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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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議定
(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同意局群教辦制定的關于實踐活動的各類實施方案,并將方案按程序送督導審核;2、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同志牽頭,監察室主任及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3、抽調監測站同志到辦公室工作;4、由辦公室編制專題學習資料并到農業印刷廠印制。同時要求局領導干部要帶頭按照局群教辦工作安排參見活動,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對待,確保活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問題
1、申請財政局撥付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350萬元,從其中借出150萬元用于業務用房建設;2、由同志牽頭、協助,向縣政府申請舉債,融資200萬元,同時向縣政府申請解決征地拆遷問題。
(三)局督辦的10個問題排污企業專項整治問題
1、由副局長牽頭,執法大隊大隊長具體負責,各片區負責人配合,形成專班對10個問題企業進行全面調查。2、10日內形成專題調查報告。3、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及時立案查處。
(四)生態縣創建工作
1、由副局長牽頭,自然生態股股長具體負責,相關股室密切配合,速速制定方案,確定時間節點任務;2、財股負責做好后勤保障。同時強調生態縣創建是市縣下達我局的2014年目標任務,全局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五)污水處理廠籌建工作
1、由楊局長牽頭,督促彭凱能源污水處理設施同時開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2、積極與省發改委和省環保廳對接,加快項目落地。
(六)領導干部AB角分工問題
1、由主任負責起草局領導班子成員AB角工作制度,明確AB角的具體搭配、AB角的履職方式、AB角的職責權限,AB角的履職程序。
(七)政務值班工作
1、由主任負責起草政務值班工作制度,確定每周值班領導、值班股室和值班工作人員;2、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到位、落實崗位責人,并準確填寫值班工作記錄表;3、若出現問題嚴格責任追究。
(八)股室、隊、站負責人費用墊支問題
本著鼓勵職工務實苦干的前提,確因工作需要,在不超過標準的前提下,經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可以產生生活費,其費用由股室、隊、站負責人墊支。
(九)養殖區劃、及規范養殖工作
由書記牽頭,污控股周軍股長負責,結合相關法規制定方案。
(十)一季度開門紅工作總結、二季度相關工作安排
1、由楊主任牽頭,各股室負責人提供相關資料,制成PPT,經局長審核后上報;2、各股室就二季度開門紅工作及時制定計劃,扎實推進。
(十一)縣城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完善工作
由隊長負責,要求自來水公司落戶,并抄送各級領導。
(十二)鄉鎮飲用水源地劃區保護問題
由生態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發到各鄉鎮,并作為環保工作目標考核重要內容
(十三)排污費收取工作
由副局長負責,及時規范收費程序,依法依規收費。
(十四)環境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工作
(十五)環保工作一崗雙責任工作
由王局長牽頭,隊長負責起草環保一崗雙責目標責任書,送郭楠副縣長審核后發各鄉鎮。
由王局長牽頭,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待局討論通過后,開展演練活動。
二、會議傳達
(一)主任傳達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要求:
1、各股室、隊、站要就水、電、氣等進行全面排查。
2、由楊主任牽頭,康德軍和負責對全局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提出書面排查報告,經局長審批后,全面落實整改。
3、各股室、隊、站負責人要定期組織本部門職工召開安全會議,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杜絕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
“我宣布,大武口區星海街道興民村山洪災害應急演練開始!”近日,星海街道辦事處組織機關干部職工、村干部、衛生院救護人員、派出所民警和村民等100余人在興民村開展了山洪災害應急演練,以增強轄區群眾防汛防洪意識,熟練掌握山洪災害應急技能,提高山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為確保演練成功,星海街道制定了演練方案,成立應急演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秩序保障組、醫療組、保障組、調度組、轉移組、應急搶險隊,并專門召開演練方案協調會,對各應急小組進行詳細分工,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和任務,要求各組成員各司其職,全力協助現場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下午15:00演練正式開始,“報告指揮長,興民村一小時降雨量35毫米,水位持續上漲,情況十分危險,請指示!”星海街道防汛指揮部接到檢測員緊急報告后,隨著指揮長一聲令下“各工作組注意,立即啟動興民村山洪災害應急預案一級響應,開始人員轉移工作”。此時,已集結待命的秩序保障組、醫療組、調度組、轉移組、應急搶險隊等精干力量火速趕赴災害現場,立即開展搜索受災群眾,救援被困人員,帶領受災人員逃離等工作。預警員用銅鑼“立即轉移信號”,興民村無線廣播開啟并進行重復廣播;轉移組按預定路線和地點轉移村民撤離至安全地帶,老弱病殘者使用車輛轉移;秩序保障組對危險區設置警戒實行嚴格管控,并維持好現場秩序;面對出現重傷員的情況,醫療組人員迅速行動,對傷員進行現場緊急救治、包扎傷口,并用救護車將傷員送到醫療救護站進行進一步救護治療,同時,安排防疫員背負消毒設備在臨時帳篷進行消毒;應急搶險隊裝卸、搬運搶險物資,對搶險點進行搶險;保障組成員在安置點食品發放處給轉移群眾發飲用水、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下午16:30,山洪災害應急演練圓滿完成。
一、總體目標
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的方針,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深入開展區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大力加強越冬候鳥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力度,全面消除危害越冬候鳥資源的安全隱患,實現“三無一杜絕”的目標,即:湖中無天網、無毒餌、無死鳥;路上無越冬候鳥攜帶和運輸;餐館酒店和市場無越冬候鳥藏匿、經營和交易;杜絕嚴重破壞區越冬候鳥資源和濕地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確保候鳥在區安全越冬。
二、工作重點
(一)從重從快打擊非法獵殺、收購、攜帶、運輸、藏匿、出售、食用越冬候鳥及其制品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二)堅決打擊破壞越冬候鳥棲息地和濕地環境的行為;
(三)深入腹地全面清理天網、粘網、定置網、毒餌等危害候鳥安全的隱患;
(四)全面清查餐館、酒店、集貿市場,以及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所;
(五)嚴密監控湖泊承包者、放牧者以及經常在活動的人群;
(六)建立區各“衛星湖”(即主體湖周圍各大小湖泊)承包經營人檔案。
三、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1日至年10月30日)
根據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新區)、銀三角管委會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責任制度,落實經費保障;收集區各“衛星湖”承包經營人檔案;縣、鄉(鎮)、村要層層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積極深入到一線的鄉(鎮)、村、組,廣泛開展宣傳,充分發動群眾,廣辟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線索,迅速掀起專項行動,為專項行動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全面整治階段(年11月1日至年6月20日)
該階段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保護越冬候鳥專項整治階段(年11月1日至年3月20日)。各相關單位和鄉鎮要發揚不畏艱苦、不怕困難、敢打硬仗、連續作戰的作風,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在開展破案攻堅戰、清理攻堅戰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動,對破壞候鳥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要發現一起,偵破一起,從嚴從快依法查處。對賓館、酒店、菜市場等地點以及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所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無違法、違規經營候鳥的現象發生。在隘道要設卡檢查,嚴防運輸和攜帶候鳥。
第二階段為保護候鳥棲息地和濕地環境專項整治階段(年3月21日至年6月20日)。全面整治非法圍堰(圍湖種植、圍湖養殖等)、違規栽樹和大量捕撈、販運螺螄等底棲軟體動物的行為,鞏固退田還湖成果,維護生態和生物多樣性安全。
(三)總結鞏固階段(年6月21日至年6月30日)
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經驗,發掘典型,查擺問題,研究對策。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加強越冬候鳥資源保護和濕地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增強候鳥資源和濕地環境保護力度,為候鳥安全越冬提供穩定安全的環境。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新區)、銀三角管委會各有關單位的專項行動總結報告于年6月30日前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為加強此次專項行動的指揮、協調,成立縣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
