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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通知》(京政發〔1995〕1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并對執行中有關問題一并通知如下:
一、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須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報《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申報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申請劃撥用地的,提交建設用地批準書;在原用地范圍內實施拆遷的,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
(二)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三)購買的房屋須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新建的房屋須提交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安置用房的質量驗收證明;
(四)異地安置期房的開工證明;
(五)租用的周轉用房提交周轉用房的租賃合同;新建周轉用房,提交建房批準文件;
(六)安置用房的設計圖紙;
(七)異地安置期房資金到位證明;
(八)拆遷委托協議書和拆遷資格證明。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受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后,對下列情況進行現場核實:
(一)安置現房的數量、住用條件及市政和生活配套設施;
(二)異地安置期房是否開工及進度;
(三)臨時安置用房的數量和住用條件。
三、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對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審查工作,自拆遷人提交《審批表》及全部證明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城近郊8個區房地產管理局對符合發證條件的,須在上述規定期限內上報市房地產管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自接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房屋拆遷許可證由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編號管理,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按編號發放。
四、拆遷人在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須與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簽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拆遷人對《責任書》必須嚴格履行,凡違反《責任書》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按拆遷細則等有關規定處罰。
拆遷人拒絕簽訂《責任書》的,不予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五、異地安置被拆遷居民的現房數量,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比例。
周轉房數量按房屋間數計算比例。
拆遷安置用房總數量,是指安置現房和期房建筑面積的總和。
以上各點請遵照執行。
附件: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通知
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責任書(略)
三、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用房征詢意見書(略)
四、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申報審批表(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通知(京政發〔1995〕1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近年來,本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進展較快,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安置被拆遷房屋使用人(以下簡稱被遷居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未能按協議規定按期安置被遷居民的問題仍較為嚴重。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保證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保障被遷居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特做如下通知:
一、拆遷單位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除必須符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等有關規定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異地安置被遷居民的現房數量,達到被遷戶所需用房總量的50%以上(遠郊區、縣的現房不計入該比例之內);
(二)周轉房數量達到周轉戶所需用房總量的50%以上;
(三)拆遷安置用房的總數量、戶型比例等應當達到安置拆遷戶的需要條件;
(四)安置用房的市政配套設施和生活服務配套設施(包括學校、醫院和交通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郵政、電信等),應當具備使用條件;
(五)用于異地安置拆遷戶用房的建設資金、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均已落實,并已開工建設。
二、市、區、縣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統稱拆遷管理機關)對拆遷單位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條件,必須嚴格審查。城近郊8個區房地產管理局向拆遷單位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必須報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否則一律無效。各區、縣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拆遷政策,必須報經市計委、市建委和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取得拆遷許可證的拆遷單位,須與區、縣拆遷管理機關訂立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責任書,并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期限完成拆遷,嚴格履行與被遷居民簽訂的拆遷協議。用于拆遷周轉戶回遷或者異地安置的用房及房屋配套設施,均必須比拆遷協議規定的安置期限提前6個月竣工,以保證被遷居民按期安置。
四、由于特殊情況,用于拆遷居民的安置用房不能按期竣工的,拆遷單位必須提前向拆遷管理機關和被遷居民說明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加快建設速度,并按規定向被遷居民增發臨時安置補助費。
五、拆遷單位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擅自拆遷或者在拆遷安置過程中弄虛作假以及擅自延長規定拆遷期限的,由拆遷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由此造成被遷居民經濟損失的,由拆遷單位給予賠償。
**年城市管理工作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黨的**為指導,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以上級提出的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綜合整治“三大工程”為工作的主線和切入點,本著實事求是,施政為民的精神,聯系管區的實際情況,力求深化城市管理的長效機制,以城市管理工作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發展方向為目標。
一、繼續抓好“四個建設”,全面落實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組織上切實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領導,增強領導干部的思想覺悟和事業心,確保城市管理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目標上確立“工作成績爭一流,環境衛生創先進”,爭創市、區級衛生先進集體和單位,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制度上進一步建立科學有序的轄區城市管理機制,落實**區《城市管理轄區責任制和考核辦法》,強化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城市管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對轄區組織管理、居民樓院管理、門前“三包”工作、愛國衛生工作、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小區物業管理實施考核,檢查評比,嚴格堅持日巡察月考評年評比制度;網絡上進一步擴大與轄區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城市管理《責任書》的范圍,不斷完善轄區各單位、社區的衛生組織,進一步明確責任和職權,嚴格落實轄區責任制,努力形成以街道為中心的全方位城市管理網絡,及時解決和處理各類督辦件,促進城市管理工作向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長效管理機制的方向發展。
