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2 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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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建范圍
2016年全縣9個鄉鎮,名單附后。
二、申報創建時間
根據全市村鎮建設檔案室創建計劃目標,我縣9個鄉鎮今年內要全部完成村鎮檔案室創建工作,并于10月份前申報創建驗收時間。
三、申報認定程序
申報工作由屬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組織實施,申報材料報市城建檔案管理處,由市城建檔案管理處推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檔案辦公室進行認定,最后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文并授牌。申報“省級特級”村鎮建設檔案室的認定,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檔案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申報“省一級”及以下級別的村鎮建設檔案室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托市城建檔案管理處組織實施。對于成功創成“省特級村鎮檔案室”和“省一級村鎮檔案室”的鄉鎮,市住建局將通過以獎代補形式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推進創建工作。縣住建局和新農辦將督促各相關鄉鎮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創建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人員,確保創建村鎮建設檔案室各項工作盡快啟動、迅速推進、如期完成。在計劃安排上,要細化分解工作進度,精心編制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創建時序。各相關鄉鎮要明確一名創建村鎮建設檔案室聯絡員,負責定期上報創建進展情況。
(二)成立機構,加強資金爭取。各相關鄉鎮要以創建村鎮建設檔案室目標管理工作為依托,扎實推進村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積極爭取專項資金,要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專項資金,保障檔案庫房,購置相關設備,配備專職人員,確保創建工作扎實開展。
1 計劃生育檔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缺乏對檔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即使為了提高對于計劃生育檔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行了大力的宣傳與教育,但是在實際的計劃生育檔案工作過程中仍有不少的工作人員疏于職守,看輕甚至忽視檔案管理工作,因此檔案資料收集不全、歸檔不及時的現象時有發生。或者有的基層部門的領導自己都不注重計劃生育的檔案工作,以致單位制度嚴重滯后,無法形成科學的考核體系,從而為相關工作的進行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1.2缺乏專業的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人員
由于只注重技術服務專業人員的素質和水平,缺乏對于計劃生育檔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所以大多數人口計劃生育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的門檻變低,用人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工作人員存在著學歷水平、理論知識、專業素養、管理水平較低的問題,思想觀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時展,仍然停留在傳統經驗上,缺乏面向現代化的意識,缺乏創新和活力。由此也阻礙了計劃生育檔案工作向著科學、高效的信息化方向發展。
1.3缺乏科學的計劃生育檔案管理手段和模式
當前的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仍舊采取傳統的手工管理模式和手段,沒有緊跟時代將現代化信息技術運用其中,比如說檔案的收集、管理和整理只能通過手工進行;各部門對計劃生育檔案管理信息化認識不到位;一些偏僻或者落后的地區沒有一個健全的檔案管理制度和檔案管理設備;能在計劃生育文化網站上進行查詢的信息資料過少等。這些都易使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出現混亂,從而影響到檔案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
2 計劃生育檔案工作問題的應對策略
2.1提高整個計劃生育部門的檔案意識
針對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檔案意識不強這一項,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來 開展廣泛持久的檔案管理法規宣傳教育,普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全面提高計劃生育干部尤其基層的縣、鄉級計劃生育干部對于檔案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認識,再通過分級指導,提高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2.2提高檔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