縣林業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縣紀委常委、縣執法監察室主任
縣財政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農業局副局長
縣交通局副局長
縣林業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湖管局副局長
縣森林公安局局長
南新鄉黨委副書記
蔣巷鎮黨委副書記
鎮黨委副書記
南鎮副鎮長
副鄉長
鄉副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由許小根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協調工作,縣專項行動辦公室舉報電話為13879198350。
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新區)、銀三角管委會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含姓名、職務、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于年10月30日前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明確責任,形成合力
鄉鎮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形成整治合力,對存在管轄界址不明的,實行“上管一級”,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管轄。
縣林業局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承擔起專項行動的協調任務,堅決打擊破壞候鳥及其棲息環境的行為。
縣湖管局要深入、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網”、定置網等危害候鳥的網具。
縣交通局要負責對車站、碼頭進行監督,確保車輛、船只不發生非法運輸候鳥等野生動物的現象。
縣政法委要整合力量,組織當地公安和森林公安民警,全力以赴查處破壞候鳥資源和破壞濕地環境的大案要案,辦案過程中要做到嚴格執法,絕不徇私,并協調法院、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工作,確保案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縣工商局要利用“12315”信息平臺廣泛收集信息,加強對集貿市場和賓館、飯店等餐飲場所的管理,經常性組織清理整治行動,凈化市場環境,打擊非法交易、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
縣委宣傳部要加強輿論引導,把握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報道,把聲勢造大,把氛圍造濃。
縣監察局要加大相關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力度,對工作不力的,要嚴肅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縣財政局要在經費上給予大力支持,撥付專項行動經費,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進行。
(三)突出重點,嚴厲打擊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全面開展“拉網式”排查,將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猖獗的區域摸清楚,將涉嫌非法收購、出售、加工、藏匿、食用候鳥違法犯罪行為的對象和場所摸清楚,將涉嫌非法捕獵、運輸、攜帶候鳥的重點人員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礎上,針對性的開展打擊整治,集中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依法處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震懾違法犯罪人員,教育群眾。
(四)綜合整治,健全機制
堅持“打、防、管,建”四管齊下,把嚴打與整治、嚴打與防范、嚴打與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各項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推進候鳥保護綜合管理。將專項行動列入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目標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對發生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重大案件的鄉鎮,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給予黃牌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保護越冬候鳥資源和濕地環境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一、新機構運行情況
一個月以來,新機構運行平穩、成效顯著,各部門負責人認真履職,起到了很好的帶動作用。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這也是今后各部門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在這一個月里,安全監察部大膽開展安全監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希望各部門學習先進,在工作中干實事、敢破難,按照各部門的崗位職責、各司其職,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二、安排部署各部門4月份工作
1、做好五屆三次職代會召開的籌備工作,由李小坪副書記牽頭,黨群工作部負責,行政綜合部和相關部門配合。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職工代表能準確領會文件精神,確保會議成功召開。
2、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群工作部牽頭組織一次全公司干部職工參加的警示教育會,重肅廉政紀律。禁止各類以權謀私、以氣謀私的行為,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3、行政綜合部要加強對職工勞動紀律、工藝紀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力度。各部門要將每周工作完成情況、計劃進度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周做小結,由行政綜合部在每周五統一收集上報。這項工作要做為一個工作制度長期堅持。行政綜合部要盡快落實公司家屬樓和辦公樓的物業管理工作。
4、計劃財務部要在4月初下達各部門生產經營目標任務。安裝費調整的問題,要盡快報告物價局。配合客戶服務部做好氣費催收工作。
5、客戶服務部要加快欠費催收力度,盡快完成欠款催繳工作。對抵押物的權屬問題,行政綜合部要配合客戶服務部盡快落實,辦理好相關產權手續。
6、生產運行部要處理好內部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做好調度、 巡檢、搶險工作,理順工作流程。搶險維修中心要及時向調度中心反饋維修搶險工作進度情況。
本文涉及到的楊集實驗的主要人物有由縣委選舉工作指導組的實際負責人,縣委組織部科長郭勇;既是楊集在任鎮委書記,又是新一屆鎮委書記候選人,還是楊集實驗具體實施者的晏濤;在任鎮長萬小平;在任鎮委副書記童其忠、和陳維忠;在任人大專職副主席雷維斌等。其中,截至選舉時的2002年9月,鎮委書記晏濤和鎮長萬小平調到楊集任職時間為19個月,鎮委副書記童其忠在楊集工作時間超過20年,鎮委副書記陳維忠在楊集任現職已經6年。選舉當年,晏濤39歲,萬小平41歲,陳維忠40歲,童其忠45歲,雷維斌47歲。
在楊集實驗前,楊集發生過一次“辭職風波”。那是在任鎮委書記晏濤調到楊集來之前的2001年1月,縣里調整鄉鎮領導班子成員,楊集鎮領導班子成員已經多年沒有得到提拔,楊集當時的書記鎮長均被提拔調走。書記鎮長同時調出楊集,以陳維忠為首的楊集鎮領導班子成員都認為這次總該得到升遷機會了。陳維忠也有期待縣里提拔自己擔任更重要職務的理由。陳1993年就當上廠河鎮委副書記,1996年到楊集任副書記,是全縣任副書記時間最長的人之一。陳畢業于湖北農學院,在職獲得華中農業大學碩士學位,是鄉鎮一級并不多見的知識型人才。在1999年,時任縣委書記找陳談話,擬提拔陳到縣局當副局長,后來安排他人任副局長,但暗示一年后提拔陳為鎮長。
不幸的是,到2001年1月調整鄉鎮領導班子縣委討論人選時,有人認為陳維忠工作比較浮躁,反對由陳擔任鎮長職務。陳不能升任鎮長,楊集鎮其他干部也就沒有升遷機會。縣委決定不從楊集提拔書記鎮長而從其他鄉鎮調來書記鎮長。陳維忠滿腔期待落空了。他當時正在縣里參加政協會議,立即以楊集鎮時任黨政班子成員的名義向縣委起草一份“辭職申請”,說“我們現任班子成員整體素質不高,工作動力不足,良策良計不多,實施措施不力,實屬無能之輩,慎重向縣委提出集體辭職”,以示抗議和發泄心中不滿。寫好辭職申請后,陳維忠立即回到楊集請班子成員簽名。陳首先讓副書記童其忠簽字,童覺得事關重大,不肯簽名,推辭說先讓其他班子成員簽名,陳拿給其他班子成員,其他班子成員一一簽名(班子成員中只有童其忠未簽名)。這時,有人向縣委報告此事,縣委很緊張,令已調任縣民政局長的原鎮委書記回來處理此事,并且明確說不處理好此事,不能再回民政局任局長。原書記回楊集軟硬兼施,將陳維忠等人還未來得及交上去(陳后來對我們說本來就不打算交上去)的辭職申請要到手,然后交給縣委,縣委派一個副書記和組織部長來楊集調查此事,一時間全縣大嘩。
辭職事件發生后,陳維忠的壓力很大。楊集鎮現任鎮長萬小平當時在宋河鎮當鎮委副書記,萬小平知道陳維忠壓力很大,打電話安慰陳,這是陳維忠收到的第二個安慰電話。萬小平沒有想到的是,他打電話給陳維忠三天以后,組織找他談話,調他到楊集當鎮長。在調萬小平到楊集鎮當鎮長的同時,縣委調時任新市鎮鎮長的晏濤到楊集當鎮委書記。
以下以楊集實驗為例,分五個方面討論鄉鎮體制的常規與內部結構。
一、改革者利益優先原則
對于一場改革性的運動,最大難題恐怕就是改革者在面對自己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時采取的態度和行動。楊集選舉實驗無疑是一場改革,在這場改革中,最大困難就是如何讓作為改革者的晏濤真正成為推動改革的內動力。來自縣委的指導組牽頭人郭勇估計了因為改革過程中晏濤利益受到不同影響而出現的四種可能:一是晏濤在第一輪推選即意外排到第三名以外,不能進入第二輪推選書記正式候選人的三人名單。晏濤不能進入前三名,他就在選舉一開始的時候即成為楊集選舉的犧牲者,但他仍然是鎮委書記,仍然應該由他來主持接下來的選舉。這個時候晏濤會認真負責地主持接下來的選舉嗎?既使晏濤會認真負責地主持選舉,其他人會接受他這個失敗者的權威嗎?
