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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 工貿企業 安全生產 標準化
中圖分類號:X92 文獻標識碼:A
2004年以來,國務院、國家安監總局以及省市安監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要求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010年,國務院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2011年6月,國家安監總局出臺了《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辦法》。湖北省安監局于2011年制定了《湖北省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安全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2012年,荊州市安監局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荊安監文〔2012〕85號)。
筆者參與了湖北荊州市小微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本文從基礎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境安全與職業健康、安全文化四個方面介紹小微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中的一些經驗和方法。
一、小微工貿企業生產條件及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一)小微工貿企業生產條件。
小微工貿企業生產條件一般具有如下特點:生產規模較小;生產設備設施比較簡陋;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建立或完善。
(二)小微工貿企業危險有害因素。
以紡織企業為例,工貿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危險有害因素:火災、機械傷害、觸電(雷擊)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容器爆炸、粉塵危害、噪聲和振動危害、高溫及低溫等。其中以火災和粉塵危害尤為突出。
二、安全標準化創建流程及評定標準
根據荊安監文〔2012〕85號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流程包括策劃準備及制定目標、教育培訓、現狀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訂、實施運行及整改、企業自評、評審申請、外部評審等八個階段。
小微工貿企業首先成立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目標,并根據目標來制定推進方案,分解落實達標建設責任。其次,聘請相關專家對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進行指導,排查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第三,企業對各部門、各崗位人員就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進行教育培訓,實現全員參與。第四,企業依據評定標準,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自評工作,并著手準備安全標準化評審申請材料,以便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安全標準化外部評審。
根據湖北省安監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安全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考核評價工作采用資料核對、抽查考核和現場查證的方法進行。安全標準化企業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國家級)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二級(省級)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三級(市級)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設備設施安全考評各空項分之和超過400分的,不得評為二級安全標準化企業;超過200分的,不得評為一級安全標準化企業。企業當年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和存在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不得參加考評。
湖北省未出臺評定標準的行業,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評分細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開展小微工貿企業安全標準化自評、申請、外部評審及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督審核等相關工作。
三、小微工貿企業基礎管理標準化創建
在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中,基礎管理標準化的創建是小微工貿企業極易忽略也是其非常薄弱的一個重要環節。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重點建設:
(一)建章立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應針對自身具體情況,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廠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科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2、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或修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勞保用品發放及使用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
3、制定或修訂各崗位操作規程。
企業對缺失的制度進行制定,對不完善或陳舊的制度進行修改或更新,并將各種規章制度文件化。
(二)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根據自身情況,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法,邀請專家進行安全講座或培訓,組織職工外出參觀學習,編寫安全教育宣傳手冊,全員參與學習,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及技能考核,鼓勵員工主動學習,使安全教育培訓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應有記錄并進行歸檔。
安全教育培訓的具體形式有:
1、每天班前班后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
2、安全活動日;
3、安全生產會議;
4、各類安全生產業務培訓班;
5、事故現場會;
6、張貼宣傳畫、宣傳標語及標志;
7、安全文化知識競賽等。
(三)引進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采用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法,如5S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檢查表管理法等。
1、“5S”安全管理方法。
5S起源于日本,是指在生產現場中對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是日本企業獨特的一種管理辦法。5S是指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等五個項目。
整理即區分要與不要的物品,現場只保留必需的物品。整頓即必需品依規定定位、定方法擺放整齊有序,明確標示。清掃即清除現場內的臟污、清除作業區域的物料垃圾。將工作場所的污垢去除,可使危險發生源更容易發現,清潔即將整理、整頓、清掃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維持其成果。素養即人人按章操作、依規行事,養成良好的習慣,使每個人都成為有安全素養的人。
