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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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結算,托收,匯付,信用證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
1.托收與匯付相結合
付款交單托收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是為了使出口商的收匯更有保障。匯付方式的用途主要是預付貨款或訂金,基本做法是:出口商與進口商約定采用付款交單托收貨款,要求進口商在貨物出運前以匯付方式預付一定比例的貨款或訂金,然后再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時,在托收貨款中扣除已付款項或訂金部分。這樣,若屆時進口商拒付,因為有預付款項的保證,出口商可彌補運回貨物的運費、利息等損失。免費論文。在具體交易中,匯付部分的比例,可視進口商的資信、商品的特點以及運輸費用、貨款總額等情況來確定。
2.信用證與匯付相結合
信用證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是在一筆交易中,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匯付部分通常用做訂金或預付款,在裝運貨物前支付。如延期付款方式中,預付部分以匯付方式支付,剩余部分可采用信用證方式分期支付。有時也可根據交易商品的特點,在交貨后以匯付方式結算余額(或差數),如對礦砂等初級產品的交易,因其數量與質量等難以控制,所以雙方可以約定:信用證規定憑貨運單據先付總貨款的若干成,等貨到目的地后再根據檢驗核實的數量與質量,計算出確切的金額后,再將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給出口商。
3.托收與信用證相結合
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習慣上又稱為“部分信用證、部分托收”。是指一筆交易的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其余部分以托收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其基本做法是:進口商開立合同交易總額一定比例的不可撤消信用證,余額以付款交單方式支付。具體手續是:信用證中規定出口商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部分的貨款憑光票付款,全套貨運單據附在托收部分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對進口商來說,能夠減少開證金額與開證保證金,少墊資金;對出口商來說,因其有嚴格的交單條件規定,能夠保證收匯的安全。
4. 托收與備用信用證相結合
采用備用信用證與托收相結合作為支付方式,這是為了防止跟單托收項下的貨款一旦遭到進口商拒付時,可利用備用信用證的功能追回貨款。
5. 全額托收與全額信用證相結合
此種結算方式的組合主要用于進料加工時的出口結算。因為此種貿易形式下出口企業從外方進料階段的風險較小,所以出口企業向國外進料時可采用承兌交單托收方式付款,而出口成品時則采用即期信用證收款,并以出口貨款來償付進口貨款,從而在降低收匯風險的同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出口利潤。
6.托收與保理相結合
當國內出口商在采用托收方式繼續蔓延并對進口商資信狀況沒有很大把握的情況下,為保證收匯安全,可以申請敘做國際保理。尤其是對賣方風險比較大的D/A,可以與國際保理結合使用,將收匯風險轉移給相關機構,專心從事生產和收購等商業活動。
一般做法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后,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無追索權地賣斷給保理商,如遇進口商破產或違約拒不付款的情況,進口保理商負責賠償信用額度內的全部款項。此外,出口商還可以要求保理商提供不超過信用額度80%的融資。
7.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相結合
銀行保函與信用證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一些期限較長的大型交易中,如成套設備的交易以及工程承包等業務。在這些業務中,除了正常的支付貨款外,還會有預付款或保留款的收取。這時,可以用信用證方式支付貨款,保留款的支付及預付款的歸還可以用銀行保函來擔保。
8.銀行保函與匯付相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分期付款與延期付款的交易中。在實際業務中,某些成套設備或大型機械產品的交易,履約時間都比較長,通常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辦法,可以將匯付與銀行保函方式結合起來運用。在分期付款中,進出口合同規定,在貨物出運前,進口商以匯付方式預交部分貨款作為訂金。其余的貨款按不同階段分期支付,買方出具銀行保函,或開立不可撤消的即期付款信用證。合同中還須約定貨款分幾期付請,每期如何結算等。
在延期付款業務中,做法與分期付款大體相同,區別在于訂金以外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之后若干天內分攤償付,買方開立的是遠期信用證。合同中還須明確延期辦法、分為幾期、利率水平等。
綜上所述,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時,為了使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使進口人順利得接收貨物,更多地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將促成貿易更順利地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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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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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出口賒銷交易風險措施
[論文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國出口企業賒銷交易的原因,指出了賒銷交易的風險,提出了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及風險救濟的風險管理措施。
從2004年開始,中國已連續兩年進出口貿易額超過一萬億美元,成為繼美國、德國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貿易國,但如此同時,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事實:中國企業的海外欠款至少超過1000億美元,相當于2004年出口總額的五分之一,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以年均150億美元的凈值增加。如此巨額的海外欠款的主要原因就是賒銷交易。
一、賒銷交易的原因
自從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經濟正在全面融入世界經濟當中,這對中國的企業來說,既是前所未有的機遇,也是驚濤駭浪的挑戰。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下,國際市場已經形成了買方市場。出口商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除了加強商品質量、價格、服務等傳統競爭力外,還必須提高一種新型的競爭力—出口賒銷能力。出口賒銷,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結算方式,屬于信用銷售。國際結算方式一般有三種:匯付,托收和信用證。信用證是銀行信用,匯付和托收屬于商業信用,也就是出口賒銷的具體體現。信用證對出口企業有安全收匯的保障,但由于手續繁雜,銀行費用高,所以很不受進口方的歡迎。再加上中國產品絕大多數為初級制成品,技術含量低,競爭力差,在這種背景下,出口企業為了贏得客戶,擴大市場份額,不得不采用出口賒銷的方式。
二、出口賒銷交易風險的因素分析
所謂風險,是一種可以通過分析,推算出其概率分布的不確定性事件,其結果可能是產生損失或收益。用函數式表示如下:
風險=f(事件發生的概率分布,事件可能產生的損失或收益。)
出口賒銷交易風險是指出口商在給進口商賒欠信用后,由于癥狀或商業原因所產生的不能及時收回貨款或部分或全部收不回貨款的風險。
1.政治風險
出口賒銷交易由于是跨國性的資本的轉移,再加上路途遙遠,進出口手續復雜,從簽訂交易至收回貨款的時間較長,目標國常常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風險,如、戰爭、罷工及政府辦事效率低下、政府官員不夠廉潔等風險。
