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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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廣大農民紛紛進城務工就業。隨之而來的人口遷移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農民工流動子女教育問題日趨突出。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不僅耽誤孩子們的青春和前途,將來很可能出現結構性失業,更嚴重的是長此以往,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我國的人力資源儲備受到嚴峻挑戰。因此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亟待引起各方的重視。
本文在大量搜集材料的基礎上,首先分析了農民工流動子女這一特殊群體的生活狀態和就學狀態;其次,農村的經濟基礎、教育體制、戶籍制度、農民工自身的經濟收入、觀念和文化素質、農民工流入地學校的接受能力和學生自身的適應能力等各個方面分析了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成因;最后,從觀念、體制、社會態度和政策舉措等方面上提出了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相應的措施和建議。
農民工流動子女的教育問題,是全社會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因此,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應從戰略高度、從整個城市化和現代化的角度,鼓勵和支持流動人口和農民工子女進城上學,并為他們創造一切可能的條件。在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下,在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在各有關部門各項政策不斷完善的情況下,這個問題一定會得到妥善解決的。
關鍵詞農民工;流動兒童;教育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圍繞解決“三農”問題和增加農民收入,全國各地大力發展勞務產業,廣大農民紛紛進城務工就業。隨之而來的人口遷移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日趨突出。在我國城鄉之間,每天流動著上億農民工。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后,有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他們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國的未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耽誤的不僅僅是孩子們的青春和前途。隨著城市發展進程的加速,農民工的素質將會出現下降的征兆,將來很可能出現結構性失業,更嚴重的是長此以往,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中國的人力資源儲備受到嚴峻挑戰。因此,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亟待引起各方重視。
一、農民工流動子女的教育現狀
(一)關于農民工子女稱謂的界定
對流動于城鄉之間的農民及其子女,人們給了不同的稱謂。目前,關于城市農民的稱謂多達十多余種:流動人口、外來人口、流入人口、外來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外來務工經商人口、盲流、自發遷移人口、流遷人口、暫時遷移人口、農民工、民工等等。上述一些稱謂存在著明顯的社會歧視和偏見。而對于他們的子女,稱謂也比較模糊,這種稱謂和概念上的模糊和混亂,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和困難,同時也不利于這一特殊群體的權益保護。200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中,則統一稱為“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
流動兒童少年是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暫時居住半年以上的兒童少年。而通常所說的“農民工子女”特指那些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但未取得城市戶口的農民的子女,他們也屬于流動兒童。
(二)農民工子女的規模和結構
關于目前我國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和結構,主要是基于微觀調查和宏觀估算,缺乏精確的統計。從宏觀來看,我國流動人口約占全國人口的10%,且絕大多數流動人口正值生育高峰,家庭流動也占有相當比例,這使流動兒童群體日益龐大,有調查顯示,在一些大中城市里流動兒童已占兒童總數的30%~40%。2003年11月,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全國婦聯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推算:我國流動人口規模已超過1億人,其中18周歲以下的流動兒童有1982萬人,占全部流動人口的19.37%。0到14歲的兒童已經超過1410萬,占全部流動人口的13.78%以上。但是,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僅僅是他們在城市的兒童或者在城市入學的兒童,而非其“全部”子女。除了這些已經進城的“暫居兒童”之外,事實上還有數量更多“留守兒童”仍然滯留在家鄉。據推算,全國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至少有7000萬以上,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的教育問題是值得全社會關注的問題。
(三)農民工子女的兩種生活狀況
對于進城務工的農民家庭,孩子的生活狀態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負擔不起城市里高昂的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只能將孩子們留在家鄉,或由祖父母監管,或寄宿其他親戚家,我們稱之為“留守兒童”或“空巢兒童”,從對“留守兒童”的專門調查來看,父母不在身邊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行為方式及學習成績有較明顯的影響。尤其是不少舉家外出打工的農民,其子女大多是交給爺爺奶奶或請他人照料。而爺爺奶奶一般都是文盲或半文盲,不可能輔導小孩的學習,加之爺爺奶奶對孫子、孫女的溺愛,他們更加放任小孩;即便是管教,也存在交流、溝通上的“代溝”問題。正如一些老師所反映的那樣,這些留守孩子不好管,回到家里又沒人管,放學后往往在外面玩,在外放任自流,沒有約束力,拉幫結伙,思想方面不單純。除了留守孩子的心理缺陷、行為偏差以外,缺乏管教的子女也時常發生安全問題。事實上,農民工最大的愿望不僅是能賺更多的錢,也希望子女進城上學,受更好的教育,“更有出息”。將子女留在家鄉上學也“是不得已的辦法”。
另一種是為了更好地照顧孩子,讓孩子跟在父母身邊在城市里不停地輾轉流動,我們稱之為“流動兒童”。這兩種模式下的兒童都面臨著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成為社會的社會弱勢群體,而本文主要討論后者的教育問題。
(四)流動兒童的就學狀況
1.農民工流動子女,即流動兒童輟學現象嚴重,相當一部分流動兒童得不到相應的教育機會,被迫或主動放棄了受教育的權利。3到6周歲流動兒童入托率低于城市戶籍兒童;6周歲兒童中有46.9%沒有接受入學教育;超齡現象也比較嚴重,有近20%的9周歲的孩子還只上小學一、二年級,13周歲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的占相應年齡流動少年的31%和10%。另外,在學兒童的“童工”問題也比較突出,在失學的12到14周歲的流動兒童中,有60%的人已經開始工作。
2.“流動兒童”的入學呈現倒“U”型結構。據不完全統計,在石家莊市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員達30萬,其中流動兒童近6萬人。從對省會石家莊市的調查中顯示出,小學階段入學率很高,可達到98.5%,同本地兒童相應階段的99.1%相比,幾乎沒什么差別;隨著年齡的增長,流動兒童入學率明顯降低,最低可至88%.這表明,隨著年齡的增大,流動兒童中失學者的比例逐漸提高,農民工子女的入學率呈現倒“U”型結構。
3.在公辦學校就讀的農民工子女的心理問題日益嚴重。進城務工農民大多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大,有的臨時租房居住,沒有固定場所;有的居住地離學校較遠,學生上學不便,學校與家庭聯系不便,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不能很好地結合,學生脫離父母監護的問題非常突出,課余時間及往返學校途中學生的人身安全沒有充分保障。此外,農民工子女往往存在很強的自卑心理,性格大多內向,不容易與同學和老師溝通。由于農民工子女介于城市和農村這兩個群體之間,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內適應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農村,孩子因為父母的流動性大多頻繁轉學,使一些農民工子女錯過了最佳受教育的時期。所以,他們最后形成的價值觀念即人格核心,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
4.民辦學校境況堪憂。目前一些適應普通農民工子女上學要求、費用低的簡易民辦學校發展很快,但是由于資金的匱乏,其辦學條件相當惡劣,學生安全和辦學質量都沒有保障。這類學校的辦學者多為初、高中畢業生,其目的多以營利為主,授課教師多數是從勞動力市場招募的人員。此類學校有許多根本沒有注冊登記,校舍多由民居、倉庫改建,教室昏暗、狹小、通風差,消防隱患十分嚴重。除此之外,很多農民工子弟學校缺少合法的辦學手續,處于三不管的半地下狀態,在倒閉邊緣苦苦掙扎。
5.雖然教育部門三令五申要求各公辦學校要一視同仁,但實際上高收費這道無形的門檻依然存在。目前教育部雖然已經出臺政策取消“借讀費”、“贊助費”等費用,但各地政府依然通過各種渠道向農民工子女收取1000到3000元不等的高額入學費用。有些地方雖已取消了各項額外收費,但每個學期幾百元的書費和學雜費對于收入并不高的農民工家庭來說依然是個不小的數目。
二、農民工流動子女教育問題的原因分析
農民工流動子女教育問題的出現,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不合情是因為青少年應當上學;不合理是我們國家的起步是在農村,而現在最落后的反而是農村;不合法是剝奪農民工子女上學,與《義務教育法》不符。經過分析,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本原因在于農村經濟滯后,薄弱的經濟基礎決定了當前的教育現狀
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和國家政策上的傾斜,導致城市和農村的發展極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說,我國城市的發展是以犧牲農村和農民的利益為代價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國城市的快速發展也是以一部分農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鎮化進程為代價換來的。如2002年中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1擴大為3.11∶1,整體收入的基尼系數達到了0.46,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城鄉收入的極大差距引起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大量涌入,也引起了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問題的發生。試想如果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與城市居民持平,那么農民工子女問題肯定不會陷入目前這種尷尬的境地。如果城市居民能夠對此給予理解和支持,將有助于消除兩者之間的隔閡。城市居民在享受現代科技帶來的物質文明的時候,也注重農村的發展,將農民工的權益和要求也納入考慮范圍。這樣,對于解決農民工流動子女的教育問題會有很大的積極作用。
(二)政府的原因
教育屬于公共產品,理應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當農民工子女教育出現問題時,政府要負主要責任。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剝奪了其受教育的機會。
第一、義務教育體制不完善。自1985年以來,我國義務教育體制經過三次改革:即“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在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在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三次改革,都始終堅持著“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正因為如此,導致了“城鄉分割”的局面。目前我國城市少兒的義務教育費用基本上由各級政府負責,而農村的義務教育費用則由鄉鎮政府以教育統籌的形式向農民征收,相當于農民自己掏錢解決義務教育問題。這樣,農民工離開農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財政在義務教育經費中沒有包括這筆經費,從而使我國義務教育體制出現了一個真空地帶,實際受害的只能是農民工子女。
第二、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不夠協調。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上學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現行的不合理的城鄉分離的戶籍制度造成的。中國的“二元”結構戶籍制度承載了太多的附加功能,戶口簿不僅是一種身份的體現,更是一種資源享有權的確認。進城務工農民雖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他們難以獲得所在城市戶口,不僅他們本人,包括他們的子女也難以享受城市市民的待遇。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享有不平等的權利,從而造成人民在事實上的不平等。這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讀費和贊助費,使本來經濟拮據的農民工家庭承擔著沉重的教育成本,使得一部分農民工子女不能平等地享受教育資源,有的甚至被迫輟學。
