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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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1.充分性是指審計證據的數量能夠支持審計人員所出具的審計意見,是審計人員為形成審計意見所需要審計證據的最低數量要求。從數量上說,考慮到審計證據取得的經濟性,審計證據并不是越多越好,審計人員通常把需要足夠數量的審計證據的范圍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審計時,審計人員不能獲得最為理想的審計證據時,可考慮通過其他的途徑或采用其他的審計證據來替代。
2.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由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來決定的,不同的審計人員對審計證據的量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對于被認為較容易出現舞弊的被審計單位,審計證據的數量一般要求較多。譬如,在對某財務公司的審計時,審計人員發現該公司的內部控制相對薄弱,經營業務風險也很大(涉及房地產投資、證券投資等高風險經營業務),財務人員會計素質較低,審計人員還了解到以前年度該公司受到過當地人民銀行及稅務機關的處罰,報表反映連續三年略有盈利。通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該公司內部控制不夠健全,同時又經營高風險的投資業務,因此審計風險就相對較大,就必須搜集更詳細、更多、更有力的審計證據;會計人員職業素質低,在賬務處理方面可能存在錯誤,就需要審計人員對會計賬務處理多加關注;由于該公司受到過金融、稅務部門的處罰,因此,該單位可能存在較嚴重的違法行為,舞弊現象可能很嚴重,可能說明了該公司經營層的可信賴程度較低,不夠誠信,所以必然要求采用充分的審計證據。
3.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建立在審計證據的整理與分析的基礎上。審計證據的整理、運用是連接審計證據的紐帶。由于審計項目是由不同的審計人員來執行,從而會得出各自分散的、獨立的審計證據。而最終形成審計結論和發表審計意見時,必須把不同人員搜集來的審計證據有機的串聯起來,以便對整體審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這種串聯必須借助于審計證據的分析整理。可以說,審計證據的整理與分析也就是審計證據的取舍過程。一般來講,審計證據的取舍可從金額和性質量方面來考慮:從量的方面來說,對于達到重要性水平余額的項目,它一般會對審計結論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作為重要的審計證據來考慮;從性質來看,有些單筆金額小于會計報表項目或賬戶的重要性水平,但是性質主要,譬如涉及到貪污、舞弊等違法行為,影響評價指標臨界點波動趨勢等等,也應當作為重要的審計證據來采用。審計證據的搜集、整理與分析同審計人員的職業能力密切相關,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往往在蛛絲馬跡中找出十分重要的證據,在復雜的經營活動中找出舞弊證據的突破口,從一般審計人員往往忽略的或被舍棄的審計證據中得出有價值的審計證據,從而為形成正確的審計結論提供過硬的證據基礎。然而,這種職業能力是在實踐中不斷積累而形成的。
二、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1.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是指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審計證據的相關與可靠性程度越高,則所需要的審計證據數量就越少;反之,就要相應增加審計證據的數量。
關鍵詞:審計證據充分性適當性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產生的會計信息經過收集、評價、使用,得到的可以作為出審計意見的依據。在獨立審計中,審計證據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必要支持,在審計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獨立審計的核心內容。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是規范審計人員獲取審計證據的需要,提供審計人員收集和判斷審計證據工作是否合理、有效的標準,為審計人員獲取審計證據,發表合理審計意見提供指導。
一、確立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的意義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的定義是,“注冊會計師為了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審計證據的最終目的是形成審計意見,而這一目標是與整個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目標相一致,而且不但會計信息是形成審計意見的依據,會計信息以外的信息,如被審計單位會議記錄,內部控制手冊等也是佐證審計意見的依據,本文將這兩類信息稱為審計信息。發表審計意見是依照一系列的審計工作程序來完成的,審計人員接觸審計工作最先面對的是被審計單位繁多的審計信息,最終得到的是依據原始的審計信息出具的審計意見。從審計信息到審計意見實際上是一個信息的再加工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審計信息成為審計證據是一種質的飛躍,這凝聚了審計工作的大量努力,包括對審計信息的收集、評價、使用。最初的審計信息是大量零散的,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不便于存儲、查找和利用。而形成的審計證據是要進行綜合歸納的。因此,存在一種統一的審計證據總體要求,有助于提高獨立審計工作的工作效率,為實現審計信息轉化為審計證據提供一致的標準。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急劇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現,獨立審計的結果——審計報告越來越受到需求者的關注,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審計訴訟大量出現,審計責任越來越重大,這就為審計報告的供給方——審計人員帶來了審計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審計證據的獲取就不得不充分考慮風險的影響。在實際審計工作的程序中,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實施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程序艘是為了避免風險給審計工作帶來的損失,然而實際上風險是無法被消除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被降低。為了使審計風險降低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水平,獲取的審計證據就應當符合特定的標準,這一標準就是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就為審計人員在評估審計風險,獲取審計證據提供了引導,為降低審計風險提供了參照標準。
二、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
在明確了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產生的必要意義后,本部分主要探討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的含義及其作用。關于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國內外審計理論界、審計準則都提出了相應的解釋,被廣泛接受的內容是審計證據總體要求或稱為審計證據特征,包括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一)對于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考慮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描述審計證據的數量特征,是對審計證據數量的衡量,使審計證據在數量上能夠滿足形成審計意見的需要。審計過程中對于審計證據數量的要求是獲取審計證據的首要條件,只有取得充分數量的審計數據,審計工作才能正常開展,才能形成有佐證的審計意見。當然,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決不是對審計證據無限量的要求,還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
1.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對審計證據充分性的影響表現在:審計風險越大,對充分性要求高,即需要審計證據的數量可能越多。從一般意義上講,風險與證據數量呈正相關關系,風險大的審計項目其存在風險的審計信息分布較散,涉及較多的審計信息,為獲取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的信息必然要增加審計證據的數量。另一方面,審計證據數量的增多有助于發現被審計單位不易發現的舞弊行為,規避審計風險。
2.審計項目。
審計證據的數量,還與審計項目的特征有關。通常,重要的審計項目要求的審計證據越多。例如:對建設項目的審計,其本身就是一個包含復雜數據信息的工程,而且建設項目在整個企業的戰略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占有企業大量人力、物力的項目,也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重點,顯然要對這樣的審計對象實施審計獲取相當數量的審計證據是不可缺少的環節。
