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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多數青年學者而言,要實現這個跨越并非易事,它不僅需要有跳出音樂小文化圈進入國家歷史大文化的宏觀學術視野,更要有扎實的文獻功底和不畏艱苦深入實地考察的學術勇氣。項先生呈現給我們的,其實就是歷史的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方法和理念,由此產生的學術意義異常深遠。
首先,它有助于我們更加全面、客觀地看待歷史或當下的各種音樂事像,去表面化和片面化,避免人云亦云、拾人牙慧。在專著《山西樂戶研究》中,項先生給學界提供了一種在宏觀把握下的微觀研究,歷時性與共時性相結合的研究,跨學科研究與集體性協同攻關研究等幾種方法相聯合的研究模式。這些全新的研究理念和方法為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一條更加有效的途徑,給后學以較大的開示。樂籍制度肇始于北魏,至清雍正元年解體,歷時一千數百年,其間必然形成體系化,對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影響也必然是深遠的。但遺憾的是,以往乃至當代的史家對其的研究少之又少。《山西樂戶研究》通過對樂戶的源流、歷史分布、組織形式和文化形態、音樂文化特征以及樂戶對音樂文化傳統的貢獻等幾個方面的考證,揭示出中國傳統音樂文化在大一統的封建樂籍制度背景下有序傳承的歷史脈絡。作者找到了這種制度化傳承的有效方式——輪值輪訓制,并對它進行了詳細的闡述。[2]而作者的獨到之處就在于綜合運用了社會學、民族音樂學、民俗學、歷史學、考古學等多學科方法進行全方位的解讀與剖析。
項先生曾多次在各種學術場合倡導,要高度重視中國傳統音樂文化傳承中這種嚴密的制度化的傳播方式。我們過去想當然地認為民間音樂是由勞動人民世世代代口傳心授傳承下來的,并且這種方式是自然的、無序的。其實不然,一千數百年的樂籍制度所形成的固定的傳承方式,例如宮廷教坊、府縣教坊、府州散樂、衙前樂營等等,才是我國傳統音樂傳承之主脈。這種傳承方式在清雍正元年被官方瓦解后,并沒有真正消失,又被民間音樂悄然接衍,在民間音樂文化中存活。因此,樂籍制度下的傳統音樂文化傳承,好比浩瀚無際的民間音樂大海深處一股宏大的“暗流”。[3]
沿著這一理念,項先生繼續深鑿下去,取得了一系列豐碩的成果。大量的研究論文,如《輪值輪訓制——中國傳統音樂主脈傳承之所在》(《中國音樂學》2001年第2期第11-20頁)、《論制度與傳統音樂文化的關系——兼論中國古代音樂史的研究》(《音樂研究》2004年第1期第18-29頁)、《北周滅佛‘后遺癥’——再論音聲供養與音聲法事的合一》(《文藝研究》2007年第10期第72-83頁)、《從<朝天子>管窺禮樂傳統的一致性存在》(《中國音樂》2008年第1期第33-42頁)、《關注明代王府的音樂文化》(《音樂研究》2008年第2期第40-52頁)、《傳統音樂的個案調查與宏觀把握——關于‘歷史的民族音樂學’》(《中國音樂》2008年第4期第1-7頁)、《小祀樂用教坊——明代吉禮用樂新類型(上、下)》(《南京藝術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第25-35頁、第4期第55-76頁)等等,都屬于這方面的研究。然而,縱觀整個音樂學界,對于樂籍制度與傳統音樂文化傳承的研究仍剛剛起步,有待于更多學者參與進來,做更深入、系統的研究。
其次,有助于我們科學把握音樂小文化與中國傳統大文化之間相輔相成的血肉聯系,避免割裂事物的內在邏輯而孤立地看問題。例如,在中國傳統禮樂文化的研究中,既往的音樂史學家們往往多注重“樂”之形態——音樂本體,而忽略樂與禮之間的對應關系和功能作用。回過頭來,文史學者在談及傳統禮樂文化時又往往只關注“禮”的含義與范疇,而對于與“禮”相輔相成、相須為用的“樂”卻淺嘗輒止或干脆避而不談。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雙方學者的知識背景使然,還有一個深層次的緣由就是學者們的專業本位觀的影響。基于此,項先生提出一種從“制度、樂人與音樂本體相結合”的新的研究視角,使人們對中國傳統音樂文化有了全新的認識和理解。
“以樂觀禮”,就是在這種學術理念下導引出來的次生概念。項先生認為,必須將歷史上各個時期的國家禮制(三禮五禮)與樂的對應、演化與等級關系搞清楚,研究才有意義。只有將國家典章制度下的禮樂樂隊組合、不同場合與不同禮制的關系搞清楚,才能夠真正理解禮樂文化的功能性內涵;只有將雅與俗、雅樂與禮樂的關系加以辨析,并明確各類禮樂的使用范圍,才不至于人云亦云地把禮樂籠統論之。
“以樂觀禮”,只有對禮中用樂的等級觀念有深層把握,明了同一種禮制,哪些等級能夠用樂?明了禮制本身的差異性,才能夠看清楚樂之于禮的嚴肅性和豐富性;只有對國家禮樂如何轉化為民間禮俗用樂的過程作出梳理,并對當下民間禮俗如何承載、接衍傳統意義上的國家禮樂作出合理判斷,才能夠對當下全國各地廣泛存在的傳統用樂形式、不同樂隊組合的內在聯系以及相當數量樂曲的屬性作出合理的解釋。對歷史上國家禮樂承載群體的整體把握是認知“以樂觀禮”的關鍵之一,南北朝以降樂籍制度的存在對于國家禮樂實施的作用是絕對不可以忽略的。對上述問題均需鉤沉稽微、一一廓清,否則,這種論禮樂而混沌的狀況將永遠無法得到徹底的改觀。[4]
換言之,只有對封建禮制的功能與本質,禮與樂對應的內在意涵和互文關系[5]有正確的把握,才有可能建立起普遍聯系的理念,全面客觀地認知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真面目,才能避免孤立地看待傳統音樂文化事像中的某一個案和音樂品種。
此外,在論及古代禮樂制度與各音樂形態的意涵與互通方面,項先生論述頗多,如《當下傳統音樂與民間禮俗的依附與共生現象》(《音樂研究》2005年第4期第5-11頁)、《禮樂•雅樂•鼓吹樂之辨析》(《中央音樂學院學報》2010年第1期第3-12頁)、《中國音樂文化的‘大傳統’與‘小傳統’》(《天津音樂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第3-10頁)、《以<太常續考>為個案的吉禮雅樂解讀》(《黃鐘》2010年第3期第99-112頁)等,皆屬于這一學術論域中具有代表性意義的學術成果。
再次,有利于拓寬本學科的研究領域,夯實本學科的研究基礎,推動本學科的健康發展。一門學科欲獲得全面發展,需要有一個艱難的歷時性過程,需要幾代甚至幾十代學者的共同努力方能完成,期間肯定會面臨新舊觀念、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抉擇與揚棄。音樂學學科的發展,必須引入他學科的研究理念和方法論,以更新和壯大自己的學術生命。