第三、教育資源浪費現象嚴重,在供給方面存在地區性差異。目前許多農民工通過“朋友介紹”或“媒體報刊獲悉”為其子女在城里聯系學校,而通過教育部門入學的很少,由學校主動聯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這就是說,在教育資源的利用上,農民工很少利用政府為其提供的資源和渠道,而相應的教育部門也沒有主動發揮好自身的作用,沒有主動擔負起自身的社會責任。這表明農民工流入地還沒有充分利用社會資本為農民工子女教育服務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這無形中增大了農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過程中的社會交易成本,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損失。另外,教育資源的地區性差異現象十分明顯,在有些城市學校已處于飽和狀態,入學機會很少;而在有些地方情況卻恰恰相反。這些城市都存在供需上的不平衡,但由于地域的限制,使得有些地方教育資源不能很好利用,而有些地方卻存在教育資源短缺的現象。
第四、農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首先是認識上的問題。由于加入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流入地政府既要考慮增加財政支出,也擔心會降低本地的教育水平,所以,為了不影響地方政府的政績,在計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時,把農民工的貢獻排除在外。另外,接受農民工子女就學會導致農民工家庭的集體進入。這意味著城市政府還要考慮解決由此帶來的住房、社會保障、就業等問題,乃至會增加城市公共設施的壓力。其次是深層次的體制矛盾。農民工子女就學關系到我國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大批外地民工進城勞動,不僅為當地創造了財富,也提供了稅收,并推動了整個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他們有權享受當地的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城市的義務教育資源不僅屬于城市居民,也屬于那些未能獲得居民身份的所有農民工,不能將他們排除在外。正如長春市一位市長所言,“農民工在所在城市納稅,有權享受國民待遇。在農民工所繳稅款中,已包含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因此不應讓農民工再額外承擔不合理的教育支出。”
(三)農民工自身的原因
其主觀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經濟貧困。農民進城后,有的工作和收入比較穩定,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且收入普遍偏低。長期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往往家庭計劃生育狀況較差,幾乎都是兩個以上孩子。收入低,人口多,馬馬虎虎度日都相當困難,更沒有節余支付孩子的學習費用。二是觀念落后。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過讀書的方式改變父輩貧困、落后的狀況,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認為讀書沒有什么用,他們認為時下城里的工人紛紛下崗,大學生畢業后找不到工作,他們的孩子即使讀了書,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適的單位,與其這樣浪費錢財,還不如讓孩子早點學做生意,多賺些錢,為結婚成家做好準備。三是文化素質低下。城市里的大部分農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質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藝術,家里也沒有營造適合孩子讀書的基本環境。孩子學習成功與否,與家長的素質有著緊密的關系,如果家長對教育不重視,或家長不具備教育孩子的條件(包括文化素質、心理素質、道德素質等),孩子的學習狀況幾乎都不理想。這樣,就導致了由于學習受到極大困難而不得不中途退學的結局。
(四)農民工流入地學校的接受能力
學校的對農民工子女的接受能力涉及基礎設施、師資力量以及財政能力三個方面。從城市學校來看,近些年來,雖然有些學校具有接受農民工子女入學的條件,但是,由于城市公辦學校通常分散在各個城區,而打工人員卻聚集在城市邊緣的城鄉交界帶,區域內的公辦學校資源相對緊張,造成公辦學校無法接收全部打工人員子女借讀。
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城市學校的師資力量在整體上是好的。不過,部分簡易民工子弟學校中的師資情況則令人擔憂。以情況較好的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學校為例,該校的教師主要是招聘剛畢業的大專、中專、高中畢業生,其中80%左右是從外地招聘來的,在教師中經過專門練的只有25%左右。招聘的方式主要有:通過熟人介紹、自己慕名而來、由學生家長散發廣告、直接到各省招聘。由于教師中師范學校畢業介紹的很少,因此大部分教師缺乏教學、教法等方面的專業訓練,不了解學生的心理特點。此外,這些教師尤其在音樂、體育、美術等方面缺乏訓練,這些課的開設存在很大困難。
學校資源緊張更為嚴重的是財力緊張。一方面是學生人數急劇增長,另一方面是借讀費急劇下降,給本已捉襟見肘的學校經濟狀況帶來巨大的缺口。在財政壓力下,尤其是在政府實行“一費制”及限制高收費的條件上,城市學校通常少收甚至拒收農民工子女,也衍生出形形的濫收費行為,近而迫使農民工不得不放棄子女的上學選擇。
(五)學生適應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社會環境的能力
學生的適應能力不僅包括農民工子女是否適應城市的生活方式,也包括是否在心理上適應城市的社會環境。目前城鄉之間存在較大的差別,農民工子女與城市學生在經濟上、生活上及觀念上存在不少差別,加之社會環境對農民工子女或明或暗的歧視,給農民工子女帶來了較大的心理壓力。正是因為對城里生活及社會歧視的“不適應”,一些農民工子女放棄進城上學的選擇。
然而,對大多數農民工來說,將子女留在鄉村上學也是一個極其艱難甚至痛苦的選擇。雖然不少農民工也認為,將子女留在家鄉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尤其是難以直接輔導子女的學習、管教子女的行為,也不放心其安全。但是,在不少進城務工的農民看來,他們進城打工就是“為了家庭過上更好的生活”,“子女有更好的未來”。由于經濟能力及多方面的限制,他們目前無力支持子女在城市的學習,只能將他們留在鄉村上學。“為了子女的將來”,也只好忍受暫時的別離和困難。事實上,對于這些農民工來說,“最讓人放心不下的是在家的孩子”。
三、解決農民工流動子女教育問題的建議及措施
(一)正確認識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
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農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權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權利。其次,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正成千上萬地遞增,搞好農民工子女教育是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這不僅是教育問題,也是推動城市建設和發展、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平的客觀需要。再次,農民工子女有良好的自強自立意識,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傾向和與社會對立的不良情緒,他們需要得到健康、積極、向上的教育。總之,農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們的父母也是國家的建設者,政府義不容辭地有為他們提供教育的責任。
(二)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自1985年以來,我國義務教育體制經過三次改革始終堅持著“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正因為如此,導致了“城鄉分割”的局面。城市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費用基本由各級政府負責,而農村教育經費由縣級政府為主的各級政府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可是,在現實中,農民工子女離開農村時,并沒有相應的教育經費隨之流轉,其流入地也沒有相應的教育經費預算。這樣,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沒有了保障,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變“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為“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破除城鄉分割,保證教育投入,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和諧健康發展。
從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讀,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讀費,這給孩子們上學帶來了很大的阻礙。從總體上說,農民工本身是一批經濟收入比較低下的社會群體。過高的借讀費及教育支出使農民工難以承受,更重要的是這種面向農民工所收取的“借讀費”本身就是一種歧視性的規定,違背了公平教育的原則。因此,必須堅決取消面向農民工子女收取的“借讀費”及其他一切歧視性的收費。
在禁止不合理的收費的同時,要降低學校學雜費的標準,減輕農民子女上學的經濟壓力。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不僅要讓進城務工的農民子女“有學上”,而且要讓他們“上得起”。
(三)加快城鄉戶籍制度改革
戶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創新,取消不合理的戶籍制度,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國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當前有大量農民工子女隨行進城上學,本身是我國改革和現代化發展的巨大成就:它表明,不僅農民已經“進城了”,而且已經“留下來”;不僅農民工留下來,他們的子女也“帶進來了”。如果說農民工大都是為了經濟目的而進城打工,是“經濟移民”的話,農民工子女進城上學則是基于教育的目的而進城學習,是一種“教育移民”。這種“教育移民”不僅可以提高進城“農民”的文化素質,可以使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同時比經濟移民更具可控制、有序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是一種理想的移民或“非農化”的途徑。正因如此,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對此應有“大政策”,應從戰略的高度、從整個社會城市化和現代化發展的角度,鼓勵和支持流動人口及農民工子女進城上學,并為他們創造一切可能的條件。
(四)強化農民工依法送子女上學的觀念
當前,由于農民工子女入學較難,部分農民工產生“畏難”情緒,送子女入學不積極。對此,在努力改善農民工子女入學環境的同時,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農民工千方百計增加收入,依法送子女入學,切實維護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
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是我國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全局性的特點,必須認真對待,主動出擊,積極而為,按照“一個都不能少”的要求,給每個農民工子女提供應有的平等教育,使他們得以健康茁壯地成長。
(五)興辦公立學校,扶持私立學校
《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已經明確規定,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流入地政府負責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全日制公辦中小學要建立完善保障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機制,使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受教育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達到當地水平。由此確立了“流入地政府為主”和“公辦學校為主”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的“兩為主方針”。同時,加大民辦學校投資力度,適當放寬條件,保證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廣度。當前應根據實際情況,降低民辦學校的辦學門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辦更多的學校以接納更多的農民工子女上學。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種教育機構,鼓勵和支持公辦民助、民辦公助、國有民辦、公辦學校轉制、中外合作辦學等等多元辦學形式,動員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投入。加快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也是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農民工子弟學校是一個過渡時期的產物,它符合農民工家庭求“平等”的心態和“流動”的特點,在一定時期內有它存在的必然性。根據當前情況應當明確農民工子弟學校審批標準,給予其合法身份和一定的優惠措施,同時因勢利導,加強對農民工子弟學校的監督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公辦學校與其聯手辦學。從而打破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間的壁壘,為早日實現城市教育一體化奠定基礎。
(六)教學公平,消除歧視
在教學實踐中,應該做到教學公平。教師在對待學生的態度和期望上應該是一視同仁,體現平等。應該熱愛和關心每一個學生,對每一個學生都充滿信心和希望,而不應該厚此薄彼。努力消除流動兒童進入公立學校的心理門檻,克服這一群體因為戶籍原因而產生的自卑、認命心理,培養自立、自信、自強的心理形象,提高弱勢群體子女的適應能力。
1.用愛的雨露滋潤他們的心田
構建平等、民主、信任、合作的師生關系,形成融洽的教學氛圍,加強師生間的溝通和理解,不歧視民工子女,一視同仁。有一位教育家說過這樣一段話: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評中,他便學會譴責;如果生活在敵視中,他便學會好斗;如果孩子生活在鼓勵中,使他學會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誼中,他便覺得生活在美好的世界。只要我們用一顆真誠的心去親近他們,他們就會向我們敞開心扉,從而親近我們,接受我們的教育。這正是所謂“親其師,信其道”啊!