二、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努力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一是嚴格實行轄區責任制,辦事處分管領導與科室簽訂目標責任書,擴大與轄區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的范圍;二是充分發揮城管科在負責轄區環境衛生工作中的作用,實行全天候、網絡式的監督、協調和管理,進一步調動駐轄區部隊、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加強環境衛生治理的積極性,提高他們參與城市管理的主動性;三是發揮辦事處衛生協管員的突擊隊作用,努力解決群眾的熱點難點問題,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城市管理工作,在整個街道形成人人參與、共創共建、共同維護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三、召開**年城管工作會議,下達興隆路管區第十八個愛國衛生月活動實施方案,以搞好城區愛國衛生為主線,做好春冬兩季的滅鼠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年是青島市衛生城市復審和全國第十八個衛生活動月,各單位、社區居委會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真正把責任目標量化、細化,層層分解落實到實處。確保十八個愛國衛生月和衛生城市復審工作有組織、有措施、扎實有效的開展,使計劃與進度目標和效果的統一。年內做到爭創一個市級衛生先進集體,一個市級衛生先進單位,一個市級無煙單位,確保**年城市管理工作做到“保二爭一”的總體目標。
四、大力推進居民樓院的整治的力度,不斷改善生活環境。今年區委、區政府下達給興辦的拆違任務六千五百平方米,雖沒有去年的拆違量大,但今年的拆違難度大,需要解決的問題多。拆違同時要進行大力宣傳和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做到拆違不拆民心,拆違凝聚民心。重點拆除杭州支路北側、溫州路24-38號、瑞昌路210-216號、興隆路78號及群眾反應舉報需拆除的違章建筑。硬化居民樓院3萬平方米左右,對溫州路24-38號,興隆路78號,瑞昌路210-216號樓院,瑞安路101-133號樓院進行綜合整治,新增綠地1000平方米左右。自來水一戶一表,計劃安裝4000戶左右,特別對已收繳安裝費和超水費的樓院爭取第一批安裝完畢。在做好整治樓院的同時要考慮暖氣、煤氣、一戶一表的改造安裝問題,盡力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做到配套安裝,避免人力物力的重復投入,并且首先要考慮與**年建設五個和諧社區結合起來。
目標任務: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小于58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小于70分貝,完成時限9月底。由政府組織公安、環保、文化、建設、工商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市環境監測站負責監測,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二、保障污染減排重點工程的建設及正常運行
目標任務:
1、完成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并通過驗收,要求污水處理廠達標率100%,完成時限3月底。政府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建設局負責組織項目工程驗收,建設局、供排水公司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匯報省環保廳進行環保驗收。
2、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要求污水處理廠保障正常運行,達標率100%,政府為責任單位,區建設局、供排水公司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3、確保酒業有限公司、紅川酒業公司污水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酒業有限公司、紅川酒業公司為責任單位,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4、建成并驗收集團公司廢氣處置設施改造工程、完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鋅冶煉廢水治理項目、完成成州鋅業有限責任公司污酸污水處理循環利用項目,完成時限8月底,集團公司、成州鋅業有限責任公司為責任單位,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三、污染減排關停工程
目標任務:關閉水泥廠、雞峰水泥廠、五庫草山機磚廠、五庫能干機磚廠、洛塘機磚廠、東臺機磚廠、坡豫隴機磚廠、石橋扶農機磚廠,完成時限為3月底,所在縣(區)政府為責任單位,相關縣(區)經委、環保局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四、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
目標任務:完成縣六巷郭壩村、下壩村含重金屬土壤及河道整治清理項目,完成時限9月底,縣政府為責任單位,縣環保局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五、隴南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工程
目標任務:完成、二家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工程并通過驗收,完成時限6月底,由、政府為責任單位,衛生局、環保局負責實施,市發改委、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六、完成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1、按省、市政府關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完成170個村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并通過驗收,完成時限7月底,相關縣(區)政府為責任單位,相關縣(區)環保局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2、完成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鄉鎮垃圾處理場(全市10個)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并通過驗收;完成時限9月底,相關縣(區)政府為責任單位,相關縣(區)環保局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七、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率100%
全市各縣(區)垃圾處理場運行率按《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運行監督管理的通知》進行考核,各縣(區)政府為責任單位,各縣(區)建設局負責各項運行臺帳、報表的報送,各縣(區)環保局負責監督。
八、開工建設兩當縣污水處理工程
兩當縣政府為責任單位,兩當縣建設局負責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監督。
一、抓好協調,進一步理順關系。
1、理順各方關系,形成工作合力。理順區、街道(鄉鎮)城市管理機制,重點理順同小港、大矸、亞浦的城市管理體制,形成順暢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理順同規劃、國土、建設、環保、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關系,確保行政執法工作正常、有序、高效運作。
2、搞好農村行政執法權下放試點工作。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加強溝通與協調,不斷拓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外延和內涵,將管理觸角進一步向鄉鎮、街道、社區延伸,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重心不移,形成“大城管”格局。
3、進一步理順市容環衛管理考核職能,積極穩妥地做好5個街道的行業考核工作,嚴格管理、規范有序,逐步健全區、街道二級管理長效機制和網絡建設,全面提升市容衛生管理水平。
二、完善設施功能,切實提高市政設施管養水平。
1、繼續實施城區路燈節能改造,在20*年改造的基礎上,再爭取改造城區部分道路路燈2250盞。
2、做好部分市政道路移交和配套設施改造工作。全面排摸大矸通途路以南農業園區、科技園區、汽配園區及新矸四方工業園區、太平洋工業區和中河路、太河路、長江路延伸道路,提出移交道路的改造經費測算,爭取資金,完善市政配套設施。
3、加強道路維養管理,提高道路完好率。安排一定資金,用于零星道路的維修;加強道路占用、挖掘的審批管理,切實提高市政設施的完好率。
4、繼續實施人行道停車位改造。重視車輛停放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城區人行道停車項目,結合城區人行道改造,增加公共停車位,逐步緩解城區“停車難”矛盾。
