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8 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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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市民朋友們:新年好!
新春佳節日漸臨近,即將迎來煙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雖然燃放煙花爆竹能為我們營造節日喜慶的氛圍,但其釋放出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卻加劇大氣污染,嚴重威脅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據我縣空氣自動檢測站監測數據表明,去年春節期間我縣因大量燃放煙花爆竹,空氣質量急劇下降,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急劇增高。其中PM2.5濃度的增加最為顯著,如在不利氣象條件下,會加重霧霾程度,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同時,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會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為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愛護市容環境,創建文明縣城,讓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上饒縣環保局就禁限放煙花爆竹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踐行者。每位市民從自己做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率先垂范、自覺帶頭,遵守《關于做好我縣2017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區域和指定的時段少燃放煙花爆竹。
二、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監督者。安全生產生活人人有責,對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號召、動員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舉報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共同維護節日環境。
三、讓我們每一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傳者。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積極宣傳有關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每個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城市管理、自覺維護市容環境、爭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點滴行動營造一個歡樂、祥和、低碳環保的節日氛圍。
市民朋友們,空氣質量與我們每個人的行為和生活息息相關,誰都希望到呼吸清潔的空氣,我們每個人既是環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環境保護的受益者,與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動起來,從減少燃放煙花爆竹開始,為建設上饒縣幸福家園做貢獻。從2017年元月一日起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明確提出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為空氣減負,為健康加碼,同呼吸,共奮斗,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少放煙花爆竹,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二
春節已日漸臨近,由此進入了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煙花或少購買,越少越好!實在錢多可以做做公益事業。
去年的空氣狀況是什么樣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倫敦發生過一場很嚴重的霧霾天氣,那次導致幾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國也變成這樣。從身邊小事做起,杜絕丁達爾效應!
一、 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
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減輕空氣污染程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
二、 選擇低碳環保的喜慶方式。
建議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的喜慶方式;在享受煙花爆竹帶來的喜悅時,盡量減少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
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以減輕空氣污染,。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三
尊敬的業主:2016年12月份,上海市人大審議通過《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豪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存儲、運輸煙花爆竹。并且今年上海市民購買煙花爆竹需要在銷售點填寫購買者的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以及購買的煙花爆竹類型等信息,購買煙花爆竹開始實施實名制。每逢新春佳節來臨,按照傳統習俗,我們燃放煙花爆竹。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顆粒物、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而每年都有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和安全事故。禁燃煙花爆竹已經成為很多國家、地區、城市的共識和行動。
為了讓大家過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春節,我們響應當地派出所的倡議: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美麗馬橋,從健康呼吸開始。
一、從我做起文明過節。從自身做起,少放或者不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喜慶方式,文明過節;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在命令禁止的安全保護單位和公共場所隨意燃放煙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三、鳴放煙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地點燃放。(上海綠城玫瑰園的指定燃放地點為中青路路口親水平臺);
四、禁止在綠化帶上燃放,以免毀損綠地和意外事故發生;五、禁止在小區住宅樓的陽臺、窗戶、樓道、屋頂燃放煙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由監護人陪同看護;七、請您將陽臺上的懸掛物及雜物收進屋內,同時請勿在陽臺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春節來臨,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將至。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為此,天津市文明辦、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聯合向社會各界發出倡議: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讓天津的天更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倡議內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場所,特別是易燃易爆等規定禁止煙火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不運輸、儲存、銷售、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為帶動和影響身邊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車輛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在小區樓道、陽臺等處燃放煙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傳統燃放時間點,沿街商戶不燃放煙花爆竹,保護公共環境衛生,尊重環衛工人勞動成果。
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社會團體節后上班時,厲行節約,不放開門炮,為消除陋習做好表率。
五、自覺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以主人翁的態度參與城市管理,愛護市容環境,維護城市秩序,爭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節日期間多采用公交、地鐵等綠色環保出行方式,盡量少開車不開車,減少廢氣排放。
讓我們從自身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過一個歡樂、祥和、低碳、環保的幸福年,為建設美麗天津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年好!
