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1 02: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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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統一著工裝。
2、 地面衛生清潔,地面無紙屑、雜物。
3、 飲水機無明顯水漬;垃圾桶、紙簍中使用垃圾袋,周圍
無垃圾與其他廢棄物;碎紙機周圍無紙屑。
4、 辦公桌、前臺、沙發、桌椅及辦公用品表面無灰塵;窗
臺等處無明顯灰塵。
5、 如有大風、雨雪等特殊氣候時,室內衛生應及時清掃。
6、 周一至周五設專人負責辦公區域衛生,周六進行集中清
掃。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一、制定方案,精心部署。食品安全關系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省工商局_月__日下發《轉發工商總局關于宣傳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后,××區工商局迅速于_月__日印發了《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月活動方案》,對宣傳月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方法、活動安排等予以明確,并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市場合同科、法制科、辦公室負責人及各工商所所長為成員的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為宣傳月活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_月__日,該方案被××市工商局以正式文件向全市工商系統推廣轉發(*工商市【____】___號)。
二、組織培訓,提高認識。宣傳月期間,該局堅持“兩個結合”,一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正在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相結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實踐,二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五五”普法、法律“六進”工作相結合,先后組織了全局干部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食品流通行業許可和監督管理(三級九類)業務培訓會;轄區農貿市場(含市場業主、場內經營者)、大中型生鮮超市、食雜店等百名食品經營者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各工商所也分別組織轄區各類食品經營者、農貿市場開辦者等進行《食品安全法》的專題學習和培訓。相關培訓使工商執法人員和廣大食品經營者了解并掌握了《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實質和具體規定,提高了監管執法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水平,增強了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為《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豐富載體,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宣傳單、宣傳欄等媒體,通過深入基層、深入鄉村、深入基地、深入市場等形式,開展以《食品安全法》為基本內容宣傳活動。活動期間,該局制作以《食品安全法》為內容的宣傳展板__面,翻印《食品安全法》手冊_____本,宣傳單____份。同時,組織各工商所以及轄區農貿市場、大中型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懸掛宣傳橫幅__條,開展現場法律咨詢、受理投訴舉報等活動_場,取得了良好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的效果。_月__日,由××區政府主辦,區工商局等部門承辦,在××超市門前廣場組織開展了××區食品安全法宣傳月啟動儀式。××區政府××副區長、市工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市工商局市場處××處長等到會并發表講話。活動現場制作了大型拱門、懸掛宣傳大氣球_個,營造了良好的宣傳活動氛圍。啟動儀式中,百家食品經營單位在《食品安全經營承諾書》上簽字,并莊嚴宣誓:“確保食品安全,絕不摻雜使假”。區工商局、衛生局、農林水局、貿發局等部門還根據各自職能,現場展出《食品安全法》宣傳展板,安排人員現場咨詢、受理舉報投訴,豐富多彩的活動深受廣大市民的歡迎。
四、明確重點,狠抓監管。一是在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集中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專項執法檢查和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市場尤其是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二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賦予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三是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加大_____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學校工作力度,暢通食品消費者申訴舉報渠道,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消費警示、提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宣傳月期間,共查處食品案件__件,罰沒款_.__萬元,銷毀不合格食品___公斤,查獲私宰肉___公斤。通過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擴大了宣傳月活動的覆蓋面和社會影響力。
一、制定方案,精心部署。食品安全關系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省工商局*月*日下發《轉發工商總局關于宣傳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后,*區工商局迅速于*月*日印發了《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月活動方案》,對宣傳月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方法、活動安排等予以明確,并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市場合同科、法制科、辦公室負責人及各工商所所長為成員的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為宣傳月活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月*日,該方案被*市工商局以正式文件向全市工商系統推廣轉發(*工商市【*】*號)。
二、組織培訓,提高認識。宣傳月期間,該局堅持“兩個結合”,一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正在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相結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實踐,二是將學習培訓活動同“五五”普法、法律“六進”工作相結合,先后組織了全局干部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食品流通行業許可和監督管理(三級九類)業務培訓會;轄區農貿市場(含市場業主、場內經營者)、大中型生鮮超市、食雜店等百名食品經營者參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訓會。各工商所也分別組織轄區各類食品經營者、農貿市場開辦者等進行《食品安全法》的專題學習和培訓。相關培訓使工商執法人員和廣大食品經營者了解并掌握了《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實質和具體規定,提高了監管執法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水平,增強了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為《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豐富載體,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宣傳單、宣傳欄等媒體,通過深入基層、深入鄉村、深入基地、深入市場等形式,開展以《食品安全法》為基本內容宣傳活動。活動期間,該局制作以《食品安全法》為內容的宣傳展板*面,翻印《食品安全法》手冊*本,宣傳單*份。同時,組織各工商所以及轄區農貿市場、大中型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懸掛宣傳橫幅*條,開展現場法律咨詢、受理投訴舉報等活動*場,取得了良好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的效果。*月*日,由*區政府主辦,區工商局等部門承辦,在*超市門前廣場組織開展了*區食品安全法宣傳月啟動儀式。*區政府*副區長、市工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市工商局市場處*處長等到會并發表講話。活動現場制作了大型拱門、懸掛宣傳大氣球*個,營造了良好的宣傳活動氛圍。啟動儀式中,百家食品經營單位在《食品安全經營承諾書》上簽字,并莊嚴宣誓:“確保食品安全,絕不摻雜使假”。區工商局、衛生局、農林水局、貿發局等部門還根據各自職能,現場展出《食品安全法》宣傳展板,安排人員現場咨詢、受理舉報投訴,豐富多彩的活動深受廣大市民的歡迎。
四、明確重點,狠抓監管。一是在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地區和重點場所,集中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專項執法檢查和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市場尤其是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二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賦予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三是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加大*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學校工作力度,暢通食品消費者申訴舉報渠道,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消費警示、提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問題,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宣傳月期間,共查處食品案件*件,罰沒款*.*萬元,銷毀不合格食品*公斤,查獲私宰肉*公斤。通過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擴大了宣傳月活動的覆蓋面和社會影響力。
酒店用車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
1、飯店采購車由飯店人事部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如需使用采購車,應服從車輛調度的安排。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飯店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安排。
2、為避免用車時間沖突,各部門需至少提前一天進行預約,報人事部,經總經理審批后,安排采購部用車。
3、飯店車輛只能用于飯店業務工作,未經批準不得用于辦私事,嚴禁利用公車外出旅游或學習、練習駕駛技術。
4、車輛用油統一由飯店購買油卡并造冊登記車輛加油人員、時間、數量,月底報人事部。
5、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保養,需維修的內容由車輛管理員列出清單后,報飯店綜合部備案。
6、下班后或節假日車輛必須停放在飯店停車場內(特殊情況需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二、駕駛員管理規定:
1.駕駛員需由熟練的駕駛技術并持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2.使用人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車輛說明書、行駛證、維護保養手冊、保險服務電話、水箱、油量、機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配件失竊、故障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員應愛惜飯店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要注意車輛的保養及車內外的清潔工作。
4.車輛執行完公務后應及時返回飯店,駕駛員上交車鑰匙。
5.司機駕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6.凡因違章違規或證件不全被相關部門處理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飯店不予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特別是無照駕駛、酒后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的,一經發現嚴格處理,直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應第一時間向交管部門報案,并立即與飯店聯絡,協助保險公司辦理相關賠償事宜。
三、相關處罰規定:
(一)發生以下情況,飯店扣發當事人當月工資的10%作為處罰。
1、私自無照駕駛飯店機動車;
2、酒后駕駛者飯店機動車。
(二)發生以下情況,除自行承擔相關損失外,飯店扣發當事人當月工資的5%作為處罰。
1、經查證,使用過程中違規被拍照者;
2、未經批準公車私用;
3、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是主要責任人;
4、車輛管理人員未經批準將車輛借與他人;
5、發現派車單填寫不完整或弄虛作假者;
6、利用飯店車輛為個人謀取利益;
7、利用飯店車輛從事違法活動,一經發現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并移交國家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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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食品監管安全責任書
食品安全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負責市場監管執法的政府部門,作為負責商品流通環節的監管部門,責任重于泰山。為貫徹省、市、縣工商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精神及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十條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確保一方平安,根據省局關于段(片)長責任制的內容、工作職責及有關規定,簽定如下責任:
一、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堅決取締無照經營或超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嚴厲打擊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索票索證制度,嚴把入市商品質量關。
二、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以各片區為責任主體,層層包干,各負其責,責任追究,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到位。
三、實行業主承諾制度。明確所有食品經營者都是食品安全的責任人,對食品安全責任必須作出公開承諾。對違反承諾的,依據承諾內容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四、建立質量舉報警示制度。發揮消費者投訴舉報和紅盾維權站作用,及時發現,迅速處理食品質量和安全隱患,受理解決投訴。
五、落實商品質量公告制度。及時掌握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對合格和不合格食品在食品質量專欄、觸摸屏、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公示,營造安全消費環境。
六、實行不安全食品限期召回制度,加強食品質量監控,對巡查和抽查鑒定為質量不合格的食品,保證3個小時內全部下架退回,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七、實行依法從嚴查處制度。堅決查處大、要案,嚴厲打擊經銷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對屢禁不止的企業,責令停業整頓,狠狠打擊不法分子。
八、強化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實行信用監管制度,對食品經營企業實行扣分制、信用公示制度等,促進食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九、建立新聞監督披露制度。加強宣傳報道,重視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加大對制假售假企業和大、要案的曝光力度,營造全社會重視食品的安全氛圍。
十、建立科學的檢測制度。加強市場檢測,實現經營者的自我管理,加強對食品安全動態監控,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的科學監管水平。
單位:城關工商所片區:____________
所長:____________片長:___________
日期:...
