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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事訴訟,證人制度,偽證
證據是訴訟的基礎,無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的訴訟制度,其核心都在證據。證人證言作為法定證據之一,甚至有“無證人、無訴訟”一說。我國1991年《民事訴訟法》初步規定了證人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證的條款,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對證人參加民事訴訟有了進一步的規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首次比較系統地對證人作證的程序、證人作證應以出庭作證為原則、證人證言的形式要件、對證人的詢問規則等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初步構建了我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的框架,但總的來說現行法律對證人制度的規定仍存在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為推動民事審判方式改革深入開展,保障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完善民事訴訟中的證人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一、我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的立法缺陷
1、我國的訴訟結構與證人出庭的方式存在結構性錯位
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制度雖然確立了證人出庭作證制度,卻未規定由誰負責證人的到庭問題。實踐中常采用普通法系的做法,當事人及律師為證明自己的事實主張,積極尋找證人,并在庭審時直接帶到法庭。證人作為“當事人的證人”,證人不出庭導致無法證明的風險由當事人承擔。因此法官在大多數情況下事前并不知道當事人是否提出證人,證人是誰,要證明什么。而我國民事訴訟結構屬大陸法系,證人作證是對國家的義務,證人被定位于“法院的證人”,因而在對證人的詢問和審查方面通常由法官直接進行,當事人及律師詢問證人須經法官許可。這種畸形搭配不可避免會導致證人制度的機制失衡和功能紊亂。
2、有關證人制度的規定,違背了“行為模式與法律后果”的立法邏輯規律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從法理上說,法律義務必須履行,違反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我國現行制度僅規定了證人必須作證的行為模式,卻未規定拒證應承擔何種不利的法律后果,顯而易見,這不符合立法的邏輯規律。在缺乏責任約束的情況下,證人出庭作證便成為可以規避的義務,證人不履行(拒絕作證)或不正確履行(作偽證)義務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
3、關于證人主體資格的規定不科學。
我國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證人的概念,僅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根據對該法律條文的理解,證人包括個人和單位。然而,從立法技術上講,“單位”并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術語,在法的實施中容易產生歧義。民事訴訟法本身也沒有對“單位”的概念作出界定,其他法律也沒有作出明確的解釋。實踐中,一般采用刑法意義上單位犯罪概念中單位的概念,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基層組織。從世界各國立法看,目前只有我國規定單位可以作證。正如有學者所稱“在我國,它不過是作為擴大證據資源的一種不盡理想的變通方式。
4、關于證人的權利義務的規定嚴重失衡
