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3 1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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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口流動導致新農合制度實施困難
在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中,人口流動成為社會發展中的一個普遍現象。大規模的人口流動主要體現在一個龐大群體的出現———城市農民工,他們及其親屬大多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在原戶籍地參加了新農合,由于城市報銷標準和鄉鎮報銷標準不一致,以及城市醫院沒有針對各地農村制定藥目信息庫,農民工在外工作時就無法到定點醫院或藥房就醫或購藥,而無法滿足農民工的參合要求。隨著我國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大批的農民工進入城市,農民工醫療問題必然會成為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一項重要難題。
1.2新農合基礎設施服務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需要
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由于各級政府資金短,對新農合的財政投入不足,造成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實際需求,相關的醫療設備和器械等一旦損壞,也沒有精力和金錢進行維修,這嚴重影響了新農合工作的開展。此外,還有部分政府盲目投資,對城鎮和農村的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造成城市醫療資源浪費而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薄弱、服務水平偏低等問題,也制約了新農合的發展。
1.3新農合實施相關手續過于煩瑣
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對象為農村戶口群體,涉及人員眾多,居住分散,且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前往城市打工,當辦理參合手續時,必須要具備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參合的保險證等證件,此外,由于新農合相關機構工作效率極低,在辦理參合手續和報銷手續時耗時非常長,農民需要等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領到醫療補助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參合農民的積極性。
1.4新農合相關監管機制不健全
在財政較為困難的基層政府,他們為了彌補政府辦公經費的不足,往往會挪用合作醫療基金,使得合作醫療基金監管力度大打折扣。在實行合作醫療基金管辦分離后,由于基金管理辦法尚未形成統一的體系,以及貪污、挪用等情況的出現也使得新農合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
2.1完善流動人口參合機制
就現階段而言,新農合制度管理首先應處理好流動人口參合的工作。首先,要靈活利用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將新農合與城市醫療保障體系有效銜接,從而在本地區形成統一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對城市和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障制度的統一管理,避免出現重復參合和重復報銷的情況。其次,還應加強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信息庫,實現城鎮居民的醫療信息共享,從而解決流動人口異地就醫和報銷等問題。
2.2改善農村基礎醫療設施
地方政府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貫徹執行以“農村衛生工作”的工作方針為重點,保障經費落實,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動員各方面力量向農村傾斜,支援農村,添置和更新醫療設備,及時供給藥品。同時,還應提供設備技術等方式,改進鄉村醫療機構診療條件,使參加新農合醫療的農民不出村、鄉就能獲得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優質醫療服務,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行。
2.3統一合作醫療補助形式
醫療衛生部門應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補償標準,規范和創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模式,簡化轉診手續,擴大補償范圍,將門診大病納入統籌基金補償范圍,消除縣(區)之間新農合補償差距,進一步方便農民群眾看病就醫,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參合農民受益水平。
2.4強化合作醫療基金監督
各地方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應提高管理機構能力,健全基金監管體系,使基金管理規范化、流程化,實行并落實監督工作責任制,提高合醫基金的監管力度,應該杜絕,同時強化健全內部和外部監管機制,基金監管不流于形式,而真正落到實處。
3小結
1以戶參保與一人多保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單位章程一般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繳費必須以戶為單位。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碰到許多具體問題:如農戶家庭中,其家庭成員并不一定都是農民,有中、小學生;有外出務工者;有鄉鎮企業職工;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等。現在在校學生,學校普遍要求學生參加平安醫療保險(一般屬保險公司承辦的商業保險);外出務工人員由于保險意識的增強,他們參加商業保險者居多;鄉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遍參加了社保局舉辦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農民低保和優撫對象,當地民政部門也為其辦理了醫療保險;各種保險五花八門、相互交錯。如果不區別情況認真對待,一味強調以戶為單位,籌集資金時阻力比較大,農民認為當地政府不尊從自愿的原則。當然,那些已經參加了某種醫療保險人員中的老弱病殘者,很樂意再參加一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因為繳費少生病時可以得到雙重保險,享受多次補償的福利待遇。如果不以戶為單位,又極易形成“逆選擇”,即籌資時,年輕人身強力壯者不參加,老弱病殘、常年患病體質差的農民主動參加,這樣就會造成籌資不足開支大、互濟性差。
實踐證明:一人多保補償結報時有種種弊端。首先因為參保人患病就診后,醫院只能開出一次票據及相關就診記錄手續,而不可能多次開出票據及相關記錄。參保人憑什么合法手續去幾家投保部門進行補償結報呢?那么只有使用復印件或醫療單位重新出具就診票據證明。這就給參保人有空可鉆,可能弄虛作假。結報過程中,我們發現使用虛假復印件、虛假證明、涂改復印件的大有人在;更有甚者,由于現代科技的發展,偽造的彩色復印件等諸多問題相繼暴露出來,給審核補償結報工作帶來麻煩,給監管和控制增加了許多困難。其次,一人多保參保人有時在幾家投保部門獲取的補償金總額,竟然高于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總額,有人笑話:“生病反而可以致富”。