范文二
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為明確市場食品安全職責,強化食品衛生管理,促進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確保市場食品質量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食品經營戶簽訂本責任書。
食品經營戶的主要職責:
1、證照齊全,文明經商,誠信經營,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2、不經銷法律、法規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穢不潔、腐爛變質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及其制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農副產品及其制品;假冒偽劣商品,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的商品。
3、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主體資質證明,索要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專利證明)和進貨票據等,并對索取的證票分類歸檔,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建立并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不符合質量衛生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下架封存、登記造冊,并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可能危及安全的應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自覺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日常檢查工作,主動出示所售食品的相關票證和購銷臺帳。
6、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解決消費糾紛。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食品經營戶各留存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經營單位(蓋章)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學校食堂與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餐飲業經營者(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但不包括無固定加工和就餐場所的食品攤販。
第三條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餐飲業:指通過即時加工制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手段,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館(又稱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早點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和提供簡單餐飲服務的酒吧、咖啡廳、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食堂:指設于機關、學校、企業、工地等地點(場所),為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單位。
(三)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在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語中的涼菜、生食海產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原料:指供烹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質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經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進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經過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涼菜(又稱冷菜、冷葷、熟食、鹵味等):指對經過烹制成熟或者腌漬入味后的食品進行簡單制作并裝盤,一般無需加熱即可食用的菜肴。
生食海產品:指不經過加熱處理即供食用的生長于海洋的魚類、貝殼類、頭足類等水產品。
裱花蛋糕:指以糧、糖、油、蛋為主要原料經焙烤加工而成的糕點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點食品。
現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為主要原料,以壓榨等機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鮮水果或蔬菜汁。
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場所,供就餐者自行選擇食用的餐飲食品。
(四)加工經營場所:指與加工經營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場所,包括食品處理區、非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1、食品處理區: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調和備餐場所、專間、食品庫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場所等區域,分為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
(1)清潔操作區:指為防止食品被環境污染,清潔要求較高的操作場所,包括專間、備餐場所。
專間:指處理或短時間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專用操作間,包括涼菜間、裱花間、備餐專間、集體用餐分裝專間等。
備餐場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裝、分發、暫時置放的專用場所。
(2)準清潔操作區:指清潔要求次于清潔操作區的操作場所,包括烹調場所、餐用具保潔場所。
烹調場所:指對經過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進行煎、炒、炸、燜、煮、烤、烘、蒸及其他熱加工處理的操作場所。
餐用具保潔場所:指對經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進行存放并保持清潔的場所。
(3)一般操作區:指其他處理食品和餐具的場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場所、切配場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場所和食品庫房。
粗加工操作場所:指對食品原料進行挑揀、整理、解凍、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處理的操作場所。
切配場所:指把經過粗加工的食品進行洗、切、稱量、拼配等加工處理成為半成品的操作場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場所:指對餐飲具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進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場所。
食品庫房:指專門用于貯藏、存放食品原料的場所。
2、非食品處理區:指辦公室、廁所、更衣場所、非食品庫房等非直接處理食品的區域。
3、就餐場所:指供消費者就餐的場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專用的廁所、門廳、大堂休息廳、歌舞臺等輔助就餐的場所。
(五)中心溫度:指塊狀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態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溫度。
(六)冷藏:指為保鮮和防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以上較低溫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
(七)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溫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
(八)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夾帶的雜質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過程。
(九)消毒:用物理或化學方法破壞、鈍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殺死細菌芽胞。
(十)交叉污染:指通過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環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學的污染物轉移到食品的過程。
(十一)從業人員: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本規范中“應”的內容表示必須這樣做,“不得”的內容表示禁止這樣做,“宜”的內容表示以這樣做為佳。
第二章加工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
第五條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并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三)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第六條建筑結構、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衛生要求
(一)建筑結構堅固耐用、易于維修、易于保持清潔,應能避免有害動物的侵入和棲息。
(二)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三)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并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與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與使用后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開設置。
(四)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專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設置)、烹調(單純經營火鍋、燒烤的可不設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場所,并應設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貯存、切配及備餐(酒吧、咖啡廳、茶室可不設置)的場所。制作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相應的專用操作場所。進行涼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食品分裝操作的,應分別設置相應專間。集中備餐的食堂和快餐店應設備餐專間,或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二項第五目的規定。
(五)食品處理區宜根據附件1的規定設置獨立隔間的場所。
(六)食品處理區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的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各類餐飲業食品處理區與就餐場所面積之比、切配烹飪場所面積宜符合附件1規定。
(七)粗加工操作場所內應至少分別設置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產品的清洗水池宜獨立設置,水池數量或容量應與加工食品的數量相適應。食品處理區內應設專用于拖把等清潔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應不會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過程。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設置應分別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八項、第十一項的規定。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八)烹調場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體燃料,爐灶應為隔墻燒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塵污染食品。
(九)拖把等清潔工具的存放場所應與食品處理區分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以上的餐館和食堂宜設置獨立隔間。
(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m以上。
第七條設施衛生要求
(一)地面與排水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于清洗、防滑,并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1.5%)及排水系統。排水溝應有坡度、保持通暢、便于清洗,溝內不應設置其它管路,側面和底面接合處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徑不小于3cm),并設有可拆卸的蓋板。排水的流向應由高清潔操作區流向低清潔操作區,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設計。排水溝出口應有符合本條第十二項要求的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
3、清潔操作區內不得設置明溝,地漏應能防止廢棄物流入及濁氣逸出(如帶水封地漏)。
4、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他適當方式處理。
(二)墻壁與門窗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墻壁應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積垢的淺色材料構筑。其墻角及柱角(墻壁與墻壁間、墻壁及柱與地面間、墻壁及柱與天花板)間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徑在3cm以上),以防止積垢和便于清洗。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需經常沖洗的場所、易潮濕場所應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淺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磚、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墻裙,各類專間應鋪設到墻頂。
3、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窗戶不宜設室內窗臺,若有窗臺臺面應向內側傾斜(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4、粗加工、切配、烹調、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場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堅固材料制作。
5、供應自助餐的餐飲單位或無備餐專間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場所窗戶應為封閉式或裝有防蠅防塵設施,門應設有防蠅防塵設施,以設空氣幕為宜。
(三)屋頂與天花板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天花板的設計應易于清掃,能防止害蟲隱匿和灰塵積聚,避免長霉或建筑材料的脫落等情形發生。