三、加強管理,搞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1、強化公園管理與改造。加強公園環境整治和強化公園規范化管理,投資45萬元對念慈園的園燈及局部地塊進行改造;投資35萬元對小山公園山體風化石進行處理。
2、切實抓好道路綠化帶建設。配合區建筑工務局做好恒山路(長江路至新大路)機動車、非機動車隔離帶6000平方米綠化帶改造,做好城區200多萬平方米的綠化日常養護及管理工作。
3、做好苗圃基地建設。完成通途路苗圃二期10畝基礎建設,建立盆景基地,并引進10個品種以上名貴、珍稀外來樹種的培育,培育22萬盆草花、2萬盆裝飾區重大活動及主要路段的環境。
四、優化責任,營造市容環境新優勢。
1、繼續做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責任書的簽訂和回訪工作,積極參與市環衛處組織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責任書示范路的評選工作,力爭明州路、中河路、華山路、東河路等四條道路評定為創建示范路。
2、積極發揮行業指導作用,抓好街道、鄉鎮市容環境的協調與督查工作,充分發揮現有垃圾收集點和垃圾中轉站的作用,加快形成村收集、街道中轉、區終端的垃圾運行機制,不斷推進我區市容環境管理整體水平。
3、加強渣土清運市場管理。積極爭取領導重視,做好渣土填埋場的選址和建設工作,規范渣土清運市場,對轄區渣土的運輸、處置實行統一管理,從源頭上減少工程渣土的污染,改變城區“臟、亂、差”現象。
五、抓好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
積極開展節約用水及創建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對創建活動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開展有關業務培訓,檢查、考核計劃用水單位月度計劃,做好創建節水型城市有關臺帳資料的整理、統計、匯總和匯編工作。
六、加大執法力度,創造良好城市環境秩序。
1、抓住熱點、突出難點,進行有效的執法治理。著重抓好“三亂”、占道經營和流動攤販整治,加大對飲食服務業的噪音污染、油煙污染、建筑行業的夜間施工噪音等行政違法行為的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的城管執法氛圍,促進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
2、加強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建立以中隊為基礎,以大隊為核心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培訓機制,加大執法技巧培訓力度,提高執法實務水平,通過實施法制培訓制度、軍體輪訓制度、開展執法理論研討活動,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3、注重內務工作,規范案卷管理。以文明中隊創建活動為載體,以規范文書使用與管理突破口,規范案卷管理,規范扣沒物品管理,規范執法操作流程,推進執法各類文書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實現年內完成二個中隊市局文明中隊創建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液化氣經營市場安全管理。抓好液化氣經營市場的專項整治,重點檢查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氣化站、儲配管網、供應點的運行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監督整改,切實維護燃氣市場的安全管理。
七、嚴格管理,努力抓好自身建設。
1、打牢思想基礎,提高整體素質。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及時宣傳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精神,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學習考核和激勵機制,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風硬、紀律嚴的城管隊伍。
2、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健全和規范各項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好城市維護費,從小額資金的招投標抓起,從機關效能建設和財政紀律等熱點問題抓起,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民主評議制度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經濟責任事故。
3、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貫徹執行效能建設的“雙四條禁令”,認真履行承諾和辦事效率,落實監督管理機制,將管理任務落實到人,將目標落實到具體崗位,將責任分解到各單位。在行政效能建設上,以提高出勤率、管事率、辦事率為重點,在服務質量上,樹立“親民、便民、為民”意識,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工作作風。
一、目標任務
(一)COD
根據《市主要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年要實現進一步削減1.5%的目標,需要凈削減COD排放量2000噸。
根據全市經濟建設和城市化發展計劃,預測年工業COD新增量為0.0961萬噸,生活COD新增量0.0881萬噸,因此年新增COD0.1842萬噸。
增減累計,共需新增3842噸COD削減量。
(二)SO2
根據《市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年要實現進一步削減1.6%的目標,需要凈削減SO2排放量179噸。
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電力需求計劃,預測年燃煤電力行業SO2新增量0.0092萬噸,非電行業0.0100萬噸。合計SO2新增量0.0192萬噸。
增減累計,共需新增371噸SO2削減量。
二、減排措施
完成年度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必須通過結構、工程、監管、政策、責任“五管齊下”,切實加大力度,確保落實兩項主要污染物新增削減量。
(一)結構減排
認真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大結構調整力度,關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l、COD
加強涉水行業整治,結合實施水源保護為民辦實事項目和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國家發改委、環保部關于做好淘汰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工作的通知精神,年按計劃淘汰落后造紙行業、小化工、小漂染、小制革等企業的關停淘汰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關停企業死灰復燃。
2、S02
按照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要求,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產業集聚的總體部署,加快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推行集中供熱、集中控制、集中治理、降耗減污,有步驟、分階段按計劃關停、淘汰和改造部份企業和一批工業鍋爐(爐窯)、民用鍋爐。年蕉城、霞浦、古田、壽、福安、柘榮六個縣(市、區)必須通過結構調整分別減排129.6噸、213.4噸、119.8噸、8.8噸、222噸、9.2噸。
(二)工程減排
以工程減排為依托,全面實施COD、S02治理減排項目。
l、COD
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網配套進度,加強已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推進工業廢水深度處理,切實降低COD排放量。
(1)生活污水處理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福安、福鼎污水處理廠必須按期建成并投入運行。年底新建成的霞浦污水處理廠要配套污水管網,盡快完成調試,并于年5月底前投入正常運行。
(2)工業廢水深度處理
加大涉水、化工等行業污染企業治理力度。南洋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要完成污水處理設施的改造、完善、水回用、零排放等工程,進一步削減COD排放量。
(3)工業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
嚴格實施工業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全市現有未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必須根據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在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井投入運行。
2、SO2
大力實施燃煤電廠脫硫工程,深入推進合成革企業工業鍋爐(窯爐)脫硫工程,降低S02排放量。
(1)火電行業
已建脫硫設施的大唐電廠要加強治理設施、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2)非電行業
加強對合成革和藥業等行業的污染治理,確保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福鼎、霞浦合成革行業要在去年脫硫設施運行基礎上,于上半年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省、市聯網,并確保穩定運行。其它列入計劃的企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脫硫設施和煤改電工程并加強脫硫設施管理,確保運行率、處理率達到要求。