5S管理方法非常適合小微工貿企業的管理,其實施成本低,技術難度不高,但安全成效和經濟收益高,也易為小微工貿企業所接受。
2、安全檢查表法。
安全檢查表法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發現系統以及設備、機器裝置和操作管理、工藝、組織措施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列成表格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主要包括四個操作步驟:收集評價對象的有關數據資料;選擇或編制安全檢查表;現場檢查評價;編寫評價結果分析。
安全檢查表法簡單易懂,操作性強,但編制安全檢查表的工作量及難度較大,檢查表的質量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編制者的知識水平及經驗積累,也會影響到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
四、小微工貿企業設備設施安全標準化創建
設備設施安全標準化創建是標準化創建中的重要的硬件環節,小微工貿企業由于規模較小,基礎管理比較薄弱,設備設施比較陳舊。以紡織廠為例,在設備設施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中,應著重注意以下問題:
1、消防器材不得超過年檢有效期,應及時更新;
2、登高梯臺底部應有自鎖裝置,直梯應有安全護籠和防滑裝置;
3、車間照明等應用防爆電器,接地裝置應有年檢報告;
4、旋轉導軌應有自鎖裝置;
5、倉庫不得過量或雜亂堆放,應防止自燃;
6、配電房應有防止動物進入的設施;
7、變壓器應有絕緣年檢報告;
8、高空作業應有護欄和審批報告;完善企業臨時電線審批制度;
9、完善標識標牌;
10、廠內車輛應及時檢驗,駕駛員不得無證上崗;
11、電器不應使用臨時電源;
12、電源應設置護欄;
13、其它。
五、小微工貿企業作業環境安全與職業健康標準化創建
作業環境安全與職業健康保障創建關系到作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及環境的良好狀態,是安全標準化創建中的重要環節。在創建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完善安全通道的布置,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
2、作業人員應依工種佩戴標準且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如防塵口罩、安全帽、絕緣手套等;
3、應完善防塵防毒設施,如防泄漏、防二次揚塵措施;
4、應有職業衛生檢測檢驗報告,應有員工體檢報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等;
5、其它。
六、小微工貿企業安全文化標準化創建
安全文化是安全標準化創建中的重要部分,它代表了企業的軟實力,體現了企業的精神面貌,并能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有序地進行,保障企業持續和諧地發展。
小微工貿企業的安全文化依據AQ-T9004-2008《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進行建設。大至安全承諾、安全理念,小至安全教育活動、行為激勵、安全事務參與等,都是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因素。基于小微工貿企業規模小、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等特點,可采取如下措施:
1、人手一本簡單易懂的《安全標準化通用手冊》;
2、開展員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月活動和親情教育活動;
3、制作標語、宣傳欄、創辦微型內部刊物等;
4、以講課、會議、座談、演練、參觀展覽、看錄像、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員工的安全素養等。
七、結語
小微工貿企業總體呈現數量多且不規范的特點,因此小微工貿企業安全標準化的創建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它不僅需要安監部門的監督和推進,更需要小微工貿企業提升安全意識并積極地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本文針對小微工貿企業的特點,分析了小微工貿企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根據國家、湖北省的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從基礎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境安全與職業健康、安全文化四個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實效性的具體建議。這些建議的提出,既考慮到了小微工貿企業的實際條件,又能確實提升小微工貿企業的安全標準化水平,且易為小微工貿企業接受并進行整改落實,從而使小微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得到提升。
(作者單位:胡章地,武漢工程大學法商學院;竇宇雄,董強,胡文軍,武漢工程大學環境與城市建設學院;胡雅文,湖北虎渡河科技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馬西員. 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中國鎢業, 2003, (3).
[2]趙景華. 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初探. 中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 2011, (9).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超過4500萬的中小企業,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特色。對于企業信息化領域而言,就有4500萬個不同的需求。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從幾年前開始,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的呼聲就從未停止過。然而,經過幾年的探索,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依然沒有定論。什么才是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需要的標準?是什么原因導致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遲遲難以成型?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廠商及用戶應該從哪方面下手來解決這一難題?如何理解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
5月13日,在一場關于中小企業信息化行業標準的沙龍上,信息化專家和企業代表根據自己的理解和經驗給出了各自的結論。
信息化研究中心劉權博士認為,關于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的建立在業內已經持續探討了多年時間,而標準遲遲沒有出爐的原因之一是,人們對標準的理解不同。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過程主要涉及兩類人群:一是中小企業內部信息化建設和運營人員,二是為中小企業信息化提供建設和服務的廠商。
因此,對于中小企業的信息化標準而言,應該包括兩個層面。
一是中小企業信息化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標準。在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應該遵循什么樣的流程?應該搭建怎樣的信息化平臺?如何利用該平臺來推進中小企業業務增長?這是該標準需要涉及的領域,也是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標準。
