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5: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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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杜成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汪碧寬、楊靜、冉松為成員,主要職責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規咨詢、技術支持,搜集和通報各鎮(街)階段性工作情況、擬寫工作總結、編發簡報等“紅色盾牌”專項行動的日常事務。
同時領導小組并下設3個工作督導組,檢查督導全區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
全區檢查督導時間,每季度檢查督導不得少于1次;每次檢查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報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辦公室,由專項行動辦公室匯總上報區人民政府。各區直部門參與檢查督導小組的人員名單請電傳區消防大隊辦公室。
二、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強化政府責任,構筑“責任盾”
1、各鎮(街)針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冬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上報區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如期銷案。各鎮(街)每月集中開展“紅色盾牌”專項行動不少于1次,鎮(街)鎮長、主任帶隊消防安全大檢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領導每月帶隊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各鎮(街)務必將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納入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單元劃分“大網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組織;以行政村社區為單元劃分“中網格”,逐一明確專職人員;以居民樓院、村組、生產經營單位為單元劃分“小網格”,逐一建立群眾性自治組織,落實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其次,全區推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分包“大網格”,鎮(街)工作人員分包“中網格”,行政村、社區人員分包“小網格”,公安機關、消防部門人員定點聯系三級網格的工作模式,實行“網格定位、領導定點、全員定責”,全面建立推行網格化排查治理機制。
3、大力推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深入推進社會單位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工作,消防監督人員、派出所民警對本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一對一”監管,全程指導“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復核工作;確保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達標率為100%;各鎮(街)督促轄區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率80%。社會單位實施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落實率100%;督促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等社會單位參與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率100%。
4、整治重點領域火災隱患。各鎮(街)結合城鎮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高層和地下建筑、商住樓、寄宿制學校、農村50戶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體系。各鎮(街)必須完成年初目標責任書消防安全管理專職人員招聘任務,督促每個社區、行政村100%落實農村社區(農村社區以下簡稱“農村”)消防工作“十個一”活動;組織開展“消防優秀社區(村寨)”創建活動,爭取年內每個鎮(街)創建1個“消防優秀社區(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構筑“防火盾”
1、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回頭看”工作。各單位要對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農村重點村寨以及其他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開展全面檢查。火災高危單位和區域的消防安全檢查率達100%,“清剿火患”戰役期間未整改的一般火災隱患督促整改率達90%。
2、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火災隱患整治。建立完善網格化消防安全監管模式,明確分包人員職責任務、量化工作標準,專項行動期間,凡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凡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凡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凡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凡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行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三)落實宣傳培訓,構筑“宣傳盾”
1、全面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全區各單位要廣泛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和各種活動載體,組織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黨校、進景區”工作,探索消防宣傳“進餐桌、進旅館、進網吧、進歌廳、進課堂”新途徑;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每學期開展主題班會、消防演練、板報征文評比等活動,實現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員”,并實現學校與家庭聯動,由“小小消防員”與父母一起,開展家庭火災隱患查找行動,全力實施“家庭消防安全計劃”,深入推進“全國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達標創建活動,組織開展互聯網網上全民消防安全隱患自查活動。各地開展大型消防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建設完成率達100%。
2、廣泛開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活動。確保每個社區落實1名消防督導員,每個小區落實1名消防管理員,每棟高層建筑落實1名消防宣傳員。
3、加強各行各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行業系統和社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廣大員工的培訓,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轄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保安人員以及電工、焊工重點工種人員積極參與省消防協會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率達50%;鎮長、辦事處主任、村居“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率達80%。
4、拓展消防宣傳陣地建設。9月底以前,各鎮(街)依托交通樞紐、城市街道、公共場所、風景名勝區、重點單位和農村、社區設立消防安全標識或者粉刷消防宣傳標語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區、小區必須有1塊固定的消防宣傳場地,全區農村、社區消防宣傳教育覆蓋率80%,實現“村村有宣傳陣地”;各社會單位消防設施100%達到標識化管理。
(四)強化安全保衛,構筑“平安盾”
1、做好社會面火災事故防控。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戰果,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深入推進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和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著力抓好各類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轄區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火災,全力打好黨的“十”消防安全保衛戰。
