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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房地產泡沫成因
二戰后,日本百廢待興,尤其是住宅市場,供應嚴重不足,住房緊缺成為一個嚴重問題。為解決這一難題,日本政府采取了由政府、民間、個人共同集資的政策,大力發展房地產行業,使戰后日本住宅建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例保持在6-8%左右。隨著日本經濟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的快速發展,經濟實力的迅速增強,至1981年全日本基本解決了供需之間的數量上以及質量上的矛盾。此后,日本在繼續開發新建住宅區的同時,加快了舊區改造工作。
戰后日本住宅建設以及日本經濟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的快速發展使人們相信在日本土地價格永遠上漲的神話。東京土地價格在1955-1987年保持年均增長16%的速度。土地的稀缺性,加上房產消費的盲目性,產生了土地神話。土地只會升值不會貶值的邏輯在日本人的腦海里根深蒂固。到1990年,日本的房地產的總價值約為20萬億美元,大約是1955年的75倍,相當于當時全球股市總市值的2倍。從地價來看,1990年僅東京的地價總值就相當于當時整個美國地價總值。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使日本出現了地產投機風潮,日本人買下紐約最有代表性的建筑洛克菲勒中心和美國人最驕傲的產業好萊塢影片公司,尤其是日元大幅度升值使得日本人極其富有,大舉向海外投資。伴隨“國富民強”,大量新資金沒有去處,只好集中和積聚在十分有限的土地上,造成土地和房屋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價格和泡沫與日俱增。地產價格不斷上揚,泡沫越吹越大,加之日本政府不明智地提高利率,最終使泡沫崩潰,國民經濟開始了長達十幾年的低迷和蕭條。
日本金融體系沒有限制商業銀行的資金最終流入股市的規定,從而為股市與房地產雙重“泡沫”的形成創造了條件。20世紀80年代以來,日本央行為了刺激經濟的持續發展,采取了非常寬松的金融政策。1985年9月美、英、德、法、日5國財長聚會紐約的廣場飯店,就爭執許久的日元升值達成協議,史稱“廣場協議”,迫使日元升值38%。之后一年時間里日元對美元升值一倍以上,由此對出口造成巨大沖擊。日本政府為了刺激國內經濟,完成外向型向內需型經濟過度,連續5次降低利率放松銀根,基礎利率跌至歷史最低點,貨幣供應量連續每年超過10%,1998年超過15%,造成市場上資金流動性過剩。但是由于當時日本上下對日元升值和經濟轉型的困難認識和準備不足,大量資金并不如政府所希望的那樣流入制造業和服務業,而是流入容易吸納和“見效”的股市樓市,過量投機資金云集不動產行業,造成股市樓市價格雙雙飆升。1985年以后的4年時間中,東京地區商業用地價格猛漲了2倍,大阪地區猛漲了8倍,東京大阪的住宅價格都上漲了2倍多。在此過程中日本政府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資金和監管資金,而是聽之任之。
在資金泛濫的情況下,原本應該緊縮的信貸不僅沒有緊縮,相反進一步擴張,推波助瀾火上加油。為了追逐高額利潤,日本各大銀行將房地產作為最佳貸款項目,來者不拒有求必應。1990年危機已經一觸即發,但是銀行繼續大規模貸款。當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12家日本最大銀行向房地產發放貸款總額達到50萬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1/4,5年間猛增2.5倍。尤其錯誤的是為了擴大杠桿作用增加利潤,日本銀行違反國際清算銀行的巴塞爾協議,將持股人未實現利潤當作資本金向外出借,造成流通領域里的貨幣數量進一步擴張。1991年日本銀行總貸款額達到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90%,而美國僅為37%。為了爭奪利潤和分享市場,日本上千家財務公司和投資公司等非銀行機構也不顧政策限制,躋身于房地產金融行業,直接或間接向房地產貸款,總額高達40萬億日元。可以說日本金融機構是房地產泡沫的最大鼓吹者和最后支撐者,為泡沫源源不斷輸送能量直到最后一刻。
日本自1985年“廣場協議”以來房地產和金融泡沫已經相當嚴重,并在后來5年時間里執行的一系列錯誤政策,致使日本經濟在1991年第4季度開始崩潰,股價和房地產價格同時暴跌,房地產“泡沫”破裂。房地產“泡沫”破裂后,土地價格也大幅下跌。房地產價格暴跌重創了日本金融業,也重創了日本經濟,甚至直至今日尚未完全恢復。
日本政府在面對房地產泡沫的調控時,簡單地采用了貨幣緊縮政策。1988-1990年,提高利率3.5個百分點。致使大量房地產按揭貸款違約不能支付,引發金融危機。
泡沫破裂后許多日本居民成為千萬“負翁”,家庭資產大幅度縮水,長期背上嚴重的財務負擔,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嚴重影響正常消費。日本銀行及非銀行機構的不良債務高達100萬億日元,最后成為壞賬的達到幾十萬億日元。倒閉和被收購的銀行和房地產公司不計其數,大量建筑成為“爛尾樓”。建筑業飽受重創,1994年合同金額不足高峰期的1/3,國民經濟陷入長達十幾年的負增長和零增長。此外,日本新的不動產稅制的實施加重了日本國內的住房消費負擔,導致房產消費一蹶不振,經濟恢復緩慢。
二、日本房地產泡沫對中國的幾點啟示
(一)預防過度投機
一方面,土地交易制度不健全,行業管理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投機活動,產生大量投機性泡沫。土地是房地產行業的基礎,土地資源的稀缺性使得土地市場具有需求彈性大而供給彈性小的特點。當大量投機使土地需求增加時,土地價格急劇上漲,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市場無法在短時間內增大供給量,從而使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在此情況下,有限的土地價格飛漲,嚴重脫離了其實有價值而產生地價泡沫,進而可能導致整個房地產業泡沫的形成。另一方面,房地產投資的過度增長使得房地產投資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城市化進程的速度,就容易造成市場供給與市場需求的嚴重不平衡,房屋空置率高,也會導致房地產價格急劇下跌,泡沫破滅。
(二)調整銀行和房地產業的關系,預防銀行信貸非理性擴張
貨幣政策既體現在存貸款利率方面,也體現在銀行業與房地產業之間的關系方面。中國的存款利率仍有上調空間,而且央行加息的可能性也一直在人們的預期范圍之內,這有助于降低普通百姓地產投資和投機的熱情。必要時選擇恰當的時機加息,未嘗不是一個有效的辦法。目前由于全球金融危機,中國采取降息措施刺激經濟發展,但是長期來看,只要房地產行業有過度投機的現象,中國就有可能再度加息。
由于房地產業是資金密集型行業,房地產開發必須擁有雄厚的資金,隨著房地產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開發商僅靠自有資金是遠遠不夠的,其開發資金主要來源就是銀行貸款。而房地產的高回報,使許多銀行在貸款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向開發商發放大量貸款,從而使行業進入門檻降低,造成過度開發,金融風險不斷堆積,使泡沫產生的可能性增加。美國的次貸危機、零首付購房等就是例子。
(三)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監控和管理
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的改變,往往會引起其他因素的連鎖反應,包括國家稅收、勞動就業、居民收入、金融環境、企業利潤等等。政府對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制定合適的政策,是防止房地產泡沫的首要措施。房地產兼有資產和消費品兩重性,正因為如此,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十分活躍,容易產生房地產泡沫時,就必須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首先,要加強對房地產建設的投資管理,根據收入的水平來確定投資規模,使房地產的產與銷基本適應,不至于過多積壓;其次,要加強房地產二級市場的管理,防止過分炒高樓市,使房地產泡沫劇增;最后,調整房地產開發結構,大力發展安居型房地產,同時應加強市場統計和預測工作,從而使房地產行業成為不含泡沫的實實在在的主導產業。
(四)強化土地資源管理
政府應當通過土地資源供應量的調整,控制商品房價格的不合理上漲。要根據房地產市場的要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應量和各類用地的供應比例,切實實行土地出讓公開招標制度,控制一些城市過高的地價。要堅決制止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防止出現新的積壓、出現由結構性過剩引發的泡沫。要嚴格懲處各類違規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非法圈地、占地行為,避免為獲取臨時和短期的土地收益而擅自占用和交易土地,對凡是超過規定期限沒有進行開發的土地,政府應立即收回。全面清理土地市場,堅決打擊開發商的圈地和炒地行為,從源頭上防止土地批租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五)加強金融監管合理引導資金流向
首先,要進一步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增加監管手段,增強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水平;其次,要加強信用總規模的控制,不使社會總信用過度脫離實質經濟的要求而惡性膨脹,從源頭上防止現代泡沫經濟發生;再次,要加強投資結構的調控,通過利率、產業政策等,引導資金流向生產經營等實質經濟部門;最后,要加強外資和外債的管理,盡可能引進外資的直接投資和借長期外債。推動房地產泡沫產生的資金,絕大部分都是從銀行流出。因此,要加強對銀行的監管,從源頭上控制投機資本。
(六)保持人民幣對其他外匯匯率的長期穩定
日本房地產泡沫膨脹的一個國際背景,是1985日本迫于美國在“廣場協議”中施加的壓力而使日元升值,其后又為了扭轉因出口減少導致的經濟蕭條,刺激內需而多次大幅降低官定利率,導致了房地產資金供應的膨脹,為房地產泡沫的形成注入了最原始的動力。以此為鑒,中國的匯率政策應當長期保持穩定,并且阻斷國際游資涌人中國房地產業。
