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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已實施了上述改善措施,然而在QFII制度開創逾十年后,外國投資者所占的中國A股市值比重剛剛超過2.5%。①國際投資者可自由進行投資的人民幣資產規??傆?400億美元,占國際投資市場的0.2%。境外投資者在美國證券市場的投資總額占美國同期GDP的86%,這一數字在中國僅占中國GDP的4%。②考慮到中國本地證券市場已為全球第二大證券市場,③以上狀況引人思考。對于境外投資者來說,投資中國的證券市場在過去存在三大阻礙,分別為投資配額制、資本流動性問題以及資本利得所得稅模糊不清的問題。這些阻礙因素都在逐漸解決當中。比如,針對QFII/RQFII的配額限制,2014年11月17日啟動的滬港通在目前已有配額的基礎上增加了3000億人民幣(480億美元),相當于在QFII/RQFII目前可用配額的基礎上增加了20%的配額。市場期望滬港通在最初的配額用盡后將配額繼續提高10000億人民幣(1600億美元),并且期望類似的投資項目可擴展至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其他超出A股范圍的資產,例如,商品、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QFII配額管理制度只是導致較低的外國投資參與水平的部分原因。對資本流動性的限制(包括鎖定期和資金匯回限制)導致A股市場被一些全球領先的基準指數排除在外,如MSCI指數以及FT指數。滬港通無資金鎖定期的特點預計將會緩解資本流動性問題。另外,RQFII制度針對投資“中國開放式基金”取消了鎖定期的要求,也增加了資本流動性。因此,預計將A股以及其他中國上市股票納入國際指數編制范圍的障礙將不斷減弱。金融時報預計如果中國本地證券市場全部開放,中國在新興市場指數中所占的比重將上升至37%(現在為19%),在亞太指數中的比重將上升至21%(現在為9%),并且在全球指數中的比重將上升至5%(現在為2%)。因此,境外投資者在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規模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隨著配額問題及資本流動性問題的解決,剩下最后一個需要掃除的阻礙即為資本利得所得稅問題。
二、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進行組合投資的稅務影響
(一)QFII的所得稅
中國證券市場正迎來外國投資的大潮,理解并解決歷史稅務問題至關重要。外國投資者對H股和B股市場的投資在早期享受了免稅待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3]45號文,以下簡稱“45號文”)①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2008年1月1日后被新《企業所得稅法》取代)下,外國企業取得來源于H股和B股投資取得的股息收入及處置H股和B股取得的資本利得免征企業所得稅。隨著2002年QFII項目的啟動,QFII面臨著缺少具體稅務規定指引的困境。境外投資者只能參考H股和B股相關稅務處理規定以及稅務機關的實際操作,對稅務處理方式做出大致判斷。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出臺以前,當QFII取得其A股投資股息時,地方稅務機關通常未向其或被投資方追繳股息預提稅,但有一些QFI(I以及通過其投資的公司)出于謹慎還是就取得的股息在會計上計提了未來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追溯的股息預提稅稅務準備。對于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QFII之間似乎存在普遍共識,即在沒有明確的政策情況下,資本利得預提稅應不適用。因此,境外投資者通常不會在會計上對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計提預提稅準備金。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國稅函[2009]47號文廢除了45號文對H股和B股股利及資本利得免征預提稅的規定,同時開始針對股息征收10%的預提稅,要求A股、H股和B股被投資方在支付投資者的股息時進行代扣代繳。但是,針對QFII處置上市公司買入賣出的流通股產生的資本利得,法規上一直沒有明確要求征收預提稅。很多投資A股的QFII堅持認為資本利得預提稅不應適用,在會計上也沒有計提稅務準備。然而,2010年中國稅務機關對雷曼兄弟在華QFII資產清盤的稅務處理引起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歷史的角度來看,QFII一般會在A股市場循環使用人民幣配額。它們從市場取出任何轉讓A股的收入,往往是重新投資于更多A股,而不是選擇匯出境外,以避免浪費獲批的投資配額。從理論上講,資本利得預提稅產生時點發生在轉讓A股實現利得時,但實踐操作中稅務機關通常在投資者要求匯出處置所得時要求征收預提稅。由于一直未有QFII要求匯出轉讓A股的所得,相關的預提稅問題一直未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雷曼兄弟資產在清算其剩余QFII資產并申請清算所得匯出時,北京稅務機關針對其資本利得征收了10%的預提稅。這個案例為所有QFII投資者敲響了警鐘。2014年10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了79號文,規定從2014年11月17日起,對QFII、RQFII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QFII和RQFII取得的上述所得應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稅收協定豁免的復雜性
