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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術熱點:日本戰后經濟體制源于何時?
對戰后日本經濟體制形成于何時,日本學術界尚未達成共識。概括而言,主要有兩種論說,一種是“文化傳統說”,另一種是“戰后改革說”。前者認為:“日本的經濟制度具有日本固有的文化背景,根植于民族特性。日本型企業和官僚制的原型,可以追溯到江戶時代的‘藩’和‘家’。可以認為連帶意識和平等主義的根源,早在農村共同體中就已經存在。”后者則強調:“戰后的日本是在戰爭的廢墟上站起來的‘新生的日本’,同以往的日本有本質的差異,同以往的歷史沒有聯系。就這個意義而言,‘我們的生日是終戰日,我們的父母是戰后改革’。”由于“戰后改革說”代表了長期占據日本史學主流地位的“戰后史學”派的觀點,因此在日本最有影響。
但是,早在20世紀70年代,否定“戰后改革說”的動向在日本學術界已經出現。1977年,木神原英資、野口悠紀雄發表了《大藏省·日銀王朝的分析——總體戰經濟體制的終焉》一文;提出了強調戰時和戰后經濟體制存在連續性的“假說”,認為“戰爭結束時,日本社會的形式和理念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另一方面,經濟體制,特別是作為實行金融統制之基礎的戰時經濟體制,卻基本上得以存續”,“支撐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體制,基本上是戰時總體戰體制的繼續”。1978年,中村隆英在《日本經濟——其成長和結構》一書中指出:“戰后和戰前,不是飛跨戰時聯結起來的。戰時形成、戰后繼續保持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技術、生活方式、習慣等,實在是出入意料之多。雖然這些東西在形成的時候,以后會變得怎樣沒人能夠預料,但它們卻構筑了戰后的企業形式、生產組織乃至生活方式。”1988年,山之內靖發表了題為《戰時動員體制的比較史考察——為了了解今日日本》的論文,認為日本為進行“總體戰”而進行的戰時動員,“形成了某種‘全體主義’。這種‘全體主義’,是形成戰后日本‘體制社會’的起點”。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以日本面臨種種經濟難題為背景,諸多學者對戰后日本的經濟體制進行了深入分析,得出了“日本戰后經濟體制是戰時經濟體制而延續”的結論。1993年,岡崎哲二、奧野正寬編纂出版了由8位學者共同撰寫的《現代日本經濟體制的源流》。該論著撰寫者對日本金融體制、企業體制、勞資關系、業界團體、財稅政策、農業狀況等各經濟領域在戰時和戰后的變遷,進行了詳盡的歷史性考察和比較分析,指出日本至戰前30年代的企業統治,即由財閥家族確保股東的經濟體制,是盎格魯—薩克遜型的自由主義經濟體制。但是在戰爭時期,這一經濟體制轉變成了“日本型經濟體制”。正是這種轉型后的體制,構成了促使戰后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經濟體制的原型。他們通過各項考察后最終得出結論:“構成現代日本經濟體制的大部分要素,都是在中日戰爭和太平洋戰爭時期,為了對國家資源進行總動員而實施‘計劃經濟化’的戰時經濟的需要,以及為了達到這一目的而實施‘統制經濟’的需要而制定的。”1995年,山之內靖、J·維克特·考希曼(J.VictorKoschmann)、成田龍一主編了作為13位日美學者共同研究成果的論著《總體戰和現代化》。該論著同樣對構成戰后日本政治和經濟體制的幾個方面進行了頗為詳盡的考察,并最終得出結論:“戰后各項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戰時的各項改革是共通的,這些改革使戰前經濟體制的制度性基礎徹底解體……使戰后體制向戰前體制回歸的道路被封閉。日本的經濟雖然也算是市場經濟,但是其制度性基礎中,包含著在戰時計劃、統制經濟的基礎上導入的要素。可以說,日本的經濟體制是一種獨特的經濟體制。”問同一年,野口悠紀雄發表了《1940年體制一再見了,戰時經濟》(按:他所謂的1940年體制,即戰時體制),考察了“1940年體制”即戰時體制的形成過程、日本經濟高速增長和“1940年體制”的關系、“1940年體制”的基本理念、日本經濟體制面向未來的選擇等幾個方面,明確指出了戰時和戰后經濟體制的存續關系:“在戰前具有濃厚古典的自由主義經濟性格的日本企業和金融市場,在戰時經濟中發生了巨大變化。現在的日本型企業、間接金融體制的原型,存在于戰時經濟之中。”
總之,20世紀90年代后,以日本經濟風光不再為背景,對日本戰時和戰后經濟體制是否存在連續性的探討,構成了日本學術界一個持續的熱點,其影響波及日本現代史研究的各個領域。通過初步的歷史考察,筆者認為至少就日本經濟體制而言,戰時和戰后無疑存在連續性。
二、歷史考察:日本戰時和戰后經濟體制是否連續?
按照《現代日本經濟體制源流論》中的論述,戰后日本經濟體制具有五項特征,即:(1)不是股東,而是經營者的“企業所有和經營的關系”;(2)以終身雇傭制、年功序列制、企業內工會為代表的“企業內的雇傭關系”;(3)以下包制或系列企業為代表的“企業間交易關系”;(4)以銀行借貸為中心的“和金融市場的關系”;(5)以行政指導為中心的“企業和政府的關系”。如果我們認同該論著對戰后日本經濟體制之特征的概括并逐項進行歷史考察,那么當不難發現,這些特征都是在戰前呈現雛形、在施行戰時計劃和統制經濟時期最終形成、在戰后得以延續的。
就第一項特征而言,戰前的日本企業也曾經是股東。但是1937年的爆發,使前此日本“股東”的古典資本主義企業經營模式受到了極大沖擊,“使日本企業在大約30年的時間里,完成了從極端的股東,向極端的從業人員180度的轉變”。曾赴美就職、后任日本電源開發總裁的高琦達之助,在1954年曾對他1916年和1947年兩度回國時獲得的不同印象作了生動描述。對前一次印象,他這樣寫道:“我首先沒有料到的是,第一,在會社從業員不知情時,會社的股票已經從A大量流向B,而在股票流動時主要經營首腦已發生更換,經營方針很不穩定。第二,經營首腦主要不是著力鞏固會社的基礎,而是竭力博取股東的歡心和獲取高額紅利,以及竭力使股價上揚。”對第二次印象,他卻這樣寫道:“股東的權益完全被無視,事業的經營由從業員執其牛耳,恰好同我大正五年(1916年)第一次回到日本時截然相反。”
日本經濟體制的第二項特征同樣是戰時的產物。在戰前,日本的勞動力流動曾經相當普遍。在明治時代,熟練的機械工人在全國到處流動的狀況,至大正時代仍得以繼續。大正年間大阪市的《勞動調查報告》曾這樣寫道:“不管怎么說,我國勞動者的最大缺點,就是在同一個企業里工作的時間太短。這種狀況無疑使我國工業不斷蒙受極大損失。”沒有終身雇傭,也就沒有與之密切相關的年功序列。但是,同樣由于的爆發,為了擺脫通貨膨脹的困境,日本政府對經濟進行了戰時統制,并了一系列法令。其中對形成終身雇用和年功工資序列產生重要影響的法令,有1939年頒布的《從業者雇人制限令》、1940年頒布的《從業者移動防止令》和《工資統制令》。前兩項法令禁止隨意招募員工和隨意離退職,使職業流動現象幾近消失,后一項法令則不僅擴大了工資中的定額部分,而且使基本工資定期、自動提高作為一種慣例在全國迅速普及。1939年3月,作為施行上述法令的具體措施,日本政府又規定了“初任給”,即對剛參加工作的員工的工資數額,根據地域、年齡、性別進行統一規定。另外,自1939年9月開始,又施行“工資凍結”,即一律不準擅自加薪的工資統制。1942年,日本政府又頒布了《重要事業所勞務管理令》,規定在某種條件下,如果獲得厚生大臣的許可,企業可以不施行“工資凍結”。所謂的“某種條件”,就是制定加薪規則,事實上,日本政府“規定一年一次必須以所有從業人員為對象,按照最高、基本、最低基準額進行加薪””2)。如尾高煌之助和中村隆英所指出的:“正是因為經歷了這一過程,年功序列工資和根據工作年限升職制度,在全國得以普及。”構成“企業內的雇傭關系”另一個側面的企業內工會,也是在戰前工人運動的推動下呈現雛形,在戰時最終形成的。在這方面,為戰時經濟需要而組建的“產業報國會”,可以說是戰后企業內工會的母胎。按照中村隆英的觀點:“戰后按照占領軍的指令迅速組成的許多工會,均以該組織(產業報國會)作為母胎。”“按企業形成并存續至今的日本工會,事實上只不過是戰時產業報國會等組織變換了一下名稱。”
日本現代經濟體制的第三項特征(同時也是日本制造業的一大特征)也是在戰時形成的。在戰前,日本的大企業即使零部件一般也自己生產,并不采取下包的形式。但是,由于戰爭,很多企業的生產規模急劇擴大,作為一種緊急措施,不少企業采取了將部分產品,特別是零部件交中小企業生產的“下包”方式。由于這種緊急措施不僅強化了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關系,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生產技術水平,并且使中小企業因能夠比較穩定地獲得訂單而減少了破產和被大企業擠跨的風險。所以,下包制或系列企業在戰后作為一種理想的生產方式而得以保留。例如,根據美國學者約翰,多爾的研究,至20世紀60年代末,向豐田汽車公司供應零部件、作為其子公司的企業,40%以上都是在戰時通過下包制,和豐田公司構筑起這種關系的。”
作為日本經濟體制的第四項特征,即主要通過向銀行借貸,而不是發行股票或企業債券融資的“間接金融”體制,更是戰時的產物。在明治時代,日本企業基本上是依靠股份和企業內部資金儲備進行擴大再生產的,屬內部金融時代。在這廣時代,由于財閥占有礦山開采和對外貿易等高收益產業,擁有充足的資金儲備,因此一般均以企業內資金進行再投資,擴大再生產。不受財閥支配的一些產業,如棉紡織業和鐵道運輸業,則依存于以股東的股份擔保金額支撐的內部金融機構。第一次世界大戰后;日本正式進入了重工業和化學工業的迅速發展期,以往通過內部金融機制籌措資金的做法逐漸捉襟見肘。于是,企業通過外部籌措資金的做法開始被普遍采用。日本金融體制開始呈現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二者并重的狀態。不過,當時主要仍以直接金融為主。1937年爆發后;隨著日本當局金融控制的全面強化,日本進入了“時局金融”時期,上述情況開始發生顯著變化。據統計,1936年,日本企業通過發行股票籌措的資金,占其資金總額的63.8%。但是戰爭爆發后,這一比率逐年下滑,再至1939年占33.6%,至1945年則僅占0.61%。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向銀行借貸作為取代股票發行籌措資金的方式的比重,則自1939年呈顯著上升趨勢:1936年為40.6%,1945年達到93.2%,即企業已幾乎完全以向銀行借貸作為基本融資方式。”不言而喻,間接金融體制是在戰爭時期形成的。
