷史和階級意識》一書時說,實踐概念是“這本書的中心概念”。(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施密特說:“不是所謂物質這抽象體,而是社會實踐的具體性才是(馬克思)唯物主義理論的真正對象和出發點。”(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南斯拉夫的哲學爭論時說:“在這場辯論中,主張馬克思哲學的核心范疇是自由的人的創造性活動——實踐——的觀點占了優勢。”(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他自己認為,馬克思的哲學是“建立在實踐概念的基礎上的哲學”。(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弗蘭尼茨認為,“歷史實踐的范疇是馬克思對人和歷史的哲學解釋的根本范疇。”(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盡管許多“西方”者在肯定實踐范疇是哲學的基本范疇時常常否定物質范疇在哲學中的意義,而且對實踐的物質本性缺乏正確的認識,但是,在肯定實踐范疇是哲學的基本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這一點上,他們是比傳統的者更接近馬克思的。實踐范疇確實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馬克思自覺意識到的自己的新唯物主義與舊唯物主義的區別,不是對物質的理解,而是對“‘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的理解。
(五)把意識的現實對象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
馬克思對“‘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的理解,首先在于他把實踐理解為意識的現實對象。傳統理解始終沒有能理解馬克思的意識對象觀,仍然把意識的現實對象理解為某種既成的、非主體存在的東西,而不是把人自身的物質活動即實踐理解為意識的現實對象,把對象理解為歷史地生成的東西。“西方”者們則大多十分重視馬克思的《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特別是其第一條的思想,馬克思在此清晰地表達了新唯物主義的意識對象觀。盧卡奇在講到意識的現實對象時,直接表述了馬克思《提綱》第一條的思想:“馬克思強烈地要求我們要把‘感性世界’、客體、現實理解為人的感性活動。”(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他認為馬克思在意識對象觀上堅持“創造的原則”,(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作為意識對象的“現實……無論如何它要高于那種產生于經驗世界的僵硬、物化了的事實的現實……這種現實決不同于經驗的存在,它不是固有的,而是變異的。”(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霍克海默也理解到了意識對象的歷史生成性,他說:“被判斷的對象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種活動創造出來的”。(注:霍克海默:《批判理論》,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194頁。)施密特說:“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他曾批判了以往所有唯物主義把現實片面地理解為在直觀上給予的客體,‘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的,不是主觀地去理解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從認識論來說,自然與其是作為逐步地純粹‘給予的東西’,不如說越來越作為‘被創造的東西’出現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能被認識的東西,在嚴格要求意義上只是主體‘所創造的東西’。”(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實踐派”波什尼亞克說:“存在并非某種在(主體)以外的東西;人就是存在的組成部分。人意識到了存在,即在人自身之內,存在意識到了它自身。”(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
二、對馬克思哲學的遠離
“西方”哲學除了的源頭外,還有西方哲學的源頭,“西方”者們往往站在某一西方哲學的立場上來解讀馬克思的哲學,這一視野限制了他們對馬克思哲學的另一些方面的正確理解,在這些方面遠離了馬克思,看不到或看不清在傳統理解中已經看到和看清了的馬克思的思想。“西方”哲學對馬克思哲學的遠離,最主要的表現是這樣那樣否定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其中,少數人明確提出馬克思的哲學是超越了唯物、唯心對立的“實踐哲學”,而大多數“西方”者雖然在口頭上還承認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哲學,但是在一系列哲學問題上又背離了唯物主義。
(一)馬克思的哲學是超越唯物、唯心對立的“實踐哲學”
葛蘭西明確否定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他說:“大家知道,實踐哲學的創始人[馬克思]從來不曾把他自己的概念叫作唯物主義的,當他寫到法國唯物主義的時候,他總是批判它,并斷言這個批判要更加徹底和窮盡無遺。所以,他從來沒有使用過‘唯物辯證法’的公式,而是稱之為同‘神秘的’相對立的‘合理的’,這就給了‘合理的’此詞以十分精確的意義。”(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把所有哲學分為三類:“感受的哲學”、“整理的哲學”和“創造的哲學”,唯物主義屬于第一二類哲學,唯心主義和哲學屬于第三類哲學,馬克思的“創造的哲學”“它肯定不是唯心主義的一元論,也不是唯物主義的一元論”。(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在講到對“歷史唯物主義”這個術語的理解時說:“人們忘記了在一個非常普通的用語[歷史唯物主義]的場合,人們應當把重點放在第一個名詞——‘歷史的’——而不是把重點放在具有形而上學的根源的第二個名詞上面。”(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的“超越論”對整個“西”思潮產了重要的影響,其他許多“西方”者雖然沒有像葛蘭西那樣明確否定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但在許多哲學問題上,實際上是沿著葛蘭西的“超越”路線走的。
(二)否定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反對所謂“二元論”思維
許多“西方”者或明或暗地批評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論斷,把堅持哲學基本問題看作是一種“二元思維”而加以否定。柯爾施在批評“庸俗社會主義”時說:“用的術語來說,庸俗社會主義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相當‘不科學地’堅持著一種樸素的現實主義——在這種現實主義中,所謂的常識(即‘最壞的形而上學’)和資產階級社會的標準的實證主義科學二者,都在意識和它的對象之間劃了一條明顯的分界線。……我們將證明,事實上,馬克思和恩格斯決沒有任何這樣的關于意識與現實的關系的二元論的形而上學觀”。(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然而,列寧回到了‘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絕對對立,而這種對立曾經構成了劃分17世紀和18世紀啟蒙運動兩大流派的那種哲學爭論甚至某種宗教爭論的基礎。”(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薩特在批評“自然辯證法”思想時說:“這一教條主義的源頭來自‘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問題。”(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馬爾科維奇在總結“實踐派”的觀點時說:“正統的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即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是物質和精神的關系問題,一般被認為是抽象的、與歷史無關的二元論的觀點而受到擯棄。”(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在這聲辯論中,……物質和精神、客體和主體的二元論被這些范疇是如何可能從實踐概念中推演出來的觀點所取代了。”(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哲學基本問題,以及由對這一問題的回答而區分的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個哲學派別,都是以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主觀和客觀的區分為前提的,沒有這種區分,就不能提出哲學基本問題,就不會有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誰接受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誰就必須承認哲學基本問題,誰就必須接受“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反過來,誰反對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誰就不可能堅持唯物主義。“西方”者一方面承認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另一方面又否定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這不能不是自相矛盾的。實際上,他們的真正傾向在于否定、弱化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而對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的承認往往是口頭的和字面的。
(三)借口反對思維和存在關系的“二元論”,堅持非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
不少“西方”者在反對思維和存在關系的“二元論”時,形成了他們的一種非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把精神活動也看作是一種現實,或是現實的一個要素。盧卡奇認為,“現實”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個基本因素:“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在于它們是同一個而且同樣真實的、歷史的、辯證過程的諸多方面。”(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柯爾施說:“對現代辯證唯物主義來說,重要的是,在理論上要把哲學和其它意識形態體系當作現實來把握,并且在實踐上這樣對它們……他們總是把意識形態——包括哲學——當作具體的現實而不是空洞的幻想來對待的。”(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各種科學意識,“如果它們也是作為世界的一個‘觀念的’組成部分的話,那么它們就作為世界的真實的和客觀的組成部分而存在于這個世界之中。這就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辯證法和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之間的第一個明顯區別。”(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馬爾科維奇更明確地說:“無論是社會現實問題還是自然現象問題,‘現實的本質’都包含了主觀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社會事件所以是主觀的,乃是意識存在——作為活動者的人——的參與使然。”(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西方”者很少去談實踐的構成因素,但是從他們反對“二元論”思維方式和對“現實”的理解來看,他們不是把實踐看作是人們的客觀物質活動,而是把意識、理論看作是實踐的一個有機構成因素。更有少數“西方”者把理論活動直接看作是實踐的一種方式,阿爾都塞就是這樣,他認為:“除了生產外,社會實踐還包括其他的基本實踐。這里有政治實踐……意識形態實踐;還有理論實踐……”(注: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39、140頁。)還說:“關于理論,我們指的是實踐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也屬于一定的人類社會中的‘社會實踐’的復雜統一體。”(注: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39、140頁。)阿爾都塞甚至認為馬克思的理論是馬克思的“理論實踐”的反映,檢驗馬克思理論正確與否的實踐標準也不是社會歷史實踐而是馬克思的理論實踐本身。(注:參見阿爾都塞《閱讀(資本論)》;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706-707頁。)
無論是把理論活動看作是現實、實踐的一個要素還是把理論活動看作是現實或實踐活動的一種方式,都遠離了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中的“現實”、“實踐”是相對于意識、理論的范疇,是指人們的“客觀的活動”、“人的感性活動”,人們的“實際生活”、“人們的存在”或“社會存在”。把理論看作是現實、實踐或現實、實踐的一個要素,馬克思的“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東西”、“生活決定意識”、“理論反映現實”、“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等命題就失去了歷史唯物主義的意義。
(四)“拒斥形而上學”,否定物質本體論,反對“自然辯證法”
許多“西方”者受西方哲學思潮的影響,把尋求現象背后的本質的思維叫作“形而上學”而加以否定,在他們看來,唯物主義的“物質本體論”就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思維,是馬克思的哲學所沒有的。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思想具有本體論的意義,所以也在他們的反對之列。盧卡奇批評“恩格斯錯誤地追隨黑格爾,把這種方法(指辯證法——引者注)擴大到自然界。”(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施密特說:“和蘇聯的所有解釋相反,真正的不是自然化了的黑格爾主義,不是竭力用另一個本體論的始基即物質,去簡單地替換所謂精神這個本體論的始基。”(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而在恩格斯那里,“辯證法成為在馬克思那里所決沒有的東西,即世界觀、解釋世界的積極原則。”(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恩格斯的自然概念歸根結蒂仍然是本體論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薩特說:“自然辯證法,它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是由一種形而上學假設的客體。”(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拒斥形而上學”、否定物質本體論和自然辯證法,必然會否定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至少會弱化哲學的唯物主義路線。否定物質本體論,否定自然辯證法,從形式來看,并不完全否定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他們至少在口頭上還承認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但是,從實際來看,這種否定就是放棄唯物主義的一個重要陣地,并最終會導致放棄唯物主義的所有陣地。放棄了物質本體論這個重要陣地,也就不能堅守其他陣地。不肯定世界的物質性,當然也就不能真正承認社會歷史歸根到底是一種特殊的物質運動形式,就不可能有歷史唯物主義。
不能以馬克思哲學的主題是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為根據否定物質本體論。理解人的本質、社會歷史的本質,最重要的當然是要認識人和社會歷史區別于自然運動的特殊本質,但也要認識人、社會歷史與自然運動共同的本質,對這種共同本質的認識就是物質本體論。因此,物質本體論是馬克思哲學主題的題中應有之義,并不是與解決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不相關的理論。也不能因為馬克思談論物質本體論不多就認為馬克思的哲學沒有物質本體論。馬克思對物質本體論談得不多,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些問題基本上已經由先前的唯物主義特別是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解決了,馬克思的任務主要不是重復前人已經基本解決了的理論,而是把唯物主義推向前進,超越直觀唯物主義而走向實踐唯物主義,超越自然唯物主義而走向歷史唯物主義,所以其理論重點是制定科學的實踐觀和歷史唯物主義。談得不多不等于沒有,馬克思是談到世界的物質性、自然的先在性和自然的辯證運動的,馬克思是繼承了唯物主義的物質本體論思想的。物質本體論是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理論的組成部分。
(五)否定反映論,否定客觀真理
在認識論上,“西方”者普遍否定反映論,否定客觀真理。盧卡奇借口思維對象的變易性否定反映論,他說:“如果變易的真理是將要被創造出來而尚未產生出來的未來,如果它是種新的東西,存在于各種傾向之中,但這些傾向(借助于我們的意識)將會變成現實,那么,思維是為一種反映這個問題就顯得毫無意義了。”(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如果事物不存在,思維何以‘反映’?……在‘反映’論中,我們發現了思維和存在、意識和現實的理論上的具體的兩重性。這種兩重性對物化意識來說很難統一。從這樣的觀點來看,無論是事物被認為是概念的反映,還是概念反映了事物,這都無足輕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兩重性都依然如故。”(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盧卡奇這里所說的“兩重性”,指的就是“二元論”。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南斯拉夫“實踐派”的觀點時說:“社會主義現實主義被當作對藝術研究方法的一種諷刺普遍地受到拋棄。”“在這場生動的、時而是戲劇性的辯論中,正統的者試圖拯救‘反映論’這一由蘇聯辯證唯物主義者和保加利亞哲學家T.巴甫洛夫發展起來的認識論基石。針對這種理論提出的三個主要的反對理由是:首先,它忽視了德國古典哲學的全部經驗,又回到了一種18世紀自在的物質客體和精神主體的二元論;其次,在反映是一切意識的根本特征這一觀點中,內含了明顯的教條主義;第三,這種理論的錯誤還在于,意識實際上遠不是消極地伴隨并復制物質的過程,它常常預見和設計尚不存在的物質客體,試圖通過說明我們在這些情況中討論的是‘創造性的反映’來重新定義反映論,給人一種專門為此約定的印象,根據這種約定,反映的概念便以這種方式被夸大到使人完全不知其所云的地步。”(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
【英文摘要】Thedevelopmentofatheoryisequaltoaconsciousrepresentationunderaconditionofthecontextmetathesis.OnlyundertheconditionsofthecomparativedialoguewiththemodernWesternphilosophy,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realisticworld,logicalworldandvaluableworld,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thehistoryandreality,thevalueandtruth,theidealismandtherealism,theemotionandtherationality,canMarxistphilosophybeconsciouslyrepresentedandalsocontinuouslybeenrichedanddevelopedintheconsciouslyconstructed“TensionNet”.