(七)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規模的控制
在中國土地由政府壟斷出讓,政府向市場投放允許開發建設的土地,包括數量和質量都直接控制了房地產建設的規模和結構。近幾年,全國房地產開發土地購置呈高速增長趨勢,個別地區出現了圈地熱,助長了土地交易中的投機行為,從而引發土地價格上漲也就導致房價上升。此種情況政府是必須出面加以控制的,其中土地掛牌拍賣就是一種調控供量,避免暗箱操作的有效方式。要保護土地資源,規范土地市場秩序,防止樓市動蕩造成風險,清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設立的園區。
(八)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優化經濟適用房開發機制
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的管理,加快落實住房補貼,提高職工購房的支付能力。合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規模,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遵循“以銷定產”的原則,合理確定分年度建設規模;經濟適用房建設要與危舊房改造相結合;根據“經濟”和“適用”的原則,制定經濟適用房建設標準;加強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監管,控制建設成本,保證工程質量;經濟適用房建設不能采取指令性方式確定建設單位,應公開招標。嚴格控制和防止目前經濟適用房戶型面積大、價格高、普通老百姓仍然買不起的情況。
(九)必要時提供購房的首付比例
中國央行邁出平抑房價的重要一步,從需求方面進行控制,當房地產泡沫出現時,提高房價增長過快地區的最低首付比例,這明顯加大了炒房者的投機難度,投機性貸款的需求將明顯下降。
(十)必要時征收物業稅
通過征收物業稅,加重購房者的經濟負擔,讓人們不敢輕易購房。同時,房子越多上稅越多,在增加國家稅收,補貼窮人的同時,抑制人們購買住房等待升值的投機心里。如美國有的州50萬美元的住房每年要上交2萬美元左右的物業稅,這樣人們買房主要用來自住,不會輕易買來投資。此外,在日本父母把住房轉贈給子女時,也要收取大概50%左右的遺產稅,這也讓人們不敢輕易買房投機炒作。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地產泡沫;測度;指標;實證研究
1998年,我國開始取消福利分房,進行個人住房的貨幣化改革,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步入快速發展期,投資增幅較大,房地產價格也隨之持續上漲,房地產市場是否存在泡沫的爭論也由此產生。事實上,我國房地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經濟泡沫是毫無疑問的,但由于房地產市場呈現明顯的區域化特征,有些城市的房地產過熱(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另一些中小城市房地產市場蕭條,所以,整個房地產市場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還沒有一個準確的結論。廣州作為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不僅經濟發展走在全國的前列,房地產市場也取得長足的發展。2005年,廣州房地產開發投資已達到488.86億元,占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38.2%(2006年廣州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但房價的不斷上漲,也引起了人們對廣州房地產市場的關注。本文以廣州房地產市場為例,選取房價收入比、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與GDP增長速度比、商品房空置率等多個泡沫指標來測度廣州房地產市場的泡沫程度。
一、房地產泡沫與房地產泡沫測度
房地產泡沫是指房地產實際價格嚴重脫離理論價值的現象。泡沫的存在是相對于房地產的理論價值來說的。對于引發房地產泡沫的原因,一般來說主要有兩個:一是開發商的過熱投資和消費者的投機預期形成投機需求造成,二是銀行金融資金的支持(李維哲、曲波,2002)。
對于房地產泡沫的測度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直接測度,即利用定義測度房地產的理論價值,通過比較理論價值與實際價格來測度房地產的泡沫程度(PeterEnglund,1998;JohnM.Quigley,2001)。另一個是利用指標法間接測評,即通過指標比較,判斷房地產市場是否存在泡沫。這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第一種比較科學嚴謹,但不易操作,第二種比較容易操作,但不夠嚴謹。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發展不夠成熟穩定,合理的地價、費用、建設成本、利潤以及未來收益等參數難以確定,數據的獲得也困難,直接測度法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我們傾向于選擇指標法來測度房地產泡沫程度。下面以廣州市房地產市場為例,進行指標法測度研究。
二、廣州房地產泡沫實證研究
本文主要選擇房價收入比、房地產投資增幅與GDP增長率的比值、房屋空置情況、房地產業的盈利狀況、房地產投資來源等多個泡沫測度指標,來評價廣州房地產市場是否存在泡沫及泡沫程度。
1.房價收入比指標分析
房價收入比一般用整套住房價格與居民戶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來表示,用來測度居民的購房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持續上升,房地產市場存在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從1998—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率與房價增長率的比較可以看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是正增長,房價基本上是負增長,除了2002年,房價增長率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率外。按國際標準,房價增長率連續三年超過10%,可被認為存在經濟泡沫或有此苗頭。據此,可初步判斷廣州市不存在房地產泡沫。房價收入比雖然從1998年的12.97開始一直下降,目前維持在9倍左右。但是,整體上說房價收入比還是偏高,不僅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的3~6倍,而且也高于發展中國家的6~8倍水平,存在一定的威脅,同時,也造成商品房積壓空置。
2.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與GDP增長速度指標分析
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速度與GDP增長速度指標主要衡量房地產行業的相對擴張程度,指標過高說明房地產業的相對高度發展。1998—2004年,廣州市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不大,除1998、2000年達到17.28%和20.17外,其他各年基本維持在10%以下,2003年甚至出現了負增長,僅為-1.6%,房地產投資的增長速度遠低于同期全國房地產投資額年均增長率20%的水平(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98—2004》相關數據測算)。而同期的廣州市GDP的增長速度均以兩位數增長,基本維持在15%左右,GDP的增長速度除1998、2000年外明顯高于房地產投資的增幅。說明廣州的房地產市場投資沒有出現過熱現象,房地產市場投資比較理性,這顯示了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比較有效。3.商品房空置率指標分析
商品房空置率用當前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空置量與近三年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峻工量的比值表示,反映當前商品房供求狀態,衡量房地產投資是否與社會有效需求相適應。比例越高,房地產泡沫風險越大。一般來說,空置率在20%以上為嚴重積壓區,在10%~20%之間為空置危險區,5%~10%為合理區,5%以下為空置不足區。廣州房地產空置面積在1998年僅為267萬平方米、1999、2000、2001、2002四年持續走高,2003年達到最高空置量722.01萬平方米,2004年受政府調控固定資產政策影響,空置量有所下降,但仍有646.9萬平方米,相當于年新竣工面積的64%,空置數量驚人。廣州商品房的空置率也很高,除1998年空置率為13.38%,在空置危險區內外,其他各年的住房空置率高于商品房空置率20%,2000年的空置率曾達到24.19%,商品房供給大于需求,空置存量較大,出現較大積壓現象。出現這一狀況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雖然實現住房貨幣化改革,但是,廣州居民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購房者購房熱情不高。二是開發商過度開發,房屋供過于求,出現大量商品房銷不出去,因而閑置。
4.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狀況指標分析
衡量房地產開發經營盈利狀況的指標一般為利潤額和利潤率。利潤額和利潤率指標過高將出現房地產投資過熱,導致房地產行業出現泡沫危險。從廣州房地產行業的利潤指標來看,近幾年,整個房地產行業利潤波動較大1998和1999年維持在20億元左右,但是2000和2001年急劇下降,降至9.50億元和8.84億元,2002、2003和2004利潤回升,在2004年達到75.86億元。但總體利潤率偏低,除2003年利潤率達到12.05%外,其他年份利潤率都維持在5%~8%,其中,1999年和2000年更低至3.16%和
3.0%,遠低于國際上多數市場經濟國家房地產開發8%的平均利潤率。這說明廣州房地產市場的競爭比較激烈,市場化程度較高,沒有出現房地產市場暴利現象,房地產市場比較理性,泡沫威脅不大。