2.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指在經濟領域中各種導致企業的經營遭受損失的風險。由于出口賒銷交易周期長,所以存在著外匯波動的風險,物價上漲或下跌的風險和進口商支付能力變動的風險。一旦這些變動對進口商不利,如簽約后物價下跌,那么對于信譽不佳的進口商來說,在付款交單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故意尋找某種理由拒絕贖單;在先發貨后T/T的匯付條件下和承兌交單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尋找種種借口拒付貨款。一旦進口商拒絕贖單,那么出口商就只能將貨物運回國內,承擔運費和保險費的損失;或將貨物就地減價處理。而如果進口商提貨后拒付貨款,出口商則面臨貨、款兩空的風險。即使對信譽較好的公司,如果突遇意外,導致其支付能力下降,出口商也可能面臨不能及時收回貨款的風險。
3.合同風險
合同風險主要是指合同條款風險。合同條款應本著平等、公平、誠信、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的原則。在合同訂立中,一些不法進口商常常設置一些模糊條款,令出口商在不知不覺中違約,以達到進口商收取貨物而不付款的目的。所以,出口商在合同簽字前,一定要檢查所有條款。合同是進出口雙方規定各自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威懾效力。如果違約,進口商清楚自己要付出很高的商業信譽代價和法律代價。
三、出口賒銷風險管理措施
在對風險因素進行了分析后,出口商就應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出口賒銷的風險進行有效管理。一般來說,出口賒銷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救濟四個方面。
1.風險識別
所謂風險識別,就是按照某一種風險分類的方法,將可能發生的風險因素列出,進行初步的歸納分析。在出口賒銷交易中,風險因素包括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合同風險,尤其要注意的是經濟風險中的進口商信用風險。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指采用適當的理論方法,結合過去類似風險發生的信息,分析發生損失的概率分布,并爭取定量評估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為做好出口賒銷的風險評估,出口商應做好客戶資信評估和制定措辭嚴謹的出口銷售合同。出口商采用出口商業信用的基礎是進口商的誠信。因此,做好客戶資信調查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國際市場上,商人良莠不齊,如何才能辨別真偽呢?這需要從調查方式和調查內容兩方面進行。調查方式很多,一般是通過銀行,保險公司,駐外使、領館,專業資信調查公司,或直接派人出國考察。調查的內容通常采用“5C”系統:一是品質(Character),指客戶的信譽;二是能力(Capacity),指客戶的償債能力;三是資本(Capital),指客戶的財務實力和財務狀況;四是抵押(Collateral),指客戶拒付或無力支付款項時能被用做抵押的資產;五是條件(Condition),指可能影響顧客付款能力的經濟環境。根據調查的情況,對客戶信息進行認真識別、分析和評估。對資信狀況好的客戶,給予較大的信用額度。而對資信狀況差的客戶或有不良記錄的客戶,采取主動放棄或拒絕承擔風險的方法。
3.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指采用風險規避或風險轉移等方法,主動控制風險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減弱風險帶來的損失,進行風險防范。在出口賒銷交易中,主要應規避兩種風險:一是資信狀況很差的進口商;一是政治風險很大的國家。例如剛果(金)和津巴布韋等國,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于2005年11月的《國家風險分析報告(2005)》中,其風險在9級評估體系中參考評級為最高9級。那么我國出口企業在出口賒銷業務中就應當堅決回避這些國家的客戶。
風險控制的另一種方法是風險轉移。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利用風險融資手段,轉移出口賒銷交易風險。比如,通過開展出口信用保險,將賒銷交易風險轉移給信用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是國家為了推動本國的出口貿易,保障出口企業的收匯安全而制定的一項由國家財政提供保險準備金的非贏利性的政策性保險業務,是國際上公認的支持出口、防范收匯風險的有效手段。當前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全球貿易額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實現的,發達國家的出口信用保險涵蓋率在20%~30%。我國承辦出口信用的公司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
風險控制的第三個方法是出口企業建立出口賒銷管理制度。從商業發票開出的那天起,企業就要進行賒銷款跟蹤管理。貨物一旦發出,就要立刻提醒客戶;快到付款期限時,再及時向客戶催收。同時,要管理好平時的業務資料,尤其是進口商確認付款的傳真、信件和電子郵件等。除此以外,還要建立預警機制。一般來講,任何的進口拖欠或欺詐,事先總有一些征兆,譬如:幾天不回復傳真、電子郵件等,打電話也沒人接;突然增大購買量,一般是平時的三倍以上等。如果發生上述征兆之一,出口企業就要引起高度警覺,并對此征兆進行分析、判斷,及時采取措施,以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降低風險的破壞程度。
4.風險救濟
論文關鍵詞:國際貿易拖欠信用風險管理機制
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外貿出口的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國企業被外方拖欠貨款的問題日益凸顯。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債務拖欠等問題已成為外貿企業發展的瓶頸。文章首先對我國外貿企業貨款拖欠問題的現象進行客觀分析,然后剖析其深層次成因,進而從新的視角為我國外貿企業解決該問題提出建議。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出現的經濟糾紛也有所增加。其中國際貿易拖欠,即在對外貿易中應收款不能及時安全收回,大量外匯滯留損失在外,成為困擾我國眾多外貿企業的一大難題。而且隨著人民幣的升值,這一難題造成的損失也在擴大。支付結算是進出口貿易業務鏈上最關鍵的一環。伴隨著科技的發展,支付結算工具日漸增多,這給貿易雙方帶來了周轉與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風險的存在,其中也潛伏了風險。以托收方式為例,若買方違約,拒絕贖單,賣方便無法收回貨款。
一、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從國外統計數據上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從國際貿易拖欠案起因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直接起因以惡意欺詐為主。具體結構為:有意欺詐的拖欠款占60%;產品質量、數量或交貨期有爭議的占25%;屬于我方外貿企業交易嚴重失當及管理失誤的占15%;交易人員私下默契臺底交易占2.5%;其他性質占2.5%。我國對外貿易的過半貨款拖欠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或貨期等貿易糾紛引起。
2.從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華人公司(包括我國港、澳、臺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純為貨物有爭議的公司占20%;(4)駐外機構占5%;(5)其他占5%。
3.從外貿企業性質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導致的國際拖欠所涉及的企業以國內的全資中資企業為主體。具體結構為:80%來自國內的企業,其中的50%為國有外貿企業,30%為私營外貿企業;另外20%來自三資企業。
4.從客戶新舊特征看,過半數的國際貨款拖欠由老客戶造成。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國際貨款拖欠主要由資信不良的新客戶造成。
二、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幾年來人們經過對幾十起不同類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在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不重視對外商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我國外貿公司對外成交不應缺少的一個環節,外商資信狀況直接關系到外貿公司能否嚴格履行合同,安全收匯、收貨。有些外貿公司在進出口貿易中,對外商既不做資信調查,又輕率采用對出口方具有極大風險的付款方式(D/A、T/T),給國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詐行騙造成可乘之機。在對外貿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戶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也并非一成不變。當老客戶付款出現異常時,如果缺乏警覺,不及時進行資信調查,了解其目前營運狀況,便會喪失避免風險的機會。