【關鍵詞】構建/哲學/創新與發展/理論張力/construction/marxismphilosophy/Innovationanddevelopment/Tensionoftheories
【正文】
哲學創新正是基于實踐的生成過程,才是一種“情理交融”的生命沖動和理性自覺。只有自覺構建起哲學存在與發展的“張力網”,才能使其進一步走進現實語境,并在對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現象的本質穿透與理性關照中得以豐富與發展。
一、比較對話:彰顯理論特質
當前我國學界存在著一種反對哲學與現代西方哲學進行比較對話的觀點,理由是質疑這種解讀模式非但不能擺脫傳統教科書體系對哲學的反注,反而可能將自己專業的“權力話語”當作理解哲學當代性的立足點,并武斷認為,“比較對話”的方法實際上只能是以某個現代西方哲學流派、人物思想為圭臬或視野,“外在”地透視哲學的當代性意蘊,從而導致以現代西方哲學反注哲學當代性的窠臼,并指認這是一種方法論上的“自我中心主義”。
我們認為,進行哲學與現代西方哲學之間的比較對話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列寧早就指出,哲學不是離開世界文明發展大道而產生的故步自封、僵化不變的學說。作為時代精神精華的哲學,不能無視現代西方哲學所張揚的科學實證精神、人文主體精神,不能無視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在日常生活實踐中進行整合的努力,否則就談不上創新與發展。同時,這種比較對話也是可能的。在進行這種比較對話中,不必要一定找出一個超越二者之外的某個評判標準與溝通媒介,首要的是主體的自覺。
這種主體自覺具體而言,一是認識到比較對話只是對哲學進行現代解讀的一種方式方法,旨在建構而不是解構。在比較對話中注重吸收利于自身發展的合理因素。如果這樣就不必擔心由于現代西方哲學研究視野的遮蔽性而遮蔽乃至哲學的豐富內涵。二是自覺尊重和維護哲學的黨性原則和方法論特質。哲學和現代西方哲學一樣,都是現代意義上的哲學,都關注實踐活動的主體性,重關系輕實體,重生成輕先驗,重影響輕體系,但也應充分認識到,二者畢竟不是可以完全通約的,而是異質性的兩種理論體系:在立場上,一個基于勞動者的立場,一個傾向于為資本所有者服務;在觀點上,一個是辯證的歷史的實踐的唯物主義,一個是形而上學的超歷史的實用主義的唯心論;在方法論上,一個是歷史于實踐中生成的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論,一個是日常生活于實踐中生成的唯心主義的方法論。這些只有在對二者的深入比較與對話中,才能在理論上自覺地呈現;只有在以現代社會為共同視域、以反形而上學為己任、以回歸現實為特征的東方與西方、社會歷史與日常生活、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現實主義和理想主義以及空想主義和實用主義哲學的兩極對立的張力中得以實現,并進而為哲學的創新與發展提供可資借鑒的啟發與思考。
二、體系建構:突現邏輯魅力
與上述反對對話的觀點相呼應,有學者認為在反形而上學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新哲學,本質上是一種歷史辯證法,不再是傳統的體系哲學,否則,勢必帶有基礎主義、本質主義之嫌。因而,新時期對哲學的創新與發展從建構新的哲學體系著手是不可取的。對此,引發了學界的激烈爭論。
我們認為,任何嚴肅的理論無不有嚴密的邏輯體系。哲學的邏輯體系當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體系哲學,但這不意味著沒有一個嚴密的邏輯體系,更不妨礙以此為切入點,通過建構新邏輯體系創新與發展哲學。
首先,在哲學中,物質是邏輯基項,實踐是邏輯始項,勞動、生產方式、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階級斗爭、勞動群眾等構成了邏輯中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則是其邏輯終項。它們按照一定的邏輯規則,形成了一個由實踐基礎上有機論的自然觀、交往實踐論的社會觀、實踐唯物主義歷史觀、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和集真、善于一體求美的自由觀構成的十分嚴密的邏輯體系。
其次,承認哲學是一個邏輯嚴密的哲學體系,能否排除基礎主義、本質主義哲學之嫌呢?回答當然是肯定的。因為這個體系是開放的,它不崇尚任何超驗的哲學實體。具體而言,哲學體系中的概念、范疇及哲學范式,實現了對舊哲學的革命性變革,是于實踐中生成的,具有與時俱進的理論品格。就哲學的物質觀來說,它不同于傳統哲學(包括舊哲學和傳統教科書)中的物質概念。舊哲學和傳統哲學教科書中的物質是一種實體,以此為基石的哲學體系在理論上是超驗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學的,在思維方式上是追根究底的實體主義,在哲學范式上是世界論的、本體論的抑或是近代主體論的范式。而哲學的物質觀集中通過實踐概念體現出來。由于實現了哲學主題的歷史性轉變,所以以實踐為本體的新世界觀認為,社會歷史不過是自然界對人來說的生成過程,其著力專注于經驗世界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及人與自我的基本關系,是一種關系性思維方式,建立起關懷人的人類學哲學范式。
而在哲學中這種關系性思維、生成性思維和人類學的哲學范式的呈現,是由哲學體系中以概念、范疇和理論模型之間的互動為表征的,是以物質世界、意義世界和可能世界之間的對立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我們知道,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質,求真;范疇體現物與物之間的關系,向善;模型則把概念與范疇按遞歸和合的原則整合起來,構成穿透現象世界的解釋體系,趨美。在哲學中,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是求真的,實踐唯物主義自然觀、社會觀和歷史觀則是向善的,自由觀則是趨美的。它們之間的有機統一,是三方面對立統一的結果,呈現出規律、價值觀與人類學之間的互動與平衡,本質上,這是事實世界、意義世界與邏輯可能世界三極對立中所具張力的反映與觀念呈現。而且,在這種邏輯體系構建中,主體越自覺,基于三個世界之上的理論越自覺,所形成的理論張力也就越強。新時期哲學的創新與發展,以此為切入點,不失為一種值得重視的解讀模式。事實上,改革開放20余年來,學界關于實踐唯物主義哲學的討論不斷引向深入,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傳統教科書的解讀模式,實踐唯物主義的觀點也逐漸占據論壇主導,并向教壇和講壇伸展。這一定程度上表明,新時期通過自覺建構合理的邏輯體系以創新發展哲學是可能的、必要的。同時表明,始終關注現實是自覺建構哲學邏輯理論體系的現實起點。
三、語境置換:展示現實價值
關于哲學當代性解讀語境的話語,學界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認為“回到馬克思”,通過深入、完整、準確的返本溯源為創新發展哲學清理地基;另一種觀點則主張“馬克思走向當代”,通過關注當代、實際關切為哲學的創新發展輸血。
在我們看來,前者有重歷史輕現實之嫌,突出了哲學深厚的歷史感,后者有重現實輕歷史之虞,突出了哲學強烈的現實感;前者強調以價值牽導現實,后者強調以現實規范價值。結果或者給人以空想主義的揣度,或者予以人以實用主義的直覺,不利于實現哲學的創新與發展。
1、實存哲學是1種形而上學
本文建議把人們通常譯為“生存”或“存在”的拉丁文existentia改譯為“實存”。[1]理由大致有如下幾項:其1,在漢語中“生存”多半是指人的,至少是指動物、活物的,是1個與“死亡”相對的概念,通常我們不至于說“石頭生存”、“大海生存”等等;而西文中的existentia卻是泛指的,可用來指示生命體,也可用來指示非生命體,甚至也可用來指示上帝——雖然在現代“實存主義”(通常被譯為“存在主義”)哲學中,它確實往往是特指人的存在的。[2]其2,“存在”這個譯名,依照翻譯工作中約定俗成的相對原則,我們認為還是留給Sein、Being為好,盡管這個Sein、Being怎么譯成中文,至今也還是1道聚訟紛壇的難題。其3,也是最為重要的1點,與作為“共相”、“1般”、“普遍”的“本質”(essentia)相比較,existentla1詞強調的是個別性、實際性、此在性(在場性)、實現和展開(即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energeia,“實現”),故把它譯為“實存”應該是適恰的。
與此相應,我們把Existenzphilosophie譯為“實存哲學”,而并不作“生存哲學”,更不作“存在哲學”(關于“存在”的哲學乃是Ontologia,即“存在學”,或舊譯“本體論”),把Existentialismus譯為“實存主義”,而不作“生存主義”,更不作“存在主義”(關于“存在”從未形成過什么“主義”)。同樣地,前期海德格爾和薩特爾的著名命題“存在先于本質”或者“生存先于本質”,以我們的主張,就要改譯為“實存先于本質”了。[3]
我們知道,雅斯貝爾斯把自己的哲學徑直命名為“實存哲學”,而并不愿意接受“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us)這個稱號,稱后者乃是前者的墳墓;薩特爾首創了“實存主義”這個名目;海德格爾既不承認自己屬于“實存哲學”,又不免有點討厭“實存主義”這個名稱。但所有這些歧異均不我們這里關于“實存哲學”的討論。
我們這里要討論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實存哲學”。“實存哲學”經常被了解為“人學”,這是不妥的,至少是不夠的。在我們看來,“實存哲學”可以是1種“人學”,但未必是“人學”,因為它首先是1種形而上學。討論人之“實存”的“實存哲學”只不過是“1般實存哲學”之1種——正是在此意義上,我們不希望把Existenz譯為“生存”。僅僅在人的“實存”之論(通常所謂“生存論”)的意義上來了解“實存哲學”(Existenzphilosophie),那是10分不當的。
法國學者保羅·富爾基埃把1部西方哲學史描寫為“本質主義哲學”與“實存主義哲學”兩大路線,雖然此外還加上兩者的綜合物,即所謂“本質主義的實存主義”,但后者并未形成重大影響,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計。[4]與我們所熟悉的“唯心主義-唯物主義”的哲學史描述框架相類似,“本質主義-實存主義”的框架亦有其問題,或者說也有簡化之危險和嫌疑。然而,至少就形而上學及其現代批判來說,“本質主義-實存主義”或者“本質-實存”的描述框架還是合乎實事的;在現代實存哲學中,這1點尤為明顯。
富爾基埃的哲學眼界有其局限性,未能把“本質-實存”問題了解為貫穿哲學史整體的形而上學基本結構。在他看來,哲學史無非是“本質主義”的歷史加上后起的現代“實存主義”的歷史,仿佛“實存”問題在此前從未形成為1個形而上學的課題似的。此外,富爾基埃把柏拉圖哲學稱為“神學的本質主義”,而把亞里士多德哲學命名為“概念論的本質主義”,也顯得不著邊際,至少是不盡得體的。
但無疑地,富爾基埃也正確地看到了1點:本質主義乃是形而上學的主流,恰如尼采和海德格爾所謂“形而上學就是柏拉圖主義”;而“實存”問題向來就是1個等而次之的課題,【72】甚至在1定程度上講是1個被遺忘的課題。關于這1點,海德格爾給出過如下斷言:“對形而上學來說具有標識性的事情乃是:在形而上學中普遍地,實存(existentia)——如果1般而言——始終僅僅是簡短地、猶如某種不言自明的東西1樣被討論的”。[5]在此意義上,海德格爾所謂“存在之被遺忘狀態”(Seinsvergessenheit)就可以表述為“實存之被遺忘狀態”,而非“本質之被遺忘狀態”。
更確切地,這里所謂“實存之被遺忘狀態”還應當表達為:“本質”對于“實存”的優先地位。海德格爾也采用了另1種講法,他設問:“為什么ti即什么-存在(Was-Sein)進人對于如此(hoti)的優先地位之中了?”[6]其中的ti(什么)是希臘文的疑問代詞,hoti(如此)是希臘文的連詞。
這1問聯系到海德格爾對于形而上學問題的基本理解。[7]在《什么是哲學乃1文中,海德格爾認為,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哲學”是希臘-歐洲所特有的,“這是什么”(tiestin)的提問方式是由智者以后的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希臘哲學家們起來的問題形式。[8]這個“什么”(ti)的意思后來被稱為quidest,即quidditas,用德文來說就是Washeit(“什么性”、“所是”),在拉丁文里也就是essentia(“本質”)。拉丁文的essentia與quidditas本就是同義詞。后世的哲學家實際上都在集中解答這個“什么”(ti、quid)的問題,即“本質”(essentia)的問題。‘什么-存在”、“本質”的問題指向“存在狀態”(Seiendheit),它構成了“存在學”(Ontologia,舊譯“本體論”)的課題。
形而上學的另1個問題方向是由希臘文中起引導作用的連詞hoti來標識的。這個hoti即德文的dass,的that,我們勉強可以中文“如此”譯之。它是解答“如何”(wie)問題的,引出對實際情況的具體陳述。如果說“什么存在”(totiestin)指示存在者的普遍本質、1般、共相,則“如此存在”(tohotiestin)就指示著特殊個體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實情。存在者的“如何-如此”情況,即是拉丁文的“實存”(existenti)的本來意義。這是作為神學的形而上學或者具有神學指向的形而上學的課題領域。[9]
無論是存在學的“本質”追問還是神學的“實存”追問,都是1種“超越”的追問,都是指向“超越(者)”(Transzendenz)的。存在學對“本質”(essenti)的追問是要問“存在者1般地作為存在者是什么”,就是要追問“共相”(keinon)、“最普遍之物”,后者在形而上學史上經常被稱為“先驗之物”(dasTranszendentale)或“先驗性質”(Transzendentalien)。與此相區別,形而上學在神學路向上對“實存”(existentia)的追問是要問“何者以及如何是最高存在者意義上的存在者”,就是要追問“終極之物”、“最高之物”,即“神性者”(heion),后者在形而上學史上經常被稱為“超驗之物”(dasTranszendent)。可見,“本質”與“實存”標識的是形而上學“超越”問題的兩個路向,構成海德格爾所講的形而上學本質機制,或者說形而上學的基本問題結構,即:“存在-神-邏輯學”(Onto-o-Logik)。當尼采否定理念世界(本質領域)和應當世界(道德領域)時,他指向的也正是“存在學”和“神學”,指向形而上學的“先驗-超驗”雙重結構。【73】
在形而上學史上,上述“本質先驗”問題與“實存-超驗”問題均得到了開展;實際上,任何1個形而上學哲學類型、任何1個形而上學哲學家都脫不了這兩個問題方向。不過,這兩個問題并不是在同等意義上得到展開的,而毋寧說,在柏拉圖以降的形而上學傳統中,第1個問題即“本質-先驗”的追問1直是占居著優勢地位的。在海德格爾看來,雖然“什么-存在只不過是如此(hoti)的1個中止,是那個還不可把握、并且已經作為(physis)涌現出來的本有事件(Ereignis)之‘如此’(Dass)的中止”,但在這里,甚至在柏拉圖哲學中,就已經“普遍地出現了相(idea)的優先地位;實存(existentia)變成表示1種無可回避的、但不可知的東西的名稱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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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存是個體-此在論
我們今天對實存哲學的反思仍得從頭開始。追本溯源,亞里士多德可以說是實存哲學的祖師,盡管在古希臘哲學語匯中并沒有出現與后來的拉丁文“實存”(existenti)相對應的詞語。如果說柏拉圖的哲思重點在于“什么存在”(totiestin),即在于普遍之物、本質之相,那么,與之相區別,亞里士多德的思想起點和重點就在于個別事物的存在,即“個體、這個”(todeti)的“在場”(ousia)。
我們知道,亞里士多德區分了“第1實體’與“第2實體”。在《范疇篇》第5節中,亞里士多德有1段話如下:“實體,在最嚴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義上說,是既不述說1個主體,也不存在1個主體之中,如‘個別的人’、‘個別的馬’。而人們所說的第2實體,是指作為屬而包含第1實體的東西,就像種包含屬1樣,如某個具體的人被包含在‘人’這個屬之中,而‘人’這個屬自身又被包含在‘動物’這個種之中。所以,這些是第2實體,如‘人’、‘動物’”。[11]
這是通常的譯法和解法。根據這種譯法,上面這段話似乎用不著專門解說了,意思10分顯豁:“第1實體”是個體,“第2實體”是屬、種。但海德格爾卻為我們提供了另1種相當繁復的翻譯,我們且把他的翻譯譯在下面:
“但在場者,在支配性地現身出場、因此首先而多半已被言說的(在場狀態)意義上,既不是著眼于某個已經呈放出來的東西而得到陳述的,也不是在1個已經以某種方式呈放出來的東西中(首先)出現的,例如這個人、這匹馬。而第2位的在場者指的是那些東西,在其中,首先作為在場者被談論的東西(作為向來具體的這樣1個東西)已經作為外觀方式而先行起著支配作用。(被命名的)外觀方式以及這些方式的起源即屬此類。這個人站在那里,具有人的外觀,但對于‘人’這個外觀來說,(其外觀的)起源卻是‘動物’。所以,第2位的在場者指的是這樣1些在場者:諸如‘人’(1般)以及‘動物’(1般)”。[12]
兩相對照,海德格爾這里的譯出了幾處重大的改動:首先是亞里士多德的ousia,通常譯為“實體”,海氏譯之為“在場者”;其次是亞里士多德的hypokeimenon,通常譯為“主體”,海氏主張把它譯為“已經呈放出來的東西”;再就是亞里士多德的eidos,通常譯為“屬”,【74】海氏則把它譯為“外觀”。通過這幾個基本詞語的改譯,亞里士多德上面這段話的意思已經大有變化。海德格爾認為,所謂“實體”、“主體”之類,屬于哲學用法,并不合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思想的本意。現在,海德格爾用“在場”、“呈放”來譯解,按我們的理解,就沒有對亞里士多德的ousia和hypokeimenon作1種實體化、主體化的解讀,而是恢復了它們活生生的動詞性意義。在海德格爾看來,當亞里士多德在此區分“第1位的在場者”與“第2位的在場者”時,他實際上區分了兩種“在場”方式:1是在“個體、這個”(todeti)的在場,即“如此存在”(hotiestin)、“實存”(existentia);2是“外觀”(eidos)的在場,即“什么存在”(tiestin)、“本質”(essenti)。[13]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個體、這個”(todeti)的在場方式具有優先性。“個體、這個”(todeti)如何在場,如何呈現,“個體、這個”在場的“如此實情”,是亞里士多德關心的主要課題。
如果我們僅僅就作為“什么存在”(tiestin)的“在場”(ousia)來理解亞里士多德,那么,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就無異于通過“相”(idea)來規定“什么存在”的柏拉圖哲學了。的確,亞里士多德也經常從“什么存在”(tiestin)角度談論“相”(idea)或“外觀、形式”(eidos)的,但他思考的重點還是放在作為“如此存在”(hotiestin)的“在場”(ousia)上的。這個意義上的“在場”方式的基本特征,亞里士多德把它規定為“實現”(energeia)。這個“實現”(energeia)是亞里士多德哲學的基本詞語,人們經常以實指的“現實”譯之,也是現代哲學的辦法,丟失了其原本的動態含義。
在我們常見的哲學史教程中,人們喜歡談論亞里士多德那里的“潛能”與“現實”的關系。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提出過1個重要命題:“現實顯然是先于潛能”。[14]句中的“現實”原文為energeia,“潛能”原文為dynamis。這個句子也經常被翻譯成:“顯然,現實性先于可能性”。在海德格爾看來,此類譯法和看法都不是希臘式的,亞里士多德根本還不至于這樣來想問題。海德格爾建議把這個句子改譯為:“顯然,在作品中立身先于適合于……的狀態”。[15]與通譯相比較,其中的變化著實令人吃驚。
