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8 21:34:32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綠色貿易論文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在當前環境問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國通過參與國際公約、國際環保組織,制定了旨在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的環保制度和標準。而這些制度和標準體現在貿易上就構成了對來自其他國家的產品及服務設置的綠色障礙。而且,很多國家都在尋找更有效的非關稅壁壘來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這樣就使得綠色貿易壁壘得以盛行。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
綜合說:綠色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保護有限的自然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通過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環保標準,對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產品、服務直接或間接加以限制的貿易手段和環境措施。但是,綠色壁壘在影響上卻是雙重的。
1.它從保護全球的生態環境的角度出發,為保護人類的生命和健康、保護人類和其他動植物的生態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畢竟,環境保護是當今世界上的潮流,各國政府的環境保護措施必然會反映到對外貿易上來。所以,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反映了世界各國對環境保護問題的日益重視,是人類社會走向文明和進步的標志。
2.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國家都是打著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幌子,表面看似很合理,但實際上是制造貿易障礙,是一種新型貿易保護主義行為。而且,綠色壁壘通常是發達國家針對發展中國家而設置的,所以具有極大的不平衡性。因為以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來要求發展中國家,是非常不公平的,這也是對技術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的一種歧視。
三、綠色貿易壁壘的法律應對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來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壁壘,從而保護我國的國內、國際市場。
1.組建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法律團
任何活動都離不開人。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在應對國際貿易壁壘方面的法律人才短缺,這不能不說是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掣肘。由于缺乏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法律知識,企業面對“兩反一保”調查等貿易壁壘時,往往怠于應訴,從而喪失商機。所以,我國有必要整合現有法律人才資源,加強培訓我國的法律隊伍,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積極吸收具備反綠色貿易壁壘及訴訟能力的律師,相應的法律顧問團來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2.建立“綠色貿易信息網”
因綠色貿易壁壘而導致的貿易摩擦,有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很多發達國家了許多關于綠色貿易壁壘的有關信息,但是很多發展中國家由于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對綠色壁壘的有關信息知之甚少。這樣,就不利于規避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造成的不良影響。因此,我國應該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建立一個專門負責收集各國綠色壁壘有關信息的專門機構來搜集整理各國綠色壁壘有關的信息。以使我國能夠有效地去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規避他國對我國設置的綠色貿易壁壘。
3.制定國際認證制度
獲得國際認證是出口產品已達國際先進水平的標志,可以獲得國際市場準入,從而是本國產品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因此,建立國家級的統一認證機構,對產品進行認證。而且,今年可能多的開展與國際權威認證機構的合作,相互承認對方制定的環境標志。
4.健全環境貿易立法
我國目前有關綠色貿易壁壘環境立法的可操作性差、保護力度弱、多頭立法、法律法規之間存在矛盾和重復等問題。我國應根據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貿易協定,盡快完善我國的綠色貿易壁壘的法律制度。我們應該借鑒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成熟的包裝立法經驗,采用單項立法與綜合立法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包裝法規。
5.大力生產和開發綠色產品
我們要加強自身的建設,把樹立產品和企業的綠色形象作為國際營銷戰略的重要內容。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寧愿以高10%的價格購買有利于環保的產品。所以,政府應該實施優惠的財稅、金融、貿易政策來鼓勵企業生產符合環保要求的綠色產品。這樣,從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我國企業的形象,從而有利于緩解其他國家對我國的經常性的實施綠色貿易壁壘政策
6.完善稅收法律制度
消費稅能起到限制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不環保的消費行為的作用,我國對本國產品開征環境稅收同時,也應考慮對進口的相同產品征收同類環境稅收,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我國積極應對他國對我國實行的綠色貿易壁壘。
總而言之,當今社會貿易摩擦和市場爭奪愈演愈烈,但是,在國際貿易中爭取雙贏是完全可能的。面對我國國際貿易深受國外綠色貿易壁壘影響的事實,我們不應再將國際貿易看作是一場對抗性的博弈,我們要相信爭取雙贏甚至多贏都是可能的,關鍵是我們要對自己的處境,以及核心利益目標有客觀而深刻的認識,才能趨利避害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利益。
參考文獻:
[1]鐘莜紅張志勛徐芳:綠色貿易壁壘法律問題及其對策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33
[2]王哉洪曉梅: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及其法律對策[J].東北大學學報,2000,4.12
[3]孔慶峰:技術性貿易壁壘理論、規則和案例[M].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4:179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可持續發展環境成本內部化標準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傳統的貿易保護方式受到了極大的約束;與此同時,經濟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綠色貿易壁壘作為一種新型貿易保護措施應運而生,它以實施的隱蔽性和制定的合理性成為現代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關卡。
作為貿易大國,對外貿易發展必然會涉及有關綠色貿易壁壘的問題。事實上,綠色貿易壁壘已影響到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對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必須積極面對,一方面努力促進經濟、貿易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另一方面堅決抵制各種不正當綠色貿易壁壘,同時合理地構筑我國的綠色貿易措施體系。
一、實施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
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體現了人類社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要求,面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只能主動適應:一是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念,協調對外開放與環境保護兩項基本國策;二是樹立環境競爭力意識,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國家應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政策;四是企業應把開發綠色產品作為優化出口產品結構的重要舉措。
二、建立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發展變化的動態特征,我們應密切注意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發展動向,搜集各國環境限制法規和環境標準,研究主要貿易伙伴的技術法規體系、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同時,充分利用WTO規定的各國技術性貿易壁壘信息通報與咨詢制度獲得有關信息。成功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關鍵在于能否獲得并利用相關的信息,而這又有賴于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結構調整
目前我國的產業結構缺乏競爭力,導致我們屢遇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與新材料、環境技術等高新技術為基礎,對傳統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充分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提高經濟的環境友好水平。
四、實施標準化戰略,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
國際標準反映了國際上普遍達到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水平,得到各國的認同,是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目前,發達國家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達80%甚至90%以上,而我國國家標準只有40%左右采用了國際標準,與發達國家之間有很大差距”。國際IS0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是企業進入國際市場和沖破綠色貿易壁壘的“綠色通行證”,通過國際認證的企業和產品,相當于獲得了進入別國市場的“鑰匙”。因此,我國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五、改革環保管理體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
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是深化環境保護和針對貿易與環境新問題的重要措施。在經濟發展中可以采用經濟激勵手段為主的多樣化的環保調節手段,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變末端治理為前端預防,從而免受綠色貿易壁壘之限。在進出口貿易中,逐步建立禁止進口、征收環境稅、補貼和反補貼等選擇性激勵機制,克服國內外企業“搭便車”行為。
六、實施多元化戰略,提高對市場環境的應變能力
發達國家對進口產品的綠色技術標準、包裝標簽、動植物的衛生檢疫、環保等方面的規定過于復雜苛刻,我們可以實施貿易對象國的轉移,以此避開綠色貿易壁壘。我國企業應在鞏固現有市場的基礎之上,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準入的限制。此外,我國出口企業還可以力爭在海外直接設廠,把投資的重點定位在經濟一體化的區域和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就地生產、就地銷售,實現直接跨越綠色貿易壁壘。
七、利用貿易救濟措施抵制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對于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WTO/TBT或SPS等協議依據,建立綠色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借助法律、技術、貿易等方面的專家力量進行調查取證,必要時申請商務部對進口成員方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進行立案調查。同時,要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和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向有關國家和國際機構提出交涉或申訴,遏制“環保例外權”被濫用,防止貿易保護主義者動輒實施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八、積極開展環境外交,力爭制定公平合理的貿易與環境新規則
我國應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強合作,使國際環境規則的制定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參與WTO關于環境方面的貿易規則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為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經貿活動爭取主動權。