再論那些一人多保中的既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患病后既享受城鎮職工醫保的報銷,又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補償。他們把本來醫保部門不予報銷,該由個人承擔的部分住院費用,門診就診應該由個人帳戶支付的費用,再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來補償,享受著不該享受的雙重福利待遇,有人稱這種現象為“與農民爭利”、“揩農民的油”,這有悖于政府舉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本來宗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統籌城鄉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大力加強農村衛生建設,提高農民健康水平,遏制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采取的重大舉措。筆者認為:要正確處理以戶參保和一人多保的關系,嚴格區分不同參保對象,選擇不同的參保類型。既堅持以戶為單位,又要堅持實事求是,要針對不同情況、不同人員區別對待。對那些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一般不得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免發生“與農民爭利、揩農民油”的現象。因為這兩種保險都有政府和單位投入,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如果當事人要求參加,應該制定不同的籌資標準。補償報銷時,城鎮職工醫保部門規定不予報銷應該自費的醫療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不得補償,同時還應扣除另一保險部門已經補償的金額,不得重復補償報銷。對于中、小學學生,外出務工農民還是以戶為單位,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后自愿選擇參加其它商業保險為好。補償結報時,要規范結報手續和結報程序,做好相關保險經辦機構的對接工作,防止套取和騙取補償金。
另外為了滿足參保農民多層次的需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根據參保農民經濟收入的不同,設置不同的籌資水平、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報銷最高限額的多種福利包,供農民自主選擇。要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項“民心”工程,真正深得人心,讓老百姓真正得實惠,千萬不能傷民心、損民利。
2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我們要正確處理參保農民的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筆者所知,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章程規定,只補償參保農民的住院醫藥費而不補償門診醫藥費;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雖然可以補償,但條件比較苛刻,簡稱“一高二低兩不補”。一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起報點高;二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比例低(門診補償比例一般在10~25,而住院補償比例一般在25~50);三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最高封頂低(門診補償最高封頂一般為500
~1500元,而住院補償最高封頂可達15000~30000元);四是門診只補償藥費,而不補償檢查費、治療費等其它發生的費用,而住院補償的范圍就廣泛得多;五是特殊病種(如癌癥、尿毒癥等)的門診血透、化療、放療等費用參照住院補償,其它一般疾病門診費用則不予補償。
上述情況其理由是:“合作醫療補大不補小”,參保農民對此意見比較大。“保大”與“保小”只能相對而言,不能一概而論。“大”與“小”因人因地而異,對于貧困地區貧困農民來說,有時即使是小病,醫療費用哪怕是幾百元、幾千元,也是不堪重負,對于這類人群來說,即使小也是大。而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來說,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醫療費用負擔,也許仍然能承受,并不感到是大。我們不能片面強調保大不保小,也不能片面地把住院與門診作為劃分大病與小病的唯一標準,而忽略參保農民的受益面和積極性,忽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充分重視那些貧困人群,有關章程補償規定要向貧困人群傾斜,要真正讓貧困人群患病能夠看得起,而不致于因病致窮,因病返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如果沒有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只靠政府投入將難以長期堅持和發展,就有可能返回到從前的老路,春辦秋倒。
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還會導致參保人弄虛作假。試點工作中我們發現有些參保農民門診就醫時,為了獲得與住院病人補償的同等待遇,他們要求農村衛生院不開門診票據而開具住院票據,填寫假出院小結、開具假住院記賬單。醫療單位雖然感到為難,但為了爭取病員還是違心地做,甚至適 當收取住院費,形成了醫院和患者“醫患合謀、各取所需”。
如果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關系處理不好,還容易引導農民小病大治、無病。本來病情根本不需要住院治療,為了得到住院補償費用待遇,農民不得不住院治療。這樣既增加了農民經濟負擔,也浪費了衛生資源,同時增加了合作醫療經費支出。因而我們在制定合作醫療章程時要慎之又慎,門診、住院一定要統籌兼顧,既要補大也要兼顧補小,不能只補償住院不補償門診。門診與住院的起報點、補償比例、封頂線、補償項目范圍、補償標準要控制在一個相對比較合理的范圍。起報點與最高封頂線既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如果起報點偏高最高封頂線偏低,則會影響參保農民受益面和積極性;起報點偏低封頂線偏高,合作醫療籌集的資金又難以承受、容易出險。要根據不同等級醫院設置不同的起報點,不同的補償比例;要做到有緊有松、有高有低,松緊適度、高低恰到好處。要能夠引導農民就低不就高,就是能夠在基層醫療單位治好的疾病而不到大醫院去;能夠在門診治療的疾病而不住院治療,這樣既減輕農民負擔又節約衛生資源,也減輕合作醫療支出的壓力。
正確處理門診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補償的關系,對于擴大參保農民受益面,從而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影響力,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充分利用,體現制度運行的效率性、公平性,增強農民信心有著重要意義。據統計,某試點縣20__年度門診住院補償總人次為29031人,其中門診補償15300人次,占補償總人數的53,住院補償13731人次,占補償總人次的47,門診人次比住院人次高6個百分點。另外對參保農民實施門診醫藥費的補償,尤其對那些慢性病患者,如肝炎、結核、糖尿病、老慢支等常年服藥的人群也能起到積極支撐作用。
3“幫富”與“幫窮”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過程中,有農民反映農村合作醫療“幫富不幫窮”。問其理由是家庭貧困的農民生病能忍則忍,實在忍不了就買點藥回來吃,或在家打針掛水進行一般低檔次治療;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生病就能住院、甚至使用高檔藥品,享受較高檔次的治療。而一般地區合作醫療章程普遍規定,除了門診補償比例、補償最高封頂金額低于住院以外,而住院補償時往往是隨著醫療費用的增加報銷比例相應提高,直至達到最高封頂數。前者貧困人口只能按門診或住院低比例補償,而后者經濟富裕農民則可能享受高比例補償。這樣看來同樣的病情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治療方法,即同病異治,則貧困農民補償得少,經濟條件好的農民補償得多,并且占有更多的衛生醫療資源,所以有農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幫富不幫窮”。
上述說法和觀點雖有偏見性但也不可忽視。我們不能只看到經濟條件好醫療消費支出費用高的農民,讓經濟條件差醫療消費支出費用低的農民,得到相對高一點的補償。如果從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的橫向看,也許是公平合理的,因為他們的籌資標準、補償比例是一致的,如果支出相等的情況下,他們的補償金額也是相等的。雖然高消費相對來說得到了較高補償,看起來幫助了富人,但這部分農民自己所承擔的費用,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自己支付的費用也要高得多。如果縱向看,經濟條件差與經濟條件好的農民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是相等的,但補償時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則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占用了更多的醫療資源,享受了更好的醫療服務,相對來說又是不公平的,也就是不垂直公平。