2.組織活動減輕壓力
為了減輕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的心理壓力,學校應組織活動,師生互動。經常與學生談心,培養他們自信、樂觀的性格,能做到尊重和理解他們,以緩解他們的心理壓力。同時,也采用榜樣示范法、講座輔導法等,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給更多學生接觸的機會。在這些活動中,教師要正確引導,教給他們一些交往技巧和方法,讓他們在同齡間的人際互動中,掌握禮貌待人的原則,增強自信心和自我表達能力,體會同伴間美好、真摯的情誼,使彼此的心靈有機地相融,從而促使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完善。
3.家長配合正確引導
學校成立家長協會,讓家長們相互切磋,相互學習彼此的教育經驗。當然學校要請專家和本校的資深人士對家長進行指導。由于城鄉差距的現實存在,農村的孩子來到城市,經濟收入的懸殊,文化背景的差別,讓他們在心理上必然產生“不公平”的想法,家長正確引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這種心理給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家長要有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工作,勉勵子女努力學習,讓他們知道知識的重要性。
家長還要經常與學校老師溝通,了解學生的心理、學習情況,同時也要經常與子女溝通,然后與老師共同“對癥下藥”。
4.樹立自信,積極向上
“解鈴還需系鈴人”,為了幫助農民工子女克服不良的情緒,尋找措施解決心理問題,我們常常把他們集中起來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給他們控制自我,調節自我,發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方法。如針對“自卑”的心理問題,我們選擇了一些積極的、富有激勵性的語言,教會他們用充滿希望和熱情的眼睛去看待周圍的人和事。
四、結束語
我國是一個農民人口占大多數的國家,農民進城不僅是我國現代化、城市化和市場化的必然產物,也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農村及整個國家的發展最終取決于是否能成功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并大幅度提高我國城市化水平。當前大量農民工子女隨行進城上學,本身是我國改革和現代化發展的巨大成就。
教師是教育事業的第一資源和核心要素。在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上發揮重要作用。
1.加強師德建設
師德師風,是為師從教的靈魂所在。換言之,師德對學生的影響某種層度上超過教師的學識對學生的影響。筆者所在學校通過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圍繞師德建設目標,建立充滿著人文關懷,具有積極、健康、向上的教師隊伍。辦“良心育人”與“責任育人”的放心教育。力爭把我校建成一個求真的知識世界,一個向善的人際世界和一個美好的心靈樂園。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是值得推廣的,它從知識層面和心里層面教育留守子女,讓他們有歸依感,有利于教育均衡化目標的實現。
2.提升師能質量
學校的發展與生存與教師的專業水平有直接關系。用錢可以買來學校的優美環境和現代化設施,卻買不到教師的專業質量。立足教師專業能力提高,能解決教師職業倦怠問題,提升教師學習力。強化教師培訓工作,開展校本培訓,把提高教師能力素質作為工作重點。鼓勵教師參加學習,提高服務能力,充實專業知識。同時,拓寬專業成長視野,促使學習型組織構建,增強教師競爭力。具體途徑有:創建書香校園;督勵教師學習;建立監督機制。
3.健全督勵機制
時下,考公務員日趨白熱化,誘使教師無心教書。凸顯“官本位”思想的同時,致使教師心理失衡,引發不良反應。加強師資建設,應健全督勵機制。首先,落實《教師法》,確保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工資,提供物質保障。其次,健全教師晉升體制,立法加以規范實施。第三,對教師違規行為懲處,強化責任意識。最后,獎罰分明,公私分清,擺正督勵機制身姿。
4.建立績效評價體系
教師具有生命力和吸引力,有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需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學校在職稱評聘、人才選拔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能讓教師感受到學校對自己貢獻的認可,有利于保證教學團隊的高效運轉。在教師團隊內部,建立科學的教師績效評價體系。教師競聘上崗,教師的合理有序流動等,也同樣依附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
二、結語
總而言之,解決留守子女教育問題,需要調動教師的積極性。推進教育均衡化進程,不僅需要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也需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制度。只有在充分發揮各種合力的作用下,確保教育在健康,公平和均衡的環境中推進,才能切實幫助留守子女走出面臨的教育困境。
[關鍵詞]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教育政策
2008年秋,我國政府在農村已經實現免費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在城市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政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已經基本得到妥善解決;但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后續問題又接踵而至。如何解決好這些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基礎教育面臨的重大課題。天津教育科學研究院為此專門成立了課題組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后續問題進行了專門的調查研究。
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該由誰來管
(一)政策的缺失及問題
我國政府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主要采取“兩個為主”政策:“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這一政策問題在于:一是與就近入學政策相矛盾。2006年6月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第12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這就標志著對戶籍地政府而言,承擔戶籍所在地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管理責任是責無旁貸的,但對于非戶籍人口子女因為其戶籍不在流入地政府管轄范圍之內,加之《義務教育法》沒有對流出地政府的責任進行明確規定,實際上,這就代表著流出地政府對外出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沒有責任。
二是與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相矛盾。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第7條指出:“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而“兩個為主”政策事實上是由中央政府出面將流出地政府的義務教育責任轉嫁至流入地政府的身上。這種管理體制最終導致了流出地政府無任何責任,而流入地政府消極落實中央政策的問題。
此外,國家統計局在進行統計時,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列為流動人口,而不屬于戶籍人口數;教育部門對入學率、鞏固率或保留率的統計也以戶籍人口為統計口徑。這就造成了一些地區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較多的地區可以不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作為重要工作加以解決的問題。
(二)政策建議
從短期來看,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將“兩個為主”具體化,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以及流入地政府與流出地政府各自的責任,形成良性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協作機制。第二,在教育管理部門成立專門的外來務工人員教育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加強與公安、財政、勞動保障等機構的溝通,從宏觀上把握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數量、流動情況、教育的需求等,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例如:張家港市教育局就成立了一個專門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進行協調管理的科室,按照“挖掘潛力,積極吸納,平等對待,熱情服務”的原則,以超常規的熱情、超常規的努力、超常規的舉措,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工作真正得到落實。第三,修改義務教育法,改依戶籍地就近入學為依居住地就近入學。第四,國家統計局應該改變統計口徑,將以戶籍人口作為統計口徑改為以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以引起流入地政府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重視。第五,開展強有力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情況專項督導,全力促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能夠接受平等的教育。
從長遠來看,國家要徹底消除二元戶籍制度,逐漸將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本地戶口與非本地戶口的界限消除,建立全國統一的一元化的戶籍管理制度。
二、義務教育經費究竟該由誰來埋單
(一)政策的缺失及問題
義務教育經費問題政策方面的缺失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義務教育投入體制自身存在矛盾。從現有體制來看,這種義務教育投入體制其實是由中央政府出面,把流出地政府對其戶籍人口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投入的責任轉移到流入地政府身上。同時,中央政府又將自身應該承擔的義務教育經費支付給流出地政府,凸顯出財權與事權的嚴重不對稱性。在教育投入大為增加卻沒能獲得相應補償的條件下,流入地政府只能夠采取消極抵制的舉措。
二是對于戶籍地(流出地)政府而言,承擔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投入責任具有“屬地問責”的強制性質,但是流出地政府則視流出的兒童少年為“潑出去的水”,根本不愿意再承擔任何經費投入和管理責任。流出地政府因此既得到了國家應該承擔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經費,又被“豁免”了對流出兒童的義務教育責任,自然樂得逍遙。對于流入地政府而言,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雖有一定的責任,但是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屬于“非戶籍人口”,因此流人地政府往往把接納非戶籍學生入學視為一種“額外負擔”。加之,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持續快速增長,若嚴格按照現有的義務教育投入機制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流入地政府就會普遍面臨巨大困難,如財政壓力巨大、教育用地緊張、學校校舍不足、教師資源短缺等。流入地政府面對這些困難,雖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消極抵抗”。
從地方政府的角度看,流出地政府認為:外來務工人員為流入地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提供了財政稅收,其子女理應享有與流入城市市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權利,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流人地政府則認為:外來務工人員雖然為本地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提供了財政稅收,但是由于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進入本地學校就讀,需要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支付巨額費用,給本地財政帶來了巨大的財政壓力。這些費用包括: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教職工編制增加經費、教職工工資經費、學校建設經費等。因此,流入地政府教育投入的積極性不高。現行的義務教育投入體制已經造成了“流人地政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越多,地方政府財政壓力越大”的情況。
(二)政策建議
