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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的因素有很多:從時間段來劃分,大致有短期因素和長期因素。短期看,人民幣匯率的變動既有經濟因素,也有政治因素,還有心理因素等;長期來看,經濟增長差異、國際收支以及通貨膨脹率是影響匯率變動的主要因素。經濟增長是影響一國國際收支及貨幣匯率長期走勢的重要原因。通貨膨脹率的高低是影響匯率變化的基礎性因素,如果一國的貨幣發行過多,流通中的貨幣量超過了商品流通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就會造成通貨膨脹。通貨膨脹使一國的貨幣在國內購買力下降,使貨幣對內貶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貨幣對內貶值,必然引起對外貶值。考察美元兌人民幣的中長期走勢,本文從影響匯率最基本的因素著手進行分析,通過計算不同時期美元兌人民幣實際匯率,大致判斷進行判斷。
(一)樣本的選取和來源
我們分別以1980年和1990年為不同的基期,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這兩個期間美元的實際匯率指數,結果如下:(根據目前的數據,假定2014年美國和我國物價漲幅分別為1.5%和3%)
(二)結果及相關分析
以1980年為基期考察人民幣匯率變化,目前美元兌人民幣實際匯率高估了25%,人民幣名義匯率還有升值的空間;以1990年為基期考察人民幣匯率變化,則美元對人民幣實際匯率低估了約25%,人民幣名義匯率未來將應該貶值,結論恰好相反。那么應該如何看待上述計算結果?這里面有幾個問題需要進行考慮:第一,基期的選擇;第二,基期名義匯率是否合理;第三,衡量兩國物價指數的CPI計算的可比性。基期的選擇問題:從我國的外匯管理歷史來看,1979年前是高度集中的外匯管理體制,主要體現在外匯管理實行全面的計劃管理,匯率由國家統一規定,基本沒有反應市場變化。1979年3月,國家成立外匯管理局,1980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同時開辦外匯調劑市場,對外匯進行市場調節。1991年,我國取消了外貿部門的出口補貼,外貿企業實行自負盈虧。可以說,1980年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進行改革的起點,1990年前后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邁入市場化改革的起點。因此,選擇1980年和1990年為基期考察我國外匯市場是有代表性的。即期名義匯率是否合理的問題:1994年以前,我國外匯管理的最大特點是外匯額度留成制度,因此,如果計入外匯留成和出口補貼等利益,這一時期人民幣名義匯率實際是高估的。如果把這一因素考慮在內,按照不同基期計算的名義匯率指數還會下降,相應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實際匯率指數也會更加低。衡量兩國物價指數的CPI計算的可比性問題:毋庸諱言,盡管中美兩國在構成CPI類的組合類別基本相同,但鑒于兩國在具體類別上在CPI中所占的比重不盡相同,再加上其中的類別需要定期調整,因此,公布的數據一定有差異,據此計算出來的實際匯率指數也一定存在差異。粗略來看,構成我國CPI較大比重的是食品(30%左右),構成美國CPI較大比重的是住房支出(40%左右),根據觀察,如果考慮這些差異,我國CPI的實際數據應該要高一些,相應地,美元對人民幣的實際匯率指數也會更加低。綜上所述,如果將上述三個問題綜合進行考慮的話,無論是以1980年為基期計算的美元對人民幣實際匯率指數,還是以1990年為基期計算的美元兌人民幣實際匯率指數,都會在計算結果的基礎上向下調整。盡管向下調整的幅度無法準確計算,但都反映目前人民幣兌美元名義匯率已經沒有升值的空間。換句話說,美元兌人民幣名義匯率的中長期走勢應該是維持現狀抑或走入升值的通道。
二、政策建議
[關鍵詞]參考一籃子貨幣;釘住單一美元;釘住一籃子貨幣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放棄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為何我國選擇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特點是什么?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有何作用?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一、選擇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理論依據
匯率制度選擇理論指出,在固定匯率制度、自由資本流動和獨立貨幣政策之間存在三難選擇。①如要想選擇獨立貨幣政策和固定匯率制度的政策組合就必須放棄資本自由流動,實行資本管制。這是我國改革開放前選擇的一種政策組合,在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背景下,我國再選擇這種政策組合已不合時宜。要想選擇固定匯率制度和資本自由流動的政策組合就必須放棄獨立的貨幣政策。20世紀90年生的一系列貨幣金融危機說明,這種政策組合的危害決非貨幣政策無效這樣一個溫和的負面影響,固定匯率制度在開放的資本賬戶下往往伴隨著貨幣沖擊和貨幣危機,從而給經濟帶來巨大的動蕩,使經濟時時處于不穩定的威脅之中,從長期來看,我國也不宜選擇這種政策組合。要想選擇獨立貨幣政策和自由資本流動的政策組合就必須放棄固定匯率制度,實行浮動匯率制度,這是我國應當選擇的一種政策組合。這種政策組合符合我國的實際,我國是一個經濟大國,保持獨立的貨幣政策必然是我國的現實選擇;另外,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國開放資本賬戶,實現資本自由流動也是大勢所趨。據此,從長期來看,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長期目標應是浮動匯率制度。
但從國際金融經驗來看,匯率急劇變動和不穩定往往伴隨著金融市場的不發達和微觀經濟主體的不完善。②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尚欠成熟和完善,人們對金融避險工具的認識還需要有一個過程,金融監管也比較薄弱。正處于改革過程中的國有企業仍面臨著諸多困難,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還缺乏防范匯率風險的意識。可見,目前我國尚不具備實施浮動匯率制度所需要的條件和環境,如果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可能會導致人民幣匯率頻繁波動,不僅無助于金融部門和金融市場的建設和發展,而且還將大大增加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成本。為此,我國采取了較為緩和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另外,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由于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和美元的相對穩定性,美元確實在世界范圍內起到了各國貨幣標尺的作用。但是近些年來,美元的穩定性逐漸減弱,同時歐元正在成為一種新的代表性國際貨幣。因此,我國政府根據整個國際經濟形勢和美元地位的變化,放棄了釘住美元匯率制度,選擇采用了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這可以削弱長期以來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的過度影響,更好地保持人民幣有效匯率的相對穩定性。
二、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特點
從匯率形成機制來看,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不同于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和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
在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下,外匯市場上美元對人民幣供求變化并不影響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在釘住美元匯率制度下,外匯市場上美元的供給大于需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會下跌,人民銀行就會買進美元賣出人民幣,從而使美元對人民幣匯率保持不變。反之,人民銀行會賣出美元買入人民幣,以使美元對人民幣匯率保持穩定。另外,在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下,美元對非美元貨幣匯率的變化也不影響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的匯率是由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和美元對非美元貨幣的匯率套算而得。如果美元對非美元貨幣升值,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仍會維持不變,而對非美元貨幣會升值;反之,如果美元對非美元貨幣貶值,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同樣會維持不變,而對非美元貨幣會貶值。
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是使人民幣相對于幾種貨幣(或一籃子貨幣)的加權平均匯率保持不變的一種匯率制度。為更好地理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內涵,我們假設人民幣貨幣籃中只有美元和英鎊兩種貨幣,W$。為貨幣籃中美元的數量,W£為貨幣籃中英鎊的數量,ER/$和ER/£分別表示人民幣對美元和英鎊的匯率,人民幣與美元和英鎊的加權平均匯率為ER,則:
ER=W$·ER/$+W£·ER/£
(1)
其中,ER是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的價格。所謂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是指保持ER不變,即ER為常數E③。
從公式(1)可以看出,與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不同,在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盡管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同外匯市場上美元對人民幣的供求關系同樣無關,但籃子中美元對非美元貨幣匯率的變動,不僅會引起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匯率的波動,而且會引起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波動。例如,在上述以美元和英鎊構成的虛擬貨幣籃中,由于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的價格釘住不變,因此,當美元對英鎊升值時,人民幣對英鎊匯率會升值,而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則會貶值;當美元對英鎊貶值時,人民幣對英鎊匯率會貶值,而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則會升值。可見,在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美元對人民幣匯率升值或貶值的可能性皆有。