3.成本效益。
對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要求并不意味著審計證據可以無限制的多。在獲取審計證據的同時,審計人員需要耗用大量精力甚至財力,在有限的審計時間內將企業長時間積累的審計信息全部用于輔助審計證據是不現實的,況且某些審計證據的取得并非是免費的,過多的審計證據會成為審計負擔。成本效益因素的另一層含義是審計成本的耗費并不是越少越好。對于一些必須要重點審查的項目,如數巨大的應收賬款,盡管取得該審計證據存在一定難度,需要一定的成本,但該項目的重要性決定了耗用成本的必要性。
(二)對于審計證據適當性的考慮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定義為,“是對審計證據質量的衡量,即審計證據在支持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包括披露)的相關認定,或發現其中存在錯報方面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審計證據對于質量的考慮是從相關性和可靠性的角度來看的,這似乎是與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相吻合,但實際上并非如此,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是服務于會計目標決策有用性的,而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是要符合審計目標即作為出具審計意見的依據,“不相關”、“不可靠”的會計信息并不意味著審計證據的“不相關”、“不可靠”,正是這樣的會計信息揭示了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可能舞弊的行為,是值得審計人員高度重視的。
1.審計證據的相關性。
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是與審計目標密切聯系的,是指審計證據的獲取應能為做出審計意見提供佐證,也就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認定。對于符合性測試獲取的審計證據,其相關性的決定因素包括:內部控制的存在性、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內部控制的遵守情況。對于實質性測試獲取的審計證據,其相關性在于對會計報表的認定及認定報表中列示項目的存在,權責關系,業務發生,完整性,計量,信息披露等。《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相關性的原則要求是:“特定的審計程序可能只為某些認定提供相關的審計證據,而與其他認定無關;針對同一項認定可以從不同來源獲取審計證據或獲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只與特定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并不能替代與其他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按照相關性的要求對審計信息加工形成有證明力的審計證據是對審計證據質量要求的體現。
2.審計證據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審計證據的可信程度,即審計證據能否如實地反映客觀事實。這是從審計證據質量的另一個方面來考慮的。符合相關性的審計證據是對會計報表事項的認定,這種認定的前提是審計證據的真實可靠。如果獲取的審計證據不可靠,那么對于證據內容的認定就是無意義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可靠性的原則要求是:“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以文件記錄形式(無論是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或復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充分性和適當性是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兩者在獲取審計證據的過程中同樣重要,缺一不可。數量不足的審計證據無法全面反映被審計對象的情況,不足以形成有力的證據;不滿足相關性和可靠性特征,即使審計證據數量再多也無法對出具審計意見提供佐證。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審計證據的數量與審計證據的質量相互影響。審計證據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證據數量可能越少;如果審計證據的質量存在缺陷就需要大量的審計證據全面揭示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審計人員在獲取審計證據是不能一味的只關注總體要求的某一方面,偏廢另一方面,兩者應當兼顧。
(一)為什么需要審計服務
為什么需要審計,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審計服務的需要是出于政府的推動,一種觀點認為審計服務的存在是兩權分離的必然產物。對此,經典總結是由Wallance(1980&1987)作出的。他認為有三種假設可以解釋:
1.監督假設(Monitoringhypothesis)。根據Jensen和Meckling(1976)對公司組織問題的闡述,審計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并且可以作為一種控制工具。Chow(1982)對1920年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大公司、高負債公司和貸款合約中包括更多會計計量指標的公司更有可能聘用外部獨立審計師,從而證明監督假設的成立。因此,可以說審計服務作為一種監督工具,確保了財務報告的真實和公允。
2.信號假設(Signallinghypothesis)。信號假設認為“注冊會計師的選擇向市場參與者傳達了公司管理層對未來現金流量評估的信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投資者和管理者對公司有著不同的評價。管理者有動力披露一些信息,表明自己的公司不同于別的公司。當公司選擇高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時,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評價就會更高。另外,信號假設還表明公司管理者通過聘用高質量的審計來解除自己的受托責任,并向市場傳遞自己經營管理的能力,以提高其在經理人市場上的價值。
3.保險假設(Insurancehypothesis)。保險假設,也稱“深口袋”理論,是指管理者聘用注冊會計師的目的是為了轉移部分財務披露的責任(Wallance,1980)。這種假設主要來自:(1)注冊會計師和審計服務的接受者對審計作用理解上的偏差;(2)產品責任概念的擴展。“保險假設”在美國的一些研究中已經得到了證實,注冊會計師的涉訴與公司失敗相關,事務所無論大小,因訴訟支付的賠償比例常常是相同的。
(二)政府規范產生對高質量獨立審計的真正需求
目前嚴重扭曲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的股權結構、不完善的經理人市場、政府職能轉變滯后和資源配置上的缺陷等使得中國上市公司缺乏對高質量的獨立審計的需求。但與此相反的是,中國的注冊會計師事業卻獲得了長足進展,究竟是什么因素促進了獨立審計的發展呢?我們認為中國目前對獨立審計的需求主要來自政策的推動。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有關股票發行與交易的規范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其他報告。如1993年頒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在股票發行時,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
2.中國證監會和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的有關監管政策和上市規則中都把審計意見作為一項重要的參考指標。如2001年的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規定: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視為財務狀況異常,需實行特別處理(ST)。
3.證監會加強對審計意見和審計師變更的披露要求。如在1997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披露中,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和監事會在年報中對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事項作出說明;在1998年度的年報披露中,不僅要求董事會和監事會對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事項作出說明,而且要求這些公司在年報首頁就非標準審計進行風險提示。另外,在1996年,證監會就對上市公司聘用、更換事務所的相關事宜作出規定,如要求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時要在相關報刊上予以披露,并說明變更原因。
4.推進上市公司的規范化運作。如1999年國家經貿委和證監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境外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見中,要求這類公司加強監事會的建設,尤其提出監事會可對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建議,可在必要時以公司名義另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公司財務,可直接向證監會及其他部門報告情況。
