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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屬于高風險行業。近幾年,中國證券公司已出現透支挪用資金、法人投資者以個人名義炒股、編報虛假申報材料、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等一些違法、違規行為。2002年以前,我國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還屬于個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場低迷,證券公司連續幾年出現全行業虧損,多年積累起來的風險集中爆發,因重大違規行為受到處置的證券公司數量急劇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時間就有34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證券公司面臨行業建立以來的第一次系統性危機。在證券違法犯罪案件中,證券經營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超過半數,顯示在證券公司取得良好經營業績的同時,自身的內部控制有待優化。在這樣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國務院總理簽發國務院522、523號令,《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1世紀國內證券公司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在重新“洗牌”中經受到嚴峻的挑戰。如何防范和化解風險,既是監管機構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證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責任。《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133條規定,“證券公司應設立監督檢查部門或崗位,獨立履行合規檢查、財務稽核、業務稽核、風險控制等監督檢查職能;負責提出內部控制缺陷的改進建議并敦促有關責任單位及時改進。”約束、自律作為證券公司獲得良好信譽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操勝券的法寶。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對公司經營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監督,目的是防范風險,糾正違規,加強內部控制,保障證券公司健康發展。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對于公司的規范經營負有重要責任,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程度直接影響證券公司的長期生存與穩健發展。因此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已成證券公司當務之急。
二、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現狀與問題
目前,證券公司普遍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但內部審計工作現狀與其重要性并不相適應,內部審計還遠沒發揮其應有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范圍有限,未覆蓋到各部門、各環節。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實施全方位審計,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審計范圍并沒有覆蓋各部門、各環節。例如,有的證券公司只注重對營業部和分支機構業務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的監督,而未涉及到對公司總部的重點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的審計,如投資部、資產管理部、財務部等。有的證券公司雖然開展了針對這些部門的審計,但在審計實施及出具審計報告時有所顧忌,不能客觀反映真實情況。總體來說,內部審計部門代表公司對下屬營業部的稽核審計工作比較容易開展,對總部其他同級部門或投資部等重要部門實施審計則有一定難度。
(二)內部審計重視財務、淡化管理。證券公司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在運轉過程中極易發生各種風險,近年以來被處置的高風險證券公司數量之多史無前例。而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大多將主要精力放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及監督上,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相關資料,內部審計的職責集中在“查錯防弊”上,很少對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管理建議。事實上,證券公司發生或產生錯誤與舞弊等問題不限于財務部門,更多的是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也并不僅限于“查錯防弊”。把審計重點局限于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上,不利于發揮內部審計部門的作用。
(三)重事后檢查,輕事前、事中控制。內部審計部門在事后監督檢查,主要是財務數據的檢查方面比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還遠遠不夠。事后檢查只能發現已經發生的問題,而如何防微杜漸、亡羊補牢才是問題解決的關鍵。嚴格來說,制定、執行制度并不是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工作,但內部審計人員由于工作的關系,可以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的資料,有機會了解內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環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議。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重在事后發現問題,忽視了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的防范與分析,對于事前、事中控制的關注遠遠不夠。
(四)內部審計技術落后,審計效率不高。綜合治理后,證券公司規模不斷擴大,業務種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也越來越大。而部分證券公司審計手段比較單一,基本上還是采用現場審計方式。證券公司規模擴大后,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數量不足以及財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內部審計的廣度和深度都不夠,甚至會影響到審計報告的及時性。現有審計手段遠不能適應業務活動的節奏和風險控制的要求,審計效率不高,嚴重制約了內部審計監督評價和提供增值服務的作用。
三、影響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制約因素
(一)內部審計部門缺少應有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具備應有的獨立性,才能客觀地實施審計,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評價。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作了明確規定,核心內容有3條:內部審計機構應置于組織內部的較高層次,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強弱,主要取決于其隸屬關系和領導層次的高低,領導層次越高,獨立性和權威性越高;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組織內的最高決策層負責并報告工作,從而保證內部審計活動的實施;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他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同時,按照規定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董事會負責,獨立于證券公司其他部門,對公司所有部門、所有環節實施監督。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部門雖然名義上歸董事會領導,與內部其他部門處于基本平級的地位,內部審計人員的績效考核與晉升等還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門。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缺失必然會導致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二)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急需深入。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重新修訂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運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新定義中突出內部審計的“咨詢”、“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這種內部審計不同于傳統的“監督導向型”內部審計,而被稱之為“服務導向型”內部審計。從現實來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多是在實踐中摸索和成長起來的,內部審計的理論基礎并不扎實,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不夠全面。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重監督評價,輕控制和服務。主要審計力量集中在財務數據的事后檢查方面,對于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不夠重視。在為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發揮服務職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夠充分。證券公司目前內部審計手段還比較落后,基本上采用現場稽核方式。綜合治理完成后,證券公司數量減少,規模擴大,營業網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傳統審計手段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的要求。近年來,證券公司逐漸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監控系統和集中的財務監控系統,通過將交易監控和財務監控連通運作,實現了交易數據和財務數據的互相核對。環境的改變為非現場稽核審計的實施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充分影響了內部審計的效率和效果。非現場稽核成為了證券公司在現階段的一項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課題。
(四)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復合型人才匱乏。目前,我國大部分證券公司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準入標準和考核機制,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要求不明確,難以保證內部審計隊伍的素質。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會知識、審計理論、法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知識,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當前相當一部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電腦知識,業務知識面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當繁忙,缺乏專業培訓,專業能力下降,不適應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工作任務要求的需要。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復合型人才,影響了內部審計作用的有效發揮。
四、改進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只有獨立于其他職能部門,并在證券公司內部位于比較高的層次,才能確保內部審計意見、結論和建議的公正、客觀、權威和有效,真正發揮公司最高決策層的參謀和助手作用。為保證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僅是名義上,實質上內部審計機構也要置于董事會或監事會領導下,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直接對董事會或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任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評價與考核,要直接由董事會或監會事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工作項目計劃、人員計劃及財務預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備案。內部審計機構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時多次向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二)全面發揮內部審計職能與權威性。內部審計作為證券公司治理結構中監督、反饋系統的核心,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為公司提供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如果內部審計仍局限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就無法滿足這個要求。因此,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公司內部的管理、決策及效益服務。內部審計的職責應從審查和監督向評價與咨詢方面拓展,其作業范圍不應當局限于財務領域,而應擴展到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現場稽核審計手段。限于現場審計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約,現場審計和檢查的頻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長,這種頻率目前無法滿足風險管理的要求。隨著證券公司各項業務電子化、網絡化程度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通過采集被審計單位柜臺系統、財務系統、日常監控系統以及被審計單位歷年審計的歷史數據等信息,借助內部網絡查詢、篩選、記錄、分析等,對被審單位實施非現場稽核審計。覆蓋全面的公司內部網絡,可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非現場稽核審計創造條件。