郭勇擔心出現的第二種可能是在第一輪推選中,晏濤雖然進入前三名,但得票率不高。以不高的得票率進入第二輪選舉,晏濤就會以自己是選舉主持人的便利強有力地為自己在第二輪的勝出進行灰色活動,而一旦晏這個主持選舉的人開始灰色活動,選舉就很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各種因為程序和內容不公正而引起的麻煩就會到來,郭勇的壓力就會激劇增加。
郭勇擔心的第三種可能性是晏濤在第二輪推選中意外落選前二名,不能成為書記正式候選人,或得票率不高,雖然在第二輪勝出卻無當選的絕對把握,而出現或第一種可能或第二種可能的問題。
第四種可能性是晏濤在鎮黨代會的書記選舉中落選,這個時候,因為新的鎮委書記已經選出,其傳統的戴在書記頭上的權威即刻產生,這個新書記應可以主持好接下來的鎮長和人大選舉。
晏濤自己心里當然也沒有底細。他之所以極力推辭縣委安排的試點,主要原因之一即是擔心自己的落選。他說“所有人都希望民主,但很少有人愿意民主到自己的身上”,最典型地表達了晏濤推辭的自身理由。晏濤在選舉結束后對我們說,在選舉前,他認為自己只有60%的當選把握。是第一輪推選中的高得票率,才讓他感到自己有了90%的當選把握,才可以有比較正常的心態來主持選舉,才可以比較好地處理裁判、運動員和代表團團長三者之間的關系。晏濤在選舉前認為自己只有60%的當把握的估計是有道理的,因為畢竟書記直選在全國也不多見,而鄉鎮是一個很大的范圍,選民并不熟悉鎮委書記這個相對于村民來說高高在上的權威。選民會如何行動,與選民不多的接觸會導致選民的何種選擇,特別是自己剛到楊集18個月,而楊集土生土長、工作數十年的干部比如童其忠等人與楊集幾乎每一個人每一寸土地都至為熟悉的優劣對比,使晏濤心中無底。
轉貼于
在第一輪推選前一天,本來已經作好安排,晏濤突然急匆匆找到郭勇說要研究第二天的推選工作,認為不能這么快就提名,他說擔心推選的人太多,就不好把握。他實質上是擔心自己在推選中意外得票不高。晏濤是這樣,其他班子成員也是這樣。最后達成妥協是將民主測評票與群眾推薦票印在一張票上,這是對所有在任班子成員都有利,所有在任班子成員都贊同并默認的變通。二票合一在班子成員內部形成了高度共識,也是與選舉試點精神相違背的一個共識。我們調查期間,沒有一個原班子成員愿意談及這個變通,這是他們共守的秘密。這是改革者在面對共同利益時通常會采取的第一個沉默。這個有益于所有班子成員的變通,對于班子成員是公平的,但擴大了班子內外的不公平。
在第一輪推選結果出來,晏濤得到80%以上推薦票,且得票排在第二、三、四位的三位被推薦人陸續寫申請退出書記競選后,晏濤作為被改革者的患得患失終于消除了:當選書記的路上,他確信沒有人再可以擋住他最后的勝利,他因此可以作為一個改革者而不是被改革者,作為裁判而不是運動員的高姿態來說話辦事。從郭勇方面說,晏濤的屁股終于與自己坐到了一起,晏濤開始不是從個人,而是從整個選舉試點意義的高度,從選舉后鎮領導班子運作效果的高度,從班子每個成員當前及未來命運的高度,從鄉鎮體制常規的角度,來計算選舉的收益,權衡選舉的利弊,安排選舉的細節和主持選舉的進行。晏濤一旦感到安全,他就考慮楊集試點也許對楊集以及對自己是一個難得的機遇,他開始說大話,開始唱“成也英雄,敗也英雄”的高調。他對我們說,他認為中國民主是一個必然的過程,這個步伐是必然的,任何人都不可阻擋,只是步伐快慢的問題。他因此認為楊集選舉試點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他甚至說“不在于我是否當選書記,而在于我參與了這個(民主化的)進程”。他又形容自己在發表競選演說時的心情說,“我有一種使命感,認為我站在全省和全國最前列,有一種壯士一去不復返的感覺,又有一種如履薄冰,誠惶誠恐的感覺。”晏濤還動情地說,“我們這一代人都對民主充滿激情和向往。”不理解晏濤在書記競選中的絕對優勢,當不能真正理解他在選舉中所表達出來的這些激情。
楊集選舉試點的好處在于,作為改革者的晏濤雖然一度陷于“改革者與被改革者”的角色混亂,但他很快就從被改革者可能承擔的代價中跳出,而回到改革者的角色上面。沒有第一輪推選的高得票率以及具有競爭力者的退出,相信楊集選舉會又是一個模樣。
改革者利益優先原則應是或已是改革的常識。以此常識觀之,雖然正如晏濤說他們一代人充滿對民主的激情和向往,但我們不能只是從他事后所說的充滿激情的話語來理解改革的動力,而要理解他所處的位置。晏濤與萬小平,與童其忠,與陳維忠,以及與其他所有參加選舉的楊集干部,他們表現出來的對民主偏向的不同,大多不是因為他們的民主素質或政治素質,而是他們的角色、位置,及這個角色和位置的安全程度。郭勇的情況乃至于我們這些旁觀者的情況亦復如此。這個意義上,我們必須在諸如鄉鎮選舉的制度設計上,將改革者與被改革者的角色分開。不然,改革者就會利用手中的資源來彌補自己作為被改革者所可能受到的損失。
二、不觸動基本利益預期原則(或深層共識原則)
若不能理解傳統體制運作的深層共識原則,我們就很難理解2001年1月楊集領導班子成員集體辭職或晏濤要求調出部分班子成員再進行選舉試點的原因。傳統體制運作的深層共識原則又可以稱為不觸動基本利益預期原則,其核心是在縣鄉體制的長期運作中,在縣鄉復雜的互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縣鄉默認的共識,這種默認的共識并不見諸文字,但具有約束力,縣鄉任何一方破壞了這個默認共識,都可能引起另一方情緒性反應從而導致危機的產生。深層共識原則或不觸動基本利益預期原則因時而變,但其變化相對緩慢。當諸如選舉試點這樣的表面制度在快速變動的時候,深層共識因為變動緩慢,而可能產生碰撞。
展開深層共識,即不觸動基本利益預期原則,首要的就是縣要滿足鄉鎮干部的升遷期待。以前述楊集干部2001年的辭職事件為例,因為楊集鎮班子成員已有多年未被提拔(有兩種提拔方式,一是通過交流提拔到另一個鄉鎮或縣局機關工作,一是在本鎮提拔擔任更重要的職務),所有班子成員都期待通過書記鎮長的調動,依次將班子成員擔任多年的現職務向更重要一級調整(比如在班子內的排序,擔任更高級的職務或更重要的職務),這種期待構成了楊集班子成員的一個共識,一個共通的基本利益預期。多年擔任鎮委副書記的陳維忠對得到提拔的期待尤其強烈。長達八年的副書記經歷的確已大大超過了若干年得到一次提拔的鄉鎮干部的預期。重要的是,縣鄉為了滿足鄉鎮干部不斷得到提拔的預期,而在鄉鎮干部職位上設計了很多森嚴的等級。正如前述晏濤等人經歷可以看到的,即便是一個人由一個普通的非班子成員(非領導干部)得到提拔成為班子成員,他也大多要經歷副鎮長(或黨委委員)、副書記、鎮長、鎮委書記這樣四級,才能到達鄉鎮權力的頂端,才有了進入更高層的資本,而這其中每一步的跨越難度都是非常大的。陳維忠僅僅在副書記職位上即工作八年,他就很難再有升上去的希望了。他在被提拔為副書記時只有31歲,是年輕干部,是縣里的重點培養對象,八年后,他已經39歲,即將越過縣里內定的不再提拔擔任正職的40 歲的年齡界限。他還能不著急?
由鄉鎮一般干部提升到鄉鎮班子成員,要走的路也十分地長。萬小平的經歷十分典型地反映了這個要慢長地走下去的路。萬小平是順利的,因為他在進入班子成員后連續得到了提拔,并最終爬到了陳維忠的前面。晏濤就更加順利。晏濤回顧自己在鄉鎮每年得到一次提拔的經歷,自己都認為是奇跡,他的同事和同齡人們也都羨慕得不得了。相比之下,楊集鎮的童其忠和陳維忠也都是胸懷大志的人,他們在這個由一般工作人員沿著森嚴的等級向上升遷的時候,長期停留在某一等級上面,一再失望,眼看著沒有了再進一步的希望。
2001年1月楊集鎮書記鎮長同時調走,不僅讓陳維忠,而且讓所有楊集鎮班子成員看到了向上升的希望。每一個人向上升一級或一位,這是現行縣鄉體制專門設立的森嚴的等級,這個等級本來就是為了滿足鄉鎮干部的升遷預期而設立并因此不斷強化著鄉鎮干部的升遷預期,這個等級應該不斷地服務于鄉鎮干部的預期。每個人都生活在希望之中,也生活在失望之中:因為這個體制不可能讓每個人都升遷到最上面一級,其措施就是將一些人在某一級多留若干年,造成超過這個職位上可以提拔的年齡的客觀界限,使這個人終止在多級而森嚴等級的某一級上面,被淘汰出進一步的序列競爭。運氣好的人可能步步趕上升遷機會,而絕大多數人都因為一步未趕上,而步步趕不上。
殘酷的淘汰機制使楊集干部對書記鎮長調出后空缺下來的位置極其敏感,只要其中一個位置由楊集干部來補缺,其他楊集干部的職位應都可以向上移動至少一位。陳維忠對此就更為敏感了,因為他若由副書記升為鎮長,就不只是職位向前移動普通的一位,而是決定性的性質不同了的一位。再不移動,陳維忠就會落入因為一步趕不上而步步趕不上的困局,他就會被淘汰出局。他因此焦慮萬分。
陳想出寫集體辭職信的下策。當他聽說縣委研究的楊集書記鎮長人選均為從外鎮調入的消息時,他感到是滅頂之災,他奮筆疾書寫下集體辭職申請。他在申請書上說“由于我們(班子成員)個人素質不高,能力水平有限,楊集鎮的各項工作相處于全縣中下游水平。……總結我們多年的工作卻是成績少、失誤多。我們有愧于縣委、縣政府,有愧于1.5萬楊集人民。我們已無能力勝任現任職務,特申請辭職”。他甚至在最后一句寫道“以上申請望盡快批準。”陳維忠有苦不能說啊!這次再不提拔,就要被淘汰出局,而他還有滿腔的熱情和抱負未去實現啊!
