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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低碳經濟”是以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追求綠色GDP的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低碳經濟”的提法,最早見諸2003年的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其后這個提法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2006年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尼古拉·斯特恩支持作的《斯特恩報告》指出,全球以每年1%GDP的投入,可以避免將來每年5%-20%GDP的損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2007年美國參議院提出了《低碳經濟法案》,表明低碳經濟的發展道路有望成為美國未來的重要戰略選擇。2007年12月3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印尼巴厘島舉行,大會制定了世人關注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巴厘島路線圖”,該路線圖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減排25%}40%o“巴厘島路線圖”為全球進一步邁向低碳經濟起到了積極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確定2008年“世界環境日”(6月5日)的主題為“轉變傳統觀念,推行低碳經濟”。
這一切說明發展低碳經濟是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國是一個在世界上影響巨大的發展中大國,發展低碳經濟,既是責任也是中國可持續發展,轉變發展模式的難得機遇。
在全球碳排放激增,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成為全球熱點,歐美發達國家大力推進以高能效,低排放為核心的“低碳革命’,著力發展低碳技術,并對產業、能源、技術、貿易等政策進行重大調整,以搶占先機和產業制高點。低碳經濟的爭奪戰已悄然打響,這對我國是壓力也是挑戰。
中國正處在加快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步伐,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長階段,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不可能停止,長期貧窮落后的中國,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追求,致力于改善和提高13億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帶來了能源消費的持續增長,“高碳”特征突出的“發展排放’,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大制約,如何既確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又不重復西方發達國家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發展的老路,是中國必須面對的難題。
中國的能源以煤為主,缺油少氣,這是國情,中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低碳能源的選擇有限。在電力中水電占20%左右,火電占77%,據計算,每燃燒一噸煤炭會產生4.12噸二氧化碳氣體,比石油和天然氣每噸多30%和70%、而據估算,未來20年中國能源部門電力投資將達1.8萬億美元,火電的大規模發展甘環境的威脅不容忽視。
中國經濟的主體是第二產業,這決定了能耗的主體是工業,而工業生產技術水平落后又加重了中國經濟的高碳特征。
作為發展中國家,整體科技水平落后,技術研發能力有限是中國經濟從高碳向低碳轉變的最大制約。盡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有義務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轉讓,但實際情況難于令人滿意,中國不得不主要依靠商業渠道引進技術。以2006年GDP計算,中國由高碳經濟向低碳經濟轉變年需資金250億美元,這對發展中的中國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首先,中國是一個極具影響的發展中大國。而發展低碳經濟是抵御全球氣候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嚴重挑戰的積極措施。中國有責任在發展低碳經濟中作出貢獻。
再者,中國能源相對貧乏,煤炭在能源中比例過高的國情也使我們必須選擇發展低碳經濟,否則我們的經濟發展是難以為繼的和不可持續的。
第三,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要想趕超發達國家,按常規發展是不可能的,發展低碳經濟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一個趕超的機遇,這也是我們必須抓住低碳經濟發展的原因。
發展低碳經濟的思考:
發展低碳經濟,我們要端正認識,提出正確的引導意見。例如在全球第一個提出低破經濟的是英國政府,它正是看到英國能源正從自給自足走向主要依靠進口的時代。按2003年的消費模式預計,2020年英國80%的能源都必須進口,與此同時,氣候變化帶來的負面影響已迫在眉睫,提出創建低碳經濟的思路應運而生,而我們的能源問題和高碳排放帶給環境的問題一點也不比英國輕松,我國政府基于這點堅定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決策,發展低碳經濟需要政府主導,包括制定指導長遠戰略,出臺鼓勵科技創新,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和減免稅收,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綠色信貨等措施來引領低碳經濟發展,這也需要企業認清方向,自覺跟進,采取促進低破經濟發展的集體行動,只有這樣,中國向低碳經濟轉換才有現實的基礎。
低碳經濟的理想形態是充分發展“陽光經濟”、“風能經濟”、“氫能經濟”、“生物能經濟”。但現階段太陽能發電成本是煤電、水電的5-10倍,多數地區風能發電成本高于煤電、水電,作為二次能源的氫能,目前離利用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提取的商業化目標還很遠,以大量消耗糧食和油料作物為代價的生物燃料開發一定程度上引發了糧食、肉類、食用油價格上漲。從世界范圍看,到2030年太陽能發電也只能達到世界電力需求的10%,而全球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炭儲量將分別在今后40年,60年100年左右耗盡。在“碳素燃料文明”向“太陽能文明”時代(風能生物質能都是太陽能的轉化能形態)過渡的未來幾十年里“低破經濟”、“低破生活”的重要含義之一就是節約化石能源的消耗,為新能源的普及利用提供時間保障,特別從中國能源結構看,低碳意味節能,低碳經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
低碳經濟不僅意味著制造業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產能力,推進節能減排的科技創新,而且意味著它在引導公眾反思哪些習以為常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費能源和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從而充分發掘服務業和消費生活領域節能減排的巨大潛力。
轉向低碳經濟,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徑之一,是戒除以高耗能源為代價的便利消費嗜好。便利是現代商業營梢和消費生活中流行的價值觀。不少便利消費方式在人們不經意中浪費著巨大的能源。如我們經常使用的一次性用品,經常飲用的純凈水,無節制地使用塑料袋,不僅制造了過多的垃圾,產生了白色污染而且過多消耗了寶貴的石油能源。據計算,全國減少10%的購物袋可節省能耗1.2萬噸標準煤,減排31萬噸二氧化碳。
【關鍵詞】激勵機制設計信息經濟學
一.信息經濟學的基本要點
1.信息與激勵。信息經濟學是近年來最重要和充滿活力的經濟研究領域,它研究決策者擁有不同信息的狀況。信息的非對稱性在很多領域存在,所謂非對稱信息是指某些參與人擁有而另一些參與人不擁有的信息。例如:銀行不可能了解借貸者未來收入的全部信息,拍賣人并不知道潛在客戶所愿支付的全部信息,政府在不太了解個人和企業納稅能力時必須制定稅收政策等,這類現象稱為外生信息不對稱。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全部了解經營者資產營運信息,行政管理者也不了解下屬是否在認真扎實地履行職責等,這類現象稱為內生信息不對稱。不完全、非對稱分布的信息會帶來很嚴重的后果,尤其當信息優勢經常被有策略的利用起來,因此,信息經濟學研究集中在如何才能制定出能處理非對稱信息下不同激勵和控制問題的契約和制度。在外生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決策者通過設計一個激勵合同或契約,以獲得真實、有用的信息,誘導他人“講真話”;在內生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決策者通過設計一個激勵機制,以誘使另一方當事人采取正確的行為,形成“不偷懶”。這使我們能更好的理解保險市場、信用市場、拍賣、公司內部組織、工資結構、稅收系統、社會保障、競爭條件、政治制度等等問題。信息經濟學研究信息與激勵的一個基本結論是,任何一種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滿足個人的“激勵相容約束”才是可行的。威廉·維克里(WillianVickrey)的研究關注不同類型的拍賣者的特性以及他們如何被最優設計以創造經濟效率。他的努力為一個充滿活力的研究領域奠定了基礎,并且這一領域已經擴展到實用范疇,如:財政部發售公債等。20世紀40年代后期,維克里設計了一個模型表明能通過設計所得稅獲取效率與公平的平衡。25年后,詹姆斯·米爾利斯(JamesMirrlees)找到了能更徹底地解決最優所得稅問題的辦法。米爾利斯很快認識到他的方法能被應用到很多其它的類似問題。這已經成為現代關于復雜信息和激勵問題分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米爾利斯的方法在不能觀測到其他人行為的情況下尤為有價值,即所謂的道德風險。要回避由于非對稱信息所產生的道德風險,關鍵是要設計一些最優的契約或機制。
2.所得稅。很久以來,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一直在研究所得稅原理,不同的公平原理決定了稅收結構。在20世紀40年代中期,維克里分析中強調累進稅率安排將會影響個人努力工作的積極性,因此他重新定義這個問題時注意到了以下兩個方面:激勵問題——每個個人在選擇工作努力程度時會考慮稅收安排,非對稱信息——實際上個人的生產力對政府來說是未知的,他定義了解決的總原則,但并未成功地掌握其精確因素。直到25年后,這個問題才被米爾利斯重新考慮,他通過建立一個范例(樣本),來分析具有廣效性的以非對稱信息為主要組成部分的經濟糾紛,解決了這一問題。米爾利斯定義了一個嚴格的條件(單一交叉點),大大簡化了問題,使問題有可能解決。他的分析中含有揭示原則——一個普遍原則的萌芽思想。根據這一原理,在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激勵問題能從相對有限的分配機制集合中找到解決方法,這種分配機制能導致個人在不與自身利益沖突的情況下暴露出真實的私人信息。通過這一機制,制定最佳條約以及對激勵問題的其它解決辦法變得容易多了。
3.道德風險。在經濟活動中,往往存在著這樣的現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利益時,往往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動。這就是所謂的道德風險。如保險業存在顯著的問題是被保物品的損壞不僅僅依賴于天氣、偷盜這些外部因素,而且依賴于投保人對被保物品的管理,這一點使保險公司付出了昂貴代價。健康和殘疾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中也出現類似問題。保險項目會加大風險承擔并影響到個人管理被保物品的辦法。在分析這些所謂的道德風險問題時面臨的主要困難與維克里強調,米爾利斯解決的所得稅問題很類似。20世紀70年代中期,通過簡化問題定義,米爾利斯為日益有力的分析鋪平了道路。他注意到人的行為間接暗示了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結果可能性的選擇。因此,最佳補償協議的條件提供了人選擇可能性信息及保險保護必須被限制在一定范圍以提供商合適的激勵因素。在設計激勵方案時,委托人必須考慮激勵人的成本與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人對處罰的敏感度越高,人對結果選擇的信息量越大,成本越低。合約中規定,人承擔不受歡迎結果的部分成本或者獲取令人滿意結果中的部分利潤。投保人像保管未保險物品一樣保管被保險物品,執行者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樣管理公司。
4.拍賣。拍賣的基本功能有兩個:一是提示信息,一是減少成本。非對稱性也是拍賣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拍賣時,潛在的購買者對出售的財產或權力了解不多。1961年、1962年維克里在兩篇論文中分析了不同類型拍賣的特點。維克里根據治理交易的制度規則,把拍賣分成四種類型:英式拍賣、荷蘭式拍賣、第一價格拍賣和第二價格拍賣(即次高價拍賣)。他著重研究了現在被稱為維克里拍賣的次高價拍賣。在這種拍賣中,物品根據封閉價被拍賣。出價最高者以次高價購買拍賣品。這是一種能引出個人真實意愿的機制實例。如果出價比自己所愿支付的更高價格,一個人需冒其他人也同樣行為的風險,則不得不虧本購買拍賣品。相反,如果一個人出比自己愿意支付的低的價格,他冒著也許其他人能比他自己所愿意支付的更低價格購得拍賣品。因此,在此類型拍賣中,真實報價對個人最為有利。這種拍賣具有更高的社會效率。維克里的分析不僅僅對拍賣理論有著重要意義,并且為設計能提供社會激勵的資源分配機制帶來了深入的洞察力。詹姆斯·米爾利斯和威廉·維克里共同榮獲了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獎勵他們在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激勵理論領域作出的重要貢獻。下面分別介紹他們的主要理論貢獻。二.經濟中的非對稱信息以及相關問題
