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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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部門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特種設備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我公司特種設備有:客梯2臺、貨梯2臺、扶手電梯10臺,配電房。
三、應急機構
成立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織、協調、指揮本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公司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
長:梁桂鳳(總經理)
副組長:尹道陽(副總經理)、王建華(事務部主任)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四、預警機制
1、事務部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對在用特種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2、事務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3、事務部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事務部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事務部應當將電梯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6、事務部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管理人員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10、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部門有關負責人。
11、事務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部門的特種設備和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設施功能齊全有效。及時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和發現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力量或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措施,把公司的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應急措施
1、自動扶梯:如自動扶梯突然停車,在場員工應查看有無顧客摔傷,如有則按意外傷害方法處置,同時通知電梯維修員恢復電梯運行,并留在現場向顧客招呼。如發現有顧客摔倒電梯衣服被卡,自動扶梯鄰近柜臺保安和員工應立即關閉電梯,并按意外傷害方法處置。因自動扶梯在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無專人駕駛,如出現停、卡等問題,商場巡場防損、現場值班管理員及相鄰柜組營業員應及時通知電梯維修人員處理。
2、當電梯運行中突然停車時:
當電梯運行中突然停車,轎箱處于平層區域時,操作員應將安全開關斷開,用人力打開轎門和層門,讓乘客撤離。如轎箱處于兩層樓中間時,操作員應用報警裝置或電話通知電梯維修人員排除故障。如停電或故障不能及時排除時,應配合維修人員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組織乘客安全撤離。維修員在機房盤車時應由兩人以上嚴格安緊急盤車操作程序進行。電梯維修將轎箱盤至平層上下50cm區域后,用層外鑰匙打開層轎門,讓乘客安全撤離。
3、當電梯安全鉗動作時
如遇電梯安全鉗動作,操作員應用報警裝置或電話通知電梯維修人員,看是否可用慢速將電梯向上開至就近層站,撤離乘客后檢修。如無法向上開,且用手輪也無法移動轎箱時,操作員應首先將安全開關斷開,如在平層區域時,用人力打開轎門和層門,讓乘客撤離。如不在平層區域,則打開安全窗,由電梯維修人員打開相應的層門,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組織乘客安全撤離。
4、當電梯發生嚴重的沖頂和蹬底時
如電梯因某些原因失去控制或發生超速而無法控制,雖經打下安全開關或急停按鈕亦無法停止時,司機應保持鎮靜并穩定乘客情緒。不允許有打開轎廂門、安全窗、安全門而跳出轎廂的任何企圖。司機應提醒大家扶住轎壁,提起腳跟,膝蓋彎曲以減少轎廂沖頂或撞底的沖擊力對人體的影響,這時各安全裝置將自動發生作用使轎箱停止,由于電梯曳引的特點,轎廂或對重壓縮緩沖器后轎廂就不可能繼續運行,這時司機可以采取措施或通知指揮部或電梯維修人員協助撤出人員。
5、當電梯發生自燃時
如果遇到電梯電氣設施發生燃燒,除立即報告防損、電工、電梯工前來搶救外,同時應盡可能切斷有關電源,在未切斷有關電源之前,應用安全通道上的滅火機進行撲滅,切忌用水及一般泡沫滅火機滅火。
6、當電梯發生火災時
電梯發生火災時,根據火災輕重程度不同,對可作消防員專用的電梯,用消防功能將乘客運到安全層站。對不是消防專用的電梯,司機應盡快將乘客送達安全層站,把各廳門關閉,切斷電源,以防火勢蔓延到其它樓層。
六、應急響應
1、公司引導全體員工參與到安全管理工作中,職工發現安全隱患和事故時,個人能夠采取措施的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立即逐級上報。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員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組織和指揮應急行動。
3、在本公司不能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的條件下,必須立即把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上報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組織,進入公司應急響應程序。
4、公司上報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組織的預警報告要做到迅速、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5、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必須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檢測與后果評估工作。在特大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介入,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7、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引發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應急保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對公司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設備、器材要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公司內部應急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公司內部應急隊伍的素質。
八、后期處理
1、公司要配合部門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要努力協調資金、物資,做好事故后的人員安置以及災后重建工作。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
第三條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縣以上地方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以下統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五條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進行檢驗檢測工作,對其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監察職責,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采用先進技術,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強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舉報。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和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予以處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生產
第十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并公布的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活動。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壓力容器的設計活動。
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設計人員、設計審核人員;
(二)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中的氣瓶(以下簡稱氣瓶)、氧艙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設計文件,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十三條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整機或者部件的型式試驗。
第十四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前款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維修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維修活動。
第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八條電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須符合建筑工程質量要求。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電梯安裝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電梯安裝單位應當服從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并訂立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十九條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二十一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條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氣瓶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有與氣瓶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房、器具、安全設施和一定的氣體儲存能力,并能夠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
