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9 0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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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我國社會的發展目標應該立足于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的社會模式,對于我們國家的資源,比如海洋資源、礦產資源、土地資源等必須加強保護,加強合理開發和審計。而發展的根本目標應該是對于國家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政策的堅決實施,借助于種種政策,充分發揮國家審計在我國發展過程中重要的正面影響。而實施的重點應該放在對環境保護方面資金的投入、有效的管理、實際的使用情況以及環境保護方面政策的實施、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等方面,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節能減排的合理方針,從而借此推動企業對于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認識,使企業主動承擔起對社會發展的責任。對于經濟效益審計,我們國家曾對其做出過含義解釋,即為“所謂的環境績效審計,指的是借助于相互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企業或項目的環境管理活動進行全面的、科學的分析和審查,在此基礎之上,參考我國的標準去合理的對環境管理的現狀和潛力進行評定,從而提出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方針和方法,促使其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審計活動”。我國目前的審計工作,其工作主體依然是財務審計,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績效審計變的越來越重要。對于我國審計工作的發展,“十二五”期間的重要基礎還在于促進規劃合理有效的實施,其發展基礎為合理的、科學的審計,從而使得績效審計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普及。從我國的整體發展來看,處于萌芽階段。環境績效審計技術方法屬于一種相對來說比較前沿的審計業務,而在審計過程中,需要參考較多方面的因素,審計人員對于審計環境中的所有要素都要給予充分的考慮,采用一些非常規的審計手段,這樣才能合理科學地理解審計過程中受環境影響的問題。
二、企業的發展包含很多部分
比如產品的設計、生產等,而價值鏈就可以用來概括企業的所有活動,前期的生產、后期的銷售以及售后活動等。針對不同的企業,環境績效審計的開展必須因地制宜,從不同企業的環境價值鏈出發,對不同環節給予不同的審計標準。環境價值鏈分析方法較多,主要使用的方法為層次分析法(AHP法),即所謂的AHP法,也就是針對比較復雜的問題,進行分層、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從而得出比較合理的、科學的分析方法。環境價值鏈分析方法不同于我國傳統的分析方法,對于我國傳統價值鏈的成本觀念也造成了影響。首次將環境作為一個因素帶入到審計中去,從而被環境績效審計合理使用,一般形式下的合規性的審計方法也得到了轉變,績效審計模式成為主體,從而可以使得審計過程中的“免疫系統”得到有效使用。對于環境績效審計,其影響因素是多方面的,而目前來看,其中的主要問題在于社會對環境績效審計的輕視,對于企業發展過程中,環境因素給財務和未來的發展能力帶來的影響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針對這些問題,該研究者認為應該借助于多重方式,來喚起人民對環境因素在環境審計中的重要性,讓人民認識到當前以財務狀況為主的審計方式的不足,從而在現有基礎之上加大環境績效審計的力度,基于此,使得資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加強。我國針對審計工作擁有ISO14000標準,配合以不同企業的不同審計中的實際問題,開發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滿足自己需求的新標準。
三、總結
環境績效審計是審計機關以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為衡量標準,對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分析和評價,提出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促進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績效,推動政府可持續發展戰略有效實施的審計行為。
這里,有幾點需要指出:第一,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產生于受托環境責任,根本出發點在于評估公共環境資源是否被受托者經濟、有效地管理和使用;第二,政府環境績效審計是政府環境審計和政府績效審計的有機結合,是對傳統審計在邏輯上和內涵上的必要延伸和補充;第三,政府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促進為主的建設性審計,在環境監督的基本功能之外,環境評價和環境建議功能也至為重要;第四,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是國家審計機關,審計過程中聘請的外部專家或社會中介機構不能代替審計機關承擔最終責任。
一、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對象
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環境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綜合性審計。這些環境管理活動有資金性質的,如環保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情況;也有非資金性質的,如環境規劃、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等。從一定意義上講,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環境管理活動都與績效有關,環境績效審計的客體就是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和有關經濟活動,這在環境績效審計的范圍和內涵中得到了直接體現。具體而言,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對象主要包括:
第一,涉及資源利用和保護的環境管理活動。指對森林水泊、草原灘涂、土地礦藏、江河岸線、海洋漁業等重要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治理活動,特別是針對亂采濫伐、無序開發、圍墾河湖、毀林圈地、能源高耗、不可再生資源枯竭等方面的環境管理活動和有關經濟活動。
第二,涉及污染防御和治理的環境管理活動。指控制和防治廢水、廢渣、廢氣等污染物向大氣、水和土壤排放的活動,特別是針對工業企業違法排污、城鄉居民飲用水質不達標、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理場運營不善、重點流域斷面水質不達標、農村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環境管理活動和有關經濟活動。
第三,涉及生態恢復和建設的環境管理活動。指對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和生態脆弱地區的恢復和保護活動,特別針對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嚴重、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擴展、生物多樣性減少、自然保護區萎縮破壞等方面的環境管理活動和有關經濟活動。
二、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
所謂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是指政府環境績效審計行為意欲達到的理想境地或狀態。陳正興認為,環境審計的目標包括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兩個層次,具體目標又劃分為一般目標、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目標三個方面,環境績效審計屬于環境審計的中長期目標。筆者認為,環境績效審計和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審計一樣,是環境審計的組成部分,而不能算是目標。政府環境績效審計有自己的目標體系,并且可以細分為三個層次:根本目標、具體目標和分項目標:
環境績效審計的根本目標與環境審計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即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效益,協調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保護,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環境績效審計的具體目標可以概括為:對環境管理各環節、各步驟的績效情況進行審查、分析和評價,找出影響環境管理績效的不利因素,提出針對性的改進建議,從而推動政府環境管理工作更加經濟、高效的進行。
根據出發點的不同,又可以進一步地將具體目標分解為各類分項目標:(1)監督和評價環境管理活動的經濟性,促進環境管理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耗費最少的公共資源,實現投入成本的節約化;(2)監督和評價環境管理活動的效率性,促進環境管理在相對一定的投入下,實現產品、服務或其他成果的產出最大化;(3)監督和評價環境管理活動的效果性,審查目標實現的程度,以及實際取得的效果與預期效果的關系,促進環境政策、資金、項目實現預期的目標等。
三、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中,列示的環境績效審計內容包括:對政府監督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對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進行審計、對其他政府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計、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等。
當然,確定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還是要從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出發,對整個環境管理體系進行分析研究,確定環境績效審計發揮作用的環節,進而確定其內容。筆者認為,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目前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是政府環境政策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對政府環境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包括環境政策制定的科學性、環境政策結構的合理性、環境政策本身的可操作性和連續性、環境政策執行中利益關系的共贏性、執行環境政策、法規、制度的效果性等方面。典型案例如審計署20__年對鋼鐵、電力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調查。