與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相比,在人
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不僅受貨幣籃中美元對非美元貨幣匯率變動的影響,而且與外匯市場上美元對人民幣的供求有關。例如,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下,當美元對其他貨幣升值時,人民幣對美元應該貶值。但在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考慮到外匯市場上存在人民幣對美元升值的壓力,人民銀行可能不是根據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要求,通過干預外匯市場,使人民幣對美元貶值。相反,人民銀行可能不干預外匯市場或僅進行小幅度的干預,而聽任人民幣在市場供求作用下升值。“參考”意味著人民銀行有了決定匯率水平的較大靈活性
三、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的作用
(一)有助于穩定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
對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產生影響的是實際有效匯率。人民幣釘住單一美元匯率制度,盡管可以穩定人民幣對美元的雙邊名義匯率,但在美元對世界主要貨幣之間的匯率發生較大波動時,由于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保持不變,因此,美元對非美元貨幣匯率的波動完全由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匯率波動吸收,從而可能會導致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匯率的大幅波動,進而引起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的較大不穩定。因此,在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對美元雙邊名義匯率的穩定,不僅不能穩定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反而可能會造成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的更大不穩定。
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是一種比較穩定的匯率制度,因為人民幣對貨幣籃中任何一種貨幣雙邊匯率的變動,經過權數(小于1)化后傳導給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的影響大大縮小了。例如,在上述以美元和英鎊構成的虛擬貨幣籃中,如果美元在貨幣籃中的權重是50%,那么美元對人民幣匯率變動10%,只對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影響5%。此外,由于貨幣籃中各種貨幣的雙邊匯率的變動,向上的變動與向下的變動對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的影響可能會相互抵消,從而使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相對穩定。可見,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可以有效克服釘住單一美元的弊端,保持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的相對穩定性。
與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由于允許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浮動,進而引起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會有適度波動。但與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相比,正是由于在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限定了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的浮動范圍,從而使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的波幅會較小。由于實際有效匯率是名義有效匯率扣除物價因素后的有效匯率,因此,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保持相對穩定亦有助于穩定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可見,與人民幣釘住單一美元?[率制度相比,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有助于穩定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和實際有效匯率,從而有助于促進我國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健康發展。
(二)可以有效配置資源
微觀經濟學最重要的一個理論就是均衡價格是對供需雙方最有利的價格。盡管單純從供應方看價格愈高愈好,單純從需求方看價格越低越好;但是從整個經濟來看,一定是供需均衡的價格最好,因為它能最優配置資源。人民幣匯率也是一種價格,從全球的角度來看,也是均衡匯率最佳。人民幣匯率低估或高估(相對于均衡匯率)都不利于我國經濟及世界經濟的發展。
一般認為,人民幣匯率低估(相對于均衡匯率)會促進出口,但人民幣匯率低估也會提高進口成本,從而不利于進口。我國經濟的發展需要進口大量外國先進技術和設備,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也會對經濟增長產生消極影響。人民幣匯率低估盡管有助于出口,但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可能會扭曲價格機制,使人民幣匯率喪失在資源配中的積極作用,造成資源浪費。另外,人民幣匯率長期低估,會減少貿易伙伴國的市場占有份額,引起貿易伙伴國的報復,這不僅會抵消人民幣匯率低估的積極效應,而且還會損害國際協調機制的建立,從而可能會對我國經濟及世界經濟帶來新的問題。
同樣,人民幣匯率高估對貿易雙方國家也都是不利的。首先,人民幣匯率高估會抑制出口。其次,人民幣匯率高估盡管有助于降低進口成本,促進進口,但人民幣匯率長期高估也會扭曲價格機制,從而降低外匯資源的使用效率,造成外匯資源的浪費。另外,如果我國出口產品是貿易伙伴國消費者歡迎的商品,那么人民幣匯率高估也會損害貿易伙伴國消費者的利益。如果人民幣匯率長期過度高估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發展,需求大幅下降,那么貿易伙伴國對我國的出口不僅不會增加,反而會下降。
可見,人民幣匯率是把雙刃劍,人民幣匯率低估或高估對我國和貿易伙伴國經濟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同時,人民幣均衡匯率也是一個雙贏的匯率,對我國和貿易伙伴國經濟都會產生積極的作用。
(三)有助于增強貨幣政策獨立性
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如果實行釘住單一貨幣匯率制度,則本國貨幣政策將依附于釘住貨幣國的貨幣政策。當釘住貨幣國提高利率時,本國中央銀行就必須提高利率,否則就會產生套利,資金就會外流,本幣就會貶值,為維持釘住匯率制度央行就需要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即拋出外幣,回購本幣,這會減少貨幣供應量,最終會導致本國利率上升;反之,當釘住貨幣國降低利率時,本國中央銀行也必須降低利率,否則投機資金就會大量流入境內,沖擊國內金融市場,本幣升值的壓力就會增大,為維持釘住匯率制度央行就需要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即拋出本幣,購買外幣,這會增加貨幣供應量,最終會導致本國利率下降。同樣,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如果我國繼續實行釘住美元的匯率制度,那么當美國調整貨幣政策時,我國貨幣政策也必須作出一致的調整,否則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將難以為繼。
在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一種加權平均匯率,它具有較好的穩定性。與人民幣釘住美元匯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即使我國貨幣政策與美國貨幣政策出現了偏離,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仍會保持相對穩定,從而減輕了人民銀行干預外匯市場的負擔,增強了我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與人民幣釘住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由于允許以人民幣表示的一籃子貨幣價格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浮動,從而使我國貨幣政策獲得了較大的獨立性。
(四)會增加市場預期的不確定性
在人民幣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制度下,貨幣籃中各種貨幣匯率的變動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于釘住一籃子貨幣,它還要將市場供求作為另一重要依據,并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種缺乏明確匯率形成規則的匯率制度會增加市場預期的不確定性,從而產生一些消極作用。1.不確定的匯率形成規則會損害企業的投資行為。匯率形成規則的不明確會導致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進出口價格隨之不確定,這直接影響到利潤的不確定,增加企業選擇投資的難度。2.不確定的匯率形成規則和遠低于市場預期的升值幅度會增強市場預期,刺激投機資金流入。不確定的匯率形成規則,會增強人們對人民幣匯率隨意猜測的想象空間。尤其是,央行公告指出,新匯率制度下國際收支狀況仍是調節人民幣匯率的重要基礎,那么目前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雙順差的情況,必然會增強人民幣匯率的升值預期,刺激投機資金的流入,對國民經濟產生消極影響。
同時,在中國國內,資本賬戶的開放問題也一直是理論界和政府決策層關注的熱點。國內有很多學者認為,缺乏彈性的匯率制度會影響中國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的效率。根據“蒙代爾三角”,在允許外資流入的情況下,固定匯率制度與靈活的貨幣政策是無法同時兼得的。在復雜多變的國際經濟形勢面前,缺乏彈性的匯率制度可能意味著中國政府駕御全球經濟的手段和能力受到限制。結合國際上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實行市場化的浮動匯率制度就被很多人認為是中國政府理應做出的合理選擇。事實真的如此嗎?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一個過程,匯率制度的市場化改革,乃至資本賬戶的開放,自然也不例外。從相對固定的盯住匯率制度到市場化的浮動匯率制度,這中間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過去10多年中,世界范圍內此起彼伏的金融或貨幣危機,通常都是與過快的匯率制度改革聯系在一起的。東亞、南美、俄羅斯,都曾遭遇這樣的問題。這為我們提供了直觀的經驗。所以,漸進的改革和開放可能是一個更合理的選擇。這是一個很直觀的判斷。但是,對于匯率制度改革這樣的重大理論性和政策性問題,僅有一些初步的、直觀的判斷,是遠遠不夠的。直觀的經驗和感覺無法支撐理論觀點和政策選擇。這就需要我們進行更深層次的探討。我們既要從理論上探討當前中國匯率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分析其合理的發展方向;又要結合中國經濟當前的發展狀況,分析不同匯率制度的可行性及其未來的走向。