綠色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也是我國的長遠利益之所在,為促進我國外貿的穩定持續發展,必須減少綠色貿易壁壘帶來的不利影響。我們要順應綠色趨勢,積極適應正當合理的綠色貿易壁壘要求,加強環保意識,緊跟國際標準,建立綠色措施保護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國對外貿易經濟持續順利地發展。
參考文獻:
[1]朱京安楊越:對綠色壁壘的理性分析及發展走向初探[J].國際貿易問題,2005,(1)
[2]盧授永楊曉光:綠色壁壘國際貿易中的綠色瓶頸制約及其對策——透視國際貿易中的環境貿易壁壘[J].國際貿易問題,2003,(1)
【論文關鍵詞】 綠色壁壘綠色發展道路可持續性發展
一、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貿易的作用
綠色貿易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或安全,為保護生態環境,而采取直接或間接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法律、法規、政策與措施。它是技術壁壘的形式之一,目前已成為技術壁壘的主要表現形式。 當前國際貿易中的綠色貿易壁壘是根據各國國內的環保水平和標準來設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這樣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常常難以達到發達國家所要求的環保標準而拒之門外,這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設置了很大的障礙。目前,我國每年因“綠色壁壘”而受阻的商品價值近100億美元,這種影響將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不斷提高和我國出口的增長而不斷擴大。從這一層面上,綠色貿易壁壘的確影響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在衣食住行中的“綠色消費”已成為新的時代潮流,消費者的環境意識在不斷提高,人們更注重“綠色消費”,因為這種消費適應了人們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全球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的要求,得到了各國消費者的認可。
而環境保護是當今世界上的一股強大的潮流,各國政府的環境保護措施必然會反映到對外貿易上來。從這一點來說,我們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作用給予充分肯定,因為它將使我們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有利于促進我國企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走向綠色發展道路。
二、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1.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性 21世紀經濟的主旋律是綠色生態經濟,這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對經濟生活的具體要求。現實中,世界環境危機和能源緊缺問題已嚴重制約世界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節能、環保已成為世界性的趨勢,隨著“綠色壁壘”愈演愈烈和消費者“綠色意識”的不斷提高,這都要求企業必須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用“綠色意識”來制造環保的“綠色產品”,以“綠色制造”來提升競爭力,突破國際貿易壁壘,廣泛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2.如何讓企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 發展方向是否正確首先取決于發展觀念正確與否。隨著中國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在發展中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資源、環境約束,目前在許多方面也呈現出難以持續的跡象:資源、環境代價過大,資源生產率過低。這也就說明了我國企業環保意識較淡薄,我國經濟的發展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資源、犧牲環境質量發展經濟的模式上。
因此,要確立全方位的綠色發展觀念這就要求企業樹立綠色營銷的觀念,注重把消費者利益、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三者有機結合起來,重視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第一,要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環保意識。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的“綠色意識”,從而促使企業轉變經營思想;第二,我國要健全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國家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環保認證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檢查,促進環保產品認證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從而,迫使企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 第三,加強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加快與國際環境標準接軌的步伐。我國的企業也必須認識到ISO14000認證的重要性,讓外部競爭的激烈性變成自身發展的動力,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行業素質的提高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三、走綠色發展道路,實現經濟可持續性發展 綠色發展道路,就是指低消耗的生產體系,適度消費的生活體系,持續循環的資源體系,穩定高效的經濟體系,不斷創新的技術體系,更加開放的國際貿易金融體系。 如何走向并走好綠色發展道路呢?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國際貿易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背景
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了諸如資源短缺、環境污染、臭氧層被破壞、全球氣候變暖、生態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環境惡化問題,以及環境污染對食物的危害等,使人類認識到環境污染、自然生態系統失衡,最終將危及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許多國際環境公約對以往國際貿易中忽視的環境問題也進行了規范,增加了貿易在內的制裁條款。
綠色壁壘是指那些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通常,綠色壁壘應由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環境保護措施、法規標準等,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綠色貿易壁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發達國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屢屢打著環保的旗號,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的進口,頻頻引發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與糾紛。
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取決于它的設立國家及其水平,因此,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
(一)對國際貿易發展的影響
綠色壁壘是調節進出口貿易的重要杠桿。綠色壁壘措施在調節貿易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日趨增多和復雜的綠色壁壘措施正在對國際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成為各方關注的重點。通過建立綠色壁壘體系來調節貿易進出口,已經迫在眉睫。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會對國際貿易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設置綠色壁壘之后,受限產品的國際貿易額減少。
但是綠色貿易壁壘也可以促進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為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新產品的國際貿易發展創造了條件。通過建立綠色貿易壁壘,可以促使企業提高科技水平和環境標準,降低污染排放,從而有助于增強國際競爭力。
(二)對進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起到限制進口,引起進口國國內市場價格上漲和保護本國的市場和生產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產品被綠色壁壘阻于國門之外,進口國消費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潔的產品,但由于產品價格上升,進口國的消費者必須以更高的價格購買所需的商品,而有關廠商卻從中獲得高額利潤。另外,環保標準的國別差異導致一些發達國家將其有毒有害難以維持的印染、漂洗行業轉移到環保要求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進行生產,這種不公平現象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困境,使之進入污染不斷加重、貿易利益不斷減少的惡性循環中。
(三)對出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對出口國不同的生產廠商的影響是有所不同的。對于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生產綠色產品的生產廠商,其在市場上處于有利的地位,綠色壁壘阻礙了國內許多廠商的出口,競爭對手銳減,出口市場廣闊,而且國際市場上綠色產品價格上升,更使得生產綠色產品的廠商能夠補償由于采用清潔生產技術而增加的成本。對于不能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依舊采用舊的有污染的生產技術進行生產的廠商,其境況將嚴重惡化。國內該類產品供給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內產品積壓,使得價格下跌,產量減少。
(四)對我國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正面臨越來越多來自于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的挑戰。總體來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份額、貿易機會、企業和商品信譽等方面都產生了不利影響,導致國外消費者對我國部分產品尤其是農產品食品信心下降,對我國出口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具體地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產品出口的市場范圍
我國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國、東南亞、歐盟、韓國等國家,而這些國家(或地區)多數是環保主義倡導者和擁護者,也是綠色貿易壁壘的發源地。我國出口商品的市場銷路極易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從產品的出口增長速度來看,由于我國的出口市場相對單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場銷路受到影響,出口的增長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專門針對我國的某些商品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情況下,如不及時采取對策,就會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發展。
2.企業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
由于綠色貿易壁壘多數是以環境標準和標志的形式出現,要想實現其環境標準、獲取其環境標志,就必須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進行技術改造,改善環境質量,使企業出口產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價格優勢削弱,喪失了國際市場競爭力。比如一次性打火機出口,歐盟就提出一個CR法案,完全的技術壁壘,限制進口的一次性打火機必須安裝安全閥來避免兒童不慎使用的時候的安全性,這一點就給國內的一次性打火機生產廠家就帶來了難題,涉及到了技術和成本的問題。
3.從我國的對外貿易關系
由于遭遇了越來越多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國之間的貿易摩擦不斷,稍有處理不當,就會影響到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因此,必須恰當處理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的沖擊。
參考文獻:
[1]楊樹明.非關稅貿易壁壘法律規制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
[2]顧肖榮.WTO法律規則與非關稅壁壘約束機制.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3]劉紹堅.中國紡織品出口過程中的綠色壁壘及法律對策.法律出版社.2004.
[4]唐小波,沈秋明.WTO法律規則與中國紡織業.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5]鄭炯.世界組織解決貿易與環境爭議的新實踐.國際貿易問題.1998(8).