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一些市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其釋放出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卻加劇大氣污染,嚴重威脅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據監測數據表明,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污染物濃度。其中PM2.5濃度的增加最為顯著,如在不利氣象條件下,會加重霧霾程度,對空氣質量產生影響,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同時,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會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為此,新華國際物業服務中心向廣大業主朋友們提出倡議:
1.春節期間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讓我們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
2.不在任何場所,特別是易燃易爆等規定禁止煙火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在相對允許的區域燃放,也要選擇符合質量標準、污染較少的產品,盡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春節期間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讓鷹城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
春節是我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對全國人民來說都意義重大,大家對這個節日的期待也是很大的。春節的習俗活動又很多,其中一向就是燃放煙花爆竹來迎接新年,不過現在很多地方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了,那么河南過年可以放煙花嗎?下面來看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22最新規定。
過年不能放煙火,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間和地區內燃放煙花爆竹。違規者,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間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對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目前河南省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已經全部退出市場。當前,有關禁燒、燃放煙火相關的公益廣告、宣傳欄等已陸續出現,濃厚的禁燃氛圍將進一步倡導廣大市民移風易俗,養成低碳、環保、健康、新年的良好習慣,度過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節。
以上就是河南過年可以放煙花嗎?全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22最新規定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來源:文章屋網 )
為貫徹落實《2017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x辦文【2017】)x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現煙花爆竹管理“零火災、零傷亡、零事故、零擾民、零污染”的工作目標,特制訂本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組織發動本系統本單位全面落實各項禁鞭工作措施,確保干部職工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不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而引起火災及人員財產損傷事故,創造良好的禁鞭秩序,提供安寧、祥和的城市環境。
二、組織領導
縣文體新聞出版廣電局成立禁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王紅同志任組長,副局長許衛東同志、宗志璽同志任副組長,向偉華、陳炎焱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具體由局辦公室主任向偉華同志協調組織開展禁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禁鞭工作。縣文體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專題研究禁鞭工作,并召開干部職工大會,進一步傳達縣禁鞭工作的有關規定,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對禁鞭工作的認識,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確保禁鞭工作落實到位。
(二)利用各類載體,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門戶網站、宣傳欄、電子顯示屏、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平臺作用,利用宣傳標語、條幅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進行禁鞭宣傳。具體要求如下:機關辦公樓前張貼宣傳標語,制作及置放宣傳牌;各小區按屬地管理原則逐戶發放禁鞭宣傳單,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各二級單位要分別召開專題會議傳達文件精神,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張貼宣傳標語,制作及置放宣傳牌,有條件的利用LED屏滾動播出禁放標語,使干部職工了解我縣禁鞭工作的相關要求,確實做到不買鞭不放鞭,形成良好的禁鞭氛圍。
(三)對照包保要求,落實包保責任。各單位對所管理的人員和工作生活場所按照縣城區禁鞭、消防和綜治工作主體責任要求,開展值班監督,確保包保區域禁鞭工作順利開展,嚴格落實。
新塘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新塘街道2021年禁止
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區居委會,各工作點、各相關科室,市直駐街道有關單位:
現將《新塘街道2021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晉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辦事處
2021年1月28日
新塘街道2021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晉政文〔2008〕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切實做好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世中運前社會治安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炮范圍
街道轄區內。
二、工作機構
(一)調整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陳英煌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施榮進任第一副組長,派出所所長陳峻峰任常務副組長,領導組下設禁炮辦,禁炮辦要成立禁炮隊,辦公地點設在新塘派出所。
(二)禁炮辦人員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禁炮工作,開展宣傳教育和日常巡查,查處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安排
為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嚴密落實各項安全監管措施,嚴防發生群死群傷的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力保實現禁炮工作“三個不發生”的目標(不發生影響飛行安全事故、不發生公共安全事故、不發生傷人亡人安全事故),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決定從現在起至2021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7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5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間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安辦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
(三)總結固化階段(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防止非法燃放反彈,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機場凈空安全。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繼續強化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各重點時段組織一次督查。務必做到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查、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地穩步、有序推進。
(二)深化宣傳造勢。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微信、微博、新聞媒體、LED、懸掛標語、橫幅、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并及時對違反規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確保不留死角。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宣傳車深入社區,張貼《通告》、分發《一封信》,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通告》,在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對“佛生日”、“進主”等可能大規模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活動,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提前介入,通過社區干部掌握情況,組織工作專班開展禁燃勸阻工作。
(三)明確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社區為主負責,文體服務中心、團工委、公會、婦工委、安辦、派出所、市管所、城管執法中隊、教育辦、發展服務中心等部門協同配合。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社區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對于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抄告主管部門;街道禁炮辦要適時組織開展禁炮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進行通報。紀工委組織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聯合有關部門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干部職工依法進行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文體服務中心要加大宣傳力度,倡導社區居民爭當禁炮使者,建立禁炮文明新區;要加強對宗教場所的管理,及時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安辦牽頭查處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城管新塘中隊等單位配合有各社區及相關單位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對阻礙執行職務人員依法嚴懲。市管所要加強對市場的日常巡查,配合查處非法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城管新塘中隊負責路面日常巡查,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立即制止并依法處置。教育辦要在寒假前對學生開展一次禁放煙花爆竹的專題教育,提高學生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意識。發展服務中心要發動物業公司抓好小區的“禁炮”工作,采取張貼、分發《通告》等多種形式,逐家逐戶開展宣傳。團工委、婦工委、公會、社會事務辦等相關單位也要適時地開展禁炮宣傳活動。
(四)常抓禁炮機制。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安辦、派出所、市管所等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領導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為成員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適時通報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同時對工作突出的社區、工作點、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成效較差的社區、工作點、部門通報批評。三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出現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四要實行禁炮督查工作機制。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主動抓好禁炮自查工作,特別是對重要節日、婚喪喜慶、民俗活動等可能違規燃放的時段,要提前排摸、提前介入,杜絕違規燃放。同時街道禁炮辦也將在重點節日、時段開展督查。
(五)嚴厲打擊查處。市禁炮辦舉報電話為110或82030096,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88122110,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村級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燃放煙花爆竹,別忘給他人休息空間!
