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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近年來,跨國公司的在華并購呈現出戰略化的態勢。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得以成功實施既有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客觀必然性,也有我國企業和政府的主觀錯誤導致的偶然性。為防范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風險,我國企業應提高對跨國公司并購的認識,慎重選擇合資/合作伙伴,在合資/合作時構建完善的學習機制,增強學習能力,并增強并購戰略的管理能力。
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跨國公司在我國的并購活動就日漸增多,從種種跡象來看,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有著深遠的國際背景,這一場并購活動是一種戰略。把握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戰略本質,是理解跨國公司在華并購行為的重要基礎。
一、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戰略本質
不同于以往的財務并購或買殼并購,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動機不是為了實現投機性的收益,而是旨在通過并購壟斷世界商品與投資市場,搶占物質技術及人力資源,促使全球經營戰略的成功實施。可以說,跨國公司的并購動機呈現出戰略化的態勢。以跨國公司新近對我國裝備制造業企業進行的多例并購為例,雖然到目前為止,跨國公司僅是分別對一些骨干企業的并購,在國內各種力量的影響下,尚未能夠實現整體的戰略性、系統化的并購(即對國內不同地區、同一行業若干骨干企業的并購),尚未構成對中國整個裝備制造業的關鍵行業、主要領域的威脅。但并購有向系統化、高規格的戰略并購方向發展的趨勢,如美國卡特彼勒并購山工機械后,謀求并購廈工、濰柴動力、上柴等國內工程機械行業的骨干企業,就反映出這樣的趨勢。
二、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的全面解析
(一)并購行業的特征
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主要集中以下三大領域:一是電力等能源生產和供應領域;二是鋼鐵、化工原料等基礎材料工業領域;三是啤酒、軟飲料、護膚品等消費品生產領域。這些行業都具有以下共性。(1)這些行業都是外商投資相對成熟的行業,并且外資在國內已經形成了一定生產規模和資本積累,如跨國并購熱點行業之一的輪胎業,在最大的59家定點輪胎廠銷售額中,合資企業已占1/3左右。多年的在華投資經歷使跨國公司熟悉和掌握了這些行業的運作方式和國內外市場動態,增加了并購的成功性。(2)這些行業都是已經或正在取消限制且外資盼望已久的行業。“十五”期間,隨著中國吸引外資產業政策的調整,外資加強了對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入。(3)并購的行業具有潛在規模大,增長潛力高的特征。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增長,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漸上升,消費品等行業的潛在規模和增長潛力開始顯現,從而帶動能源和基礎材料產業需求的迅速攀升,使得這些行業的生產能力難以滿足市場需求。為了迅速占領市場,跨國公司紛紛采用并購的方式進入中國或者擴大投資。
(二)并購方式的特征
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方式多樣化,但持股比例以控股為主。總地來看,跨國公司在華的并購方式有以下三種:第一,重組控股式收購,即通過參與國內企業的重組,收購其50%以上的股權,以達到控制企業經營管理的目的。如2001年3月,我國輪胎行業龍頭企業輪胎橡膠與世界上最大的輪胎生產企業米其林組建合資公司,米其林控股70%,合資公司斥資3.2億美元反向收購輪胎橡膠核心業務和資產。第二,增資控股式收購,即在原有中外合資企業的基礎上,由外商增資擴股,中方不參加增資,相應降低所持股份,從而使外商由參股變成控股。如1994年4月,大連電機廠與新加坡的威斯特電機公司合資組建威斯特(大連)電機有限公司。2004年4月,威斯特公司進一步并購了大連電機廠持有的中方全部股份。第三,股票認購式收購,即外商對那些同時上市發行A股和B股或H股的公司,通過協議收購不流通的法人股或大量增持B股或H股的方式,達到參股或控股的目的。如北京旅行車股份有限公司與日本五十鈴汽車公司和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簽署了合作經營協議,五十鈴、伊藤忠聯合以協議購買方式,一次性購買北旅公司不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萬股,占北旅總股本的25%,成為北旅最大股東。
(三)被并購企業的特征
被并購企業一般在國內已有多年的發展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擁有知名度較高的品牌,健全的市場銷售網絡,較先進的技術,但是由于管理體制不完善,歷史包袱重等原因已經陷入經營困境,企業被迫整體出售或轉讓部分優質資產,如:大連電機廠、佳木斯聯合收割機廠、西北軸承、沈陽鑿巖機械公司等企業都是行業的領導者或挑戰者,但由于種種原因陷入了資金周轉不靈,市場銷量萎縮,經營難以為繼的局面,為了盤活國有資產,解決部分職工就業,企業被迫整體出售或轉讓部分優質資產與跨國公司合資。或者是出于促進技術和管理進步的需要主動尋求外商投資。
(四)并購路線的特征
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路線非常明顯,它們往往先選擇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進而外方控股,最后通過外資并購,轉為外商獨資企業。一些跨國公司甚至在建立合資企業時就謀求控股地位。比如:德國依納公司并購西北軸承,最初成立合資企業富安捷鐵路軸承(寧夏)有限公司時,德方取得了控股權。然后,在中外合資企業經營過程中,外方往往控制企業的營銷渠道,實行“高進低出”的策略,轉移利潤,或者不愿投入新技術,與中方矛盾重重,造成事實上的企業虧損局面,迫使中方把股權轉讓給外方,外方并購中方股份,實現獨資化的愿望。富安捷鐵路軸承(寧夏)有限公司、威斯特(大連)電機有限公司、大連伯頓電機有限公司等合資企業,都是這樣先后由外商并購中方的股份轉變成了外商獨資企業。
三、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得以成功實施的原因解析
跨國公司在華并購具有明顯的戰略性,但為什么跨國公司的在華并購戰略能得以成功實施呢?這其中既有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客觀必然性,也有我國企業和政府的主觀錯誤導致的偶然性。
(一)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成功得以實施的客觀必然性
1.國有企業改革為跨國公司的在華并購戰略提供了大量機會
國有企業改革對國外資金產生大量需求。我國現有國有企業近40萬家,這些企業中的很多都需要改制或重組,在改制或重組過程中存在三方面的資金缺口:一是社保資金缺口;二是國有企業歸還銀行不良貸款的資金缺口,據統計,全國國有企業的債務有5萬億人民幣;三是競爭性行業中國有資產出售的資金缺口。彌補這些資金缺口的方式無非是三種:國家財政,吸收內資和吸收外資,國家財政已不可能再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巨額資金,吸收內資因為國內非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能力和投資意愿的缺乏而不可能大規模實施,這就為跨國公司并購我國國有企業提供了機會。
2.從合資/合作模式向獨資模式轉化是經濟改革和發展的必然
合資/合作和獨資是跨國公司國際化的兩種進入模式。由于跨國公司初步進入東道國時對東道國的政策、文化、市場等環境的陌生,加之東道國政府的一些進入壁壘,使得獨資的風險要高于合資/合作。但是,隨著東道國環境的變遷引致的區位優勢的增強,跨國公司通過學習獲取經驗的增加,以及跨國公司強化所有權優勢戰略動機的增強,合資/合作模式和獨資模式的風險收益發生了逆轉,從而使得獨資逐漸取代合資/合作,取代的方式多種多樣,并購就是最主要的一種。就我國來看,以下三方面原因逆轉了跨國公司在華的合資/合作模式和獨資模式風險收益,推動了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的成功實施。第一,多年來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世界上最大的潛在市場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中國市場在跨國公司全球戰略中的地位日益凸顯,從而增加了跨國公司采取獨資模式的收益。第二,加入WTO后,中國一些行業逐漸開放,降低了跨國公司并購中國企業的進入壁壘,從而逆轉了跨國公司合資和獨資的風險收益對比。第三,跨國公司在中國經營一段時間后,逐漸了解了中國和中國市場,這些經驗降低了獨資的風險。(二)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成功得以實施的主觀偶然性
1.我國企業合資/合作戰略的失敗
跨國公司從合資/合作,到控股,再到獨資的戰略路線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是我國企業合資/合作戰略的失敗。第一,我國企業對合資/合作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合資/合作是一個涉及多種文化、多個企業、多種戰略的復雜問題。要實現合資/合作的戰略初衷,合資/合作雙方不得不妥善處理諸如文化的沖突、收益的分配與處置、技術的學習與保護等問題。但我國企業對合資/合作的復雜性往往認識不夠,更多地是注意到合資/合作帶來的可能收益,忽視了合資/合作的風險,結果或者對經營中出現的一些沖突處理不佳,影響了合資/合作企業的正常經營,或者是對外方的機會主義行為準備不足,最后被迫參與并購。第二,合資/合作伙伴選擇失當。我國企業選擇合作伙伴時往往過分看重跨國公司的規模大小、技術和管理的先進程度,而忽視了外方的合資初衷,忽視了雙方之間在文化的適合、能力和資源的互補以及在合資/合作企業中的地位等諸多問題。這使得一些跨國公司不僅以低廉的成本進入了中國市場,并且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占據主導地位,為其進一步并購我國企業提供了可乘之機。第三,合資/合作過程中學習機制失效。學習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是我國企業與跨國公司組建合資/合作企業的主要動因,但是我國企業在合資/合作過程中往往沒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學習機制。學習機制的失效導致我國企業合資/合作的結果是失去了市場,卻沒有學到技術和經驗。
2.我國企業并購戰略的失敗
這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第一,參加跨國并購的目標模糊和談判失策。我國一些企業在參加跨國并購時,僅有良好的愿望,卻缺乏長遠的戰略目標和有效的談判路線設計,急于重組資產,饑不擇食,優質資產被跨國公司并購,劣質資產、債務、冗員包袱等卻留給了中方的母公司。而優質資產與跨國公司合資時又沒有把握較好的商業談判條件和模式,又輕易放棄合資企業的控股權,公司母公司失去了核心競爭能力,失去了原有的技術、品牌和市場,未來企業的技術路線和技術研發都取決于跨國公司的戰略安排。第二,對外國并購投資者選擇失當。外國并購投資者的類型不同,決定著并購效果的不同。比如說:凱雷是典型的財務投資者,它具有較強的資本運作能力。這樣的跨國財團憑借強大的資金實力,可以輕易調動巨額資金,控股、收購我國企業,然后對資產進行整合、包裝,再拿到國外或國內的資本市場進行套現,賺取高額利潤。我國企業引進這種投資者,雖然可以避免在技術、生產上被控制,暫時獲得資金支持,卻無法獲得制造技術和生產、營銷知識,無助于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提高,甚至喪失長遠發展的基礎。而我國很多企業在參與并購時,都沒有認真評估和權衡引進不同的外商投資者所帶來的利益和影響,盲目參加跨國并購,結果導致事與愿違。
四、中國企業應對跨國公司在華并購戰略的對策
(一)提高對跨國公司并購戰略的認識
第一,認清跨國公司在華并購的戰略本質。跨國公司在華并購已不僅僅是獲取市場,而是謀求行業壟斷和全球供應鏈一體化。第二,全面認識合資/合作的風險,認識并購的利弊得失,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合資/合作和并購都具有雙刃劍效應,在合資/合作與并購過程中要全面評估失去市場、品牌和核心技術的風險,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從組織結構設計、專利保護等諸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第三,認識到保持企業品牌和核心技術對于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品牌和核心技術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來源,失去品牌和核心技術必將降低企業與跨國公司競爭與合作的討價還價能力,最終淪為擁有核心競爭力的跨國公司的配套供應廠商。
(二)慎重選擇合資/合作伙伴
在選擇外資合資伙伴時,我國企業要克服盲目心理,深入了解分析外方的戰略意圖,最終判斷外資合資的目的僅僅是將合資并購當成進入中國市場初期的一個策略,以期繞開行業管制,還是為了與我國企業進行長期商業合作。如果外方是為了長期商業合作,那么,我國企業還要明確自己的切實需求,保持自己獨有的資源和優勢,從企業切實需求和雙方優勢互補的契合點,慎重選擇合資/合作伙伴。
(三)在合資/合作時構建完善的學習機制,增強學習能力
在合資/合作過程中,我國企業要構建完善的學習機制,增強學習能力。第一,在合資前明確學習目標和計劃;第二,建立正式的學習組織和制度,對各自母體企業與有關的資源能力的改進進行交流,尤其要重點強化對戰略資源如核心技術、管理流程等的學習;第三,選派高素質人員擔任中方管理骨干與技術骨干,提升學習中的吸收能力;第四,將激勵制度、考核制度與學習聯系起來,有效的激勵機制有助于中方人員挖掘學習潛能,提升學習的主動性;第四,分階段讓渡股權與控制權以延長學習時間。知識的默會性使得我國企業在短期內難以完全學習到外方的技術和能力,因此,我國企業應盡可能拉長學習時間,占有或模仿外方的技術和能力,通過分階段讓渡股權換取技術資源,獲取管理資源與市場資源。
(四)增強并購戰略的管理能力
第一,增強制定合理并購戰略的能力。在并購時,我國企業應有明確的并購目標和并購策略。作為骨干企業,要研究自身所處的市場地位,確認是否需要參加跨國并購;如果必須通過資產重組擺脫困境,是否必須由跨國公司并購;如果不得不尋找跨國公司并購,則要明確通過并購實現的目標,并制定并購談判的具體方案,利用自身的資源,保持對合資企業的控制權,尤其是要明確企業對于技術路線的主導權;如果并購必須以放棄自主研發為前提,則要爭取由跨國公司承擔企業原有的債務和冗員安置問題。否則,參與并購的價值將大打折扣。第二,增強辨別合格并購投資者的能力。在合理估算企業自身發展瓶頸屬于技術短缺型、資金短缺型,還是營銷短缺型的基礎上,仔細比較和計算產業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商業投資者帶給企業的資源和利益、企業讓渡的條件和成本,選擇不同類型的并購投資者。第三,增強并購中保護技術、品牌的能力。一方面,在并購前要正確認識與評估品牌資產價值,我國企業應聘請權威評估機構,采用先進的品牌價值評估體系來評估品牌資產,從而防止外資合資并購中本土品牌價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在并購時,知名度和美譽度較高的品牌一定要保持較大的獨立性,不要輕易被跨國公司控制,這是涉及品牌生死存亡的關鍵。
參考文獻:
[1]李景龍.淺析WTO背景下的外資戰略性并購[J].中國外資,2005(5).