我國現行制度明確規定了證人作證的義務,而忽略了對證人權利的授予和利益的保護,從而不僅導致權利義務的失衡,而且也違背了一般的人性規律。如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保護措施的缺失,往往導致證人遭到打擊報復或恐嚇時求助無門。在權利保護不到位的情況下,一味強調證人的出庭作證義務是不現實的。即使被強制出庭,也只會導致證人消極作證,與設置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目的相距甚遠。
5、偽證行為刑事責任缺位
盡管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作偽證的個人可以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的偽證罪的主體僅限于刑事訴訟中的證人,令民事訴訟中的對偽證行為刑事責任的追究被懸空。
6、法律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由此可見,證人可以出庭作證,也可以選擇提供書面證言;此外,對于何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情況沒有具體列舉。法條表述的模糊性,易給證人以誤導,違背了立法應有的明晰性要求。
其次,實踐中對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情況法院只作形式審查不作實質審查,當當事人解釋證人“在外地居住或出國或生病”等理由,即可獲得準許,而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而證人常常以工作無法離開為由,婉轉地規避了出庭作證的義務,從而造成證人出庭作證率低。民事證據規則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訴訟中成為證人不履行出庭作證義務的借口。
再次,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關于法院在開庭三日前通知證人出庭的規定也違背客觀規律或常情,一是由于時間短,證人沒有充分的時間準備證言;二是對路途較遠的證人而言,由于時間不夠,不能及時到庭;三是由于作證通知來得太突然,證人已經安排好工作或行程往往不愿或不能更改,從而影響證人出庭作證。而依據該規定,人民法院只要在開庭三日前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不承擔負責證人到庭的義務,導致證人出庭率低。
二、完善我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的幾點建議
“現行民事訴訟法中有關證人證言的條款卻只有廖廖兩條,要想規范司法實踐中證人的資格、權利、義務、作證的程序、證言的收集、判斷取舍等方方面面,顯然是望尖莫及。”對于轉型時期的中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的完善,筆者提出以下意見。
(一)取消單位作證的規定
理論上一般認為,“證人是指知曉案件事實并應當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傳喚到法庭作證的人,”但是在具體的案件中,證人必須具有感知能力,并且憑借其感知能力知曉案件真實情況。單位作為一種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盡管在法律上具有主體地位,但無法就其感知的事實“親自”向法庭陳述,也無法接受當事人雙方的辯論、質證,故應取消單位作證的法律規定。目前,所謂的單位作證主要是通過法定代表人出庭作證和書面證明并加蓋公章的方式來實現。法定代表人不是單位意志的傳話筒,其出庭作證,應歸屬于自然人作證范疇。單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證明文件和其他書面材料,屬于書證的范疇,不能被界定為證人證言。
(二)完善證人出庭作證的保護和保障措施
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是良法必備的條件之一。強調證人出庭作證,必須加強對證人出庭作證的保護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建設。制度與措施健全與否,對于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有重要作用。
1、經濟補償制度