除副書記童其忠未簽名以外,其他楊集班子成員都在辭職書上簽了名,所有楊集干部都對縣委從外面調入書記鎮長的做法有意見,因為縣委的決定破壞了縣鄉共有的不觸動基本利益的預期,這里是沿著多級的森嚴的等級臺階向上升遷的預期。
縣委也知道這個預期,這是縣鄉之間的深層共識。縣委或許感到理虧,一旦聽說楊集干部寫信集體辭職申請,便作出過度反應,不等辭職申請交上來,就迫不急待地讓原鎮委書記到楊集擺平此事,不然就“不要再到民政局上班了。”原鎮委書記軟硬兼施將辭職申請搞到手中,交給縣委,縣委立即派主管干部的縣委副書記和組織部長到楊集來處理此事,安撫楊集干部。縣委首先對此事作嚴厲定性,說是非組織活動,但很快便借新調來黨委書記晏濤的口,從輕處理此事,縣委借晏濤找到了一個很好的下臺階,對一般班子成員未作任何處理,僅給領頭人陳維忠一個黨內警告處分。這個處分之輕和縣委聽說此事后反應之過度,形成鮮明對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縣委首先破壞了縣鄉之間的深層共識。如前已述,這個共識是縣為調動鄉鎮干部積極性而有意設置的多級的森嚴的等級升遷機制。他們必須消除此事可能造成的對縣委的消極影響,對縣委在干部升遷上面做得不公正的民眾印象。
縣委在對待楊集集體辭職事件上的軟弱只是表現了縣鄉深層共識的一例。縣鄉深層共識的另外幾例如,在前述晏濤由馬店鎮調任新市鎮鎮長時,縣委本擬由晏濤升任馬店鎮書記,但馬店鎮委書記向縣委提出條件,非新市鎮委書記不走。以通常理解的縣鄉關系,縣委決定調動一個鄉鎮黨委書記的工作,鄉鎮黨委書記應無討價還價的余地,但馬店鎮委書記在縣委決定之后,仍然堅持自己的苛刻條件(新市鎮是全縣最好的鎮),事實上是對縣委擬調位置不滿意,而采取的反制縣委的辦法。這一招,縣委若硬性地調走馬店鎮委書記,不是調不動,但這樣的調動會留下馬店鎮委書記對縣委的積怨,這樣的積怨僅是一個馬店書鎮委書記有,縣委可能也不放在眼里,問題是,作為一種機制,縣委每一次都以硬碰硬,就不只是一個馬店書記,而是所有下級都會對縣委留下積怨,最終,這個縣委會發現自己成了孤家寡人。縣委在決定調動一個人的時候,需要征求這個人的意見,一般是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調動,而不是不考慮被調動人的個人意愿及其要求的硬性調動,這是我們想象縣鄉關系中往往容易忽視的一面。
再如,晏濤在推辭楊集選舉試點時,要求縣委將自己或其他班子成員交流一些出去,以空出位置進行競選,這樣可以使原班子成員在競選中實現向上的升遷,縣委雖然最終并未同意晏濤的要求,但完全理解晏濤的要求,也主動地表達了縣鄉關于干部升遷期待必須滿足的深層共識。
以上關于縣鄉深層共識原則主要講了升遷預期原則發揮的作用。此外,還有諸多的縣鄉深層共識可以討論。透過縣鄉深層共識,我們會發現,縣鄉關系遠比我們通常理解的上下級關系來得復雜。《叫魂》透過上級決策權和下級信息權的博弈展現了另一重縣鄉關系,但這種博弈關系不屬于本節所講的深層共識原則。
三、最少不滿意原則(最大共識原則)
楊集選舉試點中最起著作用的一個因素是年齡。年齡在兩個層次同時起著作用,一是要求有一位30歲以下年輕人進入領導班子,二是要求參加班子成員競選,候選人不超過50歲(婦女不超過48歲),超過50歲就不再參加班子成員的競選。在過去縣鄉體制互動中達成的共識是,縣委一般不再提拔超過40歲的鄉鎮副職干部擔任正職干部(主要指書記鎮長),超過 45歲的班子成員一般或調到縣局工作,或不再擔任領導職務,而僅僅擔任一般行政工作。40歲或45歲這兩個默認的年齡界限在實際的選舉操作中,不方便寫在書面文件上,縣委關于試點的文件規定,凡是不超過50 周歲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都有資格參加競選。盡管試點文件的年齡規定為楊集原班子成員中年齡較大的幾位成員(特別是童其忠、陳維忠和雷維斌等人)提供了難得的機會,縣鄉關于年齡的傳統共識仍然發揮著作用,由此導致了楊集選舉試點中不考慮關于年齡的傳統共識就難以理解的一些現象。
回過頭來看楊集選舉,最難以理解的一個矛盾現象是,一方面,晏濤想盡一切辦法讓原班子成員繼續當選班子成員,從而消除不安定因素(比如上訪或不滿);一方面,晏濤獨獨將雷維斌排斥在原班子成員的保護之外,或明或暗地造成對雷維斌當選不利的氣氛,以至雷維斌次次失敗。比如,在第一輪海推時,晏濤要求主持選舉的鎮干部將縣委文件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中年齡不超過50 周歲改為不超過45周歲,而原班子成員中除有一位副鎮長因為年齡已有47周歲且無大專學歷而不符合縣委規定的候選人條件外,只有雷維斌一人超過45周歲。晏濤要求主持第一輪推選的鎮干部反復宣傳候選人條件包括年齡條件,這樣的反復宣傳對雷維斌當然是很不利的。雷維斌以及其他原班子成員都感到了這種宣傳對雷的不公平。在選舉鎮委委員的時候,同樣因為年齡因素,雷成為鎮委委員選舉中得票最少的原班子成員。而本來群眾基礎最差的熊煒和夏蘭,因為年齡比較小,或是婦女,而被晏濤等人強調應進入領導班子,而得票很高。
按楊集選舉試點的意圖,選舉前符合縣委要求的原班子成員共有12人,縣委規定新選出的鎮領導班子成員名額為11人。換句話說,楊集選舉若安排得好,晏濤書記可以將符合條件的12個原班子成員中的11個選為新的班子成員,而僅僅落選一個人。晏濤經過努力,幾乎全部做到了這一點:一直到人大副主席選舉前,沒有一個非原班子成員當選新一屆鎮領導班子。晏濤在一開始就必須考慮誰會是12個符合條件的原班子成員中的被淘汰者,誰會是班子成員公認應該被淘汰者,誰被淘汰出班子成員會阻力最小。一句話,誰被淘汰出新的班子會產生最少不滿意而有原班子成員的最大共識,從而可以最為平穩地將楊集選舉進行到底。
先來看一看在常規體制下鄉鎮班子如何淘汰多出的一個人。要將多出的一個人淘汰出去,必須有一個客觀的大家都承認的標準,不然這種淘汰就會引起巨大不滿和反彈,主持改革的人被改革者所仇恨。構成客觀標準的最方便指標一是年齡二是學歷。其他諸如政績、能力等等,都因為難以客觀測量而引起爭議。楊集的情況是所有12個班子成員都有大專以上學歷,剩下的就只有年齡這個客觀指標了。無論你能力和自身素質如何,你年齡最大,已超過縣鄉共識的45歲的退居二線的年齡線,你就應該退下去。來自縣委組織部的郭勇也對我們說,在壓縮鄉鎮班子成員時,一般將年齡最大的成員淘汰退居二線。他強調年齡指標使用起來比較容易,也少有爭議。年齡最大者從班子中退居二線,不僅爭議少,而且很安全、順利、不破壞傳統規則。這是一個客觀的指標。
換句話說,若沒有楊集選舉的試點,而按常規體制運作,雷維斌就是這個應被淘汰的原班子成員。雷自己當然也清楚這一點,因此他更愿意將參加競選看作一次意外的機會,他若當選了當然好,不能當選也沒有失去什么東西。從原班子成員的情況來看,雷維斌也就成為最可以被淘汰者,這與雷的能力無關,也與他和晏濤的關系無關,而僅與其年齡有關。
晏濤當然知道原班子成員中每個人的心態。他在鎮黨代會召開前和郭勇找每個原班子成員談話時,要求每一個班子成員預測誰會落選,幾乎所有原班子成員都提到雷維斌。這種預測并不是客觀判斷原班子成員的群眾基礎,而是認為誰應該落選。應該:這個奇怪的詞匯。雷維斌當然也知道這一點。而作為年輕人的熊煒的群眾基礎比雷要差得多,夏蘭的群眾基礎也很差。但熊煒和夏蘭年輕著,他們有著強烈當選的沖動和欲望。當在第一輪推選前的談話中熊煒幾乎要崩潰地說晏濤最多也只有40%的當選把握時,熊煒明白地向晏濤表達了自己的強烈感情和期待。晏濤知道這一點,晏濤因此在鎮黨代會選舉鎮委委員時,借縣委的要求,著重推薦兩個實力最弱的原班子成員熊煒和夏蘭,終于讓他們當選了。
為了保證原班子成員當選,晏濤與縣委商量,不惜將人代會一般先選人大主席、副主席的程序改為先選鎮長副鎮長,再選人大主席、副主席。先選鎮長副鎮長,就可以讓四個副鎮長候選人中落選的一位再參加與雷維斌對人大專職副主席的競爭。一般來說,在鄉鎮一級,副鎮長一職比人大專職副主席的職位重要,讓在副鎮長競選中落選的原班子成員競選人大副主席,是一個符合鄉鎮體制常規的選擇。晏濤對這些參加副鎮長選舉的原班子成員的關心有多么體貼啊!