[2]桑百川.被動的國退洋進還是主動的國際化[J].經濟導刊,2006(3).
(一)采取先合作后排擠的方式。跨國公司先與我國一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具有競爭力的企業合資建廠,跨國公司提供管理,技術以及資金方面的支持,而中方往往出讓自己的優良資產。建立合資企業以后,跨國公司利用各種手段阻撓合資企業的發展,致使合資企業長期處于虧損的狀態。跨國公司相比于國內企業的一大優勢就是其資本的國際化帶來的資金充足。中方資金來源單一,在跨國公司的這種策略下往往被拖垮,最終不得不退出合資企業。跨國公司通過增資控股等方式控制整個合資企業之后,利用其強大的資本以及豐富的管理經驗使整個企業在短期內扭虧為盈。相反,中方企業在退出合資企業喪失企業的控制權的同時還丟掉了本方企業以往有競爭力的產品的市場。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西北軸承廠。在與德國公司合資時,拿出了鐵路軸承這一自己的優質資產,結果以后幾年逐漸被德方拖垮丟掉了合資企業的控制權。德方控制合資企業的經營權后迅速實現盈利,不但控制了整個合資企業還搶占了鐵路軸承的市場占有率。
(二)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將招商引資作為政績考核的指標急于吸引外資的心態廉價并購當地的一些企業或提出各種有利于自己搶占市場占有率的條件,擠壓當地企業的生存空間。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制定了各種優惠政策來吸引跨國公司投資,對外資不區分善意還是惡意,甚至不惜代價地吸引外資,為惡意并購提供了難得的機遇。這種盲目吸引外資導致的結果是地方企業的發展受到了極大地限制,一些國企趁機被外資以廉價收購,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而一些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在外資的拼命打壓下難逃破產倒閉的命運。杭州齒輪廠在與外資整體合資時雙方由于控股權的爭奪使得談判一度陷入僵局,此時,外資威脅稱“如果不控股,就不來杭州投資”,最終,在地方政府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壓力下,外資如愿以償,成功控股。合資后,杭州齒輪廠的商標被外資禁止使用,其優勢產品和研發力量以及大量技術成果也盡歸外資所有。
(三)跨國公司利用其技術優勢與中方合資后排斥合資企業的自主創新,大舉扼殺中國品牌,使中國企業變成單一的加工廠,成為跨國公司全球生產鏈上的一環,既沒有知識產權又沒有核心技術。大多數中方企業與跨國公司合資的初衷是利用跨國公司資金優勢的同時,學習和消化他們的管理與技術。然而,跨國公司卻并不會向中方轉移核心技術,其轉移的僅僅是操作技術。當中方試圖自主創新改造民族品牌時也會遭到外資的阻礙。我國的汽車工業在這方面就是相當典型的例子。上海汽車曾試圖利用大眾公司的技術改造民族品牌,但遭到了大眾公司的斷然拒絕,并且嚴格規定不允許將大眾技術用于任何中國品牌上。
(四)少數一些跨國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對同行業的國內中上游企業進行掠奪式的收購,從而取得整個行業的話語權,繼而搶先制定行業標準,給其它弱勢企業制造障礙,防止其它跨國公司進入。我國在實行長期的外資單向開放后,目前在一些行業內已出現了外資企業限制競爭的現象。柯達公司1998年對中國感光行業進行了大規模并購,并購了除樂凱公司以外的幾乎所有同行企業,一舉奠定了其中國感光行業的壟斷地位,其對中國感光行業的控制不僅限制了其它國內企業的競爭而且還使得其它跨國公司難以涉足中國市場。
(五)一些跨國公司在并購圖企的同時,利用國企改革之際成功繞過我國現有法規,打入部分限制外資進入的重要行業。2002年4月,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頒布,電信,燃氣,熱力,給排水等行業被允許外資進入,同年8月,《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正式實施,民用航空業也被允許外資進入。現今,外資已經進入到中國絕大多數行業和領域。而在此之前,個別原先禁止外資進入的行業已有被外資滲透的現象時有發生。
(六)隨著A股市場全流通改革的逐步完成,跨國公司通過股票二級市場對中國上市公司進行惡意收購的比例將會逐漸增加。由于目前沒有外資公司在中國A股上市,跨國公司往往以受讓股權或戰略投資人絕對控股的方式與中國企業合作,從而間接進入中國股市。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以及一批關于外資進入資本市場的相關法規和辦法的實施也將為跨國公司收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甚至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提供了機遇。
二、跨國公司在華惡意并購的特點
(一)跨國公司大舉并購我國重點和關鍵產業的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往往在全行業中起著技術支撐和產業轉型,的引導作用,容易受到行業內其它企業的追隨。近年來,發生在工程機械業,裝備制造業,電器業等重點和關鍵領域的并購案層出不窮:凱雷-徐工并購案,西北軸承廠外資并購案,杭州齒輪廠外資并購案,大連電機廠外資并購案,無錫威孚外資并購案,錦西化機外資并購案等。這一系列并購案的最終結果是中方一再痛失品牌,市場和產業平臺。工程機械業和重大裝備制造業是整個工業的基礎,它涉及國家長遠的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問題。作為這些領域的龍頭企業和骨干企業如果被外資掌握控制權,勢必造成整個行業的過度集中和壟斷,國內企業也因此失去自主創新能力,甚至危害國家經濟安全。
(二)隨著國企改革和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具有一定實力和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成為跨國公司覬覦的目標。國有大中型企業往往基礎好,市場知名度及信譽高,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并購后可取得短期投資,長期見效及改造一步到位的最佳經濟效益。并購方還可以以三資企業的身份享有國家的各種相關優惠政策。國有企業改制和地方推進國有產權改革都為跨國公司并購國有大中型企業提供了機遇。另外,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股權在外資并購中具有明顯的吸引力。未來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結束后上市公司股權的全流通對我國資本市場帶來巨大好處的同時也給惡意并購開啟了機會之窗,上市公司所面臨的惡意并購威脅更加現實化。
(三)在并購過程中,由于我國資產評估制度不合理,評估方法不科學,產權交易不規范,同時由于中介機構不成熟,我國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往往處于被動地位,致使國有資產流失嚴重。跨國公司并購中國企業時,有部分企業對國有資產評估不實甚至未對國有資產進行有效評估,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價格往往偏低,而且對企業所用有的商標,專利,品牌,信譽等一些無形資產未給予充分的重視,沒有計入企業總資產價值中,從而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損害國家利益。企業并購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市場行為,技巧性和操作性很強。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的信息對稱,價格協商,法律保證等都應該由中介機構承擔。然而由于并購剛剛在中國起步,中介機構尚處在發育階段,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有限,導致企業并購過程在非客觀公平的條件下進行,致使我國企業在并購中處于劣勢,并購成本過高,資源難以優化,資產難以有效重組。
(四)跨國公司并購中國企業的成功與否取決于政府,而非市場的選擇。由于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的轉軌期,傳統體制的慣性使政府在企業并購過程中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規范性。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為了突出業績,盲目追求GDP,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強制性地對企業并購決策進行干預,對外資由利用變成了仰仗。為了吸引跨國公司的投資,不惜以市場換技術,以地皮換資金,以國企的資金換資金,以環境的污染換資金。其后果是妨礙了資源的優化配置,抑制了產業組織結構的合理化,對國家經濟安全造成了不利影響。
(五)中國企業自身的落后為跨國公司的并購在產業層面上產生壟斷提供了可能,而惡意的跨國并購又會鎖定中國企業的落后。我國企業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國企業普遍規模偏小,競爭力弱,有的企業在整合多家企業迅速壯大自己的規模的同時也因為整合的企業良莠不齊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這為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埋下了伏筆。其次,我國企業技術研發能力弱,即使一些大企業的研發投入都還不到2%,而跨國公司一般的研發投入一般都在5%-15%之間。這正是我們企業普遍落后跨國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一些企業目光短淺,崇洋,把與跨國公司合作看作是一種時尚和光榮,殊不知與跨國公司合作容易,但要達到雙贏最終還是要靠自身實力,而不是寄希望于討好跨國公司。
(六)少數一些跨國公司惡意并購中國企業僅僅是出于投機的目的。在企業并購中,并購雙方的股票往往都會上漲,收購方可以在目標企業的股票上漲之后將其擁有的股份溢價轉讓獲取溢價收益。也有一些專門從事收購投機的企業長期致力于研究各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和股權結構,尋找那些股權分散或有潛在價值的企業,通過發行垃圾債券或者抵押貸款取得融資來收購這些企業,然后經過短期的包裝重組后出售,從中牟取暴利。
三、防止跨國公司惡意并購的對策研究
惡意并購的危害在于會形成壟斷,抑制自由競爭。古典經濟學認為,自由競爭的經濟是最有效的經濟,壟斷會破壞良好的經濟秩序,阻礙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防止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對我國國家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于那些試圖壟斷中國市場的惡意并購要從宏觀和微觀層面上同時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
從宏觀層面上來說,政府在跨國公司并購問題上的主要職能是根據國家經濟結構調整的總體目標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和行規法規,通過制定外資并購的交易規則,保護國家經濟安全。具體有:
(一)政府應進一步明確戰略性產業,對于戰略性產業外資進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確的界定。對于涉及到戰略性產業的外資并購應當加大審查力度,防范潛在風險。市場準入要管的同時更要加大準入后的監管。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規范外資并購活動。隨著我國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跨國并購活動將會越來越頻繁,而我國的相關法規卻不盡完善,一些法規制定之后沒有根據形勢及時做出修改,導致法規與市場不配套,對國家經濟的安全運行產生威脅。與之相對應的是,以美國為代表的成熟市場和一些發達國家的法規相對完善。因此,我國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完善法規建設,包括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近日剛出臺的《反壟斷法》,規范和強化證券市場的監管,建立規范化的資產評估機制,大力發展社會中介結構等。
(三)完善對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政績的考核。跨國公司并購的步伐在加快,一些掌有企業控股權的地方政府出于引進世界500強的政績考慮,對外資收購行為往往不去認真分析其背后真正的意圖,盲目地將國有企業與跨國公司合資,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因此,對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政績的考核不能單單停留在數量上,而應更看重其質量。
(四)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本土企業是國家確保產業安全最有力的措施。國家可以通過有效整合產權及其資源,對一些關系國家戰略利益和產業安全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做大做強。同時,加大政策以及資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場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對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要一視同仁,鼓勵民營企業的發展,保持市場競爭的秩序和法規環境的公正透明。
從微觀層面上來說,企業是并購的主體,任何一個企業都無法回避并購。我國企業要想不被跨國公司惡意并購,必須從自身發展角度尋求突破。具體有:
