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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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化涉農保險“,構建覆蓋全鎮農村人口的保險保障體系,提升“三農”社會保障水平。
二、運作模式
將“三農”綜合保險與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將單獨的保險公司商業運作轉為與政府中心工作有機結合,形成政府引導、政策扶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人保承保的政企聯動機制,大力推進“三農”綜合保險,增強農民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減少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
三、工作機制
成立鎮“三農”保險工作站,每個村要設立“三農”保險服務聯系點,并選聘1至3名協保員(3000人以下的村配1名,3000-6000人的村配2名,6000人以上的村配3名),做到層層有機構,村村有人員,為“三農”綜合保險承保、理賠、宣傳、咨詢等工作提供協助服務。
四、推進險種
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繼續深化中央、省、市確定的農村住房、自然災害公共責任、水稻、能繁母豬、森林綜合等五項政策性涉農保險險種,同時根據農民在人身、財產、生產、生活等方面保險的迫切需求,結合當地特色產業,先行推出適合本地的“三農”綜合保險險種。
具體推進項目及要求如下:
1、推廣險種。主要推廣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理賠便捷的農村保險險種,并根據農村發展的需要不斷調整和創新。主要推廣的險種包括:①小額農村家庭財產保險,②小額農村人身意外保險,③村干部責任險,④計劃生育手術安心保險,⑤務工農民小額保險,⑥露地蔬菜種植保險,⑦日光溫室、大棚保險,⑧花卉苗木種植保險,⑨茶葉、果樹種植保險,⑩烤煙種植保險,⑪雞、鴨、兔養殖保險,⑫農民小額信貸保險,農業生產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13個險種。
2、必推險種。①小額農村家庭財產保險,②小額農村人身意外保險,③村干部責任險,④計劃生育手術安心保險,⑤農業產業險(包括露地蔬菜種植保險,日光溫室、大棚保險,花卉苗木種植保險,茶葉、果樹種植保險,雞、鴨、兔養殖保險5個險種,各村可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從5個險種中挑一個作為必推險種)。
3、其他險種。各村可根據地方特色有選擇性的開辦。
五、目標任務
6月底前完成掛牌成立“三農”綜合保險工作站和組建一支農村協保員隊伍,并完成業務培訓,7月全面開展“三農”綜合保險工作,9月底前必推險種完成承保面達到80%以上,至年底承保面力爭達到90%以上。
六、扶持政策
為快速推進“三農”綜合保險,全面提高廣大群眾的保障水平,由市、區、鎮三級財政給予政策支持。
(一)保費支持
采用遞減式補貼模式,享受財政補貼政策,第一年保費市、區兩級財政補貼50%,農民自主承擔50%;第二年遞減到30%,農民自主承擔70%;第三年及以后按15%補貼,農民自主承擔85%。
(二)經費支持
各村設立的村級保險協管員由鎮政府、人保財險公司給予每人每月100元固定補貼(按各50%的比例分攤解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構。鎮政府成立“三農”綜合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民政辦、計生辦、林業站、農技站、農機站、畜牧獸醫水產站、勞動保障所、衛生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三農”保險工作站,由“三農”保險工作站具體負責推進“三農”綜合保險的規劃、指導、檢查、落實等工作。各村主干要指定專人具體抓。鎮直各部門要把全面推進“三農”綜合保險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內容之一,制定出臺相應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延續性和工作機制的長效性。
(二)強化目標考評,確保實效。將推進“三農”綜合保險工作列入鎮對村的考評內容,鎮“三農”保險工作站將根據階段性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對各村“三農”綜合保險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并適時召開專題會,聽取進展情況匯報。
(三)健全工作體系,做好服務。
1、健全工作機構。鎮設立“三農”保險工作站,各村相應設立“三農”保險服務聯系點,明確辦公場所,掛牌服務。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升保險對“三農”保障能力為目的,充分調動農村地區現有資源,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覆蓋全面、管理清晰、運行規范、服務到位”的“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全力支持農村社會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照“政府引導、因地制宜、注重實效、依法合規”的基本原則,開展“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二、建設目標和主要職責
