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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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 區 的住房(產權人為 ),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此款適用除長期租賃外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房屋租金總計為 元,每月為 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每月為 元),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此款僅適用長期租賃社會房源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第五條 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數字)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 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 元。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 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 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記錄為準);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其它:
第十八條 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
民法院。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乙方(簽名簽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意見(章)
合同訂立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 區 的住房(產權人為 ),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此款適用除長期租賃外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房屋租金總計為 元,每月為 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每月為 元),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此款僅適用長期租賃社會房源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
第五條 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數字)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 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_____元。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 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 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記錄為準);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其它:
第十八條 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
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簽章):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托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內涵:
(1)信守合同,不擅自毀約的約束力(本文稱之為合同的成立效力);
地址:
委托 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托人: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區120幢401室內的一間單間。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方式: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xx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萁桓钋鍐巍?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xx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承租人:
居間人: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是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的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行為。
二、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當事人通過網上租賃登記系統(網址ttp://.cn)簽訂。
租賃房屋持有權屬證書的,合同中所簽訂的租賃房屋的信息與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實現即時關聯,輸入權屬證書編號后,權利人名稱、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積等房屋信息將從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自動調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凍結、權屬存在爭議和未辦理房地產權證,系統將不支持打??;如房屋產權存在共有、已設定抵押或已經通過本系統簽訂過租賃合同,合同的簽訂同樣受到限制,須按照系統提示經各方共同確認后方可繼續操作。
租賃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的,因該房屋尚未在青島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系統進行登記,房屋的有關信息需有各方當事人確認后手動填入。同時,承租人應對房屋的權屬狀況進行慎重核實。
三、合同各方當事人通過網上操簽訂本合同后,應及時到青島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當發生重復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后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四、本合同由租賃各方簽訂合同時自行設置合同密碼,該密碼用于網簽合同的查詢、變更和解除,請注意牢記和保密。
青島市房屋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居間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持有 (系統選項:房地產權屬證書;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
1、產證證號: (持有房地產權證書,需錄入證號;無房地產權證書的,該欄將直接顯示“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
2、權 利 人: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
3、房屋座落: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
4、建筑面積: (系統自動關聯或手動錄入)平方米
5、實際出租面積:(系統選項:建筑面積;使用面積) 平方米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系統選項:住宅;商業;辦公;倉庫;廠房;其它用途)使用。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批,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標準: 元/ (系統選項: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
第五條 保證金和相關費用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整(¥: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或煤制氣、通信、供暖、空調、有線電視、
物業服務費、_______、_______等全部使用費用由_______(系統選項: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系統選項:_______甲方;乙方)自行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_______(系統選項:甲方;乙方)承擔。
第六條 居間服務
1、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其中,甲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統選項: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
3、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2、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在乙方書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在甲方書面催告后仍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由(系統選項: :甲方;乙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八條 轉租
租賃期內,甲方(系統選項: 不允許;允許)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本合同甲方確認不同意轉租的,乙方不得轉租。轉租時乙方應該再次進行網上簽約并辦理登記備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每日租金 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如實載明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乙方剩余天數的房屋租金,并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損失。
4、乙方違反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造成損失時,可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租賃期間,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還乙方剩余天數房屋租金的50%,同時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乙方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7)甲方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8)乙方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或存在擅自改動房屋主體結構、安裝有損房屋的設備等行為的;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免責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將保證金和實際使用房屋天數以外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限內被依法處分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房屋補償等權益,由甲乙雙方按規定享有。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租賃期間,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該房屋時,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該房屋已出租的事實。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本合同自 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租賃期滿,房屋租賃備案自動失效;租賃期內變更和解除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記載的聯系地址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向對方聯系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滿十五日后,即視為該郵寄的法律文書已送達對方。
7、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________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 充 條 款(補充條款應該在以下空白入輸入并與合同其他內容一起打?。?/p>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年
月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根據《_________》的規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條件?,F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革礎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規定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該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計收,月租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調整住房租金標準時,應按新的租金標準重新計算月租額。
四、租金交納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時間:乙方應按月及時交租,無故拖欠租金時,甲方加收月租額_________%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甲方不予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應騰退該房。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對其收取成本租金;6個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閑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九、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各的義務。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訴( )。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條件?,F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革礎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規定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該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計收,月租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調整住房租金標準時,應按新的租金標準重新計算月租額。
四、租金交納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時間:乙方應按月及時交租,無故拖欠租金時,甲方加收月租額_________%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甲方不予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應騰退該房。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對其收取成本租金;6個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閑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九、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各的義務。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 )。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經辦人(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