二是政府環境資金的績效審計。國家撥付給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環保專項資金是用于防治污染、治理環境的主要來源。審計機關在對環境資金的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之上,還應對環境資金的籌集、撥付和使用的效益性進行審計,因為單純的真實合法,并不等于管理和使用的節約、優質、高效。典型案例如陜西省審計廳對秦嶺“退耕還林”專項資金的審計。
三是政府環境項目的績效審計。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政府對改善環境的投資也越來越大,項目范圍涵蓋水環境整治、生態效益補償、污水處理及垃圾填埋、沼氣建設等。審計機關應關注政府環境項目的投資績效,審查項目落成后能否實現設計目標,是否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經濟和環境收益。典型案例如深圳市審計局對城市污水處理投資項目的審計。
四是政府環境信息系統的績效審計。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已經高度依賴于各種類型的環境信息系統,如大氣監測系統、 污水處理信息系統、排污費征收管理系統等。審計人員應檢查這些信息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可靠性和效率性,并對系統產生數據的真實有效性進行核查。典型案例如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對唐山熱電公司煤煙自動監測系統的審計。
四、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方法
環境績效審計的技術方法有多種,有的在傳統審計中也經常使用,如面談詢問法、調查問卷法、實地觀察法、分析復核法等;有的則是專業性的技術方法,常見的如環境費用效益分析法、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等:環境費用效益分析法,是指對環境建設項目的全部影響進行計量分析,并對項目的整體費用和效益加以權衡的方法;層次分析法,是指將各類環境因素進行排序和分解,劃分為若干模塊化、數量化和遞階化的矩陣,再進行多層次模型分析的方法;模糊綜合評價法,是指通過模糊數學原理將定性評價轉化為定量評價,合理確定環境績效評價要素的權重,再進行總體綜合分析的方法。選用什么樣的審計方法,應以獲取充分和適當的審計證據、形成有說服力的績效審計報告為重。只有方法適當,才能為準確地描述和評價環境績效提供保證。
在現階段,除了繼續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外,審計人員也應該注意調整思維定式,不斷嘗試和采用先進的環境績效審計技術和手段。例如,江蘇省審計機關在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情況審計中,運用歷史數據、現場勘察數據分析的方法,評價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績效;運用環境系統數據縱向、橫向對比的方法,評價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投入產出績效;運用微觀個體情況歸納分析的方法,評價區域環境治理的宏觀績效,都取得了很好的審計效果。同樣在太湖水污染治理審計中,浙江省審計機關運用實地取樣檢測水質的方法,分析水質變化的影響程度;通過環境監測專家咨詢法,對水污染物排放和處理數據進行測算,有效地增加了績效評價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五、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標準
在環境績效審計實踐中,由于被審計單位的多樣性,不同的項目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評價標準。因此,審計人員應該為每一個審計任務“量體裁衣”,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具體目標,有針對性地來確定審計標準。在選擇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時,要與被審計單位充分溝通,解決相互間對衡量指標的分歧,這樣審計結論才能得到被審計單位的認可。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尤其是一些國家和地區片面追求經濟增長而忽視環境的保護與治理,這導致人類的生活和生存環境日益惡化,并導致了全球變暖、臭氧層破壞、酸雨、淡水資源缺乏、水污染、生物多樣性喪失、極端性氣候變化頻發等不利后果,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多次出現環境公害事件。環境問題已經成為關系到人類能否生存和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并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目前,加強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各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議題。
有效的環境管理系統是減少環境不利影響、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而環境審計作為環境管理的一種重要工具,受到世界各國(地區)、有關國際組織以及各類企業、非營利組織的關注。許多國際或區域性組織及相關的國家和地區都已了環境審計指南。從實踐來看,在西方國家,環境審計在政府部門、私營組織當中均得到了較快發展。例如,1992年以來,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政府環境審計都得到了快速發展。在各類私營組織中,內部環境審計更是發展迅猛。1991年一項對75家加拿大私營公司的調查表明,有57家制定了環境審計計劃 。1992年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對236家制造業、公用事業、天然產業公司進行的調查表明,有許多公司實施了內部環境審計,其中對環境事項的會計處理進行審計的公司達到33%,對環境法規的遵循性及相關的報告要求進行審計的公司達到40%,對內部環境政策與程序的遵循性進行審計的公司達到58% 。
1983年以來,我國政府審計機關不斷探索政府環境審計工作,并且隨著我國環境保護與治理力度的日益加大,我國政府環境審計實務也有較大的發展和創新。但是,客觀地說,我國目前的環境審計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無論是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目標,還是審計方法,均有待進一步研究,而且人們對于環境審計的含義、內容、目標等問題還存在不同程度的模糊認識。隨著我國環境污染的不斷加劇以及科學發展觀、生態文明以及低碳經濟觀念的不斷深入,我國有必要進一步推進環境審計工作,尤其是企業內部環境審計工作,以促進環境管理系統的提升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這就需要理論界進一步加強環境審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由于國外環境審計發展相對成熟,有關理論研究也較為深入,本文將對國外相關文獻進行簡要的回顧和總結,以期對我國相關理論和實務研究有所幫助。
環境審計的基本概念
1.1資源環境審計資源環境領域的“市場失靈”使得政府應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承擔主要責任。目前,政府一般靠命令(如市場準入、產品標準等)和市場化工具(如排放權交易、補貼、稅收等)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命令帶有行政色彩,易出現尋租腐敗,市場化工具需要良好的市場制度環境[3]。審計作為一種信息工具,在維護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陳塵肇[4]、鄭石橋[5]等研究了國家審計的建設及實現路徑。宮軍[6]研究表明,審計機關在國土空間開發、節能資源利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方面可以發揮重大作用。20世紀70年代起,很多國家審計機關轉向績效審計并開始關注資源環境績效,1992年世界審計組織(INTOSAI)成立環境審計委員會(WGEA),2004年以來,WGEA先后了水、生物多樣性、廢物管理、礦產資源、林業資源、漁業資源、可持續能源、氣候變化應對、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審計等9個審計指南。1998年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成立后,全國范圍內資源環境審計項目增多,僅“十一五”期間就安排了26個資源環境審計(調查)項目[7]?!秾徲嬍?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將資源環境審計作為六大重要審計類型之一予以強化。2009年我國審計署的《關于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意見》指出:“逐步將審計范圍從土地資源和水環境審計擴展到海洋資源、森林資源、礦產資源、大氣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建設、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和生物多樣性等領域”。2011年劉家義審計長對審計的定位由“國家經濟社會的免疫系統”發展到“國家審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拓寬了資源環境審計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著力點。雖然在生態文明建設和資源環境審計的實踐方面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將兩者結合起來的研究并不多;在生態文明建設路徑的研究和課題招標方面,現有研究突出了美學、法學、哲學視角,忽視了審計工具視角。
1.2資源環境審計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揭示相關風險,保障生態安全,促進實現生態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是正確處理人類活動、資源、環境和生態系統之間的關系。以人類活動為起點,他們之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首先,人類活動可能耗費資源,破壞生態系統,污染環境;其次,資源趨緊、環境污染和生態失衡帶來生態危機,進而危害人類健康和安全,損害人類的可持續發展。人類活動帶來經濟發展的同時,會帶來一系列風險如圖2所示。首先,人類生產和消費活動在某種程度上破壞了大自然原有的面貌和運行規律,對其中的各個要素都帶來了影響,影響最廣泛、最直接的便是土地、空氣和水。這三個方面的威脅形成環境風險。其次,環境問題和人民生活息息相關,人類不當行為發生的同時,人類自己也成為受害者,幾乎每一類環境風險都直接或間接威脅著公眾健康,形成健康風險。另外,人類活動帶來的環境風險、健康風險以及資源濫采亂伐和不當利用還會導致經濟社會文化風險。生態文明建設就是要不斷地解決人類活動帶來的上述問題及相關風險,實現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生態平衡,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人居環境。國家審計是國家治理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內生的具有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統”,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手段[8]。國家安全包括財政安全、金融安全、權力運行安全、信息安全、民生安全、國有資產安全和資源環境生態安全。“有風則險,無風則安”,維護資源環境生態安全,首先要揭示風險,其次是管理風險。維護資源環境生態安全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生態文明。因此資源環境審計的目標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是一致的。風險一方面來自外部環境的非人為因素,另一方面來自利益相關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國家審計可以鑒證機會主義行為[5],揭示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相關風險,促進制度建設和政策執行,保障生態平衡,最終實現生態文明。
