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0 17: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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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工智能,常識推理,歸納邏輯,廣義內涵邏輯,認知邏輯,自然語言邏輯
現代邏輯創始于19世紀末葉和20世紀早期,其發展動力主要來自于數學中的公理化運動。當時的數學家們試圖即從少數公理根據明確給出的演繹規則推導出其他的數學定理,從而把整個數學構造成為一個嚴格的演繹大廈,然后用某種程序和方法一勞永逸地證明數學體系的可靠性。為此需要發明和鍛造嚴格、精確、適用的邏輯工具。這是現代邏輯誕生的主要動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紀邏輯研究的嚴重數學化,其表現在于:一是邏輯專注于在數學的形式化過程中提出的問題;二是邏輯采納了數學的方法論,從事邏輯研究就意味著象數學那樣用嚴格的形式證明去解決問題。由此發展出來的邏輯被恰當地稱為“數理邏輯”,它增強了邏輯研究的深度,使邏輯學的發展繼古希臘邏輯、歐洲中世紀邏輯之后進入第三個高峰期,并且對整個現代科學特別是數學、哲學、語言學和計算機科學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
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是:21世紀邏輯發展的主要動力將來自何處?大致說來將如何發展?我個人的看法是: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將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發展的主要動力源泉,并將由此決定21世紀邏輯學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擬人的智能,它的難點不在于人腦所進行的各種必然性推理(這一點在20世紀基本上已經做到了,如用計算機去進行高難度和高強度的數學證明,“深藍”通過高速、大量的計算去與世界冠軍下棋),而是最能體現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動性、創造性思維,這種思維活動中包括學習、抉擇、嘗試、修正、推理諸因素,例如選擇性地搜集相關的經驗證據,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礎上作出嘗試性的判斷或抉擇,不斷根據環境反饋調整、修正自己的行為,……由此達到實踐的成功。于是,邏輯學將不得不比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維活動,并著重研究人的思維中最能體現其能動性特征的各種不確定性推理,由此發展出的邏輯理論也將具有更強的可應用性。
實際上,在20世紀中后期,就已經開始了現代邏輯與人工智能(記為AI)之間的相互融合和滲透。例如,哲學邏輯所研究的許多課題在理論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AI從認知心理學、社會科學以及決策科學中獲得了許多資源,但邏輯(包括哲學邏輯)在AI中發揮了特別突出的作用。某些原因促使哲學邏輯家去發展關于非數學推理
的理論;基于幾乎同樣的理由,AI研究者也在進行類似的探索,這兩方面的研究正在相互接近、相互借鑒,甚至在逐漸融合在一起。例如,AI特別關心下述課題:
·效率和資源有限的推理;
·感知;
·做計劃和計劃再認;
·關于他人的知識和信念的推理;
·各認知主體之間相互的知識;
·自然語言理解;
·知識表示;
·常識的精確處理;
·對不確定性的處理,容錯推理;
·關于時間和因果性的推理;
·解釋或說明;
·對歸納概括以及概念的學習。[①]
21世紀的邏輯學也應該關注這些問題,并對之進行研究。為了做到這一點,邏輯學家們有必要熟悉AI的要求及其相關進展,使其研究成果在AI中具有可應用性。
我認為,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將會重點關注下述幾個領域,并且有可能在這些領域出現具有重大意義的成果:(1)如何在邏輯中處理常識推理中的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2)如何使機器人具有人的創造性智能,如從經驗證據中建立用于指導以后行動的歸納判斷?(3)如何進行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特別是基于已有的知識庫以及各認知主體相互之間的知識而進行的推理?(4)如何結合各種語境因素進行自然語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機器人能夠用人的自然語言與人進行成功的交際?等等。
1.常識推理中的某些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
AI研究的一個目標就是用機器智能模擬人的智能,它選擇各種能反映人的智能特征的問題進行實踐,希望能做出各種具有智能特征的軟件系統。AI研究基于計算途徑,因此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號模型。一般而言,AI關于智能系統的符號模型可描述為:由一個知識載體(稱為知識庫KB)和一組加載在KB上的足以產生智能行為的過程(稱為問題求解器PS)構成。經過20世紀70年代包括專家系統的發展,AI研究者逐步取得共識,認識到知識在智能系統中力量,即一般的智能系統事實上是一種基于知識的系統,而知識包括專門性知識和常識性知識,前者亦可看做是某一領域內專家的常識。于是,常識問題就成為AI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即如何在人工智能中清晰地表示人類的常識,并運用這些常識去進行符合人類行為的推理。顯然,如此建立的常識知識庫可能包含矛盾,是不協調的,但這種矛盾或不協調應不至于影響到進行合理的推理行為;常識推理還是一種非單調推理,即人們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結論,當人們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變甚至收回原來的結論;常識推理也是一種可能出錯的不精確的推理模式,是在容許有錯誤知識的情況下進行的推理,簡稱容錯推理。而經典邏輯拒斥任何矛盾,容許從矛盾推出一切命題;并且它是單調的,即承認如下的推理模式:如果p?r,則pùq?r;或者說,任一理論的定理屬于該理論之任一擴張的定理集。因此,在處理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時,經典邏輯應該受到限制和修正,并發展出某些非經典的邏輯,如次協調邏輯、非單調邏輯、容錯推理等。有人指出,常識推理的邏輯是次協調邏輯和非單調邏輯的某種結合物,而后者又可看做是對容錯推理的簡單且基本的情形的一種形式化。[②]
“次協調邏輯”(ParaconsistentLogic)是由普里斯特、達·科斯塔等人在對悖論的研究中發展出來的,其基本想法是:當在一個理論中發現難以克服的矛盾或悖論時,與其徒勞地想盡各種辦法去排除或防范它們,不如干脆讓它們留在理論體系內,但把它們“圈禁”起來,不讓它們任意擴散,以免使我們所創立或研究的理論成為“不足道”的。于是,在次協調邏輯中,能夠容納有意義、有價值的“真矛盾”,但這些矛盾并不能使系統推出一切,導致自毀。因此,這一新邏輯具有一種次于經典邏輯但又遠遠高于完全不協調系統的協調性。次協調邏輯家們認為,如果在一理論T中,一語句A及其否定?A都是定理,則T是不協調的;否則,稱T是協調的。如果T所使用的邏輯含有從互相否定的兩公式可推出一切公式的規則或推理,則不協調的T也是不足道的(trivial)。因此,通常以經典邏輯為基礎的理論,如果它是不協調的,那它一定也是不足道的。這一現象表明,經典邏輯雖可用于研究協調的理論,但不適用于研究不協調但又足道的理論。達·科斯塔在20世紀60年代構造了一系列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以用作不協調而又足道的理論的邏輯工具。對次協調邏輯系統Cn的特征性描述包括下述命題:(i)矛盾律?(Aù?A)不普遍有效;(ii)從兩個相互否定的公式A和?A推不出任意公式;即是說,矛盾不會在系統中任意擴散,矛盾不等于災難。(iii)應當容納與(i)和(ii)相容的大多數經典邏輯的推理模式和規則。這里,(i)和(ii)表明了對矛盾的一種相對寬容的態度,(iii)則表明次協調邏輯對于經典邏輯仍有一定的繼承性。
在任一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中,下述經典邏輯的定理或推理模式都不成立:
?(Aù?A)
Aù?AB
A(?AB)
(A??A)B
(A??A)?B
A??A
(?Aù(AúB))B
(AB)(?B?A)
若以C0為經典邏輯,則系列C0,C1,C2,…Cn,…Cw使得對任正整數i有Ci弱于Ci-1,Cw是這系列中最弱的演算。已經為Cn設計出了合適的語義學,并已經證明Cn相對于此種語義是可靠的和完全的,并且次協調命題邏輯系統Cn還是可判定的?,F在,已經有人把次協調邏輯擴展到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多值邏輯、集合論等領域的研究中,發展了這些領域內的次協調理論。顯然,次協調邏輯將會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③]
非單調邏輯是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它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1980年,D·麥克多莫特和J·多伊爾初步嘗試著系統發展一種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他們在經典謂詞演算中引入一個算子M,表示某種“一致性”斷言,并將其看做是模態概念,通過一定程序把模態邏輯系統T、S4和S5翻譯成非單調邏輯。B·摩爾的論文《非單調邏輯的語義思考》(1983)據認為在非單調邏輯方面作出了令人注目的貢獻。他在“缺省推理”和“自動認知推理”之間做了區分,并把前者看作是在沒有任何相反信息和缺少證據的條件下進行推理的過程,這種推理的特征是試探性的:根據新信息,它們很可能會被撤消。自動認知推理則不是這種類型,它是與人們自身的信念或知識相關的推理,可用它模擬一個理想的具有信念的有理性的人的推理。對于在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獲得成功的應用而言,非單調邏輯尚需進一步發展。
2.歸納以及其他不確定性推理
人類智能的本質特征和最高表現是創造。在人類創造的過程中,具有必然性的演繹推理固然起重要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具有某種不確定性的歸納、類比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因此,計算機要成功地模擬人的智能,真正體現出人的智能品質,就必須對各種具有不確定性的推理模式進行研究。
首先是對歸納推理和歸納邏輯的研究。這里所說的“歸納推理”是廣義的,指一切擴展性推理,它們的結論所斷定的超出了其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因而前提的真無法保證結論的真,整個推理因此缺乏必然性。具體說來,這種意義的“歸納”包括下述內容:簡單枚舉法;排除歸納法,指這樣一些操作:預先通過觀察或實驗列出被研究現象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選擇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實驗,根據某些標準排除不相干假設,最后得到比較可靠的結論;統計概括:從關于有窮數目樣本的構成的知識到關于未知總體分布構成的結論的推理;類比論證和假說演繹法,等等。盡管休謨提出著名的“歸納問題”,對歸納推理的合理性和歸納邏輯的可能性提出了深刻的質疑,但我認為,(1)歸納是在茫茫宇宙中生存的人類必須采取也只能采取的認知策略,對于人類來說具有實踐的必然性。(2)人類有理由從經驗的重復中建立某種確實性和規律性,其依據就是確信宇宙中存在某種類似于自然齊一律和客觀因果律之類的東西。這一確信是合理的,而用純邏輯的理由去懷疑一個關于世界的事實性斷言則是不合理的,除非這個斷言是邏輯矛盾。(3)人類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并且,歸納邏輯的這種可能性正在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推動下慢慢地演變成現實。恩格斯早就指出,“社會一旦有技術上的需要,則這種需要比十所大學更能把科學推向前進。”[④]有人通過指責現有的歸納邏輯不成熟,得出“歸納邏輯不可能”的結論,他們的推理本身與歸納推理一樣,不具有演繹的必然性。(4)人類實踐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相應的經驗知識的真理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的力量。毋庸否認,歸納邏輯目前還很不成熟。有的學者指出,為了在機器的智能模擬中克服對歸納模擬的困難而有所突破,應該將歸納邏輯等有關的基礎理論研究與機器學習、不確定推理和神經網絡學習模型與歸納學習中已有的成果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在已有的歸納學習成果上,在機器歸納和機器發現上取得新的突破和進展。[⑤]這是一個極有價值且極富挑戰性的課題,無疑在21世紀將得到重視并取得進展。
再談模糊邏輯?,F實世界中充滿了模糊現象,這些現象反映到人的思維中形成了模糊概念和模糊命題,如“矮個子”、“美人”、“甲地在乙地附近”、“他很年輕”等。研究模糊概念、模糊命題和模糊推理的邏輯理論叫做“模糊邏輯”。對它的研究始于20世紀20年代,其代表性人物是L·A·查德和P·N·馬林諾斯。模糊邏輯為精確邏輯(二值邏輯)解決不了的問題提供了解決的可能,它目前在醫療診斷、故障檢測、氣象預報、自動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研究中獲得重要應用。顯然,它在21世紀將繼續得到更大的發展。
3.廣義內涵邏輯
經典邏輯只是對命題聯結詞、個體詞、謂詞、量詞和等詞進行了研究,但在自然語言中,除了這些語言成分之外,顯然還存在許多其他的語言成分,如各種各樣的副詞,包括模態詞“必然”、“可能”和“不可能”、時態詞“過去”、“現在”和“未來”、道義詞“應該”、“允許”、“禁止”等等,以及各種認知動詞,如“思考”、“希望”、“相信”、“判斷”、“猜測”、“考慮”、“懷疑”,這些認知動詞在邏輯和哲學文獻中被叫做“命題態度詞”。對這些副詞以及命題態度詞的邏輯研究可以歸類為“廣義內涵邏輯”。
大多數副詞以及幾乎所有命題態度詞都是內涵性的,造成內涵語境,后者與外延語境構成對照。外延語境又叫透明語境,是經典邏輯的組合性原則、等值置換規則、同一性替換規則在其中適用的語境;內涵語境又稱晦暗語境,是上述規則在其中不適用的語境。相應于外延語境和內涵語境的區別,一切語言表達式(包括自然語言的名詞、動詞、形容詞直至語句)都可以區分為外延性的和內涵性的,前者是提供外延語境的表達式,后者是提供內涵性語境的表達式。例如,殺死、見到、擁抱、吻、砍、踢、打、與…下棋等都是外延性表達式,而知道、相信、認識、必然、可能、允許、禁止、過去、現在、未來等都是內涵性表達式。
在內涵語境中會出現一些復雜的情況。首先,對于個體詞項來說,關鍵性的東西是我們不僅必須考慮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而且要考慮它們在其他可能世界中的外延。例如,由于“必然”是內涵性表達式,它提供內涵語境,因而下述推理是非有效的:
晨星必然是晨星,
晨星就是暮星,
所以,晨星必然是暮星。