79號文明確了QFII/RQFII對于2014年11月17日之前轉讓A股產生資本利得需要繳納所得稅。有鑒于此,QFII/RQFII(及通過QFII投資A股和其他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需要考慮這些需要納稅的資本利得是否能適用相關的稅收協定。在QFII/RQFII的所在稅區與中國的稅收協定確實規定了資本利得來源國不征稅的情況下,QFII/RQFII申請資本利得所得稅的稅收協定待遇有三個關鍵技術問題需要確定,即該QFII/RQFII是否為:1.稅收協定定義的“人”;2.稅收協定國或稅區的稅收居民;3.處置A股的實際轉讓人。中國與不同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在股權轉讓中資本利得預提稅的待遇上有不同的規定。最近失效的中國與英國的舊稅收協定(1984年)和中國與荷蘭的舊稅收協定對轉讓股權產生的資本利得不提供協定優惠待遇,但中國與愛爾蘭的稅收協定(2000年)對來源于轉讓所有非不動產密集型的中國企業股權(其直接或間接來源于中國不動產的價值占該股份價值的比例不超過50%)取得的資本利得免征中國預提稅。目前,多數中國稅收協定規定:中國對來自協定國的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持有非不動產密集型中國公司股權且在轉讓日前12個月期間內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公司股權比例低于25%的,免征預提所得稅。按照現行的規定,一家QFII/RQFII擁有的任一中國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過10%,因此,只要被投資的中國公司是非不動產密集型企業,很多稅收協定都有可能會豁免QFII/RQFII所面臨的資本利得所得稅。雖然QFII/RQFII認為作為法人滿足協定對于“人”的定義條件和“稅收居民”條件(即從在締約國注冊或實際管理機構位于締約國的角度,需要繳納締約國當地企業所得稅)不存在問題,但其在是否滿足“實際轉讓人”條件上仍存在不確定性。QFII/RQFII作為A股市場股票法律意義上的持有人,根據中國稅法應就來源于處置取得的資本利得繳納預提稅。然而在QFII/RQFII大量參與的“交易”里,QFII/RQFII并不符合“實際轉讓人”條件。這是因為QFII/RQFII在交易中僅僅是代表其客戶進行投資,其所代持的股份不包括在其本身的資產負債表之內,轉讓A股產生的資本利得亦不會算作QFII/RQFII本身的收入。真正的轉讓人是接受QFII/RQFII的境外投資者。中國稅法及實務沒有明確申請享受與資本利得相關的協定待遇時,在什么情況下稅務機關必須看穿一個外國交易實體?!秶叶悇湛偩株P于認定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委托投資情況下認定受益所有人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4號)規定了在某些情況下對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申請享受協定待遇時可看穿外國實體,這一規定僅適用于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申請協定待遇。
(三)新的稅務指引
根據2014年11月14日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境外投資者自2014年11月17日起通過滬港通投資A股取得的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這一政策自以來受到投資界一致歡迎。79號文對QFII/RQFII在2014年11月17日之后轉讓A股(和其他權益投資)產生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一點上保持了和81號文的一致性。在79號文公布之后不久,大多數的QFII和通過他們投資的基金對外宣布,將沖銷之前在會計上針對尚未實現的資本利得而計提的中國企業所得稅稅款準備。然而,79號文也規定:QFII/RQFII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已經實現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票轉讓所得,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據了解,稅務機關將在未來數月內向QFII出具繳稅事項通知書。根據通知書,QFII將需對所有2014年11月17日以前權益性資產處置所得應征收的預提稅進行一次性的申報和補繳。