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3 1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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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藥物濫用”與我們平時所說的“濫用抗生素”“濫用激素”中的“濫用”概念不同(后者是指不按照醫學規范要求,過度使用某些藥品)。“藥物濫用”主要指非醫療目的使用具有依賴性的藥物,包括偶爾、嘗試性地與反復、大量地使用。用藥者采用自身給藥方式,導致藥物依賴性,造成精神混亂和產生一些異常行為,除損害自身身體健康外,還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Q:什么是藥物依賴性?
A:藥物依賴性是由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身體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性地要連續或定期使用該藥的行為和其他反應,目的是要感受它的精神效應,或是為了避免由于停藥所引起的不適。同一人可以對一種以上藥物產生依賴性。
Q:什么是藥物成癮性?
A:藥物成癮性是指精神依賴性,它使人產生一種愉快滿足或欣快的感覺,并在精神上驅使用藥者產生周期性或連續性的用藥欲望,導致強迫的用藥行為。
Q:什么是藥物濫用監測?
A:應用疾病監測的原理和基本方法,通過長期、連續、系統地收集藥物濫用及其影響因素的資料,研究分析藥物濫用分布特征和變化規律,預測流行趨勢;將信息及時報告和反饋給有關部門,為采取有效干預措施提供依據。
Q:藥物濫用監測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有何區別?
A:藥物濫用監測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是指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的監測。藥物濫用監測,重點是對人群中非醫療用途使用依賴性藥物情況進行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在于發現和監測臨床應用藥品不良反應問題,屬于醫藥學領域的問題;而藥物濫用監測則是收集和分析報告人群中非醫療用途的藥物濫用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屬于公共衛生與社會問題,并涉及司法。
Q:藥物濫用監測包括哪些人群?
A:可分為一般人群監測、高危敏感人群(青少年)監測、特殊人群(藥物濫用者)監測。我國的藥物濫用監測目前主要針對戒毒康復機構(包括強制隔離戒毒機構、自愿戒毒所、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門診、醫療機構開辦戒毒病房)收治/收戒的藥物成癮者和緝毒部門查處的藥物濫用者。
Q: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A:藥物濫用監測工作已成為我國品、管理和禁毒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工作一是為藥品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對已發現的濫用問題較為嚴重的品種組織流行病學調查,進行藥物依賴性和藥物濫用潛力再評價,為加強監管、預防藥物濫用流行提供決策依據。二是為禁毒工作提供技術支持。通過對藥物濫用特殊人群的縱向常規監測,研究分析藥物濫用現況、流行趨勢與分布特征,提示濫用方式和濫用物質品種變化及造成的社會危害,為開展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提供借鑒,為禁毒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和決策依據。三是為公共衛生安全服務。通過建立網絡交互信息平臺,進行藥品安全警示宣傳,提高社會公眾認識和防范藥物濫用事件能力。
Q:藥物濫用監測人群有哪些人口學特征?
A:2012年藥物濫用監測年度報告顯示,藥物濫用人群的社會人口學資料有以下特征:
初始濫用藥物年齡 35歲及以下人群占85.3%,其中25歲及以下低齡人群占48.2%。
文化程度 八成以上藥物濫用者僅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小學及文盲占30.1%,初中占53.2%。
婚配狀況 無配偶人員(未婚、已婚分居、離婚、喪偶)占55.5%,高于有配偶人員的比例。
從業狀況 多數為無業人員(66.7%)。個體經營者占13.9%,農民及外出務工人員占13.2%,其他從業人員占6.2%。
Q:哪些藥品具有藥物依賴性?
A:品和均具有藥物依賴性,不同程度地存在藥物濫用問題,因此這類特殊藥品均受到國家管制。品和因有明確醫療使用價值,普遍存在于醫療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為避免發生藥物依賴,患者須遵從醫囑和藥品使用說明,安全、合理地使用醫療用品和,包括含有品和的復方制劑。
Q:對醫療用品、如何監管?
A:近年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始終將醫療用品和的安全管理作為監管工作的重點。建立對生產經營企業日常巡查制度,在重點監管企業實行質量受權人制度,強化企業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根據監管形勢的新要求和監管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及時會同公安、衛生部門調整管制品種和類別,有效遏制新出現的藥物濫用問題;對醫療用品和實施電子監管,實現流向可追溯。與此同時,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多管齊下,衛生行政部門加強醫療用品和使用環節的監管,公安機關加大禁毒預防宣傳和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2008-2012年,藥物濫用監測人群中,醫療用藥品的濫用/使用總體趨于下降。其中,藥物濫用監測人群中,醫療用品和濫用/使用者的比例由2008年的30%降至2012年的8.2%。
Q:為何要加強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管理?