2、食品處理區天花板應選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天花板與橫梁或墻壁結合處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徑在3cm以上);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場所屋頂若為不平整的結構或有管道通過,應加設平整易于清潔的吊頂。
3、烹調場所天花板離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應采用機械通風使換氣量符合JGJ64《飲食建筑設計規范》要求。
(四)廁所衛生要求。
1、廁所不得設在食品處理區。
2、廁所應采用沖水式,地面、墻壁、便槽等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積垢的材料。
3、廁所內的洗手設施,應符合本規范本條第八項的規定且宜設置在出口附近。
4、廁所應設有效排氣(臭)裝置,并有適當照明,與外界相通的門窗應設置嚴密堅固、易于清潔的紗門及紗窗,外門應能自動關閉。
5、廁所排污管道應與加工經營場所的排水管道分設,且應有可靠的防臭氣水封。
(五)更衣場所衛生要求。
1、更衣場所與加工經營場所應處于同一建筑物內,宜為獨立隔間,有適當的照明,并設有符合本規范本條第八項規定的洗手設施。
2、更衣場所應有足夠大小的空間,以供員工更衣之用。
(六)庫房衛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食品庫房宜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
3、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應能使貯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質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維持整潔,并應有防止動物侵入的裝置(如庫房門口設防鼠板)。
5、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6、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7、冷凍(藏)庫應設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
(七)專間衛生要求。
1、專間應為獨立隔間,專間內應設有專用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專間內溫度應不高于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以上餐館和食堂的專間入口處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500㎡以下餐館和食堂等其他餐飲單位,不具備設置預進間條件的,應在專間內入口處設置洗手、消毒、更衣設施。洗手消毒設施應符合本條第八項規定。
2、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置的,紫外線燈(波長200-275nm)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紫外線燈宜安裝反光罩,強度大于70μW/cm2。專間內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距離地面2m以內。
3、涼菜間、裱花間應設有專用冷藏設施,需要直接接觸成品的用水,還宜通過凈水設施。
4、專間不得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的門,專間如有窗戶應為封閉式(傳遞食品用的除外)。專間內外食品傳送宜為可開閉的窗口形式,窗口大小宜以可通過傳送食品的容器為準。
5、專間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和供應就餐人數相適應,各類餐飲業專間面積要求宜符合附件1規定。
(八)洗手消毒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內應設置足夠數目的洗手設施,其位置應設置在方便從業人員的區域。
2、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設有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設施。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有洗手消毒方法標示。
3、洗手設施的排水應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動物侵入及臭味產生的裝置。
4、洗手池的材質應為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銹鋼或陶瓷等),結構應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
5、水籠頭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6、就餐場所應設有數量足夠的供就餐者使用的專用洗手設施,其設置應符合本項第二目至第四目要求。
(九)供水設施衛生要求。
1、供水應能保證加工需要,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不與食品接觸的非飲用水(如冷卻水,污水或廢水等)的管道系統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統,應以不同顏色明顯區分,并以完全分離的管路輸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現象。
(十)通風排煙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應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的空氣。空氣流向應由高清潔區流向低清潔區,防止食品、餐飲具、加工設備設施污染。
2、烹調場所應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的設備上部,應加設附有機械排風及油煙過濾的排氣裝置,過濾器應便于清洗和更換。
3、產生大量蒸汽的設備上方除應加設機械排風外,還宜分隔成小間,防止結露并做好凝結水的引泄。
4、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并符合本條第十二項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網罩。
5、采用空調設施進行通風的,就餐場所空氣應符合GB16153《飯館(餐廳)衛生標準》要求。
(十一)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衛生要求。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十二)防塵防鼠防蟲害設施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門窗應按本規范本條第二項規定設置防塵防鼠防蟲害設施。
2、加工經營場所必要時可設置滅蠅設施。使用滅蠅燈的,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離。
3、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十三)采光照明設施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處理區工作面不應低于220lux,其它場所不應低于110lux。光源應不至于改變所觀察食品的天然顏色。
2、安裝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設施宜使用防護罩,以防止破裂時玻璃碎片污染食品。
(十四)廢棄物暫存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內可能產生廢棄物或垃圾的場所均應設有廢棄物容器。
2、廢棄物容器應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動物的侵入、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內壁應光滑以便于清洗。
3、在加工經營場所外適當地點宜設置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其結構應密閉,能防止害蟲進入、孳生且不污染環境。
第八條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一)食品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
(二)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三)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五)所有用于食品處理區及可能接觸食品的設備與工具,應由無毒、無臭味或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材料制造。不與食品接觸的設備與工具的構造,也應易于保持清潔。
(六)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配備盛裝、分送集體用餐的專用密閉容器,運送集體用餐的車輛應為專用封閉式,車內宜設置溫度控制設備,車輛內部的結構應平整,以便于清潔。
第三章加工操作衛生要求
第九條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00㎡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第十條原料采購衛生要求
(一)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
第十一條食品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二條貯存衛生要求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三)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十三條粗加工及切配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宜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烹調加工衛生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第十五條涼菜配制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三)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五)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六)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七)制作好的涼菜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或冷凍,食用前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規定進行再加熱。
第十六條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衛生要求
(一)從事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更衣、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佩戴口罩。
(二)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的設備、工用具應專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三)用于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瓜果應新鮮,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使用。
(四)制作的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應當餐用完。
第十七條點心加工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需進行熱加工的應按本規范第十四條要求進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冷柜內存放,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四)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第十八條裱花操作衛生要求
(一)專間內操作衛生應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蛋糕胚應在專用冰箱中貯存,貯存溫度10℃以下。
(三)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
(四)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儲藏溫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不得超過20℃。
第十九條燒烤加工衛生要求
(一)燒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應分開放置,成品應有專用存放場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燒烤時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觸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
第二十條生食海產品加工衛生要求
(一)從事生食海產品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時佩戴口罩。
(二)用于生食海產品加工的工具、容器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三)用于加工的生食海產品應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四)加工操作時應避免生食海產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五)加工后的生食海產品應當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鮮膜分隔。
(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第二十一條備餐及供餐衛生要求
(一)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在備餐專間內操作應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條食品再加熱衛生要求
(一)無適當保存條件(溫度低于60℃、高于1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二)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三)加熱時中心溫度應高于70℃,未經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二十三條餐用具衛生要求
(一)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推薦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方法見附件3)。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條集體用餐配送衛生要求
(一)專間內操作衛生應符合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集體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溫度條件下貯存和運輸,從燒熟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保質期)應符合以下要求:
燒熟后2小時的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其保質期為燒熟后4小時。
燒熟后2小時的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質期為燒熟后24小時,但供餐前應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要求再加熱。
(三)盛裝、分送集體用餐的容器表面宜標明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及時間、保質期,必要時標注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
(四)運送集體用餐的容器和車輛應安裝食品熱藏和冷藏設備,在每次配送前應進行清洗消毒。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五條衛生管理機構與人員要求