最后,以行政指導為中心的“企業和政府的關系”,不僅是戰后日本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特征,也是“東亞模式”的兩大特征之一。但同樣必須指出的是,盡管在實現近代化的歷程中,日本政府在推進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在以前,日本政府事實上并不直接、全面地介入民間的經濟活動。即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概覽當時一系列“統制立法”,我們便不難發現,日本政府在戰時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仍是保護、扶持乃至救助民間企業。只是為了發動對華侵略,日本當局開始真正將國民經濟轉人“戰時經濟”,才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廣泛介入民間經濟活動,密切企業和政府的關系。“正是在這一階段,戰后政府和業界團體雙向關系或者說行政指導體制的原型,開始出現”。
三、福兮禍兮:如何認識日本“戰時經濟體制”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一般認為,戰后日本經濟的發展,主要得益于因日本向和平國家轉型而擺脫了軍費負擔,以及農地改革、解散財閥、禁止壟斷、勞動立法等經濟民主化政策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但是,按照野口悠紀雄的觀點,日本經濟所以在戰后迅速恢復并馬上實現高速增長,主要歸因于在戰時形成的經濟體制。他這樣寫道:“‘日本型企業’的各種特征,對經濟高速增長的實現,起了發動機的作用。”“正是由于實行了金融統制,才可能對資本集約性戰略產業實行重點資源分配,才可能在作為戰后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支柱產業的重工業和化學工業中,實現工業化。就這個意義而言,可以說在金融體制中維持‘戰時體制’,是推動經濟高速增長的最大原因。”不過,野口悠紀雄對“戰時體制”的評價,絕不僅止于肯定它的積極作用,絕不意味著他稱頌乃至推崇這一體制。相反,他認為這一體制已經落后于時代要求,應該退出歷史舞臺。他明確指出:“迄今為止,雖然日本政府幾度試圖進行改革,但是這一體制依然沒有改變。在日本走向未來的今天,1940年體制已經成為一大桎梏。”
野口悠紀雄的觀點,有助于啟發我們對日本創造經濟“奇跡”的進一步思考。眾所周知,1968年,日本國民生產總值超過了英國和德國,成為僅次于美國和蘇聯的世界第三經濟大國,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跡”。以此為背景,西方國家的政界和學術界開始探尋日本為何能創造“奇跡”,而上述現代日本經濟體制特征的核心內容,曾被視為日本創造“奇跡”的要因。
首先,將日本經濟“奇跡”的產生,主要歸因于日本特有的企業用工制度和機制的觀點,曾經倍受推崇并非常流行。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埃茲拉·沃格爾于1979年發表的《日本名列第一:對美國的教訓》,就是這方面的代表。沃格爾在該論著中通過對日本戰后的政治、經濟、科教和社會生活作了詳盡的考察后得出結論:日本所以能取得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日本企業擁有一大批愿意為企業盡心盡力的職工;而日本企業所以能擁有這樣的職工,就是因為日本企業具有“對企業忠誠,對工作熱愛,以及為企業獻身”的激勵機制。美國著名歷史學家和外交家埃德溫·賴肖爾和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馬里厄斯·詹森也認為:“終身雇用制度在日本發揮著良好作用。”“年功序列制度,也為經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日本的雇用制度和工資制度顯然對該國的工會發展產生影響。”
其次,就間接金融體制而言,國際學術界普遍認為,在日本戰后的經濟恢復和高速發展時期,銀行一直充當了資金的提供者和企業經營風險監督者的角色。所以,盡管戰后日本經濟發展速度驚人,企業規模急劇膨脹,但整體上金融秩序井然,沒有出現大的金融動蕩。之所以如此,戰時形成、戰后延續的金融體制具有穩定性,是一大要因。寺西重郎提供的一個數據為此提供了證明:在戰前,銀行破產是尋常的現象,1902年至1919年的18年間,經營出現破綻的銀行年均24.6家,1920年至1932年的13年間為43.5家,1933至1945年的13年間為7.8,但是在戰后,直至70年代,沒有一家銀行倒閉。
再次,認為日本經濟“奇跡”的產生,主要得益于政府和企業間的“密切協作”的觀點,也曾經盛極一時,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1970年美國學者吉姆斯·阿布格倫在《探討日本式經營——株式會社日本》一書中提出的“日本株式會社論”。在該論著中,阿布格倫將日本比喻為一個綜合企業——日本株式會社,日本政府是“總公司”,各日本企業是分公司。雖然阿布格倫的原意,是諷刺日本依靠官民一體的體制追求經濟利潤,但是,這一比喻,又被視為官民密切協調發展經濟的范例,是“東亞模式”獲得成功的一條經驗。
在當今社會的發展中,體育尤為重要。它以其獨特的功能在社會主義發展中起著不可代替的作用。為了更好的提升社會人力資源的水平建設全面的贖回,我們必須要充分的發揮體育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功能。首先我們需要明確體育和經濟的基本含義。
1.1體育的含義
體育從不同角度上講它的含義是不同的。例如:從教育經濟學方面來講,體育是種根據社會的要求而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的教育和訓練而且可以開發人的潛在能力的一種社會活動。但在教學的角度上講,體育是一種基于德、智、美中不可缺少且忽視的一部分。如今,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下,體育事業已經成為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因為體育產業可以為生產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勞動力和科學技術和相關人才,所以體育事業發展中含經濟方面的發展。在體育事業發展中,它與人才的培養相對來說是比較緩慢且是具有周期相的,所以體育的經濟效益相對經濟發展來說也是比較遲緩的,所以體育事業的發展必須走在經濟發展的前面,這樣才可以保證經濟發展和體育發展相對同步發展,社會的發展才可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1.2經濟的含義
談到經濟的含義大家第一可以想到的就是金錢財富,然而這只是經濟含義中的一部分,經濟不僅代表財富還可以代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總和。體育與經濟之間的關系表現為兩方面,一是體育和經濟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依賴的關系,二是體育的發展對社會發展起到的作用。一個強健的體魄是做一切事的前提,只有擁有一個健康的強壯的身體,工作效率也會相對提高,這些都足以證明體育事業的發展是提高勞動質量必要且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
2經濟的繁榮是體育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前提
既然體育是人類的一種社會活動,那么它的發展必然要受到社會發展和人類經濟活動的影響和制約,并不是想象的那么自由發展,它要同經濟的發展步調基本相一致,還會受到經濟發展的水平的制約和社會實踐的檢驗。經濟的發展會帶動體育事業的發展,也就是說,體育事業發展的必需基礎是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社會的需要。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體育事業的發展必須和我國的經濟發展相協調。因為一個地區乃至整個國家的國民總值以及國民平均收入等基本指標是體育事業發展的前提指標,還有取決于社會生產力對勞動力的需求程度,這種需求不僅僅決定著勞動力的總和,還決定著它們之間一種比例關系。勞動力的綜合象征著體育事業發展速度和規模的大小;而它們之間的比例關系決定著體育事業的整體架構。所以說體育事業的發展必須和我國的經濟發展相一致,這樣才可以更好更快的發展我國的綜合實力。二是體育發展的方向和規格與經濟發展的速度密切相關。人們物質水平的在生產決定著體育事業發展的速度和質量,進一步決定著培養體育人才的方向和規格。
3體育事業的發展會推動經濟的發展
經濟的發展和體育事業的發展相互依賴,要想經濟的以更好的發展,首先體育事業要得到很好的發展,因為體育事業的發展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科學技術以及勞動需求。體育技能的專業訓練在勞動再生產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專業的體育訓練可以積累勞動技能,而且體育訓練可以產生勞動能力。體育事業的發展也是將科學技術轉化為經濟的重要途徑之一,因為科學在另外一個角度上就是一種間接的經濟,不過可以通過體育教育可以將科學其中的一部分轉化為經濟。總體來講,社會科學的不斷發展可以促進勞動者開闊他們的事業,提高他們自身的素質以便更好的產生新的勞動效率,也可以在生產過程中提高和規范科學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
4在經濟發展中體育事業發展的新問題
(1)在當今經濟迅速發展的社會中,體育事業的發展也遇到了一些新的問題。農村體育的發展問題,這也是我國體育發展以來的一個持續難點和重點。在很多農村地方,人們對體育的意識不是那么明確和重要,包括農村教學中體育也是幾乎可以被忽視的一門學科,所以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這塊是一個需要時間解決的難任務。不過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改善體育在人們心中的觀念:一是加強體育方面輿論宣傳從而加強人們對體育的認識。二是規范體育教學,從小孩的體育教學工作做起,讓他們正確的認識體育,了解體育的重要性。
(2)辨別體育和經濟之間的辯證關系,我們必須明確體育的發展必須要為經濟發展建設服務,經濟的發展也要依賴體育事業的發展。
(3)體育社團的建立和發展,當今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為體育社團的建立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全國性社團、省級性社團,縣級社團的數量隨著經濟的發展也逐步增長。但是和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異,為了更好的趕上發達國家減小差異,可以通過政府資助靠民間體育組織來多開展一系列的體育比賽。
5結語