(一)建設目標
各鎮(街道)建立“三農”保險服務站,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掛牌工作,同時在有條件的行政村設立“三農”保險服務點,至2013年6月底構建起市、鎮(街道)、村三級聯網,覆蓋全市的農村保險服務網絡。
“三農”保險服務站的辦公條件及設施必須達到“五個一”的要求,即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一部固定的辦公電話,一個有固定式樣的標牌,一個保險信息欄,一套管理制度。
(二)主要職責
“三農”保險服務站(點)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做好轄區內政策性涉農保險承保理賠服務,做好特色農業保險品種試點工作,加強基層政府部門與農民、保險公司的協作,從方便農戶保險需求出發,積極拓展可集中統保的農村保險業務,協助拓展分散型農村保險業務,做好農村保戶資源信息收集和相關統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人員。“三農”保險服務站設置在鎮(街道)農經中心,掛牌辦公,各鎮(街道)要具體確定分管領導和專人負責。
“三農”保險服務站(點)從鎮(街道)農經中心分管主任或農業技術骨干中選擇兼職的保險指導員1~2名,從行政村級有較大影響力的人員中選擇村級兼職的指導員1名,通過鎮(街道)、村兩級保險指導員,組成政策性“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隊伍。
(二)加強宣傳,迅速啟動。各鎮(街道)、人保財險支公司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保險知識和涉農保險政策,讓農民了解涉農保險。通過下鄉召開村民保險座談會、編印張貼墻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全面啟動“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形成“鎮鎮有網點、村村有人員”的“三農”保險服務網絡。
為促進我縣農業發展,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根據省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和市政府《市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縣、鄉、村建立農村保險服務管理站點,構建三級保險服務管理網絡。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三農”保險是農村金融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構建全方位的“三農”保險基層體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有利于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縣政府成立由分管農業的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管主任和財險公司經理任副組長,農牧、財政及財險負責人為成員的“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嚴格建設標準,明確任務目標。
各鄉鎮建立由主管農業副職任組長,農業站、畜牧站、財政所為成員的“三農”保險服務站。各村建立由村支部書記或村長為聯系人的“三農”保險服務點。鄉村兩級站點要明確專門負責人和辦公場所(村辦公場所設在村委會),縣管鄉鎮,鄉鎮管村。月底前由財險部門統一制作牌匾,統一掛牌。鄉村兩級“三農”保險站點,根據農民的需要和意愿,在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保險范圍,向農民提供豐富多樣的保險產品,立足于“創建服務、宣傳組織、投保承諾、報案理賠”快捷方便的一條龍工作機制,讓農民不出村上保險,不出村辦理賠,不出村領賠款,實現保險服務網絡進農村,服務群眾零距離。各鄉鎮于日前將主管副職名單(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報縣政府辦公室秘書四科。同時,鄉鎮要做好村級聯系人的統計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全面改善農村地區國庫服務環境,積極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將國庫服務向農村地區深層次延伸,不斷創新國庫服務方式,促進國庫服務“三農”水平提高,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經濟水平。
二、活動目標
提升國庫服務“三農”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形成以縣政府主導、縣財政和人行主管、稅務機關和各涉農金融機構主辦的國庫服務“三農”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國庫服務“三農”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橫向聯網“三方”簽約率、鄉鎮電子扣稅占有率、刷卡繳稅(費)使用率;進一步做好“國債下鄉”工作,加大國庫知識宣傳力度,增加國債配額,逐步提升國債投放農村市場的比例。
三、工作機制