以音樂史學為例,楊蔭瀏先生的《中國古代音樂史稿》距今已逾半個多世紀了,近三十年來,我國音樂史學界無論在研究理念還是具體的方法論上都實現了根本性的更新,并取得了豐厚的研究成果。但是,問題隨之而來:當“傳統遭遇現代”,當原有的研究結論與新生的研究理念和成果PK,當傳統的研究理念和方法已經無法把握愈來愈多的學術事像,無法對新生的學術難題[6]作出合理的闡釋時,我們該如何抉擇?正如項先生在《由音樂歷史分期引發的相關思考》一文(《音樂研究》2009年第4期第15-18頁)中指出的那樣,音樂史學在20世紀80年代之后多學科視角的理念增強,從而導致了對本學科發展的重新審視,特別是考古學、文獻學、地理學、文化人類學、社會學、民族學、民俗學等學科對音樂史學發展的貢獻尤甚。接著,作者談到關于“重寫音樂史”的話題,認為既有的音樂史學論域只是將音樂作為審美、欣賞的意義,而弱化了中國歷史上音樂既有的社會功能性和實用功能性的豐富內涵。如此則很難反映中國音樂在歷史語境下的整體樣貌,諸如音樂的存在方式、國家禮樂的上下貫通、民間對于國家禮制中吉禮理念與國家禮樂中禮儀用樂的重新組合與拼裝、在“為神奏樂”理念下相當古老的音樂形態可能近乎原樣承繼于當下。項先生建議從社會整體把握的視角,以國家禮制下的多功能性用樂為主線寫出一部中國音樂文化史——國家樂籍制度背景下的封建禮樂文化史。認為對樂籍制度和制度下群體承載的探研,應該成為一個相對長歷史時期音樂史學把握的重點。
在此理念下,才能夠認知傳統社會中主導層面制度下創樂和用樂的整體一致性和體系化,繼而看到在這種一致性前提下所具有的動態延展性和差異性。項先生指出,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展開,并呼吁廣大有志之士“群起而攻之”。
目前我國很多高師院校的聲樂教學課主要采取小班上課的形式,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教育只是簡單的進行學習和演唱民族聲樂作品,忽視了傳統音樂文化教育背景,沒有真正地理解傳統音樂教學的重要性。所以,在今后的聲樂教學改革中,高師院校應根據傳統音樂文化教育教學的特點,進行制定合理的聲樂教學方式。高師院校可以在原有的授課模式上加入集體課堂和社會實踐課堂等教學模式,通過集體課堂讓學生在掌握聲樂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加入傳統音樂文化的教育,在課堂上還可以組織學生之間進行傳統音樂文化交流,討論傳統民族聲樂歷史及賞析傳統聲樂作品等內容,力爭培養學生聲樂技能的綜合運用,提升傳統音樂文化素養。社會實踐課可以讓學生走出校門,進入社會,來了解我國社會背景下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需求。通過社會實踐,學生能夠更真實地接觸到最原生態的傳統音樂作品藝,拓展了學生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認識,激發了學生學習聲樂的興趣,讓學生真正地意識到學習傳統音樂文化的重要性。
二、師資知識結構的改善
聲樂教學是主要是運用聲樂技術方法讓聲音去演唱實踐的教學模式,聲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教師不僅要傳授聲樂技能,還要結合自己多年積累的經驗來指導學生進行學習,所以教師教學文化素養的好壞直接影響學生學習的效果。教師作為現代聲樂教學的領跑者,首先要加強傳統音樂文化學習,不斷調整傳統音樂文化學習理念,完善民族音樂文化知識結構,合理地將傳統音樂文化融入到高師聲樂教學中,保證學生更好地學習傳統音樂文化,加強對傳統音樂文化學習的積極自主性,豐富自身的音樂文化素養。
三、結語
關鍵詞:傳統音樂美學思想審美意識“和”
中國傳統音樂源遠流長,其美學思想博大豐富。中華先民的審美意識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記載的遠古時代,從原始先民通過勞動擺脫了動物狀態開始懂得裝飾自己,便出現了最早的審美意識活動,其審美意識就已經產生了。在經歷了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后,中華美學思想獲得了蓬勃發展,形成了以審美意象為中心的傳統美學思想。
中國傳統音樂綿延幾千年包含諸多審美品格,它是一定音樂思想特殊本質的集中體現,是音樂思想意識的結晶。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思維習慣,對其審美意識的形成和發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華民族的傳統思維習慣,決定了中國古代先哲奉行一種既對立又統一的思維方式,將矛盾雙方作為一種內在的和諧,即中華文化傳統“和”的精神。“和”是中國傳統文化意識與精神在美學領域里的集中體現,貫穿中國傳統音樂美學的核心思想。作為一種審美品格,“和”構成了傳統音樂特有的氣質和藝術魅力。“和”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多種涵義,不同的時代,社會對其有不同的解釋。筆者將古代不同時期對音樂思想“和”的闡釋作一梳理和簡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現于春秋時期“和同之辯”的論爭。《國語·鄭語》載:“夫和實生物,同則不斷,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這里說明了在聽覺感知上,只有不同的樂音組織相配才能生產美的音樂,相異的音樂組合在一起就能產生好聽的音樂。這是從音樂審美的角度對“和實生物”規律的體驗和理解。
春秋時期晏嬰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對音樂有精辟的見解,曾說:“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將音樂各種特征的“相成”“相濟”都歸屬到音樂審美的和諧統一之中。晏嬰在談音樂諸要素之間的諧和時,并沒有忽視音聲與人心的諧和關系。“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樂才能使君子聽了產生心平氣和的感情。
先秦時期儒家學派倡導禮樂思想,對音樂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會教化作用。他們對“韶”一類的雅樂推崇備至,認為“中和”的音樂是最能移風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講究借中和的音樂修身養性。孔子認為思想的審美樸素之美,簡樸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與人心的交融,主張在音樂審美中保持一種“和”的情感態度。孔子曾評價《關雎》“樂而不,哀而不傷”。他認為,音樂審美中的情感態度及其表現是中正平和的,也應當是適度的,有節制的,這同他的“中庸”哲學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導“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樸素自然,追求平和;莊子認為主客體和諧產生美感,以內心純樸自然性情的復歸作為樂的實現,用樂調調和階級矛盾,追求人類平衡,認為合乎其理想社會的樂,是具有自然無為,平和恬淡屬性的“樂”。漢代《樂記》從“德音”“中和”來看“樂”之美的社會屬性與情感屬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樂”,這就要求在情感表現上處于“中和”狀態,“樂而不亂”“樂而不流”“剛而不怒”“柔而不懾”。