《商法》沒有它自己的體系,是開放性的。它是一些規則群或者法律群,從歷史上講和商有關的各種各樣的法律之間有一定程度上的相關性,但它們之間沒有構成一個內在的、和諧一致的體系。所以,《商法》它是缺乏體系的,缺乏體系恰好也是它的優點,它是開放的。根據交易的需要,根據經濟生活發展的需要,它可以不斷的生長出新的法律。與中國經濟改革關系比較密切的,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法律。
企業產權與法人制度
我們要回顧一下中國《企業法》的改革,從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它反映了國有企業改革的不同階段。
我們可以把國有企業改革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最初的放權松綁的階段,在那個階段它法律的形式就是國務院頒布的一些暫行條例,盡管當時組織起草《工廠法》,但是由于經濟體制改革的迅速進展,所以《工廠法》很快就失去了它的立法需求。第二個階段就是所謂的兩權分離的階段,兩權分離實際上不是一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概念,它無非是要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對國家所有權的內部的權能怎么進行劃分,想在這個平面上切除一刀,這一塊歸政府,這一塊歸企業,但是這個是永遠切不出來的,因為它存在一個此長彼消的關系,政府的權利大了,企業的權利就小了,企業的權利大了,政府的權利就小。
后來意識到要從根本上解決產權問題,就必須走現代企業制度道路。因為現代企業公司制度它是一種所有權轉換的機制,轉換以后形成兩個平面的權利,一個是股權,一個是企業法人的所有權,投資者擁有企業,企業擁有財產。投資者只能作為一個整體來擁有企業,股東大會通過它的決議,它可以處分整個公司,決定它的命運,然后企業掌握了它的實際財產。這個產權構造它就提出一個要求就要達到一個獨立的法人,在有限責任這么一個原則之下,通過有限責任把股東的民事責任和企業的民事責任區分開,區分開了以后,然后它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就形成了一個問題,就是治理結構問題,我們過去叫做法人機關,這是民法上的概念。但是法人機關實際上它是一個人,它不是產權者,這個人就有一個道德風險的問題,有限責任制度首先導致了人制度的出現;有限責任制度還導致了一個問題,經濟學叫做外部性的問題。你既然是有限責任,投資者就利用這個企業進行無限的冒險,冒險以后這個企業破產了、倒閉了,最后這些風險和損失是由債權人承擔的。有很多人就利用有限責任公司不斷的向銀行借錢,借來錢以后,把錢悄悄的轉移走,這就是洗錢。這又是當前國際性的一個問題,洗錢和金融欺詐的問題,實際上現在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扭曲了市場的經濟基本的法則。所以說,從企業產權制度看法人治理,法人治理已經成為基本的問題。
投資環境和資本市場
投資環境和資本市場我們可以回顧到1979年的《中外合資企業法》和1998年的《證券法》。從改革開放以來,實際上我們要做的一件事情或者正在做是一件事情就是把我們國家的市場變成一個投資市場,要吸收外來的資本。我們現在國內已經形成了龐大的資本,據說居民手里面的貨幣已經達到了九萬個億,這實際上也是國內的資本。但是這個沒有變成資本,貨幣還沉淀在那個地方,就因為我們的資本市場不發達。我們未來新的一屆政府面臨著很大的問題,和上一屆政府有著很大的不同,上一屆可以每年發行一千六百億的國債,和今年的一千四百億加起來,一共是三千億的國債。通過這個來投資拉動經濟,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長率。可以說從后年開始,本屆政府要再發行國債,比如要發行兩千億的國債,他得拿出其中的一千六百億還以前的老債。政府能拿出多少錢去再搞新項目來拉動經濟增長,今后中國要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長率靠什么?靠政府項目肯定是不夠的,那么每年再發行三千億或者四千億,行不行?那就好好的算算賬,現在財政的負債離警戒線還有多遠,財政負債的警戒線又牽涉到我們的金融。所以,我們現在的銀行不良資產率已經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而中國人民銀行定下的不良資產的警戒線是百分之十五,我們已經遠遠的超過了資產的警戒線。問一個問題,為什么現在的老百姓不去擠兌,為什么現在四大商業銀行還在經營?這個道理很簡單,這些銀行的信用不是靠它自己的信用來支撐的,是靠我們的財政來支撐的,我們現在所幸的是我們財政的負債還沒有達到警戒線,老百姓相信國家財政是還得起債的,任何時候銀行要是那不出錢,你財政會拿錢來兜底的。如果有一天我們發現國家財政都沒有還債能力了,誰又愿意相信銀行的資產呢!如果說全國人民都到銀行去取款,銀行又拿不出錢,這就叫做破產,這就是一個非常非常嚴重的局面了。我就覺得政府得想清楚,現在財政負債離警戒線還有多遠,所以我不敢相信政府能夠除了還一千六百億的老債以外,我還可以再發行一千六百億來拉動項目,因為今年發行一千四百億本身就是一個信號。
因此得出的結論是,要再繼續拉動經濟增長必須靠國家以外的其它的資本,要靠民間的資本,要靠外資,你的投資環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怎么來改善你的投資環境?我們現在投資環境里面又兩個問題是最大的,第一個就是缺乏信用,我們的經濟基本上成了一個討債經濟,我把它總結為三句話,叫做“欠債有理,賴債有利,討債有功”這是完全不講信用的短期行為。第二個就是政府管制的太多,資本市場應該是個自由的市場,資本市場允許自由投資而且允許適度投機的市場。我們今天如果在這個問題上思想不解放,不敢承認自由投資,也不敢承認適度投機,你就建立不起一個真正的、有活力的、能夠吸收資本的自由市場,我們要從理論上、觀念上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們看看1998年的《證券法》基本上就可以定位是一個證券監管法,而不是證券交易法。現在我們還缺一個證券交易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證券交易法不是國家立法機關立出來的。我到美國去訪問,訪問了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和芝加哥的期貨交易所,他們的絕大多數的規則都是由交易所自己制訂出的。他們講聯邦的法律都是一些的保障性的法律,他們內部的交易規則完全是長期以來自己制訂的。這就是行業規范,也就是行業自立,不是政府可以管的,甚至不是立法者可以直接去管的。我們立法者要提供一個寬松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下政府少管,然后讓有組織的市場主體來制訂自己的交易規則,這才可能形成一個有效允許的能夠自立的資本市場。
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
1995年出臺了《商業銀行法》和《擔保法》,這兩個法本來是有密切聯系的,實際上當時的立法者主觀上并沒有把這兩個法聯系起來。實際上我們現在的金融交易受到了一個很大的限制,就是由于他們缺乏金融安全。金融業發展初期的時候,它主要的安全是寄托在擔保制度的上面,這是不可避免的。在市場規范了以后,可能相當一部分信用交易它不一定寄托在擔保,而是寄托在企業已經樹立的信用,或者對項目可行性充分的研究論證在這個基礎上,可能這個時候金融的安全度會大幅度提高。現在來看,一個是我們銀行改革本身不到位,銀行還沒有形成自負盈虧,嚴格自立的商事制度。我們剛才講了,銀行的責任實際上是有政府的財政來承擔的,銀行的很多行為不是市場化的行為,你和銀行打交道會發現它的很多作為是不可思議的,比如說很多年前起草破產法的時候我和銀行談,我說現在有很多企業已經不行了,但是它還有一些資產,為什么不去申請它破產?如果你們現在申請破產也可能會收回百分之五十的資產,如果現在不管,過幾年這些資產都被消耗掉,到那個時候你只能拿會百分之十或者更少,這就是他們內部的體制問題。他說我們如果要申請破產了,收回了百分之五十,還有百分之五十的損失,我們從那去充銷這百分之五十的損失,我們要充銷不掉,就體現我們當年的虧損,當年的虧損我這個行長的帽子就會被拿掉,我全行職工的獎金就拿不到。現在有很多的規則是扭曲的,現在銀行里面實行貸款終身制,就是說你貸出去一筆款以后,這個款將來收不收回來,你要永遠的承擔責任。當然,它的目的是為了加強責任約束,讓貸款人在貸出每一筆款的時候都要認真負責。超級秘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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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論文關于當前經濟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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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組織的構成是為了在會計工作中能夠更好地發揮其積極的作用,從而促進企事業單位更好的發展,在會計管理過程中管理的對象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人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對物的管理,但是在人和物共同構成的主題當中,人是最重要的一個要素,所以在會計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做好的就是會計的組織管理,在管理的過程中,管理者應該對這一系統當中各個機構和人事管理等方面做出相關規定和要求,如果會計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對其進行及時準確的判斷,同時還要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妥善解決,要不斷完善和加強組織機構來使會計人員的分配和協調不斷完善,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會計組織管理當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對人事制度的優化和發展,所以在組織管理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工作的分工,提高整個組織運轉的靈活度,在各項工作的執行中要責任到人,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會計資源質量的提升。
二、會計過程管理