培養高水平的檔案專業人員、提高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是檔案工作向著科學化和現代化行進的必要條件。從檔案管理工作者自身來看,最重要的是要找準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認識到檔案工作對于整個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程度,另外要熱愛檔案事業,努力去學習專業知識,熟悉自己所管的檔案內容,熟悉相應檔案法規。從計劃生育部門來說,首先要注重選拔與任用綜合素質比較高的管理工作者要不斷加強對于檔案管理工作者的培訓教育,普及信息化管理知識。利用在職培訓、進修、研討、考察學習等方式使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達到現代信息化管理的需要;通過設立相應的獎勵與懲處制度來堅決杜絕工作中的散漫現象。長此以往,通過不斷提升檔案管理工作者的工作水平?磽貧?整個計劃生育工作的穩步前行。
2.3創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在新時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傳統的手工管理方式已經不適用于現代檔案管理的需求,現代化信息管理模式勢在必行。除此之外,為適應這些新變化,進行檔案管理工作時要具備一定的超前意識,創新檔案管理的思路,拓寬檔案管理渠道,讓使用者滿意。此外,任何計劃生育部門都應建立好一套完備的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各項計劃生育檔案工作都能在制度的籠罩下進行;注重使用者的反饋,配備專職人員定期與相關人員進行交流談話,以求獲得工作上的主動權;設立相應的考核制度來加強各方面工作的協調,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推行目標責任制。通過類似的方案去完善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制度,發揮檔案管理工作應有的作用去推動整個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檔案工作,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發展過程準確全面地記錄下來,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檔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古城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農業、農村、農民檔案工作為重點,緊扣“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總結經驗、樹立典型、規范建檔、有效利用,提高村級檔案管理整體建設,為我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貢獻。
二、工作目標
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將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納入長遠規劃。全區小康示范村建檔合格率達到100%,(建檔示范村暫定為如下幾個村:七河鄉五峰村委會、金安鄉龍山村委會、金山鄉金山村委會、束河辦事處黃山社區、西安街辦事處寨后社區),20xx年實現新農村建設檔案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現代化。
三、方法與步驟
(一)啟動階段:
3月開始,按照古城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文件精神,對全區行政村檔案人員進行較為系統的培訓。
(二)實施階段:
3月,明確1-2個小康示范村進行檔案試點工作。3--4月,分片開展新農村建設小康示范村檔案工作業務指導。
5—20xx年10月,全面開展小康示范村檔案工作。
(三)總結檢查階段:
10月,由區檔案局和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區小康示范村檔案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四)全面推進階段:
11月--20xx年12月,以小康示范村檔案工作為樣板,全面開展小康村建檔工作,20xx年1月組織抽查或檢查。
四、工作要求及責任劃分:
根據工作計劃,按照建檔要求,抓好試點工作,熱情服務,認真指導,嚴格督查的要求,開展工作,確保村級檔案規范化,全面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檔案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
責任劃分:
王曉蘭負責祥和辦事處義和村委會。
楊澤帥負責金山鄉金山村委會、七河五峰村委會。
關鍵詞:財政檔案管理;現代化管理;信息技術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飛速發展,各種檔案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財政檔案是財政局的重要文件,其記載的內容可反映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證據,高質量的財政檔案可為領導層決策提供基礎,并為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客觀依據,因此對財政檔案的管理具有很大的社會效益,對財政檔案實行現代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財政檔案的管理水平,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財政檔案現代化管理就是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以及現代化的管理方法,來對財政檔案進行科學而高效的管理,以使財政檔案保持完整性和較高的質量。