[6]曾永珍.論綠色貿易壁壘及其對外貿易的影響.中外經貿信息.2004(12).
論文摘要:作為貿易大國,對外貿易發展必然會涉及有關綠色貿易壁壘的問題。事實上,綠色貿易壁壘已影響到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因此本文在介紹綠色貿易壁壘的基礎上,探討了我國如何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措施。
一、綠色貿易壁壘概述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
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自我表現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
其表現形式有:1.綠色關稅和市場準人。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進口產品課以進口附加稅,或限制、禁止其進口,甚至實行貿易制裁。2.綠色技術標準。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他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3.綠色環境標志。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生態標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門或民間團體按照嚴格的程序和環境標準頒發給廠商,附印于產品及包裝上,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個過程均符合生態和環境保護要求。4.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是減少廢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環境的包裝,流行于發達國家。5.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基于保護環境與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準。6.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
我國之所以頻頻遭遇綠色貿易壁壘,既由于綠色壁壘所依存的國際法律依據本身的缺陷和發達國家利用這些缺陷給發展中國家在貿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礙,又由于我國自身在促進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實際工作中存在不足,導致我國經常遭遇別國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應盡快出臺一系列應對措施。
二、我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分析
(一)實施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
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體現了人類社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要求,面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只能主動適應:一是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念,協調對外開放與環境保護兩項基本國策;二是樹立環境競爭力意識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國家應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政策:四是企業應把開發綠色產品作為優化出13產品結構的重要舉措。
(二)建立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發展變化的動態特征,我們應密切注意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發展動向,搜集各國環境限制法規和環境標準,研究主要貿易伙伴的技術法規體系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同時.充分利用wT0規定的各國技術陛貿易壁壘信息通報與咨詢制度獲得有關信息。成功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關鍵在于能否獲得并利用相關的信息.而這又有賴于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結構調整
目前我國的產業結構缺乏競爭力導致我們屢遇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與新材料.環境技術等高新技術為基礎.對傳統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充分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提高經濟的環境友好水平。
(四)實施標準化戰略,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
國際標準反映了國際上普遍達到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水平得到各國的同.是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目前.發達國家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達80%甚至90%以上,而我國國家標準只有4O%左右采用了國際標準.與發達國家之間有很大差距”。國際IS0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是企業進入國際市場和沖破綠色貿易壁壘的“綠色通行證”.通過國際認證的企業和產品.相當于獲得了進入別國市場的鑰匙。因此,我國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五)改革環保管理體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
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是深化環境保護和針對貿易與環境新問題的重要措施。在經濟發展中可以采用經濟激勵手段為主的多樣化的環保調節手段.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變末端治理為前端預防.從而免受綠色貿易壁壘之限。在進出口貿易中.逐步建立禁止進口、征收環境稅補貼和反補貼等選擇性激勵機制,克服國
內外企業“搭便車”行為。
(六)實施多元化戰略.提高對市場環境的應變能力
發達國家對進口產品的綠色技術標準、包裝標簽、動植物的衛生檢疫、環保等方面的規定過于復雜苛刻.我們可以實施貿易對象國的轉移.以此避開綠色貿易壁壘。我國企業應在鞏固現有市場的基礎之上,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準入的限制。此外.我國出口企業還可以力爭在海外直接設廠.把投資的重點定位在經濟一體化的區域和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就地生產、就地銷售.實現直接跨越綠色貿易壁壘。
(七)利用貿易救濟措施抵制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對于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WTO/TBT或SPS等協議依據.建立綠色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借助法律技術.貿易等方面的專家力量進行調查取證.必要時申請商務部對進口成員方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進行立案調查。同時,要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和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向有關國家和國際機構提出交涉或申訴,遏制環保例外權”被濫用,防止貿易保護主義者動輒實施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八)積極開展環境外交,力爭制定公平合理的貿易與環境新規則
我國應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強合作.使國際環境規則的制定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參與WTO關于環境方面的貿易規則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為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經貿活動爭取主動權。
參考文獻:
[1]趙偉,嚴建苗,沈瑤.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現實問題[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后危機時代一個顯著的特點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與保護環境將成為世界各國高度關注的主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作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戶和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的出口大戶,必須轉變外貿發展思路,推進綠色貿易戰略,掌握世界貿易關系變化的主動權,為我國的外貿發展開辟新的空間。
一、綠色貿易的內涵
綠色貿易包含兩層意思:通過提高國內節能減排技術、調整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推動國內經濟走上能源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國內經濟發展的綠色化,以此帶動出口產品的綠色化;通過調整出口產品結構、生產并出口綠色環保產品,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清潔生產的發展,以綠色出口帶動國內經濟的綠色化。
二、后危機時展綠色貿易面臨的形勢
國內推動節能減排、調整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和出口結構的力度在不斷加大,而難度也在不斷加大。一方面,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調低或取消出口退稅、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監督機制等,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以及資源性產業的發展;同時,鼓勵國內資本和外商投資流向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環境保護等領域。另一方面,我國依然處于工業化發展中期,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化和消費結構升級,都對重化工業的發展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導致能源、資源性行業的產能不斷膨脹,出口也隨之大幅增加。