二是中小企業信息化的服務標準。影響中小企業信息化發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比較重要的一個是第三方服務平臺。目前,全國第三方服務平臺數量超過100個。如此多的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同時服務于中小企業,使中小企業信息化可能出現非良性發展。因此,如何對中小企業信息化開展服務成為擺在眾多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商面前的一大挑戰。服務標準的推出,對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進程更具意義。
對于服務標準,業內有發言權的企業當屬鳳毛麟角。盡管面對著如此眾多的困難和挑戰,以中企動力為代表的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廠商經過多年的探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為中小企業信息化標準的建設打開了一道大門。
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計算標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51號)第二條規定執行。
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核實后,認定企業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條規定填報納稅申報表。
四、納稅年度終了后,主管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納稅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不符合規定條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條規定計算減免企業所得稅預繳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業稅率(1)屬于工業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屬于其他企業的,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符合以上標準的企業,適用20%所得稅優惠稅率。
(3)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稅所得額在6萬元(含6萬元)以下,按減除50%后的余額作為應稅所得額,并適用20%所得稅優惠稅率。
(4)上一納稅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且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符合相關標準,按實際利潤額預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可享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稅收優惠政策。
新誤區系列:一般納稅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0〕第22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化品種類繁多,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就有2828種[1]。
我國大多數化工企業規模小,中小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90%左右。在一些省份,20人以下的小化工企業約占全省化工企業總數的40%左右,有的接近50%。這些小化工企業普遍工藝技術落后,裝置水平低,缺乏有效控制系統(如聯鎖裝置等),人員素質差,安全投入少,安全生產基礎薄弱[2]。為了提高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先后頒布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等[3-6]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要求,對我國危化品企業,尤其是中小型危險品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巨大的推動作用,但企業在實際創建過程中亦存在不少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解決,那么安全標準化體系將不能正常運行,持續改進的安全標準化宗旨也難以實現。
2.安全標準化創建存在的主要問題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盡相同,但總的來看,目前,中小型企業在推進安全標準化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領導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企業創建安全標準化純粹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在外部評審前突擊達標,評審結束后疏于管理,績效考核不嚴格,未能按照安全標準化“PDCA”動態管理的模式進行持續改進。有的企業在安全標準化創建過程中,人員和安全投入不足。
2.2規章制度雖建立但難落實
在實際創建過程中,部分中小企業因自身管理水平不足,聘請咨詢機構協助創建安全標準化,但往往機械的將咨詢機構提供的有關制度模板改換名稱,未能結合企業實際進行有針對性的修改和完善,結果各種規章制度表面上是已建立,但實際上難于落實,最終未能實際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2.3多套體系運作,未能有機統一
部分企業在實際管理過程中,應不同管理部門或客戶的要求,同時運行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OHSAS 18000、特種設備質量管理體系、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等多套管理體系。很多企業只是機械的按照各種體系的要求進行編制相關文件,但又未將各種管理體系融會貫通,導致企業對于同一件事情可能存在多種制度進行管理,并且相關的檔案、記錄資料混雜在一起,導致運行困難。
2.4重點環節未摸清
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體系作為一個面向各種類型、規模的危化品企業的體系,對負責人與職責、風險管理、法律法規與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作業安全、產品安全與危害告知、職業危害、事故與應急、檢查與自評等等多方面都有明確的要求。但對于大部分中小型企業來說,每個企業的安全管理基礎都不一樣,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情況,抓住重點環節加以完善,如此則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對策措施
3.1落實法定義務,轉變觀念思路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法定義務。再者,企業在推進安全標準化雖然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但安全標準化的創建能夠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的概率和損失,對企業來說間接的也是一種效益。
3.2真抓實干,完善企業規章制度
制度如果只是為了應付外部評審檢查人員審查而制定,這樣的制度將毫無意義。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實,而落實的關鍵在于切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在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過程中,即使咨詢機構提供了一定的模板,也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制度進行修改完善,方能給制度帶來生命力。
3.3有機融合,實行統一的管理體系
企業針對不同管理體系的要求,可以制定統一的企業自身的管理文件,針對各管理體系中互通的部分,并不需重復甚至矛盾的表達。企業相關人員也只需執行一套管理體系,而不至于被多套管理體系弄得暈頭轉向。相關的記錄檔案也統一歸檔,提供索引。
3.4抓住重點,完善薄弱環節