利用信息系統手段可以在以下幾方面進行非現場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種監控系統作為現場審計的輔助手段。在實施審計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內部網絡,對于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事先分析,確定審計重點,這將大大節約現場審計的時間,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內部網絡以及各監控系統進行專項稽核審計,對于業務和財務的一些專項檢查,不必親自到現場審計,通過各內部系統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數據和資料。另外,根據內部審計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現場審計的數據和非數據信息都可以根據需要納入非現場審計系統。
(四)建設德能兼優的高素質內部審計隊伍。首先,要制訂內部審計人員任職資格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在思想上,要有很強的敬業精神,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在專業上,要有扎實的基本功,熟悉證券知識和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規政策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熟練運用電腦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同時還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進行交流與合作。其次,要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由于內部審計領域的擴展和審計層次的提升,原來單純的財務人員結構已不能適應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內部審計部門不僅需要財務會計專門人才,也需要具備經濟學、管理學知識的專門人才。因此,必須要配備實踐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的企業管理、經濟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建立一支知識結構多元化的內部審計隊伍。再次,還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工作,使內部審計人員及時更新知識,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視和加強包括會計、審計在內的各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為廣博、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其能適應和處理不同類型業務及復雜問題,從而為決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與建議。為實施非現場稽核以及遠程審計的需要,尤其要加強審計人員計算機知識與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水平,培養一支具有一定的業務審計水平,又掌握計算機審計等技術的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參考文獻:
[1]王麗榕,試論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缺失原因及應對措施[J]會計之友,2008,(10)
[2]楊婧,現代內部審計主要方法的運用[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8,(11)
[3]李學柔內部審計轉型淺析[J],財會通訊,2007,(5)
[4]王穩,王旭陽,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現狀與對策[J],審計研究,2004,(3)
[關鍵詞]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措施
經過20余年改革與發展,中國證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矚目的成就。據報道,中國證券業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億元,純利123億元,中國證券業在近年將會實現盈利,扭轉前幾年的虧損局面。但中國的證券業還處在非常關鍵的階段,資本市場的發展任重而道遠。中國證券市場持續低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穩定的運營機制。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監管部門應重視對證券公司的審計監管,而證券公司更要加強內部審計,以保證資本市場和市場經濟健康與持續地高效運行。
一、加強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經濟穩健發展的迫切需要
證券公司屬于高風險行業。近幾年,中國證券公司已出現透支挪用資金、法人投資者以個人名義炒股、編報虛假申報材料、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等一些違法、違規行為。2002年以前,我國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還屬于個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場低迷,證券公司連續幾年出現全行業虧損,多年積累起來的風險集中爆發,因重大違規行為受到處置的證券公司數量急劇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時間就有34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證券公司面臨行業建立以來的第一次系統性危機。在證券違法犯罪案件中,證券經營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超過半數,顯示在證券公司取得良好經營業績的同時,自身的內部控制有待優化。在這樣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國務院總理簽發國務院522、523號令,《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1世紀國內證券公司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在重新“洗牌”中經受到嚴峻的挑戰。如何防范和化解風險,既是監管機構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證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責任。《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133條規定,“證券公司應設立監督檢查部門或崗位,獨立履行合規檢查、財務稽核、業務稽核、風險控制等監督檢查職能;負責提出內部控制缺陷的改進建議并敦促有關責任單位及時改進。”約束、自律作為證券公司獲得良好信譽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操勝券的法寶。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對公司經營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監督,目的是防范風險,糾正違規,加強內部控制,保障證券公司健康發展。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對于公司的規范經營負有重要責任,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程度直接影響證券公司的長期生存與穩健發展。因此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已成證券公司當務之急。
二、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現狀與問題
目前,證券公司普遍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但內部審計工作現狀與其重要性并不相適應,內部審計還遠沒發揮其應有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范圍有限,未覆蓋到各部門、各環節。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實施全方位審計,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審計范圍并沒有覆蓋各部門、各環節。例如,有的證券公司只注重對營業部和分支機構業務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的監督,而未涉及到對公司總部的重點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的審計,如投資部、資產管理部、財務部等。有的證券公司雖然開展了針對這些部門的審計,但在審計實施及出具審計報告時有所顧忌,不能客觀反映真實情況。總體來說,內部審計部門代表公司對下屬營業部的稽核審計工作比較容易開展,對總部其他同級部門或投資部等重要部門實施審計則有一定難度。
(二)內部審計重視財務、淡化管理。證券公司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在運轉過程中極易發生各種風險,近年以來被處置的高風險證券公司數量之多史無前例。而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大多將主要精力放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及監督上,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相關資料,內部審計的職責集中在“查錯防弊”上,很少對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管理建議。事實上,證券公司發生或產生錯誤與舞弊等問題不限于財務部門,更多的是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也并不僅限于“查錯防弊”。把審計重點局限于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上,不利于發揮內部審計部門的作用。
(三)重事后檢查,輕事前、事中控制。內部審計部門在事后監督檢查,主要是財務數據的檢查方面比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還遠遠不夠。事后檢查只能發現已經發生的問題,而如何防微杜漸、亡羊補牢才是問題解決的關鍵。嚴格來說,制定、執行制度并不是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工作,但內部審計人員由于工作的關系,可以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的資料,有機會了解內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環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議。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重在事后發現問題,忽視了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的防范與分析,對于事前、事中控制的關注遠遠不夠。
(四)內部審計技術落后,審計效率不高。綜合治理后,證券公司規模不斷擴大,業務種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也越來越大。而部分證券公司審計手段比較單一,基本上還是采用現場審計方式。證券公司規模擴大后,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數量不足以及財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內部審計的廣度和深度都不夠,甚至會影響到審計報告的及時性。現有審計手段遠不能適應業務活動的節奏和風險控制的要求,審計效率不高,嚴重制約了內部審計監督評價和提供增值服務的作用。三、影響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制約因素