2、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區各級各部門要保持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無阻,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門、專職消防隊要按照滅火救援“五個必須”和“五個第一”的要求,科學性、有效性、針對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實戰演練,提高首戰控制和攻堅能力,切實做到聞警即動、有備而戰、每戰必勝,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作為鞏固強化全區“防火墻”工程的一項重要措施,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方案,逐級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迅速開展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
(二)工作開展階段。各級各部門要針對本地區“防火墻”工程、火災隱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梳理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全面進行整改,量化任務,責任到人,明確時限,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整改完畢;區消防、安監、文廣、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各類場所進行集中整治,確保檢查整改和聯合執法落實到位。
(三)總結評估階段。區人民政府將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進行督查驗收,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鞏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擺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細化明確工作任務,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職能部門要深入基層抓落實,全力以撲抓好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力保全區不發生“小火亡人”火災事故。
(二)依法整治,確保工作實效。在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期間,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深入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開展細致排查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該改則改,該處則處、該停則停、該關則關,絕不手軟;千方百計消除各種致災因素,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格獎懲,激勵工作。在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工作期間,區政府3個檢查督導組將適時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工作,一經發現工作開展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鎮(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實行“督察督辦制度”,全區點明通報,對消防安全“紅色盾牌”專項行動排查整治走過場,發生亡人火災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責任。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以及省、市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關于加強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堅持從根本入手,從切斷疫情蔓延渠道入手,強化人員出行管控,形成鄉、村(社區)、屯三道防線,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在鄉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增設“空街行動”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王志剛,鄉長于忠國任雙組長,副書記胡英林(負責內業),副鄉長張海明(負責具體工作)任副組長,負責鄉域內疫情防控“空街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時間暫定從2月4日開始到2月9日結束,具體結束日期視疫情控制情況及上級指揮部通知而定。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
(一)村屯封閉管理工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鄉干部包保村屯,執行領導小組關于村屯封閉管理的各項指令,落實禁牧要求;要做好禁牧工作,對不執行禁牧的養殖戶進行勸誡,兩次仍不服從管理的養殖戶上報鄉派出所,由派出所進行處理。畜牧站工作人員要對各村有無禁牧工作進行巡查,如發現有放牧的立即通知到村,由村委會進行勸回,并對此情況做好記錄。
2、負責組織各村開展封閉管理各項工作。
3、負責指導各村設置具有限制通行作用的路障及明顯標志,指導卡點工作人員做好防護工作。
(1)卡點由各村根據本村實際設立。卡點的設立要保證對各村屯之間人員、車輛的有效管控。
(2)卡點對各類車輛和人員實行“里不出、外不進”管控制度。如遇特殊情況要做好登記,村民出村后再回村的要做到居家隔離14天。
(3)每個卡點在崗人員必須保證兩名??c對各類進出人員和車輛要做好登記。
(4)卡點要建立登記臺賬,登記內容為:
①進出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本村村民不用登記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方式,進出時間,進出事由;
②進出車輛車牌號;
③卡點日常情況。
(5)對進出村內非本村人員要由所去村民家人員來卡點接送,并做好登記。
(6)卡點每次換崗時要做好交接時間登記,交接人員都要簽字。
4、負責組織村屯封閉管理后的路面巡視巡查工作,一旦發現有不遵守封閉管理要求,隨意走動的群眾,要第一時間制止,在確定其行動軌跡和體溫正常后,強制居家隔離,如體溫異常則要迅速向醫療機構報告。
5、負責設立居家隔離群眾家庭提示牌,提示其他群眾避免感染。
6、負責講解封閉管理政策,穩定群眾情緒。
(二)宣傳引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安排“空街行動”統一宣傳口徑;
2、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變化信息和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進展,積極正確引導輿論;
3、負責居民的教育引導工作,宣傳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
(三)應急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負責“空街行動”期間的維穩工作秩序維護工作;
2、負責依法打擊造謠、傳謠等違行為;
3、負責控制或依法打擊不遵守“空街行動”安排肆意妄為的相關人員;
4、負責配合做好路面巡查工作,隨時檢查、核實行人外出登記情況;
5、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負責對上協調爭取防護物資和消殺藥品工作,盡最大可能滿足各單位需求;
2、負責對外聯絡,購置、分配各類防護用具和消殺藥品,做好登記,嚴格執行公開、公正、公平的分配制度,堅決杜絕私發亂放、人情發放;
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學設置村屯路障。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不破壞農村公路的前提下,兼顧夜間行車安全和緊急情況下消防、急救等車輛通行需求,因地制宣合理設置路障,實現道路封閉目標。
(二)嚴格執行勸返機制。對于試圖進入村屯的各類人群,包括各級領導,要堅決勸返,嚴格落實封閉管理,要求對于本村屯外出的群眾,要充分發揮村屯干部作用,講清政策,講明形勢,堅決勸返。對拒不配合的人和車輛,要立即向派出所報告,由公安人員強制帶離。
(三)嚴格執行路面巡查機制。村屯干部要定時巡視路面,及時發現走街串戶群眾,測量體溫,確定軌跡,勸返居家隔離,涉嫌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要嚴肅工作紀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由鄉紀委對各村“空街行動”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及時反饋有關情況并對履職不到位的提出問責處理意見。
(五)要保障工作人員需求。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場所的行為。
(三)以秩序混亂、嚴重擾民、問題突出、社會反應強烈的小區閑置樓房,企業閑置廠房,棚戶居民區,學校教室,以及公共娛樂場所聚集的團伙、窩點作為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四)通過專項行動,使我市的傳銷活動在數量上有明顯減少,重點區域和部位明顯改善,反復勢頭得到遏制;城區內徹底清理,其他地方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能力進一步增強;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形成,網絡體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處聚集人員多、團伙龐大的黑窩點,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二)強化對互聯網的監管,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為打擊查處通過互聯網傳銷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強房屋、場地出租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
