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0 1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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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建筑節能
1加強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在建筑節能工作中的作用
1.1積極完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質量監督體系。在具體的完善工作中,需要對建筑工程自身的特點和性質進行合理,并根據每個施工環節進行對應的監督管理,最后將各個施工環節進行整合,從而有效地對質量監督工作的完善提供參考。而且,由于建筑質量監督管理需要對整個建筑工程進行貫穿,充分地對每個環節進行深入了解,并通過以責任主體的行為以及工程的具體施工為監督核心,開展監督管理工作。此外,通過對某建筑節能工程的分析資料顯示,積極完善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能夠有效地為建筑質量提供保障的同時,為建筑節能工程的發展提供幫助。1.2完善建筑質量檢測體系在對建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之后,需要為監督管理工作的成效進行鑒定,也就是利用檢測體系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根據鑒定的結果判斷建筑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在具體的完善工作中,由于需要準確的檢測數據來進行判定,所以對應的檢測儀器的精準度必須進行提升,從而為判定的工作提供保障。而通過對某工程當前的檢測體系來看,并為針對建筑節能工程本身制定對應的檢測體系。相對來說,存在的部分檢測體系的精準度以及檢測效果并不能夠準確地為建筑建筑質量提供保障。所以,對于建筑檢測體系必須進行完善,從而在有效提升檢測體系的同時為建筑質量提供保障。
2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作用分析
通過對某建筑工程提供的數據顯示,要想有效地開展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就必須依附于其核心主旨建立一套核心的體系。如監督站。根據國家命令推行的相關政策《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的表示:“各地建設主管部門集齊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實施建筑節能質量監督管理。”所以,無論是建筑工程的建設還是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都需要在建筑質量監督管理的體系下進行。而對應的監督站也應該以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進行,根據國家命令推行的法律能夠制定對應法律法規以及相對規范性的建筑質量監督體系。在圍繞工程進行開展的同時,實施多方位以及多角度地深入對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中,從而有效地為工程質量提供保障。從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來看,除了要建立核心的監督站外,也要根據建筑質量的實體形式為參考,并將其分為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三個方面。通過全面介入建筑的施工過程,從而有效地為建筑質量以及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2.1施工前對工程質量的監督
從對某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監督情況來看,建筑企業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承擔責任的主體,當建筑工程質量發生問題時,直接受到影響的也同樣是建筑企業本身。所以,想要有效保障建筑的質量,就必須要求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能夠貫穿建筑工程的始終。首先是對工程單位的監督,建筑單位直接負責著建筑工程的設計、材料選用、造價控制以及建筑選型,而這些方面所存在的因素或多或少都會對建筑質量造成影響。而且,根據某工程提供的監督管理的經驗來看,在應用于建筑節能工作中時,需要對監督建設單位所設計的方案進行探討,并確定其是在基于建筑節能工作為核心的基礎上進行擴展。此外,在施工前對工程質量單位的監督工作中,需要明確工程建筑的核心。在開展節能項目時,必須在滿足建筑性能和質量的前提下,而由于實際情況而不得不進行修改時候,則需要充分地對其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2.2施工中對工程質量的監督
一般來說,在施工過程中對節能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工作則體現在施工工藝、節能材料等方面。其一,施工工藝。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藝水平的高低能夠直接影響建筑的質量,無論是穩定性還是安全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施工工藝的高低。所以,在具體的監督工作中,監督工作人員則需要根據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以及節能工程進行針對性的檢查,并且要求施工人員能夠準確按照施工工藝進行,從而有效保障建筑的質量以及節能工程的開展。其二,節能材料。建筑企業想要有效開展建筑節能工程,就必須對節能材料方面進行重視。而且,節能材料在建筑節能工程中也占據著相對較多的比重。此外,在對施工中對節能工程質量監督中,則需要對使用的節能材料、構配件、材料規格、性能以及審查合格的相關文件,在確保節能材料質量以及性能準確無誤的前提下,再進行施工。
2.3施工后對工程質量的監督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開展的監督工作大多體現在整體質量檢測方面,通過利用不同的檢測方法對建筑工程進行檢驗,并為施工前、施工時的質量監督工作提供保障。而在具體的監督工作中,以建筑節能工程以及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指標為核心,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進行分析,并合理選用恰當的檢測方法對其進行檢測。此外,由于建筑節能工程的特殊性,在具體的檢測方法選擇時,則需要根據檢測方法的優劣勢進行分析,盡量避免由于選用不合適的檢測方法而對建筑本身的質量造成影響。眾所周知,隨著建筑體系的不斷發展,對應的檢測方法也同樣在提升,無論是種類還是檢測性能,這些因素都是需要分析的種類,根據建筑節能工作的特性而選取合適的檢測方法,從而有效地為建筑工程的監督質量提供保障。
3結語
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已經成為當前的趨勢,隨著對資源保護意識的提升,對于節能工作也越來越重視。但是,需要在基于建筑本身的性能以及質量為前提下進行,所以對于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就有必要進行提升,在對建筑質量提供保障的同時促進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此外,通過對我國部分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來看,并不能為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提供保障。所以,想要有效的在保障建筑質量的前提下開展建筑節能的工作,就必須對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更提升和完善,從而在保障建筑節能工作開展的同時,實現我國建筑工程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作者:李紅賓 趙娟娟 單位: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參考文獻:
[1]于寶太.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分析與管理研究[J].工程質量,2014(S2):153-155.