從短期來看,第一,政府要將“兩個為主”具體化,明確規定流入地政府與流出地政府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經費中的合理比例。其中,至少流出地政府應該將國家支付流出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經費拿出來,實現學生在哪里就讀,就在哪里享受國家給予自己的相應義務教育經費的目標,構建科學合理的流入地與流出地政府的合作機制。第二,實行義務教育卡或義務教育券制度。即將國家和各級政府應該支付給每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經費由流出地政府按生均經費直接分配給每位適齡兒童,并以義務教育卡或義務教育券的形式發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哪個學校就讀,就由這所學校憑義務教育卡或義務教育券到有關金融部門兌付為本校教育經費。第三,實行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為導向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財政轉移支付,一是根據各地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數量進行統一標準的轉移支付;二是加強教育審計力度,保證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能夠做到專款專用。第四,國家可以考慮設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專項基金,對流人地義務教育經費進行適當補貼;或者通過發行教育彩票,將所得收入用于支持流人地政府更好地實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第五,建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救助基金,幫助這個越來越龐大的弱勢群體,以使之有更多的機會享受優質的教育資源,逐步縮小本地居民子女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優質義務教育的差距。
從長遠看,一方面,國家可以建立中國教育銀行。總行設于北京,隸屬教育部與人民銀行,各省市自治區設立分行,各區縣設立支行。其主要負責對教育經費,尤其是義務教育經費的收支掌控。另一方面,建立由國家統籌義務教育經費,形成中央政府埋單,地方政府管理的新機制,依據實際就讀人數,劃撥經費。再者,建立以納稅人身份為基礎的免費享受義務教育權利的體制,實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在機會、過程與結果上的真正均等。三、流入地與流出地教育怎么銜接
(一)政策的缺失及問題
一是目前我國實施的新課程改革加大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接受流人地與流出地義務教育時教材對接的難度。這就在無形中加大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適應流入地或流出地教育的難度。
二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接受完流入地義務教育后,高中階段教育必須回原籍就讀的問題。回原籍,學的與考的都不一樣;不回原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將面臨高額的擇校費、借讀費。即便如此,在高考逐漸實現各省市自治區自主命題、嚴打高考移民、大學錄取新生存在區域差異的情況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仍面臨著十分艱難的選擇。同時,流入地政府也面臨十分棘手的問題: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本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參加高考,勢必形成高考移民潮;不允許,又將導致大批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滯留本市,加大就業壓力,或導致大批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回流,形成新的留守兒童大軍。
(二)政策建議
從短期來看,第一,建議有條件的流入地政府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敞開高中階段職業教育的大門,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第二,建議可在四個直轄市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流入較多的地區率先實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在流入地參加春季高考的試驗,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參加春季高考,報考流入地高職。第三,在過渡階段,暫時可以實行雙重高考制度,即可以由流入地考試部門單獨組織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流人地參加高考,但用的考卷是全國統一的考卷或流出地的考卷,考完后由流出地組織錄取工作。
長遠來看,一方面,國家可以建立中國考試院。除了具體統籌負責各級各類考試外,我國可以模仿西方的水平考試(例如托福、雅思、GRE),加大對基礎教育階段水平考試研究的力度,逐漸建成基礎教育階段各個年級的水平考試庫。這樣既可以解決教材不一問題,又會解決在此地學習也能在彼地參加考試的問題。另一方面,伴隨著高等教育普及化、二元戶籍制度的打破、區域教育差異的縮小等,逐漸實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有權利在流入地或納稅地上高中、考大學的目標。
四、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籍及隊(團)籍如何管理
(一)政策的缺失及問題
政策的缺失問題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缺乏必要的統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籍與隊(團)籍管理規定,這就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學籍與隊(團)籍管理處于無序狀態。各有各的章程,各有各的管法,各有各的規定。二是流入地的學籍與隊(團)籍管理難以實現無縫對接,常常是項目不一,條目不一,這些都亟待進行統一管理。
(二)政策建議
一方面,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籍與隊(團)籍管理卡,實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卡與隊(團)籍管理卡的完全統一。另一方面,建立國家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與隊(團)籍管理網站。為每一位適齡兒童建立專一的、規范的、統一的學籍與隊(團)籍電子卡,將所有學生的基本情況、學習情況、入隊及入團情況等統一登記、統一管理,做到全國一盤棋。
五、如何防止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教育過程中遭受隱性排斥
(一)政策的缺失及問題
目前,伴隨著各項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政策的頒布與實施,更深層次的隱性排斥問題日益彰顯。例如,許多流入地重點學校不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納入招收范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的身份大多被界定為借讀;設置專門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學校;為外來務工人員單獨編班;不單獨編班而單獨編組;在排座位、評獎、評優、考試競賽、文體活動、入隊入團等方面存在歧視。
此外,各地推行新課程改革,出現了教材不一、教學進度不同與教材難度差異等現象。這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帶來了教材適應上的困難,進而造成課程歧視。加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大多學習基礎較差,家長文化程度較低,也使之遭到隱性排斥。
(二)政策建議
第一,出臺相關政策,明確規定禁止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各種歧視政策與做法,以保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能夠在學校內享受到平等、無差別、無歧視的教育。
第二,實施全納教育。全納教育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倡導與推動下逐漸發展起來的全新的教育理念,主要強調五大原則:每個人都擁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特性、興趣、能力和學習需要;教育必須考慮到這些特性和學習的廣泛差異;學校要滿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學校要接納所有兒童,反對歧視。基于此,各級政府都必須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任何學校都必須平等接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
此外,近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又出現了三個新問題。一是由子女隨外來務工人員遷移向外來務工人員隨子女遷移問題。即為了使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哪里教育優質,外來務工人員就到哪里務工的情況。二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黑中介問題。即有一些外來務工人員專門通過幫外來務工人員或老鄉的子女辦證,來助其子女在教育發達城市入學,并從中漁利。這一現象為順利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罩上了又一層陰影。因此,流入地政府必須加強管理,使真正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順利入學,同時又制止非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違規入學。三是金融風暴的沖擊令許多外來務工人員返回流出地。這一方面導致了有些流人地學校因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大量流走而出現教室、教師過剩現象;另一方面則導致流出地學校人滿為患。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關鍵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教育的范疇,它與城市管理、戶籍制度、稅收政策、公民權利等一系列社會、政治、經濟問題緊密聯系在一起。只有多方聯動,才有可能徹底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3]孫向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與地方政府作為的個
案研究:基于江蘇省張家港市“紅蕾工程”的實地考察
目前,農民工子女的就讀學校主要有兩種:農民工子弟學校和城市公立學校。對于在城市公立學校就讀的農民工子女而言,他們接受的課程和教學都是與當地學生一致的;而對農民工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而言,他們的課程設置和教學質量相對城市公立學稍有不足。此外,在教學組織上,部分學校也存在著差別對待的現象,如“分班”、“分座”、“分教師”等做法。這些做法容易使農民工子女產生排斥和隔離心理,阻礙了其融入城市教育的步伐,更容易產生情感隔閡。政府作為義務教育的主要責任人,不僅要給予農民工子弟學校必要的財政支持,更重要的是給予均衡的教師隊伍配置,保證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辦學安全和教學質量。
學校作為義務教育的主要承擔人,可以為農民工子女提供更多的工具性支持。例如,設立農民工子女獎助金制度,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學雜費減免等。筆者所在的學校,針對一部分農民工子女在家庭教育監護方面存在缺失,一些孩子不按時完成家庭作業的現象,就特別建立了“農民工子女之家”,不僅有專職輪崗教師指導孩子們的學習,更為他們提供文藝課程教育,創造了豐富多彩的學校環境。這種方式在實踐操作中廣受好評。教師作為義務教育的主要執行人,為農民工子女提供直接幫扶。教師應在課堂上鼓勵他們積極思考問題、主動參與課堂活動,及時為他們釋疑解難,以達到感染、培養的教育目的;課后對各班學生實行“包保制度”,建立成長檔案,將學生完成學業、社會實踐、遵守紀律的情況填寫到“學生成長卡”,每周交由學生帶給家長,及時讓家長了解情況,也便于教師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補償活動。
2制定補償政策,維護教育結果公平
教育結果公平是教育質量優劣的集中體現,取決于政府無差別地配置教育資源和教師對受教育者的無差別教育。羅爾斯在《正義論》中談及教育結果公平時指出:“為了實現教育結果的真正公平,社會必須更多地關注那些天賦不足和社會身份較低的人們”。因此,在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時,還應充分發揮政府及教育工作者的能動性。在我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政府已制定和實施了多項政策,如2003年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規定由農民工流入地政府負責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不斷規范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收費標準。此《意見》給農民工子女流入地政府提供義務教育給予政策引導,但部分地區也存在將問題推給地方政府的嫌疑,在地方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如何無差別地接納農民工子女,這無疑需要政府更多的補償政策來實現。