(一)我國企業應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我國企業與跨國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足,而自主創新的實質就是通過各種手段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我國企業應當抓住現今國家鼓勵自主創新的歷史契機,通過自主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自身企業價值,增強應對外資并購的能力和實力。
(二)我國企業特別是各行業的龍頭企業和上市公司要借鑒國外公司應對惡意并購的經驗,構建完善的反惡意并購機制。反惡意并購機制有利于推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建設,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確定和維護并購秩序,提高并購效率;有利于國家對戰略性行業的控制,有效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具體做法有:確保公司的股權不過于分散;修改公司章程,樹立反惡意并購的意識和緊迫感,及早制定防范惡意并購的方案和條款;密切關注本公司的股價走勢,防止突如其來的惡意并購等。
(三)我國企業在與外資并購或合資中必須始終堅持以我為主的意識,摒棄崇洋的思想。在建立合資企業時必須堅持控股權,企業一旦失去控股權,自主創新只能聽命于人,生存發展也要受制于人。在企業并購時要理性選擇適于企業實際的合作伙伴和合作形式,避免盲目的資本化運作,努力實現與跨國公司的雙贏即讓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盈利的同時我國企業也能從跨國公司身上吸收并消化他從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優勢,提高自身實力。
[摘要]本文對現有企業的并購動因理論進行回顧,并探討了期權在企業并購中的運用,認為期權價值是影響企業并購行為的重要因素。
[關鍵詞]企業并購期權期權價值
企業并購就是企業以現金、證券和其他方式購買取得其他企業產權,使目標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從而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的經濟行為。實證分析顯示:我國上市公司在并購后的二三年內經營效率沒有明顯提高,甚至多數公司的資產收益率還出現了下滑趨勢。這些現象無法用傳統的并購理論來進行合理的解釋。本文試圖從期權價值的角度來解釋企業并購的動因。
一、現有企業并購動因理論
在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背景下,企業并購存在許多具體原因。經濟學家從多個角度對并購活動加以解釋,形成多種并購理論。Brouther(1998)認為,并購動因可以分為經濟動因、個人動機和戰略動機三類。Weston等(1998)將現有文獻中的并購動機分為戰略驅動的并購、管理層無效驅動的并購、管理層利益驅動的并購以及股市無效驅動的并購四類。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可以將企業并購動因歸為:實現管理協同、追求市場控制能力、追求規模經濟效益、降低成本、分散風險、應對市場失效、增加管理特權等。
現有理論從不同角度對企業并購動因進行了分析,為正確認識企業并購動因提供了重要依據。但是這些理論適用于理想狀況下的并購,不能完全解釋現實中越演越烈的并購浪潮。筆者通過案例分析,得出結論:并購中的期權價值不可低估。
二、基于期權視角的企業并購活動分析
期權是賦予持有人以指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收購目標企業(標的物)是存在風險的。因為在整合過程中,企業內外環境時刻在變化,企業需要不斷更新和調整原有的計劃。正是由于有了這種變化,企業便擁有了選擇創造價值的權利。
這種可能的期權包括擴張(或緊縮)的期權和放棄的期權。擴張(或緊縮)的期權是指當條件有利時,它允許目標公司擴大生產,當條件不利時,它則允許目標公司緊縮生產。由于這種期權的存在,許多看似不合理的并購也成為可能。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期權對并購的影響,現假設有一企業,預期的各年現金流量情況如下表:(單位:元)
為簡化問題,假定現金流量都已經貼現。如果用常規的凈現值法來評估這起并購,凈現金流NPV1=-1000000-50000+2000000×25%+1000000×50%-100000×25%=-75000<0。計算結果為負,該起并購并不可行。但是倘若目標企業的生產能力有足夠的彈性,當市場需求旺盛時,通過擴大生產來增加銷售,現金流也隨之增加。如表中的現金流由2000000調整為2500000。當市場萎縮或前景黯淡時,可適當抽離資金,壓縮生產線,縮小損失幅度。如表中的現金流由-100000調整為-50000。調整后的凈現金流為:NPV2=-1000000-50000+2500000×25%+1000000×50%-50000×25%=62500>0。這充分說明擁有了這種擴張(或緊縮)的期權之后,表面上沒有價值的并購完全是可行的,特別是那些凈現金流量雖為負值,但只是略低于零的并購。
放棄的期權是指并購某目標企業之后又出售該企業或轉到其他行業,當出售所得即企業的放棄價值大于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或轉行所創造的現金流量時,企業便應該行使放棄的期權。在并購案例中,部分企業因整合不力等原因不能為股東帶來價值的時候,并購方會通過出售該資產套現,轉投到資產收益率更高的行業中去。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行使放棄期權其實也是企業資產重組的根本目的。仍以上述企業為例,一旦擁有了目標企業的處置權,就為放棄期權創造了條件。假設三年后目標企業的市場價值為400000元,轉行提供其他商品或服務經估算能帶來正的現金流600000元。那么轉行提供其他商品或服務對本企業有利(選擇Max(400000,600000)=600000)。如上表最后一列所示,調整后的凈現金流NPV3=-1000000-50000+2000000×25%+1000000×50%+600000×25%=100000>0。這起并購在理論上是完全可行的。
三、相關啟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期權價值是企業并購活動中不可忽略了重要因素。并購企業更應該關注目標企業未來的發展潛力與應變能力,在并購之前,應做好目標企業的評估工作,判斷是否存在著期權,期權的價值到底有多大。
參考文獻:
[1]王:企業并購整合-基于企業能力論的一個綜合性理論分析框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
一、公司接管市場與收購兼并活動
公司治理的內外部機制都是用于激勵、監督管理者,甚至更換不合格的管理者。其中外部接管市場是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的外部治理機制。所謂接管市場(takeovermarket),又稱公司控制權交易市場(marketforcorporatecontrol),它是指通過收購兼并取得對企業的控制,達到接管和更換不良管理層的目的。收購兼并的具體形式可以是從市場上逐步買入小股東的股票,也可以是從大股東手中批量購入。通過接管市場可以形成對不良管理者進行替代的持續性外部威脅,這種外部威脅在美英模式的公司治理體制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司接管市場一般的作用機理是:當某公司因管理不良導致業績和形象惡化時,股東會拋售或尋機轉讓公司股票,股價會下跌,公司從證券市場上融資的成本會提高。這時新的投資者通過收購公司股票或收集其他股東的權來接管公司的控制權,并調整董事會和經理人層,整頓公司業務。
因此,公司接管市場并不是一個實際意義上的市場,而是特指發生公司間收購兼并活動的一個虛擬的領域,它既包括證券二級市場,也包括場外股權交易市場,還包括一切可以實現產權轉讓的有形或無形的方式或場所。作為公司治理的外部機制,兼并收購和公司接管市場這兩個名詞實際上是相通的,只是國外的研究更多地愿意使用公司接管市場這一概念,使其更協調地和經理人市場等其他外部市場并列在一起,構成公司治理的外部機制。
二、公司接管市場與其他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實現外部投資者有效的監督,實現這種監督的機制包括內部監督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前者主要是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對經理層的約束和控制實現,外部監督機制一般包括產品市場的競爭、經理市場和公司接管市場。
從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各國的監督機制也各有特色。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國家較多地是借助于股票市場的評價和外部接管市場的制約,以日本、德國為代表的國家更多地是依靠法人間的相互持股和銀行持股。這兩種體制應該說各有優劣,但當20世紀90年代日本經濟體制出現問題時,有研究者將其部分歸因于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即缺乏接管市場的作用。
作為一種公司治理機制,接管市場盡管存在一些缺陷,但仍普遍被視為約束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根本性手段,特別是在其他治理機制不能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投資者只能借助于這種成本昂貴的機制。
三、對公司接管市場治理效果的檢驗研究
西方經濟學家對公司接管市場在公司治理中所發揮的作用進行了大量細致的實證研究。這些實證研究主要探討了公司接管市場在何種情況下會取代其他公司治理機制(特別是內部治理機制)發揮關鍵的治理作用:一是行業因素,二是董事會組成(特別是獨立董事占比),三是無形資產存量,四是管理層特征。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對1980年《財富》雜志500家公司在1981~1985年間發生的兼并收購進行了抽樣分析,研究結果表明,當公司業績大大低于行業水平時,董事會撤換最高管理人員的可能性就提高了;但是當全行業都發展不好時,董事會就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而此時實現撤換管理人員功能的是公司接管市場上的敵意接管。原因是全行業同時面對的困境與單個公司自身的問題不同,內部治理機制(例如董事會)很難通過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因為董事會很難判斷公司經營不好是因為管理人員的問題還是行業的系統風險造成的。這時外部的收購兼并者就有機可乘了,當他們成功入主后,通過帶入新的管理因素或業務內容來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場價值。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研究還發現,那些擁有大量無形資產而近期發展低于行業水平的公司,更加可能成為兼并收購的對象。最后,Morck、Sheleifer和Vishny指出,管理層的特征對于兼并收購是否能夠發揮治理效用也很重要。如果管理層中存在創始人家族的成員,那將減少被兼并收購的可能性。
Weisbach(1988)所做的一項研究檢驗了內、外部董事在監督高層管理者方面的不同行為以及與兼并收購的關系,發現以外部董事為主的董事會比以內部董事為主的董事會更容易撤換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而外部董事為主的公司被兼并收購的比例遠遠低于以內部董事為主的公司。
國內專門研究接管市場的文獻不多,大多數是在研究公司治理時附帶提及的。少數研究接管活動的學者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討論兼并收購對提升公司績效所起的作用(龔玉池,2001);二是討論兼并收購對上市公司股價變動的影響(高見、陳歆瑋,2000;馮根福、吳林江,2001),或是上述兩種研究兼而有之(萬朝嶺、儲誠忠、李翔、袁國良,2000)。此外,還有少數學者開始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出發研究接管市場所發揮的治理功能(裴武威,1999),并通過實證分析初步揭示了兼并收購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所產生的影響,但未能深入剖析接管市場在我國發生作用的機制和影響其治理功能的因素。因此,考察我國接管市場的治理功能方面的研究仍然是處于空白狀態,本文研究這一問題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接管市場發揮治理功能的決定因素,并據此提出政策建議。
公司兼并收購的治理效果的統計分析
各種研究顯示,在接管市場對上市公司發生治理作用的路徑上有幾個關鍵機制:一是并購方取得控股地位,二是新的控股股東改組董事會、更換高管人員,三是治理結構改變所產生的治理效果體現在業績變化上。圍繞接管市場作用機制的關鍵點,參考國外研究的一般方法并結合國內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我們選取了1997年至2001年5年間發生了第一大股東變更的392家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選取1997年以后的數據主要是由于在此之前幾乎沒有發生由于股權變動所帶來的高管變動。由于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起到非常重要和核心的作用,而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董事長是董事會的核心人物,其人選的變動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所發生的變化,因此我們主要關注這些發生并購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的變動情況。我們把董事長的變動情況分為三種:一是無變化,即原董事長繼續擔任原職;二是溫和變化,即董事長發生了變更,但是董事會的變化比例小于50%;三是劇烈變化,即董事長發生了變更,而且董事會變化比例大于50%。
我們所選定的樣本公司在并購當年所發生的高管變動如表1所示。