在現代法律制度及司法制度的框架內,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的國家專門機關。由于公訴權的性質以及在司法制度中的功能,檢察權帶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監督性”。一方面,檢察機關應當監督警方的偵查。另一方面,檢察權的產生,也是為了維系現代司法制度彈劾主義的結構,防止審判糾問化。應當說,在上述公訴權意義上的制約監督作用,已普遍得到認可。而爭議的焦點是檢察機關對于法院是否應當具有訴權以外的監督權。這是檢察機關審判監督問題的實質,也是中國檢察監督制度中最實質性、最有爭議的問題。為了保持準確的問題聚焦從而保證清晰的思路與合理的結論,應當區分檢察機關的訴權與訴訟監督權,在此基礎上,將訴權問題納入訴訟法專業問題研究,將訴訟監督權問題納入檢察監督問題來討論。檢察機關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抗訴,以及刑事審判中檢察機關對審判機關提出監督意見,屬于本文所論的檢察監督問題范圍。
在偵查、公訴權之外設立法律監督權,這在中國傳統法制模式中無法找到淵源,也不能從英美法系、大陸法系法律制度中獲得借鑒,中國檢察機關的監督權模式來源于前蘇聯。蘇聯模式的檢察監督制度,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以檢察機關監督為“最高監督”,從而突出了檢察監督的地位;二是實施一般監督。中國的檢察制度建設在一定程度上搬用了蘇聯模式,但不定位為最高監督,也不采用對組織和個人的行為進行普遍監督的所謂“一般監督”制度,卻保留了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的定位,保留了檢察機關對審判活動實施監督這一有異于其他國家檢察制度的特殊做法。中國檢察監督制度的建構和運作呈現出以下幾個突出特點:一是憲法地位與實際的法律地位脫節;二是法定功能的支撐手段嚴重不足;三是在運作中受到強有力的司法抵抗而步履艱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存在的上述問題,嚴重影響了這一制度設立的意義,背離了法律制度設置的效率性與效益性原則,其內耗性與無效率性,嚴重浪費了法律資源,損害了法律制度的和諧統一性與其在民眾中的公信力。
對一項既存制度現實價值的評價應主要采用社會學的標準與方法。一是考察其社會功用;二是分析其社會基礎。就社會功用而言,不能否認,檢察監督制度目前尚有其積極的意義,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實現司法公正。支持檢察監督乃至其他外部監督的社會原因,是法院公信力不足。目前確實有必要加強對法院的監督。這種監督在法理的合理性上不僅是一種理論的分析,它直接關系到一個制度的運作效應,還包括它的制度平衡與價值平衡性。在抗訴制度法理合理性上最突出的負面評價,一是對司法權威與既判力的影響;二是可能對民事訴訟本身性質的扭曲。就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即檢察機關依法律監督機關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糾正違法的意見,存在另一個矛盾,即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是偵查與公訴機關,是代表國家的原告人,即實質上的訴訟當事人,而既是訴訟當事人又是法院的監督者,這是明顯的角色沖突。這種沖突是刑事審判中的檢察監督制度難以治愈的“硬傷”。
從以上分析,可形成以下意見:其一,檢察機關基于訴訟監督權對法院實施的審判監督,存在法理合理性的缺陷,它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現代訴訟的基本構架與性質,有悖于訴訟運作的一般規律。從發展前景看,它的生命力可能有限;從現實狀況看,它難免在司法實踐中產生相當的負面效應。其二,鑒于目前我國的法院,在其社會位置與功用、內部構架、運作方式、法官素質等各個方面還不符合現代訴訟對法院資質包括審判能力與公正性條件的要求,可以說,它目前還處于向現代型法院發展的“培育期”。在這一時期內,法院的權威性有限,公正性有限,其獨立性也允許受到更多的限制。這一時期,檢察監督制度對于保證法院審判的公正性可能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在當前司法不公較為嚴重,司法公正的制度條件尚需培育的情況下,承認檢察監督的相對合理性,在為其設置一定支撐條件的同時,應當對其進行必要限制與改造。筆者對于我國目前的檢察機關審判監督問題提出以下兩點看法:(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民事行政案件中抗訴制度在一定時間內對于保證審判公正的意義,但必須作制度上的完善以使其能夠有效運作并防止其負面效應。為此,需要著重解決三個問題:首先,檢察監督須建立和貫徹“既要實現司法公正,又要維護審判權威”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為此,應當限制監督范圍,將監督案件主要限制在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司法嚴重不公、社會反響強烈的案件上,一味從部門的角度強調擴大監督是不妥當的。其次,為了協調好檢審關系,并保證這一制度設置的有效性與合理性,對一些具體的制度問題做出明確規定,解決目前制度規范過于薄弱導致監督無序化以及法院缺乏適當配合的問題。再次,需要改進檢察機關抗訴權的行使方式。目前抗訴決定權的行使帶有行政化和非程序化的色彩。今后應當建立嚴格的透明的法定程序,并建立類似于合議庭決定的制度,特別重要的案件抗訴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使抗訴權的行使更加審慎和合理。(二)對刑事訴訟中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在目前憲法與刑訴法未作修改的情況下,不再延展與充實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功能,使其實際被虛置。在檢察機關的一般法律定位未改變前,維持其虛置性狀態,以防止對訴訟合理性的損害。同時,應當通過法律規范確認和貫徹控辯平等的基本原則,禁止控辯任何一方在訴訟程序中超越其當事人地位扭變訴訟的結構,以實現審判中的程序。
一、監仔管理與搞活的關系
“活”是指商品生產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和市場交易活動在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正常進行,達到市場縈榮活躍,實現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亂”是破壞了國家政策、法規,制造和販賣偽劣商品,投機倒把,欺行精市,走私販私,造成了生產經營運行的紊亂。有亂就要管,管就是治亂。搞活與治亂兩者雖然不同,但目標是一致的,是辯證的統一。只抓管理,不求搞活,與進一步改革開放和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方針相悖。沒有整個市場的繁榮和活躍,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就發展不起來,最終會導致經濟活動的停滯不前,阻礙社會進步與人民生活的改善。如果只求搞活,不抓管理,就不能規范參與商品經濟活動的行動主體—商品生產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導致經濟活動的混亂無序。經濟越繁榮活躍,社會化大生產程度越高,越需要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越離不開監督管理,這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規律的內在需求。工商行政管理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既有促進經濟搞活的任務,又有監督管理的責任,使經濟搞活與監督管理互相結合,相互促進,在搞活中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又通過維護秩序,搞活經濟。
長期以來,工商管理工作在“左”的思想影響下,“活”、“亂”界線分不清,在管理與搞活的關系上,考慮行政干預、監督管理多,研究疏導服務、促進搞活少,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新形勢。1984年以來,在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指引下明確了必須把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生產力作為衡量各項工作好壞最主要的標準,把有利于改革、開放、搞活、管好作為工商行政各項管理工作的出發點,把宣傳、教育、疏導、服務融化在監督管理之中,從而使我們的工作服從和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企業登記方面,我們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放寬了政策,允許企業擴大經營范圍;允許在國家政策范圍內一業為主兼營他業;允許工業系統門市部兼營省內外同行業自銷產品;允許個別企業使用兩個牌子;縮小特種行業的管理范圍;簡化申請審批手續,一般登記不超過半個月.在市場管理方面,我們支持鼓勵販運,撤銷農副產品檢查關卡,對計劃產品在完成國家計劃和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允許邊出售、邊上市、邊販運。對計劃外產品,稱重價值規律,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允許多渠道經營,搞活商品流通.在市場建設上按照“政府決策,統一規劃,多方興建,工商統一管理”的辦法,走多渠道籌集資金、多元化建設市場的路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城鄉市場建設。由于我們較好地處理監督管理與開放搞活的關系,使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沿著既搞活又治亂的目標邁進。
二、監,管理與鼓勵競爭的關系
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有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必然就會有競爭.因此,在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運行中,必須創造有效競爭的環境,以便企業在市場上直接接受廣大消費者的評判和檢驗,實現優勝劣汰,促進企業不斷改進技術設備和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開拓進取,爭取打入國際市場,不僅在國內,而且要在國際竟爭中獲得勝利,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為國家創造更多的外匯。