每個QFII/RQFII將需準備一份特殊目的審計報告,并提交給其托管銀行的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該報告需逐筆披露自投資設立至2014年11月17日期間處置投資所得的總金額。截至目前,圍繞著如何確定QFII/RQFII投資所得的遺留稅負,一系列具體的實施問題尚待稅務機關進一步明確解決。主要的問題如下:1.計算A股所得計稅基礎的方法(加權平均還是先進先出)。當QFII/RQFII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價格買進A股時,把賣掉的股票與之前買進的某一特定批次的股票一一對應起來從管理來說難度很大,因此需要更便捷的計算方式。2.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否允許盈虧互抵。當QFII/RQFII處置一些股票時實現盈利,處置另一些股票出現損失時,計算應稅所得是否允許以盈利和損失相抵,還是忽視掉產生虧損的轉讓交易。3.征收歷史稅負的追溯期限。雖然追溯到2002年(QFII的推出時間)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最終計算歷史稅負時間還應統籌考慮。4.滯納金的征收。雖然技術上稅務機關對于未清算的歷史稅負可以征收滯納金,但是以前針對QFII在轉讓A股是否征稅上沒有明確法規,在實務操作上地方稅務機關以前也未明確要求征稅,因此納稅人將有可能在滯納金方面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訴。行政罰款不應發生。5.稅收協定優惠。我們的理解是,稅務機關把QFII/RQFII作為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人具有可行性。鑒于所有的QFII/RQFII將會在短期收到繳稅事項通知書,我們建議納稅人應從以下方面做好準備:1.應就特殊目的審計報告的披露程度/格式及內容與主管稅務機關達成共識。2.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處置交易的細節進行摘錄并匯集整理,同時為加快與稅務機關協商的進度,應準備不同方案下的稅款的計算(例如:總額還是扣減損失后的凈額,評估的追溯補稅的年限,先進先出還是加權平均確定稅基,是否申請稅收協定待遇)。3.評估QFII/RQFII作為稅收協定待遇申請人可以享受的稅收協定待遇,確保已滿足享受具體協定待遇的資格要求,并準備所需表格及相關支持文件。4.若QFII/RQFII所在稅區與中國沒有適用的稅收協定待遇,考慮與相關政府機關進行協商,看看相關稅務機關是否愿意在“交易”的情況下,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通過“看穿”QFII/RQFII,接受其按照被的實際投資者所在國的稅收協定待遇進行申請。5.與稅務機關協商,確保不征或少征稅收滯納金。6.將最終稅負分配至QFII/RQFII所的客戶。解決上述遺留稅務風險將使QFII/RQFII清除歷史問題重新開始,并為未來的經營與擴張打下良好的基石。
(四)未來的挑戰
79號文和81號文僅規定了“暫時”的免稅,并且未明確免征期限。另外,其他稅收法律法規也并未對“暫時”免稅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根據以前廢止“暫時”免稅規定的經驗,79號文規定“暫時免稅”一旦停止,只會影響未來的稅負,而不會追溯過往。盡管如此,為進一步整合中國與外國資本市場促進人民幣國際化,作為滬港通和QFII/RQFII項目的總體目標,我們建議國家稅務總局應在某一時點確認免稅規定的永久性。此外,資本總額已達到5.5萬億美元成為世界第三的中國債券市場,其不斷增長的收益已吸引了大量投資于中國市場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若79號文的免稅規定可明確同樣適用于債券,將會受到投資者的普遍歡迎。目前尚無中國稅務機關就外國投資者出售債券(政府債券或公司債券)主動征收預提稅的報道,由于海外投資中國債券的稅務規定并不清楚,明確的文件出臺將會對推動外資進入債權市場起到積極作用。
三、展望未來
一、重點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制造業投資
制造業是當代國際直接投資的首要行業。這個行業門類眾多,輻射面廣,對經濟發展關系重大,并且擁有很大的市場需求量,因而受到國際投資者的高度重視。對于我國而言,將制造業列為境外投資重點行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首先,我國經過幾十年的建設和發展,制造業生產規模已很可觀,其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顯著提高,在國際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能力;其次,我國制造業擁有大量成熟的、標準化的適用技術,符合發展中國家小規模、低成本的生產需要,將其用于境外投資不僅容易找到立足點,而且能帶動本國技術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出口,充分發揮我國在技術方面的相對優勢,獲得比較經濟利益;再次,目前國際上對勞動密集型的加工制造業產品的進口限制日趨嚴格,依靠擴大出口來發揮我國制造業的生產潛力有很大難度,而通過境外直接投資方式在國外實現就地生產和銷售,有利于繞過國際貿易和關稅壁壘,擴大在東道國的市場占有率。