為了加強縣創建國庫服務“三農”示范縣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政府相關部門、人行縣支行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確保此次創建活動的順利開展,成立縣創建“國庫服務‘三農’示范縣”活動領導小組,由縣分管領導、縣政府辦、人行縣支行、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及轄內涉農金融機構相關人員組成,統一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創建活動的整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行縣支行會計國庫股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項工作會議,溝通協調和督促解決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檢查各階段工作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問題和報告工作,確保創建工作的有序開展,有力推進縣的城鄉國庫服務一體化發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國庫橫向聯網系統的推廣力度,提升系統鄉鎮覆蓋率
將國庫橫向聯網系統向各鄉鎮企業延伸,進一步擴大國庫橫向聯網系統的影響力。采取上門宣傳、定點服務、對口幫扶、持續培訓等工作措施,進一步提升國庫橫向聯網系統的鄉鎮覆蓋率。在各涉農銀行機構中進行“聯網式”管理,在各稅收網點推行“一站式”服務,全面提高農村國庫服務水平。
(二)深入開展“國債下鄉”活動,轉變農村居民投資理念
一是加大國債知識的宣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深入到農戶家中開展國債知識宣傳,在各鎮設立國債知識宣傳點,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優勢,增強國債宣傳的影響力,轉變農村居民的投資觀念。
二是加大國債銷售力度。在各鎮的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設立國債銷售和兌付網點,采取“國債下鄉”的方式在各銷售網點開展活動,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投資理財需求。
三是增加國債的銷售配額。積極與上級單位聯系,在保證現有國債銷售配額的同時,增加銷售配額,進一步拓展國庫服務職能,促進農村國債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立足農村實際,多渠道提升國庫資金運行效率
一是大力發行借記卡。以借記卡的代收代付和代繳費為基礎,結合“萬村千鄉”和“家電下鄉”工程的推進,在中心集鎮和經濟較為發達鄉村的批發交易市場、農資店、連鎖超市等處推廣應用銀行卡。
二是深入推廣惠農銀行卡特色服務。鞏固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效果,提升農民工對特色服務的認知和擁護,實現在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的28家營業網點均能辦理惠農銀行卡特色服務業務;
三是利用現代化支付清算手段撥付財政資金。通過國庫資金內部往來、大小額支付系統,及時將春耕資金、“家電下鄉”補貼等惠農資金撥付到鎮級財政專項補貼賬戶,保證農民隨時能得到價格補貼款項。
四是推行電子銀行和刷卡繳稅(費)業務。以進一步完善集中收付系統功能為目標,結合網上銀行支付快捷、操作便利、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的特點,開展鄉鎮企業網銀簽約和網銀支付活動,提高財政涉農惠農資金的撥付效率,減少財政資金在途時間,開辟國庫服務“三農”新的金融服務環境。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積極貫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提高農業、鄉村和農民抵擋天然災禍和不測事故風險的才能,有序、有力、有用推進2012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創新財務支農方法,逐漸健全規范有序的農業保險長效機制。
二、首要內容
(一)保險品種、補助方法
1.保險品種:2012年我區繼續開展水稻栽種、能繁母豬、“兩屬兩戶”農房保險等3個險種。
2.補助方法:中心和省、市、區財務經過保費補助的方法,指導和鼓舞農戶、龍頭企業和鄉村專業協作經濟組織自愿參與保險,加強抗風險才能。
(二)保費補助規范、費率及保險金額
1.水稻保險: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保險費率7%,每畝保險費14元。其中:中心財務承當40%,每畝5.6元;省財務承當25%,每畝3.5元;區財務承當10%,每畝1.4元;農民承當25%,每畝3.5元。
2.能繁母豬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險費60元。其中:中心財務承當50%,每頭30元;省財務承當30%,每頭18元;農民承當20%,每頭12元。
3.農房保險:農房保險對象是“兩屬兩戶”(持證的鄉村軍屬、烈屬和低保戶、渙散供養的“五保戶”)的農房,保險金額為每戶3000元,保險費率3‰,每戶保費9元,其中:省財務承當70%,每戶6.3元;市、區財務各承當15%,每戶1.35元。
三、工作步調
(一)宣傳發起階段(2012年6月中旬)。召開2012年全區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大會。人保財險支公司經過印發材料、張貼口號、在新聞媒體開發專欄等多種宣傳方法,普遍宣傳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主要意義和政策內容,把黨和縣政府的支農惠農政策送到千家萬戶。各街鎮場區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做好進村入戶宣傳工作,加強廣大農民群眾的保險認識和風險防備認識,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參保的積極性。