中小型企業發生事故往往是安全意識淡薄、個人防護用品缺失、危險作業監管不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處罰不嚴等原因造成。針對這些,企業創建過程中,在立足于硬件條件達標的情況下,應通過明確安全職責、加強安全意識、規范危險作業、做好個人防護和現場處置、落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等關鍵環節來保障企業的安全生產。
關鍵詞:小微企業;質量發展;公共政策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持續深化,“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理念的推廣,“互聯網+”思維的形成,小型微型企業(下文簡稱“小微企業”)已成為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拼圖”。一方面,小微企業的發展是我國緩解當前經濟下行壓力的“重要一環”,是吸納就業的“主戰場”,是未來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另一方面,小微企業的發展有助于推進內、外部聯動,成為促進中外經濟協作發展的橋梁,幫助中國優勢要素“走出去”,消減國內過剩產能,減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難度和陣痛,從而實現中外“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然而,小微企業的戰略價值并不能掩蓋現階段中國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管理水平偏低、科技水平不高、人力資源匱乏、相關支撐政策不完善、投融Y難等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探究小微企業面臨的困境,歸根結底是發展只有數量,沒有質量。質量意識的淡薄、標準化的缺失已嚴重威脅小微企業的成長與壯大。
本文正是基于這一邏輯線索,聚焦我國小微企業,研究質量提升對小微企業的效應,探討如何提升小微企業的質量,促使小微企業真正扛起中國未來經濟增長的一面大旗。
一、小微企業的發展現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小微企業是小型、微型、家庭作坊式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小微企業具體標準可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現階段,我國的小微企業的現狀如下:
(一)數量龐大,推動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數據,2013年和2014年中國的小微企業數量分別達到5606和6530萬戶,小微企業占企業總數的比例超過90%。在所有市場主體中,小微企業數量龐大,已成為社會經濟的重要基礎力量,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
與此同時,小微企業是當前及未來我國經濟創新和發展的新動力,對激發市場活力和釋放發展潛能具有重要促進作用。小微企業的發展已成為我國2020年能否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影響因素。根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2013年我國第二、第三產業企業實現營業收入228.1萬億元,比2008年增加123.9萬億元,增長118.9%。其中2008~2013年期間,新開業小微企業實現營業收入26.9萬億元,對二、三產業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的貢獻為21.7%,拉動二、三產業企業營業收入增長25.8個百分點。
(二)吸納就業能力強,解決社會民生問題
小微企業是我國容納就業的“蓄水池”。根據2013年統計數據,中國7.67 億就業人口中,小微企業吸納了1.5億就業人員,并且70%以上新增就業和再就業人口匯集于小微企業。2014年小微企業吸納了2.5億就業人員。從絕對占比份額來看,2013年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人數占就業人數比重為19.56%,2014年這一指標達到32.38%。
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表現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資產凈值人均占有份額方面,同等資金投入,小微企業吸納就業能力強于大中型企業;二是絕對份額方面,小微企業解決了我國絕大部分城鎮就業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目前這一比例分別達到70%和80%以上;三是容納就業人數的空間方面,小微企業已成為初次就業和社會再就業的主要承擔方。
(三)行業分布廣,結構呈兩極分化
我國的小微企業主要聚集于制造業以及服務業,逐步向服務業領域擴充。數據顯示,2013年底小微企業在工業領域的占比為18.49%,批發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和科技領域的占比分別為:36.44%、9.93%和4.62%。
同時,根據全國工商總局的調研數據測算,2013年我國小微企業具體行業分布表明:第一,小微企業敢于創新,發展領域覆蓋所有產業,且在各類新興行業和新型業態中不斷涌現;第二,小微企業主要聚集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特別是批發業和零售業,第一產業中小微企業占比僅為2.47%;第三,工業、批發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行業小微企業的效益普遍不高。而相當一部分科技型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愿望較強,但受困于多種關鍵因素,轉型升級重重困難。
二、小微企業發展面臨的質量問題
(一)市場準入缺乏“質量紅線”,“劣幣驅逐良幣”
小微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相對混亂,缺乏“質量紅線”。出于利潤考量,企業不擇手段降低成本,市場主體間信息不對稱引發企業惡性競爭,引起產品質量優良的企業由于效益等原因退出市場,最終市場中充斥著質量差的產品。如:工業領域近年來不斷發生廠房重污染、建筑工地塌方等質量事故,很多沒有資質的小微企業承接各類工業生產活動,在利潤的驅使下,以次充好,危害社會。
(二)質量服務不完善,小微企業外部成長環境惡劣
小微企業的社會化服務環境,是小微企業發展的必然需求。目前我國小微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需求主要集中在:人才培訓服務、信息化服務、技術支持與專利開發服務創業輔導服務、信用與融資擔保服務、市場開拓服務、管理咨詢與法律服務等。
在建設并完善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方面,“重大輕小”的思想仍然存在,社會化服務建設進程中只考慮大型企業,而忽視小微企業的現實需求,導致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質量不高。另一方面,社會化服務的提供主體單一化,效率低下。總之,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環境的數量和質量都不夠,民間組織參與程度不高。
(三)標準化建設不完善,產品不可靠
首先,小微企業未體會到標準化戰略的價值。目前,我國眾多小微企業受制于資金、技術等,意識不到標準的重要性,認為其是大企業的專利,這種觀念對小微企業未來發展比較致命。其次,缺乏標準文本。建立標準體系需配套多樣手續,然而部分小微企業缺乏標準文本,尤以私營企業和村辦企業為甚。而后,相關標準不齊全。部分小微企業雖有產品標準文本,但缺乏相關標準。如標準中的引用標準,很多小微企業根本不存在。對于重要的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重要的零部件、半成品的質量標準或技術要求等標準幾乎全無,無法對其實施質量控制,產品質量無法保證。最后,標準與國際脫軌。我國加入WTO之后,很多小微企業以低價策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脫軌國際標準,給顧客造成“低價低質”印象。
(四)質量意識缺乏,品牌意識淡薄
首先,企業品牌管理意識淡薄。一是品牌觀念錯誤,夸大品牌價值。二是忽視品牌管理。將品牌視作產品經營,無法意識到更深層次價值。其次,缺乏保護品牌的意識。我國小微企業缺乏戰略目光,致使優質產品或服務的商標被搶注。最后,過分追求品牌的外在表現和傳播炒作。大多數小微企業品牌根基弱,沒有長遠規劃,往往只關注銷售和市場份額,把品牌管理的重心放在廣告以及傳播上。
(五)質量責任認識不足,產品質量檢測工作落后
“質量是工業企業的生命”,很多小微企業缺乏質量責任。現實中,一些小微企業領導存在重數量,輕質量,只注重承包基數完成的短期行為;放松對質量要求,議事日程中沒有質量管理工作,忽視質量管理,耍小聰明,搞形式主義。