A:部分常用的復方制劑中也含有一定劑量的特殊藥品,近幾年就出現了一些地區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毒的問題。2012年下半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了《關于加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將麻黃堿類物質含量超過30毫克的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列入處方藥管理,必須憑處方銷售;規定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查驗、登記購買者身份證;從嚴控制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單次零售數量,每次銷售數量不超過2盒,嚴禁零售藥店開架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同時,會同公安部嚴控企業的原料藥購用審批,對流失情況比較嚴重的部分企業,壓縮產品產量,防止出現進一步流失。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區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區“崛起蘇中、跨越發展”的總體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深化體制改革、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整合機構資源,健全監管機制,強化監管力量,切實提升執法效能,持續加強安全保障,促進全區市場環境不斷凈化,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市場監管體系
1.加快落實改革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各項要求,加強機構建設,落實監管責任,注重制度設計,組建市場監管稽查大隊、產品質量綜合檢驗檢測中心,建立健全科學、完善、嚴密的監管體系,確保機構職能、人事管理、經費資產等及時劃轉到位,確保力量配備、資源配置、投入保障實現優化提升,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和全區市場監管效能得到實際增強。
2.加強監管網絡建設。推動市場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派、政策下傾,著力抓好市場監管稽查大隊、各基層分局(所)、各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辦公室三級監管執法網絡建設,落實基層編制、人員、辦公設施和執法裝備,充實、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制定實施監管執法隊伍系統性培訓計劃,進一步健全社會化監督網絡,加快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寬領域監管體系。
3.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完善市場綜合監管責任區工作機制,著力構建職能部門互聯互動的監管格局,適時召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聯席會議及聯絡員會議,整合理順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職能,加強與其他成員部門和單位的聯動協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等作用。
4.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換發行政執法證件,加強執法流程網上監控,從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行為著手推行專業化執法辦案模式。加強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銜接,建立完善監管信息內部通報、案件線索及時移送等機制,堅決立案查處日常監管中發現的依法應予立案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健全案情聯席會商研判制度,實現信息交流共享、聯合執法辦案、快速高效處置。
5.加強應急管理建設。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人員,建好應急指揮平臺,健全市場監督管理和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應急咨詢專家隊伍。修訂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重大信息直報、安全隱患整改督查等制度,提升監測預警、快速反應、統籌協調、輿情引導四項能力。
6.暢通維權舉報途徑。發揮12315、12331、12365、12345等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作用,深化維權舉報宣傳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景區、進社區“六進”工程建設,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健全覆蓋城鄉、群防群控的消費維權組織網絡,打造讓消費者信賴、經營者滿意的“消費維權直通車品牌”。
(二)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7.強化食品藥品監管綜合協調。充分發揮食安委辦公室、藥安委辦公室的議事協調和督查指導作用,及時謀劃制訂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部署開展安全整治行動、事故監測預警、例會籌備、信息管理、投訴舉報、工作督查等工作,切實承擔起食安委、藥安委日常工作職能。
8.加強食品全程監管。采取“三分監管”、“三位一體”、“三查”、“食品風險分析”、說理式執法和食品藥品遠程監管等方式,針對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餐飲服務等企業,認真組織開展肉制品、地溝油、豆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各類專項整治活動,加大食品質量抽檢頻次和力度,實現食品生產、流通、消費、餐飲全流程監管。
9.突出食品保障重點。重點加強學校食堂、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等重點單位,以及傳統節假日、溱湖會船節、溱湖美食節、高考等重點時段的食品安全保障,通過事前評估、全程監管、駐點監督確保重大活動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扎實推進農村家宴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開展民間廚師體檢培訓,落實農村家宴申報備案管理制度。深化使用“放心油”創建工作,做好餐飲單位使用添加劑申報、公示工作,嚴厲打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和濫用添加劑行為。
10.加強藥品藥械生產經營標準規范。加快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新版GMP實施進度,推進落實《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針對高風險品種和基本藥物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嚴把原輔料投放、生產工藝執行、檢驗放行和物料平衡等關鍵環節,并進行2次以上生產現場檢查;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制劑室的制劑配制工藝,并進行2次以上制劑現場檢查。全面部署藥品經營企業新版GSP認證,健立健全認證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認證指導和日常檢查。
11.強化藥物監測管理。加強藥品使用環節質量監管,做好基本藥物監督抽檢工作,實現一級以上醫療機構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加強特殊藥物和含麻黃堿復方制劑的管理,防止流弊事件發生。加強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完善藥械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警機制。開展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擴大定點回收覆蓋面,建立長效管理模式。