2.貨物質量有問題,履約不嚴肅。出口中不按時交貨,貨物品質、數量、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外方索賠現象時有發生。
3.合同條款有紕漏,業務操作不規范。有些合同貨物品質規格不具體,違約責任不明確,支付條款不對等,出現爭議難以解決。在信用證條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嚴格審證,操作不慎,出現單證不符,遭對方拒付貨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在對外貿易中“重關系,輕索賠”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寧可國家利益受損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諸法律,有的公司選擇國外不良討債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從上述現象和存在的客觀問題進行深層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國際貿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國外原因又有國內原因。就國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國開放之際,積極擴大對外貿易,但相應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外貿公司業務人員與管理者還未完全熟悉國際操作規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態,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將我外貿公司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條款和操作方法上設下圈套,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企業逾期未收匯屬于國外方面諸多原因中,進口商信譽差和我駐外機構有意拖欠約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國外貿企業風險損失的原因除了企業主體信用管理觀念的嚴重缺乏外,來自企業產權制度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
三、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成因
具體來說,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成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貿公司體制與現代化的國際經貿發展要求不適應。我國外貿公司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制,雖經轉換經營機制,擴大自,但在經營、企業管理、財務制度等方面沒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對業務人員和業務活動缺少必要的監督和制約,因此既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又不能妥善解決問題。外貿企業產權不明晰,使得很多國有外貿企業管理者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業績考核,不顧企業長遠利益,盲目賒銷;有的企業迫于市場競爭壓力,單純追求銷售額增長,盲目打價格戰。這些行為導致了企業應收賬款上升,銷售費用上升、負債增加,呆賬壞賬增加,效益下降,偏離了最終利潤這一企業最主要的目標。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銷售收入增長和風險控制這兩個目標之間尋求協調一致,保證最終利潤這一根本目標的實現。
2.相關部門缺乏信用風險管理意識,由于從政府到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意識都比較淡漠,對信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導致政府對企業缺乏政策引導和有效支持;有的企業雖然感到信用風險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無從下手,且成本較高,在本來利潤率不高的情況下不愿為此支付費用,進而產生畏難情緒,甚至干脆漠視不管。目前中國出口企業的壞賬率超過5%,而發達國家企業卻只有0.25%至0.5%的水平,國際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國企業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難,一開始并不是對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國企業自己出現制度和管理失誤。
3.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在我國外貿企業現有的管理職能中,應收賬款的管理職能基本上是由銷售部和財務部這兩個部門承擔的。然而在實踐中這兩個部門卻常常職責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協調與制約機制,容易造成外貿企業在客戶開發、信用評估、合約簽訂、資金安排、組織貨源、品質監督、租船訂艙、制單結匯等諸多貿易環節出現決策失誤并導致信用損失。外貿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已成為企業賬款拖欠趨勢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業務人員素質差是造成國際貿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來,過分強調國際市場開拓,忽略了國際市場的復雜性和對風險的防范;過分強調開拓面和追求成交額,放松了對國際拖欠的管理。對外商進行資信調查在我國外貿公司中沒有制度化,業務過程中隨意性大,在調查的案件中,我外貿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銀行轉賬形式成交的占25%。
5.對外貿企業運作中的行為規范管理不嚴格。有些外貿公司以承包、放權為名,實際是放任自流,致使內外串通、損公肥私、的事件屢禁不止。
6.法律意識淡薄。一些企業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習慣于用行政手段處理問題,不敢于、不善于動用法律手段解決對外貿易中的問題。有的公司在明顯是外方違約或欺詐,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國有資產自我保護機制不健全。在財務和考績制度上不能及時反映企業逾期未收匯的狀況,對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者也無相應的懲治措施。主管部門不了解國際拖欠的問題,因而無法設立預警線,難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國外貿企業業務人員信用風險防范意識薄弱,信用風險防范手段單一,沒能掌握或運用現代先進的信用管理技術和方法。對客戶的信用風險缺少評估和預測,交易中往往是憑主觀判斷做決策,缺少科學的決策依據。在銷售業務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額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銷售人員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甚至與客戶勾結留下可乘之機。在賬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專業化的方法。
由于經營和管理體制上存在缺陷,國際貿易拖欠問題不斷發生,被拖欠的企業不愿意將事情暴露,所以問題難及早發現,形成一個逃避監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必然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四、避免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的對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國外貿體制改革,加快外貿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使外貿企業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得到徹底改善。對此,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國際拖欠案件的發生,并逐步建立起國際貿易風險的預防、監控、治理機制。
1.提高外貿業務人員素質是當務之急。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研究,外貿企業要注重業務人員防范國際拖欠能力的培訓,對剛剛從事外貿工作的人員和近年來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尤為重要。外經貿院校也應開設有關課程,同時各進出口商會應對本行業進出口公司提供國際市場開拓與風險管理的咨詢服務。