表2則提示了1997年以來各年度發生第一大股東變更的公司在發生并購后的1~3年的業績變化幅度。我們以經過行業調整后(注:行業調整即單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減去行業平均的凈資產收益率之后的值。)的凈資產收益率的絕對變化量作為對經營狀況變化程度的量度指標。
統計結果顯示,在早期的上市公司并購中,高管變動的幅度較少,而經營業績則呈現典型的短期效應,即發生并購當年業績短暫提升,長期內則故態復萌;而在近期的上市公司并購中,高管變動增多,經營業績的改善逐漸呈現長期化的特點。
上述統計結果及推論與我國上市公司并購活動在不同階段的發展特點較為吻合。1997年上市公司所發生的并購,很大程度上是在“十五大”提出“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系列政策背景下由各地方政府有目的的“保配”、“保殼”的大手筆所形成的,其特點表現為國有股的轉讓、無償劃撥與上市公司的徹底資產大置換相結合。這種非市場化的并購活動,并不是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為目的,而是以短期業績的改善為目的,因此在并購以后呈現換湯不換藥的特點,即主營業務可能完全改變,但是仍然保留原有的領導班子和高管人員。
1999年以后,隨著《證券法》的出臺以及證監會一系列打擊虛假重組政策措施的出臺,上市公司的并購逐步走向具有實質內涵的戰略性并購,并購活動逐漸擺脫了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操縱下的資產置換游戲的色彩,民營企業的介入大大拓展了其市場化的內涵,一個直接的表現就是高管人員的變動幅度加大。
公司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分析
上文的統計分析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并購活動所帶來的高管人員的變動,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并購活動改善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的有效性和持續性,不能有效更換高管人員的并購活動無法在長期內持續改善上市公司業績。因此,高管人員的變換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為衡量公司接管市場所發揮的治理效果的指標。
在并購活動中,是什么因素決定高管人員的更換呢?下文我們采用多元回歸的分析方法對作用于接管市場這一關鍵點的因素進行實證研究。
一、研究方法
1.樣本數據的選取
樣本來源于深滬兩市的A股上市公司。選取條件為:(1)1997年以來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換;(2)不屬于金融行業;(3)排除遭停牌處理或業績極差并多年無實際經營活動的公司。最終滿足這3個條件的有效樣本共392家,數據處理通過“巨靈北斗星證券分析系統1.0”完成。
2.被解釋變量發生并購的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員的變化程度通過引入多元啞變量來表達,其中高管無變化定義為0,高管溫和變化定義為1,高管劇烈變化定義為2。對高管這三種變化的定義與前文一致。判斷高管的變化程度是以發生第一大股東變化年度的年報所披露的高管名單與前一年年報的披露情況相比較得到。
二、基本假設與回歸方程
1.影響接管市場治理效果的因素假設
結合我國接管市場的特點,參考國外研究的基本思路,本文假設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受以下三類因素的影響。
(1)公司的股權結構特征。這類因素我們共引入三個變量進行分析:
①發生并購以后,第一大股東和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差別程度。這個變量我們簡稱為控股程度,控股程度=(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如果第一大股東未能取得絕對控股地位,或是在控股程度方面未能拉開與第二大股東以及其他股東之間的差距,就有可能造成其入主上市公司以后無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原有的董事會和治理結構并實施自己的經營意圖。在這種假設下,控股程度越低,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越弱。
②新入主控股股東的股權性質。這里我們引入二元啞變量來描述這一因素,即若為國有股權,定義為0;若為非國有股權,定義為1,其中國有股權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在地方政府或國有主管部門的安排或撮合下所進行的兼并收購,其著眼點在于置入優質資產而不是替換高管人員,而國企高管人員職位的剛性很強,這些決定了并購后高管人員不會發生劇烈變化。在這種假設下,若新入主控股股東為國有股,則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較弱;而如果是非國有股權,則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較強。
③第二大股東的股權性質。這里我們同樣引入二元啞變量來描述這一因素,即若為國有股權,定義為0;若為非國有股權,定義為1。一種假設是若第二大股東是國有股東,其有可能利用其相對控股地位保持原有高管人員的職位剛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管人員的變動幅度,對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形成負面影響。在這種假設下,第二大股東為國有股東則治理效果較弱,反之則較強。另一種假設是若第二大股東為非國有股東,則其比國有股東具有更強的控股意識,有可能給新股東的改組行動形成更大的障礙,從而對治理效果形成負面影響。在這種假設下,第二大股東為國有股東,則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較強,反之則較弱。
(2)行業業績
這里是想考察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的有關結論在中國上市公司中的適用性。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當全行業都發展不好時,公司接管市場將替代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實現撤換管理人員的功能。因此我們引入行業平均的凈資產收益率來衡量行業的發展。根據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結論,假設當行業業績較差時,公司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法有效判斷是否應該由公司高管人員來承擔公司業績變差的責任,此時接管市場將發揮作用。在這一假設下,行業業績越差,高管被更換的程度越高。
(3)公司特征
這里我們引入兩個因素來進行分析:
①公司績效。我們假設,業績較差的公司被并購后,原有的高管人員將比較難以獲得新控股股東的信任,從而被更換的可能性較大。在這種假設下,樣本公司并購前的業績越差,其高管被更換的可能性越高,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越顯著。這里我們用兩種方法來度量公司的績效:第一,用樣本公司在發生并購前一年經過行業調整后的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度量績效的會計指標。這一指標反映公司經營的短期盈利能力,對稅收效應和資本結構的變化不敏感。第二,作為績效度量的市場指標,利用上證指數和深證綜合指數的加權平均計算經行業調整的股票超額收益率。股票的超額收益率等于股票的市場收益率減去指數的行業收益率。這個指標不受會計準則變更的影響,反映公司活動對贏利能力的長期影響。
②公司的無形資產含量。這里是想驗證Morck、Sheleifer和Vishny的研究結論,他們發現那些擁有大量無形資產而近期發展低于行業水平的公司,更加可以公司發生并購前一年度最后20個交易日的平均股價進行計算。)減去其賬面資產總額(注:以公司發生并購前一年度年報所披露的資產值計算。)的方法進行評估。(注:我們以無形資產在市場價值中所占比例進行衡量,即無形資產含量=(股票市場價值-賬面資產價值)/股票市場價值。)我們假設當公司擁有大量無形資產含量而發展低于行業水平時,新入主股東認為該企業的高管人員未能有效利用其無形資產,因此其并購意圖就要求其更換高管人員。在這種假設下,樣本公司無形資產含量越大,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越顯著。
2.回歸方程
回歸議程如下:
附圖
其中,Y表示樣本公司高管人員的變化程度;X[,1]表示控股程度;X[,2]表示新入主控股股東的股權性質;X[,3]表示第二大股東的股權性質;X[,4]表示行業業績;X[,5]表示公司績效;X[,6]表示無形資產含量;ε[,i]表示隨機誤差項。
二、實證結果及分析
本文采用SPSS10.0統計軟件對樣本數據進行處理,表3為回歸結果。
表3接管市場治理效果影響因素回歸分析
附圖
回歸結果證實了我們所假設的影響接管市場治理效果的四種因素:與股權結構有關的兩種因素、行業業績以及公司績效。
首先,并購后控股程度越高的公司,高管人員的變化程度越大,治理效果越顯著。這表明,新入主控股股東是否能夠獲取足夠的控股權,將直接影響其改組董事會的行動是否能夠獲得成功。
第二,新入主控股股東為國有股,則高管人員的變動較小,即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較弱;而如果是非國有股權,則接管市場的治理效果較強。這表明如果兼并收購的主體是國有企業,則該并購很可能是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撮合下的非市場化行為,因而并購往往只帶來資產或業務的置換甚至只是報表上的改觀,而對高管人員的構成以及公司的整個治理結構影響不大。這種情況較多地出現在1999年以前的并購活動之中,是在我國特殊的市場環境下所出現的接管行為的一種異化。這種以挽救短期業績為目的的行為,不能有效地重組公司的治理結構,因而這些公司的業績改善往往不能持久。
第三,行業業績與高管變動呈現負相關關系。這表明Morck、Sheleifer和Vishny(1988)在美國所做的有關實證研究的結論在中國的實際中得到了印證,即處于業績較差行業中的公司,其股東大會無法判斷公司業績下滑是否由系統因素造成,因而無法及時有效地對董事會人選的更替做出選擇,此時公司治理的內部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失靈,而取而代之的是接管市場的治理機制。這一結果表明接管市場在我國業績下滑行業上市公司的治理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第四,在通過兩個不同指標驗證公司績效與高管變動之間的關系時,我們發現經過行業調整后的凈資產收益率與高管變動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而股票超額收益率與高管變動之間無顯著相關關系。前一結果顯示,如果公司原來的經營業績較差,原高管人員將難以獲得新控股股東的信任,從而更可能被更換。即接管市場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糾正我國績差公司的治理結構,發揮一定的治理效果。而后一結果不顯著可能是由于我國的股票市場未能滿足有效市場假說的假設前提,因此超額收益率這一指標還不能作為衡量公司績效的輔助指標。
此外,通過回歸檢驗我們也發現,第二大股東的股權性質與高管變換之間沒有顯著關系,這表明決定高管人員變動的主要是第一大股東的股權性質和控股程度;公司的無形資產含量也與高管變動無關,這很可能是由于在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弱有效的情況下,我們所采用的衡量無形資產含量的方法不能準確表達無形資產含量這一指標。
一點建議
研究結果表明,對我國接管市場發揮治理功能產生影響的首先是股權結構方面的因素,即實施并購方的股權性質及其最終取得的控股地位。并購方的股權性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其實施并購的行為特征,而控股程度則決定了實現其并購意圖的可能性。因此,要充分發揮接管市場的治理功能、改善其治理效果,就應該通過政策引導使并購主體多元化、并購行為市場化,徹底擯棄過去那種政府主導型的短期行為。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是進一步完善、細化兼并收購有關的法規,使兼并收購的操作更加規范和透明,促進接管市場在規范中發展壯大。2002年7月證監會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是第一個專門針對上市公司收購的法規藍本,對《證券法》中關于并購的原則性條文起到了重要的充實作用。相信隨著更多法規細則的出臺,接管市場將隨著兼并收購活動活躍程度的不斷提升而得到更大的發展。
另一方面是通過政策的引導,有意識地引入包括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內的多元化并購主體。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把接管市場對內、對外的開放度循序漸進地提高是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潮流的明智之舉。自2001年11月證監會和外經貿部聯合《關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來,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國家已經頒布了8個涉及外資并購的法律法規。這無疑為接管市場的多元化發展搭建了良好的平臺,既有利于充分發揮接管市場的治理功能,又是解決國有股減持問題的可行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在接管市場的建設過程中應始終堅持資本平等原則、保護股東原則以及同股同權原則,才能取得上述一箭雙雕的效果。
【參考文獻】
[1]Morck,R.,A.Sheleifer,andR.W.Vishny,"AlternativeMechanismsforCorporateControl",ms.,UniversityofAlberta,February1988.