政府舉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正是為了解決這種貧富差異,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解決貧困農民有病無錢看、有病看不起、小病拖、大病挨的現象。因此,我們在制定合作醫療相關章程的時候,要從多角度多層面考慮問題,要根據資金籌集情況和當地醫療消費水平,向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傾斜,向醫療消費支出水平相對集中的人群傾斜,這樣來保護參保農民中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既考慮到經濟條件富裕的農民醫療需求,也要遏制和防止同病異治而發生的醫療高消費。在制定補償標準時,根據不同疾病譜,不同層次醫院,不同用藥檔次,不同地區醫療消費水平制定不同補償比例。探索一些常見病、多發病,按單病種實施定額補償。如闌尾炎和剖宮產這兩種手術,在農村衛生院或在二、三級醫院開展,其醫療費相差2~4倍,一般在800元~3500元不等。其實,這兩種手術在農村衛生院都能進行。但是,一些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卻舍近求遠,擠進二級醫院甚至三級醫院去進行。因為那里就醫條件比基層醫院要好得多,安全系數也高于農村衛生院。針對這些情況,我們可以考慮按病種實施定額補助,無論你去哪級醫院治療,支付費用多少,我們根據定額給予等額補助。從而抑制不必要的醫療高消費,避免“幫富不幫窮”。當然在考慮其公平性的同時,還要注重考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互助共濟性。要從農村合作醫療籌集的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門用于特困農民患病的補償金,對這部分農民,除了按正常補償比例給予補償外,再根據實際情況,經患者所在地區村民委員會群眾評議后再給予一定的補償,讓貧困農民有所救。
(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落后、衛生事業基礎薄弱
在部分農民沒有醫療保險制度條件下,經濟條件決定了不同人群醫療服務利用的層次和質量。民族地區就診率低、住院率低和中斷治療的主要原因是經濟條件的限制。參合農民在鎮衛生院治療,起付線低,報銷比例高,在縣里和市里的醫院治療,則起付線高,報銷比例低。但少數民族地區許多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落后、醫療設備十分簡陋,醫療水平不高。
(二)人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半徑大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在全國主要呈大雜居、小聚居的現狀,由于地域遼闊、地形復雜等原因,交通不便,很大程度地影響了當地經濟、衛生事業的發展。一旦病情嚴重,身處偏僻山區的少數民族農民還得長途跋涉到州縣醫院進行診療。
(三)少數民族地區醫療人員的數量與質量偏低
由于醫護人員的大量逆向流動,致使民族地區縣鄉醫院衛生技術骨干缺乏,醫療工作難以開展。首先,少數民族地區缺乏足夠的就業吸引力。雖然國家已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但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醫療人員福利待遇、子女教育、子女就業等問題還未能得到較好的落實解決。其次,民族地區醫療條件較差,業務發展困難,這給民族地區服務的醫護人員心理上形成了巨大壓力。
(四)因語言不通形成的溝通障礙
少數民族地區醫生和患者之間的溝通障礙是少數民族農民就醫的又一大特殊性問題。使用普通話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良好運行的基礎。全國55個少數民族當中,有43個少數民族能夠使用漢語部分少數民族農民到縣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因無法溝通帶來了很大的麻煩,時常因語言障礙引起錯誤的診斷,也有部分少數民族農民因語言障礙放棄就醫。
2改善民族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水平的路徑選擇
(一)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有力支持新農合持續運行
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滯后,國家必須著力提高新農合補助及救助資金在民族地區的傾斜力度,改善中央財政對新農合的財政支持結構。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14年4月25日的《關于提高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對補助標準和繳費標準按照東、中、西三個區域進行了劃分。但民族地區的新農合基金還是相對缺乏,政府可爭取為少數民族農民提供免費醫療,而在經濟發展較好的省份和地區,可以適當提高農民自費額度,降低政府補貼額度,既可以合理籌劃國家有限的財政支出,又可以兼顧經濟發展不同的民族地區的公平。
(二)爭取社會支持,提高醫療水平
在政府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動員社會力量幫助民族地區醫療體制的建設是不二的選擇。可號召中華慈善總會和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貧困基金會、志愿者協會等社團組織和各類企事業單位支持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具體途徑主要有:
(1)通過募捐,籌集社會資金中國紅十字會基金會等社會公益組織可以通過經常性的慈善募捐活動,迅速籌集社會閑散資金,鼓勵企業和富裕階層提倡人道精神,為弱勢少數民族群體奉獻愛心。
(2)改善醫療硬環境社會公益組織通過愛心捐助可以有效改善民族地區鄉鎮的醫療設備和場所環境,醫療房屋和醫療設備購置需要花費大量資金,僅靠當地衛生院自我積累與政府有限的補助遠遠不夠。
(3)改善醫療人力質量社會公益組織可以利用自己的社會資源,為民族地區基層衛生院提供高質量的培訓,大力提高基層衛生院醫療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著力提高民族地區醫療人員素質
(1)鼓勵醫護專業優秀大學畢業生到民族地區服務。國家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各院校醫護專業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去服務,并給予較為優厚的待遇,使其成為適合民族地區的、能在民族地區長期服務的有一定專業素質的農村醫療衛生人員。
(2)對口培養醫學人才。我國有眾多的醫學院校,可以分片對口支援民族地區,為他們舉辦"三定"性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分配)的農醫專、本科班,承擔人才培訓義務,擬建一個龐大的人才培訓網絡,促進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
①從資金的補助政策及補償金額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既突出了以大病為主,又充分體現了受益的覆蓋面;既讓大病的患者得到了充分的補助,又照顧了弱勢群體,努力控制使用目錄內的藥品及耗材,提高報銷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由于支付能力低而造成的“小病扛、大病拖”的現象。擴大了受益的覆蓋面,讓廣大農民得到了更多的實惠。
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成了廣大農民健康保障的依托。為了滿足廣大農民對健康的迫切要求,國家正在大力推行各項醫療改革制度。努力縮小城鄉醫保的差距,預計實行城鄉基本醫療并軌運行,實現城鄉一體化的新型管理措施讓農民真真切切的從中受益,以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健康保健的要求。
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緊隨著社會發展的腳步,管理的水平和措施都有待于提高和完善。由于新農合的參保對象是農民,農民的人數占我國人口的大多數,情況又紛繁復雜。所以,在管理方面,相對城市醫保要有一定難度。這就要求管理員要廣博眾彩,努力學習在這方面搞得好的省份的經驗,同時又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活學活用,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把相應的政策宣傳并應用到位,提高農民對現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的認知度。