國際上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日益成為潮流,發達國家在這個潮流中再次居于主導地位,掌握了強大的話語權,對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形成了很大的壓力。比如,美國最近通過的《2009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中,提出了針對沒有設定行業排放限額或者行業能源強度沒有降低到相當水平的國家的懲罰性計劃——“國際儲備配額”計劃。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資金實力和技術與發達國家相比整體差距還比較大,要在低碳經濟潮流中與發達國家并駕齊驅,難度要大得多。
三、后危機時展綠色貿易的戰略支撐體系
內外兩方面的支撐體系:一方面,在國內以提高節能減排技術、調整能源結構為主,在不對重化工業進行顯著壓縮的情況下,提高重化工業的能源效率和減排力度,推動國內產業和出口產品的綠色化;另一方面,在國際上積極應對全球低碳經濟潮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采取適當策略,既要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中表現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又不能承擔超越我國發展階段的責任,維護我國的根本利益。
(一)由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和未來20年的發展目標所決定,重化工業在我國產業結構中居于主體地位的情況短期內無法改變
如果要對重化工業強行做出較大的壓縮,那么有可能延緩我國的基礎設施完善進度、城市化進程、就業狀況和人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因此,兼顧經濟發展目標、環境保護目標,發展綠色貿易的關鍵在于改善節能減排技術、調整能源結構、改善能源效率。
1、改善節能減排技術,完善政策激勵體系,推動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建議在《國家中長期科學與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中增加附錄,將節能減排技術列入重大科技專項,從資金、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與節能減排技術先進國家進行合作,同時建立吸引海外相關科技人才的機制。可以考慮允許若干重點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香港、澳門建立專門的實驗室,利用港澳整體科研、創新環境更接近于西方發達國家的優勢,吸引海外人才。形成鼓勵企業,特別是大型能源、資源型企業進行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可以考慮將節能減排技術和新能源行業列入高新技術產業目錄,享受高新技術產業在稅率、稅前抵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推動企業的自主研發和技術創新。推動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逐步改善能源結構。一方面,大力推廣風電、水電、太陽能熱利用、農村沼氣等比較成熟的新能源技術;另一方面,加大對太陽能光伏發電的研究開發力度,并在適當時機制定建筑設計的新標準,實現建筑與新能源利用的一體化;加大對生物液體、固體燃料技術和節能環保汽車的研究開發力度。建議在貼息、稅前抵扣、稅率等方面給予新能源產業一定的優惠,并在適當的時候實施新能源市場配額制,通過為新能源產業配給一定規模的市場,促使新能源產業實現規模經濟,降低生產成本,走上規模化的發展道路。
2、加快價格、稅收等體制機制改革,加大對傳統能源、資源和兩高一資產業的引導和管理力度
加快能源、資源價格體制改革,使能源、資源價格能真正反映其稀缺程度,使不可再生的能源和資源能夠得到合理的配置與利用。擇機開征反映溫室氣體污染的碳稅,通過碳稅使得化石燃料的生產、使用和消費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真正由其自身來承擔,促使傳統能源的使用走上高效節約的道路。加強對兩高一資企業產能的管理,改變對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降低地方政府通過上馬兩高一資項目實現GDP增長的動力。鼓勵兩高一資企業開發、采用節能減排技術,在融資、財稅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同時完善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稅收體系,適時考慮開征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關稅。進一步調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并引導外商直接投資進入清潔能源、環保產品的生產與出口中。
(二)在應對全球低碳經濟潮流方面,我國應該分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充分肯定節能減排為全球帶來的收益,在減排問題上持積極參與態度;第二個層次,反對將節能減排與貿易、投資等問題掛鉤,堅持一事一議,通過談判推動建立合理的減排成本分擔機制。
1、積極參與到全球節能減排的進程中
就我國目前而言,如果不積極參與節能減排,將會有以下三方面的成本:(1)如果采取消極態度,必然使我國在國際上處于孤立的位置;(2)我國為生產高耗能高污染產品,付出了巨大的資源和環境成本,使我國發展高能耗重化工業的收益大打折扣,而資源浪費、環境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后續成本,包括疾病、醫療等更與全面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目標相悖,將從根本上損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3)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壓力將減小,進程將減緩,參與經濟國際化的質量和層次將得不到明顯的提高,使我國的比較優勢無法實現動態升級。
2、積極推動建立全球減排成本的合理分擔機制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中都規定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方面應承擔“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然而,所謂“有區別”的責任如何界定?如何形成一個共同接受的標準,在此標準下確定不同國家的不同減排量和減排速度,以及所應承擔的不同減排成本?迄今為止沒有很好地解決。各國在減排問題上常常自行其是。
我國在這個方面應有所為,積極推動建立減排成本的合理分擔機制。公共品提供的成本分擔原則應該是兩條:受益原則和支付能力原則,具體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上,受益原則應替換為損害認定原則。
在減排量方面,應堅持以損害認定原則為主。即排放越多,損害越大的國家,應減排的量應該越大。全球變暖是工業革命以來人類長期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結果,因此,應將歷史排放量統籌考慮。1850年到2002年,美國累積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總排放量的比重為29.3%,歐盟為26.5%,而我國只有7.6%。因此,統籌考慮的時間越長,越符合歷史事實,對我國越有利。
減排速度和單位成本分擔方面,應堅持支付能力原則為主,即支付能力越強的國家,分擔的成本應越多。確定支付能力,可以以人均GDP為標準,或以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應確定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人均排放成本在人均GDP中所占的不同比重,實行累進制。對于人均GDP水平低、節能減排技術落后的國家,要推動建立發達國家的減排成本補償機制。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影響,對策
人類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生態環境破壞。在此客觀情況下,人類開始關注環境;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世界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更加頻繁;為此,貿易與環境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當前世界貿易中出現了一種新的動向:發達國家通過制定高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標準,作為市場準入的限制條件,來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從而使傳統的貿易壁壘逐步演變成綠色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對外貿企業的影響
當前,我國在大力發展對外貿易的過程中,面臨著許多雙邊、多邊環保協議及國家環保法規的直接或間接限制,綠色貿易壁壘成為中國加入WTO后遭遇到的第一道檻,也是最難過的一道檻,它直接威脅到我國企業出口貿易的發展。盛行于世界市場的各種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出口至少產生了三個方面的影響。
(一)商品的出口市場相對縮小。我國出口貿易以低技術含量的制成品、初級產品為主,出口貿易的主要市場是日本、美國、歐盟、韓國、東南亞等發達或較發達的國家。發達國家設置的綠色貿易壁壘,使我國遭受了許多不合理的限制,出口市場相對萎縮。這些國家的產品進口標準,如防污標準、噪聲標準、電磁輻射標準、包裝標準等,大都是我國產品在短期內難以達到的環境技術標準。在農產品和食品方面,由于我國海洋環境不斷惡化,歐盟已不再進口我國貝類產品。1994年以來,中國的牛肉、豬肉幾乎不能出口美國,歐盟也完全禁止中國的牛肉、凍雞肉進入。在服裝和紡織品方面,西方國家通過立法禁止進口含有某些化學成份的紡織品,如1994年4月1日起德國禁止進口含偶氮染料的紡織品,這使我國使用104種偶氮染料的紡織品的出口中斷。
(二)出口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發達國家設置的綠色技術標準使我國出口產品成本大為增加,削弱了該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我國外貿企業為了獲得國外綠色標志,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購買儀器設備等間接費用,另外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使用年費等直接費用。在包裝材料及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方面,美、歐、日等也從自身的資源稟賦、包裝技術、消費者偏好、現有設施等因素著手,制定了許多歧視性規定,使我國出口貨物包裝成本大幅度上升,出口貿易困難重重。在中國輸美商品木質包裝案后,歐盟效仿美國,于1919年6月1日公布了歐盟委員會的決議,要求成員國采取緊急措施,對1919年6月10日后從中國(不包括香港)離境的所有產品的木質包裝實施新的檢疫標準。由于新檢疫規定要求采用熱處理、熏蒸處理或防腐劑處理的木質包裝,我國出口產品包裝費用將增加20%左右。而如果被強行要求采用紙板、塑料等替代材料,包裝成本則會成倍上升。據估算,僅歐盟的包裝決定就影響了中國七十多億美元的對歐出口貿易。另外,在成本內在化及反補貼措施的影響下,一些發達國家通過對我國出口貨物征收綠色關稅,同樣使這些產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由于成本提高而喪失價格優勢,制約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三)與他國的貿易摩擦日益增多。20世190年代以來,工業經濟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主要問題。盡管存在國際環保公約、國際環保法規標準,但由于各國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決定了其對環保技術開發、環保資金的投入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形成了各國環保標準的差異性,造成了國際貿易的摩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對外貿易獲得飛速發展,目前已經是世界第六大貿易國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出口國,貿易流量空前增大,外匯收入和貿易順差逐步增加。在世界經濟增長趨緩、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我國出口產品正面臨著越來越多的綠色壁壘制約,引發我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摩擦增多,影響了我國外貿的發展。
