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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株洲貿促會.《深入研究出口收匯糾紛的法律風險》[M],http:///newsshow_text.asp?l_c_id=42.2013.10.
[9]深圳一達通《中小微外貿企業生存發展調查報告》[M].2013.10.
一、案例
我國內陸某出口公司與國外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簽訂一筆1500噸食品出口合同,以FOB大連定價,裝運期為2005年11月5日前,付款方式為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2005年10月22日賣方收到買方銀行按合同規定開來的信用證及買方指定的船舶抵大連港的時間。賣方在買方指定船舶到港前三天將貨物運至大連港倉庫,不料次日倉庫起火,由于搶救不及時,本論文由整理提供1500噸食品全部被燒毀。而此時我出口公司又沒有存貨來及時替代這些被焚的貨物,結果無法按期裝船。該公司只好請求國外進口公司將信用證的有效期和裝運期均延長15天。對方回電稱同意延期但要求降價5%。經過我方的一再努力,最后對方同意降價1%,結果我方為此遭受了一定的損失。
由此案例可以看到,賣方在選用貿易術語時,由于不懂或選用不當將增加貿易風險,甚至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我國內陸出口企業在采用FOB術語達成交易時,要承擔出口商品從內陸存倉地到船舷這段路程間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因此,FOB貿易術語并不是內陸企業出口時的最佳選擇。
二、FOB的缺陷給賣方帶來的風險
1.FOB術語要承擔風險轉移滯后的風險。在采用FOB術語時,出口方要承擔從交貨到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尤其是深處內陸地區的,從該地區經陸路運輸到裝運港口越過船舷,中間要經過很長時間,相應地就增大了各種風險發生的概率。當然在此期間貨物如發生損失,出口方向進口方承擔責任后,若之前投保了,可依據保險合同再向保險公司索賠,挽回其損失。但是很多出口企業不會去投保,即使投保了,但對于涉及有關訴訟的費用、損失責任承擔費用很可能無法達成協議,再加上時間耗費,出口方很可能得不償失。本案就是個說明。
2.交單結匯風險增大,延長收款時間。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FOB條件下出口方應準備提單、海運單或內河運輸單據以交單付款,這與其僅適合于水上運輸方式相對應。尤其是對于沿海地區企業非常便利,不會影響其結匯。但如果是深處內陸地區企業,往往是出口方先進行內陸短途運輸,這時賣方因貨物未裝船而無法拿到提單,辦理交單結匯之事,只有當貨物運到裝運港裝運之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提單,然后結匯。可見,這種對單據的限制會直接影響到賣方向銀行交單結匯的時間,從而影響出口方的資金周轉,增加出口費用。
3.內陸地區采用FOB術語還有一筆額外的運輸成本。在FOB價格中不包括運費,但從內陸地區到裝運港裝運之前還有一部分運輸成本,如:甘肅、青海、新疆等偏遠的內陸地區到我國東部裝運港之前的費用一般要占到貨價的一定比例,這無疑增加了賣方成本,削弱了出口企業的出口競爭力。
三、采用FCA術語給賣方帶來的優點
1.風險轉移時間較早。內陸企業按照《INCOTERMS2000》將1500噸食品在其生產或庫存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交貨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時,即轉移了貨物損壞、滅失等風險。那么,貨物因火災而受的損失就由買方自行承擔。
2.結匯時間較早。本案例中若采用FCA術語成交,則賣方在貨交承運人那一刻即完成交貨的義務,便可憑承運人簽發的裝運單據及其他指定的單據到銀行交單,早日收回貨款,提高其企業的資金周轉速度,降低收匯風險。
3.承擔的費用減少。本案例中的出口企業位于內陸地區,與港口距離較遠,若選擇FOB術語,則需要承擔過多的風險和費用;若選擇FCA術語,則賣方不需要承擔陸路地區的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用。
4.運輸方式更靈活。為了便于使用FCA術語,《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還對“承運人”的含義做了解釋,是指在運輸合同中,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業務的聯合運輸方式承擔履行合同運輸或承擔辦理運輸業務的任何人。可見,FCA術語適用范圍很廣。迅速發展的集裝箱運輸方式也為內陸地區使用FCA術語提供了便利條件。目前我國許多沿海港口城市如青島、連云港都在爭取“把口岸搬到內地”,發展內陸地區對沿海陸運口岸的集裝箱直通式運輸,將會減少貨物裝卸、倒運、倉儲的時間,降低運輸損耗和貿易成本,縮短報關、結匯時間。超級秘書網
綜上,我國內陸出口企業應改變以往思維模式,開闊思路,在選擇貿易術語時不要拘泥于傳統的FOB術語,最好摒棄原有的思維定勢和商業習慣。學會運用本論文由整理提供FCA術語,避免不必要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如廣大中西部地區地域遼闊,資源豐富,勞動力廉價,盡管國家在實施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崛起戰略,但是由于深處內陸,交通不便,使用FOB貿易術語在港接貨物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這就制約了外貿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黎孝先.國際貿易實務[M].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6.