證人出庭作證是為了協助國家實施法律、幫助司法機關準確查明案情,維護法治秩序,因此其出庭作證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應由國家負擔,并由國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為解決證人出庭作證的經濟之憂。我國應建立證人出庭作證的經濟補償制度,對證人取得補償費用的項目、時間、方式等予以明確規定。
2、保護制度
證人出庭作證,其人身及財產安全理應受到國家的保護。英國的丹寧勛爵以其經典的富于哲理的司法意見表達了對證人進行保護的必要性:“采用一切可行的手段來保護證人是法庭的職責,否則,整個法律訴訟就會一錢不值。”針對司法實踐中各機關在證人保護上存在相互推諉的現象,建議在公安機關內部設立專門的證人保護機構,負責證人安全保障的具體事務,做到事先針對性的防范與處置和事后的追訴與懲罰相結合,解決證人出庭作證的后顧之憂。
(三)有選擇地推行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制度
目前,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僅僅有公民法律意識淡薄,也有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因此,應有選擇的推行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制度。對當事人申請出庭作證的“證人”,法院應通過“證人”出具的書面證詞或“證人”書寫的知曉案件事實并愿意出庭作證的“聲明”進行識別,避免法院通知非證人參加訴訟,以加重他人負擔。經法院識別具有證人資格的人,享有證人權利,并承擔證人的義務,應接受法院的通知出庭作證。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作證并給予一定法律制裁。
(四)確立集中審理原則,保障證人證言的質量及證人的權利
所謂集中審理,是指案件的審理應當不間斷的持續進行,直接審理完畢的審理原則。對有證人的案件以一次審理完畢,即使需二次及以上審理的復雜案件,亦應以每日連續審理,直至審理完畢為止。證人證言的真實性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其知密性,其在法庭上所作陳述不應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不能旁聽案件的庭審;不能事先了解當事人、其他證人的陳述內容。如果案件不能集中審理,證人的知密性將無法保障,證人證言的質量將大打折扣。
此外,如果案件的審理期限較長,開庭次數較多,證人作證將遭受到不預期的開庭通知的風險。有的證人已按法院通知的時間到達,由于庭審效率低,證人因沒有出庭作證還得等待下次開庭通知,無疑加重了證人的負擔,這是目前證人出庭率低的原因之一。因此,確保有證人案件的集中審理,有利于全面保障公民作證義務的實現,依法維護證人的合法權利。
(五)完善偽證行為懲戒制度
實踐中,由于證明偽證行為的難度大,偽證責任不健全,加上法官一般不愿主動追究,偽證行呈日趨蔓延趨勢。鑒于偽證嚴重擾亂訴訟秩序,破壞社會信用,完善偽證的懲戒制度勢在必行。對庭審前主動承認偽證行為的,可以從輕處罰,給予訓誡,責令具結悔過;對經法庭宣誓后的偽證行為應從重處罰,予以罰款、拘留等;對于嚴重妨礙民事訴訟的偽證行為,按偽證罪追究刑事責任。與此相關,建議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修改為:“在訴訟中,證人、鑒定人……”,對民事訴訟中的嚴重偽證行為處罰納入刑罰范疇。同時,強化司法人員對訴訟過程中發現的偽證行為的處理,對姑息縱容、放縱的,予以行政處分。
綜上所述,完善民事訴訟證人制度,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需要從理念、文化、制度、規則、保障和懲戒等方面綜合加以解決,尤其注意從證人角度考慮問題,不斷喚起證人主動作證的良知和責任意識,杜絕偽證現象的產生,以維護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維護司法公正。
參考文獻:
1徐昕:《法官為什么不相信證人》,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3期,第346頁。
2畢玉謙:《民事證據法及其程序功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頁。