(三)有健全的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
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指導,提供服務。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文件。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第三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
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調整和檢查。
第三十三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四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在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
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熟悉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相關安全知識,并全面負責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至少應當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督促、檢查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工作。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營救裝備和急救物品。
第三十七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乘客應當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指揮。
第三十八條電梯投入使用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對其制造的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或者電梯的使用單位在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電梯制造單位對調查和了解的情況,應當作出記錄。
第三十九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四章檢驗檢測
第四十二條從事本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檢驗檢測工作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負責本單位一定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型式試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人員;
(二)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和設備;
(三)有健全的檢驗檢測管理制度、檢驗檢測責任制度。
第四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應當由依照本條例經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從事本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取得檢驗檢測人員證書,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作。
檢驗檢測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必須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業,但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
第四十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和方便企業的原則,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檢驗檢測服務。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涉及的被檢驗檢測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十七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經檢驗檢測人員簽字后,由檢驗檢測機構負責人簽署。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進行監督抽查。縣以上地方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復抽查。監督抽查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不得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第四十九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十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
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第五十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對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條例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五十三條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不得許可、核準、登記。
未依法取得許可、核準、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取締或者依法予以處理。
已經取得許可、核準、登記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其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應當依法撤銷原許可、核準、登記。
第五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其受理、審查、許可、核準的程序必須公開,并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許可、核準或者不予許可、核準的決定;不予許可、核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五十五條地方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不得對已經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也不得要求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
第五十六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第五十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件。
第五十八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應當對每次安全監察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并由參加安全監察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后歸檔。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
第五十九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時,發現有違反本條例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緊急情況下需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隨后補發書面通知。
第六十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對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關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第六十一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在用的特種設備數量;
(二)特種設備事故的情況、特點、原因分析、防范對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況。
第六十二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六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鍋爐、氣瓶、氧艙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設計文件,未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非法制造的產品,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未進行整機或者部件型式試驗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以及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非法制造的產品,已經實施安裝、改造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責令限期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改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附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3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九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維修或者日常維護保養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未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驗收后30日內未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使用單位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一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未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已經實施安裝、改造或者重大維修的,責令限期進行監督檢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制造、安裝、改造或者維修單位已經取得的許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三條電梯制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未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七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