此外,我國制造業中某些產品的生產能力已經過剩,并已出現不同程度的生產滑坡,通過境外投資將其轉移到國外,既可使富余的生產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延長這些產品的生命周期,又有利于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產業結構向高級化方向發展。然而,目前我國制造業的境外投資不僅規模偏小,而且層次偏低,主要集中于技術簡單的初級加工制造行業,這與我國制造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產業地位和龐大的經濟技術實力很不相稱。因此,國家應該采取有力措施,對制造業的境外投資進行重點扶持和政策引導。尤其是在機械加工、輕工紡織、化學工業、家用電器等制造業領域,我們應該充分發揮技術上的相對優勢,擴大其對外投資規模,并逐步由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為主過渡。以家用電器為例,目前我國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等產品制造技術已進入成熟期,其在國內的市場已趨飽和甚至生產能力過剩,亟須拓展國外銷售渠道。然而,由于這些產品直接出口受到其他主要出口國(主要是新興工業化國家)的供給競爭和進口國貿易壁壘的雙重限制而不易發展。在這種情況下,積極利用境外直接投資方式就成為這些富余的生產能力謀求實現的最佳形式。當代國際投資經驗表明,這類投資不僅能獲得廣闊的國際發展空間,而且也有利于獲得較高的投資效益。
二、有選擇地投資于進口替代型的資源開發業
資源開發業投資是用于上游部門的投資,故又稱為前向垂直性投資,其目的在于生產和輸入那些國內人均占有量不足的資源,從而替代該資源的進口貿易。任何一國或地區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會不同程度地遇到資源約束的問題。當一國或地區經濟發展所需的資源發生短缺,或由于數量、質量、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導致國內不能保證供給,而進口資源又在成本及穩定供應等方面受到限制時,在資源所在地直接投資辦企業就成為彌補資源缺口的必然選擇。我國在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某些資源短缺將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制約整個經濟的增長。單純著眼于國內,這些資源的供求矛盾將難以解決;而大量進口又面臨外匯緊缺、國外供給渠道不穩定以及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大等問題。因此,通過境外直接投資方式,開發我國急需的資源就成為現實的出路之—。
根據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以及境外開發的可能性,今后應將境外資源開發的投資重點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采礦業。我國礦產資源總儲量固然較大,但許多礦種的品位較低。在我國已探明儲量的鐵礦資源中,貧礦高達95%以上,平均含鐵率僅為30%,加上交通和開采條件的限制,難以滿足國內生產的需要。與此同時,國際市場鐵礦資源卻相當豐富,供過于求,利用直接投資開發國外鐵礦資源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經濟、合理的。二是石油業。我國石油資源比較匱乏,人均石油可采儲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9,而我國在石油勘探開發方面已形成了較強的技術能力。發揮這種能力優勢,在境外投資開采石油,既可以滿足國內經濟發展需要,又能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保留較多的不可再生資源。三是林業。在過去一段時期內,我國林木資源受到了過度的開采和破壞,使本來就不豐富的林木資源進一步銳減,現有人均林木蓄積量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為了彌補國內林木資源的不足,很有必要增加這方面的境外投資。值得注意的是,資源開發型項目所需投資額大,投資回收期長,受地理位置的限制較大,一旦東道國政治和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投資不易轉移,因此對這類投資項目應加強可行性研究和投資風險預測,同時要有雄厚的資金和政治上的保證。
三、適當擴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規模
所謂高新技術是指以微電子技術為代表的一個新興技術群,包括信息技術、宇航技術、生物工程技術、海洋開發技術、新材料和新能源技術等。目前,這些高新技術正在呈現產業化趨勢,在發達國家逐步成為支柱產業。為了在世界高新技術產業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一些國家紛紛向技術先進的國家投資,在那里新建高新技術子公司或收購兼并當地的高技術公司,借以進行科研開發和引進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產品設計,實現高新技術的輸入和回流,促進國內產業結構高級化。