一、財政檔案現代化管理工作的存在問題
近年來,隨著財政檔案工作者業務水平的提高,檔案的管理工作也逐漸走上規范化的路線,但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時刻提醒著檔案管理工作還需要與時俱進,還需要跟上現代化管理的腳步。
(一)檔案全部實現電子歸檔難度較大
與紙質文件相比,電子歸檔是一項更加艱苦細致且難度較大的工作,因為大多數電子文件形成者局限于傳統觀念,誤認為電子文件不是文件而忽視其歸檔,或怕增加工作量而不愿承擔此項工作。
(二)檔案管理工作者現代化操作水平不高
由于電子文件必須借助計算機編目歸檔,這對不熟悉電腦操作技術的檔案工作者來說,不像從事紙質文件立卷工作駕輕就熟,容易產生煩躁情緒。
(三)檔案現代化管理操作程序不統一
目前,檔案工作的現代化管理沒有出臺統一規范的標準和制度,各地方也缺乏操作的實施意見。各單位雖然依據自己的情況,開發了一些檔案的系統軟件,但是在遇到問題時,還是難免局限于操作的不規范,所用的操作系統缺乏全面性和可聯系性。
(四)檔案收集歸檔的不完整
財政檔案所涉及的業務檔案、會計檔案非常多,除檔案部門負責接收的檔案外,其他業務檔案均分散在相應的業務部門,而業務科室事務繁雜,檔案的采集、整理、歸檔難以做到現代化操作系統的整齊規范,因而檔案收集歸檔不夠完整。
二、實現財政檔案現代化管理的一些對策
(一)提高領導對檔案工作的重視程度
要做好檔案工作,必須得到領導的支持,領導是否重視檔案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檔案員工作的滿意度。因此,要加強宣傳,增強領導的檔案意識。單位領導對檔案工作不夠重視,大多都是因為缺乏檔案意識,認為檔案工作不是主要工作,可有可無,這就需要檔案員經常向領導宣傳檔案工作。檔案工作者要勤向領導匯報檔案工作情況,使領導受觸動、受啟發;另外,要努力做好檔案服務工作,及時為領導提供上級機關和檔案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材料,為領導提供檔案利用信息,使領導逐漸認識到檔案工作的重要性。爭取領導重視后,檔案工作人員還要注重完善自我,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出業績,做出水平,讓領導滿意,更好地為單位的發展服務。
(二)建立和規范新形勢下檔案現代化管理制度
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辦公自動化的迅速發展,網絡的不斷延伸和發展,日益迫切地需要確保檔案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因此,各級檔案管理部門要根據新問題、新要求建立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一套科學、合理、嚴密的管理制度,切實可行的檔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的操作規程,以避免在電子文件的各個環節中信息更改或丟失,從而維護電子文件的原始性和真實性,保證檔案管理現代化持續、有效地發展。
(三)提高檔案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檔案信息自動化系統的現狀是檔案標準化、規范化落后和軟件應用的“多、亂、雜”,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檔案現代化系統整體水平的提高。系統的主要矛盾不是硬件設備的缺乏,而是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應建立一套統一的管理標準,并適時加以更新和規范化,為相關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提供可管理的依據。
(四)建設一支具有現代化素質的管理者隊伍
檔案管理的現代化建設要有兩手準備,一手抓硬件的投入,一手抓軟件的開發,這就需要有一支知識和能力都過硬的檔案管理者隊伍,檔案現代化管理的針對方向是電腦技術應用,檔案工作者對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直接影響檔案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對檔案工作者進行計算機的培訓和管理是一個重要課題,要有針對性地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培育其事業心和奉獻精神;有計劃組織學習,掌握信息技術的新知識;在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上給予關心和照顧,解除其后顧之憂;廣大的檔案工作者通過學習現代化的技術實踐,從而進行了知識更新。現代化的檔案管理給檔案事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財政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將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以制度化、信息化促進財政檔案工作的現代化,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財政檔案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三、結束語
財政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財政檔案實現現代化管理對于財政局的工作高效進行具有重大的意義,在財政檔案管理現代化的進程中,財政局還要注意對相關人才的培養工作,以適應新時代檔案管理設備、方式方法的更新換代,使財政檔案在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戚艷.信息時代檔案管理現代化芻議[J].鎮江高專學報,2010.