[2]陳晶瑩,鄧旭.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M].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0.
[3]賀政國,朱珠.FOB、CFR、CIF術語的利弊分析與運用[J].對外經貿實務,2001,(12).
關鍵詞:FOB;陸運階段;保險
眾所周知FOB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術語使用比例中占比最大,因此對FOB術語關注的也就較多。2010年國際商會出臺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沒太多改變FOB術語,更別說FOB術語下陸運階段保險的情況了,由此產生了貨主、承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大量糾紛。面對此些糾紛,對FOB術語下陸運階段保險的分析顯得非常重要。
一、FOB下貨物在陸運階段的風險分析
按照最新解釋通則,FOB“離岸價”是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租船或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被裝上船舶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1]然而解釋通則未規定FOB下貨物保險由誰負責,在實務中一般都是買方負責保險。買方為了防范貨物的風險,往往會去購買貨物的“倉至倉”的一切險,即從發貨地的倉庫起至收貨地的倉庫止,而這就帶來了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在國際貨物運輸保險中,依據保險合同,承保人承擔貨物滅失損害的賠償責任,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公司和索賠人之間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即索賠人必須是保險單的合法持有人。
(2)向保險公司行使索賠權利的人,須對保險標的享有保險利益。
(3)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的損失必須是承保風險造成的。
在FOB貿易術語下,如果買方為貨物投保“倉至倉”的一切險,那么當貨物發生滅失損害時,買方便會向保險公司索賠。但這時保險公司便會以買方不享有保險利益為由拒絕賠償。所謂的保險利益,就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保險利益產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的經濟聯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遭受風險事故而受損失,因保險標的未發生風險事故而受益。[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2條規定: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因此保險公司會認為貨物還處在賣方的控制之下,還未裝上船舶,也就意味著風險還未轉移到買方手中,即使貨物發生滅失損害的事故,買方在此時對貨物也就不存在保險利益,故索賠便會遭到保險公司以其無保險利益為由的抗辯。但是在FOB貿易術語下,賣方無需為貨物投保,買方也不會把保單背書給賣方,賣方就算對貨物擁有所有權,一旦發生了滅失損害,其顯然也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綜上所述,在陸運階段按照FOB貿易術語,買賣雙方都沒有為貨物辦理保險的義務,風險劃分點為裝上船舶,按慣例一般由買方負責投保,而大多數買方為確保貨物安全,一般會投“倉至倉”條款的一切險。經過上述分析,買方就算為貨物投保了倉至倉的一切險,貨物一旦在陸運階段發生滅失損害,買方或者賣方都會處于一種尷尬的境地,即使貨物所有人是賣方,其同樣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賠償。
二、FOB術語下保險問題的解決辦法
(一)賣方單獨為陸運階段的貨物購買一份保險
按照國際貿易慣例,FOB下賣方一般不會為貨物購買保險,但貨物裝運上船舶之前都是由其承擔貨物滅失損害的風險,因而賣方完全可以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向保險公司單獨購買貨運險。保險期間從賣方倉庫開始至裝運港裝上船舶為止,簡言之為“倉至港”,承保賣方在貨物運出其倉庫至裝船前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而遭受滅失損害的風險,這樣裝船之前的風險也就有了保險公司的擔保[3]。一旦貨物在裝上船舶之前發生滅失損害,賣方便可以依據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從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賠償,尤其是賣方發貨地距貨物裝運港距離較遠的情形下,風險便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從而使自己的貨物處于保險公司這雙大手的保護之下,買方也能依據買賣合同獲得相應的補償。
(二)賣方購買全程保險并在貨物裝上船之時背書轉讓保險單
雖說在FOB術語下,買賣雙方并沒有為貨物購買保險的義務,但是為了貨物的安全以及合同的順利履行,雙方都可以約定購買貨物運輸險。保險問題的解決辦法之一就是賣方單獨為貨物購買陸運階段的貨物險,但賣方仍有另外的一個選擇,那就是為貨物購買倉至倉的一切險,從賣方倉庫至買方倉庫,等貨物裝上船舶之時,再通過背書的方式來轉讓保險單或其他憑證,將其背書裝讓給買方。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貨物保險問題的解決的好處就在于賣方和買方的保險利益能夠完美地銜接起來。經前文分析,買方在裝船前除非有特殊約定對貨物不享有保險利益,但是由于賣方是貨物的所有權人,享有完全的保險利益,由其買保險再合適不過。為了與買方承擔裝船之后貨物風險的通則解釋相一致,背書轉讓便是不錯的選擇,由此買方承擔的風險便有效地轉而由保險公司承擔。購買一次貨物保險,背書轉讓一次,賣方承擔陸運階段的貨運風險,買方承擔海運階段的貨運風險,賣方和買方的風險區間能有效銜接。