我國目前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境外投資雖然已經起步,但投資規模明顯偏小,對國內產業結構升級的帶動作用不大。為了提高我國境外投資的技術水平和層次,很有必要擴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規模。首先,我國已有較強的高新科技研究開發能力,在微電子技術、宇航技術、生物工程、超導研究等領域具有一定優勢,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種優勢,發展境外投資;其次,目前在國際市場上高新技術產品很暢銷,其附加值也相當高,對該領域投資不僅有利于獲得豐厚的收益,而且能提高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這符合我國境外投資的戰略目標;再次,發展高新技術領域的境外投資,能打破國外競爭對手的技術封鎖和壟斷,獲得一般的技術貿易、技術轉讓許可協議及其他方式得不到的高級技術和最新科技信息,從而加快我國科技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進程。
考慮到我國目前的情況,可以將高新技術產業的境外投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以技術回流為主要目的,即針對高科技發達的東道國進行直接投資,舉辦合資合作企業和參與科技聯合開發等,從中學習和吸取對方的先進技術,然后將技術傳輸回國內運用;另一類以擴大國際市場份額為目的,即在國外組建高科技產品開發和經營公司,就地生產和銷售,或者將開發的新產品交給國內企業生產,然后再將產品銷往國際市場。
四、逐步提高對金融保險等服務業的投資比重
最近十多年來,國際直接投資流向的一個顯著變化是:用于金融、保險、房地產、咨詢和旅游等服務業的投資額大幅度增長。據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統計,20世紀70年代初的世界直接投資存量總額中,服務業約占25%,到80年代中期這一比例接近40%,到90年代初期已提高到50%左右。迄今為止,用于服務業的海外直接投資仍呈現增長趨勢。國際服務業領域投資之所以迅速發展,根本原因在于隨著國際化大生產的發展,國際分工日趨精細,要求把為生產和管理服務的若干職能分離出來,實行專業化。而服務業跨國公司的發展,反過來又方便了資金的融通,加速了信息和商品的流通,有利于生產技術、產品質量的改進和提高,也有利于產品、人員和技術的國際交流,從而大大促進生產資本的國際化。從東道國來看,在第一、二產業發展到相當程度后,會對服務業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須盡快增加這部分項目和設施,提高金融服務、咨詢服務和旅游服務的效率,因此一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先后取消了對金融保險等服務業領域外國投資的限制,這也促進了服務業國際投資額的增長。
在我國非貿易性境外投資中,目前服務業投資所占比重僅為19%,這一偏低的比例與國際投資發展潮流不相吻合,因而需要逐步提高對服務業的投資比重。與第一、二產業相比,服務業投資風險較小,投資回收期較短,而且資金有機構成較低,勞動力容量較大,發展服務業的境外投資適合我國現實情況。同時,只有加快對服務業的境外投資,才能配合其他行業的投資,增強我國境外投資企業的綜合競爭實力。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特點,目前應大力對外開拓發展的行業有:一是金融保險業。它有利于我們在國際上融通資金,增加境外企業和國內企業的資金來源,防范和化解境外投資風險,對我國境外企業的成長發展起到重大的支撐作用;二是建筑承包業。它是建立在人力資本輸出基礎上的,既能充分利用我國豐富的人力資源,緩解國內的就業壓力,又能帶動國內設備和材料的出口,獲得更多的外匯收入;三是交通運輸、醫療保健、餐飲服務業。在這些行業領域,我國不少企業已擁有一定的境外投資經驗。其中遠洋運輸已在不少地區取得了較為鞏固的市場地位,以我國傳統醫學技術為主要手段的醫療保健服務業也受到不少地區居民的歡迎,而具有中國特色的餐飲服務業則幾乎在世界各地都已扎下了根。因此,繼續向有關國家的這類市場發展,是有深厚基礎和較大潛力的。
在制定我國境外投資的行業戰略時,不僅應考慮各行業本身的特點及其發展程度,而且應該與投資區位戰略結合起來考察。由于各國經濟發展水平、自然資源條件、技術層次與特點、外資政策與法規均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因此我國境外投資行業選擇的重點亦應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行業選擇應以制造業為主,向其提供適用技術,這對雙方均有利。與此同時,注重開發這些國家豐富的自然資源,以彌補我國人均資源的不足。有些發展中國家(如中東國家)具有廣闊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場,我們可因地制宜地發展勞務輸出型的建筑承包活動。在發達國家,我國投資行業選擇應以高科技產業為主,旨在獲取其先進技術,實現技術回流,而利潤目標退居其次。我們還應積極發展金融保險等服務業投資,以便利用發達國家廣闊的市場和雄厚的資金。