魏晉時期阮籍在其論樂專著《樂論》中,一方面以“和”作為樂的順乎自然的本質屬性,要求以協和陰陽的音聲去適萬物之“情氣”,另一方面在音樂生活中繼承樂教思想,要求“立調適之音,建平和之聲”,制禮作樂“使天下為樂者,莫不儀焉”。嵇康在《琴賦》中以平和之聲為琴音樂美的特征,在琴聲具“自然之和”的基礎上描寫琴音的美妙。他講的“禮樂之情”是以“樂之為體,以心為主”的角度講“平和之樂”對人心的作用。
唐代白居易對琴樂審美問題上有較多論述,他視恬淡、平和為琴樂與“正始音”的音樂審美情感特征,以“淡”“和”為其審美標準。
宋代朱長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強調“樂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關系是否和諧。從音樂與人心的關系認為只有能夠協調民心,“順氣正聲、為群情之影響”的音樂才是“和”樂的,才是美的音樂。哲學家朱熹在《紫陽琴銘》中對琴樂審美明確提出“養群中和之正性,禁爾忿欲之邪心”,體現了他對琴樂中和美的認識,即“中和”美的實現有賴于通過自我修養達到人心之正性。
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況》是中國美學思想史最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論著之一。《溪山琴況》提出二十四況,其中“和”是最為重要的審美范疇。《溪山琴況》開首即寫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協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這表明了“和”作為琴樂審美范疇,在《琴況》中具有其他諸況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況》中具有多義的內涵,如“和”況以琴樂陶冶人之性情,琴樂的實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這具有社會倫理學的意義。“和”在《琴況》中與音樂審美理想有關,強調“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藝,要獲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諦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況》的主要精神,是貫穿其中的主要線索。
清代王夫之以“和”作為樂的審美規范和準則。他首先強調“律為和”,重視“律為和”的作用,
縱觀我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史,“和”在不同時代、不同歷史時期人們對其有不同的解釋。“和”是我國傳統音樂美學中的優秀傳統,至今這種美學傳統仍普遍存在于我國民間傳統音樂之中。但“和”又是相對的,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發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僅用于“雅頌之樂”的中庸之和,而是與多種非“和”品質相互融合的優美、平和、細膩的美學品格。
參考文獻:
[1]顧建華,張占國主編.美學與美育詞典[Z].學苑出版社,1999.
[2]邢煦寰.通俗美學[M].中國青年出版社,2000.
[3]張法.美學導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4]王一川主編.美學教程[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
中國傳統音樂的蒙昧時期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經開始了,其時的音樂與文學、舞蹈以及原始宗教交織在一起的。早在那個時期,就有多樣的“樂器”來表現不同的音樂內容,流傳至今的“塤”即為明證。在夏商時期,樂舞已漸漸離開了原始的圖騰崇拜,轉向對人的頌歌。比如樂舞《大夏》,歌頌了夏禹治水,造福人民的故事,還有樂舞《大蠖》講述了夏桀無道,于是商湯伐之的故事。由此推斷,中國民族音樂思維的基礎已經出現,開始了音階的統一萌芽。到了西周時期,宮廷中建立了相對完備的禮樂制,根據官員們的不同地位再規定出不同的舞隊編制,同時,音樂的教化作用更加明顯。周代實行采風制度,政府收集民歌,以觀風俗、察民情。有賴于此保留下了大量的民歌,經過孔子的刪定,形成了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到秦漢時期,“樂府”的出現,意味著這種系統的音樂表現形式繼承了周代的采風制度。“樂府”,本是掌管音樂的機關名稱,漢朝在漢武帝時正式設立“樂府”,其具體任務是制作樂譜,收集歌詞和訓練音樂人才。今天人們依然欣賞的《十五從軍征》《孔雀東南飛》這些樂府名篇,就是當年的“樂府詞”。在隋唐時期,政權統一,政治穩定,經濟興旺,奉行開放政策,勇于吸收外域文化,迎來了以歌舞音樂為主要標志的音樂藝術全面發展的高峰。其中皇帝音樂家唐玄宗的《霓裳羽衣舞》廣為流傳,著名詩人白居易據此寫的生動詩篇《霓裳羽衣舞歌》就描繪出了此曲演出的所有過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到宋、金、元時期,音樂文化的發展以市民音樂的興起為重要標志,適應百姓階層文化生活的多形式演唱音樂相繼出現,如鼓子詞、諸宮調以及雜劇、院本的表演可謂爭奇斗艷、百花齊放,詞調音樂獲得了空前的發展。這種長短句的歌唱文學體裁以詞牌形式出現,在填詞的手法上已經有了“攤破”“減字”“偷聲”等,一大批宋詞精品出現。同時,宋代還是中國戲曲趨于成熟的時代。一些民間小調,演唱時可以是自由的,不受宮調的影響和限制的,到后來發展成為曲牌體戲曲音樂,從而促進了戲曲藝術的發展。元代以元雜劇為代表,元雜劇是戲曲藝術的最高峰。元雜劇在北方最為興盛,出現了關漢卿、鄭光祖、馬致遠、喬吉甫等很有代表性的元雜劇作家。元雜劇南行時與南方的戲曲交融,極大地促進了中國戲曲文化的發展。明清社會由于經濟發展,市民階層日益壯大,音樂文化的發展更具有世俗化的特點。明代的民間小曲、說唱音樂、南方的彈詞、北方的鼓詞,內容豐富多彩,各種說唱曲種類繁多、層出不窮,例如牌子曲、道情說唱和琴書等。在南方秀麗的彈詞中,蘇州彈詞是影響最大的,出現了陳調、馬調、俞調這三個重要流派,它們分別以陳遇乾、馬如飛、俞秀山為代表,蒼涼雄勁、爽直酣暢、秀麗柔婉。以后又繁衍出許多新的流派。到明朝末期清朝初期,梆子腔得到發展,這種以陜西秦腔為代表的北方音樂直接影響到了山西的蒲州梆子、河北和河南梆子。晚清,在北京初步形成了我國的國劇京劇。