不巧的是,在副鎮長選舉中,不是在鎮委委員選舉中落選的李章雄或詹家茂落選,而是高票當選鎮委委員的周樹斌落選。周樹斌當選鎮委委員,就已經成為班子成員,這樣,不再經過人大副主席的選舉,新的鎮領導班子即有11人,達到了縣委規定的班子成員數。這種情況下,應安排落選副鎮長的周樹斌競選人大專職副主席。不過,鄉鎮體制的另一個常規是一般不由鎮委委員兼任人大專職副主席。或者說,本來預計未當選鎮委委員的李章雄或詹家茂落選副鎮長后再與雷維斌競選人大專職副主席的預計落了空,雷維斌意外有了再當人大副主席的機會。因為沒有原班子成員來與雷競爭人大專職副主席一職了。
晏濤向縣委匯報副鎮長選舉的情況及新班子成員將達12人時,縣委同意了晏濤的匯報。原班子成員中剛好有12個符合條件的人選,選出12個新班子成員,晏濤不正可以實現他一開始就期待的最少陣痛的結果嗎?
不,晏濤沒有如對其他班子成員那樣滿腔愛護的熱情對待雷維斌,他在安排人大專職副主席的競選時,不再如過去習慣的那樣操控選舉過程,由人大代表推選出一個僅僅是陪選的人出來與雷維斌競爭人大專職副主席這個領導班子職務,而是真正實現由人大代表民主推選出一個具有強大競爭力的對手出來與雷競爭。雷最后一次失敗了。雷終于沒能把握楊集選舉試點這個意外的機會,因為傳統體制的常規讓縣鄉兩級不愿意給他這個機會。
晏濤對原班子成員中多數人的保護和對雷維斌的拋棄之所以并存不悖,是因為這種做合乎傳統鄉鎮體制的常規,是傳統鄉鎮體制在縣鄉兩級形成的最大共識原則在發揮著作用。這種最大共識導致最少不滿意。雷維斌即使落選了,他也不氣憤難平。其他人當選了,也并不以為自己得到了多大特別的好處。正因為雷維斌本人的落選預期和落選后不會氣憤難平,晏濤將最后的人大專職副主席的選舉用于實現由他的另一個目標:提拔非班子成員中最優秀者進入班子,從而擺平原班子成員與非班子成員之間的關系。這需要另文分析了。
以上試圖以年齡來說明鄉鎮體制內部結構中的最少不滿意原則。除年齡之外,還可以找到其他的因素來說明之。
四、受環境制度決定原則(制度整體性原則)
所謂受環境制度決定原則,是說一個單兵突進的外來制度必須與仍在起著作用的其他制度協調,由制度整體而不是僅僅由外來的一個制度決定制度中人的行為。
在楊集的選舉試點中,“兩推一選”書記鎮長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方案中有諸多與傳統制度不一樣的規定,這些不一樣的規定為那些在傳統制度中缺少機會的人們提供了行動的理由,但是,這些在傳統制度中缺少機會的人們仍然受到制度整體的決定,仍然謹小慎微地協調著制度與制度之間的關系。
童其忠的行動可以說是體現了制度整體性原則發揮作用的典型。
鎮委副書記和鎮長之間雖然職位排序很接近(鎮長在鎮領導班子中排序列第二,鎮委副書記分列三、四位),但只有鎮委書記和鎮長是鄉鎮的領導正職,是由縣委重點考慮安排退路的領導干部,而副書記僅是鄉鎮副職領導干部,是縣委非重點考慮安排退路的一般干部,而具有極大的差異。能否由鎮委副書記提拔為鎮長,是一個沿著行政升遷之路向上走的人的人生關鍵一步,是一個極大的跨越。
童其忠今年45歲,45歲已經超出了由鎮委副書記提拔為鎮長的常規年齡界限,童其忠心平氣和等著再過幾年縣委安排到縣局作一個一般工作來安度晚年了。他對于自己一生能夠上升到鎮委副書記已經很知足了。他因此拒絕了2001年陳維忠領頭集體辭職的政治冒險。童其忠因為在傳統體制常規中有著清晰的命運,而心情寧靜,寧靜致遠,他因此不會如陳維忠那樣沖動。
問題是新來的“兩推一選”試點方案中,參加書記鎮長競選候選人的條件與傳統的常規條件大有不同,決定性的一條是方案明文規定,凡是年齡不超過50周歲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都可以作為候選人參選。45周歲離50周歲還有五年,這五年使童其忠有著足夠運籌帷幄的時間。童其忠又剛好有競選鎮長甚至書記的絕好條件,這就是他在楊集工作20多年,是土生土長的楊集人,在楊集的人緣很好,楊集干部群眾的評價較高。童其忠有著豐富的長期的農村工作經驗,具有擔任鎮長乃至書記所需要的幾乎一切能力和條件。童其忠發現自己一生以為不再會有的機會突然間來到。童其忠寧靜的心情被打破,他期待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是萬事俱備啊!
萬事俱備的童其忠首先構成了對晏濤威脅,晏濤焦慮的相當部分就來自童其忠的優勢。晏必須將童排除出去。童因此感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或明或暗的壓力,童對他的朋友說這簡直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決策,他不得不選擇退出。他第一步退出書記競選,不然他就構成了與晏濤的激烈競爭,這個激烈競爭會深深傷害晏濤這個改革者與被改革者角色兼具者的感情。晏濤還通過縣委給童打了招乎。童選上書記了當然好,選不上書記,童的日子還會好過嗎?童難道不是希望通過擔任鄉鎮正職來謀得一個更好的將來的退路嗎?得罪了縣委,既使當上書記,縣委會安排一個好的退路嗎?
童無奈地退出與晏濤的書記競選。但他希望把握第二次機會。他在退出書記競選的申請書中專門加上一句“退出書記競選,但參加鎮長競選。”晏濤因為童其忠退出書記競選而長舒一口氣,萬小平因為童其忠要競選鎮長而備受壓力。
童其忠競選鎮長的優勢是太明顯了,幾乎所有人都看到了童的優勢。按照“二推一選”的游戲規則,童占盡好處。但是,有人不愿意讓童得到這些好處,因為童得到這些好處過于意外,而在任鎮長萬小平在新規則中的處境令人同情。童在新規則中失敗了,他僅僅是沒有得到好處,而萬在新規則中失敗了,他就失去了已經得到的好處。讓已經得到的好處再失去掉,對人的心理打擊該有多大!晏濤雖然因為童其忠退出書記競選而感激童,晏濤又希望平衡萬小平的壓力,晏因此期待童在與萬的競爭中是否再高風亮節一次。不僅晏濤這樣希望,縣委也這樣希望。這是傳統體制常規下最為完滿的結局。雖然“兩推一選”是新規則,作為規則可能受益人的童其忠尤其喜歡且擁護這個新規則,但他周邊都是些滿腦子舊思維的人,這些人仍然在傳統規則中尋求平衡:有人通過各種渠道告訴童,是否可以再退一次。
再退一次等于拱手放棄千載難逢的機會,童痛苦啊。我們在與童的接觸中感受到了他的這種痛苦。童一再說我一切服從組織安排。童的朋友說童一生中最艱難的決策是這次選舉中進退的決策。童無疑是整個楊集選舉試點中最痛苦的一個人。他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人,萬小平當選后對童說,童書記,你是我的好大哥。晏濤也感激他。縣委也認為童的組織原則性強。但是,童失去了向上升的機會,他在從鎮委副書記位置上退下來的時候,他是否會如傳統體制常規運作中僅在縣局安排一個一般性職務?他能否因為這些選舉中的高度自律表現而被縣委安排到一個本來只是書記鎮長才應該安排的重要位置上去?
按一般規則,縣委不可能將童在退下來時按書記鎮長退下來的規格進行安排。但是,童若堅持自己競選書記鎮長的行動,他即使選上書記鎮長,縣委就一定會在將來按書記鎮長的規格安排童退下來的待遇嗎?若競選下上,事情不是更加麻煩嗎?童擔心本來已經得到的,也可能在選舉中失去。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的例子難道還少嗎?
