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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學中,關于不確定性的表示有多種。這里,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將不確定性環境理解為一個假想的局中人“自然”參與的博弈,并作如下假設:
1.自然會發生不同的狀態,其他局中人在自己的戰略選擇時看不到自然的選擇。自然發生的狀態集為(1,…,s,…,S);
2.其他局中人(個體)具有初始稟賦Ws,其可以選擇的行動集為(1,…,x,…,X);
3.顯示所有行動和狀態組合所構成的結果函數為c(x,s);
4.局中人對于自然選擇的每個狀態的可能性預測形成一個共同信息,即一個概率函數π(s);
5.度量局中人對不同的可能結果的滿足程度的一個基本效用函數為u(c);
6.在基本效用函數u(c)的基礎上,我們使用著名的馮·諾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數或期望效用函數U(x)表示行動X上的效用函數,即X=(π[,1],π[,2],…,πs;c[,1],c[,2],…cs),則U(X)=π[,1]u(c1+π[,2]u(c[,2])+…+πsu(cs);
7.局中人總是要求效用期望效用)的最大化。
(二)風險態度
不同的個體對待不確定性的態度可能是不同的。如果個體偏好一個確定的結果勝于任何期望值與該結果相等的前景,則稱個體是風險厭惡的或風險規避的;如果個體偏好恰好相反,則稱個體是風險偏好的;如果個體認為二者是無差異的,則稱個體是風險中性的。即:u為個體的效用函數,w為個體的初始稟賦(財富),那么,如果個體對于任何滿足E[ε]=0,Var[[ε]]>0的隨機變量ε,有:
E[u(W+ε)]<U(w),則稱個體是嚴格風險厭惡的;
E[u(W+ε)]>U(w),則稱個體是風險偏好的;
E[u(W+s)]=U(w),則稱個體是風險中性的。
這里,對于個體的效用函數u(x),我們可以簡單地解釋為人們對收入的效用。自然,隨著收入的增加,人們的效用會增加,也就是說u''''>0。進一步,我們還可以證明個體為風險厭惡(偏好)的充分必要條件是其效用函數為凹(凸)函數。即:對于個體的效用函數u(x),如果個體為風險厭惡的,則u″<0;如果個體為風險偏好的,則u″>0;如果個體為風險中性的,則其效用函數u(x)是線性的,即u″=0。
事實上,不僅不同的人對風險表現出不同的態度,即使是同一個人,隨著其財富及環境的變化等原因,在不同的情況下也會表現出不同的風險態度。例如:如果某人擁有大量的財富,他會對風險所可能帶來的損失表現出無所謂的風險中性態度;而隨著其財富的縮水,為了避免進一步的損失,他會采取措施規避風險而成為風險厭惡的;當他快要破產時,規避對其來說已無法很快改變近況,他又會憑借剩余的財富以求一搏而表現出風險偏好的態度。不過,一般地,我們均假設人們的風險態度是風險厭惡的,這是因為,風險導致損失的可能是我們所關注和研究的;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也在于風險的發生及其所造成的損失對我們的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與后果。
如果個體是風險厭惡的,那么他喜好一個確定的收入,或者愿意處于一個確定的狀態。如果個體一開始就處于一個確定的狀態,那么,他永遠也不會接受博弈,即使博弈是公平的。但是,自然總是令個體處于狀態的選擇之中;也就是說,個體總是處于不確定性的狀態之中。風險厭惡的假設下,個體就可以通過不同狀態的交換,由不確定的狀態逐漸向確定的狀況移動,從而提高自身的效用。而我們所知道的保險就是這樣一種契約,可以使個體由不確定的狀態變成確定的狀態。因此,在風險厭惡的假設下,人們存在自然的保險需求傾向。
二、不確定性與保險供求
上述分析中,假設個體是風險厭惡的,自然使得個體處于不確定的狀態,因此個體當然有轉嫁風險、消除不確定性的需求;而保險契約可以滿足個體轉嫁風險、消除不確定性的需求。那么,什么是保險契約呢?一般地,我們總是把保險理解為投保人繳納保險費,以換取保險人在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責任的一種契約。在保險合同中,當事人雙方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一般認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交易過程是一個動態的博弈過程。由于保險合同是附和合同,也就是保險人先“出招”,制定保險合同的條款、費率,然后投保人進行選擇。在假定損失概率是共同信息,而且參與人的行動不改變損失概率的前提下(不考慮信息不對稱問題),我們將保險的供求描述如下:
(一)保險契約成立的條件
這里,我們可以假設:(1)投保人為風險厭惡的,具有初始財富w,效用函數為u;保險人的效用函數為u[,1],其初始財富為w[,1]。(2)自然存在兩種狀態:狀態1是損失發生;狀態2是損失不發生。(3)投保人的損失為L,損失發生的概率是π,投保人行動不改變損失概率。
如果投保人購買保險以轉嫁風險,保險費率為p,保險金額為q;也就是說,投保人預先繳納pq的保險費,得到一個損失發生時保險人賠償q的承諾。那么,投保人在沒有買保險時的不同狀態下的收入為:
狀態1:損失發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L
狀態2:損失不發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
投保人在這種條件下的期望效用為:
U[,0]=πu(c[,1])+(1-π)u(c[,2])=πu(w-L)+(1-π)u(w)(1)
投保之后,投保人在不同狀態下的收入為:
狀態1:損失發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pq-L+q
狀態2:損失不發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pq
投保人在這種條件下的期望效用為:
U[,1]=πu(c[,1])+(1-π)u(c[,2])
=πu(w-pq-L+q)+(1-π)u(w-pq)(2)
根據期望效用最大化原理,投保人購買保險的條件是:
U[,0]≤U[,1],即:
πu(w-L)+(1-π)u(w)≤πu(w-pq-L+q)+(1-π)u(w-pq)(3)
對于保險人而言,他同意承保,即接受pq的保險費,承諾損失發生時賠償q的條件是:
u[,1](W[,1])≤πu[,1](W[,1]+pq-q)+(1-π)u[,1](W[,1]+pq)(4)
我們不難看出,如果p同時滿足(3)式和(4)式,保險契約就可以成立,而且這份保險契約可以增加雙方的期望效用。不過,我們也不難看出,(4)式給出了一個保險人提供保險契約的最小費率Pmin,而(3)式則給出了一個投保人可能接受保險契約的最大費率Pmax。
(二)最優保險需求
在給定保險費率p的情況下,投保人總是會選擇最大化的保險需求q,即:
maxπu(w-pq-L+q)+(1-π)u(w-pq)最大化的保險需求滿足一階條件:
(1-p)πu[1](w-pq-L+q)-p(1-π)u[1](w-pq)=0(5)
以及二階條件小于0(投保人為風險厭惡的,u″<0,二階條件自然滿足)。
我們將(5)式寫為:
πu[1](c[,1])/(1-π)u[1](c[,2])=p/(1-p)(6)
這說明投保人通過保險契約使得自身所面臨的兩種狀態進行交換,達到了投保人承擔風險的最優。進而可以從(5)式中解出個體的保險需求函數:
q=Q(w,L,p,π)(7)
也就是說,在給定w、L、π的前提下,投保人的保險需求受保險費率的影響;投保人總會根據市場給定的保險費率p的情況,選擇最大的保險需求q。
顯然,也存在一個使投保人效用最優的費率p。對于購買保險的個體即投保人來說,最優的費率p就是投保后不改變其初始的期望收益,我們稱之為“公平精算保險費率”p[*]。公平費率p[*]滿足等式:
π(w-L)+(1-π)w=π(w-p[*]q-L+q)+(1-π)(w-p[*]q)
解這個方程得P[*]=π。進一步地,可以把(6)式寫成:
u[1](c[,1])=u[1](c[,2])
也就是說,只有在保險費率與損失概率一致的情況下,投保人在兩種狀態(損失發生與不發生)下的邊際效用一致;投保人在這種情況下則認為是公平的、最優的選擇。此時,c[,1]=c[,2],因而投保人會購買全額的保險即q=L。進而,投保人投保之后的期望效用就可以寫成:
U[,1]=πu(w-p[*]q-L+q)+(1-π)u(w-p[*]q)=u(w-p[*]q)(8)
這就是說,如果保險費率與損失發生的概率一致,那么,無論損失發生與否,投保人在投保后將面臨一個確定的、最優的狀態。
不過,投保人面對p>π的定價,只要滿足(3)式,投保人總會根據(6)式來使自己的保險需求最大化。但是,此時投保人將購買部分保險即q<L。同時,(4)式也給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一個最大的保險費率即U[,0]=U[,1]時的Pmax。
(三)保險有效供給
如果保險人是風險中性的,例如股權充分分散的保險公司,(4)式可以簡單地表示為:
w[,1]≤π(w[,1]+pq-q)+(1-π)(w[,1]+pq)
從而得出p≥π。也就是說,風險中性的保險人可以提供的最小保險費率是P[,min]=π。由于π是共同信息,那么,保險人在選擇P[,min]=π的定價下,投保人會選擇全額的保險即q=L。此時有:
π(w[,1]+pq-q)+(1-π)(w[,1]+pq)=π(w[,1]+πL-1)+(1-π)(w[,1]+πL)=W[,1]
即保險人的期望收益與初始財富相等。進而,對于風險中性的保險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
這就說明,在P[,min]=π的定價下,風險中性的保險人會接受個體的投保。
但是,如果保險人是風險厭惡的,保險人會因為:
πu[,1](W[,1]+πL-L)+(1-π)u[,1](W[,1]+πL)<u[,1](W[,1])(9)