(四)依法規范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行為,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五)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全力營造打擊傳銷的社會氛圍。認真貫徹執行《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利用新聞媒體等進行廣泛宣傳,使傳銷人員認識到傳銷的欺騙性、危害性和政府打擊傳銷的決心,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和社會力量打擊傳銷的整體意識。重點抓好對農民、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及時做好被騙人員的解救工作。
三、組織領導與責任落實
(一)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
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確保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這次專項行動以工商、公安部門為主,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嚴厲查處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傳銷活動。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傳銷犯罪的打擊力度,查處以傳銷為手段的經濟詐騙行為,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為。依法查辦暴力抗法的傳銷人員和涉嫌犯罪的骨干分子,強化對重點集中地外來人口的日常監控,快偵快破大案要案。電信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利用互聯網傳銷和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行為的監控和查處力度。銀行部門要依法協助做好對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賬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協調工作,打擊利用傳銷非法集資行為。稅務部門要依法加大對出租房和場所的單位或個人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頻發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單位要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充分發揮社區和居委會、村委會以及中介組織的作用。
(三)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追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縱容、支持和參加傳銷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20*年6月30日前)。各鄉、鎮(街)和有關部門要依據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周密詳實的安排部署。并于6月30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
(一)工商、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傳銷和跨地域從事傳銷等活動,摧毀以傳銷手段從事非法集資、詐騙錢財的傳銷組織。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從嚴查處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和為傳銷提供倉儲、培訓場所和人員住宿、經營場所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三)以**區、天河區、**區、**區、從市、增城市為打擊傳銷重點地區,其中,**區、**區、從**市、增城市要集中力量對出租屋進行反復清查,重點打擊“拉人頭”傳銷活動;**區、天河區要對賓館、寫字樓、會議場所等加強檢查,重點打擊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利用傳銷手段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海珠區、番禺區要加強對大學城及周邊地段的監控,嚴防傳銷活動向校園滲透。
(四)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對重大傳銷團伙,公安、工商等部門要組成專案組,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加大偵破力度,掌握其違法犯罪證據,務求一網打盡。
(二)強**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電信和公安等網絡監管部門要為打擊查處互聯網傳銷工作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持。
(三)加強高校防范傳銷工作,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強房屋出租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大力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通過在社區(村)開展“五個一”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系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充分發揮社區管理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在社區(村)建立起上下左右聯動、宣傳教育、信息整合、監管預警、落實責任等工作機制,推動建立出租屋監管體系,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五)依法規范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的行為。
(六)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訴、舉報及舉報獎勵制度。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重點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職責分工。
堅持貫徹落實“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強**各級政府的責任,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尚未成立打擊傳銷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要抓緊成立;已經成立的,要根據實際需要充實成員單位:并落實人員、辦公場所、執法裝備和專項工作經費。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
本次專項行動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為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公安機關要加大對傳銷犯罪的打擊力度,在快偵快破大案要案的同時,對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重拳打擊,及時解救被騙群眾。通信管理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利用互聯網傳銷和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行為的監控和查處力度。人民銀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協助做好對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賬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協調工作,打擊利用傳銷非法集資行為。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頻發的地區和單位,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各地在專項行動中還要充分發揮社區管理和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居(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認真履行好守土職責,對傳銷活動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同時積極參與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清查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監管,做好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