(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買方承擔陸運階段的風險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國際貿易中廣泛使用,由于其使用便捷,大大減少和降低雙方當事人合同條款磋商的時間與成本,但并非不可約定改變,買賣雙方完全可以在買賣合同中將風險劃分點提前或者延后,這就是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4]。買賣雙方約定將FOB術語下風險轉移點從貨物裝上船舶轉變為從賣方倉庫運出之時,由此買方便承擔從賣方倉庫至買方倉庫整個階段的風險,簡言之“倉至倉”,這和國際上傳統的保險區間完全相同,在此之前所提及的買方在陸運階段對該批貨物并無保險利益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買方對在陸運階段的貨物承擔風險就意味著其對貨物享有保險利益,保險公司便無法以買方對提單或者其他單證項下的貨物沒有保險利益為由拒絕進行賠償。
(四)買方購買保險將賣方作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險人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6條明確規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必須對保險標的享有保險利益,我國保險法也規定投保人應當對保險標的享有保險利益,因此賣方在保險單或者類似憑證上作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險人也就意味著賣方對提單項下的貨物享有保險利益,那么根據我國保險法或者英國海上保險法相關規定,在貨物滅失損害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直接以保險合同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者投保人(買方)并未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由賣方作為其中之一的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同樣不能以買方無保險利益為由拒絕賠償。賣方在收到保險公司的相應賠償金之后,這時可以請求買方重新開立信用證再次發貨,或者直接要求買方承擔買賣合同下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返還原貨物的價款。筆者認為,如果在國際貿易中船貨雙方和保險公司能夠采納上述四條建議中的一條或者數條建議,那么在FOB貿易術語下陸運階段便不會存在貨物滅失損害卻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的現象,少些糾紛多些效率,國際貿易便能順利地向前不斷發展,帶領全球經濟盡快復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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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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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風險規避是出口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所要考慮的重中之重的問題,貿易術語和國際貿易風險規避有著密切的關系就貿易術語和某些國際貿易風險規避的關系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國際貿易術語是為了適應買賣雙方相隔遙遠,分屬不同國家的特點而產生,明確了買賣雙方的責任,費用,風險,合理運用各種貿易術語來規避國際貿易中的風險是出口企業風險管理的手段之~。
一、貿易術語和貨物損失風險規避的關系
《INc0TERMs2000)中對4組貿易術語的解釋里都提到“風險在買賣雙方之間轉移,這里的“風險”指的就是貨物損失的風險,如CIF術語,買賣雙方風險轉移的界限是貨物越過船舷。采用此種貿易術語時,賣方要承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貨物損失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發生的全部貨物損失(包括貨物由工廠至倉庫或者碼頭的運輸過程中,在集裝箱堆場或碼頭的存儲過程中,由碼頭裝船越過船舷之前時所發生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按照賣方承擔的貨物損失風險由小到大劃分,貿易術語變化趨勢依次為Exw—FCA,CPT,CIP—FAS—FOB,CFR,CIF—DAF._DEs—DEQ~DDU,DDP。出口企業在選擇貿易術語的時候,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各種貿易術語的具體解釋和風險轉移的界限,結合貿易的現實情況,如市場情況,談判力量對比,商品性質,運輸條件等,爭取采用賣方承擔貨物損失風險相對較小的E,F,C組術語……盡量避免采用D組術語。
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積極投保,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是有效地避免貨物損失風險的一種手段,如采用CIF術語的時候,賣方可以針對越過船舷之前的貨物損失風險,尤其是賣方所在地距離裝運港比較遠的情況下。在裝船前向保險公司投‘裝船前險”,也稱國內運輸險。針對裝運港至目的港航程較遠,途徑國家政局不穩,沿途海盜多,氣候變化大等情況,合理投保相應的國際貨運險,以規避貨物損失的風險。保險會增加賣方的成本,賣方在報價時,要把這塊成本考慮進去。如果客人的條件許可,賣方也可以考慮改變CIF貿易術語,改用諸如FCA,CPT或CIP,這樣貨物風險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的時候就轉移,減少了貨物損失的風險。