而拒絕個體的投保。進一步,我們可以證明風險厭惡的保險人會選擇的保險費率條件是p>π。也就是說,風險厭惡的保險人只有在得到一筆正的風險保費(riskpremium)時才會提供保險契約。
另外,保險人是風險偏好的情況也是存在的。例如,一個風險偏好的經理,其控制的保險公司就會表現出與經理人一樣的風險態度。因此,在P[,min]=π的定價下,對于風險偏好的保險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10)
也就是說,在Pmin=π的定價下,風險偏好的保險人也會接受個體的投保。甚至,風險偏好的保險人,還會選擇在低于損失概率的保險費率即p<π的情況下,提供保險契約。只不過,風險厭惡的投保人大概不會將風險轉嫁給一個偏好風險、喜好賭博的保險人,否則會使其自身面臨更大的損失。
總而言之,由上述分析可知,保險人將在p≥π的費率情況下提供保險契約,投保人將接受P≤P[,max]的費率水平下的保險契約。也就是說,保險契約成立的條件是保險費率滿足條件P∈[πP[,max]],并且最小的保險費率水平等于損失概率,即P[,min]=π,此時投保人達到最優;而可能的最大保險費率是由(4)式所決定的U[,0]=U[,1]時的P[,max],此時保險人達到最優。
三、對保險原理與保險本質的再認識
從表面上看,保險是保險人提供的;投保人通過向保險人購買保險,以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為代價將風險轉嫁給了保險人。但事實上,保險是通過在投保人之間分散風險以滿足人們轉嫁風險的需求。保險的本質特征就是通過將風險在投保人之間進行分散,進而實現補償損失的作用。
我們可以假設,如果個體都是風險厭惡的,而且相互獨立,那么,由誰來提供保險呢?根據Arrow-Lind定理,隨著所匯集的個體投保人數量的不斷擴大(n∞),只要在損失概率即公平精算費率p[*]=π的基礎上籌集保險費,投保人群體之間就可以解決內部個別投保人的損失補償問題。也就是說,如果相互獨立的風險厭惡的投保人匯集起來,對于風險厭惡的個體投保人而言,是將自身面臨的風險轉嫁給了整體投保人群體;而對于投保人整體而言,則是將可能的損失在群體之間進行分散。而且,只要投保人群體充分大,投保人作為一個整體,僅僅依賴其整體內的期望損失,而與個體投保人的風險厭惡程度無關,這就是說,由風險厭惡的投保人匯集起來的整體,就變成一個風險中性的“保險供給者”。
顯然,這個將個體組織起來、并且管理著保險費的人(組織),就是保險人。因此,保險人實質上就是利用上述保險原理來向個體提供保險產品。而最理想、最優的保險供給者,一定是風險中性的。接下來,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分析不同性質的保險人是如何供給保險的。
(一)對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和自保的再認識
筆者認為,廣義的保險包括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和自保等多種形式。可以說,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和自保都是利用保險原理在投保人之間進行分散風險,進而實現補償損失的作用;只是根據供給主體的不同,劃分為三種形式而已。
1.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具有足夠的強制力將個體組織起來,因而政府可以說是風險中性的保險供給者。不過,我們并不能說政府供給保險是最優的。這是因為,政府通過強制力將個體組織起來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自身的風險問題。也就是說,政府供給保險的目的是要達到國家效用U[,g](x)的最大化,而不是個體效用的最大化。換句話說,由于政府有足夠的強制力,因此它并不在意個體效用是否達到最大;只要能夠保證國家效用得到提高,就是可行的選擇。所以,在現實中,往往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可以是公平的,但并不一定能夠達到效率。
2.商業保險。商業保險是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與社會保險不同的是,商業保險是自愿的。保險公司如果要聚集大量的投保人,只能依靠契約的吸引力。也就是說,商業保險必須在保證個人效用得到提高的前提下,才能實現保險公司效用的提高。為了保證足夠的耐心以吸引和鼓動投保人,保險公司必須具備足夠的資本金和完善的銷售體系。
3.自保。自保是由大型企業或者行業自給的。在某種意義上,自保與社會保險一樣,企業自給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企業范圍的限制,也使得自保形式更多地依靠再保險來轉移風險。而更進一步地,目前國際上的自保公司已經逐漸演變成商業保險公司。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供給、商業保險公司供給和企業自給的方式,都有各自的優勢,都不可能互相取代。因此,社會最優的保險供給還是三者的聯合。
(二)對國有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和股份保險公司的再認識
按照以資本構成和組織形式劃分,我們可以將商業保險公司劃分為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
1.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與社會保險不同的是,雖然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即國家,但是本質上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是資本金來源于國家投資的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說,由于有國家的信譽背景,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具備足夠的資本金和信譽。或許也正因為如此,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有著與社會保險一樣的缺憾——并不能夠保證效率。不過,由于保險行業關系國計民生,涉及公眾利益,因此,有人認為,在發展中國家,尤其是轉軌國家,國有獨資保險公司是十分必要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
2.相互保險公司。從合作保險發展起來的相互保險公司,是保單持有人所有的保險組織。也就是說,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之后就成為公司的所有人。當公司出現盈利時,保單持有人會得到公司的紅利;而一旦出現災害事故,則由全體的投保人共同承擔責任。顯然,這是典型的投保人自己“供給”保險的組織形式,最可以體現保險公司是“管理者、中介人”的特征。不過,在國際市場中,由于相互保險公司的融資能力弱,在競爭力受挫的情況下,相互保險公司的非相互化即轉化為股份制保險公司,已經成為一種潮流。
3.股份制保險公司。這是由風險厭惡的投資者共同投資向風險厭惡的投保人提供保險契約的組織形式。根據Arrow-Lind定理,隨著參與投資的人數的增加,風險厭惡的投資者和投資者群體的風險升水就逐漸消失了。即風險厭惡的股東所擁有的股份制保險公司,就成為風險中立的保險供給者。因此,可以說,在自愿投保的商業保險的供給中,股權充分分散的股份制保險公司是最優的保險供給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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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微積分;邊際分析;彈性;成本;收入;利潤;最大值;最小值
1導數在經濟分析中的應用
1.1邊際分析在經濟分析中的的應用
1.1.1邊際需求與邊際供給
設需求函數Q=f(p)在點p處可導(其中Q為需求量,P為商品價格),則其邊際函數Q’=f’(p)稱為邊際需求函數,簡稱邊際需求。類似地,若供給函數Q=Q(P)可導(其中Q為供給量,P為商品價格),則其邊際函數Q=Q(p)稱為邊際供給函數,簡稱邊際供給。
1.1.2邊際成本函數
總成本函數C=C(Q)=C0+C1(Q);平均成本函數=(Q)=C(Q)Q;邊際成本函數C’=C’(Q).C’(Q0)稱為當產量為Q0時的邊際成本,其經濟意義為:當產量達到Q0時,如果增減一個單位產品,則成本將相應增減C’’(Q0)個單位。
1.1.3邊際收益函數
總收益函數R=R(Q);平均收益函數=(Q);邊際收益函數R’=R’(Q).
R’(Q0)稱為當商品銷售量為Q0時的邊際收益。其經濟意義為:當銷售量達到Q0時,如果增減一個單位產品,則收益將相應地增減R’(Q0)個單位。
1.1.4邊際利潤函數
利潤函數L=L(Q)=R(Q)-C(Q);平均利潤函數;=(Q)邊際利潤函數L’=L’(Q)=R’(Q)-C’(Q).L’(Q0)稱為當產量為Q0時的邊際利潤,其經濟意義是:當產量達到Q0時,如果增減一個單位產品,則利潤將相應增減L’(Q0)個單位。
例1某企業每月生產Q(噸)產品的總成本C(千元)是產量Q的函數,C(Q)=Q2-10Q+20。如果每噸產品銷售價格2萬元,求每月生產10噸、15噸、20噸時的邊際利潤。
解:每月生產Q噸產品的總收入函數為:
R(Q)=20Q
L(Q)=R(Q)-C(Q)=20Q-(Q2-1Q+20)
=-Q2+30Q-20
L’(Q)=(-Q2+30Q-20)’=-2Q+30
則每月生產10噸、15噸、20噸的邊際利潤分別為
L’(10)=-2×10+30=10(千元/噸);
L’(15)=-2×15+30=0(千元/噸);
L’(20)=-2×20+30=-10(千元/噸);
以上結果表明:當月產量為10噸時,再增產1噸,利潤將增加1萬元;當月產量為15噸時,再增產1噸,利潤則不會增加;當月產量為20噸時,再增產1噸,利潤反而減少1萬元。
顯然,企業不能完全靠增加產量來提高利潤,那么保持怎樣的產量才能使企業獲得最大利潤呢?