(一)內部審計部門缺少應有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具備應有的獨立性,才能客觀地實施審計,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評價。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作了明確規定,核心內容有3條:內部審計機構應置于組織內部的較高層次,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強弱,主要取決于其隸屬關系和領導層次的高低,領導層次越高,獨立性和權威性越高;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組織內的最高決策層負責并報告工作,從而保證內部審計活動的實施;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他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同時,按照規定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董事會負責,獨立于證券公司其他部門,對公司所有部門、所有環節實施監督。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部門雖然名義上歸董事會領導,與內部其他部門處于基本平級的地位,內部審計人員的績效考核與晉升等還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門。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缺失必然會導致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二)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急需深入。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重新修訂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運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新定義中突出內部審計的“咨詢”、“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這種內部審計不同于傳統的“監督導向型”內部審計,而被稱之為“服務導向型”內部審計。從現實來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多是在實踐中摸索和成長起來的,內部審計的理論基礎并不扎實,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不夠全面。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重監督評價,輕控制和服務。主要審計力量集中在財務數據的事后檢查方面,對于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不夠重視。在為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發揮服務職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夠充分。證券公司目前內部審計手段還比較落后,基本上采用現場稽核方式。綜合治理完成后,證券公司數量減少,規模擴大,營業網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傳統審計手段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的要求。近年來,證券公司逐漸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監控系統和集中的財務監控系統,通過將交易監控和財務監控連通運作,實現了交易數據和財務數據的互相核對。環境的改變為非現場稽核審計的實施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充分影響了內部審計的效率和效果。非現場稽核成為了證券公司在現階段的一項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課題。
(四)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復合型人才匱乏。目前,我國大部分證券公司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準入標準和考核機制,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要求不明確,難以保證內部審計隊伍的素質。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會知識、審計理論、法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知識,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當前相當一部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電腦知識,業務知識面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當繁忙,缺乏專業培訓,專業能力下降,不適應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工作任務要求的需要。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復合型人才,影響了內部審計作用的有效發揮。
四、改進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只有獨立于其他職能部門,并在證券公司內部位于比較高的層次,才能確保內部審計意見、結論和建議的公正、客觀、權威和有效,真正發揮公司最高決策層的參謀和助手作用。為保證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僅是名義上,實質上內部審計機構也要置于董事會或監事會領導下,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直接對董事會或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任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評價與考核,要直接由董事會或監會事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工作項目計劃、人員計劃及財務預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備案。內部審計機構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時多次向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二)全面發揮內部審計職能與權威性。內部審計作為證券公司治理結構中監督、反饋系統的核心,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為公司提供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如果內部審計仍局限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就無法滿足這個要求。因此,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公司內部的管理、決策及效益服務。內部審計的職責應從審查和監督向評價與咨詢方面拓展,其作業范圍不應當局限于財務領域,而應擴展到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現場稽核審計手段。限于現場審計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約,現場審計和檢查的頻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長,這種頻率目前無法滿足風險管理的要求。隨著證券公司各項業務電子化、網絡化程度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通過采集被審計單位柜臺系統、財務系統、日常監控系統以及被審計單位歷年審計的歷史數據等信息,借助內部網絡查詢、篩選、記錄、分析等,對被審單位實施非現場稽核審計。覆蓋全面的公司內部網絡,可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非現場稽核審計創造條件。
利用信息系統手段可以在以下幾方面進行非現場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種監控系統作為現場審計的輔助手段。在實施審計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內部網絡,對于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事先分析,確定審計重點,這將大大節約現場審計的時間,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內部網絡以及各監控系統進行專項稽核審計,對于業務和財務的一些專項檢查,不必親自到現場審計,通過各內部系統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數據和資料。另外,根據內部審計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現場審計的數據和非數據信息都可以根據需要納入非現場審計系統。
(四)建設德能兼優的高素質內部審計隊伍。首先,要制訂內部審計人員任職資格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在思想上,要有很強的敬業精神,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在專業上,要有扎實的基本功,熟悉證券知識和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規政策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熟練運用電腦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同時還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進行交流與合作。其次,要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由于內部審計領域的擴展和審計層次的提升,原來單純的財務人員結構已不能適應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內部審計部門不僅需要財務會計專門人才,也需要具備經濟學、管理學知識的專門人才。因此,必須要配備實踐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的企業管理、經濟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建立一支知識結構多元化的內部審計隊伍。再次,還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工作,使內部審計人員及時更新知識,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視和加強包括會計、審計在內的各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為廣博、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其能適應和處理不同類型業務及復雜問題,從而為決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與建議。為實施非現場稽核以及遠程審計的需要,尤其要加強審計人員計算機知識與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水平,培養一支具有一定的業務審計水平,又掌握計算機審計等技術的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參考文獻:
[1]王麗榕,試論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缺失原因及應對措施[J]會計之友,2008,(10)
[2]楊婧,現代內部審計主要方法的運用[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8,(11)
[3]李學柔內部審計轉型淺析[J],財會通訊,2007,(5)
【關鍵詞】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審計;現狀;發展趨勢
內部審計是企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它是一個組織內部為檢查和評價其活動和為本組織服務而建立的一種獨立評價活動,它要提供所檢查的有關活動的分析、評價、建議、咨詢意見和信息,以協助本組織成員有效的履行責任。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證券業發展環境將發生劇烈變化,在為我國證券公司走向國際化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的同時,也使其高風險的行業特征充分暴露。在我國,由于證券市場不規范,投機性強,監管能力較弱,那么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就顯得尤為重要,它是避免證券公司的不健全市場下違規操作的重要保證,是證券公司乃至我國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保證。
證券投資是世界經濟最活躍的領域,每天都涉及數以萬億的投資額。如此巨大的資本在證券公司內部運轉,使證券公司成為管理風險高發的企業。因此,在證券公司發展的早期,內部審計就成為一種必不可少的內部風險控制手段。從世界范圍來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主要經歷過以下幾個階段:
一、財務審計階段
證券公司發展之初,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確定雇員是否遵循財務和會計制度,是否存在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內部審計只不過是外部審計工作的一種延續,在公司的管理體系中僅僅承擔非常有限的責任。并且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隸屬于會計部門,工作內容局限于財務報表審查。雖然,這一階段內部審計僅僅針對公司財務,但卻在證券公司資產安全,以及未來內部控制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二、經營審計階段
隨著世界范圍內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也從會計部門獨立出來,并且內部審計也開始涉及經營方面的問題。內部審計師的工作,對于幫助業務部門提高贏利能力也發揮著一定的作用。
三、管理審計階段
內部審計發展到當代,使其工作關注的問題逐漸增多,職能逐漸擴大,在證券公司內的地位顯著提高。內部審計發展為對證券公司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了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公司的目標。這樣內部審計成為證券公司管理的延伸,發展為管理審計。
四、風險導向的綜合審計階段
現在,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除了涉及到公司的管理,還關注組織治理。而組織治理正是由以往的靜態的命令控制模式變為對不斷變化的經營風險的適應。內部審計,變得更加關注風險管理,注重組織經營的未來前景。而且,已經將變化的風險管理模式整合進入內部審計程序。風險導向的綜合審計和管理審計成為現代證券公司最重要的兩種審計形式。
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是國家為強化審計監督體系和健全自我約束機制,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建立起來的,內部審計的發展過程與國外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發展過程大致相當,但卻是在更短的時間內發展到管理審計和風險導向的現代審計階段的。由于缺少歷史經歷的積累,以及跳躍是發展造成內部審計內涵的缺失,我國證券公司在內部審計方面與國外證券公司相比,在獨立性、審計方式、審計手段方面還有一定的差距。