2資源環境審計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機制
2.1揭示機制揭示機制要求審計人員能夠發現和報告生態文明建設的問題和潛在風險,揭示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政策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等問題,能否揭示這些問題和風險與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有關。高超的業務能力能提高審計人員發現問題的概率,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保證審計人員客觀地報告審計結果。如果發現了問題不報告或不能客觀地報告,是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問題。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與審計準則的先進程度有關,先進的審計準則蘊含的審計模式能夠提高審計人員發現問題的能力。揭示機制主要來源于審計機關的檢查權、調查取證權和結果公布權。因此,發揮揭示機制要求審計人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為保證揭示機制的實現,審計機關應該建立科學的資源環境相關人才培訓和引進制度,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立先進的資源環境審計相關準則或指南。
2.2威懾機制威懾機制要求審計機關能夠使得被審計對象對審計有足夠的敬畏,這種敬畏除來源于審計機關的權威信任外,還來源于審計法授予審計機關的賬戶查詢權、違規行為制止權、違規資料資產的封存權、處理處罰權、暫停撥付使用權、建議糾正權、提請協助權等,威懾機制會帶來被審計對象成本的提升,能夠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片、“免疫”一方的目的。國家審計是高層次的監督,根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具有行政執法權,可以對被審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直接作出處理處罰決定,也可以建議主管部門、監察部門給予被審計單位處理處罰或者對相關直接責任人進行處分,相關部門應將處理處罰決定、建議執行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這些規定提高了國家審計的權威性,強化了審計威懾機制。通過審計威懾機制可以強化生態文明建設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的執行,提高制度的執行力,降低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尋租動機。
2.3預警機制預警機制要求審計機關能及時準確地發現生態文明建設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切斷風險源。一般來說,預警機制由審計方式決定[5]。能較好實現預警作用的審計方式有三種:一是跟蹤審計,二是持續審計,三是專項審計調查。跟蹤審計是指對審計事項運行全過程分階段、有重點的持續性、過程性審計。與非跟蹤審計相比,跟蹤審計強調過程性、時效性和預防性,能夠切實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跟蹤審計應重點關注資源環境政策跟蹤審計、重大環境治理項目跟蹤審計。持續審計通過實時在線審計實現動態跟蹤,具有審計過程的連續性、審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審計程序的自動化等特征,可以對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機會主義行為進行及時跟蹤,從而為預警機制奠定基礎。專項審計調查是開展資源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方式,針對生態文明建設中屢審屢犯的問題,審計機關可以通過開展跨部門、跨行業的專項審計調查,提出體制、機制性建議。
2.4抵御機制抵御機制要求審計人員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結合資源環境治理提出針對性建議,以防止同類問題的再度發生,完善治理機制,“強身壯體”,增加其抵御“病毒”的能力,最終實現善治[5]。審計建議及其實施是抵御機制的核心內容,具體包括:一是審計建議,也就是如何以恰當的方式提出高質量的審計建議;二是審計建議實現機制,也就是委托人人和審計方如何聯動以采納和實施審計建議(例如審計整改聯席會議制度);三是后續審計制度,也就是在審計建議提出之后,審計方自己要驗證審計建議是如何被實施的。上述三個方面的制度安排是密切相關的,沒有高質量的審計建議,找不出生態治理機制的缺陷,當然無法改進治理機制,進而也就無法抑制問題再度發生。另外,按照審計法的規定,政府應當將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也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抵御機制。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系統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目前,很多舊的制度不能適應生態文明建設,新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一方面,可以通過開展資源環境績效審計提供制度建設和相關改革(如資源稅改革)需要的信息,避免制度建設中的“信息孤島”問題;另一方面,待新的制度建設完成后,開展資源環境政策制度執行審計,可以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3資源環境審計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的路徑
結合INTOSAI環境審計小組的環境審計相關指南,我們認為,審計機關可以通過開展資源管理審計、環境治理審計、生態系統審計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服務生態文明建設。
3.1資源管理審計
資源管理審計的目標是促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緩解資源趨緊狀況;終極目標是幫助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開展資源管理審計應借鑒“循環經濟”的理念。資源管理審計具體包括礦產資源審計、國土資源審計、漁業資源審計、林業資源審計、能源審計等領域。重點關注亂采(挖)濫伐、無序開發及侵占、圍墾河湖等導致資源損失浪費和生態環境破壞的問題,以及非法出讓、轉讓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和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從生態文明建設的角度還需關注:節約環保與調整產業結構、污染防治與企業節約增效、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與擴大內需、生態保護與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的結合情況;清潔生產的推行情況;傳統產業的生態化改造情況;“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關注節能、節水、節電等應用工程項目的專項投入、專項收費,揭示和制止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規范專項收費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等。
3.1.1礦產資源審計礦產資源的采掘一般包括勘探、開發、采掘、加工、關閉和復墾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會影響環境和生態系統,同時對經濟和社會產生影響。礦產資源審計的目標是幫助實現礦產資源的可持續開采和利用。礦產資源審計主要關注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協議法規和政策的遵守情況及其效果、相關部門的管理績效是否可計量、職責權限是否明晰。從“循環經濟”的視角來看,不同環節審計的關注點也不同:資源開采環節,應重點關注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效率;資源消耗環節,應重點關注資源利用效率;廢棄物產生環節應重點關注資源的綜合利用和循環利用;在資源的社會消費環節應關注綠色消費情況。從生態文明建設的角度,還應關注資源產權制度、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完善情況,資源稅改革情況等。
3.1.2國土資源審計國土資源審計具體包括土地資源審計和海洋資源審計,其中海洋資源審計具體表現為漁業資源審計。土地資源審計的目的是幫助實現土地資源的集約和可持續經營。土地資源審計應重點關注土地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土地管理的職責履行情況、土地整治情況、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整治相關資金管理情況。其中土地政策重點關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耕地占補平衡政策、保障性住房和產業性供地政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等,土地管理職責應圍繞土地的征收、儲備、供應、使用等管理職責;土地整治情況應關注項目的立項、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耕地補充的數量和質量等;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整治相關資金管理情況應關注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等。從生態文明建設的角度來看,國土資源審計還需[6]:審查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頂層設計的科學性,關注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原則的執行情況,重點關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低丘緩坡荒灘開發、工礦廢棄地復墾等機制的運行效果,主體功能區戰略的實施進度;關注推動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發展,推進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