(一)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或者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的;
(五)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的;
(八)未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清潔、、調整和檢查的。
第七十五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一)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的;
(二)未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的。
第七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的;
(三)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第七十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七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未經核準,擅自從事本條例所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等檢驗檢測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
(一)檢驗檢測工作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二)聘用未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并取得檢驗檢測人員證書的人員,從事相關檢驗檢測工作的;
(三)在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八十二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檢測機構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對檢驗檢測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檢驗檢測人員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或者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撤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格,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八十四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利用檢驗檢測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銷其檢驗檢測資格。
第八十五條檢驗檢測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不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八十六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實施許可、核準、登記的;
(二)發現未經許可、核準、登記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發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而不撤銷其原許可,或者發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發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而不撤銷其原核準,或者對其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的行為不予查處的;
(五)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或者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的;
(六)發現有違反本條例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不立即處理的;
在認真分析當前我縣特種設備安全形勢,認真研究制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主要問題的基礎上,強化領導、分級負責、真抓實干、嚴處,采取果斷措施,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重點部位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構建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為主要目標,以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督為重點任務,繼續深化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繼續深化特種設備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全縣轉型升級、跨越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組織制訂全縣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總體工作方案,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監管部門和縣政府的工作安排。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質監局,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跟蹤了解全縣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逐步完善全縣特種設備檔案,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
三、整治范圍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
四、工作步聚
(一)自查階段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按照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組織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計劃,落實責任人員、資金和物資,并制訂有效的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對不能確保安全運行的設備,必須立即停用封存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
對本轄區內相關企業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自查和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不留盲區和死角,與本轄區相關企業簽訂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必須讓相關企業負責人明確自己的職責,清楚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隱患逐一落實措施,明確責任,督促整改。并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隱患進行梳理,重大隱患或需政府掛牌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縣政府,果斷處置,防止發生事故。
(三)總結鞏固階段
縣質監局將對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排查出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進行再一次全面檢查,要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建立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隱患整改長效機制,確保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逐步走向深入。
五、工作方式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牢固樹立“有患必除、確保安全”的思想,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一要落實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的主體責任;二是要落實質監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的監管責任;三是要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領導責任。
(二)嚴格執法,強化監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指導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令整改,對整改不到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將依法嚴厲查處。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力做好特種設備安全防范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會特種設備安全意識,廣泛深入地對此次特種設備安全整治活動進行宣傳報道,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的特點,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等活動,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把專項整治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密切配合。專項整治領導組,要迅速行動,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專項整治的每一個步驟和每一項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國發23號文件精神,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股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自覺履行特種設備安全職責。一是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和使用標準化。二是繼續推行法定代表人特種設備安全承諾制。三是嚴格落實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臺帳,落實治理責任。四是要嚴格特種設備現場管理,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規指揮)”現象。五是要全面加強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培訓,嚴格執行上崗資格制度。六是要做好作業場所危害的辨識、申報、控制、綜合治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同時,縣質監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措施,切實從根源上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三)進一步加大隱患整改督辦力度。要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根據情況責令企業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到治理目標任務、治理方法措施、治理經費物資、治理機構人員、治理時限要求、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六落實”,做到企業分管領導、整改責任部門、具體責任人“三落實”。要加強對隱患整改過程的監督。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嚴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王鳳慶 杜 博