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是在證券業發展初期,根據政府要求建立的,并不是根據公司內部需求建立起來的,其機構獨立性普遍較差。多數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某實權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無論從層次、地位和獨立性來講,都是不夠的,并且審計范圍也相對狹小。在審計方式上,相當部分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基本是采取被動式審計。被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積極性不夠,或多或少地存在抵觸審計的行為,導致內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部門處于對立狀態,關系比較緊張。這也導致了,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受到限制。在審計手段上,現代電子信息及通信技術還沒有西方國家那樣發達,審計工作對電子信息技術及通信技術的應用還不夠,許多審計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有些無所適從。況且,計算機犯罪呈上升的趨勢,傳統審計技術又主要適用于手工會計信息系統,因此很多問題不易發現。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率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
但隨著證券公司內部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加深,以及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與國外在審計手段方面的差距正不斷減小,特別是審計人員對網絡化、信息化的審計手段的掌握,內部審計部門地位的提升,都使得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但由于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在跟蹤國外實踐而發展起來的,因此,在現代化的審計方法上,特別是現代化的管理審計,還要對國外證券公司的實踐狀況作諸多借鑒。
在世界發達國家的證券公司中,開展管理審計并取得顯著成果的有瑞典、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等。在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不受行政干預,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保證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客觀性與獨立性。在美國和英國,審計部門還保有獨立的人事雇傭的權利,使得大量的非審計專業人員加入到證券公司內部管理審計的隊伍中去,這些具有經濟、管理、統計學背景的工作人員能綜合審計過程中各種問題。在美國,內部審計部門為各個計劃項目事先設定優先級,建立所謂“問題領域”的清單,清單內容將會隨時間和需要不斷變化,然后將最終存在的問題在報告中向總審計師或主管內部審計的副總經理匯報。上述這些發達國家證券公司在內部審計方面的實踐都值得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人員,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加以思考、借鑒和運用。
內部審計已經成為證券公司防范內部風險,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利益的重要手段。在金融投資不斷發展的今天,特別是中國的金融市場逐步走向開放,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已經引起國內證券公司的足夠重視。國內證券公司在內部審計的手段、方式、制度方面都逐步實現了與國際的接軌,通過對國外證券公司近年來內部審計發展趨勢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國內部審計未來的發展之路。
首先,內部審計網絡化,內審機構地位提高。內部審計技術和內部審計制度的發展是內部審計發展最直接的表現。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對內部審計造成巨大的沖擊。目前,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組建安全、高效、合法的網絡系統,選擇合適的設備、網絡、數據庫、管理軟件成為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發展的新方向。隨著網絡技術的完善,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網絡中的權限也不斷提高,發展為可以直接遠程查看任何部門的網絡文件,這將大大提高內審機構的地位,并且促使在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地位也有相應的提升,成為一個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的獨立評價機構。
其次,內部審計領域擴展,內容趨向綜合。世界范圍內金融投資交流的增強,使得證券公司的經營內容、分權管理關系更加復雜。為了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證券公司迫切需要對影響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一切因素都進行深入分析、客觀評價和嚴密控制。這就要求內審部門順應潮流,突破傳統的審計范疇,進一步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廣闊領域開展審計工作,以協助管理層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鑒于西方國家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發展趨勢的深入、廣泛性,綜合審計、管理審計、“5E”(經濟、效率、效果、合理、環境)審計等成為內部審計的新形式,并形成了“內部審計活動范圍就是公司總裁所關注的問題”的現代內部審計思想。內部審計的領域和內容都擴展到非常廣泛的范圍。
再次,審計觀念改變,被審計部門參與性增強。隨著內部審計作用表現的越來越明顯,證券公司工作人員對內部審計的觀念也逐漸變化。特別是在我國,由行政干預建立起的內部審計體系正在瓦解,而發展為公司根據自身需要,自身特點建立一套合適的內部審計系統,并且出于風險控制意識的深入,各業務部門已主動參與到內部審計當中來。特別是內部審計外包化的趨勢,更明顯的表現了對內部審計的主動性、參與性的增強。
進入21世紀,國內證券公司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將在重新“洗牌”中經受嚴峻的挑戰。約束、自律是證券公司獲得良好信譽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法寶。在中國證券市場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國內證券公司要加強內部審計,重視內部審計。要做到,審計查證力求“透”、審計處理力求“實”、審計反映力求“準”的原則。希望在我國資本市場不斷發展的過程中,誕生一批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中國的現資銀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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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措施
經過20余年改革與發展,中國證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矚目的成就。據報道,中國證券業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億元,純利123億元,中國證券業在近年將會實現盈利,扭轉前幾年的虧損局面。但中國的證券業還處在非常關鍵的階段,資本市場的發展任重而道遠。中國證券市場持續低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穩定的運營機制。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監管部門應重視對證券公司的審計監管,而證券公司更要加強內部審計,以保證資本市場和市場經濟健康與持續地高效運行。
一、加強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經濟穩健發展的迫切需要
證券公司屬于高風險行業。近幾年,中國證券公司已出現透支挪用資金、法人投資者以個人名義炒股、編報虛假申報材料、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等一些違法、違規行為。2002年以前,我國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還屬于個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場低迷,證券公司連續幾年出現全行業虧損,多年積累起來的風險集中爆發,因重大違規行為受到處置的證券公司數量急劇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時間就有34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被處置,證券公司面臨行業建立以來的第一次系統性危機。在證券違法犯罪案件中,證券經營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超過半數,顯示在證券公司取得良好經營業績的同時,自身的內部控制有待優化。在這樣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國務院總理簽發國務院522、523號令,《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1世紀國內證券公司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在重新“洗牌”中經受到嚴峻的挑戰。如何防范和化解風險,既是監管機構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證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責任。《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133條規定,“證券公司應設立監督檢查部門或崗位,獨立履行合規檢查、財務稽核、業務稽核、風險控制等監督檢查職能;負責提出內部控制缺陷的改進建議并敦促有關責任單位及時改進。”約束、自律作為證券公司獲得良好信譽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操勝券的法寶。證券公司內部審計是對公司經營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監督,目的是防范風險,糾正違規,加強內部控制,保障證券公司健康發展。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對于公司的規范經營負有重要責任,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程度直接影響證券公司的長期生存與穩健發展。因此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已成證券公司當務之急。
二、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現狀與問題
目前,證券公司普遍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但內部審計工作現狀與其重要性并不相適應,內部審計還遠沒發揮其應有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范圍有限,未覆蓋到各部門、各環節。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實施全方位審計,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審計范圍并沒有覆蓋各部門、各環節。例如,有的證券公司只注重對營業部和分支機構業務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的監督,而未涉及到對公司總部的重點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的審計,如投資部、資產管理部、財務部等。有的證券公司雖然開展了針對這些部門的審計,但在審計實施及出具審計報告時有所顧忌,不能客觀反映真實情況。總體來說,內部審計部門代表公司對下屬營業部的稽核審計工作比較容易開展,對總部其他同級部門或投資部等重要部門實施審計則有一定難度。
(二)內部審計重視財務、淡化管理。證券公司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在運轉過程中極易發生各種風險,近年以來被處置的高風險證券公司數量之多史無前例。而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審計大多將主要精力放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及監督上,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相關資料,內部審計的職責集中在“查錯防弊”上,很少對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管理建議。事實上,證券公司發生或產生錯誤與舞弊等問題不限于財務部門,更多的是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也并不僅限于“查錯防弊”。把審計重點局限于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上,不利于發揮內部審計部門的作用。
(三)重事后檢查,輕事前、事中控制。內部審計部門在事后監督檢查,主要是財務數據的檢查方面比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還遠遠不夠。事后檢查只能發現已經發生的問題,而如何防微杜漸、亡羊補牢才是問題解決的關鍵。嚴格來說,制定、執行制度并不是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工作,但內部審計人員由于工作的關系,可以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的資料,有機會了解內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環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議。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重在事后發現問題,忽視了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的防范與分析,對于事前、事中控制的關注遠遠不夠。