④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于提高。作為管理員,自身的硬件水平一定要與時俱進。對合作醫療經費的使用和報銷政策都要透徹的了解,掌握比較科學的信息管理系統,做到條條款款都應有理有據。積極做好科學調研工作,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簡化報銷流程,盡量滿足農民對醫療服務的現實要求。同時,把這些先進的信息知識與技能,做成通俗易懂的科普小知識,在滾動字幕里不時的宣傳播放。讓農民能及時了解關于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政策及比例,做到心中有數。
⑤努力提升醫院對農村合作醫療的醫療服務質量。把握好總體政策的方向,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大力配合國家的衛生部門對醫療服務機構統籌管理的趨勢,實行門診統籌與住院統籌相結合的補償模式。依據國家對省、市實施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制度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實行全面配置和使用基本藥品目錄,強化并檢查考核。控制報銷比例到當地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所允許的人均費用與實報率的范圍。
2醫院對農村合作醫療病人的管理
①入院實行首問負責制:由于地區的差異,各地政府的財力有限,所以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線標準也各不相同,本院的起付線標準一直是全市最高點。當然,設置起付線的初衷是為了能更合理的利用資源,讓有限的資源能充分利用到迫切需求的農民手中。介于這種高標準的起付線:1500元。比起所有的城市醫保都高出許多。這樣一個有明顯差距的高門檻兒,無疑給我院的管理人員和報銷人員帶來了巨大壓力。宣傳資料隨處都要要擺放是不用說的,接診醫生更要耐心的提醒病人,提前告知我院現行的農合起付線標準,讓農民在入院時就有個心理準備。同時,醫生要詳細記錄病人病例,細心審度農村合作醫療的藥品基本目錄,以便于農民報銷的需要。
②住院工作人員在辦理病人的入院手續時,及時的做好各方面的詢問記錄。詳細的記錄病人的聯系方式,以確保報銷時的信息準確無誤。更便于管理部門的跟蹤回訪。
③切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管,規范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償程序。住院期間,醫護人員應進一步核實患者的身份。做好床頭照的及時拍攝,并歸入病例檔案。以便相關工作人員能進一步的核實患者的身份,防止冒名頂替現象的發生,杜絕違法套取醫療費用。
④提高服務質量,特殊情況給予特殊待遇。各科室及時把一些有困難的住院患者的信息反饋到報銷工作員手里,以便于報銷員給予病人特殊的便利服務。必要時,親臨病房做上門服務指導。
3加強規范和提升醫療的服務行為,實施監管有效的舉措
①從點點滴滴做起,提高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醫院農村合作醫療的現實情況是起付線高!為了合理的利用有限的資金,我們從提高比例上入手,盡量使用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內的藥品;使用中蒙醫、藥的部分,讓補償比例可以按規定提高;使用低值耗材,降低農民醫藥費用花銷的總額度。時時刻刻能想著,“怎樣才能提高農合患者的補償比例”,力求控制好人均費用與實報率。
②利用好僅新農合報銷政策獨有的優厚政策。“住院當日在門診的檢查費用,可以納入住院費用一起報銷”只要是有助于提高報銷比例的政策,都要宣傳到位。接診室、住院部、各科室,只要是患者能接觸到的地方,都要有明確標示。避免患者因不知情而造成遺漏。
③報銷處的管理員要定期不定期的幫助醫務科的相關工作人員巡查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檢查報銷員對住院病人的報銷手續。嚴格落實我院的“五查五核實”制度:查病人、查病情、查病歷、查處方、查清單兒。并及時辦理留檔,每月按期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樓內的各種傳媒設施上進行新聞、短訊的宣傳與報道新農合的現行運行情況。
4嚴格財務管理制度
醫院的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補償金額是由醫療機構自己先墊付補償后,再逐月向衛生局申請撥付。為了能保障已經墊付出去的款項能準確無誤的入賬,報銷員、稽核員都應讓賬目調理分明,保證收入與支出都能賬賬相符。避免出現滯留、截留或挪用等現象。
5醫院新農合的信息化建設已取得重大突破
(一)資金投入嚴重不足
現在農村正在使用的醫療體系是由國家政府出資來建立的農村合作醫療機構,農民根據自身的意愿來參加到其中,通過繳納費用以及獲得社會資助來實現醫療保障。就2008年到2010年期間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來看,這部分資金不足以滿足其正常運行,因此目前資金缺口比較大,資金不足也讓這一農村合作醫療建設舉步維艱。
(二)相關法律不健全
雖然政府部門在關于農村醫療建設這一方面投入了比較多的關注度,也給予了一定的扶植政策,可是相關的法律法規跟不上,存在許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使得制度和實際之間存在脫節,對實際的工作開展不能夠起到足夠的約束力量和引導作用。
(三)資金管理水平低下
基金的管理會面臨著一定的風險,根據科左后旗基金的現實情況來看,財政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加上對這些資金的管理能力不足,水平不高,也使得風險性增加,因此阻礙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
二、完善通遼市科左后旗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建議
(一)探索長效的資金收繳機制
資金籌集是開展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的一條比較可靠的出路,而在資金的籌集上,應該要以實際情況來進行決策,根據當地的農民收入來進行確定,對農民繳納的費用進行提升是可以讓其獲得更好的醫療保障的。因此在對資金收繳方式上可以靈活多變,敢想敢做,設立定點服務、主動繳納等等多渠道的方式,也可以通過委托以及指定賬戶存入等方式,讓資金的收繳工作穩定、可靠、高效。
(二)調整補償方案,使農民更多收益
科左后旗在綜合分析歷年補償方案運行和基金使用等情況基礎上,結合籌資標標準的提高,適當擴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要提高家庭賬戶基金的使用率,要擴大對慢性病等特殊病種大額門診醫藥費用納入統籌基金進行補償的病種范圍。
(三)加大基金監管力度,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隨著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覆蓋和籌資標準的提高,合作醫療基金規模明顯擴大,這對基金監管工作帶來更大的挑戰和壓力。要認真執行財政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建立有效的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體系,要積極探索各種科學的監管方式。要強化科左后旗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專業審計部門的監督力度。
(四)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對醫藥費用增長情況進行管理和控制,加強醫療服務管理,為農村合作醫療提供良好的條件。醫療藥品以及診療等費用應該要合理、公開,和當前社會的醫療價格相符,通過建立監管機構來約束和管理隨意上漲醫療費用的行為,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考核,將醫療費用以及醫療服務作為其考核的重要內容,根據考核的結果來制定下撥費用的多少。
(五)積極探索流動人口參加合作醫療的有效辦法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人口的流動也是比較頻繁和密集,因此對于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給予關注,能夠對加速農村合作醫療建設起到促進作用。若是對于這部分人口不與管理,那么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會變成更加突出的社會問題,對于合作醫療事業的發展會產生較大的阻力。通過對流動人口參與到合作醫療的方式來進行研究分析,讓更多的流動人口可以享有合作醫療所帶來的保障是目前我們合作醫療所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難題。科左后旗在這一問題上,主要是采取的措施就是,讓農村居民到城市去打工的群體參與到農民工醫療保險中,若是自謀職業,且已經在城市居住納稅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參與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中,建議無固定職業的農村居民在其戶口所在地參與合作醫療。