(三)嚴格管理減排
嚴格污染源在線監控、日常執法檢查、減排項目核查督查等,督促所有已建治理設施的企業加強減排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1、繼續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安裝和聯網工作
年底前要完成所有國控和部分省控重點排污單位,明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控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控儀器的安裝和聯網。列入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計劃的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配合做好聯網工作。在線監控設備需要維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換的,應事先報環保部門同意。對不按要求安裝和聯網或者擅自拆除、閑置在線監控設備的企業,予以通報,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控的跟蹤管理
對已安裝并聯網的污染源,各級環保部門要繼續配備專門力量緊密跟蹤,實時監督企業排污情況,每日一調閱、每周一分析、每月一匯總,對存在問題的及時責成企業整改。
3、全面開展污染治理設施核查督查
認真執行國家環保總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辦法(試行)》,對已建污染減排設施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促其治理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對年度減排項目進行全面核查督查,切實推動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圍繞污染減排,扎實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大環境執法監察力度。
4、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
建立和完善企業排污總量控制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加大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力度,重點加強許可證核發后的監督管理。根據污染減排和促進企業生產技術、工藝優化的需要,重新全面調整、核定各排污單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單位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依法治理、處置污染物,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5、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進一步加大清潔生產推進力度,組織大唐火電廠等排污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開展循環經濟建設試點示范,探索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循環經濟實踐形式。
(四)政策減排
對國家和省、市政府出臺的各項污染減排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決不讓政策“放空”,營造有利于全面推進污染減排的良好政策環境。
1、繼續嚴格實行電力企業脫硫電價同脫硫效率掛鉤政策
對脫硫設施投運率達不到要求的電廠,扣減脫硫電價款并處罰款。對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的大唐火電廠機組脫硫效率月均值低于95%的,按比例相應扣減脫硫電價款。
2、繼續嚴格實行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費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
對污水處理廠出水COD處理合格率達到《省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標準》要求的,當地政府應按照規定及時支付污水處理運營費用;對出水COD處理合格率不符合《省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標準》要求的,每下降一個百分點扣減當月污水處理運營費用2%。連續三個月出水COD處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責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經當地政府同意后,收回運營主體的特許經營權。
3、繼續嚴格實行減排設施運行評估獎懲政策
定期對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情況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按規定運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的,嚴格依法從重處罰、加倍征收排污費,酌情降低信用等級。對營運情況好的給予獎勵,并作為樣板企業,支持其在污水處理產業化中擴大市場。對脫硫效果好的火電廠、工業鍋爐以及COD減排效果好的企業進行評比,對評選出來的先進企業予以表彰獎勵。
4、繼續嚴格實行未完成減排任務的限批政策
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區),暫停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對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停止審批其區內新建、擴建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對不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
5、繼續嚴格新建項目源頭把關
把新建項目“點對點”總量調劑列為建設項目審批的重要前置條件,要求新上項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在區域內通過老項目的治理實現平衡。對不符合總量減排要求的項目不予批準環評文件,促進企業采取先進技術工藝,節能減排。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工藝技術先進、低耗少污的建設項目以及以改善環境和節約資源為主要內容、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項目,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服務和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6、加大公共財政對減排工作的資金投入
省政府十分重視污染減排工作投入,省級財政已設立污染減排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城鎮污水管網配套、工業企業脫硫和廢水深度處理的補助,以及減排指標、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所需資金安排。并制定實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減排資金申報指南。在減排專項資金安排中,要把城市污水管網配套和截污工程作為重點扶持和補助的項目,以管網配套進度、截污量及處理水量等為重要依據,采取下撥補助資金、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多種形式補助所在市(縣)政府,加大公共財政對管網配套的扶持力度,促進各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早配套、早截污、早減排。
(五)責任減排
實施《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嚴格的減排工作責任追究制。對不按要求落實減排任務的地方政府、部門要嚴肅追究貴任,對不按規定落實減排工作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撤銷授予該地方、部門或企業的環境保護或環境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并實行創建環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環境友好企業、上市環保核查的污染減排“一票否決”制。
1、強化各級政府減排第一責任人責任
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減排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建立強有力的項目推進和調度機制,一項一項抓協調,一個一個抓落實,定期召開減排會議,解決實際困難,研究減排舉措,加大減排資金投入,健全工作責任制,協調、督促、推進減排工作。要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公開嚴肅查處一批不按規定落實減排任務、違法排污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者責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強大聲勢。
2、強化企業減排主體責任