[2]Weisbach,M.,"OutsideDirectorsandCEOTurnover",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88,pp.431-460.
[3]裴武威:《接管市場對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意義》,載《經濟體制改革》1999年第4期。
[4]馮根福、吳林江:《我國上市公司并購績效的實癥研究》,載《經濟研究》2001年第1期。
[5]萬朝嶺、儲誠忠、李翔、袁國良:《滬深股市公司重組績效實證研究》,載《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三屆會員研究成果評選》,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年。
[關鍵字]收購,兼并
一、 上市公司收購與企業兼并浪潮的背景分析
伴隨著世界歷史步入20世紀,以企業為核心的市場體系處于了一個大的結構性調整階。企業能否順利調整到為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服務,成為了全球各大公司所關注的首要問題。在此轉折點,各個勵精圖治的企業家無一例外的選擇了擴大經營規模,進行資本運作,從而舍棄了前資本主義時期以家族為核心,以手工作坊式的管理為手段的經營模式。與這些企業家的理念相適應,進行企業的收購和兼并成為了他們首選策略。從那一刻起,通過收購和兼并,誕生了一大批知名的跨國公司,世界 500強的公司均是靠收購和兼并發展起來,無一靠自身的積累。
從20世紀初至今,在西方發達國家,并購現象已有百余年的歷史,經歷過數次,到目前已經逐步走向成熟,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正向更高的層次發展。與其他西方發達國家相比較,美國的公司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較為完善,資本證券制度也較為成熟,因此,其公司的并購機制也較為合理。[1]為了更好的論述我國企業的并購問題,在此,筆者將對美國經濟發展史上出現的五次并購浪潮做一下簡略的交代。
第一次浪潮發生于1893年至1904年間,以同一行業企業之間的橫向兼并為特點。經過此次并購浪潮,美國經濟形成了較為合理的結構,為美國經濟后來的高速發展奠定了基礎。第二次浪潮發生于1915年至1929年間,在此期間,不同行業的企業間的縱向兼并開始大量出現,許多工業以外的部門也卷入其中。1954年至1964年間發生了第三次并購浪潮,其特點是把生產不同性質產品的企業聯系起來的混合兼并數目大增。由此產生了許多巨型和超巨型的跨行業的公司。1975年至1991年間發生了第四次并購浪潮,此期間敵意并購席卷了美國企業界,一些名列500家最大公司的超級企業也成為了“襲擊”的目標,大量上市公司被兼并,然后或被直接出售、或被肢解以后零散出售、或被重組后以新的面目重新上市。[2]自1994年開始,沉寂數年的美國兼并市場又掀起了第五次浪潮,兼并熱目前仍在繼續。此次兼并浪潮的顯著特點是基本以友好為為主,進行主動的強強聯合,顯示出現代企業經營中的“聯盟策略”。[3]由美國的上述五次浪潮所引發的世界范圍內的并購活動由此展開,并開始“波及”到中國的企業界。[4]
二、 中國的企業走上并購之路的動因分析
從企業管理學的角度上來講,一個企業要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生存下去必須以三種要素為依托:產品、資本、品牌。這三者之間的關系一般是這樣的:資本的合并叫資本的集中,可以使企業迅速拓展規模。在規模擴大以后,企業要取得長久的發展,還需要進行品牌的宣傳。產品經營是一個企業的立業之本,資本經營是企業成長的捷徑,而品牌經營是企業經營的最高境界。企業的品牌不是一兩年形成的,而是需要經過很長的時間來打造。在一個企業獲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間以后,他著重關注的便是成長問題了。要提高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的核心競爭能力,筆者認為可以用兩種方式培養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一是企業管理戰略;二是企業交易戰略,即外部成長戰略,包括增資擴股,兼并收購和公開上市。核心競爭能力是企業綜合素質的考察,主要側重于企業是否擁有獨一無二的技術。我國的企業經常搞價格大戰,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企業自身缺乏核心技術。目前全世界500強企業,用于研究和開發的費用占全球的70%,僅通用汽車一家,每年用于研究的費用就達到80億美元。而我國全國一年的教育經費僅相當于哈佛大學這一所大學的經費。這種狀況成為了制約我國企業成為世界知名企業的瓶頸。
我國的企業現在除了在上述的生存和成長中步履為艱外,還面臨著如下諸多問題:1、技術水平落后,至少落后發達國家15年;2、大多數的企業運作建立在多年積累的基礎上,經營不成規模;3、企業設備閑置情況嚴重,未能達到固定資產的合理運用;4、發展資金嚴重不足;5、體制制約。在我國的股份制改造中,股本結構不合理,國有股的比重占69.1%,流通股比重占31.9%.這種體制直接導致了國家壟斷。國家對國有股實施減持,但國有股的價格并不是按市場價格,這導致了價值與價格相背離,使股民對股市失去了信心。6、企業體制和組織制度不能適應新的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目前有些企業家和政府官員對企業組織形式的認識似乎有個誤區,就是認為所有的企業都要向現代大企業升級。其實合適的企業制度是因時因地而異的,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和不同歷史背景的企業各有適合于自己情況的企業制度,而沒有普遍適用的標準模式。所以,我們應當樹立這樣的觀念:一種企業制度安排是否優越,就看它能不能夠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企業的發展。過去開創時期那種作坊式的制造業組織,顯然已經不適應目前的市場形式,需要及時加以改變。[5]7、法律制約,我國至今沒有明確的企業并購法律。美國的公司并購之所以一浪高過一浪,國家、企業和個人都從公司并購中得到“實惠”,是因為美國有完備的關于公司并購的法律制度。美國的法律對公司并購作了嚴格的規定,公司并購要依法行事,從而保證了公司并購的規范運作。盡管我國有關公司并購的法律已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由于在公司并購中存在不合理的行政干預,限制了企業并購市場的發展,使企業并購機制難以形成,從而導致法律在公司并購中很難實現其應有的價值。[6]7、企業中介機構規模小、實力弱、人才短缺、造假現象嚴重。因此,要解決我國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調整產業結構、扭轉國有企業的虧損局面、謀求企業的發展等),真正將企業做大做強,必須融入世界范圍內的并購浪潮。通過企業并購,解決我國單個企業所存在的資金和技術問題。關于并購過程中的一些問題,我將在該文的以下部分做詳細的闡述。
三、 企業并購的理論基礎
在對現代企業并購的背景及其動因進行了粗略的論述以后,要將本文的重點部分,即第五、第六部分闡釋清楚,我們必須還要對企業并購行為的理論基礎進行一下論述。因為一切的實際操作手段都是建立在對其理論的深刻分析的基礎之上的,沒有一套完整的理論做指導,設計出來的實際運作方案也將是蹩腳的。
各國進行企業并購的實踐主要是建立在以下的理論基礎之上的:
第一,取得經營協同效應。以這種理論為指導進行的企業并購行為有利于企業進行專業化的生產、節省企業內部的管理費用、擴展銷售渠道以及產品的推層出新等等。當一個企業面臨需求下降、生產能力過剩和競爭力削弱的情況下,幾家企業聯合起來,以實現其在本產業中比較有利的地位;在國際競爭使國內市場遭受外國企業強烈滲透和沖擊的情況下,企業間通過聯合可以組成更大規模的企業,對抗外來競爭;當現代社會以法律的形式更加嚴格的管理企業的時候,通過并購可以使一些非法的做法“內部化”,從而達到繼續控制市場的目的。公司并購對增強企業市場勢力、取得經營協同效應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在橫向并購的情況下,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企業在原材料、勞動力、銷售渠道等方面的需求也越來越大,使要素市場的供應格局發生變化,少數幾家企業可以控制這些要素的供求關系,從而使這些企業對其供求商和銷售渠道的控制能力加強。在縱向并購的情況下,企業將關鍵性的投入產出納入企業的控制范圍,以行政手段而非市場手段處理一些業務,從而降低供應商與買主在購銷過程的地位,提高并購方對購銷渠道的控制能力。[7]
第二、獲得財務協同效應。以這種理論為指導進行的企業并購行為有利于企業減少交易成本、產生稅收效應以及產生預期效應等等。財務協同效應理論認為,由于公司并購會引起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再分配。并購利益從債權人身上轉移到股東身上,或從一般員工身上轉移到股東身上,所以公司股東會贊成這種對其有利的公司并購活動。從某種程度上講,財務效應也可以看作是并購利益從政府到收購公司的利益再分配。這種財務效應理論認為,某些并購是以追求稅收最小化的機會而產生的。一些學者認為,通過并購取得稅收效應的主要途徑包括:1、營運凈虧損的結轉與稅務抵免;2、增大資產基數以擴大資產折舊額;3、以資產收益替代普通收入;4、私有企業和年邁業主出于規避遺產繼承稅方面的考慮等。總之,財務效應既影響并購過程也影響并購動機。[8]
第三,企業的發展動機理論。以這種理論為指導進行的企業并購行為有利于降低進入新行業的壁壘、降低發展風險和資本以及獲得科技上的競爭優勢等等。并購減少了競爭者的數量,使行業相對集中,當某一行業由一家或幾家控制時,就能有效地降低競爭的激烈程度,使行業內企業保持較高的利潤率;同時,并購可以降低行業的退出障礙,如鋼鐵、紡織等行業,由于資產專用性高,固定資產比較大,使這些行業的企業很難退出這些領域。通過并購,可以將低效和老化設備淘汰,調整內部結構,解決退出障礙過高的問題。以謀求企業發展為理論的企業并購行為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實現生產要素的互補。由于國際生產資料市場仍然很不完善,企業很難從市場獲得某些關鍵性的生產要素,而通過并購就可以克服這一障礙,這一動機突出表現在土地使用權方面。2、建立緊密型的企業集團的需要。由于企業家素質的顯著提高,以及國內、國際的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通過組建強有力的企業集團,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特別是國際競爭力。
四、 現代公司并購的類型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企業并購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以下簡要介紹一下現今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分類標準。
按照并購雙方所處的行業劃分,可分為:1、橫向并購。即指市場上競爭對手間的并購。[9]橫向并購的結果是資本在同一生產,銷售領域或部門集中,優勢企業吞并劣勢企業組成橫向托拉斯,擴大生產規模以達到新技術條件下的最佳經濟規模。其優點是可以迅速擴大生產規模,節約共同費用,便于提高通用設備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圍內的合并企業內部實現專業分工協作,采用先進技術設備和工藝,從而有助于統一技術標準,加強技術管理,進行技術改造。橫向并購是市場經濟中生產集中和生產社會化過程中最早的一種公司并購形式。2、縱向并購。即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相互銜接、密切聯系的公司之間,或者具有縱向協作關系的專業化公司之間的并購。縱向并購中,并購雙方往往是原材料供應者和產品購買者,所以對彼此的生產狀況比較熟悉,有利于兼并后的相互融合。縱向并購重要集中于加工制造業和與此相關的原材料,運輸貿易公司等。縱向并購的優點除了公司并購擴大生產規模、節約共同費用的基本特征以外,主要是可以使生產過程各環節密切配合,加速生產流程、縮短生產周期、減少損失,且較少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3、混合并購,即多元并購。系指橫向并購與縱向并購相結合的公司并購。它既非競爭對手又非現實中或潛在的有客戶或供應商關系的公司間的并購。混合并購的主要目的在于減少長期經營一個行業所帶來的風險。在現代科技不斷發展的背景下,一種原材料可以應用于幾個不同行業的生產,一個行業的副產品乃至廢品可能是另一個行業不可或缺的的原材料,因而充分利用原材料就成為混合并購的一個主要推動力。混合并購中由于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之間沒有直接業務關系,因而從外表上看,頗具隨機性,其并購目的往往較為隱晦而不易為人察覺和利用,所以有可能降低收購成本。
按照并購的出資方式劃分,可分為:1、出資購買資產式并購。所謂出資購買資產式并購,是指收購公司使用現金購買目標公司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以實現并購。以現金購買資產形式的并購,目標公司常依購買法或權益合并法計算資產價值,以并入收購公司,原有的法人地位及納稅戶頭取消。對于產權關系、債權關系清楚的企業,出資購買資產式并購能做到等價交換、交割清楚,減少糾紛。但就我國國內企業而言,由于財務會計制度為臻完善,從而導致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不清晰、透明度也有限,假如沒有相關主管機關的適當介入,此種股市外的公司并購方式在我國難有用武之地。[10]2、出資購買股票式并購。所謂出資購買股票式并購,簡言之,即收購公司以現金,債券等為支付手段,購買目標公司一部分股票,從而實現控制目標公司資產及經營權的并購方式。出資購買股票式并購既可通過股票發行市場進行,也可通過二級市場進行。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是一種簡便易行的公司并購方法,但因為受有關證券法規信息披露原則的制約,此種并購方式一旦演變為強制并購,即需要在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到相當比例時,向目標公司股東發出公開的收購邀約,容易增加收購成本。3、以股票換取資產式并購。即指收購公司向目標發行本公司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資產。一般情況下,收購公司應同時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雙方有約定時除外(但該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在這種形式的并購中,目標公司應承擔兩項關鍵性的義務,一為同意解散本公司,二為將所持有的收購公司股票分配給本公司股東,這樣,收購公司即可以防止所發行的大量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中。4、以股票換取股票式并購。系指收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股東發行收購公司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此種并購方式,與以股票換取資產式并購相比,收購戰略并無差別,僅是手段各異而已。