(四)內部審計技術落后,審計效率不高。綜合治理后,證券公司規模不斷擴大,業務種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也越來越大。而部分證券公司審計手段比較單一,基本上還是采用現場審計方式。證券公司規模擴大后,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數量不足以及財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內部審計的廣度和深度都不夠,甚至會影響到審計報告的及時性。現有審計手段遠不能適應業務活動的節奏和風險控制的要求,審計效率不高,嚴重制約了內部審計監督評價和提供增值服務的作用。三、影響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制約因素
(一)內部審計部門缺少應有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必要條件。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具備應有的獨立性,才能客觀地實施審計,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評價。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作了明確規定,核心內容有3條:內部審計機構應置于組織內部的較高層次,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強弱,主要取決于其隸屬關系和領導層次的高低,領導層次越高,獨立性和權威性越高;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組織內的最高決策層負責并報告工作,從而保證內部審計活動的實施;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他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同時,按照規定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董事會負責,獨立于證券公司其他部門,對公司所有部門、所有環節實施監督。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部門雖然名義上歸董事會領導,與內部其他部門處于基本平級的地位,內部審計人員的績效考核與晉升等還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門。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缺失必然會導致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二)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急需深入。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重新修訂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運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新定義中突出內部審計的“咨詢”、“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這種內部審計不同于傳統的“監督導向型”內部審計,而被稱之為“服務導向型”內部審計。從現實來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多是在實踐中摸索和成長起來的,內部審計的理論基礎并不扎實,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不夠全面。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重監督評價,輕控制和服務。主要審計力量集中在財務數據的事后檢查方面,對于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不夠重視。在為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發揮服務職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夠充分。證券公司目前內部審計手段還比較落后,基本上采用現場稽核方式。綜合治理完成后,證券公司數量減少,規模擴大,營業網點不斷增加,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傳統審計手段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的要求。近年來,證券公司逐漸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監控系統和集中的財務監控系統,通過將交易監控和財務監控連通運作,實現了交易數據和財務數據的互相核對。環境的改變為非現場稽核審計的實施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非現場稽核手段應用不充分影響了內部審計的效率和效果。非現場稽核成為了證券公司在現階段的一項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課題。
(四)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復合型人才匱乏。目前,我國大部分證券公司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準入標準和考核機制,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要求不明確,難以保證內部審計隊伍的素質。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會知識、審計理論、法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知識,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當前相當一部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電腦知識,業務知識面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當繁忙,缺乏專業培訓,專業能力下降,不適應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工作任務要求的需要。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復合型人才,影響了內部審計作用的有效發揮。
四、改進我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只有獨立于其他職能部門,并在證券公司內部位于比較高的層次,才能確保內部審計意見、結論和建議的公正、客觀、權威和有效,真正發揮公司最高決策層的參謀和助手作用。為保證證券公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僅是名義上,實質上內部審計機構也要置于董事會或監事會領導下,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直接對董事會或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任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評價與考核,要直接由董事會或監會事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工作項目計劃、人員計劃及財務預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備案。內部審計機構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時多次向最高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二)全面發揮內部審計職能與權威性。內部審計作為證券公司治理結構中監督、反饋系統的核心,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為公司提供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如果內部審計仍局限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就無法滿足這個要求。因此,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公司內部的管理、決策及效益服務。內部審計的職責應從審查和監督向評價與咨詢方面拓展,其作業范圍不應當局限于財務領域,而應擴展到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現場稽核審計手段。限于現場審計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約,現場審計和檢查的頻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長,這種頻率目前無法滿足風險管理的要求。隨著證券公司各項業務電子化、網絡化程度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通過采集被審計單位柜臺系統、財務系統、日常監控系統以及被審計單位歷年審計的歷史數據等信息,借助內部網絡查詢、篩選、記錄、分析等,對被審單位實施非現場稽核審計。覆蓋全面的公司內部網絡,可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非現場稽核審計創造條件。
利用信息系統手段可以在以下幾方面進行非現場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種監控系統作為現場審計的輔助手段。在實施審計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內部網絡,對于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事先分析,確定審計重點,這將大大節約現場審計的時間,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內部網絡以及各監控系統進行專項稽核審計,對于業務和財務的一些專項檢查,不必親自到現場審計,通過各內部系統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數據和資料。另外,根據內部審計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現場審計的數據和非數據信息都可以根據需要納入非現場審計系統。
(四)建設德能兼優的高素質內部審計隊伍。首先,要制訂內部審計人員任職資格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在思想上,要有很強的敬業精神,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在專業上,要有扎實的基本功,熟悉證券知識和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規政策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熟練運用電腦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同時還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門及分支機構進行交流與合作。其次,要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由于內部審計領域的擴展和審計層次的提升,原來單純的財務人員結構已不能適應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內部審計部門不僅需要財務會計專門人才,也需要具備經濟學、管理學知識的專門人才。因此,必須要配備實踐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的企業管理、經濟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建立一支知識結構多元化的內部審計隊伍。再次,還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工作,使內部審計人員及時更新知識,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視和加強包括會計、審計在內的各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較為廣博、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其能適應和處理不同類型業務及復雜問題,從而為決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與建議。為實施非現場稽核以及遠程審計的需要,尤其要加強審計人員計算機知識與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水平,培養一支具有一定的業務審計水平,又掌握計算機審計等技術的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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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當人們充滿幸福的迎接21世紀到來的時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也頗感喜悅,但在此同時也感覺到了其隱藏的細微變化。曾經在深圳北京等地相繼發生過虛假會計報表與虛假驗貨案件,更有一些上市的公司發生過一些虛構欺詐的財務報表事件,在這一連串的案件中,人們不得不反思公司的內部治理與內部審計的問題,在完善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問題上做出了詳細的探討。
1 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二者之間的關系
1.1 內部審計是一種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作為制度安排,包括了諸多的治理機制。對于治理機制而言,它可以為公司章程對投資者做出保護的相關規定,也可以是相應的法律法規。亦或是市場之間的競爭機制與人為的設計制度。在現實中,內部審計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董事會行使職責離不開內部審計,而他的審計成果也被外部審計有所依賴。所以,內部審計作為公司內部諸多事項的助手,進而確定為是一種治理機制。
1.2 內部審計的作用
1.2.1 內部審計對公司股東監督經營者非常有利 在現代的內部審計中,它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為管理審計,一方面為財務審計。
內部審計能夠很好的來降低的成本與交易的成本,這充分的表現在財務會計信息確認方面與經營領域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1.2.2 內部審計對公司內部的經營管理非常有利 對于在監督方面而言,內部控制即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從系統有效性來看,完全需要一個處理在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將其反饋給最高經營管理者的部門,最后使內部控制可以保證效率,而面對這些問題,內部審計可以很好的對內部控制進行控制與考核,它完全可以有效的對內部控制做出細致的評價。