二、貿易術語和貿易政策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國際貿易顧名思義,肯定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出口企業因此必然受到國內貿易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如關稅政策,貿易管制政策,貿易保護政策等,這些政策及其變化都會給出口企業帶來風險。如歐委會2009年6月3O日了關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新指令的條款增加到了57個,具體變化內容包括更加嚴格的安全要求,警告標識和生產者責任,產品認證程序和成員國市場監督等,如果出口企業不熟悉上述貿易保護政策變化,提供不出相關證書,其后果就是貨物進關受阻,釀成巨大經濟損失。出口企業規避政策變動風險的重點在于熟悉及隨時關注國內、國際相關貿易政策,能夠有能力對政策的變動做出相應的調整。在貿易術語的選擇時,對于DDP這樣的術語,鑒于其對賣方的超高要求(該術語要求賣方負責進口清關,要求賣方熟悉進口國清關程序和政策以及相應的變動)一般出口企業可以把它忘掉。
另一方面出口企業應該清楚在交易所采用的貿易術語下自己承擔的責任中哪些受貿易政策變動的影響較大,這種變動會導致較大風險的。如采用FOB,CIF,CNF這樣的貿易術語,出口企業必須負責出口清關,提交單據,出口企業就必須對出口許可證,配額政策,商品的檢驗檢測和認證制度及其變動很熟悉,哪些商品要許可證,哪些商品要主動配額,哪些商品要被動配額,要和不要出口許可證和配額的商品有沒有變動,申請許可證或配額的渠道,商品需要通過什么樣的檢測和認證,檢測標準和要求有沒有更新,何時提供檢測,何時能拿到的檢測報告,在哪檢測等,你不了解這些貿易管制政策及其變動,會直接影響到出口清關是否及時、客人進口清關是否順利,進而影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安全收匯。
無論選擇什么樣的貿易術語,貿易政策對其的影響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企業要做到盡可能熟悉相關的國內和國際貿易政策,要注重積累和構建應對政策變動的資源,能力,渠道,比如說和客人,商檢部門,相關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密切的聯系,政策如有變動,就可以第一時間了解詳情,做出正確的應對之策。
三、貿易術語和價格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出口企業簽訂貿易合同之后,從備貨到最后交貨收匯過程漫長,期間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出口企業的成交價格,最終影響訂單的利潤。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包括生產要素價格,生產資料價格、流通費用、匯率等,這些要素價格的變動都會影響出口企業品的成交價格。貿易術語是出口成交價格的組成部分,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合理選擇恰當的貿易術語來規避一些要素價格對成交價格的影響,如在國際石油價格波動比較厲害的時候或是市場好轉,出口貨物數量節節攀升的時候,國外運費也隨之頻繁變化。
出口企業如果不能正確估算運費,就可以選擇不含運費的價格術語(如FOB,FCA),把運費變動的風險轉移給買方,如在本國貨幣不斷升值的情況下,采用EXW,FCA,CPT這類術語,可以實現相對較早交貨,相對應可以較早收匯,避免匯兌損失。在選擇貿易術語時,出口企業覺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時,可以采用相對簡單的貿易術語,把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風險轉移給對方,自己控制能夠控制的成本。
四、貿易術語和收匯風險規避的關系
在國際貿易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就是收匯風險,能否安全收匯是業務的關鍵,如何規避收匯風險成為出口企業洽談及簽訂合同時所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貿易術語的合理選擇與規避收匯風險有密切聯系,以EXW術語為例,賣方在工廠(倉庫)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即完成了交貨。收匯方法一般有發貨前付款和發貨后付款。對于發貨前付款,對出口企業來說最穩妥的做法是買方生產前支付預付款,發貨前付清所有貨款。客人一般只在最初幾單或者定單金額較小的情況下,會接受此支付方式,一旦生意步入軌道或者定單金額加大,很少有客人愿意使用此種支付方式,這占用客人資金,不利于客人資金周轉,損失利息,也不利于客人控制出口企業,如果發生一些意外變化,客人有更大余地應對。鑒于這些原因,客人都會或多或少的要求一部分貨款放帳,這樣就會出現貨交了,款沒收齊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出口企業可以準備風險準備金,萬一剩余款項收不回來,用準備金沖抵。
針對放帳,投保信用險,投保只能是減少損失,保費高昂。如果出口企業堅持款清發貨,客人有可能以后就不再找你做了或者設置種種條件,如貨要客人的驗貨機構檢驗合格才能發貨,這種檢驗是非常苛刻和嚴格,一般都會挑出毛病,雖然這時貨物在買方手里,卻可能出現貨做出來了而客人不要貨或者要求降價等情況。這時候出口企業就極其被動。對于發貨后付款,收匯風險更大,很可能財貨兩空,沒有一種結匯方式可以說是安全,完全就看客人的信譽和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雖然投保信用險可以挽回部分損失,但企業要付出巨大成本。對出口企業來說采用EXW術語,雖然承擔的責任和貨物損失的風險最小,選擇這個術語出口企業擁有的貨權轉移時間最早,承擔的收匯風險最大。EXW貿易術語一般不是出口企業的選項。
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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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增安.國際貿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選擇.經濟體制改革,2002(4).
[3]任曉燕,任嘵鴻.論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商場現代化,2007(9).
[4]危英.論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最佳選擇.求索,2004(11).
[5]余文華.進出口貿易中非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運用模式.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人學學報),2005(1).