按是否征得目標公司同意為標準,可分為:1、善意收購。又稱作友好收購,系指目標公司同意收購公司提出的收購條件并承諾給予協助,故雙方高層通過協商來決定并購的具體安排。善意收購中,由于雙方當事人均有合并的意愿,而且彼此之間情況較為熟悉,所以此類收購成功率較高。2、敵意收購。又稱強制接管兼并,系指收購公司在目標公司管理層對其收購意圖尚不知曉或持反對態度的情況下,對目標公司強行進行收購的行為。此種收購中,收購公司常采取突然襲擊的方式,提出苛刻的并購條件,因而目標公司在得知收購公司的收購意圖后,常采取一系列反收購措施,如訴諸反壟斷法的適用,發行新股以分散股權。回購本公司已發行在外的股份,指責收購行為違規等,收購公司面對目標公司的反收購行為,也會采取下列方式,以實現并購目標:(1)發行垃圾債券籌資收購;(2)發出公開收購股份邀約;(3)征集目標公司股東的投票委托書等。采敵意收購,常會在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之間發生激烈的“收購戰”。操作不當極易兩敗俱傷,讓他人乘虛而入,因而必須籌劃得當,有充足的資金和技術準備,方可放手一試。
公司并購的其他類型還有:杠桿收購、非杠桿收購、吸收合并以及新設合并等等。而我國公司的并購則主要包括:控股式并購、購買式并購、承擔債務式并購、吸收股份式并購、抵押式并購、舉債式并購、資產置換式并購以及委托書并購幾種主要類型。這些類型與我在前面所詳述的公司并購類型基本相似,只是名稱略有不同罷了,在此就不再做更為詳細的闡述。
五、 上市公司收購的實踐及其完善
本文的上一部分我們列舉了上市公司并購的多種類型,要將諸多類型的并購問題一一拿來此處進行論述顯然不太現實。為了詳細的闡釋關于公司收購問題的實踐及其完善問題,我們以上市公司的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為限進行簡要的論述。
第一,要約收購(惡意收購)。
要約收購又稱作招標收購,繞過目標公司董事會,以高于市場價格,直接向股東招標的行為。雖然以該種形式對上市公司進行收購時,收購公司一般公開地向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發出要約,承諾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比例或數量的目標公司的股份,但由于在收購公司作出收購決議之前并未征得目標公司的同意或與目標公司達成協議,因此,收購公司惡意收購目標公司的意圖還是較為明顯的。我國的《證券法》規定有“強制公開收購”制度,即規定當收購公司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到一定比例,可能操縱目標公司的董事會并因而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時,收購公司即負有對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以購買股東手中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的強制性義務。依該法,強制公開收購的發動比例為30%.收購公司在達此比例之前,也可以自由發動公開收購,只是須先履行行政法規關于報告、公告的程序規定。可見,惡意收購雖然沒有經過目標公司的同意,但是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仍是允許的。采用公開收購要約形式實現公司收購,一般經由三種途徑:1、現金收購股權式(cash tender offer),以現金來買股票;2、交換收購股權式(exchange tender offer),以收購公司的股票及其他證券交換目標公司的股票;3、現金收購股權及可轉換優先股收購(cash tender offer 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 merger),一并使用現金或證券來交換目標公司的股票,也稱作混合收購。[11]
要約收購的具體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聘請顧問,找到一家證券公司,幫助挑選購買的對象。由于這一程序直接關系到收購公司對于目標公司的選定問題,對于最后的成功與否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這個環節需要保密。2、進行試探性收購。首先收購少量的股票,看看股民的反應程度。以少量收購的方式進行試探可以防止股市的波動,不至于破壞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3、進一步收購。根據我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當占有一家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就必須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在報紙上予以公告,以后每增加或減少5%都要公告。4、報送收購報告(在發出收購要約之前進行)給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5、發出收購要約。根據我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當持有者持有股票已達到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30%時,才可發出要約。同時必須通知所有股東,除非經國務院、證監會同意。6、收購的確認。持有者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75%時,收購就成功。如果持有股份已達到90%,為了保護持有10%股份的中小股東的利益,必須無條件接受剩余10%的股份。7、在收購完成15日內,向證監會報告。
第二,協議收購(善意收購)
協議收購是指收購公司不向目標公司各位股東發出單方面的要約,而是直接找到目標公司董事會進行商討。協議收購主要針對非流通股(國有股、法人股)。由于協議收購建立在雙方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談判基礎之上,一般不會對股市和國家金融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國家也很少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其進行規制。并且協議收購完全建立在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收購協議的基礎之上,所以協議收購一般也不遵循法定的收購程序,而是以雙方談判所達成的收購程序為準。我們在此不再對協議收購進行詳盡的闡述。
上市公司的收購過程中,由于涉及的利益相關方比較多,而且金額較大,一旦疏忽對于相關法律制度的構建和完善,極易造成社會經濟的混亂。因此,以下圍繞我國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制度完善問題進行一些粗略的論述
首先,完善保護少數股東利益的法律制度。公司收購活動中,少數股東利益的保護一直是立法與實踐中的難點。我國《公司法》關于保護少數股東的規定相當缺乏和薄弱,對少數股東缺乏充分保護的現狀已經造成了少數股東只關心股票投機,而忽視公司經營業績,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投機股東。由于我國目前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受到嚴格限制,我國股市上的股民大多數屬于少數股東的范圍。如此龐大的投機隊伍的存在,注定了我國股票市場具有濃厚的投機性質,這種現象嚴重阻礙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此外,當少數股東面對大股東的侵權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護時,必然會影響到他們的投資熱情和信心,致使他們對證券市場和國家法制失去信心,這對整個社會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為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探索我國《公司法》在完善相關制度時應采取的措施。要做到對于少數股東利益的保護,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努力:
1、推行外部董事制度或獨立董事制度,并對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恰當定位。外部董事制度主要是英、美等發達國家在上市公司中實行的制度。按照這一制度,公司的董事會由兩部分成員組成,一部分為內部董事,一部分為外部董事,經理人員由內部董事擔任。外部董事創設的本意,在于強化對經理人員的監督與制衡,使其按股東的最大利益行事,由此保護股東、尤其是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時彌補內部董事在專業知識上的缺乏。但是,由于外部董事大都由社會賢達擔任,故其在客觀上又對維護非股東利益,促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發揮了一定作用。近年來,為實行外部董事制度,英、美等發達國家公司中董事會的成員和外部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所占比例呈不斷上升的趨勢。[12]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實務中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的建立也日益受到重視。
2、建立小股東利益補償制度。在公司的收購過程中,小股東的利益要受到損害,因此應給予小股東補償,在國際慣例上一般采用優先認股權。即新公司首次增發新股時,小股東可以按一定比例,按照約定的比例購買發行的新股。
論文關鍵詞:成本,上市公司,并購效率
一、引言
從2008年美國華爾街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到世界各國救市政策的陸續出臺,兩年之中,我國的上市公司也經歷了一場嚴格的洗牌。要想在危機中生存并取得長遠發展,并購重組已成為很多上市公司的制勝法寶。然而成本影響了并購的效率。雖然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都普遍采用委托-形式,但因所有制結構不同,中國上市公司的成本與國外上市公司的成本存在體制性差異。在中國,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成本的表現形式因治理結構不同而有區別,不同的成本造成了兩類公司不同的控制權收益,因而對并購效率的影響程度必然存在差異。
二、理論背景與研究假說
(一)成本學說
在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經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這樣就產生了成本。Jensen和Mecking(1976)提出將股東分為內外兩種類型成本管理論文,內部股東擁有外部股東所沒有的對公司經營的決策權,由于股權分散造成外部股東的“搭便車”行為和內部人的“道德風險”問題將影響公司績效。考慮到成本的存在,他們提出,通過提高內部人的持股比例會形成“利益協同效應(alignment effect)”,降低成本,并使內外部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提高公司績效[1]。
(二)并購理論學說
企業并購指在市場經濟下,兩個以上的企業根據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通過簽定合約的形式合并為一個企業的行為。一直以來,并購都被視為企業迅速擴大規模、實現戰略目標的有力工具之一期刊網。并購戰略自其誕生之初就開始受到理論界的高度關注,在過去的三四十年里,世界各國經濟和金融學家對公司并購重組進行了多視角的研究,其核心問題之一就是并購的效率,即并購創造價值的能力。
(三)成本與并購效率
國有上市公司的成本主要表現為內部人控制下監督約束軟化引起的人在職消費等管理費用的提高;而民營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控股形式為金字塔式,絕對控股股東、家族成員利用其資金和信息優勢,通過關聯交易等形式掏空上市公司,轉移資產,侵害小股東的利益,其成本突出表現為通過關聯交易等形式轉移資產、剝削少數股東形成的沖突[2]。成本的存在對并購活動產生負面影響,降低了整合效率。
由此提出以下假設:并購活動中的成本顯著降低了并購效率,但國有上市公司和民營上市公司的表現形式因成本差異而不同。
三、研究過程
(一) 樣本選擇及數據來源
本文以2001-2008年間的深滬兩市上市公司并購事件作為研究對象,在保證樣本一致性、客觀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按簡單隨機抽樣原則并結合以下標準進行抽樣:
(1)以控制權為代表的控制權必須發生轉移。
(2)同一公司連續發生的并購活動的時間間隔必須至少大于一年。
(3)剔除上市日至并購宣告日少于150個交易日的樣本,以及利用市場模型法計算的參數(β系數)不顯著的樣本。