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競爭也會出現一些消極現象和違法行為。如套購國家計劃商品,倒賣重要生產資料,走私販私,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等。為了維護正常的競爭,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的健康發展,必須反對不正常競爭,打擊違法行為,使所有的商品生產經營者都能奉公守法,通過誠實勞動開展社會主義競爭。在工作中,我們從福建的實際情況出發,重點打擊走私卷煙、家電,倒賣黃金和進口汽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活動,認真處理商標侵權、虛假廣告案件。這些監督管理工作創造了有利于商品生產經營者開展有效競爭的外部環境,推動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
三、監督管理與搞好服務的關系
工商行政管理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要為經濟基礎服務,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服務。它不僅要監督管理,而且要通過搞好服務來正確引導和影響工商企業經營人員,促進有計劃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此,必須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把加強管理與搞好服務結合起來。基于這種認識,我們改變了以往管理就是行政干預的觀念,把管理工作看成包括宣傳教育、疏導服務、經濟監督、促進發展、增強活力這樣一個綜合的、完整的、系統的過程。實行“疏導—服務—搞活”的管理方式,糾正單純“管理—查扣—處罰”的管理方法,實現“活—管—活”的目標,通過工商行政管理,把各種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納入國家政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幾年來,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真做好為企業服務的工作。例如:協助工商企業經營人員搞好市場調查、預測和引導他們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改善經營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又如:在幫助國營大中型企業發展的前提下,正確支持城鄉集體、個體工商業戶發展,鼓勵他們為發展生產和流通、溝通城鄉物資交流、活躍城鄉市場而開展正當經營。再如:增加市場服務設施,為商品交換提供方便等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工商行政管理要提供的服務范圍更廣,項目更多,服務職能必須進一步加強。當前,為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我們做了如下幾項服務工作:
首先,轉變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深入到國營重點和地方骨干企業調查研究,現場辦公,為企業排憂解難。
其次,支持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轉產適銷對路產品或拓寬經營渠道,增強企業活力.
第三,運用經濟合同管理職能為企業服務,為企業清理“三角債”。去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共辦理以拖欠合同款為主的經濟案件12.5萬件,企業追回拖欠款1.32億元.第四,認真抓好本系統的治理“三亂”工作,在全系統范圍內清理了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糾正了6項未經批準或超標準的收費項目,撤銷了未經批準設立的檢查站卡15個。四、監,管理與正確引導的關系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之間、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之間、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之間.,從根本上說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著矛盾。一方面,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中,生產經營者所從事的商品經濟活動受著國家方針、政策、計劃、法規的制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對經濟主體所從事的商品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使商品生產經營者服從國家計劃、方針、政策、法規,而不能把眼前的、局部的、集體的、個人的利益置于長遠的、整體的、國家的利益之上。另一方面,商品生產經營者是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經濟利益。為了追求自己的經濟利益,他們有時也不顧國家計劃、政策、法規。
關鍵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問題及對策
隨著消防產品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其需求量不斷地增多,作用也顯得越來越突出。同時,社會對消防產品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但由于從事消防產品行業的人員素質不高、市場監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導致有些地方消防產品市場混亂,質量問題比較嚴重。本文從消防產品生產、流通、使用三個環節,分析了當前消防產品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對策建議。
一、當前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產品生產領域監管不到位。目前,對生產領域的監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的認證檢查和各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抽查。總體而言,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比較嚴格,申請、檢驗、認證過程比較規范,我國大部分消防產品質量標準要求較高,生產企業在辦理產品市場準入時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有的企業在取得國家質量合格證書后,為了減少成本投入,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產大量不符合市場準入和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并將這些產品以廉價的方式投入市場。有的生產企業默許甚至縱容無證企業貼牌生產,從中取利,導致部分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突出。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的認證檢查只針對已辦證的企業,對無證貼牌生產的企業無法有效監管。另外,從每年各級產品質監部門的產品抽查計劃來看,消防產品質量監管并不是各級產品質監部門的工作重點,導致監管不到位,出現監管盲區。(二)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監管不到位。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相應地帶動了產品流通領域的發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產企業整售、定制,小門店代售,網購等。發達的物流配送系統,給消防產品的流通帶來了便利,同時給流通領域的產品監管帶來了困難。而消防產品的經銷商、商則游離于正規生產企業和貼牌生產企業之間,根據市場需要選擇產品,給產品市場帶來很大沖擊。同樣,消防產品質量監管也不是各級工商部門的監管重點,工商部門對消防產品經銷商、商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管,導致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監管不到位。(三)消防產品使用領域監管不到位。市場對消防產品的鑒別能力不高,許多消防產品用戶在進貨時不注意核實產品的法定手續和產品來源渠道,給劣質產品提供了可乘之機。有的使用單位為了降低成本,對假冒偽劣的產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在當前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門消防產品監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應的專業人才,沒有專職的消防產品監督崗位,部分從事消防產品監督工作的監督人員面對復雜的消防產品業務知識和執法流程,有畏難情緒。導致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突出,即使發現問題,也處理不到位。(四)消防產品的分段管理導致監管難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分別對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這種分段監管模式,使消防產品案件辦理往往需要多部門、跨區域協作,程序復雜,辦案周期長,調查取證難,辦案成本高,致使辦案部門積極性不高,難以形成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有效打擊。
二、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的對策
1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