新疆塔城地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 新疆 塔城 834700
摘要:本文主要闡述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關鍵詞:特種設備 安全 管理
前言
特種設備是指那些危險性較大,如果使用、管理不當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設備,主要包括電梯、起重設備、場內機動車輛、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數量多,分布廣,涉及生產、生活諸方面,是人們日常工作、生活中廣泛接觸且不可缺少的設備設施。國家對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十分重視,制定了一些法規、標準,加強了監察管理,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損失。但由于各類特種設備的數量急劇增長,在生產制造和使用運營中安全問題很嚴峻,重大事故隱患大量存在,傷亡事故與設備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地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意義十分重大,要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和防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一、企業在監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在特種設備維修和管理上存在嚴重的片面性,側重于追究人員的操作責任,只抓“違章”而忽視了創造本質安全。沒有開展預測工作,沒有進行事前的系統安全評價,工作重點是處理已發生的事故,而忽略了從使用、維修階段就開始抓安全。
2.沒有明確的目標。憑經驗處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問題,心中無數,盲目性大。
3.必須盡快提高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素質。
4.企業對特種設備監控、預防事故及減少事故損失的措施不夠完善。
二、實現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途徑及措施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消除特種設備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是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物質基礎。特種設備法規制度明確規定:從特種設備的生產組織、管理維修和使用保養等方面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維護、檢查監測和預防性試驗,預防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我認為實現特種設備安全的途徑主要有 4 個方面。
1、加強特種設備監測與運行管理,及早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加強對運行種設備的監測,掌握設備運行參數和性能變化,是及早發現事故隱患的重要手段。
(1)加強巡視檢查和維修保養。對主機設備和重要附件要做到定時檢驗維護,注意有無異 常聲響、閃爍放電、泄漏、破損等。特別要重點檢查安全附件是否正常,開關的接觸及線路 聯鎖的可靠程度,電氣接地接零是否良好,系統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和完好等。一旦發現異常 情況,及時報告和采取應急防范措施,如發現危及人身和有可能造成重大設備事故的情況,則立即停機。
(2)做好特種設備的運行記錄。觀察主機設備儀表、儀器直接反映的參數,如壓力、流量、 速度、溫度、溫升、負荷、載重量、水位、電流、電壓、功率因數、頻率等的變化是否在規 定范圍內, 有沒有達到極限值或最低值。 對主機設備的運行參數作完整的記錄,將設備狀況、有無故障、檢修內容全部記錄在運行日記中,做好交接工作。
(3)積極采取科學有效的檢測手段。目前,大部分廠礦企業對特種設備的檢查、監測還基本停留在利用目測、耳聽上,因而影響了設備故障檢測的效果。應采取科學的檢測手段,利用各種儀器,通過狀態監測和診斷技術的應用,及早發現特種設備技術參數的變化,準確判斷故障發生的范圍和時限,為制定搶修方案,防范事故的發生提供可靠依據。
2、發揮職能部門和技術機構作用,加強特種設備監督管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防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1)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我們作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構建安全責任體系是抓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靈魂和關鍵,同時也是當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更是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治本之策。只有抓好安全監管的到位,抓好各項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才能真正消除特種設備監管的盲點、盲區。一要積極爭取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支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視與支持,促進當地政府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爭取當地政府將特種設備安全目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政府考核項目當中,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創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有效推進特種設備安全責任的落實。二要把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作為重點工作加以推進。落實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安全生產法》和《條例》賦予企業保障安全生產的法定義務,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有效途徑,是我們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主體職責的客觀要求,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內在需求。
(2)要落實技術機構檢驗把關的責任。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是靠一系列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檢驗檢測來實現的。檢驗檢測機構要根據《條例》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的要求,切實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的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檢驗責任,規范檢驗程序,提高檢驗效率,確保檢驗質量,杜絕檢驗事故的發生。
(3)加強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對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包括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人員,應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提高了,發現及處理不安全因素的能力提高了,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才會有保證。
3、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使設備始終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1)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交接班等制度。操作人員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等。同時,制定應急措施,加強操作人員的培訓,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能果斷、準確、迅速地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加強特種設備檔案管理。結合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實際,制定相關檔案管理規定,明確管理職責,督導使用單位加強特種設備檔案管理,使技術管理人員在進行安全檢查的同時,注意將每臺設備進行編號登記,及時記錄反饋設備運行情況。檔案管理部門采取動態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設備驗收記錄、檢修記錄、改造記錄、每年的檢驗鑒定記錄等,以不斷充實 特種設備檔案內容,實現檔案資料與運轉設備的真實對應,真正使特種設備檔案為設備使用、檢修提供準確依據。
(3)加強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特種設備多為頻繁動作的機電設備,機械部件、電器元件的性能狀況及各部件間的配合如何,直接影響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因此,對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是非常重要的。第一,要建立有計劃的維護保養和預防性維修制度,利用故障診斷技術,及時發現故障并處理。對安全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障安全裝置始終處于可靠狀態;第二,維修保養單位要具有相應的資質;第三,使用單位與維修保養單位要簽訂合同,明確維修保養質量和安全責任,要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況。第四,使用單位應建立技術檔案,要有日常運行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以備查證。