20xx年安徽省鄉鎮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健全鄉鎮檔案工作,規范鄉鎮檔案管理,科學開發利用鄉鎮檔案信息資源,更好地為農業、農村工作和農民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安徽省檔案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檔案是指鄉鎮黨委、人大、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在工作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音像、電子、實物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鄉鎮檔案是國家檔案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鄉鎮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條 鄉鎮黨委和政府應切實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檔案工作職責,將鄉鎮檔案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為科學發展鄉鎮檔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確保鄉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條 鄉鎮應設立綜合檔案管理機構,主管全鄉鎮檔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學開發利用鄉鎮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有條件的鄉鎮宜建立融管理檔案、現行文件、圖書、資料等于一體的檔案信息中心。
第六條 鄉鎮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檔案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檔案工作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經過縣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業務培訓。鄉鎮所屬部門(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確定人員負責檔案工作。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對在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及其人員應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鄉鎮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制定鄉鎮檔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監督、指導鄉鎮所屬部門(包括企事業單位)及村(居)民委員會檔案工作;
(四)收集、整理鄉鎮應歸檔文件材料;
(五)接收并集中統一管理鄉鎮檔案,按規定移交檔案;
(六)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社會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務;
(七)接受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及時報送鄉鎮檔案工作基本情況及檔案事業統計綜合年報。
第八條 確保鄉鎮檔案安全。鄉鎮應配置適宜安全保存檔案的專門庫房、規范統一的檔案裝具,配備防火、防盜、防霉、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等必要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檔案的保管狀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確保鄉鎮檔案的實體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九條 鄉鎮應科學整合檔案信息資源,加強檔案工作公共服務功能建設。因地制宜開展政府(務)信息公開查閱或現行文件利用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為農民群眾提供綜合信息服務。逐步把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建設成為保管鄉鎮檔案的基地,社會各方面利用檔案的中心,政府(務)信息公開的重要場所,農民群眾獲取信息的服務窗口。
第十條 每個鄉鎮為一個獨立的立檔單位,所形成的檔案為一個全宗,鄉鎮名稱即為全宗名稱。
第十一條 縣(市、區)主管機關在鄉鎮設立的直屬機構形成的檔案,根據檔案聯系的緊密程度,并經縣(市、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可歸鄉鎮全宗或縣(市、區)主管機關全宗,但前后必須保持一致。
鄉鎮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能夠構成立檔單位的,其檔案可以獨立構成全宗,自行管理;不具備安全保管條件的,可由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代管或寄存。不能構成立檔單位的,由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集中統一管理。
暫不具備安全保管條件的村(居)民委員會的檔案,經規范整理后,可交由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代管或寄存。
第十二條 鄉鎮應根據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鄉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經縣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執行。凡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均應歸檔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第十三條 鄉鎮檔案應分類整理歸檔。總體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分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鄉鎮形成的文書檔案按《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的要求整理歸檔。
鄉鎮形成的會計、基建、設備、科研、專業(門)檔案、音像檔案、電子檔案、實物檔案,按國家有關規定整理(立卷)歸檔。
第十四條 鄉鎮文件材料應及時歸檔。其中,文書檔案應隨辦隨歸,最遲應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完成歸檔任務。其他門類和載體檔案的歸檔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鄉鎮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當齊全、完整、準確,所使用的載體、書寫材料和裝訂材料等應符合檔案保護要求。
第十六條 鄉鎮應根據規定,在鄉鎮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由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的人員共同組成鑒定小組,定期開展檔案鑒定工作。對到期或過期檔案認真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寫出鑒定報告。對確無繼續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登記造冊,經鄉鎮負責人批準后按程序銷毀,嚴禁擅自銷毀檔案。鑒定報告和銷毀清冊報縣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鄉鎮檔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移交:
(一)鄉鎮保管的檔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定期向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二)鄉鎮職能部門形成且歸屬鄉鎮全宗管理的檔案,在本部門保管一年后向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被撤銷或合并的鄉鎮的檔案,應當及時向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