這是因為:這個推理只考慮到“晨星”和“暮星”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并沒有考慮到它們在每一個可能世界中的外延,我們完全可以設想一個可能世界,在其中“晨星”的外延不同于“暮星”的外延。因此,我們就不能利用同一性替換規則,由該推理的前提得出它的結論:“晨星必然是暮星”。其次,在內涵語境中,語言表達式不再以通常是它們的外延的東西作為外延,而以通常是它們的內涵的東西作為外延。以“達爾文相信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這個語句為例。這里,達爾文所相信的是“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而不是它所指稱的真值,于是在這種情況下,“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命題)就構成它的外延。再次,在內涵語境中,雖然適用于外延的函項性原則不再成立,但并不是非要拋棄不可,可以把它改述為新的形式:一復合表達式的外延是它出現于外延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外延加上出現于內涵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內涵的函項。這個新的組合性或函項性原則在內涵邏輯中成立。
一般而言,一個好的內涵邏輯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i)它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能處理的問題;(ii)它還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不能處理的難題。這就是說,它既不能與外延邏輯相矛盾,又要克服外延邏輯的局限。這樣的內涵邏輯目前正在發展中,并且已有初步輪廓。從術語上說,內涵邏輯除需要真、假、語句真值的同一和不同、集合或類、謂詞的同范圍或不同范圍等外延邏輯的術語之外,還需要同義、內涵的同一和差異、命題、屬性或概念這樣一些術語。廣而言之,可以把內涵邏輯看作是關于象“必然”、“可能”、“知道”、“相信”,“允許”、“禁止”等提供內涵語境的語句算子的一般邏輯。在這種廣義之下,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問題邏輯等都是內涵邏輯。不過,還有一種狹義的內涵邏輯,它可以粗略定義如下:一個內涵邏輯是一個形式語言,其中包括(1)謂詞邏輯的算子、量詞和變元,這里的謂詞邏輯不必局限于一階謂詞邏輯,也可以是高階謂詞邏輯;(2)合式的λ—表達式,例如(λx)A,這里A是任一類型的表達式,x是任一類型的變元,(λx)A本身是一函項,它把變元x在其中取值的那種類型的對象映射到A所屬的那種類型上;(3)其他需要的模態的或內涵的算子,例如€,ù、ú。而一個內涵邏輯的解釋,則由下列要素組成:(1)一個可能世界的非空集W;(2)一個可能個體的非空集D;(3)一個賦值,它給系統內的表達式指派它們在每w∈W中的外延。對于任一的解釋Q和任一的世界w∈W,判定內涵邏輯系統中的任一表達式X相對于解釋Q在w∈W中的外延總是可能的。這樣的內涵邏輯系統有丘奇的LSD系統,R·蒙塔古的IL系統,以及E·N·扎爾塔的FIL系統等。[⑥]
在各種內涵邏輯中,認識論邏輯(epistemiclogic)具有重要意義。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認識論邏輯研究與感知(perception)、知道、相信、斷定、理解、懷疑、問題和回答等相關的邏輯問題,包括問題邏輯、知道邏輯、相信邏輯、斷定邏輯等;狹義的認識論邏輯僅指知道和相信的邏輯,簡稱“認知邏輯”。馮·賴特在1951年提出了對“認知模態”的邏輯分析,這對建立認知邏輯具有極大的啟發作用。J·麥金西首先給出了一個關于“知道”的模態邏輯。A·帕普于1957年建立了一個基于6條規則的相信邏輯系統。J·亨迪卡于60年代出版的《知識和信念》一書是認知邏輯史上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出了一些認知邏輯的系統,并為其建立了基于“模型集”的語義學,后者是可能世界語義學的先導之一。當今的認知邏輯紛繁復雜,既不成熟也面臨許多難題。由于認知邏輯涉及認識論、心理學、語言學、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并且認知邏輯的應用技術,又稱關于知識的推理技術,正在成為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認知邏輯在20世紀中后期成為國際邏輯學界的一個熱門研究方向。這一狀況在21世紀將得到繼續并進一步強化,在這方面有可能出現突破性的重要結果。
4.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
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有來自幾個不同領域的推動力。首先是計算機和人工智能的研究,人機對話和通訊、計算機的自然語言理解、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等課題,都需要對自然語言進行精細的邏輯分析,并且這種分析不能僅停留在句法層面,而且要深入到語義層面。其次是哲學特別是語言哲學,在20世紀哲學家們對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問題傾注了異乎尋常的精力,發展了各種各樣的意義理論,如觀念論、指稱論、使用論、言語行為理論、真值條件論等等,以致有人說,關注意義成了20世紀哲學家的職業病。再次是語言學自身發展的需要,例如在研究自然語言的意義問題時,不能僅僅停留在脫離語境的抽象研究上面,而要結合使用語言的特定環境去研究,這導致了語義學、語用學、新修辭學等等發展。各個方面發展的成果可以總稱為“自然語言邏輯”,它力圖綜合后期維特根斯坦提倡的使用論,J·L·奧斯汀、J·L·塞爾等人發展的言語行為理論,以及P·格賴斯所創立的會話含義學說等成果,透過自然語言的指謂性和交際性去研究自然語言中的推理。
自然語言具有表達和交際兩種職能,其中交際職能是自然語言最重要的職能,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而言語交際總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簡稱語境)中進行的,語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語境僅指一個語詞、一個句子出現的上下文。廣義的語境除了上下文之外,還包括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整個社會歷史條件,如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時間、地點、條件、講話的人(作者)、聽話的人(讀者)以及交際雙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識,這里的背景知識包括交際雙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習慣,以及共同的知識和假定等等。這些語境因素對于自然語言的表達式(語詞、語句)的意義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這具體表現在:(i)語境具有消除自然語言語詞的多義性、歧義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嚴格規定語言表達式意義的能力。(ii)自然語言的句子常常包含指示代詞、人稱代詞、時間副詞等,要弄清楚這些句子的意義和內容,就要弄清楚這句話是誰說的、對誰說的、什么時候說的、什么地點說的、針對什么說的,等等,這只有在一定的語境中才能進行。依賴語境的其他類型的語句還有:包含著象“有些”和“每一個”這類量化表達式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論域,包含著象“大的”、“冷的”這類形容詞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相比較的對象類;模態語句和條件語句的意義取決于因語境而變化的語義決定因素,如此等等。(iii)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在語境中會出現一些重要的變化,以至偏離它通常所具有的意義(抽象意義),而產生一種新的意義即語用涵義。有人認為,一個語言表達式在它的具體語境中的意義,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義,一旦脫離開語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義。語言的抽象意義和它的具體意義的關系,正象解剖了的死人肢體與活人肢體的關系一樣。邏輯應該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當然不是去研究某一個(或一組)特定的語句在某個特定語境中唯一無二的意義,而是專門研究確定自然語言具體意義的普遍原則。[⑦]
美國語言學家保羅·格賴斯把語言表達式在一定的交際語境中產生的一種不同于字面意義的特殊涵義,叫做“語用涵義”、“會話涵義”或“隱涵”(implicature),并于1975年提出了一組“交際合作原則”,包括一個總則和四組準則??倓t的內容是:在你參與會話時,你要依據你所參與的談話交流的公認目的或方向,使你的會話貢獻符合這種需要。仿照康德把范疇區分為量、質、關系和方式四類,格賴斯提出了如下四組準則:
(1)數量準則:在交際過程中給出的信息量要適中。
a.給出所要求的信息量;
b.給出的信息量不要多于所要求的信息量。
(2)質量準則:力求講真話。
a.不說你認為假的東西,。
b.不說你缺少適當證據的東西。
(3)關聯準則:說話要與已定的交際目的相關聯。
(4)方式準則:說話要意思明確,表達清晰。
a.避免晦澀生僻的表達方式;
b.避免有歧義的表達方式;
c.說話要簡潔;
d.說話要有順序性。[⑧]
后來對這些原則提出了不和補充,例如有人還提出了交際過程中所要遵守的“禮貌原則”。只要把交際雙方遵守交際合作原則之類的語用規則作為基本前提,這些原則就可以用來確定和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語用涵義)。實際上,一個語句p的語用涵義,就是聽話人在具體語境中根據語用規則由p得到的那個或那些語句。更具體地說,從說話人S說的話語p推出語用涵義q的一般過程是:
(i)S說了p;
(ii)沒有理由認為S不遵守準則,或至少S會遵守總的合作原則;
(iii)S說了p而又要遵守準則或總的合作原則,S必定想表達q;
(iv)S必然知道,談話雙方都清楚:如果S是合作的,必須假設q;
(v)S無法阻止聽話人H考慮q;
(vi)因此,S意圖讓H考慮q,并在說p時意味著q。
試舉二例:
(1)a站在熄火的汽車旁,b向a走來。a說:“我沒有汽油了。”b說:“前面拐角處有一個修車鋪?!边@里a與b談話的目的是:a想得到汽油。根據關系準則,b說這句話是與a想得到汽油相關的,由此可知:b說這句話時隱涵著:“前面的修車鋪還在營業并且賣汽油?!?/p>
[2]在2006年10月,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于南京大學舉行,由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邏輯學會、江蘇省邏輯學會主辦,南京大學現代邏輯與邏輯應用研究所承辦,由南京大學張建軍教授負責,參與學者百數十余人,規模盛大。會后并將論文與大陸頂尖至學術刊物《哲學研究》??l表,是非常成功的一次會議。2006年10月28-30日,“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在南京大學隆重舉行。本次會議由南京大學哲學系與中國邏輯學會及江蘇省邏輯學會聯合主辦、南京大學現代邏輯與邏輯應用研究所承辦、浙江大學語言與認知研究中心與西南大學邏輯與智能研究中心協辦。這是繼2002年6月在臺灣大學召開“首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后第二次邏輯學盛會,來自大陸、臺灣和香港6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13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會議。在大會開幕式上,南京大學副校長張異賓、中國邏輯學會會長張家龍、江蘇省邏輯學會會長張桂岳、臺灣哲學會創會會長林正弘、南京大學邏輯所所長張建軍先后發表講話,充分肯定了邏輯學者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意義和本次會議的歷史地位。與會學者圍繞如下主題展開了熱烈、融洽而富有成效的討論。
第三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2006年10月在南京大學召開“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后第三次邏輯學盛會,來自祖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香港28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6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了會議。臺灣哲學會創會會長林正弘教授、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所長洪裕宏教授、中國邏輯學會會長張家龍教授、南開大學崔清田教授分別在開幕式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希望兩岸邏輯學者進一步加強交流與合作,共同振興中華邏輯事業。中國邏輯思想史的考察和研究在我國學界具有特殊的意義。在本次會議上,中國邏輯思想史研究的元理論與方法論問題得到了特別的關注。南開大學崔清田教授在題為“關于張東蓀的‘邏輯與文化’”的主題演講中,揭示了張東蓀“邏輯與文化”思想的核心:“把邏輯當作文化的產物,用文化來解釋邏輯”,探討了張東蓀圍繞這一核心思想所闡發的四個問題:研究和說明包括中國邏輯思想在內的中國思想特性的方法、制約邏輯發展的基本要素、邏輯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以及中西邏輯的差異。
第四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2009年7月30日,“第四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在香港浸會大學和香港科技大學舉行。本次會議由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通識科及倫理學文學碩士課程和香港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聯合承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邏輯室和中國邏輯學會協辦。來自中國大陸、臺灣和香港3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6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了會議。
第五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關鍵詞]人工智能,常識推理,歸納邏輯,廣義內涵邏輯,認知邏輯,自然語言邏輯
現代邏輯創始于19世紀末葉和20世紀早期,其發展動力主要來自于數學中的公理化運動。當時的數學家們試圖即從少數公理根據明確給出的演繹規則推導出其他的數學定理,從而把整個數學構造成為一個嚴格的演繹大廈,然后用某種程序和方法一勞永逸地證明數學體系的可靠性。為此需要發明和鍛造嚴格、精確、適用的邏輯工具。這是現代邏輯誕生的主要動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紀邏輯研究的嚴重數學化,其表現在于:一是邏輯專注于在數學的形式化過程中提出的問題;二是邏輯采納了數學的方法論,從事邏輯研究就意味著象數學那樣用嚴格的形式證明去解決問題。由此發展出來的邏輯被恰當地稱為“數理邏輯”,它增強了邏輯研究的深度,使邏輯學的發展繼古希臘邏輯、歐洲中世紀邏輯之后進入第三個高峰期,并且對整個現代科學特別是數學、哲學、語言學和計算機科學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