5.房地產開發投資資金來源分析
房地產開發投資資金來源狀況一般有兩個指標來衡量,一個是房地產企業開發國內貸款與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率,主要反映房地產企業對銀行資金的依賴程度,指標值過高,顯示銀行資金對房地產投資的支持度高,房地產泡沫威脅較大;另一個是房地產企業開發自有資金與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值,用來說明房地產行業融資狀況,指標值過低,說明房地產行業對銀行和預售商品房款項的依賴就越大,泡沫威脅越高。1998—2004年廣州房地產投資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資金都高于自籌資金和利用外資的資金,但有下降趨勢。但是,銀行貸款占房地產開發資金的比例卻從1998年的16%上升到2002年的24%,2003年有所回落,但也在22%,房地產開發對銀行資金的依賴較為嚴重。同時,自籌資金從1998年的86.83億元開始增加,2001年達到最高106.73億元,然后開始回落,但總量不大。而且房地產企業開發自有資金與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值從1998年開始不斷下降,說明企業自有資金有限。房地產企業對房產貸款的依賴性較大,房地產投資風險較大,存在一定泡沫威脅。
6.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與房屋價格指數比較
商品零售價格指數與房屋價格指數用來衡量商品房價格的實際增長狀況,如果房屋價格指數高于商品零售價格指數,顯示商品房實際價格增長,可能存在泡沫威脅。1998—2004年廣州的零售商品價格指數波動不大,基本維持在97~100之間,而同期的商品房價格指數也基本平穩,只有1997年和2003年變化較大,但房屋價格指數明顯高于商品零售價格指數,說明幾年來廣州商品房不僅名義價格上升,而且實際價格也有所上升,存在一定泡沫威脅。
三、結論分析及對策
綜上指標分析,我們發現1998—2004年廣州房地產市場雖然整體運行平穩,但是存在一定的泡沫,出現投資過熱、商品房積壓等現象,影響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所以,今后一段時間內應采取積極措施,消化積壓的控制商品房,抑制房地產市場膨脹。
1.從資金來源入手,加強對按揭貸款、多頭空頭擔保貸款等的監控,嚴把銀行信貸關,避免銀行資金過量流入房地產市場。
2.建立有效房地產信息機制,定期、如實公布房地產市場信息,防止房地產市場炒作。
3.鼓勵房地產業多渠道融資,促使房地產企業融資社會化,減少企業對銀行貸款和房屋預售款的依賴。
4.規范土地出讓制度,調控土地使用結構。一是實行土地儲備制度,嚴格控制土地供給規模;另一個是實行商品房用地公開招標拍賣,防止土地交易的黑箱操作。
論文摘要:文章對房地產市場泡沫的產生與危害及其對策作簡要分析。2010年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一系列的經濟改革和政策調整,旨在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地產泡沫經濟,保障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的發展,維護廣大人民的住房權利。
一、房地產市場泡沫
所謂泡沫經濟,是指由于人們非理性的經濟活動,導致某種交易物的價格劇烈增長,這個價格遠遠超過其本身的價值。這種突然形成的高價,不能長期維持,按照經濟規律,經過一定的時間它必然會下降到符合其價值的水平上,這種現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樣,所以稱作泡沫經濟。當這種現象發生在房地產市場時,便形成了房地產市場泡沫經濟。
房地產市場泡沫的大規模爆發最早產生于日本。從1985年開始,日本政府為了刺激經濟發展采取了非常寬松的金融政策,鼓勵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同時由于美元貶值,大量國際資本進入日本的房地產業,導致房價飛漲,使得國民紛紛投機房地產市場。
二、我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
近年來,由于房地產業所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各地政府對待房地產項目幾乎是一路綠燈,在政策與經濟上都給予其相當大的扶持力度,這使得房地產業的發展勢頭過于強勁,一躍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這種非理性的發展,使得房地產業已經顯露出超出國民經濟承受范圍的苗頭,房價一路飆升,許多地區的房價已經遠遠超過了普通民眾的購買能力,“地王”與“天價”樓盤不斷地涌現,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暴利行業的代名詞,其產生的經濟泡沫也在不斷增長。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場需求導致房價非理性上漲。需求是市場的根本推動力。我國是一個人口基數龐大的國家,國民對住房的需求量始終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這種長期供不應求的狀態下,由于沒有政策的限制,開發商掌握了市場的主動權,在利益的驅動下,房價的上漲逐漸進入了一種非理性的狀態,并且開始了惡性循環,使得整個房地產市場一直維持在一種高房價、高需求的狀態,而且房產的價格已經遠遠超過其本身的價值,從而促成房地產泡沫。
第二,我國土地的稀缺性導致房價隨地價飆升。我國的土地供給尤其是城市建設用地的供給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產市場的高利潤性,眾多的大型企業紛紛介入,大量的國內企業資本進入房地產市場,導致土地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土地出讓金動輒幾十億上下,地價的猛漲導致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直線上升,開發商為了獲得高利潤回報,只有不斷抬高房價,最終把負擔全部轉嫁到了購房民眾身上。
第三,銀行等金融行業支持過度。我國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有超過50%的資金是來自于銀行,銀行為了追求利潤,將資金大量注入房地產市場,間接地促進了地價的飆升;同時,銀行本身盲目的擴張信貸規模,忽略了房地產市場的風險性,致使各種投機行為愈演愈烈,不斷堆積金融風險,也為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埋下了隱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對財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產行業的高利潤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為了當地的支柱產業,為地方的經濟發展和政府的財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貢獻,所以,對于房地產行業,各地政府都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導致房地產的政策過于寬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實有效地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使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缺乏合理的規劃與管理,這也是房地產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產泡沫的危害
第一,廣大民眾的住房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房地產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價過高,這使得人民大眾無力購房,或者說一旦購房便背上了巨額的銀行債務,成為所謂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資本投入房地產市場,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卻始終得不到滿足,這違背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利于社會安定與發展。
第二,泡沫破裂會引發嚴重的金融危機。從日本的泡沫經濟破裂可以看出,無論是銀行、企業還是投機者,大量的國民資本投入了房地產行業,一旦泡沫經濟破裂,將會引發劇烈的金融危機,企業倒閉,投機者破產,最終銀行將會成為最大的買單者,由于銀行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的命脈,銀行的虧損對整個社會帶來的經濟災難是難以估量的,不僅如此,這場經濟災難對國家今后的發展將會產生長久的負面影響。
四、房地產泡沫的對策
第一,銀行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核機制。由于房地產業的主要資金來自銀行,要嚴格的控制銀行的信貸項目,杜絕信貸違規操作,嚴防不良貸款產生;同時,要嚴格控制房地產業銀行資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機行為,為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條件。
第二,加強管理土地市場。土地交易價格是房價的風向標,因此要對土地市場進行嚴格規范,出臺相應的政策來遏制囤積土地等各種土地投機行為,保證土地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地產泡沫;識別方法;預警體系
1指標法
1.1房價收入比
房價收入比是房地產價格與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當該指標持續增大時,表明房地產價格的上漲超過了居民實際支付能力的上升。當市場中的房價收入比一直處在上升狀態,且并沒有存在市場萎靡的跡象,則說明這個房地產市場中投機需求的程度很高,產生房地產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計算公式為:
房價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單套價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商品住宅平均單套銷售面積/城鎮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戶家庭人口數
該指標的臨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貸款期限、每年住房貸款還款金額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國際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在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在1.8~5.5之間;發展中國家,一般在4~6之間。
1.2房地產價格增長率/GDP增長率
該指標是測量房地產相對實體經濟增長速度的動態相對指標,反映房地產泡沫發展的趨勢。指標值越大,房地產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線定為2,超過2時說明房地產業存在泡沫現象。如1987-1990年間,日本存在嚴重的地產泡沫時,該指標平均值為3。
1.3空置率
房地產出現泡沫時,會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來反映房地產市場的泡沫程度。國際上通用的計算方法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會增量房和存量房總和。一般而言,該指標的判斷標準是:空置率不足5%時,表明市場過熱,極可能存在泡沫;5%-10%為合理區域;10%-20%為空置危險區;而當空置率大于20%時,則表明存在嚴重積壓。
1.4租售比價
反映房地產真實價值的是房地產的租金收益,房價變動可暫時偏離租金變動。但若長時間高于租金增長,則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房價之間的比值。從理論上說,計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將租房所需支付的錢以能獲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銀行,算出包括銀行利息在內的租房總支出;同時也假定將買房所需支付的錢以能夠獲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銀行,再算出買房總支出;以租房總支出除以買房總支出,其結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斷標準可用下表來表示:
另外,還可以從房地產投資增值率和房地產貸款方面來計量房地產泡沫,但是總體而言,這兩種方法不如以上四種方法應用廣泛。
指標法的突出優點是所用數據通常相對比較容易采集,處理起來比較簡單;在進行房地產泡沫檢測時,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論依據的指標,如房價收入比、租售比價等作為重要的輔判別標準;其缺陷是,一些指標的標準多取自國際經驗,不一定適用于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對同一個房地產市場進行判斷時,不同的指標之間可能出現相互矛盾的現象。
2理論價格法(收益還原法)
理論價格法被譽為最符合房地產泡沫定義的判別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計算出房地產的理論價格,然后與實際的房價相比較,通過觀察二者相背離的程度,來判別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還原法為主要內容的理論價格法,在上世紀8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發生后,成為日本經濟學家用以判定地產泡沫的一種重要方法。因為泡沫是現實資產價格與實體資產價格的差,或是現實資產價格中實體經濟不能說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產泡沫的關鍵在于測算出房地產的實體經濟價格(理論價格)與現實價格之間的差距。收益還原的本質就是一個未來收益的貼現模型,即將未來的預期純收益和預期售價按一定的折現率進行貼現,從而得到房地產的理論價格。我們可以通過下圖直觀地理解理論價格法的精髓:
理論價格法雖然在理論上可行,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卻存在著困難。集中表現為:第一,折現率的準確數字難以確定。第二,收益還原法體現的是把未來的收益折合成現在的收益,通過折現來計算現值。但是,未來是不確定的,在當前的試點上難以對未來一段時間內的收益做出準確的估計。
3市場修正法
我國學者洪開榮(2001)提出房地產泡沫計量的“市場修正法”,即以物業空置率為基礎,從房地產的供求差異出發,通過考慮各種相關系數因素來進行修正,從而估量出房地產泡沫的大小。其公式為:
房地產泡沫系數=物業總空置率×經濟增長修正系數×產業貢獻修正系數×交易情況修正系數
其中:空置率是根據年空置量與三年累計物業竣工量的比例;經濟增長修正系數=上期的(1+GDP增長率)/本期的(1+GDP增長率);產業貢獻修正系數=上期的(1+房地產業增長率)/本期的(1+房地產業增長率);交易狀況修正系數=上期的(1+個人購房比例)/本期的(1+個人購房比例)。
該方法作為房地產評估標準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場供需的差異,特定時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標反映了各種市場力量和非市場力量的市場后果。房地產泡沫和物業空置率是對市場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實質內涵是一致的。該方法借助了資產評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論依據不足。
4統計檢驗法
國外的研究文獻中,常見這種方法。其使用前提有兩個:一是房地產價格短期波動不是很厲害;二是數據樣本要大。實質是利用計量統計學的原理對房地產價格變化進行統計分析。當房地產市場上無經濟泡沫時,房地產價格變化比較有規律,統計分析可以找到統計規律,而當經濟泡沫存在時,由于經濟泡沫使得價格大起大落,從而使得統計規律失常。國外的統計檢驗法根據檢驗的標準不同,可分為方差上限檢驗和游程或粗尾檢驗兩種。
方差上限檢驗法以BlanchardandWatson(1981)為代表,他們認為,經濟泡沫的出現會增加價格p的方差,會減弱價格p與市場基礎的決定因素X的相關關系。在不存在經濟泡沫的零假設下,給定某些條件,就可以求出價格方差的上限。當經濟泡沫出現時,這個上界條件會受到破壞。
BlanchardandWatson(1981)還討論了價格p的更新值(超額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經濟泡沫,并且經濟泡沫會在某個時期破滅,那么在經濟泡沫存續期間,經濟泡沫更新值為同號;當破裂開始時,變為異號,這樣經濟泡沫更新值的游程會比純隨機序列的要長,從而會使樣本的總游程數變小。經濟泡沫成長期間,會產生小的正的超額收益,但隨之而來的是會在某個時刻經濟泡沫破裂,產生大的負超額收益,這類經濟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會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價格更新值的較大峰度系數可能意味著存在經濟泡沫。但游程檢驗與粗尾檢驗方法的效果不佳。因為經濟泡沫游程數并不必然小于隨機變量序列的游程數;另外,市場基礎價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態。即使如此,這兩種方法還是引起了經濟學家們的關注。
我國房地產市場化的時間很短,從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國住宅市場化的歷史也不過10年時間,可供計量檢驗的樣本數據很少,計量檢驗的結論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統計檢驗法在我國應用并不合適。
5預警指數法
預警法是一種綜合方法,融合了指標法中的各種重要指標,也是目前測度房地產泡沫較為理想的方法。雖然存在著諸多理論上的問題,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數據,但綜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還原法之外最為完善的測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預警構建方法如下:
(1)選定預警指標。(2)確定預警指標的權重。(3)確定指標臨界值。(4)測算地產泡沫發生變化的概率。當某一個判斷指標發生預警信號時,地產泡沫就有可能發生變化。在預警期內,達到臨界值的指標越多,地產泡沫變化的概率越大。(5)確定地產泡沫的預警級別。根據地產泡沫變化的概率,房地產泡沫變化的可能性劃為幾個級別:A級:警戒級,40其構建還有多種方法,但它們在計算原理上是相同的,關鍵之處是所選取的代表性指標會因人而異,差別很大。
6結論與建議
以上房地產泡沫識別方法很多,但大體上可以歸為兩類,即指標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種方法測度房地產泡沫,尤其是指標法中,其邏輯思路都是首先試圖建立一個基準指標,然后用實際指標與其對比,實際指標大于或小于基準指標的部分即為泡沫成分,以實際指標偏離基準指標的程度來指示房地產泡沫的嚴重程度。在實際應用中,應該綜合運用各種方法,對房地產價格進行分析,判別是否存在泡沫,而不應該單純采用一種方法,以免判別結果有失偏頗。真對以上分析,對我國房地產泡沫識別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議:第一,由于我國房地產發展時間較短,房地產統計工作更是滯后于房地產市場,統計資料相當匱乏,所以應該完善我國的房地產統計工作,使之更適應于經濟全球化發展。
第二,目前我們應該在現有統計資料條件下,根據我國以往的經驗和其他類似國家的經驗,深入研究適合于我國的量化方法和評判標準。
第三,建立適合于國情的房地產泡沫預警機制,對我國房地產泡沫及時預報和控制,時刻警惕房地產泡沫。
參考文獻
[1]周方明.房地產泡沫測度研究[J].經濟師,2006,(5):141-144.