童退出書記鎮長的競選是理性的,因為傳統鄉鎮體制常規認為童競選書記鎮長具有不正義性,這種不正義地競選當上書記鎮長會被縣委在后來的安排中不予考慮。而且選舉本身仍然是有風險的。
換句話說,童的行為僅從“兩推一選”的制度安排是難以理解的,但從“兩推一選”制度是在傳統體制中運行這一背景來看,又是完全合理的。
在“兩推一選”尤其是在最后鎮長競選中,縣委明顯偏袒萬小平時,陳維忠不僅不上訪,而且很快就理解了縣委的行動,就阻止了自己的震驚,就重建了與萬小平的關系,其原因就是陳清楚“兩推一選”只是一次鄉鎮體制常規的意外,意外之后,鄉鎮常規體制會仍然有力地運行下去。陳從辭職風波中吸取了從政的經驗,變得成熟起來。成熟是指按照鄉鎮體制的常規出牌。成熟的人應該得到好處。我們在楊集選舉試點結束一個月后再到楊集調查,就已經有了提拔陳維忠到另一個鎮當鎮長的消息。這是一個縣鄉體制常規有力運作的及時的消息。
轉貼于 五、選擇權越小自主性越低原則(選擇權與自主性相匹配原則)
一個人所面臨的選擇機會越多,就越是具有選擇的自主性,也就越是可以保持自己的選擇個性。具體到楊集選舉試點,缺少在體制外就業機會的競爭者更為關注競選的可能結果。競選的可能結果有二,一是落選,但仍然是鄉鎮公務員,在鄉鎮體制內就業。二是當選甚至在更高位置上當選。原班子成員的落選是他們福利的凈損失,但他們仍然可以從體制內獲得就業的好處;在更高位置當選則是他們福利的凈收益。因為缺少其它獲得福利的機會,原鎮領導班子成員具有強烈的抓住機會行動的動機,但因為行動受到環境制度的制約,這些行動者的實際行動會十分謹慎,而不超出一定界限,以免行動失敗使本來在體制內可以獲得的就業也不能再有。
換句話說,在楊集選舉試點中,一方面參加競選的原鎮委領導班子成員因為缺乏在體制外選擇就業的機會,而更加渴望從競選中獲得升遷這個凈福利或避免落選這個福利的凈損失。另一方面,也因為原領導班子成員缺乏在體制外選擇就業的機會,而更加不敢于在競選中不顧鄉鎮體制常規,僅憑借選舉方案中有利于自己的制度作破斧沉舟的一擊,而會為自己留下繼續呆在體制內的空間。簡單地說,鎮班子成員因為缺少在體制外選擇就業的機會,而具有強烈抓住于已有利規則的動機,卻少有真正去抓住于己有利規則的膽量,更不用說行動。
盡管有各種傳聞,幾乎所有觀察者都承認,楊集選舉試點進行得相當有序。郭勇和晏濤一再在各種場合宣講不能有任何賄選行為,一旦發現賄選,不僅取消參選資格,而且會作更為嚴厲的處理比如開除公職或黨籍。晏濤為了防止鎮長舉中出現賄選以及其它拉票行為,在選舉前十天,每天將幾個主要競選當事人召集在一起開會,有事沒事也要坐到晚上十一點以后,從而使競爭當事人沒有拉票活動的機會。在楊集選舉中,沒有人公開站出來為難縣委工作組,為難作為主持人的鎮委書記晏濤,有的只是各位參加競選的原班子成員個人性地反復向郭勇和晏濤訴說自己的特殊境況。楊集選舉不是向下動員選民而是向上活動領導,這是楊集選舉有序進行的一個重要特點。不僅如此,在楊集鎮黨委委員選舉和鎮長副鎮長選舉中,縣委有意識不公平的引導,比如在鎮委委員選舉中,強調年齡因素和性別因素,在鎮長選舉中明顯袒護原鎮長萬小平等,雖然引起了利益受損者的不快,利益受到損害者并沒有因此產生激烈情緒,而是默認了這些行為。楊集選舉中,也很少有參加競選的原班子成員利用賄選與一般競選界限不清的邊界來公開拉票活動(這些拉票活動與賄選有本質區別,無論是郭勇還是晏濤,事實上無法將一般性的公開拉票稱作賄選,這也是他們自己承認的)。在整個楊集選舉中,參加競選的原班子成員盡管每個人都希望從這次選舉中獲得福利,起碼不讓己有的福利受到損害,而有各種各樣或多或少的活動,但沒有一個原班子成員采用了激烈的方式去活動,也沒有一個原班子成員將試點方案中于己有利的方面充分展開,即使雷維斌這個選舉中受損害最大的原班子成員也沒有公開指責晏濤在年齡上對自己的不公平(如前已述,試點方案允許50歲以內的人參加競選,而雷才47歲),而僅僅是在我們面前抱怨晏濤偏袒年輕人。
從理論上分析,在體制外缺乏就業機會的人,在鄉鎮選舉中的第一要務是仍然保留在體制內的就業,不至于因為賄選等激烈參選導致開除黨籍甚至公職的處分,這個機會成本實在太大。在保證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情況下,缺乏在體制外就業機會的競爭者會更急于把握競選的機會,來獲得選舉產生的凈福利。因此,這些體制內的缺乏體制外就業機會的人,是一群動機很強卻膽子很少的人,是一群想法很多卻行動很少的人。楊集選舉正是如此。
楊集選舉如此,并不代表其它鄉鎮選舉也會如此。構成以上楊集選舉有序進行的兩個前提,一是體制內的原班子成員普遍缺乏在體制外就業的機會,他們不敢于越出鄉鎮體制的常規,來充分利用新規則中于己有利的方面展開競爭;二是體制外的競爭者沒有參與進來。若楊集選舉沒有以上兩個前提,楊集選舉還會有序進行嗎?郭勇和晏濤還有能力控制住楊集選舉嗎?
如果體制內的原班子成員中的一些人可以在體制外容易地獲得就業,他們當然會充分利用選舉試點的新規則來為自己獲得選舉的凈福利而努力。他們會如村委會選舉中通常出現的利用規則指責鄉鎮違法,指出選舉某個環節違法,指責領導意圖干擾選舉等等。他們還會放手發動競爭,會利用一般競選與賄選之間模糊不清的界限來廣泛拉票從而服務于自己當選的目的。他們更傾向于去實踐新規則,利用新規則去動員選民,讓新規則服務于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向領導申述自己獨特的遭遇。他們會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在體制內獲得升遷的機會,他們認為,與其在一個不重要的體制內職位上長期呆著,不如放手一搏,即便失敗,也能夠在體制外找到就業機會。因此,這些在體制外容易獲得就業機會的競爭者是一群敢于行動的人,是一群愿意大膽利用機會置傳統體制常規于尷尬處境的人。在這種容易獲得體制外就業機會的地區進行鄉鎮選舉,舊規則就更加容易被拋棄,新規則就更加容易引入并生長起來。
另一個如果是楊集選舉中一開始即有非體制的成員進入到競爭中來,情況也會大不相同,非體制成員參加鄉鎮選舉,他們當選就獲得了極大的凈福利,失敗了福利也沒有損失。他們當然會利用所有新規則中于己有利的方面來謀取當選,他們甚至會利用舊規則中于己有利的方面。體制外的競爭者利用一切機會來尋求當選,必然造成體制內規則的失效。晏濤可以在選舉前將參加選舉的體制內成員召集在一起每天開會到晚上11時,他卻不能控制體制外的競選者。他因此也應不再可能控制體制內的競爭者。如楊集目前一樣有序的鄉鎮選舉也就不再可能。體制內外不同競爭者的競爭,很快便將傳統鄉鎮體制常規沖擊得七零八落,再想恢復常規的努力就會相當艱難,新規則因此也就生長起來,新的鄉鎮體制常規遲早也會到來。
楊集選舉試點是在一個中部地區進行的,具有特定民眾基礎的選舉。中部地區鄉鎮體制內的官員普遍缺乏在體制外獲得就業的機會,沒有人或極少有人敢于冒著被清除體制的風險。楊集選舉中之所以缺乏激烈的把握選舉機會的競爭,原因即在于此。楊集選舉又是在湖北荊門這類所謂“缺乏分層與缺失記憶”鄉村進行的選舉,體制外的具有競爭鄉鎮領導職位的高大威猛的精英人物太少,從而不能在新規則到來時把握住機會。楊集選舉因此成為一些缺乏在體制外就業機會者的體制內成員之間的競爭,正是這種背景塑成了楊集選舉的前述面貌。
主要參考文獻:
孔飛力:《叫魂》,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版。
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三聯書店2001年版。
徐勇主編:《楊集實驗:兩推一選書記鎮長》,西北大學出版社即出。
為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園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園實際,現就進一步完善我園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履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一)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園區安委會成立全園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由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桃園鎮鎮長儲開平同志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劉志偉和桃園鎮副鎮長潘文勝同志任副組長,各村(社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園區安委辦,具體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的制定、推進、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也要相應地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織,及時落實本轄區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時研究部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分工。被確定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督促事故隱患存在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對事故隱患整改的協調和日常督查。有關部門要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1.各村(社區):負責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監所:負責督查全園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和特種設備及其生產、經營、使用、儲運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派出所:負責全園道路交通、公共娛樂場所、網吧、旅館、飯店、人員密集場所及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水利站:負責全園危橋、港河吊機、內河通航水域、水利工程建設和防洪、防災設施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中心初中:負責全園教育系統內的各級各類學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規劃建設局:負責全園新建、改建市政工程項目、燃氣、飲水、建筑企業、裝飾裝潢企業、建筑制品企業、在建工程、搬遷工程、鎮區建設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7.社會事業局:負責全園農用機具、農業資源開發和農藥、化肥、種子經營網點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衛生所:負責全園食品、職業危害傳染病防治、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9.磨頭工商分局:負責全園商場和無證照生產經營單位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0.供電所:負責全園電力設施和安全用電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其他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管轄范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誰生產經營,誰負責排查,誰負責治理”的原則,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全面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使用專項制度和檔案,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確保整改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限“五落實”,整改結束及時向園區有關部門申請驗收,確保按期銷號。
二、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實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宣傳教育制度。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內容,以“安全生產月”、“安康杯”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全員培訓等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宣傳和技能培訓。園安委辦要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通報全園安全生產形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隱患查處情況。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推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對推進不力或造成事故的要給予曝光。
(二)實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建立完善舉報信息收集、核實、受理和查處的程序和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專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的受理。園區安委辦要制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辦法,完善舉報激勵措施,對舉報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和個人。
(三)實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情況分級量化報告制度。各生產經營單位及部門必須在每月9日組織排查隱患,每月15日向安監所報送《軟件園(桃園鎮)生產經營單位及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改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