會計過程管理通常就是指在能夠保證會計組織條件的前提下,為了能夠更好地實現會計工作的實際效果的一個重要的時間段,會計過程管理能夠有效提升會計信息資源的質量,其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根據會計工作環境的變化不斷進行相關制度和工作方式的調整,這樣能夠有效提高會計工作的準確性。其次,要不斷適應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從而使會計工作能夠更好地對市場環境中的風險做出反應,防止發生更大的經濟損失,同時還要不斷使其和社會各種資源有效協調。最后,要不斷發現會計管理活動中存在的不足,采用相應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來改進,提高工作效率,從而促進會計管理活動最終目標的實現,以下筆者就會計管理活動中的主要內容進行簡要的分析和闡述。
(一)會計決策會計決策是為了能夠更好地實現會計工作的實際效果,要根據評價的標準對提出的問題和相應的解決措施進行有效的分析,并且在比較之后選擇最佳的處理方案進行實施,會計決策是一個相對比較復雜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期針對性非常強,還要充分考慮到實際情況對會計工作進行有效管理,所以,在會計決策的過程中需要充分發揮集體的力量,同時還要求領導者必須要在決策的過程中充分發揮積極作用。
(二)會計計劃計劃是指針對一定對象即將開展的會計事項在時間和資源配置及使用方面所進行的事先安排。計劃是會計工作安排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也是會計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計劃在會計管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為會計人員指明會計工作方向和協調工作中的各種關系,減少和避免內耗;二是對會計環境變化作出預測判斷和分析,對不確定的問題作出應對安排,有效降低會計風險;三是對有效的會計資源作出必要調配和整合,避免和減少會計資源的浪費和重疊,更好地利用和使用有限的會計資源;四是有利于會計過程的控制,因為計劃是控制的先導,它為控制確定了會計目標和實施的標準。
(三)會計領導會計領導在會計管理活動中主要體現在會計環境變化過程中極強的適應能力,同時還能夠在會計管理活動中對復雜的會計問題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如果在管理的過程中,領導不能發揮積極作用,會計管理的質量很難得到有效保障。
(四)會計激勵激勵包括激發與鼓勵、斥責與批評兩種含義。會計管理的激勵是指在一定的會計環境下,會計組織通過為會計崗位職責設置一定的職業規范和獎懲措施來引導、保持和激發會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挖掘他們的潛在能力,以便更好地完成會計任務,實現會計組織目標的系統活動。激勵是建立在心理活動之上的人的行為,就會計管理激勵而言,它具有促進性、融合性、過程性和適應性等特點。會計管理激勵應當遵循物質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獎勵(正)與懲罰(負)激勵相結合、個性化與整體化激勵相結合、公平性與合理性激勵相結合、效率與效果性激勵相結合等原則。事業單位的內外環境發生了根本變化,已經從單純依靠財政資金,轉向多渠道籌集資金。它的服務對象、服務方法也必然要發生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原有資產、技術和人力的作用方面已不同于過去,因此,事業單位的會計管理也應適應更廣泛的市場經濟需要,會計過程管理尤為重要,決策、計劃、領導、激勵和控制五個內容都對會計工作提出較高要求。
(五)會計控制會計管理的控制是指對會計計劃實施跟蹤監督,并隨時糾正會計實際工作偏差的過程。會計工作的過程之所以需要控制,是因為會計工作往往會由于會計組織內部因素的變化(如人員變動、物質條件的改變、相關部門配合的不到位等)和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如社會、政治、自然等條件的變化,金融、稅收、財政等經濟政策的變化)不可能完全按照原計劃的設想去實施,而只有通過會計控制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會計計劃實施中的問題,并最終實現會計目標,完成會計任務。
三、結語
[關鍵詞]市場經濟水價探討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作用。水利工程供的水也是一種資源,就是水資源。它的價格如何確定,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是我們水利經濟和經營管理工作中一直研究的問題。現根據個人在實際工作中所了解的情況,提出一些粗淺的意見,和大家共同探討。
一、水利行業的特點
1.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
從水利本身的實際情況看,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已被大家所共識、它不但承擔著為國民經濟發展防洪保安全的任務,而且為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用水和電力,還有養殖、航運等,是為國民經濟發展各個部門服務的,它的建設應是超前的。
2.水利工程供水的特點
水利工程供水,是由所修建的工程設施,通過蓄、引、提將水送給用水戶。水利工程供的水是花費了物化勞動和活勞動,通過交換的方式,將水賣給用水戶,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已逐步被大家所認識。但是它又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商品,它的交換范圍受到限制,它不像其他商品那樣,到處都可以交換。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基本生產和生活資料,它的生產不同于一般原材料的生產,主要是由大氣降水而形成的。在我國由于降雨時空分布不均,產水量的多少和來水時間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受天氣的影響,年際間變化很大。你想多蓄水,天然不來水就蓄不到水;不想多蓄水,來水多了就要棄掉,造成水資源流失。
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水利工程供水水價的制定
1.制定水利工程供水水價
國務院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費辦法》)中提出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目前仍然適用。即“水費標準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情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水利既然是國民經濟基礎產業,它是為國民經濟發展各部門服務的,當然這種服務應是有償的。它的產品是水利工程供的水,是不可替代的壟斷產品,它的價格制定,應像電力、城市自來水、天燃氣等那樣,由國家制定。
2.對不同用水部門應制定不同的水價
水利工程供的水是非常重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在各個部門創造的價值是不同的。因此,在制定水價時,也應分別制定。
(1)供農業用水水價。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很低,且農產品價格也比較低。當時修建水利工程時農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這種情況,對農業用水的水價應按不完全成本收費,比較合理。
目前,我們國家工業還不太發達,是一個農業國,農業用水的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是不可能的,沒有這種經濟力量。我國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修建主要是國家投資,小型工程是國家補助資金農民出工修建的。工程建成后農民受益了,用水就應交水費,水管單位通過收水費。維持工程的簡單再生產。
目前我國農產品的利潤很低,供農業用水按不完全成本收費,有利于農業的發展。若水價比較高(成本加利潤),農民一算帳,用水灌溉所增加的收入還不夠所交水費的,農民就不用了,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不利于農業的發展。
(2)對工業用水所定水價,應成本加利潤。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水,它的價格制定,應按商品定價的基本理論制定,即P=C+V+M,成本加利潤。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工業生產用的生產資料,水利又是基礎產業,它的價格制定應從整體考慮。成本部分可根據單位產品的消耗計算出來,利潤部分應按社會平均資金利潤率或投資利潤率計算比較合適。
另外,還要考慮到我國水資源分布不均,在水資源緊缺地區,其資金利潤率還可高于社會平均值,利用價格這個經濟杠桿,促使節約用水。
利用貸款或集資修建的供水工程,在制定水價時,就不一定用社會平均資金利潤率計算盈利部分。而應根據貸款或集資的條件(如利率、寬限期、償還年限等),通過分析計算求出所需的資金利潤率,計算出水價。
(3)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價。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應分兩種情況考慮。
第一種:水庫供水給自來水廠,然后由自來水廠經過加工處理后,再售給居民,供這種用水戶,在定水源水的水價時,要和自來水通盤考慮,兩者利潤要一致。否則利潤大多都被自來水公司拿去,形成社會分配不公,影響供水的積極性。
第二種:水庫供水由水源一直供到居民家中,制定水價時,要分別考慮。
①自有資金建的供水系統工程,所定的水價要和該城市自來水公司定的價格一致。
②水管單位利用貸款建的工程,其定價原則和方法應和前面講的供工業用水一樣。工程未建之前,進行評估和可行性研究階段,就應將水價算出,向當地政府或用水戶講清,最好訂下供用水合同,明確水價。
三、水利工程供水要制定浮動價格
上面談到的幾類用水水價的制定方法和原則,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要考慮的。由于水利工程供水隨機性比較大,來水量的多少,是受氣候影響。有時來水量大于所需的供水量,受工程條件的限制,不能全部蓄起來,需要棄水。這時的水價就要下浮,使用水戶盡量利用自己的設施,將水蓄起來,免得將水棄掉。當來量很少時,可供的水量遠小于所需水量,此時的水價就要上浮,利用價格杠桿限制用水、節約用水,使有限的水資源合理配置。