對產品的質量檢測,很多小微企業只留于形式,應付檢查,不會將其作為企業的核心工作,放松對工業產品質量的檢測。
(六)技術創新投入不夠,重“改進”輕“改革”
我國小微企業大多采用粗放式發展且創新能力不足,導致能耗大、成本高、產品質量差等問題。與國外先進經驗相比,我國小微企業引進先進技術程度低,產品效益普遍較低。小微企業在質量創新方面重“改進”輕“改革”,缺乏有效激睢
(七)質量人才緊缺,專業質量人才資源不足
出于成本控制,小微企業結構設置不健全以及企業對質量管理部門的重視程度有限等原因,現階段我國小微企業的質量管理部門在人員配備以及設備投資上所占比例相對較低。
首先,缺乏相應的人員設備,且小微企業的質量管理部門不受重視,促使質量管理部門影響力相對局限,無法發揮全面協調組織能力。
其次,缺乏優秀的品牌管理人才。許多小微企業將品牌經理的工作界定等同于廣告經理,在招聘人才時往往只注重宣傳方面的才能。
最后,沒有配備實施標準化戰略的人才。我國大部分小微企業目前的困境是既培養不出,又吸引不到人才,自然就無法制定標準,甚至是實施高質量的標準化審核。
三、小微企業質量提升的政策建議
(一)明確“質量紅線”,整合多方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
質量紅線是國家以及企業立身之本。小微企業若要成功發展壯大,國家及企業自身都必須明確質量標準,守住質量安全,保證有質量的發展。在明確質量基礎之上,政府、質量服務機構需要為小微企業提供質量服務。
第一,注重整合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業務咨詢服務。要充分利用政府業務能手、科研院所專家和咨詢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包括政策、管理、技術等全方面的咨詢服務。建立咨詢服務獎勵措施。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獎勵機制,對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或是質量管理體系有較大進步和提高的小微企業給予經濟上的獎勵,政策上的支持以及榮譽上的鼓勵。利用網絡平臺,提供政府及公共機構扶助信息、支持政策和相關標準。建立各領域專家數據庫。政府派專人收集各行業專家的資料信息,相關技術書籍、報告和課程等資料匯總成專家數據庫,作為小微企業學習的資料庫。開設與企業經營前輩及專家進行信息交流的社區。政府建立“小微企業質量管理與交流工作室”等社會機構,請專家不定期的到機構內做相關技術培訓,為小微企業質量管理與交流搭建平臺。促進小微企業信息共享。從小微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入手,詳細登記企業的產品信息、企業的具體地址等信息,并保持更新,使得質量監管機構了解到該企業的產品信息,為監管打下堅實的基礎并減少后續的精力。
第二,對小微企業管理及技術人員實施質量管理和專業技能培訓。圍繞不同企業或同一企業中不同層次人員的實際需求,有層次地開展質量系列培訓。結合建立的質量管理信息平臺,不定期的在平臺上發放技術人員去企業進行相關的技術講解和培訓的信息,幫助小微企業建立系統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三,發揮專家智囊團優勢,通過“一對一”幫扶,全面提升小微企業質量發展水平。不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現場指導,從質量、計量、標準、檢驗檢測等方面入手,定期向企業提交產品質量狀況會診報告,督促、指導企業采取措施。
(二)引進先進技術,全面提升小微企業質量競爭力
先進技術是小微企業由粗放型發展轉型到降低能耗、減少成本、提升產品質量的關鍵因素,應大力提倡小微企業通過引進先進技術提升質量競爭力。
政府特別是各地質監部門需明確定位,在先進技術引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一是第一時間調研地區小微企業的技術缺陷,針對性引進先進技術,開展推廣活動。二是提供政策扶持,幫助小微企業引進先進技術。三是設立政府專項基金。為發展良好但無資金引進大型設備的小微企業提供生產設備;對小微企業在購置自動化設備、技術培訓等方面,根據技術等級決定給予津貼支持。
第三方和行業組織要發揮帶頭功效,推動小微企業技術創新。追蹤行業先進技術,注重學習、引進,并且培養、引進高級技術人才,為小微企業提供技術援助。鼓勵行業協會設立技術援助基金,作為服務經費促進行業的質量發展。開展技術交流會或舉辦相關技術培訓會,要求小微企業相關技術人員參加。
小微企業要以精益制造、降低能耗、提高質量為目標,積極引進先進技術。積極引進先進的生產設備,訓練企業技術工人的能力,在知識和技術方面進行創新。尋求政府扶持,把握相關技術支持政策,積極學習,推動技術創新。
(三)推行標準化建設,扶持小微企業與國際行業標準接軌
第一,利用標準約束產品質量。質監部門要建立健全標準文本與標準體系,對小微企業實施標準解讀與宣傳,提供標準化生產的指導。另外質量監督部門應發揮稟賦優勢,充分利用檢驗檢測資源服務小微企業。
第二,開設專門的咨詢窗口,政府鼓勵設立相關的社會機構,吸引各行人才到此機構中,就小微企業標準化在事業戰略上的應用提供服務,為小微企業標準化戰略提供信息和建議。
第三,迅速實現國內標準化,將標準化作為提高產品在市場上的可靠性以及實現產品差異性等的有力手段。對骨干、優秀的小微企業,鼓勵其與國際行業標準接軌,制定企業標準。
第四,注重培養標準化戰略人才。積極開展標準化人才隊伍的建設,通過標準化工作與技術發展的有機結合,培養標準化方面的領軍人才,提高小微企業標準化人才隊伍的整體水平。
(四)發揮平臺效應,構建小微企業檢驗檢測平臺
一般而言,小微企業不具備引進大型儀器設備的能力。在這一背景下,政府和質量服務機構作為重要支撐力量,需為小微企業做好服務,搭建有效的檢驗檢測平臺,發揮平臺效應。
政府特別是質監部門需有意識借助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檢驗檢測。質監部門要注重整合相應的管理和技術檢驗檢測以及特種設備管理專業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優惠甚至免費的檢驗檢測服務。政府要統籌規劃面向小微企業的公共科技服務平_建設,綜合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組織,為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服務。政府需放開市場、強化監管、引入社會資源,投資檢驗檢測平臺建設,幫助小微企業質量發展。
質量服務機構需緊跟政府特別是質監部門的步伐,抓準方向,明確定位,借助平臺發揮效應。要基礎夯實。知曉檢驗檢測所需的全套流程、知識和技術等,懂理論、知實操。提高檢驗檢測專業能力。把握政府需求。合理利用檢測資源,有的放矢,深入發展,變優勢產品。堅持多元化發展。努力構建從“咨詢-檢測-治理”一站式的優化服務,為企業服務。
(五)重視質量責任,合理規劃小微企業質量監管體系
第一,強化小微企業監管,依據其發展程度,探索新的質量監管方式,對新開辦小微企業屬一般性不合格質量問題,實行“首錯不罰”制度,保證小微企業發展積極性。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產品進行全過程的把控,做到“三不”放過,即:造成不合格品的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不合格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未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不放過。規范產品標識標注,努力保證小微企業的質量提升。
第二,加強事前監管與巡查,實行質量預警制度。要主動幫助小微企業分析產品質量和安全隱患問題;要向小微企業和收集質量監管信息,建立質量相關數據庫。完善監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監督抽查計劃,抽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大監督抽查后處理力度。同時,政府肯定各類媒體(廣電、網絡、新聞報紙等)在監督小微企業質量問題上的重要地位,鼓勵其充分發揮作用。
第三,搭建互聯網統一信用平臺,構建共享的質量信息系統,公開小微企業質量信用信息。要利用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要將小微企業質量信息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內,與小微企業的貸款審批、企業用地審批等直接聯系,從各方面來督促企業重視產品質量管理,杜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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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 小微企業 名單制營銷 必要性