此外,在獨聯體和東歐國家進行投資,可以選擇的主要行業有資源開發和消費品行業等。尤其是俄羅斯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但缺少開發資金和技術,而我國的資源開發技術已達到一定的水平,完全有能力與其共同開發當地自然資源。至于消費品行業,目前正是這些國家的“瓶頸”環節,產品嚴重短缺,這為我國企業在該行業投資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以上是就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行業的總體戰略而論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情況的變化,境外投資行業戰略亦應適時加以調整與完善。我們應把境外投資行業選擇戰略與國內產業政策的制定緊密結合起來,使境外投資的行業選擇成為國家產業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及時制定和頒布《境外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便加強對境外投資活動的政策導向與宏觀調控,使境外投資與國內投資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為了確保境外投資行業戰略的有效落實,國家應結合產業結構調整的實際情況,對鼓勵發展的境外投資項目在稅收、外匯、信貸等方面予以扶持,允許其按國際慣例在境外以靈活的方式籌集資金,為其創造相對寬松的投資環境。同時應建立健全各類行業協調和咨詢組織,對屬于同一行業內的境外投資進行統籌協調,避免投資分散和內部過度競爭,以便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提高我國境外投資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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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境外投資,外匯儲備,股權并購,股權收購
一、境外投資現狀
境外投資包括國家外匯儲備投資、中資商業銀行境外股權收購和并購投資、境內合格投資者(QDII)進行的證券類投資、企業對外進行的股權和并購投資。本文重點分析服務業企業的境外投資。
2007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今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這兩個文件為支持服務業企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從目前的情況看,境外投資主要分布于服務業(第三產業)企業,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金融業中的銀行和非銀行企業積極開展股權和并購投資,二是生產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初步開始進行以收購各類資源為主的并購投資。這在兩方面均取得初步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同時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一)金融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聯袂進行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
在2007年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美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黑石集團、摩根士丹利;國家開發銀行對英國巴克萊銀行分別進行股權投資之后,今年國內的多家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繼續開展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投資對象有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小銀行,甚至包括歐洲歷史上的老牌銀行。在投資中力求控股或占據大股東地位。
1、多家銀行企業開展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
(1)民生銀行投資美國美聯銀行。2008年3月1日,中國銀監會同意民生銀行公司參股美國聯合銀行控股公司,持股比例4.9%。年底前,民生銀行可增持至9.9%。同時享有增持股份至20%的期權。該銀行是一家專為美國本土華人企業以及在大中華區從事業務往來的美國公司提供各項服務的專業銀行,其總部設在美國舊金山。
(2)招商銀行收購香港永隆銀行。2008年5月30日,招商銀行宣布收購永隆銀行,最終報價定為每股156.5港元,為永隆銀行2007年底的凈資產的2.91倍。這是國內銀行第一次標的在40億美元以上直接進行控股權的并購。2008年9月30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永隆銀行有限公司完成股權交割。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的要約收購規定,招商銀行將按每股156.5港元向剩余的股份發起全面要約收購。該銀行在香港已有75年的歷史,擁有35家分行,是香港知名的家族銀行。