海德格爾把這個句子中的energd。譯為“在作品中立身”(dasIm-Werk-Stehen),把dynamis譯為“適合于……的狀態”(Geeignetheitzu…)或者“適合性”(Eignung),其依據何在呢?我們知道,亞里士多德區分了存在者的兩種“在場”方式:1是“”(physis)的在場方式,2是“制作”(poiesis)的在場方式。[16]亞里土多德更多地著眼于“制作”(poiesis)來展開討論。如果從“制作”方面來了解,那么“作品”(ergon)就顯得10分重要了。“作品”(ergon)在我們看來是“制作”的成果和結果,但海德格爾說這并不是”作品”(ergon)的希臘意義。“作品”(ergon)的希臘意義是“進人外觀之無蔽之中而被展覽出來、并且作為如此站立或呈放之物而逗留的東西”,因此標示著1種在場方式。[17]這種在場方式就是“實現”(energeia),【75】而后者的字面意思就是“在作品中”,故我們可以把它譯解為“在作品中立身”。在亞里士多德那里,這種“實現”(energeia)就是“個體、這個”(todeti)的“在場”(ousia)。至于通譯為“潛能”和“可能性”的dynands,據海德格爾的,它固然也有“能力”的意思,但其原本的更確切的意思卻是“適合于……”,比如木頭適合于制作1張桌子。這種“適合狀態”(dynamis)也是1種在場化的方式,只不過它還是潛在的,是1種“尚未”;而“實現”(energeia)卻是“在作品和終點中具有自身”,具有完成的動態意義,使適合者實現其適合性。從這個角度說,energeia先于dynamis,“實現先于適合性”,也就是說,“實現”這種在場方式是更原本、更純粹的。
根據海德格爾的看法,亞里士多德通過對個體“實現”(energeia)的思考已經顛倒了柏拉圖的“相”(idea)的形而上學,實際上也就開啟了后來所謂的“實存”(existentia對于“本質”(essentia)的優先地位,并由此奠定了實存哲學的傳統。[18]不過,這種思想后來未能成為根本性的,未取得支配性地位;相反地,特別是在近代哲學中,亞里士多德的“實現”(energeia)演變成了“現實性”(actualitas)和“現實”(Wirklichkeit),以及“現實性”意義上的“實存”(existentia)和“此在”(Dasein),而“在場”(ousia)與“實現”(energeia)之間的原初聯系被掩埋起來了。然而,這也并不意味著由亞里士多德開創的作為個體此在論(實現論)的實存哲學傳統的中斷或者消失。它尤其在現代實存哲學中重放光芒。
3、實存概念的主體化
如上所述,亞里士多德的“在場-實現”論可以被看作實存的第1個類型。亞里士多德的基本詞語ousia并非近代哲學意義上的“實體”(substance)。亞里士多德所關心的是“如其自身的基體”(hupokeimenonkataauto)的“在場”(ousia),也就是“個體”的“在場”。他所謂的第1在場”(proteousia),原是當下個別事物的出場和逗留。進1步,亞里士多德把“第1在場”(proteonsia)把握為“存在者”(on)的“實現”(energeia),也即“個體存在者”(todetion)的“在場”。這種“實現”(energeia)是動詞性的,而非實指的、名詞性的。
在中世紀神學中,亞里士多德的“個體實現”論得到了重新解釋,energeia(實現)被釋為‘作用”(actus)的“現實性”(actualitas,即“作用性”)。從“實現”到“現實”,就中文來看只不過是1種簡單的字面顛倒,但個中意義已經全然轉變了。“實現”(energeia)是個體實際性的在場、展開,而“現實”(actualitas)則指向“作用”(actus)的完成、結果、對象。“現實性”(actualitas)的純粹本質乃是作為存在者(en)之實存(existenti)的純粹作用(actuspurus),而實存(existentia)屬于存在者(ens)的本質(essentia)”。[19]可見在這里,“本質”對于“實存”的優先地位已經成形了。
與主體性形而上學的轉變相應,近代哲學完成了“實存”概念的內在化(主體化)過程。這是1個漸進的復雜過程,我們只能擇要述之。
首先是近代哲學的開創者笛卡爾,他賦予“自我”(ego)意義上的“主體”(subiectum)以優先地位,而作為“我在”(egosum)之“存在”(esse)的“實存”(existere)就是“表象、再現”(repraesentare)、“知覺”(percipere),也就是說,中世紀所講的“現實性”(actualitas)被把握為“我思”(egocogito)的“作用”(actus)了。【76】
雖然笛卡爾還沒有像后來的康德那樣明確地把“自我”思考為“1般意識”,但“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中的“
畢業論文自我”(ego)顯然已經不是作為個體的個別自我,而是已經隱含地思及了1般意義上的“自我性”(Ichheit)。并不是個別自我的思想(表象)決定了個別自我的存在,以及思想之物或被表象者的存在,而是作為“1般意識”、“1般思維”的“自我性”保障了個別自我和被表象者的存在。惟從“自我性”而來,個別自我作為這樣1種自我才是可經驗的。因此,在笛卡爾那里,“1般思維”獲得了1個存在學意義上的本質規定。“我是思想之物”(sumrescogitans)乃是對作為“廣延之物”(resextensa)的質料世界的規定的“基礎、基底、主體”(subiectum)。而所謂無生命的,即“廣延之物”(resextensa),只不過是“我思我在”(cogitosum)這個第1定律的本質結論。乃至于上帝的實存,笛卡爾也反對中世紀式的宇宙論證明或目的論證明,而是堅持以“我思”(cogito)為出發點:我內心存在著1種無限的觀念,是我有限而不完滿的思維所不能達到的。[20]
可以看出,笛卡爾形而上學的基本路向是柏拉圖式的。笛卡爾通過賦予“自我”(ego)以“主體”(subiectum)的地位,在先驗存在學意義上展開對思維主體的本質追問,從而為近代主體性形而上學奠定了基礎。而無論是個別自我的實存還是上帝的實存,在笛卡爾看來都只有通過存在學的追問途徑才能夠達到。接著的萊布尼茨對笛卡爾哲學作了推進。在他那里,主體的“現實性”(actualitas)、單子(實體)的本質被規定為“知覺”(perceptio)-“欲望”(appetitus)的“表象、再現”(repraesentare),這就進1步強化了“實現”(energeia)以及“現實”(actualitas)的內在化。[21]
在近代哲學中,“實存”概念的主體化過程是由康德完成的。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對笛卡爾式的上帝此在的存在學(本體論)證明做出了1個著名的批判。康德認為,舊形而上學對上帝此在(DaseinGottes)的存在學證明是“抽掉1切經驗,完全先天地從單純概念中推出1個最高原因的此在”。[22]從上帝概念出發推出上帝的此在(存在),從“上帝是萬能的”推出“上帝此在”,這就好比1個商人在自己的賬面上添上幾個0來增加自己的財產1樣。康德提出了自己的“存在論題”:“存在顯然不是1個實在的謂詞,就是說,它是關于某個東西的概念,能夠加在1個事物的概念上。它只是對于1個事物或者對于某些自在的規定本身的斷定”。[23]該論題首先含著1個否定陳述句:“存在顯然不是1個實在的謂詞”。當我們說“這塊石頭是重的”,其中“重的”是1個實在的謂詞,因為它屬于“石頭”這個事物的“實事”;而當我們說“這塊石頭在這里存在(是)”時,其中的“存在”(是)固然也是1個謂詞,但卻不是1個“實在的謂詞”,因為如海德格爾所解釋的,“它不是說石頭之為石頭所是的東西,而是說石頭所包含的東西在這里實存即存在的情況”。[24]這就是說,謂詞“存在”并不指向“什么”、“本質”,而指向“如何”、“實存”、“此在”。從“什么-存在”(本質)不能推出“如何-存在”(實存、此在)。因此,康德所謂“存在不是實在的謂詞”,如果落實到“上帝此在”的存在學證明上面來,實際上就是否定了傳統形而上學從“本質”推出“實存”的證明路向的可能性。【77】
康德的存在論題中還有1個肯定陳述句:存在“只是對于1個事物或者對于某些自在的規定本身的斷定”。這話頗令人費解。關鍵顯然是其中的“斷定”(Position),后者源于拉丁文的positio,意為“設定”、“被設定者”。“被設定狀態”。康德也用德文的Setzung(“設定”)來翻譯它。“設定”顯然聯系于“表象”(Vostellen)。因此,對于康德的“存在只是……斷定”,海德格爾提供的1種解釋是:“作為斷定的存在指的是在有所設定的表象中某物的被設定狀態。按照被設定的內容和設定方式,設定、斷定、存在就具有不同的意義”。[25]這也就表明,除了“存在”的邏輯的用法之外A是B),還有“存在”的存在狀態上的(ontisch)用法。前者關乎命題主詞與謂詞之間的關系的斷定,而后者關乎自我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系的斷定,或者說,關乎客體之客體性與人類認識之主體性之間的純粹關系的斷定。在《純粹理性批判》的“1般經驗思想的假設”1節中,康德端出3個“假設”(或者“公設”),用以說明:“可能存在”、“現實存在”(此在)和“必然存在”,這3個存在概念(“樣態范疇”)正是對上述關系的不同方式的斷定。[26]而不同的“被設定狀態”是從原始的設定的源泉中獲得其規定的。這個源泉在康德那里就是被稱為“極點”的“先驗統覺的純粹綜合”,即“先驗自我”。
康德所謂“存在只是……斷定”,表明他有關存在的探討是明確地著眼于“此在”(Dasein)或“實存”(Existenz)來進行的。與“實存”(existentia)相應的拉丁文動詞形式是sisters[安置、建立、設定,相當于德文的setzen和stellen,它本身就是與poneres[放置、設定]和“斷定”(Position)相關相聯的。[27]存在(此在)不是1個實在的謂詞,是不可能從客體的實事內容中獲知的,這就表明,作為“斷定”方式的存在樣態必然源起于主體性,或者說,此在之斷定及其樣態取決于主體性。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康德完成了“實存”概念的主體化過程。
4、實存如何被狹隘化為人學?
對實存哲學而言,布埃耶(EmileBrehies)認為它的基本特征是:把形而上學的經驗論與人的憂慮感結合起來了。[28]這個看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在引用了布埃耶的上述觀點后,讓·瓦爾也注意到,所謂形而上學的經驗論可以從謝林、經康德而1直上溯至亞里士多德;而所謂人的憂慮感則歸于基督教宗教憂慮的傳統,可以上溯到中世紀的圣奧古斯丁,此外也應加上近世思想家帕斯卡爾,以及神秘主義者哈曼等。在我們看來,具有基督教背景的近代神秘主義(所謂“邏各斯神秘主義”)思潮是尤可重視的,惜乎它在思想史上1直只是1股隱秘暗流,未能形成氣候。
實際上,笛卡爾以降的現代哲學已經為上面講的兩個傳統的結合過程作好了準備。特別是當萊布尼茨把“欲望”(appetitus)引人自我主體的表象結構之中時,他已經為這個結合過程打下了基礎。這個結合過程的進1步就是實存哲學向人學(人類實存論)的轉變,它是在謝林和基爾凱郭爾那里起步的。
就謝林的形而上學思考來說,關鍵在于他對“根據”與“實存”的區分。謝林的哲學語匯有點獨特。他所謂的“根據”(Grund)并不是“理由”(ratio)意義上的,而是希臘的hypokeimenon意義上的,【78】指的是“基體”、“基礎”,所以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實存”;而他所謂“實存”(Existenz)則是指“從自身而來啟示自身的東西”,是指“實存者”,是指從實存活動方面來思考的存在者。[29]可見在謝林那里,“根據”與“實存”之區分并非形而上學中關于“本質”(essentia)與“實存”(existentia)的基本區分,而是在existentia、現實、此在(Dasein)范圍內做出的“實存”與“實存者”的區分。謝林這個思想具有明顯的反本質主義形而上學傳統的意義。這個區分實際上意味著,謝林是依循實存的路向對存在問題作了1個解答,因為他把“存在”(Sein)與“實存”(Existenz)等同起來了,或者可以說,把“存在”“實存化”了,認為1切“存在”都是“實存活動”(Existieren),都是“實存”(Existenz)。進1步,謝林又指出:“意志活動就是原始存在”(WollenistUrsein)。[30]意志構成存在之本質。所以,“根據”與“實存”的區分就屬于意志活動本身即存在本身。“存在包含著這種區分(Unterscheidung)。存在本身如此這般存在著,即:存在者之為存在者把自身區分開來”。[31]
基爾凱郭爾進1步把謝林的“實存”概念狹窄化,把它限制于信仰個體的此在。在基爾凱郭爾看來,只有人才實存,才有對實在、現實的興趣,才有1種獻身于現實的信仰。基爾凱郭爾區分了主觀性與客觀性、主觀反思與客觀反思,并且把“主觀反思”視為通向真理的道路。在基爾凱郭爾那里,主觀性問題就是個體實存的問題。正是在此意義上,基爾凱郭爾推崇蘇格拉底,因為后者已經意識到了實存的本質意義,意識到“認識者是1個實存的個人”這樣1個事實。[32]而思辨哲學(客觀性哲學)卻遺忘了這1點,沒有看到認知精神乃是1個實存個人的精神。基爾凱郭爾也敏銳地區分了“什么”與“如何”,他的說法是:“客觀的重音落在說‘什么’,主觀的重音落在‘如何’”。[33]“什么”指向客觀的“”、“本質”,而“如何”則指向主觀的“‘關系”,指向“實存”的內在性。內在性領域乃是倫理-宗教的領域,在其中“重音”落在“如何”上,落在實存個體的內在真理上。
基爾凱郭爾進而引人“激情”概念,認為內在實存之“如何”的極致就是“對于無限的激情”,而“對于無限的激情”構成了作為主觀性的真理。這種內在真理在客觀上是不確定的、自相矛盾的、不可能的、荒謬的,它不是理智所能把握的,而只有借助于信仰。“理智1經絕望,信仰便開始呈現”。[34]信仰的任務就在于:揭示這種荒謬的東西,并且以內在性的激情去把握它。“實存”概念被限于基督徒個體的虔信狀態,“成為基督徒”意義上的“基督徒存在”。由此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實存”概念。
雅斯貝爾斯的實存哲學差不多可以理解為康德哲學與基爾凱郭爾思想的1個結合物。他接受了康德對存在學的否定以及關于“內在形而上學”與“超驗形而上學”的劃分,同時又采納了基爾凱郭爾的“實存”概念與相關思想,認為“實存”(Existenz)的意思就是:“1切現實的東西,其對于我們所以為現實,純然是因為我是我自身”。[35]雅斯貝爾斯同樣也認為,【79】通過客觀認識的途經、借助于理性概念是不可能把握和傳達人之實存的。雅斯貝爾斯又把自己的哲學目標定為“實存闡明”,于是只可能像基爾凱郭爾那樣走上非理性的、具有信仰色彩的道路。雅斯貝爾斯認為,實存只存在于對“超越者”(Tanszendenz)即“神性”的關系之中。“實存乃是自身存在,它跟它自己發生關系并在其自身中與超越存在發生關系,它知道它自己是由超越存在所給予,并且以超越存在為根據的”。[36]而實存哲學的旨趣就在于闡明人之實存的存在方式及其與神性超越者的關聯。因此,“內在”(lmmanen)與“超越”(Transzendenz)、“世界”與“上帝”、“此在”(Dasein)[37]與“實存”(Existenz)的關系問題,或者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實存的飛躍”和“向超越者的飛躍”,就成為雅斯貝爾斯實存哲學的1個核心課題。
盡管海德格爾堅決反對人們對他的前期哲學作1種實存哲學式的或者實存主義式的理解和解釋,但就其基本成分來說,這種哲學無疑仍舊歸屬于本文所討論的“實存哲學”范圍。施太格繆勒曾比較雅斯貝爾斯與海德格爾,斷定前者更具非理性色彩、更多宗教激情,而后者則更具有的傾向。[38]此所謂“理論的傾向”是與海德格爾前期致力于重建存在學的努力相1致的。如果說雅斯貝爾斯代表了現代哲學中拒斥傳統存在學的本質先驗追問路向之后努力在神學路徑上實施實存-超驗追問的傾向,那么,前期海德格爾則代表著另1種努力方向:通過“實存”的追問來為存在學奠定基礎,從而是1種重構存在學的嘗試。在雅斯貝爾斯那里,“超越(者)”(Transzendenz)就是“神性”,實存的飛躍(超越)是通過非范疇、非理性的方式達到的(所謂超越世界內容、接受對超越者的實存關系、解讀超越者的密碼),而海德格爾則主張:“超越(者)”(transcendens)是“存在”,是存在學的課題,他的“基礎存在學”的任務在于,從此在的“實存結構”(時間性-超越性結構)出發把握絕對的“超越(者)”。就表達而言,雅斯貝爾斯認為實存本身是緘默的,是不可傳達的,尤其是哲學范疇和概念所不能把握和傳達的,而海德格爾在前期哲學中雖然也懷著明確的反形而上學概念機制的用心,但他仍舊試圖通過對傳統存在學范疇話語的改造、特別是通過激活和恢復哲學基本詞語的原始意義和命名力量來進行此在實存論。
我們上面對海德格爾哲學路向的基本定位,已經由《存在與時間》導論中的1段玄言傳達出來了;“存在絕對是超越(transcendens)。此在存在的超越性(Transzendenz)是1種別具1格的超越性,因為在其中包含著最徹底的個體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對作為transcendens(超越)的存在的每1種展開都是先驗的(transzendental)認識。現象學的真理(存在的展開狀態)乃是veritastranscendentalis(先驗的真理)”。[39]如果沒有以關于形而上學的本質-實存、先驗-超驗結構的認識為背景,我們幾乎還理解不了這段文字的宏旨大義。海德格爾在此確認了:其哲思目標是作為“超越”的存在;其人思途徑是關于“此在”的“超越性”的分析,就是試圖從人的“實存”(Existenz)和“此在”(Dasein)入手,重新提出和解答“存在問題”,達到“先驗的認識”。海德格爾在此所謂“先驗的認識”、“先驗的真理”極易受到誤解,【80】讓人以為海德格爾是要從事1種知識學(認識論)的工作。而實際上,正如我們屢屢強調的那樣,在海德格爾那里,“先驗”(transzendental)之問首要地是1種指向“本質”領域的存在學的追問。而此時的海德格爾自以為也已經找到1個通道:存在學惟有作為現象學才是可能的。[40]
在雅斯貝爾斯、前期海德格爾(及其后繼者薩特爾等)那里達到的現代實存哲學包含著1個基本困難:它具有反本質主義(柏拉圖主義)形而上學主流傳統的顯赫動機和意義,但另1方面,由于它把“實存”限制于人之實存,從而把實存之思推向了極端主體主義的境地,因此本身仍舊脫不了形而上學。也正因為這樣,后期海德格爾在形成了更為徹底的形而上學批判立場之后,就有理由高聲指責那個竭力標榜“實存主義”的薩特爾:僅僅以“實存先于本質”這個命題來顛倒傳統形而上學的“本質先于實存”,那還是不夠的,因為前者本身仍然是1個形而上學的命題。[41]
[1]把existentia、Existenz譯為“實存”當然不是筆者的首創,不少前輩譯家有此設想和做法。比如,賀麟先生在《小邏輯》“新版序言”中陳述了把Existenz譯為“實存”的理由。參見黑格爾《小邏輯》(賀麟譯,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XX頁。惜乎此譯未及推廣,“實存主義”(通譯“存在主義”)思潮涌入,更促使人們僅僅從人的存在或生存角度理解existentia了。
[2]在“實存”(existenti)概念史上,基爾凱郭爾是1個轉折點,因為他開始用此前泛指任何存在者的existentia來特指人的存在。Vgl.Heidegger,M.,Existenzialismus,JahresgabederMartin-Heidegger-Gesellschaft,1995,S.11。【71】
[3]這樣做應該有利于澄清1些歧義和混亂。舉例說來,在今天的漢語學術語境里,當人們把雅斯貝爾斯的“Existenzphilosophie”1書譯為《生存哲學》(王玖興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4年),而把讓·瓦爾的“PhilosophiesofEkistence”1書譯為《存在哲學》(翁紹軍譯,3聯書店,1987年)時,讀者閱讀理解上的痛苦可想而知了,因為兩書其實是同名的。不夸張地說,把existenha譯為“存在”或“生存”,可能屬于當今漢語學界中最大的譯名混亂之1了。尤其當人們把existentia譯為“存在”時,差不多已經模糊了形而上學的基本區分:“本質”(essenti)與“實存”(existenti)之分,從而也就掩蓋了形而上學的結構,因為在我們看來,作為存在的兩個基本方式,“本質”與“實存”標志著形而上學的兩大追問方向。
[4]所謂“本質主義的實存主義”,富爾基埃指的是路易·拉韋爾和喬治·居斯多夫的哲學。參見富爾基埃《存在主義》(潘培慶、郝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8年)第120頁以下。在我們看來,此處的“存在主義”應譯為“實存主義”。
[5]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6]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7]參見孫周興《形而上學問題》,《江蘇》2003年第5期。
[8]Heidegger,M,WhatisPhilosophy?trans.byW.KlubackandJ.Wilde,NewHaven,1958,p36.