12.加大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力度。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專賣店和美容美發店專項檢查,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企業檔案資料,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培訓,提高規范管理程度。
13.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健全食品、藥品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并通過零售藥店誠信星級評定、餐飲單位“紅黑榜”等制度深化信用等級動態評價和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完善量化分級管理評定辦法,有效落實量化等級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放心企業名單,曝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提高從業人員誠信意識。
(三)加強質量技術監督
14.大力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履行全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推進全年各鎮(街道)、部門的質量發展工作目標任務,做好與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的溝通聯系和上爭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市活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區長質量獎”評審,推動、鼓勵企業爭創各級品牌、質量獎。開展重點企業卓越績效標準宣貫會、首席質量官評審、分解落實督查“兩個責任狀”等活動,確保質量強區建設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15.大力實施名牌推進戰略。按照“創建一個品牌、帶動一個行業、促進一方經濟”的思路,謀劃編制全區省、市名牌產品滾動培育計劃,加強對申報企業的培育輔導,強化企業家品牌意識,力爭創成名牌1-2個、名牌5-6個、質量管理獎1個、服務業名牌1個、省質量信用AA級企業1-2家,組織好國家、省、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以及抽查結果運用、處理工作。
16.大力實施標準推進戰略。按照“產品專利化、專利標準化”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相關企業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修)訂,不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行業話語權。積極上爭溱湖風景區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中醫院國家級服務標準化試點等項目,做好畜禽綜合養殖和農村社會化服務兩個國家級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年度績效工作,完成招管辦服務標準化試點市級考核驗收。新創國家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2-3家,實現參加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企業2-3家,新增采標產品6-8個。
17.強化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和涉及民生類產品的監管。開展對具有區域代表性的工業產品(如波紋管、壓力管道、容器等)的專項整治,加大抽樣頻次和不合格產品后期整改幫扶力度。加強對使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制造企業的監管,尤其突出民用電梯、液化氣站等重點行業,及時處理有關電梯、鍋爐等方面的輿情信息和安全隱患。
18.認真抓好計量、技術機構建設等技術基礎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民生計量和能源計量,組織好強制檢定、“兩免檢”、民用“三表”、能源計量、計量認證認可等工作,實現電表首檢率100%,水、氣表首檢率90%以上。
(四)規范經營交易秩序
19.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全區信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各部門、各層級、社會各界之間信用信息的互聯共享。全面組織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年報工作,督促市場主體真實、及時公示基本信息,正確履行年報公示和即時公示責任。有序開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及時錄入、維護、更新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將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或在公示中隱瞞、弄虛作假的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20.推進商標廣告品牌戰略。充分發揮商標專管員、企業聯絡員、鄉鎮信息員、大學生村官宣教員“四員”作用,全面提升商標和廣告運用管理水平,指導有意向的企業申報“三名商標”,力爭創成省著名商標3件、市知名商標8件。推薦優秀廣告作品參加國家、省、市三級評選,做強產業集群品牌,放大地方產品影響力。
21.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商標侵權專項執法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整治,規范直銷行為、嚴厲打擊傳銷。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凈網”行動,查處網絡虛假宣傳行為,加強網購消費者維權保護,促進網絡商品交易健康發展。
22.加強農資市場秩序監管。充分發揮農資商品監測的警示導向作用,嚴厲查處虛假宣傳、制售假劣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防控農資商品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護農業經營者和農戶的合法權益。
23.開展重點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全面推進消費者反映強烈、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物流快遞、旅游服務等行業的放心消費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相關行業的消費者滿意度。
(五)突出機關作風建設
24.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推進信息化建設,健全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網絡。堅決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積極開辟“綠色快捷通道”,開展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受理“三證合一”試點工作,部門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統一發證,實現“一窗辦理、一表填報、一次收件、一網錄入、一同辦結”,由法定審批時限從20多天精簡為3-5個工作日。落實“寬進”要求,深化“先照后證”措施,加強部門信息溝通共享,及時更新完善法人、住所、經營范圍登記“負面清單”內容。推進相對集中登記工作,實施個人獨資企業登記權下放,實現就近登記,方便創業登記,積極培育稅源經濟。認真做好標準年審暫停、中小微企業條碼辦理費用減收、計量許可有關費用取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