(六)進一步加大政府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
1.加強宣傳工作。通過對農村合作醫療進行宣傳,讓更多的農民群眾能夠對該項事業有一個更加深入的了解,能夠明白這是對他們的保障,而不是強迫他們出資,是對他們日后的醫療問題提供保護,也讓他們增強在就醫過程中的科學消費觀念。
2.加大財政投入。政府部門對于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應該投入更多的資金,通過對一些經濟狀況發展不佳的城鎮追加投入,讓其合作醫療建設能夠和一些富裕的城鎮處于同一水平上。
3.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政府部門在對合作醫療建設的道路上要不斷的反省和尋找問題,即便目前對于該項事業的政策扶植已經不少,也應該積極的對問題進行尋找,對政策進行完善,通過對各方利益的協調來促進該項事業的穩定發展和快速建設。科左后旗政府部門需要通過提升其誠信度,來讓農民群體能夠接受其提出的農村合作醫療建議。
(七)加快合作醫療制度立法建設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參與意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利于引導農民進行合理的健康投資,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農村衛生資源,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為了有效的開展實施這一政策,我們對片口鄉的農民進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對片口鄉6個村600余戶2000多人進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農民參與意愿的問卷調查。共獲得有效問卷500份,發放宣傳資料1000份。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的宣傳工作
工作中,我們采用挨家挨戶走訪問答的方法進行宣傳,廣泛宣傳國家和省、市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文件精神,鼓勵全鄉農民積極參加。據統計片口鄉6個村共發放宣傳資料1000份,在發放的同時我還對農民進行講解和解答。
二.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與意愿的調查
(一).目前片口鄉農民患病就醫狀況統計結果(有效問卷500份)見表1所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1 農民一年患病就醫花費及醫療費用來源情況
關鍵詞:新農村,醫療衛生建設,存在問題,建議
根據中國民主建國會黔東南州委會落實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安排第二階段工作要求,我參加了中國民主建國會黔東南州委會直屬第一支部組織的以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貴陽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醫護人員為主的調研小組,開展了“如何有效地推進黔東南州新農村醫療衛生建設”的調研活動。我們先后到鴨塘、龍場、萬潮、旁海等鄉(鎮)衛生院與衛生院院長、業務骨干座談,聽取他們對當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區農村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的意見及建議。又與參合農戶進行座談,聽取農戶的意見及建議。
現對黔東南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以來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總結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部分農民的參合積極性不高,基金難以征收。究其原因主要是對合作醫療政策缺乏了解、認識。首先對參加合作醫療表現積極的一般都是經常有人生病的家庭和今年享受了醫療補償的家庭及其鄰居。他們認為“新農合”政策就是好,而目前家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家庭卻持反對態度,他們說今年一年都沒有發生過打針吃藥現象,明年就不想參合了;其次是壯年群體參合費收繳將會是一大難題,如有村民說他只交老人孩子的參合費,而不交自己的,究其原因是他本人身強力壯不生病,交了不起作用。再有就是低收入家庭醫療消費觀念尚未建立,部分農戶對政策不理解,仍處于等待觀望狀態,對這部分農民收繳參合費存在一定難度。
2、農民思想上依然存有僥幸的心理。部分農戶的醫療保險意識不強,沒有真正認識到合作醫療的意義,怕交了錢而不得病,錢被別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用村民自己的話說“我交了錢而沒有得病就要虧了,沒啥意思”。
3、參保期限制了新生嬰兒的享受,在參合費收繳后出生的嬰兒因沒有交今年的參合費就意味著新生兒出生的第一年得不到大病醫療保障,而新生兒患病的概率是比較高的。
4、參保農民期望值較高。對不予報銷部分思想準備不足,造成部分人員不理解;對逐級轉診制,農民認為限制了自由選擇醫院的權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原則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大病(住院)”的同時,兼顧“小病(門診)”。部分農民抱怨門診報銷封頂線太低而體會不到報銷的優越性;對費用總額減去自費部分后再按比例報銷不理解,農戶認為既然政府給報銷部分醫療費,為什么還要減去自費部分。
5、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有待進一步激活。論文參考,存在問題。由于各鄉鎮衛生院醫療環境相對較差,技術水平受到一定制約,而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不能滿足患者的就醫需求;醫院的“轉診證明”具有很強的責任性,醫務人員不能對患者提出的轉診要求給予滿意答復,部分患者家屬不理解,從而對合作醫療政策產生了不滿情緒。
6、醫院認為:次均費用太低,造成患者不能治愈就得出院,然后再住院治療,造成重復檢查,反而增加了患者負擔,由于沒有治愈出院,藥效不能持續,治療效果不佳,造成患者對醫院的醫療技術產生懷疑。
二、根據以上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如下建議
1、通過報銷實例,用事實說話,使其幫助我們宣傳“新農合”政策,讓農民切實感覺到合作醫療的好處。清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針對大病而設,根本原則就是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2、要抓住宣傳對象做到有的放矢。農民是新農合醫療的主體,對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影響到這一制度的推行效果。如僅把統一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提綱》等資料發放到農民的手中,但由于農民生活環境和條件有限,能認真閱讀和理解的農民沒有多少。我們必須采取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如利用趕場天在大街上進行宣傳、在村宣傳欄上舉辦特刊、組織醫務人員進村給農民檢查身體、舉辦“新農合”知識競賽等,讓農民真正吃透上級政策,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3、改善農村醫療條件,讓農民就近就醫。一是優化農村衛生資源。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優化農村衛生資源。二是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對目前部分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投入不足,藥品周轉資金短缺狀況,要結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機遇,積極立項,爭取資金,有針對性地加大投入,改善醫療條件。三是加大醫務人員培訓力度,加強縣、鄉、村衛生機構縱向業務合作,采取上級醫療單位派員幫教,到上級醫院跟班學習等方式,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盡量減少農民醫療費用負擔,用優質低廉的醫療服務使農民受益,不斷提高農民的滿意度。