近年來,小微企業業務已經成為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的戰略重點。為了促進本行小微企業集群式客戶的戶數增長和小微企業信貸業務規模的迅速增長,提高本行的區域內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市場競爭力度和客戶的綜合回報力度,商業銀行紛紛由單戶、點式的傳統營銷理念轉向批量化營銷,大力推廣小微企業名單制特色化的批量營銷管理模式,通過名單制營銷快速搶占市場、提高營銷效率,從而全面提升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所謂名單制營銷,指商業銀行的各分支機構在總行的指導下,廣泛收集信息、建立目標客戶信息庫,有針對性地實施擇優和精準營銷,并對營銷效果進行考核評價的全流程營銷的創新手段。目前,名單制營銷已成為銀行提高對目標小微企業客戶的吸引力和在行業中的競爭力的有力武器,推行小微企業名單制營銷模式對于商業銀行健康發展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的必要性逐漸增強。
一、破解小微企業界定及分類標準不明確難題
現階段,我國已有的小微企業界定及分類標準,為商業銀行發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和各級政府對小微企業融資制定扶持政策提供了參考依據,但由于界定標準的不統一,分類方法的不合理,使得在商業銀行業務發展、政府部門制定政策和監管機構數據統計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問題。
現在對小微企業最為普遍的界定是按照201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改委及財政部研究制定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和銀監會在2007年下發的《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
“規定”主要通過考察企業的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界定小微企業,且只要有一項指標未滿足要求即可進行小微企業認定。在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許多企業的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已經超過指標上限,但企業方面為獲得小微企業的專項信貸優惠和政策扶持,商業銀行為迅速占領區域內小微企業信貸市場,雙方人為對從業人員人數進行調整,使得授信企業未能同時滿足多項指標,從而被認定為小微企業的情況普遍可見。
“意見”主要通過考察企業的授信總額、資產總額和銷售總額指標界定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多為私人絕對控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獨資企業等,企業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主要為自然人,由于“意見”主要關注的是企業的授信總額,且并未將企業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納入統計口徑,實際操作過程中各商業銀行只根據企業現有貸款余額進行其規模界定,忽略了授信企業在整個銀行信貸統計中分別以企業名義和個人名義申請銀行貸款余額的累加,存在單戶超過授信總額規定也被認定為小微企業的情況。
“規定”和“意見”在全國采用了統一的分類界定指標體系和數據要求,忽略了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欠發達地區區域經濟之間的差異性,存在東部企業各指標普遍超高,而中西部企業更容易達到相關標準,從而獲得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和政策扶持。
通過實行小微企業名單制營銷模式,可以有效改變小微企業分類界定標準不統一、分類界定方法未充分體現標準的科學性及分類模糊不清導致小微企業融資低效等問題。
二、轉變小微企業客戶營銷模式的有效途徑
目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業務的市場基礎不夠扎實,客戶基礎相對薄弱,由于小微企業業務的單筆授信金額和利潤相對較低,如果仍舊采取以往對大型客戶“一對一”的單一營銷方式,會大幅降低客戶經理的工作效率,增加商業銀行的營銷成本。
小微企業名單制營銷模式重點在于對優質小微企業集群客戶的業務拓展,通過客戶群體行業性、地域性、經營模式等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入圍標準,進行“一對多”的批量開發,一次營銷,批量授信客戶敘做,為同類型企業提供標準化、專業化的授信服務方案,能夠迅速增加本行優質小微企業客戶數,夯實客戶基礎,大幅提高本行在區域內的市場份額。
由“一對一”轉變為“一對多”,不僅是營銷模式的轉變,更是增強了商業銀行對于集群性小微企業的營銷能力和價值創造能力,是推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授信業務快速發展的有效途徑。
三、適應小微企業市場競爭模式轉變的必然要求
目前,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已經由單個企業實力的競爭主編轉變為上下游產業鏈之間的競爭。一方面,資金的占用已經延伸至核心企業的產業鏈企業,對于上下游企業的管理已經成為核心企業管理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供應鏈、產業集群、專業化市場和企業協會的競爭優勢逐漸凸顯,抱團發展和抱團融資已經成為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的主要模式。
小微企業名單制營銷模式主要包括針對上下游供應鏈的“線性”客戶的名單制營銷和針對專業市場、協會商會類客戶的“塊狀”客戶的名單制營銷。名單制營銷模式順應了小微企業市場競爭模式的轉變,為商業銀行迅速發展小微企業授信業務,占領小微企業市場指明了方向、開辟了思路,是商業銀行適應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形勢轉變的一種營銷模式的創新。
四、預防小微企業聯保圈的“蝴蝶效應”
在批量化營銷小微企業群體時,眾多金融機構紛紛采取“大數法則”原理,對于產業鏈、集群性、商會和協會類小微企業大量給予以聯保作為擔保方式的融資,而忽略了對授信企業的貿易背景真實性、融資額度合理性、擔保能力有效性等環節的調查和測算,致使聯保圈危機凸顯。而商業銀行推行小微企業名單制營銷和管理的新路徑,針對本地優質產業和支柱型企業產業鏈客戶進行篩選,防止跨行業批量授信,全面規避和化解聯保圈信貸風險。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冶金等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通知》要求,努力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通過創建使企業實現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操作過程標準化,建立企業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增強企業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5年左右時間,逐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到2020年全面實現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全面提升小微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將按企業所屬由各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分工如下:
(一)市安監局負責全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審核、公告、發證等工作。
(二)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本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申報指導和材料初審等工作。