[2]洪開榮.房地產泡沫:形成、吸收與轉化[J].中國房地產金融,2001,(8):10-14.
一、房地產泡沫的含義及成因
房地產開發中的泡沫現象,主要是指土地和房屋價格極高,與其使用價值(市場基礎價值)不符,雖然賬面上價值增長很高,但實際上很難得到實現,形成一種表面上的虛假繁榮。由于房地產是由土地及其附著建筑物所構成,而建筑物是人類勞動產品,其價格是由成本、利潤、稅金來確定,這相對比較穩定,較易判別,因此我們平常所說的房地產泡沫實際上是土地泡沫(地價泡沫),而土地的市場基礎價值即合理價格是土地利用效益的資本化。
無論是從現象,還是從本質看,泡沫與一般價格波動都有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從現象上看,一般商品的價格波動包括上漲、下降,而且在時間上是相連的、循環的,變化幅度一般不會很大,而泡沫是價格持續上漲,高到令人發狂的地步,直到產生恐慌,人們匆匆拋售,從而使價格暴跌,波動幅度很大,它不具有周期性,而是突然地上漲與下跌。
從本質上看,一般商品的價值是價格的貨幣表現,一般商品的價格波動反映市場供需平衡,既是市場機制作用的起點,又是市場機制作用的結果,價格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價格上漲、供給增大,投資者預期價格下降。而泡沫發生的時候,市場機制失靈,人們的行為買漲不買跌,不遵循市場運行的一般規律。當價格上漲、供給增大時,投資者預期價格進一步上漲。1991-1993年,我國海南房地產價格正是這樣飆升的。1991年每平方米價格還是1000多元的公寓樓,到1992年就可以賣到3000多元。有的商品房價格甚至突破10000元。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價格也大幅度提高,有的地方僅過一年價格竟由十幾萬元一畝漲到600多萬元一畝。投機者卻還在不斷地囤積房地產以待價格再一步上漲時拋出。以至于在房地產交易中有70%是投機者囤積起來的。但很少有人會意識到房地產熱驟然降溫,房地產熱在造就了一批富翁之后,相當一批公司被套牢在海南的土地上,上億資金在有限的土地上沉淀。泡沫并沒有帶來財富的增減,只有轉移的功能。
房地產泡沫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1.房地產商品的特殊性。在一定時期內房地產商品供求不易均衡,而且合同期攤銷交易成本低,這是泡沫載體所具有的一個條件。所以房地產容易產生泡沫,是泡沫的主要載體之一。
2.土地的稀缺性。土地的自然供給是固定不變的,它是地球表面的陸地與水域的總和。城市面積在城市化過程中可以不斷擴大但是土地資源是稀缺有限的,我國的土地資源相對匱乏,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人們對稀缺的土地需求有無限擴大的趨勢。這種需求既有發展經濟的客觀需求又有對土地獲利的需求,在土地獲利需求的驅使下,把獲取的土地權益作為謀利手段。土地權益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它可以反復轉手。馬克思曾指出:“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有價格。在這里,價值表現是虛幻的。”因此,土地的稀缺性及其虛擬資本使地價運動可脫離土地利用實績而產生泡沫。
3.地價具有虛構性。地價的虛構性是由于土地資源價格與其資產性價格的不一致現象。也就是說,由于人們預期的不合理土地利用收益貼現值之和與現實的市場地價(市場地價等于未來土地持有期間土地利用收益貼現值之和與未來土地轉讓收益的貼現值之和,如果人們的預期地價是合理的,現實的市場地價就等于未來無限年期的土地利用收益的貼現值之和)之間總存在事實上的偏差。這種偏差越大,說明現實的市場地價中虛構部分越多或者說泡沫成分越多,反之越少。綜觀房地產泡沫的膨脹乃至破滅無不與發財致富的欲望與從眾行為有關。“要掙錢,到海南;要發財,炒樓花”,成為當時海南房地產熱時一些生意人的經典。這一點在東南亞房地產泡沫中無不表現得淋漓盡致。近幾年來泰國的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熱,供過于求,但是仍有許多新的開發商擠進這個領域。他們認為在前幾年冒出的兩萬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中只有20家宣布破產,可見這個行業仍有大的賺頭。許多開發商還想從繼續建房中擺脫困境,在這種非理性的支持下,造成泰國房地產市場熊市彌漫。
4.房地產市場是不充分市場。由于房地產市場與完全自由競爭市場的四個條件(信息充分;商品品質;買賣者自由出入;交易雙方數量眾多,因而任何一方不會出現壟斷局面)相差甚遠,所以房地產市場是一個準市場(Sub-market)。由于買者信息缺乏和信息的不對稱,許多房地產交易和定價是悄悄進行的,這種成交價往往不能反映成交物業的真實價值。
5.銀行及金融系統發放房地產貸款的傾向性。由于房地產的不可移動性及其保值增值性,銀行系統很愿意發放房地產貸款,在宏觀經濟一片看好的情況下,政府也鼓勵投資,銀行利率就比較低。據統計,在1992-1993年,海南房地產開發的資金占社會固定投資的三分之一。大量資金涌向房地產業,信貸的盲目擴張及大量吸引短期外資,給泡沫的產生埋下了隱患。
6.政府部門的不正之風。1993年沿海地區的房地產熱,有不少公司是掛靠政府職能部門或金融機構,其資金來源大多為挪用公款、貸款或拆借等,加上政府出于地方利益及短期利益的考慮而放松低價批地。可見,政府部門的設租、尋租、貪污受賄行為也是助長泡沫形成的原因之一。
二、房地產泡沫的危害
房地產過熱,一旦泡沫形成,房地產價格的過快上升很容易產生虛假需求信息,影響開發者和消費者的預期,而且虛假需求造成的過度供給,又會形成新的房產積壓,給整個國民經濟帶來大而長期的負面影響,2001年,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凈增量為1100萬平方米,全年商品房空置面積增長10.5%,高于上年增長6.7%的水平,年底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已突破1億平方米大關,共積壓資金1000多億元。大量的空置商品房不啻于一柄懸在我們頭頂的達魔克利斯劍;不規范的住房抵押貸款操作導致的房地產價格虛高,會加重消費者的負擔,增大購房者的違約風險,一旦出現經濟不景氣,大量購房者違約,形成銀行的不良資產,最終導致金融風險,1993年的中國和1996年的泰國都是這樣,國內外由房地產不良貸款引起金融危機的教訓我們必須吸取;此外,房地產價格過高還會影響人才的去留,嚴重削弱城市競爭力,影響地方經濟發展。
三、房地產泡沫的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房地產網絡的崛起以及加入WTO和北京申奧的成功等無疑都會給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帶來機遇,特別是網絡與房地產的結合,給未來房地產業的發展指出了一條道路。但是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房地產需求的進一步增加,我國的房地產業也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如何讓這一行業真正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防范房地產泡沫,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眼:
1.大規模推出經濟適用房,抑制商品房價格。國家要抑制房價的不合理上漲,防止房地產泡沫的出現,主要辦法還是大規模地推出經濟適用房。去年,國家計委、建設部宣布,投資1700億元,計劃建設2.25億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這將對現有房地產市場的供應量、產品結構及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經濟適用住房的作用一是通過免收土地出讓金和減免配套費等,降低了售價,確保中低收入家庭有房可買,二是平抑過高的商品房價格。1998年國家宣布并隨后實施的大規模建設經濟適用房的計劃,曾令眾多房地產開發商驚恐不已。經濟適用房對商品房價的巨大沖擊或抑制效應已經顯現。如北京1999年由于大規模建設經濟適用房,致使其商品房價平均每平方米下降了700-1000元。現在,國家要重舉經濟適用房大旗,由于北京的新開工面積已經很大,如果再大規模推出經濟適用房,那北京的房價非大跌不可。如果大規模建設經濟適用房等政策付諸實施,房價持續上漲的空間就會被封殺。
2.強化土地資源管理,通過土地資源供應量的調整,控制商品房價格的不合理上漲。要根據住房市場的需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應量和各類用地的供應比例,實行土地出讓公開招投標制度,控制一些城市過高的地價。要堅決制止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防止出現新的積壓。對于發生在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紀行為要嚴厲懲處,嚴懲無正當理由閑置土地的“圈地人”以及房地產領域的違法活動。
3.建立全國統一的房地產市場運行預警預報制度,加強和完善宏觀監測體系。通過對全國房地產市場信息的及時歸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場運行情況做出評價和預測,定期市場分析報告,合理引導市場,為政府宏觀決策做好參謀。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持續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吸引了大量的企業進行房地產投資,應當引起注意,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產業的宏觀監測體系,通過土地供應、稅收和改善預售管理等手段及時進行必要的干預和調控,有效地防止房地產業“泡沫”的產生。