3.1.3漁業資源審計漁業資源審計的目的是促進實現漁業資源的可持續捕撈。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漁業工程項目中公共財政資金的使用,如資金是否違規?是否得到了恰當的管理?是否能滿足漁業管理要求?協定、法律的遵循,如政府部門是否遵循了國際公約和國內法規?相關法規公約是否存在沖突?是否得到有效實施和遵循?相關政策執行效果,如政策是否能應對漁業的主要威脅?相關政策目標和措施是否清晰明確?執行效果如何衡量?政府處理漁業威脅的績效,如是否設定了績效目標?績效結果是否可靠?管理和監督漁業的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數據和信息能否公開透明?漁業的研究與監督包括關于漁業保護的公眾教育,如是否劃撥了專項教育資金?使用效果如何?向其他機構和公眾的報告,如報告需求是否滿足?是否準確并經過第三方確認等等[9]。
3.1.4林業資源審計林業資源審計的目標是促進森林保護、環境改善和實現生物多樣性。審計人員應該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相關法規是否有效地促進森林保護活動的開展?是否存在妨礙森林保護活動的風險因素?森林保護活動是否產生了預期效果?是否存在土地重疊覆蓋和林地使用不合理的現象?林業部門開展工作是否有具體清晰的目標?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管理體制是否合理?森林保護的效率效果性如何?森林火災防御是否合規?在降低火災發生頻率上是否有效?國家公園、保護區、野生動物園、森林保護區以及其他保護地區是否存在非法砍伐樹木的現象?在森林區域是否有植樹計劃?生態林建設對于改善周邊氣候環境和下游水環境是否有效?生態林對于護林部門收入的影響程度如何?審計人員還要評價政府、企業和護林部門對森林保護的職責履行情況、資金使用情況;評價林業部門的伐木計劃及其是否能有效地管理森林,使之具備多種經濟價值。
3.1.5可持續能源審計可持續能源審計旨在審查能源部門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能源政策的執行情況,相關資金使用情況,對其在使用可持續能源過程中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并提出有關發展和使用可持續能源的建議,推動可持續能源的健康發展。在進行可持續能源審計過程中,可以重點審計以下能源管理工具[10]:直接財務支持,如對研發活動的支持、投資激勵、節能獎勵等;間接支持,如稅收減免、政府采購等;對能源部門的監管,如制定保護性分類電價制度、嚴格市場準入等。
3.2環境治理審計
環境治理審計的目標是促進保護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終極目標是促進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人居環境。環境治理審計具體包括水環境審計、大氣污染治理審計、廢物管理審計、土壤污染防治審計等領域。審計將重點關注城鄉居民飲用水源不達標、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管理運營不善、重點流域斷面水質不達標、城鄉土壤嚴重污染、規劃環評不到位、工業企業廢氣、廢水、固廢違法排污等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問題。
3.2.1水環境審計水是生命之源,水環境審計是審計機關最早關注的領域。水環境審計的目標是促進水環境的改善。水環境審計主要關注水環境資金、水環境法規政策、水環境管理、水環境項目等四個方面。其中:水環境資金要關注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減排專項資金、排污費、污水處理費等的征收、分配和管理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效益性;水環境法規政策落實情況要關注相關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及效果,廢水環境政策的環境影響;水環境管理要關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排污許可等方面的責任履行情況;水環境建設項目運行情況要關注工業污染防治項目、生活污染防治項目、農村面源污染防治項目、污水處理等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營績效方面。另外,水環境審計還包括海洋傾廢審計和海域使用情況審計。廣義的水環境審計除上述內容外還應該包括水資源審計,水資源審計關注淡水資源的節約和有效使用,屬于前述資源管理審計范疇。
3.2.2大氣污染治理審計和氣候變化應對審計近年來,我國大范圍的霧霾和極端氣候時有發生,嚴重危害公民健康,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大氣污染治理審計主要包括大氣污染防治審計和大氣環境審計,前者主要是看治理資金投入后,是否建設大氣污染治理設施,設施是否正常運轉,排放能否達標,其審計目標是促進大氣排放達標;后者主要是審查污染防治資金的投入是否使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得到改善,其目標是促進大氣環境質量好轉。氣候變化應對審計包括氣候變化減緩審計和氣候變化適應審計[11]。氣候變化減緩審計主要是指對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完成情況的審計;氣候變化減緩審計主要針對為減少氣候變化造成的災害損失而制定的政策的執行情況的審計。
3.2.3廢物管理審計廢物一般包括危險廢物、固體廢物和放射性廢物。不恰當的廢物處理或排放會造成水、土壤和空氣的污染,進而影響公眾健康(如中毒、傳染病、致癌等)。廢物管理審計的目標是幫助實現廢物的合理處置和有效利用,降低公眾健康風險。不同類型廢物的管理模式不一樣,審計人員在立項時應優先關注危險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廢物管理審計應重點關注:廢物管理相關政策是否存在?這些政策的遵循情況,廢物風險管理情況、廢物管理系統運行和效果,政府履行廢物管理國際責任情況,廢物管理的監督情況等等。在廢物管理審計中應考慮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回收等環節,分析各環節廢物發生危害的可能性和嚴重性,進而確定審計重點。審計人員應熟知各行業企業可能產生的廢物及其管理流程,采用行業為導向的廢物管理審計模式。
3.2.4土壤污染防治審計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審計既是保護土地資源的重要舉措,更是環境治理審計的重要內容。土壤污染屬于隱性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潛伏性和不可逆轉性等特點。土壤污染一般源于工礦業的高危廢物、農業生產中的化肥、農藥、地膜、畜牧養殖等,另外,城鎮居民生活垃圾、核工業的放射性物質等也是土壤污染的重要源頭。土壤污染防治審計的目標是促進改善土壤質量,提高土壤修復效果。土壤污染防治審計的重點應結合相關行業、區域產業規劃,關注高危土壤污染源的防治,如鋼鐵行業中的酸洗污泥污染,有色冶金行業的重金屬污染、農業生產中的農藥污染和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的效果性等。
3.3生態系統審計
生態系統審計將重點關注水土流失嚴重、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擴展嚴重、生物多樣性減少以及工程建設中存在的破壞生態環境等較為嚴重的問題。生態系統審計的目標是保障生態安全。生態系統審計主要關注森林、濕地和海洋三大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是生態系統穩定的保證,可以給人類提供海鮮、野味等食物,提供木材、草藥,凈化空氣和水,降解固體廢物,減緩極端氣候帶來的影響。生物多樣性審計是開展生態系統審計的主要表現形式。生物多樣性審計的目標是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平衡。審計人員開展生物多樣性審計時應充分識別威脅生物多樣性的各種因素如棲息地的退化、外來物種的入侵、資源(包括森林、生物、漁業、能源等)的過度采伐和捕撈、水污染、氣候變化、非法交易、生物技術等,了解政府的應對措施如建立公園、保護區,制定相關政策、利用財政工具、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等。生物多樣性審計的重點一般包括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保護區,瀕危和入侵物種,生物棲息地,基因資源,國際合約履行情況等方面。生物多樣性審計可以單獨開展,也可以與水資源審計、森林資源審計、漁業資源審計等結合進行。上述審計業務是相互聯系的,譬如,開展礦產資源采掘活動時可能會帶來森林的退化、生物多樣性的缺失、溫室氣體和重金屬的排放、同時帶來廢棄物處理和土壤污染等問題,因此,開展礦產資源審計時可以同時開展生物多樣性審計、廢物管理審計、土壤污染防治審計和大氣污染治理審計等業務。
4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資源環境審計模式:風險導向資源環境審計
4.1明確審計目標審計目標是審計之后所要達到的一種狀態。資源審計的目標不外乎資源節約、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環境審計的目標就是天藍、地綠、水凈;生態系統審計的目標就是生態平衡。影響目標實現的各種因素構成各種威脅,這些威脅形成相關環境風險,進而產生公眾健康風險,還會進一步發展為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
4.2識別和評估人類行為帶來的資源環境問題及相關風險首先,審計人員應充分了解被審計領域相關背景知識和現狀,并從中識別潛在的威脅。其次,分析這些威脅對短期、長期的環境、經濟、社會、文化產生的影響。一般情況下,人類活動會帶來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加劇、生態系統退化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影響構成相關風險。針對上述問題,審計人員要評估風險的嚴重程度,確定風險發生后損害的可恢復性,還要考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這是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最重要的一步。相關風險的識別和評估對于整個資源環境審計具有導向作用,也是審計工作的切入口。
4.3了解政府對風險的應對措施、主要參與者的角色和責任資源環境審計的實質不是對資源環境本身進行審計,而是對政府的環境風險管理進行審計。因此,在識別和評估風險的基礎上,審計人員要了解政府緩解、預防和控制上述風險的機理;了解政府應對威脅的法規、政策和財政工具有哪些?關于資源環境問題的利益相關者有哪些?他們的角色和責任是怎樣的?相應的公共開支的情況如何?以幫助審計人員識別、選擇審計評價標準,初步確定相關審計范圍。
4.4評估政府應對風險的能力,選擇審計主題或審計范圍確定審計主題或重點是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基礎工作?;谝陨蠋讉€步驟所獲得的信息,審計人員應進一步評估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對資源環境風險的能力,針對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確定審計的主題或重點。這一步驟通??梢圆捎脝栴}分析法完成,下述關鍵問題值得考慮:相關政策和財政工具是否存在,是否可行?是否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際環境公約?風險管理情況如何?風險管理系統的實施質量,行政內部控制情況如何?政府是否進行了有效監督?內部審計是否發揮作用?同時,我們還應該考慮:這些問題是否可審,是否有審計依據或評價標準?