四、水利工程供水要按時定額配給,超額加價
1.1交通、公安部門職責交叉,造成道路運輸多頭執法,經營者要辦的證件越來越多,手續越來越繁瑣,罰款也越來越多,加重了企業和經營者的負擔,影響了道路運輸健康有序發展。
1.2公路超載、超限的現象仍很嚴重,大大影響了公路運輸的發展。當前,為了獲得最大利益,各種超載、超限的超大噸位運輸車出現在各條公路上,這些嚴重違規的車輛給公路運輸帶來了十分嚴重的問題,如公路損壞、交通事故隱患、道路交通堵塞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公路交通運輸業的發展。
2市場經濟與公路運輸之間的內在聯系
2.1可以說,公路運輸是市場經濟體制快速發展的有效推動力,只有保證公路運輸建設持續穩定的發展,才能促進社會經濟的不斷增長,任何一個城市或區域的經濟發達都是與當地的交通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尤其是結合當前城市經濟狀況與交通配套設施現狀,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地區都具備了十分便捷、完善的公路運輸網絡結構體系,而相反的,部分經濟落后的地區在交通運輸方面也是處于滯后的階段。因此,加強做好公路運輸的經營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的公路運輸管理模式,才會在本區域內建立其更加發達的公路運輸配套設施,從而促進公路運輸建設與市場經濟體制和諧統一的發展。
2.2在實際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過程中,各地區想要確保本區域經濟的迅速發展,就必須高度重視公路運輸問題,若是本地區的公路運輸質量較差,也會從很大程度上,極大的制約了該地區原有資源的開發利用,這就對本區域的經濟發展產生了極其不利的影響。但是,如果本地區的公路運輸質量優質,就能夠有效促進個行業之間的的交流合作,還可以吸引外來投資商的注意力,從而真正實現了本區域經濟迅速發展的建設目標,并將公路運輸作為重要的產業帶之一。通過相關部門測算分析后得出,如果在高速公路建設投資乘數效應在3個點時,每一年將會增加一百億的投資金額,我國國民經濟的生產總值也增加三百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良好的公路建設對于經濟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與意義。
2.3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顯的提升,同時,對于本區域內的生活質量以及公路基礎設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為了滿足人們的實際需求,我國相關部門加大了對公路運輸的建設力度,不僅使其充分發揮了自身的使用功能,還大大解決了人們對于交通運輸的需求,為人們提供了更加和諧、舒適的生活環境。
3施公路運輸經濟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3.1在市場經濟體制的迅猛推動下,我國各行各業都得到了較好的發展,而公路運輸是作為交通運輸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要緊跟時展的步伐,具體根據市場經濟體制變革的特點及趨勢,對公路運輸的經營管理體制進行不斷的創新與改革,使其真正滿足于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3.2在當前的市場經濟發展中,對于公路運輸質量提出了更加明確嚴格的要求,這就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科學合理的公路運輸經營管理制度,對公路運輸業實施經濟化的管理,并加強對交通運輸業經營體制的改革,從而促進我國交通運輸業長期穩定的發展。
3.3公路運輸經濟管理的最根本目的是為了推動公路運輸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中更好更快的發展,進一步提高本地區的生產力水平。通過在日常工作中,不斷累積更多寶貴的工作經驗,有效增強自身公路運輸業的競爭實力,從而促進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
4市場經濟條件下公路運輸經濟管理的措施
4.1法制建設是保證社會經濟中各行業健康發展的堅實基礎。因此為了實現公路運輸中經濟管理的健康發展,就需要健全法律法規來做保障。要在符合現有法律制度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和完善現有的法律體系,使其得到不斷的完善與發展,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4.2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明確要求了對公路運輸進行經濟管理,使其真正適應于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并建立相應統一系統化的公路運輸管理體系,并通過在完善的管理制度下,促進公路運輸業更加穩定的發展,從而也為公路運輸業的經營管理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科學依據。因此,為了保證公路運輸能夠更好的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就要盡早制定出一套相對完善的公路運輸體制,只有這樣,才能促使地區經濟與公路交通運輸業的協調發展。
4.3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人們無論是進行經濟活動還是進行正常的生活都離不開公路運輸,所以說公路運輸幾乎涉及我們所經歷的一切經濟活動。由于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是一種社會性的公共事業,因此就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需要政府對其進行管理和扶持。一方面政府為公路運輸經濟管理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政府還在尊重公路運營規律的基礎上,將壟斷經營權賦予給某些特定的企業,使公路運輸經濟管理體制與政府的行政手段相結合,實現有效的公路運輸經濟管理,促進公路運輸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4.4通過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可以在不影響公路運輸質量的情況下,對其成本進行控制和降低。在進行全面預算管理的過程中,要能夠對各個環節的責任進行全面的考量,通過監控和引導來實現行業內管理問題的有效解決。成本預算管理是對公路施工企業所具有的管理水平的一個反應,為了能夠做好全面的預算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科學的方案并進行成本資金計劃的編制,最終實現工程項目的順利完成。
4.5堅持對市場的總體規范與經營客體的行為監督相結合,以對市場總體規范為主。要多管市場的經濟格局,少管經營客體的經營活動,通過對運輸市場的總體規范、科學指導、廣泛協調、真誠服務,在總體上為經營者創造一個寬松的經營環境和良好的市場秩序,充分調動各類經營者的積極因素,加快公路運輸事業的發展,使運輸市場得到不斷的培育、完善和協調發展。
1.1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理念落后
許多建筑企業在進行內部建筑經濟成本的管理工作當中,缺乏先進的成本管理理念,使得管理意識落后而導致成本觀念出現了一定的問題。首先,企業缺乏對風險的防御意識和前瞻性的成本管理理念,往往是在問題出現時才進行解決與處理,而不是具有前瞻性質的預防。滯后性使得企業不能夠很好地控制問題的發生,陷入了成本管理的被動局面。此外,在進行經濟成本的管理過程當中,企業管理者缺乏動態性變化性的管理意識,只是對建筑施工的具體階段進行成本控制與管理,而對于全程性的成本管理卻缺乏應當具有的意識,沒有在建筑項目的整個過程當中進行成本管理理念的貫徹。同時,在進行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的工作中,往往只是局限于目前的現象進行具體的分析,缺乏對工程進度以及全局動態性變化因素的考慮,進而使得成本管理控制與工程發展狀態不相適應。此外,建筑企業往往還會由于缺乏全面客觀的經濟成本管理意識而導致問題的出現,有些建筑企業對表面上的成本管理工作具有足夠的意識,例如人員以及材料成本管理,而隱性存在的建筑成本問題卻得不到有效的關注,例如設計的變更所導致的成本增加問題等。忽略建筑工程的全面管理卻僅僅注重眼前的經濟效益會導致企業由于缺乏全面規劃而導致成本管理存在問題,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理念的落后性將限制其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1.2建筑經濟成本管理體系與制度不完善
首先,部分企業存在著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組織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問題。其并不進行專門成本管理部門的建立和建設,往往由財務部門進行兼職。而有些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成本管理控制的工作部門過多,導致分工不明以及職責劃分不明確的問題出現,職能交叉與工作重疊都會使得其工作人員在進行成本管理時互相推諉,不能夠進行責任的有效追究和落實。其次,部分建筑施工部門缺乏完善的獎懲制度,缺乏對獎勵和處罰制度的重視和落實,不能夠對工作人員進行監督以及激勵,使其在工作時缺乏熱情和動力,無法增強其責任心,進而導致成本管理工作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此外,還存在著經濟成本核算監督機制并不健全和完善的問題,許多建筑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存在著例如核算方法錯誤、核算結果缺乏審查的問題。企業還缺乏對于成本管理的監督執行者,現有的監督機制缺乏主動性和有效性,不能夠有超前性的對問題進行監督和管理,影響了建筑企業的建筑經濟成本核算與管理工作開展。