二、政府規范對審計服務供給的影響
中國政府規范對審計服務供給的影響是雙重的,在提升審計質量的同時又造成了審計市場的分割和分散。
(一)政府規范推動了高質量審計服務的供應
中國的注冊會計師事業是適應國家對外開放需要而恢復的,證券市場的發展又促進了其快速發展。在短短的20年內,無論是注冊會計師事業的規模,還是執業質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執業質量的提高,政府規范的作用功不可沒。政府采取的旨在提高審計執業質量的措施包括:
1.合并兩會,統一市場資源配置。1996年6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中國注冊審計師協會正式合并。這次合并的結果是到1996年末,全國的執業注冊會計師達5.6萬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達10萬之多,同時,合并使得在獨立審計準則的制定、執業資格考試、對外交往等方面得以統一運作。
2.脫鉤改制,明晰產權,強化風險意識。到2000年,全國會計師事務所均已完成脫鉤改制。從監管部門的結論看,脫鉤改制產生了極大的社會效應,主要表現在: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有明顯提高、事務所自律和激勵機制日漸形成、事務所規模化發展的勢頭日趨強勁、事務所隊伍結構趨向年輕化、專業化和知識化。
3.實施從業人員許可證制度,保證質量。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實行證券、期貨業務特別許可證制度不僅可以保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而且已經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因為如果違反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將會被暫停證券和期貨從業資格,甚至會被永久取消證券和期貨從業資格;如果受到這樣的處罰,對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而言,幾乎意味著其執業生涯的不體面結束。而且已有的處罰也對具有證券和期貨從業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產生了很大的震撼作用,促使他們謹小慎微、客觀公正地執業。可見,這種制度可有效地保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
4.監管之劍時時高懸。證券市場上不時驚爆審計失敗的消息。面對眾多的事務所審計失敗,政府監管部門一再強調要嚴厲處罰。這些年來中注協和證監會先后查處了許多會計師事務所。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1年9月底,已有25家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事務所遭受28次行政處罰。對無此資格事務所的處罰案例則更多。同時,監管層也認識到頻頻出現的審計失敗與中國的制度背景不無關系。
5.應付競爭,推動合并。隨著中國加入WTO,為了應對來自國外事務所的競爭,提高審計質量,中注協和證監會采取提高“門檻”的辦法,促進了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并重組。
(二)政府規范導致審計市場的分割和分散
1.審計市場的分割。審計市場的分割,有的是政策因素造成的,有的是政府部門的尋租行為造成的。到目前為止,這些市場分割大致包括如下三類:由于掛靠制度形成的市場分割;占山為王、劃地為界導致的市場分割;以上市公司為目標的市場分割。
2.審計市場的分散。中國審計市場的分散程度如何,以上市公司審計為例,這種分散性可從兩個方面來說明:一是參與上市公司審計的事務所數量多。如表1所示,從1997—2000年間,每年參與上市公司審計的事務所數量呈上升趨勢。一是十大事務所的市場占有率低,如表2所示,在證券市場發展初期的1993,“十大”的年度審計市場占有率曾經達到61%,但隨后開始下降,到1998年達到了30%。直到2000年度,“十大”的市場占有率也僅有33%。
三、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特征:政府規范影響審計服務供求的證據
沒有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分割、分散的審計市場與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和政府部門不懈的提高審計獨立性的努力,互相作用,形成了中國獨有的審計現象。審計意見是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考察審計意見可以進一步了解中國上市公司審計特殊的制度背景。
(一)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成本
非標準審計意見是審計服務供求雙方基于成本—效益的考慮,相互談判的產物。對于可避免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管理者接受審計人員的建議予以調整時,需考慮這些調整對管理者報酬、政府管制、貸款合約和政治成本等的影響。如果拒絕調整而接受時,也需要考慮包括資本市場反映和對管理者報酬的影響。
在中國,這些成本包括哪些內容?對管理者而言,接受注冊會計師的建議對會計報表予以調整,可能會使公司失去配股資格,也可能使公司領導不能完成計劃而導致薪酬或職位上的損失;如果公司管理層接受了非標準的審計意見而不予以調整,非標準審計意見也可能會影響股票的市場價格;同時,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和PT、ST規則又對審計意見做出了規定,因接受審計意見可能導致公司被特別處理或停牌。對注冊會計師而言,如果堅持自己的立場出具非標準的審計意見,就存在被公司解聘的風險;如果向客戶妥協簽發不正確的審計意見,一旦被發現,將面臨著失去客戶,失去執業資格,乃至面臨終身市場禁入的風險。
(二)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
自中國發展證券市場,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已審計財務報告以來,中國上市公司一直維持了很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率。在1993—2000年度間,共有717家上市公司被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的審計報告,占歷年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總數的14.46%;其中1993—2000年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分別為3.83%、4.46%、12.08%、9.81%、12.61%、16.6%、19.61%和16.36%。連續8年維持如此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率是非常罕見的,也是與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密切相關的。首先,高比例的非標準審計與上市公司本身有直接的關系。公司上市時的直通車、改制與剝離、捆綁制度、國有大股東一股獨大和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猖獗的關聯交易、強烈的盈余管理動機和上市后逐年下滑的業績等。這些因素都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的類型起著重要的影響。其次是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本身的原因。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風險意識逐步提高,比如說1997—1999年由于脫鉤改制受過處罰的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明顯高于未受過處罰的事務所。第三是政策因素的影響。這些影響包括獨立審計準則的制定,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制定,配股政策和增發政策的制定等。
(三)收購審計意見現象
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因與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問題相關而長期備受關注。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原因非常復雜,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收買審計意見”。根據我們統計,從1993—2000年間共發生了305次會計師變更事項,其中有69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是發生在收到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第二年,占總數的23%。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在變更會計師方面存在較強的“收買審計意見”傾向。
(四)審計意見與公司財務狀況的相關性