二、中國傳統音樂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傳統音樂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助推作用為許多人所輕視,甚至不解。在過去的數千年歲月里,中國沒有當今意義上的“憲法”體系,規范社會形為的思想體系就是以“四書”“五經”為體系的傳統道德。在宣傳媒介匱乏,消息閉塞的情況下,能夠影響人民思想的就是戲曲、說書與四書五經。這種藝術與教育相結合的形式,保證了整個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人們思想的純正,社會的穩定。最大范圍內的世俗教育正是依賴于諸如戲曲、民樂等,達到了教育、規范的作用。有鑒于此,在整個“詩、書、禮、樂”完整的教育體系中,音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借助于多種多樣的形式,促進了社會文化的發展和傳統文化的進步。視音樂為道德教化的理想手段,甚至認為音樂還有淳化社會風氣、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歷代政府、教育家視音樂為教化人的理想手段。許多哲學家、思想家在音樂上有深刻的見解,音樂實踐活動也十分普遍。傳統音樂與中國傳統文化互相融合和聯系,以共發展共創新的特質,體現著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地位。與中國詩詞的聲調音韻、詩詞的句子組合的長短不同、格律的各種各樣運用交錯融合,充分顯示了音樂的旋律和節奏之美。中國的書法藝術,從書者律動的節奏運用上,從書者龍飛鳳舞的墨跡上,無不反映出具有音樂靈感的精神氣質。中國的繪畫,舞蹈和戲劇,更是和音樂緊密結合,繪畫藝術“以形寫神”,用清晰的線條顯現了音樂流動的旋律美,和舞蹈戲劇形成了大型的綜合藝術。
三、結語
高師聲樂教學改革應合理安排傳統音樂文化在高師聲樂教學中的教學比重。作為一種新的音樂教學課程,傳統音樂教育不僅能教會學生一定的傳統音樂技能和表現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還能促進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發揚優秀的民族文化精神。當今我國高師音樂教育的教學目的是為國家培養出更多的優秀音樂型人才,其中必不可少的核心教學是聲樂技能,隨著我國近幾年來對藝術文化的不斷重視,傳統音樂文化也得到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對于傳統音樂文化融入高師聲樂教學的教學模式改革主要體現在教學內容上,高師聲樂教材選編應該從多角度、多層次進行選擇,除了選入傳統的藝術戲曲外,還應該包括一些傳統原生態的音樂藝術作品以及民間鄉土氣息的音樂作品,通過多方面的收集音樂藝術作品,進行合理的改編并進行傳統音樂文化教學,有助于幫助學生了解傳統音樂文化的多元性,提升優秀的傳統音樂文化素養,更加深入的了解中國傳統音樂的文化真諦。除了要求高師聲樂教材選編多樣化之外,還應該重視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播。民族音樂文化是一個國家音樂文化教育的靈魂,我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擁有著豐富的文化資源,其中音樂文化資源占有著一定的比例。所以在音樂教學上,教師應全面地展現我國各民族不同時期優秀的傳統音樂文化,加強學生對于民族音樂文化資源的學習和運用,實現高師聲樂教學不僅要傳授聲樂技能,還要重在弘揚傳播中華民族傳統音樂文化,培養學生民族情感和愛國精神。作為傳播高師聲樂教學的教學實踐者,教師要更加注重傳統音樂文化的教育,通過開展多層次的專家交流培訓外還要不斷地進行自我學習,加強教師的音樂文化素養以及道德品質,更好地滿足音樂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二、調整音樂教學形式
目前我國很多高師院校的聲樂教學課主要采取小班上課的形式,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教育只是簡單的進行學習和演唱民族聲樂作品,忽視了傳統音樂文化教育背景,沒有真正地理解傳統音樂教學的重要性。所以,在今后的聲樂教學改革中,高師院校應根據傳統音樂文化教育教學的特點,進行制定合理的聲樂教學方式。高師院校可以在原有的授課模式上加入集體課堂和社會實踐課堂等教學模式,通過集體課堂讓學生在掌握聲樂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加入傳統音樂文化的教育,在課堂上還可以組織學生之間進行傳統音樂文化交流,討論傳統民族聲樂歷史及賞析傳統聲樂作品等內容,力爭培養學生聲樂技能的綜合運用,提升傳統音樂文化素養。社會實踐課可以讓學生走出校門,進入社會,來了解我國社會背景下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需求。通過社會實踐,學生能夠更真實地接觸到最原生態的傳統音樂作品藝,拓展了學生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認識,激發了學生學習聲樂的興趣,讓學生真正地意識到學習傳統音樂文化的重要性。
三、師資知識結構的改善
聲樂教學是主要是運用聲樂技術方法讓聲音去演唱實踐的教學模式,聲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教師不僅要傳授聲樂技能,還要結合自己多年積累的經驗來指導學生進行學習,所以教師教學文化素養的好壞直接影響學生學習的效果。教師作為現代聲樂教學的領跑者,首先要加強傳統音樂文化學習,不斷調整傳統音樂文化學習理念,完善民族音樂文化知識結構,合理地將傳統音樂文化融入到高師聲樂教學中,保證學生更好地學習傳統音樂文化,加強對傳統音樂文化學習的積極自主性,豐富自身的音樂文化素養。
四、結語
1 茶文化與傳統音樂
1.1 茶文化
茶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和結晶,具有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積淀。茶在《詩經》里面就已經出現,據《詩經》記載,茶是一種具有苦味的野生型植物。在神農嘗百草的典故中也出現過對茶的描述神農嘗百草,日遇十二毒,得茶而解之三國以前,茶一直作為一種藥材在民間使用。魏晉南北朝時期,茶文化開始萌芽,文人雅士開始將茶作為一種飲品,將飲茶作為一種修身養性的重要途徑。唐代,陸羽著書《茶經》,標志著唐朝茶文化的興起。從唐朝開始,茶道盛行。宋元時期,隨著茶業的發展和推動,茶文化也隨之越發繁榮。產茶開始規模化批量化,各種品茶社開始興起。明清時期,茶文化已經日益普及,茶業已經成為一種成熟的行業,各種茶詩、茶室如雨后春筍,不計其數。現當代,茶行業作為大家熟知的行業遍布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茶葉銷售,茶社,茶飲料,茶餐廳等。飲茶更是成為了一種修身養性、陶冶情操的特殊存在方式。不僅如此,中國的茶文化已經傳到國外,并廣受歡迎。比如日本,將茶道發揚光大,成為了日本文化的瑰寶。在法國人眼中,茶代表著浪漫詩意,是一種溫柔的飲品,英國人將茶看作是美容養顏的特殊飲品。
1.2 傳統音樂