教育工作者對學生無差別教育的實施,首先需要提升教師隊伍的素質,教育主管部門在選聘時要嚴格把關,全面推進教師的聘任和考核淘汰制,激發教師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其次,不斷鼓勵教師深入農村偏遠地區任教,拓寬農村教師來源渠道,不斷縮小農村與城市教育質量差異。
3結束語
[論文摘要]所謂單親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離異,孩子只跟隨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隨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親屬)生活,稱為單親。然而,我們這里所指的單親,還存在另一種情況,即子女父母雙方均健在,也未離異,卻因父或母或雙方外出打工或經商,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只由一方或其它親屬照管孩子,也把它歸入單親家庭之列。由于單親家庭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帶來了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問題。本文針對此問題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作了深入地探討,并為班主任如何作好這一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些未成年人受到社會生活不良現象的影響,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和錯位;少數未成年人甚至參與吸毒、賭博和敲詐,走上違法犯罪歧途。在這部分未成年人中,單親家庭子女占很大比例,所以單親家庭子女是易出現問題的隱患人群,關注這部分人群,研究這部分人群的教育,在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顯得尤為重要。
所謂單親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離異,孩子只跟隨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隨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親屬)生活,稱為單親。然而,我們這里所指的單親,還存在另一種情況,即子女父母雙方均健在,也未離異,卻因父或母或雙方外出打工或經商,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只由一方或其它親屬照管孩子,也把它歸入單親家庭之列。這是因為從教育孩子角度而言,仍屬“單親”范疇。所以,我們所提“單親家庭”可以稱之為“廣義單親家庭”。對此我在本班級作了調查,符合這個條件的學生居然占了班級的百分之二十四,在我們這個小集體中就存在這么多的學生。我在1995年參加工作的時候,單親家庭的學生還沒有被放在特殊要求關注的地位,十年以后的今天單親的學生越來越多,作為班主任已經把工作的重點轉移到了這些孩子的身上。我把這些孩子單獨規劃在一個表格中作了比較分析,分析出他們的共同點:不能夠和其他的同學和睦相處,學習沒有積極性,成績普遍中等偏后,性格暴躁或者內向,經常說謊話,做事情容易走極端。這樣的學生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難度,往往在班級中有違犯紀律的同學就是這幾個,他們對同學懷有敵意,稍微有觸犯他們利益的地方,就會表現得非常激憤。作為班主任就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這些孩子已經失去了自己的人生起點,失去了人格形成的源頭,作為班主任的我們就要幫助他們在這個班級中找尋起點和塑造完整人格。
怎樣才能做好這些孩子的工作呢?我們既是教師又是母親,這樣的一個雙重身份很利于我們的工作。對待這樣的學生我們首先要做到有愛心。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曾經說過:“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可見,愛在教育中的重要,愛是教育的真諦。教育的藝術就在于關愛學生的心靈,撥開學生眼前的迷霧,以點燃學生心中的希望之火。我現在的班級中有一名男同學,他是在一年級的下學期轉到我們班級的,他的到來打亂了班級的平靜。剛剛到班級沒有兩天,就開始和別的同學打架,當你找他問事情的原因時,他總能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可以說他給我留下的印象一點也不好。
由于這個孩子在班級比較搗亂,很多家長都告訴自己的孩子不要和他玩,陳某某在班級處在比較孤立的地位,而且已經有幾名家長聯合起來找我,要求把這個學生清理出班級。面對這種情況,我利用開家長會的機會,和家長一起來討論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說的:我們的孩子都還很小,都希望有一個純凈的學習環境,但是我們的社會上都不是純凈的,我們怎么能夠要求班級如此呢?我們應該讓我們的孩子適應這個環境,每個孩子身上都有缺點,但我們不應該因為他身上的缺點多,就說他是壞孩子,我們應該給這樣的孩子多一份寬容,多給他一次機會,如果我們都來幫助他,我相信他一定會改掉缺點,讓我們在座的各位家長和你們的孩子都伸出關愛之手……這次的家長會,陳某某的媽媽參加了,她當時就淚流滿面,表示一定要配合學校的老師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接下來我在班級開展手拉手、心連心活動,讓班級成績最好的學生金天和他結對子,得到了金天媽媽的全力配合。金媽媽也加入了幫助的行列,她邀請陳某某到家里參加金天的生日。當陳某某過生日的時候,我們在班上一起給陳某某唱生日祝福的歌,并準備了禮物,讓他充分體會到“大家庭”的溫暖,鼓勵學生多與他交往、談心,激發他學習的興趣,提高他學習的熱情,在學習中形成關心和愛護他的風氣。愛,如同陽光讓人間充滿溫暖;愛,如同春風給班級帶來和諧;愛能把一個班變成一個模范班;愛能把頑童變成優等生。做為一名教師要充分認識到愛的重要作用和豐富內涵。在和陳某某的相處過程中,我有很多次都想放棄,當別的老師向我告狀的時候,當她把別人的眼睛刮傷的時候,當我帶著被刮傷的孩子看病的時候,我真的很想放棄,但我總是問自己“他要是我的孩子怎么辦?”因此,要把愛的陽光遍灑給班級每位學生。要真正做到愛生如愛子其實是一個很艱難的過程。現在在我們師生的共同努力下,陳某某的眼睛中流露出了和他年齡相稱的目光,過去的叛逆也慢慢得不在顯露,而且課任老師也和我說他好了很多,每每聽到這些我都十分的高興。
關鍵詞:**省**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教育均衡
隨著**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斷膨脹,隨之而來的外來務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日益成為**市教育中的突出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工作,2004年,**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教育局等11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基礎教育工作的意見》,**市教育局出臺了《**市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基礎教育工作實施細則》,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市中小學入學的條件、程序、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的權利和義務、學校的責任等內容作了進一步規定。為深入了解**市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的政策落實情況,2008年10—12月,我們對市內四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以發現其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一、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的主要經驗
通過與學校領導座談和市內四區教體局提供的有關資料,調查組了解到,**市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具有以下四個突出特點。
(一)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從2004年春季開始,**市城區公辦小學和初中學校逐步開始免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借讀費,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市就學享受市民同等待遇。一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收費項目、標準與本市常住戶口學生相同,對家庭確實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可以采取減免有關費用等辦法進行資助;二是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繼續升入高中,報名規定、錄取條件、收費項目和標準與本市常住戶口學生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學、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干部、評優獎勵、參加校內外活動等方面與本市常住戶口學生享有同等待遇;四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本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經考核合格,由流入地就讀學校發給相應的學業、學歷證書。
(二)堅持以公辦中小學接收為主,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質量
教育局明確要求,在規定的班額內,有空余學位的學校不得拒收居住在本校招生區域內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對于符合入學條件但沒有聯系到接收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保證其入學。為方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報名,市內四區教體局堅持實行“四統一”,即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分配、統一收費。各區都建立了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保障機制。如:四方區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統籌安排、一視同仁”的原則,指定17所小學就近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依法保障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李滄區、市南區對一年級新生入學采取了集中報名、統一調配的辦法確保外來務工子女按時入學;市北區提出實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無門檻”入學,保證其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三)各區、各學校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
南區**小學、**小學、**小學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比較集中的學校,專門確立了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群體教育為主題的教育科研課題,對加強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開展系統、深入的研究。許多學校還組織開展了“手拉手”結對幫扶活動,幫助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盡快適應新的學習環境。調查中我們感受到,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對接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認識到位、責任感強。正如北京路小學王校長所說:“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政策,區教體局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任務交給了我們,我們要把事情辦好,對得起這些孩子。”
(四)教師們關愛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意識較強
與其他孩子相比,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需要教師付出更多的努力,教師們不僅要關注學生在校內的表現,還要關注他們放學后的去向和表現;不僅要幫助他們提高學業成績,更要關注他們的思想品德、身體健康甚至人身安全。市南區北京路小學曾經有一個孩子,因為家長欠了債,債主到學校跟蹤孩子逼債,為了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學校領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一段時間里輪流值班親自負責孩子的接送問題。在我們抽樣調查的洛陽路第三小學、**第六十二中學等學校都有教師給予外來務工子女更多關愛的典型事例。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普遍存在薄弱學科(如英語)的問題,各校教師都自發地進行義務輔導,幫助這些學生盡快趕班級進度。