4.整頓住房金融市場秩序,規范住房金融業務,防范住房貸款風險。一要嚴格審查住房開發貸款發放條件,切實加強住房開發貸款管理。住房開發貸款對象應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信用等級較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主要投向適銷對路的住宅開發項目,企業自有資金應不低于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開發項目必須具備“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二要強化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嚴禁發放“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商業銀行發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應嚴格評估抵押物的實際價值,落實抵押登記手續,貸款額與抵押物實際價值的比例(抵借比)最高不得超過80%。商業銀行應認真分析開發項目及住房開發企業的有關情況,注意防范與期房相關的特定風險。三要規范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管理。借款人申請個人商業用房抵押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所購商業用房應為現房。
5.全國研究住房稅、費政策,通過稅收杠桿促進低價位住房的建設和消費。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鼓勵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清理了一批住宅建設和消費環節的不合理收費,有效地減輕了居民購買、換購住宅的負擔。下一步一是要貫徹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二是進一步研究和調整鼓勵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三是繼續加大清理住宅建設和消費環節的不合理收費的力度,理順商品住宅的價格構成,鼓勵普通住房消費。
關鍵詞:房地產;房地產泡沫;有效措施
一、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現狀
進入21世紀,我國的房價成了普通老百姓關心的話題和抱怨的對象。房價飆升到今天這個令人瞠目結舌的價位,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回顧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史:從1998年開始,住房分配貨幣的政策啟動了我國房地產產業的全面市場化,隨著福利化分房的結束,房地產業進入了持續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在這段時期內,盡管中國政府為應對高房價可能產生的泡沫,多次實施了宏觀調控政策打壓房價,但效果都不是太明顯。目前,中國房價的水平與中國人均GDP的比值,要遠遠高于美日歐等發達國家。房價這種持續走高的狀況直接導致了房地產價格嚴重脫離實際價值, 產生泡沫,并被越吹越大,房地產的泡沫一旦破滅所帶來的后果卻是無法想象的。
二、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房地產行業與經濟發展的狀況一樣,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我們也不應忽視因為房價過高所導致的房地產泡沫化趨勢的問題。為深入剖析這個問題,我們首先應該了解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原因:
1、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土地資源的供給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它是一種不可再生資源,無論房價如何變動,土地的總供給大體上是不變的,因為人類只有一個地球,雖然有時候,人類可以將其它類型的土地轉變為建設用地,但是受到各種各樣的條件約束和限制,大幅度增加建設用地的規模,這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土地供給的彈性具有很強的剛性。隨著土地需求的上升,土地價格大體呈現出越來越貴的趨勢。
2、城市化的進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的速度越來越快。據統計,目前我國人口中占大部分的還是農村人口,而根據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經濟發展必然帶來農業人口下降這樣一個結果,因此,在相當長的歷史發展時期內,我國城市化的進程會持續推進,這意味著每年都有大量的農民轉變為城市居民,他們要在城市里立足就需要有住房,這也造成了對房屋的剛性需求,同時也推動著房價往上漲。
3、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和消費習慣。中國人由于受到傳統觀念和消費習慣的影響,大多數人都希望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有沒有房子甚至成了年輕人能不能結婚的前提條件,因此,進入談婚論嫁的年輕人總是想方設法,要么靠父母贊助,要么靠銀行貸款,甚至不惜一輩子成為房奴也要去購買住房,這種不顧現實的消費觀造成了畸形的房屋需求,也造成了房價高企的結果。
4、房地產行業自身的特點。房地產這種商品與其它的普通商品在行業特點上有比較大的差別:首先,房地產這種商品具有較大的差異性,特別是它座落的地理位置是具有唯一性,因此,房地產這種商品的供給具有某種程度的壟斷性,而其它普通商品在地理上是可以任意流動的,哪里的價格高、利潤高,這些普通商品就可以流動到哪里,形成競爭性比較強的市場狀況,因此普通商品的價格不可能太高,而房地產行業的這種特點注定了它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這也造就了房地產行業的暴利;其次,房地產這種商品的使用期限要遠遠高于其它普通商品,這也使房地產成為一種比較理想的投資對象,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人們的投資意識不斷增強,而我國投資的渠道還極其有限,為避免通貨膨脹引發資產縮水,購買房產成了不錯的選擇。
5、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政策。“土地財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政支出。土地出讓后,地方政府還能獲得建筑業、房地產業等營業稅為主的財政預算收入,這些收入全部歸地方支配,土地出讓金不折不扣地成了地方政府的“錢袋子”。由于地方政府現在的開支非常龐大,在沒有其它穩定的財政來源的情況下,土地財政自然成了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首選,而高房價是增加土地財政收入的重要前提條件。因此,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下達的調控房價的政策執行起來并不積極,甚至陽奉陰違,因為地方政府本身就是高房價的主要受益者。
6、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助推。在我國,大部分的銀行都已經商業化、企業化了,它們也要追求高利潤。目前,我國除房地產外的其它行業大多都不太景氣,利潤率不高,風險也大。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也看準了房地產產業的高回報的利潤,紛紛向房地產開發商貸款, 房地產開發商有了銀行的資金支持后,也不著急將手中的房子推向市場去變現,而是待價而沽。與此同時,銀行等金融機構又向普通購房者提供優惠的按揭利率,吸引他們去購房,這也造成房地產需求的膨脹。
三、消除房地產泡沫的措施
針對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出現的種種弊端,我們必須正視現實,采取措施,消除房地產泡沫。為了讓這一行業健康有序地良性發展,我們應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保障房制度,解決住房問題
房地產這個商品是一種涉及到千家萬戶利益的重要商品。根據我們之前分析的那樣,由于房地產行業自身的特殊性,若這個行業任由市場調控的話,必然會出現壟斷這種狀況,形成讓普通老百姓難以承受的高價。因此,政府在房地產供給方面不能置身事外,應該想方設方積極地為老百姓,特別是中低收入的老百姓提供保障性住房。令人頎喜的是,在2011年全國兩會前夕,國務院總理在一次與網友交流的過程中表態,今后五年,我國要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應當以公租房和廉租房為主,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如果實現的話,屆時我國保障性住房的覆蓋率將達到20%,有力地緩解我國住房的壓力,壓抑目前不斷上漲的房價,化解房地產市場可能產生的泡沫問題。
2、改變地方政府過份依賴土地財政的現狀