1.2彈性在經濟分析中的應用
1.2.1彈性函數
設函數y=f(x)在點x處可導,函數的相對改變量Δyy=f(x+Δx)-f(x)y與自變量的相對改變量Δxx之比,當Δx0時的極限稱為函數y=f(x)在點x處的相對變化率,或稱為彈性函數。記為EyEx•EyEx=limδx0
ΔyyΔxx=limδx0ΔyΔx.xy=f’(x)xf(x)
在點x=x0處,彈性函數值Ef(x0)Ex=f’(x0)xf(x0)稱為f(x)在點x=x0處的彈性值,簡稱彈性。EExf(x0)%表示在點x=x0處,當x產生1%的改變時,f(x)近似地改變EExf(x0)%。
1.2.2需求彈性
經濟學中,把需求量對價格的相對變化率稱為需求彈性。
對于需求函數Q=f(P)(或P=P(Q)),由于價格上漲時,商品的需求函數Q=f(p)(或P=P(Q))為單調減少函數,ΔP與ΔQ異號,所以特殊地定義,需求對價格的彈性函數為η(p)=-f’(p)pf(p)
例2設某商品的需求函數為Q=e-p5,求(1)需求彈性函數;(2)P=3,P=5,P=6時的需求彈性。
解:(1)η(p)=-f’(p)pf(p)=-(-15)e-p5.pe-p5=p5;
(2)η(3)=35=0.6;η(5)=55=1;η(6)=65=1.2
η(3)=0.6<1,說明當P=3時,價格上漲1%,需求只減少0.6%,需求變動的幅度小于價格變動的幅度。
η(5)=1,說明當P=5時,價格上漲1%,需求也減少1%,價格與需求變動的幅度相同。
η(6)=1.2>1,說明當P=6時,價格上漲1%,需求減少1.2%,需求變動的幅度大于價格變動的幅度。
1.2.3收益彈性
收益R是商品價格P與銷售量Q的乘積,即
R=PQ=Pf(p)
R’=f(p)+pf’(p)=f(p)(1+f’(p)pf(p))=f(p)(1-η)
所以,收益彈性為EREP=R’(P).PR(P)=f(p)(1-η)ppf(p)=1-η
這樣,就推導出收益彈性與需求彈性的關系是:在任何價格水平上,收益彈性與需求彈性之和等于1。
(1)若η<1,則EREP>0價格上漲(或下跌)1%,收益增加(或減少)(1-η)%;
(2)若η>1,則EREP<0價格上漲(或下跌)1%,收益減少(或增加)|1-η|%;
(3)若η=1,則EREP=0價格變動1%,收益不變。
1.3最大值與最小值在經濟問題中的應用
最優化問題是經濟管理活動的核心,各種最優化問題也是微積分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例如,在一定條件下,使成本最低,收入最多,利潤最大,費用最省等等。下面介紹函數的最值在經濟效益最優化方面的若干應用。
1.3.1最低成本問題
例3設某廠每批生產某種產品x個單位的總成本函數為c(x)=mx3-nx2+px,(常數m>0,n>0,p>0),(1)問每批生產多少單位時,使平均成本最小?(2)求最小平均成本和相應的邊際成本。
解:(1)平均成本(X)=C(x)x=mx2-nx+p,C’=2mx-n
令C’,得x=n2m,而C’’(x)=2m>0。所以,每批生產n2m個單位時,平均成本最小。
(2)(n2m)=m(n2m)2-n(n2m)+p=(4mp-n24m),又C’(x)=3mx2-2nx+p,C’(n2m)=3m(n2m)2-2m(n2m)+p=4mp-n24m所以,最小平均成本等于其相應的邊際成本。
1.3.2最大利潤問題
例4設生產某產品的固定成本為60000元,變動成本為每件20元,價格函數p=60-Q1000(Q為銷售量),假設供銷平衡,問產量為多少時,利潤最大?最大利潤是多少?
解:產品的總成本函數C(Q)=60000+20Q
收益函數R(Q)=pQ=(60-Q1000)Q=60Q-Q21000
則利潤函數L(Q)=R(Q)-C(Q)=-Q21000+40Q-60000
L’(Q)=-1500Q+40,令L’(Q)=0得Q=20000
L’’(Q)=-1500<0Q=2000時L最大,L(2000)=340000元
所以生產20000個產品時利潤最大,最大利潤為340000元。
2積分在經濟中的應用
在經濟管理中,由邊際函數求總函數(即原函數),一般采用不定積分來解決,或求一個變上限的定積分;如果求總函數在某個范圍的改變量,則采用定積分來解決。
例5設生產x個產品的邊際成本C=100+2x,其固定成本為C0=1000元,產品單價規定為500元。假設生產出的產品能完全銷售,問生產量為多少時利潤最大?并求出最大利潤。
解:總成本函數為
C(x)=∫x0(100+2t)dt+C(0)=100x+x2+1000
總收益函數為R(x)=500x
總利潤L(x)=R(x)-C(x)=400x-x2-1000,L’=400-2x,令L’=0,得x=200,因為L’’(200)<0。所以,生產量為200單位時,利潤最大。最大利潤為L(200)=400×200-2002-1000=39000(元)。
在這里我們應用了定積分,分析出利潤最大,并不是意味著多增加產量就必定增加利潤,只有合理安排生產量,才能取得總大的利潤。
綜上所述,對企業經營者來說,對其經濟環節進行定量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將數學作為分析工具,不但可以給企業經營者提供精確的數值,而且在分析的過程中,還可以給企業經營者提供新的思路和視角,這也是數學應用性的具體體現。因此,作為一個合格的企業經營者,應該掌握相應的數學分析方法,從而為科學的經營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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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是新興服務業,又被稱為創意工業、創意經濟。不同國家或地區對這一產業內涵、概念的詮釋、理解不一。一般認為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確立“創意產業”這一概念的國家,其將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個別創意、技術及才干,通過知識產權的開拓和利用,用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本文認為,創意產業是一個內涵豐富的產業,它需要其他產業的支持,有著明顯的產業融合特性,是一個既融合又獨立的復雜產業體系。它可以通過與其他產業緊密合作,衍生產業價值鏈;也可以成為獨立的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知識創新型產業。
創意產業是知識密集型的新興產業,創意產業處于產業鏈、價值鏈的高端,是跨越多個行業、滲透諸多行業的產業。創意產業不是個體藝術家或設計師靈感突發,而是知識和社會文化傳播構成與產業發展形態、社會運作方式的創新。創意產業的空間集聚特征表現為生活與工作的結合、知識文化產品生產與消費的結合、多樣化的外部環境與獨特本地特征的結合。
創意產業源于世界經濟中心城市,又繁榮、集聚于世界經濟中心城市。上個世紀末,人們通過倫敦復興城市的創意計劃開始了解創意產業這個概念。作為三個最著名的全球城市代表之一,倫敦世界級城市的地位在新世紀更反映在創意產業中心地位上。2003年,倫敦公布了《倫敦:文化資本,市長文化戰略草案》,提出文化發展戰略是維護和增強倫敦作為世界卓越的創意和文化中心的主要途徑,并要把倫敦建設成世界級的文化中心。
二、奧運創意經濟
奧運創意經濟是以創意為核心,以體驗為基礎,以注意力為目標的文化創意產業,是依托當代高科技和傳播媒介的文化實踐方式。因此,人文奧運不僅是文化理念,更是一個具有實踐特性的可開掘、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人文奧運”是以文化為基礎的創造性實踐活動。創新、可持續發展是實踐這一戰略的關鍵詞。
文化創意產業和奧林匹克運動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奧運從根本上看應該是一種文化創意產業。奧林匹克運動的靈魂是“文化”,奧林匹克提出文化和一種積極向上的生活哲學,這是奧林匹克的精髓。從根本上看,文化和經濟的發展、交融,文化和創意產業的交融,這在北京是集中應有之喻。所以,2008年奧運會是以文化為基礎的一次創造性的與經濟相關的戰略實踐,也是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極好機遇。
第二,奧運作為內容產業,在當今世界代表著科技發展,代表著現代新媒介傳播方式的發展。奧運作為內容產業,是以數字化的方式全面提升北京整體的文化創意水平,它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機遇。在IT革命的背景下,數字內容產業逐漸成為21世紀經濟舞臺上的重要角色。所以奧運提供給北京不僅僅是幾個服務業的崗位,它要從根本上全面的提升、改變傳統產業,包括制造業,要讓它上升為一種創意的產業形式。
第三,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遇到奧運的契機,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大型的會展業。作為一個城市的營銷來講,奧運會就是全球最大規模的超級“會展業”,它是超級會展業的頂級實踐。全世界有著大量的人群,據測算,雅典奧運會有42億電視觀眾,有22億網絡觀眾,有數百萬的旅游者,有7萬多相關運動員和領隊,還有5萬以上的傳播媒體的記者。這樣一次巨大的會展業,給我們城市形象的設計,給我們城市形象的營銷起了很大的幫助。因此,如何在這一方面加強奧運舉辦城市的營銷,樹立創意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創意城市
創意產業的興起和發展,與城市的經濟基礎、社會環境和文化制度等等有著密切的關聯。城市為創意產業的繁榮提供了豐厚的土壤,而創意產業也大大增強了城市的綜合競爭力,提升了城市的總體形象。創意經濟起源于世界經濟中心城市,又繁榮、集聚于世界經濟中心城市。作為三個全球最著名城市的代表,倫敦、紐約、東京世界級城市的地位在新世紀更反映在創意經濟中心地位上。同時,創意經濟也正成為新加坡、香港、伯明翰、舊金山等區域中心城市復興的原創動力。創意經濟在增強城市競爭力、提升創新水平、延續城市文脈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引起了人們對創意城市理念的廣泛關注。
奧林匹克本身是一個機遇,會給創意產業帶來發展,最終給城市帶來效應。這種邏輯對北京和其他的奧林匹克舉辦城市都是正確的,相反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對其他的世界和地方也是非常重要的。這里所指的是城市發展可以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繼而促進奧運會發展,給其他的城市帶來啟發,給那些沒有舉辦過奧運會的城市帶來啟發。基于我國創意城市發展的低水平,當前重要的是要抓住08北京奧運這一機遇,大力發展奧運創意經濟,促進我國創意城市的發展。
1.產業發展策略
關鍵是要把奧運創意經濟融入城市產業結構的優化和產業組織的創新。創意產業通過將現有的文化資源和創意資源轉化為經濟成就,改造了傳統產業,衍生了新興產業,不僅提升了城市的服務功能,也大大促進了城市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制定創意產業發展規劃,研究促進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方向;營造適宜創意產業發展和企業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如電子政務、公共信息平臺等;通過稅收減免、貸款貼息、津貼補助等財政手段促進創意產業的發展;推動創意產業集群發展和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
2.文化資本策略