4、合理調整補償標準,更大線度讓利于民。一是從實際出發,及時調整補償標準,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二是適當擴大補償范圍,合理提高分級報銷比例,實行二次補償。積極探索大額為主,兼顧小額費用補償方式,盡可能大病大補,小病小補,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三是逐步降低藥品價格。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制度,在定點醫院設立明白藥房、放心藥房、平價藥房,盡量使醫院藥價與市場同價。
5、取消次均費用限制,應控制費用總額,由醫院根據患者病情掌握費用支出,大病費用高些,小病費用低些。論文參考,存在問題。論文參考,存在問題。全年費用不超出控制總額即可。論文參考,存在問題。論文參考,存在問題。
時代在前進,社會在發展,疾病象毒蔓一樣危害我們的身體,我們應該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論文參考,存在問題。有句俗話說的好:治標更要治本,我認為,只有做好防病工作,農民才能更好的安居樂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真正的減輕農民的疾苦;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解脫新農合入不敷出的困境,只有防病才能消滅疾病,這應該是我們的真正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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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陳竺部長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情況《健康大視野:醫術人生》2007年10期
關鍵詞:欠發達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持續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以農村家庭(戶)為單位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一種互助共濟醫療制度。“新農合”的實施對于解決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乃至于確實解決“三農”問題都具有重大意義。為深入了解該制度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實施狀況,本文選取了具有一地代表性的DJ村作為調研的對象。
一、DJ村“新農合”實施概況
DJ村位于湖北省中部城市ZX市境內。ZX市是湖北的農業大市,位于江漢平原北端。DJ村位于ZX市西部,是一個行政村,全村有9個村民小組,273戶居民,共1092人,有耕地1263畝。該村是一個典型的農業村,主要以種植水稻為主,還兼種油菜、小麥等經濟作物;沒有村辦企業,交通也不便利,只有一條通村公路。村民的收入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農業收入;另一部分則為勞務輸出收入。以2008年為例,全村人均純收入為3560元,遠低于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761元。因而本文選取DJ村作為本論文研究對象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
根據調研DJ村的“新農合”實施概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村民參合率較高
2005年,DJ村被市政府列為ZX市首批“新農合”試點村。DJ村由于自身經濟條件的落后,村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較普遍,因而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2008年底,總共參合人數達到861人,參合率達到78.8%,遠高于全市農村居民的平均參合率65%。
(二)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中收入偏低者居多
調查顯示,2008年度,參合的家庭中,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家庭占31.3%;2000-3500元之間的農村家庭占37.1 %,在3000-4500元的占17.4%;4500元以上的占15.2%。這是與低收入農民渴望新合作醫療的現狀是相符的,也使得低收入農民能看得起病。
(三)積極參加者多為老年人及幼童
在自愿原則的前提下,農民家庭存在選擇性投保。那些家庭成員年齡偏大或幼小兒童、健康狀況比較差的家庭是合作醫療的積極參與者。調查中發現,19.6%的參保家庭有15歲以下的小孩,16.7%參保家庭有60歲以上老人,41.2%參保家庭兩者都有;僅有23.5%一者都沒有。由此可見,77.5%的參保家庭屬有60歲以上老人或15以下歲小孩的家庭。
二、DJ村“新農合”實施后存在的問題
為了更深入地了解DJ村“新農合”實施以來的情況,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實地走訪了9個自然村中的45戶參合村民,并進行了廣泛調研。調查發現,“新農合”確實給村民帶來了實惠,但是在其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
(一)村、鄉兩級醫療機構醫療能力低,致使村民滿意度低
在調查的農戶當中,有29戶農民(達到64.4%)對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這兩級醫療機構滿意度較低。究其原因,普遍認為,實行“新農合”以后,到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的患者人數增多,但受條件的限制,醫療服務卻難以滿足患者正常的醫療需求,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群眾參合的積極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兩級定點醫療點條件簡陋,設備短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房屋破舊,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和檢查設備,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和能力都不能滿足農村民的需求,只能看頭疼腦熱的小病,稍微大一點的病就得去市級醫療機構,增加了看病成本,延緩了就醫時機。第二,高素質的專業醫療衛生人才缺乏,醫務人員技術水平較低。村級衛生室的醫務人員主要來自大集體時期經過短期培訓的“赤腳醫生”;而鄉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主要是地方醫專畢業的中專生,醫療技術比較低;再加上“逆向選擇”的因素,技術好的醫務人員更加向條件好的醫療機構流動。
(二)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話語權缺失
農民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要參與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主要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因此,農民應該積極參與到“新農合”的監督管理當中,掌握自己的話語權。調查結果也顯示,80%農戶對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具有較強意愿,他們認為農民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直接參與者應該要參與到“新農合” 的監督管理當中,應該有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然而,在現實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理念上存在著“以政府為中心”、“以管理為中心”的突出特征,沒有體現“以滿足農民的需求為中心”,以“公共服務”為價值取向的設計理念,致使農民實質上只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動的接受者,失去了話語權。
(三)手續繁雜影響藥費及時方便地報銷