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是:21世紀邏輯發展的主要動力將來自何處?大致說來將如何發展?我個人的看法是: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將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發展的主要動力源泉,并將由此決定21世紀邏輯學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擬人的智能,它的難點不在于人腦所進行的各種必然性推理(這一點在20世紀基本上已經做到了,如用計算機去進行高難度和高強度的數學證明,“深藍”通過高速、大量的計算去與世界冠軍下棋),而是最能體現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動性、創造性思維,這種思維活動中包括學習、抉擇、嘗試、修正、推理諸因素,例如選擇性地搜集相關的經驗證據,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礎上作出嘗試性的判斷或抉擇,不斷根據環境反饋調整、修正自己的行為,……由此達到實踐的成功。于是,邏輯學將不得不比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維活動,并著重研究人的思維中最能體現其能動性特征的各種不確定性推理,由此發展出的邏輯理論也將具有更強的可應用性。
實際上,在20世紀中后期,就已經開始了現代邏輯與人工智能(記為AI)之間的相互融合和滲透。例如,哲學邏輯所研究的許多課題在理論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AI從認知心理學、社會科學以及決策科學中獲得了許多資源,但邏輯(包括哲學邏輯)在AI中發揮了特別突出的作用。某些原因促使哲學邏輯家去發展關于非數學推理
的理論;基于幾乎同樣的理由,AI研究者也在進行類似的探索,這兩方面的研究正在相互接近、相互借鑒,甚至在逐漸融合在一起。例如,AI特別關心下述課題:
·效率和資源有限的推理;
·感知;
·做計劃和計劃再認;
·關于他人的知識和信念的推理;
·各認知主體之間相互的知識;
·自然語言理解;
·知識表示;
·常識的精確處理;
·對不確定性的處理,容錯推理;
·關于時間和因果性的推理;
·解釋或說明;
·對歸納概括以及概念的學習。[①]
21世紀的邏輯學也應該關注這些問題,并對之進行研究。為了做到這一點,邏輯學家們有必要熟悉AI的要求及其相關進展,使其研究成果在AI中具有可應用性。
我認為,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將會重點關注下述幾個領域,并且有可能在這些領域出現具有重大意義的成果:(1)如何在邏輯中處理常識推理中的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2)如何使機器人具有人的創造性智能,如從經驗證據中建立用于指導以后行動的歸納判斷?(3)如何進行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特別是基于已有的知識庫以及各認知主體相互之間的知識而進行的推理?(4)如何結合各種語境因素進行自然語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機器人能夠用人的自然語言與人進行成功的交際?等等。
1.常識推理中的某些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
AI研究的一個目標就是用機器智能模擬人的智能,它選擇各種能反映人的智能特征的問題進行實踐,希望能做出各種具有智能特征的軟件系統。AI研究基于計算途徑,因此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號模型。一般而言,AI關于智能系統的符號模型可描述為:由一個知識載體(稱為知識庫KB)和一組加載在KB上的足以產生智能行為的過程(稱為問題求解器PS)構成。經過20世紀70年代包括專家系統的發展,AI研究者逐步取得共識,認識到知識在智能系統中力量,即一般的智能系統事實上是一種基于知識的系統,而知識包括專門性知識和常識性知識,前者亦可看做是某一領域內專家的常識。于是,常識問題就成為AI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即如何在人工智能中清晰地表示人類的常識,并運用這些常識去進行符合人類行為的推理。顯然,如此建立的常識知識庫可能包含矛盾,是不協調的,但這種矛盾或不協調應不至于影響到進行合理的推理行為;常識推理還是一種非單調推理,即人們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結論,當人們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變甚至收回原來的結論;常識推理也是一種可能出錯的不精確的推理模式,是在容許有錯誤知識的情況下進行的推理,簡稱容錯推理。而經典邏輯拒斥任何矛盾,容許從矛盾推出一切命題;并且它是單調的,即承認如下的推理模式:如果p?r,則pùq?r;或者說,任一理論的定理屬于該理論之任一擴張的定理集。因此,在處理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時,經典邏輯應該受到限制和修正,并發展出某些非經典的邏輯,如次協調邏輯、非單調邏輯、容錯推理等。有人指出,常識推理的邏輯是次協調邏輯和非單調邏輯的某種結合物,而后者又可看做是對容錯推理的簡單且基本的情形的一種形式化。[②]
“次協調邏輯”(ParaconsistentLogic)是由普里斯特、達·科斯塔等人在對悖論的研究中發展出來的,其基本想法是:當在一個理論中發現難以克服的矛盾或悖論時,與其徒勞地想盡各種辦法去排除或防范它們,不如干脆讓它們留在理論體系內,但把它們“圈禁”起來,不讓它們任意擴散,以免使我們所創立或研究的理論成為“不足道”的。于是,在次協調邏輯中,能夠容納有意義、有價值的“真矛盾”,但這些矛盾并不能使系統推出一切,導致自毀。因此,這一新邏輯具有一種次于經典邏輯但又遠遠高于完全不協調系統的協調性。次協調邏輯家們認為,如果在一理論T中,一語句A及其否定?A都是定理,則T是不協調的;否則,稱T是協調的。如果T所使用的邏輯含有從互相否定的兩公式可推出一切公式的規則或推理,則不協調的T也是不足道的(trivial)。因此,通常以經典邏輯為基礎的理論,如果它是不協調的,那它一定也是不足道的。這一現象表明,經典邏輯雖可用于研究協調的理論,但不適用于研究不協調但又足道的理論。達·科斯塔在20世紀60年代構造了一系列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以用作不協調而又足道的理論的邏輯工具。對次協調邏輯系統Cn的特征性描述包括下述命題:(i)矛盾律?(Aù?A)不普遍有效;(ii)從兩個相互否定的公式A和?A推不出任意公式;即是說,矛盾不會在系統中任意擴散,矛盾不等于災難。(iii)應當容納與(i)和(ii)相容的大多數經典邏輯的推理模式和規則。這里,(i)和(ii)表明了對矛盾的一種相對寬容的態度,(iii)則表明次協調邏輯對于經典邏輯仍有一定的繼承性。
在任一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中,下述經典邏輯的定理或推理模式都不成立:
?(Aù?A)
Aù?AB
A(?AB)
(A??A)B
(A??A)?B
A??A
(?Aù(AúB))B
(AB)(?B?A)
若以C0為經典邏輯,則系列C0,C1,C2,…Cn,…Cw使得對任正整數i有Ci弱于Ci-1,Cw是這系列中最弱的演算。已經為Cn設計出了合適的語義學,并已經證明Cn相對于此種語義是可靠的和完全的,并且次協調命題邏輯系統Cn還是可判定的。現在,已經有人把次協調邏輯擴展到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多值邏輯、集合論等領域的研究中,發展了這些領域內的次協調理論。顯然,次協調邏輯將會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③]
非單調邏輯是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它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1980年,D·麥克多莫特和J·多伊爾初步嘗試著系統發展一種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他們在經典謂詞演算中引入一個算子M,表示某種“一致性”斷言,并將其看做是模態概念,通過一定程序把模態邏輯系統T、S4和S5翻譯成非單調邏輯。B·摩爾的論文《非單調邏輯的語義思考》(1983)據認為在非單調邏輯方面作出了令人注目的貢獻。他在“缺省推理”和“自動認知推理”之間做了區分,并把前者看作是在沒有任何相反信息和缺少證據的條件下進行推理的過程,這種推理的特征是試探性的:根據新信息,它們很可能會被撤消。自動認知推理則不是這種類型,它是與人們自身的信念或知識相關的推理,可用它模擬一個理想的具有信念的有理性的人的推理。對于在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獲得成功的應用而言,非單調邏輯尚需進一步發展。
2.歸納以及其他不確定性推理
人類智能的本質特征和最高表現是創造。在人類創造的過程中,具有必然性的演繹推理固然起重要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具有某種不確定性的歸納、類比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因此,計算機要成功地模擬人的智能,真正體現出人的智能品質,就必須對各種具有不確定性的推理模式進行研究。
首先是對歸納推理和歸納邏輯的研究。這里所說的“歸納推理”是廣義的,指一切擴展性推理,它們的結論所斷定的超出了其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因而前提的真無法保證結論的真,整個推理因此缺乏必然性。具體說來,這種意義的“歸納”包括下述內容:簡單枚舉法;排除歸納法,指這樣一些操作:預先通過觀察或實驗列出被研究現象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選擇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實驗,根據某些標準排除不相干假設,最后得到比較可靠的結論;統計概括:從關于有窮數目樣本的構成的知識到關于未知總體分布構成的結論的推理;類比論證和假說演繹法,等等。盡管休謨提出著名的“歸納問題”,對歸納推理的合理性和歸納邏輯的可能性提出了深刻的質疑,但我認為,(1)歸納是在茫茫宇宙中生存的人類必須采取也只能采取的認知策略,對于人類來說具有實踐的必然性。(2)人類有理由從經驗的重復中建立某種確實性和規律性,其依據就是確信宇宙中存在某種類似于自然齊一律和客觀因果律之類的東西。這一確信是合理的,而用純邏輯的理由去懷疑一個關于世界的事實性斷言則是不合理的,除非這個斷言是邏輯矛盾。(3)人類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并且,歸納邏輯的這種可能性正在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推動下慢慢地演變成現實。恩格斯早就指出,“社會一旦有技術上的需要,則這種需要比十所大學更能把科學推向前進?!盵④]有人通過指責現有的歸納邏輯不成熟,得出“歸納邏輯不可能”的結論,他們的推理本身與歸納推理一樣,不具有演繹的必然性。(4)人類實踐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相應的經驗知識的真理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的力量。毋庸否認,歸納邏輯目前還很不成熟。有的學者指出,為了在機器的智能模擬中克服對歸納模擬的困難而有所突破,應該將歸納邏輯等有關的基礎理論研究與機器學習、不確定推理和神經網絡學習模型與歸納學習中已有的成果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在已有的歸納學習成果上,在機器歸納和機器發現上取得新的突破和進展。[⑤]這是一個極有價值且極富挑戰性的課題,無疑在21世紀將得到重視并取得進展。
再談模糊邏輯。現實世界中充滿了模糊現象,這些現象反映到人的思維中形成了模糊概念和模糊命題,如“矮個子”、“美人”、“甲地在乙地附近”、“他很年輕”等。研究模糊概念、模糊命題和模糊推理的邏輯理論叫做“模糊邏輯”。對它的研究始于20世紀20年代,其代表性人物是L·A·查德和P·N·馬林諾斯。模糊邏輯為精確邏輯(二值邏輯)解決不了的問題提供了解決的可能,它目前在醫療診斷、故障檢測、氣象預報、自動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研究中獲得重要應用。顯然,它在21世紀將繼續得到更大的發展。
3.廣義內涵邏輯
經典邏輯只是對命題聯結詞、個體詞、謂詞、量詞和等詞進行了研究,但在自然語言中,除了這些語言成分之外,顯然還存在許多其他的語言成分,如各種各樣的副詞,包括模態詞“必然”、“可能”和“不可能”、時態詞“過去”、“現在”和“未來”、道義詞“應該”、“允許”、“禁止”等等,以及各種認知動詞,如“思考”、“希望”、“相信”、“判斷”、“猜測”、“考慮”、“懷疑”,這些認知動詞在邏輯和哲學文獻中被叫做“命題態度詞”。對這些副詞以及命題態度詞的邏輯研究可以歸類為“廣義內涵邏輯”。
大多數副詞以及幾乎所有命題態度詞都是內涵性的,造成內涵語境,后者與外延語境構成對照。外延語境又叫透明語境,是經典邏輯的組合性原則、等值置換規則、同一性替換規則在其中適用的語境;內涵語境又稱晦暗語境,是上述規則在其中不適用的語境。相應于外延語境和內涵語境的區別,一切語言表達式(包括自然語言的名詞、動詞、形容詞直至語句)都可以區分為外延性的和內涵性的,前者是提供外延語境的表達式,后者是提供內涵性語境的表達式。例如,殺死、見到、擁抱、吻、砍、踢、打、與…下棋等都是外延性表達式,而知道、相信、認識、必然、可能、允許、禁止、過去、現在、未來等都是內涵性表達式。
在內涵語境中會出現一些復雜的情況。首先,對于個體詞項來說,關鍵性的東西是我們不僅必須考慮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而且要考慮它們在其他可能世界中的外延。例如,由于“必然”是內涵性表達式,它提供內涵語境,因而下述推理是非有效的:
晨星必然是晨星,
晨星就是暮星,
所以,晨星必然是暮星。
這是因為:這個推理只考慮到“晨星”和“暮星”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并沒有考慮到它們在每一個可能世界中的外延,我們完全可以設想一個可能世界,在其中“晨星”的外延不同于“暮星”的外延。因此,我們就不能利用同一性替換規則,由該推理的前提得出它的結論:“晨星必然是暮星”。其次,在內涵語境中,語言表達式不再以通常是它們的外延的東西作為外延,而以通常是它們的內涵的東西作為外延。以“達爾文相信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這個語句為例。這里,達爾文所相信的是“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而不是它所指稱的真值,于是在這種情況下,“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命題)就構成它的外延。再次,在內涵語境中,雖然適用于外延的函項性原則不再成立,但并不是非要拋棄不可,可以把它改述為新的形式:一復合表達式的外延是它出現于外延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外延加上出現于內涵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內涵的函項。這個新的組合性或函項性原則在內涵邏輯中成立。
一般而言,一個好的內涵邏輯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i)它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能處理的問題;(ii)它還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不能處理的難題。這就是說,它既不能與外延邏輯相矛盾,又要克服外延邏輯的局限。這樣的內涵邏輯目前正在發展中,并且已有初步輪廓。從術語上說,內涵邏輯除需要真、假、語句真值的同一和不同、集合或類、謂詞的同范圍或不同范圍等外延邏輯的術語之外,還需要同義、內涵的同一和差異、命題、屬性或概念這樣一些術語。廣而言之,可以把內涵邏輯看作是關于象“必然”、“可能”、“知道”、“相信”,“允許”、“禁止”等提供內涵語境的語句算子的一般邏輯。在這種廣義之下,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問題邏輯等都是內涵邏輯。不過,還有一種狹義的內涵邏輯,它可以粗略定義如下:一個內涵邏輯是一個形式語言,其中包括(1)謂詞邏輯的算子、量詞和變元,這里的謂詞邏輯不必局限于一階謂詞邏輯,也可以是高階謂詞邏輯;(2)合式的λ—表達式,例如(λx)A,這里A是任一類型的表達式,x是任一類型的變元,(λx)A本身是一函項,它把變元x在其中取值的那種類型的對象映射到A所屬的那種類型上;(3)其他需要的模態的或內涵的算子,例如€,ù、ú。而一個內涵邏輯的解釋,則由下列要素組成:(1)一個可能世界的非空集W;(2)一個可能個體的非空集D;(3)一個賦值,它給系統內的表達式指派它們在每w∈W中的外延。對于任一的解釋Q和任一的世界w∈W,判定內涵邏輯系統中的任一表達式X相對于解釋Q在w∈W中的外延總是可能的。這樣的內涵邏輯系統有丘奇的LSD系統,R·蒙塔古的IL系統,以及E·N·扎爾塔的FIL系統等。[⑥]