(四)實行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公示、摘牌制度。對確認的重大隱患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同時充分發揮宣傳輿論監督的作用,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確認,即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后,治理責任單位應當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由治理責任單位書面向園區有關部門或法定部門提出摘牌申請,相關部門或法定部門收到治理責任單位摘牌申請后,組織驗收,驗收或審查合格的,予以摘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如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期整改的,必須報請黨工委批準后,方可延期。驗收或審查不合格的,由掛牌督辦事故隱患部門或由法定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或下達停產整改通知。對整改無望或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停產停業整改通知的,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并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嚴肅追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一)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對各村(社區)、各部門、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履職考核的內容,嚴格組織考核。
(一)排查整改時間。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圍
1.未納入統一管理的接送學生車輛情況。
2.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員配備情況。
3.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排查整改內容
1.查校車車況。非專用校車是否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____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裝合格,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是否配備滅火器、逃生錘、醫藥箱、gps監控系統;是否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并合格;是否有標明本校車號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標牌核發單位、有效期等事項的校車標牌。
2.查校車保險。校車是否按要求購買了交強險、承運險、座位險等險種;保險是否過期。
3.查校車駕駛員資質。校車駕駛員是否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年齡是否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4.查校車照管員配備。是否配備照管人員全程照管學生;是否有學生(幼兒)乘車臺賬;是否與家長辦理了學生交接手續。
5.查處校車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校車未按規定粘貼校車統一標識、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
6.取締黑校車。集中清理整治在學校周邊非法營運的車輛,查處取締“三無”車(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車、報廢車、違規加座改裝車、機動三輪車等類型的接送學生車輛。
(一)排查整改時間。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運營線路,含縣道、鎮(鄉)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內容
1.查校車運營道路狀況。校車運營線路中是否存在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窄路、窄橋等危險路段;道路狀況是否達到校車通行條件;是否合理設置了限速標志、標線等。
2.查防護設施建設。校車運營線路中是否規范設置了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是否存在破損、缺漏;在危險路段是否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限速標志、警告標牌等。
3.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情況。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是否規范,學校門前道路兩側警示標志、人行橫道標志標線、校車停靠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是否設置規范、完善;是否在學校周邊合理規劃停車泊位,科學實施停車管理;對路段復雜、擁堵的學校校門口及周邊路口,在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協管員執勤,指揮疏導交通。
(一)培訓對象。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員、校車公司安全管理員。
(二)培訓時間。____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訓地點。縣校車服務公司(湖南石門通達聯運有限責任公司)
(四)培訓內容
1.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內容;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
4.《常德市校車標牌核發和校車駕駛人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相關內容;
5.《常德市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辦法(試行)》相關內容;
6.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7.其他相關交通安全業務知識。
1.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鎮政府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成立以副書記彭帥同志為組長,楊志剛、徐進清、王偉、伍玉強、胡光文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中心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向李雙同志為辦公室主任。安監站、交警中隊、交管站、中心學校要高度重視,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由交警中隊牽頭,交管站、中心學校、各村居委員會(農林場)配合。交警中隊負責排查校車車況、保險、駕駛員資質;交警中隊、交管站聯合查處校車違法違規行為、取締黑校車;中心學校負責提供校車管理臺賬明細,排查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校車照管員配備履職情況。
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員、校車公司安全管理員培訓工作由交警中隊牽頭,鎮中心學校、鎮交管站配合。鎮校車
服務公司通知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隨車照管員和校車公司安全管理員參加培訓,做到“不漏一名校車駕駛員、不漏一名隨車照管員、不漏一名校車公司安全管理員”。要嚴肅培訓紀律,嚴格實行登記點名考勤制度,組織好培訓考試。參訓人員要按時認真參加培訓,做好聽課筆記。校車運營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由鎮交管站牽頭,交警中隊、中心學校、各村居委員會(農林場)配合。交管站、中心學校負責排查原有校車運營線路審批情況;線路設置是否合理;中心學校負責提供校車運營線路臺賬明細;交管站、交警中隊負責排查校車運營道路狀況、校車站點建設、防護設施建設、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情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工作的指導意見》、《鄰水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試行辦法》(鄰教政[**]66號)的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按勞分配、優績優酬,公正、公平、公開,科學合理、總量控制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行政和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定出討論稿,交全體教師充分討論后,于**年12月10日由教代會審議,全票通過,特形成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及內容
(一)校長。
主要考核校長的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具體考核細則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
1、德:主要考核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10%)。
2、能:主要考核校長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學決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溝通協調、教育教學和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能力(10%)。
3、勤:主要考核校長的工作作風、履行職責及上課等方面的情況(30%)。
4、績:主要考核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建設平安校園、引領學校師生發展以及自身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實績(40%)。
5、廉:主要考核校長校務公開、經費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潔自律的情況(10%)。
(二)副校長(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中層干部和兼課服務人員。
主要考核學校管理和個人學科教學兩個方面,績效考核總分按比例進行分配,副校長學校管理工作和個人學科教學之比為6:4,中層干部及兼課的服務人員為5:5。中層干部學校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參照對校長的考核辦法進行,兼課服務人員根據所從事的服務工作學校另制定考核細則;個人學科教學工作考核內容及計分辦法與科任教師考核辦法相同。
(三)科任教師。
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量和工作成績。
二、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法
(一)德: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師風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四川省教師職業行為“八不準”》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情況(10分)。
(1)加分:受到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授予榮譽稱號或受到綜合性表彰的予以加分。鄉鎮黨委政府(縣級部門)加0.5分,縣級黨委政府(市級部門)加1分,省級黨委政府(國家部門)加2分,國家級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類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內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以上獎項加分只在本學期考核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限不再加分。
(2)扣分: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者扣1分,工作不服從安排者每次扣1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上級黨政或主管部門,經核實應負主要責任的1次扣2分,學生出現重大違紀在場未予以制止,經學生證明屬實的1次扣2分,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在場不參與處理的,經學生證實1次扣2分。違犯學校《職業行為十不準》一項次扣1分。考核期限受到通報批評、黨內外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的,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扣除相關責任人一次績效考核得分的2-5分。
(二)能:包括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繼續教育、教師專業發展(10分)。
教育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內容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能力,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能力。以當期學生評教為依據,滿意率達80%及以上記5分,大于或等于60%--80%(不含80%)記4分,低于60%記3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或參與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取得的教研業績;繼續教育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歷學位提高和個人專業發展的情況。按時參加和完成常規教研任務記5分。