(四)鄉鎮所屬的被撤銷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應當及時向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五)被撤銷或合并的行政村的檔案,應當及時向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八條 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應積極主動做好檔案資源提供利用工作。編制系統、規范的檔案檢索工具,建立健全檔案利用制度,簡化利用手續,多形式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創造便利條件。
第十九條 鄉鎮檔案的利用和公布,應當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合法權益;涉及知識產權的,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規定。
第二十條 鄉鎮應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將檔案工作納入鄉鎮信息化總體規劃,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建設協調發展,規范電子文件的歸檔與管理,提高鄉鎮檔案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二十一條 鄉鎮應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鄉鎮綜合檔案管理機構人員調動時,應辦理檔案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鄉鎮檔案工作中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安徽省檔案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檔案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1.1 認識與機制問題。由于突發性、地域性災難發生的頻率不是很高,許多單位不愿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資金進行檔案數據備份。有的檔案館管理者擔心檔案的異地備份保管造成本館館藏檔案特色的損失。此外,檔案館與檔案館之間協調機制不健全。
1.2 宏觀性指導規范及理論研究的匱乏。目前,我國對于重要檔案的劃分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也沒有對檔案的異地備份建設提出統一的規范化建議或標準。各地也只是按照要求自愿結對,互為對方建立檔案備份庫。在理論研究方面,我國和國外關于這方面研究只籠統提及,并未對其進行深入研究。
1.3 檔案備份及后期管理耗費人力、財力。檔案數字化工作要求高,費時費人,一些檔案部門不愿意做。國家撥給檔案部門的經費有限,僅夠應付本部門日常開支,再抽出資金做檔案異地備份,檔案部門很難承擔。
2 檔案異地備份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及措施
2.1 提高異地備份的意識。檔案工作人員提高認識,用正確心態去看待檔案的異地保管。檔案管理者應破除“本位”思想,檔案安全更重要。檔案部門的各級領導要從“汶川大地震”中汲取經驗和教訓,高度重視異地備份工作,盡快制訂本單位檔案異地備份工作計劃,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建立健全檔案館之間的協調機制,制定規章制度。
2.2 確定需異地備份的重要檔案的范圍。各地檔案館實施異地備份的檔案應包括三類:首先,是本館擁有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且能夠突出本館特色的館藏檔案;其次,是檔案館永久保管檔案中被確定為一級保管級別的檔案,可能跟第一類有所交叉;最后,是除去一級永久保管檔案之外的二、三級永久保管檔案。如個別檔案館具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技術基礎,可考慮對本館所保存的其他重要檔案進行異地備份。
2.3 正確選擇異地備份的介質、技術和地點。磁盤是目前檔案機構廣泛采用的備份載體;縮微膠片具有很好的安全性,能滿足確保檔案信息長久保存的需求,但縮微膠片成本較高,查看起來不方便,可用來備份對安全性要求高但現階段利用率不高的重要檔案。檔案機構應根據自己的特點選擇最合適的備份介質。重要館藏檔案異地備份技術應有多種實現方式,還要根據具體應用情況,酌情選擇不同的技術手段。
保存備份的異地選擇以“相距300公里以上,不屬同一江河流域、同一電網、同一地震帶的地方”為宜。但有些已互建備份庫的城市未達到上述要求,不能有效保證檔案安全。建議國家制定相應的制度并在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根據城市的綜合因素進行評估,制訂切實可行方案,為異地備份保存提供保障。異地備份地點的保管條件應符合文件、檔案要求,滿足《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2000》的要求,力求適宜的溫濕度,做到防磁、防水等,延長備份文件壽命。
2.4 選擇好異地備份的形式。異地備份形式,歸納起來有以下四種:第一,館際相互備份。這種方式成本低、安全性高,難度在于合作模式難以長期保持穩定,應特別注重合作單位的溝通,通過簽署協議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目前,大多省、市檔案館采用的是此類備份方法。第二,自建或共建檔案異地備份基地。優點是可以按照檔案館自身實際情況去設計,建造適合本單位的檔案備份基地,管理操作的自由度大,但投資比較大,檔案異地備份基地建立后的運營和維護十分關鍵。第三,利用網絡技術建立“異地容災備份系統”,可實現實時備份、互為備份,在緊急情況下可保證正常的檔案信息服務。第四,利用移動存儲技術進行離線或在線備份,投入少,簡便易行且機動靈活,方便突況下的轉移。
2.5 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檔案的備份工作。國家檔案局應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辦法,以協調館際間關于異地備份保管存在的爭議,使我國珍貴和重要檔案的異地保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企業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保護和開發利用,更好地為鄉鎮企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結合鄉鎮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主要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中小型企業。大型鄉鎮企業,參照《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三條鄉鎮企業檔案是鄉鎮企業在生產、經營、科研、基本建設以及各項管理等活動中形成的,對企業具有查考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是維護鄉鎮企業歷史真實面貌、合法權益的歷史憑證,是提高產品質量、增長經濟效益的重要條件。
第四條鄉鎮企業檔案屬企業所有,由企業管理。企業安全保管條件暫不具備、檔案安全無保障的,可由鄉鎮檔案部門或縣、市檔案館代管。
第五條鄉鎮企業檔案工作是鄉鎮企業檔案工作管理和檔案管理的總稱,是鄉鎮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鄉鎮企業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企業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切實解決檔案庫房、設備等實際問題,保障檔案工作與企業各項工作同步發展,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第六條鄉鎮企業檔案工作在企業內實行統一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便于企業各方面利用的原則。
第七條檔案工作所需經費納入企業財務預算和計劃,并予以保障。
第二章檔案機構與人員
第八條根據企業規模和需要,建立檔案機構,配備檔案人員。檔案工作由一名企業負責人分工領導。具備條件的企業應建立企業檔案館。
企業檔案機構主管全企業的檔案工作,對企業內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統一管理本企業的檔案及有關圖書、資料和信息,形成企業檔案信息中心。
企業各部門應開展檔案工作,配備檔案人員,形成企業檔案工作管理網絡。
第九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序,政治素質好,并經過檔案管理專業培訓,熟悉企業職能任務。鄉鎮企業檔案管理人員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享受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企業對管理、保護和開發利用檔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應給予表揚和鼓勵;對危害檔案安全的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一條鄉鎮企業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黨、群工作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三、企業產權文件材料