在各種內涵邏輯中,認識論邏輯(epistemiclogic)具有重要意義。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認識論邏輯研究與感知(perception)、知道、相信、斷定、理解、懷疑、問題和回答等相關的邏輯問題,包括問題邏輯、知道邏輯、相信邏輯、斷定邏輯等;狹義的認識論邏輯僅指知道和相信的邏輯,簡稱“認知邏輯”。馮·賴特在1951年提出了對“認知模態”的邏輯分析,這對建立認知邏輯具有極大的啟發作用。J·麥金西首先給出了一個關于“知道”的模態邏輯。A·帕普于1957年建立了一個基于6條規則的相信邏輯系統。J·亨迪卡于60年代出版的《知識和信念》一書是認知邏輯史上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出了一些認知邏輯的系統,并為其建立了基于“模型集”的語義學,后者是可能世界語義學的先導之一。當今的認知邏輯紛繁復雜,既不成熟也面臨許多難題。由于認知邏輯涉及認識論、心理學、語言學、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并且認知邏輯的應用技術,又稱關于知識的推理技術,正在成為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認知邏輯在20世紀中后期成為國際邏輯學界的一個熱門研究方向。這一狀況在21世紀將得到繼續并進一步強化,在這方面有可能出現突破性的重要結果。
4.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
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有來自幾個不同領域的推動力。首先是計算機和人工智能的研究,人機對話和通訊、計算機的自然語言理解、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等課題,都需要對自然語言進行精細的邏輯分析,并且這種分析不能僅停留在句法層面,而且要深入到語義層面。其次是哲學特別是語言哲學,在20世紀哲學家們對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問題傾注了異乎尋常的精力,發展了各種各樣的意義理論,如觀念論、指稱論、使用論、言語行為理論、真值條件論等等,以致有人說,關注意義成了20世紀哲學家的職業病。再次是語言學自身發展的需要,例如在研究自然語言的意義問題時,不能僅僅停留在脫離語境的抽象研究上面,而要結合使用語言的特定環境去研究,這導致了語義學、語用學、新修辭學等等發展。各個方面發展的成果可以總稱為“自然語言邏輯”,它力圖綜合后期維特根斯坦提倡的使用論,J·L·奧斯汀、J·L·塞爾等人發展的言語行為理論,以及P·格賴斯所創立的會話含義學說等成果,透過自然語言的指謂性和交際性去研究自然語言中的推理。
自然語言具有表達和交際兩種職能,其中交際職能是自然語言最重要的職能,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而言語交際總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簡稱語境)中進行的,語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語境僅指一個語詞、一個句子出現的上下文。廣義的語境除了上下文之外,還包括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整個社會歷史條件,如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時間、地點、條件、講話的人(作者)、聽話的人(讀者)以及交際雙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識,這里的背景知識包括交際雙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習慣,以及共同的知識和假定等等。這些語境因素對于自然語言的表達式(語詞、語句)的意義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這具體表現在:(i)語境具有消除自然語言語詞的多義性、歧義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嚴格規定語言表達式意義的能力。(ii)自然語言的句子常常包含指示代詞、人稱代詞、時間副詞等,要弄清楚這些句子的意義和內容,就要弄清楚這句話是誰說的、對誰說的、什么時候說的、什么地點說的、針對什么說的,等等,這只有在一定的語境中才能進行。依賴語境的其他類型的語句還有:包含著象“有些”和“每一個”這類量化表達式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論域,包含著象“大的”、“冷的”這類形容詞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相比較的對象類;模態語句和條件語句的意義取決于因語境而變化的語義決定因素,如此等等。(iii)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在語境中會出現一些重要的變化,以至偏離它通常所具有的意義(抽象意義),而產生一種新的意義即語用涵義。有人認為,一個語言表達式在它的具體語境中的意義,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義,一旦脫離開語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義。語言的抽象意義和它的具體意義的關系,正象解剖了的死人肢體與活人肢體的關系一樣。邏輯應該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當然不是去研究某一個(或一組)特定的語句在某個特定語境中唯一無二的意義,而是專門研究確定自然語言具體意義的普遍原則。[⑦]
美國語言學家保羅·格賴斯把語言表達式在一定的交際語境中產生的一種不同于字面意義的特殊涵義,叫做“語用涵義”、“會話涵義”或“隱涵”(implicature),并于1975年提出了一組“交際合作原則”,包括一個總則和四組準則??倓t的內容是:在你參與會話時,你要依據你所參與的談話交流的公認目的或方向,使你的會話貢獻符合這種需要。仿照康德把范疇區分為量、質、關系和方式四類,格賴斯提出了如下四組準則:
(1)數量準則:在交際過程中給出的信息量要適中。
a.給出所要求的信息量;
b.給出的信息量不要多于所要求的信息量。
(2)質量準則:力求講真話。
a.不說你認為假的東西,。
b.不說你缺少適當證據的東西。
(3)關聯準則:說話要與已定的交際目的相關聯。
(4)方式準則:說話要意思明確,表達清晰。
a.避免晦澀生僻的表達方式;
b.避免有歧義的表達方式;
c.說話要簡潔;
d.說話要有順序性。[⑧]
后來對這些原則提出了不和補充,例如有人還提出了交際過程中所要遵守的“禮貌原則”。只要把交際雙方遵守交際合作原則之類的語用規則作為基本前提,這些原則就可以用來確定和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語用涵義)。實際上,一個語句p的語用涵義,就是聽話人在具體語境中根據語用規則由p得到的那個或那些語句。更具體地說,從說話人S說的話語p推出語用涵義q的一般過程是:
(i)S說了p;
(ii)沒有理由認為S不遵守準則,或至少S會遵守總的合作原則;
(iii)S說了p而又要遵守準則或總的合作原則,S必定想表達q;
(iv)S必然知道,談話雙方都清楚:如果S是合作的,必須假設q;
(v)S無法阻止聽話人H考慮q;
(vi)因此,S意圖讓H考慮q,并在說p時意味著q。
試舉二例:
(1)a站在熄火的汽車旁,b向a走來。a說:“我沒有汽油了。”b說:“前面拐角處有一個修車鋪?!边@里a與b談話的目的是:a想得到汽油。根據關系準則,b說這句話是與a想得到汽油相關的,由此可知:b說這句話時隱涵著:“前面的修車鋪還在營業并且賣汽油?!?/p>
論文摘要:邏輯學是研究推理的一門學問,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題組成的,不懂得命題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邏輯學在研究命題時,主要是從二值邏輯的角度研究命題邏輯形式的邏輯值與命題形式之間的真假關系。本文著重從認識論的角度闡述邏輯真理的內涵,同時詳細論述邏輯真理與事實真理的區別。為了探求真理必須保證思維的邏輯性。
邏輯學離不開“真”這個概念。一般來說人們是從下述意義上使用“真”這個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題真。這種真是指命題的思想內容是真的。任何一個命題的內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狀態的,而是評價命題或陳述的內容的。它的核心是針對其所表達的知識或信念的,例如:“臺灣不是一個國家?!边@個命題的內容是符合客觀事實的,所以是個真命題。
(二)推理真。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結論真之間的關系。演繹推理前提真結論必然真,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前提真而結論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結論相對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這里“真”指的是否再現邏輯推斷關系而不是對命題內容的評價。
(三)指派真和賦值真。在邏輯學中(特別是在現代邏輯中)把命題形式當作真值形式,而且只從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種命題形式的邏輯特征,真和假是命題的唯一屬性。邏輯真在這里指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變項與公式的真假,這時的真假和具體命題內容的真假無關,而只是一種假定的真假和根據這種假定而推論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邏輯學中有一類公式,對其中的變項可以代以任何命題、謂詞、個體詞總能得到真命題。這類公式的真是一種邏輯關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變項P賦真值或是假值,這個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統真?,F代邏輯建立了形式系統,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個系統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這種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種系統的真。
在以上這五種“真”的情況下,邏輯學不考慮第一種意義的“真”,而只關注后四種“真”。后四種“真”在邏輯學中有各種表現,在其他科學中也有這些意義上的真的表現,就被稱為邏輯真理。
所謂邏輯真理是一種特殊的真理,是一種因邏輯關系或邏輯原因而成為真的一種真理。邏輯真理不能憑經驗而得知其為真,它需要我們借助邏輯分析、語義分析、關系分析確定它們是真的。它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真理是有區別的。
恩格斯認為: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基本問題,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思維與存在何者為本原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有無同一性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的思維能否認識現實或者正確地反映現實世界的問題。從邏輯哲學的角度來看,其重大的基本問題就是邏輯與客觀現實的關系問題,任何邏輯學家都要回答:邏輯真理是否與客觀現實一致?邏輯真理與事實真理之間又有什么關系?
關于這個理論問題,亞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形而上學》一書中明確提出并詳細論述了邏輯基本規律(矛盾律與排中律)。在談到矛盾律時認為,事物不能同時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規律。它之所以能夠成為邏輯思維的基本規律,是因為它符合“事理”。亞里士多德肯定了邏輯規律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其根據就是真理符合現實的理論,即所謂真理符合論。它在解釋真與假這對概念時說,凡以不是為是、是為不是者,這就是假的;凡以實為實、以假為假者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論,一切真理必需與現實一致,邏輯真理也不能例外??梢妬喞锸慷嗟碌恼胬碛^,是唯物主義的一元論,這個真理論肯定了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亞里士多德只強調邏輯真理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卻忽視了邏輯真理的特殊性。
萊布尼茲是現代邏輯的創始人。他第一個提出了用數學方法研究邏輯學中的推理問題,對亞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論提出了挑戰。他認為有兩種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實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實的真理是偶然的。推理的真理不像事實真理那樣依賴于經驗,它們的證明只能來自所謂的天賦的內在原則。因此萊布尼茲的這種觀點,就成為真理二元論和邏輯真理先驗論的一個起源。
基于萊布尼茲的推理真理和事實真理的對立,在康德的哲學中就演變為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分歧??档抡J為一切來源于經驗的判斷都是綜合判斷;分析判斷是絕對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斷,在康德看來表示邏輯規律的判斷就屬于分析判斷。
數理邏輯問世之后,邏輯哲學領域中出現了維特根斯坦學派,即以維也納小組為核心的邏輯實證主義者。他們的一個共同的工作就是利用數理邏輯的成果,發展從萊布尼茲到康德的真理二元論和邏輯真理的先驗論,使之獲得科學化的外觀和現代化的形式。維特根斯坦把邏輯真理稱為重言式。他認為重言式的命題是無條件的真,由此他斷言,重言式既不能為經驗所證實,同樣的也不能為經驗所否定,也就是說與現實沒有任何描述關系。邏輯實證主義者進一步把康德關于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區分推向極端。在他們看來,凡是先天的都是分析的;反之,凡分析的都是先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確立了一個基本的哲學信條:分析真理與綜合真理有根本的區別。這個學派的主要代表卡爾納普認為,哲學家們常常區分兩類真理,某些陳述的真理是邏輯的、必然的、根據意義而定的,另一些陳述的真理是經驗的、偶然的、取決于世界上的事實的。前一類推理就是所謂的分析推理,后一類推理就是所謂的綜合推理。邏輯真理被看作是分析真理的一個特殊的真子集。