(二)組織施行階段(2012年6月30日—7月30日)。區財務、農業、民政、畜牧、氣候等部分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摸底查詢工作,相關數據要實時供應給人保財險支公司,為保費補助測算供應根據。人保財險支公司要組織專班深化各街鎮場區、龍頭企業和鄉村專業協作經濟組織,協助做好參保服務工作。保險收費由各街鎮場區組織、村委會負責詳細施行,各村將農戶分戶投保清單交由農戶簽字確認,并在收齊農戶應交的保費后,一并交給人保財險支公司,人保財險支公司要迅速出具保險單和保險憑證,協助村委會將保險憑證發放到投保農戶手中。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9月初)。各街鎮場區、各有關部分以及人保財險支公司對開展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有關狀況報區人民縣政府。
四、保證辦法
(一)增強組織指導。對區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指導小構成員進行調整,由區人民縣政府分擔指導鐘爵一任組長,區人民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志軍、區農業局局長張輝平、人保財險支公司總司理姚福洲任副組長,區農業局、區財務局、區民政局、區畜牧服務中心、區氣候局等部分和人保財險支公司及各街鎮場區分擔負責人成員,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保華任辦公室主任,詳細負責全區“三農”保險的組織協調工作。各街鎮場區、各有關部分和單位要高度注重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將其歸入主要議事日程,成立響應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區人民縣政府辦公室要增強檢查督辦,按期傳遞工作發展狀況,保證此項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律師公證是農村法制建設和法律服務的重要力量,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律師公證要以多種方式參與服務“三農”工作,為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為保障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發揮積極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市律師公證工作為“三農”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律師公證服務“三農”的內容
(一)為基層政府做好法律顧問
律師公證應積極與基層政府建立服務關系,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政府活動和維穩工作,開展法律宣講解說,就法規政策咨詢提出法律建議;律師公證應積極關注農村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研究各種法律關系的變化和調整,向政府反映廣大農民訴求,為政府依法行政及時提出建議和意見。各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要積極與各級政府簽定常年法律服務協議。
(二)為農村各種金融機構、經濟組織提供法律服務
關注農村改革創新實踐,關注各種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經濟形(模)式、社會管理與服務模式的生成與發展,尋找業務切入的途徑和時機。通過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意見、參與爭議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積極為農村各種經濟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公證還可以配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組織,為流轉雙方提供法規咨詢、合同制作和簽訂、糾紛調處等服務。
(三)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積極參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主持民間調解活動。農村處在經濟社會的快速變革中,各種矛盾糾紛會日益顯現。廣大律師公證應從預防和化解糾紛入手,及時向政府反映農民訴求,配合政府機關參與農村的疏導,為避免和解決發揮作用,促進社會和諧。
(四)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
農民對法律知識的需求是現實和迫切的,律師公證要以多種方式開展農村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送法下鄉、開設律師公證農村法制講堂等,增強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目前農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的切入點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認與流轉;農業生產貸款;農業技術開發與知識產權保護;農產品、生產資料的購銷、運輸以及新農村建設中涉及的各種環保問題等。