國外學者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可以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來預測公司未來的審計意見,可見他們兩者之間是存在某種相關性的(NicholasDopuch,RobertW.Holthausen&RichardW.Leftwich,1987)。在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意見與公司財務狀況的分析中,我們同樣發現了這樣的關系。表3列示了97、98和99三年間所有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公司的若干財務指標和全部上市公司部分指標的對比。
可以看出:(1)與所有上市公司的指標相比,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利潤率、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指標都遠遠低于平均水平,說明審計意見難看公司的收益水平總體上不如平均水平;(2)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與公司的財務狀況之間有很強的一致性,即審計意見越不好,公司的財務狀況越差。這種關系在應收賬款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和資產負債率等指標間表現出完全一致性。
(五)審計意見的事務所分布
由于審計市場的分割及不同的掛靠體制等原因,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應該存在系統性的差別。
1.不同地區事務所之間的比較。從審計意見的地區分布看,審計意見的分布也存在差異。我們根據各地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差異,將各地區劃分為發達地區、半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1995—1999年間不同地區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比例是:發達地區占17.89%,半發達地區占12.98%,不發達地區占10.75%。
可以看出,發達地區的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比例明顯高于經濟不發達地區。我們認為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在于:(1)經濟發達地區事務所的業務素質高于不發達地區。在同等條件下,這些地區的事務所更有可能發現公司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等要求的情況而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2)經濟發達地區事務所的風險意識高于不發達地區。經濟相對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最先受到市場經濟的洗禮,對會計師事務所所面臨的風險有較為清醒的認識。(3)經濟發達地區事務所之間的競爭相對激烈。充分的競爭可以促進事務所的運作更為規范,從而使得這些地區的事務所獨立性得以提高。
2.內資所與外資所的比較。一般我們認為國際“五大”的審計質量要高于國內事務所。如果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能代表事務所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高下的話,可以預測國際“五大”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要高于國內所。但從表4的結果看,國際“五大”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比例卻低于國內事務所。對此結果可能的解釋是兩類事務所在客戶選擇上的差異。國際“五大”的客戶通常規模較大且多發行外資股(B股、H股等),其運作相對要規范一些。
3.大所與小所的比較
鑒定機構資質:
1、公安部電子數據鑒定資質:《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資質證書》。
2、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資質每三年審核一次。
鑒定人的資質:
1、從事電子數據鑒定的人員,應當經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推薦,通過公安部組織的有關考試、考核,并取得公安部頒發的《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人資格證書》。
2、鑒定人持有《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人資格證書》,并被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機構聘任方可從事電子數據鑒定工作。
3、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人資格每三年審核一次
檢材的規定:
1、委托鑒定的存儲媒介應當是復制原始存儲媒介得到的備份存儲媒介。
因特殊原因,委托鑒定的檢材是原始存儲媒介或原始電子設備的,委托單位應當提供相應的《固定電子證據清單》和《封存電子證據清單》。
2、委托單位未對原始存儲媒介或原始電子設備進行封存或固定的,應當在《委托鑒定檢材清單》中注明。
3、鑒定委托單位已使用過委托鑒定的原始存儲媒介和電子設備的,應當介紹使用的情況,并提交相應的《原始證據使用記錄》。
鑒定過程:
如果鑒定過程可能修改原始存儲媒介和電子設備中存儲的數據,公安機關電子數據鑒定機構應當事先征得鑒定委托單位的同意,并在《電子數據鑒定受理登記表》中注明
審計證據是內審人員用以佐證審計結論,通過實施審計程序所獲取、處理的依據。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視聽證據、口頭證據、環境證據。審計證據必須具有充分性、相關性、可靠性,才能形成合理的審計結論,能夠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揭示的問題,讓管理層認可,改善經營管理。首先,為保證審計證據質量,取證之前要系統分析決策,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特點,行業特點,制訂詳細可行的審計計劃,做到心中有數,不能僅憑經驗盲目取證。綜合考慮審計風險,兼顧成本效益原則,盡可能去滿足所可能提出的一切合理的疑問。例如對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要實地監盤,取得詳細的一手資料。不能因為節省時間和成本,僅僅要求經辦人員在存貨程序表上簽字,或直接取得存貨盤點表加蓋公章,這些減少審計程序的做法,嚴重影響了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要予以堅決杜絕。其次,在內部審計三個標準中,相關性是特別強調的標準。內審人員必須首先明確審計目標,在選擇審計證據時,處處圍繞審計目標展開,規避審計風險。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和費用,又保證了審計證據的相關性。不同證據之間相互關聯,形成一個合理的證據鏈,又提高了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再次,要使審計證據可靠,就必須使審計證據能夠充分反映交易或事項的實質。因此選擇審計證據時,審計人員應當收集能夠證明審計事項的原始資料、有關文件和實物;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資料、有關文件和實物的,可以采取文字記錄、摘錄、復印、拍照、轉儲、下載等方式取得審計證據。盡可能采用實物證據,避免口頭證據。最后,為使審計證據可靠,還必須采取適當的取證方法。這需要內審人員根據職業判斷,考慮審計目標、被審單位內部管理狀況、審計方式等因素,合理選擇,節省時間和成本,降低審計風險。
二、地勘單位應制定《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建立考核指標體系
當前地勘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受單位負責人的個人意愿指揮。內審人員違規或者失職的懲罰成本太低,基本處于“無風險狀態”,僅靠內審人員的道德自律軟指標來約束,沒有建立審計責任倒查追究制度,上升到制度硬指標層次,使得內審工作質量大打折扣。為改變這種狀況,筆者建議地勘單位制定《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該辦法從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創新管理方面出發,設立一級指標,予以量化考核。在一級指標下,再細化出各項二級質量性指標,每個質量性指標2-5分,總分值100分。三個部分分別占總分值的30%、40%、30%。按照考核得分排名,確定考核等級:優秀(占20%)、良好(占40%),一般(占30%)和較差(占10%)。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優秀人員予以獎勵,一般人員進行再培訓教育,較差人員考慮轉崗,不再從事內審工作。《內部審計質量考核辦法》可由考核指導思想與原則、考核內容與計分辦法、考核依據、組織領導、獎懲規定等五章組成,后附設計的百分考核表。工作態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審計設計要求,認真參與并及時報送審計項目成果資料,報送資料滿足規定要求;是否按時報送審計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是否主動參與審計理論、審計課題研究,完成分工任務,是否在省級以上期刊登載發表審計專業論文、課題成果,積累經驗;是否積極參加審計培訓;是否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審計任務提供積極配合,及時、準確提供審計組需要的資料、數據,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是否重視審計人員隊伍建設;對審計任務開展組織是否得力。工作業績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目標、審計工作方案、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審計成果和審計責任追究六個方面。具體考核通過審計工作程序實施審計實施方案,獲得的審計成果是否使審計目標得以實現;審計成果是否產生良好的審計效果,審計建議采納情況;審計程序是否規范;審計技術方法是否得當;是否有審計差錯造成重大審計風險的情況發生;是否重視審計成果運用,建立審計成果運用機制;審計整改率是否達到100%。創新管理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工作標準化、信息化、集約化方面。審計制度建設是否完善,執行是否有力;是否在日常管理中全面貫徹落實審計制度相關規定和要求;是否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手段,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提供技術支持、資源支持,完善本單位的審計信息系統建設;優秀審計人才在本單位使用情況,是否發揮作用;審計工作合理化建議利用情況。地勘單位可由隊領導、各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組成考核小組,采取打分的辦法,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考核。部門領導打分結果占60%,其他人員占40%,加權平均計算出考核結果,并對外予以公布。