匯率制度的改革牽涉方方面面的因素,原因在于匯率形成和調整過程的復雜性。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后,各國不再規定本國貨幣的含金量,國際貨幣領域進入一個“無本位”、“無秩序”的時代。自此,貨幣在國際上就變成一種純粹的信用貨幣,其價值沒有任何明確的實物商品作為支撐。無論是購買力還是國家經濟實力,都不能為評判各國貨幣的相對價值提供一個穩定的、可量化的標準。
離開這一基礎,可能出現的是兩種情況: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匯率受制于國家特定的經濟、政治戰略,是依靠政府力量來設定和維持的;在市場化的浮動匯率制度下,匯率日益被供求力量的對比所主導。就浮動匯率制度來說,我們知道,能夠對市場供求產生作用的因素,不只是投資、生產、GDP或經濟增長率這些可以觀察的經濟力量,甚至還有各種無形的心理因素。所有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市場上的供求狀況,進而影響匯率的形成和變動,使得外匯市場上的匯率波動無常。
在諸多復雜的影響因素中,預期問題不僅是理論研究上的一個熱點,也是市場實踐中人們始終關注的一個問題。“羊群效應”、“匯率超調”以及“市場心理”或“市場情緒”等詞匯,經常會出現于有關外匯市場和資本市場行情的研究報告中。這都是和預期因素相關的。預期影響匯率的一個典型案例就是所謂的“比索問題”(Pesoproblem)。
在80年代,很多人在研究墨西哥的資本市場收益率時,發現墨西哥的平均資產收益率持續高于美國的同類資產,他們把原因歸結為人們對墨西哥比索在未來貶值的預期。因為在當時,人們普遍認為比索的幣值被高估了,基于這樣的判斷,人們預期比索在未來的某一天必定要貶值。貶值意味著所持有的比索資產在未來只能換回更少的外國貨幣。
所以,他們在當時只愿意支付較小價格來購買比索資產,故而比索資產的平均收益率較高。這一現象被一些學者稱為“比索問題”。后來,“比索問題”被進一步發展為所謂的“災害性事件預期”(CatastropheExpectation)。就是說,在面對不確定的未來時,人們總會預測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會出現某種不利的意外事件。當這種意外事件能夠帶來極大的損失時,人們在當前就會要求有某種保險手段。或者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如戰爭險、意外傷殘險等;或者要求在現在的交易行為中直接得到補償,如上面所說的壓低現在的資產價格。對貨幣貶值的預期被推廣為對所有可能發生的災害性事件的預期。在開放、自由的環境中,災害性事件預期的影響會進一步擴散和自我強化。在上面所說的比索問題中,幣值高估使人們預期貨幣在未來會貶值,導致資產收益率提高;這會引起更多的外資流入,進而推動比索的匯率進一步上升;人們更加相信比索在未來某一天一定會貶值,而且貶值幅度將更大;這就要求比索資產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在這個過程中,貨幣的匯率不斷上升。這樣的循環會將匯率推到一個不可維持的高水平上,資本市場無法提供外資所要求的高收益率,進而出現外資大規模撤出的現象,貨幣急劇貶值。在這個過程中,貶值的預期得到了自我實現。
在理論上,預期的影響或者“比索問題”,已經是人們所熟知的一個經濟現象。這也是過去許多發展中國家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度時遇到的一個現實困境。對于諸多發展中國家來說,本幣匯率在改革以前通常是高估的。實行市場化的浮動匯率制度,使得“比索問題”既具備了產生的條件,也具備了擴散和自我強化、自我實現的條件。
具體到中國的匯率制度改革,上述的理論邏輯能否同樣適用呢?中國的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都呈現順差,這也是國際上很多人認為人民幣幣值被低估的理由。從這一點出發,人民幣似乎應該升值,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似乎并不會遇到上述的那個困境。但事實并非如此。中國是一個尚處于改革和發展之中的國家,在今后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整體經濟依然會處于一個結構調整期中。這種結構性調整任務加大了中國經濟前景的不確定性。目前,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雙順差抵消了這種不確定性的影響,使得后者沒有引發人民幣貶值的預期。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以后,人民幣匯率可以更準確地反映市場上的資金供求狀況,人民幣升值的壓力被釋放,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收支狀況必定要重新調整。在此以后,市場上的預期就會發生變化,經濟的結構性調整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使得人民幣匯率的未來走勢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從而引發人們的貶值預期。發展到這一步,人民幣將遭遇“比索問題”,中國實行浮動匯率制也同樣要面臨那個現實困境。
上面的理論邏輯支持了浮動匯率制度不適合中國的觀點。反過來說,當前中國合理的選擇仍然是聯系匯率制度。接下來就必須說明在當前現實的條件下,中國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以及整個資本賬戶的開放應該作一些什么樣的具體安排。
首先,聯系匯率制度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不僅其盯住對象可以調整,而且,還可以在其中逐步引入更多的市場因素。過去,中國在國際分工中的位置,使得美國成為中國最主要的資金和貿易往來對象。基于這樣的情況,人民幣匯率一直是以美元為盯住對象。隨著中國在全球分工體系中位置的變化,中國與亞洲、歐洲之間的貿易和資金往來越來越多。這就要求人民幣的匯率應該盯住一籃子貨幣,包括日元、歐元等國際上主要的貨幣。其中各種貨幣的相對比例應該隨著對外貿易和外資結構的變化而做相應的調整。而且,在設定人民幣與一籃子貨幣之間的匯率時,應該充分考慮市場上資金的相對供求狀況。
在這里必須注意的一點是,在當前中國經濟的現實條件下,市場上的資金供求狀況不能成為人民幣匯率形成和調整的決定因素。因為中國經濟在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仍然會處于一個結構調整期中,反映在國際收支上,同樣也要面臨結構性調整的任務。雖然在浮動匯率制下,匯率機制的自發作用也能夠調整國際收支,但是它對于國際收支的結構性調整往往是無效的。所以,在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和調整過程中,必須更多地體現政府對經濟進行結構性調整的自覺性。
其次,必須協調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和資本市場開放之間的關系。改革人民幣匯率制度和開放資本市場是中國開放資本賬戶的兩個重要環節。這兩者是相互影響的,所以必須考慮它們之間的關系。
前面已經說過,浮動匯率制度不是中國的合理選擇。只有在中國經濟的結構性調整任務基本完成以后,實行浮動匯率制才能避免“比索問題”帶來的困境。所以在今后一段時期內,資本市場的開放應該先于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改革。一方面,中國經濟的結構性調整需要大量的外資,這對資本市場的開放提出了現實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以前,國際收支的順差可以抑制對人民幣貶值的預期,維持人民幣升值的預期,這有助于把外資所要求的收益率水平控制在我國資本市場能夠提供的程度之內。這對于吸引外資、發展中國的資本市場、促進中國的經濟結構調整,都是有好處的。
論文摘要:對外貿易在一國經濟發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匯率是一國進行對外貿易活動時所參照的重要價格指標,匯率的變動可能會對一國對外貿易的平衡產生重要影響。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與我國對外貿易發展之間的關系密切。因此,研究匯率變動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很重要。
1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匯率作為國家宏觀經濟的主要調控手段和經濟杠桿對國民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大多數國家都利用匯率作為促進國際收支平衡、調節貨幣流通和發展本國經濟的主要手段,它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為大多數人所接受。因此,匯率問題的研究近年來成為了全世界的一大熱點。
2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2.1匯率變動引起的貿易商品價格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匯率變動可通過引起國內和國際市場商品相對價格的變化來影響進出口和貿易收支。
本幣貶值可降低本國產品相對價格,提高國外產品相對價格,這樣出口商品價格競爭力增強,進口商品價格上漲,有利于擴大出口量,限制進口,促進貿易收支的改善。但是貿易收支對匯率變動的這種價格傳遞和競爭效果,受到兩方面因素的影響。
一方面,受匯率變動到進出口商品價格的調整是否存在時滯以及時滯長短影響。在國際市場中,匯率變動引導的金融資產價格的變動可在瞬間完成,但其引導的進出口價格的變動相對遲緩,因此本幣貶值可能導致本國貿易收支先惡化后再逐步改善,存在一個J曲線效應。J曲線效應在匯率較為靈活的浮動匯率制度國家和經濟開放程度較高的國家比較明顯,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系相對軟弱、經濟運行相對封閉等往往會使得J曲線弱化和變形。
另一方面,受匯率變動引起的進出口商品價格變動程度的影響。現今大部分國際市場并不是完全競爭市場,大部分商品也不是同質產品。在這種情況下,進出口價格變動幅度可能并不等于匯率變動的幅度。由于進口和出口是相對的,將匯率傳遞定義成匯率變動引起價格變動幅度。但是由于出口商有一定的決定價格和產量的權利,而商品價格的變動必然引起需求彈性的變動,使得本國貨幣貶值并不一定引起進口商品價格同比例上升,一般進口商品價格上漲幅度要小于匯率貶值的幅度,這就是不完全匯率傳遞。一般說,如果市場集中程度提高,進口商品用國內貨幣標價的范圍擴大,則匯率傳遞系數會降低;若產品同質和替代程度提高,國外廠商相對國內競爭者的市場份額擴大,則匯率傳遞系數上升。在這主要討論進出口需求彈性、進口商的討價還價能力、外國政府的報復、與生產成本有關的投入要素的來源、科學技術發展以及進口國的政策調整等對價格傳遞機制的影響。
2.2匯率變動引起的收入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匯率變動可以通過影響國民收入來對貿易收支產生影響。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如若貨幣貶值的國家存在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資源,則貶值可以刺激國內外居民對本國該種產品的需求。貶值的這種支出轉換效應會改善自主性貿易余額,自主性貿易余額的改善會通過凱恩斯乘數的作用,提高一國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的增加會相應提高國內支出。如果貶值引起的自主貿易余額改善超過因國民收入增加而帶來的進口增幅,即滿足羅賓遜-梅茨勒條件,則貨幣貶值的主要影響仍然是改善貿易收支。