在農產品和食品領域,歐盟自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國凍雞肉進入歐盟市場。日本于11919年初出臺《家畜傳染病預防實施細則》,規定進口包括中國在內19個國家的豬牛羊肉及其制品必須經過指定設備進行加熱消毒處理。從2000年下半年起,歐盟執行了新的茶葉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擴大了檢測項目,大幅度提高了測量標準。美國、澳大利亞、俄羅斯、日本也和歐洲一樣,以食品安全為名提高了對中國茶葉的進口壁壘。在紡織品出口方面,1994年4月1日起,德國正式禁止進口含偶氮染料的紡織品,凡違反此規定者視同犯罪,產品將被銷毀。從上述簡要列舉的事例中可以明顯看到,由于綠色壁壘的限制,我國出口產品所受的沖擊將越來越大,與外國的紛爭將更加頻繁,嚴重制約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二、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我國加入WTO為企業加入世界經濟貿易大循環創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機,但是如果不能及時把握住“綠色環保”,沖破國外壘起的“綠色壁壘”,企業進軍國際市場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在國際競爭中就無法擺脫劣勢。為此,我們應該大力實施綠色戰略,積極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創建一批有口皆碑的名牌綠色產品,突破綠色壁壘,走向國際市場。具體對策如下:
(一)提高綠色環境意識,樹立綠色營銷觀念。我國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對于“綠色壁壘”尚處于毫無準備狀態,對綠色產品的認識也僅僅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對獲得綠色證書的重要意義缺乏清醒、明智、緊迫的認識。要想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就離不開廣泛的宣傳和教育。在對外經貿與環保方面的宣傳上,特別要在國際環保公約、環境標準的法規上做文章,使得各級經貿工作者及企業領導者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在我國外經貿工作中的重要意義。同時,為了徹底消除污染,必須樹立全方位、全過程的環境管理新思想,從產品的研制、生產、包裝、運輸、銷售、消費到廢物的回收、再利用,每個階段都要考慮環保問題。另外,我們還應做好對對外貿易與環境保護負面情況的報道,增加危機感、緊迫感,以適應國際貿易發展的新形勢。例如,山東省凍雞肉由于農藥殘留超標而失去國際市場,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這些教訓應使我們清醒地意識到環保已不僅是影響企業的發展,而且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二)追求技術創新,調整產品出口結構,實施綠色發展戰略。綠色貿易壁壘實質是高技術壁壘,對企業來說,提高產品科技含量是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根本途徑。首先,企業要認清市場發展趨勢,增加科技投入,開發綠色產品。隨著社會的發展,消費者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綠色需求日益擴大,綠色消費成為主導國際貿易的新潮流。據美國克里蘭夫市場預測公司的調查,國際綠色消費正以每年平均12%~15%的速度增長,到2010年世界綠色市場規模將增至12000億美元。可見,要爭奪國際市場、擴大出口,必須適應綠色消費潮流,依托高新技術,及時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有益于環境和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綠色產品。目前我國企業研究與開發投入明顯不足,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研究機構,許多大型企業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只占年銷售額的5%左右,只相當于發達國家的中小型企業。因此,必須努力進行技術創新,開發環保成本低、質量優、符合國際環境標準的綠色產品,搶占國際市場。其次,重視對傳統產業改造。通過改造產品設計、包裝,提高產品質量,努力達到各種技術、安全、衛生、環保標準以及包裝、標簽要求,順應綠色消費的潮流,讓自己的綠色產品大規模走向世界市場。我國冰箱年出口量1992年曾達40萬臺,1993年因受“蒙特利爾議定書”影響,出口量下降到20萬臺。經過技術改造,無氟冰箱研制成功,我國冰箱出口迅速擴大,2000年出口達到180萬臺,成為世界冰箱生產第一大國。我國冰箱行業的成功經驗表明,注重對傳統產業、產品的技術改造以符合綠色消費趨勢,是大力發展出口、實現我國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
(三)加快環境管理系列標志認證工作。在綠色標準已成為國際貿易新標準的時代背景下,企業應對綠色壁壘最有效的武器是通過環境管理系列標志ISO14000認證。這一認證就是對企業或社團的環境行為進行兩個方面的規范和評價,它們分別是組織環境管理體系和產品環境標志制度。為適應這一國際潮流、服務于企業出口,國家環保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聯合組成的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委員會,自1997年正式開展認證工作。但是,很多企業在環境管理上還停留在末端治理階段,對ISO14000標準的理解和應用還不深。因此,我國企業尤其是外貿企業在認證問題上依然任重道遠,要深入了解ISO14000認證的各項標準與要求,扎實做好企業各方面、各環節的工作,綜合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和能力,爭取早日通過國際認證,適應國際市場“綠色”潮流,走綠色企業發展之路,全力推進外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綠色發展戰略。同時,申請認證還能夠推動企業的內部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引導企業按照綠色要求改進產品種類、生態設計、生產工藝和生產過程,推動企業的管理走向標準化、規范化和國際化,促使企業經營由粗放經營向可持續經營的轉變。
(四)實施綠色營銷,塑造綠色形象。綠色營銷指企業通過交換,為滿足人們的綠色消費需求,履行環境保護的責任與義務,實現自身的盈利所進行的與產品有關的一系列經營活動。企業搞好綠色營銷,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搞好綠色品牌設計。在給綠色產品設計品牌名稱時應融入綠色概念,一個好的綠色品牌名稱有以下特征:暗示產品類別,支持標示物和標示語,盡量將品牌名與自然風景區的名稱、少污染或無污染的地名及其具有代表性的動植物聯系起來。其次,重視綠色產品的廣告宣傳。在綠色產品的廣告宣傳過程中,應強調產品對環境的友好性,使廣告不僅突出產品的綠色形象,刺激消費者的購買,而且獲得現代公眾的好感與共鳴。在進行綠色產品的廣告宣傳中,可以實施差別策略,最立竿見影的方法有:一是注重產品包裝。許多產品的外包裝如可口可樂紙杯等示意消費者用后投入垃圾箱內,這很容易使環保意識較強的消費者對企業產生好感。從發展趨勢看,可回收、易拆解,部件或整機、包裝物可翻新和循環利用的產品將成為綠色消費的一種選擇時尚,這無疑為廣告產品差別化策略提供了新的訴求點。二是在商品上附上“綠色標志”。綠色標志也稱環境標志,它是一張貼在商品上的特定圖形,標志著該商品不但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置過程中也符合環境保護的規定要求。目前綠色標志已逐步成為企業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所必備的通行證,因此,企業應努力取得環境標志并在廣告宣傳活動中對其加以強調,以增加綠色品牌廣告的說服力。據有關資料表明,77%的美國人表示一個公司的環境信譽影響其購買決定,40%的歐洲人更喜歡購買綠色產品。我國青島電冰箱總廠銷往德國市場的電冰箱數量之所以居亞洲之首,就在于該廠將氟利昂含量減少到5%,獲得了德國的環境標志。由此可見,在廣告中宣傳綠色產品的環保性能可以取得顯著效果。
(五)加強國際間的相互合作,抵制環境貿易壁壘。當前環境與貿易問題的實質是改變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我國已是WTO正式成員,可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合理對抗機制、報復措施、非歧視原則及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聯合發展中國家共同抵制發達國家故意設置的歧視性綠色貿易壁壘,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為此,要進一步加強國際間的合作,樹立全球經濟伙伴思想,力爭建立環境與貿易相互協調的良性機制;要堅持權利與義務平等的原則,在享受國際貿易帶來的利益的同時,承擔與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稱的環境義務,反對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的旗幟下推行“以鄰為壑,獎出限入”的新重商主義行為;要堅持發達國家多承擔義務的原則,要求發達國家對其工業化進程的環境欠賬和現行的高度密集生產及奢侈性消費帶來的環境后果負責,向發展中國家轉讓環境技術,提供資金支持,反對發達國家動輒實施環境貿易制裁,損害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
總之,針對目前國際競爭的嚴峻形勢,企業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現狀,清楚自己的不足,進而研究具體可行的應對措施,順應形勢,把握市場脈搏,努力改變經營思路,迎接綠色挑戰,樹立綠色觀念,開辟綠色產品,塑造綠色形象,滿足綠色需求,將企業做大做強,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經濟大潮中取得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1〕丁家云.綠色貿易壁壘與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J〕.經濟問題探索,2002,(4):75-719.
〔2〕吳建華.綠色壁壘對我國貿易影響的對策〔J〕.生態經濟,2001,(10):57-19.