4、加快構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全面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1)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是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努力降低損失的重要措施。對重點設備和重點領域、重點場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組織制定專項的《特種設備專項應急預案》。各縣局也要積極修訂當地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爭取納入地方政府的規劃;同時要督促并指導使用單位建立針對不同設備的專項預案,加強對重點監控設備應急預案演練的指導,督促企業開展各類特種設備預案演練。
關鍵詞:特種設備;設備安全
中圖分類號:TB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20(C)-0121-02
當前,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落實安全使用等規章制度,確保特種設備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有利于各相關單位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救援措施,安排應急救援演練,確保在最困難的條件下迅速救護人員、減輕危害的影響;有利于廣泛加強宣傳教育活動,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引導特種設備的使用者(特別是少年兒童)樹立安全意識、了解使用常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范的水平;有利于定期開展自查,重點是設備的定期檢驗及安全狀況、人員持證情況、使用單位的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以及隱患的整改情況。
一、堅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特種設備之所以被稱為“特種設備”,是因為它的使用危險系數特別大,要特別注意、特別防范。要實現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必須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而要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必須堅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安全至上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對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因素,要事先進行控制。一方面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例如,在每安裝一臺新鍋爐時,首先是資料的把關,在資料齊全和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報裝的前提下,特種設備檢驗所所派檢驗員在現場應嚴格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規定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才進行投入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應出具整改意見書,整改完畢方可投入使用。另一方面推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對于在用特種設備,除了國家的定期檢驗之外,大部分的安全法規還要在企業落實。因為企業的運作是與設備的運行聯系在一起的,所以應該設立專管人員對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以及現場操作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對于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要時進行定期交流工作經驗以促進工作進步。在操作過程中,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并及時解決問題,對于重大問題還應該及時向當地質監部門上報。做到安全生產,以確保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全面性原則
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全面回顧特種設備原管理成果,了解企業生產各個環節對特種設備的要求,并進行全面調查和周密考慮,吸收應用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所需要選優、協調、統一和組合的事項中。力求使制度趨于完善。
(三)系統性原則
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把特種設備和生產安全看成一個整體.一個系統。追求特種設備一生的管理,即設計、制造、選型、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調撥和移裝.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從特種設備一生的角度出發去進行研究,而不應將特種設備前半生(設計、制造)與后半生(選型、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調試和移裝、報廢)截然分開,孤立地研究它。特別是對一臺舊整裝鍋爐的安裝,首先質監部門應查清楚該鍋爐之前的使用情況及檢驗報告,特別是最后一次的檢驗報告,假如是異市鍋爐,還要求當地質監部門出具移裝證明。這一程序把關后,該鍋爐如果有移裝使用價值的,質監部門還要責成特種設備檢驗所對該鍋爐的移裝前檢驗,檢驗合格,才給予從新報裝,檢驗不合格,必須整改合格后給予重新報裝,對于報廢鍋爐,一律不給使用。有這樣的嚴格管理,才能減少安全隱患,也才能為國家帶來經濟效益。
(四)全員參加原則
特種設備運行安全涉及社會各個方面,單靠企業的領導層重視管理不可能做好這一項工作,應發揮企業全體員工的力量和積極性,依標準規定要求維護保養和實施,提高和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一部全面規范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及其安全監察的專門法規。《條例》主要確立兩大安全監察制度:一是特種設備市場準入制度;二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但使用單位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對特種設備管理還需要一種科學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先進的技術,增強使用單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體制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是為了維護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通過人的五官檢查和運用檢測手段進行有無異常狀態和隱患的檢查,以利于把隱患或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分為日常檢查、月檢查和定期檢查。第一,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檢查間隔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檢查,其周期應根據不同特種設備或關鍵部位對安全的影響來確定,每日一次。每三天一次或每月一次。日常檢查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負責。一般在班前5―10分鐘時間內進行。日常檢查主要靠“望聞問切”檢查方法。“望”,是用眼睛看,看的效果有兩個,一是直觀反映特種設備的真實情況;其次是比較觀察,即把正常的與異狀的特種設備來比較。“望”的對象有:重要的鍋爐的四大安全附件;鍋爐外保溫是否漏煙或其他現象;鍋爐附件是否有異常變化;爐堂內部是否有異常變化。“聞”,包括嗅覺和聽覺。用鼻子嗅一嗅特種設備周圍有無異常臭味,最明顯是燒焦味。如果是橡皮燒焦味,就應聯系到電器元件。如果是其他異味,就應聯系到是否介質滲漏等;用聽覺判斷,當聽到異常聲音,應檢查各部位是否緊固和平穩,或其他各部位是否松動和移位。“問”,詢問交接班人員和查閱交接班記錄,對特種設備日常運行的客觀情況必須了如指掌。“切”,是觸覺,有些特種設備和輔助設備可以用手去摸一摸.眼睛看不清的傷痕或波紋或異常振動,可用手指去摸,也容易感覺出來。第二,特種設備的月檢查。檢查間隔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檢查,主要對重要的特種設備和其安全附件或日常檢查反饋結果進行的檢查。月檢查是較系統、全面、專業性的檢查,視特種設備狀況和部位一般有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月檢查一般利用節假日進行,由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指導維修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工作。為得到確切、科學的依據,按照不同的檢查項目,選用適當的儀器來檢查,以期正確掌握定量情況。同時將檢查結果記錄下來,作為以后維護保養項目的參考選項。第三,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查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由檢驗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范規定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Zhang Yubo
(China Tobacco Anhui Industrial Co.,LTD Hefei Cigarette Factory,Hefei 230081,China)
摘要:分析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監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介紹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監控的內容,以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減少事故,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Abstract: The problems in work of security monitoring of enterprise special equipment are analyzed, and the content of work of security monitoring of enterprise special equipment are described based on the problem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special equipment, reduce accidents and ensure smooth production.