北京為舉辦2008年奧運會,提出的“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三個理念同時構成了北京奧運的三個特色。其中,人文奧運是亮點,將人文奧運的理念化為實踐,就會充分展示中華文明,讓世界了解中國;要中國傳統的民族文化注入奧林匹克文化,使其增添新鮮血液。從具體實踐來看,要實現“人文奧運”的理念就必須使奧運創意產業融入城市文脈的延伸。城市文脈是一個城市獨有的魅力和價值,一旦斷裂,城市原有的文化積淀和傳承將消失殆盡,城市也就缺失了底蘊深厚的文化內涵及靈氣。城市文脈延續的關鍵在于處理好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與開發。西方社會越來越重視對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概念范疇也逐漸擴大,已從單體建筑、建筑群、街區的保護擴展到對整個城市的保護。創意產業正是這種對舊城進行科學更新的動力,是城市健康發展的新的激勵因素。創意產業無須占用更多的土地和資源,僅僅依靠人才的創造力和集聚效應,就使面臨廢棄的老城區煥發了青春,不僅提升了該地區的文化品位,而且體現了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
3.城市形象策略
創意產業的關鍵因素是高素質的人才資源。在當今開放的全球化市場中,人才與資本的流動性都大大增強,如何吸引并留住具有創意才能的人,除了人居環境建設、各項配套設施完善以外,城市的知名度、聲譽也是一個重要條件。地域營銷就是樹立城市聲譽,加強城市對外交流的有效手段。創意城市的地域營銷策略,就是根據創意階層的需求,通過具有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比如舒適、安全、生態的人居環境,豐富的文化設施和城市公共生活,精致的富有特色的城市建筑和空間,便捷的信息網絡和多元的文化交融,最后還要有一個響亮的口號,作為城市的符號標識,突出表現城市個性,使之易于識別和被接受,能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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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數學知識的靈魂就是極限理論,就算是普通的數學知識,其大多數的概念都是在極限理論上導出的。如果用我國的古話說,那么“一尺之鋤,日取其半,萬世不竭”就是對極限理論最形象的描述。極限理論不僅在數學概念中起到了絕對的作用,在金融管理、金融投資、經濟分析方面都占到了舉足輕重的位置。金融經濟領域當中其實包含了很多事物,即生物的繁衍、成長的細胞組織、放射性元素的變化、人口的流動與增長,以上這些事物當中都包含了極限理論的思想。另外,極限理論在金融經濟領域中最為典型的運用是,銀行儲蓄連續復利的計算。舉個例子說明,一個人的一筆存款為A,銀行的年利率為r,若想立即產生和馬上結算,那么多年后的本金利率和利息的計算就可以采用到極限理論,如果想每年結算一次利息,則公式為A(1+r),如果一年是分多期進行計算,那么年利率仍然不變,但是每期的利率則為r/m,這樣一年后的本利和就為A(1+r/m),具體的算法就是,假如有100000元的資金在銀行進行儲存,時間為五年,該銀行年利率為10%,那么按照以上給出的概念,就應該計算100000元到期后的本利,使用連續復利的公式就可以計算,即P=Poe”=100000•e=164872.2(元)。
2經濟分析中導數的應用
從實際的金融經濟看來,其中很多的問題都與經濟數學中的導數有著息息相關的聯系,數學家和金融學家都應該知道,導數不管是在能夠領域當中,都有另一種感念,那就是領域邊際的感念。伴隨邊際感念的建立,導數成功進入了金融經濟方面的學說之中,讓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從傳統的定量轉變成為新時代下的變量,這種轉變也是數學理論在經濟學中典型的表現,對經濟學的發展歷程也產生了重大影響。邊際成本函數、邊際利益函數、邊際收益函數、邊際需求函數等是導數中邊際函數中重要的幾點。由于函數的變化率是導數主要研究對象,當所研究函數的變量發生輕微變化時,導數也要隨之進行變化。比如,導數可以對人類種群、人口流量的變化率進行研究。讓此理論在經濟分析當中得以應用,導數中的邊際函數分析就是對經濟函數的變化量做出計算。經濟數學中的導數不僅具有邊際概念,其另一方面就是彈性,簡單來說彈性研究就是對函數相對變化率問題進行探討的手段。例如,市場上的某件物品的需求量為Q,其價格則為p,彈性研究就是對兩種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Q與p之間的關系公式則為:Q=p(8-3p);EQ/Ep=P•Q/p=p•(8-6p)/p(8-3p)=8-6p/8-3p。從以上的彈性關系公式我們可以了解到,當價格處于某個價格段位時,需求量與價格之間的彈性范圍將會得以縮小,但是當價格過于高時,需求量的彈性范圍將會急劇增大。
經濟最優化選擇是導數在經濟分析中另一個重要作用。不管是在經濟學當中還是金融經濟,實現產品價值最大化就要進行經濟最優化選擇,這也是經濟決策制定時的必要依據。其實最優化選擇問題在經濟學中有一系列的因素要進行考慮,包括最佳資源、最佳產品利潤、最佳需求量、收入的最佳分配等。最優化選擇中所使用的導數,不僅利用到了導數的基本原理,還使用了極值的求證數學原理。例如,X單位在生產某產品是的成本為C(x)=300+1/12x-5x+170x,x單位所生產產品的單價為134元人民幣,求能讓利潤最大化的產量。那么以下就是作者利用經濟數學的一個解法:已知總收入R(x)=134x,利潤l(x)=R(x)-C(x)=-1/12x+5x-36x-300,那么我們就可以利用數學知識算出:L(x)=R(x)-C(x)=-1/4x+10x-36,然后再通過導數的二階驗證法,得出x=36,所以最后就可以斷定當該產品的生產量為36時,企業會得到最大利潤。
3微積分方程在經濟實際問題中的運用
一般的經濟活動就是量與量之間的交往過程,在這個交往過程當中函數是其中最主要的元素,但是從實際的經濟問題上看,其函數之間的關系式比較復雜,導致量與量之間的種種關系也不能快速準確的寫出。但是,實際變量、導數和微積分之間的關系確實可以很好的建立。微積分方程的基礎定義為,方程中包含自變量、未知函數和導數。由于導數和函數的出現,所以說微積分方程在經濟數學當中的用途也是很大。在實際的經濟問題當中,微積分方程中函數可能會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這點就不同于經濟學中的理論知識,對于處理這種問題作者也是大有見解。當微積分方程中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函數時,我們可以先將其中的一個函數當中常變量,然后使用單變量經濟問題來進行單獨解決,這是我們就需要用到導數的偏向理論知識。不僅是微積分方程,在處理經濟問題的時候我們還可能使用到全積分、微分等一些基層理論知識來供我們參考。
4結論
關鍵詞:海洋循環經濟;人海關系;可持續發展
1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內在聯系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地處太平洋西岸,海岸線長達18000多公里,接近陸地領土面積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萬多種,海洋石油資源量約240億噸,天然氣資源量14萬億立方米,濱海砂礦資源儲量31億噸。應當指出,海洋所蘊藏的巨大潛在資源和能力將為21世紀中國的和平崛起、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質條件。21世紀,海洋將成為解決我國資源、人口、環境問題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和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內在聯系,已經成為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
(1)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
毋庸質疑,發展是以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宗旨。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和基礎。海洋循環經濟是在可持續意義下強調發展,不超越生態環境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其實質是一種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模式,把發展經濟看作是一個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進化過程。其過程是一個“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通過延長產業鏈,在系統內進行“廢棄物”全面回收、再生資源化、循環利用。循環經濟的目標不是高能耗、高產出、污染嚴重的物質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體協調、循環再生、健康持續的生態文明。因此,海洋生態的可持續性、高效性、和諧性和自我調節是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環境系統,是新時代人海關系和諧的前提因素。發展海洋經濟就是要實現一條從對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奪型、破壞型向和睦型、協調型、恢復型、建設型、閉合型演變的人海和諧生態軌跡,實現從只追求經濟利益的一維繁榮走向社會、經濟、生態、健康、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的多維立體繁榮。
(2)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目標。
人海關系即人類與海洋之間的關系,是人地關系的一種類型,其主要反映在人類對海洋的依賴性和人類的能動性兩方面。縱觀漫長的歷史過程,人類很早就開始了“興魚鹽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財富和恩澤。然而,20世紀開發海洋的熱潮,使得我國近海區域的一些海洋資源開發過度,環境遭到破壞,物種銳減,海洋污染逐年加重,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影響海域的綜合開發效益,難以持續利用。所以,在新時代提出了在可持續發展觀念下的新型人海關系的概念,其實是一種互利互惠,共生共長的關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這樣才能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才能永續發展。一方面,人類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資源,供人類發展利用,另一方面,人類要積極地良化海洋環境,讓海洋的生產力不斷的提高,以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需要。因此,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既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前提與必要條件,同時也是其最終目標,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2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思路設想
