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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分發揮監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爭議。認真落實“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訴案件的執行工作,確保政府合法行政行為的執行力。審結行政訴訟案件65件,依法審查社會撫育費征收、衛生行政處罰等非訴行政執行案件272件,裁定準予執行149件,執結149件。與區政府法制辦共同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開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推進會,全區各鄉、鎮長以及行政執法部門的負責人參加會議,并觀摩了一起行政首長出庭案件的庭審,有力推動了該項工作。全年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達64.41%,有效緩解了“官民”矛盾,強化了行政首長依法行政的責任意識。次。創新執行方法,多次采取懸賞執行、曝光執行、凌晨執行和季節執行,確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時執結,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加大制裁力度,罰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或拒不申報財產被兩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時履行了義務,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效地維護了司法權威;對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積極促成當事人執行和解,實現案結事了;對確無履行能力,而權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執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極度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發放了執行救助資金,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納入清理范圍的312件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全部清結。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層協助執行網絡,聘任3
18名協助執行聯絡員,“大執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堅持以司法為民為宗旨,切實維護合法權益 (二)不斷強化司法救助意識,盡心盡職體恤民情。認真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共為7名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為盲、聾、啞被告人和不懂漢語的少數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譯。勞動爭議案件一律免收訴訟費用。依法為279起其他案件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用28.35萬元,確保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不斷強化涉訴化解工作,耐心細致穩定民心。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源頭治理、服判息訴和整體聯動“四項機制”,嚴格落實源頭預防、初信初訪和領導包案“三大責任”,建立院長接待日制度,暢通渠道,切實做好息訴息訪工作。全年接待處理咨詢、來信來訪298件265人次,國慶等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無一起進京上訪,未發生一起非正常上訪。
三、堅持以自身建設為重點,筑牢法院工作基礎
我院高度重視自身建設,把思想政治建設、司法能力建設、紀律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作為重中之重來抓,鼓舞干警斗志,爭創一流業績。全年集體和部門17次、個人34人次受到上級機關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蘇省總工會授予“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
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大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大力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大力加強司法民主建設。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在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和“全省創一流、全國爭先進”目標不動搖,加強自身建設,以扎實抓好有效解決糾紛,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強化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為平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法院各項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們將進一步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區政法委:
2013年,在我市、區大力建設和諧***、和諧***的背景下,市區司法軟硬件明顯提升,區法院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態勢較去年同比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數量明顯回落。我院在各級領導的統一指揮部署下,緊密依托我院審判業務,根據我院實際情況采取了各項措施,以業務為基點,廣泛開展多類型、多方式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促進未成年人成長的活動,現總結如下:
一、未成年人案件審理基本情況
2011年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5件(65人),2012年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件(69人),2013年1月至今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7人)。在審結的案件中,搶劫案件53件,盜竊案件25件,搶奪案件5件,其他案件21件。在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被宣告緩刑的未成年罪犯為55人,緩刑適用率為36%。
二、堅持“懲罰為主,教育為輔”的形事政策,妥善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營造具有親和力的審判氛圍。我院做法是,由二名年長女法官和一名年長女陪審員組成未成年人合議庭,消除未成年人抵觸和恐懼情緒。年長女法官審判經驗、人生閱歷豐富,且均已為人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相對于男同志而言對未成年人具有親和力,同時心細、態度溫和,更有利于和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溝通交流,達到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最佳效果。