論文摘 要:在媒介整合時代下的中國新聞教育改革大致沿襲三條路徑:即分別作為專業課程、專業方向和教育理念來加以建設現有的新聞教育體系 。但是由于對媒介融合實質存在認知誤區,三種路徑在現實發展中都存著問題。作為專業課程上唯技術至上的課程取向,在專業方向上對通識 課程設置認知模糊,在專業理念上對新聞教育目標缺乏大局意識,都導致現實改革處于瓶頸狀態。媒介融合下的新聞教育實質上是傳播者和受 傳者的傳播理念融合,是知識性課程與技術性課程的融合,是對專業人才和社會人才培養目標的融合。
1 媒介融合對新聞教育的沖擊
1.1 關于媒介融合
媒體融合是國際傳媒大整合之下的新作業模式,是將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的采編作業有效結合起來,資源共享,集中處理,衍生出不同形式的信息產品,然后通過不同平臺傳播給受眾。在新聞生產流程上,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互動與融合使新聞媒體的組織結構和工作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一體化的數字內容生產平臺的建構、一個采編團隊同時面對多種媒體終端的內容整合,要求新聞組織與每一個新聞從業者都能勝任媒介融合帶來的新的任務。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布賴恩布魯克斯(brians brooks)06年6月在人大講座時,曾介紹說:媒體融合的“核心思想就是,隨著媒體技術的發展和一些藩籬的打破,以及電視、網絡、移動技術的不斷進步,各類新聞媒體將融合在一起。”“記者必須跨平臺承擔不同媒體交給的工作,98%的工作將和今天要做的極大不同。”
1.2 媒介融合呼喚新聞教育的改革
過去的十年,媒介融合已成為全球性的熱門話題,在中西方的傳媒界實踐中也已經相當普遍。在數字技術與網絡傳播推動下,各類型媒介會通過新介質真正實現匯聚和融合。媒體融合的深度發展為傳媒業提供了機遇和挑戰,而新聞教育也必須正視這一挑戰作出相應變革。媒介整合影響了整個新聞業制作流程,對傳統新聞媒體的生存競爭提出了新的問題。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整合傳播,促使了以前占據獨立市場份額的各個媒介開始從獨立經營中轉向多種媒介的聯合運作,尤其是在新聞信息采集上的聯運操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力、資金和設備的投入,從而實現了利潤的最大化。其次在整合傳播的過程,技術因素的力量越來越得到突顯。新媒體不僅作為一種媒介載體,更是成為一種嶄新的表達方式。新媒體發展中技術的更新換代,對新聞教育提出了新的問題。
1.3 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國新聞教育改革的現狀
中國的不少高校正逐步開始順應媒介融合的時代環境,進行新聞教育的相關改革和調整,既體現在教育觀念上,也體現在課程設置和教學方式等方面。概況來說,現階段的新聞教育改革呈現出三個層次。
1.3.1 把媒介融合做為一種專業課程體系來建設。通過開設具有實驗意義的數字傳播課程來適應媒介融合的發展趨勢,如《多媒體信息傳播》《網絡新聞編輯》等,在課程體系上將新增加的課程作為原有課程的補充。
1.3.2 把媒介融合作為一種專業方向來建設。不單獨開設具體的數字傳播課程,而將新媒體概念滲透于各個專業的課程中,嘗試“大傳播”意義上的“媒介融合”,并重點借助“網絡傳播實驗室”、“新興媒體實驗室”等教研一體化實驗室,讓學生在新技術運用過程中掌握相關知識和技巧。
密蘇里大學呼應業界的需求,緊跟技術發展潮流,于2005年9月開設了一個新的“媒體融合”的專業,在“交叉”的基礎上,為學生提供新聞傳播技能的全面訓練,以培養適應媒體融合的新型新聞人才。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推出的“融合新聞學”(convergence journalism)專業,已成為這一領域的引領者。
在中國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媒介融合的專業建設也悄然起步。2007年,南京大學金陵學院獲批開設媒體融合專業(方向),并于2007年秋季開始招生,這是國內高校首次開設媒體融合專業;汕頭大學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與美國的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合作,成立了我國高校首家融合媒體實驗室;2008年4月3日,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與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媒介融合系簽署了一項合作協議,雙方約定互為姊妹學院,共同舉辦“新媒體發展與媒介融合”國際學術研討會,推進雙方的師生互訪,互相承認學分。