三、結語
一、審計工作底稿是編寫審計報告的依據
審計的主要目的,就是對被審單位所作會計記錄及其有關經濟活動存在的問題、弊端及取得成績進行評價,提出意見和建議,而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表明或陳述,則主要是通過書面報告的形式,即編寫審計報告書。所以,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階段完成以后,則應立即著手編寫審計報告書。論文百事通審計人員能否按預定期限比較順利地編寫出審計報告書,則要看審計報告書的內容是否主要來源于審計工作底稿,沒有必要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審計工作底稿,審計人員要想如期、如實和如意地編寫出一份可靠的、高質量的審計報告書是困難的。
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底稿編寫的審計報告書中,肯定會產生或形成這樣或那樣的審計結論或審計意見,而某些審計結論或審計意見,或涉及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的確認或解除;或引訟,或造成誤解爭議,因此,審計人員有時須在有關適當場合以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佐證審計報告書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公正性。
二、審計工作底稿是考核工作質量的依據
一般情況下,審計工作的最終階段是編寫審計報告,因此可以說,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主要體現在審計人員編寫的審計報告上,而審計報告的編寫依據主要是審計工作底稿,所以,審計工作底稿是考核審計人員工作質量的重要內容。
在某種程度上講,審計的過程,就是收集、綜合、鑒定審計證據的過程,而收集審計證據是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的前提,綜合和鑒定審計證據是形成審計報告的基礎。在審計工作中,各種審計工作底稿的產生和編制,主要在于審計人員是怎樣收集證據、收到了多少證據、收集了什么質量的證據和收集到了什么類型的證據,這些均會影響審計工作底稿的形式、內容和種類,盡而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三、審計工作底稿有助于審計主管協調和督導審計工作
在審計程序中,審計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在下達審計指令或接受審計委托書之后,隨即便指定審計主管人員,著手與被審單位取得聯系,并對其進行初步調查研究,以獲取被審單位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礎上,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工作計劃,例如,根據明確的審計任務及其所掌握的被審單位的有關靜態、動態資料,對技術職稱較高的審計人員(高級審計師、會計師)分配其承擔較多的審計業務,而對從事審計工作的新手(審計員、見習審計員),則盡量分配做較易完成的審計工作。總而言之,審計主管在對其所屬審計人員分配審計任務時一定要知人善任,合理分配,這樣有助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審計過程,促使整個審計任務的順利完成。新晨
通過以上看出,審計主管的主要職責,就是恰當的分配審計人員,組織、調整和督導審計工作。但是,如果審計任務較繁重,審計項目范圍較大,甚至被審單位分支機構多,且分布各地,那么,審計主管就很難親臨每個審計人員的工作場所予以隨時督導,對整個審計過程也不便進行有效的組織、協調、復核。故此,要求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時,將審查發現的與被審單位存在的漏洞、弊端、業績等有關的審計證據及其相關資料逐一做成審計書面記錄,即審計工作底稿,以便于審計主管借助審計底稿,復核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查證的問題及對各重要審計項目之間的相互關系是否予以了足夠的重視,審計人員之間是否適時進行了必要的信息溝通與協作。所以說,審計底稿對于審計主管組織、協調和督導審計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論文摘要: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對審計線索、審計內容、審計技術、審計準則和審計人員多方面產生了影響。要逐步推進計算機審計,以提高審計質量,實現審計資源和信息共享,降低審計風險,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維護經濟秩序和促進廉政高效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會計電算化就是把以電子計算機為代表的現代化數據處理工具和以信息論、系統論、數據庫以及計算機網絡等新興理論和技術應用于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中以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進而實現會計工作的現代化。采用會計電算化來進行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大大提高了會計信息處理的速度和準確性,為用戶提供及時、準確的會計信息。
同時,也給現代審計理論和審計實務帶來了許多前所未有的問題和挑戰,在這種新的形勢下,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對審計的影響和審計應采取的對策就成了需要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1實施計算機審計以防范檢查風險
電算化會計系統的數據一般有兩種存在方式:
一種是由電算化會計系統的打印輸出功能將有關的會計資料打印出來,形成分類的書面會計賬簿資料;
另一種是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全部會計數據存儲在磁性介質上。
能夠打印出來的資料只有少數,大量的會計資料只能存儲在磁性介質中或電算化會計系統中。電算化會計系統對會計數據輸入、處理和輸出的改變使許多手工條件下的審計線索發生改變,客觀要求審計人員在進行實質性測試時充分利用發揮計算機的功能,深入系統的內部進行測試和審核,控制檢查風險。
在對證、賬、表進行審計時,除了結合通常手工對系統進行審計的方法和手段外,由于電算化會計系統信息失真的風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需要在測試系統程序控制的基礎上,每次審計時都利用實際數據或模擬數據測試被審單位的系統程序,將測試的結果數據與正確的或應當出現的結果進行核對,進一步檢驗被審單位電算化會計系統程序的可靠性,檢查各項公式的設置是否正確。
進行實質性測試要適應會計電算化的要求,盡可能使用審計專用軟件實現會計數據從會計核算軟件到審計軟件的轉換,由審計軟件來完成大量的復核和核對工作,審計人員應著重對審計項目的有關數據重新組合,運用有效的審計分析方法進行分析與評價,不斷地修改、充實和完善審計計劃,執行切實可行的審計程序,深層次地審核審計單位會計數據的真實性,識別虛假或失真的電算化會計信息,控制誤受風險以全面實現審計目標。
2計算機系統環境不可忽略詳細審計
存儲在計算機內的電磁介質中的憑證數據肉眼不可見、易逝和修改不留痕跡等特點特別使人們對其安全可靠性懷有疑慮。
當審計證據的相關與可靠性較高時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較少;反之,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較多。在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中,可靠性控制得不到保證時,就必須有足夠多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報告。會計電算化的實踐表明,盡管會計人員在組織與管理、操作、輸入與輸出等方面實施各種控制,以增強會計數據的可靠性,但當其對機內數據進行審查時,總將其與紙質憑證再作驗證。從長遠看,如果紙介質終究要被電磁介質所替代,因而可能帶來更大的審計風險。
3測試內部控制制度以防范控制風險
控制風險是原始憑證的形成和授權、數據輸入、程序與數據庫的修改、輸出信息的使用和分配等出現錯誤或人為侵害的可能性。只有內部控制制度可信時,審計風險才能確認為較低水平,才能減少實質性測試的內容和程序,否則就宜采取替代的測試方法,進一步擴大測試的范圍。