環境審計與可持續發展理論有機結合,它始于20世紀60年代以后。最初是以內部審計的方式進行的,旨在防范企業可能遭到環境訴訟和可能由此帶來的巨大財務風險。1995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埃及開羅召開的第十五屆大會上,把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列為主要議題,并了《開羅宣言》。開羅會議確定了環境審計的定義和內容。
環境保護是人類永恒的主題。如果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以及自然資源的枯竭這些問題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去認真地加以研究和解決,那么人類就會受到自然界的懲罰,最終必然會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重大戰略,把保護環境放到重要位置。審計作為一項綜合的經濟監督行為,必須在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但現實中看到,由于缺乏正確的理論指導和對環保資金收支不能進行經常性的審計監督,沒有健全的環境審計準則和評價標準體系,導致環保資金大量流失,使亟待解決的一些環保問題難以處理等現象。因此,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環境審計的先進理論和實踐,研究和探索我國環境審計的基本理論,規范環境審計的內容,探討其未來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環境審計是由有關審計組織依據環境法規政策和標準,遵循審計準則,系統地、定期地對被審單位的環境活動、環境財務信息和環境管理系統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并將審計結果報告委托方。環境審計要審查各級政府制定的環境政策和措施是否符合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審查企業是否建立了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適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環境管理體系并付諸于實踐;審查環保資金籌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等,糾正錯誤、查出弊端,以促使被審單位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監督被審單位切實履行其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因此,開展環境審計可以為環境利益相關者提供服務,是環境經濟管理的要求,也是實現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客觀要求。因此,筆者結合我國國情和環境審計中存在的問題,認為完善和規范我國環境審計理論和實踐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一、建立、健全環境審計的技術標準和環境經濟評價指標體系
審計機構進行環境審計,需要建立、健全應遵循的技術標準。主要是指應建立相應的具體準則,并使其具備實踐上的可操作性,因為它是衡量環境審計質量的標準。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環境審計委員會的《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提出最好的辦法,是建立一套框架性的理論基礎,指導審計機關如何充分考慮審計的類型、審計標準的目的和來源,建立技術標準。環境審計涉及的專業知識較廣,我國環境審計起步又較晚,缺乏環境審計規范、環境審計方法和環境審計實務等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建立健全和完善的環境審計準則目前尚有難度,而在實際工作中,如何確定環境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采取何種審計類型、選用什么樣的取證程序和方法、審計結果怎樣評價等,只能憑審計人員的職業經驗來做出結論,尚缺乏權威性。
由于與環境審計相關的許多問題很難直接用經濟指標進行評價,環境審計面臨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建立合理的評價指標。要做好這項工作,應針對不同的審計類型和不同的審計目標,分別建立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及其防治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同時,綠化效益的評價標準也應重視。浙江省審計學會課題組提出環境審計要用環境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和環境費用效果分析方法,將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納入傳統的成本效益分析法中,并對此加以確認和計量,建立一套適用的環境經濟評價體系,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二、要結合我國實際,以對環境保護的財務審計為突破口,發展環境審計
以對環境保護的財務審計為突破口,開展環保管理和環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效益性審計是發展我國環境審計的正確道路。這是由于,從以往審計發現的問題來看,對環保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都存在許多問題。如挪用和無效使用等,具體表現為:一是排污費征收執行不力。有的地方年排污費的征收率僅為41.68%,有近六成的排污費不能征收到位;二是虛列排污費收支,有的將排污費列支為環保貸款或其他;三是環保貸款不規范,有的環保局拔出環保貸款資金,不按規定委托銀行辦理,甚至有的企業收到環保貸款也不做環保貸款賬務處理;四是擠占排污專項資金。審計發現某縣環保局將宿舍樓基建預付賬款轉列為??钪С觥h保補助費支出。另外,還有的環保執法人員“靠山吃山”,造成排污費大量流失。這些問題的發生,大大降低了投入巨額環保資金的實際效果,非常有必要通過對環保資金的財務審計進行嚴格的審計監督,使有限的環保資金發揮最大的環境效益。
自我國恢復審計監督制度以來,已經在財務審計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較為規范的制度和方法。我國已經開展了對國務院所屬的環境保護部門、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管理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審計,并取得了明顯成效,更應加以堅持并總結提高。
以財務審計作為環境審計的突破口,并在此基礎上發展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績效審計,符合環境審計自身的特點及其發展規律。就其本質而言,環境審計除了要更多依靠環境專家進行專業性更強的環境審查之外,與其他已經開展的一般審計相比,無重大差別。因此它的發展規律也只能體現出以財務審計為基礎并逐步擴展到績效審計。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
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審計人員必須熟悉審計理論與實務、財會理論與實務、環境管理原理和環境管理方法。因為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學和審計學的一個分支,或在該領域中的應用。另外,環境審計離不開相關的法律、法規,需要對環境質量、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因此,審計人員還要具備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社會學、統計學和工程學等方面的知識。由于我國開展環境審計時間不長,實踐中審計人員多是以財務、工程審計知識見長,對于環境審計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術和手段等,離全面開展環境審計的要求尚有距離。因此,需要通過對審計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組織學術研討會、實踐經驗交流會等方式,以改變我國環境審計人力不足、范圍不廣、質量不高、收效不大等現狀。
環境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環境審計要涉及多個被審單位和部門,必須要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尤其是環保部門。環保部門由于從事專業規劃、管理、組織、協調及監控,具備專業技術能力,同時又是制定環保制度、標準、準則的主體,代表政府對社會的環保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審計作為環境經濟監督部門應與環保專業部門加強協調和溝通,在環境經濟效益的評價方面做到資源共享、資源整合,從而使環境審計機構能夠擔負起獨立于環保部門之外的審計監督行為,對被審單位的環境管理責任進行監督、評價和檢查。
四、借鑒國外經驗,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審計理論和實踐
建立環境會計,為環境審計的開展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在國外,環境信息披露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作為社會責任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披露在公司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分析與問題討論”部分。我國環境會計發展滯后,國家沒有制定專門的環境會計準則,企業也不重視環境成本、環境效益的核算,企業會計披露環境信息很少,審計人員難以從會計報告中直接獲取審計證據。因此,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對環境信息披露的真實程度、詳細程度和披露方式進行規范,與其他國家的會計專業組織加強溝通和相互學習,結合我國的具體實際情況,作出有關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具體處理方式的規定,并隨著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逐步加以修正和完善。
[關鍵詞] 旅游 循環經濟 人文精神
一、引言