所有排污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管理措施,自覺進行污染減排,通過減排提高生產經營水平,通過減排增強綜合競爭力,通過減排體現社會責任。要自覺主動籌措資金,抓緊實施并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減排項目。每月要向環保部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接受環保部門監督。對未按期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企業,要予以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停止審批其新建、擴建項目環評文件,強制實行清潔生產審核,切實防止“限而不治、關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現象。
3、強化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責任
各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進減排工作。要充分發揮減排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溝通配合,協調聯動,強化經常性監督檢查,進展情況互相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重大事項共同研究,形成環環相扣、和諧通暢的工作氛圍,確保減排政策落到實處、減排項目全面推進、減排成效充分展現。
三、工作機制
(一)上下聯動促落實
年度計劃任務的完成,必須依靠各縣(市、區)減排工作的推進、減排項目的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全市總體計劃,制定實施本轄區年度減排計劃并報市環保局備案。要加大減排項目推進力度,市里重點抓對減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項目以及區域性的治理項目,其它的由縣分級抓,形成上下聯動、良性互動的減排項目推進格局。
(二)強化調度抓進度
1、強化減排項目調度
排污企業每月日前要向所在地環保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其中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工業開發區、集控區還要同時向省環保局報告生產情況和污染物削減情況。各縣(市、區)環保局每月5日前要匯總本轄區重點污染源和年度減排項目進展情況并上報市環保局。
2、建立重點減排項目分析會制度
省環保局每月召集各設區市環保局、有關重點減排企業召開一次重點減排項目進展分析會,每個季度向省政府報告一次重點減排項目進展。結合工作進展,適時召開重點減排企業座談會。
市環保局不定期地在各縣(市、區)召開類似的重點項目進展分析會。
3、完善減排項目檔案臺帳
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要按檔案臺帳模式要求,建立并完善減排工作檔案臺帳。
【關鍵詞】房地產;開發;全成本;管控;研究
房地產開發成本控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功,在市場經濟競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當前,房地產企業在工程項目開發過程中若想獲得利潤,不僅要提供適銷的房源,而且還要有效地控制房地產開發成本,通過嚴格加強費用支出管理,來實現房價持續升高控制的目標。因此。如何加強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控制顯得至關重要。
一、全成本管控概念及組成分析
依其開發總成本價格組成方面進行劃分,主要有下列方面:
1.土地費用及其稅費:按照政府“招、掛、拍”等有償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價格與契稅之和;
2.開發前期費用:勘察設計費、報批報建費、三通一平費、臨時設施費等費用;
3.建安及其配套設施成本:包括主體建筑工程費、主體安裝工程費、室外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
4.開發期間費用:開發期間各種行政收費,如:招投標費、各種檢驗檢測費、面積測繪費、住宅專用基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期間其他費用等;
5.三大費用:營銷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
據經驗數據,上述第1、3項即土地、建安及其配套設施費用占到總成本80%--85%的比例,是房地產企業的主要成本流向。
如三安及配套設施成本:該費用發生于項目開發的施工階段,造價約占總成本的70-75%,但對成本控制的影響卻僅占10-15%。
1、建安工程費,其主要有土方、基建、基坑支護、主體結構建設、以及機械設備安裝等,約占總成本的65-70%,是房地產企業成本的主體。控此項成本的重點體現在:采購招標、合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方面,故合約規劃、采購計劃、資金計劃、合理控制設計變更等就是這一階段控制成本必不可少的方法了。
2、配套設施費是受到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約占總成本的5-10%。其主要組成為室外水暖、電、氣、小區綠化及道路、大市政及公建配套費,此類費用有著各地標準不一、任意性強、標準偏高等特點,且房企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法,減少這部分費用支出,有效降低開發成本、提高經營效益。
二、房地產成本管理、控制方法
從上述開發成本的價格組成看,涉及了項目從決策、設計、施工、竣工、銷售等各個階段,因此科學、合理的成本管理體系,對于房地產成本控制工作而言是不可或缺的。
(一)目標成本觀念
所謂目標成本,實際上就是企業在市場條件下,結合自身的經營發展方略,對預期售價、利潤等事項進行預定,然后通過事后的努力來實現這一目標,在此過程中所體現的主要是以最大合理性為宗旨的成本提升策略。一般而言,目標成本資料包括三個方面,即目標成本測算表、目標成本控制責任書以及動態成本月評估。其中,目標成本測算表,主要反應的是項目總成本以及分項成本額,通常項目建設總目標成本所代表的就是建設成本控制底線,它主要由分項目標所確定的成本共同構成;對于目標成本控制責任書而言,它實際上就是對不同項目費用管理部門和職責進行說明的內容,即控制項目、手段以及重點與難點等,同時還要特別注意對已經施工完畢工程項目的開發成本教訓等。對于動態成本評估而言,其所反映的主要是各成本項目之間的動態變化狀況,同時還包括原因分析,成本控制意見等。
(二)目標成本控制原則分析
市場導向原則,即目標成本管控通常以市場為主要導向,保證目標效益的正常預期和實現。準確嚴謹原則,即目標成本指標一定要科學、準確,而且每一項來源均應當依據充分,確保目標成本管理的權威性與實效性。事前控制原則,即目標成本控制應當始終貫穿在項目建設的不同階段,事先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預期和控制,然后做好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工作,以為輔助之用。動態管理原則,即項目建設動態成本管理過程中,應當及時準確地與目標成本相互比較,及時糾偏,保證項目建設的總成本一直處在目標成本可控制的范圍之內。
(三)制定目標成本
第一,項目定位階段的制定策略。在投資分析以及相關概念設計過程中,應當依據可行性報告、營銷、成本、設計、工程以及財務管理等部門的討論結果,對項目定位進行確定,并以此來實現項目定位過程中的全成本預算。對各項費用計劃金額的確定工作而言,其主要有設計、環境配套、報建以及營銷費用等,主體建安費以設計部提供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為依據,然后在測算基礎上,有效地提出落實方案以及成本管理目標和建議,從而制定方案設計成本管理建議書,用以指導造價的有效控制。
第二,實施方案階段的制定策略。在方案確定以后,對“目標成本測算表”進行細化和修訂。根據部門工作實際情況和計劃,分析和修正設計、營銷以及報建方面的費用開支情況;建筑安裝費用的管理與控制,主要是在施工材料和相應的設備選型完成以后,增加對主要材料和機械設備的目標成本研究。
第三,施工圖預算階段的制定策略。在施工圖制作完成以后,應當對目標成本測算表進行全面的細化、修正,并以此來作為目標成本。按照已經施工完成的工程經驗、責任成本體系之規定,對目標成本控制責任書進行編制,并以此作為招標、建筑施工以及材料采購等活動的重要指導文件。
從實踐來看,對目標成本準確性產生影響的主要原因在于:
1)項目建設施工進度:在當前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背景條件下,加之資金回收困難和年度利潤指標之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重點放在了施工進度管理上,通常在沒有做好設計工作的條件下就招標、建筑施工,實踐中施工建設與設計同時進行的現象屢見不鮮,造成目標成本無法制定或趕不上變化的情況。
2)成本數據積累的缺乏:因房地產項目定位及營銷策略的差異,形成各類型項目成本數據、指標的不同。制定目標成本時無歷史數據可借鑒或借鑒錯誤,也是編制不準確性的原因之一,故建立成本數據庫非常重要。
(四)采用動態成本法執行目標成本
從實踐來看,動態成本主要是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預期成本表現形式,通過目標成本以及動態成本之間差異性的客觀反映,可促進有關部門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和病癥,及時解決之。
1、全動態成本
對于動態成本而言,其關鍵在于實時性,即在項目全生命周期之中,都可以對項目成本狀態進行實時掌握。項目執行與管理中,可以對項目全成本實時測算,這樣才能有效地對成本和營銷活動進控制。
2、一個中心與三條主線
實踐中,合同性的成本作為動態成本中的最大變量,頻繁的變動特點使其成為成本管理的核心所在。對于非合同性成本而言,比如政府報建的相關費用等內容,則比較容易控制。成本管理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合同管理為中心;所謂三條主線,注意是指動態成本、發生成本以及支付成本。動態成本所反映的是任意一個時段的項目綜合成本,同時也反映出其結構分布狀況;所謂實際發生成本,即項目已經獲得審定的建設工程數量,對項目建設的整體進度可予以有效的展現;所謂實付成本,主要是指已經支付的各種費用和款項,它與發生成本相比,所反映的主要是款項的實際支付進度狀況,其中有應付和實付兩種類型。