1.3工作人員素質建設有待加強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員不僅僅包括建筑管理人員,還包括具體的施工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對于企業的項目建設和成本管理都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需要企業進行關注和對其的素質建設培養。首先,素質不足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員會導致對建筑的管理不到位。在建筑管理工作人員中,企業往往會缺乏既掌握建筑管理知識、又熟知成本管理內容的復合型人才,缺乏專業的建筑管理人員不僅會影響企業的成本管理,還有可能對建筑效果產生負面影響,不能與市場經濟下的建筑行業發展現狀相適應。同時,企業還存在著具體施工人員素質有待加強的現狀和問題,在對建筑工程進行經濟成本的控制與管理時,企業往往將這一項重要工作交由財務人員進行,沒有將其與具體的施工人員利益進行有效的聯系,使施工人員缺乏足夠的責任意識。此外,施工水平參差不齊的工作人員可能會出現偷工減料等重大問題,使企業的成本管理遭受巨大的挑戰,影響企業的良好發展。
2加強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及時更新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理念
首先需要企業管理者樹立起具有前瞻性的成本管理理念,意識到建筑企業加強經濟成本管理控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盡早地進行問題的預防,并且對于成本的預算進行嚴格的監督與控制。同時,還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進行建筑經濟成本的管理,使成本管理工作能夠有完善的體制和制度作為依據。同時,還要樹立起動態化全程化的經濟成本管理理念,關注建筑工程的每一個具體的細節,從項目的投資與決策、設計一直到工程竣工以及復核審查,使經濟成本管理工作能夠滲透到每一個建筑施工的細節當中。建立動態化的成本管理意識需要企業監督部門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審查,進而有利于問題的及時發現和解決。此外,企業不僅要關注存在于表面的建筑經濟成本管理項目,對于隱性的經濟問題內容也要進行嚴格的監督,綜合進行長遠經濟利益發展的策略制定,在樹立統籌兼顧的管理意識同時,加強各個部門的工作配合,使成本管理能夠科學有效,責任清楚明確。
2.2完善健全建筑經濟成本管理體系與制度
企業首先要確保經濟成本管理部門能夠得到有效的組織保障,設置和建設專門進行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的職能部門,合理地進行責任的明確與具體工作的分工,避免出現工作重疊的現象,使各個工作部門都能夠進行有效的配合與協調,完善成本的管理與控制工作。其次,建筑企業務必要加強對成本管理的獎懲制度建設,激發和鼓勵工作人員進行成本管理工作的熱情與積極性,增強責任意識與工作水平。此外還要進行成本核算制度的建設和完善,采取準確的成本核算方法,避免誤差和問題的出現,強化經濟成本的管理與控制。
2.3強化工作人員素質與隊伍建設
企業務必要進行專業性人才的引進,采取招聘以及高校引進等方式不斷的吸納專業性建筑管理人才,提高企業的建筑經濟管理水平,降低問題出現的可能性,確保企業能夠得到良好的發展和保障。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建筑經濟成本管理技能的培訓,綜合多種專業培訓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水平與工作技能,確保培訓能夠為企業的人才建設提供動力。建筑企業還應當以進行成本管理為主要任務進行人才的擇優選拔,提高有能力者的待遇,促進其工作技能的發揮,推動建筑企業的建設和經濟成本的管理。
3結論
關鍵詞: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公共產品;公共經濟學;財政聯邦主義;“以足投票”假說
一、引言
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仍然有許多問題沒有解決好,其中之一是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以及相關資金的分擔和轉移支付問題。林治芬(2002)運用財政社會保障補助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財政全部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標分析我國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許曉茵、韓麗妙(2006)運用1996-2004年我國31個省份離退休退職人員保險和福利費用支出的相關數據,分析了社會保障水平的地區差異。彭海艷(2007)運用GE指數分解法,分析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區域差異及貢獻率,并運用GINI系數分解法,分析社會保障各項支出對總體差異的貢獻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國社會保障地區差異的現狀以及1995-2005年我國社會保障地區差異的演變軌跡。社會保障地區差異過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國社會保障事業主要由地方政府來承擔責任,而區域經濟的非均衡發展直接決定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強弱,從而引發地區間社會保障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的差異。同時,柯卉兵(2008)認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會保障領域內財政關系的縱向失衡會導致落后地區的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也無財力提供充足的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過大的現實,是導致中央政府對地方進行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順這些問題,必須研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基本理論問題。
目前,國內關于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問題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周順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則。李珍(2001)從資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體制方面指出,轉移支付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實現的經濟支持制度。楊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間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內涵與范圍。劉志英(2006)對社會保障轉移支付進行了分類。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理論依據、國際經驗和道路選擇。
國外相關文獻研究主要集中在關于政府間的財政關系和轉移支付理論與實踐方面,較為著名的理論有Musgrave的財政分權理論、Oates的分權定理、Buchannan關于分權的“俱樂部”理論、Fisher的州和地方財政理論、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論以及McGuire對其的補充和完善。其中,公共產品理論和財政分權理論是20世紀財政學的重大發現,它們較好地解決了政府間公共事務的分類以及地方政府公共產品的提供問題,因而是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論支點。公共產品的特性與層次性理論、奧茨和馬斯格雷夫的財政聯邦主義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均對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產生了重要的啟示意義。
二、公共產品的特性與社會保障的產品屬性
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產品的概念。他將純粹的公共產品定義為“是指這樣的物品,即每個個人消費這種物品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物品消費的減少”。薩繆爾森從產品在消費中的非競爭性角度定義了公共產品,并進一步揭示了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斷公共產品的主要標準。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或某些人所專有,在技術上難以把不付費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說,雖然可以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時也意味著非拒絕性,“是那種不論個人是否愿意購買,都能使整個社會每一成員獲益的物品”。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在消費某一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影響其他人同時消費,某人從這一產品中獲益不影響其他人也同時獲益。換言之,在產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沖突,增加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