因而,在對電算化會計系統進行審計時首先要對內部控制進行符合性測試。對會計電算化系統內部控制制度的審核和評價應從程序控制和制度控制兩方面的測試與評價進行。程序控制的責任者是軟件開發部門。對本單位自行設計開發的電算化系統,應結合開發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檔資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系統設計資料,審核系統的開發計劃是否經過嚴格審核,仔細研究調查后方可實施,在開發過程中是否對不相容職務進行分工;對外購的商品化軟件則應重點審查該系統是否通過評審或鑒定,為適應被審單位特殊業務所作的調試是否經有關部門的確認。
首次審計時不論軟件是自行開發還是外購,都要根據系統的流程圖、源程序、編程說明、用戶使用手冊等資料依次檢查系統對會計數據的輸入、處理、存儲與輸出,系統的初始化、維護與安全等各項操作所設置的關鍵控制點是否合法、合規、合理。
制度控制的責任是會計軟件的使用單位,是由人工實施的控制,獨立于系統軟件對制度控制的測試與評價應注意:審核被審單位是否根據本單位實施電算化的實際情況,采用恰當的組織機構模式,在電算化系統內部合理的設置崗位,進行不相容職責分工控制。注意被審單位的機構模式是否根據本單位的規模、管理方式及發展方向,恰當地選用了集中管理模式,或分散管理模式,或集中管理下的分散模式;
電算化部門內是否遵循內部牽制原則相對獨立,根據需要進行了合理的職責分工,如系統員、系統維護員、程序員、操作員、數據控制員、數據管理員之類的職責分工;各崗位人員的素質是否確實能夠滿足開展電算化工作的需要;審查系統工作環境的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和健全機器設備使用控制制度,是否制定和執行操作規程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通過和評價系統的程序控制和制度控制的薄弱環節,確定內部控制制度對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的,幫助確定合理的審計程序,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和范圍,減少和防止電算化系統的審計風險。
4制定和完善新的審計準則
我國在審計方面制訂了許多規范性文件。但是由于審計對象、審計線索、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發生了較大變化,這些準則中的某些已不適應實際情況,一些新增審計內容在審計準則中又缺乏相應的條款,如電算化系統開發審計準則,新環境下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審計軟件功能規范和開發準則等。在制定新的審計準則時,要在考慮我國國情的前提下大力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
在制定具體準則時應側重于對計算機系統內部控制的評價,應對以下幾方面進行規范:1)審計人員應具備的資格;2)審計證據的收集;3)計算機審計過程及相關的審計技術;4)審計工作的質量控制等。
制定有關電算化審計準則和制度,是目前審計工作的迫切需要。
5開展審計技術和方法的研究
由于計算機處理和手工處理有很多不同點,從而產生了許多獨特的計算機審計技術和工具。計算機審計注重對業務事項和處理過程進行證據收集,如要收集符合性測試的證據,一般是通過模擬數據進行測試形成要收集的證據。
因此,要大力開展對計算機審計技術和方法的研究,如審計管理計算機技術、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測試技術、數據庫或數據文件的審計技術、應用軟件的審計技術、系統開發和維護的評價技術等,特別是內部控制的測評技術,以盡快實現利用計算機審計。
6加快審計軟件的開發
審計軟件是計算機審計不可缺少的技術工具,沒有良好的計算機審計軟件是很難開展實際的自動化審計工作的。
審計軟件的功能應具有針對會計程序本身合法性、正確性的審查功能;具有對機內會計數據文件的一致性、正確性的檢查功能;具有驗證會計報告的可信程度及會計軟件內部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功能;具有審查審計報告、審計文書自動編制整理功能等。
進而解決審計電算化滯后的實際問題,做到審計技術與會計電算化同步。利用計算機快速分類、檢索功能、存儲能力編制審計程序,可以進行大量的審計比較、抽樣及核對工作,收集審計證據,減輕審計人員工作強度;事先用計算機設計測試案例,后用于測試被審單位的會計程序和數據文件,能夠更好地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員利用計算機存儲有關法規條例、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等,隨時調用,便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利用計算機對審計資料進行統計匯總,編制打印各種統計表、審計文件,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審計軟件既可以加快審計工作的效率,又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加強審計規范化工作。但我國審計行業的審計軟件很少,要改變這種狀況,關鍵應加大對審計軟件開發人才的培養,同時鼓勵審計人員積極參與開發或獨立開發審計軟件。另外,要加強國際交流,引進計算機軟件技術,縮短計算時間。
7加快審計復合型人才的培養
計算機的廣泛應用使審計人員必須要更新知識,不僅需要會計、財務、審計、工程技術知識和技能,熟悉審計法規,及其他審計規范準則外,還須掌握一定的計算機數據處理知識,掌握系統分析設計和電算化系統評審技術,電算化審計軟件的開發使用和維護技術。
審計發展的關鍵是人才的培養和加快審計人員的知識更新以適應審計發展的要求。為此可采取的措施有:
7.1對現有審計人員在計算機、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控制及計算機審計技術等方面加以培訓,使他們能勝任審計工作;
7.2購買必要的審計軟件,對復雜的財務軟件的審計聘請計算機專家進行輔導;開展審計的正規課程,借助高校的師資力量;
7.3開設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審計,控制用戶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等相關的課程,加強計算機審計配套課程的教育。
7.4同時適當借鑒適合我國國情的西方審計理論和方法,培養面向未來的復合型審計人才。
8結束語
由上述可見,會計電算化給審計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傳統的手工審計已不能適應電化的要求。開展計算機審計是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新課題和新任務。一方面,逐漸實現審計手段的計算機化,即利用計算機進行計算機所辦理業務的審計。另一方面,審計部門內部的各項管理工作和檔案、報表、信息處理、預策、決策等工作也逐漸的實現了計算機化。
運用計算機審計能夠提高審計效率,確保審計時效;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項目質量;突出審計工作重點,豐富審計手段;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隨著計算機技術在各個行業的進一步推廣和應用,計算機審計的范圍將更加廣泛,并日益滲透到各個行業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
論文提要: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重要的審計理念和方法,在我國付諸實施無疑是審計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它與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在思路上有很大不同。本文回顧了審計模式的發展,分析了風險審計方法的特征、局限性以及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我國針對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應當采取的策略。
一、審計模式的發展歷程
(一)賬項導向審計模式。賬項導向審計模式是最初始的審計方法,主要功能在于查錯防弊,其技術方法主要是從審計期間會計事項所依據的相關會計原始憑證入手,追查到記賬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文件的形成,驗算其記賬金額、核對賬證、賬賬、賬表。賬項導向審計模式僅適用于經濟業務不很復雜的小規模企業。隨著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融資、投資渠道和方式的多樣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發展,賬項導向審計模式的局限性就日益凸顯,至20世紀初,這種模式就逐漸退出其主導地位,而代之以制度導向審計模式。
(二)制度導向審計模式。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業主或企業管理層勢必改變“事必躬親”的管理方式,建立系統的分層、分工的科學管理制度,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建立起內部控制系統,這就促使審計人員把注意力轉移到與會計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的控制功能上來。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將審計的重點放在對內部控制制度各個控制環節的審查上,這種審計模式,是建立在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認識基礎上的重點審查。以大數定律和正態分布為基礎的統計抽樣也逐漸取代了單純判斷性和任意性的抽樣。同時,這一模式由于著眼于對內部控制制度整體的了解與分析,還可以發現與某些內部控制相關的會計信息的系統性錯誤,從而提高了審計效率。正因為如此,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從20世紀四十年代起就成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要方法。