1.3.3 把媒介融合作為一種教育理念加以應用。即整個學院以媒體融合為基礎,將媒體融合嵌入到新聞理論演變中,將教師的日常教學和學生的實習實踐都按照媒介融合的趨勢和技術特點進行調整,探討多元化互動新媒體教育模式。如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在調整學院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在教學中,嘗試在本科推出6個專業課程包,讓學生能夠既打好學科知識基礎,同時可根據興趣、發展潛力選擇專業課程包。同時,在此前提下,也積極利用學校學科優勢,加強與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政治學等學科的合作互補,試行聯合培養,使學生在校期間,就能夠具有兩個以上的學科知識融合。在實踐層面,人民大學嘗試將學生的實習真正融入到新聞業界的生產流程中,搭建真正具有實戰功能的媒介融合平臺。
縱觀這三個層次的改革,核心點其實體現在了對專業技術的重視。然而單純對技術的重視并不足以應對媒介融合的發展。媒介融合給新聞傳播教育帶來的挑戰,不僅體現在技術層面,還體現在受眾心理、社會文化、政治經濟層面的轉變。所以,深刻理解媒介融合的實質,正確認識媒介融合對新聞教育培養目標的改變,才能夠使新聞教育從根本上適應融合媒介的時代背景。
2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聞教育的認知誤區
2.1 對媒介融合對新聞實踐影響的認識誤區——停留在了對新聞制作者與制作方式上,忽視了受傳者的影響
媒介融合帶給新聞傳播行業的改變不僅是體現在業務流程、行業規則、媒介形態上,它改變的不僅僅是制作者,更重要的是受傳者對媒體選擇和利用的方式。單一的從制作者層面理解媒介融合,嘗試著通過培訓全能記者的方式來適應媒介形態的變化,并不足以應變紛復繁雜的現實狀況。更重要的是從受傳者的角度來分析媒介融合的影響。媒介融合對受眾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受眾對新聞的獲取和理解方式上。
2.1.1 改變了受眾獲取信息的方式公眾日益擺脫被動接受新聞或信息的狀態。尤其是年輕人,樂于回應、參與媒體報道,甚至創建個人的媒體。
而且在年輕人中,擁有這種新媒介技能的人群在增加。專業媒體的記者必須正視這一現實,而且學會從這種方式中獲取自身工作的養分。如從網上論壇,在線視頻中尋找報道的靈感和故事。
2.1.2 改變了受眾理解信息的方式。在傳統新聞業為主導的新聞時代,人們對新聞的認知和信賴是基于對理論、數據的臣服,而在新媒體時代受眾選擇和體驗新聞更多是出于情感判斷。傳統新聞學去強調以理服人,擺事實講道理,用社會學解決理念傳播、影響力問題,但今天它的效能卻在極大減損。現在95%以上的社會判斷、社會信任建立在情感判斷基礎之上,要讓人們在情感體驗當中產生向心力和認同感,動之以情,這是在媒介融合時代必須學會的一種傳播手段。
2.2 對融合新聞教育培養目標的認知誤區——唯技術至上的專業取向
早期在新聞學框架中的新聞教育注重采寫編評的技能課程。在新聞學向傳播學過渡的過程中,特別媒介融合發展的背景下,注重新媒體的技能培養又成了新的學科取向,提出培養“全能型人才”、“跨媒體記者”的新的培養目標。培養目標的核心就是體現在了對技術的重視上,嘗試打破早期的專業類別劃分,讓學生打包學習不同的專業方向的知識。實際上全媒體記者的核心并不是單純的專業質技能的掌握,媒介融合教學目的也不是要求報道者同時掌握所有媒體形式的專業技能。而是要求報道者能夠在團隊中正確理解自己的角色,將受傳者和傳播者的身份進行互動,根據現實情況選擇合適的報道方式和報道技巧,以適應當前的媒體環境的變化。單純的“唯技術至上論”會導致新聞信息的重復傳播,深度信息的缺乏,減損有效傳播的的效率。
2.3 對融合新聞教育課程設置的認知誤區——對融合新聞教育的課程設置認知模糊
2.3.1 融合新聞課程設置上停留在了對多個不同媒介的專業技術知識的融合。