1933年塔爾斯基以形式化的方法給出了真理的語義學概念,他用非形式化方法對其語義學的成果作出概述。他認為邏輯真理同其他真理一樣,必需與客觀現實相符合或者相一致,在形式語言中,一個語句是不是邏輯真理,取決于它是不是在每一種解釋下都成為真語句;同時一個語句在某一解釋下是否為真,取決于它在這一解釋下,是否與它所“談論的對象”相一致??梢娺壿嬚胬淼母拍钪苯右蕾囉谛问秸Z言中的語句,與它們所描述的客觀現實之間的符合關系,這說明它的邏輯真理或者分析真理并非先驗的真或者先天的真,它們為真同樣是因為它們與現實相符合。塔爾斯基重新建立了真理符合論,表明一切真理包括事實真理和邏輯真理,它們的共同特征就是必需與客觀現實相符合。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真理符合論,肯定了邏輯真理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但是忽視了它們之間的差別。萊布尼茲、康德、維特根斯坦和邏輯實證主義者認為,邏輯真理和現實絕對無關,與事實真理根本不同。塔爾斯基主張真理必需以亞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論為基礎,而且只能以形式語言來構造,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局限性。
認識論認為,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們思維中的正確反映。同樣邏輯真理也是客觀世界規律性的反映。列寧指出,人的實踐經過千百萬次的重復,它在人的意識中以邏輯的格固定下來,而最普遍的邏輯格,就是事物被描述的很幼稚的……最普遍的關系。列寧認為邏輯的公理、正確的推理形式是事物最普遍的關系,是由人們實踐中千百萬次的重復而反映和鞏固在意識中。列寧說的最普遍的邏輯格是指三段論推理的正確形式。在這一點上我們說邏輯真和事實真是相容的,事實真是基礎,邏輯真是建立在事實真基礎之上的,二者是一致的,但是邏輯真理與任何具體的經驗事實無關。
第一,邏輯系統的公理和定理的真是邏輯系統設定,其為真的根據是某種初始的邏輯關系。第二,邏輯公理和定理經過解釋的真命題,其為真不取決于解釋中的內容,而取決于這些公理、定理所顯示的邏輯關系。第三,邏輯推斷關系這種推論的結論真是一種邏輯關系真。第四,根據邏輯聯系詞的性質,由邏輯真得到邏輯真。如:A、B是邏輯真命題,那么A并且B、如果A那么B都是邏輯真命題。第五,數學中的邏輯真命題,是建立在公理演繹基礎之上。以上這些邏輯真由于邏輯的原因或者邏輯關系而真,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說,在局部意義上,相對于特定的邏輯系統而言,邏輯真理可以說是分析的,是以邏輯意義為根據的,而與任何具體的經驗事實無關。超級秘書網
1.如何向學生介紹邏輯學知識
在教學中,如果把邏輯學作為知識系統向學生介紹,會加重學生的記憶和學習負擔,加重他們的逆反心理,學生未必歡迎,而且這樣做容易喧賓奪主,教師應潛移默化地將一些重要的邏輯學知識滲透在教學中傳授給學生。
2.注意概念的運用
邏輯學上,概念是反映客觀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歷史概念是人們對歷史事實的概括與總結,包含著特定的歷史含義。在教學中,教師應向學生準確介紹學習的歷史事件的概念。如果概念不明,必定會導致判斷錯誤。在學習時,常有學生將張謇及大生紗廠誤認為是內容。如果學生掌握了的概念,知道大生紗廠是張謇私人創辦的企業,便不會犯這種錯誤了。還有一些類似的比較重要的概念,都需要教師向學生明確講授,如自然經濟、商品經濟、壟斷、封建社會等。
3.注意對歷史時間的記憶
歷史時間是歷史的基本線索,也是學生解決問題的線索,雖然當前考試中幾乎沒有直接提問歷史時間的試題,但很多試題的解答還是依靠歷史時間,因為時間是理清歷史事件內在邏輯關系的基本線索,知道了歷史時間,才能知道歷史事件的先后順序,知道了事件的先后順序就能進一步判斷事件之間的關系。假設有兩個歷史事件,時間接近,那么時間在前的事件往往是后一個事件的原因或背景,而時間在后的事件,往往是受前一個事件的影響而產生的。如(1894~1895)和(1898),后列強掀起的狂潮,民族危機大大加深,為挽救民族危亡,維新派開始了維新變法。在前,是因,在后,可看作是果。另外,如果兩個歷史事件基本處于同一歷史時期,兩者常?;ハ嘤绊?。如西方先后進行了兩次工業革命,同一時期中國先后經歷了和。這種情況在中國史和世界史發生交叉時表現得較為明顯,很多學生在思考時思路不夠開闊,如果教師能有意識地引導學生注意歷史事件的時間,并強化由時間關系凸顯出來的歷史事件的內在聯系,相信學生在解決問題時思路會更加廣闊。
4.有意識地運用邏輯學的基本理論
三段論是邏輯學中著名的論證形式,這種論證形式在歷史教學中也有廣泛的應用。如通過學習,學生知道了資產階級革命或改革都會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在講授后,可以向學生提問有何影響,并根據學生的回答向學生說明因為屬于資產階級改革的范疇,所以也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同樣的方法也適用于分析戰爭的影響、資產階級革命的原因等問題,而且通過經常性的練習,可逐漸培養學生的科學思維和邏輯思維,養成良好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習慣。
5.加強教學語言的邏輯性
教學語言是教師進行教學活動的主要形式,教師通過語言向學生傳道授業解惑,如果教師的教學語言不遵守邏輯的規律,必將影響課堂教學效果。教學語言的邏輯性要求教學語言要條理清楚、概念準確、判斷恰當、推理合理、語句層次結構明晰、語句通順連貫循序漸近。要加強教學語言的邏輯性,教師應注意以下幾點:(1)教師在進行教育教學時采用的語言應具有條理性、科學性。(2)教師的語言應個性化。(3)不同類型的語言各具特點,組織類語言簡單扼要,問題類語言清晰明了啟發引導,闡述類語言要準確全面,畫龍點睛。
二、提高教師的邏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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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并不是從今天起”。
②法文第二版:“從那時起我就認為”。
而現在,由于我的精神已經從一切干擾中解放了出來①,我又在一種恬靜的隱居生活中得到一個穩定的休息,那么我要認真地、自由地來對我的全部舊見解進行一次總的清算??墒?,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沒有必要去證明這些舊見解都是錯誤的,因為那樣一來,我也許就永遠達不到目的。不過,理性告訴我說,和我認為顯然是錯誤的東西一樣,對于那些不是完全確定無疑的東西也應該不要輕易相信,因此只要我在那些東西里找到哪管是一點點可疑的東西②就足以使我把它們全部都拋棄掉。這樣一來,就不需要我把它們拿來一個個地檢查了,因為那將會是一件沒完沒了的工作。可是,拆掉基礎就必然引起大廈的其余部分隨之而倒塌,所以我首先將從我的全部舊見解所根據的那些原則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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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而今天對于實行這個計劃是再好不過了,因為我的精神已經從各種各樣的顧慮中擺脫出來,幸而我在情緒上又沒有感到有任何激動?!?/p>
②法文第二版:“假如在每一個東西里邊找到什么懷疑的理由”。
直到現在,凡是我當作最真實、最可靠而接受過來的東西,我都是從感官或通過感官得來的。不過,我有時覺得這些感官是騙人的;為了小心謹慎起見,對于一經騙過我們的東西就決不完全加以信任。
可是,雖然感官有時在不明顯和離得很遠的東西上騙過我們,但是也許有很多別的東西,雖然我們通過感官認識它們,卻沒有理由懷疑它們:比如我在這里,坐在爐火旁邊,穿著室內長袍①,兩只手上拿著這張紙,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
我怎么能否認這兩只手和這個身體是屬于我的呢,除非也許是我和那些②瘋子相比?那些瘋子的大腦讓膽汁的黑氣擾亂和遮蔽得那么厲害,以致他們盡管很窮卻經常以為自己是國王;盡管是,卻經常以為自己穿紅戴金;或者他們幻想自己是盆子、罐子,或者他們的身子是玻璃的。但是,怎么啦,那是一些瘋子,如果我也和他們相比,那么我的荒誕程度也將不會小于他們了。
雖然如此,我在這里必須考慮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覺和在夢里出現跟瘋子們醒著的時候所做的一模一樣、有時甚至更加荒唐的事情的習慣。有多少次我夜里夢見我在這個地方,穿著衣服,在爐火旁邊,雖然我是地躺在我的被窩里!我現在確實以為我并不是用睡著的眼睛看這張紙,我搖晃著的這個腦袋也并沒有發昏,我故意地、自覺地伸出這只手,我感覺到了這只手,而出現在夢里的情況好像并不這么清楚,也不這么明白。但是,仔細想想,我就想起來我時常在睡夢中受過這樣的一些假象的欺騙。想到這里,我就明顯地看到沒有什么確定不移的標記,也沒有什么相當可靠的跡象①使人能夠從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夢來,這不禁使我大吃一驚,吃驚到幾乎能夠讓我相信我現在是在睡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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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在室內穿的長便服。很多人把robedechambre譯為“睡衣”,錯了;因為歐洲十七世紀還沒有睡衣,歐洲人那時習慣于了衣服睡覺,所以笛卡爾,在下一段里說:“地躺在我的被窩里”。
②法文第二版是:“某些”。
③“也沒有什么相當可靠的跡象”,法文第二版缺。
那么讓我們現在就假定我們是睡著了,假定所有這些個別情況,比如我們睜開眼睛,我們搖晃腦袋,我們伸手,等等,都不過是一些虛幻的假象;讓我們就設想我們的手以及整個身體也許都不是像我們看到的這樣。盡管如此,至少必須承認出現在我們的夢里的那些東西就像圖書一樣,它們只有摹仿某種真實的東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般的東西,比如眼睛、腦袋、手,以及身體的其余部分①并不是想象出來的東西,而是真的②、存在的東西。因為,老實說,當畫家們用最大的技巧,奇形怪狀地畫出人魚和人羊的時候,他們也究竟不能給它們加上完全新奇的形狀和性質,他們不過是把不同動物的肢體摻雜拼湊起來;或者就算他們的想像力達到了相當荒誕的程度,足以捏造出來什么新奇的東西,新奇到使我們連類似的東西都沒有看見過,從而他們的作品給我們表現出一種純粹出于虛構和絕對不真實的東西來,不過至少構成這種東西的顏色總應該是真實的吧--------
①“的其余部分”,法文第二版缺。
②法文第二版:“實在的”。
同樣道理,就算這些一般的東西,例如眼睛①、腦袋、手、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都是幻想出來的,可是總得承認有②更簡單、更一般的東西是真實的、存在的,由于這些東西的摻雜,不多不少正像某些真實的顏色摻雜起來一樣,就形成了存在于我們思維中的東西的一切形象,不管這些東西是真的、實在的也罷,還是虛構的、奇形怪狀的也罷。一般的物體性質和它的廣延,以及具有廣延性東西的形狀、量或大小和數目都屬于這一類東西;還有這些東西所處的地點,所占的時間,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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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是:“例如身子、眼睛……”。
②法文第二版:“至少還有其他”。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從以上所說的這些將做出這樣的結論也許是不會錯的:物理學、天文學、醫學、以及研究各種復合事物的其他一切科學都是可疑的、靠不住的;而算學、幾何學,以及類似這樣性質的其他科學,由于他們所對待的都不過是一些非常簡單、非常一般的東西,不大考慮這些東西是否存在于自然界中,因而卻都含有某種確定無疑的東西。因為,不管我醒著還是睡著,二和三加在一起總是形成五的數目,正方形總不會有四個以上的邊;像這樣明顯的一些真理,看來不會讓人懷疑有什么錯誤或者不可靠的可能。
雖然如此,自從很久以來我心里就有某一種想法:有一個上帝,他是全能的,就是由他把我像我現在這個樣子創造和產生出來的。可是,誰能向我保證這個上帝①沒有這樣做過,即本來就沒有地,沒有天,沒有帶有廣延性的物體,沒有形狀,沒有大小,沒有地點,而我卻偏偏具有這一切東西的感覺,并且所有這些都無非是像我所看見的那個樣子存在著的?還有,和我有時斷定別的人們甚至在他們以為知道得最準確的事情上弄錯一樣,也可能是上帝有意讓我②每次在二加三上,或者在數一個正方形的邊上,或者在判斷什么更容易的東西(如果人們可以想出來比這更容易的東西的話)上弄錯。但是也許上帝并沒有故意讓我弄出這樣的差錯,因為他被人說成是至善的。盡管如此,如果說把我做成這樣,讓我總是弄錯,這是和他的善良性相抵觸的話,那么容許我有時弄錯好像也是和他的善良性絕對③相反的,因而我不能懷疑他會容許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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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可是我怎么知道是否他……”。
②法文第二版:“我怎么知道上帝是否讓我也在……”。
③“絕對”,法文第二版缺。
這里也許有人寧愿否認一個如此強大的上帝的存在而不去相信其他一切事物都是不可靠的。不過我們目前還不要去反對他們,還要站在他們的方面去假定在這里所說的凡是關于一個上帝的話都是無稽之談。盡管如此,無論他們把我所具有的狀況和存在做怎樣的假定,他們把這歸之于某種命運或宿命也罷,或者歸之于偶然也罷,或者把這當作事物的一種連續和結合也罷,既然①失誤和弄錯是一種不完滿,那么肯定的是②,他們給我的來源所指定的作者越是無能,我就越可能是不完滿以致我總是弄錯。對于這樣的一些理由,我當然無可答辯;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凡是我早先信以為真的見解,沒有一個是我現在③不能懷疑的,這決不是由于考慮不周或輕率的原故,而是由于強有力的、經過深思熟慮的理由。
因此,假如我想要在科學上找到什么經久不變的④、確然可信的東西的話,我今后就必須對這些思想不去下判斷,跟我對一眼就看出是錯誤的東西一樣,不對它們加以更多的信任⑤。但是,僅僅做了這些注意還不夠,我還必須當心把這些注意記??;因為這些舊的、平常的見解經?;氐轿业乃季S中來,它們跟我相處的長時期的親熟習慣給了它們權利,讓它們不由我的意愿而占據了我的心,差不多成了支配我的信念的主人。只要我把它們按照它們的實際情況那樣來加以考慮,即像我剛才指出的那樣,它們在某種方式上是可疑的,然而卻是十分可能的,因而人們有更多的理由去相信它們而不去否認它們,那么我就永遠不能把承認和信任它們的習慣破除。
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想,如果我反過來千方百計地來騙我自己,假裝所有這些見解都是錯誤的,幻想出來的,直到在把我的這些成見反復加以衡量之后,使它們不致讓我的主意偏向這一邊或那一邊,使我的判斷今后不致為壞習慣所左右,不致舍棄可以導向認識真理的正路反而誤入歧途,那我就做得更加慎重了。⑥因為我確實相信在這條路上既不能有危險,也不能有錯誤,確實相信我今天不能容許我有太多的不信任,因為現在的問題還不在于行動,而僅僅在于沉思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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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在“既然”之前,還有“或者最后用其他的什么方式也罷”。
②“肯定的是”法文第二版缺。
③“現在”在法文第二版里是“有點”。
④“經久不變的”在法文第二版里是“可靠的”。
⑤“我今后……信任”在法文第二版里是:“今后我就應該和對顯然是錯誤的東西一樣,不輕易下判斷”。
⑥法文第二版是:“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想假如我故意采取一種敵對的情緒,我自己騙我自己,假如我一時假裝所有這些見解完全都是錯誤的、幻想出來的,直到終于把我的舊的和新的成見……那么就做得很好了”。