(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風險導向型審計的產生,主要源自美國,風險導向型審計的內在思想是,任何審計業務都必須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內。
其顯著的特點是:它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審計計劃,將風險考慮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因為它著眼于全面的控制測試,而不是著眼于測試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即符合性測試)。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合理地揚棄了作為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基礎的“無利害關系假設”,把指導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職業懷疑假設”基礎上。不只依賴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所設計和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與評價,而是實事求是地對公司管理層是否誠信,是否有舞弊造假的驅動,始終保持一種合理的職業警覺,將審計的視野擴大到被審計單位所處的經營環境,捕捉潛在的風險點,將風險評估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二、風險審計的特點
(一)審計重心前移。風險導向審計最大的特點是將審計重心放在事前的風險評估上,從以審計測試為中心到以風險評估為中心,審計程序主要包括風險評估程序、分析性測試程序、審計測試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傳統審計不能適應現代報表審計需要就在于其原有的風險評估不到位,未能有效發現高風險審計領域,造成審計過量或審計不足,現在大大加強了風險評估程序,真正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
(二)更加注重外部審計證據。審計重心向風險評估轉移導致風險評估程序顯得至關重要,風險評估準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到審計效果和審計效率。風險評估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但必要的是審計證據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更加客觀、真實的外部證據。僅僅依靠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內部證據來對風險進行評估,所得出來的結論是不可靠的。所以,審計人員在搜集審計證據時不應只采用內部證據,而應更努力地獲得相關的外部審計證據來對風險進行評估。
(三)在各個階段都利用審計風險模型作出決策。在風險導向審計中,審計人員在各個審計階段,都分別以審計風險模型為主,分析評價各自的期望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并在此基礎上作出各項決策,從而能夠全面控制審計風險。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中的審計風險模型是一維的,它只有一個決策目標——確定實質性測試所需的證據量,所涉及的風險層次和范圍比較狹窄;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的審計風險模型是二維的,它既包含了不同的風險要素,而且在不同審計階段給各風險要素賦予了不同的內涵。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中的問題
從理論上講,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能夠彌補傳統風險基礎審計的不足,縮小審計期望差距。但是,無論是在國際上還是在國內,還沒有一套嚴密的風險導向審計體系。從目前看,運用現代風險基礎審計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一)信息庫的建設。注冊會計師執行風險評估程序,充分了解被審單位整體經營環境,然后針對風險不同的客戶,客戶不同的風險領域,設計個性化的審計程序。為此,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建立功能強大的信息庫,按照行業發展特點、客戶經營環境、客戶所處市場環境以及客戶高層管理者的品行,由專業高層人員組織實施評價,定期把客戶風險評價的結果向相關業務承接和實施部門通報,以便注冊會計師在風險評估時了解企業的戰略、流程、風險管理、業績衡量。目前,國內很多事務所對行業風險和企業經營風險缺乏了解,數據積累不足,信息庫的建設達不到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要求。
(二)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存在較大差距。在風險評估程序中,注冊會計師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了解客戶及其環境,評估經營風險,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具有判斷企業是否具有生存能力和合理的經營計劃的能力。注冊會計師不僅要熟練掌握會計、審計知識,也要掌握管理知識、行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等,還要熟練運用各種分析工具對各種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進行分析。目前,我國事務所90%以上的業務是審計業務和會計業務,沒有經濟方面、法律方面等多元的背景。注冊會計師不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相關行業,不懂得管理、行業等方面的知識,不具備運用數理統計方法的能力,這些都不利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實施。為此,主管部門需要做大量的培訓工作。事務所也可以一方面引進高層次人才,同時根據自己的客戶情況、事務所的定位,有針對性地進行員工培訓。
四、我國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對策
(一)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須首先從企業內外環境和經營戰略入手,來分析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這就對注冊會計師的分析能力和專業判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過程實質上就是專業判斷的過程,它提升了審計的技術含量。因此,注冊會計師只有很好的運用專業判斷能力才能有效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形式審計。超級秘書網
(二)處理好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成本與效益問題。從理論上說,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首先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重點關注領域,從而可以合理地分配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但是在實務中,執行風險評估程序主要依賴于外部審計證據,而搜集外部證據又沒有專門的、固定的途徑,使得搜集外部證據的成本較大,有時甚至要高于因減少進一步審計測試所降低的成本而使得總成本增加。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中,成本的增加很難通過審計收費對其進行彌補,所以如何降低審計成本使審計效益大于審計成本仍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三)健全法律法規制度。所謂健全法律法規制度,就是針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新形勢,適時修改相應的一些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現行的各種法規關于民事賠償責任的規定最為薄弱,因此應健全法律法規制度,加大對注冊會計師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與處罰力度,以強化注冊會計師的法律風險意識。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毓圭.關于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由來與發展的認識.會計研究,2004.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是獲得審計證據更為客觀的方法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運用是基礎會計信息以及非會計信息之間的內在關系,其內在關系是客觀存在的,在一般情況下,這種關系也是穩定的,只要注冊會計師分析得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從分析性程序中發揮其自身的創造力,運用自身的職業判斷,分析性審計程序就可以提供更為客觀的審計證據,也能夠對審計對象業務中的關鍵因素和主要關系做更好的理解,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報表數據的潛在關系,為以后的審計工作提供指導。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可以節省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分析性程序可以耗費更少的審計資源提供相同的或者相對更好的審計證據,分析性程序有時會被描述成發現和形成證據的技術,同傳統的會計報表細節抽樣審計方法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是利用信息間的內在關系來判斷數據的合理性,并不局限于審計對象的財務報表,而細節抽樣方法主要是通過對存在的證據進行收集以及檢查來證實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兩者相比,成本是不同的。分析性審計程序通過模型的構建以及會計師的經驗以及知識就可以判斷,可以大大的節省審計資源,而且在電算化的時代,通過利用電腦,分析性審計程序的優勢能夠發揮出來,在節省審計資源的基礎上也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