1.2.3 內部審計對創造公司的價值非常有利 對于內部審計而言,它遠不止在監督方面、制衡方面起到保證的作用,而且它可以詳細的對公司的所有任務進行審查,充分利用到這一優勢,就可以將咨詢服務的技能做到完全的發揮,對提高公司價值的途徑做出詳細的研討,也能充分的提高公司的治理價值。
2 分析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內部審計存在的一些問題
2.1 內部審計機構定位模式不正確 因為我國在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時,別個國家已經建立很久,所以我國相對較晚,并且對于國外的一些經驗我國采取時也出現了許多的不一致,這時就進一步導致在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機構出現多種模式同時存在的局面,并且機構的定位模式也做得不正確。
2.2 內部審計發展趨勢不明顯 在以前的內部審計中,特點表現為處理事件是單一的以及事后的。但在目前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則應該突破這些傳統的方式,在公司里人們在交流與探討以及會議等許多事項中都要應用到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并且隨著計算機與網絡技術的提高,內部的審計問題也逐漸從單一轉變成多項。
2.3 內部審計與被審計單位二者發生矛盾 在一個特定的企業中,內部審計的發揮效果直接決定于管理層對其的態度與看法,如果內部審計要想增加在企業中的價值就一定要得到管理層的信任,不然是會有讓自己失望的結果。
3 完善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探討
3.1 完善目前存在的法律 在如今,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存在割裂的狀態,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中很少有關于內部審計的問題,所以對于一些法律準則而言,應該對完善公司的治理與內部審計方面的問題哦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都應該有大部分對內部審計來進行要求。
3.2 完善公司的治理
3.2.1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要進一步加快 對于實現國有股的減持,公司要以穩妥并且積極的措施來實現這方面,這樣我國的上市公式就會以全新的面貌展現在大家的眼前,集多種經濟進行有機結合,成為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這樣就將內部審計的作用完全的進行發揮,內部審計就真正成為了公司管理信息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部分。
3.2.2 對于建立獨立董事制度要進一步加快與推行 依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兩個法規所提出來的要求,在公司中一些制度要盡快的實施,例如完成獨立的董事聘任制度,在此基礎上還需建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成員主要為獨數的董事成員,通過此次文員會貫穿上市公司內部與外部的審計力量,進而使內部審計有更多的機會來參與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
3.2.3 對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主管的培訓要進行加強 對于上市公司內部主管的培訓,建議證監部門應該加以重視,并將其盡快的列入到職業培訓與教育的行列。
3.2.4 對內部的審計機構進行合理的定位 內部審計機構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方法科學與積極有效的內部組織機構極大的促進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發揮。
3.2.5 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水平進行提高 內部審計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素養以及可塑性與他們的來源是密不可分的,更明確地說也就是他們的來源直接決定了他們的素質。另外,要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組成結構加以重視。
4 總結
【論文摘要】現在,在許多較大的集團公司內部,都經常設置“內部往來”科目來核算公司內部以及和子公司的交易、往來。而且,較多的集團公司似乎都“熱衷”于通過內部往來業務進行一些“特別的會計處理”達到企業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筆者針對自己所審計過的上市公司中內部往來會計處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審計業務的實際情況,剖析了企業集團內部往來的種種奧秘。
一、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往來審計案例簡介
1.公司相關情況介紹
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該公司)1978年成立,注冊地:福建沿海某城市,總資產153億,凈資產49億;主要經營范圍:進出口和業務、加工貿易業務、轉口貿易業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高科技產業投資、旅游、酒店、實業投資、高科技產品的研制及生產銷售等業務。
2.審計事項簡述
該公司由若干個業務部門組成,各部門實行獨立核算,部門之間的往來、交易均通過內部劃賬進行,內部往來款通過“內部往來”科目進行核算。該公司還有眾多子公司,還有一個未上市的母公司-集團公司,我們將上市的股份公司和母公司(集團公司)以及與子公司的所有關聯往來,均定義為“內部往來”。
在審計中該公司的以下問題引起了審計人員的注意:在記錄相關內部交易事項時,其所使用的記賬憑證附件中通常只有一張“內部劃賬通知單”,眾所周知,會計分錄的生成必須以具備經濟實質的原始憑證為依據,而在該公司,充當原始憑證角色卻是“內部劃賬通知單”顯然不具備“經濟實質”這一原始憑證的基本特質,這是其一;其二,該公司以“內部往來”為紐帶,以“內部劃賬通知單”為“依據”的會計分錄常常關聯到兩個以上的部門,由于“內部往來”發生頻繁,數量較大,因此給審計人員對其會計處理正確性的核實以及理解該會計事項所反映的經濟實質造成了較大的困難。
例如,審計人員在對2007年度該公司禮品部的應收款項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今年該部門的應收款項通過內部往來在各個部門頻繁的進行劃轉,每筆金額雖然都不是很大,但其合計的金額卻相當可觀,經過向禮品部門財務人員詢問,禮品部的財務解釋,由于今年公司的外貿業務員有部分調整部門,所以,屬于該業務員負責的應收款項也就相應的劃轉到其所調入的部門;審計人員對財務的解釋有所懷疑,因為,根據以前同該公司打交道經驗,審計人員發現該公司的管理層對某些會計事項的處理方式很靈活,于是,審計人員就抱著懷疑的態度,追查了幾筆款項劃轉到對應部門本年的全部“流動情況”,經審計,審計人員發現,這些款項除了本年部門間劃轉這一變動外,再無其他增減變動,即本年該些項目都沒有實質的銷售和收款的業務發生,并且這些款項的賬齡都是一年以上,該公司具有較為嚴格的壞賬準備政策:應收款項賬齡1年以內的按10%計提,1~2年的按20%計提,2~3年的按50%計提,3~4年的按80%計提,4年以上全額計提壞賬準備,該公司主營業務為進出口業務,有巨額的應收款項,而該公司自己申報的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表與去年相比,無重大差異,本年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為-21.00萬元,即應沖銷管理費用21.00萬元,若審計人員按“先進先出法”對企業的應收款項進行賬齡分析,得出的結果與企業提供的賬齡分析表相似,但若追查通過內部往來劃轉款項的實際賬齡,則得出了企業要補計提2,583萬的壞賬準備,即審計人員改變了賬齡分析的方法,對于內部劃轉的應收款項,采用“具體辨認法”。
因為那些通過內部往來劃轉的款項本來上年年末的賬齡就為1~2年,如果算上今年,那么該些款項今年年末的賬齡就是2~3年,就要從原來的20%的壞賬計提比例改按50%來計提壞賬準備,那么企業就要多計提2,580多萬的壞賬準備,這樣就會對企業今年的利潤形成巨大的壓力,迫于利潤壓力,管理層就決定通過應收款項的內部劃轉,虛增應收款項的發生額,從而來降低應收款項的賬齡,進而達到少計提壞賬準備,最終粉飾企業的會計報表,審計人員將該事項寫成MPA,向該項目的分管合伙人進行匯報,經過多輪的交涉與談判,在充分的審計證據面前,企業的管理當局最終不得以做出讓步,但只愿意補計提2,000萬的壞賬準備。轉
作為審計人員根本無法了解該事項背后的實際背景。要不是審計人員敢于懷疑,并進行一系列的追查,那么該公司的粉飾報表的陰謀就會得逞,就會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了巨大的審計風險,也會給依據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來進行投資決策的廣大投資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審計啟示
現在,在許多較大的集團公司內部,經常設置“內部往來”科目來核算公司內部以及和子公司的交易、往來。而且,較多的集團公司似乎都“熱衷”于通過內部往來業務進行一些“特別的會計處理”達到企業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常見的情形有:
1.類似該公司的上述做法,利用“內部往來”將應收款項的在不同部門和子公司間的劃轉:當企業的應收款項余額較大并且賬齡較長,再加上企業的計提壞賬的政策比較嚴格,企業就會利用“內部往來”,通過內部劃轉將應收款項的賬齡縮短。繼而操縱壞賬準備的計提額,粉飾經營業績、調節損益。
2.利用內部往來,讓母公司,即沒有上市的集團公司替上市的股份公司承擔某些費用,如承擔廣告費,招待費,開發研究費,其他費用,從而達到提高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目的,或者反過來由上市公司替集團公司來承擔費用,從而達到大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源的目的;其實就是通過內部往來來平衡母子公司之間的利益,達到隨心所欲調節損益的目的。
(一)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集團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核心公司,它透過控股、投資、參股等出資形式,肩負起企業的管理功能。然而因為外部經濟的發展和企業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企業集團的規模正在不斷擴充,進而導致管理權不夠集中,增大了企業的管控跨度和難度,使集團公司的一部分高層干部無法有效制定策略并執行策略,降低了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這樣的背景下,集團公司的高層為了提高決策質量,必須建立一套獨立健全的控制體系。內部審計能對企業各職能機構進行卓有成效的監管,通過內部審計的建設和健全實現企業內部的監管與自我限制,同時可以為領導層提供決策參考依據。所以,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得以實現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的重要工作,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獨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是審計的特點,是審計的“活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權威性的最好佐證。當前,大多數企業都成立了內部審計部門,對集團公司來說,審計委員會直接隸屬于董事會。而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體現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它要求工作人員應客觀、真實、公平、深入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樣,集團公司內部的工作就能夠較好落實,體現其獨立性和權威性。盡管內部審計隸屬董事會有著先天的優勢,但這并不是集團公司的唯一選擇,它還能隸屬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等,集團公司應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協調。
二、內部審計在集團公司中的作用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首要作用就是監督作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有別于一般的企業,它不但要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還要對下轄的緊密層、半緊密層進行監管,而更關鍵的是對所屬企業的監管模式也與普通的行政機構或行政公司的內部審計不太一樣。然而,因為集團公司內各關聯企業的狀況不同,企業的大小、組織結構也體現出差異化,所以在監管內容和監管程度上也不盡相同,它通常是視企業的實際狀況而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可以分成三個:
1.規范財會人員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查漏補缺、清除隱患,預防錯誤和作弊情況的出現,保障資產的安全、完整。
3.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章進行內部審計工作。高效的內部審計監督可以為集團公司的治理目標的實現提供實質性的幫助。所以,集團公司應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
(二)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
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是指將企業的運營活動、管理項目以及運營管理的效率依照特定的權衡標準來進行解析和評價,并對其解析和評價的對象給出一些論斷性建議。內部審計的評價職能是其最重要的職能。對于獨資控股公司和緊密層的公司是評價其投資策略是否得當、能否獲得經濟利益、資產質量是否穩定以及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于參股公司和半緊密層公司則主要評價其投資者權益是否符合法律規范、利潤的調配是否在約定的范疇內,以及對其經濟活動的可靠性進行評價;而對公司法人代表而言,應審計評價其經濟職責,要評定其是否依照管理層的指令進行各方面的經濟活動,要將保護投資人的任務放在首要位置。讓每一位股東都參與到經濟管理活動中明顯是不現實的。企業必須依據實際的運營狀況,并將股東利益告知股東。如此,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才能顯現。