四、勞動人事文件材料
五、經營管理文件材料
六、生產技術管理文件材料
七、產品文件材料
八、科學技術研究文件材料
九、基本建設工程文件材料
十、設備儀器文件材料
十一、會計核算文件材料
第十二條凡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工整、圖像清晰、簽字等手續完備,便于長期保存。
第十三條歸檔時間
1、各項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組成保管單位,由產生文件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簽字后歸檔。
2、產品、設備、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務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時組成保管單位,由項目負責人審定簽字后歸檔。
3、產權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進行完畢或文件正式生效后歸檔。
4、會計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財會部門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檔案部門移交。如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分階段歸檔。
第十四條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業有關部門的職責范圍和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第十五條檔案人員應參加產品試制定型、創優、科研成果鑒定或評審、基建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引進技術資料驗收,設備開箱驗收等活動,指導、監督文件材料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企業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會議獲得的文件材料,按照歸檔范圍的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四章檔案的管理與利用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各類檔案的登記、交接、保管、統計、保密、利用、鑒定、銷毀及圖紙更改補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編制檔案及其有關圖書、資料、信息等總目錄、分類目錄和底圖目錄等檢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詢體系。
第十九條鄉鎮企業檔案分類,依據文件材料形成情況,參照《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國檔發[1991]20號)進行,檔案形成數量少的,可將有關類目適當合并;歸檔的案卷質量要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十條進行檔案收集、管理、利用、鑒定、銷毀等情況的統計。
第二十一條根據國家及中央有關部門的規定,編制檔案保管期限表。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對企業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為長期或短期保存;凡是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檔案鑒定工作,由企業領導、專業人員和檔案人員組成的鑒定小組負責進行,逐卷、逐件鑒定檔案的價值,并形成鑒定報告。該銷毀的檔案,編造銷毀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企業領導審核批準后銷毀,并由檔案鑒定小組人員監銷。
第二十二條逐步改善檔案保管條件,檔案庫房有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溫等安全設施,并定期檢查檔案的保管狀況,對破損或褪變的檔案進行修復,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十三條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實行檔案、有關圖書資料和信息一體利用,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等各項活動提供檔案信息服務;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參與信息市場和技術市場交流;保護知識產權;嚴格執行國家和本企業的保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
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
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黨群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工會、團委、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及紀要;各黨群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黨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87)教辦字0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6號)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4號)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國際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十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32號)執行。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執行。
第十八條高校檔案材料歸檔時間為:
(一)學校各部門應當在次學年6月底前歸檔;
(二)各院系等應當在次學年寒假前歸檔;
(三)科研類檔案應當在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歸檔,基建類檔案應當在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歸檔。
第十九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對檔案進行整理、分類、鑒定和編號。
第二十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檔案局《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確定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已滿、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經有關部門鑒定并登記造冊報校長批準后,予以銷毀。未經鑒定和批準,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第二十一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采用先進的檔案保護技術,防止檔案的破損、褪色、霉變和散失。對已經破損或者字跡褪色的檔案,應當及時修復或者復制。對重要檔案和破損、褪色修復的檔案應當及時數字化,加工成電子檔案保管。
第二十二條高校檔案由高校檔案機構保管。在國家需要時,高等學校應當提供所需的檔案原件或者復制件。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與其他單位分工協作完成的項目,高校檔案機構應當至少保存一整套檔案。協作單位除保存與自己承擔任務有關的檔案正本以外,應當將復制件送交高校檔案機構保存。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中的個人對其從事教學、科研、管理等職務活動所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檔案材料,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歸檔,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對于個人在其非職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檔案材料,高校檔案機構可以通過征集、代管等形式進行管理。