一是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即針對工程建設中關系到公共利益的質量問題要求政府組織實施監督,國家實行建設工程監督既有政府進行一般產品質量監督的共性,又有針對建筑工程項目監督的特殊性;二是政府的監督具有強制性,任何單位和部門,任何工程都不能妨礙其執法行為,針對違反水利工程質量法規的行為,政府有權檢查并進行處理;三是政府要成為質量監督機構,政府作為依法監督行政和直接的技術責任主體,要始終處于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領導者的地位;四是政府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要用科學的方法,將工程產品質量、建筑市場和現場均列入監督清單,實施全方位的監督,實現由單一實物質量監督向建設參與各方質量行為監督的拓展,加強對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控力度;五是進行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制度改革要保證其不斷完善,促使工程質量不斷優化,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改革要穩中求進,監督體系思想不亂,監督機制有條不紊的運行,監督力度不斷加強,穩步提高工程質量。
2我國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2.1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質量監督管理過程復雜,涉及內容非常多,實際工作量較大,然而目前我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分水利部總站和流域機構分站以及各省中心站、地區、市質量監督站三級管理,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但是缺少專人負責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機構功能不完善,不利于其承擔起監督質量管理的責任,不利于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2.2監督管理的經費不足。目前我國很多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經費嚴重不足,這樣就減少了檢測開支以及必要的差旅費開支,不利于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阻礙了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2.3監督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雖然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中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依舊投資性質劃分了職責范圍,明確了各級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但是由于水利工程建設自身存在的流域性、區域性、地域性的特點,在具體執行中引發了諸多問題,比如說,由于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涉及的相關部門比較多,容易出現權責不明的現象,當水利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時,各部門相互推諉,不利于問題的解決,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方面沒有良好的長遠規劃,不利于水利工程項目總體質量的提高。2.4質量監督機構性質存在模糊性。目前質量監督機構由質量監督機構與其他機構合署辦公的“松散形式”組織,且職員基本是兼職,也有“專職形式”的質量監督機構。前者因職能規劃不清晰,職員不能深入了解,后者需要考慮經費的問題,否則就難以持續和發展,難以體現質量監督機構的權威性。2.5水利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未得到足夠。重視首先,由于缺乏對工程質量監督的認識,將質量監督機構和被監督單位之間的關系理解為雇傭關系或者是合同關系,不重視水利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的作用和地位;其次,部分人不理解質量監督的概念,將質量監督與質量檢測混淆。
3提高我國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質量的建議
3.1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性質應為純公益性的事業單位。一是從水利工程項目利國利民,以興利除害為主,是一項公益性事業;二是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水利工程項目投資主體是國家和地方政府,這一點在公益性水利工程項目中更為突出;三是水利工程一旦出現事故,不僅給人民群眾帶來財產和人身危害,還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質量監督機構在從政府行政職能部分分離出來時,要明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為純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這樣做有利于質量監督機構對受監督工程的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管理,有利于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3.2重新界定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職責。首先,水利工程建設具有地域性、流域性、區域性和周期長的特點,因此,要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不再單純的根據投資性質來劃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的職責,要讓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恢復行政執法主體地位之后,著重把精力投放在管理上;其次,要從根本上規范質量監管機構的職責,從而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在職責界定上要維護部門規章的法定性和權威性,使流域分站、各省級中心站以及地區級監督站的職責界定分明,使行業管理工作更好地開展,有利于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水平的提高。3.3加強工程開工前的質量監督。在實際工作中部分水利工程開工前沒有按照相關合同規定。因此,在工程開工之前,主要管理人員要積極擔起責任,及時召開工程質量監督會議,要求管理人員熟悉相關的要求,并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質量控制細則,進行工程質量監督交底,科學的制定管理方法,積極探討有效開展質量監督工作的策略。3.4加大對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資金投入。加大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資金投入是提高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質量的重要支撐,保持對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強制性,樹立監督管理機構的權威,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科學合理的預算經費,改變由于收取相關企業資金然后統一運用到質量監督管理上的傳統資金管理模式,全額撥款,加強對水利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的資金支撐。3.5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的考核制度有利于保證相關部門和職員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一是要形成職責分明,權力明確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責任;二是科學合理的開展施工技術,加強對水利工程施工技術的控制;三是在落實施工技術之后發現意外的問題要及時對施工技術做出調整,確保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3.6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是要積極引進專業技術強的人才和具有豐富經驗的管理人員,加強人才隊伍的建設;二是要定期對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職員進行培訓和交流,促使職員之間互幫互助、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從而提高職員的專業技能和素質,以更好的提高水利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質量。
(一)收費處監督管理
1、門診收費處監督管理每年第四季度是公務員醫保卡消費的高峰季節,很多公務員和收費處、中藥房結合,換藥情況嚴重,將不在醫保范圍的貴重中草藥,如貴重滋補品:冬蟲夏草、東阿阿膠等調換成普通草頭藥。造成月末盤庫金額匹配,庫存和實物嚴重不符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每月重點盤點冬蟲夏草、東阿阿膠等貴重藥品,逐步將中草藥納入系統管理,取消手工出入庫管理。
2、住院收費處監督管理制定住院欠費管理,催欠職責等。年年有住院病人欠費或逃費,有經濟確實困難的;有在就醫期間與醫生存在一些矛盾或與醫院存在醫患糾紛的;也有惡意逃費的。雖然這種情況是哪個醫院多多少少都存在的,但我們盡量完善住院收費管理監督制度,并與績效工資掛鉤。病人憑身份證辦理入院手續,并預留身份復印件,詳細病人基本情況。未成年人除了填寫地址外,還必須填寫監護人姓名、聯系電話,以備聯系。床位護士隨時掌握病人住院費用情況,并及時向臨床科室發出催款通知,由臨床經治醫生和床位護理人員催促欠款病人續交各項費用,不續交者暫停記賬,搶救危重病人除外。對出入院的各項費用要及時結賬,結算時,嚴格按物價局規定的住院收費標準收費,逐項核對,防止多收費用或漏收。做到日清月結,按時上報財務科。制定住院欠費監督管理制度后,原來每年住院欠費十幾人次,費用呆賬約5萬元左右,現在每年欠費2-3人次,欠賬費用不超過2千元,收效顯著。