關鍵詞:CIP;CIF;內陸出口
中圖分類號:F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一、CIP與CIF的定義
CIP的英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CIF的英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
二、CIP與CIF的異同
(一)CIP與CIF的相同點
1.進出口通關手續辦理。CIP與CIF術語均由賣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申領出口許可證和其他官方文件,辦理出口海關手續;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申領進口許可證和其他官方文件,辦理進口海關手續和通過他國過境運輸的手續。2.主要運費。CIP與CIF貿易術語下,均由賣方簽訂運輸合同或接受已裝船貨物合同,將貨物從指定發貨地點運送到指定地點。賣方承擔費用,簽訂由一般條款構成的運輸合同,利用通常航線和船只進行運輸。3.投保及保費辦理。CIP與CIF術語均由賣方自付費用,簽訂最低為倫敦保險協會的《協會貨物條款》(C)(LMA/IUA)運輸貨物保險合同或作用相同的其他運輸貨物險。應與資信較高的保險公司或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以有保險利益的買方或其他人為受益人,以便能夠直接向險保險人索賠。
(二)CIP與CIF的不同點
1.適合運輸方式不同。CIP術語可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而CIF術語只適用于海洋和內河運輸方式。2.風險轉移點不同。CIP術語風險轉移點在裝運地的指定交貨地點,賣方承擔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之前的風險,而貨交第一承運人之后的風險則由買方承擔。CIF術語風險轉移點在裝運港船上,即賣方承擔貨物裝上指定裝運港船上之前的一切風險,而貨物裝上船之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3.適用的運輸單據不同。根據Incoterms2010的規定,CIP術語下,其運輸方式靈活廣泛,賣方應提交的運輸單據則視不同的運輸方式而定,如海運單、公路運單、鐵路運單、航空運單等;而在CIF術語下要求賣方需提交海運提單。
三、結合案例分析內地出口時更適合用CIP貿易術語
案例:2000年5月,美國某貿易公司(以下簡稱進口方)與我國江西某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出口方)簽訂合同購買一批日用瓷具,價格條件為CIF LOS-ANGELES,支付條件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裝船提單等有效單證。出口方隨后與寧波某運輸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8月初出口方將貨物備妥,裝上承運人派來的貨車。途中由于駕駛員的過失發生了車禍,耽誤了時間,錯過了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得到發生車禍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與進口方洽商要求將信用證的有效期和裝船期延展半個月,并本著誠信原則告知進口方兩箱瓷具可能受損。美國進口方回電稱同意延期,但要求貨價應降5%。我出口方回電據理力爭,同意受震蕩的兩箱瓷具降價1%,但認為其余貨物并未損壞,不能降價。但進口方堅持要求全部降價。最終我出口方還是做出讓步,受震蕩的兩箱降價2.5%,其余降價1.5%,為此受到貨價、利息等有關損失共計達15萬美元。
事后,出口方又向承運人就有關損失提出索賠。對此,承運人同意承擔有關倉儲費用和兩箱震蕩貨物的損失,利息損失只賠50%;但對于貨價損失不予理賠,認為這是由于出口方單方面與進口方的協定所致,與己無關。出口方卻認為貨物降價及利息損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運人的過失,堅持要求其全部賠償。3個月后經多方協商,承運人最終賠償各方面損失共計5.5萬美元。出口方實際損失9.5萬美元。
在案例中,出口方耗費了時間和精力,損失也未能全部得到賠償,這充分表明了CIF術語自身的缺陷使之在應用于內陸地區出口業務時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根據CIP與CIF貿易術語的不同之處闡述內地出口使用CIF術語存在的不合理之處:
1.適合運輸方式不同,所適用的運輸單據也不同。CIP術語下,賣方可提交各種運輸單據;而在CIF要求賣方只能提交提單、海運單或內河運輸單據。在本案例中,由于運輸單據的限制,致使賣方無法在當地交單。因為在本案例中,賣方采用CIF術語出口,只有將貨物從江西運至浙江寧波港,并將貨物裝上船后才能拿到提單,在那時才能向銀行交單議付。而若使用CIP術語,賣方在江西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拿到其簽發的運輸單據,即可向銀行交單議付。經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本案例中,使用CIF貿易術語使賣方延遲結匯,影響賣方的資金周轉。2.由于風險轉移界線不同,造成風險轉移嚴重滯后于貨物實際控制權的轉移。CIP術語風險轉移界線在裝運地的指定交貨地點,而CIF術語風險轉移界線在裝運港船上。本案例中,采用CIF術語,賣方在江西將貨物交由承運人承運后,賣方已經喪失了對貨物的實際控制權,而風險轉移點則在寧波港將貨物裝上船之后才發生轉移,顯而易見,內地出口使用CIF術語使風險轉移嚴重滯后于貨物實際控制權的轉移。但是,若此案例中采用CIP術語,賣方對貨物實際控制權的轉移和風險的轉移是同步的,均在江西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承運后發生轉移。3.內陸出口用CIF術語賣方要承擔一筆額外的運輸成本。CIF適用于水上運輸,交貨地點在裝運港,賣方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此部分運費核算在貨價中,但是從內陸地區到裝運港裝船之前的運費不計入貨價。而CIP條件下賣方要負責辦理從交貨地至目的地的運輸,承擔從交貨地點至目的地的運費;辦理貨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這些都反映在貨價之中。若此案例中采用CIP術語,并且交貨地點在江西省,那么從江西的交貨地點起至目的地的這段路的運費都計入貨價,從而轉嫁給買方。而本案例中,采用CIF術語,從江西至寧波港這段路的運費不計入貨價,要由賣方承擔此筆額外的運輸成本。
參考文獻:
[1]宮煥久.進出口業務教程[M].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
[2]葉萬德.國際貿易實務案例教程[M].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1.