[9]需要說明的是,我們這里把“本質”問題歸于“存在學”,把“實存”問題歸于“神學”,這是就問題開端和問題重點來講的,而不能把這兩個問題方向完全隔離開來。
[10]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f.
[11]亞里士多德:《范疇篇》,2a11以下,《亞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苗力田主編,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6頁。
[12]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f.;參見海德格爾《尼采》下卷(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1041—1042頁。
[13]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70.;參見海德格爾《尼采》下卷第1042頁。
[14]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1049b5,《亞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苗力田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212頁。海德格爾特別看重這個句子,認為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乃至于希臘的思想就在這個句子中達到頂峰了。
[1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286;參見海德格爾《路標》(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33頁。
[16]參見亞里士多德《物》(張竹明譯,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43頁以下。
[17]
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8.;參見海德格爾《尼采》下卷第1039頁。根據這里提供的解釋,也許我們更應該把這個ergon譯為“作業”,后者顯得更有動感。
[18]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
[19]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
[20]參見笛卡爾《第1哲學沉思集》(龐景仁譯,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45頁以下。
[21]關于萊布尼茨通過單子論對近主體性形而上學的“現實”與“表象”統1性原理的推進,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97ff。
[22]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0,B618;參見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鄧曉芒譯,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頁。
[23]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8,B626.
[24]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2;參見海德格爾《路標》(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530頁。
[2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3.
[26]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B265ff,AZ18ff.;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4.
[27]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75.
[28]參見讓·瓦爾《存在哲學》第7頁。在本文作者看來,此處的“存在哲學”應譯為“實存哲學”。
[29]參見海德格爾《謝林論人的自由的本質》(薛華譯,遼寧出版社,1999年)第166頁。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ff。
[30]Scheiling,F.W.J,PhlosophischeUntersuchungenüberdasWesendermenschlichenFreiheitunddiedamitzusammenhängendenGegenstände,Stuttgart,1983,S.62.
[31]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6。
[32]參見熊偉主編《存在主義哲學資料選輯》上卷(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28頁。
[33]參見熊偉主編《存在主義哲學資料選輯》上卷第26頁。
[34]參見熊偉主編《存在主義哲學資料選輯》上卷第31頁。
[35]參見雅斯貝爾斯《生存哲學》第1頁。譯文有改動。
[36]參見雅斯貝爾斯《生存哲學》第19頁。譯文有改動。
[37]雅斯貝爾斯所用的“此在”(Dasein)不同于海德格爾的用法,在前者那里,Dasein標示人的事實存在,相當于基爾凱郭爾所講的“客觀性”層面,Existenz則標示人本真的自身存在。因此,雅斯貝爾斯可以說“從此在向實存的飛躍”。而在海德格爾前期哲學中,Dasein與Existenz具有同等意義。
[38]施太格繆勒:《當代哲學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譯,商務印書館,1989年,第233頁和第260頁。就前期海德格爾而言,施太格繆勒這種說法是正確的,但未必適合于后期海德格爾。
[39]Heidegger,SeinundZeit,Tübingen,1993,S.38;參見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譯,3聯書店,1999年)第44—45頁。譯文有幾處重要的改動。
一、西方哲學對中國哲學的理解
首先,我認為,西方哲學家對中國哲學的理解并非全部是誤解。相反,事實上,西方哲學家對中國哲學存在兩種不同的態度,一種是否定的,一種是肯定的。
1.對中國哲學的否定態度
在否定的態度中還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忽略,一種是誤解。在第一種情況中,某些西方哲學家并不關心除了西方哲學之外的其他任何哲學,包括中國哲學以及其他亞洲哲學。在他們看來,哲學僅僅誕生于古希臘,所以,任何被稱作哲學而又不同于西方哲學的東西都不在他們的哲學研究范圍之內。譬如,文德爾班在他很有影響的《哲學史教程》中就完全沒有關注到中國哲學。在他看來,哲學史就應當是西方哲學史。但這種情況自上個世紀以來有些變化:開始出現一些哲學史教程和著作包括了對中國哲學的描述和解釋,特別是在對世界哲學的導論性著作中。至少一些哲學史的著作開始有意識地標注為《西方哲學史》,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哲學史。這表明,他們開始縮小對哲學史理解的范圍。
對中國哲學的另外一種否定態度就是誤解。我這樣說并不意味著存在對中國哲學的正確理解,而是說,西方哲學家對中國哲學的解釋完全出于自身需要,脫離了中國哲學的語境或背景。黑格爾對中國哲學的解釋就是這樣的典型。黑格爾否定了中國傳統哲學中可能存在形而上學的思想。在他看來,中國哲學完全就是一種宗教,即孔教。但顯然,正如許多評論家指出的,對中國哲學的這種解釋是錯誤的。我在后面將指出,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之間的相似性不僅存在于道德思想中,同樣存在于形而上學中。黑格爾把中國哲學僅僅看作一種道德理論,其原因在于,在他看來,中國人不可能有形而上學的或超驗的思想,中國哲學應當是絕對精神在歷史中的一部分,而西方哲學才應當被看作是哲學的主流。
我認為,如今已經很少有哲學家仍然同意黑格爾的這種解釋。但毫無疑問,這種誤解已經根植于西方哲學對中國哲學的理解之中。我想提出的對這個判斷的一個證明,就是中國哲學在西方大學哲學系中的尷尬地位。據我了解,西方國家的大學中很少把中國哲學作為一個學科,看作哲學系的組成部分。大多數講授中國哲學以及相關學科的教師可能會是在與宗教或文化研究相關的系或研究所里,比如宗教學系或東亞系等。然而,相反,我們有西方哲學研究、東方哲學研究、哲學研究等,作為中國大學哲學系的組成部分。
2.對中國哲學的積極態度
引人注目的是,對中國哲學發生興趣的西方哲學家數量正在增加。他們相信,中國哲學中有一些東西值得西方哲學家去學習,這在當代西方哲學(特別是在后現代哲學)中變得比較流行。我認為,一般而言,對中國哲學的這種積極態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好奇,另一種則是謙遜。
歷史地說,西方人對中國以及中國哲學的興趣從中世紀就開始了。可以理解,對西方的先輩來說,遠離他們國土的中國大陸是非常奇特和有吸引力的。他們對中國的一切都非常好奇,對到中國的傳教士帶回的中國物件和中國哲學也很感興趣。在18—19世紀,當時的許多貴族家庭非常時興有一間特別的中國房間,用來自中國的絲綢或繪畫裝飾這個房間。在18世紀的法國,知識分子中也有一種潮流,就是談論中國和中國文化,引用一些對中國經典的翻譯,比如伏爾泰的《中國孤兒》(1755)就是對中國元代古典悲劇《趙氏孤兒》的法文翻譯。然而,我認為,這些知識分子對中國文化的心態主要是對新奇之物的好奇,而不是他們認為有必要關心中國哲學。不過,西方人了解中國和中國哲學總比忽視或否定要好得多。
對中國哲學的另一種積極態度就是謙遜,即某些西方哲學家非常希望能夠從中國哲學中學習到許多東西,用以支持他們的哲學理論,或者是拯救危機和沖突中的西方哲學。譬如,在第一種情況中,萊布尼茲對中國哲學的興趣,目的在于構造他的單子論。有明顯的證據表明,萊布尼茲在1701年收到法國著名的傳教士白昔(JoachimBouvet)的來信后,更加確信了這個信念。白昔在信中附上了伏羲易經圖。珀金斯在他的《萊布尼茲與中國》(2004)一書中描述了這個過程:“當時,白昔正在研究易經,確信它包含了某些神秘的知識,因為它與伏羲和最高主教有某種聯系。正在這時,他收到了萊布尼茲對二進制的描述,因此白昔對這兩種二進制的相似性——他看作是同一的——感到震驚。這種相似性特別令人感到驚訝,是因為陰陽圖的傳統排列,即邵雍所做的《暹闐圖》,稍加改動,就成了萊布尼茲二進位制的排列。白昔確信,陰陽圖就代表了二進位制,1701年他把這寫信告訴了萊布尼茲,這使得萊布尼茲也確信了這一點。……由于萊布尼茲相信存在一種中國算法,因此二進位制與陰陽圖之間的聯系就對萊布尼茲關于中國的看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個發現使得萊布尼茲更加相信,古代中國的智慧超過了近代中國,他相信,歐洲人可以幫助他們重新發現這些真理。這種聯系也使得萊布尼茲逐漸確信隱藏于中國語言背后的理性結構。”(PP116-118)這段引文足以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萊布尼茲的思想與中國哲學的關系。由此可以得知,萊布尼茲的二進位思想的確是西方哲學與中國思想交流的結果。
海德格爾也是意識到中國思想對西方哲學具有重要意義的哲學家之一。叔本華非常欣賞印度的佛教思想,但與此不同,海德格爾更尊重中國哲學中的道家思想。他與中國哲學家蕭詩毅于1946年合作把《道德經》譯為德文。雖然這個工作沒有完成,但顯然,海德格爾受到了老子《道德經》思想的啟發或影響。蕭詩毅寫道:“有一次,海德格爾本人曾對他的德國朋友說,通過從事對老子思想以及孔孟思想的工作,他學到了許多東方的思想。”(P93)
更為明顯的是,后現代主義哲學家喜歡從中國古代哲學中尋找他們的思想資源。霍大維(DavidHull)在他論述現代中國與后現代西方的文章中,就試圖用現代中國的方法解釋后現代的西方,他力圖表明:“傳統中國哲學包含的思想資源可以回答關于現代性與后現代之爭所表現出來的某些問題。的確,霍大維是要真正表明,古典的(也可以說成是‘前現代的’)中國思想就是后現代的。特別是,他認為德里達的延異概念以及無法由表達真理的哲學話語所掌握的東西所具有的首要性觀念,對道家和儒家思想都是核心概念。”(P512)
毫無疑問,逐漸關心中國哲學的西方哲學家數量正在增加。我認為這對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之間在不遠的將來相互之間更好地交流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我們評價這種前景之前,應當清楚中國哲學這個詞究竟意味著什么,或者人們是在什么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
二、兩種“中國哲學”概念
西方哲學家通常認為,中國哲學應當是指古代中國的哲學。在這種意義上,他們把中國哲學就看作是博物館中的古代文物,而不是看作當代社會中活生生的觀念。從當代的觀點看,這種理解完全錯了。我在這里就想區分兩種“中國哲學”概念:一種是古代的中國哲學,一種是當代的中國哲學。
1.古代的中國哲學
大多數西方哲學家都熟悉古代中國哲學中的某些概念,至少他們認為是熟悉的,但實際上存在很多混淆。我認為,第一個也是主要的混淆是,儒家思想被解釋為古代中國的惟一占統治地位的哲學。這顯然不是真實的。自戰國以來,古代中國哲學就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流派和主張。即使是在漢代,漢武帝確立了儒家思想為惟一正統的哲學,把其他哲學流派都斥為異端,中國哲學中仍然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理論主張,比如道教思想、法家、名家等。所以,古代中國哲學的概念很復雜;當我們在討論中國古代哲學時,首先需要弄清楚我們究竟是在討論哪一個流派或哲學家的思想。這就意味著,我們應當集中于不同哲學理論中的具體概念或觀念,而不是泛泛地談論中國哲學。
我認為,西方哲學家對中國哲學的另一個混淆,就是認為古代中國哲學是儒家、道家以及佛教思想的大雜燴。歷史地說,這些流派具有許多明顯不同的特征。簡單地說,根據馮友蘭1948年的《中國哲學史》所說的那樣,儒家注重的是現實世界中的道德生活,這被稱作是入世的哲學;相反,道家的思想被稱作出世的哲學,因為它關注的是道法自然。我們知道,佛教思想起源于印度,但它自進入中國之后就從一種宗教轉變成了一種哲學。因此,在理解中國哲學的時候,重要的是要意識到各種流派和理論之間的這些差別,正如西方哲學中的各種差別一樣。這樣就有助于理解這些流派和主張得以形成以及有時出現相互沖突的各種背景。
我很欣賞馮友蘭的這樣一段話,他說,中國人并不關心宗教,這正是因為他們更多地關心哲學;他們不是宗教的,因為他們主要是哲學的。馮友蘭把中國哲學的一些主要特征描述為:“大部分中國哲學家都不把知識看作某種自身具有價值的東西,所以他們并不是為了知識而尋求知識;即使是在實踐知識的情況中,它們也是直接承載著人類的福祉,中國哲學家主要是應用這種知識到現實活動,這就會直接帶來幸福,而不是被看作關于幸福的空洞討論。因此,中國人并不把著書立說看作僅僅是在建立理論主張,而是看作最高幸福的目標本身。大多數中國哲學流派都教導人們所謂的‘內圣外王’的方法。”(P2)
2.當代的中國哲學
我在這里想特別強調當代的中國哲學。什么是當代中國哲學?我相信,大多數西方哲學家都會認為,哲學是當今中國的主導的或官方的哲學。這既是對的但又不全對。如同古代中國哲學一樣,當代中國哲學也是很復雜的。事實上,它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即哲學、新儒家哲學和外國哲學研究。
的確,哲學在當今的中國哲學界仍然占據主導地位。、列寧主義和思想仍然對中國的哲學研究在意識形態上產生重要影響。盡管如此,哲學研究中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問題,值得我們關注。根據最近一次關于哲學在當代社會的學術研討會的情況報道,當前的哲學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個問題上:第一個是關于哲學中的問題和問題中的哲學;第二個問題是關于哲學的現實性以及對社會實踐的普遍意義。對當今中國的哲學家來說,緊迫的任務就是要處理哲學與中國社會的現實性和普遍性之間的關系;第三個問題是關于如何在今天保持哲學的創造性。
作為哲學傳統的一部分,當代中國哲學有著無法歸之于古代哲學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了作為一門哲學學科的中國哲學的合法性、中國哲學的方法論研究以及中國哲學經典在當代的意義。
第一個問題首先就與西方哲學有關系。在19世紀末之前,中國沒有“哲學”這個概念,它是從日文翻譯而來的。但這當然并不意味著在古代中國沒有哲學思想。關于中國哲學史的第一本書《中國哲學史大綱》(1919)是由杜威的學生在20世紀初寫的,這被看作中國哲學作為一門學科在中國的誕生。然而,它是根據西方哲學的模式撰寫的中國哲學史,把哲學思想分為幾個不同的部分,如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和道德哲學或社會哲學。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也是把西方哲學的模式復制到了中國思想中。這種復制的好處在于,很容易按照不同的哲學分支對歷史上的哲學文獻做出分類和整理。但它的壞處也很明顯,因為它按照完全不同于經典最初方式的西方哲學方法重新排列了所有的材料,這就歪曲了歷史的事實。這樣,中國經典的歷史意義就會被消解掉了。對中國哲學的這種狀態的反思,自和馮友蘭以來就一直是中國哲學家關注的問題。最近的一種觀點認為,今天的中國哲學家應當用自身的方式而不是西方的模式去解釋中國思想和中國哲學。這是對自身哲學傳統的一種自我意識。但關于中國哲學的學科地位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因為這門學科本身的確是按照西方的模式建立起來的。我們如何能夠在完全不受西方哲學的影響下去做中國哲學?這是我們面臨的首要的緊迫問題。
中國哲學家面臨的第二個問題是關于中國哲學史中的方法論問題。中國哲學史中一直有一種解釋古代文獻的訓詁學傳統,這被看作是研究中國哲學史文獻的主要方法。由此,我們今天讀到的大部分儒家經典都是這些作者對先前文本的注釋,例如孔子對六藝的解釋。通過這樣的解釋,孔子教授他的學生,并形成了自己的經文學派,即“經學”,這自漢代以后就被推崇為中國社會中的主導意識形態。但事實上還存在著另一種傳統,這就是對當時的社會問題和人類理性做出的反思和批判。《論語》就是這種傳統的一個代表。這個傳統被稱作“子學”。當我們分別反思這兩個傳統的時候,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我們如何能夠脫離經典所產生的語境去理解經典的意義?我們知道,這些經典的作者試圖回答或解決他們的時代所面臨的問題,因為大多數經典的教導都與作者的時代相關,在他們看來,一個理論或主張的責任就是要回答那個時代的問題。這種對待理論的態度與西方完全不同;對西方哲學家來說,更為重要的是從具體的經驗中能夠得到抽象的或一般的概念,而不是去解決他們當下面臨的問題。所以,中國哲學家面臨的第三個問題就是,如何能夠找到中國哲學經典對我們當今現實生活的普遍意義。
由于作為一門學科的中國哲學的建立和發展一直受到西方哲學的影響,中國哲學家們就像熟悉自己的哲學一樣熟悉西方哲學。隨著傳教士進入中國,西方哲學自16世紀起就開始引入中國。從此以后,中國哲學家就通過在西方最新出版的哲學著作了解西方哲學,有時也通過日本人寫的西方哲學著作。這就意味著,中國哲學家了解西方哲學恰恰是從西方最新出現的思想流派和理論開始的。特別是,當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和詹姆士、杜威的實用主義開始出現時,中國哲學家就對他們的理論產生了興趣,并把他們的一些論著翻譯成中文。而更讓人感到奇妙的是,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在1921年出版僅6年之后,中文版就于1927年出版。歷史地說,這是除了德文和英文之外的第一個其他語言的翻譯。如今,西方哲學中的大部分經典文獻都已經被翻譯成了中文,而且有些著作還有不同的中文譯本。所以人們就說,中國哲學家了解西方哲學比西方哲學家了解自己的哲學傳統還多。
對中國哲學家來說,研究西方哲學的首要步驟就是把西方哲學著作翻譯成中文。而對我們的最大問題是,如何在中國哲學的語境中理解西方哲學。石里克20世紀30年代的學生洪謙以及海德格爾20世紀20年代的學生熊偉,把他們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在中國的西方哲學介紹和研究工作。他們是自1949年解放以后西方哲學研究中的重要代表,但即使是在學術圈里,也很少有人能夠理解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金岳霖于20世紀20年代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和英國倫敦大學學習,他一生的工作就是系統地把亞里士多德邏輯介紹到中國,但到了晚年,他卻關注中國傳統哲學,用邏輯方法分析了道家思想。他的主要著作《論道》(1940)和《知識論》(1983)就表明了他具有強烈的中國哲學情結。我們知道,和馮友蘭最初去美國是學習西方哲學,但他們的學術興趣轉向了西方哲學,正是他們根據西方哲學的模式建立了獨立的中國哲學學科。
以上這些表明,中國哲學家始終在從事西方哲學研究,這不是出于好奇,而是要理解西方哲學與中國哲學之間的相似性。然而,這兩種哲學之間的張力又使得中國哲學家一定會對中國哲學獨有情鐘。我認為,要使得這兩種哲學之間能夠更好地相互理解,關鍵在于找到它們之間的共同之處,而不是它們之間的差別。
三、兩種哲學之間的差別與相似
顯然,差別總是比相似更容易得到認識。有時,我們只需要通過表面的觀察或簡單的分析就可以找出差別,但相似性卻必須通過對差別的比較和深入分析才可能得到。我認為,對相似性的認識要比對差別的認識困難得多。
1.首先是差別
我在前面已經指出,中國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是根據西方哲學建立起來的,但它仍然具有中國的文化傳統與西方對哲學思想的表達方式之間的矛盾。一般地說,我們發現它們在三個方面有所不同:在出發點上,在方法上以及在哲學的目的上。