3、窗口服務態度投訴管理制度收費窗口原有一名收費員態度傲慢,投訴率院內最高,被病人投訴上電視臺《社會寫真》節目的曝光率也最高,雖然沒有原則性錯誤,但給醫院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對此,新增財務制度,第一次遭病人投訴,對當事收費員罰款100元人民幣,第二次投訴,立即待崗處理。從此,收費處接待病人態度和藹,耐心解釋問題,對刁難堅持使用文明用語。
4、退票監督管理制度妥善處理患者退票退款。凡退票,須經開單醫生簽字,患者簽字認可。涉及退藥的,須經藥房收回藥品,由醫生在系統內點擊退票,退到藥房,再由藥房點擊確認推到收費處,方可退票退款。2天以內的退票由原經手人直接根據上述程序進行退藥退款,超過2天以上則由財務管理員負責審核后進行退票退款。
(二)制約控制開大金額、超范圍處方監督管理
每月末與常州市醫保中心和農保中心核對每月上傳醫保金額是否一致,有無違規費用,一旦查出有醫生開具大金額處方、單張處方超出三天劑量的口服藥品、成人醫保卡結報兒童藥品或男人醫保卡結報婦科藥品的,立即核對當天電腦處方與發票,找出開單責任醫生,由責任醫生賠付處方相等金額,按有關績效考核制度罰則扣分,并與當月績效工資掛鉤。
(三)盤點清查監督管理
每月月末對藥房、藥庫、疫苗、材料庫和村衛生室進行清查盤點,核實數量價值,看賬物是否相符。如有盤盈盤虧,查找盈虧原因,找出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特別規定庫存量的上、下限,保證能及時采購,避免藥品過期失效,過期報廢率為千分之二。規定藥品實行先進先出法,上一批藥品全部用完才允許用下一批藥品。嚴禁內部職工用藥不付錢,平時佘藥必須寫借條,拖欠一周必須結賬。
(四)收費系統軟件管理監督
醫生收受“回扣”已經不是秘密。藥庫藥房利用工作便利,通過其在藥房藥庫日常工作模塊系統中擁有的統計銷藥權限,統計醫生單一藥品使用量,將內部信息透露給藥商,藥商根據多勞多得分紅給開單醫生。財務科獲悉后,與軟件開發公司聯系,取消藥房和藥庫統計醫生單一藥品使用量的權限,對藥房藥庫功能權限進行一定的限制,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倡導醫生主動上繳灰色收入,否則一律以收受回扣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記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09年,某院財務科將醫生返回收受藥扣49000多元全部上繳給區衛生局。規定除財務科外有需要,其他科室使用的軟件有任何問題,一律上報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負責聯系軟件工程師,當日維修和維護必須出具工作單,由財務部門簽字認可。一旦發現工程師私自給員工開啟超越工作范圍的功能權限,造成損失和不良后果,由軟件公司承擔相關責任。對此財務科不定期對療效相同、價格懸殊的藥品進行電腦匯總抽查,查看醫生是否遵紀守法,以醫謀私。同時每月末通過核算醫生藥占比,單張處方平均值來進行相關控制。
(五)病歷卡收費管理監督
出納必須認真負責,做好對門診收費處、住院收費處各項工作中的復核工作。保管空白收款收據、掛號票據、病歷卡,要做到順號發放、銷號回收,隨時登記簽名。出納主要負責醫院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發。辦理現金支出,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必須經過會計審核、院長簽批,方可辦理款項收支。單筆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可以使用現金方式支付。1000元以上,必需轉賬支出。收付款后,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日常周轉資金不得超過5000元,如有超出,需繳存銀行。保險柜存放隔夜現金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現金必須及時向財務主管反映,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不許坐支收到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庫,更不得隨意挪用現金。月末出納編制現金盤點表,財務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盤庫存現金的抽盤工作。如有差錯,財務主管和出納一起查找原因,作出相關的賬務處理和責任追究。
二、結束語
由于傳感器能將各種物理量、化學量和生物量等信號轉變為電信號,使得人們可以利用計算機實現自動測量、信息處理和自動控制,但是它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溫漂和非線性等影響因素。傳感器主要用于測量和控制系統,它的性能好壞直接影響系統的性能。因此,不僅必須掌握各類傳感器的結構、原理及其性能指標,還必須懂得傳感器經過適當的接口電路調整才能滿足信號的處理、顯示和控制的要求,而且只有通過對傳感器應用實例的原理和智能傳感器實例的分析了解,才能將傳感器和信息通信和信息處理結合起來,適應傳感器的生產、研制、開發和應用。另一方面,傳感器的被測信號來自于各個應用領域,每個領域都為了改革生產力、提高工效和時效,各自都在開發研制適合應用的傳感器,于是種類繁多的新型傳感器及傳感器系統不斷涌現。溫度傳感器是其中重要的一類傳感器。其發展速度之快,以及其應用之廣,并且還有很大潛力。
為了提高對傳感器的認識和了解,尤其是對溫度傳感器的深入研究以及其用法與用途,基于實用、廣泛和典型的原則而設計了本系統。本文利用單片機結合傳感器技術而開發設計了這一溫度監控系統。文中傳感器理論單片機實際應用有機結合,詳細地講述了利用熱敏電阻作為熱敏傳感器探測環境溫度的過程,以及實現熱電轉換的原理過程。
本設計應用性比較強,設計系統可以作為生物培養液溫度監控系統,如果稍微改裝可以做熱水器溫度調節系統、實驗室溫度監控系統等等。課題主要任務是完成環境溫度檢測,利用單片機實現溫度調節并通過計算機實施溫度監控。設計后的系統具有操作方便,控制靈活等優點。
本設計系統包括溫度傳感器,A/D轉換模塊,輸出控制模塊,數據傳輸模塊,溫度顯示模塊和溫度調節驅動電路六個部分。文中對每個部分功能、實現過程作了詳細介紹。整個系統的核心是進行溫度監控,完成了課題所有要求。
設計要求
控制要求
(1)生物繁殖培養液的溫度要保證在適于細胞繁殖的溫度內,這主要在控制程序設計中考慮。溫度控制范圍為15~25,升溫、降溫階段的溫度控制精度要求為0.5度,保溫階段溫度控制精度為0.5度。
(2)微機自動調節正常情況下,系統投入自動。
(3)模擬手動操作當系統發生異常,投入手動操作。
(4)微機監控功能顯示當前被控量的設定值、實際值,控制量的輸出。
受控對象的數學模型
生物繁殖的培養液主要用于生物的繁殖研究,而溫度是影響生物繁殖的重要因素。本系統要求長時間監視培養液的溫度,并對當前的溫度進行控制。本控制對象為生物繁殖用培養液,采用繼電器進行控制。
系統的硬件配置
單片機和系統總線
單片機:PIC16F877A(PIC16F877A為美國MICORCHIP公司生產的帶A/D轉換的8位單片機)。
顯示系統:商用計算機。
用戶內存:256MRAM。
系統總線:RS-232-C接口(又稱EIARS-232-C)RS232C有25條線,,分為5個功能組,包括4條數據線,11條控制線,3條定時線,7條備用線和未定義線。
操作系統:Windows2000。
硬件電路板的制作
本設計中需要有2個繼電器控制溫度調節系統,2個LED用來提示串口數據指示,還有一個PIC16F877A單片機,一個Max232電平轉換器,一個有源晶體振蕩器及其電阻電容等。在確定電路的正確性,可行性之后,開始使用Protel對它進行布圖。
Protel是一個很好用的電子制作工具,它還可以進行仿真。在畫原理圖的過程中,原理圖中的元件庫中可能找不到自己要找的元件,如PIC16F877A等,所以要自己畫元件。在畫原理圖后,選擇將元件自動編號,然后根據需要更改部分元件的編號。在定好元件編號后,使用TOOLS中的ERC進行檢查,它會提示是否有編號相同的元件等錯誤。在ERC檢查無誤后,便可以開始封裝了。同樣,部分元件的封裝在PCB庫中找不到或者是有出入,如按鍵開關,2位撥碼開關在PCB庫中找不到,所以需要自己根據元件的實際大小和相應的原理圖中引腳編號,做出正確的封裝。
附錄1
(1)本設計使用的部分單片機程序如下:
#include<pic.h>
//*************************
voidINIT()
{
ADCON1=0X07;
TRISC=0X80;
TRISB=0X00;
TRISD=0X00;
RD1=0;
RD0=0;
TRISA=0X0f;
TRISE=0X00;
}
//*************************
#include<pic.h>
#include"init.h"
#include"proc.h"
//*************************
unsignedchari;
unsignedintdelay;
externunsignedchara;
externunsignedchartemph;
externunsignedchartempl;
//***************************
voidmain()
{
//初始化
INIT();
for(delay=65536;delay>0;delay--)asm("clrwdt");
temph=0x35;
templ=0x30;
do
{
asm("clrwdt");
PROCDIANPIN();
RC0=0;
RC1=0;
}while(1);
}
#include<pic.h>
#include"tranpc.h"
//*********************
unionadres
{
inty1;
unsignedcharadre[2];
}adresult;
externunsignedintdelay;
unsignedinttemp;
unsignedinty;
unsignedcharreceive;
unsignedchara;
externunsignedcharrxbuf[];
unsignedchartemph;
unsignedchartempl;
externunsignedchari;
//******************************
voidPROCDIANPIN()
{
ADCON0=0X89;
ADCON1=0X84;
ADIF=0;
ADGO=1;
for(delay=0x8ff;delay>0;delay--)asm("nop");
while(ADIF==0)
{
asm("clrwdt");
}
asm("clrwdt");
ADIF=0;
adresult.adre[0]=ADRESL;
adresult.adre[1]=ADRESH;