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關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的政策得到了較好的落實,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困難。
(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數量快速增長,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帶來很大壓力
教育局2004年制定的《**市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基礎教育工作實施細則》頒布以來,許多進城務工人員把自己的孩子接到**接受義務教育。近年來,全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人數逐年遞增,教育資源緊缺的問題日益突出。市內四區小學和初中學校接納能力已經接近飽和,特別是在外來務工人員較集中的李滄區,現有學校已無法繼續滿足外來流動人員子女相對就近入學的需求。
(二)如何確保政策落實到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身上
調查中,我們發現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一些長期在**市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因為拿不到工作合同而使其子女享受不到相關政策。二是在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的證明中,存在著虛假證明、花錢買證明的現象。許多學校反映,從外來務工人員報名登記的情況看,有關部門對暫住證的辦理疏于管理,不做實地調查。這些問題反映了**市在外來務工人員管理上需要一種公安、社區、學校聯動機制,否則會影響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政策的落實。
(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生活背景值得關注
調查中我們了解到,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生活背景是影響其教育的重要因素:一是56.4%的被調查學生有過或長或短的留守經歷,留守期間由老人或親屬照看,造成教育空檔,兒童在行為習慣養成方面有明顯缺失,紀律意識比較差;二是有的孩子因為自己的“農村孩子”或“外來戶
”身份而產生自卑心理,性格比較內向,不太愿意與人交往:三是由于流出地與流入地學校教材不銜接、教育水平存在差異,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習上掉隊的現象比較嚴重,這些困難很容易使學生產生厭學甚至輟學;四是頻繁變換學習環境也是孩子不能安定學習的直接因素,被調查的學生中有過轉學經歷的達到41.9%,這無疑影響了學生受教育的質量;五是外來務工人員中離異、再婚家庭較多,家庭關系比較復雜,一些學生在復雜的生活環境中染上了說謊、逃學、偷盜等不良行為,有的甚至經常與社會上的不良人員混在一起。這些都增加了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難度。
(四)外來務工家庭家校聯系不夠通暢,給學校教育管理增加了較大難度
大多外來務工者文化程度較低,多從事較為繁重的體力勞動和小本經營,家庭經濟狀況相對較差,且缺乏家庭教育的知識與能力,疏于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調查中,我們了解到很多學生的家長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或“不按點上下班,整天在外面忙”。在與班主任座談中,老師們較多地提到孩子在學校中發生情況時經常聯系不到家長,家訪時會發現只有兩個孩子住在一起。很多外來務工者從來不與老師聯絡,還有部分外來務工者不辦理任何轉學手續就將子女轉回原籍或轉到其他城市就讀。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很難有效控制學生的去向。
三、進一步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建議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是義務教育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針對**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加大投入,合理進行學校布局調整。“兩個為主”實現的根本前提是公辦學校有充足的容納能力。隨著**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入學子女還將大量增加,現有公辦學校接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能力已接近飽和。這就需要政府對學校布局進行適當調整,擴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資源。一是要充分挖掘現有學校的教育資源;二是要在對城市未來人口波動和教育發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基礎上,加強新建學校規劃與學校布局調整,特別是要加強城郊結合部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集中區域的教育資源配置,解決局部區域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緊張現象;三是市、區政府要統籌協調,加大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力度,特別是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條件。
第二,加強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制度建設。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教育部門、公安部門、社區等機構的密切合作。公安部門、社區要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做好流動人口的登記、管理和統計工作,及時掌握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的人口基數,這有利于政府部門掌握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準確數字,從宏觀上把握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的真實需求,科學地進行教育資源配置。我們可將暫住人口登記與外來工學齡子女登記并軌進行,參照流動人口“暫住證”的發放方式,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發放“流動入學證”,以作為其入學依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定期了解區域內流動兒童基本情況,建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登記和定期核對制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第三,深入研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規律,提高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質量。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開展專題研究和實踐探索。班主任、學科教師、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在深入了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生活背景、思想狀況和學習需要的基礎上,科學規劃各教育階段的具體內容、實施途徑和方法,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教學活動,促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價值體系、心理狀態、社會角色等方面與社會核心價值觀的融合,特別是要加強習慣養成教育、青春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幫助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適應新的學習生活環境。
[論文關鍵詞]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對策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是伴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產生的。這里的流動人口子女主要是指戶籍在農村,并且在城市中從事生產性和服務性勞動的“農村外出就業者”的子女,年齡范圍界定在6~16歲之間,即在義務教育范圍內的這部分孩子。本文的研究對象是指跟隨父母進城,在城市中的各類學校學習的這部分孩子,他們又被稱為“流動兒童”。
一、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環境影響孩子教育
1.貧困的家庭條件,直接影響孩子的教育。家庭作為兒童社會化的重要場所,家庭教育對子女正常的社會化進程和人格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與城市正常家庭相比,流動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要繳納很大一部分費用。而對于現實中的大多數流動人口家庭來講,家長的經濟收入低且不穩定,他們不僅僅要承受生存、就業的壓力,也面臨著子接受正常教育的經費壓力。龐大的經濟壓力,使得農民工無法給子女同城市孩子同樣的條件。
2.父母對子女教育的重視程度,會對子女的教育產生很大影響。當前,城市流動人口子女中有很大一部分處于失學或輟學狀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父母自身忙于生計,而忽視了對子女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很多父母本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受經濟利益誘惑和封建小農意識、急功近利思想的影響,認為讀書無用,與其花大把的錢讓孩子讀書,不如把孩子帶在身邊,幫自己掙錢,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助長了農村孩子輟學打工現象的增長。
(二)學校條件有限,孩子就學難
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學的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在當地公立的學校借讀;二是在流動人口自發興辦的“打工子弟學校”讀書。
1.公辦學校
近年來,雖然流入地政府部門對流動子女的教育問題已經開始關注,但明顯地保障力度不夠,對于經過努力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就學的農民工子女來說,當他們的父母把他們送進校門時,問題也就接踵而來。主要表現如下:
(1)因成績跟不上,面臨老師不公正的待遇。由于經濟收入、文化背景以及教學質量等構成的城鄉差別,在農民工子女進城學習過程中,學習基礎差,出現成績跟不上的現象普遍存在,這就致使一些對農民工子女有偏見的教師,在對待城鄉孩子的態度和行為上往往會出現一些不恰當的做法。如在處理城鄉學生的矛盾沖突中,偏袒城市孩子;在學習輔導上,對農民工子女缺乏耐心,相反對城市孩子給予更多的照顧等。
(2)由于教育資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學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對公辦學校來說,近些年來,新生入學人數和在校生的縮減趨勢,使之具有了接受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的條件。但是,相比于外來人員子女的數量,公辦小學可接收的學生人數有限,這就致使流動人口子女被公辦學校拒之門外的現象頻頻出現。
2.農民工子女學校
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出現是進城人口自立自救的結果。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存在給那些被排斥在公辦學校之外的流動兒童提供了一個受教育的場所,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資金缺乏、校舍不穩定、課程設置不到位、師資力量單薄等很多問題,嚴重影響了孩子們的教育。
(三)地方政府支持不足
由于長期以來的戶籍管理藩籬,流動子女很難享受到和城市孩子相同的待遇。雖然有很多流入地政府制定了相關政策法規來解決流動子女就學問題,但其實施結果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政府對于外來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仍然處于支持能力不足的現狀。
二、造成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原因
(一)國家相關制度形成城市壁壘