目前的土地財政政策容易讓地方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成為高房價助推器。要改變這種現狀,首先應當適當調整我國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的比例,因為我國地方政府要承擔的責任和事務很多,這都是需要用錢的,而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財稅分配比例中所占的份額過小,造成事權與財權不匹配;其次,必須改變目前土地出讓金由地方政府自收自支的財政體制,應該增加省級政府監督和審查這一環節,不能讓地方政府養成過份依賴土地財政的習慣。
3、整頓房地產金融市場秩序,規范房地產金融管理
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是房地產市場中最重要的資金來源,因此,管好銀行的房地產金融業務就顯得猶為重要。首先,銀行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調控房地產市場的金融政策,比如應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貸款發放條件,加強住房開發貸款管理;其次,要規范個人商品住房的按揭貸款管理,嚴格執行央行頒布的按揭比率和按揭利率的要求。只有整頓房地產金融市場秩序,規范房地產金融管理,才能有效防范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泡沫化的可能。
4、強化土地資源的管理
土地資源是一種稀缺資源,一定要強化土地資源的管理。首先,要通過土地供應量的調整,控制房價不合理的上漲。其次,在土地出讓的過程中,一定要實行公開的招投標制度,避免土地交易的腐敗現象,因為如果出現腐敗現象,這些腐敗的成本最終都會加入到房價當中,讓房價居高不下。再次,要嚴厲打擊某些房地產商對土地資源的囤積積奇,對那些投標后不開發,只是坐等土地價格上升來牟取暴利的開發商,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打擊。只有通過強化土地資源的管理,才能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使稀缺的土地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5、可以考慮設立房產稅,打擊房地產行業中的投機行為
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但房產稅的設立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課稅范圍過大,容易誤傷普通老百姓,加重中低收入家庭的稅負負擔。因此,在制度設計的時候,一定要嚴格控制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只對那些豪華的、高價的、多套的房產才能征收房產稅,這樣才能起到精確打擊房地產行業中的投機行為的作用。目前,重慶、上海兩市正在試點運行房產稅,我們將根據試點的結果,進一步完善房產稅的實施細則。
總之,房地產行業是我國一個重要的行業,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我國宏觀經濟的平穩發展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們要掌握房地產行業運行的客觀規律,不斷探索新方法、新路子,讓房地產行業真正成為我國經濟新的、好的增長點,從而解決廣大群眾關心的居住方面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曲波,《房價、地價與土地供應的前因后果》,中國土地期刊,2005.5
[2]許勤筱,《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原因及淺析》,商品與質量?理論研究期刊,2010年
關鍵詞 房地產 宏觀調控 現狀
一、回顧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
房地產宏觀調控指國家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從宏觀上對房地產業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控制,促進房地產市場總供給與總需求、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的平衡與整體優化,實現房地產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管理活動。
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我國對房地產進行了重要宏觀調控。1993年~1996年我國房地產行業第一次出現過熱的現象,主要體現在我國的沿海城市(海南等),為了抑制房地產行業的泡沫經濟,國家出臺了“國16條”。1998年~2002年在此期間爆發金融危機,我國的經濟出現萎縮現象,房地產行業也進入了低靡。為此,國家出臺了“23號”文件,文件指出必須刺激消費,拉動內需。2003年~2005年我國房地產行業再次出現過熱現象,由于土地使用權必須實施相關的方式取得,導致房價大幅度攀升。為此國家出臺了“121號”文件和“18號”文件。2005年~2007年房地產行業依舊保持上揚趨勢,主要以我國沿海城市為主,價格不斷攀升,為此國家出臺“國八條”“國六條”等相關文件。2008年~2010年房地產行業開始走向泡沫,短短三年中,房地產行業從低靡走向高飽和狀態,房價依舊繼續攀升,為此國家出臺“國十條”等相關政策。最新的調控政策無非是同志在十報告中表述,必須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基本需求。
二、中國房地產行業政策現狀
1、第二套房貸
第二套房貸的政策比第一套房貸在審查、放貸環節嚴格許多,目的在于限制一部分群體通過炒房影響房價的正常狀態,與此同時,第二套房貸的政策也影響了居民的購房需求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存款準備金利率
存款準備金利率的調整是國家為了控制房地產行業泡沫經濟的手段之一,我國從2006年以來,存款準備金利率的調整不下十次,光2011年上半年就調整了6次,目的在于控制相關金融體系,存款準備金利率的調整不僅影響是對房地產行業而言,認識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收控。
3、保障房政策
保障房政策是國家在2008年年底正式出臺,保障房政策主要是為了住房困難家庭解決住房問題,同時還開展了棚戶區住房改造計劃。保障房政策的出臺影響了國家房地產行業,對房地產行業是一個不小的沖擊,沖擊來源于中小收入群體對購房的需求。
4、限購政策
限購政策是國家在2010年4月份出臺,先后對51個城市做出相關政策要求,主要是對當地居民采取“限二禁三”,對非當地居民采取“限一禁二”。此政策一經出臺對已經搖搖欲墜的房地產行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不過對于國家出臺的任何政策我們都分析有兩面性,再次控制房地產行業的泡沫經濟。
三、中國房地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1、房地產市場還不夠穩定
房地產市場還不夠穩定主要體現在城市區域的劃分(一級城市、二級城市、三級城市等),一級城市房地產市場活躍度相對穩定,同時,二手房交易也相對穩定,對于二級城市、三級城市來說房地產市場在結構制度上有所欠缺,與此相連的二手房交易體系也不夠健全。
2、房地產市場客戶量不穩定
目前,房地產市場客戶量的不穩定體現在二級、三級城市。一級城市的房地產供應量已經達到飽和,房地產商紛紛涌入二級、三級城市,卻造成了有房無客戶的現狀,有研究報告顯示,只要擁有手機的人每天至少可以接3~4個房地產開發商發來的銷售短信,或接到相關的銷售電話,盲目開發卻給開發商帶來風險。與此同時,給開發商帶來的風險也影響著相關連帶市場。
3、房地產市場開發商的能力大小
據統計,我市具有房地產開發商資格的企業就有500家以上,雖然有500家以上但是實力卻不等,與國家的開發商企業實力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從我市房地產開發商來看實力就有所不等,比如:香港豪德、中航、時間控股等都是我國有名的開發商。
4、房價過高
房價過高是影響居民購房的關鍵之一,與此同時,居民的購買力也決定房地產行業的興衰。目前現狀來看,我國居民的購房能力始終低于房地產發展的速度。
四、改善房地產行業現狀的建議
房地產行業是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不可或缺的產業之一,房地產行業的興衰直接影響我國經濟的發展,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能加快城市發展的進程。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調控房地產行業的現行狀況和如何控制泡沫地產。房地產行業經久不衰,但是需要國家的相關政策保障以及居民購買力的支持。
(作者單位: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工商管理系)
參考文獻:
[1]熊婕(導師:吳中宇) .我國低收入群體住房政策研究[D]. 華中科技大學碩士論文, 2006-10-01.
[2]張勇(導師:朱玲怡) .對構建武漢市城鎮居民住房社會保障制度的探討[D]. 華中科技大學碩士論文,2004-04-01.
[3]褚超孚(導師:賈生華).城鎮住房保障模式及其在浙江省的應用研究[D].浙江大學博士論文,2005-06-01.
[4]祝亞輝(導師:傅鴻源) .城市社會弱勢群體居住問題研究[D].重慶大學碩士論文,2004-05-10.
[5]陳茁(導師:朱霞).中外住房保障制度比較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碩士論文, 2008-06-01.