第二,貶值通常會造成進口商品價格上升,出口商品價格下降,從而導致貿易條件惡化。若國民收入中支出比進口的比重很高,則貿易條件對支出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在國內貨幣貶值后,在同樣名義收入水平下,消費者只能購買較少的商品(包括國內商品和國外商品),也就是導致實際收入的下降。這必然導致貶值國支出的下降,從而改善貿易收支。
2.3匯率變動引起的價格水平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匯率變動除了影響貿易品相對價格外,還會影響本國一般價格水平,進而影響貿易收支。在貨幣貶值后,主要可以通過三條渠道影響國內物價水平。
首先,貶值使得以本幣表示的進口品價格上漲。進口品本幣價格上升,一方面直接影響進口原料與半成品的價格,進而使得本國商品成本提高,就比如當前的能源價格;另一方面由于進口消費品價格上漲,必然會推動本國工資水平上升,間接影響本國商品成本。這兩方面共同導致本國國內價格水平上升。
其次,若貶值在短期內促進了貿易收支的改善,則引起貶值國的出口需求增加,從而總需求增加。在充分就業條件下,在出口大于進口時,意味著該國總收入水平大于供給國內需求的產品和勞務。在此條件下,國內會由于過度出口造成國內產品供應不足導致通貨膨脹。在短缺經濟條件下,這種狀況會尤其加劇。相反,在國內需求不足時,出口會緩解通貨緊縮壓力,促進經濟發展。如果一國尚未實現充分就業,經濟增長只會使資源利用程度提高,更接近充分就業程度。因此,貨幣貶值導致的貿易收支順差在兩種情況下不會導致物價上漲,一是國內產品和勞務的供給大于需求,二是國內生產要素尚未充分利用。
再次,貶值后出現貿易收支順差,則外匯儲備會增加。外匯儲備的增加,將使央行通過購買外匯而投放的基礎貨幣增多。實際上,當國際儲備增加時,很可能會導致國內物價上揚。國內價格上升,從兩方面對貿易收支產生影響。第一,當名義貨幣供應不變時,價格上漲使得公眾所持有真實現金余額下降。為讓真實現金余額恢復到意愿持有水平,公眾一方面會出賣有價證券,從而使市場利率上升,投資下降;另一方面會減少消費支出,兩方面作用結果是國內總支出下降。這樣必然影響貿易收支的變動。第二,假定國外價格水平不變,當國內價格上漲幅度超過本幣名義匯率貶值幅度時,則名義貨幣貶值不但不會引起貨幣實際貶值,反而會導致實際匯率上升,最終會惡化貿易收支。
2.4匯率變動引起的支出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匯率變動能夠通過影響支出變化進而影響貿易收支。支出變化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代表結構變動的支出轉移,另一種是代表數量變動的支出改變。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是通過支出轉移和支出改變共同完成的。
匯率的變動會引起兩國商品的相對價格的變化,本幣貶值則本國出口商品的對外價格下降,而本國進口商品的本幣價格上升,所以本國商品相對于外國商品而言更便宜了。這樣貶值就會使得國內外支出從外國商品轉移到本國商品。支出轉移能否實現以及其效果是否顯著則取決于國內外商品的供求彈性。供求彈性大時,則匯率變動后通過影響支出轉移就可以改變貿易收支狀況。
匯率的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不只是通過影響支出轉移來達到,還會通過改變支出規模達到。本幣貶值則本國出口增加進口減少,貿易收支改善。但是隨著本國出口商品的增加,本國的國民收入將增加,從而本國的支出規模就會擴大,從而就會導致進口增長,這樣貿易收支的改善程度將減小。這就是匯率變動通過支出數量的改變進而影響貿易收支的原理。如果考慮回傳效應,那么本幣貶值后本國的國民收入提高,則本國的支出規模擴大,從而提高了外國的國民收入,反過來又增加了對本國產品的需求,從而擴大了本國產品的出口。這樣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就更為復雜。
從以上匯率變動與貿易收支理論的論述中我們可以得到,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是個復雜的過程,匯率變動主要可以通過以下渠道來影響貿易收支:匯率變動引起的貿易商品價格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匯率變動引起的收入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匯率變動引起的價格水平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和匯率變動引起支出變化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另外,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程度也受很多因素的影響,譬如匯率變動的國家的經濟還有匯率的傳遞程度等。所以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很復雜。
3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對外貿易的評價與建議
3.1加大籃子中歐元的比重,并考慮英鎊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與歐洲國家的貿易產生的影響比較大,所以我們可以在參考一籃子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中,加大籃子中歐元的比重,并在決定人民幣匯率水平時考慮英鎊的影響因素,降低匯率變動對我國和歐洲國家貿易的不利影響的程度。
3.2加強東亞貨幣合作
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對我國與新加坡間的雙邊貿易收支也產生不小的影響,所以我們要加大東亞貨幣區的合作,通過合作來減小人民幣匯率變動對中新貿易的影響。人民幣匯率制度從單一盯住美元轉變為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后,東亞匯率關系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盯住美元的東亞貨幣肯定會因為人民幣對美元浮動而與人民幣匯率關系不穩定,而非盯住美元的匯率和人民幣的雙邊的匯率可能會更加不穩定,這就會影響到我國與東亞國家間的貿易關系我國應該繼續積極參與亞洲貨幣合作。以后要先建立以人民幣和日元為核心的次貨幣區,然后逐步融合,形成真正的東亞貨幣區。
3.3加快出口產品的產業升級
人民幣升值后,由于進口品的價格相對會降低,所以我們應該多進口高新技術產品,從而來提升我國的制造業水平,加快我國的產業升級,而要避免奢侈商品的進口。還要調整外資引進的政策,在引進外資時要重視技術與管理的引進,吸引的外資要能滿足我國對技術的需要并提高我國自主創新的能力,從而促進我國國內產業的升級。我國目前出口產品多為技術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非常低廉,而且附加值較低。因此我們應該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的步伐。鼓勵企業創建自己的品牌,提升產品檔次并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實現出口產品的動態升級。
3.4大力發展各種形式的對外貿易
我們要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建立境外投資保險制度和風險預警機制,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去國外投資,增加能源、資源導向型對外投資。這樣可以增強我國企業的經營能力,又可以繞開貿易壁壘,減少貿易摩擦,擴大出口,同時還可以滿足我國能源和原材料依賴型企業對能源以及原材料的需求。
3.5提高風險應對的能力
匯率制度改革后,彈性的匯率制度加大了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從而使得企業出口面臨更大的風險。所以企業可以多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來降低出口的風險。而金融系統應該加大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開發,以滿足企業的需要。政府則應加大對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推進金融衍生市場的發展,引導培育市場主體管理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李俊江,史本葉.論人民幣升值對我國貿易收支的影響[J].經濟縱橫,2005,(9).
[2]周毓萍.實際匯率對我國貿易影響的實證研究[J].國際經貿探索2001,(3).
【關鍵詞】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浮動匯率
【正文】
近年來,國際上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日益高漲,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日本財相鹽川正十郎在各種場合敦促中國對人民幣匯率重新估值。由于受中國出口產品沖擊,一些歐美國家也加入了要求人民幣升值的陣營。今年9月初,美國財長斯諾訪華并在泰國出席APEC財長會議,圍繞人民幣匯率的辯論達到了。
其實,人民幣匯率問題的實質,并不是人民幣是否應當重估,即它的短期升降與否,而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應采取固定匯率還是浮動匯率。換言之,匯率水平只是最終的結果,形成匯率的機制才是問題的關鍵。斯諾認為,靈活的浮動匯率制度是中國確保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的最佳選擇。那么,事實果真如此嗎?
一、兩種匯率制度利弊的比較
1.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的優點在于較為固定的匯率有利于投資者核算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或者說,國外流入資金的風險貼水較低,從而有利于吸引外資。
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一方面是不能靈活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的市場性喪失或削弱;匯率市場性的喪失或削弱又使其不能反過來調節外匯的供求關系,自動調節功能大大降低,因而只能由政府調節。但政府確定匯率的弊端十分明顯:一是受到主觀影響,如果政府調控能力不強還會出現重大失誤;二是受到客觀因素的牽制,匯率的確定和變動涉及到各方面利益,政府不得不充分考慮;三是受不同政策目標的牽制,匯率目標可能和其他目標相沖突,若匯率水平脫節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就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另一方面,“蒙代爾三角”理論認為,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和貨幣政策三者不可能兼顧,只能犧牲其中之一而保證實現另外二者。因為假如在固定匯率制度和資本自由流動下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利率會上升,在匯率不變的情況下,利率的上升帶來對本國投資收益的增加,大量的外國資本會流入,造成本幣升值的壓力,為維持匯率的固定水平,政府要賣出本幣買入外幣進行干預,這樣緊縮的貨幣又被擴張了,貨幣政策無效。因此,在資本自由流動的前提下,堅持固定匯率就要放棄貨幣政策的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在我國乃至世界歷史上,固定匯率制都曾發揮過它的積極作用。二戰后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其實質就是一種固定匯率制度,對于戰后各國經濟復蘇和建立穩定的經濟貿易聯系,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從我國以前的情況來看,資本自由流動不存在,通過政府調整可使國際收支大體平衡,固定匯率制的利大于弊。亞洲國家高速發展的90年代,固定匯率制對于穩定投資者預期也曾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是如果經濟泡沫膨脹,經濟增長減慢,貿易赤字上升,投機資本沖擊的情況出現,此時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就遠遠超出了它的有利方面。