(4)剔除終極控制人性質不詳、無償劃撥、目標公司凈資產小于零、關聯企業間股權轉讓及含B股或H股的樣本。
最終得到的樣本數量為915個,其中國企樣本629個(包括盈利國企413個、虧損國企216個)、民企樣本286個。本文所用到的市場交易數據、上市公司財務數據以及股權轉讓等數據均來自于WIND資訊數據庫,部分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的分省統計年鑒。
(二) 主要變量及變量定義
1、并購效率
以并購后目標公司最近的季報業績為研究起點,并購后當年年報業績為第二時點成本管理論文,并購后1年(年報)為第三時點,購后兩年(年報)為第四時點 [3],在考慮并購后效率時,選取的財務指標有以下2種:
(1)凈資收益率(NROE):用以綜合反應并購后所導致盈利能力的變化,它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財務指標,不會受到股權稀釋對盈余指標一致性的影響;
(2)主營業務利潤率(CROA):也主要反應并購后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影響,用這一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凈資產收益率縱作假的缺陷。
2、成本
國有上市公司存在所有者缺位及內部人控制問題,其成本的表現方式主要是由于缺乏監督約束機制而引起的人在職消費問題,表現為管理費用;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最常用的控股形式為金字塔式,這種控股結構下的成本已不是特權消費,而是剝削少數股東形成的沖突。作為企業的絕對控股股東,家族成員可以利用其資金和信息優勢,通過關聯交易,套用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達到上市公司圈錢的目的,因而民營上市公司的成本更突出地表現為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公司資產[4] 。對成本的所有變更及定義如表1所示。
表1 成本變量說明
變量
符號
定義
管理費用
M-costs
目標公司管理費用與銷售收入的比值減去前一年目標公司管理費用與銷售收入的比值
關聯交易
Transaction
目標公司關聯交易的金額與凈資產的比值減去前一年目標公司關聯交易的金額與凈資產的比值
股權性質
論文關鍵詞:企業并購財務風險分析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企業并購也已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較為鮮明的主題。企業并購作為一項實現企業戰略、促進企業資源優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積極作用。由于各種原因,在并購過程中存在著大量風險,其中又以財務風險最為突出.財務風險貫穿于整個并購活動的始終,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重要影響因素。
1 企業并購財務風險概述
1.1 企業并購的概念
企業并購是企業兼并或收購的統稱,是并購企業實現自身擴張和增長的一種方式,一般以企業產權作為交易對象,并以取得被并購企業的控制權作為目的。以現金、有價證券或者其他形式購買被并購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產權或者資產作為實現方式。
1.2 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的概念
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是指在并購活動的過程中所存在的各種不確定因素,導致企業發生財務狀況惡化或財務成果損失的可能性,是并購價值預期與價值實際嚴重負偏離而導致企業財務困境和財務危機。
在某種意義上,企業并購財務風險是一種價值風險,是各種并購風險在價值量上的綜合反映,是貫穿企業并購全過程的不確定因素對預期價值產生的負面作用和影響。
2 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分類
2.1 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
所謂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是指在并購過程中,由于對目標企業價值的評估而導致并購企業財務狀況出現損失的可能性。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是并購交易的精髓,目標企業的估價取決于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預期。
導致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財務報表風險。財務報表是企業價值評估的重要依據,如果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本身不夠真實或者經過粉飾美化,那么計算出來的目標企業的價值就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
第二企業管理論文,利潤預測風險。目標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數據對了解該企業的經營狀況有很重要的借鑒作用,但是,并購企業真正關注的是目標企業的未來收益能力,并以此為主來對目標企業進行價值評估。
第三,貼現系數風險。通過預測企業未來價值增值的方法來評估企業價值,貼現率的估計就是一個關鍵問題,而這種估計由于存在很強的主觀性,往往會造成結果的不正確。
2.2 流動性風險
并購占用并購企業大量的流動性資源,將導致并購企業資產的流動性降低。并購后,并購企業可能由于債務負擔過重,缺乏短期融資,導致出現支付困難。當并購企業采取現金收購時,首先考慮的是資產的流動性。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的質量越高,變現能力越強,并購企業越能順利、迅速地獲取收購資金論文開題報告范例。這同時也說明,并購活動占用了企業大量的流動性資源,從而降低了并購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快速反應和調節能力,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2.3 融資風險
并購的融資風險主要是指能否按時足額地籌集到資金,保證并購的順利進行,如何利用企業內部和外部的資金渠道在短期內籌集到所需的資金是關系到并購活動能否成功的關鍵。并購對資金的需要決定了企業必須綜合考慮各種融資渠道。
如果企業進行并購只是暫時持有,待適當改造后重新出售,這就需要投入相當數量的短期資金才能達到此目的。這時可以選擇資本成本相對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還本付息的負擔較重,可能會陷入財務危機。如果買方是為了長期持有目標公司,就要根據目標企業的資本結構及其持續經營的資金需求,來確定收購資金的具體籌集方式。并購企業應針對目標企業負債償還期限的長短,維持正常的營運資金,使投資回收期與借款種類相配合,合理安排資本結構。
2.4 整合風險
在整合期間,財務風險的形成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根據其表現形式可分為:
第一,企業財務組織機制風險。是指并購企業在整合期內由于相關的企業財務機構設置、財務職能、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組織更新、財務協力效應等因素的影響,使并購企業實現的財務收益與預期財務收益發生背離,因而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第二,資本運營風險。并購完成后企業在進行資產經營過程中,要對企業的資產、成本、財務運作、負債、盈利等財務職能按照協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則實施財務整合和科學監控,以實現企業的并購目的。但由于宏觀環境和具體環境的不可確定性,以及企業內部財務行為的管理失誤企業管理論文,而使企業并購后未能實現預期的并購目的,會導致財務風險和財務危機。
第三,盈利能力風險。實施并購后企業資本是否能實現保值增值、能否帶來預期的投資回報是并購企業最為關心的問題。企業并購后的盈利能力風險,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持續生存問題,同時也關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東的未來收益與債權人長期債權的風險程度。
3 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3.1 盡量獲取目標企業全面準確的信息,降低企業估價風險
中小企業對并購前財務風險的防范,應采取以下對策:
3.1.1 對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查。
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并購過程中首要信息來源與重要價值評估依據。其數據的真實性對評估結果有著重要作用。因此,為了防范價值評估風險,首先就要對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審查。對目標企業的各項資產、負債進行清理。評價目標企業的會計計量和確認及會計處理方法是否符合相關準則和規定,財務狀況、財務比率是否恰當,是否有人為操縱利潤的情況。
3.1.2 采用恰當的估價方法合理確定目標企業的價值。
目標企業的估值定價是非常復雜的.一般需要各種估價方法進行綜合運用,采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同一目標企業進行評估,可能會得到不同的并購價格。并購企業可根據并購動機、并購后目標企業掌握資料信息的充分與否等因素來決定采用合適的評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價值法、市場價值法、現金流量法。總之,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應當根據并購的特點,選擇較為恰當的并購估價模型。
3.2 合理確定融資結構
在企業并購中,合理確定融資結構,應當將風險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慮成本最小化。因為一旦融資失敗,將會導致企業并購的財務危機,這樣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義。并購融資結構中的自有資本、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要保持適當的比例,但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擇優順序。
具體而言:(1)測算企業可利用自有資金的數量和時間。準確預測企業可以利用的自有資金的數量和時間,對于合理使用自有資金,優化企業并購融資結構至關重要。(2)推算企業償債的能力和負債融資的風險臨界規模。準確測算企業的償債能力,并根據償債能力確定融資的風險臨界規模,對于合理確定負債融資規模和避免財務風險具有重要作用。(3)確定并購的股權融資規模。
3.3 增強杠桿收購中目標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穩定性杠桿
收購的特征決定了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是整合后目標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首先,目標企業必須是經營風險小,產品有較為穩固的需求和市場,發展前景較好,才能保證收購以后有穩定的現金流來源。其次,收購前并購企業與目標企業的長期債務都不宜過多,這樣才能保證預期較穩定的現金流量能夠支付經常性的利息支出論文開題報告范例。最后,并購企業最好在日常經營中能提取一定的現金作為償債基金以應付債務高峰的現金需要,避免出現技術性破產而導致杠桿收購的失敗。
3.4.整合期財務風險的防范
企業實施并購后,財務必須實施一體化管理。目標企業必須按并購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進行整合。中小企業并購后財務整合的必要性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財務整合的必要性來自于財務管理在公司運營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業如果沒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財務管理體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長。許多中小企業之所以被并購,正是由于財務管理不善企業管理論文,成本費用居高不下,資產結構不合理,反映到產品成本上便是無競爭優勢。
其次,財務整合是發揮企業并購所具有的財務協同效應保證。財務協同效應主要是指并購給企業財務方面帶來的各種效益。一般表現在:通過并購實現合理避稅,預期效應對并購的巨大刺激作用。這些都需要在財務整合的基礎上得以實現。
最后,財務整合是實現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有效控制的途徑,更是實現并購戰略的重要保障。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生產經營實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時、準確的決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購雙方的會計核算體系、定額體系、考核體系、財務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購企業客觀要求統一會計口徑,才能實施有效控制。
4 結論