高校檔案機構對于與學校有關的各種檔案史料的征集,應當制定專門的制度和辦法。
第二十五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對所存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遇有特殊情況,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及時處理。
檔案庫房的技術管理工作,應當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由專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認真執行檔案統計年報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報表。
第四章檔案的利用與公布
第二十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檔案。未經高等學校授權,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無權公布學校檔案。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對外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專利或者技術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檔案形成單位規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條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在表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范圍并履行相關登記手續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檔案。
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檔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查閱、摘錄、復制未開放的檔案,應當經檔案機構負責人批準。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應當經檔案形成單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準。需要利用的檔案涉及重大問題或者國家秘密,應當經學校保密工作部門批準。
第三十條高校檔案機構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貴檔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應當經檔案機構負責人批準。
加蓋高校檔案機構公章的檔案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高校檔案開放應當設立專門的閱覽室,并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著錄標準按《檔案著錄規則》(DA/T18-*)執行),提供開放檔案目錄、全宗指南、檔案館指南、計算機查詢系統等,為社會利用檔案創造便利條件。
第三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是學校出具檔案證明的唯一機構。
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為社會利用檔案創造便利條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費用;用于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合理收取費用。
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無償和優先提供。
第三十三條寄存在高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歸寄存者所有。高校檔案機構如果需要向社會提供利用,應當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出版檔案史料和公布檔案,應當經檔案形成單位同意,并報請校長批準。
第三十五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如舉辦檔案展覽、陳列、建設檔案網站等),積極開展檔案宣傳工作。有條件的高校,應當在相關專業的高年級開設有關檔案管理的選修課。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三十六條高等學校應當將高校檔案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學校預算,保證檔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條高等學校應當為檔案機構提供專用的、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對不適應檔案事業發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檔案保管要求的館庫,按照《檔案館建設標準》(建標103-*)的要求及時進行改擴建或者新建。
存放檔案應當設有專門庫房。
存放聲像、電子等特殊載體檔案,應當配置恒溫、恒濕、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設施。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應當設立專項經費,為檔案機構配置檔案管理現代化、檔案信息化所需的設備設施,加快數字檔案館(室)建設,保障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數字化校園建設同步進行。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高等學校對在檔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彰與獎勵:
(一)在檔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在檔案學研究及檔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
(四)將重要的或者珍貴的檔案捐贈給高校檔案機構的;
(五)同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造成檔案損壞、丟失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二)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檔案的;
(三)涂改、偽造檔案的;
(四)擅自出賣、贈送、交換檔案的;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
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
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黨群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工會、團委、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及紀要;各黨群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黨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87)教辦字0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國際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十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執行。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執行。
第十八條高校檔案材料歸檔時間為:
(一)學校各部門應當在次學年6月底前歸檔;
(二)各院系等應當在次學年寒假前歸檔;
(三)科研類檔案應當在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歸檔,基建類檔案應當在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歸檔。
第十九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對檔案進行整理、分類、鑒定和編號。