因此我要假定有某一個妖怪,而不是一個真正的上帝(他是至上的真理源泉),這個妖怪的狡詐和欺騙手段不亞于他本領的強大,他用盡了他的機智來騙我①。我要認為天、空氣、地、顏色、形狀、聲音以及我們所看到的一切外界事物都不過是他用來騙取我輕信的一些假象和騙局②。我要把我自己看成是本來就沒有手,沒有眼睛,沒有肉,沒有血,什么感官都沒有,而卻錯誤地相信我有這些東西。我要堅決地保持這種想法;如果用這個辦法我還認識不了什么真理,那么至少我有能力不去下判斷。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要小心從事,不去相信任何錯誤的東西,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做好準備去對付這個大騙子的一切狡詐手段,讓他永遠沒有可能強加給我任何東西,不管他多么強大,多么狡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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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我要假定,用盡全部機智來騙我的,不是上帝(他是非常善良的,并且是至上的真理源泉)而是某一個惡魔,他的狡猾和欺騙手段不亞于他本領的強大”。
關鍵詞:康德維特根斯坦理性批判語言批判
在1931年“雜評”中,維特根斯坦明確談到了影響他的幾位思想家:“我相信我從來沒有創造出任何思想,我的思想總是從他人那里獲得的。我只不過立即滿懷熱情地抓住它,把它運用于我的闡釋工作。布爾茲曼、赫茲、叔本華、弗雷格、羅素、克勞斯、盧斯(Loos)、魏寧格、斯賓格勒、斯拉法就是這樣對我發生影響的?!盵①]在這里,令人奇怪的不止是他相信自己從未創造出任何思想,而且是他沒有提到康德。不過,這也許會激勵我們去探尋維特根斯坦與康德的深層關系。
實際上,康德和維特根斯坦的研究者大多注意到二人思想令人驚訝的相似性或親和性(affinity)。尤其是維特根斯坦的研究者,他們常常把康德的批判哲學和維特根斯坦的思想加以比較,以期在哲學史和問題史的廣闊背景中挖掘后者的思想脈絡,為他的哲學定位。這一比較研究既涉及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時期的思想,也涉及《哲學研究》時期的思想,當然其中不少論題是貫穿始終的。[②]
康德和維特根斯坦思想的全面比較,不是本文的目的;即便《純粹理性批判》與《邏輯哲學論》的全面比較也非本文所能勝任。本文作為初步的探討,首先提供若干背景性的傳記材料,其次討論《純粹理性批判》與《邏輯哲學論》的若干論題的比較研究,包括思想主旨、形而上學、邏輯以及對哲學的理解等方面。
哲學家的比較研究是有趣的思想探索,同時也充滿了危險。危險之一來自研究者的偏好,以及由此產生的“誤讀”;本文的視角是從維特根斯坦出發透視二者的親和性。危險之二來自研究者的目的,有人求同,則不免把不同的體系和方法嫁接到一起,有人求異,則不免以某個研究對象之是非為是非;本文以為主,若有牛首而馬面之處,或可屬于“誤差”范圍之內。
一、維特根斯坦對康德的理解
按照瑞伊·蒙克(RayMonk)的記述,在維特根斯坦的早期生活中,有兩個人對他的人生態度產生了重要影響:魏寧格(Weininger)和克勞斯(Kraus)。魏寧格的著作《性與性格》(SexandCharacter)和自殺行為(1903,23歲)吸引了不少追隨者,其中包括維特根斯坦。維特根斯坦承認魏寧格對他的影響超過其他任何人。魏寧格的理論歸結為這樣一個陰郁而殘酷的選擇:要么成為天才,要么選擇死亡(geniusordeath)。如果一個人只能像“女人”或“猶太人”(即無法讓自己擺脫和世俗欲望)那樣生活,則他根本沒有資格活著。惟一值得過的生活是精神生活。這種愛與的嚴格區分,這種除了天才的創造之外一切皆無價值、而天才對誠實的要求與勢不兩立的強硬觀點,與維特根斯坦一生中反復表達的態度有一致之處。1903年的時候維特根斯坦也曾有自殺的念頭(14歲),同時為他不敢自殺而羞愧。這種自殺想法一直持續了9年之久,直至遇到羅素。
特別重要的是,魏寧格曲解了康德的道德律,按照他的解釋,道德律不僅把誠實作為神圣的義務,而且在成為誠實的人的過程中,為所有人發現自己所具有的天才創造了途徑。因此,成為天才,不僅是高貴的野心,而且是絕對律令。而1912年羅素對維特根斯坦的天才的肯定,才讓他(暫時)打消了自殺的念頭,也意味著他接受了這個可怕的絕對律令。
其實早在維特根斯坦8、9歲的時候,他就向自己提出過這樣的問題:“如果說謊有利,我們為什么還應當說實話?”后來,在克勞斯的影響下,他對這個問題做了一個康德的絕對律令式的回答:“你應當說真話,僅此而已;而‘為什么’的問題,既不適當,也不可能回答?!倍澳阋胱屵@個世界變得更好,惟一能做的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好”。
上面這些簡要的記述,似乎表明維特根斯坦的道德取向與康德倫理學所規定的道德取向有強烈的親和性,而這種道德取向深刻決定了維特根斯坦思想和著作的基本定位,尤其是在《邏輯哲學論》中。[③]
除此之外,康德的哲學觀對童年的維特根斯坦也有深刻的影響。學生時期的維特根斯坦讀過赫茲的《力學原理》(HeinrichHertz’sPrinciplesofMechanics)和布爾茲曼的《通俗讀本》(LudwigBoltzmann’sPopuldreSchriften)。這兩部著作的興趣實際上是科學哲學,而且都基本上贊成是對哲學的本性和方法的康德式觀點。前者對維特根斯坦的影響在于,哲學思考對他來說始于“痛苦的矛盾”(而不是羅素式的對確定知識的追求),而哲學的目標就在于解決這些矛盾,以清晰取代混亂。后者則體現了一種康德式的科學觀,即我們關于實在的模型應當與我們對世界的經驗相適應,而不是像經驗主義傳統所認為的那樣來自經驗世界。這種看法對維特根斯坦的影響十分牢固,使他始終無法認可經驗主義觀點。[④]
至此,似乎可以認為,康德式的思想對維特根斯坦的早年思想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至于實際的影響程度和范圍只能通過對文本的比較研究來獲得。
當然,叔本華以及叔本華式的康德對維特根斯坦影響也相當重要,[⑤]但維特根斯坦不僅熟悉叔本華的著作,也讀過《純粹理性批判》(的一些部分),[⑥]而且,對康德和維特根斯坦思想的比較研究能夠充分說明,維特根斯坦是直接而不是間接地通過叔本華理解康德的。[⑦]實際上,在他晚年(1948)曾和杜里(M.O’C.Drury)討論過類似的問題。根據杜里的回憶,
維特根斯坦頻繁使用的兩個詞是“深刻”與“膚淺”。我記得他說:“康德和貝克萊對我來說是非常深刻的思想家”;關于叔本華,他說:“我好像能很快就能把他看得一清二楚?!薄鞍疇栍悬c可說的,但他難以置信地膚淺,克普萊斯頓牧師(FrCopleston)對討論根本沒有貢獻。[⑧]
我們自然不能認為,凡是維特根斯坦所肯定的就是完全正確、毫無疑義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維特根斯坦是誠實的。實際上,維特根斯坦對理解其他思想家的程度是存疑的。根據特蘭諾伊的回憶,
有一次,在他去逝前不久,他談到真正理解另一個人的思想是多么困難。他說,不要以為你能夠理解另一個哲學家在說什么(我相信這時他提到斯賓諾莎的例子)。你能夠達到的最接近的程度是這樣的:“這片景象是我熟悉的。我自己曾經是它的鄰居?!盵⑨]
維特根斯坦在后期對康德的興趣似乎在不斷增長。杜里在1930年左右曾經問過他:“我認為你最近的演講直接關注的是康德的問題: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本S特根斯坦說:“是的,你可以這樣說。我關注先天綜合問題。當你對你自己的一個問題思考過一段時間,你就會逐漸認識到,它與以前曾經討論過的問題密切相關,你只是想從不同的方式表現這個問題而已。這些思想對你現在似乎至關重要,但有朝一日也可能會像一袋陳舊生銹的釘子,毫無用處了。”[⑩]
以上的若干傳記材料見證了康德對維特根斯坦的潛移默化的作用,有助于我們把握維特根斯坦的思想,也為二者的比較研究提供了實證的基礎。[11]
二、經驗的界限與語言的界限
在《純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序言(1781)中,康德形象地描繪了形而上學這個無休止的爭吵的戰場;在第二版序言(1787)中,康德的理性法庭對形而上學的問題做出了裁定:理性有能力認識經驗界限之內的事物,而沒有能力認識經驗界限之外的事物。“我們不能憑借這種能力【先天認識能力】超越可能經驗的界限”(KRV,Bxix)。[12]康德的策略是:尋找區分理性的合法運用與不合法運用的基礎,并在不同的形而上學之間做出原則性的區分。這個基礎是由經驗確定的:當理性運用到經驗提供的材料上時,是合法的;當理性與經驗分道揚鑣的時候,就會與自身發生沖突,成為不合法的。因此,知識的界限就與經驗的界限一致:可知的即可經驗的;不可經驗者不可知。[13]
一百四十年之后,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的序言(1921)中說:“因此本書是要為思維劃一條界限,或者說得更確切些,不是為思維而是為思維的表達劃一條界限。因為要為思維劃一條界限,我們就必須能思及這個界限的兩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能思不可思者)。因此只能在語言中劃界限,而在界限那一邊的東西則根本是無意義的?!保═LP,187頁)
對康德來說,知性的超驗運用導致幻相。之所以如此,也許關鍵的因素在于,經過“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倒轉了認識主體與客體的關系,認識對象不再是現成的被給予的,而是被主體建構的;但主體的建構雖基于先天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疇,卻又必須始于經驗。這就是說,人作為認知主體,其有限性決定了不可能通過理智直觀本身創造對象,思維行為和對象的呈現分別有兩個不同的來源,而經驗對象及其知識的形成要求接受性的感性能力(直觀)與主動的知性能力(概念)的結合:沒有通過客體刺激感官而被給予的雜多和進而由先天感性形式直觀到的顯象,知性就無用武之地;沒有知性概念的綜合作用,顯象也永遠無法成為認識的對象。所以,知性雖然具有產生知識的可能性,但只有與被直觀到的顯象相結合才能具有產生知識的現實性。因此,如果“因為感官世界給知性設置了如此狹窄的界限而離開了感官世界,冒險在感官世界的彼岸鼓起理念的雙翼飛入純粹知性的真空”(KRV,A5/B9,37頁),即便竭盡全力也不會有所進展,而只會陷入幻相的風洞。
對維特根斯坦來說,“哲學家的問題和命題大多是由于我們不了解我們的語言的邏輯”(TLP,4.003)。這里的“語言”不是日常語言,而是能夠摹畫世界、符合真正的邏輯形式、具有真值的事實語言或表象語言(representationallanguage)。這就是說,表象語言通過摹畫世界的邏輯空間中的事實來表象現實世界,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因為表象語言與世界具有相同的邏輯結構,因而能夠客觀地表象世界。日常語言固然言說著經驗世界、經驗世界中的事情(derFallsein)、事況(Sachlage)中的事物(Sache),日常語言固然有自己的形式和目的,但不同于表達思想或知識所需的表象語言的形式和目的,因此“語言遮飾著思想”,“人不可能從日常語言中直接獲知語言邏輯”(TLP,4.002),“命題的表面的邏輯形式未必是它的真實的邏輯形式”(TLP,4.0031)??墒?,如果人們認為可以用非表象語言表達知識或知識之知識,并且這樣的知識具有真理性,那就錯了。因此,知識的界限就是(表象)語言的界限;能夠有意義地言說的語言的界限就是世界和語言共同具有的真正的邏輯形式。
這樣,我們看到,康德和維特根斯坦分別試圖以經驗和語言為知識劃定界限,而劃界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為了保證知識或科學的可能性和現實性(先天綜合判斷/真命題),一是為了確立形而上學的合法性。如果不劃定界限,那么理性超越經驗的界限而追求超驗知識的沖動,哲學對語言的界限的無視和沖撞,不但只能使試圖成為知識的形而上學成為泡影,而且必定損害知識本身成立的可能性。究其原因,就在于如果不進行劃界工作,就無法勘定人類思想能力的地圖,劃分各種思想能力各自的權限;這項劃界工作,對康德來說,就是理性批判,對維特根斯坦來說,就是語言批判。因此,康德說:“我所理解的批判,并不是對某些書或者體系的批判,而是就它獨立于一切經驗能夠追求的一切知識而言對一般理性能力的批判,因而是對一般形而上學的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的裁決,對它的起源、范圍和界限加以規定,但這一切都是出自原則?!保↘RV,Axii,5頁)維特根斯坦說:“哲學應當把不加以澄清似乎就暗昧而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且給它們劃出明確的界限?!保═LP,4.112)“哲學應當通過可思的東西從內部為不可思的東西劃界限。”(TLP,4.114)
三、理性批判和語言批判的雙重后果
康德和維特根斯坦的理性批判或語言批判的雙重后果,都可以用各自的一句名言來概括——康德:“我不得不揚棄知識,以便為信念騰出地盤”(KRV,Bxxx,23頁);維特根斯坦:“時空中的人生之謎是在時空之外解開的”(TLP,6.4312)。
對于康德來說,理性批判導致了消極的和積極的雙重后果。前者是“限制思辨理性”,后者則是“排除了限制或者有完全根除理性的實踐應用的危險的障礙”(KRV,Bxxv,20頁),“道德性的學說就保住了自己的地盤,自然學說也保住了自己的地盤”(KRV,Bxxix,23頁)。雖然這雙重后果實際上都是積極的,因為知識的普遍必然性和道德的自由自律同時都得到了保證,但與此同時,也造成了知識與道德(信仰)這兩個領域之間的鴻溝。更重要的是,為了保證兩個領域各自的合法性,顯象與物自身的分離造成了人類思想能力及其客體的分離:知與思,或通過人類的感性和知性而被把握的東西以及與感性和知性相分離的東西。這就是說,一方面,從人的立場出發,我們只能把握在感性中被直觀到的事物的顯象,對象不可能擺脫感性而在時間和空間中被建構和認識,我們的認識對象在先驗的意義上是觀念性的(transcendentallyideal),雖然它們同時在經驗上是實在的(empiricallyreal);另一方面,從人的立場出發,由于人只有感性直觀而不具有理性直觀的認識能力,所以無法認識在先驗意義上是實在的(transcendentallyreal)非表象性的物自身,即與人類感性無涉的具有自身獨立構造的無條件者,而只能把它設想為理性的理念調節和范導我們的知識。但在實踐理性的領域,“實踐理念在任何時候都是極富成果的,而且就現實行動而言是不可避免地必要的。在它里面,純粹理性甚至擁有將它的概念所包含的東西現實地產生出來的因果性;因此,對于這種智慧,我們不能仿佛是蔑視地說:它只是一個理念;而正因為它是具有一切可能目的的必然統一性的理念,所以它必須作為源始的、至少是限制性的條件對一切實踐的東西充當規則?!保↘RV,A328/B385,291頁)理性、理念在實踐理性、道德形而上學領域為人的自由奠定了條件、動力和目標。實踐理性高于理論理性。
套用康德的思路,我們不妨這樣解說維特根斯坦。如果人想獲得他作為主體所遭遇的經驗世界或現實世界的知識(全部真命題),他就只能把世界視為以邏輯形式為基礎的世界,邏輯空間的結構(事實-基本事實-對象)決定了現實世界(事情-事況-事物)的所有可能性;我們可以以多種方式言說這個世界,但惟一能夠有意義地(進而以真值的形式)描畫這個世界的可能性在于必須以世界和思想共同具有的邏輯結構為基礎。邏輯結構或邏輯形式是先驗的,但同時又是實在的;這里的實在并非超越性的實在,而是世界和(客觀)思想在邏輯上共同具有的東西。以邏輯形式為基礎的符合邏輯形式的命題只是表達了知識的可能性,只有我們將其與實在(事實)加以比較,才能獲得現實性的知識——“先天地真的圖像是沒有的”(TLP,2.225)。套用康德的思路,邏輯句法的規則類似于知性范疇和原理,其本身可能提供知識的先天可能性,卻不提供先天的真,它們必須與經驗發生關系(觸及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實在)才能形成現實性的知識。因此,雖然表面上維特根斯坦的世界是獨斷論的、超驗的世界,但實際上仍然是被邏輯地建構起來的世界,某種先天形式或先天法則充當了世界和知識大廈的構造基礎和條件,命題的真假仍然要與實在進行經驗的比較。