必須看到,當前世界經濟中心正向太平洋轉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經濟中增長速度最快的區域。為了迎接海洋世紀的到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順應歷史潮流,體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走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體系建設道路,以人為本,以海為源,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促進人海關系和諧。
(1)加強海洋資源調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資源情況。
人海關系和諧,發展海洋循環經濟,首先應該著眼于開發利用新的海洋技術,加大勘測力度,發現更多資源,彌補陸地能源不足,緩解需求增長的壓力造成的環境、生態破壞。除此之外,還要反對海洋資源的掠奪式開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生物種類的多樣性,走出一條以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為基礎、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為中心、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為目的的發展道路。其次,應該明確未來海洋發展戰略,堅持生態目標與經濟目標的統一,統籌規劃與突出重點的統一,重視海洋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良性循環、海洋資源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惡性怪圈,實現科學開發與永續利用的有機結合。
(2)根據國家宏觀政策指導,部署有特色的海洋開發戰略。
從宏觀層次看,必須明確發展海洋經濟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使海洋經濟真正成為促進人類物質和精神生活質量以及環境質量提高的物質手段,由以海論海的狹窄圈子向海陸一體化發展的思路轉變;由粗放型無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向集約化綜合開發利用海洋資源轉變;由傳統海洋產業向新興海洋產業轉變;由無償使用海域、掠奪性開發海洋資源向海域有償使用、可持續發展的海洋利用開發轉變,以人為本,把海洋開發作為全局性的戰略任務進行綜合部署,促進海洋生產力方式的優化和生產關系的調整,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肯定,中國要提出以海洋資源為開發對象,以制度體制創新(如海洋資源產權制度、海洋投資機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體制、海洋管理體制等)為重點的海洋開發戰略是至關重要的。
(3)依托循環經濟基本原則,促進和諧人海關系形成。
走可持續發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們依托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和基本原則,形成和諧的人海關系。主要表現在:1.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基礎,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變廢為寶,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資源緊缺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為前提,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全面協調發展為目標,從根本上解決自然、社會、經濟和生態系統之間的矛盾。3.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再循環”的重要原則。最大可能地延長產品——廢棄物的轉化,有效延長產品的服務周期和強度,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環境同化能力,實現資源節約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4.正確處理海洋開發與陸地開發的關系。加強海陸之間的聯系和相互支援,發展既要以陸地為后方,又要積極地為陸地服務,相互依托,相互促進,海陸并舉,加快人海關系和諧步伐。
3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支撐體系
2006年作為國家實施《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開局之年,推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新舉措,要抓住這一重要的歷史機遇,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時代步伐,構置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支撐體系,努力人海關系和諧發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經濟開發的進程中著手建立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以科技為動力的支撐體系。
(1)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
吸取世界工業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訓,在海洋經濟開發中必須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下功夫綜合治理重點海域的環境,努力恢復近海海洋生態功能,保護紅樹林、海濱濕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帶生態系統,加強海島保護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積極完善海洋功能區劃,規范海域使用秩序,嚴格限制和制止開采海砂、圍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為;有計劃有重點地勘探和開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國際海底資源。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資源,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2)建立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
對于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來說,建立法律支撐體系十分重要,有利于為全國海洋經濟大發展創造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環境。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加快循環經濟立法進程,形成配套的法律體系,建立監督有效、執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隊伍,明確消費者、企業、各級政府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明確把生態環境作為資源納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疇之內。以此推動海洋綜合管理體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規的不斷完善,逐步使海洋開發得到合理、有序、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3)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進海洋經濟開發必須建立起以內需為基點、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主線的產業結構,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各種操作機制和交易規則,站在時代的高度重視海洋事業,按照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標準統籌經濟、資源、環境三者的協調發展,把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利益調節結合起來,遵循“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開發開放價值取向,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速度與效益統一”的基本原則,實現人海關系的和諧發展。
(4)建立以科技為動力的支撐體系。
先進的科學技術是循環經濟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必須建立符合國情的循環經濟技術支撐體系。循環經濟技術體系的發展重點是環境友好技術或環境無害化技術,具體由五類構成:替代技術、減量技術、再利用技術、資源化技術、系統化技術。所以,要加強戰略性的海洋高新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以新的理論和新的方法來延長海洋經濟的產業鏈,完善和實施“科技興海”計劃,落實人才強國和科技興海戰略,鼓勵海洋科技的源頭創新,努力探索出一條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并且使涉海人力資源優勢能夠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人海和諧發展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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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經濟學是用經濟學的方法和理論,如“價格理論、公共選擇理論,博弈論,行為經濟學,以及其他有關實證和規范方法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效果以及未來發展的學科。”[3]法律的經濟分析方法是指“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法律經濟學采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會的法律制度、法律關系以及不同法律規則的效率,通過經濟分析的方法可以使法律制度原則更清楚地顯現出來。
(一)法律的經濟分析方法的發展法律的經濟分析方法不是中國的法學研究的傳統方法,中國法學和經濟學的研究思維主要受到歐美研究方法的影響。我們可以從歐洲找出一些被我們稱之為法律的經濟分析領域的歷史人物,如貝卡利亞(1770)和邊沁(1789)對犯罪的經濟研究;AdamSmith(1790)和DavidRicardo(1823)對國際貿易的經濟分析等。[4]現代法律的經濟學方法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代表人物有科斯、卡拉布雷西、貝克爾、波斯納等學者,科斯對社會成本問題的分析、卡拉布雷西對風險分配和侵權法的經濟分析以、貝克爾對犯罪、種族歧視、婚姻和離婚的經濟分析。他們的學說是現代社會將經濟分析系統地運用于法律領域的首次嘗試,開創了新的法律經濟學,即“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的分析,包括侵權法、契約法、賠償法、財產法等普通法領域”。[5]