要在政府的牽頭組織下,形成公安機關以抓捕傳銷頭目、解救人員為主,工商部門以加強日常監管、處罰非法經營行為為主,街(鎮)以管好管住出租屋為主,民政、城管、銀監、電信、供水、供電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作戰的綜合治理格局。工商、公安等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等機制,及時溝通情況,加強協調研究,對重大案件形成快查、快偵、快破的工作機制。
(二)工作要求。
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督辦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各級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整個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上旬前)。市政府組織召開打擊傳銷工作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各區、縣級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其中,各區、縣級市的實施方案要抄送市打傳辦。
第二階段為調查摸底階段(**年11月中旬前)。各區、縣級市政府要組織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組成專門的排查組,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轄區內普遍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行動,全面掌握轄區傳銷情況。特別是要圍繞重點人群、重點場所、重點案件,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和摸底,掌握傳銷組織的成員情況、藏身窩點、主要罪行和違法犯罪證據,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為實施打擊做好充分準備。
一、工作重點及要求
根據國家七部委和省八部門專項行動要求,在對前四年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深入開展以下集中整治行動:
(一)集中開展圍繞國控、省控重點污染企業及污水處理廠減排工作的“紅五月”專項執法檢查
按照省環境污染整治領導小組《關于開展“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行動的通知》(浙環治辦發[**]4號)的要求,著力強化對國控、省控重點火電、熱電企業及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一是對全市火電、熱電及有單機規模60t/h以上鍋爐的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SO2減排工作落實情況及環保審批手續、在線監控系統、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是脫硫設施使用情況及處理效果等。二是對列入2006年城建統計年報與環境統計年報的污水處理廠CODcr減排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企業排污總量控制情況、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進出水濃度是否達標、是否配套脫氮除磷設施及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在線監控及臺賬記錄情況、中水回用和有關CODcr減排計劃與落實情況等。三是對省人大歷年生態環保執法檢查發現的5個突出環境問題開展跟蹤檢查,重點檢查已完成整改的企業有無存在反彈現象,是否建立長效管理措施,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目前整治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下步整改計劃及擬完成時間。四是加快污染減排監測體系的建設,根據《浙江省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工作**年度責任書》的要求,各縣(區)必須在10月底之前完成101家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其中6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2家國控污染源及集中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8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7家省控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
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以此為契機,加強對重點源特別是國控、省控及市控重點企業現場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將各類重點監控企業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加強環境統計及排污申報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二)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工業排污口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6〕11號)要求,7月底前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全面清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一是要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科學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規范化的保護區標志。二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對2000年以來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擴建的建設項目實行停業(產)或關閉;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治理、停業(產)或關閉;對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進行全面清理。三是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完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排污單位要根據《浙江省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點對河流沿岸和城市居民集中區周邊的化工園區及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要對最近環境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完善應急措施,對不符合整治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停。對未建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的,要停產整治。四是結合生態市建設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三)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工業園區全面清查的基礎上,8月底前集中解決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問題。一是對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環保重點監管區和未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地區實行“區域限批”,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必須停止建設。繼續嚴格執行新上項目增加排污量必須相應削減同類污染物原排放量的政策。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并給予高限處罰。對未按規定申請環?!叭瑫r”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三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并要責令入網企業限產限排,逾期不能達標的停產整治。四是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企業,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停產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開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行業整治