[論文摘要] 本文從情景語境特征、語言特征、銜接手段特征和語篇結構特征四個方面通過具體的實例來說明了商務英語信函的語篇特點,為商務英語信函的寫作交流提供了啟示。
商務英語信函是一種常用的英語應用文體,它在貿易往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在實際的商務交流中,有些信件冗長而不連貫,有些信件不符合商務交流的基本要求。與普通信件相比,商務信函有其獨特的語篇特點。為了有效地利用商務英語信函進行商務交流,我們有必要對商務英語信函的語篇特點進行探討和分析。
一、情景語境特征
商務英語信函多用于國際貿易交往中,是英語文化中的一種特殊的語篇。根據情景語境的三個變項, 商務英語信函的情景語境可以描述為:
話語范圍:涉及外貿交易的各個環節,如下訂單、跟進業務、付運、存貨、付款等等。
話語基調:正式的,商務信函具有合同性質,是雙方經過多次交往而達成的交易。
話語方式:用于閱讀的書面語,具有較強的語境獨立性,屬于信函。
商務英語信函情景語境的這三個變項制約著語言的選擇,使得語篇表現出特定的語域特征。
二、語言特征
1.詞匯特征
(1)措辭明了、禮貌
商務信函在其詞匯選擇上,遵循“明了(clarity)”與“禮貌(courtesy)”的原則。要準確傳達商務交流的內容,應該盡量選擇簡短或詞義相對單一而穩定的詞,例如用“use”取代“utilization”,用“try”取代“endeavor”等。在詞義色彩方面,商務英語信函用詞正式,禮貌用語頗多。收到對方的詢盤、報盤、或訂貨等,不管能否接受,都要以禮貌的語言來表示誠摯的謝意,例如使用以下詞匯:appreciate, please, thanks 等。
(2)縮略語使用較多
商務英語信函中多使用一些約定俗成的縮略語,這些縮略語定義準確,在商務信函中的使用相當的廣泛,涉及到貿易價格術語、運輸、支付與結算等。例如常用的縮略語有:FOB(Free on Board)“裝運港船上交貨”,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到岸價”,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證”,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單”等。
2.句式特征
商務英語信函的語篇主要是提供信息的, 陳述句使用得最多,它廣泛運用于敘述、解釋或說明外貿交往業務的各個方面,用來說明事實。由于外貿交往遵循禮貌原則,因而商務信函的寫作也要遵循禮貌原則。而商務英語信函中,禮貌原則在句法方面主要體現在虛擬句的廣泛使用。虛擬句使得語氣委婉客氣,在商務英語信函中使用較多。
三、銜接手段特征
銜接作為一種語義關系, 在具體的語篇中主要體現為語法銜接手段(包括指稱、省略、替代、連接等)和詞匯銜接手段(包括重現、搭配等)。
商務英語信函常用語法銜接手段中的一些連接詞組來使得上下文連貫。例如,表示次序的連接詞組有 first, second, then, next, after, finally; 表示原因的有:since, because, as, for; 表示結果或后果的有:therefore, as a result, hence, accordingly, consequently; 表示轉折的有:but, yet, however, on the contrary等。
例如: In our message of October 31, we said that we would send a purchase order by the end of November. However, as negotiations with the customers are still continuing, we are unable to place a complete order at this time. Enclosed, instead, is a particular order (No. 00501-55) for half of the merchandise listed in the provisional order. The second half of the order will be covered by P. O. No. 00501-61, which we will issue by December 6.