(一)餐飲業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應設置衛生管理職責部門,對本單位食品衛生負全面管理職責。
(三)應設置食品衛生管理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1500㎡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生產經營者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其他生產經營者的食品衛生管理員可為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節的工作人員兼任。
(四)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3000㎡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設置檢驗室,對食品原料、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和成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記錄。
第二十六條食品衛生管理員應具備高中以上學歷,有從事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的經驗,參加過食品衛生管理員培訓并經考核合格,身體健康并具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食品衛生管理員承擔本單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衛生管理的職能,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
(七)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八)與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者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衛生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者應制定內部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管理自查建議項目見附件4)。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
第二十九條環境衛生管理要求
(一)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
(二)餐廳內桌、椅、臺等應保持清潔。
(三)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有毒)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五)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予以處理。
(六)污水和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排放標準。
(七)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八)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九)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第三十條場所及設施衛生管理
(一)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二)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三)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第三十一條設備及工具衛生管理
(一)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
(二)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三)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
(四)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五)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第三十二條清洗和消毒衛生管理
(一)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衛生,防止食品污染。
(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和GB1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等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四)設備及工具、操作人員手部消毒按本規范第三十一條及本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殺蟲劑、殺鼠劑、清洗劑、消毒劑及有毒有害物管理
(一)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保管。
(二)各種有毒有害物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第三十四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并應有詳細記錄。
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并有專人保管。
第三十五條留樣要求
(一)配送的集體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動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者應建立投訴管理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
第三十七條記錄管理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衛生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與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12個月。
第五章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第三十九條從業人員培訓
應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個人衛生
(一)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洗手消毒方法見附件6)。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后。
4、處理生食物后。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7、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8、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宜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或式樣上進行區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
(二)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三)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遠離食品處理區。
(五)每名從業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范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規范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推薦的各類餐飲業場所布局要求
加工經營場所面積(㎡)食品處理區與就餐場所面積之比切配烹飪場所累計面積涼菜間累計面積食品處理區為獨立隔間的場所
餐館≤150≥1:2.0≥食品處理區面積50%且≥8㎡≥5㎡加工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
150-500(不含150,含500)≥1:2.2≥食品處理區面積50%≥食品處理區面積10%加工、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
500-3000(不含500,含3000)≥1:2.5≥食品處理區面積50%≥食品處理區面積10%粗加工、切配、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清潔工具存放
>3000≥1:3.0≥食品處理區面積50%≥食品處理區面積10%粗加工、切配、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保潔、清潔工具存放
快餐店、小吃店≤50≥1:2.5≥8㎡≥5㎡加工、(快餐店)備餐(或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二項第五目規定)
>50≥1:3.0≥10㎡≥5㎡
食堂供餐人數100人以下食品處理區面積不小于30㎡,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1000人以上超過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切配烹飪場所占食品處理區面積50%以上。≥5㎡備餐(或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二項第五目規定)、其他參照餐館相應要求設置
注:
1、上表中所示面積為實際使用面積或相對使用面積。
2、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餐飲業經營者以及單純經營火鍋、燒烤的餐飲業經營者,食品處理區與就餐場所面積之比在上表基礎上可適當減少。
3、表中“加工”指對食品原料進行粗加工、切配。
4、各類專間要求必須設置為獨立隔間,未在表中“食品處理區為獨立隔間的場所”欄列出。
附件2
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
一、食物中毒的常見原因
(一)細菌性食物中毒常見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與生的食品原料接觸過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臺等)污染,或接觸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臺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2、食品貯存不當。如熟食品被長時間存放在10℃至60℃之間的溫度條件下(在此溫度下的存放時間應小于2小時),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適合溫度下長時間貯存。
3、食品未燒熟煮透。如食品燒制時間不足、烹調前未徹底解凍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時中心溫度未達到70℃。
4、從業人員帶菌污染食品。從業人員患有傳染病或是帶菌者,操作時通過手部接觸等方式污染食品。
5、經長時間貯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徹底再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
6、進食未經加熱處理的生食品。
(二)化學性食物中毒常見原因
1、作為食品原料的食用農產品在種植養殖過程或生長環境中,受到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如蔬菜中農藥、豬肝中瘦肉精等。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質,食品加工過程未去除。如豆漿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徹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時加熱時間不夠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壞。
3、食品在加工過程受到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如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發芽馬鈴薯、河豚魚。
二、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
(一)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和關鍵點
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應根據防止食品受到細菌污染、控制細菌的繁殖和殺滅病原菌三項基本原則采取措施,其關鍵點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種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經常性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2、控制溫度。即控制適當的溫度以保證殺滅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長繁殖。如加熱食品應使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使食品溫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時冷藏,把溫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時間。即盡量縮短食品存放時間,不給微生物生長繁殖的機會。熟食品應盡快吃掉;食品原料應盡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對接觸食品的所有物品應清洗干凈,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還應在清洗的基礎上進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進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應與加工條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過加工場所和設備的承受能力時,難以做到按衛生要求加工,極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二)預防常見化學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農藥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時以食品洗滌劑(洗潔精)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沖凈,烹調前再經燙泡1分鐘,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農藥。
2、豆漿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漿燒煮時將上涌泡沫除凈,煮沸后再以文火維持煮沸5分鐘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徹底分解破壞。應注意豆漿加熱至80℃時,會有許多泡沫上浮,出現“假沸”現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調時先將四季豆放入開水中燙煮10分鐘以上再炒。
4、亞硝酸鹽引起的食物中毒。加強亞硝酸鹽的保管,避免誤作食鹽使用。在腌制肉制品時,所使用的亞硝酸鹽不得超過《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的限量規定。
附件3
推薦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刮掉沾在餐飲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殘渣、污垢。
2、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餐飲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二)洗碗機清洗按設備使用說明進行。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污垢較多的,應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進入洗碗機清洗。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2、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鐘以上。