2.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能夠克服固定匯率制的不足,一方面,它能夠靈活的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更具有市場性,從而反過來自動調節外匯供求;另一方面,浮動匯率不存在“蒙代爾三角”的困擾,能夠使貨幣政策更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但是,浮動匯率制不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從而不利于外資的引進;同時,浮動的匯率容易導致價格的波動,給抑制通貨膨脹造成困難。
二、匯率制度選擇的條件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孰優孰劣是國際金融領域長期爭論不休的問題。其實,匯率制度的選擇是由一系列客觀條件所決定的,不同的匯率制度適合于不同的國家,這取決于其經濟實力、外部環境、宏觀經濟調控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等。從總體上看,一國采取什么樣的匯率制度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1.國家的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
這里的國家大小是指以GDP衡量的國家大小。大國、強國的經濟實力強,防范和抗拒金融風險能力強,匯率波動在一般情況下不強,適宜實行浮動匯率制。例如美國,是最典型的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家,但是由于技術革命的影響,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快,經濟基本面好,國際競爭力強,因此浮動匯率并未帶來不利影響,相反,美國是全球外資引進最多的國家。這類國家通常對貨幣政策的依賴性較大。
小國、弱國經濟實力弱,宏觀調控能力弱,受外部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匯率波動性大,若實行浮動匯率,則其負面影響將超過有利影響,造成投資預期差、通貨膨脹無法控制的局面。由于這類國家外部均衡實現難度更大,因此更需發揮匯率政策的調節作用,所以更適宜實行干預程度較大的匯率制度,如固定匯率制或者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2.經濟基本面的健康情況,外匯儲備充分與否,國際競爭力的強弱
經濟基本面健康,外匯儲備充分,國際競爭力強,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的國家更宜實行浮動匯率制。相反,經濟基本面不好,或外匯儲備不充分,或國際競爭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幾者不能同時滿足,則宜實行固定匯率制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以我國為例,我國宏觀經濟基本面比較好,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外匯儲備比較多;但是國際競爭力較弱,特別是金融體系不夠健全,金融監督機制不完善,因此更宜實行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
3.資本的流動性
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易受到投機資本的沖擊,并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在資本流動受到管制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不會發生大的危險,并且,由于資本流動受到管制,固定匯率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之間便不再矛盾,例如我國就是如此。
4.通貨膨脹水平
通脹率高,匯率水平對物價總水平影響較大的國家適宜實行固定匯率制,等以后通脹情況有所好轉時,可調整匯制,以避免固定匯率的負面影響。相反,通脹率不高的國家可以實行浮動匯率制。
以上這些條件都不能單獨決定采取何種匯率制度,而應看一定時期的條件組合。沒有任何一種匯率制度是固定不變的,匯制的選擇要根據條件的變化而定。
三、中國目前不具備實施浮動匯率制的條件
1.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監管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沉重包袱,資本市場不完善,中小金融機構規模小、競爭能力弱,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機制不完備,市場不規范,監管體制不健全等問題都尚未得到有效解決,一旦匯率完全放開,國際游資的沖擊有可能導致金融體系的全面崩潰,引發金融危機,亞洲金融危機的歷史將可能重演。
2.從自由化的次序看,從一個完全管制型的經濟向完全自由化的經濟過渡時,其合理的過渡路徑應該是:在國內金融市場實行自由化之后,才能實行浮動匯率制(李楊、殷劍鋒,2000)。因為只有在金融市場是有效的且利率由市場供求決定的情況下,無抵補的利率平價的假設才可能成立。這時匯市才可能具有有效性,能實現匯率的均衡。一國經濟才能在經歷真實、金融沖擊時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利率是匯率變動的平衡器、緩沖器,其變動方向和匯率是相反的,因此可以減小利率浮動造成的沖擊。目前雖然人民銀行已明確表示要在3年內實現利率市場化,在制定利率政策時也更多地考慮市場因素,但畢竟還受許多關鍵問題制約,短期難以實現。至于有效的金融市場,也因人們投資理念的培育、熟練專業人才的培養、金融法規的健全、金融產品的豐富等都需要在進一步開放中完善,難以一步到位。所以與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的匯率更易于波動。這時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就等于是本末倒置。印尼就是一個實例。
3.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是實行浮動匯率的前提條件,否則,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必要性不大,且可行性也有置疑。雖然加入WTO以來,我國已經采取了多項措施加速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和放松外匯管制,但是距離完全意義上的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且,在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還未得到加強的條件下,資本市場完全開放和資本完全自由流動都必須謹慎為之。
4.無論是在影響匯率波動的預期方面,還是在匯率的調節機制方面,我國當前都存在誘發匯率不穩定的因素。一是我國還處于轉軌階段,結構調整尚未完成,各項市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未來的經濟狀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尤其是中國的銀行業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同時又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很多人對中國的金融業沒有足夠的信心,因此對匯率波動的預期始終未能消除。二是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價格調整具有嚴重的不均衡性。我國商品市場分割程度較高、信息流動不充分,商品的異質性導致商品流動速度較慢,商品價格調整具有粘性。相反,我國金融市場的生成和發育較為規范,資本的單一性和同質性使資本能夠低成本地快速流動,市場價格調整具有彈性,更易于形成一個統一的市場。商品、金融市場價格調整的差異性造成金融市場的均衡實現快于商品市場,根據多恩布什的“匯率超調理論”,這會加劇我國匯率的過度波動。
總之,我國目前乃至一定時期內不宜采取完全浮動匯率制,央行難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完全放棄對外匯市場的干預。這樣從邏輯上講,中國匯率制度的設計應當考慮介于固定制與浮動制之間的有管理的浮動制。
四、匯率制度的長期選擇
雖然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條件,但是從長期來看,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將不利于實現國家內外部均衡的目標。
1.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將影響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貨幣政策實際上有著維持幣值穩定的雙重目標,對內維持物價的穩定,對外維持匯率的穩定。我國內外均衡的目標常常發生沖突,央行的貨幣政策也就常常顧此失彼。為維系固定平價,央行有義務按市場要求被動地買入和賣出外匯,這使貨幣當局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主動性大為削弱了,同時外匯儲備也被動地受國際收支狀況的影響。具體到我國實際,由于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連年順差,1994年到2001年底,我國的外匯儲備由1994年的516億美元上升至2001年的2174億美元(數據來源,中經網),增長了3倍,外匯儲備總額僅次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位。在強制結匯制下,央行相當于在購買外匯的同時,被迫投入大量的基礎貨幣投放量。加之我國目前缺少一個具有深度和廣度的便于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國債市場,無法通過在公開市場上的反向操作,來實現沖銷的目的,即賣出國債,買入人民幣,以此來抵消大量收購外匯而多投放的人民幣,穩定貨幣供應量,所以給貨幣調控帶來很大影響。
而且,外匯占款作為央行基礎貨幣投放的主要渠道,本身也存在很大限制:(1)央行的行為受制與外匯的供求狀況,不能自主決定基礎貨幣投放和回籠規模。(2)通過外匯占款投放的基礎貨幣具有結構偏差,在地區上流向外匯供求順差地區,在行業上主要流向出口部門,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發生了改變,這給貨幣政策帶來了操作上的困難。