在勞動力市場中,雇主和雇員的信息是非對稱的。雇主無法了解雇員能力的信息,只能根據雇員的社會平均能力制訂工資標準,導致雇員的“逆向選擇”,直接造成高能力的雇員離職,公司多為低素質雇員,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不能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甚至會造成“低素質員工驅逐高素質員工”的現象。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公司必須選擇某些易于辨別的信息。目前,教育水平作為顯示能力的主要信息之一,即不同能力的個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同,高素質人才通過選擇接受教育把自己與低素質人才區分開,但教育成本與能力具有非相關性,低素質的人才可以模仿高素質人才選擇相同的教育水平,從而使教育水平信息失真,導致“逆向選擇”。信息甄別成為解決“逆向選擇”的關鍵。這方面的研究和理論在模型上雖有重大進展,但它的實證性有待繼續測定。非對稱信息在產品市場中的表現與勞動力市場有相似之處,只不過是賣方更清楚成本、質量、價格等內在屬性,但不清楚買方愿意支付的價格、需求、市場的定位等;而買主正好與之相反。存在的隱患也主要是“逆向選擇”,問題的關鍵是信息傳遞。改善這種狀況的途徑,彭斯認為,如果較高質量的賣主能夠尋找到某種途徑向買主傳遞自身產品質量的信息,而為此付出的成本要比低質量產品的賣主低,使劣質產品賣主的模仿成本太大而不具有模仿的動機。總之,無論信息質量的優劣,只要高質量產品賣主的信息邊際成本小于低質量產品賣主的信息邊際成本,就可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改進。目前產品的廣告宣傳、商品的退賠、維修等保證,都是信息傳遞的簡單運用。
80年代西方學者把信息非對稱理論運用到金融市場,極大地豐富了金融中介理論和貨幣政策的傳遞機制,但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由于信息的非對稱狀態,就鼓勵了信貸資金向低信用企業流動,抑制信貸資金向高信用企業的流動,即信用質量越差的企業,越可能取得信貸資金。這種不合理的資金分配機制對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具有極不利的影響。在完成交易之后,又引來了嚴重的“道德風險”,即放款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損失,具體表現形式為:違背借款協議,改變資金用途,私自用于投機易或高風險項目;隱瞞投資收益,逃避償付義務;對資金的使用效益漠不關心,不負責任,致使借入資金發生損失。為什么金融市場中信息非對稱的表現與普通商品、勞動力市場有重大差別呢?因為金融市場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場的重要特征。一般市場的交易是錢物交易,錢物兩清后,交易雙方基本上沒有后續權利和義務;而金融市場的交易大都是放款人放出資金后并不能馬上從借款人手中得到任何等價物質,他所得到的只是在未來某個日期償還本息的承諾。由于信息的非對稱,不同的借款人,甚至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條件下作出承諾的可靠性,都不可能一樣,致使出現了嚴重的“道德風險”。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西方著名學者羅斯進行了大量開創性研究,他直切問題的核心,即企業的金融結構與市場價值的關系,這就是響譽世界的MM定理。他主張只根據企業負債比來測定企業的市場價值,他的分析方法雖沒有全新的結論,但他的方法是嶄新的,給人一種全新的境界。為了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筆者主張在羅斯分析的基礎上,應完善以下機制:加強對證券持有人的約束;健全防止管理人員向外輸出錯誤信息的內在機制;嚴懲證券持有人賄賂管理人員,輸出錯誤信息,使自己謀利的非法行為;加快防止故意制造“道德風險”的立法工作。上述機制的完善和規范,都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實踐。
信息非對稱理論在證券市場運用中所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表現則更為嚴重。從某種意義上講,在證券市場上沒有辦法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為要減少“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基本條件是改善信息的非對稱狀態,要改善信息的非對稱狀態,必須花費一定的信息成本進行調查、分析和監督,然而證券市場的高度分散性,“搭便車”行為普遍存在,抑制了信息投資。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機構大戶操縱市場,銀行違規資金入市,證券機構違規透支,新聞媒介推波助瀾,誤導誤信股民跟風等,都是信息傳遞機制不暢,功能存在障礙的具體表現。西方學者普遍認為,在證券市場的信息傳遞模型中,除非有嚴格的約束條件,否則不存在唯一均衡。只有提高企業自己的信息成本,才能實現有效的分離均衡,才能使信用差的企業放棄模仿信譽好的企業的動機,但均衡的唯一性仍是一個有待繼續解決的問題。結合我國的證券市場,其核心是保證信息傳遞暢通、充分、準確,從而逐步趨于完全對稱。具體措施是:實現國有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以利健全信息傳遞機制,改善市場結構,減少信息扭曲,提高信息質量,發揮信息顯示器的正常功能。信息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需求者實際上無權選擇,一旦信息質量存在問題,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將無法挽回。因此規范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傳遞機制,降低信息成本,規范會計職業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管理,提高其風險度;另一方面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其約束自己的行為的能力。信息成本的存在使非對稱信息的產生成溪必然。
另外一個熱點問題是:中國國有企業由于經營不善,面臨倒閉,在新的政策下,國企拍賣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如何使國有企業的拍賣更為有效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拍賣前必須先清楚兩點:一是被拍賣企業的經營現狀;二是評估該企業的資產。拍賣理論的核心內容是弄清投標者對被拍賣企業的真實評價。這就需要投標者花一定的時間與精力去調查該企業的資產狀況,同時,拍賣者也要盡力弄清投標者對企業的真實評價。在歐洲,許多拍賣者得到的價格都低于投標者對企業的真實評價,因為,常常有這樣的集團,由于他們比別人更了解該企業,掌握了有關該企業的更充分的信息,從而壓低了該企業的價格。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進行二級密封價格拍賣法,即通過投標者之間的競爭,由出價最高者以次高價格購買,從而激勵投標者說真話。不過,拍賣者有時也會與投標者合謀,從而使拍賣失效,尤其是在拍賣公益企業時。故而,應采取一種更為公開的拍賣方式,讓更多的投標者競爭。比如,英國就把一些公共事業企業賣給法國(如水利系統)和美國(如電信系統)。中國不一定要采取這樣的方式,但一定要使信息更為公開,拍賣更為公正,這樣,才能使拍賣成功。在經濟轉軌時期,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由政府代表的全體人民,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同的企業隸屬于不同的政府部門。因此在企業兼并時會常伴隨有“一定的道德風險”問題。這一問題很有意義,其核心是產權問題。兩個歸屬不同政府部門的企業兼并時,兼并合同會偏向哪一方或保持中立是很難給出清楚明確的解釋的,因為兩個政府部門有不同的利益目標。這與委托—理論略不同。委托—理論告訴我們,對于一個委托人、一個人的情形,委托人應該為人設計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比如高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鉤的獎金等使人更有效地工作。一般來說,為了控制風險,一個人不允許同時有兩個委托人。在這種情況下,“兼并”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由于受到“兼并”的威脅,人即經理會更努力地經營企業,使企業的資產不斷增殖。通常情況下,經理并不希望“兼并”發生,除非其經營狀況相當糟。事實上,通過對兼并制度的分析及對兼并實例的考察,我們認為,“兼并”的作用與效果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么好。如前所言,分屬兩個政府部門的企業之間的“兼并”則有所不同。在這種情況下,至少存在兩個委托人,其中一個委托人會控制兼并合同的簽訂,從而弱化另一個委托人的權力。三.國有企業的激勵問題分析
國有資產是通過層層的關系才到達企業的,而中國國企的委托關系具有無限循環的特性。在委托—鏈條上的當事人既是委托人又是人。從理論上講,國有資產屬于全民,工人階級是全民的優秀代表,是初始委托人,委托政府作為國有資產的人,而政府又作為委托人委托經理來管理國有企業;經理是國企的人同時他又作為委托人,委托車間主任管理生產經營;車間主任是人同時又是委托人,委托工人進行生產。工人這時成為最低層次的人與最高層次委托人扣成一個環。因此,解決這種委托問題的關鍵就在于規避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即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趨于一致。也就是委托人要在全社會設計一套對人的激勵相容約束機制的方案,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必須維護委托人的長遠利益。變“損人利己”為“雙贏”是這套機制的核心所在。當對人付出的努力不能進行完全的檢驗,從而人有可能試圖只付出少于他能夠付出的努力時;當一個只根據行動而不兼顧結果支付報償的契約建立時,潛在的道德風險立即產生。對委托人來說,人行動是不可預測的,委托人的問題是如何根據可觀測到的信息(資產增值率、利潤率、市場占有率、同行業企業家正常利潤等)來獎懲人,以激勵其選擇對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動。我們用A表示人所有可能選擇的行動的集合,a∈A表示人的一個行動,可以是任何維度的決策變量如a=(a1、a2……),a1、a2表示人在數量和質量上的工作時間或代表固定資產投資和開發研究等。θ是外生變量稱“自然狀態”,a、θ決定一個可觀測的結果π(a、θ),如產出。委托人的問題是設計一個激勵合同S(π),根據觀測的產出π對人進行獎懲。設人努力的負效用為C(a),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數為V=π(aθ)-S(π),人的期望效用函數為U=S(π)-C(a)。前面已經提到委托人和人的利益是沖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對人提供足夠的激勵,否則,人不會如委托人希望的那樣努力工作。委托人的問題就是選擇a和S(π)最大化,即上述自己期望效用函數。但這樣做的時候面臨著來自人的兩個約束。第一個約束是參與約束即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U(由其他市場機會決定),可以表示為S(π)-C(a)≥U。第二個約束是激勵相容約束,在任何激勵合同S(π)下,人總是選擇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a,因此任何委托人期望的a都只能通過人的效用最大化行為實現。如果a是委托人希望的行動,a′∈A是人可以選擇的任何行動,那么只有當人從選擇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從選擇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人才會選擇a,激勵相容約束的數學表述如下:s〔π(aθ)-C(a)〕≥S〔π(a′θ)-C(a′)〕a′∈A,這就是解決道德風險的基本簡化模型。當然要得出最優解需經過一系列的數學變換,還要考慮a、θ的分布密度,這里從略。
下面討論逆向選擇模型。根據顯示原理,我們只需要考慮能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真實顯示他所屬類型的契約,并根據聲稱自己具有的屬性來決定按契約支付報償。a為人的內在屬性(不是道德風險模型中委托人希望選擇的行動),a′是人聲稱的屬性,W為委托人為人設計的契約,U為人的效用,則防范逆向選擇的模型為:U〔W(a),a〕≥〔W(a′)a〕aa′∈A上述激勵相容約束機制模型從表面看,在企業利潤的蛋糕上政府似乎分得了較少的份額,其實在這種機制的運作下的委托關系會創造循環的創新支力,會使企業利潤的蛋糕越做越大,國家、政府會得到長期的不斷增長的利潤“蛋糕”。在以上的模型下需要對企業的分配制度進行改革。人的收入一定與企業的業績掛鉤與職工分配基金脫鉤,體現出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的結合。尤其是智力要素價值要得到實現,得到蛋糕的份額與其努力程度成正比。同時,企業的激勵相容約束機制也需要一個規范化的市場環境。環境對人的約束是剛性的、使他別無選擇。市場的評價約束著人,公司的經營狀況基本取決于經理的能力,公司一旦破產,經理的人力資本價值在市場上就一貶到零,甚至可能從此斷送經理生涯。這種來自人力資本市場的約束是最硬的行為約束。而資本市場對人的約束是來自股東(委托人)的間接控制,使人不得不考慮委托人的利益和要求。企業激勵相容約束機制的運作需要法律的保障,企業經理的任用要通過法律程序,另外上級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督查要法制化。還要建立企業內部職工舉報獎勵制度,這樣才能使國企委托——關系處于良性的循環之中,使這個環緊緊地圍住國有資產,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結語
客觀上講,非對稱信息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設計一種有效的經濟機制,選擇滿足委托人、人參與約束和激勵相容的約束激勵合同以期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數,促使資源的帕累托最優。這方面研究理論和現實還有差距,但就約束、激勵的某一方面研究和實踐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可二者的相容僅表現為模型。特別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激勵理論和實踐呈現出日新月異,而約束的理論和實踐則相對滯后,使激勵機制發生扭曲,甚至有人認為監控就是懲罰。必須改變這種傳統的思維定式,實現激勵約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頗。這方面我們有豐富的經驗,又有深刻的教訓。今天,我們正在構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許多問題有待信息經濟學去參與研究,如保險業、拍賣業、舊貨市場、棘輪效應、國企改革、稅收、財政、制度變遷以至產權等等。信息經濟學是一門新型的經濟學科,它適應信息社會的需要,體現知識經濟的發展,最能實現帕累托最優。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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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環境問題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問題之一。環境問題給全球的經濟和生活帶來了許多的障礙,日益惡化的環境形勢已經將人類逼上了危險的境地。要更好地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很好地解決環境問題。