在出發點上,西方哲學強調的是個人的自由或個人表達自己思想的權利,這樣,個人就可以成為哲學研究身心關系等問題的中心。雖然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導致了中世紀的神學,使得每個人都應當把向上帝奉獻自己作為自己獲得生命意義的方式,但每個個體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而在中國哲學中,個體之間并非是平等的,因為他們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成為圣人,這樣他們就有了在社會中的不同地位。中國哲學家在分析人性等問題時,更多地是關注個人在社會中的作用。在中國哲學中,每個人都是社會的動物,沒有個人的特性。根據馮友蘭的觀點,在積極的意義上,圣人就是我們每個人在精神上要追求的道德理想。
從這個觀點出發,中國哲學家更關心的是沉思和踐行,而不是像西方哲學那樣的學習知識和訓練邏輯。有趣的是,通常會把沉思和踐行看作宗教上的活動而不是哲學的活動,但中國哲學思想卻是很少或沒有宗教意義的。所以,中國哲學家對他們的觀點和理論主張缺少嚴格的邏輯分析和論證,邏輯和認識論在中國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
最后,東西方哲學在哲學研究目的上的差別也是非常明顯的。早在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看到,對世界的驚奇是西方哲學的開端。因此,西方哲學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探究關于世界的真理以及世界與人類的關系。這樣,西方哲學家們就總是關心我們具有的東西,比如知識、理性能力和邏輯。但對中國哲學家來說,哲學的主要任務是要告訴人們如何成為一個道德意義上的人。所以,馮友蘭說:“總之,中國哲學往往強調的是人是什么(比如他的道德屬性),而不是他有什么(比如他的思想能力和物質能力)。如果一個人是一個圣人,即使他完全缺乏知識,他也仍然是圣人;如果他是一個邪惡的人,即使他擁有無數的知識,他也還是邪惡的。……中國思想家強調‘是什么’,而不是‘有什么’,這就不是在強調純粹的知識。這就解釋了為什么中國只有科學的開端,但缺乏得到恰當發展的科學系統。”(PP2-3)這就意味著,中國哲學研究的目的是要成為一個圣人或好人,而不是獲取關于世界以及人類自身的知識。
2.中西哲學的共同之處
我已經指出,差別是很容易識別的,但要發現這兩種哲學之間的相似卻更難。通過分析上面提到的各種差別,我把它們之間的相似歸結為三個方面:關于宇宙的本源、關于生命的意義和關于社會的規則。
馮友蘭說,中國哲學不強調形而上學。他以內圣為例說明中國哲學研究是自我陶冶的方法。但內圣的理想卻只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雖然是核心部分,但并非是中國哲學的全部。我在前面已經提到,儒家思想與道家思想之間存在著某些微妙的差別。儒家強調對行為的研究,而道家則關注超驗的東西,這被看作是自然的法則。例如,老子就說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25章)。根據老子的觀點,道僅僅是萬物之道。除了道家之外,佛教和陰陽學派也在形而上學的意義上討論了宇宙的本源問題。例如,陰陽學派就提出了對天的神秘解釋,把天就看作是宇宙。他們認為,宇宙就是由陰陽結合而成的。正是這個理論激發了萊布尼茲對中國哲學的極大興趣,使得他能夠把他的二進位制用于解釋宇宙的最初因。在中國哲學中,陰和陽是宇宙的兩種不同本源:陰具有女性的特征,是消極的、被動的;而陽則具有男性特征,是積極的、主動的。它們都是宇宙萬物的最初因。
天人合一被看作是中國哲學的主要特征;因為人本身就是天的一部分,它們相互不可分離。雖然對天人合一以及人對天的服從歷來有各種不同的解釋,顯然,中國古代哲學(特別是儒家和道家)都是試圖用一種本源而不是各種理論來解釋宇宙的最初因和本質。所以,對它們來說,天和道都是惟一的,都是高于人類的,但又是只有通過人類才能得到,這就是所謂的“替天行道”,也就說,人可以以天的名義實踐道。天人合一這個觀念的前提是相信,人和天或自然之間是沒有分別的,因此,人和天被看作是同一的。這與西方的二元論思想完全不同。根據西方的二元論觀念,主體和客體是分離的。而正是中國哲學的這個觀念,使得后現代主義哲學家宣稱,他們在中國古代哲學中發現了某些相似性。這里至少可以提到兩個觀念:一個是開始于19世紀末的反二元論觀念;另一個是訴諸于混沌(但不是混亂)的觀念。的確,某些西方哲學家已經注意到,古代中國哲學中的某些形而上學思想可以拯救西方哲學面臨的在科學技術控制下的人類生活中出現的危機,保持人類與自然的和諧,例如保護動物和自然環境。
許多哲學家已經指出,中國哲學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倫理具有首要性。的確,孔子關注的焦點是自己如何做到內圣外王。道教雖然被看作主要關心宇宙的本源或本質,但它也關注道德問題。例如,《道德經》就是由兩部分構成的:《道經》關心的是世界萬物成為自身的方式;《德經》關心的是人類的德性。“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51章)這就意味著,當我們由道而生,我們就應當由德而養。道是我們無法用語言去要求的,我們只能遵從或服從它;而德性則是我們可以通過訓練和陶冶而得到的。為什么中國人很少宗教性而更多哲學性,原因之一就是,我們不能去追問道是什么或通過宗教的方式去追求道,而只是追問我們如何能夠成為一個好人或圣人。由此,中國哲學家就愿意討論這樣的問題:生命的意義是什么?如果我們想做一個好人,我們應當如何去做?我認為,中國哲學的好處就在于它不需要上帝作為判斷善惡的絕對標準;因為即使上帝被從至高無上的地位拉了下來(就像尼采做的那樣),我們也不會迷失方向。我發現最近西方哲學家出版了許多關于生命意義的著作,比如約翰·科廷漢、安東尼·格瑞林和約翰·斯庫頓等。他們都很好地對公眾討論這個問題,但最終他們都要求諸于神學的解釋以獲得對這個問題的確定回答。當然,我知道他們大多數都是無神論者。我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以不用神學的或基督教的解釋就可以解決我們生活中的問題?如果我們考慮一下中國哲學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想答案應當是肯定的。當然,我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對中國哲學或西方哲學沒有任何偏好。我的策略是比較這兩種哲學,由此我們可以更好地解決我們生命中的同一性和社會地位等問題。
最后,這兩種哲學在社會制度的建設上也有相似之處。中國有豐富的如何建立社會制度的思想資源。在古代,有學問的人或受過教育的人的最高理想是做政府的官員。孔子在《論語》中說,“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第19章)。在《道德經》中,老子同樣為君王提供了許多如何治理國家的建議。他的政治理想是由圣人治理國家。他說:“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第3章)這個理想歷來遭到許多批評,被看作是一種愚民政策。但在老子的時代,很難要求君王去關心人民的疾苦和幸福。所以,老子就以這種方式提出好的君王應當如何善待他的人民。因此,作為君王的圣人就是哲學王。的確,中國哲學中的一個傳統就是,幾乎所有的帝王都宣稱要成為圣人,他們是從上天得到權位的。
根據西方最新的政治哲學發展情況,政府與其人民之間的關系在關于民主、政府職責等問題的討論中成為焦點之一。如何處理最小政府的問題就成為政治哲學家面臨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我們可以說,來自儒家和道家的中國哲學思想可以有助于當代政治哲學的討論。
西歐與中國對事物和他人或社會和國家的觀點差異很大。西歐的人性始于我和你的區別。“我”和“你”在組成我們之前,首先是“我是我”,“你是你”。因此,看待事物的觀點也是以我的眼睛看到的為優先,將你用你的眼睛看到的由我來接受則屬于我在我的自由領域中選擇的事項。進而,為了將我的想法傳達給你,我所能做到的方法就是用嚴謹的論理傳達意思。這又是因為只有論理才能保證客觀性,各自所做的判斷則有可能受到感情主觀偏見影響,即源自相互之間的不信。在希臘智者派時代,畢達哥拉斯的相對主義哲學樹立了自由與平等觀,與其友伯里克利的民主政治制度一起確立了當時既政治又文化的共同價值觀。當然,柏拉圖二元論的形而上學的理念之存在也是為了說明現象界的普遍性而設定,并非將理念看作是實在的世界。在甚至將神也用人類之擴張概念進行思考的希臘傳統中,這些價值相對主義或理念只是為了說明現實問題而引入的認識方法,其本身不應看作是真理。因為,從柏拉圖之弟子———偉大的經驗論者亞里斯多德的哲學突然轉向一元論的目的論形而上學這一事實中,也能看出其也并非將師傅的理念所具有的二元論予以接受。①那么,為何西歐思想整體將價值的存在問題和人類的感性排除在學問之領域,并專注于分明的認識邏輯問題?從旨在認識現象之普遍性而開始作為其認識框架的柏拉圖之理念在基督教時代遇到奧古斯丁后,被理解成與惡魔之國的地上世界所對應的天國,并實在于永久真理之世界。從此,真善美成為具有自我正當化依據的最高先決條件(Postulate),在法哲學世界里當為價值(Sol-len),成為與存在事實(Sein)世界相區別的,具有自我正當化依據的最高實在。雖然基督教信仰體系所沉淀的這些思維結構形成了超越和形而上學的悠久思維傳統,但是,西歐人的現實思維結構則呈現與此相矛盾的側面,因其僅接受非常經驗的,具體的,分明被檢驗的。即,上述的形而上學存在論的傳統是處于學問領域的學者所展現的普遍思維態度,而非大部分西歐人的精神世界。盡管如此,極度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思考確實是西歐人共同的思考形式。由精英來構筑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等包含了知識階級的這些思考,這與要確定價值基準的法制度之現實問題一道形成了多數困難。例如,雖然正義最重要的內容即為確定正義實質內容的價值基準,但因以對人類之極度不信為根據的相對主義,不得不將其拋棄,轉向可經驗、檢驗的程序正義領域。②在訴訟法與實體法的關系中,重視程序正義,刑事法中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和憲法中的權力分立原則等都是因對人類和國家權力極度不信任引起的近代產物。除了通過感覺器官所經驗的之外,并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得以記憶或形象化。因此,西歐二分法的二元論并非是認識邏輯的科學思維方式,而是一種假裝學問的問題。即,在西歐的學問史中,無論存在論還是唯物論,論議都得到多樣化展開,其原因在于以一種觀點統合全體的冒失。是因為要從人類多種側面的一種觀點出發,將人類的全體特性樹立在普遍性之上這一難以實現的目標。隨著科學的迅速發展,人類精神的神秘領域逐一展示真面目,世界的多樣性與統一性處于何種關系也逐漸顯露出來。盡管如此,西歐人文學和社會科學所堅持的之前學問態度并未喪失傳統,因此,隨著科學的發展,西歐人文社會科學將墜入桎梏中。那么,在中國的學問史中為何沒有形成西歐那樣多樣的極端立場?為何在數千年間與同一主題相似的認識態度得以持續?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從與西歐相對比的中國思維態度之特征中找到。那就是要將人類社會的矛盾和糾紛或同化的理想從外部尺度即自然秩序中達到的思維態度。中國人將自然秩序理解成單純的因果律的機械性秩序之上,目的論的和價值性生命現象,要在這里樹立完美的人間秩序之模型。這一點不僅包括對人類的理解,還包括了要確立社會和國家以及人類理想的典型之天下思想。如此,作者要從中國的思維特性查找社會的平衡與均衡,即正義的原理為何,并探索其在現代產業社會中如何發展正適合的規范原理。首先,通過自然哲學的面貌展露無遺的《周易》來審視道德善之認識依據和社會正義如何被理解,之后再審視法家的社會正義觀所包含的“律”的概念。
二、中國的“正”與“義”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講述了坤卦順應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萬物便無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為如此,就算未努力順應干卦之道理,并無大礙。即,坤道只要順應干道即可使得萬物生長繁榮,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傳》中,敬和義已轉移至社會價值的世界。《大象傳》的結構具有一定的思維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之結構意思予以分析,接著,君子將其轉化成人類社會的道德價值,從而聯系社會成員的生活,作為反省的契機。即,將陰和陽符號重疊的卦分析稱結構的官階,將其意思予以說明時,比照認識可能的事務現象或人類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時,將比喻的事物之本質得到較好實現的狀況設定為理想狀態。換言之,《周易》的事物觀不管是自然現象還是事件,多數情況下在價值的觀點里予以評價和記述并登場,從而起到人類生活良好的里程標之作用。這不是給對象賦予價值后又將其作為生活指標的循環論證過程,而是自然現象和許多事物存在的關系結構自身意味著認識到在追求本質實現方面屬于價值和道德的存在這一點。并非由人類賦予價值并成為人類生活指標。坤卦《文言傳》的“直”是毫無歪曲天道而予以遵從,因此只要天理正確,其結果也總會正確。進而,符合存在法則的是正確的生活態度,其結果也總是在與周邊的關系中適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類要反過來不斷使得直,并且始終致力于達到方正。《文言傳》作為這一人類實踐之德目的即為敬和義。“敬”為朱子學學者非常重視的無間斷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態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滅人欲,并要求時刻反省的生活。“敬”屬于較為個人層次的自覺和實踐的價值,相比較而言,“義”意味著理想的關系生活態度。因此,要通過內心之敬工夫使得顯露在外的行動舉止得以方正,作為社會價值基準的義之尺度得以內面化,從而持續性地糾正自身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以義將外部變得方正。《文言傳》所完成的時期,即已開始將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價值。③不將事物現象解體,以存在本身予以經驗、觀察并抽象化,從而認識本質,相較將事物解體和分離后經過整理構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說成是該事物的本質和普遍性的認識態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難度認識方法。因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樣性和個體性為前提的根本基礎上,以共同性的觀點展望該事物的認識態度,其最終目的是要考慮事物本質和個別現象以及時空上與周邊的關系等構成該事物的一體。所以,不僅無法嚴密和正確地認識事物,而且將如此構成的認識予以客觀傳達也并不容易。盡管如此,這種認識所具有的價值是,其與現實和實在處于最接近。中國哲學整體所展現出來的這一特征在正義之問題上也并不例外。“正”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著,所有事物在整個宇宙或社會經營中被均等地賦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發揮的結果在個體間或個體與整體間達到調和與平衡。“止”代表單純到某一地步的意思,與一結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過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側,而處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對字,構成其目標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狀態,處于與均衡達到調和的最善良狀態,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對象,構成最理想之成就內容的最終目標和最高榜樣。“義”曾用于指示人類容貌和行動舉止的儀,后發展成該容貌和行動舉止最適合的宜之當為規范,具有了行動舉止適宜當為規范時予以評價的“善”之概念,具有了當為規范的規制力,從而也具有了調解行為符合規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來,“正”與“義”分別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與最良的價值。若“正”具有自然內在的意思,“義”則具有較強的人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為規范基準的義應樹立在自然的、本來的正為基礎之上。④即,意味著伴隨時代和場所引發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義、不義的偏差要大些。結果,中國哲學中的社會正義是在各自緣起結構中經營生活的各個生命將其真面目充實發揮的時空里的存在構造。因此,中國哲學中的社會正義觀具有自然主義的、經驗的、歷史的、關系的要素,具有盡可能向往不干涉主義⑤,并意圖將人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這通過越接近以“大同社會”、“無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來表現的理想社會狀態時禮法制度和國家組織存在意義逐漸減少的反比例關系來看,可得以證實。
三、“律”的意思
“律”作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雖然對此有不少爭議,但重要的是律開始使用于戰國時期,固定于秦朝。眾所周知,戰國時期是諸子百家百花齊放從而導致治國策略多樣化的時期。⑦其中,法家大體上通過從事現實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確立理論,在一方面處于能夠將其實質進行驗證的特殊地位。改法為律發生在秦代,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為何改法為律呢?當時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語除了律外還有很多。憲、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規范或命令、原則、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樂用語。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銅制作的管之長短確定音之高低和作為基準音。將長度各不相同的12個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數的管稱為律,偶數的管則稱為呂。六律和六呂合稱為律呂。“律呂不易”意味著這已經是得以確定的基準音,無法予以更換的基準性或根本性。⑨音“樂”是通過各自確定的音予以協調,從而達到整體調和,并給予樂趣。即,從“律呂既和”中可看出“律”本來的目的是達到“和”。⑩如同“禮之用,和為貴”,與在不喪失多樣性和個體性活力的同時整體上達成和諧的根源性原則具有同一的哲學性。瑏瑡從言語始于具體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為抽象觀念性來看,規范意味的律可稱為是在后續發展中意思得以擴張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樣的脈絡予以理解。“師出以律”的律即為法的意思。《國語》『周語下“律呂不易,無奸物也,細鈞有鐘無镈,昭其大也。”瑏瑢《說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歸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著將參差不齊的分成類,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類設定基準,并以此為規范,作出一律的歸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將多樣化的現象分類為“類”,并確立其體系,在各等級內作出一律處理,而不是對全體予以劃一處理的武斷的絕對平等主義。在徹底經驗和現實的中國思想中將實際多樣化的事物現象以劃一的方式予以認識和處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據既存現實和本質追求最適合關系的智慧便是中國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實和道德善惡之相關問題在近百年來持續于新康德學派的存在和當為價值應予區別之大前提上的現代法學來說是無法冒失討論的難題。雖然,西歐法學所講的道德善之問題是在當為價值領域提出來的,但在判斷對象為依人類行為所展開的存在事實這一點上,存在與價值的關系經常成為問題。現代法學的價值并不能夠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實予以正當化,僅依據之前的規范判斷。即,依據既存現行法律,在價值領域內予以評價。存在并不能成為指向未來的當為之正當化根據,這一現代法學的確立信念是:道德價值評價的最后根據只不過是另外一個上位價值。就這一點來看,《周易》的存在和價值的關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論與社會正義