2.建立外貿風險管理的規范操作程序。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外商資信調查,是避免發生國際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貿易,需要進行嚴格的評審和有關部門出具的資信調查。從實際經驗看,堅持對新客戶先資信調查后成交,對老客戶定期進行調查或發現疑點及時調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國外貿企業對信用風險的防范一直是進出口業務風險防范中一個較為薄弱的環節,特別是在出口貿易中,我國外貿企業因詐騙而受到的損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國要新增設信用管理部門,從規范客戶資信管理體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動態了解客戶狀況,統一整理分析客戶信息資源,評定客戶資信類型或等級,并隨所掌握信息的變化及時更新評估結果,盡量做到知己知彼。接著要完善客戶信用控制體系,對不同資信類型或等級的客戶應在預付款、信貸擔保、貨款拖欠時間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對待。
3.外貿公司在無法確定交易風險程度的情況下,應向保險公司辦理出口信用險;貨款逾期三個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動。發現對方逾期不付款,如三個月自己追收不回,應積極尋求外部途徑解決(包括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國際貿易經驗表明,在貨款逾期三個月時即進行追索,損失可以減少70%左右;外經貿管理部門應對外貿企業逾期未收匯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加強對國際經貿法律的宣傳教育,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和解決問題。從事國際貿易涉及到廣泛、復雜的法律,貿易的每一種方式,交易的每一個環節,合同的每一個條款,都是一種法律關系的體現,涉及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必須依法辦事,嚴格遵守合同,注重發揮律師的作用,這是被國際貿易實踐證明了的成功經驗。
論文關鍵詞:出口信用保險調查評估追償風險管理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出口企業的收匯安全面臨著較大風險,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來獲得保障和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保險公司可以利用其強大的網絡對國外買方的資信等進行調查評估;在企業的收匯過程發生異常時,及時進行追償債務或賠付款項;通過出口信用保險,能夠幫助企業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提升自身的風險防范能力。
在全球經濟危機沖擊下,一些國家的對外償付能力、匯率穩定性等都受到很大影響,國外銀行的信用風險也在增大。在國際市場上買家拖欠、拒收等違約風險劇增,而部分國家的信貸緊縮政策更加大了這些企業拖欠貨款的風險,甚至不少企業還面臨著海外買家破產的局面。曾經是國際上著名的一流銀行頻繁陷入困境,對即使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的貨款收回也面臨著更大的風險。因此出口收匯風險成為我國外貿出口企業面對的最大外部風險,出口收匯安全成為出口企業普遍擔心的問題。目前在我國企業出口困難加大的情況下,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來獲得保障和支持。
出口信用保險是以國家政策和財政為后盾,以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代表的一種政策安排。它對于出口企業的積極作用表現在為出口企業提供信用和融資服務的同時,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服務,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風險管理制度,降低出口信用風險,減少風險損失,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發展的能力。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出口企業提供收匯的安全保障,可以補償企業由于買家的商業信用風險或買家所在地發生的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從而保障企業經營的持續發展。
一、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國外買方風險進行調查評估
在跨國交易中對交易對象的資信、經營狀況等進行了解和分析,都是降低交易風險的基礎。而我國的出口企業普遍缺乏對境外客戶的資信調查和分析。許多出口企業在信用交易前對境外客戶的注冊資本、盈虧狀況、業務范圍、公司設備、開戶銀行所在地址、經營作風和經營歷史等情況的未作深入了解,缺乏對客戶周全、真實、詳盡的企業資信調查和信用評級。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后,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會對國外買方及所在國家的風險進行調查評估,可以指導出口企業選擇更有利的貿易對象和貿易條件,避免和防止收匯風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有著先進的網絡資信系統和相關國際級合作伙伴,以及專業的調查評估人員,因而對于國外客戶的資信情況能有較準確的了解。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擁有強大的信息資源,因此它可以隨時檢查國外買方的業務量、信用等級等,使得出口商更多地了解其客戶和潛在的商業伙伴,還可以幫助出口商建立預警機制。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國信保專門成立了金融危機跟蹤研究機構,強化了風險監測和管控機制,加大了對歐美買家信用風險的監控力度,并隨時向企業風險動態、國別風險和行業風險等信息;對出現信用風險異動狀況的國外買家列入“黑名單”,及時向投保企業發出預警;加大了對企業海外應收賬款的跟蹤和定期排查力度,及時與企業溝通信息,幫助企業加大風險控制力度;借助遍布全球的資信調查渠道,及時為廣大出口企業調查海外進口商的資信狀況并提供專業的資信報告,適時向市場和企業推出《金融危機下的國家風險監控報告》。
在當今歐美等傳統低風險出口市場面臨衰退之時,非洲、中東、南亞、南美等地區仍具有較大市場開發潛力。面對這些新興市場國家政治不穩、效率低下、法制不健全、外匯管制苛刻等不利因素,以及企業在開拓新興市場時面臨信息匱乏、風險無法保障的難題,中國信保充分運用專業化和國際合作優勢,幫助企業全面調查、分析和把控出口風險,結合國家外交和外經貿政策,傾力支持企業開拓這些新興市場。
二、幫助出口企業對外追償欠款
2008年7月14日,中國信保收到一家公司提交的可能損失通知,通報德國買家拖欠其貨款高達2000多萬美元。中國信保立即抽調業務骨干成立了理賠追償專案小組,迅速制定海外調查減損方案和多方聯動工作機制。中國信保追償專家從多角度強力推進追償進程,最終在11月12日,被保險人書面確認收回全部拖欠款項及利息2109萬美元。據了解,這是自中國信保成立以來,出口貿易險項下發生的單一損失金額最高的案件,也是追回款金額最高的案件。1
通過成功追償為被保險人減少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其追償過程體現出中國信保的集高效、優質、專業于一身的理賠追償手段,能夠有效增強出口企業抵抗國際金融危機風險的能力。如在此案件中,債務關系復雜,涉及德國、西班牙兩地買方、項目方、擔保方和融資銀行等多個債務關系人。中國信保在前期追償中充分發揮中國信保自身的國際影響力和談判能力,協助被保險人向買家及各擔保方施加追償壓力;同時,利用海外追償網絡的專業力量和當地優勢,密切跟蹤項目驗收完工進度和融資款項到位情況,落實物權保留、擔保效力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手續。隨著全球經濟危機愈演愈烈并迅速席卷歐洲各國,歐美大中型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瞬息萬變,中國信保及時調整追償策略和追償手段。中國信保的追償專家一方面依托追償渠道從多角度強力推進追償進程,一方面持續向買家負責人直接施加追償壓力。為了克服時差對工作效率的影響,追償人員保持每天晚上與追償渠道進行書面和電話的溝通,確保掌握最新動態并第一時間采取應對措施。在中國信保追償的積極介入下,經過兩個多月的艱苦斡旋,終于劃上了完滿的句號。
三、出口企業可從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獲得損失補償
出口信用保險對企業的風險保障作用,最終體現在對企業的賠款上。無論是政策性風險還是商業性風險,一旦發生都將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有時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但是,通過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的賠償可以幫助企業避免損失。如發生保單所列的風險,企業可按規定向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對企業的賠付比例為損失的80%至90%。出口信用保險會使企業在出口貿易損失發生時得到補償,這就減少了出口企業的損失,保證了出口企業的平穩運行。