中國的傳統音樂,我國傳統文化的又一瑰寶,融合了中華民族特有的音樂風格形式和表演模式,是現當代音樂體系中的重要分支,也是我國音樂走向世界的根基。與茶文化一樣,中國的傳統音樂也有其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積淀。據相關史料記載,傳統音樂始于夏商周時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音樂形式為鐘鼓樂隊。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隨著民族大融合,中國的傳統音樂得到發展,其音樂形式變得更加多種多樣,融合了各民族特色。在這一時期,我國的傳統音樂開始慢慢走向世界,比如日本和朝鮮。宋明清開始,中國的傳統音樂走向成熟期。這一時期,中國的傳統音樂更加的世俗化和社會化。無論是演出人員還是聽眾都擁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同時,這一時期的音樂有一種承前啟后的作用,既繼承了上一時期的優秀音樂成果,也開創了新的音樂風格。現當代時期,中國的傳統音樂更是得到了更為廣泛的發展和繼承。傳統音樂中的各大流派日漸成熟和固定化,表演形式也更加的大眾化。隨著一系列傳統音樂的對外演出,我國的傳統音樂也越來越被外國友人所接納,成為當代世界音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2 茶文化與傳統音樂的共通性
2.1 悠久的歷史
中國作為茶的原產地,被認為是茶文化的發源地。茶文化在詩經已有記載,形成于魏晉南北朝時期,其后在唐朝開始興起。陸羽所著《茶經》,代表著中國茶文化的興起。就是從這個時期開始,茶文化走向世界。宋朝以后更是將茶文化發揚光大,茶業成為一個興盛的行業。明清更是將我國的茶文化推向頂峰,茶文化盛行,各種茶詩、茶市、茶社等不計其數。傳統音樂和茶文化一樣,也擁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積淀。其產生于夏商周時期,以鐘鼓樂為代表。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得到發展,形式更加多樣,更加具有民族融合的特色。唐宋元明清,傳統音樂得到了發揚和繼承,也逐漸走向成熟。現當代,傳統音樂以各種方式開始走向世界。由此可見,中國的茶文化和傳統音樂一樣,都有著悠久的歷史。這也是茶文化和傳統音樂在很多時候能夠相結合的一大重要原因。
2.2 信息的載體
茶文化,作為一種在全世界廣泛流行的中國傳統文化,其在本質上與音樂一樣,都是信息傳遞的載體。茶香的傳遞,不需語言不限形式,更不問品茶人的高低貴賤。它傳遞出一種人們只需品味只需意會就能感受的信息,其美好其含蓄其優雅為人所知所稱贊。這種信息的傳遞是美妙的。同理,音樂的傳遞也是如此,品樂之人無論高低貴賤,無論男女老幼,都能從音樂中品味到自己的人生百態。無論創作音樂的人還是欣賞音樂的人都能從這音律中體會自己的情感,并感同他人的境界。由此可見,無論是茶文化還是傳統音樂,都是一種信息的載體,傳遞著綿延的情思和深刻的人生哲理。
2.3 娛樂與藝術相結合
不言而喻,傳統音樂盡管藝術性非常強,但是從其產生開始就被當做娛樂工具的一種。夏商周時期的鐘鼓樂,是皇親貴族們用來飲酒配樂和歌舞配樂的一種形式。不管是古代的古箏還是琵琶,都是為文人雅士助興所用。隨著歷史的發展,傳統音樂被繼承和發揚,將娛樂化和藝術形式相結合。茶文化也和傳統音樂一樣,不管是現在還是古代,都有其娛樂成分,在古代,飲茶也是文人雅士的一種娛樂方式,和飲酒一樣。現當代,茶也成為了當代年輕人緩解生活工作壓力、交朋結友的一種有效方式,飲茶時品音,不失為一種美妙的生活方式。
2.4 精神世界的共生性
茶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出現很大程度上充實了中華民族文化。中國的文人雅士總是將茶與自身的情操相結合,是一種高雅生活方式的典范。古詩詞中,關于茶的詩句也是不少。陸羽的不羨黃金壘,不羨白玉杯,不羨朝人省,不羨暮人臺,千羨萬羨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來和楊萬里的春風解惱詩人鼻,非葉非花自是香等等詩句都道出了茶的美妙與高潔,從而表達了自身品茶的快樂。傳統音樂也是精神世界的一種投射,以音樂來傳達自身的情緒和情感,也讓聽眾了解這種情緒和情感,以達到精神上的共鳴。文人雅士描寫傳統音樂的詩句也是不少,如白居易銀瓶乍破水漿迸,鐵騎突出刀槍鳴的《琵琶行》以及岳飛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的《小重山》等詩句都是將中國的傳統音樂上升到了精神的高度。從古至今,茶和傳統音樂一樣,都是情感表達、修身養性和陶冶情操的一種方式。由此可見,茶文化和傳統音樂在精神世界具有共生性。
3 傳統音樂與茶文化的結合點
3.1 以茶品音
在現當代,茶文化和傳統音樂越發相結合。例如,很多民族音樂的音樂館設有品茶坊,讓你在品茶的同時能夠欣賞到優美的傳統音樂。茶和音樂都是信息載體,當傳統音樂表達的情緒和某一種茶傳遞出來的信息相一致時,聽眾便能夠加深對音樂的認知,同時也更能體會創作者的情感。這種寓教于茶的傳統音樂欣賞方式將茶文化和傳統音樂結合到了一起,更加促進傳統文化的發展與進步。
3.2 以音說茶
越來越多的茶館會出現傳統音樂的表演,傳統音樂作為背景音樂有利于品茶者的情緒渲染,也增添了不少高雅氣氛。在很多大型優質的茶館,不同的茶會選擇不同的傳統音樂。為了表現不同茶的不同風格,背景音樂也會有所不同。例如,鐵觀音甘甜品茶時可配洞簫和玉笛,普洱茶醇厚可搭配一般的戲曲,烏龍茶清幽一般配上古箏的《春江花月夜》。由此可見,因為茶的品種,品茶人的性情不同,傳統音樂的搭配也隨之改變。我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不僅茶多種多樣,傳統音樂更是種類繁多。不同的茶搭配不一樣的傳統音樂,使得兩者相互融合,讓品茶人和品音人都能得到更完美的審美體驗。
3.3 茶音相溶
從古代開始,就有說書人在茶館說書,也談琵琶者在酒樓賣唱。現當代,傳統音樂與茶文化的結合更是緊密。不管是茶樓、茶館還是茶社,傳統音樂隨處可見。琵琶二胡古箏各種音樂表演形式更是層出不窮,品茶者在品嘗茶的同時,還能聆聽優美且旋律動聽的曲子,真是令人心曠神怡,忘卻一切生活和工作的煩惱。由此可見,為了讓茶藝活動表現得更加盡善盡美,讓品茶者更加體會到其中的樂趣和情調,傳統音樂的加入變得更加重要和具有意義。
(一)傳統音樂能培養大學生的思辨能力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有豐富的人文文化,傳統音樂資源非常豐富,因為各地區間的地域條件、社會風俗、語言等等不同,所以音樂風格差別很大,這就形成了傳統音樂的多元化。這樣豐富的多元化傳統音樂為培養大學生的人文思辨能力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機遇。在這種多元化的文化氛圍中,通過對多民族音樂文化的學習讓學生認識某一音樂文化的差異與局限性,這樣才能更加直觀地進行思考辨析,才能逐漸培養大學生的人文思辨能力,才能使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得到更快的發展,培養其人文精神。
(二)傳統音樂中的文化內涵能給予大學生精神滋養