3、洗碗機消毒一般水溫控制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學消毒。主要為各種含氯消毒藥物(餐飲業常用消毒劑及化學消毒注意事項見附件7)。
1、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mg/L(又稱250ppm)以上,餐飲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
2、化學消毒后的餐飲具應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殘留。
(三)保潔方法
1、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柜內。
附件4
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管理自查建議項目
檢查項目結果
環境衛生廚房內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是否有涂層脫落或破損
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是否整潔
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是否有效
廢棄物處理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加工用設施、設備工具是否清潔
食物熱加工中心溫度是否大于70℃
10℃-60℃存放的食物,烹調后至食用前存放時間是否未超過2小時;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用前是否經充分加熱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明顯區分,存放場所是否分開、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專間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餐飲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是否經有效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水池是否與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是否貯存在清潔專用保潔柜內
個人衛生從業人員操作時是否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是否規范佩戴口罩
從業人員操作前及接觸不潔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從業人員操作時是否有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行為
從業人員是否留長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是否在廚房內脫去工作服
健康管理從業人員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明而上崗操作
從業人員是否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
食品采購是否索取銷售發票,批量采購是否索取衛生許可證、衛生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食品貯存庫房存放食品是否離地隔墻
冷凍、冷藏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轉,貯存溫度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貯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是否與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場所
違禁食品是否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
是否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食品
是否生產經營其他違禁食品
附件5
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清潔計劃
項目頻率使用物品方法
地面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時掃帚、拖把、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1.用掃帚掃地2.用拖把以清潔劑、消毒劑拖地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4.用水徹底沖凈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排水溝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時鏟子、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1.用鏟子鏟去溝內大部分污物2.用水沖洗排水溝3.用刷子刷去溝內余下污物4.用清潔劑、消毒劑洗凈排水溝
墻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每月一次或有需要時抹布、刷子及清潔劑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2.用濕布抹擦或用水沖刷3.用清潔劑清洗4.用濕布抹凈或用水沖凈5.風干
冷庫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時抹布、刷子及清潔劑1.清除食物殘渣及污物2.用濕布抹擦或用水沖刷3.用清潔劑清洗4.用濕布抹凈或用水沖凈5.用清潔的抹布抹干/風干
工作臺及洗滌盆每次使用后抹布、清潔劑及消毒劑1.清除食物殘渣及污物2.用濕布抹擦或用水沖刷3.用清潔劑清洗4.用濕布抹凈或用水沖凈5.用消毒劑消毒6.風干
工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抹布、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1.清除食物殘渣及污物2.用水沖刷3.用清潔劑清洗4.用水沖凈5.用消毒劑消毒6.風干
排煙設施表面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時抹布、刷子及清潔劑1.用清潔劑清洗2.用刷子、抹布去除油污3.用濕布抹凈或用水沖凈4.風干
廢棄物暫存容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時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1.清除食物殘渣及污物2.用水沖刷3.用清潔劑清洗4.用水沖凈5.用消毒劑消毒6.風干
附件6
推薦的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一、洗手程序
(一)在水籠頭下先用水(最好是溫水)把雙手弄濕。
(二)雙手涂上洗滌劑。
(三)雙手互相搓擦20秒(必要時,以干凈衛生的指甲刷清潔指甲)。
(四)用自來水徹底沖洗雙手,工作服為短袖的應洗到肘部。
(五)用清潔紙巾、卷軸式清潔抹手布或干手機弄干雙手。
(六)關閉水籠頭(手動式水籠頭應用肘部或以紙巾包裹水龍頭關閉)。
二、標準洗手方法
掌心對掌心搓擦手指交錯掌心對手背搓擦手指交錯掌心對掌心搓擦
兩手互握互搓指背拇指在掌中轉動搓擦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三、標準的手消毒方法
清洗后的雙手在消毒劑水溶液中浸泡或20-30秒,或涂擦消毒劑后充分揉搓20-30秒(餐飲業常用消毒劑及化學消毒注意事項見附件7)。
附件7
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常用消毒劑及化學消毒注意事項
一、常用消毒劑
(一)漂白粉:主要成分為次氯酸鈉,還含有氫氧化鈣、氧化鈣、氯化鈣等。配制水溶液時應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再邊加水邊攪拌成乳液,靜置沉淀,取澄清液使用。漂白粉可用于環境、操作臺、設備、餐飲具、工具及手部浸泡消毒。
(二)次氯酸鈣(漂粉精):使用時充分溶解在水中,普通片劑應碾碎后加入水中充分攪拌溶解,泡騰片可直接加入溶解。使用范圍同漂白粉。
(三)次氯酸鈉:使用時在水中充分混勻。使用范圍同漂白粉。
(四)二氯異氰尿酸鈉(優氯凈):使用時充分溶解在水中,普通片劑應碾碎后加入水中充分攪拌溶解,泡騰片可直接加入溶解。使用范圍同漂白粉。
(五)二氧化氯:因配制的水溶液不穩定,應在使用前加活化劑現配現用。使用范圍同漂白粉。因氧化作用極強,應避免接觸油脂,以防止加速其氧化。
(六)碘伏:0.3—0.5%碘伏可用于手部浸泡消毒。
(七)新潔而滅:0.1%新潔而滅可用于手部浸泡消毒。
(八)乙醇:75%乙醇可用于手部或操作臺、設備、工具涂擦消毒。
二、消毒液配制方法舉例
以每片含有效氯0.25g的漂粉精片配制1L的有效氯濃度為250mg/L的消毒液為例:
(一)在專用消毒容器中事先標好1L的刻度線。
(二)容器中加水至滿刻度。
(三)將1片漂粉精片碾碎后加入水中。
(四)攪拌至藥片充分溶解。
三、化學消毒注意事項
(一)使用的消毒劑應在保質期限內,并按規定的溫度等條件貯存。
(二)嚴格按規定濃度進行配制,固體消毒劑應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時更換,一般每4小時更換一次。
(四)使用時定時測量消毒液濃度,濃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換。
(五)保證消毒時間,一般餐具、工具消毒應作用5分鐘以上。
(六)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于消毒液中。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學校食堂與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餐飲業經營者(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但不包括無固定加工和就餐場所的食品攤販。
第三條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餐飲業:指通過即時加工制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手段,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館(又稱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早點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和提供簡單餐飲服務的酒吧、咖啡廳、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食堂:指設于機關、學校、企業、工地等地點(場所),為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單位。
(三)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在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語中的涼菜、生食海產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原料:指供烹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質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經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進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經過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涼菜(又稱冷菜、冷葷、熟食、鹵味等):指對經過烹制成熟或者腌漬入味后的食品進行簡單制作并裝盤,一般無需加熱即可食用的菜肴。
生食海產品:指不經過加熱處理即供食用的生長于海洋的魚類、貝殼類、頭足類等水產品。
裱花蛋糕:指以糧、糖、油、蛋為主要原料經焙烤加工而成的糕點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點食品。
現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為主要原料,以壓榨等機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鮮水果或蔬菜汁。
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場所,供就餐者自行選擇食用的餐飲食品。
(四)加工經營場所:指與加工經營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場所,包括食品處理區、非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1、食品處理區: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調和備餐場所、專間、食品庫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場所等區域,分為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
(1)清潔操作區:指為防止食品被環境污染,清潔要求較高的操作場所,包括專間、備餐場所。
專間:指處理或短時間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專用操作間,包括涼菜間、裱花間、備餐專間、集體用餐分裝專間等。
備餐場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裝、分發、暫時置放的專用場所。
(2)準清潔操作區:指清潔要求次于清潔操作區的操作場所,包括烹調場所、餐用具保潔場所。
烹調場所:指對經過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進行煎、炒、炸、燜、煮、烤、烘、蒸及其他熱加工處理的操作場所。
餐用具保潔場所:指對經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進行存放并保持清潔的場所。
(3)一般操作區:指其他處理食品和餐具的場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場所、切配場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場所和食品庫房。
粗加工操作場所:指對食品原料進行挑揀、整理、解凍、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處理的操作場所。
切配場所:指把經過粗加工的食品進行洗、切、稱量、拼配等加工處理成為半成品的操作場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場所:指對餐飲具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進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場所。
食品庫房:指專門用于貯藏、存放食品原料的場所。
2、非食品處理區:指辦公室、廁所、更衣場所、非食品庫房等非直接處理食品的區域。
3、就餐場所:指供消費者就餐的場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專用的廁所、門廳、大堂休息廳、歌舞臺等輔助就餐的場所。
(五)中心溫度:指塊狀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態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溫度。
(六)冷藏:指為保鮮和防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以上較低溫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
(七)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溫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
(八)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夾帶的雜質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過程。
(九)消毒:用物理或化學方法破壞、鈍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殺死細菌芽胞。
(十)交叉污染:指通過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環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學的污染物轉移到食品的過程。