(五)開展法律援助,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對農村中的五保戶和低保戶的社會保障、殘疾人救助、災害救助糾紛,贍養、撫養類家庭糾紛,交通、醫療事故等人身傷害案件及環境污染等關系到農民群眾利益的糾紛和案件,律師公證應與法律援助機構相互配合,從促進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出發,積極參與法律援助活動,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依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律師公證服務“三農”的工作要求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關于“三農”工作的一系列政策,關注“三農”相關制度的發展進程,研究和預測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服務需求,如農村招商引資、投融資、土地相鄰權、農村知識產權保護、土地征用補償安置、宅基地使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等,積極開拓農村法律服務領域。
一、進村入戶宣傳效果好。今年以來,貴港市區農信社通過宣傳板報、懸掛橫幅、張貼宣傳畫、LED顯示屏等方式對銀監會實施“三大工程”進行廣泛宣傳,上半年,結合“金融知識萬里行”和“送金融知識下鄉”以及“保護金融宣傳活動活動,進村入戶對“三大工程”進行宣傳,取得了不錯的效果。特別是對設立了便民服務點村屯進行重點宣傳,在便民服務點統一懸掛“廣西農村信用社助農取款服務點”標牌,懸掛收費標準,編號管理,并結合當地特點,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在轄內各營業網點、供銷社、衛生機構及城鄉的繁華地段、主要街道懸掛宣傳橫幅、發放聯社統一印制的宣傳折頁等;利用圩日和節假日期間大力宣傳,讓廣大社區市民和廣大農民朋友更好地了解到了“三大工程”的有關知識。
二、“陽光信貸”公示受客戶好評。根據工作要求,聯社制定了《貴港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陽光信貸”工程公示方案》,截止2013年6月末,貴港聯社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了“陽光信貸”要求的公示內容全部公示完畢,目前貴港市區聯社轄區28個信用社貸款服務中心已經設置客戶經理公示欄,公開貸款條件、貸款種類、服務時限與承諾、利率定價及優惠、辦理貸款流程、客戶經理行為準則、包片信貸員照片、管村情況、聯系方式和監督投訴電話;在全轄63個營業網點和主要村屯設置“陽光信貸”公示欄。目前已經在全轄400多個行政村及城鎮主要社區張貼“陽光信貸”業務公示,“陽光信貸”業務公示這一舉措得到了廣大客戶的好評。
二是落實監督機制,為工程實施提供保障。根據銀監會和自治區聯社“陽光信貸”工程方案實施要求,我聯社在轄區各基層社設立了信用社貸款申請和投訴登記簿,積極采納客戶意見和建議,對投訴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為進一步推進“陽光信貸”工程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積極推廣“桂盛通”。“桂盛通”是由廣西農村信用合作社推出的新型金融自主結算終端。該終端集成了助農服務、消費收單、匯款轉賬、余額查詢、工資、助農服務等多項功能,可以讓農村用戶在家門口就能辦理刷卡消費、小額存取款、小額轉賬匯款、刷卡繳費、查詢等業務。截止6月底,貴港聯社共與360個金融空白行政村簽訂了便民服務點協議,并全面部完成了桂盛通機具的布設工作和落實了便民服務點代辦人員,于年內全部開通使用。此項工作推開后,出現了部分行政村農戶踴躍報名參與該項惠民工程的現象。為了更好地推進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使廣大農戶受惠,貴港聯社還進村入戶廣泛收集農戶的意見,并結合農戶的建議和需求,下一步將逐步改進和完善桂盛通金融服務。該項金融服務的實施,讓超市、商店變“銀行”,讓廣大農民群眾享受到“足不出村參保繳費,足不出戶取錢轉賬”的便民利民惠民金融服務。貴港市區聯社積極實施“桂盛通”進千鄉入社區工程,讓現代金融服務終端直達了村一級。推廣桂盛通”是貴港農信社服務“三農”、為小微企業和工商戶提供優質服務及送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重要表現。
今年年初國務院確定“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后,中國農業銀行(下稱農行)的股份制改革就只剩下一個制度:如何彌合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原則之間的分野。
農行正在試圖給出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財經》記者獲悉,農行已制訂《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總體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并在八個省級分行展開試點。