一是對涉鉛的冶煉、加工和回收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涉鉛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采用直接燃煤反射爐工藝進行鉛再生回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已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二是對造紙及紙制品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防止在我市已經徹底淘汰的化學制漿生產線死灰復燃。對造紙企業特別是廢紙造紙企業,治污設施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現有的造紙企業進行單位產能、能耗、物耗、水耗及排污強度跟蹤分析,為下一步造紙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三是全面關閉“十五小”企業。各縣(區)要在取締無證無照非法經營、污染嚴重的“低、小、散”企業行動的基礎上,再加大執法力度,關閉小電鍍、小冶煉、小褪色、小煉油、小化工、小制革等“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堅決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四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
各縣(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一是做到“排查到位”。對管轄區內各類環境突出問題、矛盾糾紛進行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梳理并記錄在案。二是做到“調處到位”。對排查出的問題,應抓緊逐一進行調處化解。并制定化解工作方案,明確化解期限,落實化解措施。三是做到“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調、防控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尤其要認真制定好有效的應急預案,以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四是做到“宣教到位”。加強《條例》等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訴求。
請各縣(區)于10月20日前將環境污染糾紛和重點件的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報市整治辦。
二、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縣(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以省整治辦“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作為開局,打好今年年環保專項行動第一仗。各縣(區)動員部署情況和實施方案于5月25日前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
各縣(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嚴肅追究一批責任人。各縣(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分別于7月5日、8月5日和9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三)總結階段(11月)
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11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四)考核階段(12月)
11月下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縣(區)的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整治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
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日常工作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以下簡稱“市整治辦”)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加大聯合監管力度。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
經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并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登記,對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不予登記;政府或相關部門對違法企業作出取締關閉決定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發現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違法企業及時抄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牽頭組織無照經營違法企業的查處取締。
監察部門會同環保部門認真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負責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察,直接查辦一批典型違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基層人民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做法,依法提出予以糾正或撤銷的監察建議。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城市規劃與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的監管,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與保護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工作,建立飲用水源污染預警機制,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工作;對取締關停企業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城市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餐飲油煙污染、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城市噪聲超標以及其他集體投訴、上訪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
電力部門要按照政府決定,在技術上依法做好對違法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發現有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懲治力度
要切實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對存在嚴重破壞環境,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企業有關負責人員,應當追究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處理。對明知故犯、陽奉陰違、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高限處罰,依法追繳排污費。對于違法排污的企業,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決行使評優創先的一票否決權,向相關評選機構通報,取消其資格;對企業法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及時向相關單位做出通報。
(三)嚴肅行政責任,加大責任追究
監察和環保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出處理決定。凡是地方各級政府制定或者采取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環境保護政策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經指出仍不改正的,或各級職能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一律按照《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掛牌重點案件,實行區域限批
各縣(區)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進行掛牌督辦和實行區域限批。各縣(區)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的檢查,并明確掛牌督辦要求和解決時限,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凡是逾期未完成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五)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行動成效
全國環保專項行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7月、9月、10月分別組織對全國1/3的地區重點行業、飲用水源地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集中督查。省、市也將對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區)也要層層落實督查督辦工作,要通過督查將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切實落實到基層,杜絕專項行動出現死角。