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在于分析以及比較,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可能存在的關系,即相關性,而且要保證搜集數據的可靠性,并且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然后利用審計人員積累的經驗以及收集的合理標準,對照分析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以及信息,從中發現異常的變動、不合常理的趨勢或者比率。
(一)應考慮數據之間的關系以及比較基準
運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數據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因此,在進行分析性程序時,首先要分析所收集數據之間存在的關系,即財務信息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財務信息與相關非財務信息之間的關系。財務信息各要素之間存在相關性以及內部勾稽關系,例如應付賬款與存貨之間通常有穩定的關系;當然某些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之間也存在內在聯系,例如存貨與生產能力之間的關系,以此來判斷存貨總額的合理性。其次,應該考慮數據信息之間的比較基準。在運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要注意將被審計單位本期的實際數據與上期或者以前期間的可比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是否存在異常,在運用以前期間的可比會計信息時,注冊會計師要注意被審計單位內部以及外部的相關變化。也可以將自己的預期數據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上反映的金額或者比率進行比較,可以發現異常情況,這都是分析性審計程序的關鍵點。
(二)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
分析性審計程序在所有的會計報表審計的計劃階段和報告階段都必須使用,在審計測試階段可以選擇使用,但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要合理確定分析性審計程序的應用方式。應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首先,可以采用比較分析法,可以用于實際與預算計劃進行比較,發現實際與預算的差異,分析原因;將本期同上期比較,判斷本期指標的是否存在異常;同業比較,判斷被審計單位數據指標的正常性。其次,可以采用趨勢分析法,可以用于財務審計中的問題揭示以及管理審計中的前景預測。第三,可以采用科目分析法,通過選擇借方或貸方科目編制對照表來登記對應科目,查明對應關系是否正確并且分析造成錯誤的原因,主要應用于容易發生錯誤以及弊端的會計科目。第四,可以采用回歸分析法。通過回歸分析方法,可以計量預測的風險和準確性水平,量化注冊會計師的預期值。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審計實務中的具體運用
(一)分析性審計程序在風險評估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風險評估階段,利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目的是幫助注冊會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的異常變化,或者與其發生而未發生的變化,識別潛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領域,通過對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幫助注冊會計師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首先,要選擇適當的數據關系,在風險評估階段,分析程序就要識別那些可能表明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異常變化,因此所使用的數據匯總性比較強,在此階段,分析性審計程序的主要對象通常包括對賬戶余額變化的分析,使用分析性審計程序的精確程度以及比較的指標范圍,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以及注冊會計師自身的素質而定。其次,要對搜集的數據進行分析,通過對預期關系的數據進行分析,能夠讓注冊會計師進一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有助于注冊會計師了解重大事項或者決策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第三,根據分析性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應該識別是否有異常的數據關系或者意外的波動,因為這都可能是重大審計風險的預警信號。如果出現異常的數據關系或者波動,要作為重點審查項目進行調查,在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的基礎上,考慮運用檢查、觀察等其他審計程序,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二)分析性審計程序在實質性程序中的具體運用
實質性分析程序與細節性測試都可以用于收集審計證據,以此來識別財務報表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實質性分析程序不僅僅是細節性測試的一種補充,在某些審計領域,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低而且數據之間具有穩定的預期關系,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首先,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實質性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時,要考慮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越高,注冊會計師應當越謹慎使用實質性分析性程序。另外在對同一認定實施細節測試的同時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適當的。其次,要保證數據的可靠性。注冊會計師在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對已經記錄的金額或者比率做出預期時,需要采用內部或者外部的數據,這樣數據的可靠性直接影響根據數據形成的預期值,注冊會計師計劃獲取的保證水平越高,對數據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這樣分析程序就越有效。第三,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準確程度是對預期值與真實值之間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形成的預期值的準確性,因此,在執行分析性審計程序時,要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保證精確度。
(三)分析性審計程序在總體復核階段的具體運用
在審計完成階段,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執行分析程序對財務報表進行整體符合,以此來判斷審計結論是否恰當以及財務報表的整體是否公允:首先,是對財務報表重要比率的分析,在前期審計階段,注冊會計師獲得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各項財務數據以及非財務數據,在總體復核階段,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這些數據進行全面分析,總體把握財務報表的合理性。其次,可以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報表審定數同行業平均數據或者以前年度的數據進行比較,來判斷財務報表上的數據是否合理。第三,要確定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是否對會計報表上的數據產生影響,進而確定報表數據是進行調整,還是披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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