針對春秋戰國時期的混亂社會現象,正名思想作為一種分析手段而開始呈現。若對管子一書中闡述的真偽存在疑問,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論的思想家則是孔子與老子。孔子的主張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張則是無名。由于當時混亂的社會現象,名稱與實質呈現出不一致。實際上這主要是因為體系的混亂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導致等級秩序的崩潰以及權力的濫用等。在嚴格的身份體制一直持續的西周時期,隨著各種制度的整合性崩潰,權力關系的行使與名稱上的等級無關,價值體系崩潰,因此日常生活中慣用的言語嚴重地被瓦解,作為表象符號的言語或者名稱而產生,這與實質的關系受到質疑,當時的混亂狀況原樣地被呈現出來,這就是所謂的定命論。孔子直接主張的正名則在對子路問答中,即“子路曰:為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茍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則是通過政治行為(為政)而實現。即,他認為政治的中心環節是所有的事物應當按照原樣徹底地體現,而不是根據安排、調整來進行。孔子所謂的“正名”,從語法的構造來看,與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則應當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稱的實際。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個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據共同體成員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從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續。在這里,前提是根據民心事物法則進行正確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與“口”而構成的會意字,這意味著冥冥之中通過言語來說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過發達的語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內在機能本質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義。在這樣的前提下,只有人間才接受這一內在價值的象征。在東洋各國中,避諱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樣的道理。正名的意義在學界中一直備受爭議,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意義。正名意味著正確地進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義,鄭玄的主張就相當于此。同時也可以解釋為糾正錯誤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釋為正確地確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論語中嚴厲地斥責諸侯自封天子的各種形態,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禮儀。瑏瑥這種情形下,可以解釋為試圖正確地確立政治性等級的名分。因生活的變化,事物的實質也在變化,名稱不能反映其實質時,正名也會成為問題。這種情形下,雖然孔子以“名”為基準,試圖控制“實”,但是不應只把孔子的思想視為陳舊、保守的思想。實際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著上述三種立場。孔子的定命論則是通過為政(即,政治行為)而形成的。這在當時的社會構造上,是為了與一切都是通過國家的統治行為而展開的社會經濟環境相銜接。孔子說:“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針對所有的人,甚至于連接人與人媒介的事物也應當在其位置上構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狀態。這不是人為地通過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過各種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現象,自然地形成并維持其相互間可以共存的最佳關系,這種相互間的協調與均衡構成了社會。孔子把這稱為充滿道德價值的社會,并且沒有任意規制與要求的狀態,即“大同社會”。這意味著是牧歌式的社會,與故意使用立法制度來維持社會秩序的小康社會不同。構成小康社會的統制體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話,那么構成大同社會的原理就是無為而治的狀態。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沒有以上的規制與濫用,也會自然而然地呈現,相互間也可以達到共存的狀態。在《大學》中,這樣的狀態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現。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類歷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稱為“實”,與之相對應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據人類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會構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實現這一點的政治行為,并且達到所有社會構成人員可以和諧共存的最佳政治狀態。因此,為了實行仁政,必要時可以嚴厲地執行刑罰,相反,也強調用刑慎重不濫。總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時候都需要以仁愛的方式撫慰百姓的統治。孔子被任命為魯國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對當時體制的批判,少正卯被處以死刑即證明了這一點。在孔子與子路的問答中,孔子從言、事與政治層面談論了正名,正名最終只有通過為政才可以達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達成的社會現象可以通過言、事、禮樂以及刑政來說明,結果禮樂與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動搖百姓生活基礎狀態的危險性。最后,正名的實現決定了通過政治行為謀求人類社會生活的本來面貌可以自然呈現的狀態。這不是單純地通過法制制度或者社會制度可以達成的,人類只有把世間的存在理解為道德性價值才可以明確地認識。《中庸》把構成人類社會的圣人功德稱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則在人類社會中具體地得以體現。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樣社會狀態下所呈現的事物名稱,因此這通過所謂仁政的為政而達成。孔子直到最后還堅持的“一以貫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體化的規范現象之一。因此,對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單純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會中很容易確認的習慣性形態或者階層性等級分工原理等方式狹隘地理解。最后,人類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與其他萬物一樣,根據天道的存在原理應當共存地生活,并且這樣的現象是以充滿崇高道德價值的生活為前提,這一事實是定命論最重要的根據。
五、儒家與法家的社會正義
社會由相互關系構成,關系伴隨組織,組織以規范為手段得以存續,規范強制力的永久性產生制度化。法家明確認識到:人類歷史中,各種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經歷這些過程而得以形成之事實。人類生來即有的特性上,生活手段發生分業化,這導致社會的階層分化,相互間的行為模式確立為行為規范。法家以“分”的思想對其進行說明,這又被荀子接受,成為禮的依據。因此,不管是在道德觀點強調禮之身份制社會制度的荀子,還是基于“平如水”的法之平等性強調法治的法家,并未對社會的身份階層分化表露出極度的否定。問題是,分化的社會階層和各身份的社會責任如何才能使得基于社會結構之本來性質的彈力不至于喪失。即,留有如何確保階層間上下移動和使得其變為可能的源泉性根據的問題。這意味著:社會階層分化與由此引發的身份制結構包含有“分配正義”之實質正當化的客觀指標是必要的。儒家認為分配的正義存在的理由是統治階級通過道德修養而達到的人格之開放性瑏瑧,而法家則認為是法律之純粹和大公無私的開放性。瑏瑨因此,接近社會構成原理之真面目的法制度在遇到運用主體之大公無私的滅私奉公人格時才能得以完善。這一點就是在數千年的中國歷史中陽儒陰法之不可分關系持續的理由。不管是儒家還是法家,都在從人類原本的人性出發,刻畫出理想化的人類面貌、社會面貌和國家觀。但,前者將人類和社會以主體之內在道德心的觀點審視,而后者從平均的人類面貌出發,重視制度的功效,在這一部分,兩者存在差異。
六、中國的傳統正義觀與韓國的傳統國家制度
中國的哲學是通過人類普遍的感性與理性的思維經驗而形成的生活智能與原理的沉淀物,而絕不是設定像神一樣的抽象存在試圖判定、評價現實。中國的哲學認為人類的智慧可以被共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實施的行為。中國的哲學由于是通過人類的一般經驗而形成的生活智慧,因此,對于國家制度和各種社會制度,無論誰都可以接受,并具有可以實踐的價值標準。《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幕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事物法則滲透著我們的生活,無論何物、無論何地、無論何時,都離不開這樣的法則。因此,不管什么時候都應當考慮到他人。這正是意味著人間不是絕對的自我與獨立主體性的存在。即,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人間的社會存在性。《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為舜乎”。基于百姓的國家制度是詳細地審視并把握人類的一般共同生活面貌后,根據中庸而形成的。這意味著國家制度應該在人人可以活動的范圍內形成。如此,融入中庸原理的中國國家制度在以后的過程中廣泛地傳播到東洋各國,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的東洋文化圈。韓國自6-7世紀的三國時代以來就開始吸納中央統治機構與律令制度,在10世紀的高麗王朝時代,引進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同時也借鑒了必要的唐律。如此,更進一步認識了在中國已經形成的國家制度的合理性,在把儒教作為國家統治學的朝鮮王朝時代,完全地把明律作為朝鮮王朝的基本刑律而使用。中國的儒教哲學深深地滲透進韓國社會的國民生活中,至今韓國的國民仍具有這樣的意思構造。
七、結論
毋庸置疑,人類早期的管理思想至今還在影響著今天的管理思想,管理是一個一直在發展中的課題,不同時代的管理有著適用于那個時代不同的含義,但是很少全部棄舊立新,不能說過去的管理思想已無用途,現在科學的管理也是在建立在前人的思想的基礎上的。之所以過去的管理思想還在影響著現在的管理活動,有多種原因:首先,事物的發展必須經過一定的過程和遵守客觀規律,人類早期并沒有一系列的理論概念,我們靠的是日常生活的經驗,就在這些看似平常的經驗之間,蘊藏的管理思想的萌芽。要怎樣安排怎樣分配才能更好的完成生產生活任務。這些生產生活中所積累的技巧和經驗想法已經融入到我們的血液中,當然每個名族每個地域的人會有不同的繼承,所以我們現在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行為中都會有自己名族的特點在內,也就是說早期的管理思想會對現代的管理思想影響。例如《道德經》上說:“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說的是天地是永久存在的,天地之所以能永久存在,是因為它不是為了自己的運動變化規律而存在,而是萬事萬物運動變化規律平衡的集合,因為他是和諧平衡的,讓人生存,無私奉獻,所以它能夠永世長存,而現代管理思想中有關企業要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的問題其中就有企業要有造福社會,回饋社會的責任,這就是個影響的例子;其次,現在所說的管理思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伴隨著人類的發展一路走來,從歐洲的古希臘神廟到中東的古埃及金字塔再到東方的長城,這些奇跡的誕生不僅僅是技術方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有許多的管理經驗。雖然時代一直在變,但是一些理論的有效性還是沒有變,例如馬基埃維利的思想領導原則和現代領導理論的一些原則的是相當類似的。還包括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和巴貝奇對勞動分工的研究等等。
當今世界經濟再次步入新的歷史時期,現代的管理不僅僅是一門學科更是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運用科學手段來管理的是新的特征之一,包括很多學科要素在內,不單單是對于人行為的管理或者是對怎樣提高生產效率來思考而是運用心理學、計算機、運籌學、統計學等學科手段來綜合管理一個企業。第二是注重人的因素,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加強了人的培養,企業生產運營更人性化。職工的滿足感,歸屬感成為了影響管理好壞的重要原因。最重要的一點是就是現代管理中的創新意識,現在的經濟社會飛速發展,企業和國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挑戰和機遇,適者生存,不僅要適應更重要的還是創新。根據形式不斷改革管理體制。這些就是新的特征。
人類早期的重要思想到現在也能指導管理實踐,比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杰出的軍事家孫武所著的《孫子兵法》中比較有名的一句話“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告訴我們要分析客觀規律才能克敵制勝,這句話在現在的一些企業的競爭的到處都能體現;孟子主張的“性善論”和荀子的“性惡論”在當今社會中對人的管理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孟子肯定了人性本質上是善良、美好的,荀子認為惡是人性自然需要善來改造。現代管理實踐中需要把二者結合起來,人是復雜的動物,有兩面性,對人的管理要運用不同的手段。15世紀著名的思想家馬基埃維利提出了四項領導原則,這四條原則同樣也在現代的領導實踐中發揮著作用,比如領導需要得到擁護和領導需要團結群眾等。以上這些就是我們可以吸取的早期管理思想之一。
無論是東方的管理思想還是西方的管理思想,都具有自身的傳承和自己的特點。這和文化傳統和思維方式的不同是分不開的。西方人的思維方式偏向與理性的思考,邏輯推理,追求的是最根本的性質。在管理理論中,多數是以工作本身為目標,提高經濟效益。很少考慮人的因素,泰勒的《科學管理原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提出了工作定額原理、差別計件付酬制等。而東方人更注重人的本身,諸如修身養性、忠孝義等詞。把個體和外界都有聯系在一起,強調事物都是相聯系的。中國傳統哲學思想倡導的先義后利的價值取向至今仍然對人們的觀念具有較強的影響力。由于東西方的思想上的這些差異,導致東西方思想的發展也有諸多理念上的不同。西方的管理理念強調科學與效率,注重科學手段;東方的管理理念是以人為本,更加關注人的力量,強調自身行為的激勵和修養,控制和調整自己的行為,創造良好的人際關系和激勵環境,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夠持久地處于激發狀態下工作。
關鍵詞: 文學批評 讀者中心論 理論基礎 意義
引言
從文學作品意義的角度來進行研究,現代西方文學理論與文學批評經歷了三個階段、三次轉折。隨著對文學作品意義的不同解釋,批評作品的方法也隨之而改變。每一階段各有自己的理論中心;每一理論中心下,又有不同的批評流派;各不同流派又有各自的批評方法或體系。從歷史的發展概略地看,現代西方文學批評理論經歷了:以作者原意為理解作品意義的根本依據的作者中心論,以作品的文本自身為理解作品意義的根本依據的文本中心論,以讀者的創造性理解為作品意義產生的主要根源的讀者中心論三個階段,西方批評界稱之為“3R”。
在讀者中心論興起之前,新批評的提倡者們提出了文本中心論,他們的矛頭之一就是針對以往的以作者為中心的批評方法。他們認為,文學批評所要研究的是獨立于作家個人背景與作品歷史背景的文學文本。他們之所以把作品(work)稱之為文本(text),目的就是為了突出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他們還提出了意圖謬誤(intentional fallacy)、感受謬誤(affective fallacy)和細讀(close reading)等理論。可以說,新批評把文本獨立于作家來研究在文學批評理論上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和進步。但是,從文學理論與批評的邏輯發展看來,西方當代文學批評模式在突破了作者中心論的偏見之后,又陷入了文本中心論自足圈套,因為它脫離了一切作品以外的因素。從理論發展史來看,在文學的“作者―文本―讀者”的運作環節中,“讀者”是歷來研究最少,需要填充的最大空白的一環。于是,讀者中心論應運而生。理論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和總體指向會走向讀者并不是一種偶然。本文談談讀者中心論的哲學理論基礎、布萊奇的主觀批評、姚斯等人的接受美學、費施與感受文體學和卡勒的閱讀程式。
一、理論基礎
任何文學藝術理論的發展和更替無不是與同時期的各門學科的進步創新相互影響的。在自然和人文科學方面,二十世紀的西方社會是一個創新的時期。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給人們突破以往所謂的“客觀知識即是人類對事實的簡單的積累”這樣一種偏見埋下了伏筆;哲學家T.S.庫恩(Kuhn)指出科學上是不是所謂的事實要取決于觀察者所引入的對被觀察物的認識框架(frame of reference)。心理學上,人們開始認為人類思維認識世界是通過多個要素建構(configuration)而成的完型(gestalt)來實現的。而完型當中的各個要素在不同的環境(context)中會顯得不同。這就說明了人們的感知(perception)是主動的建構而不是被動的接受(Selden,1985)。最淺顯而又最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應該是“鴨頭―兔頭”的圖像。
*此圖既可以看成是向左的鴨子頭,又可看成是向右的兔子頭
這說明:一個觀察者本身又是一個主體,他的感知手段影響到那個客體的本質,甚至首先影響到它的存在。“一個客體被一個主體的動機、他的好奇心、特別是他的語言所限制,并給它劃空界限”。(金元浦,2000)
二、布萊奇的主觀批評
在主觀轉向和讀者中心的研究中,美國理論家戴維?布萊奇(David Bleich)認為,近代以來,西方世界一直遵奉一種客觀范式。按照這種范式,知識被認為是科學家對獨立于他之外的事物進行觀察的結果。知識客體與認知主體沒有任何聯系。對客體的解釋被從屬于那一客體,而對客體的解釋則像客體一樣也獨立于主體。因此,關于一個客體的知識,也像客體一樣,是一種客體。這就是由科學主義(scientism)霸權形成的客觀范式。它確立了解釋的一些標準,包括普遍性、可重復性及可預見性。當解釋對象能通過數理形式或符號邏輯的某種變化得到表達時,就是符合解釋標準的。這一范式幾百年來一直主導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布萊奇認為,我們可能并且應該建立一種主觀范式――主觀批評。這就是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這時期的作為讀者中心轉向的一些理論基礎了。主觀范式認為不存在獨立的認識的客體,因為在每一種情況下,觀察者的作用都是至高無上的。在主觀范式中,新的真理是由“一種新的語言運用和一種新的思維結構創造的。新知識的創立是知識思維為使自己適應個體發生和種系發生的發展要求而進行的活動。知識不是被發現的,而是人們創造的”。(轉引自金元浦,2000)
布萊奇從對新批評的客觀范式的批判開始了他的文學美學理論范式的構建。他認為新批評等形式主義延續了一種“科學的”(貶義用)方法,它以藝術作品的客觀自主性為出發點,把文學文本客體化為內部具有連貫的客觀意義的自足的東西,認為藝術是獨立于人類感知之外的客體。但文學藝術的現實實踐和發展都給予這種客觀范式以猛擊。現代文學中早就有人堅持文學的情感和知識的主觀基礎;本世紀初,已有不少作者“轉向內心世界”。這些主觀小說家們承認,主觀經驗的每一種因素都有潛在意義。喬伊斯(James Joyce)、伍爾夫(Virginia Woolf)和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等20世紀文學大師都廣泛表達了對主觀性的發現。主觀性已成為現代藝術經驗的一個基本的和普遍的事實。這種文學的特點自然將閱讀經驗的主觀性提到了顯著地位。特別是在當代文化現實中,主觀范式顯然已獲得了廣泛的發展,它啟發當代文學美學家、理論家建立新的文學的主觀范式。
布萊奇的主觀范式是建立在語言訴動機性質和象征形式上的。既然任何解釋行為都發生于我們內心產生的一種對解釋的需要、欲望和要求之后,所以布萊奇認為“動機”在主觀范式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布萊奇看來,一切認識都是解釋,這種解釋通過解釋共同體被認定是否是最滿意的解釋。這一解釋共同體就是一個思想者、解釋者的共同體,它既是引起象征化解釋的綜合者,又是再象征化及其可適性和價值大小的裁定權威。先前客觀范式中認定的可預見性、可重復(操作)性等解釋標準已不再具有絕對權威,解釋是否滿足了充分條件,更多地依據于解釋共同體的認可。因此,主觀范式關注的不再是作品表面的意義,而應該是接受者對由文學作品的審美對象的主觀閱讀活動。
三、接受美學與期待視野
接受美學(Aesthetic of reception)的誕生地在前聯邦德國南部博登湖畔的康士坦茨,創始人是五位文學理論家:伊瑟爾(Wolfgang Iser)、福爾曼(Manfred Fuhumann)、姚斯(Hans Robert Jauss)、普萊森丹茨(Wolfgang Preisendanz)和施特利德(Jurij Striedter)。由于他們活動在康士坦茨,故人們稱他們為“康士坦茨學派”。這五個當中,最為人稱道的是伊瑟爾和姚斯。