if((adresult.y1<=0x204)&&(adresult.y1>=0xD9))
{
temp=0x10;
for(
y=0x204;adresult.y1<=y;adresult.y1=adresult.y1+0x07)
{
temp++;
if(temp==0x1a)temp=0x20;
if(temp==0x2a)temp=0x30;
if(temp==0x3a)temp=0x40;
if(temp==0x4a)temp=0x50;
if(temp==0x5a)temp=0x60;
if(temp==0x6a)temp=0x70;
if(temp==0x7a)temp=0x80;
if(temp==0x8a)temp=0x90;
if(temp==0x9a)temp=0x100;
}
}
TXPC(temp);
RC0=1;
RXDATAS();
if(rxbuf[0]!=0)
{
if((rxbuf[0]==0x10)&&(rxbuf[1]==0xff))receive=0xff;
elseif(rxbuf[0]==0x20)
{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本身有其時間、空間的運行規律,構成時間、空間的程序和內容,都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
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施工承包人通過法定的交易程序所選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而設定的經濟法律關系。施工合同由締約形成到合同的全部履行過程,包括:工程施工招投標、合同簽訂和履行。由此可見,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締約交易(招標投標)階段管理和履約階段管理。
按市場經濟原則和我國合同法規定精神,當事人依法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行為,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自我決策、管理、實施,以實現合同目的經濟活動。但是,根據我國現行管理體制,投資體制改革現狀及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的特點,政府對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及合同履行活動依法實行監督。
這是因為: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首先,政府管理體系改革正在逐步深化,強調政企分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等單位及機構都已基本脫鉤,然而,不能否認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改革政企不分所造成的舊習慣、舊觀念的影響還依然存在,以權代法、以情代法的思想觀念遠未消除;其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項目法人制度尚未完全實行,因此,凡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在主導地位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對這些項目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國有資金流失、充分的發揮投資效益等問題依法實施監管顯得十分必要。
再從建設項目本身特點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作為一種特殊產品,一般具有投資規模巨大,建設周期長,參與方多,涉及面廣的特點,而且其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所以,政府對這些項目的施工承發包合同依法實施監管,以利強化當事人的法制觀念,使其在合同活動中能全面認真地貫徹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為此,國家對這類建設項目在承發包交易階段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工程承發包招標投標制度,就意味著對合同締約階段的監督又進入法制軌道。國家《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從項目性質和投資主體兩個方面做出規定: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都必須用招標的方式,遵照招投標法定程序完成締約過程,達成合同關系。顯然,政府把施工合同監管的工作重點放在依法必須招標的建設項目上。《招標法》第七條又規定“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除了要自覺執行招標投標法中的強制性規定外,還要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招投標活動依法實施的行政監督,有關當事人應當服從與配合,包括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如實提供資料,接受依法進行的檢查,對拒不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正確理解施工招標項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
1、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其相互關系
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的方式”,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合同本質是一種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當事人對合同必備條款(或者說實質性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合同訂立過程即是當事人對合同內容協商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就是經過要約、承諾來完成的。采用招標投標方式進行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就意味著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工程承發包交易全過程,完成這一過程主要包括:當事人(招標人)發出招標文件、投標人響應招標文件并且在規定期限內向招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招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按評標標準選擇中標人應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按當事人訂立合同方式來描述這一過程即為:要約邀請、要約、承諾。也就是說,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是通過要約邀請、要約承諾來完成的。
要約邀請: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招標文件的行為是一種要約邀請,招標人希望投標人能響應招標文件并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一般來說,要約邀請處于合同的準備階段,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據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文件是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復雜的法律性文件,它不僅依法規定了完整的招標程序,而且還提出了各項具體的技術標準、交易條件、評標標準,規定了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參加投標的依據,是招標人組織評標選擇中標人的依據,也是招標人與中標人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參加投標的依據,是招標人組織評標選擇中標人的依據,也是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基礎性文件。因此,招標法對招標文件的編制及內容都提出了統一的規范性要求,對可能產生不公平競爭的內容做出了禁止性法律規定。
投標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招標人遞送投標文件的行為是一種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為:
(1)投標文件是對招標人招標文件的響應,內容具體確定;
(2)表明了一旦接受要約招標人承諾,要約人即受意思表示約束。
招標人在投標有效期時限之內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的行為是承諾。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成立的承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履約人做出;
(2)承諾須向履約人做出;
(3)承諾的內容須與要約保持一致;
(4)承諾必須在履約的有效期內做出。
從以上論述可以不難了解,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引入公平、有序的競爭機制,當事人依法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其本身就是締約階段的一種合同行為。
2、招標投標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從合同法的一般理論來講,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但是,依據我國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使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同時,《招標法》第46條又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所以,就建設工程合同而言,盡管有了投標書和中標函,但是產生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還必須有一個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的協議書。