(三)各鎮政府,馬家店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負責轄區內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申報指導和材料初審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動員、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1-3月)。召開全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會議,印發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創建工作,培訓各鎮(街道)、相關部門創建工作專班人員。迅速摸清本地本行業小微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數量、規模、從業人員、生產工藝和安全管理現狀等。請各單位在3月31日前將市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摸底調查表(見附件1)上報市安監局綜合科。
(二)組織培訓、明確任務階段(2016年3-4月)。各鎮(街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開展小微企業相關人員培訓,熟悉掌握考核標準和考評程序(見附件2)。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各項工作制度。明確每年不低于小微企業總數20%的年度創建工作目標,擬定2016年的創建達標企業名單。
(三)典型推動、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4-12月)。各地、各部門要樹立1-2家典型企業,總結推廣工作經驗,發揮榜樣作用,以點帶面。對已經擬定為2016年達標創建企業,開展服務和指導。各企業要迅速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明確創建工作專班,落實經費和人員,嚴格按照《冶金等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開展自評。對于在自評中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監局根據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申請情況,安排專家進行現場指導,按照考評辦法和標準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評審。
(四)檢查總結、持續推進階段(2016年12月-2020年)。各地、各部門要對照目標任務開展全面總結。通過企業達標創建,進一步了解掌握轄區內企業數量、基本安全條件、生產工藝特點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臺賬,為今后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依據。做好小微達標企業的典型宣傳,落實相關激勵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業達標創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標。企業在達標后,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形成自評報告。企業根據自評結果,針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做到持續改進。市安監局對達標到期的企業開展復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進一步加強對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達標工作重要性,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協調聯動,周密安排,科學實施。
(二)典型推動,強化指導。創建典型示范企業,總結工作經驗,發揮榜樣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各地小微企業全面達標。要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科學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推進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技術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絕“三違”行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專業技術裝備水平,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改進現場作業條件。
(三)加強宣貫,穩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是2016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點工作,各鎮(街道)要在轄區內展開經常性的教育培訓活動,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宣貫工作,使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穩步推進工貿行業小微企業標準化工作的開展。
【關鍵詞】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國際借鑒
小微企業是指企業營業收入、從業人員、資產總額在一定標準以下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如工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微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該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參照該標準進行劃型。
一、小微企業在現代經濟中對經濟的影響如下
(一)可以有效促進經濟發展
從全國數據看,“中小企業占據全國企業戶數為99.5%”。據資料統計,我國小微企業數量已占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廣泛分布在城市鄉村,基本涵蓋了國民經濟的所有行業,是我國多元化實體經濟的重要基礎。目前小微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繳稅額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左右。小微企業已經成為我國實體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
(二)有利于擴大社會就業
相比大、中型企I,小微企業進入壁壘低,所使用的資源少,對環境的適應性強,創辦速度快,十分有利于擴大社會就業。
(三)有效激勵科技創新,促進社會創新進步
經過多年的發展,小微企業已經從一般加工制造、商貿服務等傳統領域,向包括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在內的各行各業延伸。在發展過程中,小微企業充分發揮決策機制靈活的優勢,通過吸收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增強市場競爭力,在帶動我國電子信息、生物科學等高新技術成果實現產業化的同時,也成就了自身的快速發展。從美國的發展經驗來看,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占其銷售的比重大于大中型企業的比重,成為推動技術創新發展的新動力和源泉。
(四)促進企業的相互競爭,有利于市場經濟的良性競爭。
相對于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夾縫中生存先天不足,更需要通過不斷創新來發展壯大,是企業家和大企業的孵化器,代表著企業管理和企業變革的一種新力量。
二、我國現階段制約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稅收制度因素
為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但從長遠來看,我國現行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體系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企業類型劃分標準與相關稅收政策不統一