循環經濟的概念產生于20世紀90年代后期,它是相對于傳統經濟發展模式而言的,代表了新的發展模式和發展趨勢。循環經濟是物質閉環流動性經濟、資源循環經濟的簡稱,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目標,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3R”原則),以物質閉路循環和能量梯次使用為特征,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方式運行的經濟模式,它要求人類在社會經濟中自覺遵守和應用生態規律,通過資源高效和循環利用,實現污染物的低排放甚至是零排放,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2005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22號)明確提出,“力爭到201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發展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持體系、體制與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等中長期目標和分階段推進計劃。循環經濟在國民經濟各個部門逐漸實施開來,作為國民經濟增長點的旅游業也不例外。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就是要在旅游業發展過程中,遵循循環經濟理論,履行循環經濟實踐,以生態效率為目標,把旅游資源納為一種稀缺性資源,按照生態規律,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和生態技術來組合和設計旅游產品,減少旅游環境污染,從根本上緩解旅游業、環境的矛盾,保護旅游資源和環境,實現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何為“人文”,思想史中,“人文”一詞在中國最早出現在《易?賁卦》中:“(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謂“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即觀察人類文明的進展,就能用人文精神來教化天下;在西方思想世界,“人文”思想主要被用來描述14世紀到16世紀期間以反抗中世紀對人的壓抑而產生的人本主義思想,但“人文精神”作為一種世界觀,則早在古希臘時代就誕生了,是以追求真善美的價值理想為核心,表現為對人的價值、尊嚴、權利的追求、維護和關切,對一種全面發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其目的是揭示人的生存意義、實現人的價值和尊嚴,追求人的完善和自由發展,是人類追求自由、全面、和諧發展的一種偉大而崇高的精神。發展旅游循環經濟,不僅體現了旅游經濟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積極追求,更體現了對人文精神的追求。
二、實現“以人為本”的和諧旅游是發展旅游循環經濟的根本目的
縱觀中西方人文思想,“人文”的核心在于“以人為本”,重視人的價值,否定人淪為物的奴隸。人文精神在人類文明發展進程中始終具有重大意義。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要求一切發展必須是為了“人”的發展,是為了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發展。正如同志所說: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薄耙匀藶楸尽本褪恰鞍l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和諧旅游則是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新旅游,它是通過對旅游資源的和諧利用、旅游業的和諧運行以及旅游者的審美和愉悅(或者說是和諧的體驗),達到生態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事態和諧(人與人/社會的和諧)以及心態和諧(人的身心和諧),通過三大和諧折射出旅游發展中蘊含的深層人文關懷、生態關注和綜合效應。然而,傳統旅游業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眾多諸如地表景觀破壞、水環境污染、空氣品質下降、生物多樣性減少等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出路在于發展旅游循環經濟。
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實現和諧的旅游經濟。循環經濟觀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經濟活動,不僅要考慮工程承載能力,還要考慮生態承載能力,在生態系統中,經濟活動超過資源承載能力的循環是惡性循環,會造成生態系統退化;只有在資源承載能力之內的良性循環,才能使生態系統平衡地發展。按照旅游循環經濟戰略,遵循生態經濟學、環境經濟學、文化經濟學原理的原理與方法,充分發揮發揮知識經濟、體驗經濟、技術經濟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優化配置資源,提高資源環境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充分考慮旅游承載力,把旅游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促進旅游經濟的和諧發展。
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實現旅游資源和環境的和諧利用。循環經濟的生產觀念是盡可能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循環使用資源,創造良性的社會財富。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就是要改變過度消耗旅游環境、破壞旅游環境的傳統旅游方式,依托清潔能源、能耗最小化進行發展,促進物質循化過程廢棄物最小化;最終實現投入物質減量化,資源再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等,增強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程度,促進旅游生態環境良性循環,從而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的目的。
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實現旅游者的和諧體驗。旅游循環經濟發展模式試圖通過教育和體驗等方式提高旅游者的環境意識。在這一過程中,旅游者可以認真思考旅游的本質和真諦,樹立正確的旅游理念,把旅游作為知識經歷、知識體驗、知識交流、審美欣賞、凈化靈魂和實現人的自我價值的方式等,并由此提升個人價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三、“人”是發展旅游循環經濟的依托力量
發展旅游循環經濟是一個創新性的工程。它要做到:(1)理論創新,即構建旅游循環經濟的理論體系。要對資源的、開發、利用及旅游產品消費等多個環節的資源經濟學行為進行深入研究,構建旅游循環經濟的理論體系。(2)技術創新,研發新工藝、選用新設備和運用新材料,加強技術創新,構建發展旅游循環經濟的技術支撐體系。(3)法律政策創新,要完善與旅游和循環經濟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構建旅游業發展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4)文化創新,發展旅游循環經濟要注重文化創新,即確立以人為本、以價值觀的塑造為核心的軟性管理模式,主要通過柔性的而非剛性的文化來引導、調控和凝聚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5)管理創新, 旅游循環經濟是一個涉及旅游業、資源、生態環境和社會各個領域的大系統,若要對其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還需要從管理體制創新,構建一套科學的管理體制。
以上發展旅游循環經濟所需的理論、技術、法律政策、文化觀念和管理制度層面的支持必須依靠“人”、也只有依靠“人”才能實現。首先,必須依靠“人”的發展觀的深刻轉變。發展觀是一定時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在思想觀念層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個國家在發展進程中對發展及怎樣發展的總的和系統的看法。.它決定發展道路、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由于傳統的旅游經濟模式是粗放型的,將旅游業簡化為數量型增長和外延的擴大再生產,旅游活動開發者和經營者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及旅游者為最大限度的滿足自身的旅游需求,同時,旅游資源的開發、規劃、管理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缺乏相應的監督約束機制,導致旅游區的環境惡化,生態系統嚴重失調,使一些旅游地的旅游價值在慢慢喪失。
只有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轉變人們對旅游活動的觀念,以新的系統觀、經濟觀、環境倫理觀、生產發展觀、消費觀等觀念來指導旅游活動的有序、健康發展;全面提高人的思想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依靠人的全面發展。并將這些觀念、素養上升到法律條例程度,做為一種法律規范來約束、監督人的行為,以此來保證新的理念、模式的貫徹、落實和實施。
四、構建和諧的“人地關系”是發展旅游循環經濟的核心任務
所謂“人地關系”是,人類在改造自然過程中形成的人與地理環境之間的關系。如何正確處理人地關系,是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在哲學層面需要解決的問題。在中國傳統哲學中,有“天命論”(自然災害、生產豐欠乃至國家興敗皆由天定)、“機械唯物論”(人地關系密切,而以地的發展規律主宰一切)、樸素的“辯證唯物論”(地理條件是可變因素,因人而異),在西方傳統哲學中所滲透的人地關系是一種典型的人類中心主義,它認為:人不僅是自然的主人,同時也是一切價值的來源,大自然對人類只有工具價值,并無內在價值;人類具有優越性,超越自然萬物;且人類與其它生物沒有倫理關系。數千年來,人類在這種傲慢觀念的驅使之下,對自然界采取了種種不負責任的態度,盲目地掠奪式的發展使人類陷入了日益嚴重的生態和環境危機。
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就是要求人們正確認識和科學處理“人地關系”。首先,人和自然環境是一個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整體,二者自從人類誕生之日起即存在密切的相互聯系和作用,并且這種聯系和作用將永遠持續下去。其次,人類和自然環境之間的相互聯系和作用是一種動態變化關系,長期以來,以自然環境對人類的限制和影響為主,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人類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正變得越來越強烈。再次,人是“人地關系”的主體,即“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人具有能動功能和機制,人是地的主人,自然環境可以被人類利用、認識、保護的對象。人類與環境的關系是否和諧取決于人,而并非自然環境。所以,發展旅游循環經濟,只有在正確認識“人地關系”的基礎上,遵循自然規律,按照客觀規律辦事,自然才會向著有利于人類社會的方向發展。正如恩格斯所說:“我們必須時時記住: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民一樣,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們對自然界的整個統治,是在于我們比其他一切動物強,能夠正確認識和運用自然規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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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不對稱以及誠信環境缺乏
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在信息化的環境下,在相關會計信息方面,相關的經營管理者處于一種較為有利的地位,而使相關的所有者處于一種較為劣勢的地位。隨著現階段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內部經營權以及所有權的分析,使得在會計審計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現象時有發生,進而引發相關經營者選擇不符合企業自身的發展情況。再加上缺乏良好的誠信環境,以及利益的驅使,使得會計審計中造假問題時有發生,而且一些會計人員由于道德缺失,使得相應的舞弊行為發生的概率不斷上升。
2.會計制度不完善
近些年來,科學技術不斷發展,市場經濟不斷提升,企業會計操作已經發生了十分大的變化。我國目前所實施的會計制度較為落后,致使會計審計誠信在操作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在傳統的會計制度下,要求相應的會計審計人員只需要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而對于其道德規范要求不多,使得會計審計誠信難以在相應的規范下進行有效的管理,在新的信息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不斷涌現,企業管理水平難以得到有效的提高,企業整體道德缺失。