2、人性化司法,將教育感化未成年人作為審判重點。我院通過以下三個環節來實現這一司法目的:一是庭前訊問時未成年人時監護人到場環節要求監護人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激發其內心對犯罪的恥辱感和排斥感,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觀;二是庭審中監護人教育歷來的我院重視的重要環節。“知子莫如父”,我們要求未成年人父母在參與訊問未成年人的基礎上,根據未成年人性格特點、犯罪原因、平時表現、社會交往尤其是父母與孩子平時監管教育、溝通交流方面有針對性的準備書面庭審教育材料,向父母強調庭審教育的重要性,尤其針對監管教育疏松或者父母子女有隔閡的情況,力爭消除父母與孩子雙方的隔閡。三是實行開庭前監護人會見和開庭后會見制度。針對被羈押的未成年人,開庭前的會見顯得尤為必要,可以消除其恐懼感和排斥感;在開庭宣判后我們首先向未成年人父母解釋判決結果原因,特別是對于未判處緩刑或者免于處罰的情形,重點根據法律和事實向其闡明判決原因,消除上訪纏訴等不穩定因素,爭取其理解和支持;未成年人處于青春期往往性格叛逆、鉆牛角尖,對其釋法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法官和父母一起再次會見未成年人,由父母和法官一起向未成年人解釋判決原因,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爭取其對判決結果的認同,促進其好生改造的信心。
以上三環節的人性化司法措施實施以來取得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我院三年來無一起家長要求抗訴案件,未成年人上訴率遠遠低于其他刑事案件。
3、堅持庭前兩會見、三調查制度。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即再犯可能性是決定其刑事處遇的重要依據,同時監管教育情況也是實踐中是否判處緩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我們認為,法官切忌舊案辦案,深入調查是審查核實卷宗材料真實性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我院主要通過兩會見、三調查制度來審查未成年人監管教育、平時表現、犯罪原因、交往情況等反映其人格的基本信息和父母監管教育情況基本內容。
兩會見是指,承辦人庭前會見未成年人和其父母,親身直觀感受未成年人的心理、性格、監管教育、犯罪表后表現等人格因素,通過與其父母親自交談了解父母工作、收入情況和對未成年人的監管教育及未成年人平時表現、有無前科劣跡、社會交往等情況。兩會見是審查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和父母監管教育情況的基本前提,避免偏聽偏信紙上社會調查報告,合議庭可以從第一手材料形成未成人人身危險性即再犯可能性大小的評判。
三調查制度。一是向未成年人社區或者村上調查未成年人父母的平時表現、收入情況、對孩子的監管教育情況等基本信息,目的是收集未成年人家長監管教育情況的基本材料和調查核實未成年人平時表現、性格特點、社會交往基本情況,這是確定未成年人是否具備監管條件的基本前提,亦是審查父母在會見階段陳述自己監管教育情況真實性的審查手段;二是向未成年人所在單位或者學校調查未成年人學習、工作的基本表現情況,目的是查實未成年人社會交往、性格特點、平時表現基本信息,結合兩會見得出的直觀感受評價其人身危險性大小,作為量刑特別是是否減輕處罰、適用緩刑的重要依據;三是向未成年人所在當地基層派出所調查核實未成年人有無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處罰基本信息。我們認為,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雖然將未成年人的前科劣跡予以封存,但其在犯罪前違法犯罪事實的社會危害性、違紀和犯罪后果、犯罪次數、與起訴犯罪間隔時間等信息是法官內心評價其人身危險性的基本依據,因此這一調查環節必不可少。
上述兩會見形成筆錄附卷待查,三調查均形成書面證明材料附卷待查,合議庭評議時對上述材料重點審核,最終得出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大小和父母是否具有監管能力的評議意見,作為量刑重要依據。
4、堅持判決后未成年人緩刑改造期間的跟進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基本形事政策強調教育改造,強調司法對其網開一面從輕處罰的方針,但是為避免司法對未成年人過于溺愛,我們將審判觸角后延至未成年緩刑犯緩刑改造執行階段。
我們的做法是,首先,在送達判決書同時向未成年人一并移送違反法律規定可撤銷緩刑告知書,明確告知其緩刑是刑罰執行的方式,未成年人接受社區矯正是法定義務,引起其思想重視;二是書明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458條規定的撤銷緩刑5種情形,形成外在震懾力,促使其認真改造。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緩刑犯,依法撤銷緩刑。目前我院已依法審結被告人劉某某犯搶劫罪被判處緩刑期間違反法律規定撤銷緩刑一案,并對該案在網絡上進行了報道。
其次是針對父母的監管教育工作進行審查、督促,定期向社區和司法行政機關了解未成年人緩刑期間基本表現情況。我們在向司法行政機關移送執行通知同時一并移送其父母向法院提交的監管計劃書,針對未成年人每月書寫的思想匯報和判決禁止令內容針對性的審查父母監管情況和未成年人改造期間表現情況,對于表現不良的通過電話聯系、約談等方式,明確告知其違反規定的法律后果,督促父母加強監管、未成年人認真改造。
最后對于緩刑考驗期屆滿的未成年人和父母再次約談。法官和父母一起對未成年人改造期間的表現進行鼓勵、表揚,告知其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基本內容,核心在于堅定其遵紀守法的信心,打消一些不懂法的未成年人破罐子破摔的不穩定思想,讓孩子在跌倒的人生道路上頑強的站起來。
三、在各類民事案件中注重對青少年權益的保護
今年工作的一個特色是進一步規范了監護人確立機制,加強了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工作的強度,也對法律規定的其他監護人確立方式進行了監督。在涉及有子女的離婚案件中,我們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從法理、情理、事理方面反復對當事人做工作,防止當事人因為一時之氣而對未成年子女造成終生缺憾,讓盡量多的未成年人能擁有一個完滿的家庭;對雙方當事人感情確已破裂的,除了案件事實中的雙方過錯責任劃分以外,我們還會在判決前展開大量的調查工作,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等條件,力圖為未成年人找到最合適發展的一方家庭。對于未成年人的生活費、教育費給付,如果發現有可能影響到具體的執行,審判人員則依法直接將案件移送執行庭快速執行,確保未成年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在案件審理中,如果發現有父母在外務工的留守兒童,審判人員即對其生存狀況向當地基層組織進行了解,并在法律范圍內適當予以考慮。近年來,由于經濟的發展和獨生子女制度的普及,很多繼承案件中出現未成年人代位繼承的法律問題,關于監護人的確定缺乏具體有效的措施,讓很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親屬和其他利益相關人的不法侵害。我們針對這個現象做了專題調研,在具體的案件處理中堅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繼承權,對隱瞞未成年人情況和被繼承財產的情況進行專項處理,確保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份額依法得到實現。
四、工作中尚存在的問題
1、非監禁刑方式單一。目前法院判處未成年犯非監禁刑均判處緩刑,而沒有適用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社區矯正制度由于實踐層面的不成熟,在判決后很多社區不知道未成年人有被判決情況,社區矯正根本沒有執行。
2、當事人和解成為宣告緩刑的重要參考。對于侵犯人身和財產權利的案件,未成年犯取得被害人諒解是是否適用非監禁刑的重要條件。存在的問題是,對于一些無賠償能力、主觀惡性較小、人身危險性較小的案件,被害人如果得不到撫慰,個別被害人往往要求法院重判,如果達不到要求便會引起長期的涉訴上訪、纏訴。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往往考慮維穩因素不予判處被告人緩刑。
3、禁止令宣告情況不容樂觀。由于缺乏社區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法院對于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均未適用禁止令,不能很好的對未成年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加以社會化的約束和教育,以期對其人格進行糾正預防再犯罪,因此緩刑從輕處罰以體現教育為主的形勢政策方針很難落實,實踐中未成年人再犯罪現象時有發生。
五、改進的思路及措施
1、完善未成年人量刑規則。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量刑規范,對未成年人實行和成年人相同的量刑基準,同時對于緩刑的適用亦未設置較成年人不同的裁量規則,不利于未成年人保護。