3.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4.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5.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共創幸福和諧家園
6.文明守法燃放煙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7.宣傳煙花爆竹安全法規,普及煙花爆竹安全知識
8.燃放煙花鞭炮是災難禍根。
9.燃放煙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10.自覺遵守禁鞭規定,不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11.禁止燃放鞭炮減少城市環境污染。
12.禁放煙花爆竹好,安全除噪又環保。
13.禁止城區放鞭,倡導文明新風。
14.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地下窩點和銷售網絡。
15.禁止燃放煙花鞭炮,保護群眾身心健康。
16.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17.公共安全,人人有責。嚴禁非法產銷運儲煙花爆竹。
18.禁燃煙花鞭炮你我共參與。
第二條本市城鎮燃放煙花爆竹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制度。
城鎮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及其管理活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條市公安機關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商務、供銷等部門和單位,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教育、引導和督促本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制度。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
第四條城鎮下列區域、場所,劃定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特定區域(以下稱禁放區):
(一)沿江護岸防護欄所圍的區域;
(二)區以上黨政機關辦公場所;
(三)車站、碼頭、機場、影劇院、圖書館等公眾聚集場所及文物保護單位;
(四)重要軍事設施,供油、供氣、供電等重要設施,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五)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六)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療養院、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及教學、科研、生產等場所;
(七)經業主委員會討論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住宅小區,以及綠化地帶和交通繁忙的區域。
根據前款第(二)至(七)項規定列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及其周邊地帶的合理范圍,由產權單位或使用管理單位在醒目位置設置統一、規范的禁放標
志。
第五條在禁放區內禁止燃放、銷售或儲存煙花爆竹。
第六條城鎮從路至北岸岸線所圍的區域及西壩全部區域(已劃定為禁放區的除外),劃定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特定區域(以下稱限放區)。
第七條在限放區內,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及正月十五,從當日六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允許燃放、銷售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第八條在禁放區、限放區以外的城鎮范圍內,允許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燃放、銷售或儲存煙花爆竹。
第九條市、區人民政府舉辦或者依法核準舉辦的重大節慶活動需要燃放焰火的,主辦單位應向有批準權的公安機關申請,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向社會公告,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
第十條城鎮允許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供銷社,按照安全、環保的原則和煙花爆竹質量標準,在聽取有關協會和基層群眾組織的意見后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不屬于城鎮允許燃放的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禁止在城鎮燃放、銷售、儲存。
第十一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的要求,在空曠場所正確、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居民棚戶區及居民樓陽臺、窗戶、樓道、屋頂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得向他人、車輛、輪船、建筑物、公共綠化地帶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除燃放殘留物。
第十二條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有關規定,維護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的安全。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做好安全、合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被監護人進行安全、合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
第十三條在城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并對煙花爆竹零售點提供定點配送服務。
市供銷社應當加強對本系統企業的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十四條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按規定采購、銷售、儲存合格的煙花爆竹;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后,經營者應當停止銷售煙花爆竹,并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及時交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回收,不得繼續銷售、儲存。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設方案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擬定,并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認。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依據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經確認的網點布設方案。
第十五條在禁放區或在限放區規定時間之外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其停止燃放,沒收其煙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按下列規定并處罰款:
(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500元罰款,并可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燃放允許的品種、規格之外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收繳其煙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并處500元罰款,對個人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后未清除燃放殘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清除;情節嚴重的,并處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沒收其經營的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對違反銷售許可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期限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可以對制止、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對打擊報復制止人、舉報人的,依法予以查處。
關于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一
廣大市民朋友們:
近日,我市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指示,堅決打贏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攻堅戰,讓天更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特發出如下倡議:
1黨員干部帶頭
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公職人員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引導帶動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
2倡導文明過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喜慶方式歡慶春節。
3廣泛宣傳教育
各級文明單位要深入所聯系社區、生活小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對廣大群眾的宣傳教育,自覺踐行倡議。紅旗渠報、林州電視臺等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
廣大市民朋友們,禁放工作是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順應群眾呼聲、保護人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避免火患發生的現實需要,是移風易俗、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深化文明城市創建的必要動作。我們真誠的希望全市廣大干部職工踐行倡議,愛護環境,文明過節,為林州的天更藍、水更綠、空氣更清新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關于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二
春節已日漸臨近,由此進入了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煙花或少購買,越少越好!實在錢多可以做做公益事業。
去年的空氣狀況是什么樣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倫敦發生過一場很嚴重的霧霾天氣,那次導致幾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國也變成這樣。從身邊小事做起,杜絕丁達爾效應!
一、 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
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減輕空氣污染程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
二、 選擇低碳環保的喜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