3.相應作業人員操作失誤致使數據失真
隨著會計信息化的普及,對企業會計人員自身的素質以及專業勝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應的會計工作人員不僅需要掌握豐富的會計專業技術知識,還應當熟練的操作相應的會計軟件。但是現階段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財務人員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作業人員自身素質較差,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產生。
4.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
除了上述的三點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也是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在當前的會計審計作業中,由于種種原因,我國會計監督體系不夠健全,缺乏相應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除此之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會計審計人員在從事相應的財務工作時,舞弊現象會時有發生,進而產生一系列的誠信問題。
二、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相關建議
1.實施相應的會計委派制度
實施相應的會計委派制度,從而解決會計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也是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解決方案之一。在信息化的環境下,企業會計審計過程中,實施委派制度能夠走出以往那種依附于相關單位負責人的模式,從而提供一些虛假的會計信息,使企業內部所有者能夠更好的獲取相應的會計信息,達到企業會計信息對稱的目的。除此之外,還應當不斷地完善企業會計審計誠信環境,建立健全相應會計審計法律法規,促使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不斷完善,會計審計工作人員道德意識的不斷提升,增強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2.完善相應的會計制度完善
相應的會計制度,是解決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重要舉措之一。而要想完善相應的會計制度,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展開相關的論述。首先,在現階段信息化的環境下,建立一個相對完善的信用檔案,并據此建立一個較為科學完整的信息化的信用管理體系,不斷加大獎懲力度,提高企業會計審計中的誠信意識,以及企業會計審計中整體的道德水平,促使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能夠不斷的提升,使企業在未來社會中更好的發展。其次,應當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管理機構,并且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完善企業內部的會計準則,使企業內部從事會計審計的工作人員能夠依據企業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工作,嚴格執行相應的規范,提升自身的職業素質以及道德水平,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企業整體工作人員的誠信意識,促使企業在未來社會中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
3.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
隨著現今社會會計信息化不斷加深,我國企業在會計審計信息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國企業會計審計一直處于理論階段,在相應的研究開發以及實際應用中還未達到相應的標準與要求,主要原因就是我國企業中會計審計人員職業素質較低所致,因此應當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在信息化環境下,對會計中相應的電子數據進行科學的、合理的審計和檢查,加大企業會計審計軟件的改善,對企業會計審計中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相應專業知識的同時,不斷提高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人員的財務軟件的操作水平,促使企業內部相關會計審計人員素質不斷提升。
4.建立健全的會計監督管理體系
現在,會計監督并沒有被絕大數人所人同,在當前的現實生活過程中,所制定的會計監督制度執行的也不盡人意。因此,應當依據相應的法規制度,建立完善的會計審計監督管理體系,加大企業會計審計執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盡可能的提升企業會計審計信息質量,解決企業會計審計誠信問題。對企業內部的會計審計工作人員實行相應的考核體系,要求相應的會計審計制度能夠嚴格的執行,盡可能的提高企業內部會計審計工作人員整體的素質。
三、結束語
1.電子商務對審計環境產生的重要影響
人們對審計行業的看法和態度以及通過審計結論所作出的投資決策等就是電子商務的社會環境。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不斷使用電子商務進行交易,企業的經營風險與電子商務活動的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電子商務業務的關注度提升,由于這些投資者自身對這些電子商務的了解程度不夠,因此特別關注注冊會計師提供的企業關于電子商務業務的審計意見。電子商務對審計對象、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產生的影響。此外,電子商務對法律環境和網絡環境也會產生影響,因為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的過程是受到法律的保護和限制的,所有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范圍都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主要是通過互聯網技術進行交易,因此對網絡環境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可能會出現網絡病毒或者網絡黑客,可見注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電子商務的網絡安全控制進行審計也是很必要的。
2.電子商務對審計風險產生的影響
審計風險主要包括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主要是電子商務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具體體現在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這三個方面。首先,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因為交易活動都是在互聯網上發生的,審計的線索會減少,也就是注冊會計師尋找審計證據的突破點就減少,從而加大了審計的風險。加上電子商務環境下電子支付手段比較多樣化,電子貨幣的使用給審計可以說是新的挑戰,這些因素就加大了審計的固有風險;其次,電子商務對控制風險也會產生影響,控制風險主要是指對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者披露的某一認定會發生錯報的現象,這種錯報可能是由于內部控制沒有及時防止或者沒有及時糾正錯誤而導致可能發生重大錯報,主要風險包括對網絡安全性風險、交易的完備性風險和系統流程的整合風險這三個方面;最后是對檢查風險產生的重大影響,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的線索、內部控制內容等都發生很大變化,因此需要更高專業勝任能力的會計師,往往對電子商務了解很多的注冊會計師比較缺乏,這樣在進行檢查時就會收到相關限制,使檢查的風險較之前有所增加,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3.電子商務對審計對象、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產生的影響
審計對象也叫審計客體,是指審計行為直接或間接涉及的客觀實務或者是經濟行為。電子商務廣泛使用審計對象首先是對電子商務環境下的電子單據進行審計,在進行審計時注冊會計師要主要檢查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中主要環境的結算是否準確,相關憑證是否真實可靠,進行的記錄是否與憑證上的金額一致等;其次是對網絡的安全性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要對電子商務能夠正常運行是否有安全隱患進行審計,具體來說要看網絡所用的加密技術、所使用的殺毒軟件、進行電子商務平臺能否正常運行的控制系統和控制環境的構建進行審計,這樣才能更好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最后是對商務環境下的電子支付進行嚴格的審計,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時,應當確定被審計單位電子支付的類型和具體審計程序,保證電子支付的金額和憑證上記載的金額的真實、完整??梢姡娮由虅盏陌l展對審計的客體、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產生重大影響。
二、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1.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如下:首先,我國的電子商務運營環境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因為在電子商務處于快速發展時期電子商務的一些輔助業務沒有跟上,給審計帶來了很大風險,比如我國的物流系統發展比較慢不能滿足電子商務高速發展的要求,給電子商務活動能否正常進行帶來極大不便,從而制約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還有就是電子商務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這些競爭甚至是全球性的,而且競爭方式各種各樣,我們國家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在電子商務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我國有關電子商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不夠完善,一方面我國有關電子商務的基礎性法律很少,2004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可以說是對電子商務發展環境的進一步完善,但是整個電子商務的法律體系并沒有建立,這樣在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時很多細節就沒有統一的標準從而導致各部門的法規不統一,給企業的管理進行不便,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審計準則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時的具體程序和標準沒有明確規定,導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方法無法滿足商務環境下的要求,帶來審計風險;再次,我國的網絡安全存在隱患和社會信用體系缺失,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主要有信息的造價、信息篡改和信息的盜?。畔⒃旒僦饕ㄟ^病毒來對網絡系統進行攻擊,從而導致用戶的重要信息進行泄露,然后可能會使用戶收到欺騙而造成利益損失,信息篡改是指通過電腦的病毒來修改用戶的信息,這樣就使用戶的信息泄露和失真而產生風險,信息竊取是指通過攻擊用戶和賣家的網站來得到對他們有利的信息。如果電子商務的這些風險不能降低,那么可能會使商務交易的相關記錄和信息失真,給用戶或者被審計單位都會帶來很大的損失。此外,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對電子商務審計人才的確實也是導致電子商務環境審計風險產生的重要因素。