中國目前的媒介融合課程體系實質是力圖將網絡、報紙、廣播電視三種不同媒介形態的技術課程進行打包設計,要求學生必須選修自已主修專業外的第二專業的課程。如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在將本科課程設計為新聞學選修包、傳播學視覺傳播選修包、傳播學新媒體課程選修課程包、廣播電視專業選修課程包、廣告與傳媒經濟專業選修課程包、學術與應用選修課程包,規定專業選修課必須選修夠16個學分,其中在本專業選修的課程不少于3門計6學分,其余學分可以自由選擇任意一個課程包,但所選課程至少要來自本專業外的3個課程包。在這種課程體系中,網絡是作為獨立的課程包來講授。 這樣,在實際授課過程中,首先會出現一定程度的課程體系重復帶來的資源浪費,另一方面,過多的專業技術課程會減弱課程中非新聞專業領域的課程比重,這樣學生的綜合素質和人文素養就得不到全面的系統的提高。融合新聞教育的目標并 “重視多能,忽視一專”,而是要實現“一專多能”的綜合性人才的培養目標。
2.3.2 融合新聞教育的跨學科融合并沒有真正體現。媒介融合帶來的最大改變是,對多學科知識的融合。如何在新聞傳播教育培養目標的實現上,在課程設置上,體現多學科知識的融匯,是目前新聞教育改革的重點。美國密蘇里大學作為首個開設融合新聞專業的大學,以它成功的教育實踐詮釋了融合新聞教育的實質。威廉姆斯認為,既然將新聞確立為專業,它就既不能不強調通識、整體的文化教育,也不能偏廢實踐經驗所能賦予的訓練,新的教育方式是將專業課程和一定數量的經過精心選擇的學術課程的結合。以此為理念,密蘇里學院非常重視新聞學與其他科系之間的合作。嘗試通過加強通識教育的方式來增強跨學科專業的整合。
中國新聞教育在通識課程的設置上,卻出現了簡單的“拉朗配”的局面,即簡單地把兩種學科領域的知識進行一定的融合。如有些學院要求學生選修經濟類、文化類、法律類、信息類課程,提出培養所謂的軍事記者,財經記者,法律記者等等復合人才,實質上這種課程體系培養的人才,相較于相應學科領域的專業人才來說,在專業知識的掌握上只處于粗淺的認知階段,四年的選修課程由于缺少系統的課程體系的設置,專業的師資力量,充足的上課時間,和與傳統新聞學知識的有效融合,變成了似是而非的“復合型人才”。
3 誤區的重新認識和反省
3.1 對新聞教育培養目標的設置——對全媒體記者的認識解讀
3.1.1 脫離唯技術至上的全媒體技者培養觀念,確立培養具備技術能力、專業素養和職業理想的新聞創新人才。全媒體技術這一培養目標的三個層次正是體現了新聞創新人才的三方面素質的要求。一融合媒體人才的專業技術能力:掌握全媒體新聞采集和制作技術,在綜合利用各類不同媒介特質的基礎上對信息進行形態的差異化傳遞。如在報道一個突發新聞事件中,先用手機媒體做短信報道,然后是網絡媒體滾動播報,再跟上圖片報道、視頻報道,最后為報紙、刊物提供詳細的深度報道。通過多媒體方式對信息進行整合傳播以實現信息的最佳傳遞效果,滿足受眾的信息需求。二是融合媒體人才的專業素質是指具有職業道德和素養,遵守新聞倫理和新聞法律,富有創新精神,具有創造性才能。體現在全媒體時代就是脫離簡單地對信息的重復性加工,防止信息的爆炸式傳遞,而是能夠根據受眾的差異化需求和媒體介質的不同特色,對信息進行多樣性的富有深度的開掘。三是體現在新聞的職業理想上。不管傳播技術如何進步,傳播方式如何變革,新聞傳播教育的人文內涵永遠是至上的,新聞教育理念應以知識和技術為基礎和手段,以人文精神的培養為目的。隨著傳播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國的新聞教育走向了誤區,即人文理想、新聞專業理念逐漸被實用主義,技術主義所取代,把新聞教育置于市場邏輯中,漠視生命教育,使新聞教育走向世俗化,功利化的歧途。 因此,全媒體記者的最重要的一個概念內涵即是要培養堅持社會理想和個人理想,維護社會公益和價值體系的社會人才。
3.1.2 全媒體記者的核心素質是敘事能力,即要具有深厚的人文和社會科學功底,能夠深刻理解社會與現實,不僅能夠通過掌握多種媒介技術把信息進行差異化的傳遞,更重要的是在信息傳遞過程中突顯出信息的力量和價值。
美國著名新聞教育家、舊金山州立大學新聞系前主任、新聞學教授貝蒂?邁斯格在演講中說,新媒體應用技術越來越成為傻瓜,已經變成簡單易學的小手藝,今天的新聞院系培養的仍然是發掘和講述新聞故事的能力,新聞傳播院系在教學和科研中對新媒體技術的過分追求,將會削弱新聞學的核心價值,培養的學生很可能只會成為別人原創性的新聞和影視作品的剪貼員或包裝工。不管媒體形式如何變化,如何讓一個故事講得生動始終是新聞學教育的關鍵性問題。已故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教授凱瑞說過:新聞就是一種描寫的藝術,或者是描述的藝術。在美國密蘇里大學、南加州大學的融合課程改革中,新聞寫作課程始終是作為核心課程來開設,因為講述一個好的新聞故事的能力實質是其他媒介技能的平臺和基礎。