(十一)從業人員: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本規范中“應”的內容表示必須這樣做,“不得”的內容表示禁止這樣做,“宜”的內容表示以這樣做為佳。
第二章加工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
第五條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并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三)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第六條建筑結構、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衛生要求
(一)建筑結構堅固耐用、易于維修、易于保持清潔,應能避免有害動物的侵入和棲息。
(二)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三)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并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與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與使用后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開設置。
(四)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專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設置)、烹調(單純經營火鍋、燒烤的可不設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場所,并應設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貯存、切配及備餐(酒吧、咖啡廳、茶室可不設置)的場所。制作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相應的專用操作場所。進行涼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食品分裝操作的,應分別設置相應專間。集中備餐的食堂和快餐店應設備餐專間,或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二項第五目的規定。
(五)食品處理區宜根據附件1的規定設置獨立隔間的場所。
(六)食品處理區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的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各類餐飲業食品處理區與就餐場所面積之比、切配烹飪場所面積宜符合附件1規定。
(七)粗加工操作場所內應至少分別設置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產品的清洗水池宜獨立設置,水池數量或容量應與加工食品的數量相適應。食品處理區內應設專用于拖把等清潔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應不會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過程。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設置應分別符合本規范第七條第八項、第十一項的規定。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八)烹調場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體燃料,爐灶應為隔墻燒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塵污染食品。
(九)拖把等清潔工具的存放場所應與食品處理區分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以上的餐館和食堂宜設置獨立隔間。
(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m以上。
第七條設施衛生要求
(一)地面與排水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于清洗、防滑,并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1.5%)及排水系統。排水溝應有坡度、保持通暢、便于清洗,溝內不應設置其它管路,側面和底面接合處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徑不小于3cm),并設有可拆卸的蓋板。排水的流向應由高清潔操作區流向低清潔操作區,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設計。排水溝出口應有符合本條第十二項要求的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
3、清潔操作區內不得設置明溝,地漏應能防止廢棄物流入及濁氣逸出(如帶水封地漏)。
4、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他適當方式處理。
(二)墻壁與門窗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墻壁應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積垢的淺色材料構筑。其墻角及柱角(墻壁與墻壁間、墻壁及柱與地面間、墻壁及柱與天花板)間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徑在3cm以上),以防止積垢和便于清洗。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調等需經常沖洗的場所、易潮濕場所應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淺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磚、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墻裙,各類專間應鋪設到墻頂。
3、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窗戶不宜設室內窗臺,若有窗臺臺面應向內側傾斜(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4、粗加工、切配、烹調、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場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堅固材料制作。
5、供應自助餐的餐飲單位或無備餐專間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場所窗戶應為封閉式或裝有防蠅防塵設施,門應設有防蠅防塵設施,以設空氣幕為宜。
(三)屋頂與天花板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天花板的設計應易于清掃,能防止害蟲隱匿和灰塵積聚,避免長霉或建筑材料的脫落等情形發生。
2、食品處理區天花板應選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天花板與橫梁或墻壁結合處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徑在3cm以上);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場所屋頂若為不平整的結構或有管道通過,應加設平整易于清潔的吊頂。
3、烹調場所天花板離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應采用機械通風使換氣量符合JGJ64《飲食建筑設計規范》要求。
(四)廁所衛生要求。
1、廁所不得設在食品處理區。
2、廁所應采用沖水式,地面、墻壁、便槽等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積垢的材料。
3、廁所內的洗手設施,應符合本規范本條第八項的規定且宜設置在出口附近。
4、廁所應設有效排氣(臭)裝置,并有適當照明,與外界相通的門窗應設置嚴密堅固、易于清潔的紗門及紗窗,外門應能自動關閉。
5、廁所排污管道應與加工經營場所的排水管道分設,且應有可靠的防臭氣水封。
(五)更衣場所衛生要求。
1、更衣場所與加工經營場所應處于同一建筑物內,宜為獨立隔間,有適當的照明,并設有符合本規范本條第八項規定的洗手設施。
2、更衣場所應有足夠大小的空間,以供員工更衣之用。
(六)庫房衛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食品庫房宜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
3、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應能使貯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質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維持整潔,并應有防止動物侵入的裝置(如庫房門口設防鼠板)。
5、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6、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7、冷凍(藏)庫應設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
(七)專間衛生要求。
1、專間應為獨立隔間,專間內應設有專用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專間內溫度應不高于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以上餐館和食堂的專間入口處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500㎡以下餐館和食堂等其他餐飲單位,不具備設置預進間條件的,應在專間內入口處設置洗手、消毒、更衣設施。洗手消毒設施應符合本條第八項規定。
2、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置的,紫外線燈(波長200-275nm)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紫外線燈宜安裝反光罩,強度大于70μW/cm2。專間內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距離地面2m以內。
3、涼菜間、裱花間應設有專用冷藏設施,需要直接接觸成品的用水,還宜通過凈水設施。
4、專間不得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的門,專間如有窗戶應為封閉式(傳遞食品用的除外)。專間內外食品傳送宜為可開閉的窗口形式,窗口大小宜以可通過傳送食品的容器為準。
5、專間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和供應就餐人數相適應,各類餐飲業專間面積要求宜符合附件1規定。
(八)洗手消毒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內應設置足夠數目的洗手設施,其位置應設置在方便從業人員的區域。
2、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設有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設施。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有洗手消毒方法標示。
3、洗手設施的排水應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動物侵入及臭味產生的裝置。
4、洗手池的材質應為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銹鋼或陶瓷等),結構應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
5、水籠頭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6、就餐場所應設有數量足夠的供就餐者使用的專用洗手設施,其設置應符合本項第二目至第四目要求。
(九)供水設施衛生要求。
1、供水應能保證加工需要,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不與食品接觸的非飲用水(如冷卻水,污水或廢水等)的管道系統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統,應以不同顏色明顯區分,并以完全分離的管路輸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現象。
(十)通風排煙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應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的空氣。空氣流向應由高清潔區流向低清潔區,防止食品、餐飲具、加工設備設施污染。
2、烹調場所應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的設備上部,應加設附有機械排風及油煙過濾的排氣裝置,過濾器應便于清洗和更換。
3、產生大量蒸汽的設備上方除應加設機械排風外,還宜分隔成小間,防止結露并做好凝結水的引泄。
4、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并符合本條第十二項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網罩。
5、采用空調設施進行通風的,就餐場所空氣應符合GB16153《飯館(餐廳)衛生標準》要求。
(十一)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衛生要求。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十二)防塵防鼠防蟲害設施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門窗應按本規范本條第二項規定設置防塵防鼠防蟲害設施。
2、加工經營場所必要時可設置滅蠅設施。使用滅蠅燈的,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離。
3、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十三)采光照明設施衛生要求。
1、加工經營場所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處理區工作面不應低于220lux,其它場所不應低于110lux。光源應不至于改變所觀察食品的天然顏色。
2、安裝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設施宜使用防護罩,以防止破裂時玻璃碎片污染食品。
(十四)廢棄物暫存設施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內可能產生廢棄物或垃圾的場所均應設有廢棄物容器。
2、廢棄物容器應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動物的侵入、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內壁應光滑以便于清洗。
3、在加工經營場所外適當地點宜設置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其結構應密閉,能防止害蟲進入、孳生且不污染環境。
第八條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一)食品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
(二)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三)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五)所有用于食品處理區及可能接觸食品的設備與工具,應由無毒、無臭味或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材料制造。不與食品接觸的設備與工具的構造,也應易于保持清潔。
(六)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配備盛裝、分送集體用餐的專用密閉容器,運送集體用餐的車輛應為專用封閉式,車內宜設置溫度控制設備,車輛內部的結構應平整,以便于清潔。
第三章加工操作衛生要求
第九條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00㎡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第十條原料采購衛生要求
(一)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