“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在買方發生破產、拖欠貨款等商業風險時,賣方可及時獲得損失賠償。”泉州一家出口企業負責人說。今年初,該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累計出運了40多萬美元的貨物。剛開始對方正常付款,但到了10月份,買家反饋說,資金流動比較緊張,需要延期付款,該出口企業向福建出口信保公司通報了可能損失。出口信保公司介入調查后,發現買家已于11月初正式申請破產保護,已無追償可能,因此進入賠付程序。2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面臨越來越頻繁的貿易摩擦。據專家估計,今后數年我國仍將處于貿易摩擦高發期,企業出口將面臨諸多技術性貿易壁壘,同時出口企業還面臨買家拖欠、破產甚至欺詐風險。信用保險作為規避應收賬款風險最直接有效的工具,能夠為我國出口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有利于出口企業提高自身風險管理能力
通過出口信用保險,能夠幫助企業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提高企業抵御國際貿易風險的能力。目前,中國信保提供專門的“資信評估業務”,利用公司的國內外數據收集渠道和科學技術手段,幫助企業從資金實力、信用程度、道德風險等多方面對客戶做全面的資信評估,從而防患于未然,提高企業的競爭和贏利能力。
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幫助出口企業篩選優質客戶,穩定業務結構。如“好孩子”集團在開拓國際市場過程中,針對中國信保對買家的客觀評估,對不同信貸類別的客戶定下相應的發展戰略,這讓該集團能更加系統地發展海外市場。在中國信保的管理及信息支持下,公司開始著手優化公司的客戶群體。在三年時間里,該公司申報量突破千萬的海外買家已由3個增至2007年的6個。客戶結構的優化幫助企業分散了業務風險,為“好孩子”的穩定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出口信用保險的賠付增長明顯。今年上半年中國信保共接到索賠案件936起,涉及金額2.34億美元。3雖然整體經營風險在升高,但作為政策性保險公司,中國信保公司不會因為國際金融風險的提高而上調信保產品的費率和免賠額等,幫助出口企業建立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始終是公司堅持的目標,仍將積極為出口企業提供保障。
在當前國際貿易信用風險顯著加大的情況下,中國信保不斷采取措施和地方政府合作,實施針對性措施,支持轄區內企業參加信用保險。對于我國出口企業來說,強化風險意識更為重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才能保障企業安全收匯,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出口企業應將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作為自己開展業務的參謀,根據保險規定和履行保險手續的程序,健全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加強核算和監督,降低企業出口創匯成本。
參考文獻:
[1]靳茂,充分利用信用保險,積極應對次貸危機.中國經貿.2008(6):58-60
[2]潘樂,“好孩子”怎樣利用信保防范海外買家風險.國際融資.2008(6):52
[3]楊玉真,善用出口信用保險,拓展企業出口渠道.商場現代化.2008(3中旬刊):112-113
[論文摘要]當前,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國際間交易往來頻繁,由外幣結算帶來的外匯風險逐漸加大,因此,如何選擇合適的方式來回避匯率風險已成為經營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將主要對外匯交易風險的防范技術進行探討。
外匯交易交易風險是指企業以外幣進行的各種交易中,由于匯率變動使結算時和交易時即簽訂合同時折算的貨幣的數額增加或減少的風險。對于交易風險的防范技術,一般可以劃分為外部技術和內部技術。
一、防范外匯交易風險的外部技術
1.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企業或證券交易商與銀行達成協議,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遠期匯率辦理外匯收付業務的交易行為。它是當今國內外回避匯率風險普遍的做法之一。
遠期外匯交易交易方式具有以下優點:一是防范風險所花的成本低。企業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只需支付手續費和風險保證費;二是靈活性較強。我國的銀行已開辦這項業務,外貿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利用。如外貿企業在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對未來的外匯匯率走勢作判斷。如果我方為進口方,為防止到期支付外匯時匯率上漲而造成損失,便可與外商簽訂合同后,立即與銀行簽訂買進外匯的合同,從而將匯率固定下來;如果我方屬賣方,為防止到期收匯時匯率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與銀行簽訂合同,將此外匯按幾個月的遠期匯率賣給銀行。從上述的交易過程不難看出,遠期外匯交易的實質是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范風險的成本。
運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防范匯率的風險已被國內外眾多企業證明為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較明顯的缺點。采用這種交易方式,要求企業在簽訂外匯買賣合同時,必須確定企業未來收付的外匯金額,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單對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為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一弊端,外貿企業可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
2.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
由于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于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擔當匯率變動有利于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余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第一,投資者范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范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才有資格。第二,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第三,外匯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于少數幣種,所以外匯起獲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3.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于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為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二、防范外匯交易風險的內部技術
1.資產負債調整法。以外幣表示的資產負債容易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幣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利潤下降或折算成本幣后債務增加。資產和債務管理是將這些賬戶進行重新安排或者轉換成最有可能維持自身價值甚至增值的貨幣。這一方法的核心是:盡量持有硬貨幣資產或軟貨幣債務。硬貨幣的價值相對于本幣或另一種基礎貨幣而言趨于不變或上升,而軟貨幣則趨于下降。作為正常業務的一部分,實施資產負債調整策略有利于企業對交易風險進行自然防范。
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外匯風險的大小與外幣幣種有著密切的聯系,交易中收付貨幣幣種的不同,所承受的外匯風險會有所不同。在外匯收支中,原則上應爭取用硬貨幣收匯,用軟貨幣付匯。