2、確立證據開示制度。未成年人調查報告已被司法明確確認要作為量刑參考,在采用時要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建議立法上賦予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由該司法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制定詳細的涉及未成年人人格調查表,圍繞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社區環境、幫教條件等個人情況,制作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時質證,作為法院是未成年人正確量刑和是否適用緩刑的重要參考。
3、建立未成年人非監禁轉化機制。目前未成年人審前羈押現象較為普遍,審前羈押不僅難以避免因監禁而帶來的交叉感染,葉容易導致管制、到處罰金等非監禁刑適用困難。建立審前非監禁化機制,加大取保候審力度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出路。
4、借鑒未成年人非監禁措施。加大未成年社區矯正制度的執行力度,借鑒國外經驗增設非監禁刑措施,如增強未成年人承擔社會公益勞動的處罰、擔保釋放、監管令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和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中央十精神,在上級單位的領導下,在兄弟單位的幫助下,銳意進取、開拓創新,進一步建設和完善關心未成年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工作的水平。
一、開展法制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今年,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對我縣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縣人民法院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截至11月,縣法院法官們共走訪企業98戶,為困難企業辦理緩交訴訟費案件7件,緩交金額達5.5萬元,積極提出妥善應對經濟糾紛、切實防止經濟下滑的司法建議12條,對影響面廣的大要案及苗頭,及時報告縣委領導,以利于從全局統籌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風險,控制負面效應。
在“送法進農村活動”中,除法官經常巡回深入農村開展立案、審判、執行工作外,縣法院法官還深入到11個鄉鎮農村提供法律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收集整理建議和意見28條,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院領導先后帶領干警到扶貧掛鉤村黃泥河鎮龍潭村民委員會開展扶貧工作12次,幫扶29人,為龍潭村委會協調資金或送去慰問款物折合人民幣3萬余元。同時,對農民工維權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截至11月,共審結此類案件118件,發放案款47萬余元,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巡回審判和速裁機制備受稱贊
20xx年,縣法院在各鄉鎮村民委員會均設有警務室、綜治室、人民調解室的基礎上,為加大巡回審判力度,積極爭取縣司法局、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委會的大力支持,在條件成熟、糾紛集中的鄉鎮、村民委員會設立“巡回審判法庭”43個,完成了“三室一庭”的建設。截至11月,巡回審理民事案件521件,院機關和中心法庭的巡回審判率分別為62%和87%,比去年同比分別上升12%和18%。
今年5月,我院啟動速裁機制,對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分流到民一庭進行速裁,減少案件在法院內部的流轉環節,讓民事糾紛的化解駛入“快車道”。截至11月,共速裁各類案件96件,其中當場調解結案63件,執結4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司法調解工作成績顯著
今年我院在調解工作上取得顯著成效,在2月初設立的縣法院司法調解工作室始終立足服務和諧社會建設主題,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加強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方式的銜接,探索出一條覆蓋訴前、庭前、庭中、庭后和執行全過程的調解機制,實現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目標。截至11月,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的調解率達80%,比去年提高7%,受到市縣政法部門領導和人民群眾的肯定。
執行救助惠及特困群體。今年1月,富源法院正式建立了涉訴特困群體執行救助機制,縣政府撥付50萬元作為執行救助啟動資金。截至11月,富源法院共計對91名特困申請人發放了195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發放執行救助金40余萬元,解決了特困申請人的實際困難。
四、中心法庭建設進展順利
我縣法院不斷加大法庭的建設步伐,在上級法院、縣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6月份,恢復設立了墨紅中心法庭,為墨紅群眾打官司提供了便利。縣法院為墨紅中心法庭配備了獵豹辦公用車一輛,為三個中心法庭配置了手提電腦等必備辦公用品,為法庭工作提供了物質保障。營上中心法庭建設已進入收尾階段,計劃于20xx年1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年,全市兩級法院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在市人大和上級法院的有力監督指導下,緊扣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及市委的重大戰略部署,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實踐“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我市的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9314件,同比下降0.5%,審結8731件,結案率為93.7%。市中院在進一步加強對下級法院監督指導,保證審判工作方向的同時,認真做好大案要案的審判和執行工作,共審(執)結各類案件962件。
(一)依法懲處各類刑事犯罪,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全市兩級法院始終把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為法院的主要工作,進一步強化打擊職能,全年共依法審結一審刑事案件824件,同比下降了4.2%。判處犯罪分子1206人。同時兩級法院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共審結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刑事案件10件,判處經濟犯罪分子18人。判處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6件49人,密切配合了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二)依法調節民事和行政關系,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去年以來,全市法院充分發揮調節職能作用,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依法調節民事糾紛,為促進社會進步,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利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全年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5487件,同比上升了0.8%,訴訟標的總額約18億元。
圍繞民主政治建設推進行政訴訟。全年共審結一、二審行政案件118件,審結涉及城市規劃、拆遷、計生等與社會經濟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機關非訴申請執行案件149件。切實維護了行政執法權威,確保了行政決策的依法落實,為營造良好的干群關系與官民和諧相處的社會環境起到了促進作用。