1.長期實行與戶籍制度相應的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出現與我國長期實行的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義務教育體制密切相關。戶籍制度致使城市兒童與農村兒童相割裂。同時與戶籍制度相對應,我國長期實行城鄉分割的二元義務教育體制,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城市的義務教育由政府財政擔負,而農村的義務教育卻由農民自己買單。這種城鄉分割的二元義務教育體制嚴重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性。
2.政府政策管理缺位。城市外來人口子女的大量流入,使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群體結構發生了變化。在法律上,《義務教育法》中明確規定了流人地政府對外來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然而,由于沒有具體的統一標準,使得上述政策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難題。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流入地政府的做法是盲目地將外來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出來,并對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致使外來人員子女教育出現很多問題。
(二)學校教育的不公平
一方面,由于公辦學校資源的有限性,面對龐大的流動子女大軍,城市學校只簡單地以家長的經濟實力作為篩選條件,直接損害了外來人員子女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雖然在城市中有很多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但是由于其是私人辦學,不管是經費,還是師資力量都很難達到規定標準。與城市子女相比,流動人口子女在接受學校教育上存在著先天性的不公平。
(三)家庭教育的有限性
長期以來,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滯后于學校教育,家長在配合學校教育上處于被動地位。究其原因,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家長們自身的文化素質不高,對孩子的學習輔導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農民工進城后從事的職業大都為低層次的體力勞動,勞動報酬低且十分辛苦,父母也就沒有額外的精力來管理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家長會認為孩子進了學校,教育方面就是學校的事了,而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任務就是為子女提供充分的經濟上的支持。
(四)變更的學校環境。使學生很難適應
流動人口子女的家庭環境、生活方式等與城里孩子有較大差別,同時流動人口工作的不穩定性,致使其子女在接受教育上也存在間斷性和不穩定性。在這種情況下,流動人口子女不僅要去適應城市學校的學習環境,還必須不斷地去適應變更的學校環境,這都嚴重影響了孩子對學習的熱情,使其跟不上學校的教學進度,心理上出現厭學、抵觸情緒。因此,在以城里孩子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傳統教學模式下,流動人口子女遭遇了適應性障礙。
三、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工作力度,解決流動子女就學問題
流動人口子女規模龐大,其教育問題關系到我國義務教育能否全面普及,關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會的公正,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政府應從以下幾個角度解決這一問題:
1.加大就學渠道,為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順利實施創造條件。鼓勵公辦學校充分利用閑置教育資源,挖掘辦學潛力,使其擴大招生容量。同時鑒于城市公立學校在接受流動人口子女就學方面的有限性,當務之急就是規范民間辦學,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適當放松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審批條件,盡量簡化入學審批手續,為其提供實際幫助。
2.制定相關法律制度,將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納入法制軌道。第一,應把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利用法規形式規定下來,當地政府要把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問題納入本地重要工作內容,明確公辦學校接受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義務和責任。第二,應在全國范圍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從根本上為保護流動人口的平等權利提供法律保障,真正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3.充分發揮社會、媒體的功能,使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環境得到改善。作為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政府,必須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和歧視流動人口的做法。政府可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更多的關于流動人口的正面信息,讓更多的人了解他們;同時鼓勵更多的社會工作者主動走進流動人口家庭,了解這個群體。從根本上給流動人口創造一個公平的社會環境,真正使其子女在學校中樹立信心,與城市孩子共享一片藍天。
(二)充分發揮學校育人功能,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利
1.充分發揮學校育人功能。以公立學校為主,流入地的公立學校應切實做好接收工作,積極利用教育資源,禁止在入學手續和贊助方面對流動人口子女設置障礙。同時農民工子弟學校在政府部門的積極引導和鼓勵下,應該積極爭取在師資、辦學條件等方面達到公立學校的標準,從而更好地發揮學校的。育人功能,為流動兒童創造一片新的天空。
2.教師尊重學生,幫助營造一個良好的班集體氛圍。流動人口子女從農村走向城市,這需要一個較長的適應過程。這需要老師、家長等積極地給予他們心理輔導,尊重他們,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但又由于流動人口子女家長本身認知的有限性,這就要求學校老師更加關注這些外來子女,在學習上給予更多的鼓勵幫助,同時在生活中還應注意組織城市兒童與流動人口子女之間的互動和交流,以便他們能夠真正融入班級中,在班集體中獲得更健康的發展。
(三)建立良好家庭環境,保障孩子健康發展
一方面嘉興市政府在外來人員管理服務上創新舉措,成立了新居民管理局,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來保障新居民群體享有的權利,在緩解外來人員子女就學難問題時,加快了公辦學校建設進度,盡可能吸納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據統計,公辦學校班級中外地生占近1/3,并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建設外來人員子女學校,現全市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率超過了95%。另一方面,就外來務工子女受教育權而言,這類群體在享有教育資源公平性上仍面臨嚴峻的挑戰,于此同時衍生而來諸多教育問題,究其形成原因更值得深思。調研分析結果顯示,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家庭教育形勢不容樂觀,突出問題具體現在以下方面:
1.家庭教育環境差、學習條件缺乏
家庭背景對未成年兒童的成長有重大影響。團隊調研的均是小學階段學生,年齡段在小學6~12歲,正處于身心健康成長的關鍵時期,由于家庭經濟收入水平不高,其家庭教育環境并不樂觀。在調研問卷中“如果給孩子購買圖書,每學期您能接受的金額是多少”,僅20%的家長表示能接受100元以上的圖書支出。在藍天民豐學校及其周邊社區走訪中筆者發現這些外來務工群體多住在城鄉結合部,或近郊的工棚、集體房、廉租房,周邊文化教育設施差,兒童學習書籍資料少,缺乏休閑、娛樂和學習設備,而且周邊人口復雜,居住環境不具備子女學習相適應的環境與條件。
2.教育內容單一、教育方式簡單粗暴
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是家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從調研中發現,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家庭教育內容比較單一,不少家長過于注重孩子成績高低、升學率,對孩子期望很高。分析調查結果顯示,91.3%的家長都較為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只有8.3%的家長關注到了孩子品德修養和人際交往等方面。另外,83%的家長希望孩子獲取大學以上學歷,而“輕松、收入高、自由”的工作期待比例占到65%,由此可見,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家長大多一味追求子女的學習成績,這種學習成績至上的價值觀往往導致家長忽略子女綜合素質能力的培養。其次是家庭教育的方式簡單粗暴,多數家長在對子女的教養上還是以“棍棒教育”為主,據調查其比例占到45.92%,能耐心教導的只占3.44%。此外,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家庭常常是上演“家庭暴力”的重災區,在受訪的73個外來務工隨遷子女中,有20個孩子不同程度的經歷過家暴。
3.家長家教水平低,家教能力和溝通能力欠缺
外來務工群體自身文化水平有限、綜合素質低,在對子女的教育方式上往往有失理性與科學。就家長文化層次而言,初中以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70.5%,當子女犯了錯或者學習成績不如人意時,多數家長在對子女的教養上還是以“棍棒教育”為主,據調查其比例占到45.92%,能耐心教導的只占3.44%。在調查中,63%的家長認為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起著最直接最重要的影響,但是他們的行動卻和想法卻背道而馳,而與家長深入訪談中,87%的家長表示自己不清楚孩子的喜好、性格。他們也表示自己起早摸黑,根本無心照顧與關心子女,從而與子女存在一定隔閡。
4.家長與學校缺乏溝通交流
當前,在針對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上,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尚未有效形成教育合理,這正是當前我們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中不可忽視的一面。訪談了解,學校與家長聯系偏少,家長也不主動與學校聯系。一般家長認為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教育,甚至拒絕學校通過家校通平臺與家長的交流,對孩子的健康狀況不聞不問。有不少家長告訴我們,“我在外工作,孩子就一人在家活動”,從側面反映出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的活動場所僅限于狹窄的小區。由此,在相互聯系、相互的教育系統中,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缺乏配合與協調,導致家庭教育封閉。
二、影響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家庭教育的因素分析
1.家庭內部因素
在受訪的180名家長中,年齡在25~35歲為主占60%,35~45歲占30%,45歲以上則占10%。現有學歷在小學、初中、中學、中專、大專各占40.5%、30%、18%、3%、2%,無家長學歷在本科生及以上,不到5%的家長取得中專大專學歷,學歷集中在小學。在受訪人群中文盲率則占約6.5%,而我國人口粗文盲率早在2010年就已經降低到了4.08%。由以上兩組數據,可得出結論:作為家長的外來務工人員自身的文化程度偏低。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勢必會影響對孩子的家庭教育,突出表現以下四方面:家庭教育觀念落后,教育方式簡單,日常管教不到位,忽視心理健康教育。
(1)教育觀念落后
農民工家長教育觀念表現出了極強的功利性,更關注學習成績,忽視能力的發展。并且受經濟能力和時間所限,較少有家庭讓孩子參加興趣班,對孩子才能的發展往往力不從心,讓孩子潛能失去發展的機會,缺少創新意識培養。
(2)教育方法簡單
調查表明農民工群體對待子女教育片面強調物質強化。不會激發孩子的自我教育能力。農民工家庭教育在激發孩子發展內驅力方面表現出較多不足:過于溺愛孩子、不善于與孩子進行良好的溝通、不會尊重孩子的意見和看法、默然對待孩子的進步或好的表現、強調父母的身份與權威等。
(3)日常管教不到位
平時疏于對孩子的管理,給子女的學習幫助偏少。如子女不做作業、玩電子游戲、交友不善、形成不良的行為習慣等問題都是農民工家庭容易忽視的。行為糾錯能力不足。青少年兒童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他們的個性心理、行為習慣正在形成,稍不注意,孩子容易形成逃課、上網、吸煙等不良的行為習慣。對于不良的行為習慣,家長不應簡單訓斥甚至打罵,也不能過于偏愛、護短任其滋長,農民工父母往往缺少這些應有的教育糾錯能力。
(4)忽視心理健康教育
不懂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不會疏導孩子情緒。農民工父母往往缺少對孩子自信心培養的有效手段,許多家長不會發現孩子的閃光點,不會及時肯定孩子的進步;相反有些家長會在孩子犯錯時責怪他們,遇到挫折時譴責他們,不利孩子自信心的培養。