關鍵詞:綠色壁壘,貿易保護,WTO規則
在國際市場行走的中國企業,有一個共同感覺:中國產品出口,面對兩道必須突破的關隘,一是“反傾銷”,一是“綠色壁壘”。從發展形勢看,“綠色壁壘”對中國產品出口的制約已經遠遠超過“反傾銷”,成為國貨走出國門的最大阻力,對更多準備“走出去”的企業而言,突破這道關隘,首先必須對綠色壁壘有著充分的認識。那么什么是綠色壁壘呢?所謂綠色壁壘(GreenBarriers,簡稱GBs),也稱為環境貿易壁壘(EnvironmentalTradeBarriers,簡稱ETBs),是指為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綠色壁壘通常是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保護措施、法規和標準等,也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它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以保護有限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通過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不能接受的環保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的進口,從而達到貿易保護目的而設置的貿易壁壘。
目前,國際上經常使用的綠色壁壘主要有:第一,“綠色關稅”,又稱環境進口附加稅,是指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些進口產品除征收一般關稅外,再加征環境稅。第二,“綠色技術標準”,以保護環境的名義,通過立法手段制定苛刻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進口。第三,“綠色檢疫”,某些國家制定嚴格的衛生檢疫標準,對商品中農藥殘留量、放射性物質殘留量、重金屬含量等要求十分嚴格,限制或禁止外國產品的進口[1].第四,強制性措施,一般是以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環境、方法、過程等不符合本國環境要求為理由,強行禁止某些產品進口。第五,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以另一國違反國際環境條約為理由采取的強制性進口限制措施。第六,環境許可證制度、環境配額等其他形式。其限制的又多是發展中國家的主要出口產品,如初級產品、粗加工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客觀上保護了發達國家利益,給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增加了難度。
WTO建立了一整套多邊貿易規則,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多輪談判,WTO成員的關稅被大幅度削減,傳統的配額、許可證等數量限制手段也受到約束。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越來越采用反傾銷、反補貼、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等新興的非關稅壁壘,對本國的產業進行保護。其中,以環保標準為內容的綠色壁壘更是漸受矚目[2].本文將從綠色壁壘的成因和特點出發,對其進行分析。
一、綠色壁壘的成因
綠色壁壘是新貿易保護主義和環保運動結合的產物,其形成有深刻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
(一)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選擇引發了全球性的環境保護運動,是綠色壁壘產生的思想根源。工業革命以來,世界經濟和科技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但與此同時,全球生態環境卻日益惡化,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面對工業化帶來的酸雨、荒漠化、氣候變暖等日益嚴重的全球性環境問題,人類逐步認識到,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應建立在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基礎上,使人、自然、社會重新結合成有機和諧的統一體。于是各國政府紛紛制定了關于環境和貿易的法律法規,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合法的壁壘,綠色壁壘正是順應國際貿易生態化的潮流而產生的。
(二)人們消費觀念的更新,對綠色產品需求的擴大,是綠色壁壘形成的內在原因。人們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后,開始注重生活的質量,對各種綠色食品、生態能源、無污染產品等綠色消費的比例不斷增加。與這種變化相一致,發達國家出現了許多綠色環保組織,要求政府在經濟發展和貿易談判中更注重環境問題,他們經常采取激烈措施向WTO、IMF等國際經濟組織施壓,要求制定全球統一的人道的綠色的貿易規則。在歐洲一些國家,代表環保組織的綠黨開始執政,制定了較高的環保標準和嚴格的執行措施,形成了各種綠色貿易壁壘。1999年西雅圖舉行的WTO部長會議由于包括環保組織的各種“反全球化”運動的組織的抵制無果而終,反映了環境標準進入多邊貿易體制以不可避免。因此,在多哈舉行的WTO部長理事會經過談判達成一致,同意啟動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談判。
(三)各國技術水平、經濟實力和國家利益的差異,是綠色壁壘產生的客觀原因。盡管人們都認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但在如何實現上卻不盡相同。發達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環保技術水平較高,其環保要求和標準也較高。發展中國家由于資金和技術上的限制,根本無法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要求,這在客觀上造成了綠色壁壘。加上由于世界商品種類繁多,生產過程和標準五花八門,制定同意的全球環保標準難度極大,各國紛紛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制定各自的環保標準,導致綠色認證和執行體系千差萬別,間接對他國產品造成了歧視,形成了新的綠色壁壘。
(四)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和WTO規則體系的漏洞,是綠色壁壘產生的根本原因。近年來,由于經濟增長緩慢、失業壓力增加、優勢產業空心化等影響,使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一方面,發達國家大力倡導自由貿易理論,在WTO框架內,打開其他國家的服務貿易市場,統一全球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嚴格執法程序,為其具有優勢的服務貿易和知識經濟提供發展空間;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在不具優勢的領域,采取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針對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成本低的特點,他們經常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征收高額的稅收,削減其競爭的價格優勢。在市場準入方面,他們高筑環境和技術壁壘,大力提倡綠色貿易,為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品設置不能達到的標準。由于WTO有關綠色貿易的條款,主要散見于GATT規則第20條、《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協定》、《農產品貿易協定》、《補貼與反補貼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4條等規則中,而且規定比較模糊,使爭端常常無法可依,許多案件依靠專家組的解釋,這些法律的漏洞使綠色壁壘大行其道。
二、綠色壁壘的特點
虛假性綠色貿易壁壘一般都打著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實則是限制進口的不合理的制造貿易障礙、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不平衡性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狀況已呈現極大的不平衡性。而發達國家無視發展中國家的現實情況,以其先進的技術、雄厚的資金提出過高標準,把發展的不平衡導入國際貿易領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發達國家甚至提出遠高于國內標準的標準,搞雙重標準,這更加劇了不平衡性。
廣泛性綠色保護的內容非常廣泛,不僅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商品的生產、銷售方面的規定和限制,而且對那些需要達到一定安全、衛生、防污等標準的工業制成品亦提出過高要求。這些綠色保護措施,還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在具體實施時容易受發達國家的刁難和抵制。對生產技術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涉及面就更大更深。
堅固性綠色貿易壁壘抓住人們高消費時關注生態環境的心理,根據本國市場和消費者的情況超高標準制定,先人為主,制造進口品的消費障礙,具有堅固的限制進口的堡壘作用。
隱蔽性種種綠色貿易壁壘借環境保護之名,隱蔽于具體的貿易法規規定、國際公約的執行過程之中,使出口方往往難以預見具體的內容及其變化,難以適從。
較強的技術性即對產品的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的鑒定都包括較多的技術性成分。
較大的靈活性由于各國的環保標準不統一,可選擇的余地大。
一定的歧視性有些國家往往根據自身與其他各國的具體貿易狀況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國民待遇原則受到扭曲。
影響的嚴重性綠色壁壘一旦生效,其效應較之關稅壁壘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這種措施容易從一個國家擴散到多個國家,產生連鎖反應。
爭議性大由于涉及面廣,標準又不統一,隱蔽性與合法性相互交織,往往容易產生分歧,難以協調。
三、綠色壁壘的表現形式