(二)法律的經濟分析方法的主要適用范圍法律的經濟分析范圍廣泛,實際上,任何受到經濟的影響事物都可以適用于經濟分析的方法。從長期的研究與實踐分析來看,學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6]:(1)物權法。包括物權的執行,物權權利規則、責任規則,物權占有保護,物權時效限制以及知識產權的保護等;(2)侵權法。侵權法的經濟分析主要表現在責任規則與產品責任以及對環境造成損害的責任,醫療事故,工作場所事故等方面的分析。在對侵權法進行經濟分析時,我們應當注意經濟分析不是指對公主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是私人主體的損害賠償責任;[7](3)合同法。合同法的經濟分析主要表現在對可撤銷合同、無效合同或者合同形式不符合規定的分析,特別是對因違反合同所造成的金錢損失,減輕損失以及分擔風險,交易成本,產品質量擔保等的研究;(4)刑法。包括懲罰方式的選擇,受害者的預防措施,犯罪率的實證研究以及死亡賠償等方面。(5)反壟斷法。在經濟和法律領域討論最廣的就是反壟斷法,近年來反壟斷法的研究也越來越依賴于“基礎經濟學”。盡管是否應該運用經濟分析方法存在爭論,但無論是競爭法或反托拉斯法仍然是法律;(6)爭端解決。程序規則,立法成本以及選擇性爭端解決方法。
二、法律的經濟分析在國際貿易法中的運用
在大多數的法經濟學教科書中,并沒有專門對國際貿易法進行經濟分析的章節。一般認為有以下原因,一是國際貿易法的經濟分析與其他法律分支學科存在很大差異;二是法學家對國家貿易的經濟分析開始的比較晚,經濟學家已經對國際貿易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分析,沒有足夠的理由需要對此進行分析。筆者認為,國際貿易法涉及雙邊或多邊條約(如WTO體制下的GATT),同時也包括大多數的稅法規則,海關法,貨物進出口自由,知識產權以及買賣合同等,與經濟學存在密切聯系。因此,可以將經濟學的理論運用于國際貿易法的研究。
(一)交易成本分析一項交易的達成需要在交易前的磋商、締結合約、以及履行合同都需要花費物力、財力。同時,由于國家之間的信息流通的不全面性,以及國家間的法律的差異性,使得國際貿易在開始階段無法準確預見將來發生的情況。這樣就會導致在交易的過程中使得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面臨不完全合同的漏洞填補問題和防止一方利用此漏洞攫取非法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問題,即交易上的不確定的風險。如果交易成本過高,交易風險過大,則可能使得交易無法完成,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就成了交易主體的核心問題。[10]由此,需要統一的國際貿易規范。
(二)國際貿易法制定的成本分析在國際貿易的初始階段,國家之間的貿易往往是單獨的,缺乏一個統一的調整規范。每一次交易都要雙方達成一致合意,交易成本比較高。由此,為促進國際貿易發展,降低國際貿易交往的成本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交往過程中降低交易成本的最好的方式莫過于通過法律規范調整國際貿易。如《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1980)》、《跟單信用證(UCP600)》等國際貿易法的根本作用就是為了降低國際貿易過程中的商業風險和交易成本。這些法律規范為國際貿易主體提供了一整套交易規則和標準,有利于規范交易,減少摩擦[11]。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商品的生產、流通及消費過程的國際化進一步增長,國際貿易法關系的數量與復雜性也隨之發展和增加,為適應這種關系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直接調整它的雙邊的、區域性的及世界性的實體法性質的條約。條約可以大大縮短規則確立的過程,談判中有意識的安排也提高了規則的確定性,從而提高了其穩定性與可預見性。[12]從參與條約談判的主體的數量上來說,雙邊條約是最基本的形式。各國都與他國締結了大量的雙邊條約。它因參與談判的法律主體少,意見分歧小,容易達成一致意見。然而各國參與世界范圍內的分工,無法實現完全的自給自足。各國通過與其他國家在各個領域進行合作,簽訂雙邊合作條約,形成一個多元的雙邊條約網絡,這種方式保障了資源在世界范圍內充分流動。同時,將涉及到同一領域的多個國家的多個雙邊條約合為一個多邊條約,即條約的多邊化,便成為減少締約數量,降低交易成本,統一締結內容的方法。從條約的內容上來說,當條約的內容所涉及的范圍較小時,談判往往相對比較順利。國際分工細化帶來了交往內容的擴大和加深,籠統的條約便顯得過于原則性而不實用,于是將其中的每一個領域單獨出來進行專項談判成為必要。
三、結語
關鍵詞:金融自由化金融抑制比較研究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以資本價格、市場業務、資本流動自由化等為基調的金融自由化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之一。對于處在改革深化中的中國金融業來說,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的政策實踐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同時它們的教訓對中國的金融改革是一種啟示。
金融自由化的經濟背景比較
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源于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1929年,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遭受了經濟金融危機的打擊,金融業幾乎處于癱瘓狀態。因此,大蕭條過后,美國便率先加強了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管制,其他國家紛紛效仿。二次世界大戰后,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和政策盛行,資本主義國家對經濟生活進行干預。金融業方面,各國政府普遍認為過度競爭是導致金融業倒閉的主要原因,于是紛紛強化對金融業的監督控制,試圖消除金融存在的不穩定因素,維護金融長期穩健運行。例如:美國在1935年、1966年先后將Q條例(對存款利率進行管制)的適用范圍擴展到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保險的非會員銀行;對銀行投資證券、新銀行的開設都做了限制;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管理與監督。這些措施促進了戰后國民經濟穩定增長,但也使金融部門由于過分管制而失去了活力。于是各主要發達國家于20世紀60年代后期開始金融自由化改革,并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達到。
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制度大都是在戰后建立的。由于生產力落后的一致性規定了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制度具有經濟貨幣化程度低下、金融體系欠發達、金融資源極為有限的特點。另一方面,政治上取得獨立的新興國家,在當時的發展經濟理論的影響下,把工業化看成減少進口,減輕外匯約束并積極擴大外匯儲蓄,改變二元經濟結構的必由之路。政府為了把稀缺的資本導向工業部門,除了減免稅收外,對貨幣金融系統進行了嚴格管制。其結果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建立起以抑制為特征的貨幣金融制度。這種制度對這些國家經濟發展初期集中利用國內儲蓄資源、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發揮過積極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進口替展戰略的實施。但是,政府信貸配給金融資源也導致投資效率低下,效率高的小企業和私營經濟部門無法得到資金,只能從地下市場以較高的利率獲取資金,或進行內源融資。匯率實行嚴格管制,造成對本幣的高估,抑制了出口,影響國外資本的利用。因此,抑制型金融體系妨礙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的發展,改變政府干預的內向型發展模式,實施金融探化發展戰略成為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環節。
金融自由化動因的國際比較
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到20世紀70年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普遍經歷了一個經濟高速增長的“黃金時期”,各主要工業國家的GDP平均增速為7%-10%。因此,較之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金融自由化主要是為了解決市場深化進程中出現的金融結構與金融管理體制的矛盾與沖突,即以金融創新為特點,本質是市場深化進程中的金融重構。
發展中國家推行金融深化發展戰略之前,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如低匯率、低利率、信貸配給、貿易保護等。在其經濟發展的初期,“金融壓抑”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它能使政府有效地控制資源配置,為經濟起飛創造條件。但隨著經濟發展的加快和市場體制的日益健全,其弊端則越來越明顯,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金融機構的效益得不到提高,從而限制了金融部門的發展,對經濟起飛構成了“瓶頸”。因此,它決定了發展中國家實施金融自由化的目標有別于發達國家。它是為了調動國內私人儲蓄,增加金融儲蓄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保證投資更有效以及通過更多的金融儲蓄減少對財政儲蓄、外援和通貨膨脹的依賴。其本質是為了消除“金融抑制”,解決落后的金融制度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以解除金融抑制為特征。
金融自由化動力的國際比較
從金融自由化的動力來源看,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金融自由化是其經濟自由化發展的組成部分,源自經濟體系的內部力量的推動。隨著現代市場經濟體系的發展與完善,金融業本身的市場化、自由化成為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尤其是像美國這類具有完善市場條件的國家,金融自由化主要由市場力量推動,由微觀經濟主導,而不是政府主導。政府在金融自由化進程中的作用主要是進行法律法規的重建,為自由化提供制度支持。從金融微觀主體角度看,動力來自競爭壓力下的創新。在工業化國家,由于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升競爭力顯得非常迫切,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是創新,創新就要突破已有的規則和束縛,獲得更大的自由發展空間。活躍的金融創新成為金融自由化的直接動力。在金融創新發展過程中,政府在信貸和利率方面的控制程度越來越松,逐步解除了對金融機構的各種束縛,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同時也去積極應對創新帶來的金融風險,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確保金融穩定。