維特根斯坦的特殊之處在于,他試圖在嚴格貫徹的唯我論與純粹的實在論之間建立一致性(TLP,5.64),“我是我的世界”(TLP,5.63),這一思考所欲達致的目的之一是“主體不屬于世界,但它是世界的一個界限”(TLP,5.632)。就自我/主體和對象/客體而言,維特根斯坦與康德之間的親和性既饒有趣味,也相當深刻,這里僅做一點初步的闡釋。似乎可以說,維特根斯坦的主體與康德的包含著思維主體的絕對統一的第一類先驗理念具有可比性。也就是說,經驗主體在世界中,而且是世界中的事實,但事實是偶然的,沒有必然性,如此這般的事實與如此這般的“應該”無涉,因此人作為經驗主體在世界中的種種遭遇不是絕對價值的的來源,時空當中發生的一切事情構成的世界不是形而上學主體的居所。“哲學的自我并不是人,既不是人的身體,也不是心理學討論的人的心靈,而是形而上學的主體,是世界的界限——而非世界的一部分”(TLP,5.641)。同樣,先驗主體也不是顯象世界的一部分,這樣一個先驗理念也可以視為顯象世界永遠無法達到的無條件者。維特根斯坦說:“我的語言的界限意謂我的世界的界限。”(TLP,5.6)因此,“我的語言”,也就是表象性、描畫性的語言無法言說“我”這樣一個形而上學主體。同樣,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疇也無法言說先驗主體,先驗理念是知識性、表象性語言的界限。但是,世界始終是我所看到的、我所描畫的世界,正如“‘我思’必須能夠伴隨我的一切表象”一樣(KRV,B132,118頁)。
實踐理性領域的自由是理性批判所欲達致的積極后果,人生之謎在時空之外的解答、人生意義在世界之外的實現卻是語言批判的消極后果。正如對康德來說自由問題不是知識問題一樣,對維特根斯坦來說價值問題也不是事實問題,不可能用表象性的事實語言有意義地言說。理性批判和語言批判同樣開辟了另一個更為廣闊的世界,只是維特根斯坦對這個世界保持了徹底的沉默。借用維特根斯坦后期對自己的批判,在《邏輯哲學論》中,他把一種特定的語言游戲當作豐富多彩的語言活動的本質了。
四、邏輯與形而上學
在許多近現代富有原創性的偉大體系中,“邏輯”的地位舉足輕重:康德的“先驗邏輯”是《純粹理性批判》的主干,黑格爾的“辯證邏輯”構成了其哲學體系的三個部分之一(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弗雷格的《算術基礎》、“概念文字”,胡塞爾的《邏輯研究》,羅素和懷特海的《數學原理》,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卡爾那普的《世界的邏輯結構》,海德格爾也曾借萊布尼茨探討過《邏輯的形而上學基礎》。我們不妨借用海德格爾的觀點,把邏輯理解為邏各斯學(thescienceoflogos),即思維之學。[14]邏各斯學不僅涉及思維的形式,而且涉及思維的內容——即思維對象的形成和構造。在這個意義上,邏各斯學不僅僅是普通的邏輯,而且是形而上學,是存在論。邏各斯學才是存在論、辯證法。
康德對先驗邏輯的規定似乎是認識論的:“這樣一門規定這樣一些知識的起源、范圍和客觀有效性的科學,就會必須叫做先驗邏輯……”(KRV,A57/B82,87頁)但由于先驗邏輯本身既涉及認識對象的形成、經驗世界的建構和認識能力的批判,因此實際上是批判的形而上學,是作為科學的形而上學的基礎。
維特根斯坦對邏輯的規定也不僅僅是普通意義上的“形式的”,因為真正的邏輯不僅規定了有意義的思想表達的可能性,而且規定了世界和語言的基本結構,并劃定了可言說的界限。因此,邏輯不僅僅是命題的邏輯,而是“命題借助一種邏輯構架來構造一個世界”(TLP,4.023)。
由于以先驗感性論為基礎的先驗邏輯,康德的存在論不再涉及關于物自身的思辨,不再是一種先驗實在論,而是關于顯象的存在論,即先驗觀念論與經驗實在論的統一。而顯象是綜合作用的產物,用以綜合的范疇表是從判斷表引出的,因此,康德追問的不是物本身“是什么”,而是物“是如何”向我們呈現的,關于顯象的知識又是“如何”可能。認識對象的建構不再是獨斷論的“物”的形而上學,毋寧說是一種“事”的形而上學,它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的問題。
后來的實證主義,特別是邏輯實證主義,在他們高舉拒斥形而上學大旗的時候,實際上拒斥的是“物”的形而上學,而不是一切形而上學;在拒斥這種形而上學的同時,實證主義者暗地里為科學知識設定了“事實”的存在論基礎,不可避免地預設了一種“事”的形而上學,而這種形而上學的建立是由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完成的。
對于維特根斯坦來說,對象、物、實體雖然是世界的“邏輯原子”,但世界的可理解性、可描述性、可思想性、可言說性,簡言之,有意義的世界,在于它是事情、事實而非物、對象的總和。維特根斯坦的對象似乎與康德的物自身一樣,是邏輯意義上的先驗的設定。對世界及其事實來說,對象在邏輯上是必要的,卻不是充分的;而事實對于世界不僅在邏輯上是充分必要的,而且在經驗上也是如此。因此,可認識、可理解的世界是由事實構成的,而不是對象的總和。故曰:“諸基本事態的存在和不存在即是實在”(TLP,2.06);“全部實在即是世界”(TLP,2.063)。
五、哲學批判的定位
康德的哲學被稱為批判哲學。批判哲學通過對認識能力的“批判”,既批判了傳統的形而上學,也為科學提供了形而上學基礎,更為道德形而上學開辟了廣闊的領域。這樣,“真正說來惟有形而上學,無論是自然形而上學還是道德形而上學,尤其是以預習的方式(以預科的方式)走在前面的對貿然鼓起自己雙翼的理性的批判,才構成我們在真正的意義上能夠稱之為哲學的東西”(KRV,A850/B878,620頁)。
與康德相比,維特根斯坦的“批判哲學”似乎也可以認為由語言批判的預科、自然科學的形而上學和道德形而上學構成。維特根斯坦說:“哲學的目的是對思想的邏輯澄清。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一部哲學著作本質上是由闡釋構成的。哲學的結果不是得到‘哲學的命題’,而是對命題的澄清。哲學應當把不加以澄清似乎就暗昧而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且給它們劃出明確的界限。”(TLP,4.112)“對思想的邏輯澄清”、“對命題的澄清”既確立了表象性語言的邏輯基礎,為數學和自然科學的“可說性”奠定了基礎(4.116:“凡是可思的東西都可以被清楚地思。凡是可說的東西都可以被清楚地說。”),同時也為意志或價值的世界劃定了界限,“哲學通過清楚地表現可說的東西而意謂著不可說的東西”(TLP,4.115)。
維特根斯坦的“不可說”的“神秘之域”是不能用表象性的語言言說的領域,其結果和目的之一是要說明:批判哲學不是認知性的科學,關于經驗世界的正確的言說方式完全不是關于價值世界的正確的“言說”方式;哲學批判不提供知識,而是展示知識的界限,確立知識的基礎。這似乎也適用于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是先驗哲學的建筑術。在康德看來,“批判是為了促進一門縝密的、作為科學的形而上學所采取的必要的、暫時的措施”(KRV,Bxxxvi,26頁),它雖然不是科學體系自身,但是,它“仍然既在這門科學的界限方面、也在它的整個內部構造方面描畫了它的整個輪廓”(KRV,Bxxii,19頁)。不過,維特根斯坦的批判本身就是哲學本身,并不想成為建筑術,而只是一架梯子:“他必須超越這些命題,然后才會正確地看世界?!保═LP,6.54
[①]維特根斯坦:《雜評》,載涂紀亮主編:《維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26頁,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人名的譯名有改動)
[②]關于康德和維特根斯坦比較研究的英語文獻,較全面的導論性著作參見:(1)HansSluga&DavidG.Stem(ed)TheCambridgeCompaniontoWittgenstei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6;(2)P.M.S.Hacker,InsightandIllusion:ThemesinthePhilosophyofWittgenstein,RevisedEdition,Oxford:ClarendonPress,1986(特別是此書的第一版)。關于后期維特根斯坦與康德的比較文獻,參見:(1)MeredithWilliams,Wittgenstein,Mind,andMeaning:towardaSocialConceptionofMind,Routledge,1999;(2)Garver,N.,ThisComplicatedFormofLife:EssaysonWittgenstein.LaSalleandChicago:OpenCourt,1994。
[③]例如,《邏輯哲學論》6.422:“在提出一條具有‘汝應……’形式的倫理準則時,人們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我不遵行這條準則,那會如何呢?但是,倫理與通常所謂的賞罰沒有關系。因此關于一種行為的后果問題必然是無關緊要的?!辽龠@些后果不應該成為什么事件。因為這個問題的提出必含有某種正確的東西。誠然必須有某一種類的倫理的賞和倫理的罰,但是這些賞罰必然就在行為自身之內?!保ňS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載涂紀亮主編:《維特根斯坦全集》,第1卷,261頁,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以下凡引《邏輯哲學論》處,只注序號或中譯本頁碼。)
[④]上述材料引自:RayMonk,“TheLaboratoryforSelf-Destruction”,PortraitsofWittgenstein,Volume1,EditedandIntroducedbyF.A.FlowersIII,ThoemmesPress,1999,p.78-99.(布爾茲曼雖然對康德有一定的敵意,但在科學觀上卻是如出一轍的。參見Hans-JohannGlock,“TheDevelopmentofWittgenstein’sPhilosophy”,inHans-JohannGlocked.Wittgenstein:ACriticalReader,BlackwellPublishers,2001,p.3.)
[⑤]參見麥琪(BryanMagee)《叔本華的哲學》(ThePhilosophyofSchopenhauer,OxfordUniversityPress,1983)附錄3“叔本華對維特根斯坦的影響”。
[⑥]HansSluga&DavidG.Stem(ed)TheCambridgeCompaniontoWittgenstei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6,p.327.
[⑦]HenryLeroyFinch,Wittgenstein,TheEarlyPhilosophy:AnExpositionofthe“Tractatus”,AtlanticHighlands,N.J.:HumanitiesPress,1971,p.265.
[⑧]M.O’C.Drury,“SomeNotesonConversationswithWittgenstein”,PortraitsofWittgenstein,Volume3,p.174。參見JohnHayes,“Wittgenstein,Religion,FreudandIreland”,PortraitsofWittgenstein,Volume4,p.76。
[⑨]KnutE.Tranoy,“WittgensteininCambridge1949-1951:SomePersonalRecollections”,PortraitsofWittgenstein,Volume4,p.127。
[⑩]M.O’C.Drury,“ConversationswithWittgenstein”,PortraitsofWittgenstein,Volume3,p.206。
[11]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對托爾斯泰的影響,以及托爾斯泰的倫理和宗教思想對維特根斯坦的影響,在此就不贅述了。
[12]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7頁。以下隨正文標A、B版及此中譯本頁碼。
題答案是D。A、B和E都可以減慢該種植物的滅絕,但最能削弱上述論斷的是D,既然可以人工培育,該種植物就不會滅絕了。
(二)確定選項以反駁論據。
例8、地球外有沒有生命是科學家長期探索的課題。1996年美國航天局對火星隕石的研究中,正式提出了表明火星上36億年前曾經存在生命的證據,并向全世界科學家挑戰,歡迎他們證明這一論點是錯誤的??茖W界對此反映不一。以下是一些專家的意見:
在這些意見中,哪個是對美國航天局的挑戰?
A、這是證明地球外生命的最令人深思和浮想聯翩的事情。
B、德國一研究員說,36億年前太陽系中有眾多隕石,很難確切斷定哪一塊真正來自火星。
C、對隕石上取下一小片金色樣品進行化學、顯微和組織檢查表明,36億年前這里有過原始生命、微生物生命的存在。
D、如果已發現36億年前火星上有生命的存在,我不會特別感到意外。
E、我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生命從火星來到我們所在的這顆行星。
[題析與答案]這題的答案是B。因為B對美國航天局論證的論據——這塊隕石提出了質疑。
(三)確定選項以反駁論證方式(推理形式)
例9,只有患了肺炎才發高燒,小紅患了肺炎,所以她一定發了高燒。
以下哪個推理最有力地說明上述推理的不成立?
A、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學習好,所以,我一定有資格當三好生
B、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有資格當三好生,所以,我學習一定好。
C、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沒有資格當三好生,說明我學習不好。
D、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學習不好,因此,我沒有資格當三好生。
E、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因此沒有資格當三好生的,不見得學習成績一定不好。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A。因為它與題干中的推理一樣,都是必要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B、C、D和E均不是這種推理式。A這個推理的兩個前提均真,結論明顯不必然真,因為有可能學習雖好而其他條件不夠而沒有資格當三好生。這種反駁可稱類比反駁,即按照相同推理形式構造一個前提真而結論假的推理,從而表明原推理式是非普遍有效式。
(四)確定的選項雖不直接反駁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但會削弱整個論證。
例10,全校的湖南籍學生都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聯誼會”,李華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聯誼會”。因此,李華是湖南籍學生。
以下哪項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論證?
A、“湘江聯誼會”實際上是湖南籍學生同鄉會。
B、有不少非湖南籍的學生要求出席周末“湘江聯誼會”。
C、如果缺乏辦事人員,周末“湘江聯誼會”將邀請非湖南籍學生出席擔任辦事員。事實上周末“湘江聯誼會”當時確實缺少辦事人員。
D、李華曾經出席過其他聯誼會。
E、李華對組織“湘江聯誼會”提出過許多合理建議。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C。由C根據充分條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得出:“周末的‘湘江聯誼會’事實上邀請了非湖南籍學生出席”,它雖不直接反駁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但將C加入題干原前提中去,顯然就削弱了結論和整個論證。
五、類比型
(一)推理形式的類比
例11、凡物質是可塑的,樹木是可塑的,所以,樹木是物質。
試分析以下哪個推理的結構與它最為相近?
A、凡真理都經過實踐檢驗,進化論是真理,所以,進化論經過實踐檢驗。
B、凡恒星都自身發光的,金星不是恒星,所以,金星自身不發光。
C、凡公民必須遵守法律,我們是公民,所以,我們必須遵守法律。
D、所有壞人都攻擊我,你攻擊我,所以你是壞人。
E、凡鯨一定用肺呼吸,海豹可能是鯨,所以,海豹可能用肺呼吸。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D與題干一樣,都是三段論第二格AAA式,它是非普遍有效推理式。
(二)邏輯錯誤的類比
例12、世間萬物中,人是第一個可寶貴的。我是人,所以,我是世間萬物中第一個可寶貴的。
這個推理中的錯誤,與以下哪項中出現的最類似?