這一方案的核心是“一行兩制”的城鄉聯動經營模式。所謂“一行兩制”,是指在一級法人體制下,根據農行在城鄉金融業務上的不同特點,以縣域支行為平臺,再造一套適用于“三農”和縣域業務發展的、有別于城市業務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農行有關人士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一行兩制”的總體設想是“一級法人,雙線經營,分別核算,統籌發展”。他透露,農行將重構服務“三農”的組織模式,打造成為中國惟一擁有農業信貸專業化經營管理體系的大型商業銀行。
目前農行已在全國范圍內選取了八個省級分行的部分縣域支行展開試點,包括福建、湖南、吉林、四川、廣西、甘肅、安徽和重慶。試點從今年10月啟動,歷時三個月。試點結束后,農行將據此對總體方案進行補充和修訂,并于明年初在全行全面推廣。
在專家看來,較之此前關于農村金融的種種設計,農行的嘗試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本問題仍然沒有厘清,即并未徹底劃清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界限,從而為事后的損失追補預留了空間。雖然“一行兩制”模式是期望在一個機構內部平準損失,即支持“三農”的風險在一個法人內部化解,但亦說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業化。如果金融機構完全以市場化原則運作,在包括中西部在內的農村地區,必然會有一些農村金融的有效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由此可見,僅僅宣傳商業化的農村金融,是不全面的,”世界銀行高級專家王君強調,“農村金融的供給和需求,不可能也不應該由商業化的金融機構完全承擔,更重要的是從公共利益的角度,戰略設計公共政策(包括財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結合,而這一問題并非不可能操作。”
行中之行
在“一行兩制”構想下,農行根據“三農”和縣域客戶信貸需求時間急、金額小、用信頻、期限短的特點,在“三農”和縣域業務的評級、授信、擔保、定價、流程、審批、授權、激勵、風險分類、損失核銷等方面,建立一套有別于城市業務的組織運營體系。其主要思路是:以縣域支行作為開展“三農”和縣域業務的經營載體,推行適度分權的“三農”信貸業務模式,下沉信貸業務決策中心。由一級分行結合實際,靈活確定二級分行和縣域機構信貸業務審批權,在縣支行和二級分行設立信貸業務審批審查中心。區分經濟環境和管理能力,授予二級分行500萬元-3000萬元“三農”信貸業務審批權;授予縣域支行農戶貸款審批權10萬元-50萬元,個人貸款審批權20萬元-200萬元,小企業貸款審批權100萬元-500萬元左右;授予絕大部分二級支行和分理處農戶貸款審批權3萬元-10萬元。
與貸款審批權限同步下放的,還有“三農”和縣域客戶信用等級認定權限及貸款定價權限,同時授予一級分行一定的信貸產品創新權和相應的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制定權。此前,與工、中、建等其他商業銀行一樣,農行基本實行省級分行以上的中央集權式信貸審批模式,東部地區的二級分行有一定審批權,中西部二級分行基本沒有審批權。
目前,農行已經設立了農業信貸部,定位于縣域業務綜合經營管理部門,統籌管理分散于公司業務部、機構業務部等各部門的所有縣域信貸業務;在27個一級分行設立了農業信貸處,歸口管理轄內縣域信貸業務;所有大部分涉農占比較高的二級分行均設立了農業信貸科,定位于縣域業務經營中心,“使二級分行成為權力中心,主要負責營銷縣域信貸業務,了解縣域金融需求,配合總行、一級分行開發特色產品。”
“新的一行兩制模式,其核心就是深化扁平化改革,適度放寬二級分行經營權限,下沉經營重心,縮短經營鏈條,提高服務效率。”周清玉稱,這些二級分行的風險管理模式也相應作出調整,比如推行風險定價,全面推行風險經理派駐制、獨立審批人制,并建立不同于城市行的等級評價體系及績效考核機制。
“新的模式相當于事業部制,實行專門會計科目,對‘三農’和縣域業務的資產負債權益收入支出盈虧等項目進行單獨歸集統計,準確核算經營成果,并計劃每年向國家有關部門、股東和社會公眾報告農行服務‘三農’的有關情況。”農行計財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方案》將縣域支行分為四類,即糧棉大縣支行、貧困縣支行、和青海地區支行、經濟強縣和大中城市郊區支行;不同類型的縣域支行實行差別定位,確定相應重點服務領域。
“由于農行涉及整體改制并面臨上市,在《方案》里,農行服務‘三農’的定位并不是包打天下的,而是瞄準縣域經濟的中高端客戶,包括重點農戶中的養殖、種植大戶。雖然對城鄉客戶采取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但仍要堅持商業化和可持續性發展。”周清玉稱。
農行還將增設鄉鎮營業網點,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小額信貸服務功能的縣域網點,重點發展農戶、個體戶、微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小額信貸業務;在網點覆蓋不到的地區,由客戶經理組提供流動金融服務;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擴大設立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試點的規模。
根據《方案》的規劃,未來三年內,農行的農村網點將超過1.6萬個,投放到縣域的自助設備不少于6000臺,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基地的服務覆蓋面達到50%以上,對全國千強鎮的支持面達到50%以上,直接對農戶的信貸服務覆蓋面達到30%以上。
回歸“三農”之路