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動力與發達國家有所區別,這類國家經濟市場化程度低于發達國家,市場機制并不完善,金融自由化的動力來源外部競爭力和內部追求效率的需要。從外部力量看,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資本流動和金融一體化發展程度的加深,原來的金融管制難以達到有效配置金融資源、實現貨幣政策和產業政策的目標,從而導致本國資本的外流和國內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從內部力量看,國內經濟在市場化進程中要求金融部門更具有效率,金融部門市場化程度急需提高。新興市場國家的金融自由化大多是與經濟市場化同步進行的,構成了經濟市場化、自由化的一部分。這是與發達國家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自由化的根本不同。
金融自由化理論基礎的國際比較
從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到20世紀70年代,以美國為代表的早期工業化國家奉行“國家干預主義”,在金融內部實施比較嚴格的管制制度。但是,經歷約20年的較快發展后,到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工業化國家出現經濟衰退,經濟發展陷入“滯漲”的泥潭。一些經濟學者開始思考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問題,金融管制還是否有效成為人們新疑問。以弗里得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認為,貨幣數量的變動在經濟生活中起著決定性作用,任何相機抉擇策略的必要性并不那么明顯,對經濟的任何干預都有可能加劇,而不是緩和經濟震蕩。因此,在貨幣主義看來,國家最好不要干涉經濟。以哈耶克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者也持有類似觀點。他們認為,西方社會的弊病是由于國家干預太多造成的,如果國家干預少一點,競爭就會進一步加大,壟斷就會大大減少。如果國家用人為的方法(如管制、財政方法等)來干預資源配置,其結果必然是降低經濟效率,提高產品價格,導致通貨膨脹,使經濟陷于不穩定之中。這些理論轉變了人們對金融管制和貨幣政策應起什么作用的看法,對大蕭條的重新估價直接導致了20世紀80年代的金融改革,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改革進程。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還受國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理論的影響。由于經濟一體化和國際金融自由化趨勢的出現,使發展中國家政府和金融當局對金融系統的管制權有弱化的趨勢。況且,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發展中國家提出實行利率自由化的要求。而愛德華•肖與羅納德•麥金農金融深化理論的提出,又為發展中國家推行金融深化戰略提供了理論基礎。肖與麥金農認為,發展中國家通過實施金融深化戰略,可以在本國資金市場上籌集到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資金。發展中國家也認識到金融抑制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因此有必要放松金融管制,提高利率水平,促進儲蓄向其他金融資產轉化,進而促進經濟增長。
金融自由化成效的國際比較
西方國家金融自由化實踐的動因源于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金融自由化也給經濟發展、金融深化帶來了一系列正向效應,從而使金融自由化取得了豐碩成果。仔細分析不難發現,雖然不同國家所采用的改革方式不同,但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比如英國、新西蘭實行的是激進式的金融改革,而美國、日本等國卻實行的是漸進式改革,但卻異曲同工,這些國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些發展中國家由于對金融自由化理論理解不透,實踐中不能根據自身情況推進具體改革,以致改革沒有取得成功。總的來看,雖然各國的情況各異,取得的效果各異,但都可以從中吸取不少經驗教訓,形成對我國的有益借鑒。在發展中國家進行的金融自由化實踐中,盡管南錐體國家與亞洲國家和地區采取的方式不同,具體實施帶來的結果也有很大差異,但金融自由化實踐確實給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業帶來了許多新變化:利率自由化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增長;當面臨國際投機攻擊時,高利率客觀上使得投機資本進行攻擊的成本加大,不敢輕易進入,從而可以用于保護本國貨幣;外資金融機構進出自由后,競爭加劇,從而提高了國內金融機構的效率。金融自由化在發展中國家取得了成效,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效應:破壞了經濟的良性發展;金融市場無法良性運行;金融業的脆弱性加大。
結論與借鑒
首先,金融自由化是工具而非目的。金融自由化是克服由“二元”市場結構所導致的“金融抑制”的有效途徑,單從金融自由化本身的功能而言,它也僅僅是一種工具或手段,而非金融體制改革的目的。轉軌經濟應著眼于服務實體經濟推進金融改革,脫離實體經濟的金融體系是危險而脆弱的。如果在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把利率自由化、金融業務自由化等作為目標,而不管這些措施實施的條件、后果如何,必將導致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失敗。
其次,金融自由化不是無條件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進程與經濟市場化進程相統一,與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行為理性化和成熟化的進程相統一;同時,金融深化的速度安排還要綜合考慮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的變化以及時進行必要調整,發達國家的金融本身就比較自由化,對利率往往只有上下限的控制,放開較易。而發展中國家對利率多數存在嚴格控制,因此,從嚴格控制走向放松,絕非易事。發達國家的經濟實力強勁,市場發育程度高,不怕同別國競爭。而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較弱,如完全開放,很可能被它國投機者操縱市場,以致產生金融危機。
再次,金融自由化不是無序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不應排斥金融監管。事實證明,由于一些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加之金融自由化的進程過于激進,因而造成了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在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的條件下,發展中國家推行金融自由化在使金融體系多樣化、競爭能力增強的同時,也給金融監管造成了負擔過重等問題,金融監管體系的發展與完善跟不上金融自由化的速度,金融自由化往往會陷入無監管或監管漏洞很大的狀態。
參考文獻:
1.田超.金融自由化的負產出效應與收益函數分析—基于經濟轉軌國家的視角[J].當代財經,2005
關鍵詞:城市綠化;環境產業;管理趨勢
1產業化和權益平衡
1.1城市綠化是一門新興的環境產業
(1)綠化的環境功能,是潛在的生產力,融合在社會生產的全過程中,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資本,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條件之一。許多城市和社區出現了“以綠引資,因綠興市”的連鎖反應,因環境改善、景觀美化而招來投資者、旅游者,繁榮了經濟。有的城市計算建設投入與產出之比達到1∶5的高值。一次投資長期受益,走上了環境與經濟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道路。有遠見的建設者、開發商,為了適應當今人們注重環境選擇“擇綠而居”的時尚,自覺地投入土地、資金興建綠地,成為決策的熱點。因為有了綠色的環境而房價上升,樓盤熱銷,綠化與物業市場出現了密不可分的“經濟波瀾”。
(2)城市綠化形成的“經濟波瀾”滲透在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結合城市建設工程進行綠化建設,以及在人口稠密、建筑擁擠的地區進行“拆房建綠”,對國家和建設單位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投入。但是綠化建設所形成的經濟動力,涉及許多經濟領域。首先是提高了環境質量,提升了地區的物業價值,改善了居住條件,造福人民;拉動了房地產市場、金融市場、裝潢市場、建材市場、勞動力市場、搬運市場等。除了投資者直接受益以外,對社會經濟的拉動作用是很大的,只要進行綜合核算,其經濟效益將大大超過投資額。由于經濟效益的誘導效應,提高了投資主體的“綠化覺悟”,推動了綠化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
1.2權益的平衡問題值得探討
城市綠化所形成的環境效益,不受疆域的約束,無論投資者還是非投資者,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在自然空間里均衡地得到享受,由此形成了環境效益普遍性的特點。市民作為納稅者,享受綠化的環境效益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當某些經濟實體因城市的綠化環境使他在經濟活動中受益時,他不需要通過市場付出代價,又形成了綠化經濟效益外部性的特點。對那些沒有依法負擔應有的綠化建設任務或沒有達到法定綠化數量的單位來說,實際是他們占用了社會的環境資源。對這類單位應該以環境評價、計量為標準,他們應該向社會做出補償。把外部化的經濟成本轉向內部化,才能從利益驅動的高度,調動其綠化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同樣,某些依法進行了環境綠化建設達到或超過法定指標的單位,他們投入了土地、資金,對城市綠地系統做出了貢獻,他們是城市環境質量的生產者。政府對這類單位在稅費負擔方面給以優惠才比較合理。
但是,目前對綠化的環境效益,還處在有認識無評價或有評價無計量的狀況。多數單位對綠化的效益還停留在從概念到概念的水平上。現在有一些先行單位,對綠化的環境效益進行了經濟效益評價、計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2綠化管理法制化