3.2 融合新聞課程體系的設置——融合課程實質上媒介技術課程和人文與社會課程的深層整合
3.2.1 技術課程融合的實質是不同媒介專業的學科間融合,實現跨學科的整合教育。
媒介整合時代下融合新聞教育的實質是要把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和網絡媒體的報道特色、寫作范式、技術理論、視覺需求、專業術語進行課程間的協調整合,建立真正成熟兼容的媒介融合課程體系。
美國南加州大學媒介融合的課程在多次改革后逐步建立了這一體系,即把媒介融合中的網絡新技術課程融入到整個傳統新聞學教學中,不再像中國目前的新聞課程改革那樣,把網絡、廣電、紙質媒體分別授課。這樣的設計一方面避免了課程體系的重復導致的教學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從新聞實踐的角度考量更適合融合新聞要求記者和編輯結合新聞題材特點選擇最佳的媒介方式進行報道的特點。
表1:南加大新聞系媒介融合課程模式
3.2.2 融合新聞教育不僅要實現在專業課程上不同媒介技術課程的融合,更要在通識課程上實現多種學科間的融合。
媒介融合催生了融合新聞學的發展,技術層面引發的制作流程的改變,促進了在新聞教育中對技術課程的重視。但是在美國密蘇里學院開設的融合新聞課程的實踐中,發現單純的技術性知識的掌握并不足以培養出勝任各種狀況的優秀新聞人才。雖然媒體技術的力量誰都無法回避。但是也應該看到,內容永遠主宰了高質量的新聞與新聞教育,傳輸系統永遠是第二位的,雖然新技術挑戰教育模式,但是我們應該堅持教授學生那百分之八十不變的內容,掌握百分之二十的操作技術比掌握百分之八十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更加重要。
在此理念下,美國新聞教育從早期的專才教育向通才教育發展,開設課程的重點從專業技術課程轉向了人文與科學知識。各學校都努力將反映傳媒技術性層面內容的課程減少,增加傳媒事業社會層面、倫理層面、文化層面內容的課程。如佛羅里達國際大學的大眾傳播系對新聞、廣告專業學生人文課程的學習做出了嚴格要求,要求學生必須修65學分的人文課程,包括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政治、歷史、國際關系、經濟學、戲劇藝術、宗教、講演等;賓西法尼亞大學傳播系認為:“我們的畢業生應該有良好的人文學科基礎,我們訓練他們能夠探求文化、技術、倫理、文藝以及政治事務,并能深刻理解大眾傳媒對公眾的作用、權利和責任。”
目前在中國新聞教育所面臨的時代變革和現實危機面前,加強通識教育的理念和實踐成了新聞高校改革的一大舉措。目前復旦和清華都提出了通識教育的基礎上的寬口徑專業教育這一基本理念,定位于培養媒介精英人才。如下表2、表3可看到,雖然兩者的通識教育課程的設置各有特點,但通識課程中對人文和自然科學知識的重視,加強學生知識面的拓寬是其共同特點。通識教育使學生浸潤于文理貫通的博雅教育中,使其成長為更適合社會需求的“通才”。
表2 復旦新聞學通識教育課程設置與修讀要求一覽表
表3 清華新聞學專業通識類課程設置與修讀要求一覽表
綜上所述,媒體融合是當代傳媒業的一種新趨勢,跨媒體、跨行業、跨地域的聯合與合作,早已突破了現行政策的壁壘。與此相適應,融合新聞教育成為現代新聞教育改革的熱點和方向。如何在融合媒介的時代背景下,對中國新聞教育的學科整合進行重新認識和規劃,對新聞教育改革來說至著重要。這種學科間整合包括三個層次,一是指包括不同媒體形態技術課程的整合,嘗試將新媒體融入到各個傳統媒介的教學體系中。二是在新聞學院內部將人文學科和社會學科知識和傳統新聞學科專業課程的整合,著眼于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綜合素質。三是打破學院間的藩籬,鼓勵學生輔修其他專業,真正實現學科間的聯合辦學,著力于培養社會性工作人才。只有實現這三個層次的改革,才能夠真正實現融合新聞教育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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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倪寧.面對媒介融合的新聞教育.中國記者,2011(3). 3 倪寧.面對媒介融合的新聞教育.中國記者,2011(3).
4 editor and publisher.dec.24.1910,20.
5 鄧建國.管窺美國新聞傳播院校媒介融合課程改革中的經驗與教訓——以南加州大學新聞系的試錯為例.新聞大學,2009(1).