(六)加強宣傳報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各階段內容,制訂周密的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各縣(區)要在9月10日前將本級查處的10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上報市整治辦。
一、任務指標及實施時間
任務指標:免費為130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
實施時間:年月日—12月31日。
二、受助對象及申報步驟
(一)受助對象
符合以下五條標準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費手術: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無”人員)患者;
2.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農村“五?!惫B對象);
3.革命“五老”人員中的患者;
4.本人殘疾并患多種疾病,生活困難或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殘疾人的患者;
5.其他貧困白內障患者。
(二)申報步驟
1.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按照“光明行動”項目受助對象條件,對本村(社區)內的白內障患者進行認真地篩查核實、初步確定受助對象,并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對象,按照《省“助殘工程”——光明行動項目受助患者審批表》(附件1,以下簡稱“審批表”)的要求,幫助受助患者填寫《審批表》,并附相應的證件復印件(城鄉低保證、革命“五老”人員證、多種疾病證明等)和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報鎮、街道殘聯審核;
2.鎮(街道)殘聯在摸底篩查的基礎上,按照受助標準,認真核實貧困患者的相關證件和戶口本或身份證,初步確定受助患者,并在《審批表》上簽署公示情況及初審意見;
3.鎮(街道)殘聯將初審好的貧困患者《審批表》及與貧困患者享受免費標準相符的證件(復印件)和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報區殘聯復核;
4.區殘聯根據當年任務數,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審批受助患者。組織貧困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并做好貧困患者的建檔、立卡、網上填報錄入工作。
三、手術費及經費保障
(一)手術費
免費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患者手術費每例(單眼)約1500元。手術費含:患者篩查、術前檢查、手術、醫藥、住院床位、手術耗材(人工晶體、粘彈劑、手術縫線)等費用。實施項目的定點手術醫院,對患者提供優惠、優質服務,保質保量完成手術任務。
(二)經費保障
1.經費渠道
“光明行動”項目所需手術費通過以下渠道解決:(1)省財政按每例(單眼)1000元標準給予補助;(2)區財政按每例(單眼)500元標準(從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給予補助;(3)不足部分由定點醫院給予減免優惠,患者個人不負擔手術費。
2.財政資金的撥付
省財政安排的每例(單眼)1000元補助資金扣除定點醫院按規定進行集中采購人工晶體、粘彈劑、手術縫線等手術耗品所需經費后,由市財政按照分配給我區的任務數下撥,區殘聯按季度組織有關單位對定點醫院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合格后向財政申請上級及本級補助資金并撥付給定點醫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管理,明確工作職責
1.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殘聯會同區衛生、區財政等單位,做好項目的組織管理;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分配任務指標及經費;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對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組織督導、檢查,驗收;按季度匯總工作進展情況和具體實施計劃,書面報告區委、區政府,市殘聯。
2.區殘聯、區財政、區衛生等單位的職責分工:
——殘聯部門:負責項目的日常工作、經費管理、使用和宣傳工作;與衛生部門共同組織貧困白內障患者的摸底篩查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審定受助對象、組織輸送手術患者;組織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驗收;建立項目檔案、按季度書面上報項目執行情況及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及相關數據的登記、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籌集、落實、審核、撥付項目經費;監督項目經費的管理、使用。
——衛生部門:負責選定手術定點醫院;組織醫務人員與殘聯共同做好貧困白內障患者的摸底篩查工作;監控手術質量和收費標準;協調手術定點醫院,為貧困白內障手術患者提供優惠、優質服務。
(二)認真組織摸底篩查,確定受助對象
區殘聯、區衛生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第二條“受助對象標準”,共同組織人員入村到戶,做好受助對象的摸底篩查工作。區殘聯應嚴格把握救助對象的標準,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審定受助對象,并把數據分別報送市殘聯、市衛生局。
(三)選擇手術定點醫院
區衛生局可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具備開展白內障囊外摘除,人工晶狀體植入手術能力的醫療機構作為手術的定點醫院。定點醫院要求有“扶殘助殘”的愛心和責任心,能為貧困白內障患者提供優惠、優質服務,并配置人工晶狀體植入手術所需要的手術顯微鏡等有關設備、器械及醫務人員。手術醫生應具有眼科專業醫師資格,有熟練的白內障復明手術技術,能嚴格施行術前、術中、術后的規范化操作,并在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的執業醫師。區殘聯與經區衛生局批復的定點手術醫院簽訂相關工作協議,明確殘聯與醫院的職責和責任,保質保量完成項目任務。
(四)采購手術耗材
手術定點醫院根據市、區衛生局要求統一按照中國殘聯招標的指定品牌進行手術耗品的采購、驗收等工作。手術耗品含:人工晶體片、手術縫線、醫用透明質酸鈉。定點醫院采購情況(含:供應商及產品、價格),應及時報區殘聯、區衛生局備案。
(五)嚴格經費管理,落實、用好項目經費
1.區財政按照本《實施方案》第三條、第(二)款“經費保障”的有關規定,落實好本級項目的工作經費及手術患者的資助經費,并列入財政預算。
2.區財政應設立白內障手術補助資金專賬,對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實行專賬核算、專項管理。區殘聯也應設立白內障手術補助資金專賬,用于辦理資金的核撥、支付等業務。
3.白內障手術補助資金必須全部用于貧困患者的手術補助,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貪污白內障手術補助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故意虛報有關數字和情況騙取上級補助的,除責令其立即糾正,并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外,還將根據情況減撥或停撥上級補助資金,確保項目經費落到實處。
(六)加強督導檢查
要建立定期與經常性相結合的檢查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進度及經費落實、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區殘聯組織區財政、區審計、區衛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衛生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定點手術醫院的手術質量和收費標準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七)廣泛宣傳發動
在宣傳白內障的復明工作中,要重點宣傳省、市為民辦實事“光明行動”項目,突出這一品牌,制定系列宣傳方案,進行跟蹤報道。宣傳項目的重要意義、資助標準、申請辦法和防盲治盲知識,以及康復效果。讓全社會更多地了解、關注、支持這一“光明行動”項目,共同構建“扶殘助殘”和諧的社會環境。
(八)建立項目檔案,做好手術錄入、統計、上報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全鎮水環境質量,保障群眾生產生活用到合格水為目的。通過若干年的不懈努力,實現我鎮石材加工企業污水零排放,確保我鎮一流的水質環境。
二、目標任務
保障群眾飲用水源地水質量安全,保障農村、農民、農業有合格的生活用水和生產灌溉用水。
三、整治范圍與重點
我鎮所轄行政區范圍,重點為轄區范圍內向及其支流直排污水的石材加工企業。
四、方法步驟
專項行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制定方案(4月8日至4月12日)
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實施方案,做好行動前的宣傳,將我鎮水污染形勢宣傳到各個石材加工企業及各階層群眾,使大家充分認識做好水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嚴肅性與必然性,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對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傳及時報告治理進程,營造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各村及工業園必須利用板報宣傳欄、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