(三)大力推進執行工作,努力維護法律權威。全市法院認真開展了以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執行行為為重點的“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以“司法為民”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高效運行的執行工作新機制,使執行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全年共執結訴訟案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案件以及仲裁裁決案件1578件,執行率為97.4%,執行標的金額2億多元。
(四)依法加強申訴審查、再審立案和聯動接訪工作,切實維護訴訟群眾的合法權益。全市法院站在為黨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務的高度,繼續把工作擺上重要位置,進一步健全機構,完善聯合接訪機制,確保了渠道暢通,提高了工作水平,使問題得到了進一步緩解,切實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全年共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271件660(人)次,其中市中院院長接待34件351人次。全年共受理審判監督案件30件,審結15件,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申訴權利,促進了審判質量的提高。
二、關于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
*年,全市兩級法院認真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要求,緊緊圍繞“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以制度完善創新為動力,全面推進制度建設,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有力地確保了審判工作高效公正運行,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度。
(一)深化司法改革,踐行司法為民。一年來,全市法院把司法為民理念、法治理念貫穿到審判工作和管理工作之中,繼續深化司法改革,不斷完善各項利民、便民、為民措施,力求人民滿意。一是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規范流程管理。二是注重訴訟調解工作,用“和諧”方式主動為群眾排憂解紛。全市法院去年審結的各類一審民事糾紛案件中,調解撤訴率為50.4%。三是加強執行工作改革,增強法律威懾力。一年來,市中院以執行公正為核心,以公開、高效、廉潔為目標,進一步推行以執行裁決權、執行實施權、執行監督權相分離的工作機制。四是繼續依法給予司法救助,對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準予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確保了當事人能夠打得起官司。據統計,全年依法對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用的案件78件,金額達30萬元。審判、執行制度的創新和完善,有力地促進了工作的公正與效率。去年市中院依法公開審判率達100%,民事案件當庭宣判率達80%。全市法院案件的上訴率為11%,改判發還率為3.2%。
(二)加強司法行政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去年以來,我們采取各種措施,使法官管理和行政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司法管理的長效機制業已形成。一是完善人事管理,構建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二是強化內部監管,促進公正高效司法。
(三)扎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提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全市法院按照中央及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在繼續深化“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同時,扎實有效地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通過教育活動的開展,隊伍展現了新的思想風貌,廣大干警見賢思齊,學有榜樣,趕有目標。
(四)強化業務素質,提高司法水平。去年以來,我們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將法官的業務教育置于公正與效率的前提和基礎地位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廣大法官的業務水平和履行職責的能力。一是進行全方位業務培訓,多渠道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的人才資源,先后舉辦了全市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研討會、民事司法解釋培訓班、行政實務培訓班以及組織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比等活動。三是在抓好崗位培訓的同時,千方百計繼續鼓勵支持干警學習深造。
(五)狠抓廉政建設,確保司法公正。為了防止司法腐敗,我們根據審判業務特點,圍繞立案、審判、監督和執行四個環節,結合各項教育活動認真檢查工作中的問題,以反面典型為警示,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狠抓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設,努力提高廣大法官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關于*年工作安排
2*年,全市法院將繼續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目標,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方針,深入踐行“和諧司法”理念,充分發揮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努力開創審判、執行工作新局面,為構建平安大同、和諧大同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突出審判工作重點,努力發揮司法職能。一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特別是全力以赴搞好“打黑除惡”斗爭,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對犯罪手段殘忍、危害后果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嚴懲,切實有效地增強群眾的安全感。依法懲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各種犯罪,對于非法采礦、破壞資源犯罪、瀆職犯罪和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犯罪,都要堅決依法嚴厲懲處。要把依法懲罰犯罪與依法保障人權結合起來,處理好嚴格依法辦案與追求最佳社會效果的關系。同時,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司法宣傳和法制教育,促進社會穩定。二是依法調節經濟關系,確保當事人訴權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確保當事人獲得公正裁判,確保有利于社會和諧的行為得到司法裁判認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支持國有企業改制,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基本經濟制度完善。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加大司法審查力度,依法審理好行政許可案件,有效化解行政紛爭。三是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加強對社會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高度重視涉及“三農”問題的各類訴訟案件,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及時審理拖欠城市工人、進城務工人員工資而引起的糾紛案件,切實保障勞動群眾合法權益。