2.家庭外部因素
(1)教育環境
公辦學校教育資源短缺。民工子弟學校師資力量弱,資金來源匱乏,設備簡陋,教學質量不高,這些都限制了民工子弟學校的發展。民工子弟學校急需解決正規化的問題,才能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教師水平低,教育方式不當。個別教育者自我要求不嚴,言行不慎,教育方法不當,對學生不尊重、不信任、不能一視同仁,有的甚至對學生諷刺挖苦,變相體罰等等,這是教師的“師德問題”,這也對農民工子女的成長造成嚴重的影響。在走訪的過程中,有老師這樣講到“我們學校也有出現體罰的事件,雖然說老師也是抱著‘恨鐵不成鋼’的心態,但其實這也是師德問題”。教學資源差距大。特別顯現在民辦學校與公立學校,甚至是純民工子性質的學校,集中表現為教學硬件設施簡陋,文化建設緊張、資源短缺,校園安全建設不到位。
(2)社會環境
以上原因均成為制約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家庭教育之類的重要因素,但城鄉二元結構是產生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現為城鄉之間的戶籍壁壘以及在城鄉戶籍壁壘基礎上的其他問題。在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農民工家庭雖然已經流入城市,但在養老、醫療、失業、救濟、補助等方面不能與城市市民享有同等待遇,農民工家庭并沒有真正融入城市社會,隨遷子女由于戶籍限制并不能真正公平地享受當地的教育資源,加大了心理落差,也增加了家庭教育的難度。
三、改進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家庭教育的對策思考
1.家長應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盡可能地轉變自身教育理念。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掌握科學家教方法,從而改變自己的教育方式和教育觀念。應認識并接受繼續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加強學系,主動參加培訓,提升自身教育水平。應加強與孩子的交流和溝通,及時與學校、老師進行聯系,掌握孩子成長情況。
2.學校應創設一定的條件幫助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進行家庭教育。應積極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學校定期開家長會,教師經常性家訪,定期開展親子活動。應建立家校合作制度,定期與家長溝通,匯報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思想情況,搭建一個學校和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最后,學校應該建立心理咨詢室,隨時幫助孩子解決一些心理問題。
3.社會應提供相應的場所和設施來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家庭教育質量。積極舉辦多種形式的家長學校以提高進城農民工家庭教育質量。建立兒童少年機構,定期開展講座、經驗交流會等活動。搭建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幫護體系,減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隨遷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和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引起熱議并逐漸成為一種現象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開始。一方面關注的是隨遷子女是否合理擁有城市的教育資源,另一邊則是如何使受教育的程度得到穩定的實施,教育質量的保證。在我國由二元化社會向全面統一發展之間,首先應該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的分配問題。我國的有關部門也針對這些問題分別做出了相關的部署和政策出臺。2008年,國辦轉發教育部、中央編辦、公安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
2013年初,教育部聯合五部門下發了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等指導性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對對政策的落實都有強制性的要求,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不僅在原籍還是流入地都應該一視同仁,不因環境的差距造成教育機會的不公平。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兩免一補政策的出臺等。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和豐富資源配置不僅是化解由此而來的矛盾的一種手段,更是表明了我國政府對待這一問題的政治責任感。
據有關數據表明,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共1393.87萬人。其中,在小學就讀1035.54萬人,在初中就讀358.33萬人。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農村留守兒童共2271.07萬人。其中,在小學就讀1517.88萬人,在初中就讀753.19萬人[1]。
而且隨著我國對大中小城市的重新定位和新建城鎮的聚合力加強,將有更多的隨遷農民工子女進入到城市教育資源的份額中來。本就稀缺或參差不齊的現狀將面臨重大的考驗。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也是這方面必須解決的重點之一,而能否妥善保障他們子女的教育問題才是務工人員入城后市民化的先決條件。
在我國的大中城市普遍實行的是劃片就近入學的方式,這一方式的好處是賦予了地方教育部門合理的規劃了戶籍所在地學生就近入學的實施辦法,這在我國的《義務教育法》中有了明確的規定,但是據20世紀80年代中期制定以來已經經過了20余年的時間,隨著我國經濟中心向東部及沿海地區遷移,人口的流動變大,更多的流動人口轉移到了城市,隨遷子女的數量也在變大,這也增加了城市的承受程度,這樣而來的是一系列民工子弟學校和寄宿制學校的建立,也就是說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一定程度上沒有享受到和城里孩子一樣的教育水平,影響了“依戶籍所在地入學”。
作為農民來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原來在有土地的基礎上,可以穩定自己的生活。進入到城市之后住房問題、社會保障問題和隨遷子女的教育是主要難點。從時間上來看,從改革開放初期農民工開始進城到家屬子女開始遷居城市謀求新的發展,希望通過自己的雙手發家致富的愿望。這期間也經歷了一個認識的過程,在大多數人的印象里城市生活新鮮,新事物多,雖然面臨支出巨大、舉目無親等問題存在,但考慮到以后留給后代的可上升的空間廣闊,還將有眾多的外來人口懷揣夢想進入城市中來。進入到城市之中與城里孩子共處一室首先需要解決的就是溝通交流的問題。一邊是見慣了高山田川,一面是整日生活在水泥樓房之中,首先溝通上就缺乏共性,難免造成農民工子女被孤立的情況發生。張躍進(2011年)認為,“農民工二代”隨同父母遷居城里,但是仍長期處于城市社會體系之外,難以融入。對城市社會的的主流價值觀念和體系也不能接受,甚至有的還存在著或多或少的抵觸情緒。在這種背景下相同經歷人群的聚集如果得不到合適的管理和引導,就容易產生社會問題[2]。在這里,我們的教育機構往往是缺乏實際的經驗和成果來對外來人員子女進行輔導和咨詢,使他們能夠首先建立和城里孩子交流橋梁的。
早先,因為戶籍政策的限制,我國原則上是按照就近入學、戶籍所在地入學來制定規章制度的。而現在看來,這種原則的界限在逐漸的被松動,而且不符合我國現在人口流動的規律。在實施城鎮化教育工作的推進時我們對于實際教育狀況的了解更是有待提高,關鍵一點就是我國長期以來的城鎮居民子女教育政策制定上是沒有預留外來人口激增打來教育資源緊缺的相關應對措施的。一些民辦或以民工子弟名義成立的學校出現就可見一斑。而這些學校因為缺少屬地政府財政的支持,在軟硬件上都不足以和城市學校形成競爭,孩子們的教育質量也打了折扣,成了類似“托兒所”的怪胎。總結來看,主要問題集中在。
一是農民工收入普遍較低,文化水平不高,城市生活成本較高也制約了他們將來家庭規劃的步驟和合理性,子弟學校成了一種廉價的教育消費。從受教育的程度上來看,農村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樣,都要接受9年制的義務教育。由于中小學校教育制度的最終出口是通過中考和高考提供均衡的義務教育,所以解決出口問題的關鍵還在于農民工子女(新城鎮子女)的在教育問題是否享受到了和城里孩子一樣的待遇,既義務教育階段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等等。在經濟社會成果顯著的今天,有必要將這一政策的落實作為衡量地方政府政績的考核指標。尤其是督促各地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方案。
二有城鎮居民教育普遍屬于按照行政區劃就近入學入托,對于外來人口因為戶籍的限制不能夠享受到這一教育福利帶來的實惠,沒有對教育資源的選擇權。
三有外來人口為主的學校軟硬件和師資的配備缺乏統籌和經費補貼,在較近的地區里顯現出了教育的不公平因素。例如,徐麗敏博士(2009)[3]認為,在社會資本融入的問題上農民工子女與城市學生的社會交往較少,在心理融入上存在著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歧視觀念,由此造成了農民工子女在心理上對城市教育的融入不足。
筆者閱讀相關資料發現,現在我國城市、城鎮中存在這樣一種現狀。既城鎮居民子女和農村外來人口子女教育質量有出入的問題是相當普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普遍因為地方環境限制,普遍就讀于農民工為主的子弟學校身份,而城鎮居民子女則享受公立、民辦學校教育。因為固化了“圈子”和“階層”讓很多人產生了心理上的落差,對就學兒童的心理而言是足以能夠影響她們今后成長的。熊易寒博士認為(2010年),對于學生而言,前者的師資、硬件等辦學條件差,且教學質量落后于后者;前者是城市中的“孤島”,學生鮮有機會接觸本地青少年,后者則或多或少的有接觸[4]。原因針對外來人口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落實不僅關系我國今后一段時間社會經濟穩定,而且也是城鎮化扎實推薦的合理布局。筆者通過分析外來人口尤其是外來農民工子女的就學狀況后發現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1.入學資源的合理性沒有充分顧及到這一部分群體的實際情況,缺乏整合資源的政策。
2.戶籍政策的限制,當地方教育資源稀缺或緊張時更容易導致外來農民工的子女得不到公平教育的保障。公共財政的支出不能夠保障服務于這一群體工作人員(例如村辦、民辦教師)的薪資和各項社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學費用的減免、師資的配備、培訓教育專項資金的投入、硬件設施的建設。
3.將教育貢獻與投入納入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指標;受教育的支出成為一種負擔,而如何能夠通過收入的提高給予這部分低收入群體的人以財力支持還有待加強,尤其是不應該將這一部分的支出變成地方政府因財力負擔加大而拒絕執行的理由。
4.區劃問題使得學校陷入三不管的境地,推諉對相關學校扶持的責任。
5.就學人員的固化造成了階級的再產生,影響社會的穩定。
對于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財政補助問題,筆者建議可以參考我國于2001年開始試行的“兩免一補”政策,該項資助政策的初衷是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就學實施的一項資助政策。實行內容主要是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除雜費、書本費、直到逐步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政策,相關費用的劃分主要由中央財政負責提供免費的教科書,地方財政負責免除雜費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等。而且取得了較為良好的效果。延伸研究可以從此政策的推出上建立一套緊貼實際的外來人口子女就學補助相關的公共政策。出臺這樣的政策也是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鑒于務工人員和農村受教育人口的一致性問題,應該在外來人口子女隨遷數量多,且具備功效的地區或城市實施相應的財政政策對這一部分弱勢群體進行補貼,資金也可以實行效仿“兩免一補”實行專戶管理和集中支付的模式。而且有必要將此類地方支出的合理性和成效計入地方官員的政策考核加以監管。逐級的財政撥付在最終環節應該確認受助學生-學校-縣一級的財政教育部門備案等。
隨遷農村子女能夠在城市得到良好的教育環境,不僅僅是我們所提倡的人人享有得到平等教育條件的體現,而且還能穩定農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條件安心服務社會。有專家學者提出對一部分早先教育程度不高的子女可以適當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職業培訓或加以補助直接進入技術學院、職業學院深造的建議筆者是很贊同的。眼下我國對職業技術人才需求越來越大,而城鎮人口對待職業教育還總是一副“有色眼鏡”的思想,應該通過溝通和指導使得一部分義務教育后的子女進入到這個環境中來后,這也要求我們逐步的提升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不斷提高農民工子女的助學保障水平,提升他們的自身素質。能夠學到一技之長在城市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和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