3.在合同中訂立貨幣保值條款。在交易談判時,經過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多變的風險。貨幣保值條款的種類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貨幣保值條款。訂立這種保值條款時,需注意三點:首先,要明確規定貨款到期應支付的貨幣;其次,選定另一種硬貨幣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標明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在簽訂合同時的即期匯率。收付貨款時,如果結算貨幣貶值超過合同規定幅度,則按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的新匯率將貨款加以調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貨幣金額。
4.適當調整商品的價值。在進出口貿易中,一般應堅持出口收硬幣,進口付軟幣的原則,但有時由于某些原因使出口不得不用軟貨幣成交,進口不得不用硬貨幣成交,這樣就存在外匯風險。為了防范風險,可以采取調整價格法,主要有加價保值法和壓價保值法。
1.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企業或證券交易商與銀行達成協議,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遠期匯率辦理外匯收付業務的交易行為。它是當今國內外回避匯率風險普遍的做法之一。
遠期外匯交易交易方式具有以下優點:一是防范風險所花的成本低。企業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只需支付手續費和風險保證費;二是靈活性較強。我國的銀行已開辦這項業務,外貿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利用。如外貿企業在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對未來的外匯匯率走勢作判斷。如果我方為進口方,為防止到期支付外匯時匯率上漲而造成損失,便可與外商簽訂合同后,立即與銀行簽訂買進外匯的合同,從而將匯率固定下來;如果我方屬賣方,為防止到期收匯時匯率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與銀行簽訂合同,將此外匯按幾個月的遠期匯率賣給銀行。從上述的交易過程不難看出,遠期外匯交易的實質是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范風險的成本。
運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防范匯率的風險已被國內外眾多企業證明為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較明顯的缺點。采用這種交易方式,要求企業在簽訂外匯買賣合同時,必須確定企業未來收付的外匯金額,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單對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為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一弊端,外貿企業可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
2.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
由于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于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擔當匯率變動有利于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余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第一,投資者范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范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才有資格。第二,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第三,外匯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于少數幣種,所以外匯起獲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3.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于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為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二、防范外匯交易風險的內部技術
1.資產負債調整法。以外幣表示的資產負債容易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幣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利潤下降或折算成本幣后債務增加。資產和債務管理是將這些賬戶進行重新安排或者轉換成最有可能維持自身價值甚至增值的貨幣。這一方法的核心是:盡量持有硬貨幣資產或軟貨幣債務。硬貨幣的價值相對于本幣或另一種基礎貨幣而言趨于不變或上升,而軟貨幣則趨于下降。作為正常業務的一部分,實施資產負債調整策略有利于企業對交易風險進行自然防范。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外匯風險的大小與外幣幣種有著密切的聯系,交易中收付貨幣幣種的不同,所承受的外匯風險會有所不同。在外匯收支中,原則上應爭取用硬貨幣收匯,用軟貨幣付匯。
3.在合同中訂立貨幣保值條款。在交易談判時,經過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多變的風險。貨幣保值條款的種類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貨幣保值條款。訂立這種保值條款時,需注意三點:首先,要明確規定貨款到期應支付的貨幣;其次,選定另一種硬貨幣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標明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在簽訂合同時的即期匯率。收付貨款時,如果結算貨幣貶值超過合同規定幅度,則按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的新匯率將貨款加以調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貨幣金額。
4.適當調整商品的價值。在進出口貿易中,一般應堅持出口收硬幣,進口付軟幣的原則,但有時由于某些原因使出口不得不用軟貨幣成交,進口不得不用硬貨幣成交,這樣就存在外匯風險。為了防范風險,可以采取調整價格法,主要有加價保值法和壓價保值法。
5.通過風險分攤防范交易風險。風險分攤指交易雙方按簽訂的協議分攤因匯率變化造成的風險。其主要過程是:確定產品的基價和基本匯率,確定調整基本匯率的方法和時間,確定以基本匯率為基數的匯率變化幅度,確定交易雙方分攤匯率變化風險的比率,根據情況協商調整產品的基價。
6.靈活掌握收付時間以防范外匯交易風險。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收付時間。作為出口商,當計價貨幣呈上升趨勢時,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匯率收益,故企業應在合同規定的履約期限內盡可能推遲出運貨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長出口匯票期限。當然,這要在雙方協商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由于使用這種方法,企業所受利益,便是外方的損失,故不易為外方所接受。但企業應對此有所了解,一方面在有條件時可藉此避免收匯風險;另一方面則可以防止外方向我方企業轉嫁風險。
[論文關鍵詞]交易風險外部技術內部技術
[論文摘要]當前,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國際間交易往來頻繁,由外幣結算帶來的外匯風險逐漸加大,因此,如何選擇合適的方式來回避匯率風險已成為經營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將主要對外匯交易風險的防范技術進行探討。
關鍵詞:第三方物流企業 物流金融 風險控制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相關概述
(一)第三方物流概述
第三方物流的內涵。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使社會分工不斷細化,越來越多的企業特別是生產制造型企業開始回歸主營業務,專注于自身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而將諸如包裝、運輸、倉儲配送、裝卸搬運、庫存管理等業務外包給專門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在此背景下,第三方物流應運而生。所謂的第三方物流,即企業為了將精力集中于主要業務的經營,將原有的內部物流活動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給專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處理,并運用一體化的信息系統與第三方物流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以便對物流活動進行全程管控。
(二)物流金融服務概述