中國傳統音樂包含了幾千年來的許許多多優秀品格,在傳統音樂中滲透了幾千年的思想文化、藝術道德、人文修養等各個方面的精髓,是通過積累沉淀的,它反映出的是一種民族精神,是民族智慧、情感意志的體現。在高等教育中加入傳統音樂教育,使大學生能夠在學習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反觀自身,使大學生了解并且熱愛祖國的傳統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培養愛國主義情感,從而樹立起自己的人文理想和精神追求。
二、在傳統音樂教學中培養學生人文精神的策略
在教學中運用傳統音樂進行滲透,能更好地培育大學生的人文精神,筆者認為將來在教學實踐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把人文精神滲透到傳統音樂欣賞教學中
音樂是表達情感的藝術,需要欣賞者以積極的態度參與,而不是被動的接受,是人文信息交流的方式和過程。在欣賞音樂的同時提高欣賞者的人文修養,增加文化氣息,使學生在傳統音樂的欣賞中,潛移默化地開啟智慧,健全人格,逐步提高音樂的感知能力和理解能力,切身體會到聲音的高低婉轉變化,深入享受到傳統音樂的韻味,從而培育和健全學生的人文精神。
(二)用多元的音樂文化培養大學生健康高尚的音樂審美情趣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西方音樂引入國內,而且網絡的日新月異,大量流行歌曲、通俗音樂遍及校園。在課堂教學中有針對性的將高雅與低俗音樂從美學價值、文化價值等多方面進行對比,打開思路,綜合運用多學科知識進行思辨,讓大學生會真正感受到中國傳統音樂的博大精深,著力提高他們的欣賞品味。
(三)創造好的校園傳播環境,多方面多形式的傳播傳統音樂
關鍵詞:中國傳統音樂審美取向和虛韻
在每一個社會、每一個歷史時期,音樂在各民族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在勞動中,在婚喪嫁娶、結業典禮、宗教活動以及各種慶祝、紀念活動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召喚我們去愛、去崇敬、去哀悼,它激發集體的情緒——它令人興奮,使人平靜,叫人斗志昂揚,讓人潸然淚下,音樂使這些場合中的情緒上升為偉大的生命韻律。
在不同的文化中,人們都從歷史傳統、現實需要和生活環境里,找到了與之適應的音樂風格,形成了獨特的審美情趣。例如非洲的“鼓文化”,印度尼西亞的“編鑼文化”。中國傳統音樂在長期發展中也因獨特的審美取向,發展成為舉世公認的精致優雅音樂。
一、以“和”為音樂美的最高原則
中國傳統音樂中,對于“和”的追求與表現一直占據著主導的地位,視“和為五音之本”。我國第一部音樂理論著作《樂記》對音樂的界定是:“樂者,天地之和也”。許多先秦學者都認識到“和”的作用,如史伯“和生實物”的觀點,晏嬰“相成”“相濟”的觀點。《國語》中說“應聲相保曰和”,《呂氏春秋》說“聲比則應”,《文心雕龍》說“異音相從謂之和”,都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對“和”的認識。
儒家學派產生以后,把樂作為一種教化工具,注重發揮“樂以治世”的社會功能,對“和”的推崇達到了新的高度。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后,儒家的觀念就逐漸成為社會的主流觀念。孔子要求音樂“樂而不,哀而不傷”,感情適度,在音樂內容和音樂形式上“盡善盡美”,起到“同民心而出治道”的作用。“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是也。”(《禮記》卷三十七,《樂記》)“樂者圣人之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易,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荀子·樂論》)
傳統音樂“和”的取向是多方面的,既包含人與自然的“和”,也包含人與人的“和”,當然也有音樂內部諸要素的“和”。追求人與自然“和”,導致傳統音樂中經常出現山水、月、漁樵等主題,如《高山流水》《瀟湘水云》《水龍吟》《秋江夜泊》《春江花月夜》《月兒高》《關山月》《二泉映月》《漁歌》《樵歌》《漁舟唱晚》等眾多曲目。這些作品,不僅詮釋了自然美,也展示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追求,使天、地、人達到了統一和諧。追求人與人的“和”,賦予音樂更多的教化色彩,歐陽修說:“七情不能自節,待樂而節之;性不能自和,待樂而和之。”《呂氏春秋·適音》:“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特以歡耳目、極口腹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行理義也。”《明史.樂志》記載,明太祖開國伊始,即令樂官棄“諛詞艷曲”,取“鏗鏘雅鍵”之樂,制作了《中和》《太和》《肅和》《永和》等曲,宣揚“長想創業艱難”“仕武同心,君臣協力,主圣臣良”“躬勤節約,物阜民康,黎庶歡悅,普天同唱”等思想,以達到“廣教化,美風俗”的效果(《樂記》)。追求音樂內部諸要素的“和”,使中國傳統音樂在音程配合、節拍、曲式結構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音程配合上,提出“角羽俱起,宮徵相征,參發并起,上下累應”(嵇康《琴賦》),“宮羽相合,角徵參發”(楊維楨《贈天臺蔡仲王琴賦》)等。如琴曲《梅花三弄》用清澈的泛音、舒緩的旋律,營造出風蕩梅花的意境,用按音、散音,抒情的旋律,通過切分、大跳等手法,表現梅花的孤傲姿態,兩個主題,對比強烈,卻十分和諧。節拍上,采用倍分體系,沒有西樂的三倍分體系,常常運用散節拍,如“散-慢-中-快-散”,使樂曲留有必要的空白,引人遐想,創造出此時無聲勝有聲的藝術境界。曲式結構上,中國傳統音樂具有多種變奏體系及曲式,統一中求變化;西樂則是以奏鳴曲為代表,變化中求統一。中國傳統音樂的結構不同于西樂的精確計算,猶如國畫,沒有刻板的幾何構圖,重在寫意,追求神似,達到了極高的美學境界。
中國傳統音樂對“和”的重視,使中西傳統音樂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差異:西樂重強度,中樂重深度。西方音樂的魅力在于它那強烈的震撼力。聆聽西方音樂,受到震動的不僅是心靈,而且還有自己的全部感官和整個身體。例如,施特勞斯的圓舞曲《藍色多瑙河》,其旋律的輕柔優美和諧,不是使你沉靜下去,而是使你頓然產生翩翩欲舞的沖動。中國音樂的魅力在于它帶給你身心的陶醉,恰如清代葉燮在論詩時所言:“詩之至處,妙在含蓄無垠,思致微渺,泯端倪而離形象,絕議論而窮思維,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
二、以“虛”為音樂美的最高境界