(三)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
內部審計的控制職能是其重要職能,而控制職能和內部審計的實質相關。內部審計是作為一類控制方法存在的,它對企業內部的運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管和評價,并向有關人員反映該類情況,幫助公司直接或間接地對內控的誤差進行糾錯,并能幫助企業健全內控制度。所以,內部審計既是集團公司領導層對下轄企業進行管控的重要手段,也是集團公司組織機構中實現全面控制的重要環節。在集團公司的整體管理中,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比其他機構更為獨立和有效,有著不可撼動的地位,甚至可以說它是對內控的再次控制。這是因為,對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來講,管理控制與會計控制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獨立控股公司來講,管理控制牽涉到企業運營的各個層面,例如:運營管理中策略的訂立、管理流程的明確等。而對參股公司來講,更傾向于會計控制,監管會計活動,對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完整性進行控制。同時,還要通過會計控制的評審來明確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范疇和程序,以此決定是否向有關公司和機構提出強化該類控制的建議。
(四)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服務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的初衷就是為公司服務。服務與監管職能是內部審計中相互影響的兩個職能,缺少任意一個職能都是行不通的。對于集團公司的管理者來講,內部審計通過對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的監管和評價,對于審計的結果應上報管理層,管理層可以將上報的信息作為策略制定的依據。而對于被審計企業來講,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利用自身的地域和人脈的優勢,最大限度地為被審計企業提供實質性的幫助,并促使其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將服務項目分化到被審計企業的具體工作中去。
(五)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鑒證職能
鑒證職能是內部審計部門優于外部審計單位的職能。內部審計機構及工作人員對集團公司的生產運營狀況可謂了然于胸,能鑒證下轄企業所訂立的運營計劃以及任務完成的進度。通過鑒證,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可以找到企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幫組企業糾正錯誤,提升經營效益。集團公司內部審計能鑒證企業管理和控制體制是否完善和高效,并找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的舉措。同時,內部審計還能鑒證企業的財務收支狀況和運營效益是否符合要求,可協助企業找到新的業務增長點。
三、結束語
[關鍵詞]內部審計;公司治理;浙江民營企業;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6.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5024(2008)05-0181-03
[作者簡介]孫偉龍,浙江萬里學院商學院副教授,管理學碩士,寧波市審計研究所副所長,研究方向為審計理論與實務。
(浙江寧波315100)
一、引言
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在推行有效的治理和控制并評估管理控制實務的有效性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Bailey,2006)。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認為,美國證監會(SEC)近年來的指引和強制性動作都反映出這樣一種傾向: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機組成部分。陳艷利、劉英明(2004)認為內部審計作為實現內部控制的關鍵因素,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控制的發展離不開公司治理的推動,公司治理的優化也離不開有效的內部控制作為保證。張偉(2004)認為內部審計是降低委托問題中成本的一種手段,現代內部審計已提升到治理層次,應定位于第一層委托關系(即管理者對所有者的受托責任),內部審計正是通過戰略管理審計和業務管理審計來滿足所有者監督的需要。
二、浙江民營企業公司治理中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現狀分析
(一)被調查企業開展內部審計的基本情況分析
1.內部審計的設立部門分析。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是其發揮公司治理作用的客觀基礎,而內部審計的設立部門形式則反映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是對決策層(董事會、股東大會)負責,還是對執行層(總經理)負責,直接決定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身份或角色,也就決定了內部審計不同作用的發揮。從理論上來說,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要進入股東、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這一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如果內部審計只是在較低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中發揮作用,那么就不屬于公司治理的范圍,內部審計也無法在治理中發揮作用。實務中,這體現在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上,如果是向董事會及其所屬的審計委員會或CEO負責并向其報告,內部審計顯然進入了公司治理的受托責任關系中,如果是受財務部門或組織其他中層部門領導,內部審計則很可能排除在公司治理之外,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Hermanson(2002)甚至認為,向審計委員會報告這種結構,才最有利于改善治理,才能使內部審計真正成為公司治理結構的一部分。根據筆者對169家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調查結果顯示,設置了獨立專職審計部門的企業占被調查企業總數的34.9%,沒有專職審計部門但有專職審計人員的企業占被調查企業總數的44.4%,只有兼職審計人員的企業占被調查企業的20.7%,對于沒有設立專職內部審計部門或只有兼職審計人員的企業,大多數將審計人員歸屬財務部門領導;而內部審計的部門設置形式多樣,有9.5%在審計委員會和總經理雙重領導下,4.1%在董事會領導下,13.0%在監事會領導下,23.1%在總經理或總裁領導下,7.7%在主管財務的副總領導下,27.2%在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領導下,15.4%在其他模式下(主要是外包給中介組織)。可見,內部審計在民營企業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有了一定的客觀基礎。
2.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內容分析。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是通過開展相應的審計工作,完成相應的審計項目來實現的。在被調查企業中,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的企業占總數的100%,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企業占總數的90.5%,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企業占總數的56.8%;此外,企業還開展了基建審計、內部控制評審、專項審計調查、管理審計等。可以看出,當前浙江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除了開展傳統的財務審計外,還涉及到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評審、管理審計等現代審計內容,但開展這些審計工作的企業所占比例不高。
3.采用的內部審計方式情況分析。內部審計方式主要有賬項導向審計、制度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三種方式。在被調查企業中,74.6%的企業采用賬項導向審計,25.4%的企業采用系統導向審計,沒有一家企業采用風險導向審計。這說明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方式還停留在以賬項導向審計為主的階段。因此,采用先進的審計手段(尤其是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改變傳統的審計方式是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被調查企業對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作用認識的總體分析
由于公司治理這個概念較為抽象,筆者在實際調查中將其細化為以下這些方面來衡量:內部審計在企業日常經營中的重要性、內部審計結論對企業重要決策的影響、內部審計對健全企業內部管理的影響、內部審計對公司的作用表現形式等方面。調查結果顯示:(1)大部分企業(占89.4%)認為內部審計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作用很重要或者重要;少數(10.6%)認為內部審計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的作用不太重要。這說明被調查企業對內部審計在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作用的評價是相當高的。(2)認為內部審計結論對企業重要決策的影響比較顯著的占62.7%,不太顯著的僅占37.3%。這說明被調查企業對內部審計結論之于本企業重大決策的影響的評價是比較高的。(3)認為內部審計對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影響很大或者大的占總數的74%;認為影響不大或者小的僅占總數的26%。這說明被調查企業對內部審計之于健全本企業內部管理的影響的評價也是比較高的。(4)認為內部審計的作用表現在“審查財務收支,查錯糾弊”方面的占95.3%,表現在“審查內部控制,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的占85.2%,表現在“提高公司績效及增加公司價值”方面的占81.7%;此外,還認為內部審計在“加強風險管理”、“提供咨詢,改善組織運營效果”、“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可以看出,當前民營企業已經認識到了內部審計的多方面作用,除了查錯糾弊和加強內部控制及增加公司價值這種傳統上已經認識到的作用外,還認識到了內部審計在“加強風險管理”、“提供咨詢,改善組織運營效果”、“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等方面的作用。
三、制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主要因素及原因分析
我們同時在問卷調查中設計了這樣一個問題:“您認為制約貴公司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主要決定因素是什么?(多選題)”按調查結果依次排序為:公司最高領導層對內部審計不重視、認識不到位(81.5%)、內部審計定位不準、對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模糊、未能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76.0%)、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無保障、不科學、不合理、獨立性差(72.4%)、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響內部審計的深度發展(69.3%)、內部審計法規與制度建設嚴重滯后(47.3%)。
可見,“公司最高領導層對內部審計不重視、認識不到位”是目前制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最為嚴重的問題,說明民營企業最高領導層對內部審計還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對內部審計的認識還存在很大的差異,導致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緩慢。筆者針對這個問題與部分內部審計人員進行了座談,大家普遍感嘆:在目前無國家強制規定的情況下,內部審計在民營企業中的生死存亡直接取決于企業所有者,企業要不要實行內部審計,實行什么樣的內部審計,其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的地位、組織模式、職能是怎樣的,均來自企業所有者的重視程度!我們在實地走訪中還得知,有些民營企業領導不知道內部審計是怎么回事,認為企業是私營的,財產是私有的,設立內部審計干什么?有的甚至認為內部審計是自找麻煩。根據我們的實地調查,浙江省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也不均衡,反差比較大。雖然規范的、獨立的、權威的內部審計機構有不少,但企業規模大,下屬企業多的民營企業集團尚未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也為數不少,發展不平衡。筆者認為,產生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民營企業股權結構單一。在這種單一的股權結構下,所有者和經營權都集中于企業少數幾個內部人手中,企業缺少社會化的監督機制,企業處于一種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合一的狀態,當他們的素質和喜好不同時,受個人意志的影響,往往導致在內部審計制度建設上的隨意性,使內部審計的發展受阻。單一產權下形成的家族制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的發展極為不利,一股獨大,“內部人說了算”,缺乏專業背景的家族成員成了企業的特殊階層,他們占據企業管理崗位,左右企業的管理決策,使內部審計獨立性受到干擾、審計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內部審計定位不準、對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模糊、未能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是造成內部審計不能充分有效發揮職能作用的重要原因。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對于大多數民營企業領導來說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有的企業領導認為審計代表監督,而對其服務企業的職能知之甚少。有的民營企業雖然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但其審計職能僅僅局限在單一的監督職能上。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在成立之初如何進行操作,并沒有現成的理論和準則作指導,如何借鑒國際內部審計的經驗對民營企業來說似乎比較遙遠,因此,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只能效仿當時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做法進行操作。