并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擴張的一個重要工具。對大多數企業來說,并購比內部擴張更能有效地促進企業成長。在并購中,企業財務管理是整個并購過程中重要且關鍵的一環。在并購中,企業應該重視財務管理環節,要意識到財務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來盡量減少風險。這樣,才能為成功的并購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政府與企業都應樹立憂患意識,通過促進優勢企業并購快速提高我國的整體競爭能力,并在未來開放的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1]包麗瓊,淺談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及其防范企業管理2008.9
[2]陶學偉,企業并購融資風險控制探討財會通訊2009.1
[3]王宗光,常文芳,企業并購財務風險及其度量模型探析財會通訊2009.02
[4]游婉瑜,淺析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及其規避財會研究2008:186-187
[5]王會恒,高偉,并購財務風險分析及控制財會通訊學術版2007:78-80
[6]施金影,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問題的思考財會通訊2008.12:107-108
[關鍵詞] 企業并購 目標企業
隨著競爭的加劇,并購已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而我國對并購的研究起步較晚,多是建立在國外研究的基礎上,目前,并購理論的研究多集中在并購動機的理論分析,并購績效的實證檢驗、交易信息收集及并購后的整合管理等方面,對并購前期的重要一環――目標企業的選擇研究不多,因此本文擬對目標企業選擇的相關研究文獻進行的回顧與總結,以期為相關的研究提供參考。
一、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理論研究
在目標企業的選擇方面,由于對企業并購的動機的理解不同,不同的企業并購動機理論其實都對目標企業的選擇已經做出了限制,國外關于目標企業選擇的理論研究中,主要的理論有:
(1)交易成本理論,認為并購的目的是將市場交易轉化為內部關系,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是對企業縱向并購的一種理論解釋。
(2)價值低估理論,主要是出于投機的考慮,該理論認為:在市場經濟中,由于投資者擁有的信息不全面,因此產生了資本市場上許多不太出名的小企業相對于大企業來說價格被低估的情況。企業價值被低估對并購的影響一般以托賓提出的q比率來表示,q為企業股票市場價值(V)與企業重置成本(K)之比,即q=V/K。當q>1時,說明企業股票市場價值高于企業重置成本,形成并購的可能性很小;當q
(3)范圍經濟和風險分散理論,范圍經濟論和分散風險論對企業混合并購做出了解釋。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品種單一,一旦這種產品市場低迷,企業就會面臨巨大的風險,所以通過并購可以分散風險。范圍經濟論和風險分散論為企業的混合兼并提供了理論支持。企業通過混合并購策略實現范圍經濟和分散風險,形成生產成本優勢、市場營銷優勢和技術創新優勢,實現多元化經營,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4)市場勢力理論與企業優勢共享理論。該理論認為并購可使企業優勢在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間相互共享,實現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在現實的競爭市場中,一個企業可能擁有其它企業所不具有的競爭優勢,如先進的管理經驗、專利技術、品牌資產、產品差異化及獨有的營銷手段等,企業可以通過并購在并購企業和被并購企業之間進行分享,從而提高總體效益。
國內學者對目標企業選擇的理論研究較少,傾向于研究目標企業選擇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以及選優的方法。劉湘蓉(2001)對目標公司選擇一般步驟及因素分析進行了闡述;歐陽春花(2004)主要研究不同的公司戰略對目標企業選擇的影響,劉智博)2004)通過實證研究了我國并購中目標公司的一般特征,何倩(2007)詳細說明了層次分析法在目標企業選擇的應用。
二、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研究
在目標企業選擇中,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是重要的一環。企業價值評估在國外發展的已相對成熟,主要的方法有:貼現現金流法,市場比較法,凈現值法,成本法。西方國家的資本市場相對有效,企業的價值評估類同于股票價值評估。但是,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特有的流通股權與非流通股權分離的二元結構以及境內市場與境外市場嚴格隔離,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價值評估難度加大,因此,現金流貼現法與凈現值法主要用在了上市公司的價值評估上,在非上市公司的價值評估上,收益法使用的也比較廣泛,但由于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場比較法應用得相當廣泛。另外,成本法也時有應用,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評估企業價值,它是從企業重建思路來考慮的,即在評估時點重新建造一個與被評估企業相同的企業或生產能力及獲利能力所需的投資額作為判斷整體資產價值的依據。這種方法在估算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方面存在著一定的主觀性,而且難以反映資產的收益特征。
另外,Stewart(1991)提出了經濟附加值(EVA)價值評估模型。即公司的經濟附加值等于提前收益減去公司資產賬面價值乘以加權平均資本成本。EVA 反映了企業稅后凈經營收益扣除了債務資本成本和權益資本成本后的收益,真正反映了企業真正創造的價值,能夠有效的表現出企業的財務經濟狀況和企業的發展能力。
近年來,實物期權在價值評估中應用的也比較廣泛。AngelienG.Z.Kemna 在(1993) Fina進行資本預算研究,在整個過程中進行實物期權的應用、核算,并發現對于戰略性決策,實物期權確實比傳統資本預算方法有用。
我國的學者也從多個不同角度對企業并購的估價方法及定價進行了研究。李長青(2002)提出了企業并購是把企業作為商品進行產權交易,研究了企業并購定價策略的方法,給出了決策模型和決策程序。聶志紅(2002)總結了實踐中對目標企業獨立價值評估的幾種方法,并從定性的角度構造了一個并購整體價值評估框架。喻劍(2002)提出了對目標企業并購溢價的現金流分析和整體價值評價的概念,提出了購并中的非上市企業價值評估方法的設想。黃薇(2007)論述了實物期權在目標企業定價中的應用.
綜上所述,并購中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需要綜合運用不同層次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在每次交易時都使用所有的定價模型、權衡所有的定價因素也是做不到的。應當根據并購的特點,選擇適合的方法和模型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參考文獻:
[1]段 云:并購目標企業優選的價值評估模型.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2]何 倩: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的選擇問題研究.沈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關鍵詞:企業并購 財務整合 問題 措施
■一、企業并購后財務整合中出現的問題
當前,企業并購活動在我國的發展還很不成熟,再加上我國企業特殊的產權安排和組織機制,使我國的并購行為極不規范,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預和操縱,對并購后的財務整合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因而在并購后對被并購方的財務整合上還存在許多問題。
1、并購后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
公司治理結構是一個框架,許多公司在整合過程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結構,但整合結果卻大相徑庭,并購后公司治理結構也變得不規范,問題在于并購后的整合。因為被并購方在被并購后還會有一段時期的經營慣性,新上任的管理層不熟悉被并購方原有的資源,將會在這時期制定出錯誤決定,從而影響企業并購后的發展。
2、并購后財務資源整合無效
一般來說,被并購企業資產結果不盡合理,債務過多,不良資產較大,尤其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存在這一現象,很多并購后的企業不能有效地實現財務資源的整合。
3、財務管理不夠靈活
并購方作為核心企業,與被并購方及其它下屬子公司分別處于不同的管理層次,各自的財務決策權利、內容大小也分別處于不同的管理層次,各自的財務決策權利、內容大小也各不相同,導致其內部財務決策的多層次化,大多并購方忽視了不同產業、地區、管理層次的企業不同情況,財務處理過于僵硬,不夠靈活,從而激化了內部矛盾,打消了被并購方及各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母子公司之間的財務決策以及整合越發被動。
4、不利的財務信息曝光
盡管在企業并購之前,并購方會對被并購方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但由于信息不對稱或調查的疏忽,整合時很多未知的被并購企業的財務信息被曝光。而這些信息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企業的財務管理,重要的還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二、財務整合的應對措施
為使企業在并購實施后通過真正有效的財務資源整合,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培育強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最終實現并購增值及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特提出以下完善措施。
1、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國有企業改革
在并購市場上,政府應以產業政策為導向,從宏觀引導企業并購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在企業并購中的引導功能,通過產業政策,規劃產業發展方向,調節各個產業之間相互關系及其每個產業內布局的關系,使企業并購的發展和產業發展同步,使產業結構在企業并購中達到最優化。
通過股份制改造,界定產權可進一步明晰產權關系;可以逐漸建立科學、規范的公司內部組織管理機構和比較合理的內部分配制度;通過股份制的制度安排促進企業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接受廣大股東的監督。
2、股權分置改革
將股權分置改革、維護市場穩定、促進資本市場功能發揮和積極穩妥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統籌考慮。改革要實現相關各方面利益關系的合理調整,調動各種積極因素,維護市場穩定,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規范證券公司經營,配套推進各項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市場體制和促進證券產品創新,形成資本市場的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新局面。
3、采用理想的持股方式
產權關系是企業的基礎,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并購可以采取不同的持股方式,可以發展垂直持股的方式,可以采取環狀的相互持股(或交換股份)方式;還可以采取環狀持股與垂直式持股混合的方式。
4、優化財務資源配置
企業并購后財務經濟資源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資產整合和負債與所有者權益整合,這是財務經濟資源具體整合的框架。具體來說,企業并購后的財務資源整合主要包括流動資產整合、固定資產整合、長期投資整合、無形資產整合以及負債整合五個方面。
總之,企業并購后的財務整合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包括內容繁多,而且需要與其他方面的整合密切配合。
5、從戰略高度選擇適合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模式
實施并購后,并購方對被并購方側重于確立總體集中適度分權的財務管理模式。這一模式的核心內容:一是財務決策權集中;二是資金管理集中;三是財務信息平臺集中管理,以確保集團內財務信息的可靠共享;四是日常經營管理權下放到各成員單位。
6、加大整合前后財務監管工作的力度
為了成功實現財務整合,需要對整合前的被并購企業財務進行詳盡細致的財務審查。并購方可以確定被并購方所提供的財務報表是否充分地反映該企業的財務狀況,充分了解和掌握被并購企業的各項資產、債務,防止在并購后又發現賬面上沒有體現的負債或不良資產等。此外,應根據財務報表中的數據對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進行財務分析。同時還必須采用一些方法,將一些有內在聯系的會計數據相比較,計算出比率或指數。這樣可以明確被并購方真實財務狀況并預測其未來發展前景,為一下步財務整合計劃的制定和執行做好充分的準備,確保整合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高玉玲.聯想集團跨國并購及整合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4
[2]羅蓉.企業并購后財務整合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