第十一條食品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二條貯存衛生要求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三)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十三條粗加工及切配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宜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烹調加工衛生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第十五條涼菜配制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三)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五)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六)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七)制作好的涼菜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或冷凍,食用前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規定進行再加熱。
第十六條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衛生要求
(一)從事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更衣、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佩戴口罩。
(二)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的設備、工用具應專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三)用于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瓜果應新鮮,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使用。
(四)制作的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應當餐用完。
第十七條點心加工衛生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需進行熱加工的應按本規范第十四條要求進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冷柜內存放,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四)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第十八條裱花操作衛生要求
(一)專間內操作衛生應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蛋糕胚應在專用冰箱中貯存,貯存溫度10℃以下。
(三)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
(四)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儲藏溫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不得超過20℃。
第十九條燒烤加工衛生要求
(一)燒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應分開放置,成品應有專用存放場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燒烤時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觸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
第二十條生食海產品加工衛生要求
(一)從事生食海產品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時佩戴口罩。
(二)用于生食海產品加工的工具、容器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三)用于加工的生食海產品應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四)加工操作時應避免生食海產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五)加工后的生食海產品應當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鮮膜分隔。
(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第二十一條備餐及供餐衛生要求
(一)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在備餐專間內操作應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條食品再加熱衛生要求
(一)無適當保存條件(溫度低于60℃、高于1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二)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三)加熱時中心溫度應高于70℃,未經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二十三條餐用具衛生要求
(一)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推薦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方法見附件3)。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條集體用餐配送衛生要求
(一)專間內操作衛生應符合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集體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溫度條件下貯存和運輸,從燒熟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保質期)應符合以下要求:
燒熟后2小時的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其保質期為燒熟后4小時。
燒熟后2小時的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質期為燒熟后24小時,但供餐前應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要求再加熱。
(三)盛裝、分送集體用餐的容器表面宜標明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及時間、保質期,必要時標注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
(四)運送集體用餐的容器和車輛應安裝食品熱藏和冷藏設備,在每次配送前應進行清洗消毒。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五條衛生管理機構與人員要求
(一)餐飲業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應設置衛生管理職責部門,對本單位食品衛生負全面管理職責。
(三)應設置食品衛生管理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1500㎡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生產經營者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其他生產經營者的食品衛生管理員可為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節的工作人員兼任。
(四)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3000㎡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設置檢驗室,對食品原料、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和成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記錄。
第二十六條食品衛生管理員應具備高中以上學歷,有從事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的經驗,參加過食品衛生管理員培訓并經考核合格,身體健康并具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食品衛生管理員承擔本單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衛生管理的職能,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
(七)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八)與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者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衛生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者應制定內部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管理自查建議項目見附件4)。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
第二十九條環境衛生管理要求
(一)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
(二)餐廳內桌、椅、臺等應保持清潔。
(三)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有毒)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五)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予以處理。
(六)污水和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排放標準。
(七)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八)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九)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第三十條場所及設施衛生管理
(一)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二)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三)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第三十一條設備及工具衛生管理
(一)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
(二)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三)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
(四)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五)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第三十二條清洗和消毒衛生管理
(一)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衛生,防止食品污染。
(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和GB1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等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四)設備及工具、操作人員手部消毒按本規范第三十一條及本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殺蟲劑、殺鼠劑、清洗劑、消毒劑及有毒有害物管理
(一)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保管。
(二)各種有毒有害物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第三十四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并應有詳細記錄。
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并有專人保管。
第三十五條留樣要求
(一)配送的集體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動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者應建立投訴管理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
第三十七條記錄管理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衛生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與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12個月。
第五章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第三十九條從業人員培訓
應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個人衛生
(一)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洗手消毒方法見附件6)。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后。
4、處理生食物后。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7、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8、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宜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或式樣上進行區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
(二)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三)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遠離食品處理區。
(五)每名從業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六章附則
一、扎實開展迎大運、創全國文明城市標兵活動,落實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著力提升城市清潔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完善環衛市場機制提升城市清潔水平的意見》,提高環衛經費投入,縮小關內外各區環境衛生水平差距,促進特區環衛一體化管理。實施《“迎大運、創全國文明城市標兵”200天行動環境衛生提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消滅衛生盲點,攻克衛生難點,守住衛生重點,鞏固衛生亮點,切實提升城市清潔水平。
(一)全力推進迎大運環境衛生提升行動。一是徹底消除衛生死角和管理盲區。持續全面開展環境衛生定期排查和整治,涵蓋山邊林地、道路邊坡、二線巡邏道等邊角地帶,清理轄區范圍內的衛生死角、暴露垃圾和余泥渣土污染;二是強化薄弱環節衛生管理。城中村、工業區、市場、工地、待建地、小區和政企事業單位等區域業主和管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環衛管理責任,尤其要搞好垃圾收集點、附屬綠地、屋頂雨篷等易忽略位置的衛生。公路、高速公路要落實日常清掃并巡回保潔,加強綠化帶、隔離帶、路肩、邊溝、不準建筑區、出入口匝道、收費站等衛生管理;三是加強綠化區域保潔。道路綠化管養部門要切實加強市政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保潔范圍覆蓋綠化隔離帶、花圃、樹眼、花壇等,安排足夠人員實施連續性保潔,及時收運修枝垃圾。有條件的區可借鑒寶安區管理方法,將道路綠化帶和附屬綠地統一納入市政清掃保潔;四是開展創建樣板路活動。各區要創建環境衛生高度精細化管理樣板路、示范街,做到檢查與不檢查一個樣、節日與平時一個樣,保持道路高度潔凈,達到“席地而坐”的標準,進而將管理手段和工作成效輻射到全轄區,促進整體環境衛生提升;五是提升大運重點區域衛生。高標準落實關內城區和關外中心城區主次干道、景觀大道、重點場所、大運會開閉幕式和比賽場館周邊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機械化清掃和道路沖洗、垃圾收運、收集容器清洗等工作,確保上述區域環境衛生質量達到一級以上標準。在大運會舉辦期間,全市特級、一級、二級道路要在已有管理標準的基礎上加強保潔和沖洗,確保路面見本色。