在這個商函語篇中,表示轉折關系連接詞如however與instead的使用使得語篇的邏輯關系清晰。而“a purchase order”,“a complete order”,“a partial order”這幾個詞組中 “order”一詞的重復出現所形成的重述關系則是采用一種詞匯銜接的手段使得語篇達到連貫。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講,order一詞反復出現而文中始終未使用代詞it來代替order,這主要是為了避免誤解,使得意義表達更準確。商務信函中通常為了使行文準確,對指稱、省略和替代這些銜接手段的使用比較少,所選擇的盡量都是避免意義上有誤解的詞語或句子。
四、語篇結構特征
商務英語的語境構型決定了商務英語信函的語篇有著固定的模式。商務英語信函往往強調一事一信,內容多圍繞一根主線展開,因此在信函中可以通過“事由(subject line)”以突出內容主旨,使對方一目了然。商務英語信函的正文一般包括三個部分(內容較短的可以是三個自然段),即起始、主體和結尾。其中每個部分都有其默認的功能和作用:第一部分(即首段)抓住讀者的注意力、需求或者興趣;第二部分處理業務;第三部分呼應前文提出己方的希望或者祝愿。
五、結語
商務英語信函由于產生于特殊的情景語境中,具有其獨特的語篇特點。我們在商務英語信函的寫作中必須注意這些特點,從語篇的層面把握商務英語信函的特征,從而根據具體的語境構建出合適的商務英語信函語篇,寫出符合語境的意義連貫的商務英語信函,真正實現商務英語信函在商務交流中的交際功能。
參考文獻
[1]陳冬純:商務英語信函的體裁分析與撰寫策略[J].國外外語教學, 2003 (2)
【論文關鍵詞】翻譯行為理論;商務信函;曼塔里
1翻譯行為理論簡介
翻譯行為理論是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發展的第三階段,是由德國籍芬蘭職業翻譯家賈斯特·赫爾茲-曼塔里提出的。在曼塔里的理論模式中.翻譯被解釋為一種“為實現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復雜行為”。(ChristianeNord,2005)曼塔里認為翻譯過程可比為一種行為,強調對于行為的參與者以及周圍環境條件的分析理解。作為一種翻譯互動形式.翻譯行為理論的核心因素包含以下幾種:f1)翻譯作為一種有意圖的互動;(2)翻譯作為一種人際互動;(3)翻譯作為一種交際行為;(4)翻譯作為跨文化行為;(5)翻譯作為一種文本處理行為。基于這幾點,在翻譯時,我們應該予以更多的考慮以便使譯文更為順暢貼切。
2商務信函的語言特點
2.1大量使用專業性詞匯
為了達到表意準確,專業性強的目的,商務信函常常使用大量的專業性詞匯,具體表現在使用大量的行話、縮略語以及專業術語等等,例如、FOB(離岸價格)、irrevocableL/C(不可撤銷信用證)。可以說,大量使用專業詞匯能夠使商務信函表達得更加準確有效。
2.2用詞規范正式
作為一種正式的公函語體,商務信函中正式詞匯與基本詞匯并存.這樣才能顯示商務信函的規范正式等特性。例如,商務信函中常用inaccordancewith來代替accordingto。又如.“Therefore,weherebyregisterourclaim withyouforthefollowingsum.”其中帶下劃線的hereby一詞則體現商務語言的正式規范性。當然商務信函中也經常利用構詞手法以及詞類轉換手法來體現其語言的正式性與規范性。
2.3運用結構嚴謹復雜的長句與套語
由于商務英語是一種正式的書面語言,因此其中往往套用一些長旬,這些長句結構完整,成分多,層次多,充分體現了書面語體的典型特點。(張煒,2008)商務信函中常見的套語如“Itwillbehighlyappreciated ifyoucouldcooperatewith USin thematter.”
3從翻譯行為理論下幾個因素考慮商務信函翻譯
3.1從翻譯作為文本處理行為的角度考慮
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的創始人賴斯曾對于文本類型進行界定并將其分為信息型、表情型以及操作型三種文本。一封商務信函里可以包含三種文本類型的語言:信息型文本通常文字簡樸,所陳事實包括信息、知識、觀點等,其目的是為表達其內容。表情型文本指的是“創作性文本”,傳遞的信息形式特別,語言具有美學特點。而操作型文本目的是為了感染讀者并使其采取行動,其焦點重在呼吁或感染。(張美芳,2005:70)基于這三種文本的不同特點,在翻譯時,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能使得譯文更為精準。 轉貼于
試看下面這個例子:順告,如果今后貴公司能保證按規定期限開出信用證,本公司仍樂意接受貴公司的新訂單。若貴公司訂單能夠達到我方預定數量,我方將給予5%傭金。這段話既包含了文本類型的語句又包含了操作型文本,因此在翻譯時應予以多加考慮。
譯文:WeherebynoticethatifyouguaranteetoopenyourL/Cin accordancewith thestipulateddeadlineinfuture,wewillstillbewillingto acceptyourfresh orders.W 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 5%commissionifyourordercancometothestipulatedamount.
又如:為了促進我們的業務合作,我方衷心希望貴方能盡早全部解決我方的索賠。這句話屬于操作型文本的語句,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對方解決索賠問題.因而在翻譯時,譯出語也應該具備此呼喚功能。譯文:Forthesakeofourcooperation,wesincerelyhopethatyou willcome to asettlementofourclaim atyourearliestconvenience.