如果說戴維?布萊奇從反對傳統哲學的客觀范式來考察當代美學范式的轉折的話,接受美學家姚斯則從解決“文學史悖論”出發,向當代西方美學與批評理論發出了挑戰。姚斯與伊瑟爾為代表的接受美學是作為對德國二戰后風行的內涵闡釋批評的反撥而登上批評舞臺的。它以當代詮釋學(hermeneutics)為哲學基礎,向文本中心論的理論范式發動猛烈攻擊。姚斯清醒地把握了德國及西方文學轉折的歷史語境。他們認為,迄今為止的文學研究一直把文學事實局限在文學創作與作品表現的封閉圈子里,使文學喪失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維度――接受。在以往的文學史家和理論家們來看,作家和作品是整個文學進程的核心與客觀認識的對象,而讀者則被置于無足重輕的地位。實際上,在作者―作品―讀者的三角關系中,讀者絕不僅僅是被動的部分,或者僅僅作出一種反應。相反,它自身就是歷史的一個能動的構成(周寧,1987)。一部文學作品的歷史生命如果沒有接受者的積極參與則必將走向死亡。因為只有通過讀者的傳遞過程,作品才進入一種連續性變化的經驗視野之中。也就是說,只有通過讀者,作品才能不斷地被豐富和充實、展示其價值和生命。沒有讀者,文學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這正是文學的歷史本質。
接受美學立足于以往研究對讀者自身理解結構的忽視。姚斯指出,任何一位讀者,在其閱讀一部具體文學作品之前,都已處在一種先在理解或先在知識的狀態。沒有這種先在理解與先在知識結構,任何文本都不可能為經驗所接受。這種先在理解就是文學的期待視野(horizons of expectation)。它是在作者、作品、讀者的歷史之鏈中形成的。沒有這種先在理解,任何文學的閱讀都將不可能進行。從作品來看,在每一閱讀展開的歷史瞬間,任何一部文學作品,即使以嶄新的面目出現,也不可能在信息真空中以絕對新的姿態展示自身。它總是要通過預告、信號、暗示等,為讀者帶入一種特定的情感態度中,一開始便喚起一種期待。讀者帶著這種期待進入閱讀過程,以在閱讀中改變、修正或實現這些期待。
讀者如何進行創造性閱讀呢?與文本中心論專注關于語詞的客觀性不同,接受美學注目于讀者的審美經驗,它認為,讀者的既定期待視野與作品之間存在著一種審美距離。讀者對每一部新作品的接受,總是通過對先前即存經驗的否定來完成“視野的變化”,從而把新經驗提高到意識水平,進入新視野的。一部文學作品在其出現的歷史時刻,對它的第一讀者的期待視野是滿足、超越、失望或反駁,便構成了審美價值的尺度。正是期待視野與作品間的距離,熟識的先在經驗與新作品接受所需要的“視野的變化”之間的距離,決定著文學作品的藝術性。距離越小,讀者就越容易接受。反之,有些優秀作品在其問世之初并沒有贏得廣泛的讀者的欣賞,因為它們徹底打破了讀者原有的期待視野。讀者只有在不斷提高或發展后方能適應作品。當先前成功作品的讀者經驗已經過時,失去了可欣賞性時,就說明新的期待已達到某種更為普遍的水準。到了這個時候,它便具備了改變審美標準的力量。
作為對文本中心論范式的科學主義的挑戰,接受美學又是對于歷史主義的重新認識和批判。姚斯認為,文學的接受包括文本與讀者相互關系的歷時性方面與同一時期有文學參照構架的共時性方面,兩個方面相輔相成,構成了接受美學主張的歷史性。對于歷史上同一作家、同一作品的理解、判斷和評價,不同時代的讀者的看法不盡相同,甚至存在較大的差異性。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一方面是讀者期待視野的變化,另一方面是由于作品本身在效果史的背景上會呈現豐富的“語義潛能”。一部作品的意義潛能不會也不可能為某一時代讀者或某一個別讀者所窮盡,只有在不斷延伸的接受之鏈中才能逐漸由讀者展開。歷史上的經典作品在其產生之初只是開辟了觀察事物、形成新經驗的嶄新方法,但它是歷史距離上的新經驗。隨著歷史推移,讀者、批評家甚至教授們對它的看法逐漸積累下來,進入讀者的視野,成為傳統。這時,不同視野之間發生“視野交融”,這就是調節歷史與現實的效果史原則,是接受美學所強調的歷史性的核心所在。
接受美學認為,文學的功能是建筑在作品的社會效果之上的。任何時代的文學都不可能斬斷文學與社會的聯系。只有在讀者進入其生活實踐的期待視野后,形成他對世界的理解,并因而對其社會行為有所影響之時,文學才真正有可能實現自身的功能。接受美學認為它對文學社會力能的構成特點的看法大大超越了傳統美學的能力,從而綜合了文學的歷史性與社會性之間的距離。文學在社會存在中的特殊作用并不局限于藝術的再現功能,它能打破社會中的舊傳統,改變陳舊的社會習俗,樹立新的社會準則,并逐漸為包括所有讀者在內的整個社會輿論所認可。
四、費施與感受文體學(Affective stylistics)
斯坦利?費施(Stanley Fish)的讀者反應理論是與接受美學有共同之處的。他主張一種“集中于讀者而非集中于文學制成品的分析方法”(金元浦,2003)。新批評的主要觀點切斷了文本與作者、文本與讀者的各種關系,將作品作為文學唯一的本體。文學的意義就貯存在作品這個容器之中,它具有作為客體的不容置疑的客觀性。費施則認為:“語言材料的客觀性是一種幻覺。一行鉛字,一張書頁或一本書是那么明顯地放在那兒――它可以用手觸摸,被拍照或放到一邊――以致它似乎是任何我們聯系在它上面的價值和意義的唯一容器……它采取的物質形式使得我們難以看清它的本質……所有這些都鼓勵我們把書看成一個固定不動的客體。”(王逢振,1991)但是,文學不是這樣一個客體。文學需要閱讀,閱讀是一種活動,“它是運動著的(書頁的掀動,字行的推移)”,而“我們是隨著它一起運動著的”(轉引自金元浦,2003)。因此,文學是一種動態的藝術。費施還認為,文學是一個動態的生成過程,文學的意義是一種事件,是發生于文字與讀者頭腦之間的事件,是一種行為或活動。文學作品的意義不是一種人們從一首詩中取出或得到的東西,或像從硬殼里剝取果仁那樣,而是人們閱讀過程中的一種經驗。“能使一本書具有意義或沒有意義的地方,是讀者的頭腦,而不是一本書從封面對封底之間的印刷書頁或空間”(轉引自金元浦,2003)。文學作品的意義生成于讀者的體驗與創造之中。
費施和文本中心主義理論的對立點還在于,文本中心主義如新批評等理論認為,文學文本肯定存在著一種意義,人們一看就能夠知道意義的存在。費施認為這一理論在尋找意義的過程中,忽略和貶低了讀者活動。其被忽略是因為文本被認為是自足的――它里面什么都有;其被貶低是讀者的活動被認為是無關緊要,可以任意處理的。費施認為,他所主張的動態過程中,讀者活動應是注意的中心。在這里,讀者活動不是通向意義的方式,而是本身就具有意義。
意義就是一個讀者在閱讀作品時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在他接觸作品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某種東西。他說:“一個句(段落,小說,詩歌)的意義與其文學所表示的東西之間沒有直接的關系。或者,說和緩一點兒,一個話語所發生的信息,亦即其要旨,是其意義的組成部分,但并不就等于意義本身。話語的經驗――話語的一切――才是話語的意義。”(轉引自金元浦,2003)既然這樣,那么整個文學要回答的問題就不是“詩含有什么意義”甚至也不是“詩起什么作用”,而是“讀者是怎樣生成意義的”。這在文學批評中可以說是一次根本性的轉移。
這樣一來,是不是文學作品的意義就完全不可決定和預知的呢?費施認為,“有可能描述出每個說話者共用的語言體系的特征”,建立一個“能力模式(linguistics competence)”(ibid.)。他認為:“假如操同一語言的說話者共有一個他們人人都內化了的規則體系,那么在某種意義上,理解就會整齊劃一;也就是,理解將依據所有說話者共用的規則體系進行。這些規則約束著話語的生產――規定界限,……也將約束反應的幅度,甚至反應的方向;即它們使反應在某個范圍內可以被預知和規范化。”(ibid.)這就是說,理解和反應的一致性來源于讀者在對語詞作出反應時所采用的規則的同一性,來源于讀者與作者使用語詞的同一規則。費施所說的按照其規范進行反應的讀者是一個有學識的讀者(informed reader)。這個讀者應具備三個條件:
1.語言材料所用語言的有能力的說話者。
2.完全擁有“一個成熟的……聽者帶到理解任務中的語義知識,包括措辭、造句、習慣用語、職業語言和其它方言等方面的知識”。
3.具有文學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即文學傳統知識。
這樣一個讀者是有閱讀經驗的,完全能夠內化(internalization)文學話語的全部財產,包括從最局部的技巧(修辭手法等)到整個體裁的。
五、卡勒與讀者的閱讀程式
美國批評家喬納森?卡勒(Jonathan Culler)是在結構主義下尋找突破文本中心論而起的。他的基本思路是:一部作品呈現于它的讀者面前的形式,不決定于本文自身,而決定于讀者慣常應用于本文的符號系統。作品之所以具有結構和意義,因為人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閱讀它,因為這些潛在的屬含在客體本身的屬性中,要在閱讀行為中應用話語的理論,才能具體表現出來。這一特殊的方式就是把一部文學作品當作文學來閱讀。這種閱讀決不是讓人們的頭腦變成一張白紙,預先不帶任何想法去讀;而且讀者事先已經對文學話語如何發揮作用心中有數,知道從文本中尋找什么,他必須把這種不曾明言的理解帶入閱讀活動。卡勒從語言的理解開始著手。他論證到使用某種語言說話的人聽見一串語言序列,就能賦予這串語言序列以意義。因為他掌握了這種語言中的音韻、句法、語義系統。據此,他才能對這句話作出結構的描述,作出闡釋。沒有這樣一種內含的知識,即內化了語法,聲音序列對他就毫無意義。同樣,談判一部文學作品的結構,也涉及讀者內在化的“文學語法(grammar of literature)”,即一種“文學的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這就是引導讀者辨認出文學作品的特征的一套閱讀程式(conventions of reading)。這種閱讀程式引導讀者以新的方式看待語言,從以前沒有被發現的語言中又找出了某些有意義的屬性――文學特性。因此,文學的意義不是讀者對作者的暗示做出反應的結果,更不是白板式地反映或摹寫對象,而是一種已成為程式的東西,內化為讀者的能力,是公眾自覺或不自覺認同的程式所產生的一種作用。
在一般的文學教學中,一首詩或一部小說的研究,有助于下一首詩或小說的研究:我們不僅掌握了進行比較的要領,而且懂得了該如何去閱讀。我們漸漸揣摩到一套合適的、有價值的問題,漸漸掌握一套標準,以判斷在某一特定情況下它們是否能產生有益的價值;我們漸漸懂得了文學的種種可能性,以及如何區別這些可能性。我們還可以將這套標準推及另一部作品。但恰恰是這一習焉不察的推論過程本身,即文學研究者們所掌握的那些有意義的形式和特點,需要予以解釋和說明。因此,將不明的東西挑明,建立一套有關文學能力的理論,這就是卡勒規定的詩學的任務。為什么一部作品可能有若干種意義,卻又不是任何一種意義;為什么某些作品起初給人以怪異、文理不通、不知所云的印象,現在又似乎變得可以理解了。有這些事實,所以我們就必須架構出一個文學能力的模式,來對它們進行說明解釋。
總之,卡勒認為,詩學基本上是關于閱讀的理論,他把制定文學能力理論的任務放在首位,而把批評闡釋置于次要的地位。這樣就重新制定了文學的程式和閱讀活動的極其重要的作用。這一顛倒是至關重要的重新定向,具有重要意義。
六、讀者中心論的意義
讀者中心論是在繼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后找到的另一個文學批評的維度,它的出現反映了人類哲學思想上的某些變化,在批評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
首先,是把讀者納入了文學的本體研究。在西方文學批評中,對于讀者反應的研究其實一直存在。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賀拉斯、朗吉努斯一直到文藝復興,從奧古斯都時代到19世紀的社會歷史批評,都曾從不同角度關注讀者的反應。但盡管有表面形式和所指對象的同一,實際上它們與西方當代接受、閱讀、反應批評都有著質的區別。讀者批評理論家們提出并論證了讀者反應是否可以被看作詩的意義和組成部分,反應和經驗是否應該成為文學理論和批評的有機構成?
其次,是對歷史主義重新認識和批判性的創新。讀者中心論范式下的諸批評話語是作為對文本中心論的駁斥而登上批評的歷史舞臺的。俄國形式主義、英美新批評、語義學、符號學及結構主義等批評話語以文本的自足性,以作品的形式、技巧、結構,以文本的語義、符號等唯一的“科學”依據為其安身立足之本,以為脫離了作品與作者、讀者的聯系,脫離了作品與社會生活和歷史的外部關聯,就可以獲得獨立的、唯一的內在本質或內在特性。費施的讀者反應批評、布萊奇的主觀批評、伊瑟爾的審美反應都從解釋學的視角去研究處于過程中的解釋活動的解釋策略,打破了在歷史之外存著某個“清明中立的零點位置的傳統在史觀的幻覺”(金元浦,2003)。同時,這種歷史的角度又不回歸到尋找作者原意的解釋方法中去,不以作者創作或作品誕生的歷史時代的歷史瞬間取代文學以語言儲存的整個文化、歷史和傳統,而是以讀者作為主要的出發點。
最后,是對西方近代科學主義的質疑和批判。幾個世紀以來,現代科學方法在自然領域內的巨大成功,使人們以為這種方法在一切領域包括人文科學也同樣無往而不勝,因此在文學批評中,對文學的科學性客觀性的追求成為西方批評一直追求的目標之一。新批評、語義學與結構主義主張另一種科學化的“客觀”批評,它們視文本為完整的系統,企圖以自然科學和邏輯的精確、細密、嚴謹的操作方法和封閉系統,保證作品意義的“絕對”客觀性。讀者中心論范式下的諸種批評,首先高揚人文主義的精神品格,反對將文學作品看成永不變更的客觀認識對象,看成給定的客觀存在。反對將其藝術思想價值看成超越時間空間的恒量,而文學研究與批評只是發掘這些客觀存在的事實而已。它們關注解釋者和解釋共同體,關注閱讀者的情感、心理、審美經驗等。同時,它也無意放棄對“客觀性”的追求。它引導文學批評將目光轉向個人的前理解與歷史傳統的關系上來。這種關系不能由任何個人主觀隨意地選擇或決定,而是存在于個體主觀意識自身之先。這種先于理解、先于解釋、先于主客體分離之前的歷史存在中,包含著極深刻的客觀性。
結語
讀者批評作為文學批評的一種新方法,它將讀者的閱讀活動推置于文學批評的中心,并把讀者的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帶來了文學批評的又一次轉向。這一轉向對于糾正脫離民眾、孤立研究文本的做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讀者中心論在了作者的權威和否定了文學作品的自主性之后,又樹立了一個新的權威,一個訓練有素的讀者形象。這種超常的“讀者”形象將會使讀者批評“重蹈絕對意義的覆轍”(王先霈,1999)。
對于讀者批評的局限性,接受美學的代表人物姚斯也曾說過:“接受美學并不是獨立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它并不足以解答自己所有的問題。我們不如說,它是對方法的片面反映,它不拒絕任何補充,而且還有賴于跟其他原則配合。”(轉引自劉小楓,1989)文學作為一種審美活動,是作者和讀者的共同創造,在強調如何發揮讀者的生產性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作者創作中的精神活動。將讀者批評與作家批評結合起來,似乎是我們要解決的一個新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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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 要: 本文以接受美學、文學社會學,以及費斯克的大眾文化理論為對象,梳理讀者問題在當代西方文學理論中的產生和演變過程。本文認為,上述理論演變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工業的出現和成熟。啟蒙主義作為思想資源,對于文化工業的解釋力日漸式微。如果說啟蒙價值的核心在于“對完美的追尋”,那么如何在它與民主價值觀之間求得一種和諧的狀態,已經變成了當代文學理論的難題。
傳統的文學理論和文學研究,歷來偏愛作者與作品,僅僅把讀者當作消極被動的接收器。上世紀60年代,西方文學理論發生了一次巨大變革,幾批不同取向的學派或研究者,不約而同地關注起讀者在文學的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作用。讀者作為藝術鑒賞者的主體,在文學生產整體系統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強調。這種研究興趣的轉移,是文化工業在戰后西方世界的興起帶來的結果。文化工業特定的生產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學作品在內的各種文化制品的批量生產。在這一狀況下,研究者們突然意識到,必須構造出新的理論來解釋文本、生產者、讀者之間的關系,透視文學生產循環的整個過程。
首先將目光鎖定在讀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爾等接受美學的創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們的興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為一名文學史教授,認為文學研究已經遭遇到了“方法論危機”:以往的研究主要以理論和俄國形式主義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學的外部研究,后者過于注重文學的內部研究,兩者都“割裂了文學與歷史,美學方法和歷史方法之間的關聯”。①因此,姚斯受伽達默爾的啟發,試圖從讀者對文本的接受過程的角度,找到連接兩種方法的突破口。“只有當作品的延續不再從生產主體方面思考,而從消費主體方面思考時,即從作者和公眾相聯系的方面思考時,才能寫出一部文學和藝術的歷史”。②
姚斯認為,文本閱讀絕非單純地“復制”或鏡子似的“反映”。這是因為,任何讀者在欣賞文學作品以前,腦子里并非“白板”一塊,“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實踐中已經形成了某種綜合性的、包括鑒賞的實際需求與能力在內的審美境界,也就是對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將這種前理解稱為“期待視域”。他又提出,文學經常會打破讀者的“期待視域”,從而構成經驗的挑戰和審美的離間效果。本來熟悉的形象被顛覆、超越、改寫,諸如此類的創作手法,會造成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的審美沖擊。譬如說,《覺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對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國悲劇》、《了不起的蓋茨比》等作品對“美國夢”的重新闡釋,都會挑戰讀者原有的生活經驗。對于姚斯而言,文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將“期待視域”客觀化,將閱讀過程中所經歷的挑戰式體驗描述出來。我們由此可以推論,文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分析不同時期的讀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時期不同階層的社會群體對待同樣文本接受方式的異同,這樣接受美學的闡釋方式就打通了歷史方法和美學方法。繼姚斯之后,伊塞爾進一步提出了“隱含讀者”的概念,認為每一個文本都具有潛在的意義結構,有結構性的空白需要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來填補。因此,當讀者閱讀并根據自身經驗填補這些空白的時候,他就進入了作者預設的結構。這個過程被伊塞爾稱為作品的“召喚結構”。于是,讀者閱讀的過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喚結構”捕獲的過程。
雖說伊塞爾和姚斯同樣是接受美學的理論大家,但他們勾勒出的讀者形象卻大相徑庭。姚斯以“期待視域”描述出的讀者形象,雖然面臨著文本帶來的經驗挑戰,但他們仍被賦予一種啟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擁有經驗對抗和經驗更新的自主性。然而這種自主性在“召喚結構”的解釋里面,卻喪失殆盡了。這并不是說讀者變得不再重要,而是說,不斷受到文本召喚的讀者,因為參與了文本的消費而成為文本不斷再生產的動力。這條思路很明顯地帶上了結構主義的烙印。具體來說,作者在資本主義的文學市場中,是以讀者為衣食父母的,他們的寫作過程也不得不考慮如何設置召喚結構,以便吸引讀者。讀者對作者的這種影響,得到了法國學者羅貝爾·埃斯卡皮的高度關注。
埃斯卡皮是文學社會學的創始人。他提出這種新的研究方法,明顯地承接著伊塞爾的問題。埃斯卡皮說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讀者消遣解悶,產生聯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讀者的深思,能使讀者逐漸提高文化修養,都可以變成文學作品。”④這種文學觀很明顯地建立在作家和讀者的關系上,但他又敏銳地發現,讀者對作家創作的影響,對于文學而言是一種潛在的危險。埃斯卡皮在此表現出一種頗為矛盾的復雜態度,一方面,他批評啟蒙以后的精英主義創作觀,認為作家被過分地塑造為一個圖騰般的神話,這不符合民主的價值觀。另一方面,他又批評當下的暢銷書作者與讀者的關系,越來越被商業化為時尚明星與追星族的關系。他發現,被讀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暈”,日益成為作家創作的主要動力。假如作家在這種影響下寫作,就陷入了一個“寄生性的怪圈”,即文
學創作者以丟棄與讀者間的必要審美距離來附和讀者的鑒賞眼光,而審美距離恰恰是伊塞爾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進一步區分了兩種閱讀:一種是“文人渠道中的閱讀”,即以充實自己,提升自身文學、文化修養為動機的閱讀;另一種是“大眾渠道中的閱讀”,其中蘊藏著一種通過文學作品“療養”精神,緩解現實生活的壓力,擺脫現狀的動機。更多的時候,大眾讀者往往將書籍視為私有物品,僅僅為了炫耀、收藏、投資而購買文學書籍。譬如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就描寫了這樣一個細節:蓋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間書房,書架上整齊地排列著各國名著,但書籍的包裝全部完好如初,可見這些書從未被主人閱讀過,這些精美的書籍,不過是主人為了標識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眾讀者還會摻雜著一些實用性的閱讀動機,比如為了入睡、消遣、談資等生活需求而進行閱讀。總而言之,在這種閱讀方式中,文學作品的文學性和知識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針對這種情況,埃斯卡皮反過來倡導啟蒙主義的文藝精神,認為文學性的閱讀不該被視為一種功利性的手段,而應作為目的本身——閱讀作品是讀者試圖進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閱讀是一種同人類社會地位的荒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評啟蒙主義的精英意識,另一方面在面對大眾的文學消費時又不得不從啟蒙主義當中撈取資源。但這種撈取很明顯地屬于一種美好愿望,大眾讀者的閱讀方式當然不會因此而改變。埃斯卡皮的難題是否意味著啟蒙主義文藝理念遭遇危機了呢?