(二)摸清底數,確定對象(4月12日至4月15日)
各村委會、工業園要與供電、工商等部門協同配合,對全鎮范圍內企業、重點行業、涉水排污企業和飲用水源地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建立詳實準確的基礎檔案數據庫。
1、工商局負責調查提供涉水排污企業經營執照情況。
2、各村委會、工業園負責各自轄區內石材加工企業名單,并按規模大細分三級歸類報。一類指全倉庫加工企業。二類指精加工企業。三類指民用建材加工企業。并與供電、稅務部門協作調查企業用電情況及污水排放情況。
(三)啟動建設,全面實施(4月16日至7月31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照數據庫確定的整治對象,全面啟動排污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補辦證照(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規范排污口設置,并加強對重點領域,企業排污監測管理工作。
1、所有未建污水治理設施的涉水排污企業單位必須整改,按照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鎮政府請環保局提供技術指導,并進行驗收。
2、鎮政府將配合縣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對涉水排污單位征收污水排污費。污水治理達標且循環使用者免征;污水治理達標但不能循環使用者按標準征收;污水治理不達標者征收超標準排污費并責令停止生產,限期整改達標;拒絕治理者,供電、工商、環保等部門將按府辦號文件執行,直至關閉。
3、對有污水處理設施,但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閑置污水處理設施者,督促企業改進管理辦法,加強監測管理,并責令改正且按有關規定處罰;對污染物超標排放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進行限期治理,限產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予以關停。
4、企業排污口按照環保要求規范化設置。
5、經環保驗收合格且未辦理相關證照的企業單位(個體),補辦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
6、鎮政府將數據庫中42戶規模企業或污水排放量較大的石材加工企業,列入重點整治對象,并安排責任領導、鎮干部、村干部負責整改,監管到位直至達標排放。其它加工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蹲村領導及所屬村工作組、村干部負責整改監管到位。
(四)強化監控,檢查驗收(8月1日至9月31日)
1、對所有涉水排污單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符合要求的逐個驗收。
2、對排查中發現未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催促加快進度和依法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曝光,直至關停。
(五)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找出問題、總結經驗、制訂加強管理的長效機制。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為根本,堅持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集中整治、長效管理等相結合,深入開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設,鞏固、提升“清潔家園、美麗鄉村”活動,緊密結合“三改一拆”、“四邊三化”、農房改造建設等活動載體,全面推進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切實改善我縣農村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總體目標
至2014年底,實現全縣村莊整治覆蓋率95%,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農村環衛保潔“三有”(有人干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機制和“五個一”(即一個財政預算作保障的投入機制,一支保潔員隊伍,一套保潔管護制度,一支監督隊伍,一套基本的環衛設施)措施全面落實,農村環衛保潔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機制基本建立,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基本實現“日產日清”,群眾環衛意識明顯提升。
垃圾清理。城鄉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環衛保潔隊伍基本實現全覆蓋,村級保潔員職責明確、工作到位,村級環衛主體監管制度基本建立并運行正常,并做到垃圾收集不滴漏、存放不暴露、清運不延誤,基本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污水治理。積極探索建設符合各地實際的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加快推進截污管網和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長效管護制度,實現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良好運作,確保生活污水得到及時處理。
“六亂”治理:緊緊抓住“三改一拆”活動有利時機,大力推進農村違法建筑拆除工作,著力整治各類亂搭亂建現象。加強對雜物亂堆放、垃圾亂丟棄、污水亂潑灑、車輛亂停放、墻面亂涂貼等現象的整治工作,做到房前屋后“干凈、整潔、有序、美觀”。
村莊綠化:以“四邊三化”活動為契機,全面實施城鄉綠化,按規劃、有重點地開展增綠行動,在繼續抓好生態公益林、沿海防護林建設的同時,推進公路邊、河邊、山邊、海邊綠化工作,并重點做好村莊綠化工作,推進森林村莊建設,提升村莊綠化覆蓋率。
三、進度安排
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4月)。各鄉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氛圍,動員廣大干部群眾全面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切實做到村村無明顯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無污水溝、臭水溝,房前屋后整潔有序。
鞏固提升階段(2013年5月2014年9)。按照美麗鄉村建設的總體部署要求,結合“三改一拆”、“四邊三化”、農房改造建設等工作載體,深入實施“十百”工程和“清潔家園”活動,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生活污水治理為重點,全面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逐步建立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將清潔鄉村專項行動納入“康居工程”建設、新農村建設考核范疇,與“清潔家園”活動同步實行考核。認真總結各地工作經驗,客觀分析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對策,進一步提升清潔鄉村專項行動工作水平,逐步形成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護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深入實施村莊整治建設。按照“廣泛覆蓋、全面惠及、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實施“十百”工程,對全縣尚未整治的規劃保留村開展村莊整治建設。以整鄉整鎮整治為重點,對照村莊整治建設標準,實施以垃圾處理、污水治理、衛生改廁、村道硬化、村莊綠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向偏遠村、薄弱村拓展、延伸。2013年度要完成省級整治村建設任務20個、縣級整治村建設任務17個。要配套推進“農村道路聯網工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農民安全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要突出抓好村莊綠化和生活污水治理。要實現村莊綠化與村道硬化同步實施,綠化質量與數量同步提升。要按照全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明確每個村莊的處理模式、建設標準和要求,加快實施和指導;對已建污水處理設施的村要提高戶接入率,同時要建立村一級管理機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發揮作用。要扎實推進中心村與農房集聚建設,使之成為美麗鄉村建設、促進農村人口集聚的重要節點,進一步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
(二)鞏固提升“清潔家園”活動。不斷深化“三有”機制和村級“五個一”措施,逐步建立農村環衛保潔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完善“戶集、村收、鄉鎮中轉、區域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大力推廣“屬地監督管理、村域立體保潔”的垃圾清掃模式,配足村級專職保潔員,做好保潔員培訓、監督、獎懲,因地制宜開展環衛保潔“網格化管理”,做到區域、職責、人員“三定”,推進環衛保潔作業規范化。充分發揮村級婦聯、老人協會等組織監管作用,做到農村環衛保潔監管常態化,提升保潔效果和質量。積極探索農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環衛經費籌資機制,積極籌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經費,確保已建設施的正常運行。積極開展“美麗農家(家庭)”評比工作,引導群眾提升環衛意識。