摘要:今年秋天,高中課程改革開始在我校進行。要做好新一輪課程改革,必須重視《課程標準》的指導作用-在教學方面,轉變教師的教學觀念和教學方法,處理好教與學的關系;在評價方面,樹立以學生整體發展和終身可持續發展為著眼點的現代評價觀:同時還要加強老師之間的團結協作。
關鍵詞:新課改;高中歷史;《課程標準》;指導作用
今年秋天,高中課程改革在全省全面展開。人教版歷史課改教材相對于老教材而言,最大的變化體現在呈現方式上:老教材以編年史體例呈現,課改教材以專題史的模塊式呈現。由于我校是民族地區的中學,學生歷史基礎薄弱,再加上教學內容緊,學生學習少,因此導致了學生學習起來相當吃力。通過一個多月的教學實踐,我認為,要積極推進歷史新課程改革,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握課程標準。課改教材是根據03年通過的《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標準(實驗稿)》來編寫,因此,高中歷史新課改必須重視《課程標準》的指導作用。
從新課標體現的精神來看,人教版老教材以及教學中體現的教學方式無疑是滯后的:編年史的體例;只注重傳授知識,強調死記硬背;在教學實施過程中,學生處于被動地位;評價體系圍繞考試轉,過于強調考試的選拔功能。而新課標要求強調知識和技能,強調獲取知識的過程,不強調對史實的記憶;要求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主動的學習;在評價體系中強調評價是為了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那么,在新課改中如何體現《課程標準》的指導作用呢?我主要從教學和評價兩個方面去做:
一、在教學方面,轉變教師的教學觀念和教學方法,處理好教與學的關系
在以往的教學中,我大包大攬,面面俱到,恨不得把所有的知識都教給學生,因此常常不能在每節課完成規定的內容,也造成了學生被動的學習。在新課標的要求下,這種教學方式就必須予以改變。而轉變的根本,在于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即以學生為中心,促使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促使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我嘗試著從以下四個方面去做:
(一)培養學生學習歷史的興趣。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為了培養學生學習歷史的興趣,我向學生推薦了中央電視臺播放過的《大國的崛起》以及中央10臺的《探索、發現》,并鼓勵學生多閱讀課外書籍;此外,在課堂教學中,我引導學生把學習歷史與關注當今世界的熱點問題(如巴勒斯坦問題、朝核問題、問題等)結合起來,讓學生認識到歷史與現實的聯系。在教材的處理上,我力求做到故事化、情境化、通俗化、角色化、現實化。
(二)培養學生良好的自主學習的學習習慣。
高中新教材以專題式的方式呈現,需要學生有較好的歷史學習基礎。而高中新教材時間緊,任務重,很多問題無法在上課時一一補充,需要學生自己下去做,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良好習慣就顯得尤其重要。在講解高一政治史的內容時,我就給學生布置了作業一一“根據初中歷史教材和網絡,列出我國政治發展史的概況”。有70的學生能夠完成。我認為,新課標既然已經給出了自主學習的要求,老師就不能夠再包辦代替了。歷史學習中的“材料學習法”“觀察學習法”“實踐學習法”“思辨學習法”都需要老師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良好學習習慣,否則學生就無法完成學習。
(三)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
通過多媒體教學,向學生展示原始資料、歷史圖片、歷史影片等,增強教學的直觀效果。教學引用資料、板書、習題等通過多媒體呈現,能夠增加課堂容量,優化課堂結構,提高教學效果。
(四)創造性地運用教材。
石家莊市第一中學的田曉紅老師在教學專題一《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第一節《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時,以導游的身份,引導學生先后游覽了陜西延安的黃帝陵、河南禹州、河南安陽殷墟遺址、山東齊國故城和魯國故城,同時分析了黃帝時期、夏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從而得出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這一節課的教學體現了田老師高超的教學藝術,對我影響很大。
二、樹立以學生整體發展和終身可持續發展為著眼點的現代評價觀
按照新課標的要求,新的評價觀將發生4個轉變:①在評價功能上,要從過分強調評價的甑別與選拔功能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功能轉變;②在評價內容上,要從單純重視知識的評價向重視學生全面素質的評價轉變;⑤在評價形式上,要從單純注重筆試向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方式轉變;④在評價主體上,要將由學生處于被動評價的客體向學生積極參與評價的主體轉變。要完成上述轉變,顯然,傳統的一本記分冊無法完成。因此,由歷史學習檔案袋來取代記分冊成為必然。學生的考試成績、歷史習作、調查報告,歷史制作,歷史學習過程中的各種表現、師生和家長的評語等都應該裝入學生檔案中。建立歷史學習檔案,有利于對學生的歷史學習進行長期、穩定的綜合考察和較為全面的評價。
在對學生的評價中,我采取逐步建立學生歷史學習檔案袋的方法。首先,用備課本按照一人一頁對學生進行登記,并對學生的平時作業進行記錄,學生的歷史制作、調查報告和歷史論文,則登記后集中存放;其次,仍然保留了記分冊,利于分析學生歷史學習的過程與歷史考試成績之間的聯系。
三、注重加強老師之間的團結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