中國傳統音樂追求含蓄美,視虛實結合、陰陽相輔、意象共存為最高藝術境界,這種觀念是道家思想的產物。道家創始人老子主張“淡兮其無味”,他說:“明道若昧,進道若退……大白若辱,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莊子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思想,主張:“視乎冥冥,聽乎無聲。冥冥之中,獨見曉焉,無聲之中,獨聞和焉。”這種見解發展了《樂記》的“音由心生”的觀點,注重用心靈體會自然、人生、社會,強調心的作用,是對儒家過分強調禮樂教化功能的校正。這種重視內心感悟的審美取向不僅影響了傳統音樂美學,也符合當今“欣賞即是再創作”的認識,給欣賞者留下了想象空間,至今仍有巨大的美學價值。
中國傳統音樂與西方傳統音樂一樣,都要表現一個思想,這是一致的,但它們思想的意義取向則很不相同。西方音樂的思想往往趨向于表現“實有”,制造“意義”;中國音樂則趨向于展示“虛無”,取消“意義”。西方文化中,自然始終是作為一個有意義的實體存在的,故傾向于對它進行觀察、研究,試圖揭示其奧秘。所以,西方音樂總是實在、固定而且明晰,很少有空靈的效果。再加上西樂縱橫交叉、網狀鋪疊的織體,更加重并突出了它的實在性。中國音樂則不同。中國音樂即使在表現一個實在的對象,這個對象也往往不是樂曲的真正核心,樂曲的魅力主要不是來自對象本身,而是在表現對象的旋律進行中所創造的特殊韻味和營造的疏闊、空靈的意境,使人聽起來有一種“蕩胸滌腑”的感覺。吳調公在論及詩歌中的“空靈”時,曾描述過這類作品的表現形式的特點,那就是:“在密度上以少勝多,在色彩上以淡寫濃,在時間上從片刻見永恒。”中國臺灣學者唐君毅在《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一書中指出:“以愈少之物界形式,表現愈多之精神境界,而堪為人文精神藏休息游之所,其價值宜為最高。”這種含蓄美也許就是東方文化的神秘之處吧。
實踐上,中國傳統音樂常運用旋律,把主題表現得抽象、虛幻,不同于西樂借助和聲、復調、配器,把主題表現得具體、逼真。可以說,西方音樂主要表現為“深刻”,中國音樂則表現為“深邃”,其內容和效果均很不相同。西方傳統音樂的深刻主要是指音樂中所體現出的思想和情感,其結構重邏輯、沖突,音樂時值建立在理性思維之上;中國傳統音樂的深邃則是指音樂思維中所表現出的體驗和領悟,是就音樂的意境而言,中國傳統音樂追求幽婉、深邃、含蓄、淡泊,其時值建立在心理感受之上。西樂的“深刻”是靜態的、固定的、明晰的,是可以訴諸理性的;中樂的“深邃”則是動態的、游移的,無意精確鮮明,它不可以訴諸理性,而只能借助于悟性、直覺,它是主題之外的一種審美特質。貝多芬《第三交響曲》的深刻性來自樂曲中與命運抗爭的主題,來自作者對時代的敏銳把握和完美再現;而《梅花三弄》的深邃性來自作者對梅花的高潔氣質的理解和感受,并用從容的節奏、旋律,清脆、晶瑩的音色將其表現出來。
三、以“韻”為音樂美的最佳情趣
“韻”是中國傳統音樂的靈魂,是中國傳統音樂獨有的審美取向。“有韻則生,無韻則死;有韻則雅,無韻則俗;有韻則響,無韻則沉;有韻則遠,無韻則局。”(陸時雍《琴學叢書》)
傳統音樂的樂音,本身會有或多或少的潤音(即“音腔”),潤音或在音前,或在音后,或“去而復返”,使樂音的音高、音色、力度發生一定的變化,這在一定程度上使音樂在“大音稀聲”“大樂必易”的前提下,增加了表現力,此種音腔,即是“韻”。這種“韻”,在戲曲、民歌、民族器樂曲中普遍存在,并且由于藝術家個性、修養不同,由于潤音方式的不同,形成了眾多門派,各具特色。難怪一位美國音樂家感慨說:“世界上節奏最發達的是非洲,旋律最發達的是印度,音色最發達的是中國。”這種韻,“是樂音最深層次的潤飾,是思想感情細微變化的結果,是音樂思維最細膩的表現,是(主音)曲調以外的‘神來之筆’,即所謂‘音韻蕭然,得于聲外’”(唐樸林《華樂魂——中國傳統音樂美學要旨》)。
由此,發展出中國傳統音樂在記譜、演奏上的特別之處。中國古譜只記骨干音,明代王驥德《納書楹曲譜》說:“樂之框格在曲,而色澤在唱”,“板眼中另有小眼,原為初學而設,在善歌者自能生巧,若細細注明,轉覺束縛。”演奏上,注重因時因地發揮創造,形成了彌足珍貴的即興音樂演奏傳統。
中國傳統音樂與西方音樂一樣,都涉及到主客關系,涉及到自我的情感表現和對象的形象描寫這兩個方面。西方音樂的價值尺度以“真”為旨歸,總在對外部世界的再現和對自我心靈的表現這兩者之間擺動,少有別的追求。其音樂,要么是理智、冷靜地模仿自然,給人知覺上的真實感;要么是完全的自我宣泄,給人以情感上的真實感。中國傳統音樂則不同,它不是單純的表現,而是超越再現和表現之外的一種新的方法:寫意。通過音色的處理和音列的起伏變化詮釋生命的律動和自身的韻味,這是對內在生命律動的深入體驗、感受、捕捉和表現,是中國藝術的本體,是中國音樂所竭力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國傳統音樂的魅力、情趣所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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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傳統音樂源遠流長,包含諸多審美品格,其美學思想博大豐富。豐富的音樂關學思想,對中國民族傳統音樂體系的形成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本文主要介紹中國傳統音樂美學思想當中的儒家、道家、墨家的美學思想。
中國傳統音樂源遠流長,包含諸多審美品格,其美學思想博大豐富。豐富的音樂美學思想,對中國民族傳統音樂體系的形成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中國民族傳統音樂體系在與西方所謂專業音樂體系的對照與比較中,呈現出了鮮明而特有的審美特征。縱觀整部美學史,我們不難發現,中國音樂發展其問出現過入、道、墨、法、佛、陰陽等諸多美學流派,但大體都被儒道兩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卻獨立存在的價值,儒道兩家美學思想從先秦產生至今,始終貫穿音樂發展中。
一、儒家音樂美學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樂理論對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給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認為思想的審美樸素之美,簡樸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與人心的交融,主張在音樂審美中保持一種“和”的情感態度。孔子曾評價《關雎》“樂而不,哀而不傷”。他認為,音樂審美中的情感態度及其表現是中正平和的,也應當是適度的,有節制的,這同他的“中庸”哲學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認為音樂在動蕩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將士英勇善戰,而在和平環境中又能使人們以禮相代。在音樂內容與藝術形式上,儒家的音樂理論把內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藝術形式的美,則放在第二位。中國傳統的音樂審美以“和”為中心,對我國的音樂家發展有著極深遠的影響。儒家的音樂理論還把音樂家藝術看成是一種認識真理的途徑。