1.物流金融的概念。物流金融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來說,物流金融貫穿于物流供應鏈活動的整個過程,第三方物流企業運用不同的金融產品和工具,有效組織和調節資金流在物流運作過程中的運動,涉及各類存貸款、信托、投資、證券、保險、抵押質押及其他金融服務,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從狹義上來說,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業為處于供應鏈上游、中游、下游的不同企業提供融資和代客結算等金融服務,以促進資金的高效流轉和整個供應鏈的平穩運行。
2.物流金融的特點。物流金融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特征。一是標準化。第三方物流企業在提供物流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對出質產品的包裝及質量的檢查驗收、出質債權的規范性、監管內容及流程等都有嚴格限制和規定標準。二是信息化。第三方物流企業依靠現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統完成預測市場需求、在出資方和融資方之間進行信息雙向溝通、實時有效監控質押物等工作。三是遠程化。由于第三方物流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覆蓋地區很廣,即使面對地理距離遙遠的融資方,第三方物流企業也能通過旗下分支機構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并利用計算機實現遠程操作和監控。四是廣泛性。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客戶群體很廣泛,處于供應鏈各環節的企業,只要有需求,第三方物流企業都可以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出質產品或債券的形式也很多樣,從動產到不動產、從生產原料到倉單都可以納入范疇。
物流金融服務的模式
替代采購模式。替代采購是一種比較初級、簡單的物流金融服務模式。第三方物流企業首先代替融資企業向生產企業采購產品并墊付貨款(不包括物流費用),融資企業交納保證金后,第三方物流企業再根據保證金的比例向融資企業發放部分或全部產品直至融資企業結清所欠款項。
代客結算模式。代客結算是第三方物流企業最早推出的物流金融服務之一。具體又可分為代收貨款模式和墊付貨款模式。在代收貨款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業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后,根據合同的要求將用戶采購的產品送貨上門并代供應商收取貨款,然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結清供應商的應收貨款。在墊付貨款模式中,供應商與用戶和第三方物流企業分別簽訂《購銷合同》和《物流服務合同》后,第三方物流企業向供應商采購用戶所需的產品并墊付部分或全部貨款(不包括物流費用),用戶收到貨物后在一定的期限內結清第三方物流企業事先墊付的款項。
倉單質押模式。倉單質押是第三方物流企業提供的最早的融資模式,現已發展得非常成熟。具體又可分為靜態倉單質押模式和動態倉單質押模式。靜態倉單質押模式是該模式的基礎。第三方物流企業協助銀行對融資企業進行貸款資格認證和審核后,三方簽訂正式協議。融資企業將協議規定的貨物量運到指定的倉庫并由第三方物流企業驗收入庫、現場開立專用倉單,融資企業對倉單做質押背書,第三方物流企業蓋章后將倉單送交銀行,銀行根據質押物的市值向融資企業提供貸款。融資企業每次到倉庫提貨,必須首先向銀行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經銀行同意向第三方物流企業發出解押指令及提貨通知單后,融資企業方可提貨。動態倉單質押模式對靜態倉單質押模式進行了改良,由銀行設立一個庫存警戒線以便進行更好的控制。當倉庫中的質押物數量處于庫存警戒線上方時,融資企業按原有的流程進行貨物自由的出入庫。當質押物數量處于庫存警戒線之間時,經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允許,融資企業方可提貨。當質押物數量處于庫存警戒線下方時,融資企業必須補充同等差額的貨物入庫或交納一定的保證金、經銀行同意后才可提貨。
保兌倉模式。保兌倉模式涉及的主體較多,包括銀行、第三方物流企業、生產企業和融資企業。四方簽訂正式協議后,融資企業向銀行支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銀行開具承兌匯票并由第三方物流企業擔保承兌,生產企業收到承兌匯票后,將貨物發到銀行指定的倉庫,貨物入庫后按倉單質押模式進行接下來的操作,循環往復直到融資企業的保證金賬戶余額與銀行開具的承兌匯票的金額相等,匯票到期后由銀行兌付。
融通倉模式。融通倉模式實質是對倉單質押模式的一種簡化和延伸。第三方物流企業通過銀行的資格認證和審核后,可獲得相應額度的貸款,并以此向融資企業提供靈活便捷的質押貸款服務。銀行不再參與對融資企業的審批和過程監管,而由第三方物流企業直接控制倉單質押的全過程,融資企業只需經過第三方物流企業的批準即可提貨。
物流保理模式。物流保理模式適用于國內企業進口原材料或商品并以信用證方式結算的情況。在銀行、第三方物流企業、國內進口企業、國外出口企業四方簽訂正式協議后,國內進口企業向銀行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申請開具信用證,銀行對該企業和國外出口企業的資質進行審核評估后,向國外出口企業開具信用證,并在國外出口企業提交質押單據后預先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款。第三方物流企業受銀行的委托代為報關、提貨、入庫質押監管。國內進口企業可一次性或多次還款,在銀行審批后經第三方物流企業到倉庫提貨。
我國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部分第三方物流企業已經開始探索發展物流金融服務,國內較大的第三方物流企業都開展了與倉單質押業務相關的物流金融服務,積極與各大銀行合作建立定點融資倉庫、提升倉儲管理專業水平、完善物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以此作為企業新的經濟增長點;物流金融涵蓋的客戶對象持續擴大,提供的產品種類不斷創新。
然而,由于我國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的起步較晚,企業自身的規模、資本實力和運營經驗遠不及國外第三方物流企業,因而在發展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首先,由于我國法律規定非金融機構不得從事金融業務,國內第三方物流企業不能像國外企業那樣通過收購或投資銀行從事金融業務,只能與銀行建立合作關系。這使得物流金融服務的資金來源相對單一,受國家貨幣政策的影響波動性較大。其次,我國第三方物流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物流金融服務的開展中由于規范標準缺乏、技術儲備不足,導致流程進展控制不力,業務操作復雜混亂,銀行、融資企業、物流企業之間缺乏信息共享和有效監管。此外,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缺乏風險管理的意識和科學手段,識別、評估和控制風險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強化,較高的監管成本使企業的收益和利潤降低。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面臨的主要風險
(一)經營風險
第三方物流企業由于為供應鏈上的各企業提供多種物流金融服務,經營范圍擴大,風險相應增加。具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內部經營管理風險,主要是由于組織結構老化落后、管理和監督機制不健全、員工綜合素質不足、管理層決策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二是市場風險,在質押物的市場價格發生波動或是匯率浮動改變變現能力時產生。三是安全風險,質押物品存儲在倉庫的期間很可能因為倉庫本身安全管理措施不足、管理人員的誠信問題或融資企業提單詐騙等原因發生損失。四是客戶資信風險,部分融資企業可能不按合同還款甚至惡意騙取貸款,使金融物流服務遭遇信任危機。
(二)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主要是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人有時為了滿足自身的利益,會做出損害委托人利益的行為,而委托人因為信息不足無法得知,因而蒙受損失。第三方物流企業提供物流金融服務時,既是合作企業的人,又是銀行的委托人。第三方物流企業比銀行掌握更多合作企業的信息,又有質押物或保證金作擔保,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信息不對稱的狀況;為了保證長遠的發展需要,第三方物流企業一般會與銀行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向銀行提供合作企業的真實信息,確保了物流金融服務的順利進行,這些都降低了第三方物流企業所面臨的道德風險。然而,由于第三方物流企業面向眾多的客戶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多項委托關系并存的局面及協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都使得物流企業無法完全避免道德風險。