依據公共產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程度大小的不同,公共產品又具體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兩類。凡是同時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被稱為純公共產品。凡是介于純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產品,即只具備一個標準,或者雖然兩個標準都不完全具備,但又具有外部性的產品,則屬于準公共產品。那么,社會保障產品究竟是屬于哪種性質的產品呢?經典的經濟學教科書把社會保障定義為政府以稅收作為融資來源,無償提供給個人的福利。就這一定義而言,顯然,私人機構不會生產和提供任何社會保障產品,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和政府行為特征,對社會發揮著“安全網”和“減震器”的作用。所以,許多學者將其產品屬性劃為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有的學者認為,社會保障不同時具備公共產品的兩個特征,因而將社會保障歸為準公共產品(或混合品)。有的學者則認為,社會保障是介于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一種產品,是宜于由政府強制提供給公民消費的優效品。
如果我們不愿意窮究概念的話,那么容忍純公共產品與準公共產品之間存在一個模糊的界限,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們可以采取一種比較模糊的處理方法,即認為政府規定的資格或條件越寬松、外部性越強,那么這項社會保障計劃的公共產品屬性就越強;反之,獲得社會保障的資格或條件越嚴格、外部性越弱,則其公共產品屬性就越弱。這樣,從社會保障產品提供的具體項目來分析,社會保障就不能簡單地歸屬于公共產品或者私人產品,而應針對不同的保障項目進行具體分析。
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是源于商品的不可分性,而社會保險的特點是政府從勞動者和企業(雇傭勞動者)所得的國民收入份額中扣除一部分,加上政府的財力補助,集中形成專門基金,在全體公民之間進行統一調劑。政府每年提供的社會保險支出總量是一定的,當風險發生時,每個人享受到的社會保險數量也是一定的。政府社會保險的支出總量是每個人享受到的社會保險數量的加總。可見,社會保險在消費中是可分割的,多提供一個人的社會保險的邊際成本接近于平均成本。所以,社會保險是具有競爭性的。
此外,從宏觀的方面來看,雖然社會保險產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如并不排斥任何人參加社會保險,因為我國憲法規定所有公民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條件或風險發生時,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會保險的權利,且公民也只有先盡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才能在風險發生時獲得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強調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如果人們不愿意事先繳納社會保險稅(費),且又無外部影響的條件,那么就會被排斥在消費社會保險產品之外。因此,社會保險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排他性。可見,社會保險既不符合公共產品的含義,也不滿足公共產品所具有的兩個特征,而是符合私人產品的定義,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
從理論上講,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也是具有可分割性的。但是,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的最大特點在于,不需要受益與貢獻的對等性。因為不論哪一個國家,只要設立這些保障項目,就意味著在符合條件的公眾中所有人都可以消費這些福利或救助產品,而不需要消費者付出相應的代價。所以,這些項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同時,社會福利設施中的福利工廠、職業介紹所、兒童福利院和各種供人們休閑的娛樂場所以及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的環保措施等,這些福利產品多一人或少一人消費,都不會引起產品成本的變化,因而具有非競爭性。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的分配是一種縱向的再分配,是將高收入階層的收入向低收入階層轉移,將社會普通公民的收入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對象轉移。這種收入的縱向轉移可以縮小社會貧富差距,使基尼系數變小。可見,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
另外,社會保障中的社會保險是依法由政府舉辦的具有法制性和強制性的公共事業。凡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社會公民,不論是否愿意,都一律無條件地參加和按規定繳納保險稅(費),具有典型的非拒絕性。但是,對于社會保障中的福利費和救濟金的支取、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以及個人儲蓄性的養老保險的選擇,個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參加消費,也可以拒絕參加。
綜上所述,無論從基本理論還是從實踐分析,社會保障產品都同時具有非排他性與排他性、非競爭性與競爭性、非拒絕性與拒絕性,不完全是純公共產品,而是一種準公共產品。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是有一定區別的,社會保險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因此,社會保障產品的提供不能由政府全包統攬,社會保險應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則應由政府全額負擔,從政府預算中列支。
三、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社會保障權責劃分論文
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是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同時具有兩個特征的公共產品并不多,較常見的是受地理和空間因素影響而只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即使同時具備這兩個特征,其強弱程度也不一樣。公共產品特性的強弱之分,使公共產品具有了明顯的層次性。布雷頓(Breton)根據公共產品提供的地理區域將公共產品劃分為地方公共產品、區域公共產品和國家公共產品,其依據是受益范圍和效用外溢程度的不同。全國性公共產品(nationalpublicgoods)的受益范圍為整個國家,受益在疆域內分布相當均勻,無論對國外還是對國內,外部性問題都可以忽略不計,其效用外溢可使全國居民從中受益。區域性公共物品(regionalpublicgoods)是指某一地區的居民能夠享用的公共產品,如“三峽工程”的建成將使整個長江流域特別是靠近三峽的幾個省區受益。地方性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則局限于某一地區(如城鎮、街道),基本上只能讓本地區居民受益,且這種受益在本地區內分布相當均勻。
公共產品層次性理論是分析地方公共經濟的重要理論支柱,直接關系到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的劃分,為分析財政體制和各級政府行為目標提供必要的理論基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為目標、職責范圍和相互之間在財政收支上的劃分原則也就由此而來。不同層次性的公共產品應當由不同層級的政府負責提供,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提供該公共產品的政府層級間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對應性。全國性公共產品應當由中央政府負責提供,地方性公共產品應當由地方政府負責提供,區域性公共產品則由中央政府主導并視其效用外溢程度大小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合理分擔,從而實現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如果某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提供該公共產品的政府層級不相對應,則會由于產品提供與其受益范圍的不一致性而導致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或“供給閑置”。
作為由政府負責提供的一項重要準公共產品,社會保障產品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責劃分,是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社會保障產品是由眾多具體保障項目組成的體系,某些具體保障項目內部又可分為不同的保障部分,如養老保險產品項目一般由全國統一的公共基礎性部分、地區差別性的職業年金和補充保險部分組成。隨著經濟社會現代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居民居住自由呈不斷擴大趨勢,因而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的效益外溢性不斷增強。所以,應當從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和社會保障的全局利益出發,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社會保障權責。凡是屬于全國范圍內宏觀調控的社會保障事務,應由中央政府承擔;凡是地區性的社會保障事務,可以由地方政府承擔,如決策性、監督性權責應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具體執行管理權責應由地方政府負責。同時,根據社會保障產品中的不同構成項目和不同保障部分的不同層次性特征、地域跨度以及規模效益和外溢程度,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職責范圍,以實現不同層次性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