按國際慣例,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合同文件的組成內容;
(2)承包人向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文件約定的承包內容進行施工,竣工并在法定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發包人向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國家工商局、建設部的GF-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性要求,除上述二項內容以外,還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等內容。
3、招投標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組成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合同專用條款、通用條款;
(5)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標價的工程量表;
(8)雙方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由此可見,工程施工招標合同文件中的實質性內容都是形成招標投標過程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所形成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文件。所以,不論從合同活動或是招標投標活動的理論上和實踐上分析,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或是合同締約過程的監管,本質上屬同一個主題的兩種不同的提法。
按《招投標法》第46條規定精神,在此應當引起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如果允許當事人可以再行背離招標文件和中標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則明顯違背了招標投標活動的初衷,整個招標投標過程也就失去了意義,對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來講也是不公正的,憂亂了招投標(工程承發包市場)經濟活動秩序,對于這類行為必須予以禁止,只有這樣,才能使建設工程競爭易活動依法健康運行。
三、就當前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中,有必要引起重視的幾個問題
1、僅注重程序合法,對交易過程中的制假行為的監管顯得力度不夠。
(1)表面程序合法,暗箱串通行為依然存在
《招投標法》第五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有些項目當事人在交易活動中違背了這一競爭性締約基本原則,表現在表面程序合法,又在場繞著中標條件等實質性內容暗箱操作,相互串通,少數項目中標單位投標書(合同文件)或者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帶有墊資內容的補充協議中出現許多墊資行為,很顯然,經管理和審查備案的招標文件,在通常情況下至少在當前其內容不可能要求投標人做出墊資行為的響應,這是一種進行暗箱串通而違背公開、公正原則的行為,因為這種要求未在招標文件中對所有投標人提出,并將行為的結果帶進了合同文件。作為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投標書出現墊資性條款,雖然,相關法律對這種行為未作強制性禁止,但是,國家有關政策又有明確規定,1996年4月國家計委、建設部、財政部以96/347#了“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過程中帶資承包”的通知,通知精神對建設單位要求承包商帶資承包,對承包商把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都作了相應的禁止性規定和行政處罰措施。
(2)表面程序合法,先簽約后招標行為依然存在
某建設單位在法定交易之前就已經選定了施工承包商并簽訂了施工承發包合同(在此,稱作陰合同),當事人為了履行法定的招投標程序,通過監管進行了所謂的“招標”,結果中標單位仍為先前所定的施工承包單位,雙方簽訂了“招標工程施工合同”(在此,稱作陽合同),據了解,這一違規過程有關監管部門并不知道,在工程實施和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陰、陽合同的約定的實質性條款發生沖突,陰合同的計價方式為平方米包干,陽合同的計價方式為總價下浮率,兩者計價結果相差甚遠,直接影響著雙方當事人的經濟利益,為此,合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訟。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依法實施行政監管顯得十分必要,同時在監管工作中僅注意程序監管還不夠,還必須十分重視依法對交易過程中的制假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制假行為,要認真調查,在查清事實的前提下依法做出行政處罰,防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以利貫徹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2、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為規范建筑市場交易行為,全面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堅持建設工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首先,有必要依法規范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的行為。因為,一項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是否能公正、公平地依法運行,其中招標文件起著決定性的主導作用,如果招標文件中使用或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不當,提出顯失公平的交易條件,忽視程序中關鍵性的時間要素等,那么,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或者說競爭性合同締約活動依法健康運行將產生負面影響。
(1)招標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當現象時有發生,主要反映在:
A、《合同法》自99年10月1日起施行(《經濟合同法》已同時廢止),但至今還在沿用《經濟合同法》;
B、《招標投標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還在沿用過去且與現行法律有抵觸的部門和地方規章。
C、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自2000年1月30日施行,本條例第六章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保修制度中做出了最低保修期限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一些招標文件中還有沿用93年就已經廢止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分別于84年、87年的:建設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和建筑工程質量責任暫行規定,有的沿用建設部93年2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顯然上述三部規章中有關工程保修期限的規定與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均存在明顯的抵觸。
(2)招標文件中引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當現象時有發生,99年12月建設部、國家工商局以(99)313號文通知推行使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原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但是直到目前為止,一些招標單位還在沿用GF-91-0201文本。當然,是否使用示范文本,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如果參照使用示范文本,就不能使用又停止使用的文本,因為GF-91-0201中的部分示范文本內容不符合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比如,原文本中第30條爭議。對“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的提法及仲裁兩種解決爭議的方式同時采用都與國家仲裁法的規定有抵觸。
3、應當注意增強交易時效意識,嚴格交易時限規則
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是當事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判定行為是否有效,行為時效是一項很重要的因素。特別是在我國加入WTO以及行為時效在國際工程交易規則中重要。但是,在當前工程承發包交易過程中,有些當事人僅注重從招標文件發出至中標這一過程的時間安排,而對投標書發出后時效要求,簽約時限要求等問題沒有引起重視。
a、投標有效期:從招標截止日至中標通知發出所延續的時間區域稱之為投標有效期。有些招標人因評、決標工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能按期(即投標有效期之內)發出中標通知,那么就應當在中標通知發出之前,以書面形式函告所有投標人,以說明投標有效期的延長,因為,當業主提出有效期延長,投標人將可能做出兩種選擇:
(1)投標人同意延長期,投標書在延長期內繼續有效。
(2)投標人有權拒絕延長期,退出投標,為此招標人不得沒收其招標保證金。其實,投標有效期的規定,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加以明確。