綠色貿易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包裝與標簽要求、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目前與環境密切相關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主要有環境標志、生態(或綠色)包裝、環境技術標準以及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國際或區域性環境保護公約。目前國際社會已制定了150多個環境與資源保護公約。如《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
2、國別環保法規。國別環保法規是指主要發達國家在空氣污染防治、廢棄物污染防治、化學品管理、農藥管理、自然資源和動植物保護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涉及許多產品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如食品農藥殘留標準、紡織品環境標準等。
3、綠色標志制度。綠色環境標志是一種由專門機構頒發的證明產品達到環境標準的一種圖形標志。標志獲得者可以把標志印在或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表示該產品不僅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使用后處理的各個環節都符合環保要求。
4、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是指能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生或再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如可再生回收再循環包裝、多功能包裝、以紙代塑包裝等。
5、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綠色衛生檢疫是指對進口產品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進行的檢測。重點是對涉及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的農藥殘留量、放射性殘留量、重金屬含量等進行的檢測。如美國的《食品、藥品、化妝品法》、《公共衛生服務法》;日本的《食品衛生法》、《植物防疫法》等都對強制性檢驗檢疫提出了具體要求。
四、綠色壁壘在WTO中的法律依據
WTO關于綠色壁壘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如下協議中:
1、綠色壁壘在法律上的依據,可以追溯至1947年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后被《關貿總協定1994》所代替)。《關貿總協定1994》第20條“一般例外”條款規定:“在遵守關于此類措施的實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國家之間構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視的手段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阻止締約方采取或實施一下措施:……(b)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與國內限制生產與消費的措施相結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3]該條款賦予各成員以“環保例外權”,即各成員有權以“保障人民、動植物生命或健康”或“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為理由而采取限制貿易的措施。這正是綠色壁壘存在的依據。
、《補貼與反補貼協議》(SCM)。該協議規定了補貼的定義和內容,把補貼分為禁止性的、可申訴的和不可申訴的補貼等三類,其中“按新的環保要求,促進設備改造,而對企業負擔給予的資助”為不可申訴的補貼,這為綠色補貼提供了合法性基礎。但是,一些進口國經常以綠色補貼引起了受補貼產品的價格扭曲、損害本國產業為由,按照本國的《反補貼法》征收反補貼稅。由于WTO沒有詳細規定哪些綠色補貼合法,很容易產生貿易沖突。美國就曾以環境補貼為由對巴西的人造膠鞋和加拿大的速凍牛肉提出了反補貼申訴
3、《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SPS)。該協議規定各國有關衛生和動植物檢疫領域的法律法規、檢驗方法及檢疫措施,要符合WTO的非歧視待遇和透明度原則,以國際標準為基礎。但是,該協議也引入了“預防原則”,既在找不到“科學依據”時,可以臨時性地采取更嚴格的衛生檢疫措施,這就為一些國家設立復雜苛刻的綠色檢疫壁壘大開方便之門。在“歐共體-有關肉類和肉類制品(荷爾蒙)的措施”[4]一案中,歐共體曾以在牛飼料中添加激素會危害人體健康為由,禁止進口美國牛肉,美國認為歐共體決定沒有科學依據,將爭端訴諸WTO,結果歐共體敗訴[5].
4、《技術貿易壁壘協議》(TBT)。該協議規定各國在采取技術措施時,要體現非歧視和透明度的原則,盡量采用國際統一標準,進行必要的協調,對貿易影響最小。同時,也允許任何成員方采取以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和健康的必要技術措施,可以與國際標準不一致。于是,發達國家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制定了嚴格的強制性的高技術標準,對技術水平低下的發展中國家構成了歧視。英國食品標準機構就以發現醬油中有致癌物質為由,禁止進口來自中國、泰國等地的醬油。歐盟內部各成員國對藥品規定了不同的技術要求,外國藥品進口必須經所有成員國檢驗,漫長的過程加重了進口負擔,削減了競爭力。
綠色壁壘從根本上違反了WTO基本原則。一是高標準的環境標準、環境成本內化的要求,使發展中國家喪失比較優勢,WTO自由貿易的目標失去了根基;二是復雜苛刻的環保要求,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造成事實上的歧視,違反了WTO的非歧視原則;三是讓發展中國家承擔發達國家歷史上破壞環境的成本,既不合理,也不符合WTO公平貿易的原則;四是發達國家統一實施環保標準,WTO主張的發展中國家的差別與特殊待遇無法體現。另外,由于國際上缺乏有效機制裁定與環境有關的貿易爭端,發達國家就采用國內的一整套環境法規監管國際貿易,單邊措施產生的“溢出效應”也對WTO的多邊體制提出了挑戰。
五、我國面臨的挑戰和對策
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已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由于深切體會到環境破壞的影響,中國已經高度認同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但是,發達國家將環境問題與貿易掛鉤、并作為新的貿易壁壘的做法,對我國構成了嚴峻挑戰。我國的出口對象主要是發達國家,出口產品集中在低附加值、高能耗、資源和勞動密集型的產品,價格是產品競爭力的主要指標,如果采取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符合環境要求的產品及生產工藝和生產方法,必將提高產品的成本,最終影響我國的出口。
在貿易與環境問題上,消極回避和強烈抵制都是不可取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為推動經濟全球化進程,要求將金融服務、投資及知識產權等涉及其重大利益的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盡管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但是到烏拉圭回合結束,這些問題都成為WTO協議的一部分,可見國際經濟關系北強南弱的格局決定了發展中國家的影響是微弱的。西雅圖談判以來,與環境有關的貿易問題的談判將不可避免,我們應當未雨稠繆,積極準備,主動介入,在WTO談判中維護自身利益。
一要區分環境保護和綠色壁壘,不能籠統地把保護環境的國際條約、國家標準和各種綠色認證制度一概視為綠色壁壘,只有建立在歧視待遇和保護國內產業基礎上的措施才是綠色壁壘。我們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一方面積極參加多邊環保條約,以保護資源和環境;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打破綠色壁壘。從WTO審理的案件看,引用GATT第20條“環保例外”進行限制的國家,許多都敗訴了。因此,只要我們熟悉國際規則并積極申訴,就可以贏得利益。
二要創造新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環保經濟。我們不能永遠遵循勞動力成本低這一靜態的比較優勢去參與國際分工和競爭,不能把產業結構納入自愿鎖定在低端環節,不能走東南亞等小國的依附型、加工型工業發展道路,要像美國、德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那樣,通過國家力量,創造動態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帶動高科技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要完善環境標志制度,對出口商品實行強制認證制度,樹立中國產品優質價廉環保的新形象。要制定我國的環境成本內在化標準,建立環境總量控制機制,實行污染排放懲罰制,積極推廣清潔生產,大力打擊破壞環境的行為。同時通過立法扶持綠色產業、清潔技術和環保技術的發展。
三要聯合發展中國家,堅決反對從狹隘的環境定義出發推行貿易保護主義,堅決反對以產品生產過程為由限制進口、實行“生態標簽”等歧視外國產品的做法,堅決要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援助,提高自身環境保護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求WTO在制定與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協議時,考慮發展中國家利益,爭取差別和優惠待遇。
綜上所述,環境問題既有歷史性,也有全球性。歷史性是因為今天的環境污染是長期以來人類對資源的過度開發與破壞,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經過多年積累產生的,其中發達國家也有責任,要求由發展中國家完全承擔發展的環境成本,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要求,既不公平,也不現實。環境問題的全球性決定了國家標準已不足以解決人類經濟活動產生的環境重負,一國獨自建立環保標準無疑于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只能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根據市場經濟外部性原理,由于全球環境資源產權不明,污染等社會成本無人承擔,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在國內領域必須由一國政府進行宏觀調控,而在國際社會中則需要由一個“超國家機構”通過法律手段重新分配污染權和由此應該承擔的義務。在目前的情況下,各成員方在遵守WTO規則的前提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一套統一的全球環保貿易問題的基本規則是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法。