關鍵詞:環境問題;經濟學;生態技術
一、環境問題實質上是一個經濟問題
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市場機制可以有效率地配置資源,但要有一系列嚴格的條件。只有當這些條件都成立的情況下,亞當·斯密所描繪的神奇的“看不見的手”才能有效發揮作用。如果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這些條件時,就出現市場失靈。所謂市場失靈,就是市場機制的某些缺陷造成資源配置缺乏效率,使市場不能有效地配置公共資源。環境問題上的市場失靈主要表現為: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和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
(一)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環境既包括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等環境實物資源,也包括環境容量、生態平衡和調節、空氣質量等環境質量資源。其中一些資源可以被所有人共用,一些資源被一部分人共用,還有一些資源被私人利用。這就涉及到環境的物品屬性分析。經濟學根據物品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消費的競爭性,把物品分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競爭性的物品,公共物品是既無排他性又無競爭性的物品,共有資源是具有競爭性而無排他性的物品。將物品屬性分析引入環境領域,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環境質量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像清新空氣就是最純粹的公共物品,既無消費的競爭性和也無排他性。即一個人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對同一環境物品消費的數量和質量。同時,一個人不論付費與否,都不能從這一環境物品的消費中被排除出去,即環境質量作為公共物品,使得無法、很難或不必對其進行收費,私人企業賺不到利潤,市場機制就無法激勵其減少空氣中污染物的排放來提供清新空氣這一公共物品。在這種情況下,市場機制是失靈的,必須政府干預,由政府來提供公共物品。
2、環境資源的共有資源屬性。像森林、地下水、野生動物等就是典型的共有資源,有競爭性而無排他性。由于共用資源產權不明以及不能或很難向使用共用資源的人收費,即人人都可以自由取用而不負擔成本,必然導致環境資源消費過程中的“搭便車”行為,濫用環境資源。以我國的草場為例,由于草場屬于共有資源,任何牧民都可以隨時到牧場免費使用牧草,牧民們為了從牧場上獲取最大收益,競相增加畜牧數量,結果導致出現過度放牧現象,導致草場退化,甚至毀滅性破壞,這就是“公地的悲劇”。經濟學分析認為,當今社會,資源的枯竭、生態的惡化,與共有資源的非排他性有密切關系。
(二)環境污染的外部性。環境污染是指經濟活動的污染物或污染因素排入環境,超過環境容量和環境的自凈能力,使環境質量惡化。“外部性指的是企業或個人向市場之外的其他人所強加的成本或利益。”經濟學認為,“市場之所以能有效率的運作,是因為價格向生產者和消費者雙向傳遞了信息。然而,有時市場價格并不反映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活動。當一種生產或消費活動對其他生產或消費活動產生不反映到市場價格中的效應時,就存在外部性。”外部性的內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當企業或個人的行為不是通過影響價格而影響另一個企業或個人的環境時,便有了外部性存在;(2)私人成本或收益與社會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價值規律無法發揮作用,導致資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這種非市場性的影響,對社會有利的稱為正外部性,對社會不利的稱為負外部性。將外部性理論引入環境領域,實質是把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活動放到環境-經濟復合系統中考察,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環境污染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性,產生了不能全部反映到市場交易價格中去的額外社會成本。如上游化工廠向河流中倒入廢酸液,使下游的游樂場所不能用于游泳或釣魚。由于無須向任何人賠償損失,從而導致外部不經濟的產生。由于環境污染并不構成私人生產成本,必然出現企業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異。這一差異被轉嫁給社會和公眾,外部性成本的順利轉嫁,必然導致這種帶有負外部效應的物品的過度供給行為,使資源配置扭曲,造成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社會福利損失。
二、環境政策的創新:與市場的整合
(一)國際的啟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環境問題既要用足市場機制,又要依靠政府干預,但政府的干預應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為前提,以彌補市場的功能缺陷。近10年來,西方國家環境政策手段已經開始由傳統的命令——控制型手段向基于市場的經濟手段轉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于1991年提出的《關于在環境政策中使用經濟手段的建議》,建議成員國更加廣泛、堅定地采用經濟手段,以作為其他政策手段的補充或替代。該建議提出了4類經濟手段供成員國參考:一是環境稅和收費;二是許可證交易;三是押金制度;四是財政補貼。該建議推動了經濟手段在歐美國家的應用。
目前,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已有許多國家征收環境稅,尤其是歐盟一些國家,已將環境稅作為優先使用的環境政策工具。環境稅是國家為了保護環境與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而憑借其權力對一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其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壞環境資源的程度征收的一個新稅種。它主要有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行為稅和有污染的產品稅兩種。前者如開發、利用森林資源稅;后者如含鉛汽油稅、含氯氟化碳產品稅。發達國家現在應用最廣泛的環境稅是燃料環境稅,如對含鉛、無鉛汽油實行差別稅,對含硫、含碳燃料征收硫稅、碳稅等。
對我國來說,應借鑒發達國家對污染大戶課征高額環境稅的做法,大幅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待條件成熟再逐步向環境稅過渡。排污收費標準的提高和收費方法的改革,在短期內可能會給企業的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對社會、對整個城市的發展是有利的,可以促進企業積極開動腦筋來控制污染,降低環境成本,最終也能使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得以提高。
(二)環境政策的經濟學基礎。環境經濟政策的理論基礎起源于20世紀初關于福利經濟學的分析,以庇古在《福利經濟學》中所表述的政策措施為代表,即為了消除外部效應,對產生負外部效應的單位征稅或收費,對產生外部正效應的單位給予補貼,這就是“庇古手段”。雖然這種環境經濟政策需要政府對費額、稅率制定的科學性,但對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會產生動態有效的刺激,促使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的環境友好產品和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因為每一單位的污染削減,都將以節稅的形式得到回報。隨著20世紀七十年代著名學者科斯的“產權理論”的興起,運用“科斯定律”來創新環境經濟政策在理論和實踐上取得了很大發展。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中指出,污染問題是相互的,因為制止污染也會給企業造成損失。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換可以看作是一種權利(產權)的交換,那么污染權也能夠交換,可以通過市場交易來使污染問題達到最有效率的解決。在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排污權交易、自愿協商為代表的“科斯手段”。排污權交易的主要內容是:充分利用市場主體的自發的趨利避害本能和市場交易工具,在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進行環境保護。即政府向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企業根據排污許可證向特定地點排放特定數量的污染物,排污權是可以買賣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排污權。“科斯手段”的管理成本低,有利于刺激企業革新技術,減少污染排放,以多余的排污權在市場交易而獲得利潤回報。
綜上所述,環境經濟政策與命令控制型政策相比較,命令控制型政策需要直接決定污染控制,需要實施者監測污染物排放,具有強制性,以政府行為為主;而環境經濟政策是為污染控制提供財政上的激勵,不需要實施者監測污染物排放,具有誘導性,以經濟主體參與為主。通過要么在污染者與公眾之間進行財政轉移支付,如環境稅收或收費、財政補貼和產品稅等;要么創建一個新的市場,如排污許可權交易,使經濟主體以他們認為最有利的方式對財政刺激作出自主反應,從而達到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兩者關系的目的。
三、更好地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一)綜合利用資源
1、建立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有的國家發展以節能、節材、節水、節約資本等重效益、重品種、重質量的工業生產技術和制度;有的國家調整工業內部結構,由生產初級產品為主向深加工、精加工的“朝陽工業”轉變,以減少對自然資源的依賴程度。
2、重視二次資源的開發利用。很多國家提倡廢物資源化,把再生資源稱為“第二次物料革命”,或“第二礦產資源”。例如,巴西、意大利每年所消耗的貴金屬幾乎全部來自再生,其他廢舊金屬的80%~90%均被回收利用,變廢為寶。為減少水資源消耗,有些國家工業用水的回用率已接近100%。
3、對資源內涵的認識愈來愈豐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從注重物質投入的外延正在向注重資源內涵擴大的方向轉變。如回收利用垃圾也能創造新的價值,日本對垃圾回收利用率高達90%,法國每年從垃圾中回收廢紙占造紙工業原料的40%。現在世界各大國正在進一步對回收垃圾進行深層次的開發利用,以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荷蘭正設計用“雨”(利用雨水下降沖擊力)發電。此外,將還有更多的替代資源、人造用品面世。
(二)推行清潔生產。198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工業與環境規劃活動中心首先提出清潔生產,定義為:“清潔生產是指將綜合預防的環境策略持續地應用于生產過程和產品中,以減少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性。”《中國21世紀議程》將清潔生產定義為:“既可滿足人們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和能源,并保護環境的實用生產方法和措施。”
很多國家為推行清潔生產,正在實施“零廢物排放”工業(簡稱零排放工業或閉環式工業),其實質是從生產過程和產品兩方面理解的:一是就生產過程而言,為實現廢物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將生產過程中一端的廢棄物排出,轉為另一端的原料輸入的方法;或者將一個生產部門的廢棄物作為另一個生產部門的原料供應;二是對產品而言,近年來世界各國競相研究和開發一些生態產品。生態產品也稱“綠色產品”或“環保產品”,其含義是指能夠保持社會環境和對人類無害的產品。例如,德國制造世界第一種生態輪胎、生態電視機、生態冰箱,日本制成生態電池、生態塑料漁網,加拿大開始生產實用的燃料公共汽車(無污染物排放),美國研制出生態服裝,瑞典推出一種生態畫,我國生產出安全、營養、無公害的綠色食品等等。可以預料,綠色產品將隨著可持續發展進程的深入,而日益成為今后產品生產的主導方向。
(三)樹立生態技術觀。每當新科技成果向經濟建設轉化時,總會帶來生產的大發展,產生顯著的經濟增長效應和質變效應。然而,進一步深思,又發現另一種傾向,大多數技術的應用,如果是以單一目的性——經濟效益為前提,那么技術越尖端,單一目的性越明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也就越大。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思考,技術究竟是給人類帶來幸福還是災難,這主要取決于人類自己,而非技術本身。
21世紀的技術觀應當是生態技術觀。生態技術觀的含義為:1、科技發明的指導思想,要堅持技術的單一性目的與多元性目的的統一,即以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為雙重目的,或以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為多重目的;2、科技成果的應用要考慮到生態環境的內在承受性和外部承受性,如資源再生循環技術、環境無害技術,都是經濟可持續發展所要求的。
[論文摘要]信用是隨著商品生產和貨幣流通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起來,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市場經濟被稱為信用經濟。從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軍提交《關于建立國家信用體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廣泛連鎖性和依存性向我們透視信用一旦惡化將應運而生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問題,失信行為一旦持續下去,信用問題將會套牢整個社會。