2.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我國財政政策較為有限。為了面對世界市場日益嚴峻和國內市場內需不足的局面,同時也為了彌補貨幣政策效應的不足,我國連續多年采取了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外貿中大范圍地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以增強出口商品競爭力,對內擴大政府投資支出,以啟動內需。然而,目前財政政策的可延續性令人懷疑:(1)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固定匯率制下的國內財政政策對外國經濟有正的溢出效應。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加大,國內的大規模公共工程建設,將有越來越多的外資公司的參與,大批的原材料和設備需要從國外進口,因此,很大的一部分財政支出轉化為了進口需求,對國內經濟的刺激效應逐漸減弱。(2)在我國,國債主要是由社會公眾和企業或金融機構購買的,大舉借債,其結果直接減少企業投資和私人消費。隨著國有資本的大量進入,中國民間資本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受到擠壓。有數據表明,2001年,民間投資再次減速,集體和個人投資分別增長8.1%和12.7%,仍低于國有及其他類型投資增長。民間富余的資本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統計表明中國民間儲蓄已逾7萬多億,卻大部分沒有進入投資領域。即使民間投資相對活躍的浙江,目前仍有3500億元民間資金閑置。(3)目前,我國已出現了財政赤字,再大規模舉債,將導致財政負擔越來越大。經過連續數年的增發國債,我國國債余額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10%上升到2002年的18.3%,已逼近國際公認的20%的警戒線。正是基于已上,中國當前的積極財政政策將在今后逐步淡出。
芒德爾—弗來明模型
20世紀60年代,羅伯特•芒德爾(RobertA.Mundell)和J.馬庫斯•弗萊明(J.MarcusFlemins)提出的芒德爾——弗萊明模型(Mundell-FlemingModelM-F模型,下同),對開放經濟下的IS-LM模型進行了分析,堪稱固定匯率制下使用貨幣政策的經典分析。該模型指出,在沒有資本流動的情況下,貨幣政策在固定匯率下在影響與改變一國的收入方面是有效的,在浮動匯率下則更為有效;在資本有限流動的情況下,整個調整結構與政策效應與沒有資本流動時基本一樣;而在資本完全可流動情況下,貨幣政策在固定匯率時在影響與改變一國的收入方面是完全無能為力的,但在浮動匯率下,則是有效的。由此得出了的“芒德爾三角”理論,也就是著名的“三一定律”。即貨幣政策獨立性、資本自由流動與匯率穩定這三個政策目標不可能同時達到。1999年,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PaulKrugman)根據上述原理畫出了一個三角形,他稱其為“永恒的三角形”(TheEternalTriansle),從而清晰地展示了“芒德爾三角”的內在原理。在這個三角形中,貨幣政策獨立性和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和資本自由流動,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固定匯率,這三個目標之間不可調和,最多只能實現其中的兩個,這就是著名的“三元駁論”。如表1所示。
3.張錦冬.人民幣是否該升值.經濟學動態,2004第1期
近來,美國一部分人不斷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對中國發難。2002年起,先后有美國制造商協會(Preeg,2002)、健全美元聯盟(CoalitionforaSoundDollar)、公平貨幣聯盟(TheFairCurrencyAlliance)宣稱,中國進行匯率操縱,使得人民幣匯率較購買力平價嚴重低估,阻礙了美對華出口,造成美中上千億美元的貿易逆差,違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因此要求美國政府積極交涉乃至尋求WTO爭端解決。本文通過對IMF和WTO法律文件的分析認為,這些責難缺乏依據、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和政策并不違反IMF和WTO規則。
根據1944年6月《聯合國貨幣金融會議最后議定書》,建立了IMF管轄國際金融體系(主要為匯率制度和外匯措施),成立國際復興和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負責戰后重建和發展,而負責貿易規則的任務后來落在關稅和貿易總協定(GATT)身上,后者為1995年成立的WTO所取代。因此,本文第一部分剖析IMF法律文件,第二部分研究WTO協定,第三部分回顧中國加入世貿談判情況,最后分析人民幣匯率水平問題。
一、從IMF對匯率安排的要求看人民幣匯率制度和政策
(一)IMF的匯率制度規定
1973年8月15日,美國單方面宣布美國停止美元兌換黃金后,布雷頓森林體系即告崩潰。國際貨幣體系從釘住美元為主的固定匯率體系進入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體系并行的時代。應美國的要求,IMF相應修訂了協定,有關匯率制度的規定主要體現在IMF協定第四條、第八條第四款和第十四條。
第四條第1節規定了會員方的義務:應努力以自己的經濟和金融政策來達到促進有序經濟增長的目標,既有合理的穩定的價格,又適當照顧自身國情;應避免操縱匯率或者國際貨幣制度來妨礙國際收支有效的調整或取得對其他會員方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努力創造有序的基本經濟和金融條件和不會產生反常混亂的貨幣制度去促進穩定。IMF1977年作出的第5392—(77/63)號監管決定解釋:匯率操縱是指長期、單向、大量干預外匯市場。
第四條第2節規定了匯率制度的種類,包括:(1)一個會員以特別提款權或選定的黃金之外的另一種共同標準,來確定本國貨幣的價值。(2)通過合作安排,會員方使本國貨幣同其它會員方的貨幣保持比價關系。(3)其它外匯安排。這樣,固定和浮動匯率制度并行不悖。
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會員應當實行經常項目可兌換:避免限制經常項目支付,避免實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貨幣匯率,兌換外國持有的本國貨幣(接受該條的國家稱為第八條款國)。但對經常項目可兌換條件不成熟的發展中國家,第十四條第2節規定,經IMF批準可以暫時維持現行外匯限制(援引該條的國家稱為第十四條款國)。
(二)IMF對匯率的監督
為避免重蹈20世紀30年代各國以鄰為壑的競爭性匯率貶值政策導致世界經濟危機的覆轍,IMF被賦予了監督國際匯率制度的職權。IMF協定第四條第3節規定,IMF有權監督指導會員方匯率政策。第二十六條第2節等規定,如果成員方拒不履行IMF的裁決,IMF可以處予取消使用IMF普通基金的資格,乃至經85%的投票權表決逐出IMF,但并不存在類似WTO爭端解決程序或交由WTO解決的先例。同時,第四條第3節規定,IMF匯率的監督指導,應該尊重、關注會員方內的國情及社會和政治政策。
IMF對成員國的審查監督每年進行(稱為第四條款磋商),重點是宏觀經濟政策(包括匯率政策),也審查第八條款國的匯兌措施是否違反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第十四條款國取消外匯限制的條件是否成熟。在實際監督中,IMF在匯率水平上態度靈活,更多地尊重東道國的意見,并不強加于人。甚至在危機前后,IMF對匯率水平是否恰當多與東道國充分協商。例如,1994年墨西哥貨幣危機、1997年泰國貨幣危機,1998年巴西金融危機中,IMF沒有強求這些國家調整匯率水平,直到市場力量迫使政府放棄不現實的匯率水平。
美國的財政赤字問題卻是世界長期發展的潛在威脅。IMF在《2004年世界經濟展望》中批評美國不可持續的財政赤字政策,認為這是貿易赤字的主要原因,威脅世界經濟的穩定。
(三)基金組織中固定匯率制度成員多于浮動匯率制度成員
在現實中,各國都根據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和運行狀況自主選擇匯率制度和匯率政策。根據IMF《2003年度報告》,截止2003年4月30日,世界上共有8種匯率制度,按照匯率彈性從小到大分別為:沒有本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貨幣發行局制度、傳統的釘住匯率安排、平行釘住、爬行釘住、爬行區間浮動、無區間的有管理浮動和自由浮動。在187個IMF成員中,采取上述制度的分別為41、7、42、5、5、5、46和36個。通常前6類歸為固定匯率制度,后2類劃入浮動匯率制度,這樣,IMF會員采用固定、浮動匯率制度分別為105和82個,固定匯率制度占多。
縱觀世界各國,匯率的彈性是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基本呈正相關。在國際資本流動規模巨大的今天,自由浮動匯率制度幾乎是發達國家的專利。雖然亞洲金融危機后,有一些國家采取了自由浮動匯率,但多數壽命很短。1999年到2002年IMF成員改變匯率制度多達78次,其中放棄自由浮動的為Z7次,僅2001年和2002年就分別有10個發展中國家和8個新興市場國家從自由浮動轉向無區間的管理浮動,自由浮動的成員從1999年的48個減少到2003年的36個。
理論上說,除了自由浮動匯率制度外,其它匯率制度都多少需要一定的干預。實際上,即使是前者也不可能完全放任匯率不管,差別在于干預的方式、頻率和力度。極少數發達國家(如美國)對匯率采取“善意的忽視”,但是偶爾通過官員“放風”來引導匯率走勢。而另一些發達國家,如加拿大,采用了綜合考慮利率和匯率的貨幣狀況指數進行調控,有時(如在亞洲金融危機時期)也直接入市干預。還有些國家采取間接干預,如通過調控利率調節匯率。總之,對匯市的干預是各國進行宏觀調控和維護穩定的匯率制度的通用手段。
(四)中國沒有操縱匯率以阻礙國際收支調整或獲得所謂“不公平”競爭優勢
衡量幣值高估還是低估不能以Preeg所用的雙邊匯率為基準,而應以多邊匯率作參照系,而IMF等國際組織普遍采用實際有效匯率(RealEffectiveExchangeRate),根據測算,從1995年初到2002年末,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上升了21.37%。研究表明,不論是出口還是凈出口,與中國GDP增長的相關性較大,而與人民幣匯率的相關性并不顯著(xu,2000)。例如2000年,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隨美元處于最為堅挺的時期,但中國出口增長27.8%,進口增長35.8%;相反,2003年,人民幣匯率隨美元走軟,出口增長34.6%,進口卻增長39.9%,外貿順差同比縮小了16%。
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其基礎是銀行結售匯制度,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都通過指定銀行進行。指定銀行又根據核定的結售匯周轉頭寸上下限,將多余或不足的外匯頭寸,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平補,進而生成人民幣匯率。該匯率制度是單一匯率,沒有歧視性匯率安排。銀行間外匯市場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方式撮合成交。中央銀行依靠法律和市場手段,調控外匯供求關系,保持匯率基本穩定。匯率穩定,是中央銀行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通過市場手段,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結果,并不是為了阻礙國際收支調整或獲得所謂“不公平”競爭優勢。在每年第四條款磋商中,IMF從未對我國匯率制度安排提出異議,也證明了目前人民幣匯率是符合IMF協定的。
(五)外匯儲備的標準