自2005年起即反復醞釀改革方案的農行,一直在商業化運作與政策性業務的兩難選擇中徘徊不前。除了財務問題,如何服務“三農”,一直被認為是農行改革中最為棘手的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認識農村金融的性質。”世界銀行高級金融專家王君曾經在《財經》撰文表示,一旦將農村金融理解為政策性業務,需要仰賴政府補貼,就必然會產生逆向選擇,無法分清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業性虧損的責任。
正是基于此,分拆方案是一種界限清晰的選擇,亦多為學者推崇。其中包括按照區域分拆、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分拆、按涉農業務和非涉農業務分拆,不一而足。然而,在現實考慮中,涉及員工安置、財務調整等巨大的利益重組,最終并未被采納。
在2006年7月的農行分行長會議上,時任農行行長楊明生重新提出“農行要留在縣域農村金融領域”。事后看來,這一定位最終使得農行避免了被分拆的命運,但并未從根本上回答如何面對“三農”的問題。
事實上,自1998年以來,包括農行在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在撤離農村市場。1998年到2001年間,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應撤并了3萬多個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網點。其中農行由于網點最密,撤減的網點數量也最多,從6萬個撤減到目前的約2.5萬個,在崗員工數量也減少了19萬,達到當前的45萬人。
大撤退的結果是,農行目前雖然有55%的貸款分布于縣域,但只是存量,且大部分貸款集中于經濟金融發達、“三農”問題并不突出的“三大板塊”,即珠三角、長三角和渤海灣地區。目前支撐農行盈利的主要支柱,仍然來自“三大板塊”和城市業務。截至今年上半年,“三大板塊”創造經營利潤占全行近70%,加上其他大中城市的業務,比重占到80%左右。
在這一背景下,一種意見認為,農行在網點收縮后,已經將面向“三農”的低端業務讓給農信社、農業發展銀行和郵儲銀行,本身的絕大多數業務都是商業可持續的;而且隨著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其盈利前景也是可以預期的。
農行有關人士亦向《財經》表示:“從同業以及農行部分經營行的發展狀況看,‘三農’和縣域是一個值得重視的信貸市場,只要控制好收益和風險的關系,商業銀行是能夠取得經營效益的。”他同時強調,現階段農行將不再撤并機構、分流人員。
盡管如此,整體改制畢竟未能劃清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金融的界限。2005年末,農行在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仍設有機構3160個,在地區有各類機構502個。由于地區沒有設立農發行和農村信用社,農行是惟一的農村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政策性的公共服務職能。
農行內部的資料也顯示,農行在中西部的部分縣域保留分支機構是以自身虧損為代價的,到2005年底,農行在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支行虧損面高達34%。農行行長項俊波在今年年中的分行行長工作會議上亦明確表示,在592個國家貧困縣及、青海等其他一些特殊地區,基本不具備商業化經營條件。
為此,農行在相關調研報告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專門用于補貼特殊地區網點;或者出臺針對這些地區分行的特殊政策和辦法,妥善解決其可持續發展問題。
“財政資金怎么和金融手段結合,哪種模式最適合中國國情,尤其是西部地區,值得深入研究;首要一點是,相應權責利是否明確,在現行機制下恐怕很難。”財政部有關人士向記者坦承。
“農行此次的《方案》區分了可以盈利和不可盈利的地區,已經優于原來籠統的劃分方式,但西部地區并不一定全是商業不可持續的。這和效率、控制成本能力有密切關系,而且需要相當大動力并且取決于市場競爭壓力。這個壓力來源于開放的市場,不盈利就從市場退出,否則在現有未界定清楚責權利的情形下,無論哪個機構承擔面向‘三農’的政治責任,都可能必然虧損。”王君亦分析稱。
在他看來,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應包括由政府提供公共基礎設施的供給(包括現代化的有擔保的交易框架、農村征信體系、通過其他零售渠道例如小賣部等發放貸款以及提供商業化的農業保險)以及由財政出資,對那些必要但是卻不盈利的農村金融供給提供補貼。“補貼的者可以通過招標競爭,但切忌不能通過低利率發放農貸的辦法補貼,而是對交易成本補貼,對最終消費者補貼等,從而發揮補貼的效用最大化。”王君強調。
激勵之道
在盤根錯節的背景下,農行的“一行兩制”方案有著明顯的“中國特色”。“既力圖遵循商業化原則,又能滿足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要求,是一種可以操作的方案。”一位接近農行的人士如是稱。
農行四川分行信貸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財經》記者,目前總行對試點基層行的權限、費用、人力資源的配置都已給予支持,各項措施已經落實到實施階段,包括機制調整、人員配備、人事結構調整、工作傾斜重心等,進展明顯。
據悉,四川農行把全省186個縣級支行劃分為丘陵類、山區類、平原類、資源類、貧困類五類,分別制定不同考核指標,并調劑5億元貸款規模用于“三農”業務,150萬元費用用于三個試點的二級分行(綿陽、巴中、資陽)。同時開始對其網點設施的改造,正在著手有針對性制定一些產品以及管理辦法,“整個對于‘三農’的審貸流程、風險控制流程包括會計科目的核算全部在改造之中”。