人民銀行包頭市中心支行課題組,課題負責人:范滿志,成員:范滿志,成曉玲,劉雅琴,執筆:劉雅琴
一、信用環境亟待改善
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提出“破窗理論”即人為的打破了一個建筑物的玻璃窗戶,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最后造成一種無序的局面。近年來,“破窗理論”在我國作用的效果越來越明顯。由于信用破壞者沒有得到及時適度的懲罰,搭失信便車的事屢見不鮮:經濟糾紛和債權糾紛案件逐年增多;不斷翻新的假貨迫使百姓選擇超前儲蓄放棄即期消費,由逃廢債務、合同欺詐、劣質假冒等失信行為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增長率。
從整個社會看,計劃經濟時代的信用僅為資源配置中的輔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礎薄弱;經濟轉軌初期的信用微觀主體在法律上沒有實現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體系建設的各種法律法規及市場經濟新的道德規范不夠健全的情況下,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和契約的不完全性直接誘導失信行為頻繁發生。例如市場經濟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現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產等無疑都與信用問題直接有關。
從經濟發展的內在需求看,構筑信用經濟關乎市場經濟的成敗。隨著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長方式帶來的邊際效應進入加速遞減階段,集約式增長方式成為社會發展的動力,政府已經能夠承擔起解決信用問題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視社會生活中日益嚴重且影響市場經濟縱深發展的信用缺失問題,應該采取理性的決策,同時誘導其他相關因素改變博奕結果。
二、市場經濟中的信用問題
第一,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歐美國家,信用已成為人們社會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證,發達國家中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為銀行的大量富余資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時對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由于長期對個人信用的漠視,我國雖然從1999年起在上海開展了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業務,但很多地區公民的信用記錄仍為零,滯后的個人信用制度成為制約消費貸款的“瓶頸”。
第二,企業信用狀況不佳。一是向社會提供劣質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諾,侵犯他人商標權。二是利用變更法人代表、資不抵債、兼并、解散、破產、多頭開戶等手段套取銀行貸款、逃廢銀行債務。三是在破產時采取“大船擱淺,艦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認抵押貸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前的“真空時空”,隱蔽、私分或轉移財產;資產評估不實,職工安置費用高,破產費用開支大;拍賣不規范,低于評估價出售破產財產的方法,肆意逃廢銀行債務。
第三,銀行信用監控及評價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銀行業不斷的進行金融創新,使傳統的貨幣概念和測量口徑趨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削弱了金融監管當局的監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國銀行業的客戶信用評價體系存在評價工作的專業性與權威性不足、指標數據來源有缺陷及評價指標的設置不夠健全的問題,直接影響銀行貸款質量下降。
第四,體制改革中信用問題突現。隨著鄉鎮機構的撤并、人員精簡等體制改革的逐步落實,旗縣區銀行在金融債權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難、轉化難、保全難的問題。其一,基層機構撤并后承貸主體發生變化,原借款憑證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門討債無門。
第五,信用缺失阻礙電子商務發展。
電子商務是企業、消費者和政府相關利益主體不可回避的一個商業命題,由于缺乏與信息產業相適應的信用環境致使網上金融發展緩慢。就信用卡而言,其業務在制度法規、核算手續、監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頻頻發生使人們懷疑其“信用”程度。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備的情況下,安全性決定了消費者選擇傳統結算方式。與實體經濟一樣,離開信用這一基礎,會使電子商務的交易額縮減、交易成本增加、發展難以為繼。電子商務系統的特性表現出虛擬經濟對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構建信用管理體系的思路
(一)發揮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引導社會信用。首先,要加強自身信用體系建設。制定的政策法規要有連續性和穩定性,不能因領導變更而推卸政府承諾,要切實有效的維護產權。其次,要明確與信用管理有關的政府部門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及相應的管理目標和內容;減少政府對市場主體的管制范圍和程度,引導市場主體進行制度選擇與創新。第三,以市場經濟為中心建立相應的道德價值秩序。加大誠實守信的社會道德教育。第四,應協調并整合企業信息資源,建立相對完整的資信數據庫和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推動和保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維護網絡交易的安全與信用,并通過立法的方式為網絡經濟提供剛性的信用規則,推動互聯網行業的穩步發展。第五,增強在信用制度建設中的監督與服務功能,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并將其與失信檔案共同納入法律管理辦法。第六,要以誠信為基礎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場,創造誠信的投資環境以提升城市競爭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確保政府、銀行、企業多方共贏發展。我國應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改變現有的維護信用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現狀,制定信用方面的專門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約和懲罰失信行為的法律機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時借鑒國際銀行業成熟、有效的評級方法,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使政府、銀行、企業多方在開放寬松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資源,從而達到多方共贏發展的目標。
(三)強化企業自身素質,建設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首先,現代企業要以誠信為重要的經營理念,認識到現代市場經濟中這種新型資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設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時,把信用貫徹到內部管理、客戶服務、員工教育、同業競爭中,形成強大的信用約束機制,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信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和有注冊會計師認可的財務報表,加大企業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業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業內部三個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機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階段的資信調查與評估機制、中期信用管理階段的債權保障機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階段的應收賬款管理和追收機制;“1”指企業內部建立一個獨立的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全面管理企業信用賒銷的各個環節。
一、研究內容
區域經濟史研究是在一定時空坐標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狀況,并在此基礎上對不同區域的研究結果進行比較、歸納,以使我們對整個社會的經濟史現象有更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區域經濟研究為例,目前學者們對區域經濟研究的內容主要關注在如下幾個方面;(1)經濟中心南移問題。所謂經濟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來全國經濟中心自北向南的轉移,使得江南地區成為全國經濟的中心。這個論題最初由張家駒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進一步擴充(注:張家駒:1942年,《宋代社會中心南遷史(上)》,商務印書館;1957年,《兩宋經濟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來,關于這一問題的討論有一定發展,鄭學檬的著作可為代表(注:鄭學檬:1995年,《中國古代經濟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經濟研究》,岳麓書社。)。近來有關的研究,已經深入到了諸如經濟中心南移的階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體表現等問題。(2)地區性的個案綜合研究。地區性個案研究自80年代起進入,選題范圍多集中在當時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如楊德泉、荀西平對北宋關中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專門論述(注:楊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關中社會經濟試探》,《宋史研究論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義信對宋代江南地區的經濟發展,如對高技術與高生產、高技術的傳播對生產的影響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認識(注:斯波義信:1988年,《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譯本。)。以及對不同經濟部門的個案研究,如關履權的《宋代廣州香藥貿易史述》,指出宋代廣州的香藥貿易作為中國歷史上一種販運性的商業活動,為封建統治者服務,是變態的繁榮(注:關履權:1982年,《宋代廣州香藥貿易述論》,《宋史研究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龍登高的《宋代東南市場研究》,認為在宋代兩浙區域市場,產業結構中經濟作物與商品生產比重小,區域內的專業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為基礎,與外地市場的聯系稀疏,缺乏全國性市場的配合(注:龍登高:1988年,《宋代東南市場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吳旭霞的《宋代江西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認為宋代江西農村中農作物大量投入市場,農民與市場聯系加強(注:吳旭霞:《宋代江西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江西社會科學》,1990年第6期。)。韓茂莉的《宋代川峽地區農業生產述論》,通過對宋代川峽地區人口密度和土地墾殖率兩項指標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峽地區農業生產發展的重要時期(注:韓茂莉:《宋代川峽地區農業生產述論》,《中國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關論著數量不少。(3)對全國經濟區域性不平衡現象的分析。80年代,漆俠最早通過對宋代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東”的結論(注:漆俠:1987、1988年,《宋代經濟史》(上、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經濟研究》具體闡述了漆俠的這一論述。包偉民的《宋代賦稅征發區域不平衡性略論》則從宋代國家財政制度存在的區域性差異的角度,來分析由此造成的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注:包偉民:2000年,《宋代賦稅征發區域不平衡性略論》,張其凡編等《宋代歷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學者都對宋代區域經濟作了相當深入的探討,大大超邁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們在史識上的獨具慧眼,但也應該看到,在區域經濟史領域仍有一定的學術空間可供拓展。在新世紀之初,對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內容進行反思與改進是必要的,盡可能地拓寬區域經濟史研究的領域,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任務。