現行諸多相關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標準與2011年新頒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中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不盡相同,稅收政策難以落實到位。如現行企業分類規定與企業所得稅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不一致。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由于這些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被認定,因此,大部分中小微型企業仍然無法享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二)小微企業稅負過高,存在著重復征稅的困境
我國自2009年1月1日起實行消費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大大減輕了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負,尤其對設備投資大、技術密集型的納稅人更有積極意義,加快了技術革新步伐,促進了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但由于小規模納稅人并未實行進項稅抵扣制度,為此雖然也相應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至3%,但實際上增值稅轉型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影響仍然有限,而且征收率依然偏高,稅負過重。另外,營業稅的重復征稅也加重了相關小微企業的負擔。我國現行稅收體系分別確定了增值稅與營業稅征收范圍,增值稅主要涉及工業生產和商業流通環節,營業稅主要涉及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等行業,兩稅平行征收,互不交叉。企業分類新標準規定了16大行業,而其中有超過10大行業涉及的主要稅種是營業稅,這些行業又是小微企業聚集的行業。但是,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實行重復征稅,在增值稅轉型帶來的納稅人稅負下降的情況下,營業稅納稅人的稅負卻并沒有減輕,這就制約了小微企業的發展,其在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物流業的矛盾表現得尤為突出。
(三)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手段有限
我國現行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方式相對簡單,政策手段相對單一,且優惠對象認定條件過于苛刻,真正能享受到該優惠的企業少之又少。以高新技術享受企業優惠稅率為例: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按照現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六項條件。但實際上大部分中小微型企業無法同時達到這些標準。
三、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國際經驗
(一)發達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研究
1、美國實行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對商品的流轉基本不征稅,消除了重復征稅的弊端。突出對小企業低稅負、激勵研究開發的政策導向,加快資金流向小企業。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資本收益稅率減半,按14%征稅:新購進的設備使用年限如超過5年,購入價格的10%可抵扣當年的應納稅額:允許小型企業實行加速折舊:本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如超過前3年的平均發生額,超過部分的25%免予征稅:從事基礎研究的小型企業,研發費用的65%免予計稅,同時企業的研發費用增長額可以沖減當年稅額。
2、英國鼓勵投資者開辦小企業,引導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投資者創辦小企業的投資額60%可以免稅:年營業額少于2500萬英鎊的小企業,每年研發投資超過5萬英鎊時,可享受減免稅150%的優惠待遇,尚未盈利的小企業投資研發,可預先申報稅收減免,獲得研發投資24%的資金返還。
3、法國把小企業的利潤稅從33.3%降到19%;對企業的注冊稅也相應調降,新建中小企業可免3年的所得稅,并在社會福利稅收上對增招雇員的企業給予減免優惠,同時按中小企業提供就業機會的多少,給予財政補貼。為促進失業人員創業,法國政府規定創辦工商企業可以享受2年免征所得稅,以后3年對企業贏利分別減少7 5%、50%和25%的所得稅優惠。對實行新技術的企業給予50%的稅收減免:小型企業以專利、發明等無形資產進行投資獲得的利潤增值部分,可以延遲5年繳納稅款。
4、日本通過低稅負和多種稅收優惠手段,體現鼓勵小微企業技術創新、節約能源的原則。對試驗研究費用超過銷售收入3%的小微企業及創業時間未滿5年的小微企業,減收3%的法人稅:小微企業新技術投資享受購置價7%的法人稅額特別扣除;對于節約能源或利用新能源的小微企業,在設備折舊等方面給予較大的稅收優惠,如購買或租借的設備,在使用的第一個納稅年度可以作30%的非正常折f。
(二)發達國家激勵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給我們的啟示
1、稅收激勵針對性強。小微企業經營靈活,創新意識強,但因為它在人才、資金和技術等方面有著自身難以逾越的障礙,其發展就會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各國普遍采取了有針對性的稅收激勵政策,并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補充和調整,既體現了國家宏觀調控的基本導向,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
2、激勵政策系統化。以上各國激勵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涉及所得稅、流轉稅、個人多得稅等多個稅種,并且各稅種能夠相互配合與強化,發揮出合力,建立了較系統的稅收激勵政策體系。
3、激勵方式多樣。各國政府普遍制定實施了多種多樣的稅收激勵方式,例如減免稅、加速折舊、費用扣除、投資減免等,并且各種方式優惠力度明顯,規定詳細具體,可操作性強。
四、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一)統一政策口徑,規范認定標準
制定稅法方面的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統一劃型標準。2012年度總局、省局關于落實好減免小型微型企業發票工本費的優惠政策的過程中,對小型微型企業進行標識的口徑已按劃型標準,說明在技術層面上已不存在銜接障礙,建議稅法方面的小型微型企業認定標準直接按劃型標準執行。
(二)起征點改免征額,且適用所有經濟性質的企業
增值稅起征點優惠政策設置問題,一是不公平。不同經濟性質所能享受的優惠政策不同,同樣規模的企業,屬個人性質的企業能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而其他企業則不能,則沒有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二是不合理。起征點的“起征”問題,未達到則免,達到則征,沒有什么合理性可言,特別是在起征點附近的企業,更能感受到這種差異。在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后,這類問題就更為突出了。因此,建議將起征點改免征額,并適用于除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外的小微企業。
(三)減稅減負,調整結構,減輕企業負擔
一是進一步探索降低稅費的途徑,堅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費。對于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小企業,以考慮核定其銷售收入的某一比例覆蓋所有稅費,并由一個稅務機關統一征收。二是免除小企業部分附加稅費,避免將本應地方政府承擔的行政職能轉嫁給企業,特別是小微型企業,同時減少對小企業的行政干預,減少其遵從成本,減輕企業隱性負擔。三是改進和完善稅制結構。減少流轉稅比重,增加所得稅等直接稅比重,有利于改變我國小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人力成本居多的小企業“賺的少交的不少”的現狀,實現稅收比例的合理平衡,公平企業之間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