但上述人士也表示了一定擔憂,“明年一旦在全行推廣,‘一行兩制’的難處可能會凸顯,即在城鄉兩套資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協調配置全行資源,以及具體的操作管理辦法如何制定”。而所謂資源配置,包括信貸資源、經濟資本、財務費用、固定資產購置、網點設置和人員配備等等。近年縣域行基本沒有新增貸款計劃,財務費用缺口大,固定資產配置失衡,人力資源緊張。
“全行資源中城鄉業務各配給一半,至于能不能全部滿足,城市業務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因為資源的供給和發展永遠存在一個缺口的問題。”農行總行前述人士 坦承。
不過,在他看來,截至9月農行縣域貸款的數據已基本接近縣域貸款占整體貸款規模50%以上的目標,“說明在配給上應完全可以實現。”
截至2007年9月底,農行存款余額51744.85億元,貸款余額34445.22億元,其中縣域貸款16320億元(含涉農貸款11310億元),比年初增加1832億元,占全行各項貸款余額的47.38%。不良貸款余額下降44.2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2.11%。經營利潤705.68億元,同比增幅65.76%,幾乎完成全部年度計劃。
對于農行提出的縣域信貸管理體系,《財經》特約研究員陸磊評價說:“從貼近縣域基層角度看,下放審批權限、獨立審批人制度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但需要強調的是,權力下放會產生風險,內控制度設計很關鍵。”比如,由于天災人禍等造成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如何劃分責任?如果超過風險容忍度,由哪一級行承擔責任?“如果由支行承擔責任,它一定承擔不起,后果就是惜貸、不作為而帶來信貸萎縮;如果由一級法人承擔責任,基層行就會有放貸沖動而大批特批。”
陸磊稱,“一行兩制”能否有效實施,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如何激勵基層縣支行服務高風險、高成本的“三農”業務,以及對基層客戶經理的責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
據了解,針對上述問題,農行也正著手構建城市業務和三農業務并行的“雙百分制”績效考核體系。所謂“雙百分制”,周清玉解釋說,“就是城鄉兩個業務各100分,各占全行總資源的50%,城市業務做得再好也只能得50分,如果農村業務做得不好,相應的資源就調整獎勵到其他做得好的支行。”
在陸磊看來,獎懲考核機制很關鍵,否則沒人愿意做支農業務。“可以結合農行股份制改造相應建立一個正向的激勵制度。”他認為,股權激勵是一條必行之路。
隨著溫州改革試驗區大幕的拉開,農村金融市場將面臨新一輪的競爭和“蛋糕”分割,加之農發行轉型,農業銀行重返農村市場,以及民營銀行、外資銀行的進入,不言而喻,支農主力軍農信社迎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如何應對這一挑戰?筆者認為應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一是做好“三農”基礎性工作,把根留住,寸土不讓
農信社成立已有60年歷史,作為根植農村沃土土生土長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信社具有自己獨特的特點和優勢,特別是點多面廣、人員眾多、情況熟悉,與“三農”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水融,更利于服務“三農”和實現金融服務的“全覆蓋”。
二是轉變觀念,加強服務
要進一步強化全員的競爭意識、服務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根除“等、靠、要”的思想頑疾,樹立“積極進取、主動營銷”的理念,主動走出去開展業務營銷,實行“上門服務”,不斷加強轄區經濟聯絡和溝通交流,做好業務宣傳和產品推介,牢牢把住農村資源,搶占制高點。
三是以人為本,構建激勵機制
要建立實施科學的用人機制,堅持“以數據論英雄,以業績排位次,以廉政定取舍”的用人導向,突出唯德、唯能、唯績選才用才,真正形成人盡其才、以績定酬、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局面,進一步增強發展的后勁與動力。
四是簡化程序,讓利于民
農信社實行多級法人管理運作模式,縣聯社(農合行、農商行)作為一級法人,具有貸款利率定價權,這一點決定了信貸流程的靈活性和便捷性,并且農信社的客戶群體主要是“三農”,長期的合作與工作、生活結下了深厚友誼,成為業務聯絡的感情紐帶和牢固基礎。只有讓利于民,才能增進友情,防止第三者“插足”。
五是拓展業務領域,提高利潤率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新生代客戶逐漸成為社會主流,金融消費者對金融產品的需求呈現出個性化、多元化趨勢,不再局限于存、貸、匯。農信社需要加大市場和客戶的研究和細分,從產品和服務方面加快創新,研發出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多層次拓展中間業務,提高利潤率,增強市場競爭力。
六是加快產權改革,組建農商銀行
積極爭取財政、稅收、貨幣等扶持政策,加快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建股權結構合理、內控約束有力、法人治理完善、風險管控優良、權利主體充實的現代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強資本約束力和抗風險能力,積極應對市場競爭。
七是強化宣傳,塑造統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