(三)法律風險
第三方物流企業在開展物流金融服務時,由于涉及的主體眾多,當質押物在各主體間流動時,很可能就其所有權歸屬問題產生糾紛,這是物流企業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物流金融服務的條款還不完善,如對倉單的內容、轉讓、遺失和法律效力等就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得問題發生時物流企業無法可依。此外,我國規定非金融機構不得并購銀行等金融機構,如何保證企業擁有充足的自有資金開展物流金融服務成為第三方物流企業亟待解決的難題。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務的風險控制策略
(一)經營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內部經營管理風險,第三方物流企業應根據不同的物流金融服務運作模式,分別制定標準、量化的操作規范和監管程序, 指派專門的工作人員并輔之以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嚴格的業務流程操作,實現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針對市場風險和安全風險,應建立靈活迅速的市場產品信息收集及反饋體統,實現實時有效監控;對質押物的選擇,盡量以適用范圍廣、價格漲跌幅度不明顯、處置簡單、質量穩定的產品為主,綜合運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完成對質押物的科學估價,然后確定合適的質押貸款比例。針對客戶資信風險,要建立合作企業資信評估指標系統,加強對合作企業的信用管理,與其建立長期的業務合作關系,同時與銀行合作實行融資項目的信用及風險評估。
(二)道德風險控制策略
為了有效避免道德風險,物流企業應建立合適的客戶評判標準體系,選擇合適的合作企業,并按照合作時間的長短劃分不同的信任等級。此外,為減少委托對委托人的損害,物流企業在物流金融服務合同中應重點關注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促進三方之間的有效合作;二是建立嚴格的風險防范機制,通過負激勵督促三方各自履行相應義務。
(三)法律風險控制策略
我國必須加快對現行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改革和完善法律法規中有關物流金融服務的相關條款規定或制定專門的物流金融服務法,使物流企業在面對所有權糾紛或業務流程中的相關問題時有法可依。物流企業與合作企業、銀行簽訂合同時,要事先研讀涉及物流金融服務的相關條款,找出其中的空白、互相矛盾及不明之處,寫進合同,防止三方中的任一方有法律漏洞可鉆,有效控制法律風險。
第三方物流企業發展物流金融服務需要有效識別和評估風險,提高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保證物流金融服務的持續進行,實現自身、供應鏈上各企業及銀行的多方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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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光 .第三方物流企業物流金融服務的分析與決策[J].企業管理,2011(8)
1、概念。第三方支付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采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提供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接口的交易支持平臺的網絡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并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并檢驗商品確認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貨款轉至賣家賬戶。
2、第三方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流程如下:①消費者在電子商務網站選購商品,最后決定購買,買賣雙方在網上達成交易意向。②消費者選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交易中介,用借記卡或信用卡將貨款劃到第三方賬戶,并設定發貨期限。③第三方支付平臺通知商家,消費者的貨款已到賬,要求商家在規定時間內發貨。④商家收到消費者已付款的通知后按訂單發貨,并在網站上做相應記錄,消費者可在網站上查看自己所購買商品的狀態;如果商家沒有發貨,則第三方支付平臺會通知顧客交易失敗,并詢問是將貨款劃回其賬戶還是暫存在支付平臺。⑤消費者收到貨物并確認滿意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臺。如果消費者對商品不滿意,或認為與商家承諾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臺拒付貨款并將貨物退回商家。⑥消費者滿意,第三方支付平臺將貨款劃入商家賬戶,交易完成;顧客對貨物不滿,第三方支付平臺確認商家收到退貨后,將該商品貨款劃回消費者賬戶或暫存在第三方賬戶中等待消費者下一次交易的支付。
3、特點。第三方支付有如下幾個特點:①可以消除人們對網絡購物和交易的顧慮,讓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和使用網絡的交易功能。②可以為商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幫助商家網站解決實時交易查詢和交易系統分析,提供方便及時的退款和止付服務,起到仲裁作用,維護客戶和商家的權益。③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一系列的應用接口程序,可以幫助商家降低運營成本,幫助銀行節省網關開發費用。④第三方支付服務系統有助于打破銀行卡壁壘。由于目前我國實現在線支付的銀行卡各自為政,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銀行卡,這些自成體系的銀行卡紛紛與網站聯盟,推出在線支付業務,客觀上造成消費者要自由地完成網絡購物,手里面必須有十幾張卡,同時商家網站也必須裝有各個銀行的認證軟件,這樣就會制約網絡支付業務的發展,而第三方支付服務系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二、第三方支付面臨的問題
1.市場競爭問題。支付公司之間的競爭最先反映在和銀行關系的競爭上。能否與各大商業銀行形成緊密合作,能否在和銀行的談判中將價格談到最低,成為支付公司競爭的首要手段。但支付公司和銀行之間的關系,并非只有合作。當銀行不通過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而直接與商家連接時,第三方支付公司將面臨來自銀行的強大競爭。除銀行之外,目前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還面臨四種力量的競爭,分別是潛在競爭對手、替代品生產商、客戶、現有產業競爭對手。他們是驅
動產業競爭的五種基本力量。第三方支付市場的五種競爭力量在市場上的博弈競爭,將共同決定該產業的平均盈利水平,這五種力量的分化組合也將對第三支付平臺的發展產生深刻影響。2.運行風險問題。第三方支付結算屬于支付清算組織提供的非銀行類金融業務,中央銀行將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門檻。對于已經存在的企業,第一批牌照發放后如果不能成功持有牌照,就有可能被整合或收購。政策風險將成這個行業最大的風險,嚴重影響了資本對這個行業的投入,沒有資本的強大支持,這個行業靠自己的積累和原始投資是很難發展起來的。現在國家制訂相關法律法規,準備在注冊資本、保證金、風險能力上準備對這個行業進行監管,采取經營資格牌照的政策來提高門檻。此外,第三方支付還面臨著其它問題。如:誠信問題,用戶擔心的是支付后得到的東西是假貨,或獲得的服務,以及產品非網絡購買時當初所想;認知問題,網絡教育的不夠全面,很多人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電子支付;政府監管問題,第三方支付的出現,給支付體系監管提出了全新課題。
三、結論
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市場集中化程度低、同質化競爭十分激烈、標準化服務固然是市場所需要的,但更多商戶需要的是定制化的支付解決方案,創新已經成為第三方支付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第三方支付的創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個是電子支付技術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延伸業務增值服務的拓展。當前、對于第三方支付企業,最為關鍵的是理順上下游產業鏈的關系,避免惡性競爭,結合國情開展服務創新。第三方支付將成為引導網絡消費走入健康發展的軌道,促進中國網上支付完善和發展的主要途徑和必然趨勢。第三方支付服務也將成為解脫誠信困擾,邁向下一里程碑的重要環節之一,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的助推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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