(1)加分(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技裝等電教部門組織實施的課堂教學競賽榮獲二等獎以上的,縣級加1分,市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類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內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課題立項成功,縣、市、省、國家級分別加1、2、3、5分,結題對應級別分別加2、4、6、10分(只限主研人員)。
(2)扣分: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試卷分析等規定上交的材料,每缺一項次扣1分,不按時參加本教研組常規教研活動,每缺1次扣0.5分;未完成學校規定所寫的論文或經驗文章者扣2分。凡繼續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加分、扣分只在本學期考核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限不再加分、扣分。
(三)勤: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學校兼職等方面的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及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情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學六認真”情況,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學校工作制度的情況(35分)。
1、計分辦法:周課時達到學校平均節次為基本工作量(不含課時系數),可得基本分35分。
周基本工作量=全校周課時總量/撥入績效工資人數
(1)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的情況(超出平均課時的以課時津貼體現,不記分值),根據學科系數計算周課時。
超工作量=實際上課節次x課時系數+其他工作量-基本工作量
各項專職管理員計1個基本工作量(即全校平均課時)。
跨級或跨學科的每周加1課時計算,55歲以上男教師和50歲以上女教師(虛歲)每周增加2課時計算,但增加課時不計系數。
(2)管理崗位工作量:
1副校級按學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1.5倍計算,減去應承擔的工作量2節,加上本人教學課時計工作量;根據教育局規定,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可以不上課,若沒有上課,不減應承擔工作量;中層干部按學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1.2倍計算,減去應承擔的工作量4節,加上本人教學課時計工作量。
2年級組長2節/周,教研組長1節/周,備課組長1節/周。
3兼職理化實驗員記1/2基本工作量,兼職生物實驗員2節/周,電教、網絡計算機管理員5節/周,教務員6節/周,辦公室工作人員6節/周,校內、外安全巡邏0.5節/天,藝體器材保管員5節/周。后勤人員根據上級規定記1/2基本工作量;所有行政兼職1節/周。
2、扣分:
(1)出勤:按學校出勤制度和會議制度執行(學校提供印證材料)。
(2)臨時性任務的安排和布置,推諉、拖拉、講條件或完成不理想,根據情況一次扣2分(教務處或相關部門提供印證材料)。
(3)教案、作業或其他資料檢查:缺少一節(次)扣1分(教務處或相關部門提供印證材料)。
(4)未經教務處同意的隨意調課,一次扣1分(教務處、值周領導提供印證材料)。
(5)達不到基本工作量一課時扣0.5分。
(四)績(綜合目標考核):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業績等方面的內容。(45分)。
1、統考科目教學成績(含畢業班畢業學期體育科)。為了培養教師團結協作,整體推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提高,學校實行捆綁式考核,凡是學區組織統一考試,學科成績居片區第一名者得45分,每下降一名扣2分。第一名與第二名比較多1分加1分。畢業班畢業會考學期實行雙向比較,就高不就低。在縣上比較居第10名得基本分45分,每上升一名加2分,下降一名扣2分。如果學區不進行統考,學校將舉行考試,根據同層次人平分、并結合學生鞏固率按6:4計算綜合得分,按3:5:2的比例分班分科按45、43、41計分。
2、非檢測科目(音樂、體育、美術、微機)以及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學生評教和鞏固率按6:4計綜合分,全校非檢測科目教師以綜合分按3:4:3比例確定人員后,依次計45、43、41分。若上級舉行了大型的活動,根據所獲名次按統考科目的名次計分。
3、任多個班的按各班得分取平均分為教師教學成績綜合得分,主要工作任務與其他工作任務以8:2計分。
4、非教學人員如圖書管理員、實驗員等,由學校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根據服務工作情況打分,80分以上為一等,70-79為二等,70以下為三等,分別計45、43、41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若未上課,按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的等級計分,按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5、43、41分。若上了課,其教學成績按安全得分和任教得分的平均分計入。
5、指導教師加分:音樂、體育、美術、科技制作、學科競賽等上級要求學生參加的各項競賽活動,學生獲得縣級以上的集體或個人等級獎的指導教師,集體項目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市級以上等級獎均記5分。個人項目一等獎(第一名)加3分,二等獎(第二名)加2分,三等獎(第三名)加1分,市級以上等級獎均記3分。(同一類別只算最高的一次,一學期累計不超過5分)。凡是指導教師兩人以上的均不計分(除音、體學科外)。
教師教學成績得分=45+加分-扣分。
(五)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既作為科任教師參與考核,同時又單獨考核班主任工作履職情況。主要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培養學生組織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說明:學校根據班主任所任班班額大小、寄宿學生多少等因素確定考核打分方法。具體方法見政教處《壇同鎮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本部分考核由政教處具體實施。
三、考核程序
1、校長的績效考核程序
(1)個人述職。校長撰寫述職報告,并在全校教職工會上對本人年度工作進行述職。
(2)民主評測。縣教育局績效考核工作組在全校教職工會上對校長進行民主評測。
今年上半年,務川在全省47個非經濟強縣中排名25位,其中3項指標排名全省第一,5項指標排全省前十,10項部門工作在全省、遵義市考核中名列前茅。尤其是“2016年遵義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點”這一殊榮,更是對務川推進依法行政,打造廉潔高效型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有力佐證。
狠抓調查研究
實現決策科學化
規范政府議事決策規則。從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效能建設等12個方面,進一步完善《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強化民主決策、公眾參與、調查研究、專家咨詢等決策環節;加入風險評估、跟蹤評估、責任終身追究、行政裁量權等制度;針對行政不規范、違規違紀行為多、執行力差等現實問題,嚴格糾錯問責、履職盡責、督促檢查等方面的規定,從源頭上為推動決策科學化、行政規范化、履職高效化提供遵循和依據。
規范項目決策和管理。研究制定《務川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22個項目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跟蹤審計,確保規范合法;采取社會效益評估、中介評估、風險評估、跟蹤評估等方法,力求做到效益最大化;縣財政每年預算3000萬元設立項目前期工作專項基金,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一系列措施解決了項目推進過程中不規范、不透明問題,促進了項目建設陽光公開、廉潔高效。
規范規劃編制和執行。啟動全行業、全領域規劃編制和完善工作,投入3000多萬元資金,僅用一年時間就完成了產業、城鄉、土地使用、基礎設施等領域近50個具體規劃。新增各類規劃執法力量89人,開展規模空前的“兩違”整治和城鄉規劃執法整治,拆除違法建筑35萬平方米,全面取締非法砂石料場,整治多家違反各類規劃的生產企業,有效維護了規劃的嚴肅性,促進產業發展、城鄉建設更加有序、高效。
規范與效率并重
實現行政規范化
規范國有資產管理。動員全縣力量,組建工作專班,強化城鄉規劃、土地、林業等執法和清理,共接收1124幢房產、232宗土地、193間門面、5家酒店以及其他各類資產,國有資產價值從10億元躍升到50億元。同步開展土地收儲,實現從零到5000畝的突破。以雄厚的國有資產為依托,因勢利導組建集融資經營為一體的洪司,2015年至今共申貸審批通過資金63億元、到位30億元,為全縣脫貧攻堅提供了強力的資金保障,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高效運用。
規范公共資源交易。2015年4月,成立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出臺20個內部管理制度,對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交易行為進行集中規范管理。截至今年10月底,共完成項目交易699宗,成交金額8.79億元,節約資金9185.1萬元,節約率9.5%。有效規范了交易行為,提高了交易效率,堵塞了權力尋租的空間,鏟除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規范公共財政管理。2015年3月組建縣財評中心,對各類項目進行造價評審把控。截至今年10月底,接審金額37.89億元,審減金額4.31億元,綜合審減率11.35%,節省資金相當于2015年本級收入的105.02%。實行直接支付,切斷部門和第三方利益鏈條,阻塞資金漏洞,杜絕部門私藏“小金庫”行為,2015年3月以來節約財政資金5000萬元以上。嚴肅財經紀律,出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規定》,嚴厲打擊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目前共查處違反規定10人,追回資金16.66萬元。
規范檔案文書管理。2015年以前,全縣有32個部門10年以上未向縣檔案局移交檔案,很多重大決策、征地拆遷、招商引資資料無檔可查、無據可依,大量矛盾糾紛相繼產生。對此,務川完善檔案管理制度,投入160萬元資金新建方志館,完善設施設備,指派150多名專人開展檔案清理工作,縣檔案局接收移交檔案7706盒、312958件。檔案文書的規范管理,為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工作陽光高效開展提供了客觀依據和支撐,是“對歷史負責”的必然選擇和務實舉措。2015年,務川檔案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二位、遵義市第一位,縣檔案局獲“全省檔案工作先進集體”表彰。
理順職能職責
實現用權陽光化
規范機構編制、人事和職能管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繼續優化機構設置,因地制宜整合國土、建設、城管、交通、環保基層延伸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強人事管理,著力在政策上管人、環境上留人、待遇上引人、潛力上育人,今年上半年吸引各類優秀人才83人,是2015年的2倍。強化部門履職,以“三定”方案為依據,強化部門職責33項,調整職責21項,規范職責3項;充實城鄉規劃、城管、土地、林業等執法隊伍,扭轉了職能缺位、履職缺位的局面。
規范監察和審計工作。牢牢抓住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堅定不移支持紀檢監察部門“三轉”,緊抓“”督查,狠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2015年以來,開展各類督促檢查11次,發現問題32起,查處90人。以財政資金使用為主線,以財政預算執行、固投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為重點,切實強化專項清理工作和審計監督力度,從根本上規范了經濟管理行為,防控了廉政風險。
規范考核、督查和問責工作。實行“三按月一召回”“末位淘汰”等10項干部管理制度,2015年以來共約談干部25人,“回爐淬火”12人。完善考核考評方案,以省、市、縣政府工作報告、重大決策部署為重點,結合鄉鎮、部門工作實際區別化制定考核方案,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加大督查力度,組建“兩辦”、發改、監察四支督查隊伍,對項目建設情況開展督查;借鑒省委、省政府增比進位、項目觀摩的工作方法,每季度開展一次全縣項目觀摩和鄉鎮排位,營造比學趕超氛圍;與時俱進搭建系列微信工作群,對項目建設中存在問題及時曝光,真正做到“白天查、晚上查,平時查、假日查,天晴落雨查、夜半三更查”。加大問責力度,今年上半年,h委、縣政府對項目推進落實不力的,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4人,36個單位因主體責任未落實被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