第二十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檔案局《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確定檔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已滿、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經有關部門鑒定并登記造冊報校長批準后,予以銷毀。未經鑒定和批準,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第二十一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采用先進的檔案保護技術,防止檔案的破損、褪色、霉變和散失。對已經破損或者字跡褪色的檔案,應當及時修復或者復制。對重要檔案和破損、褪色修復的檔案應當及時數字化,加工成電子檔案保管。
第二十二條高校檔案由高校檔案機構保管。在國家需要時,高等學校應當提供所需的檔案原件或者復制件。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與其他單位分工協作完成的項目,高校檔案機構應當至少保存一整套檔案。協作單位除保存與自己承擔任務有關的檔案正本以外,應當將復制件送交高校檔案機構保存。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中的個人對其從事教學、科研、管理等職務活動所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檔案材料,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歸檔,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對于個人在其非職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檔案材料,高校檔案機構可以通過征集、代管等形式進行管理。
高校檔案機構對于與學校有關的各種檔案史料的征集,應當制定專門的制度和辦法。
第二十五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對所存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遇有特殊情況,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及時處理。
檔案庫房的技術管理工作,應當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由專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認真執行檔案統計年報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報表。
第四章檔案的利用與公布
第二十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檔案。未經高等學校授權,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無權公布學校檔案。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對外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專利或者技術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檔案形成單位規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條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在表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范圍并履行相關登記手續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檔案。
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檔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查閱、摘錄、復制未開放的檔案,應當經檔案機構負責人批準。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應當經檔案形成單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準。需要利用的檔案涉及重大問題或者國家秘密,應當經學校保密工作部門批準。
第三十條高校檔案機構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貴檔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應當經檔案機構負責人批準。
加蓋高校檔案機構公章的檔案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高校檔案開放應當設立專門的閱覽室,并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著錄標準按《檔案著錄規則》(DA/T18-1999)執行),提供開放檔案目錄、全宗指南、檔案館指南、計算機查詢系統等,為社會利用檔案創造便利條件。
第三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是學校出具檔案證明的唯一機構。
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為社會利用檔案創造便利條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費用;用于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合理收取費用。
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無償和優先提供。
第三十三條寄存在高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歸寄存者所有。高校檔案機構如果需要向社會提供利用,應當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出版檔案史料和公布檔案,應當經檔案形成單位同意,并報請校長批準。
第三十五條高校檔案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如舉辦檔案展覽、陳列、建設檔案網站等),積極開展檔案宣傳工作。有條件的高校,應當在相關專業的高年級開設有關檔案管理的選修課。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三十六條高等學校應當將高校檔案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學校預算,保證檔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條高等學校應當為檔案機構提供專用的、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對不適應檔案事業發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檔案保管要求的館庫,按照《檔案館建設標準》(建標103-2008)的要求及時進行改擴建或者新建。
存放檔案應當設有專門庫房。
存放聲像、電子等特殊載體檔案,應當配置恒溫、恒濕、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設施。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應當設立專項經費,為檔案機構配置檔案管理現代化、檔案信息化所需的設備設施,加快數字檔案館(室)建設,保障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數字化校園建設同步進行。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高等學校對在檔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彰與獎勵:
(一)在檔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在檔案學研究及檔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
(四)將重要的或者珍貴的檔案捐贈給高校檔案機構的;
(五)同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造成檔案損壞、丟失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二)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檔案的;
(三)涂改、偽造檔案的;
(四)擅自出賣、贈送、交換檔案的;
(五)不按規定歸檔,拒絕歸檔或者將檔案據為己有的;
(六)其他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各類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第四十二條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