四是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進一步完善執行案件裁決權、實施權、監督權三分離的制約機制,規范執行行為。運用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執行信息全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努力提高執結率,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努力營造良好的訴訟環境。一是積極建立司法便民工作機制,加強立案和接待等便民訴訟場所的建設,免費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南,告知訴訟風險。進一步加大對經濟困難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的工作力度。特別是認真執行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堅決糾正損害當事人利益的亂收費問題。二是完善涉訴工作機制,暢通當事人申訴渠道,增加申訴復查透明度,為人民群眾申訴和申請再審提供平等、公開、高效的程序保障。三是繼續發揚人民司法的優良傳統,繼續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加強司法調解工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人民法院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增強社會和諧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法院在執法的過程中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堅定的政治立場,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及公正廉潔執法,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是問題的關鍵。要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以黨建促審判,確保發揮院黨組的領導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深入。
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建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一要始終把黨員干警講政治放在首位,樹立大局意識。在制定工作計劃、安排具體工作任務時始終堅持兩個標準,即把審判、執行工作是否有利于增進社會和諧作為做好黨建工作的重要標準;把是否積極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作為衡量黨員干警先進性的重要標準。堅持和諧司法,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建立懲治和預防犯罪的長效機制。大力強化涉訴的預防性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和避免問題的產生。二要始終把黨員教育培訓作為提高黨員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提高黨員干警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綜合能力。制定嚴密教育培訓規劃,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黨員干警教育工作,特別是抓好黨員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責任心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要為教育培訓提供充分的物質保障。同時,鼓勵和組織黨員干警參加學歷教育、業務培訓,努力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的黨員干警隊伍。在強化人民法院黨建工作方面多措并舉,不斷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建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充分發揮院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帶領全院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院黨組要始終把握黨建工作的正確方向,嚴格按照黨組決策、部門執行的工作規程來運作,引導確保全院各項工作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一要不斷強化刑事審判職能,對于故意重傷、、開設賭場、兩搶一盜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進行嚴厲打擊,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堅決予以從嚴從快懲處。二要大力推進平安創建工作,結合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屬于法院職權范圍內的,及時依法妥善處理;超越法院職權范圍的,則積極運用司法建議等方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意見建議。努力使全院干警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為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做出應有的貢獻。:
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建工作,切實促進公正廉潔司法。一要健全黨員監督機制,強化黨員干警的廉政意識。實施“跟案查明”制度,對上級批轉和社會各界、當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問題的及時糾正,干警有問題及時懲戒。實施“誡免談話”制度。對新入法院工作人員、職務晉升人員及被較多人員,要分別由相關負責人或紀檢組長對其進行廉政誡免談話,警鐘長鳴。推行“調離清除”制度,對存有問題苗頭的干警或當事人舉報投訴多的干警,要建議組織部門予以調離,對屢教不改或問題嚴重的干警要堅決清除法院隊伍,確保法官隊伍的純潔性。同時,還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函征求意見,召開律師、當事人、執法監督員座談會,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保持廣大黨員干警的廉潔性。二要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立足于法院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制定激勵干警公正廉潔執法的工作目標,鼓舞干警保持公平公正、廉潔自律的精神風貌,號召黨員干警積極投身到爭優創先活動中。在審判一線設立“黨員示范崗”,激勵廣大黨員立足本職,身體力行,以實際行動創一流工作業績。以黨員干警的先鋒模范作用,激勵廣大青年干警積極要求進步,從而在社會上樹立起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過一系列的監督、激勵黨員干警公正廉潔執法的措施,更好的推動廣大干警公正廉潔執法,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提供可靠的隊伍保證。
—20__年11月12日在__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