通過對45戶村民的調查,有32戶的村民(達到71.1%)認為藥費報銷手續復雜,影響藥費的及時方便地報銷。為什么會這樣,其源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外部性等特征,為了防范風險和堵塞漏洞,限制條件越定越多,制度也顯得越來越復雜,尤其在合作費用報銷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諸如門檻費、封頂線、定點醫療機構、家庭賬戶、分段累進、慢性病和藥品目錄等等名目繁多,讓人眼花繚亂;在報銷醫藥費的程序方面,規定定點醫療機構先按規定墊支,后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到“縣(市)農合辦”結算,但需農民患者出示醫療證、身份證、出院小結、專用處方、住院審查表、費用發票、費用清單等近十種“證據”,方可辦理。而眾所周知,農村居民相對文化程度較低,大多在中小學文化水平,這樣繁復的制度設計,對于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農民,太過復雜。
(四)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的逐利性趨勢顯現
在調研中,筆者了解到這樣一件事,當參合村民去村衛生室買藥時,使用合作醫療證時的藥費要比不使用合作醫療時的藥費要貴,且被告知是鎮衛生院統一規定的。通過這件事情,我們發現在實行“新農合”中鄉鎮級醫療機構的逐利性顯現。因為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縮減經費或不再給經費,醫院公益性淡化,使醫院成為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故鄉鎮衛生院往往采取提高藥品價格、門診費、住院費,甚至對患者小病大醫、無病用藥,以實現高額盈利。醫院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完全靠醫院自己來解決,直接導致醫院亂收費、亂加價、檢查過多、用藥過多、治療過多等現象出現。
三、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化發展的對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涉及到政府、醫療機構、村民三方利益,因此我們必須從三方著眼,統籌兼顧,以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可持續化發展。
(一)針對政府機構自身的對策建議
1、合理設置監管機構,確實加強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各級政府應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和能級原理,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證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費用,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2、簡化報銷手續,改變付費方式。不合理的程序必然影響制度的實施。針對報銷手續復雜問題,我們建議實行醫療費用醫院墊付制度,就是患者在結算醫療費用時由醫療機構審核并墊付應給予農民補償的醫療費用,使農民能更加及時、便捷地得到資金補償。它的具體程序為:在定點醫院設立新農合結算窗口或在原窗口增加新農合報銷程序,參保農民在當地規定的任何一家定點醫院就診,都可以直接在該醫院所設的新農合結算窗納自付費用,一次性結算清楚。這種報銷制度簡化了報銷程序,為就醫的農民提供了方便。
(二)針對醫療機構的對策建議
1、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村、鄉(鎮)兩級醫療服務水平。首先,針對部分農村村、鄉(鎮)兩級衛生服務體系缺失的問題,應該加強以鄉村衛生室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其次,針對鄉村醫療機構條件簡陋,設備短缺,專業醫療衛生人才缺乏,醫務人員技術水平較低等問題,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1)加強鄉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提高鄉村醫療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可通過城市醫院支援農村、免費培訓鄉村醫生等辦法,增強鄉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也可通過上級衛生部門對口支援,定期、定向對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滿足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實現農民就近就醫,享受優質廉價醫療服務。(2)加大對農村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改善醫療環境,從硬件設施上保障合作醫療制度的完善。而政府應該在設備購置和醫療環境改善方面給予相關的政策補助。
2、加強監管,避免醫療機構的趨利性現象出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政府為解決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而實行的,它本質上屬于是公共產品的范疇,是具有公益性的。因而它不應該成為醫療機構謀取私利的工具。正是基于此,政府應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過程中嚴格監管,防止趨利性現象出現。具體來說,對于已出現這種現象的醫療機構,要嚴厲處罰,絕不姑息;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的高度來杜絕此類現象。
(三)針對農戶的對策建議
1、加強宣傳、提高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加強對農民的思想宣傳工作,讓廣大農民意識到這種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項恩惠,也不是農民的一項負擔,而是在政府的幫助、主導下的一項農民互助共濟保障制度。創新宣傳工作的方式和形式。如設立電視專題、編寫知識小品、舉辦知識搶答賽等,把參合辦法、參合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認可這一制度。
2、增強農戶在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的話語權。要確實解決農民的醫療問題,前提是在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以真正滿足農民的醫療需求為中心,真正體現農民的醫療需求。而要真正體現農戶的醫療需求,就必須增強農戶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話語權,真實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意愿,避免“以政府為中心”的現象出現。從我國的具體現實來說,可以采取定期聽取農戶意見的方式。由相關政府部門每半年或一年定期組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農戶召開座談會,聽取農戶的意見,并及時給予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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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行政指導行為。從總體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效果良好。宣傳深度不夠和農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濟意識較弱等因素制約著農民參與這一制度的積極性;制度設計不夠完善影響了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實現制度創新、加強宣傳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統的行政監督是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路徑選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醫療統籌為主要內容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從行政法視角對這一制度進行梳理,了解這一制度的實施現狀、成功經驗及存在的問題,為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決策依據,對這項惠及8億多農民的制度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制度設計:對浙江某村的解讀從2003下半年開始,我國在全國30個省市選擇了300多個縣進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浙江某村在這一背景下于2004年5、6月份開始建立并于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1.1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象。