招行行長馬蔚華表示,收購永隆銀行有助于招行拓展香港市場,有助于優化招行業務結構,推動經營戰略調整。通過并購招行可獲得多個金融業務牌照,有助于實現混業經營目標。
(3)中國銀行收購法國洛希爾銀行股權。繼7月底低調收購瑞士荷瑞達資產管理公司后,中國銀行公告,出資2.363億歐元(合23億元人民幣)購入法國愛德蒙得洛希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希爾銀行”)20%的股份,成為洛希爾家族之后的第二大股東。協議規定,中行獲得參與洛希爾銀行公司治理和經營的相應權力,并向洛希爾銀行委派兩名董事。
2、非銀行金融企業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
(1)中國平安收購比利時富通投資管理公司。2007年11月,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18.1億歐元,購入富通集團4.18%的股票,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4月2日,中國平安與富通集團旗下的富通銀行簽署《諒解備忘錄》,擬以21.5億歐元收購富通銀行擬出售富通投資管理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50%。
(2)中國人壽投資Visa1%股權。2008年3月20日,創造美國歷史上最大IPO的Visa公司(V.NYSE)股票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國人壽投資3億美元成為其最大的中資戰略投資者。
以上案例表明,我國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正在抓住美國次貸危機演變成全球金融危機的所帶來的機遇,大步走出國門,進入國際金融市場。雖然截止目前,所有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均出現投資浮虧,但我國的金融機構不應該停止前進的步伐,應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前提下,繼續實施穩健的投資策略。
(二)生產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
生產企業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生產企業的概念,由美國經濟學家布朗寧和辛格曼于1975年對服務業進行分類時提出。是指為保持工業生產過程的連續性、推動技術進步提高生產效率和產業升級而提供服務的企業。生產業是從制造業內部的生產服務部門獨立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其有別于一般服務業的是其本身向制造業提供中間服務,而并不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獨立的服務。
生產企業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針對特定的生產環節而提供服務;另一類是提供整體性全流程服務,即從資源開發始,直至售后服務為止。該類企業的代表是中鋼集團。
生產業企業對外投資具有以下的特點,一是偏重資源類企業的收購,二是力求控股,并在收購完成后爭取退市。三是即便為單純的股權投資,也要爭取大股東地位并派出董事。
1、收購資源類企業。該類收購重點在于礦產類資源,一是生產企業聯手制造業企業共同收購,二是生產企業的單獨收購。
(1)五礦集團聯手江銅集團成功收購加拿大北秘魯銅業。2008年1月底,兩中國企業宣布,已收購了加拿大北秘魯銅業公司(NPCC)95.92%的股權,收購價約4.37億加元。
(2)生產企業中鋼集團收購澳大利亞鐵礦資源類企業中西部公司。2008年3月14日,中鋼集團以每股5.6澳元現金直接向中西部公司投資者發出“敵意收購要約”(總價12億澳元以上);4月29日,中鋼提高報價13.9%,以6.38澳元/股收購中西部公司(總價13.6億澳元),獲董事會首肯。至9月15日的收購要約到期后,中鋼集團正式完成了對澳大利亞中西部公司的收購。目前,中鋼持有中西部公司的股份達到98.52%。
2、通過控股收購,發展壯大企業。
(1)中海油服收購挪威AWO公司。中海油服2008年7月8日宣布,以總共約127億挪威克朗(約25億美元)的對價,向挪威石油鉆探承包商(AWO.OS)發起現金收購要約,收購其100%股權。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服將建立世界第8大鉆井船隊,總共擁有34個運營鉆井平臺(包括雙方在建的鉆井平臺)。
(2)中化國際收購新加坡GMG51%股權。中化國際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化國際(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購新加坡(GMG)51%股權所涉及的交割及股權過戶手續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購的總對價為2.6798億元新幣。GMG公司是集天然橡膠種植、加工、銷售一體化的綜合運營商,業務范圍覆蓋非洲、歐洲、亞洲以及北美洲。