根據市場經濟體制和城市綠化事業發展的新階段,增加“依法治綠”迫切性,需要以法制保障綠化事業的發展。目前應該清理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在《城市綠化條例》的基礎上,對改革開放以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修改與市場經濟和“入世”不相適應的法規、條例。至少應該研究以下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1)面對綠化事業社會化的特點,確立綠化建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社會各方的職責和權益;
(2)面對綠地面積增加、質量提高的現實,確立全社會發展綠化和維護綠化的法律保障;
(3)對新興的、發展中的綠化產業,要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建立相應的中介機制、監管機制。3管理策略
3.1加強維護“綠線”的嚴肅性
“綠線”的劃定是實現綠化規劃的前瞻措施,維護“綠線”比劃定“綠線”更重要。當今實施的“拆房建綠工程”,對當代人來說是個大成就,但需要以數倍、數十倍的投入進行環境重塑。前車之鑒不容忽視,以多少無奈吞下歷史的苦果,不要因現在的寬容給后人留下隱患。應該嚴守規劃,從法制出發,像維護“紅線”一樣,維護“綠線”的嚴肅性,控制建筑物、構筑物的新建,制訂土地轉讓、土地借用、房屋拆建等的法制措施。
3.2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協調綠化發展
當今,城市綠化是涵蓋城鄉的系統工程,近郊、遠郊都納入了城市綠化系統規劃之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采取綠化與生產相結合的措施、開展多種經營,是城鄉一體化大規模發展綠地的基本措施。回顧人類的生產歷史,綠化、植樹從來就是謀求生存、富民強國的手段。為農業生產者開辟生產致富的道路,是發展綠化的必由之路。在法制建設和綠化管理中,應該研究解決資金投入、合作經營以及土地使用、農業稅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3.3養護管理法制化
城市里的一切綠地、樹木,不論所有權屬于誰,都是綠化系統的組成部分。做好所有綠地、樹木的養護管理,使其茁壯生長,是發揮綠化效益、提高城市綠化水平、鞏固綠化成果的關鍵,與發展具有同樣意義。我國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即使是綠地、樹木的所有者,也不準損壞樹木、侵蝕綠地。綠化事業發展到目前的水平,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把綠地、樹木、養護、管理列為所有者的責任。國外在城市綠化管理中,不乏這方面的先例。需要制定不同的養護質量標準,把養護管理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市民中去,建立賞罰法規。同時,興辦綠化養護企業,開發綠化養護市場,實行集約化經營,為社會綠化養護服務。
4市場導向
目前FPR工業生產工藝路線有溶液聚合法、懸浮聚合法和氣相聚合法三種。下面將分別詳細論述其技術狀況及待點,并進行技術經濟比較。
1、溶液聚合工藝
1.1技術狀況
60年代初實現工業化,經不斷完善和改進,技術己成熟,為許多新建裝置所使用,是工業生產的主導技術,約占FPR總生產能力的77.6%。
該工藝是在既可以溶解產品、又可以溶解單體和催化劑體系的溶劑中進行的均相反應,通常以直鏈烷烴如正己烷為溶劑,采用V一A1催化劑體系,聚合溫度為30~50C,聚合壓力為0.4~0.8MPa,反應產物中聚合物的質量分數一般為8%~10%。工藝過程基本上由原材料準備、化學品配制、聚合、催化劑脫除、單體和溶劑回收精制以及凝聚、干燥和
包裝等工序組成,但由于各公司在某部分或控制方面有自己的專利技術,因而各具獨特的工藝實施方法。代表性的公司有DSM、Exxon、uniroya1、DuPont、日本三井石化和JSR公司。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DSM公司,它不僅是全球最大的EPR生產者,而且在荷蘭、美國、日本、巴西所擁有的四套裝置均是采用溶液聚合工藝,占世界溶液聚合工藝生產EPR總能力的1/4。下面將以該公司為例進行說明。
DSM公司采用己烷為溶劑,乙叉降冰片烯(ENB)或雙環戊二烯(DCPD)為第三單體,氫氣為分子量調節劑,VOCL3一1/2AL2Et3CL3為催化劑。此外,為提高催化劑活性及降低其用量,還加入了促進劑。催化劑的配比用量、預處理方式、促進劑類型是DSM公司的專有技術。反應物料二級預冷到一500C,根據生產的牌號,單釜或兩釜串聯操作。聚
合釜容積大約為6m3。聚合反應條件為:溫度低于650C,壓力低于2.5MPa,反應熱用于反應器絕熱升溫。在堿性脫釩劑和熱水作用下,聚合物膠液中殘留的釩催化劑進入水相,經兩次轉相過程被徹底脫除。未反應單體經二次減壓閃蒸回收并循環使用。此時向膠液中加入穩定劑等助劑(生產充油牌號時加入填充油)。汽提蒸出殘存的乙烯、丙烯和大部分溶劑
后撇液送至兩臺串聯的凝聚釜進行凝聚,并進一步蒸出回收殘余己烷溶劑循環使用,JC膠粒漿液脫水后進入干燥系統,然后壓塊或粉料包裝。含ENB的廢熱空氣送至焚燒爐焚燒,含釩污水送至污水脫釩單元,在脫釩劑的中和絮凝作用下,釩進入釩渣中,定期送堆埋場掩埋,經脫釩的污水排至污水處理廠處理。
DSM公司EPR溶液聚合工藝技術成熟,比較先進,有下列優點:(1)投資低,工藝最佳化。反應器的優比設計能滿足反應物料混合要求,能準確控制聚合反應工藝參數和產品質量,聚合物膠液濃度高而循環溶劑量少,聚合釜體積小但生產強度高,原料和循環單體不需要精制,催化劑效率高,三廢中釩含量低,生產彈性大。(2)生產操作費用低,裝置年操作時間長,原料和催比劑的消耗低,采用先進控制系統對生產進行控制。(3)產品質量具有極強的競爭力。產品中催化劑殘渣含量低,生產中次品少,產品牌號切換靈活,切換廢品量少,產品特性能夠按用戶要求進行調整,產品牌號多,門尼值可在20~160寬范圍內調節,質量穩定,重復性好,產品規格指標變化幅度窄和產品加工性能優異。
1.2技術特點
技術比較成熟,操作穩定,是工業生產EPR的主要方法;產品品種牌號較多,質量均勻,灰分含量較少,應用范圍廣泛;產品電絕緣性能好。但是由于聚合是在溶劑中進行,傳質傳熱受到限制,聚合物的質過分數一般控制在6%~9%,最高僅達11%~14%,聚合效率低。同時,由于溶劑需回收精制,生產流程長,設備多,建設投資及操作成本較高。
2懸浮聚合工藝
2.技術狀況
EPR懸浮聚合工藝產品牌號不多,其用途有局限性,主要用作聚烯烴改性,目前只有Enichem公司和Bayer公司兩家使用,占EPR總生產能力的13.4%。該工藝是根據丙烯在共聚反應中活性較低的原理,將乙烯溶解在液態丙烯中進行共聚合。丙烯既是單體又兼作反應介質,靠其本身的蒸發致冷作明控制反應溫度,維持反應壓力。生成的共聚物不溶于液態丙烯,而呈懸浮于其中的細粒淤漿。又可分為一般懸浮聚合工藝和簡化懸浮聚合工藝。
2.1.1一般懸浮聚合工藝
Enichem公司采用此工藝:以乙酰丙酮釩和AlEt2Cl為催化劑,二氯丙二酸二乙酯為活化劑,HNB或DCPD為第三單體,二乙基鋅和氫氣為分子量調節劑。視所生產產品牌號的不同,將乙烯、丙烯、第三單體以及催化劑加入具有多槳式攪拌器的夾套式聚合釜中,反應條件為:溫度一20~20oC,壓力0.35~1.05MPa。反應熱借反應相的單體蒸發移除。反應相中懸浮聚合物的質量分數控制在30%~35%,整個聚合反應在高度自動控制下進行,生成的聚合物丙烯淤漿間歇地(10~15次/h)送入洗滌器,用聚丙二醇使催化劑失活,再用NaOH水溶液洗滌。懸浮液送入汽提塔汽提,未反應的乙烯、丙烯和ENB分別經回收系統精制后循環使用。膠粒一水漿液經振動篩脫水、擠壓干燥、壓塊和包裝即得成品膠。該工藝特點是聚合精制不使用溶劑,聚合物濃度高,強化了設備生產能力,同時省略了溶劑循環和回收,節省了能量。
2.1.2簡化懸浮聚合工藝
該工藝是在一般懸浮聚合工藝基礎上開發成功的,主要是采用高效鈦系催化體系,不必進行催化劑的脫除,未反應單體不需處理即可返回使用。通常用于生產EPM,這是因為閃蒸不易脫除未反應的第三單體。其工藝流程為:反應在帶夾套的攪拌釜中進行,采用TiC1、一MgC12一A1(i一Bu),催化劑體系,催化劑效率為50kg聚合物/g鈦,反應溫度27C,壓力1.3MPa,聚合物的質量分數為33%。反應釜出來的蒸汽物料壓縮到2.7MPa并冷卻后返口反應釜。聚合物淤漿經閃蒸脫除未反應單體,不需精制處理,壓縮和冷卻后直接循環到反應釜使用。脫除單體的聚合物不必凈化處理即可作為成品。產品可以為粉狀、片狀或顆粒狀。近年來,Enichem公司采用改進后的V一A1催化體系,催化劑效率提高到30~50kg聚合物/g釩,省去了洗滌脫除催化劑工序,同樣簡化了工藝流程。
2.2技術特點
EPR懸浮聚合工藝的特點是:聚合產物不溶于反應介質丙烯,體系粘度較低,提高了轉化率,聚合物的質量分數高達30%~35%,因而其生產能力是溶液法的4~5倍;無溶劑回收精制和凝聚等工序,工藝流程簡化,基建投資少;可生產很高分子量的品種;產品成本比溶液法低。而其不足之處是:由于不用溶劑,從聚合物中脫離殘留催化劑比較困難;產品
品種牌號少,質量均勻性差,灰分含量較高;聚合物是不溶于液態丙烯的懸浮粒子,使之保持懸浮狀態較難,尤其當聚合物濃度較高和出現少量凝膠時,反應釜易于掛膠,甚至發生設備管道堵塞現象;產品的電絕緣性能較差。
3氣相聚合工藝
3.1技術狀況
EPR的氣相聚合工藝是由Himont公司率先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實施工業化的。UCC公司則于90年代初宣布氣相法EPR中試裝置投入試生產,其9.1萬噸/年的氣相法EPR工業裝置于1999年正式投產。目前,該工藝占EPR總生產能力的9%。UCC公司的EPR氣相聚合工藝最具代表性,它分為聚合、分離凈化和包裝三個工序。質量分數為60%的乙烯、35.5%的丙烯、4.5%的ENB同催化劑、氫氣、氮氣和炭黑一起加入流比床反應器,在50~65C和絕對壓力2.07kPa下進行氣相聚合反應。乙烯、丙烯和ENB的單程轉化率分別為5.2%。0.58%和0.4%。來自反應器的未反應單體經循環氣壓縮機壓縮后進入循環氣冷卻器除去反應熱,與新鮮原料氣一起循環回反應器。從反應器排出的EPR粉未經脫氣降壓后進入凈化塔,用氮氣脫除殘留烴類。來自凈化塔頂部的氣體經冷凝回收ENB后用泵送回流比床反應器。生成的微粒狀產品進入包裝工序。
3.2技術特點
與前兩種工藝相比,氣相聚合工藝有其突出的優點:工藝流程簡短,僅三道工序,而傳統工藝有七道工序;不需要溶劑或稀釋劑,毋需溶劑回收和精制工序;幾乎無三暖排放,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但其產品通用性較差,所有的產品皆為黑色。這是由于為
避免聚合物過粘,采用炭黑作為流態化助劑之故。雖然開發成功了用硅烷粘土和云母代替炭黑生產的白色和有色產品,但第一套工業化生產裝置仍然只能生產黑色FPR。
4各種生產工藝的技術經濟比較
FPR各種生產工藝技術經濟比較如表: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在FPR的各種生產工藝路線中,溶液聚合工藝投資和成本最高。投資高是因為流程長,高粘度散熱難,設備生產強度低,反應后聚合物流濃度太稀(僅為6%~14%,懸浮聚合工藝為33%),單體、溶劑回收需較高的費用;成本高主要是因為公用工程費、折舊費、固定成本費用高。這是由于生產過程中消耗較高的電和蒸汽所致。
懸浮聚合工藝的投資與成本工藝分別相當于相同規模溶液聚合工藝的77%和88%,具有投資少、原料消耗和能耗低、生產成本低、三廢處理費用少等特點。
氣相聚合工藝的投資和產品成本最低,分別相當于同等規模溶液聚合工藝的42%和68%。
表:EPR各種生產工藝的技術經濟比較
項目溶液聚合懸浮聚合氣相聚合生產能力/(萬t/a)4.54.59.1投資,/百萬美元界區內690052506000界區外251020201900總投資941072707900相對單位投資/%1007742生產成本/(美元/t)原料691688686公用工程17810334其它353513可變成本/(美元/t)904826733固定成本/(美元/t)20016883總現金成本/(美元/t)1104994816折日費/(美元/t)261201109總成本(美元/t)13651195925相對總成本/%10088685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