__縣人大常委會法制民政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現在,我受主任會議委托,作《__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對縣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開展執法檢查的報告》請予審議。
一、執法檢查經過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特別是在推進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各種利益矛盾頻繁發生,廣大人民群眾通常選擇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民商事審判工作便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縣人大常委會予以高度重視,將此類問題列入二oo八年常委會議題,并在今天的會議上聽取了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唐 勇《關于民商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專項匯報》。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去年以來我縣民商事審判工作情況,按照《監督法》和《陜西省實施〈監督法〉辦法》的要求,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多次專題研究,決定開展執法檢查,成立由常委會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別擔任正、副組長的四個執法檢查組,分赴城關、毛壩、高橋、洄水、蒿坪、紅椿等六個片區召開評議會,開展工作視察、問卷調查。在評議會前,各鄉(鎮)人大對本鄉(鎮)有關案件辦理情況進行了解,組織人大代表、干部、群眾座談,形成評議材料,參加片區評議會。縣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關領導,有關人大代表、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群眾代表、案件當事人等分別參加評議。縣人大辦下發了執法檢查通知。法制民政工委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執法檢查方案,提出了執法檢查要緊緊圍繞公正效率這一主題,確定了檢查的十個重點內容,抽調有關法律骨干組成了問題核實組,深入縣人民法院對評議中揭擺出來的案件、“三類”(上訴、抗訴、申訴)案件的處理、辦案責任制的建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落實、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等情況進行調查。縣電視臺、政府網站將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方案在電視、網站上予以公告后,干部、群眾和有關案件當事人紛紛提供情況,執法檢查組掌握了大量信息。縣人民法院按照要求,同步開展了自查并報送了結果,邀請有關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干部進行座談,注重聽取意見和建議,為專項工作匯報做了準備。從而使執法檢查工作真正在全縣各地深入開展,基本達到了預期目的。
二、對民商事審判工作的基本評價。
近一年來,縣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審判工作中,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充分發揮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的職能作用,通過判決、調解和執行1000多件民商事案件,盡最大可能地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了社會矛盾,為穩定社會、構建和諧、促進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特點有:一是加強了隊伍管理和教育,轉變了干警的工作作風;二是加強了法官的素質建設,執法水平有所提高;三是抓業務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有效應對了繁重的工作局面;四是抓制度建設,提高了管理效能;五是抓基層基礎建設,基層法庭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六是接受監督意識有了增強。
三、民商事審判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根據召開評議會、工作視察、問卷調查、人民群眾反映、重點問題核實和法院自查報告等方面情況匯總,集中反映民商事審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是公正與效率方面的問題,具體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1、少數法官責任心不強,敬業精神差,處理案件草率,粗心大意,有些案件出現紕漏較多,影響了法官整體執法水平。
2、個別法官心術不正,執法理念發生偏差,特權思想嚴重,在辦案中有吃請和收受好處等不正當行為,訴訟負擔明減暗增,敗壞了法官的聲譽,影響了法官的形象。
3、部分法官年齡結構偏大,專業水平低,不思進取,四平八穩,憑“經驗”辦事,難以適應新形勢下開展審判工作的需要,辦案質量較差。
4、有的法官執法隨意性大,證據采信有偏袒,裁判案件有不公、執行案件亂表態,有執法不嚴、畏難情緒,工作沒到位,措施沒跟上,鉆法律空子,規避“執行難”,久拖不執行、執行不 到位問題存在。
5、制度缺位導致監督不力。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實不全面、不徹底。縣法院制
度雖建的不少,但案件監督機制不完善,案件把關制度不健全,錯案責任追究制度未建立,未起到應有的警示和懲戒作用。
6、司法保障不到位。法官的職級待遇落實的不夠好,特別是內設機構職級不明確,一定程度上未真正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同時,法律援助資金不能足額到位,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援助保障不夠,“打官司難、“告狀難”尚未從根本上解決,對法院的工作也產生了消極影響。
在執法檢查中,重點抽查了縣人民法院辦理的民間借貸、特殊侵權、遺產繼承、附帶民事訴訟和執行等幾類案件,并將這些案件進行了逐案分析,提出了糾正建議,特將這幾件案例材料附后,請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一并審議。
四、分析問題原因
縣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審判工作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歸根到底是在公正與效率方面出了問題,使司法所追求的公平正義打了折扣,溯根求源,存在這些問題既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觀方面的原因。
1、緣于法律規定。民商事案件主體雙方屬于平等地位,法律規定除特殊情況外,采取“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也就是沒有證據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后果。實際中,有些當事人缺乏法制觀念,平常不注意收集和保留證據,當需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缺乏必要證據,法院判案憑證據,沒有證據,法院就不能支持訴訟主張。這樣,即或有理卻無據,導致有冤得不到伸,而判決結果令當事人不服。
2、緣于訴訟制度。法院屬于訴訟環節的最后階段,特殊的訴訟地位賦予法官一定的權限,在實際審判工作中,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空間又較大,掌管案件裁判大權的法官極易滋生特權思想,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難免受法官意志左右,在裁判幅度上出現失衡,導致裁判不公問題雖禁不絕。
3、緣于案件復雜。近年來,民商事案件呈急遽上升趨勢,種類繁多,案情復雜,需要適用法律法規寬泛,甚至還有涉及法學原理、公序良俗處理問題的案件,加上法官辦案力量不足,受辦案時限限制,倉促上案、疲于應付、準備不足、處理問題草率,難免出現辦案質量低下、執法不嚴的問題。
4、緣于隊伍結構。現行法官隊伍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未接受過系統法律專業知識學習,“專而不專”現象客觀存在,只是在法院工作崗位上邊工作邊探索,執法水平參差不齊問題突出。整體法官隊伍年齡結構偏大,有些法官進取心差,不求上進,得過且過,工作馬虎、懶惰,對法律規定一知半解,對基本案情沒有吃透,加之在處理案件時滲雜人為因素,使一些本不復雜的案件也會出現久拖不決、裁判不公、甚至錯案的問題。
5、緣于制度缺位。縣人民法院雖出臺了不少制度,類似《廉政保證金制度》等對增強法官的責任意識、廉政意識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但辦案責任制度不健全、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遏制錯案的發生懲戒不夠,客觀上出現漏洞,容易鉆制度缺位的空子。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實不全面,普遍反映基層法庭基本堅持了這一制度,反響較好,而近年來縣法院機關卻沒有很好落實這一制度,一方面使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陪審員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未在審判工作很好地堅持人民陪審員制度,監督缺位、缺失,幾起有各種問題的典型案件正是出現在這些地方。