如何劃分區域經濟史的“區域”,進而確定具體的研究范圍,是從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問題。對此,歷史學家、經濟學家、人口學家、地理學家等不同領域的研究者們都分別立足于自己的學科基礎,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提出過各自的劃分標準。歸納而言,經濟史學界曾提出了三種不同意見:(1)傳統上以行政區劃為主要標準,理由主要是“我國現行經濟體制,也是以行政區劃為基礎,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鑒作用得到發揮。”(2)按自然經濟條件劃分,“因為經濟的發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區域硬性劃分所能割裂開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依據農業生產條件與運輸設施條件的優劣提出了“基本經濟區”這一重要概念。施堅雅在《的城市發展》一文中,按分水嶺將中國劃分為地區,頗有見地,但此說的著眼點是市場系統理論(市場系統與河川流域有密切關系),因此對于市場系統相對成熟的清代中國來說,比較適宜,但對于處在10至13世紀的宋代而言,情況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開始,學者們越來越傾向于采取多元標準,既可以按行政區劃,也可以按山脈走向、江河流域、市場網絡和人文風俗的不同來確定(注:以上參見宋元強:《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進展》,《歷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頁。關于冀朝鼎的論述,參見冀朝鼎《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頁;關于施豎雅的論述,參見李伯重《斯波義信“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評價》,《中國經濟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頁。)。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廣西社會經濟》(注:粟冠昌:《宋代的廣西社會經濟》,《廣西師院學報》,1981年第4期。)、陳偉民的《宋代嶺南主糧與經濟作物的生產經營》(注:陳偉民:《宋代嶺南主糧與經濟作物的生產經營》,《中國農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長江中游沿岸地區的商業貿易》(注:雷家宏:《宋代長江中游沿岸地區的商業貿易》,《宋史研究論文集》,寧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龍登高的《宋代東南市場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論著,都持這種觀點。另外,80年代末,斯波義信在施堅雅“地文地域”說的基礎上,提出“地文—生態地域”新說,即將生態環境的概念納入中國古代經濟區域劃分工作之中,使之更為全面。當然,區域的劃分也是與不同社會的不同背景相適應的。原始社會以山川自然的形勢進行劃分:夏商周時期,總體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區域進行劃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時期,在中原以郡縣(后為州縣)劃分,并逐漸地推廣到少數民族地區。在這個有序的發展過程中,區域劃分的內容越來越充實。
區域經濟史研究應關注多學科交叉與滲透的問題。經濟學、地理學、人類學、人口學、社會學、生態學、民俗學等方面的學術成果,都應予吸收。這種跨學科的新史學的最早嘗試可追溯到法國史學家H·貝爾在1900年創辦的《綜合歷史評論》。但使這一方法贏得學術聲望的是L·費弗爾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創辦的《經濟社會史年鑒》和由此得名的“年鑒”學派。他們反對西方傳統史學專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在內的“總體歷史”;反對純歷史學的研究方法,主張運用跨學科方法,開展綜合研究。“
年鑒”學派對我們的啟發是應該從多個角度、立體地考察區域經濟。
檢討近幾十年來的國內區域經濟史研究,本文以為一個顯著的弱點是缺少概念的創新。相比之下,西方學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傾向明顯。從表面上看,“社會科學化”色彩過于強烈,大量的相關社科詞匯的借用,似乎給人以流行時尚的感覺。但新概念的提出極有可能標志著一次方法論轉換的完成,并為下一步的轉換積累了討論的前提,盡管這種轉換和積累的幅度不盡相同(注:參見楊念群:《美國中國學研究的范式轉變與中國史研究的現實處境》,《歷史學》,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須時刻處于運動和發展之中,它需要史學工作者不斷努力與探索,同時還需要信心和勇氣。如在研究區域經濟史的過程中,可引入經濟學中用以描述區域間的經濟擴散和極化效應問題的“發展極理論”(注:參見張培剛主編:《新發展經濟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區域專業化問題的“稟賦優勢理論”(注:參見周起業等著:《區域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
)、以及像“專業化產業區”、“集聚效應”(注:“專業化產業區”是建立在比較優勢基礎之上的,專業化地生產其具有優勢的產品的區域。“集聚效應”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產生的聯合需求,促進專業化分工和中介組織的興起。)等一系列在區域經濟學中經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邏輯性地分析區域經濟變化進程。當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時可以帶來深入探討之效,有時卻未必,只是產生新瓶裝舊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現,決非易事,必須建立在扎實的研究基礎上。
應該說,迄今為止的區域經濟史研究基本上以對大量史實的考察作為依據,就不同經濟類型的個案研究結論而言,有相當的科學性。但大多數學者或是僅僅停留在個案結論的階段,或是在試圖將其上升為普遍性規律時往往出現一個邏輯斷檔,即在由個別到普遍的擴展過程中,缺乏邏輯的必然性。如施堅雅根據中心地理論,在其對長江上游區域經濟結構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業競爭、運輸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約,使得各商業中心互相間處于相對均衡的距離中,因而形成一個近似六角形的市場結構模式。近年來,不少學者對六角形模式進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們展示了理論模式與歷史實際之間存在的顯著差距(注:包偉民:1998年,《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1949》,知識出版社,第44頁。)。
要切實把握區域特征,勾勒區域經濟發展概貌,需要進行不同區域間廣泛的互比,即通過橫的觀照與縱的比較兩條線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氣候、物產資源、交通條件等差異,造成地方經濟不平衡發展的事實,對地方經濟的區域性顯著特點有相互比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義信的《末代商業史研究》(注:斯波義信:1968年,《宋代商業史研究》,(日)風間書房。),通過對西北和東南兩大區域市場的經濟的詳細比較,說明兩宋商業發展的層次性。后者是由于時段不同,區域經濟具體的發展狀況也不同。一般來說,時段愈短,區域經濟變化就愈小:時段愈長,區域經濟變化愈大,所呈現的“歷史學”的特征更為濃厚。如斯波義信的《宋代江南經濟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時間上限,遠者上溯至秦漢,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則近者及于明代,遠者延至民國,在這樣的時間范圍里,宋代的特點才顯現得比較清楚(注:參見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頁。)。當然比較研究要注意客觀與辯證性的統一,防止揚此抑彼。
目前,對區域特征動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環節又是難點、熱點。它包括經濟的,也包括超經濟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從地理環境的演變過程中考察人與自然的動態和辯證的關系。這不僅體現了對人類的生存和未來命運的關懷,而且體現了對人類社會經濟發展道路空間異同的關心。因為地理、氣候、動植物等自然環境因素對經濟社會運動起著隱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義信的論文《寧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錢塘江河口航道惡化對于寧波港所起的影響,并指出這是在地理環境上寧波港能夠獲得發展的關鍵性條件之一(注:參見斯波又信:2000年,《寧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華書局,第470頁。)。后者包括家族關系、風俗習慣、社會心理等歷史上長期起作用的要素,對歷史進程有重大影響。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對某個要素的分析,缺乏對地理空間內各要素對區域經濟發展交互影響的總體認識。另外,區域經濟特別是小區域經濟,一方面是社會經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會經濟發展現實,最多只能是一種關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地方性認識”。近年來,不少學者試圖以充分的地方經濟的描述來體現社會經濟發展的特征與動因。但是,這種嘗試可否用來體現分化鮮明、類型多樣的社會經濟,引人深思。
二、關于方法論
任何科學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論問題,可惜在區域經濟史的分析框架中,關于方法論問題的學術積累顯然不夠豐富。
目前看來,至少就宋代區域經濟史的研究而言,雖然其研究對象是跨學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歷史學的框架里面,主要是歷史的分析方法。歷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敘事與論理。以往的研究多側重于白描,試圖復原歷史,理論創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謂的“理論”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現象陳述之后的歸納與總結,缺少邏輯的檢驗。如漆俠的《宋代經濟史》,認為宋代生產力的不平衡發展表現在精耕細作的地區幾乎達到封建時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資本主義因素在這些地區脫穎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經濟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與陜西兩地經濟頑強的發展為例及人口增長率高的現象,試圖說明該時期北方經濟發展的速度超過了南方,因此北宋時我國的經濟重心仍在北方。這些都只是通過對歷史現象的某一側面的敘述,從而歸納出一定的“理論”,卻缺乏整體的邏輯檢驗。例如對應該如何界定封建時代社會生產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見有理論性的討論:又程民生的論說,顯然只是就北方而論北方,未能從南北方整體比較出發來看問題。(2)具體與一般。沒有抽象就沒有科學,任何歷史首先都是具體的,但是作為歷史科學,在力圖描述歷史的具體性的同時,必須要有一般的抽象含義,否則,歷史分析將永遠沉淪于敘述過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區域經濟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區域經濟發展的歷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義的現實啟示以及在更大區域范圍上的解釋能力。(3)假設與實證。歷史學的研究傳統一直排斥假設,直至20世紀初,人文科學在方法論上開始青睞于實用主義。從一定的假設條件出發構建邏輯自洽的理論,再從歷史中尋找實證,比起在沒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對歷史時間的復原性描述而言更顯理論的魅力。在區域經濟史的研究中,應該通過借鑒實用主義方法論,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實的具體性而無法一般化闡述比較的困境。
在具體的研究方式上,近年來由于受新經濟史學的影響,為擺脫舊史學模式的束縛,區域經濟史研究開始主張用科學主義來規范史學的分析。如區域人口消長、生產增減、稅賦變化等許多問題,可采用數理統計,拋棄舉例式研究,以提高歷史結論的科學性、說服力。然而作為一種研究手段,這種計量史學的方法并不能包羅一切,盡管在形式上由于數理方法的運用有助于擺脫歷史分析中的過分主觀的判斷,但事實上由于受資料的限制,統計通常很難達到高度精確的水平,只能對歷史運動做出
粗略的度量。近年來,許多研究者對區域經濟的考察不約而同的走入了過分依賴統計數字的誤區,忽略了對歷史本身演進邏輯的思考,以至認識上有失偏頗。新經濟史家要想盡可能掌握歷史復雜的真實情況,就不能過份依賴他們的幾何學。
制度經濟學的興起,被認為是西方經濟學的一場革命,實際上它的影響已經滲透到法學、政治學和史學等一系列相關的社會科學領域。制度經濟學強調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源泉,引導人們將制度因素作為考察經濟行為和績效的重要變量。如新經濟史學家R·托瑪斯和D·諾斯在研究歐洲從14世紀到18世紀的產業革命的四百多年興盛史時發現,不同的國家(地區)面對相同的經濟問題時,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導致了不同的經濟發展結果。最為典型的是當面對戰爭所需的財政問題時,英國、荷蘭采取了不同于法國、西班牙的制度而導致了后來長達幾個世紀的興盛。制度經濟學的從制度層面尋找經濟發展根源的研究方法無疑對研究區域經濟史有巨大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制度經濟學的另一個方法論的意義在于較好的結合了實證分析和規范分析、具體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這正是區域經濟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經濟學強調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尋找“真實世界”的經濟學,這同時也是歷史學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釋“真實世界”的時候,必須運用一定的理論框架來加以分析和解釋,并從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檢驗的理論來(注:參見周其仁:《研究真實世界的經濟學——科斯研究經濟學的方法及其在中國的實踐》,載《中國社會科學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號。)。因此,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就是要在歷史的“真實世界”中尋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較的基礎上將事實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檢驗的理論來。