(三)全面推進“六亂”治理行動。強勢推進“三改一拆”行動,全面拆除各類房屋亂搭亂建現象;全面整治雜物亂堆放、垃圾亂丟棄、污水亂潑灑、車輛亂停放、墻面亂涂畫現象。嚴格實行建筑垃圾“誰生產、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重點整治在公共地帶堆放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行為。深入開展城中村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隨意棄置病死動物和病死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形成“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抓環境就是抓發展的理念,高度重視“清潔家園”活動,把“清潔家園”活動作為全縣美麗鄉村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鄉鎮、街道要結合“雙清”專項行動,及時制定活動實施方案,部署開展工作,突出抓好農村治亂、保潔監管、群眾環衛意識提升等工作。要建立健全有關部門單位齊抓共管、合力共建的推進機制。鎮、村一級要專門建立工作班子,明確工作任務,組織實施清潔鄉村專項行動,把集中整治和長效機制建設的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大投入、保障經費。全面建立以縣、鄉鎮兩級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為輔、分級負擔的環衛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各地要將“清潔家園”活動專項資金列入政府預算,全面提高保潔員報酬水平并實現按月發放。積極探索垃圾有償收費制度,鼓勵工商企業和社會各界出資出力支持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同時,要廣泛發動農民群眾投工投勞參與清潔鄉村專項行動,建設美麗鄉村。
一、工作范圍
二環線內所有使用燃煤(柴)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家庭,主要包括:
1、使用燃煤、柴鍋爐的工業企業、小加工廠、賓館、旅社、澡堂。
2、使用煤爐、大小灶的餐飲行業(包括面粉店、快餐店、包點、熟食加工、夜市攤點)、汽摩修理廠、汽車美容洗車等服務行業。
3、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學校、幼兒園、工地等食堂。
4、使用煤爐的城鎮居民家庭。
二、工作目標
2012年11月30日前二環線內使用燃煤(柴)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家庭的生產生活鍋爐、大小灶、熱水爐全面完成改燒清潔能源,停止使用燃煤、柴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混空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輕質柴油、電等清潔能源。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摸底(4月1日-4月30日)
從禁煤(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街道、社區對二環線內使用燃煤(柴)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家庭等進行拉網式摸底調查,摸底調查結果于4月20前以表格形式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環保局)。
(二)宣傳動員(5月1日-5月31日)
組織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動員會議,傳達方案精神,明確納入年終考核,啟動宣傳、整治工作,并公布相關部門舉報電話,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各街道、社區負責通過懸掛標語、媒體宣傳、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層面地宣傳使用清潔能源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提高廣大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和居民對改燒清潔能源的認識,鼓勵使用燃煤者積極改造燃煤設施。同時,做好個體經營戶、居民的穩定工作。
(三)集中整治(6月1日-11月30日)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本次專項行動工作范圍內使用燃煤(柴)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家庭的生產生活鍋爐、大小灶、熱水爐等開展集中整治。二環線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工或銷售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已經取得高污染燃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于10月31日前停止銷售經營或搬離,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注銷等手續。對二環線內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不聽勸告,不按規定要求、時限整改改燒的,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處罰和取締的相關準備工作,確保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改燒清潔能源的任務。區政府督查室和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督查小組對此次禁煤(柴)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四)總結表彰(12月1日-12月31日)
12月10日前,各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禁煤(柴)工作取得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管理的效措施,并將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10日至12月20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禁煤(柴)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仍未完成改燒甚至拒絕整改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各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2月底,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并在全區通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岳麓區禁煤(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劉立任組,副區張鐵炎、副調研員徐躍明(常務)、副調研員彭又沙任副組。區政府督查室、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劉菊娥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禁煤(柴)專項行動日常工作。
(二)分解責任。
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區禁煤(柴)專項行動工作督查,牽頭組織聯合執法和定期通報、講評。
區教育局:負責抓好二環線內所有學校、幼兒園食堂涉及煤爐、大小灶的改燒清潔能源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落實城鎮低保戶、特困戶的液化石油氣補貼政策。
區環保局:承擔禁煤(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燃煤鍋爐改燒清潔能源工作,對新上直接燃煤的鍋爐、大灶、爐窯等不予辦理環評審批;對已建成的燃煤鍋爐由區環保局公布限期拆除名單,并組織實施。逾期不改燒或不具備技術改造條件的,由區環保局責令拆除,情節嚴重的,可依法按限期治理程序處以罰款,報政府。
區城管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整治范圍內所有餐飲行業、汽摩修理廠、汽車美容洗車等服務行業涉及煤爐、大小灶改燒清潔能源工作。逾期不改燒的,由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大隊責令拆除。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治安,對在集中整治過程中拒不配合及以暴力阻礙執法行為的個人依法進行處理。
區工商分局:負責對二環線內加工或銷售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單位和居民家庭禁煤(柴)工作,并做好相關維穩工作。
(三)強化宣傳。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編寫信息、組織活動、聯系媒體等宣傳活動。要充分合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方面的資源,廣泛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