關鍵詞:企業 特種設備 安全管理
Key words: enterprise;special equipment;securit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6-0111-01
0引言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事關人民生命安全,國家特別重視各種特種設備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標準來對其進行監察管理。但隨著各類特種設備數量的迅速增加,生產制造和使用運營中面臨的安全問題依舊特別嚴峻,經常發生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使社會安定、人民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要把“安全第一”的觀念扎根內心,正確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防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重大意義,通過監察特種設備,嚴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1全監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片面的對特種設備進行維修管理現象嚴重,事故發生后只強調操作人員的責任,不重視創造本質安全工作。
1.2 沒有明確的目標。對特種設備安全問題的處理只借助經驗,沒有明確的規劃。
1.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素質要趕緊提高。
1.4 企業缺乏對特種設備監控的措施,欠缺預防事故及減少事故損失的方法。
2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監控內容
2.1 特種設備的檔案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將相應的管理職責明確下來,確保完整收集特種設備的檔案。企業要把特種設備的直接領導責任明確規定下來,在經濟責任的考核、獎懲中納入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設備檢修記錄、改造記錄、每年的檢驗鑒定記錄等,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做好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登記和保管好檔案資料。應根據使用管理特種設備的實際狀況制定檔案管理的規定,將特種設備檔案收集歸檔基本內容明確化:像設備全套圖樣、設備說明書、強度計算書、省市勞動部門簽發的使用證、檢驗報告和審批意見等。確保將檔案資料與運轉設備一一對應,使設備使用、檢修時所參考的特種設備檔案是真實可靠的,讓檔案資料成為廣大技術人員及時處理潛在隱患的依據,使設備的可靠性安全性得到提高,減少事故的發生,是生產秩序正常進行。
2.2 特種設備安全監測的措施強化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和運行管理。做好監測運行中的特種設備的工作,對設備的運行參數和性能變化要熟悉,對突發事故及早防范。
檢查、監測、巡視運行中的設備在時間、范圍、項目和具體要求內容如下:①觀察主機設備儀表、儀器直接反映的參數,如壓力、流量、速度、溫度、溫升、負荷、載重量、水位、電流、電壓、功率因數、頻率等的發生的變化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是最低值或極限值(像水位)。②巡視檢查主機設備和重要附件,觀察是否存在怪異聲音、閃爍放電、泄漏、破損等。尤其要著重檢查安全附件,像鍋爐的液位(水位)、蒸汽壓力和安全閥是否正常,起重行車吊鉤及行走開關的接觸及線路聯鎖的可靠程度,機車的制動剎車裝置有無動作,電氣接地接零是否良好,空壓機氣缸的壓力表和安全閥以及發電機組的冷凝器真空壓力及系統保護裝置的完好狀態和靈敏性等。③做好特種設備的運行記錄。在生產中,每隔一定時間就要完整記錄關鍵崗位的設備的主機運行參數,每班都要在運行日記中記錄好設備狀況,故障情況、檢修情況等,各班交接。④企業設備、安全、環保、辦公室共同做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對特種設備潛在危險源進行分析評價,對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編制應急預案,每年對預案進行演練并評價預案演練效果,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一旦有事故發生,可以將影響范圍果斷、準確、迅速的縮小到最小。⑤對狀態監測工作要積極展開,逐漸用科學化、現代化的手段對設備現場進行管理管理、開展事故預防工作。
現在,檢查、監測特種設備時,大多數企業依舊大致處在目測、耳聽階段,設備故障檢測成效受其影響嚴重。可以使用技術檢測測量特種設備的關鍵部位,其參數的變化可以利用狀態監測和診斷技術及時發現,正確判斷故障的范圍和實現,提供有效的依據給搶修方案制定和事故的防范。
2.3 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的原因主要為人的不安全行為,應通過培訓教育、監督檢查來糾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開展對各級、各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制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并加以實施。對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包括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人員,應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利用多媒體教學、開展特種設備操作大比武、特種設備知識問答等多種形式以提高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技能和理論水平。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納入企業常態培訓管理。
2.4 加強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大多數特種設備是動作頻繁的機電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直接受到機械部件、電器元件的性能情況和各部件配合狀況的影響。所以,經常性的維修保養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是特別重要的。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其維修保養工作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代為進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第一,所委托的單位一定要有相關資質;第二,一定要有書面合同存在于使用單位和維修單位之間,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責任要明確,設備要保證處于正常狀態,如果發生故障,需要保證故障在限定時間內排除,恢復原來狀態。使用單位要對日常的運行狀況和維修情況進行記錄,形成技術檔案,方便以后的查詢。
2.5 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完成特種設備安全檢驗鑒于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國家對其實行安全檢驗制度。其目的是從第三方(既不是制造者,也不是使用者)的立場,公平、公正地進行檢驗,以確保其安全。企業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查出的隱患應端正態度積極整改,切忌拖延、扯皮。
關鍵詞:特種設備;監督;監管
1 探索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新思路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是一項綜合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涉及行政執法、技術支撐等多個方面,往往需要幾個部門的協調配合。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從機制上真正形成合力,使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不相適應的矛盾較為突出。主要表現在:
1.1 力量薄弱,監管難到位。寧夏地域面積6.64萬平方公里,下轄23個市、縣(區)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截至2012年底,寧夏在用特種設備4.4萬余臺套,設備數量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另外,還有40余萬只氣瓶,特種設備從業人員近6萬人。其中,銀川市轄區設備數量占了全區總數量的40%以上。設備數量和作業人員數量使我區特種設備監管呈現出點多、線長、面廣、分布不均衡的特點。而從事特種設備監察的人員只有140余人,并且,多數為兼職人員,檢查力量與設備增長量不匹配的矛盾十分突出。隨著寧夏內陸開放經濟試驗區和銀川綜合保稅區的設立,將寧夏打造成國家向西開放的前沿陣地,國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重要的清真產業集聚區和承接產業政府的示范區。寧夏經濟步伐的日益加快,重大危險源的不斷增加,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日益突出,成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領域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2 技術含量高,監管難度大。不同類型的特種設備,技術參數、技術條件不同,監管的技術、要求也不同,由于特種設備種類、型號規格的不同,對監管對象技術特性各有側重,設備技術含量越高,需要調動的力量、手段就越多,監管的難度隨著技術的進步而加大。
1.3 各自為陣,監管難徹底。由于職能分工不同,政府各組成部門缺乏統一協調,步調不一致,“一崗雙責”得不到真正落實,未能做到齊抓共管,監管無法深入徹底。
以上因素的困擾,迫切需要將分散的力量整合,建立以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一盤棋的思路。十分有必要建立以安全監察為手段、技術力量為支撐、聯合執法為基礎的工作新機制,用以克服監管人員少、力量弱、信息不暢等困難,形成優勢互補、整體聯動,監管一體化的新格局。
2 創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新機制
2.1 規范制度。制定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新機制正常運行的多項配套設施,建議政府實施“一崗雙責”,協調相關部門,明確職責,理順職能,以制度鞏固新機制,形成以外促內、內外結合的工作氣氛,全方位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監管格局,使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機制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2.2 聯合執法。在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時。聯合政府相關部門,實行聯合檢查,做到統一部署,集中行動,分工協作。對舉報、發現的重大違法行為、突發事件,爭取相關單位的支持聯動,形成合力,凸顯整體作戰優勢,提高監管效率。
2.3 信息共享。聯合各相關單位,從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各個環節入手,做好信息傳遞和信息共享,使信息傳遞共享成為聯動的紐帶。下級向上級定期匯報工作成為一種制度,各市質監局堅持定期向自治區質監局匯報工作情況,傳遞特種設備監察信息。
2.4 利用先進的物聯網技術解決監管人手不足的矛盾。尤其是利用物聯網技術“黑匣子”監控重點場所、重要時段、重點場所的特種設備使用、維保等情況,能夠解決監管人員不足、技術力量欠缺等問題。
2.5 協調互助。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死角、盲點等重大問題,由寧夏質監局主動牽頭抓協調,督查查找各市縣監管存在的盲點和因技術知識不足帶來的監管缺失。
3 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有效途徑
3.1 監管觸角要延伸。通過全區特種設備一盤棋的戰略構想,整合監管力量,是效率成倍增加。
3.2 加大執法力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機制保障有效,打擊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手段更全面、更有力、更有針對性。
3.3 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通過整合力量,多部門聯合執法,對特種設備本質安全和設備安裝維修加強監察、檢驗,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牢牢把住特種設備安全關。
3.4 培養和鍛煉隊伍。以聯動為平臺,熟悉和掌握相關部門的職能和業務,在綜合監管中提升能力,全面實施公眾安全教育工程,大力開展“演一場戲、贈一本書、講一堂課、設一個站、辦一個班”為內容的五個一活動。
3.5 安全工作中要緊緊圍繞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這一中心工作,努力作到“八點”:(1)謀劃工作要深;(2)研究工作要準;(3)推動工作要實;(4)檢查工作要細;(5)發現問題要嚴;(6)發生問題要很;(7)工作反應要快;(8)帶好隊伍要硬。
3.6 在特種設備審批改革中采取三項主要措施,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
一是抓落實、重協調,積極據推動行政審批改革,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行政審批職責體系。
二是抓創新、嚴執法、努力實現四個轉變:(1)在工作格局上由“重審批、輕監管、少處罰”向“先審批、嚴監管、重處罰”轉變;(2)在工作體制上由“被動應付”向“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轉變;(3)在工作重心由“理后處罰”向“事前監管”轉變;(4)在工作協調上由“單打獨斗”向“整體聯動,縱橫合力”轉變。
三是抓服務提效率,努力打造部門形象。緊緊圍繞“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服務宗旨,規范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發揮好“單位形象、對外窗口、部門紐帶”的服務作用,以開放、透明的辦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節奏,熱情周到的服務態度,熱忱真誠地為企業服務,營造一個良好安全生產服務環境。
3.7 扎實開展安全督查檢查,安全大檢查要采取不打招呼、不發通知、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工作方式進行全面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重點核實、比例抽查、逐級上報的原則,由企業填寫調查表,安監部門、質監部門負責按2%-10%比例進行抽查復查,逐步建立數據庫,逐步逐年更新。以此建立特種設備企業監管監察基礎數據庫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提高我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3.8 發揮好聘用的安全生產專家對安全監管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解決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對安全生產專家進行動態化管理,專家使用要采取電腦隨機選取,杜絕人情專家和專家相對固定的現象。
4 結束語
創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模式,是提升安全監管水平,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1]劉鴻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M].工業出版社,2009.