注釋:
[1]、以茶葉為例,歐盟宣布禁止使用的農藥從舊標準的29種增加到了新標準的62種,部分農藥標準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倍以上;再比如蜂蜜,歐盟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過0.1個ppb,也就是說10萬噸里不能有1克氯霉素含量;2002年1月,日本以我國蔬菜有2.8%抽檢不合格為由,對我國農產品強化檢查了一個月,過去只抽查6種農藥,現在要查40多種。
[2]、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隨著新一輪世界貿易自由化趨勢的推動,關稅之墻普遍變矮,但發達國家為實行貿易保護,積極推出非關稅限制措施,實行“管理貿易”。“綠色壁壘”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3]、ArticleXXGeneralExceptions:“subjecttotherequirementthatsuchmeasuresarenotappliedinamannerwhichwouldconstituteameansofarbitraryorunjustifiablediscriminationbetweencountrieswherethesameconditionsprevail,oradisguisedrestrictiononinternationaltrade,nothinginthisAgreementshallbeconstruedtopreventtheadoptionorenforcementbyanycontractingpartyofmeasures:……(b)necessarytoprotecthuman,animalorplantlifeorhealth;……(g)relatingtotheconservationofexhaustiblenaturalresourcesifsuchmeasuresaremadeeffectiveinconjunctionwithrestrictionsondomesticproductionorconsumption;……”
[4]、參見:“EC-MEASURESCONCERNINGMEATANDMEATPRODUCTS(Hormones)”
[5]、上訴機構裁定:“……wefindEuropeanCommunitiesdidnotactuallyproceedtoanassessment,withinthemeaningofArticles5.1and5.2,oftherisksarisingfromthefailureofobservanceofgoodveterinarypracticecombinedwithproblemsoftheuseofhormonesforgrowthpromotionpurposes……Weaffirm,therefore,theultimateconclusionofthePanelthattheECimportprohibitionisnotbasedonariskassessmentwithinthemeaningofArticles5.1and5.2oftheSPSAgreementandis,therefore,inconsistentwiththerequirementsofArticle5.1”——WT/DS26&48AB/RP
全球生態環境惡化是綠色壁壘存在與發展的根本原因。二戰后,各國紛紛致力于經濟建設,普遍實現了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但同時也使自然生態系統調節功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壞,隨著人們綠色環保意識的喚醒和高漲,人們的價值觀念和消費觀念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重視物質價值轉向以強調非物質價值的綠色價值觀,消費觀念也由產品的特定需求轉向對產品的安全、健康等隱性需求上來。于是,一些國家借以保護其國民的健康為由,憑借其經濟、技術的壟斷優勢而建筑綠色壁壘。
(1)綠色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是綠色壁壘存在與發展的直接原因。隨著世界貿易自由化,關稅和傳統的非關稅貿易壁壘限制競爭的空間越來越小,貿易和環境這兩個原本相互獨立的概念被一條綠色紐帶捆綁在一起。盡管國際協議及多邊貿易環境公約制定方面有了很大進步,但仍存在許多問題,如關貿總協定第20條就將與國內限制生產與消費的措施相配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作為“一般例外”條款對待,由于這些條款彈性較大,對例外權的使用至今尚未形成具有約束力的解決國際環境糾紛的和約或規則,這就為貿易保護主義實行綠色壁壘以謀取經濟利益提供了方便。
(2)發達國家先進的技術水平和較高的環境標準為綠色壁壘的存在與發展提供了內部支持。由于發達國家已通過原始積累的資本使本國經濟得到了良性快速發展,為謀求持續的經濟壟斷地位,往往利用綠色壁壘具有隱蔽性等的特點,憑借自身的先進環保技術,制定十分嚴格苛刻的環保技術標準,使處于落后水平的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成本和價格優勢難以顯現。
(3)綠色文化的興起與流行是綠色壁壘存在與發展的外部保障。綠色文化是以綠色生態為指導思想,以發展綠色生產為基礎,以開展綠色營銷為保證,以滿足社會綠色需求為動力,為使人類更好地發展而設計、創造并使之產生積極成果的一種文化。綠色文化不僅要求生產出的產品是綠色的,而且要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有保護環境、保護生態的統一思想。因此各國紛紛建立專門的綠色營銷渠道或健全自己的綠色產品分銷系統,以開拓綠色產品市場、提高綠色產品市場占有率、擴大綠色產品銷售量,采取綠色壁壘等措施限制對外國產品的進口。
2綠色壁壘對我國的消極影響
當前我國的出口主要涉及到農產品、食品、機電產品、紡織服裝產品、藥品等行業。在傳統農產品對外貿易中,中國的蔬菜、花生、茶葉、蜂蜜等產品都處于優勢地位。但是發達國家不斷提高農藥殘余含量的標準,新標準不僅擴大了檢測項目,而且大幅度提高了標準要求。嚴格的環保標準,致使這些農產品的出口量明顯下降,傳統優勢逐漸削弱。在食品出口方面,綠色壁壘對我國的影響是巨大的。昂貴的檢測費用和認證費用都增加了產品的成本,使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大大降低。機電產品方面,歐美、日本是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但是由于我國有些出口產品在環保方面的缺陷,給了這些國家設置綠色壁壘的借口。特別是家電業,歐盟于2005年8月13日和將于2006年7月1日分別實施《關于報廢電器電子設備指令》(簡稱WEEE)和《關于在電器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前者要求生產商負責回收、處理進入歐盟市場的廢棄的機電產品,對投放市場的產品加貼回收標志,征收回收費用。
當前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1)造成了市場準入障礙,限制了產品出口市場范圍。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資料測算,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主要的出口市場集中在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在環保方面有較強的優勢。它們有條件設置綠色貿易壁壘.使綠色保護主義日趨強化,而我國由于多種出口產品達不到它們的“綠色標準”而被排斥在國際市場之外,出口數額減少。在我國出口的前10位國家和地區中,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均為世貿組織中“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的重要成員。
(2)增加我國出口產品的成本,減少經濟效益綠色壁壘的制定實施涉及產品從生產到銷售乃至報廢處理的各個環節,它要求產品的生產、加工、儲藏、運輸和銷售等過程中都要符合綠色的耍求,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無公害、無污染的環境管理體系。由于我國環保設施落后、環保產業不發達、環保技術不高,使國內生產商為了達到進口國的環境標準不得不在產品的外觀裝潢、出口標簽和商業廣告上作大幅度調整,接受各種檢驗、測試、認證和技術鑒定等,導致出口產品的各種中問費用和附加費用上升而增加出口產品的成本。
(3)對出口商品結構調整增加了壓力。以機電產品為例,我國現有39種機電產品的出口額居全球首位。目前看來,對機電產品出口影響較大的環保法規主要有防止空氣污染法規、噪聲污染防治法規、電磁污染防治法規等,其中有許多條款涉及機電產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可回收率等眾多方面,這些條款對我國機電產品的出口造成了不少限制和困難,我國的大屏幕電視、大功率吸塵器等高檔家電和信息技術產品對歐美的出口已受到影響。
3綠色壁壘對我國的積極影響
綠色壁壘有利于提高企業環保意識和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環境標準、綠色認證、衛生安全檢疫等綠色壁壘的實施,使我國企業意識到產品環保的重要性,促使企業環保意識的提高,同時促使企業為進入國際市場,提高科技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的內在質量,最終有助于增強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1)綠色壁壘促進我國技術進步,有助于調整和優化我國產業結構。環境管制和環境標準將有利于促進我國技術進步,提高生產效率,促進具備較高技術水平和能達到較高標準企業的發展,淘汰低環境標準產品和不合格產品,促使優勝劣汰。同時綠色壁壘促使我國貿易向有利于生態環境的方向發展,促使傳統產品不斷減低污染密集度,不斷提高科技含量,并誘發企業創新。開發環保產品,促進我國環保產業的發展,從而有利于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
(2)綠色壁壘為我國企業提供了新的發展契機。由于綠色產品具有較大的需求收入彈性,這就意味著隨著消費者收入水平的不斷上升,該類產品的需求量將會有更明顯的提高。從市場營銷的角度來說,綠色產品將成為21世紀世界市場上主要的促銷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