三、學科體系
學科體系問題實際上涉及到區域經濟史的學科性質,涉及到區域經濟史與區域經濟學、歷史學的關系問題。區域經濟史作為一門交叉學科,理應具有區域經濟學與歷史學的雙重特征,即把區域經濟學側重研究經濟的“共時態”與歷史學側重研究經濟的“歷時態”相結合。但這種結合,不應是機械地拼湊,必須根據學科的根本屬性有所側重,從而顯示出自己的特征
。區域經濟史的學科特性,決定了區域經濟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歷史學,著眼于從歷史看區域經濟。
區域經濟史與單純的地方經濟史研究不同。地方經濟史一般關注的是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性,而區域經濟史所關注的不僅僅是地方經濟特色,而是經濟發展的普遍性規律。因為即使在前近代時期,一個區域內的經濟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織在整個國家的經濟體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將兩者混為一談,“畫地為牢”,就地方談地方經濟,視野集中于一處,圍繞該區域的內部發展進行研究,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區域經濟史研究類似于自然科學,只是尋找一個實驗室(區域),據此去研究那些帶有規律性的問題。具體到宋代區域經濟的研究,近年來已有一些較成功的典范,如張熙惟的《論宋代山東經濟的發展》,作者在對唐宋間山東經濟發展概述及水平評估基礎上,指出學界提出的“中國經濟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經濟全面超過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觀點,仍值得進一步研究(注:參見張熙惟:《論宋代山東經濟的發展》,《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頁。)。這種通過區域“小經濟”窺視社會“大經濟”的研究方法,正是區域經濟史研究的特點所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著名學者施堅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類經濟活動的地理單元小到何種程度,它總是處于不均衡狀態,在空間上永遠存在中心地和區的差異。他的“區域——中心”研究理論,宣稱通過對具體區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國社會經濟“停滯不前”的觀點,在史學界一度引起巨大反響。當然,一個區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區域反復運用,進而推廣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認真推敲。
區域經濟史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在許多方面還不成熟,未形成多數史學家認可的一致的學科體系和學術規范。首先,學科體系的指導思想尚有待進一步明確。國內史學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內,不少人習慣于把馬克思從西歐經濟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結論,奉為放之四海皆準的真理。這種歪曲歷史和把馬克思理論庸俗化的主觀主義傾向,曾使區域經濟史陷于十分尷尬的境地,使得現實與理論之間的差距無法彌補。以宋代區域經濟研究為例,就有許多學者按照馬克思描述的西歐社會演變歷程,堅持“資本主義萌芽”的傳統理論框架,并殫精竭慮地闡述我國古代經濟“典型”如何在宋生“變態”。經過了大半個世紀的研究,仍未能使問題得到解決。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者們發現工場手工業和雇傭勞動生產關系幾乎出現于中國每一王朝的商業繁榮時期。
其次,學科滲透的困境。不同學科理論的引進往往會帶來一場變革,但是由于理論來源復雜多樣,也可能出現一系列問題。如部分理論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與傳統理論不能相互銜接等。因為在相關學科尚沒有很好溝通的情況下,對問題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闡釋語言,都往往難以提供很好的可對話的渠道。經濟學家熱衷于運用大量的統計資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區域經濟問題,歷史學家則沉迷于對史料考證的精雕細啄。目前,離跨學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遠。
再次,學科發展的盲目性,這些年來,對生產關系的變革研究得多,對生產力發展規律研究得少;鄉村經濟研究得多,城鎮經濟研究得少;自然經濟研究得多,交換經濟研究得少;生產領域研究得多,流通領域研究得少;發達地區、漢族經濟研究得多,經濟落后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現代經濟研究得少等等,學科發展的這種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對區域經濟作出科學的理論歸納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區域經濟史作為歷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還應承擔一般歷史學所具有的為后人提供資政經驗的功能。因此,區域經濟史的研究,不應僅僅停留在對一般經濟問題的描述,而應著重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以及總結歷史上解決這些問題的經驗教訓。對于今天的區域經濟史研究者而言,有意義的論題不是歷史上經濟區域社會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應該以歷史的眼光去認識經濟區域實際社會角色豐富而復雜的內涵。如朱瑞熙、徐建華的《十至十三世紀湖南經濟開發的地區差異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區經濟開發的基礎上,對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個地理區的開發水平作了具體分析與比較,并客觀地指出:“與全國發達經濟區相比,這一時期湖南的開發程度還不可過高估計,但畢竟為十三世紀以后的進一步開發奠定了基礎。”(注:朱瑞熙、徐建華:1995年,《十至十三世紀湖南經濟開發的地區差異及原因》,《徐規教授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紀念文集》,杭州大學出版社,第181-197頁。)類似的著眼點,的確具有相當的學術意義。
四、現實意義
作為歷史學發展趨向的一種重大變化,區域經濟史的興起決不是學者在史學探尋之路上的心血來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學絕路上的刻意追求。區域經濟史源于時代的需求,源于史學本身發展的需求。區域經濟史的研究,雖然純粹是一個歷史課題,但在當前卻富有現實意義。
近年來,學術研究的多樣化已成為中國史學發展的必然,區域經濟史研究的興起,正是順應了這種趨勢。根據“后現代主義”的看法,當現代人用自己所處的社會和意識形態狀況去“寫歷史”時可能會面臨一種困境,即理性解釋模式不具有普遍意義。這使得我們研究歷史十分注意典型學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這也是為什么區域經濟史研究逐漸受到多數歷史工作者重視的原因。一個自稱普遍性的模式,如無法在一個簡單的個案中得以證實,便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模式。區域經濟雖不能稱為當時中國社會經濟的“縮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說明意義,且是現實關懷的投影。
論文關鍵詞:計量經濟學 教學方法 教學改革
《計量經濟學》于上個世紀20年代末期產生,后來經過不斷的發展和完善,該學科成為經濟學中一個較為活躍的分支學科。隨著教育部將《計量經濟學》這門課程確定為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各專業核心課程,該門課程的重要性才逐漸得到高校經管類教師的認同,并逐漸成為我國高校經管類各專業一門備受關注的課程。但是從學生學習過程來看,眾多學生對《計量經濟學》的學習感到困難和吃力,尤其對于那些數學基礎比較差的學生更是特別困難。而在該門課程的具體教學過程中,從教材選用、課程安排、教學方法等多個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將對此進行詳細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措施建議。
一、國內外《計量經濟學》發展概述
大多數《計量經濟學》工作者都致力于客觀的分析認識經濟現象與科學準確的闡述經濟規律。但是,經濟學的科學化進程一直受眾多因素的影響,如經濟活動的多因素性、隨機波動性以及事件發生的不可逆性,等等。我們知道,自然科學研究中能夠建立實驗室和創造出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的理想狀態和環境,其變量往往會遵循特定的函數關系,而經濟學研究則不同,它不能遵循既定的函數關系,只能通過建立統計模型來進行定量分析。
《計量經濟學》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本世紀70年代以前,《計量經濟學》以“經濟平穩時間序列”為樣本數據進行建模分析。數學方法在經濟理論運用上的不斷深入,為《計量經濟學》的誕生奠定了數理基礎,如19世紀初高斯(Gauss)提出最小二乘法概念,19世紀末高爾登(Galton)提出“回歸”概念,20世紀初費雪(Fisher)提出抽樣分布理論。之后,尼曼(Neyman J.D)和皮爾遜(Pearson)相繼提出了假設檢驗理論。隨著數理統計理論框架的基本形成,人們逐漸學會應用這些知識來分析和研究經濟問題,從而誕生了《計量經濟學》。1926年挪威著名經濟學家拉格納·弗里希(Ragnar Frisch)提出了《計量經濟學》的名稱,為這門學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礎。1929年美國經濟學家戴維·S·穆爾(David.S.Mull)描述了工資波動,并決定從1933年開始出版《計量經濟學》雜志,這一舉措標志著《計量經濟學》這門學科已成為一門新興的獨立學科。
第二階段:本世紀70年代以前的建模都是以“經濟平穩時間序列”為樣本數據進行分析,而現實生活中的宏觀經濟變量大都呈現出非平穩性特征,因此在利用聯立方程模型對非平穩經濟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和預測時,常常出現偽回歸現象或預測失敗。從70年代開始,宏觀經濟變量時間序列的非平穩性問題和偽回歸問題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進而來提高經濟計量模型參數估計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20世紀60年代Granger-Newbold首先提出偽回歸問題,引起了計量經濟學界的關注。之后,Box-Jenkins于1967年出版了《時間序列分析,預測與控制》一書,對上述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和闡述。時間序列模型與回歸模型有一定的區別,時間序列模型是一種較為全新的建模方法,它往往通過依靠變量本身的外推機制來建立相應的模型。由于時間序列模型客服了變量的非平穩性問題所帶來的偽回歸,提高了分析的準確度和可靠性,從而為其在經濟領域的應用奠定了理論基礎。此時,《計量經濟學》的發展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經濟變量非平穩性的檢驗方法;如何把時間序列模型引入經濟計量分析領域,以及如何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傳統的經濟計量模型,等等。
針對《計量經濟學》發展中出現的這些問題,Dickey-Fuller于1979年首先提出時間序列非平穩性的DF檢驗法和應用更為廣泛的ADF檢驗法。Sargan于1964年提出誤差修正模型(ECM)概念。之后,Hendry-Anderson(1977)和Davidson(1978)的論文進一步完善了誤差修正模型,并嘗試用該模型來解決和分析非平穩變量的建模問題。Sims于1980年提出用一組內生變量作動態結構估計的聯立模型,即向量自回歸模型(VAR),向量自回歸模型雖然不以經濟理論為基礎,但卻具有較強的預測力。以上研究成果為協整理論的提出奠定了理論基礎。Engle-Granger于1987年提出協整概念。Granger定理證明若干個一階非平穩變量間若存在協整關系,那么這些變量一定存在誤差修正模型表達式。反之亦成立。1988-1992年,Johansen對向量自回歸模型中檢驗協整向量進行了更深入的分析和闡述,并建立向量誤差修正模型(VEC)的文章,從而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協整理論。協整分析理論為現實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描述提供了一種理論聯系實際的強有力工具。近些年是《計量經濟學》快速發展階段,尤其是對非平穩經濟時間序列的研究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如:1982-1985年出版了一本《計量經濟學手冊》,為三卷本,含有35章講解內容。雖然當時計量經濟學者們大都知道大多數宏觀經濟時間序列是非平穩的,但囿于知識面的局限性,手冊中沒有對非平穩的時間序列問題進行任何的分析和討論;1985年在波士頓召開的世界計量經濟學會大會上,上百篇發表的論文中只有為數很少的幾篇論文討論了非平穩時間序列。而當今在世界主要計量經濟學雜志上幾乎沒有一份、沒有一期不刊登有關平穩性檢驗及協整問題的文章。
1960年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成立了一個經濟數學方法研究組。主要搞投入產出、優化研究。那時在大專院校的經濟類專業還沒開設《計量經濟學》課程。改革開放以后,1979年3月成立了中國數量經濟研究會(1984年定名為中國數量經濟學會,并辦有一份雜志,《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80年中國數量經濟學會首次舉辦《計量經濟學》講習班,邀請Klein等七位美國教授講課。自此,《計量經濟學》的教學與科研迅速展開,取得許多研究成果。國家信息中心為參加聯合國的“連接計劃”研制了我國的宏觀計量經濟模型。吉林大學數量經濟研究中心研制了“國家財政模型及經濟景氣分析系統”。1998年教育部第一次把《計量經濟學》這門課程列為我國大學經濟類專業本科學生的8門必修課之一。多數學校已經把《計量經濟學》列為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必修課程。目前我國已經有14個《計量經濟學》專業博士點、42個碩士點。但從整體上說,我國的《計量經濟學》教學與科研水平和世界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還缺少在世界上知名的學者。