b、簽約時限:招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的書面合同,當事人不能依照法定的時限要求簽訂合同,從法律意義上說已屬違法,承發包雙方未能按法定時間規定簽約,應當將原因、責任等情況向監管部門書面報告,一些當事人對這一法律規定沒有引起重視,因而,有些招標項目在中標通知發出后,超過法律規定時限二-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不在少數。
4、必須堅持法定的交易運作程序,以體現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則。
一項工程的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運作程序進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目前市場存在的一些違背程序原則的現象,雖然是極少數,但是,有必要引起重視。
中標通知未發出,就訂立合同。這是市場中存在的一種不規范行為。一些合同當事人認為已經決定了,就可以訂立合同。這種操作思路明顯不符合法律要求,因為,中標通知發出以前,誰為中標人,仍屬保密狀態,同時,中標人在未接到招標人書面中標通知以前,按《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標人確定及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凡采用招標交易方式訂立合同的,在程序上的必要條件是中標人收到招標人做出書面承諾的中標通知,再從合同法的意義上講,招投標活動,中標人在接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前,就簽訂合同,也違背了要約承諾的訂立合同的程序。
四、設想和幾點建議:
1、研究制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國際工程承發包市場通行的習慣做法。它的明顯優點是能既規范又合理的平衡有關各方之間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間分配風險和責任以利達到技術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標準化要求。如試行所頒布的各種合同文本,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制訂的FIDIC合同文本等,這些文本的共性是將建設工程招標的程序、招標文件的編制、合同文件的組成等作為一個整體,一并納入示范文本的范圍。國家工商局、建設部根據相關法律,總結了近年來(GF-91-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情況及借鑒國際上一些通行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編制了(GF-99-0201)并于2000年出臺推行,從推行的實踐分析,特別是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要求,考慮我國即將加入WT0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等因素,現行(GF-99-0201)示范文本顯然不夠全面,未完善工程招標投標程序,招標文件編制、合同文件的組成等。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從建設工程招標開始直至施工合同簽訂,在示范文本中都應當有一個全方位、科學性、系統性的規范運行要求。
2、完善和強化中介機制在規范當事人交易行為的作用。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是一項較復雜的系統性很強的工作。有完整的運行程序,環節多,經濟、技術、法律等專業性強,組織工作繁雜等特點。招標機構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專業人員的綜合智力、市場信息、招標實踐經驗等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近年來,招標機構為當事人所提供的優良服務,對貫徹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規范運行對工程承發包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但是,在招標活動中,有些事項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1)招標人和招標機制之間在法律上是一種委托關系,有時存在過于遷就招標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編寫的招標文件中顯示的權利義務失衡現象時有發生。為此,委托人應當向被人宣傳和堅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證工程施工招標活動依法、平衡運行的效果。
(2)一部分招標機構對工程競爭性承發包交易過程中應當遵循的現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等,研究之明顯不夠。因此,招標機構在人員組成和知識面上應當精選一個技術、經濟、法律的三維知識結精空間的智力服務體系,以適應法制經濟前提下的高質量服務要求。
(3)進一步樹立規范到位規定。目前,有一些機構服務范圍只限于到中標通知發出為止,忽視了簽約生效階段的智力。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約定的實質性內容與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不一致或相互抵觸的現象時有發生。為此,一部分機構,在招標活動中解決好程序性與實體之間的關系,按《招標法》規定精神,實體應當延伸落實到交易締約依法生效的合同上。
3、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備案制度
關鍵詞:監督檔案;規范化;信息化
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是指在工程質量監督實施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表格及音像資料,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從事監督管理工作的原始記錄和重要憑證,也是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監督機構和人員開展考核的重要依據。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的規范化管理,對于促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體現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有積極作用。因此,做好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一、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標準不明確,材料內容參差不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5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要求質量監督機構需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檔案,但未對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的具體內容進行明確。具體到地方,以湖北省為例,《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鄂建[2011]79號)明確了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的立檔時間要求及保管期限,但也未對監督檔案具體內容提出意見。內容標準的不明確,造成各地質量監督機構在形成監督檔案時隨意性較大。有的監督檔案資料浩繁,有的卻寥寥數頁;有的把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技術資料甚至工程圖紙均收集存檔,真正反映監督工作開展的記錄卻難覓蹤影,材料內容不符合要求。(二)囿于實際困難,監督檔案資料不同步,不連續。質量監督工作主要在現場展開,在現有的條件下,監督檢查記錄一般由監督人員在檢查結束后回到辦公室予以補記,監督記錄的同步性較差。同時,隨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監督人員的監管任務屢創新高。在一名監督人員同時監管數十項工程的前提下,完全將監督抽查與監督計劃逐一對應且同步記錄還有一定的實際困難,監督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存在差距。(三)重視程度不夠,監督檔案資料不規范、不交圈。部分監督人員重實際檢查、輕文字記錄,往往出現監督記錄字跡潦草、內容簡單、簽證不全等問題。有的監督檔案中有針對質量問題的整改通知,卻無責任單位的回復報告及現場復查記錄;有的在監督記錄中提出了監督意見,而后續的檢查記錄中沒有相關的落實情況。(四)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特殊性造成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歸檔難。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戰線長、斷面多,有的甚至邊拆邊建,造成大多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不足,無證施工、先施工后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未經竣工驗收備案即投入使用的情況比較普遍。建設行為的不規范給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收集整理造成很大困擾。有的工程介入監管時已經開始施工,前期相關資料難以收集;有的工程已經投入使用但遲遲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工程檔案資料長期滯留在監督人員手中難以移交,隨著時間推移難免出現遺失、損毀等情況。
二、加強質量監督檔案管理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