有意思的是,費斯克提供了一種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費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業中生活得更長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論家。他完全放棄了啟蒙主義的精英立場,文學的商品化和消費化已經不再讓他感到苦惱。換句話說,他不再熱切地推崇那種可以“引起讀者的深思”、“使讀者逐漸提高文化修養”的文學,而是將注意力轉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費化的文學的讀者,試圖論證這些讀者不會因為被這種文學包圍而落入“召喚結構”之中。從這個考慮出發,他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說法:雖然大批文學作品是作為文化商品生產出來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眾文化,它們只不過是大眾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眾文化,是大眾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過程中衍生出來的意義。因此,大眾文化是一個矛盾體,其中既包含社會體制一體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眾的反抗性。
從這個角度出發,費斯克重新定義了讀者和文本之間的關系。他借用巴特對作者(可寫)式文本和讀者(可讀)式文本的區分,發明了“生產者式文本”的概念來描述大眾文化文本。所謂作者式文本要求讀者不斷去重新書寫文本,創造新的意義;讀者式文本則并沒有對讀者提供這種參與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個消極被動接受意義的、被規訓了的讀者;生產者式的文本與這兩種文本都不同,它經常以雙關語的方式“誤用”語言。讀者從雙關語的運用中,產生了雙重:一方面玩弄了有“教養”的語言,即資產階級的“高雅”語言,另一方面生產了生產者式的閱讀,即具有革命主體的反抗式閱讀。正如巴赫金所說,大眾文本以低級的口語切斷了官方禮儀的言語,它雖充滿了冒犯、偏離了法則,在文本中充斥著的過剩的意義、淺白的言辭及陳詞濫調,在戲仿了官方意識形態的同時,嘲諷性地影射了意識形態規范的荒謬性。費斯克進一步談道:大眾文化是在大眾文本的初級文本,傳媒宣傳等的次級文本,以及大眾接受方式的三級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個文本,而是一組正在發生著的意義,是文化工業的生產和大眾讀者的參與互動的產物。⑤
費斯克式的文化理論的產生,與大眾文化的興起和高雅文化的邊緣化密切相關。我們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從接受美學理論家,到艾斯卡爾皮,再到費斯克,高雅文化被關注得越來越少了,理論的注意力越來越集中到大眾文本的接受狀況。所以說,當代西方文藝理論的演變軌跡實際上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今天所處的時代,是一個文學和審美大泛濫的時代,廣告、服裝、建筑等各種社會領域都充溢著文學性。它們可以帶給我們舒適的審美體驗,然而,那些承載著更加豐富的、深刻的人類經驗的文學作品,卻被文化市場排擠到社會的邊緣,甚至難以為繼。對此,我們究竟應當像接受美學的理論家一樣滿足于躲在學院內部玩弄學術范式的更新,還是應當像費斯克那樣樂觀地接受告別優秀的文化傳統這樣一個事實?說到底,我們究竟應當如何面對埃斯卡皮的那個難題?值得思考。
注 釋:
①劉象愚.外國文論簡史[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頁.
②姚斯.作為向文學理論挑戰的文學史[M].遼寧出版社,1987年,第339頁.
③朱立元.評論小輯(一)——關于接受美學的斷想,文藝鑒賞的主體性[J].上海文學,1986年05期.
④[法]羅貝爾·埃斯卡皮.文學社會學[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頁.
⑤[美]約翰·費斯克.理解大眾文化[M].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參考文獻:
[1]劉象愚.外國文論簡史[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10.
[2]姚斯.接受美學和接受理論[M].遼寧出版社,1987.
論文關鍵詞: 西方文學理論 讀者問題 高雅文化 大眾文本
論文摘 要: 本文以接受美學、文學社會學,以及費斯克的大眾文化理論為對象,梳理讀者問題在當代西方文學理論中的產生和演變過程。本文認為,上述理論演變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工業的出現和成熟。啟蒙主義作為思想資源,對于文化工業的解釋力日漸式微。如果說啟蒙價值的核心在于“對完美的追尋”,那么如何在它與民主價值觀之間求得一種和諧的狀態,已經變成了當代文學理論的難題。
傳統的文學理論和文學研究,歷來偏愛作者與作品,僅僅把讀者當作消極被動的接收器。上世紀60年代,西方文學理論發生了一次巨大變革,幾批不同取向的學派或研究者,不約而同地關注起讀者在文學的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作用。讀者作為藝術鑒賞者的主體,在文學生產整體系統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強調。這種研究興趣的轉移,是文化工業在戰后西方世界的興起帶來的結果。文化工業特定的生產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學作品在內的各種文化制品的批量生產。在這一狀況下,研究者們突然意識到,必須構造出新的理論來解釋文本、生產者、讀者之間的關系,透視文學生產循環的整個過程。
首先將目光鎖定在讀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爾等接受美學的創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們的興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為一名文學史教授,認為文學研究已經遭遇到了“方法論危機”:以往的研究主要以理論和俄國形式主義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學的外部研究,后者過于注重文學的內部研究,兩者都“割裂了文學與歷史,美學方法和歷史方法之間的關聯”。①因此,姚斯受伽達默爾的啟發,試圖從讀者對文本的接受過程的角度,找到連接兩種方法的突破口。“只有當作品的延續不再從生產主體方面思考,而從消費主體方面思考時,即從作者和公眾相聯系的方面思考時,才能寫出一部文學和藝術的歷史”。②
姚斯認為,文本閱讀絕非單純地“復制”或鏡子似的“反映”。這是因為,任何讀者在欣賞文學作品以前,腦子里并非“白板”一塊,“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實踐中已經形成了某種綜合性的、包括鑒賞的實際需求與能力在內的審美境界,也就是對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將這種前理解稱為“期待視域”。他又提出,文學經常會打破讀者的“期待視域”,從而構成經驗的挑戰和審美的離間效果。本來熟悉的形象被顛覆、超越、改寫,諸如此類的創作手法,會造成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的審美沖擊。譬如說,《覺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對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國悲劇》、《了不起的蓋茨比》等作品對“美國夢”的重新闡釋,都會挑戰讀者原有的生活經驗。對于姚斯而言,文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將“期待視域”客觀化,將閱讀過程中所經歷的挑戰式體驗描述出來。我們由此可以推論,文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分析不同時期的讀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時期不同階層的社會群體對待同樣文本接受方式的異同,這樣接受美學的闡釋方式就打通了歷史方法和美學方法。繼姚斯之后,伊塞爾進一步提出了“隱含讀者”的概念,認為每一個文本都具有潛在的意義結構,有結構性的空白需要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來填補。因此,當讀者閱讀并根據自身經驗填補這些空白的時候,他就進入了作者預設的結構。這個過程被伊塞爾稱為作品的“召喚結構”。于是,讀者閱讀的過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喚結構”捕獲的過程。
雖說伊塞爾和姚斯同樣是接受美學的理論大家,但他們勾勒出的讀者形象卻大相徑庭。姚斯以“期待視域”描述出的讀者形象,雖然面臨著文本帶來的經驗挑戰,但他們仍被賦予一種啟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擁有經驗對抗和經驗更新的自主性。然而這種自主性在“召喚結構”的解釋里面,卻喪失殆盡了。這并不是說讀者變得不再重要,而是說,不斷受到文本召喚的讀者,因為參與了文本的消費而成為文本不斷再生產的動力。這條思路很明顯地帶上了結構主義的烙印。具體來說,作者在資本主義的文學市場中,是以讀者為衣食父母的,他們的寫作過程也不得不考慮如何設置召喚結構,以便吸引讀者。讀者對作者的這種影響,得到了法國學者羅貝爾·埃斯卡皮的高度關注。
埃斯卡皮是文學社會學的創始人。他提出這種新的研究方法,明顯地承接著伊塞爾的問題。埃斯卡皮說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讀者消遣解悶,產生聯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讀者的深思,能使讀者逐漸提高文化修養,都可以變成文學作品。”④這種文學觀很明顯地建立在作家和讀者的關系上,但他又敏銳地發現,讀者對作家創作的影響,對于文學而言是一種潛在的危險。埃斯卡皮在此表現出一種頗為矛盾的復雜態度,一方面,他批評啟蒙以后的精英主義創作觀,認為作家被過分地塑造為一個圖騰般的神話,這不符合民主的價值觀。另一方面,他又批評當下的暢銷書作者與讀者的關系,越來越被商業化為時尚明星與追星族的關系。他發現,被讀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暈”,日益成為作家創作的主要動力。假如作家在這種影響下寫作,就陷入了一個“寄生性的怪圈”,即文學創作者以丟棄與讀者間的必要審美距離來附和讀者的鑒賞眼光,而審美距離恰恰是伊塞爾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進一步區分了兩種閱讀:一種是“文人渠道中的閱讀”,即以充實自己,提升自身文學、文化修養為動機的閱讀;另一種是“大眾渠道中的閱讀”,其中蘊藏著一種通過文學作品“療養”精神,緩解現實生活的壓力,擺脫現狀的動機。更多的時候,大眾讀者往往將書籍視為私有物品,僅僅為了炫耀、收藏、投資而購買文學書籍。譬如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就描寫了這樣一個細節:蓋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間書房,書架上整齊地排列著各國名著,但書籍的包裝全部完好如初,可見這些書從未被主人閱讀過,這些精美的書籍,不過是主人為了標識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眾讀者還會摻雜著一些實用性的閱讀動機,比如為了入睡、消遣、談資等生活需求而進行閱讀。總而言之,在這種閱讀方式中,文學作品的文學性和知識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針對這種情況,埃斯卡皮反過來倡導啟蒙主義的文藝精神,認為文學性的閱讀不該被視為一種功利性的手段,而應作為目的本身——閱讀作品是讀者試圖進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閱讀是一種同人類社會地位的荒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評啟蒙主義的精英意識,另一方面在面對大眾的文學消費時又不得不從啟蒙主義當中撈取資源。但這種撈取很明顯地屬于一種美好愿望,大眾讀者的閱讀方式當然不會因此而改變。埃斯卡皮的難題是否意味著啟蒙主義文藝理念遭遇危機了呢?
有意思的是,費斯克提供了一種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費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業中生活得更長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論家。他完全放棄了啟蒙主義的精英立場,文學的商品化和消費化已經不再讓他感到苦惱。換句話說,他不再熱切地推崇那種可以“引起讀者的深思”、“使讀者逐漸提高文化修養”的文學,而是將注意力轉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費化的文學的讀者,試圖論證這些讀者不會因為被這種文學包圍而落入“召喚結構”之中。從這個考慮出發,他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說法:雖然大批文學作品是作為文化商品生產出來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眾文化,它們只不過是大眾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眾文化,是大眾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過程中衍生出來的意義。因此,大眾文化是一個矛盾體,其中既包含社會體制一體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眾的反抗性。
從這個角度出發,費斯克重新定義了讀者和文本之間的關系。他借用巴特對作者(可寫)式文本和讀者(可讀)式文本的區分,發明了“生產者式文本”的概念來描述大眾文化文本。所謂作者式文本要求讀者不斷去重新書寫文本,創造新的意義;讀者式文本則并沒有對讀者提供這種參與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個消極被動接受意義的、被規訓了的讀者;生產者式的文本與這兩種文本都不同,它經常以雙關語的方式“誤用”語言。讀者從雙關語的運用中,產生了雙重:一方面玩弄了有“教養”的語言,即資產階級的“高雅”語言,另一方面生產了生產者式的閱讀,即具有革命主體的反抗式閱讀。正如巴赫金所說,大眾文本以低級的口語切斷了官方禮儀的言語,它雖充滿了冒犯、偏離了法則,在文本中充斥著的過剩的意義、淺白的言辭及陳詞濫調,在戲仿了官方意識形態的同時,嘲諷性地影射了意識形態規范的荒謬性。費斯克進一步談道:大眾文化是在大眾文本的初級文本,傳媒宣傳等的次級文本,以及大眾接受方式的三級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個文本,而是一組正在發生著的意義,是文化工業的生產和大眾讀者的參與互動的產物。⑤
費斯克式的文化理論的產生,與大眾文化的興起和高雅文化的邊緣化密切相關。我們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從接受美學理論家,到艾斯卡爾皮,再到費斯克,高雅文化被關注得越來越少了,理論的注意力越來越集中到大眾文本的接受狀況。所以說,當代西方文藝理論的演變軌跡實際上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今天所處的時代,是一個文學和審美大泛濫的時代,廣告、服裝、建筑等各種社會領域都充溢著文學性。它們可以帶給我們舒適的審美體驗,然而,那些承載著更加豐富的、深刻的人類經驗的文學作品,卻被文化市場排擠到社會的邊緣,甚至難以為繼。對此,我們究竟應當像接受美學的理論家一樣滿足于躲在學院內部玩弄學術范式的更新,還是應當像費斯克那樣樂觀地接受告別優秀的文化傳統這樣一個事實?說到底,我們究竟應當如何面對埃斯卡皮的那個難題?值得思考。
注 釋:
①劉象愚.外國文論簡史[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頁.
②姚斯.作為向文學理論挑戰的文學史[M].遼寧出版社,1987年,第339頁.
③朱立元.評論小輯(一)——關于接受美學的斷想,文藝鑒賞的主體性[J].上海文學,1986年05期.
④[法]羅貝爾·埃斯卡皮.文學社會學[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頁.
⑤[美]約翰·費斯克.理解大眾文化[M].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參考文獻
[1]劉象愚.外國文論簡史[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10.
[2]姚斯.接受美學和接受理論[M].遼寧出版社,1987.
[3][法]羅貝爾·埃斯卡皮.文學社會學[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