3、加強成本管理系統建設
成本管理系統是指能夠實時反映出項目成本的信息平臺,該系統的重點主要是圍繞著合同實施的,其中有估算與目標成本,合同臺帳、變更以及結算等,同時還有付款管理、動態成本以及資金計劃等方面的功能。實踐中,通常對其進行及時錄入,為決策的做出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例如付款的具體時間等,同時還可以對基礎工作的息化管理進行有效的簡化。
(五)目標成本的責任成本體系
在業績評估的完成以后,還應當對該項目進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得失情況進行有效的總結,然后從中提煉出重要的成本指標,從而建立成本數據庫。利用成本數據庫,全部項目的中的成本數據均可以有效地保存下來,并對將來的業務活動發揮有效的指導作用。同時,該成本數據庫的建立也體現出了知識管理理念,將知識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的一項財富,從而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再上新臺階。
第一條建設用地復墾是指農村宅基地、廢棄工礦企業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復墾成耕地的行為。
第二條為深入開展建設用地復墾工作,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28號)、國土資源部《關于依法依規管理節約集約用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52號)和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建設用地復墾周轉指標管理的若干意見》(浙土資發〔2001〕26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資發〔20*〕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與加強基本農田保護、中心村鎮建設、村莊整治及下山脫貧工作相結合,切實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和農民居住條件,提高基本農田質量,發展糧食生產能力。
第四條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的原則,因地制宜,適當超前,科學編制村莊布局規劃和鄉鎮、村莊建設規劃,以規劃統攬全局,指導和推進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村社區發展。
第五條市國土資源局是建設用地復墾的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用地復墾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安排和項目立項報批、工程設計、施工管理、質量監督、資金籌措與管理、竣工驗收等工作。水利、農業、林業、財政、規劃建設、統計、審計、監察、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提供優質服務。有關部門具體職責由市政府辦公室另行發文確定。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是實施建設用地復墾的主體,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是項目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復墾資源調查,項目所涉及的拆遷補償與安置、土地調整、政策處理、工程招投標、工程現場管理與監督、調處。
第二章項目建設與管理
第六條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必須在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區、禁止開墾區、城市總體規劃及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區以外的建設用地區實施。
第七條項目立項及實施程序
(一)書面申請。符合復墾項目立項條件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立項申請。
(二)實地踏勘。市國土資源局受理項目立項申請后,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踏勘,并在15個工作日內明確可否立項意見。
(三)申報立項。經實地踏勘認定可以立項的復墾項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反映項目區內地類、土地權屬界線、界址的1:500~1000實測地形圖、規劃設計圖,1:10000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及項目區現狀照片。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浙江省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呈報表(單位面積統一使用公頃,要求準確到小數點后四位)。
(4)項目區內土地使用權單位或農戶同意的拆遷、補償與安置方案書面決議,農戶戶主簽字同意率原則上要達到100%。
(5)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方案和投資預算方案。
(四)立項報批。在前期工作完成后,由市國土資源局上報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確認。
(五)工程招投標。經批準立項的復墾項目、集中安置點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工程,必須進入鄉鎮、街道招投標中心公開對外招標發包,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項目業主,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六)簽訂項目實施責任書。由市國土資源局與項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項目實施責任書,責任書應明確復墾的地點、范圍、面積、工程建設內容、項目竣工時間等。
第八條項目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經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嚴格組織工程施工,加強管理。市國土資源局要切實加強項目監督管理,做好技術指導服務,嚴把質量關。各有關部門應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及時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
項目區內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拆遷、清除,需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請批準。
第九條項目建設標準
(一)新增耕地圖斑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必須全部拆除,項目區內碎石必須清除。
(二)土地、水利等條件符合墾造水田的不得墾造旱地。
(三)同一田塊內田面應保持平整;與農田相鄰的地塊,如復墾成水田,高差應與周邊農田相一致,路、溝、渠與周邊農田相連。土壤耕作層不得少于30厘米,適合農作物耕種要求。
(四)坡度大于15度的,必須設置成水平梯田,不同水平梯田間高差在1米以上必須設置石砌田坎,并用砼壓頂。
(五)7畝以下的可以用田埂分割土地,7—15畝的要有生產道,15畝以上的應設置田間道,道路布局合理暢通,斜坡路及4米以上道路外側應當砌石,路面夯實。
(六)水利設施配套,7畝以上的應布置排水溝,復墾為水田的應有溝渠配套。無水源保證的地方,按需建造灌溉用的蓄水池。
(七)復墾后的耕地必須種上農作物。
第十條項目竣工驗收
項目竣工后,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驗收申請,市國土資源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經初驗合格,由市國土資源局向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報請省國土資源廳復驗認定。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竣工驗收表(面積單位統一使用公頃,要求準確到小數點后四位)。
(二)分村面積認定表(需加蓋測量單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公章)。
(三)復墾前后地類統計表(測繪單位公章)。
(四)農業部門認定(涉及新增耕地劃為標準農田的,需加蓋公章)。
(五)復墾前后土地權屬認定(需加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公章)。
(六)新增耕地圖斑表(需加蓋測量單位公章,合計面積需與竣工驗收表中實際新增耕地面積一致)。
(七)如規劃設計有調整,需立項批準單位出具項目調整說明。
(八)涉及河域灘涂的,需水利部門出具意見;涉及林地的,需林業部門出具意見。
(九)復墾后的耕地耕種承包合同或分戶耕種清冊。
第十一條復墾耕地種植管理
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市國土資源局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復墾耕地承包經營責任書,督促村隊及時將復墾后的耕地對外發包,鼓勵集中承包、規模經營,嚴禁拋荒。市國土資源局暫留30%的鄉鎮、街道復墾獎金作為新增耕地種植保證金。一年后通過種植復查合格的,保證金退還;種植復查不合格的,市政府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第三章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十二條實施拆遷補償與安置,必須充分維護土地、房屋等財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尊重農民群眾意愿,使拆遷戶遷得出、安得住。