“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無保障、不科學、不合理、獨立性差”反映了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缺乏制度保障,獨立性受到嚴重損害,大大降低了審計的效率和效果。在我國,民營企業是否需要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國家并沒有明確的要求。民營企業的特殊性質和經營環境決定了其內部審計,無論是機構設置還是人員安排都受制于企業主。調查顯示,有些民營企業在組織制度中根本沒有內部審計制度;有些雖然有內部審計制度,但沒有獨立設置的內部審計機構,人員兼職現象也比較嚴重;有的雖然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但與財務部或其他部門合署辦公,缺乏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響內部審計的深度發展”反映了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從傳統財務審計向現代內部管理審計轉變缺乏工作基礎和前提條件,制約了內部審計作用的充分發揮。內部控制是進行內部審計的前提,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是內部審計人員確定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和審計程序的重要依據,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遵守情況,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難度和廣度。同時,內部審計要開展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就必須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制度等管理制度為審計判斷標準,才能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評價。因此,現階段民營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響制約了內部審計的深度發展。
“內部審計法規與制度建設嚴重滯后”這一問題反映了民營企業面臨的內部審計法規與制度建設不足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所造成的困難。內部審計法規與制度建設嚴重滯后是導致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盡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從我國已頒布的審計法律來看,有關內部審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為搞好國家審計監督服務的,范圍也僅限于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將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納入其中。這導致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長期沒有統一的執業標準,從而使審計工作憑經驗、按習慣行事,嚴重削弱了內部審計的權威性。
四、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在民營企業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對策建議
(1)改善民營企業公司治理。一是優化企業產權結構,實現產權多元化。企業產權結構的多元化,使得企業融資渠道不再封閉,并開始逐漸擺脫企業主家族的全權控制。企業產權結構多元化的過程同時也是企業主與投資者進行博弈的過程。投資者入股企業后為了規避風險、獲取利潤,必然會在財務、管理上進行監督,這一壓力有利于民營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及經營運行機制規范化,這必將對內部審計機構提出更高要求,從而推動內部審計的發展。二是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就是要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及兩權分離下的委托。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下,股東會和董事會、董事會和管理層之間形成了明確的經濟責任關系,使得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對內部審計產生了真正的需求,以確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同時,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下,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要求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從而使內部審計成為公司管理信息的一個重要來源,成為董事會實現管理目標的一項重要手段,有效地解決守約責任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三是健全民營企業內部控制。通過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可以使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按制度來進行,避免企業只聽命于個別人的安排,可以有效地保證企業提高經營的效率和效果,實現企業經營目標。
(2)構建基于公司治理的內部審計運作框架。根據筆者設計,該框架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審計目標,第二層次是審計職能和審計內容,第三層次是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和人員,這三個層次應統一于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框架中。其中,內部審計目標決定內部審計職能和具體的審計內容。而設計良好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并配備高素質的審計人員為完成審計內容、執行審計職能以及最終實現審計目標提供組織支持和保證。公司治理則提供了內部審計有效運作的環境系統。①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目標應當與公司治理的目標(企業的目標)保持一致,即實現企業的價值最大化。②民營企業內部審計主要是服務自身,應充分發揮審計的服務職能。③審計內容上,除了傳統的財務審計之外,要拓展非財務領域的內容如內控制度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戰略審計等。④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設置應與公司治理要求相適應,既要保證可以及時向股東提供治理所需的信息,又要保證能夠協助經營管理部門加強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⑤審計人員要掌握多元化知識,人員配備上專業結構合理。
(3)加快內部審計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一方面,國家應完善相應的法律,明確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必須建立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規范內部審計程序,加強規范化建設。
(4)加強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理論研究。西方發達國家內部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實踐,都遠遠地走在了我國的前面,我們可以借鑒,但不能照搬。在我國民營企業公司制逐步走向成熟和公司利益相關者對公司治理的要求越來越高之時,我們應該花大力氣對這個課題進行研究,以為其健康發展提供理論上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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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內部審計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得以有效開展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定義,國內外均開展了廣泛的討論但目前還未達成一個統一的認識。Mutchier(2003)認為,獨立性與確認或咨詢服務所處的環境狀態有關。他將獨立性定義為“不存在威脅客觀性的重大利益沖突”,并指出,獨立性是對個人或團隊在提供確認服務時所處環境的期望特征,它要求個人或團隊避免存在重大的可能威脅客觀性的利益沖突,這種利益沖突既可能來源于個人或團隊的個別環境,也可能來源于確認服務所處的一般環境。本文采用李明輝(2009)關于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定義,即“是指內部審計活動所處的環境中不存在可能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內部審計人員因而能夠基于其自身的知識、經驗和技能自由地開展審計工作,依照相關的職業準則搜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依據自己的專業判斷做出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的結論”。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及現狀分析
根據國內外學者的研究,影響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因素主要包括內部審計的報告體制、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內部審計部門規模、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支持程度。內部審計的報告體制。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報告制度主要有五種體制,分別為向董事會或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報告、向監事會報告、向總經理報告、向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報告以及向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雙報告制度。研究表明,向董事會或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報告時內部審計部門具有更強的獨立性。朱榮恩等(2005)向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受訓的財務總監就企業審計部的隸屬關系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在152家被調查企業中,總體而言,審計部隸屬于總經理的比例最高,隸屬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的分別為13.8%。耿建新(2006)對上市公司數據統計結果表明22%的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向董事會報告而仍然存在76%的內部審計部門向總經理報告。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IIA(1999)將“確認”和“咨詢”定位為內審的兩大主要職能,王光遠(2007)認為內部審計作為“確保受托責任的有效履行”的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能可以概括為“監督、確認與咨詢”,而不僅僅是“確認”和“咨詢”。實證研究表明,內部審計職能范圍越大,對企業管理的參與程度越高,其獨立性越強。但目前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并未統一,不少上市公司仍將內部審計作為查處內部舞弊的職能工具,而未能將其評價和咨詢功能在公司內部加以拓展。內部審計部門規模。內部審計部門規模主要表現在內部審計部門經費、內部審計人員及其專業素養、內部審計部門的行政級別。劉國常、郭慧(2008)研究表明,內部審計的規模與內部審計獨立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根據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的要求,上市公司應當設立單獨的內部審計部門,并配置不低于三名的專業審計人員。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支持程度。現代內部審計的功能主要為更好的實現企業增值,因而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支持程度非常重要。實證研究分析表明,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支持程度越高,內部審計獨立性也越高。我國并未從法律層面提升內部審計地位,因而使得上市公司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并不重視,不少企業僅僅將其作為符合上市要求的門面工具,內部審計部門徒有虛名。
三、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