A、作案者都有作案動機,某甲有作案動機,所以,某甲一定是作案者。
B、各級干部都要遵紀守法,我不是干部,所以,我不要遵紀守法。
C、群眾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眾,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
D、人貴有自知之明,你沒有自知之明,因此,你算不得是個人。
E、想當翻譯就要學外語,我又不想當翻譯,何必費力學外語。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C。C和題干中都出現“偷換概念”的錯誤。
(三)邏輯方法的類比
例13,在50年代,我國森林復蓋率為19%,60年代為11%,70年代為6%,80年代不到4%。隨著森林復蓋率的逐年減少,植被大量破壞,削弱了土地對雨水的攔蓄作用,一下暴雨,水卷泥沙滾滾而下,使洪澇災害逐年嚴重。可見,森林資源的破壞,是釀成洪災的原因。
以下哪項使用的方法與上文最類似?
A、敲鑼有聲,吹簫有聲,說話有聲。這些發聲現象都伴有物體上空氣的振動,因而可以斷定物體上空氣的振動是發聲的原因。
B、把一群雞分為兩組,一組喂精白米,雞得一種病,腳無力,不能行走,癥狀與人的腳氣病相似。另一組用帶殼稻米喂,雞不得這種病。由此推測帶殼稻米中某些精白米中所沒有的東西是造成腳氣病的原因。進一步研究發現,這種東西就是維生素B1。
C、意大利的雷地反復進行一個實驗,在4個大口瓶里,放進肉和魚,然后蓋上蓋或蒙上紗布,蒼蠅進不去,一個蛆都沒有。另4個大口瓶里,放進同樣的肉和魚,敝開瓶口,蒼蠅飛進去產卵,腐爛的肉和魚很快生滿了蛆??梢?,蒼蠅產卵是魚肉腐爛生蛆的原因。
D、在有空氣的玻璃罩內通電擊鈴,隨著抽出空氣量的變化,鈴聲越來越小,若把空氣全抽出,則完全聽不到鈴聲。可見,聲音是靠空氣傳播的。
E、棉花是植物纖維,疏松多孔,能保溫。積雪是由水凍結而成的,有40%至50%的空氣間隙,也是疏松多孔的,能保溫??梢姡杷啥嗫资悄鼙氐脑颉?/p>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D和題干都使用求因果聯系的共變法。
六、語義分析型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對日常語言表達的較為復雜的內容和含義有敏捷而準確的理解、分析和推理能力。
例14、,“我倒不是對知識分子有偏見,實在是你們把他們捧得太高了,他們有什么了不起?大學畢業才幾天。”
下述哪句語句的意義結構與上述最不同?
A、我倒不是主張平均主義,實在擔心這樣下去“兩極分化”,拿多了會不會變資產階級,拿少的豈不叫人可憐?
B、我倒不是反對改革,這一班新人太嫩,缺乏經驗,我看他們步子一點不穩,大刀闊斧會帶來巨大的危險!
C、我倒不是說他犯了錯誤,但他的行為確實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他應負直接責任!
D、我決不是反對這本書的論點,只是覺得其表述方式上尚有欠缺,希望進一步改進。
E、我決不是對政策有抵觸,但不能忽視“另外一點”,砸掉大鍋飯,操之過急不太好。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A、B、C、E與題干一樣,所斷定的形式是:“我倒不是認為p,但我主張p”,自相矛盾。只有D與題干最不同,不反對這本書的論點,反對的是這本書表述方式上的欠缺。論點與表述方式是兩個不同方面。
考生把握以上六種類型題的特點和解題方法,對正確的答題是十分有利的。
如果我國的哲學工作者和讀者不熟悉漢斯·約納斯,那倒是情有可原,因為他的代表作《責任原理》在1989年才獲得國際和平圖書獎,并被輿論界贊為是一部“劃時代的著作”,他本人也由此獲得“智慧的大師、憂慮的告誡者、偉大的思想家”的稱號。但恩斯特·布洛赫在我國哲學界所遭到的冷遇則令人不解,因為從其思想來說,他無疑是最重要的西方代表人物之一,從其風格來說,他可以算得上是本世紀獨領的幾位哲學大師之一。哈貝馬斯在《理論與實踐》一書中曾將他稱作是“一位的謝林”、“一位思辨的唯物主義者”,也有人說他是“最后一位形而上學家”。
我對布洛赫的關注最初是在1985年剛到聯邦德國之后,首先因為是幾位學哲學的德國同行用布洛赫的名字和著作將我問倒,然后是因為一位學教育學的鄰居將一套《希望原理》半賣半送給我。一年后回國探親,在系資料室發現了此書的北圖影印本,方知國內哲學界已有人對其注意。但看一看國內對西方的種種介紹,竟找不到布洛赫的大名。這一狀況也許與英美哲學界對布洛赫的態度有或多或少的聯系。我讀到過兩本國內出版的關于西方的介紹,一部是英國人麥克萊爾寫的《馬克思以后的》(東方版,1986年),另一部是加拿大人阿格爾寫的《西方馬克思概論》(中國人大版,1991年)。這兩部著作都將布洛赫放在一邊,置而不論。
布洛赫于1885年8月7日出生在德國路德維希港的一個猶太人家庭。他在大學學的是哲學和物理學。畢業后作為自由作家生活在慕尼黑、伯爾尼和柏林。1933年納粹上臺。布洛赫作為猶太學者開始流亡生涯。他先到瑞士,然后一路輾轉,從維也納、巴黎到布拉格,最后于1938年流亡到美國。1949年布洛赫與一批流亡的哲學家一起又回到歐洲。他有意識地選擇了當時的民主德國作為落腳點,接受了萊比錫大學哲學正教授的聘書,在那里工作直至1957年。在此期間,東德政府的政治和政策使他感到失望,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沖突不斷產生。于是,在1961年東德政府筑建柏林墻之前,他又“流亡”到了聯邦德國。在圖賓根大學哲學系的首次講座中他帶著切身感受聲言:“希望會變成失望嗎?當然會!而且會變成那樣深痛的失望!”這個真理對于布洛赫在西德所度過的余生也是有效的。直到1977年8月4日布洛赫逝世之前,他也不曾認為在西德的生活可以算得上稱心如意。
《希望原理》寫于布洛赫在美國流亡期間,從1938年到1947年整整用了10年時間。他在這部著作中所提出的中心命題可以概括為:對更好的生活的向往是人類歷史發展的首要驅動力。因此,人類所具有的最重要的人類學核心特征就在于希望。只要人還活著,他也就在希望著。希望是哲學的根本問題。布洛赫的這個中心命題得到了各方面的論證:從繪畫、雕塑、建筑、音樂、詩歌,到童話、電影、旅游、時裝、櫥窗陳列、舞蹈;從宗教、神話、文學,到節日、假期、集市……通過對這些豐富多彩的人類現象的研究,布洛赫證明,這些現象都是人類希望在社會與政治關系中的各種表達形式。可以說,人類的每一種希望都代表著世界和社會發展的具體趨向。而希望一般則構成人類歷史發展的不變本質?!霸跒跬邪畹姆较蛏纤砺冻鰜淼母鞣N面孔在每個時代都是不一樣的……相反,烏托邦的整個方向則始終是相近的,并且在這個方向中所隱含的目標也始終是相同的:這似乎是在歷史中唯一不變的東西?!倍霸跉v史的動力結構中的最終基因”在布洛赫看來則是“由經濟利益所構成的”。換言之,人類最根本的希望是與物質欲望密切相關的。
這里可以看出,馬克思的主張是在經過一定的修正之后才被布洛赫所接受。除此之外,從某種意義上完全可以說,布洛赫的哲學也是一門博大的哲學人類學學說。所以,人們今天將《希望原理》稱之為“人類希望的大百科全書”,布洛赫的哲學思想也因此書而獲得“希望哲學”的稱號
希望總是對一種尚未實現、尚未成為現實的東西的期待。布洛赫認為,只要烏托邦還是一種尚未的存在(Noch-nicht-Sein),那么希望就是人類的本質。從嚴格的意義上說,真正的人類歷史應當開始于烏托邦與存在完全同一之時。當烏托邦不再是虛無時,真正的人類歷史也就開始了。有人也將這種“真正的人”等同于尼采所說的“超人”’。由此可見,在布洛赫那里,真正的人類精神的建立最終是以人類希望的極大滿足為前提的,而希望的滿足又與物質利益的滿足緊密聯系在一起。
時隔二十年,《希望原理》找到了真正的對手。這對手就是漢斯約納斯撰寫的《責任原理》。從這部書的書名便可以看出,《責任原理》是針對《希望原理》而做的一個倫理學原則上的變革嘗試。
約納斯出生于1903年5月10日。與布洛赫一樣,約納斯也具有猶太人的血統。他的家鄉是德國中部的一個小城明興—格拉德巴赫。他14歲時正身處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中期。有一次,他的老師在上課前十分自豪地報告說,一艘英國運兵船被德國潛艇擊沉,他希望英國人死得越多越好,這時,十四歲的約納斯反駁道,人不可以做這樣的期望,這是“非人性的”。可以看出,他當時就反對在政治上劃分朋友—敵人這種思維方式,而實際上這就是他以后發表的最重要著作、兩卷本的《責任原理》所要陳述的基本思想之一。
自1921年夏開始,約納斯在弗萊堡大學作為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學生學習哲學。1922年,海德格爾去馬堡大學任教。兩年后,約納斯也到馬堡去聽海德格爾的課。1928年,約納斯以《靈知與后古代精神》為題在海德格爾和神學家R·布爾特曼那里通過博士論文答辯。這篇論文分兩部分在1934年和1954年發表,布爾特曼為這部著作作序并給予此書以高度的評價。但約納斯在1934年第一部發表時已經流亡英國,而后又轉到巴勒斯坦。據約納斯自己說,在修改他的博士論文時,他已經意識到,一個有尊嚴的猶太人此時不應生活在德國??梢钥闯?,約納斯的政治意識是相當敏銳的。在這方面,約納斯與布洛赫的經歷有許多相同之處。在巴勒斯坦住了幾年之后,約納斯于1938年應聘去耶路撒冷的希伯萊大學任教。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他作為同盟國的宣傳員在1940年至1945年期間加入到英國軍隊中。戰后,他又在反阿拉伯的自衛隊中擔任兩年以色列軍官。這些看來與哲學反思大相徑庭的生活經歷卻使約納斯獲得了一個新的思維方向:當他在戰爭期間隨時面臨危險的時候,他感到海德格爾的意識哲學十分抽象和遠離世界。于是他為自己提出一個目標:建立一門“有機體的哲學”或“哲學的生物學”,這門學說要填補在對物理狀況的自然科學描述和哲學反思之間的空白。他認為,從這里出發可以找到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中介,由此而避免我們的“理性文化”分裂的危險。他的這一思想在當時無疑已經走在了時代的前面:關于人類理性文化分裂成“兩種文化”的問題,在1959年才由英國的查理士·斯諾提出后才引起學術界廣泛的討論,這比約納斯在這方面的意圖實際上要晚了10多年。
1948年,約納斯受他一位朋友的推薦來到加拿大的一所大學任教,這時他已45歲了。在加拿大的幾所大學陸續地教了一段時間的書后,他于1955年來到美國,在紐約的“新社會研究院”任職。這所研究院是由一批具有自由派政治傾向的知識分子在1919年創建的,在這里安置了許多流亡的科學家和藝術家。與流亡美國的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的看法相反,他認為北美的大學教育制度對精神科學的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這也許是他在戰后沒有象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那樣回到歐洲,而是留在了美國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其思想發展來看,約納斯的《責任原理》反映了他始終堅持的一個信念:倫理學不應只探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且也應同時討論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因此,他的這部著作是對倫理學理論傳統的一個變革,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對倫理學領域中一塊“無人區”的開拓。
我們只要稍稍回顧一下本世紀的思想史便可以看到:實際上,施本格勒早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便以《西方的沒落》為題對科學技術的無限制發展做了批判。他認為,在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過程中,科學技術的“文明”無非只是一種對“舒適生活”的理解。而“文化”已經逐漸降低為“文明”并因此而開始走向“沒落”?!拔拿鳌币辉~自斯本格勒始而帶有了貶義的色彩。此后,胡塞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前夕曾嚴肅地警告人們注意“歐洲人和歐洲科學的危機”(1935年)。海德格爾也試圖解答“技術問題”(1954年),哈貝馬斯和盧曼則要人們在“社會理論還是社會技術論”(1971年)之間做出選擇……。我們還可以列舉出一大批這樣的命題??梢哉f,人類近代史上的每一次生存危機、每一次利益壓迫總會導致人們對科學技術的絕對有用性的反思。
當今較為成熟、較為嚴肅的生態哲學思想,代表作就是約納斯的兩卷本《責任原理》。約納斯認為,布洛赫的希望原理在今天看來只能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及的烏托邦式目標,因為實現這個目標的前提從兩方面看都不存在:一方面,從主觀上或從人的本性上說,人的希望是無限的,換言之,人的物質利益是永遠無法得到完全的滿足的,它是一個無限大;另一方面,從客觀上或從自然的本性上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最大限度實現人類希望的物質條件不存在。因此,通過希望的滿足來建立真正的人,這一想法既不具備主觀可能性,也不具備客觀可能性。在約納斯看來,新的倫理學原理的提出并不是因為舊原理的不可行性。他在這部著作中提出這樣一個要求:人應當“根據責任的原理而不是根據利益的壓迫”來改變自己的種類。達爾文的進化論揭示了在自然界中適者生存,不適者遭淘汰的事實。人類現在便面臨著這個問題。如果要繼續生存,就必須改造自己的種類,作出人類的一次“有意識的進化”。但是人類之所以要進行這種改造和進化,不僅僅是因為人類社會遇到了生存的危機,經驗了利益的壓迫,意識到烏托邦和存在的不等性;而且,我們所以這樣做,更主要原因是來自一種原理:責任的原理——對自己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對他人負責、對自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