(二)狠抓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一是繼續提高清掃保潔單價。各區要繼續增加財政投入,要按市政府預算指導價落實清掃保潔經費,為高標準高質量環衛作業提供經費保障。爭取將城中村環境衛生管理納入市政管理范圍,城中村道路清掃保潔和環衛設施設備建設管理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承擔或實行費用分擔補貼制度。爭取將公路環境衛生管理納入市政管理范圍,按照統一責任、統一經費、統一標準的原則進行清掃保潔;二是注重清掃保潔細節管理。市政道路要保潔到墻根,覆蓋門店門前區域,實現道路衛生“一把掃帚”管理,保潔作業要更細致深入,已納入市政清掃范圍的小型綠化帶、樹眼、花圃、邊溝等地帶要扎實做好保潔工作,徹底消除邊角縫隙隱藏煙頭紙屑、綠化帶周邊陳積垃圾等現象;三是加強沖洗提高道路潔凈度。堅持按規定頻次落實沖洗工作,注重沖洗效果,作業時必須有人工清洗配合,及時清除路面泥沙、污垢、積水等,堅決杜絕沖而不洗、灑灑水走過場的現象,著重治理道路揚塵、口香糖殘渣、油漬污垢和道路附屬設施周邊殘留污漬,提高路面本色呈現率;四是實行連續性保潔。嚴格按照市政道路分級管理要求保潔到規定時限,杜絕保潔時限內人員脫崗、保潔斷檔現象,尤其要強化夜間、節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的清掃保潔,對于衛生問題頻發的區域和時段要視情況增加保潔人員和延長保潔時限;五是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在發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機械設備數量和實施機掃作業的范圍、頻次、質量等條款,要求清潔企業按作業需求配置足量的機掃車、高壓沖水車、高溫高壓水槍等設備,并且推廣安裝車載gps,加強機掃過程監管,確保實現20__年全市機掃率達到80%的考核目標;六是推行環衛安全文明作業。環衛工人作業期間必須穿著統一的工作服、工作鞋,負責道路清掃作業的工人還必須穿安全反光背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和方式,不隨意穿越馬路,注意往來車輛,確保人身安全。沖洗道路要妥善設置溫馨提示、安全擋板,機掃作業要遵規守矩文明行車,盡量減輕環衛作業對過往行人和車輛的影響。
(三)完善制度強化余泥渣土管理。一是完善多部門協同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深圳市建筑廢棄物運輸和處置管理辦法》,完善交警、建設、交通等部門協同管理機制及渣管聯席會議、層級巡查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機制;二是加強渣管“五化”建設。通過法規宣傳常態化、執法裝備現代化、日常管理數字
化、管理手段科技化、提高效率信息化,全面提升余泥渣土管理質量;三是加強工地源頭污染控制。積極協調建設主管部門加強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地鐵等施工單位落實工地路口設置沖洗設施、道路硬底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出入口干凈、車輛運輸過程密閉化;四是繼續深化余泥渣土市場化運營改革。完善運營招標方案和考核辦法等配套制度,強化政府監管手段,提高服務質量和處理能力。(四)加強執法控制環境衛生污染。一是全面加強市容環境序化管理工作。環衛管理模式要從“先污染后清理”向“減少源頭污染”轉變,各區、街道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大力加強對單位不履行轄區環衛管理責任和門店占道經營、攤檔食肆亂擺賣、亂倒外掃垃圾、行人亂丟亂吐、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打破“一人掃萬人扔”、反復污染的困境。市、區城管執法監察部門要加強引導和監督,加大街道綜合執法責任制考核中市容環衛執法工作的比重,對工作不力的執法隊伍實施紅黃牌警示。同時,要積極探索、實踐環衛小額罰款委托執法工作;二是大力加強余泥渣土專項執法。各區城管執法局要組織隊伍每周開展3次以上余泥渣土專項執法,尤其加大夜間運土高峰的執法力度,通過在轄區施工工地和受納場出入口蹲點監控、聯合公安交警部門把守重點路段、組織跨區街聯合執法等方法,堅決查處泥頭車無證運輸、車輪帶泥、沿途撒漏、亂排亂倒等違法行為,減少余泥渣土運輸對市政道路的污染。
二、完善規劃和建設機制,加快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步伐,著力提高城市垃圾處理能力
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見》,制定我市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按年度計劃落實建設進度,如期建成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在建設過程中,要加強溝通協調,妥善化解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做好市民的宣傳疏導工作,減少建設過程中的輿論阻力,切實提高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績效,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圍城的隱憂。
(五)強力推進大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市政府頒布的《深圳市東部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建設工作方案》要求,著力推進東部垃圾焚燒廠建設,將其打造成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樣板工程,力爭年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加快新衛生廠、糞渣廠進場道路建設,確保“兩廠”6月投產。著力推進老虎坑垃圾焚燒廠二期和衛生填埋場二期、下坪衛生填埋場二期、白鴿湖垃圾焚燒廠二期、南山垃圾焚燒廠二期等擴建工程建設,確保按計劃投入使用,將全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0%以上。抓好坪山環境園建設,加快下坪場、城市廢物處置中心、老虎坑環境園、龍崗環境園等餐廚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
(六)進一步推進余泥渣土受納場的規劃建設。一是聯合市規土委、建設局促請市政府盡快審批通過《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納場專項規劃(-2030)》及配套文件,完成規劃環評,督促各區按轄區責任制建設受納場;二是編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納場建設規范》,指導各區開展受納場建設工作;三是完成塘朗山環境園規劃,并爭取劃定控制線;四是盡快完成龍華部九窩余泥渣土受納場擴容工程及新屋圍、下圍嶺受納場建設前期各項工作,妥善解決好征地拆遷補償等問題,力爭今年底開工;五是爭取在5月底前建成水徑余泥渣土受納場。
(七)加快中小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完善中小型環衛基礎設施。各區要加快推進環衛基礎設施完善提升工程,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對市政公廁、環衛工具房、果皮箱以及環衛應急設備等進行升級改造、增設購置和修繕維護;二是規劃建設公共廁所。編制《深圳市公共廁所布局規劃(—2020)》,建立以固定式公廁為主、活動式公廁為輔、沿街社會公廁對外開放的格局。
三、打造低碳環衛,逐步實施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著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八)積極開展垃圾減量和分類試點工作。一是推動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體系,完善垃圾分類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二是編制垃圾分類手冊,明確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體分類細則,組織指導單位和市民開展垃圾分類工作;三是各區要制定垃圾分類收集計劃和實施方案,選取若干學校、物業小區、機關等功能區進行試點,按照頒布的垃圾分類手冊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九)大力推進餐廚垃圾規范管理。一是盡快制訂《深圳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實施方案》,爭取通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餐廚廢棄物試點城市評審工作;二是盡快修訂《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強化法律支撐;三是借鑒蘇州等城市做法,建立健全餐廚垃圾管理運行機制,大力推動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工作;四是推進餐廚垃圾分類、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理,并逐步擴大至農貿市場、綠化垃圾、家庭廚余垃圾等有機生物質垃圾。編制《深圳市餐廚垃圾質量鑒定標準》,協調有關部門制訂餐廚垃圾清運費和處理費的政府補貼標準;五是各區要開展餐廚垃圾管理專項執法行動,清查非法清運餐廚垃圾、非法煉制潲水油和飼養牲畜的窩點。
(十)繼續推進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一是完善水徑受納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運營方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取建設、運營企業,全市推廣資源化利用技術延長建筑垃圾受納場使用壽命;二是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優惠補貼和產品質量標準等政策,促進塘朗山受納場、龍崗受納場等運營企業健康發展。
四、實施環衛全覆蓋全過程檢查監管,規范作業服務市場秩序,著力提高環衛行業監管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全覆蓋檢查監管機制。市環衛管理部門要強化全市環衛工作的牽頭、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指導等宏觀管理職能,各區要切實對轄區環境衛生管理負總責,進一步加強街道、社區的基層監管力度。一是持續深入開展“鵬城環衛杯”競賽。購買環衛監理服務擴大日常監管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覆蓋度,實施更全面、更深入、更細致的檢查評比,充分發揮競賽評比的抓手作用,著力推進清掃保潔單價、機械化清掃率、道路潔凈度等重點工作;二是落實轄區環境衛生檢查監管責任。各區、街道和社區建立健全全覆蓋、全天候、全方位的環衛檢查監督機制,大運會結束前要每天進行專項巡查,形成檢查情況和跟蹤督辦記錄,全面掌控轄區整體衛生、夜間保潔、占道經營和余泥渣土污染控制、設施設備管理、公廁服務等狀況,切實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環衛管理責任;三是嚴格實施市政清掃和垃圾清運質量考核。環衛業務發包方要按照合同條款和環衛管理標準,實行更細致更嚴格的作業過程和衛生質量監管考核,對作業不規范、質量不達標的扣分扣款,情形嚴重的予以淘汰;四是進一步
發揮數字化城管監督管理作用。將數字化城管信息采集范圍擴大至整個責任網格的角角落落,包括城中村、工業區、待建地、預留地等區域,采集問題涵蓋花圃綠籬內藏匿的垃圾、地面污垢厚重、工地路口未硬底化、未設置沖水設施、屋頂雨篷積存垃圾、收集容器殘破不潔、垃圾車污臟滴漏等。(十二)加強環衛設施設備和垃圾收運管理。一是加強公共廁所管理。進一步完善《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草案)并協調相關部門爭取盡快出臺實施,根據《深圳市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指引》、《深圳市公共廁所標識系統設置規范》、《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服務規范》,各區城管部門在對轄區內市政公廁升級改造的同時,要加大力度協調各產權單位對商場、酒樓、市場、機場、車站、加油站、口岸、文化體育娛樂中心等場所社會公廁進行升級改造,規范標識和導向系統,加大日常維護管理力度,提高公廁完好率和適用率;二是推行全過程密閉化垃圾收運模式。進一步推廣“車載桶裝”、“車載袋裝”、“手推標準桶”、“密閉式手推車”等前端收集方式,全面取締敞口式垃圾收集點和容器,規范垃圾收運站點和運輸車輛管理,在清水河、老虎坑、月亮灣等大型無害化處理場(廠)設點查處車輛,依法查處車容不整、車身不潔、垃圾、滴漏污水的車輛,淘汰車容車況不達標的后裝式壓縮垃圾車,督促各清運單位落實密閉清運措施并規范作業過程管理,監督垃圾運輸車輛出場(廠)前徹底清洗。7月底前新型垃圾轉運站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垃圾收運密閉化率達到95%以上;三是持續推進環衛設施設備清洗刷新工作,促使環衛設施設備的管理規范化、維護制度化、檢查程序化,實現環衛設施設備數量充足、設置科學、功能完善、整潔完好的長效目標,7月底前中小型環衛設施設備清潔率達到95%以上。
(十三)強化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監管。一是健全垃圾處理監管機制。采取增派駐監管人員、信息化監管系統功能等手段,嚴格對進場(廠)垃圾來源、種類、計量、煙氣處理、滲濾液處理、飛灰爐渣處理進行全過程監管。同時,對bot項目或外包運營的垃圾處理設施,要嚴格執行運營監管協議;二是完善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制度。完成《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監管手冊》、《深圳市城市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及環境污染控制監管標準》的編制,研究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三是穩步開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修訂《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市政府158號令),完成垃圾處理費代征收手續費標準測算工作,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和支付標準調整機制,探索生活垃圾按量收費模式。繼續做好垃圾處理收費的協調、溝通、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垃圾處理費收繳率穩中有升。
(十四)加強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監管。一是繼續修改完善《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掃保潔服務公開招標文件要點范本》,對投標企業的資質門檻、環衛作業規范、質量標準、環衛工人權益、機械設備作出統一規定;二是出臺《深圳市環衛作業服務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將清潔企業服務質量與資質信譽掛鉤,納入招投標評標內容;三是加強對清潔協會工作的指導,進一步規范項目招投標、評優、資質等級評定等行為;四是協同人力資源社保局建立聯合監督機制,保障環衛工人福利待遇,保持環衛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五、深化行業自身建設,優化理順環衛管理體制機制,著力增強環衛發展動力和活力
(十五)鼓勵公眾參與打造環衛宣傳格局。一是開展多方位環衛宣傳工作。以迎大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標兵為契機,針對不同群體、區域精心設計不同層次、形式多樣的環境衛生宣傳方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類傳媒播放制作精良的環衛公益廣告。總結推廣環衛管理先進經驗,宣傳環衛行業奉獻精神和先進事跡,營造尊重環衛、愛護衛生的社會氛圍;二是搭建社會公眾參與環境衛生管理的平臺。鼓勵和扶持市民志愿者、義工隊伍和社會團體開展環衛公益活動,在各主要媒體設立環境衛生“曝光臺”,主動曝光并鼓勵市民投訴全市范圍內的環衛管理黑點、難點、熱點問題,提高市民對環境衛生管理的關注度和參與度,共同監督各環境衛生管理主體切實履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