論文摘要:房地產業是一個高風險產業,它高度依賴 金融 市場的信貸支持。如果信貸支持過度,將促使房地產業的非理性投資增加,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最終超過消費者承受力而導致房地產泡沫。本文介紹了
查爾斯·p·金德爾伯格將“泡沫”定義為:“一種資產或一系列資產價格在一個連續過程中的急劇上漲,初始的價格上漲使人們產生價格會進一步上漲的預期,從而吸引新的買者——這些人一般是以買賣資產牟利的投機者,而對資產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興趣。隨著價格的上漲,繼而出現預期的逆轉和價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導致金融危機。”
房地產泡沫,一般是指由于土地的稀缺、房地產商品的供需矛盾、 企業 和私人的過度投機、金融機構的貸款偏好等因素,導致房地產價格無節制地持續上揚,使房地產價格脫離市場基礎而持續上漲,嚴重背離與之對應的基礎價值的過程和狀態。
房地產泡沫的成因及對我國房地產發展趨勢的判斷
從影響泡沫形成的各種因素來看,主要有三種:預期。由于土地具有稀缺性,與其他生產要素相比,供給彈性最小。因此,市場對土地未來價格的樂觀預期,必然加大對土地的需求,從而使房地產價格偏離資產的實際價值;投機行為。投機行為對 經濟 波動有很大影響,并且會推動資產泡沫的形成;非理性行為。市場并不是有效的,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過度炒作常常會導致投資者高估或低估未來收益的現象。
我國房地產投資近幾年仍然高速增長。2006年前9個月,房地產開發投資完成額就達到12902.4億元,同比增長了24.3%。房地產投資的快速增長,使其占國有及其他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06年已經達到破紀錄的22.6%。在國家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的情況下,2006年全國商品房的價格同比仍上漲了5.5%,局部地方如北京、上海、廣州的房價相繼突破居民的心理價位。房地產的開發已經超過經濟的發展水平。
2007年初,
(四)銀行信貸自身的非理性擴張
銀行都把房地產信貸作為優良的貸款品種,并且都在不遺余力地擴大房地產信貸業務。如果國內房地產市場價格快速上漲,房地產開發投資就不會放慢增長速度,從而國內銀行信貸擴張就不會停止。從2007年1-2月央行公布的數據來看,新增人民幣貸款9814億元,較2006年同期增長近2700億元,銀行信貸在房地產業的過度擴張,加速了房地產泡沫的形成。銀行持有大量的房地產,那么房地產價格上漲將提高銀行資本規模,從而改善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盈利狀況。因此,銀行將進一步擴大對房地產的信貸供給,而這又進一步提高房地產的價格。這一過程循環往復,使得房地產價格日益偏離實際均衡價格,從而進一步導致房地產泡沫的膨脹。
遏制銀行信貸非理性流入房地產的相關措施
(一)嚴格遵守銀行信貸緊縮的宏觀政策
銀行必須遵守國家信貸緊縮的宏觀政策,嚴格把守信貸關,提高信貸門檻,有效地抑制資金流入房地產業。因為,適當提高銀行貸款利率,可以有效的抑制炒房者借助銀行貸款囤房炒房;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則可以收縮 金融 機構的貸款總額,從而有效地抑制銀行向房地產市場的放貸沖動;提高購房首付比例,不僅可以降低銀行信貸在房地產業的資金比例,也可以讓部分居民由于首付壓力而最終推遲購房。只有這樣,才能降低住房需求,有效防止房地產泡沫化,有利于房地產業的健康 發展 。
(二)加強金融監管
加強金融監管,預防和警惕房地產信貸中的金融風險。做到貸款項目的 科學 論證,貸款發放的正確決策,確保貸款安全。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打擊投機活動,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進行徹底的清查。加強銀行信貸人員培訓,提高業務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避免出現業務員為了個人利益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
論文摘要:文章對房地產市場泡沫的產生與危害及其對策作簡要分析。2010年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一系列的經濟改革和政策調整,旨在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地產泡沫經濟,保障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的發展,維護廣大人民的住房權利。
一、房地產市場泡沫
所謂泡沫經濟,是指由于人們非理性的經濟活動,導致某種交易物的價格劇烈增長,這個價格遠遠超過其本身的價值。這種突然形成的高價,不能長期維持,按照經濟規律,經過一定的時間它必然會下降到符合其價值的水平上,這種現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樣,所以稱作泡沫經濟。當這種現象發生在房地產市場時,便形成了房地產市場泡沫經濟。
房地產市場泡沫的大規模爆發最早產生于日本。從1985年開始,日本政府為了刺激經濟發展采取了非常寬松的金融政策,鼓勵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同時由于美元貶值,大量國際資本進入日本的房地產業,導致房價飛漲,使得國民紛紛投機房地產市場。
二、我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
近年來,由于房地產業所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各地政府對待房地產項目幾乎是一路綠燈,在政策與經濟上都給予其相當大的扶持力度,這使得房地產業的發展勢頭過于強勁,一躍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這種非理性的發展,使得房地產業已經顯露出超出國民經濟承受范圍的苗頭,房價一路飆升,許多地區的房價已經遠遠超過了普通民眾的購買能力,“地王”與“天價”樓盤不斷地涌現,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暴利行業的代名詞,其產生的經濟泡沫也在不斷增長。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場需求導致房價非理性上漲。需求是市場的根本推動力。我國是一個人口基數龐大的國家,國民對住房的需求量始終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這種長期供不應求的狀態下,由于沒有政策的限制,開發商掌握了市場的主動權,在利益的驅動下,房價的上漲逐漸進入了一種非理性的狀態,并且開始了惡性循環,使得整個房地產市場一直維持在一種高房價、高需求的狀態,而且房產的價格已經遠遠超過其本身的價值,從而促成房地產泡沫。
第二,我國土地的稀缺性導致房價隨地價飆升。我國的土地供給尤其是城市建設用地的供給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產市場的高利潤性,眾多的大型企業紛紛介入,大量的國內企業資本進入房地產市場,導致土地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土地出讓金動輒幾十億上下,地價的猛漲導致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直線上升,開發商為了獲得高利潤回報,只有不斷抬高房價,最終把負擔全部轉嫁到了購房民眾身上。
第三,銀行等金融行業支持過度。我國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有超過50%的資金是來自于銀行,銀行為了追求利潤,將資金大量注入房地產市場,間接地促進了地價的飆升;同時,銀行本身盲目的擴張信貸規模,忽略了房地產市場的風險性,致使各種投機行為愈演愈烈,不斷堆積金融風險,也為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埋下了隱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對財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產行業的高利潤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為了當地的支柱產業,為地方的經濟發展和政府的財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貢獻,所以,對于房地產行業,各地政府都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導致房地產的政策過于寬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實有效地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使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缺乏合理的規劃與管理,這也是房地產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產泡沫的危害
第一,廣大民眾的住房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房地產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價過高,這使得人民大眾無力購房,或者說一旦購房便背上了巨額的銀行債務,成為所謂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資本投入房地產市場,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卻始終得不到滿足,這違背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利于社會安定與發展。
第二,泡沫破裂會引發嚴重的金融危機。從日本的泡沫經濟破裂可以看出,無論是銀行、企業還是投機者,大量的國民資本投入了房地產行業,一旦泡沫經濟破裂,將會引發劇烈的金融危機,企業倒閉,投機者破產,最終銀行將會成為最大的買單者,由于銀行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的命脈,銀行的虧損對整個社會帶來的經濟災難是難以估量的,不僅如此,這場經濟災難對國家今后的發展將會產生長久的負面影響。
四、房地產泡沫的對策
第一,銀行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核機制。由于房地產業的主要資金來自銀行,要嚴格的控制銀行的信貸項目,杜絕信貸違規操作,嚴防不良貸款產生;同時,要嚴格控制房地產業銀行資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機行為,為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條件。
第二,加強管理土地市場。土地交易價格是房價的風向標,因此要對土地市場進行嚴格規范,出臺相應的政策來遏制囤積土地等各種土地投機行為,保證土地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