6、緣于執法環境。由于諸多原因,法官的政治待遇落實的不好,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官的工作積極性。近年來,縣委、人大、政府雖盡最大可能的改善了法官工作、生活條件,著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經濟待遇,在有政策規定的情況下率先在全市提高辦案經費,著實為審判工作解決了不少困難,調動了法官一定的工作積極性,但法院內設機構副科級職級未落實。
五、幾點建議
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縣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現本著幫助法院進一步規范執法、著力解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樹立良好形象、維護法院權威的目的,對縣人民法院今后的審判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要切實加強法官隊伍建設。要在提高政治素質上下功夫,要用“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統一執法思想,在認識上要從根本上解決“為誰執法、為誰辦案、為誰服務”的問題,要讓“政治上信得過、作風上過得硬、工作上有本事、專業上很精通”的法官擔重任、挑大梁,要把審判權牢牢掌握在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法官手上,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著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在提高業務素質上下功夫,要出臺更為優惠配套的政策,進一步激發法官忠于事業、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工作激情。大興學習之風,要把昂揚向上的競爭機制引入隊伍管理之中,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官充分展示才華和用武之地,真正形成法官的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努力使審判工作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愿望。
一、加強平安團場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新型團場精神文明建設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保障職工安居樂業。穩定的社會環境,是建設新型團場的前提和基礎。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是人民法院在建設新型團場進程中承擔的首要職責。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應牢固樹立穩定意識,落實打擊與保障并重的理念,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動,建設平安團場。
積極參與團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建立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關于團場改革、發展、穩定的一件大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根本性措施。人民法院要立足審判工作,積極參與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通過理性合法的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妥善解決矛盾沖突。
及時處理,保持社會穩定。隨著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和各種利益格局的調整,涉及團場改革、土地征用、城鎮化建設拆遷等問題的增多,這些案件處理不當,極易影響社會穩定,影響和諧社會和新型團場建設進程。人民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既要嚴格依法辦事,維護好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又要十分注意落實有關政策,著眼于化解矛盾糾紛,及時疏導職工群眾的不滿情緒。既要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依法打擊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經濟秩序,服務經濟發展,促進新型團場物質文明建設
依法嚴懲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團場成為一些經濟犯罪的高發區。基層干部經濟犯罪增多,針對團場、職工的侵犯財產類犯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越來越多。人民法院應依法維護團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農藥、假種子、假化肥等坑農害農犯罪;打擊非法集資、傳銷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的犯罪;依法從嚴懲處利用職權截留國家財政補貼、農業投入和救濟款物,貪污、侵占、挪用團場公有財產的犯罪,保障改革發展,促進新型團場建設。
依法調處經濟糾紛,優化經濟環境。營造誠信的市場環境是促進新型團場建設的重要保證。人民法院應積極鼓勵市場交易,依法制裁各種欺詐、惡意串通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各類合同糾紛,依法制裁地區封鎖、仿冒偽造、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利用訴訟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依法審理涉及土地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案件,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妥善處理矛盾糾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認真審判處理好婚姻家庭、債權債務、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相鄰關系等傳統民事案件,依法審理有關團場土地征收、團場宅基地審批、團場土地承包經營等案件,保障職工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加強法制宣傳,推進民主政治,促進新型團場政治文明建設
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提高職工法律意識。由于經濟文化發展的相對不平衡,團場職工的文化水平還相對較低,法制觀念還比較淡薄。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法院優勢,通過開展公開審理、公開宣判、以案講法等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在各農牧團場形成人人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社會環境。
根據局黨組的安排,分別在基層股工作,自己的工作職責是協助基層股股長工作,主要抓好人民調解工作。
一年來,我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在大家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刻苦努力,勤奮工作,遵規守紀,愛崗敬業,圓滿地完成了本職工作和局交辦的各項工作。現將一年來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堅持不斷加強學習,為自己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了強大的思想武器,一是加強對黨的方針政策,社會主義法制理念,黨風廉政等方面的學習。二是按時參加縣局組織的集體學習和各項培訓活動以及政法系統開展的“三大主題”活動,撰寫心德體會2篇。三是認真學習與業務工作相關人民調解工作法規和科學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四是在工作中向同仁們學習,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增強了業務技能,能夠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局黨組和司法局保持高度一致,為出色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求真務實,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一)人民調解工作