關鍵詞: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F626.112 文獻標識碼:A
1 特種設備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些年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在特種設備監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同時也帶動了大部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管理上逐步規范,但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1)企業對特種設備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設備為特種設備,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這些都為事故的發生留下很大的隱患。(2)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大多單位沒有認識到特種設備的危險性,沒有認識到企業在安全生產上應承擔的責任,沒有積極主動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導致特種設備未登記、未定期進行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臨界報廢以及存在嚴重隱患的的特種設備依然運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等現象大量存在。(3)企業未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4)企業、職工對特種作業培訓持證上崗的認識存在偏差。特種作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人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5)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及針對性的事故演練。
2 特種設備管理的主要對策
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特種設備的使用環是必須關注的問題。首先,應認真學習《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提高特種設備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實好責任主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職責。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創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3 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的開展
特種設備管理機構要從思想上對特種設備安全高度重視,肩負起特種設備管理職能。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首先,要制定特種設備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等。對制度的貫徹落實進行監督與檢查,對所有特種設備都應明確責任人,建立運行日志、維護保養和檢查制度,并認真做好記錄。同時應編寫各種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組織學習并嚴格執行。
其次,應當定期不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建立特種設備分類、作業人員數據庫及各種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一覽表,做到對本企業特種設備狀況了如指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然后,應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另外,要重視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還必須開展對各級、各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制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并加以實施,通過培訓這一有效形式,提高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發生。最后,應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各種特種設備事故演練。
特種設備涉及到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危險性較大,因此,應該履行好相關職責,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來抓,要建立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好安全責任人,并把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并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責任明確,又互相協調配合,共同努力把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一、明確目標,努力構建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體系
(一)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種設備是國民經濟發展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不僅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平安建德”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圍繞省委建設“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設“平安建德”的戰略部署,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以防止和減少事故為目標,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各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構建體制健全、職責分明、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的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新體系。
(三)總體目標。到2007年,努力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檢驗技術把關、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基本穩定,力爭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萬臺以下(壓力管道為萬公里傷亡事故率、氣瓶為百萬只傷亡事故率),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臺以下,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強化監管,防止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突出重點,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在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繼續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設備的安全監管。以化工企業、氣體充裝單位、客運索道等場所及設備為重點對象,做到定期檢查、隨時抽查、逢節必查,常抓不懈。繼續實施重點監控單位的定期監督檢查和注冊登記率、定期檢驗率、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與事故隱患整治率的定期通報制度。按照國務院《條例》的要求,加強對化工、城市燃氣、旅游、建設等行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并依法實施從安裝到使用全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
(二)加強防范,提高對面上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隱患整治是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要繼續做好工業壓力管道、碼頭吊、罐車、簡易升降機、廠內機動廠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的專項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由市政府協調解決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及時報告市政府;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防范措施,并明確隱患整改時間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對危及安全的嚴重事故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該關停的要關停,該報廢的要報廢。
(三)依法行政,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市政府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條例》和浙江省《條例》,充分發揮安全監管與質量的作用,提高行政執法的有效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嚴格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管理,加大日常檢查和查處力度,特別是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查處,堅決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活動的企業和單位;切實加強對許可取證單位的證后監管,及時取消已經獲得許可但是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和單位的許可資格。
(四)加強預警,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版權所有(一)進一步完善全過程的安全監察制度。進一步完善對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等環節實行以事前審查為主要手段、以定期檢驗為技術支撐的全過程安全監察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自覺申報、監察協管員督報、群眾舉報相結合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使用者、檢驗者、監管者、領導者的相關責任,完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種設備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信息網絡。及時鞏固特種設備普查的成果,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信息、檢驗檢測數據、事故信息等動態信息數據庫,在年底前我市特種設備實現網上動態管理,并入杭州市特種設備動態管理網絡,做到特種設備的安全信息及時更新、和預警,盡快形成信息暢通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快速聯動新機制。
(三)強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務院《條例》的規定,接受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經質量技監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業知識。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加強對相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加強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實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擔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務和工作內容之一。市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領導,督促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所必須的經費,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積極配合,明確一至二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由鄉鎮質監員兼任),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安監、建設、工商、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有關行業協會要加強對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鼓勵和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建立健全舉報處理和舉報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