四、奧茨和馬斯格雷夫的財政聯邦主義與社會保障轉移支付
財政聯邦主義是由美國經濟學家奧茨(WallaeeE.Oates)在1972年出版的《財政聯邦主義》一書中提出來的、研究政府間財政關系的重要理論。它是一種從經濟學的角度,尋求有效行使財政職能所需的財政收支應該如何最優地在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進行劃分的理論,并歸結為一個分權定理:“對于某種公共物品來說——關于這種公共品的消費被定義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關于該物品的每一個產出量的提供成本無論對中央政府還是對地方政府來說都是相同的——那么,讓地方政府將一個帕累托有效的產出量提供給它們各自的選民,則總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體選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產出量有效得多。”因為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眾,更了解其所管轄區選民的效用與需求。奧茨的這個分權定理實際上給出了分稅制的一個關鍵原則,那就是:如果低層級政府能夠和高層級政府一樣提供同樣的公共產品,那么由低層級政府來供給會更好,中央政府只應提供具有廣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產品。
理查德·A·馬斯格雷夫和佩吉·B·馬斯格雷夫在此基礎上考察了各級政府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與穩定經濟三個職能。在他們看來,一個國家的財政結構安排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歷史決定的,但這不是全部原因。“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提供究竟應當建立在中央集權制基礎上還是建立在分權基礎上?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空間上應建立什么樣的財政管理體制,才能有效地提供這些公共服務?”為回答這個問題,他們采用單一公共產品的簡單模型,在社區內居民偏好與收入相同的假設下,得出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存在層次性,不同層次的公共產品由不同級別的政府來提供,這樣才符合效率原則。其中,屬于全國性的公共產品,需要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屬于區域性的公共產品,則應當由地方政府提供。他們認為,“財政聯邦主義的核心在于,資源配置政策應該根據各地方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別;而分配與穩定政策則主要歸中央一級政府負責。”因為,地方政府欲調控宏觀經濟穩定卻又缺乏充足的財力,且經濟主體的流動性也嚴重束縛了地方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嘗試;而資源配置政策則應根據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別,因而在這方面,地方政府也比中央政府更適合,更有利于經濟效率的提高和社會福利水平的改進。
財政聯邦主義理論體現了分權的關鍵性特征,即從效率與政府職能的角度出發,實現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政府級次的匹配,這構成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一個重要理論支點。因為,從全國范圍來看,一個國家總有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和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提供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造成的稅收負擔也比較輕;而經濟落后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較低,但提供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造成的稅收負擔卻較重。這顯然是不合道理的。而且,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善,這種不合理狀況會進一步造成地區間貧富差距的惡化,從而影響整個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為此,需要對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居民的社會保障資源進行調節。顯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是一項收入再分配制度,絕對不是地方政府能夠行使得了的職能,而是需要一種凌駕于各地方政府之上的制度來加以強制執行,這種制度只有中央政府才有這個權力和權威來制定。
五、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與社會保障轉移支付
事實上,財政聯邦主義理論還依賴一個關鍵的前提,那就是居民的流動帶來的政府間競爭。蒂布特(Tiebout)在1956年發表了《地方支出的純理論》一文,文中討論了有效提供公共產品的方式,以及有效運作方式所需要的條件。他認為,在一系列假設條件下,由于各轄區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不盡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據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來自由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們可以從不能滿足其偏好的地區遷出,而遷入可以滿足其偏好的地區居住。形象地說,居民們通過“用腳投票”,在選擇能滿足其偏好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時,展現其偏好并作出了選擇哪個政府的決定。這就是所謂的“以足投票”假說。
一般說,個人考慮選擇社區居住的一個關鍵要素是社區可供選擇的稅收(即公共產品的價格)和公共產品結構。也就是說,如果居民所得到的地方公共產品的效用能夠補償因居住在該地區而支付的稅收所造成的效用損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會選擇該地作為居住地。如果有許多居住區,每個社區所供給的稅收和公共產品結構的組合不同,那么人們將通過“以足投票”選擇來給予他們最大滿足的社區。
該理論以最優理論為背景,充分體現了經濟人假設,回答了人們為何聚集在一個地方生活或生產,即在政府與居民無法合作的條件下,居民的選擇問題是其他分權理論的必要補充。但它有一系列嚴格的假定條件。這些假定中有一些符合現實,有一些則與事實嚴重不符,如理論中的一個假定條件是居民可以充分自由地流動,而我國居民的遷徙不僅受經濟效用的影響,而且還會受到戶籍制度、文化觀念、國家政治經濟體制等的種種限制,人們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進又進不去”等非最優狀態。雖然有些假定條件與事實存在偏差,但并不影響其推論。蒂布特“以足投票”假說可以使人們認識到居民選擇權的重要性。如果把公共產品的供給看作是一個公共選擇的過程,那么政府約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居民的“用腳投票”,只有居民有退出的權利,政府的硬約束機制才有可能形成并有效運轉。正如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馬斯格雷夫(2000)所言,蒂布特模型中的受益范圍與財政轄區空間安排的配合提供了一個效率規則,也提出了一個類似市場的實施機制,解決了公共產品供給中的難題。
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提出了地區之間公共產品供給的公平性問題,是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又一個重要的理論支點。在一個全國統一的開放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地社會保障補助資格和水平的差異可能導致一些人的遷居,這就造成地方政府執行地區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為,當某個地方政府實行一項收入再分配的社會保障計劃時,為使本地區居民收入平均化而對富人課以重稅、對窮人給予更多的補助,就會造成富人的向外遷移(為了逃避稅收)和窮人的大量涌入(為了得到轉移支付),如此循環反復,就會出現“窮人追逐富人”的現象。如果許多窮人涌入到一個初始社會保障水平相對較高的地方(如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會增加該地的人口數量,造成交通、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的過度擁擠狀況,同時會推動土地價格的上漲,從而增加目前商品房購買者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成本,而且勞動力人口的增加還將使一些工種的工資水平下降等。這些都會引起該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該地區的財政狀況趨于緊張,政府給予財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將會減弱,最終不得不放棄該項政策。因此,隨著全國統一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低層級政府對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負責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種必然的趨勢。中央政府只有通過社會保障轉移支付來調節各地區之間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證各地區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從而避免居民頻繁流動出現的不良后果。
六、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