《樂記》是儒家的音樂家美學思想的代表著作。《樂記》論述了音樂的本源:“凡間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動,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動,故形于聲。”音樂是由間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動,“物動心態”,是原始唯物主義反映論的觀點。《樂記》提出了自己的音樂美學思想,如書中寫道:“是故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樂情篇》)。就是說,作品的思想內容是主要的,技藝是次要的,品德的修養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這就給我們一啟示:在當代的音樂教學中,專業的音樂人才固然需要但通過音樂教育培養、擴展音樂素質,具有一定的藝術修養更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時代的偉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是中國音樂、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樂思想主要集中在《論語》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張“以政以德”,提倡“禮治”,重禮、樂的政治作用,強調音樂從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說:“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關于禮”。孔子認為音樂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謂仁德者為善,表現平和中庸者為美,形成了人類歷史上最早的音樂審美標準之一。推崇以歌頌舜的文德為內容的《韶》樂為盡善盡美的藝術,把表現武王伐紂的《大武》評為盡善未盡美的藝術。孔子認為音樂家反映人們的痛苦和歡樂情感要有節制,不應該超越中庸之道的論理準則。強調形式與內容要統一,推崇“樂而不,衰而不傷”的雅樂,不喜熱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間俗樂“鄭衛之聲”,“惡鄭聲之亂雅也”,帶有封建統治階級的政治偏見。
荀子(約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學上主張性惡論”,認為人的生性的惡習的必須教育才能變善,因為更加強調禮樂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張音樂從實際出發,并隨著時代前進而發展變化,但在音樂思想上仍有崇雅貶俗傾向。
二、道家的音樂美學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樂美學思想自誕生之日起,就與中國的音樂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虛靜,渴望達到“大音希聲”的境界。道家倡導“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樸素自然,追求平和;莊子認為主客體和諧產生美感,以內心純樸自然性情的復歸作為樂的實現,用樂調調和階級矛盾,追求人類平衡,認為合乎其理想社會的樂,是具有自然無為,平和恬淡屬性的“樂”。
道家學派以老子和莊子為代表,他們也不提倡音樂,甚至是否定音樂。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證的觀點,如“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
老子在(《道德經》第十六)在政治上他主張“無為而治”,對統治階級主張無為,對被統治階級主張無知,因此,他反對一切欲望,而聲音、顏色、味道正是引起人們欲望的根源,他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經》第十二)所以要統統取締。
而莊子對社會上的一切都不感興趣,希望能夠過一種“虛靜恬淡,寂寞無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對一切科學文化藝術都是抱著一種排斥、否定的態度,他說:“五音亂耳,使耳不聰”,(《莊子·天地》)對音樂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態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靜無為,愛好當然在題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觀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歷史上凡道家思想濃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識分子,他們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來自我觀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屬性,鋼筋鐵骨的性格,不畏嚴寒的精神,隱喻知識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虛朗暢的泛音,三次出現梅花主題B,穿插A、C、D音樂作為烘托陪襯。梅花的潔身自好,清雅高曠,是作者對人格美的物(樂)化表現,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帶有戲劇性,似梅花笑綻枝頭,笑弄風霜,其韻昧令人回響不遺。道家不僅主張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無限,因此在音樂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時代一首詠梅詩句,可和此曲對照,銜霜當路發,映雪擬寒開(南朝梁、陳人何遜)。這首樂曲使我們不僅可以見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體昧到道家主張自然和人的統一,以自然觀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觀的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樂美學思想:非樂
墨子(約公元前468——前376年)。與儒家的音樂思想相對立的樂派墨子名,生于魯國。偉大的思想家、博學的學者和政治活動家。他在音樂上竭力反對儒家以禮樂治天下的主張。墨子禁止音樂。墨子再三強調:“為樂,非也!”意思是,“從事音樂活動是不應該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