美國和日本某些人認為,中國的外匯儲備超過了世界銀行的標準,目的是為了獲得對他國不公平競爭優勢,這也是站不住腳的。首先,世界銀行并不管轄外匯儲備標準。相反,根據WTO有關規定(見第二部分),締約各方應接受IMF對外匯儲備的結論,而IMF對華第四條款磋商沒有質疑中國的外匯儲備。其次,外匯儲備是否充足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世界銀行所謂的外匯儲備占進口的25%,只是一個最低要求。世界銀行專家認為,低于這一標準,容易發生金融危機。第三,儲備水平還要考慮許多因素。亞洲金融危機表明,外匯儲備需要考慮資本流動的因素。世界銀行專家認為,影響儲備的因素,還應當包括償還外債和維持對金融體系的信心等。而目前中國銀行體系,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比例高達20.39%,最后都需由政府負擔。因此,中國的外匯儲備需要維持較高的水平,以維護投資者信心。
此外,中國的儲備相當一部分來源于資本流入而非貿易順差。從1990年代起,中國在發展中國家吸引FDI中名列前茅。截止2003年底,中國吸收FDI超過4500億美元,外債流入1800億美元。這些資本流入中有許多最后反映為外匯儲備的增加。因此,外匯儲備中只有一部分來源于貿易順差,更多的部分來源于資本流入。例如,2000年到2002年,國際收支中的資本和金融帳戶順差達到800.1億美元,而經常項目順差只有733.5億美元。
二、從WTO對外匯事務的規定看人民幣匯率制度
(一)WTO對外匯事務的規定
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的成果之一是成立了WTO,此外還達成了一系列的多邊協議和協定,構成了當今國際貿易行為規范的框架,也使WTO和IMF的關系有所發展。WTO涉及外匯安排的條款,新添了《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TRIMs)等協定。具體規定如下:
1.貨物貿易領域。WTO成立后,根據《WTO關于與IMF關系的聲明》(以下簡稱《宣言》),除非最后文件另有規定,WID與IMF的關系基于規范GATT1947締約方全體與IMF關系的條款。因此,在貨物貿易領域,WTO與IMF關系遵循GATT與IMF的關系。GATT章節涉及外匯事務的實質性規定主要有國際收支保障條款以及外匯安排,內容如下:
國際收支保障條款。GATT第十一條、第十八條分別授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采取進口數量限制和征收關稅附加稅(稱為國際收支保障措施)。為防止濫用國際收支保障措施,GATT設定了嚴格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是該國的國際收支出現困難和儲備下降及兩者的威脅,或者儲備過低,而國際收支和儲備狀況由IMF認定,GATT締約方全體都必須接受IMF的結論。
外匯安排。GATT第一條規定,在有關進口和出口的全部規章手續方面,成員必須對其它成員實行最惠國待遇。對外匯措施來說,這與IMF要求一致(如前所述)。GATT第十五條對成員的外匯安排進行了規定。第一款規定,GATF應與IMF進行合作,以便雙方在IMF管轄范圍內的外匯問題和GATT管轄范圍內的數量限制和其他貿易措施方面相互協調政策。第二款規定,在外匯安排問題的所有情況下,締約方全體應與IMF進行充分磋商,接受IMF提供的關于外匯、貨幣儲備或國際收支的結論。第4款規定“成員不得通過外匯措施而使本協定的各項條款的意圖無效,也不得通過貿易行動使《IMF協定》各項條款的意圖無效。”第5款規定,如果一成員的外匯限制與本協定對數量限制所規定的例外不一致,締約方全體可以向基金報告。第8款規定,本協定不阻止一締約方依照《IMF協定》,使用外匯管制或外匯限制。
GATT上述條款說明:GATT管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而外匯事務基本由IMF管轄,但雙方應當互相協調政策。GATT締約方有關儲備、國際收支、外匯限制、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問題,應當要提交IMF裁決。一GATT締約方可采取符合IMF協定的外匯限制,不受GATT管轄。
2.服務貿易領域。GATS涉及外匯安排的是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關于金融服務的附件》,此外還包括《關于金融服務承諾的諒解》和《金融服務協議》。GATS第十一條明確了WTO和IMF在服務貿易項下外匯管理方面各自的管轄權,指出,任何規定不得影響IMF成員在《IMF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包括采取符合《IMF協定》的匯兌行動;除在嚴重國際收支困難或其威脅的情況下外,一締約方不得對與其具體承諾有關的經常項目交易的國際轉移和支付實施限制,也不得對任何資本交易設置與其有關此類交易的具體承諾不一致的限制。同時,《關于金融服務的附件》對金融服務管轄范圍進行了限定。中央銀行和貨幣管理機關和任何其它公共實體為推行貨幣或匯率政策而從事的活動屬于“在行使政策職權時提供的服務”,不在GATS涵蓋范圍內,因此不受WTO管轄。“金融服務提供者”也不包括中央銀行。因此,GATS中關于外匯事務的條款,基本與GATT一致,均未涉及匯率制度。根據GATS第十二條,對服務貿易采取國際收支保障措施時,是否發生嚴重國際收支和對外財政困難或其威脅,也應接受IMF裁定。
3.與貿易有關的投資領域。TRIMs附件第二條規定:不得要求企業自求全部或部分外匯平衡(外匯平衡條款)。因此,WTO對發展中國家通常使用的經常項目外匯管制手段之一—外匯平衡條款享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貨物貿易項下,WTO成員的外匯管制和匯率制度是IMF的管轄范圍,WTO必須接受IMF結論,即IMF對外匯管制和匯率制度享有單獨管轄權。服務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的外匯管理方面,IMF擁有管轄權,但WTO也對與成員的極少數具體服務開放承諾有關的經常性、資本性國際交易外匯限制和外匯平衡措施分享管轄權。匯率制度則是在IMF單獨管轄范圍內。
(二)中國加入WTO有關外匯問題的談判情況
2001年6月,WID中國工作組會議的多邊談判在日內瓦恢復。會上,美國要求在中國加入WTO議定書和工作組報告中加入外匯事務的條款,旨在將中國的外匯事務納入WTO爭端解決機制。有關外匯問題的案文主要是:要求中國向WTO承諾外匯安排,開放部分資本項目,提供外匯管制的完全信息。對此,中方認為,外匯事務應當由IMF管轄,并不在WTO爭端解決機制范圍內。因此,中國就此問題與美方進行了多次雙邊磋商,WTO中國工作組舉行了八輪多邊談判。經過艱苦談判,最后各方達成協議,中國加入WTO議定書和工作組報告刪除了要求中國承諾外匯制度,包括匯率制度的案文。
WTO中國工作組報告有關匯率制度見第31—32段。文中,中國代表介紹了中國現行匯率制度,即實行以市場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形勢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WTO成員(包括美方)當時對此均未提出異議(當然,如前所述,GATT規定成員應當轉向IMF提出)。2003年對中國的過渡審議機制各成員也未涉及中國匯率制度和政策問題。
(三)以美中雙邊貿易逆差為依據指責中國使WTO協定意圖無效是對WTO多邊規則的曲解
Preeg據第十五條第四款認為,中國的匯率政策使得GATT條款的意圖無效。因此違反了GATT規則。這是對WTO協定的曲解。
首先,WTO是一個多邊組織,它判斷貿易問題、解釋WTO協定是從多邊角度著眼的。[因此,縱然中美雙方對雙邊貨物貿易赤字的統計存在分歧(雙方差距超過3—4倍,見Bronfenbrenner等人的總結,第74頁),對WTO來說,強調的是一國與其它國家的貿易總差額。即使中國對美貿易順差如美國所稱,在2003年超過1346億美元,但是,中方對日本和東亞新興市場國家卻是大量的貿易逆差,使得世界各國的貨物貿易總順差在2003年只有255億美元左右,占GDP的1.87%,在WTO看來不算大。加上中方的服務貿易赤字(2002年約為68億美元),則比例還會更小。因此,中國外匯安排沒有使WTO協定的意圖無效。換言之,美方從中美貿易赤字角度指責中國低估人民幣匯率,違反WTO規則,本身就是站在狹隘的雙邊角度,并不符合WTO規則。
其次,姑且不說WTO管轄權問題以及何謂GATr條款的意圖,如果完整地看,就會發現第4款實際上要求成員在貿易措施和外匯措施上相互協調,是一個平衡條款。GATT進一步解釋:“‘使…無效’一詞旨在表明,例如,任何侵犯本協定任何條款文字的外匯行動,如在實際中不存在明顯偏離該條款的意圖,則不應被視為違反該條款。因此,一締約方符合《IMF協定》而實施的外匯管制的一部分,如要求出口結算使用本國貨幣或IMF一個或多個成員貨幣的締約方,不會因此被視為違反第11條或第14條。”換言之,GATT第十五條第四款是為了防止外匯措施明顯偏離GATT條款。因此,Preeg文是在斷章取義。
再次,WTO并不管轄匯率制度。Preeg認為,根據第十五條關于WTO可與IMF充分磋商的規定,美國可就人民幣匯率問題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但是,如前所述,第十五條規定,在磋商中,“締約方全體應接受IMF提供的關于外匯、貨幣儲備或國際收支的所有統計或其他事實的調查結果”,即WTO聽從IMF裁決,既無規定也無先例將外匯安排納入爭端解決機制。
三、購買力平價理論和貿易問題的關系
(一)絕對購買力平價不能作為評估匯率水平的依據
撇開匯率制度和匯率政策問題,人民幣是否匯率低估的問題,涉及匯率的參照系選取問題,也就是匯率決定理論。Preeg提出人民幣匯率較絕對購買力平價低估了40%,就此認為中國取得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購買力平價理論著眼于商品市場,從貨幣的交換職能出發,把貨幣的國內購買力作為確定各種貨幣之間比價的一種匯率決定理論。自古斯塔夫·卡塞爾(GustavCassel)提出該理論后,吸引了大量研究和檢驗,目前基本共識是,長期來看相對購買力平價基本成立,即匯率水平由國內外相對物價水平決定;絕對購買力平價并不成立,一般只是用以衡量福利和生活水平、進行跨國比較的指標,不能作為確定匯率水平是否合適的依據(Visser,2002)。從下表可以看出,平均而言,經濟越不發達,匯率對絕對PPP偏離越大。
名義匯率對PPP的偏離度
經濟體類型匯率對PPP偏離度
低收入-75%
中低收入-64%
中高收入-40%
高收入非OECD成員-37%
OECD成員-12%
來源:1.匯率:《國際金融統計2003》,IMF。
2.PPP:《世界發展報告2003》,世界銀行。
發展中國家匯率與PPP偏離度較大的原因包括:現實情況與PPP完全競爭市場假定有很大距離;非貿易品的大量存在(中國的比例約占50%);國內外生產率變動存在差異,產生巴拉薩—薩繆爾森效應;各國消費結構不同和偏好變動;PPP測算技術、資本流動、預期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二)人民幣匯率變動與相對購買力平價大體相符
直接將相對購買力平價運用于中國這樣一個外貿市場多元化的高速增長的轉軌經濟國家并不可取,需要進行四項修正(或擴展):用多邊相對價格變動(dP*/P)替代雙邊價格變動、計算生產率差異(dδ,即巴拉薩—薩繆爾森效應)、考慮關稅減讓(df)和出口退稅率變動幅度變化(dv)的影響。同時我們采用貿易大體平衡的年份的匯率作為基期匯率,得出可貿易品購買力平價。計算公式為dsppp=d(P*/P)+dσ-dV+df,我們稱之為人民幣PPP的生產率—市場化修正模型。據此估算出,以1987年匯率為均衡匯率(當年貿易逆差占GDP的-0.3%,則1998和2002年,可貿易品購買力平價分別為8.37和7.52元/美元,名義匯率分別高估1%和低估9%(溫建東,2004)。考慮到2003—2004年中國通貨膨脹、出口退稅率下調、關稅減讓、資源瓶頸制約生產率提高等原因,2004年兩者的差距將大大縮小,基本持平。因此,人民幣匯率并不存在明顯的低估。
(三)中美貿易赤字增長的主要原因
人民幣匯率調控的基本特征
所謂匯率調控是指一國中央銀行為實現本外幣資源的優化配置,使之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通過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及法律手段而對匯率水平進行調節的過程。我國自1994年進行匯率體制改革以來,中央銀行對人民幣匯率的調控主要表現為以下特征:
在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的調控目標下,匯率變動呈現出明顯的“調整不足”。按照一般匯率理論分析,匯率雖然是貨幣之間的比價,但歸根到底是由國家之間的綜合經濟實力所決定的。匯率對于實質經濟變動的反應不僅是迅速和靈敏的,而且往往存在“匯率超調”的現象,即匯率變動幅度通常會大于實質經濟的變動幅度。例如,1995年4月,日元兌美元的匯率還保持在80日元兌1美元的高位水平,但一年多以后,日元兌美元匯率卻跌至110日元對1美元的水平,跌幅達40%,顯然大大超過了同期美日兩國的實際經濟變動幅度。反觀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變化趨勢卻正好相反,在中央銀行的干預下,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表現出明顯的“調整不足”,無論兩國實質經濟發生什么變化,人民幣匯率都表現出一種超穩定的狀態。顯然,在我國央行穩定匯率的調控目標下,人民幣匯率變化作為反映經濟變化的“顯示器”與“放大器”的功能消失了。也正因為如此,盡管我國一再強調匯率體制改革后實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體制,但實際上自1996年開始,國際社會就將我國納入實行固定匯率的國家之列。
在匯率調控過程中實行強制結售匯及結售匯周轉頭寸和最高持匯規模的雙重限制。雖然自1994年上海外匯交易中心成立以來,我國外匯市場已經成為一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但在這個市場上仍存在諸多的限制,強制結售匯制就是突出的表現。按照這樣一種制度安排,內資企業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必須出售給政府,資本項目下的外匯也必須調回境內,出售給政府或保留,而進口用匯則需經過真實性審核批準。為使銀行間的外匯資金能夠流動,1996年4月建立了統一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在這一市場上,銀行每天買賣外匯的差額形成外匯周轉頭寸,外匯管理當局對其外匯頭寸實行上限管理,超過限額的外匯必須賣給中央銀行或其他沒有達到上限的銀行,央行對銀行出售的外匯也必須購買。總之,在實行強制結售匯條件下,企業不得持有超過外匯帳戶限額以上的外匯,外匯指定銀行不得持有超過外匯帳戶周轉頭寸限額以上的外匯,甚至連外國直接投資也必須由中央銀行通過人民幣外匯占款方式全部吸納,這樣,中央銀行實際上成為外匯市場的最終出售者,也是唯一的造市者,換句話說,在外匯市場上,中央銀行承擔著干預匯市和扎平市場交易的雙重任務。
在強調匯率穩定的同時,中央銀行放任外匯儲備的不斷攀高,使人民幣潛在升值壓力始終難以消除。我國現有的強制結售匯體制決定了國際收支的順差會直接導致銀行間外匯市場的結售匯順差,即美元相對人民幣供給增多。如果中央銀行不采取一定程度的“管理”(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其直接結果就是人民幣升值。而為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中央銀行必須入市干預,收購美元,賣出人民幣,所以保持匯率穩定的必然后果就是外匯儲備的大幅上升。我們很容易從我國外匯儲備的變化趨勢來驗證這一點。如果說在外匯儲備還很稀缺的時代,增加外匯儲備也是中央銀行意愿的追求目標,那么當儲備已經遠超過國際公認的保持三個月進口支付的安全警戒水平,繼續大幅增加外匯儲備規模則只是保持匯率穩定的副產品了。因此,盡管人民幣匯率保持了連續多年的基本穩定,但居高不下的外匯儲備也使人民幣面臨越來越大的升值壓力,從而使中央銀行繼續穩定匯率的努力將變得越來越困難。
我國現行匯率調控體系不存在趨向長期均衡匯率的調節機制。長期均衡匯率是由經濟的基本面決定的,主要受長期經濟增長績效、相對勞動生產率水平、通貨膨脹率、利率等因素的影響,當然這些因素也會影響到短期匯率的變動趨勢。但是由于我國目前對短期匯率波動幅度的嚴格限制,因此,一旦短期匯率偏離了長期均衡匯率,這種失衡就會持續存在。因為政府干預所造成的市場機制的扭曲,是無法依靠外匯市場的自我調節來糾正的。換言之,目前我國的外匯市場并不存在內在的糾偏機制,因此,即使短期匯率與長期匯率保持了一致,也僅僅會是一種短暫的巧合而已。
人民幣匯率調控存在的問題
以固定釘美元作為匯率政策調控目標缺乏合理依據。一國宏觀經濟目標通常包括內部均衡與外部均衡兩個方面。內部均衡一般是指物價穩定、充分就業以及適度的經濟增長,外部均衡則通常是指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為了實現內外均衡的目標,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政策工具,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同時,匯率通常也是實現內外均衡的一種重要政策工具,因此將其作為宏觀經濟政策目標實際上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這不僅束縛了政府自身的手腳,使匯率自發調節國際收支平衡的功能喪失殆盡,而且以穩定匯率為目標還會進一步削弱貨幣政策的效力,誘發乃至加劇內部經濟失衡。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實際是為穩定外貿環境、促進進出口進而帶動經濟增長服務,這使得人民幣匯率調控政策實際上主要是為實現內部經濟均衡服務,而在其最能發揮作用和影響的外部均衡領域卻沒有“用武之地”,從而出現所謂“政策職能”錯配現象。此外,人民幣釘住美元其實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匯率穩定,因為美元對其他國家貨幣的匯率是經常發生波動的,這就必然使釘住美元的人民幣的匯率也與美元匯率同步變化,這樣,人民幣匯率的真正穩定實際上是建立在美元穩定的前提之下的,而恰恰美元自身的穩定是我們所無法預料和操控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央銀行試圖通過釘住美元來實現人民幣匯率的真正穩定也是缺乏合理依據的。
由于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過分干預和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人民幣匯率信號失真。從上面關于人民幣匯率調控特征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現行的匯率體制還不是一種真正的建立在市場基礎上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道理很簡單,如果是浮動匯率制,那么匯率就應該根據外匯市場上的供求關系變化而相應調整,外匯供不應求時,本幣匯率下降(本幣貶值),外匯供大于求時,本幣匯率就應上升(本幣升值)。但是,從我國匯率并軌以來的匯率實際走勢來看,人民幣匯率一直呈現一種穩中略升的超穩定狀態,顯然,這種超穩定狀態并不是完全建立在市場機制基礎上的穩定,與市場規律并不一致。究其原因并不難發現,在我國外匯市場持續供大于求,人民幣匯率面臨巨大升值壓力情況下,中央銀行為穩定匯率,除采取大量購買超額外匯的經濟手段外,還采取了縮小匯率浮動范圍的行政手段,而且長期維持不變。所以,正是在央行強有力的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雙重干預下,才形成目前我國人民幣匯率“持續穩定”的局面。顯然,央行這種對市場機制過分干預無疑嚴重損害了其正常功能,從而使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扭曲,由此而形成的匯率水平就不是真正的市場匯率,因此也就不能起到在外匯資源配置中應有的杠桿作用,使外匯資源分配失當,進而引致內部經濟與外部經濟的失衡。
在穩定匯率過程中積累的高額外匯儲備也帶來潛在的巨大成本和風險。首先,持有高額的外匯儲備意味著較高的機會成本。假設我們把4398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全部用于實物投資,投資收益率為10%,那么每年的投資收益就是439.8億美元,然而,若將其全部購買美國國庫券,收益率則不會超過3%,總收益約為132億美元,顯然,只要實物投資收益率超過美國國債利率越多,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就越大。不僅如此,由于我國的外匯儲備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于FDI,所以,在當前環境下,外匯儲備繼續增加,其潛在及現實損失也會越大。其次,近年來外匯儲備的高增長使外匯占款成為我國基礎貨幣投放的主要渠道,盡管央行的沖銷操作能夠從總量上控制貨幣供應量,但是結構上卻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其直接結果是外匯占款擠占了國內信貸從而造成社會資金的結構性偏緊。因為那些有外匯收入的企業可以通過結匯得到相應的人民幣,而沒有外匯收入的企業則由于央行回收對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制約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擴張能力,從而很難獲得資金。這實際上加劇了資金流向在外向型企業和非外向型企業之間、在國有企業和三資企業之間以及沿海開放地區與內地之間的不平衡。
完善人民幣匯率調控機制的對策建議
匯率政策目標應從穩定匯率調整為保持外部經濟的均衡。隨著我國經濟規模與外匯規模的不斷擴大,大國經濟特征日益凸顯,實現內外經濟的均衡發展將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以穩定匯率為目標的這種促進內部均衡而加劇外部失衡的匯率政策必須進行適當調整,即要充分發揮匯率政策在實現外部經濟均衡中的作用,通過逐步增加人民幣匯率彈性將匯率調控的重點從匯率穩定轉向實現國際收支的基本平衡的目標上來。
1.構建計量經濟模型
構建計量經濟學模型驗證假設,人民幣匯率變動與中國糧食的出口貿易呈反向相關關系,由此建立中國糧食出口額(Y)與人民幣匯率變動(X)間的函數關系,
2.計量模型分析
由Eviews得到中國糧食出口總額與人民幣匯率變化的散點關系可絕系數R的值才0.28,有點偏小,說明模型的擬合度還不夠高,還需要對模型做出進一步的調整,下面將引入匯率的滯后項(設定滯后階數為3).經過調整后的模型的可絕系數R為0.35,與調整前的可絕系數相比,顯著提高,說明引入匯率的滯后3期變量后,模型的擬合度更好。更能說明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糧食出口的具體影響。進行對比可以看出,人民幣匯率對中國糧食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程度反映在當期的實際有效匯率的影響上(-5109萬美元)比反映在滯后3期的名義匯率的影響上(-1069萬美元)更為明顯,出口退稅率、消費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以及技術性貿易壁壘對糧食出口的影響都非常強烈。
二、對策建議
1.加強糧食儲備
保證糧食安全大量谷物庫存及較高的糧食自給率制約了我國農業資源的利用效率,限制了農民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適度進口飼料糧,降低我國糧食自給率,在保證合理谷物庫存水平的條件下積極擴展國際農產品貿易,使自然資源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優化配置,不僅有利于糧食生產國,也有利于糧食消費國整體福利水平的提高,是一個多贏策略。我國糧食進出口貿易政策應適應新形勢,基本目標應由原來追求總量平衡、調劑品種向提高農業資源配置效率、推動農業生產結構調整方向轉變,建立市場化糧食進出口貿易政策體系,放寬糧食進口限制,鼓勵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出口。
2.加強糧食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