二、目前我國高校《計量經濟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論文關鍵詞 政策性住房 經濟適用房 房管秩序
一、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性
2007年11月19日由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由此可知,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照顧無住房的中低收入居民而組織建設的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的住房,其與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相比,具有以下三點特殊性。
一是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組織建設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為了出售而建設的,商品房的建設者以營利為目的,是一種商人行為。而經濟適用房則是政府組織建設的,其目的是保障中低收入群體有房居住,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等有關住房制度政策的規定,各級政府在組織建設經濟適用房時,都給予了許多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經濟適用房的用地一般實行無償劃撥。
二是經濟適用房不能自由買賣。商品房是面向社會公開出售的,任何人都可以購買,而經濟適用房則不能在市場上公開出售。首先,經濟適用房不是社會上任何人都可以購買的,而是面向特定群體,并由政府按照一定的規定分配購買的,如政府對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其次,買受人轉讓此類房屋時,也有許多限制性規定,如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因此,經濟適用房不是具有完整意義上的商品房。
三是經濟適用房的價格不是由市場決定的。商品房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而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則是由政府決定的。根據國務院關于經濟適用房的有關政策,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其利潤控制在3%以下。
正是鑒于經濟適用房的諸多特殊性,如果按照商品房的處理原則解決經濟適用房買賣中發生的糾紛,不僅有違公平原則,而且不利于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建設。基于以上考慮,由于涉及諸多政策因素,經濟適用房買賣糾紛不宜單純地依仗訴訟途徑來解決,而應當由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住房政策進行規范調整,《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工作。那么,如果發生經濟適用房私下交易行為,我們將如何具體處理呢?下面,我們首先了解現行法規和國家政策對經濟適用房的交易是如何規定的。
二、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之限制規定
從以上論述可知,經濟適用房不是商品房,而是有限產權的政策性住房。因此,經濟適用房的上市交易受到嚴格限制。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山東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權屬證書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或者換購。上市出售的,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減免和由政府承擔的費用,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換購的,必須以不高于屆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確定的符合購買條件的居民后,方可再次申請購買。具體年限和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未滿規定年限確需出售的,必須以不高于屆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確定的符合購買條件的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得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之后,2007年11月19日《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對此作出了更嚴格的限制,其第三十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2010年4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十一)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并取得完全產權。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個人是否已繳納相應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成交價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等情況出具書面意見。房屋登記、租賃管理機構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租賃備案登記時,要比對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有關信息。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的,任何中介機構不得買賣、出租其經濟適用住房;房屋租賃備案管理機構應當暫停辦理其經濟適用住房的租賃備案,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暫停辦理該家庭購買其他房屋的權屬登記,并及時通報住房保障部門。”
綜上,按照現行規定,經濟適用房的限制交易期為5年,不滿5年的私下交易是嚴格禁止的行為;滿5年交易的,購房人必須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政府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回購權。同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政策,經濟適用房政策是為了解決占城鎮人口比重很大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是以公共利益為其價值取向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特別在城鎮化加速發展時期,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是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從經濟適用房的目標群體來看,經濟適用房政策是為了解決城鎮中低收入的住房要求,從而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適用房作為一種特殊制度安排,具有明顯的公益性。由此而產生的法律糾紛也必然會引起公共利益的保護問題。維護公共利益是我國民法的一項重要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四)損害公共利益的;”因此,私下交易經濟適用房不僅違反了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且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從法律上應當認定無效,但現實情況紛繁復雜,我們不能簡單地從法律視角看待經濟適用房私下交易問題,而忽視背后的社會因素、政治因素,否則很難穩妥解決這一問題,保障社會的穩定。
三、經濟適用房私下交易的主要類型
從現實情況來看,經濟適用房私下交易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是頂名買房,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利用他人專屬的分房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被頂名人或為此收取費用或無償。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系名義上的購買人,而實際出資的則是他人。對于這種行為的性質,有三種認識:一種是合同的概括轉移,即經濟適用房購買權利人通過合同方式將購房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給第三方;一種是買賣合同,即頂名者與被頂名者之間法律關系的標的物最終為房屋,雙方實際為房屋買賣關系;另一種則是委托合同,即被頂名者受頂名者的委托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被頂名者是名義上的合同當事人和房屋權利人,頂名者系實際上的合同當事人和房屋權利人。
二是現房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已實際占有使用房屋的情況下又將房屋出賣給他人。該種類型可因交易行為是否發生在5年限制交易期內分為兩類,本文主要討論發生在5年限制交易期內的交易類型。
結合第二部分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出,無論哪種交易類型,其實質交易的標的物都是經濟適用房,在行為的法律效力上都應被認定無效。但如果這樣處理,就會產生以下后果。
首先,保護了“不誠信”。隨著經濟的發展,河口的房價逐漸攀高,賣方看到房屋升值,故意毀約,或者拒不配合買方過戶產權,在認定無效的情況下,買方必須返還房屋,多數情況下,買方已居住房屋多年,而賣方僅需返還購房款和補償利息損失,房屋的升值部分就可能由違約方獲取,導致雙方的利益失衡,變相保護了不守誠信的一方。另外,利益失衡的情況下,受損的一方如果無法從正常途徑得到保護,必將采取過激的行為,擾亂社會秩序。
其次,誘發不穩定因素。從現有掌握的情況看,河安小區就有三百多套經濟適用房涉及私下交易,一旦無效判例出現,就會引發“示范效應”,賣方受到利益的驅使,故意毀約的動機增強,這樣一來,個案惡化為群體性事件,六百多個家庭的切身利益受到影響,處理不當,必將危害社會穩定。
最后,擾亂經濟適用房管理秩序。《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對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作了嚴格的資格限制。但因客觀條件所限,并不是所有的適格者都能享受到優惠,經濟適用房的私下交易損害了政府的優先回購權,進而侵犯了這部分人的利益,違背了國家設立經濟適用房制度的初衷。2007年11月19日《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四、防范和處置經濟適用房私下交易的建議
第一,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應強化使用監督。建議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對河安小區經濟適用住房使用情況(包括自住、閑置、出租、出借、出售以及住房用途等)進行檢查。對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的,依據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山東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2010年4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十六)條的規定做出處理。
關鍵詞:柔性化生產柔性集聚區域競爭力
一、企業柔性集聚的相關理論探討
1.企業柔性化生產的內涵
從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隨著信息革命和全球化推進,許多行業的產品生命周期不斷縮短,消費需求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許多產業部門中,從福特制(以大批量、標準化和垂直一體化為特征)向后福特制(以柔性技術和組織以及復雜的生產網絡為特點)轉變。這里所說的后福特制就是柔性化生產的代名詞。柔性化生產是指隨著生產環境和市場條件的變化而及時調整以滿足顧客需求進行的生產。根據Malecki(1997)的觀點,在當前生產組織的發展形式中,“柔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企業內部生產與管理方式柔性化。企業內部的柔性化特征可以總結為六個方面:(1)高度靈活性,以適應不同顧客定做的要求;(2)對新的技術和觀念的快速吸納;(3)對產品生產周期的長短快速反應;(4)零倉儲和超額的生產能力;(5)柔性價格和商業談判的關系;(6)智力和體力工作活動的一體化。所以,柔性化企業不僅在企業內部實現生產成本與管理成本的降低,更重要的是增加了產品創新速率和多樣性,增強了企業內部管理靈活性,有效地實現了范圍經濟。
二是企業之間關系的柔性化。主要表現為產業鏈上下游供應商和客商企業之間的生產協作或交易關系的變化。在后福特制時代,企業在市場中與客商可以隨時聯系,了解顧客的滿意程度和要求,獲取更明確、更直接的需求信息,消費者個性化的要求也為企業的產品生產提供了新的思路。企業之間關系的柔性化,進而使產業鏈上下游的供應商、制造商之間更容易形成一個相互學習的整體,推動了集體學習的進程,也降低了學習成本,促進更多有創新價值的活動發生。
三是新的柔性勞動的采用。柔性化的企業中,學習型工人和兼職勞動力大量出現。不僅R&D人員、工程師的比例增加,而且生產線上的工人也多為學習型工人,更多的參與到產品的改進和創新的活動中去。
2.企業的柔性集聚以及特征
以柔性專業化為特征的大量企業的集聚被稱為企業的柔性集聚。企業柔性集聚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在集聚體內部,存在廣泛的勞動分工和不斷增加的小型專業化生產企業。(2)集聚體包括幾個相關部門的企業以及其他行為主體如大學、研究機構及其他公共組織機構等,它們通力合作,協同創新,在規避風險的同時,實現創新活動的價值增值。(3)由于企業的不斷衍生和快速增長,要求本地的勞動力高度集中,勞動力市場充裕,市場中的勞動力在本地企業之間相互流動性強。
二、企業的柔性集聚與區域競爭力提升
1.企業集聚發展與區域競爭優勢之間的關系