第十三條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項目立項后,應認真做好項目區內人口、戶數和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的調查摸底,查清需拆遷安置的人數、戶數,需拆遷建筑物、構筑物的類型、面積,以及需遷移、采伐、損毀的林木、青苗等的種類、數量,為補償、安置提供準確的數據。
第十四條建設用地復墾項目拆遷補償范圍:
(一)住宅:按結構分為磚混、磚木、泥木,按權屬合法性分為村民合法住宅、應拆未拆住宅,未批先建住宅。
(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包括廁所(除生態性公共廁所按磚混結構住宅標準補償外)、豬舍、牛舍、圍墻、水泥曬場、水井、墳墓等。
(三)地上附著物包括房前屋后的經濟林、青苗等。
(四)通訊、廣播電視、電力桿線明顯影響工程施工和復墾后土地耕種的,應當遷移。
第十五條拆遷補償費用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戶造冊,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國土資源局核準。補償費用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下撥到鄉鎮、街道財政,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核準后的補償額發放到戶。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
第十六條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妥善做好復墾項目區拆遷戶的安置,負責建房用地的調整、落實,鼓勵拆遷戶利用中心村、集鎮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建房落戶;新建的集中安置點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廣泛征求拆遷戶的意見,合理選址,科學規劃,充分利用低丘緩坡安置拆遷戶,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十七條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負責做好拆遷戶安置宅基地用地報批手續的辦理。分散安置的每戶建筑用地面積按市政府統一規定大戶125m2、中戶110m2、小戶90m2的標準申報;集中安置的每戶建筑用地面積原則上統一按110m2標準設計戶型,報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建設局審批。
第十八條堅持一戶一宅。凡拆少建多的拆遷戶,其差額部分宅基地,應繳納100元/m2安置土地平整和基礎設施配套成本;凡拆多建少的拆遷戶,其差額部分宅基地(不含應拆未拆、未批先建的房屋),給予80元/㎡的標準補償。世居非農業戶口拆遷戶,凡其房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按農業戶口拆遷戶標準安排宅基地。房屋拆除后不申請安排宅基地的,按原土地使用權證的建筑占地面積80元/m2的標準補償。
第十九條實行集中安置的新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負責無償提供安置土地,平整和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建設資金納入建設用地復墾項目成本。
第四章項目資金籌措與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資金來源:
(一)復耕指標使用收回的成本。
(二)土地出讓金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復墾部分。
(三)造地改田資金專項用于耕地復墾部分。
(四)省補宅基地整理資金。
(五)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國家、省返還部分。
(六)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條項目資金支出范圍:
(一)勘察測繪費。
(二)規劃設計費。
(三)拆遷評估費、拆遷安置補償費。
(四)林木、青苗補償費。
(五)林木采伐報批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綠化費、水土保持費、地力培植費。
(六)復墾工程建設資金。
(七)集中安置土地報批費用及土地平整、基礎設施配套等資金。
(八)復墾工作業務費,鄉鎮、街道工作經費。
(九)項目會審、驗收、獎勵等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項目投資控制標準:
(一)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宅基地整理項目,必須墾造水田,項目投資按經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的投資預算控制,并按獲取復墾指標給予鄉鎮、街道和村3000元/畝的獎勵(含工作費);建設20戶(含)以上集中安置點的,給予5000元/畝的獎勵(含工作費)。
(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外的宅基地整理項目,墾造水田、旱地的分別按獲取復耕指標2萬元/畝、1.4萬元/畝包干控制投資預算,其中獎勵1400元/畝(含工作費)。
(三)廢棄工礦企業等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墾造水田、旱地的分別按獲取復耕指標1萬元/畝、0.4萬元/畝包干控制投資預算,其中獎勵1400元/畝(含工作費)。
第二十三條復墾項目投資計劃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在取得省國土資源廳核準備案后,根據審核的規劃設計方案、投資預算方案下達。
第二十四條項目資金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分期撥付。
第二十五條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獨立核算、自求平衡。
第二十六條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方案實施,對確需調整規劃設計方案的,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地踏勘論證,作出設計變更和投資預算調整方案,并經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審后方可準許。
第二十七條項目竣工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編制項目投資決算,自覺接受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進行的項目審計。
第二十八條復墾工作業務費按復耕指標收取投資成本總額的4%提取,其中0.5%—1%用于獎勵相關有功人員。
第二十九條復墾項目資金的管理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另行制訂細則。
第五章土地權屬管理
第三十條在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立項前,項目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應做好原有各類土地的權屬調查,摸清各類土地的權利人及其合法性,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后,凡應當注銷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必須及時予以注銷登記。
一、明確年度目標任務。2012年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工作任務:經濟適用住房200套,公共租賃住房700套,限價商品住房150套,城市棚戶區改造100戶,墾區危房改造50戶,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20戶;基本建成760套(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件1)。目標責任書另行簽訂。各有關鄉鎮(場、區)、縣直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確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其中墾區危房改造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負責,各有關鄉鎮和安厚農場、五寨農場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
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進度。各責任單位要按照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要求,把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要完善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征地、拆遷進程度,建立行政審批快捷通道,縮短審批時限,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房)改造、墾區危房改造項目早日動工建設。去年已開工結轉今年續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設進度,盡快竣工(今年計劃竣工項目見附件2)。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的受理工作要在上半年完成、國慶節前完成審核、11月底前發放到位。