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人員外,其他本村在冊農業人口均可以參加新型農村醫療。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已參加了商業保險,也可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1.2基金的籌集標準。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由縣級市財政、鄉鎮財政和村集體經濟和農民個人四方籌集。縣級市財政、鄉鎮財政按實際參加人數給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體經濟按實際參加人數給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員均以整戶為單位每人每年繳納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戶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其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市財政和鄉鎮財政各分擔10元;殘疾人其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決。
1.3基金遵循公開、透明的管理原則。市農醫辦定期結清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帳目,列出詳細清單并發到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負責在該村村務公開欄上公布。
1.4醫療補助的比例。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人員,在市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符合補助規定范圍內的)按下列標準,以分段計算的辦法予以補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補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補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補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補助50%。在臨安以外醫保定點醫院診治的,則按上述標準的%%進行補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計。最高補助金額為20000元。
1.5門診藥費的報銷。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員,在醫保定點的鄉鎮衛生院就診時,其藥費(自費藥品除外)可當場結報10%。此部分費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補助范圍進行補助。
1.6辦理醫療費補助的手續。在結算周期內(結算周期為一年)發生符合規定可補助的醫療費用,將診治醫院原始發票(包括費用明細帳單、藥品匯總清單)、病歷、合作醫療證、本人身份證送至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由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代其辦理。
2實施情況:以對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績分析。
2.1.1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熱情很高。該村1504人,總參保人數為1397人,參保率為93%。
2.1.2該村已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的農民占了較大比重。從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該村已有14戶農民報銷過醫藥費,累計報銷總額25892.11元。
2.1.3農民群眾表現出了很高的熱情。在詢問農戶“你對這項工作的滿意程度如何?”時,回答“滿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滿意”的占19%,回答“不滿意”的僅占4%。95%的被調查農戶表示“明年還要參加”,只有0.2%的農戶表示“明年肯定不參加”。
2.2問題分析。
2.2.1宣傳深度不夠制約農民參保率。農民對于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對涉及切身利益的規定和制度把握不準。調查結果顯示,只有46%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所需要的手續”,20.8%的農戶則根本不知道。70%的農戶回答“有點清楚”或“不清楚”“報銷的醫藥費金額是怎樣計算的”。門診和住院報銷的比例的區別造成農民對合作醫療報銷的期望值與實際報銷額之間產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還有的農民擔心參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兌現補償,擔心資金被挪用,這都降低了參保率。
2.2.2制度設計不夠完善,影響了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農民反映較多的有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報銷比例偏低。補償少,農民自己承擔的費用還是偏重;二是醫藥費報銷的起付線、封頂線制定不科學。起付線定得太高,農民擔心小病不受益,影響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封頂線定得太低,農民擔憂大病無保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三是報銷手續太繁雜。特別是轉院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農民意見較多;四是關于定點醫院的規定限制了農民選擇醫院的權利,不利于各醫療單位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2.2.3定點合作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高于市場藥店,農民反映較為強烈。當前農村醫療費用中,藥品費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點醫院相當一部分藥品價格大大高于市場藥店。參保農戶發生的藥品費用在獲得合作醫療報銷后,仍高于藥店零售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3思考和建議: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環機制
3.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教育工作。要統一思想,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系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要面向社會宣傳,擴大社會各界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認知度,鼓勵社會捐獻、多方籌集資金。
3.2完善制度設計,實現制度創新。要及時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完善制度設計。要擴大門診的報銷范圍,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以提高農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最大限度降低藥價。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杜絕人情方、大處方及重復檢查等,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要因地制宜對婦女及兒童等農村特定群體提供幫助,對一些農村常見的婦女病檢查與治療、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顧政策。對當年沒有發生醫療費的農戶提供免費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