區域競爭力是一個區域在發展的過程中與其他區域相比所具有的吸引、爭奪、控制資源和市場的能力,也可以說是一個區域為其自身發展對資源的吸引力和市場的爭奪力,是支撐一個區域持久生存和發展的力量。產業集群所具有的聚集效應、共生效應、協同效應、激勵效應與暈輪效應等,最終將綜合體現為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區域效應,即一個地區內產業集群的形成與發展,會有效地組合區域內的經濟與社會資源,增強區域的競爭力。
(1)產業集群的聚集效應有助于區域生產要素條件的改善
第一,社會生產條件和輔助行業所提供的專門服務的共享。在企業集聚區內,眾多企業共享基礎設施,有效節約了建設基礎設施的費用,并使其利用效率得以提高。第二,區域企業集群形成的企業網絡中,基于網絡的信任機制,增加了各企業的社會資本,使企業融資的渠道多樣化。第三,區域企業集群中技術和知識的溢出效應,使企業能夠獲取更多的知識資本,提高了人力資本的質量。
(2)企業集群與區域企業競爭的空間環境變化
企業集群是根植于區域社會關系網絡之中的,強化了企業同政府、研究機構、民間組織、中介組織、金融機構等之間的關系,優化了企業發展的區域空間環境。在良好的區域經濟發展環境,各企業展開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促進了區域的創新活動,使區域企業采取適當的投資方式和競爭戰略,不斷升級演化,成為區域競爭優勢的不絕源泉。
(3)企業集群的網絡效應與區域需求條件變化
企業集群使企業在特定區域聚集結網,成為企業網絡,這種企業網絡會形成一種極強的網絡效應。網絡效應有雙重涵義,一是直接的網絡外部化,二是間接的網絡外部化。從直接的網絡外部化來看,企業集群能產生市場資源的協同效應,擴大區域的市場需求。比如,我們在談論某一名牌商品時,總是會牢牢記住它的產地,對這一產品的信任會擴大到對這一區域中其他產品的信任。從間接的網絡外部化來看,在集群中,相關產業的產品或者說互補性產品門類齊全,能夠滿足消費者多樣化和隨機性的需求。可見,小企業集群形成的網絡效應,改變了區域產業分散時的需求條件,隨著集群的擴展,集群的聲譽的傳遞,能使這種需求向區域外乃至全球擴展,從而取得區域競爭優勢。
(4)企業集群的創新能力與區域新產業的衍生
企業家在企業創新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家的能力與關系網絡資源的結合,使其成為區域創新的核心力量。企業集群的形成,不但能不斷吸引當地企業家,而且外地的企業家通常也會遷移進入。同時,由于有著共同的區域社會文化背景,企業家精神能深深根植于區域環境之中,并融合于區域經濟發展之中,不僅培育著更多企業家資源,更孕育著區域創新的精神與動力,成為區域競爭力提升的重要保障。
2.企業柔性集聚更具提升區域競爭力的優勢
區域競爭力又可以從交易成本、外部經濟和創新等三方面進行理論上的解析。
(1)柔性集聚體內交易成本降低
專業化分工的企業在地理空間上集聚,通過縮短聯系的距離以降低成本。產業在柔性集聚過程中,提高了專業化企業相互之間的交易效率,并降低了交易成本。而在柔性集聚體內,企業的經濟活動是植根于地方社會網絡之中的,人與人之間信任度較高,地方社會網絡的形成與發展擁有良好的信任基礎,從而促使交易雙方很快達成并履行合約,地方社會網絡還可以節省企業搜索市場信息的時間與成本。
(2)柔性集聚體的外部經濟獲得
“外部經濟”最初由馬歇爾提出,它是由許多性質相似的小型企業集中在特定地方而產生的,并為區域內部的企業所共享。在產業柔性集聚體內實現的這種外部經濟,主要體現在三方面:①對市場的及時反饋。對于柔性企業來說,相關產業的企業集聚可以及時獲得產品供應并及時向客戶提品,還可以比較方便地控制分包商的產品質量。②促進專業化,提高生產率。在柔性集聚體內,大量專業化的中小企業集聚一地,使得區內通過分工與協作,實現規模生產。而逐漸增強的專業化水平,也使得柔性集聚體內部的生產率不斷提高。③實現對勞動力的柔性需求。柔性集聚體出現在傳統工業區之外,這里很容易吸引自由勞動力,形成規模較大的自由勞動力市場。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需要及時調節工人的數量,減少了管理成本和工人保障方面的費用。另一方面,由于地方勞動力市場多具有流動性強的特點,客觀上,勞動力的高流動率加快了知識和信息的流動,并增加了創新的機會。
(3)柔性集聚體內的創新活動發生與增值
柔性集聚體的創新功能增強以及內部的創新活動發生與增值,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是集聚體內知識、信息的“累積效應”產生以及快速流動;二是通過集聚體內新企業的產生與成長,實現更有效的資源組合與配置。①集聚體內知識的累積與傳遞、擴散。首先,占據整個知識的絕大部分且對創新極為重要的是隱含經驗類知識(tacitknowledge)。這類知識主要蘊藏在專家、工程師和技術工人的大腦之中,一般很難用語言表達,地理、文化和機構的接近便于企業之間通過人員流動與私人之間的交流等形式建立穩定和持續的關系,為隱含經驗類知識準確地傳遞與擴散提供了基礎條件,從而有利于提高創新速度。其次,絕大部分對創新起重大作用的關鍵信息常常來自于非正式渠道,往往局限于相關產業的聚集地。除了以上的優越條件,真正促使企業創新的動力還在于企業自身。大量同行業企業集聚一地常使企業之間的競爭壓力表面化,迫使企業利用這些優越條件積極參與創新活動,以獲得市場競爭力,更快、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②柔性集聚體內的新企業快速衍生與成長。發達的柔性集聚體以較多的市場機遇、較低的運作成本和較小的風險等有利條件促進新企業的生成,并增強集聚體自身競爭能力。第一,集聚導致外部經濟的產生,外部經濟成為企業進一步集聚的動力,集聚規模擴大后,對中間產品和輔助產品的需求量也相應增加,這又創造了更多的市場機遇,促進新企業的誕生與成長。第二,由于集聚體內的生產服務配套條件較好,專業化分工較強,新企業創建所必需的資產、技能和人員往往很容易在區域內部得到解決。因此,新企業進入到產業協作鏈中的障礙比別處低得多,有利于新企業的創立。第三,新企業創新與發展的風險進一步降低。由于上述兩方面原因,加之集聚體內企業員工更容易發現產品或服務的市場空隙,并可以利用已建立的社會關系創辦自己的企業,從而更有效地降低了企業的創業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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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集體資源性資產實行源頭管理。
對規劃內的集體土地、荒地開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報批程序,未經批準,不準占用。同時對集體資源性資產實行跟蹤管理。由鄉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負責對各村集體資產建立臺帳。對農村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化情況,由該村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跟蹤核查,隨時進行記錄,年終填寫“資產年檢表”,報鄉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備案,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2.對開發、出租、出售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的,事先必須由村委會按“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的工作程序進行審議
同時,報鄉鎮“三資”中心備案,方可進行。
3.每年組織一次大規模的摸底清查
將村集體資產進行摸底、登記(清償)、評估(核資),明確了村集體資產的分布、存量、結構及效益狀況,做到了心中有數,防止村集體資產被閑置、流失、侵占,確保了資產的保值增值。
4.在處置資產時,通過公開招投標,規范運作程序
嚴把投標關,使村集體資產處置能在合理的招投標上進行公平競爭,產生了較高的中標額,保證了村集體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保護了群眾的利益。
5.加強集體資金管理,保證村級資金應收盡收。
加強對大額資金使用、建設工程的決策、預算、招投標等方面審計監督。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及時入賬核算,做到應收盡收。但是,我們通過近年來的農經工作實踐發現,隨著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力度的逐年加大和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在發展過程中日益凸顯出一些矛盾和問題,認真分析這些矛盾和問題,并有針對性的采取對策,有利于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二、這些問題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村級集體經濟的社會負擔日漸沉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發展和運行的過程中,其任務非常之大。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事項涉及的范圍非常廣,諸如道路施工與維修、垃圾回收與清理、水電建設與維護、社會治安、農民醫保、五保戶供養、低保供養等方面,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的負擔越來越大。同時,當前國家在對農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項目建設以及社會事業支出時,改變了以往國家全額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的政策,而是實行“財政出一點、村集體配套一點”的“兩點”政策。此類政策的實施更是無形之中加劇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負擔,這就要求農村企業組織必須適時地進行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的調整來實現資金的流轉,造成了原有經濟發展項目的滯后發展。
2.村級集體經濟出現負債現象。
由于國家政策變動或經營管理不善都會造成集體經濟企業的虧損或倒閉,導致了村級集體經濟存在較多的債務。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收支缺口比較大,有的甚至出現嚴重的收不抵支的現象。
3.村級集體經濟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日漸變小。
主要表現在:鄉鎮企業在進行產權制度變革時,農村集體經濟企業大多被變賣,逐漸退出了經營領域;國家和省市區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占用了大量的農村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基礎和資本優勢的逐漸喪失,造成了集體經濟發展空間日益變小;為了實現農村經濟的總體發展,迎合新的招商引資企業經濟發展目標,相應地削弱或消除了原有的經濟增長點,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目前,國家對廣大農村實行的政策優惠和扶持具有較大的普遍性,這就決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特殊性,要想真正實現集體經濟的發展,農村必須在利用國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自身的能動性,結合集體經濟的具體發展現狀,制定符合農村實際水平的發展策略。
三、充分利用國家的政策支持和引導
1.加強農村的領導組織建設
要嚴格選拔村支書和村主任等職位人選,發展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政治強、素質高的年輕人來擔任具體職務,有利于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弊端;同時,加強對農村領導班子的思想教育和能力培養,讓領導班子成員牢固樹立為農民服務的思想。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定期培訓,努力提高其集體經濟的經營能力。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和獎勵機制,將領導班子成員的業績與其收益進行直接掛鉤,以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對國家投向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要進行整合,根據具體情況合理發展二、三產業,增強農村自身的“造血”功能;同時,要加大對貧困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將經濟政策和行政拉力相結合,對其進行項目安排和資金傾斜,實現各個集體經濟發展水平階段的農村都能獲得較快的發展。
3.實行“一村一策”的發展模式
要將國家政策的普遍性與單個農村經濟發展的特殊性相結合,實行“一村一策”的發展模式,結合每個農村的具體情況,充分挖掘其發揮集體經濟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對發達村、較發達村和欠發達村實行不同的經濟推進步驟,制定不同的發展目標,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四、依靠自身發展實現村級集體經濟的創新
1.對集體存量資產進行盤活
對集體經營不善的資產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使用和運作,實現集體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通過對企業的經營產權進行向外租賃和承包,用租賃承包所得的資金投入農村的經濟建設,用于農村公益事業的建設,發展農村的基礎設施等;或通過租賃和拍賣實現集體資產由以實物為主向以價值形態為主的管理模式的轉變,進一步開發資產資源,在提高農村集體資金使用效益的同時,促進集體資產的滾動發展以及保值和增值。
2.實現農業的產業化經營
圍繞特色農產品發展和交易市場,建立流通經營服務實體,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向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農村、城鎮的地理位置優勢,采取大戶帶頭、集體主導、攤販唱戲的多元化形式,建立專業的銷售市場。組建農產品流通企業,通過與農民簽訂農作物產銷合同,實行產加銷一條龍服務模式,拓展農產品的流通渠道,在實現村集體經濟增收的同時,解決農民農產品銷路不暢的難題,實現農民增收。
3.積極進行招商引資
要充分利用國家的政策優勢,全方位、多渠道地引進外來資金,投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注入新的資金支持和發展活力;同時,要積極進行招商引資,實現招商引資模式的多元化發展,可以通過多元參股的方式,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創辦一些運作活、機制新、上檔次的較大規模的二、三產業的發展項目,在更高層次上吸引外來資金。
4.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