三、加強資金籌集使用監管力度,進一步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各有關鄉鎮(場、區)、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投入,進一步落實規定的資金渠道,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要求和范圍,管好、用好各項國家和省補助資金。要嚴格執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稅費支持政策,落實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住房保障工作所需業務經費,通過同級財政預算安排解決。
市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文件精神,年來。把農村環保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以農村飲用水安全、面源污染防治、生態示范創建、機構能力建設為重點,明確目標責任,加大資金投入,有效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農村生態環境惡化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一、市農村環保工作現狀
全市所有鎮街均成立了環境保護監察站
一)工作網絡逐步健全。年。落實了人員、場所和辦公設備,村級設立環保信息員,構建起農村環保工作網絡。將環保工作納入鎮街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圍,農村污染防治、項目審批、查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緩解了環保部門日益繁重的工作壓力。
把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納入鎮村規劃范圍。
二)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護。結合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市個鎮、個行政村完成規劃編制,初步劃定了各自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加強飲用水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水質監測,堅決否決在保護區內新上涉水排污項目,及時取締保護區內各類法非排污口,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比例達%以上,三)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明顯加大。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堅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三位一體的發展方向,建成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處,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個、有機食品認證個、綠色食品認證個。加強農村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審批監管,完善配套設施,糞便處理和綜合利用率達%以上。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不斷提高秸桿利用率,有效降低農業面源污染。
把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文明村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高農村環保意識的重要載體
四)生態示范創建活動有聲有色。積極開展各類生態創建活動。先后成功創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個,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個,環境教育基地處,啟動實施生態文明村試點工作,農民的環保意識明顯提高。
先后取締關閉污染嚴重的五小”企業余家。建立環保目標責任、部門聯動、等長效工作機制
五)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積極開展打擊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農村環境辦結率和滿意率均在%以上,有效解決了大批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加強污水管網配套建設
六)農村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城礦區。借助礦區污水處理設施,收集處理鎮駐地生活污水。對壓煤搬遷、合村并點、集中上樓的村,規劃建設簡易污水處理設施。非城礦區,加快推廣“一池三改”生態模式進程。全面實施農村環境衛生體制改革,逐步建立起農村垃圾“統一收集、統一運輸、集中處理”保潔模式,有效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
二、當前存在主要問題
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和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盡管市農村環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對待環保工作標準不高、把關不嚴、支持不夠現象仍然存在給外地已淘汰的落后產能提供生存空間,一是少數鎮街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少數鎮街不能正確處理發展同環保的關系。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土小”企業死灰復燃現象時有發生。
多數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簡陋,二是面源污染仍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農村過量使用農藥、化肥依然普遍存在過量農膜、農藥、化肥的使用對農業環境造成一定影響。隨著畜禽養殖業的快速發展。糞便處理利用率不高,對水體造成一定污染。環保基礎設施尚不完善,鎮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不高。每年汛期,因面源污染導致白馬河水質超標現象依然發生。
導致鎮街環保機構、編制不獨立,三是環保機構能力建設依然薄弱。目前上級對農村環保機構人員設置沒有明確要求。執法權受到限制。加之財政投入不足,崗位系統教育和培訓跟不上,農村環保機構職能交叉、人手緊張、經費不足,能力建設亟待提高。
三、幾點建議
建議從組織、資金、技術、監管等層面予以重點傾斜,下步工作中。全面加強農村環保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確保農村飲用水安全。進一步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劃進度
一)以飲用水源地保護為重點。強化保護措施的落實,堅決消除保護區內各類污染,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結合采煤塌陷地村莊搬遷、合村并點工作,因地制宜建設簡易的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設施,減少對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威脅,進一步完善提高村村通自來水工程,積極發展集中連片式供水,確保農村地區飲用水安全。
著力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一是嚴厲打擊非法排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以污染防治為重點。要求鎮街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嚴防外地污染向我市轉移,密切關注已關閉取締的土小”企業,定期巡查,嚴防死灰復燃。二是嚴把環境準入關。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禁止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鼓勵農村地區發展無污染、少污染的行業和產品,積極引導村鎮企業向園區集中,實行污染集中治理。用“科學招商”綠色招商”新理念來指導鎮街的招商工作,嚴防“招商引污”三是積極治理面源污染。加快調整農業結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等技術,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力度,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減輕農業面源污染。加快推廣“豬、沼、廁”三位一體和“豬、沼、廁、菜”四位一體沼氣生態模式進程。
加大農村環保資金和技術扶持。盡快建立完善政府、集體和個人多渠道的農村環境建設投融資機制
三)以拓寬融資渠道為重點。拓寬投融資渠道,保證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投入。堅持“誰污染、誰付費,誰開發、誰保護”原則,開征畜禽養殖業等排污費,并專門用于該產業污染整治。針對飲用水安全隱患,出臺相關政策,加大財政投入,滿足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工程的實際需要。加大財政支付轉移力度,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整治專項資金,財政投入應逐步向農村環保設施建設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傾斜。加大對農村生態建設財政扶持力度,對創建成功的各級環境優美鄉鎮、環境教育基地、生態文明村等生態示范工程,實行以獎代補給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