1、草擬了縣委、縣府、目標督查辦、縣綜治辦《關于20__年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考核辦法》、縣財政局、縣司法局《關于__縣人民調解員調解案件補貼發放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的文字初稿。
2、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文書。為了使人民調解與訴訟制度相銜接,草擬了調解每一件案件應有的11種規范文書初稿。與基層股同志一道做好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人民調解員培訓會的籌備工作,草擬了局領導在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會上的講話初稿。
3、今年四月,自已草擬并以縣司法局下發了《關于在春耕大忙季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的通知》,在活動期與局領導和基層股同志一道深入到__等鎮進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4、廣泛開展“有糾紛找司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縣司法局制定了在全縣開展構建“有糾紛找司法”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活動的實本文施意見,通過以__的“有糾紛找司法”矛盾糾紛大調解的經驗作法來推動此活動深入開展,進一步推進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有機結合,形成了“領導重視、網絡健全、上下聯動、多方配合、整體推進”的社會化“大調解”工作格局。省司法廳以通報形式交流了我縣做具體作法,并受到高度肯定。
5、審查人民調解案件補貼
(二)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
與局領導和基層股同志一道深入各鎮鄉對20__年已建的司法所房屋檢查驗收和20__年司法所建設的規劃。
(三)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
嚴格執行縣司法局(20__)19號文件《關于加強司法所、法律服務所規范化管理的意見》。與局領導和基層股同志一道深入到景福等法律服務所的規范管理進行指導。
(四)積極完成縣局的其它工作
1、收集和編寫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穩定、抗震救災等方面的信息資料12條。
2、積極參加抗震救災,多次與局領導和基層股同志一道深入到抗震救災第一線,查看各鎮鄉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房屋受損情況,參加救災物資下車,自愿向災區捐款__x元。
3、積極參與縣有關部門組織的檢查督查工作。
4、圓滿完成了上報北京奧運會期間穩定情況報告。
5、積極參與__工業圓區撤遷安置工作和我局聯系__鄉貧困戶摸底調查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廉潔自律方面
自己作為一名司法行政公務員,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廉潔奉公,艱苦樸素,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決定和決議,服從組織安排,嚴格依照辦事。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廉潔奉公、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團結同志,牢記職責,依法行政,“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五、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顧過去的工作,由于在司法行政機關工作時間較短,有待于加強學習,特別是要虛心地向機關工作經驗豐富同志學習,要加強對鎮鄉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在工作中開拓創新方面還做的不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加強學習,提高綜合素質,提高工作能力和辦事效力。勇于創新,不斷進取,在人民調解工作上要有新特色,積極參與和完成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力爭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廉潔奉公,艱苦樸素,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決定和決議,服 從組織安排,嚴格依照辦事。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廉潔奉公、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團結同志,牢記職責,依法行政,“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一、堅持服務人
民群眾,貼近各類糾紛源頭,注重矛盾化解
從今年年初開始,我院就以轄區群眾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于和諧司法,緊貼產生矛盾糾紛的最前沿,積極運用調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案結事了、定紛止爭。我院遵循“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切實注重和諧理念在審判服務的實際運用,加大調解、和解工作力度,積極開展巡回審判,開設“夜間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4月份,該院民商事案件調解率為61%,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為98%,行政案件和解率為66.7%,行政非訴執行案件自動履行率95%。此外,該院以“三調聯動”大調解網絡為依托,與各行政機關、各鄉鎮密切合作,充分發揮院機關和派出法庭內設人民調解室、法院駐鄉鎮巡回審判聯系點以及各鄉鎮兼職調解員的積極作用,真正化民憂、解民困、了民愿,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1-4月份,該院借助“三調聯動”調解網絡共化解各類糾紛100余起,得到了轄區黨委、政府以及群眾的充分肯定。
二、堅持服務發展大局,貼近社會管理前沿,注重服務創新
我院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五年倍增,爭創一流”工作目標,立足五大工作主題,將司法服務的重點對準服務大局、促進發展,始終堅持能動司法,認真解決服務中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以積極、主動的司法服務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1月份以來,該院先后啟動了“破解難題促發展、服務民生促和諧”作風建設主題活動、“為全縣計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專項服務活動和“深化職業道德建設,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活動,積極投身“三創四化”和“三大戰役”服務工作,主動服務重點工程、民生工程建設,認真為轄區企業送法維權,及時開展專項審判活動。嚴格執行工作預安落實銷號制度,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工作機制,充分延伸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以創新促發展、以創新保服務、以創新求實效,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充分發揮了人民法院在服務經濟發展、創建良好經濟環境上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