3.2從翻譯作為跨文化行為角度考慮
語言是文化的組成部分,是文化的載體。翻譯作為一種跨文化交際活動,文化因素對于翻譯存在著很大的影響,如文化對等與文化差異等因素等。
首先我們來看看文化對等因素影響下的商務信函翻譯。以一則商務信函為例:
Wewritetointroduceourselvesasoneofthelargestexporters in USA,ofawide range ofMachinery and Equipment.W e learntthatyourcompany is in urgentneed of our producteaned“CrowWashingMachine”.原文美方公司向中方公司推銷“烏鴉牌洗衣機”,烏鴉在西方國家文化中是吉祥物,而對于中國而言,烏鴉則代表邪惡與晦氣,因此在翻譯時候譯者務必對于此點多加以考慮。在翻譯時候則可以少許做些改動,將CrowWashingMachine翻譯成“喜鵲牌洗衣機”。這樣能夠促進使文化對等,同時也因改動一下名字而增加本商品進口后的銷售量。
【論文關鍵詞】翻譯行為理論;商務信函;曼塔里
1翻譯行為理論簡介
翻譯行為理論是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發展的第三階段,是由德國籍芬蘭職業翻譯家賈斯特·赫爾茲-曼塔里提出的。在曼塔里的理論模式中.翻譯被解釋為一種“為實現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復雜行為”。(christianenord,2005)曼塔里認為翻譯過程可比為一種行為,強調對于行為的參與者以及周圍環境條件的分析理解。作為一種翻譯互動形式.翻譯行為理論的核心因素包含以下幾種:f1)翻譯作為一種有意圖的互動;(2)翻譯作為一種人際互動;(3)翻譯作為一種交際行為;(4)翻譯作為跨文化行為;(5)翻譯作為一種文本處理行為。基于這幾點,在翻譯時,我們應該予以更多的考慮以便使譯文更為順暢貼切。
2商務信函的語言特點
2.1大量使用專業性詞匯
為了達到表意準確,專業性強的目的,商務信函常常使用大量的專業性詞匯,具體表現在使用大量的行話、縮略語以及專業術語等等,例如、fob(離岸價格)、irrevocablel/c(不可撤銷信用證)。可以說,大量使用專業詞匯能夠使商務信函表達得更加準確有效。
2.2用詞規范正式
作為一種正式的公函語體,商務信函中正式詞匯與基本詞匯并存.這樣才能顯示商務信函的規范正式等特性。例如,商務信函中常用inaccordancewith來代替accordingto。又如.“therefore,weherebyregisterourclaim withyouforthefollowingsum.”其中帶下劃線的hereby一詞則體現商務語言的正式規范性。當然商務信函中也經常利用構詞手法以及詞類轉換手法來體現其語言的正式性與規范性。
2.3運用結構嚴謹復雜的長句與套語
由于商務英語是一種正式的書面語言,因此其中往往套用一些長旬,這些長句結構完整,成分多,層次多,充分體現了書面語體的典型特點。(張煒,2008)商務信函中常見的套語如“itwillbehighlyappreciated ifyoucouldcooperatewith usin thematter.”
3從翻譯行為理論下幾個因素考慮商務信函翻譯
3.1從翻譯作為文本處理行為的角度考慮
德國功能翻譯理論的創始人賴斯曾對于文本類型進行界定并將其分為信息型、表情型以及操作型三種文本。一封商務信函里可以包含三種文本類型的語言:信息型文本通常文字簡樸,所陳事實包括信息、知識、觀點等,其目的是為表達其內容。表情型文本指的是“創作性文本”,傳遞的信息形式特別,語言具有美學特點。而操作型文本目的是為了感染讀者并使其采取行動,其焦點重在呼吁或感染。(張美芳,2005:70)基于這三種文本的不同特點,在翻譯時,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能使得譯文更為精準。
試看下面這個例子:順告,如果今后貴公司能保證按規定期限開出信用證,本公司仍樂意接受貴公司的新訂單。若貴公司訂單能夠達到我方預定數量,我方將給予5%傭金。這段話既包含了文本類型的語句又包含了操作型文本,因此在翻譯時應予以多加考慮。
譯文:weherebynoticethatifyouguaranteetoopenyourl/cin accordancewith thestipulateddeadlineinfuture,wewillstillbewillingto acceptyourfresh orders.w 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 5%commissionifyourordercancometothestipulatedamount.
又如:為了促進我們的業務合作,我方衷心希望貴方能盡早全部解決我方的索賠。這句話屬于操作型文本的語句,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對方解決索賠問題.因而在翻譯時,譯出語也應該具備此呼喚功能。譯文:forthesakeofourcooperation,wesincerelyhopethatyou willcome to asettlementofourclaim atyourearliestconvenience.
3.2從翻譯作為跨文化行為角度考慮
語言是文化的組成部分,是文化的載體。翻譯作為一種跨文化交際活動,文化因素對于翻譯存在著很大的影響,如文化對等與文化差異等因素等。
首先我們來看看文化對等因素影響下的商務信函翻譯。以一則商務信函為例:
wewritetointroduceourselvesasoneofthelargestexporters in usa,ofawide range ofmachinery and equipment.w e learntthatyourcompany is in urgentneed of our producteaned“crowwashingmachine”.原文美方公司向中方公司推銷“烏鴉牌洗衣機”,烏鴉在西方國家文化中是吉祥物,而對于中國而言,烏鴉則代表邪惡與晦氣,因此在翻譯時候譯者務必對于此點多加以考慮。在翻譯時候則可以少許做些改動,將crowwashingmachine翻譯成“喜鵲牌洗衣機”。這樣能夠促進使文化對等,同時也因改動一下名字而增加本商品進口后的銷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