2.電子商務環境下降低審計風險的措施
一、當前環境審計理論綜述
環境審計理論是用來解釋、指導和預測環境審計實踐的系統化、理性化的認識。環境審計的理論基礎,是指環境審計據以產生、完善和發展的基礎理論,或者說能用以解釋和說明環境審計變化的狀態和原因。可簡單解釋為環境審計理論發展的根本或起點,是支撐源于環境審計實踐的系統化理性認識這一體系的根腳或起點。理論基礎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它可以發生變化或用新的理論補充,因此它具有動態的性質。理論基礎是動態的,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及人類認識能力的提高,將會以最新、最科學的先進理論進行補充。當前,環境審計理論基礎有可持續發展理論、受托經濟責任理論、會計系統理論、抽樣計量理論、經濟外部性理論、環境資源價值理論、大循環成本理論等。
(一)可持續發展理論??沙掷m發展理論是當今發展經濟學中最受注目的理論之一??沙掷m發展是滿足當代人類需要的同時又不損失后代人類滿足他們自身需要能力的發展??沙掷m發展理論的核心是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這一理論的出現與環境審計的興起幾乎是同步,而絕不是巧合,因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系。首先,可持續發展是環境審計產生與發展的基石;其次,可持續發展又是環境審計的最終歸宿。實施環境審計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環境,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免遭污染與破壞,使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最終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受托經濟責任理論。對于受托經濟責任理論是我國著名學者蔡春在他的《環境審計論》一書中提出來。從表象上看是環境問題的嚴峻導致環境審計的產生,但深入分析則有其產生的理論基礎。由于環境資源無法切割分配,在民主社會里,它理所當然地歸社會公眾共有。而環境資源所有權的共有性,決定了環境資源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產生。受托經濟責任理論是審計理論的主要內容。因為從審計產生的根源來看,受托經濟責任是審計產生的客觀基礎,而受托經濟責任的產生又源于資源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的分離,這種“分離”不僅是審計產生和存在的基礎,而且也是審計發展的根本原因。
(三)會計系統理論。會計與審計是緊密相連的。通常認為,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但這些經濟活動卻是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資料為載體反映出來的。會計系統是生成這些信息的“加工廠”,因此會計包含了審計的對象。審計實施過程中所收集的證據大多來自于會計系統,并且審計或審計技術也常常作為會計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在很多方面,會計與審計是不可分割的。會計理論作為會計實踐的理論基礎與技術基礎,為審計的實施提供了可能。
(四)抽樣計量理論。內部控制的日趨健全,企業規模的日益龐大以及高等數學方法的廣泛應用,使得抽樣技術在審計上廣泛運用成為可能。由于審計抽樣大量地應用統計抽樣計量理論的有關概念和方法。因此,以現代抽樣計量理論為后盾構建環境審計理論便成為一種必需。由統計知識、數學方法相結合而成的抽樣計量理論也是環境審計理論基礎的組成部分,是環境審計技術和方法的基礎。
(五)經濟外部性理論。經濟外部性理論是指某個微觀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對其他微觀經濟單位所產生的非市場性的影響。如果這種影響是有益的,就稱為外部經濟性或正外部性,如果這種影響是有害的就稱為外部不經濟性或負外部性。
(六)環境資源價值理論。環境資源價值可以分作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比較實的物質性的產品價值可以稱為有形的資源價值,簡稱資源價值;一部分是比較虛的舒適性的服務價值,可以稱為無形的生態價值,簡稱生態價值。
(七)大循環成本理論。大循環成本理論就是從可持續發展理念出發,強調人類的生活生產活動對環境資源的破壞消耗,必須給予充分的補償,在產品價格的形成、勞務服務的提供中有所體現,從而形成環境補償資金,這部分資金在企業中的開支及有關部門的收繳、使用的真實、合理、合法及有效性如何,亦需要審計部門進行監督見證,這就為環境審計的順利開展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當前環境審計理論存在的問題
(一)當前環境審計理論存在的主要問題。我國已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企業會計、審計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但還沒有關于環境審計理論的評價標準。當前環境審計理論中主要問題有:
1、經濟外部性理論存在的問題。經濟外部性理論是指某個微觀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對其他微觀經濟單位所產生的非市場性影響。如果這種影響是有益的就稱為外部經濟性或正外部性,如果這種影響是有害的就稱為外部不經濟性或負外部性。有學者認為經濟外部性理論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是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組成部分。而且,經濟外部性更為關注的是環境效益與環境費用的計量,它對環境會計的構建將產生直接影響,這似乎是宏觀環境會計的產生基礎,而對環境審計的產生沒有直接影響,因而不是環境審計的產生基礎。
2、環境資源價值理論存在的問題。傳統經濟學忽略了環境資源的價值,認為環境資源是大自然賜予的,沒有人類勞動的凝結,無須在市場上購買,因而不具有價值。根據西方效用價值理論認為,某種物的價值來源于它的效用。人們獲得的效用不一定非要通過生產和勞動,效用也可以從大自然的賜予獲得,而且人們的主觀感覺也是獲得效用的源泉。根據這一理論,一切環境資源都應具有價值,因為它們對人們有效用。因此,有學者就認為環境資源價值理論強調的是環境資源的價值性、核算的重要性以及計量的前提條件。不可否認,這一理論是環境會計學的核心研究內容,并對實施環境會計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但似乎并不存在明顯的受托經濟責任,這與審計產生的基本前提——受托經濟責任是不相吻合的,因而環境資源價值理論同樣難以構成環境審計的產生基礎。
3、大循環成本理論存在的問題。大循環成本理論是從整個物質世界的循環過程看待成本,隨著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不斷發展,它不僅考慮人類勞動消耗的補償,而且要充分考慮自然環境各種物質資源的消耗、破壞的補償及更新或重置,使自然界保持原有的良好狀態,從而達到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最終才能使人類社會和自然界完成良性循環。但是有學者也認為從大循環成本理論涉及的基本內容看,該理論主要基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提出了大循環成本的構成要素,進一步明確了環境成本的含義。很顯然,該理論對環境成本研究乃至環境會計的核算與推廣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是可持續發展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遺憾的是,這一理論同樣忽略了受托責任,所以將其界定為環境審計的產生基礎在理論上是不能成立的。
(二)社會各界對環境審計理論的認識不足。由于我國環境審計起步晚,還處在對環境審計的理論研究和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環境理論體系,也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所以環境審計還不能夠對社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力,所以沒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和關注。例如,某工廠廢氣對社會有害,但排放卻是免費的,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必然不會選擇安裝凈化設備而增加其成本,而選擇免費排放的做法,污染了周邊居民的居住環境,居民承受了影響健康的負外部經濟,卻不能因此而得到補償。假定環境對此類廢氣的自凈能力已被超出,社會對此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聽任環境質量惡化;二是拿出錢來治理污染。后一種選擇意味著企業將治理污染的那部分成本轉嫁到全社會,而沒有計入其自身產品的成本或價格。經濟的外部性理論揭示出,如果聽任負外部經濟的擴散,企業負費排放污染物,由無辜的外部經濟單位承受損失,或者把治理污染的成本轉嫁給全社會,這是一種極不公正的狀況。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狀況,可以通過政府行為和市場手段兩條途徑解決。在沒有成熟的市場體系條件下,主要靠政府的力量去消除環境的外部不經濟性。政府行為主要是實行管制和經濟刺激的兩種手段。管制就是有關行政部門根據相關法律,規章條例和標準等,直接規定生產者產生外部不經濟性的允許數量及其方式。經濟刺激就是實行環境收費、財政補貼和押金制度等。無論是實行管制還是采用經濟刺激手段,這些環境保護政策要得到很好的實施,都需要借助環境審計。對環境控制責任的監督,是環境審計的重要職責。正是因為社會對環境審計理論的認識不足,還沒有形成系統的一個理論體系去制約,所以才會造成很多環境污染沒辦法去處理。
(三)環境審計理論研究不系統、不成熟
1、環境審計理論研究缺乏系統性。目前,我國理論界對于環境審計的研究大多數只注重某一方面的研究,而不是從整體的角度展開,尚未形成一個系統的理論框架。環境審計理論同其他理論一樣,應該具有一個完整的體系,這一體系也具備一個完整理論體系所應具備相互聯系的組成要素,如果只是研究其中的某一方面而忽視了其他,就可能造成各個理論要素之間的不協調,這對于完備環境審計理論是極為不利的。
2、對于環境審計應用理論研究和基礎理論研究的關系沒有處理好。環境審計理論可以分為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其中,基礎理論包括環境審計的定義、目標、假設、原則、本質等。理論性強,可以間接指導和預測實務,是環境審計的研究基礎;應用理論包括環境審計準則、程序、方法等,實務性強,可以直接指導實踐。環境審計基礎和應用理論是密不可分的,其劃分沒有絕對的分開。
三、當前環境審計理論研究給我們的啟示
(一)建立和完善環境審計理論體系。建立和完善環境審計理論體系,要制定環境審計理論評價標準,使環境審計的開展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環境審計理論結構。環境審計理論結構是環境審計理論系統的一個框架,它為理論研究指明了方向,使理論研究更為有序,更具有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