3、股權投資。該類可視為比較單純的投資,不要求控股,但爭取大股東地位,有權派出董事。
(1)中國鋁業投資力拓。中國鋁業公告,截至2008年2月1日,已聯合美國鋁業公司,獲得力拓公司的英國上市公司12%的股份,交易總對價約140.5億美元,是中國企業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筆海外投資。這也是全球迄今為止最大的礦業并購案。公司表示,將擇機增持力拓股份。
(2)中糧集團投資美國最大的豬肉加工企業史密斯菲爾德公司(SFD)。2008年6月30日,SFD宣布,向中糧集團出售700萬股股份,占其總股份的4.95%。中糧董事長寧高寧進入公司董事會。這是中國最大的農貿加工企業首次參股美國企業。SFD是美國最大的生豬養殖、豬肉加工和銷售企業,占有美國豬肉市場25%的份額。中資上市銀行所持雷曼兄弟和兩房債權一覽銀行雷曼兄弟債券雷曼兄弟金額(萬美元)兩房債券兩房債券金額(億美元)各種次級債(億美元)截止2008年6月底
建設銀行債券19140債券32.5
工商銀行債券15180債券21.71
中國銀行債券7562債券106.37(9月底減至75億)69.05
交通銀行債券7002債券
招商銀行15.84
銀行貸款與債券金額(萬美元)
中國銀行貸款5320
招商銀行債券敝口7000
興業銀行風險敝口3360
中信銀行風險敝口7600
二、境外投資風險評估
從已掌握的資料分析,我國境外投資尚處于低風險階段,已產生的浮動虧損也是可承受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暫時的浮動虧損從長期看,產生利潤的機遇大于虧損的風險。同時,在開展境外投資過程中,各投資主體已經相應的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考慮市場系統風險的前提下,我國境外投資的風險在技術層面,主要表現為時機的把握和投資對象的選擇方面尚有不足之處;而在制度層面因存在因為中美市場開放程度不對等而帶來的風險更大。
(一)已經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國家開發銀行決定增持巴克萊銀行被監管部門否決。今年6月27日,巴克萊銀行公告增資1.5億新股。國開行也宣布增持英國巴克萊銀行股份。然而,國家開發銀行增持巴克萊銀行股份的決定因受到有關部門的反對,而被監管部門否決。主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即有投資產生浮虧。二是對美國次貸危機深化、擴大之勢仍難以把握,態度趨于謹慎。
2、民生銀行為預防風險分步增持美國聯合銀行股份。民生銀行董事會秘書毛曉峰認為,目前美國聯合銀行的市盈率在6倍左右,股價大大低于凈資產,民生銀行正在等待合適的進入時機。在考慮收購的時候已經想到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是經濟形勢持續向好,美國聯合銀行股價上漲;另一種就是經濟形勢惡化,其股價下跌。出于技巧上的考慮,我們選擇分三步走的策略。
3、中國平安為投資比利時富通投資管理公司制定的保險措施。雙方約定,對于富通投資管理公司擁有的次級貸款衍生債券品種的潛在損失,如果發生則由富通銀行單方面承擔。
10月2日,中國平安宣布鑒于目前的市場環境及狀況,估計成交的先決條件無法完全滿足。經雙方友好協商,終止有關中國平安收購富通集團下屬資產管理公司股權的協議。
4、投資風險集中于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目前看,已形成的投資風險集中于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而生產企業進行的股權和并購投資,風險則很小。如中鋼集團收購澳大利亞中西部礦業公司就是一項很好的低風險投資。類似的投資還有五礦集團聯手江銅集團成功收購加拿大北秘魯銅業及中海油服收購挪威AWO公司。
(二)初步的分析
初步分析中資企業境外投資存在以下問題,時機選擇上并非底部區域;投資對象上迷信美國五大投行;企業有急于擴張經營規模之嫌。
1、時機選擇并非底部區域。2007下半年,在美國爆發次貸危機之后,即有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美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黑石集團、摩根士丹利投資銀行的股權投資;然后有國家開發銀行對英國巴克萊銀行進行的股權投資。
2008年又有民生銀行投資美國美聯銀行,招商銀行收購香港永隆銀行和中國銀行收購法國洛希爾銀行股權。非銀行金融機構有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收購比利時富通投資管理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投資美國Visa1%股權兩個案例。
事后分析,上述股權投資和并購投資,稍嫌過早。如果能在時機的把握上延后一些時間,所提條例更高一些,或可得到更優厚的條件。與中資金融機構急于出手不同是日資金融機構的表現。2008年9月22日,日本三菱日聯銀行對外宣布,收購摩根士丹利10-20%的股權,交易金額最高可達90億美元??梢钥闯?,日資金融機構在電動機的把握上好于我們,他們將可獲得更好的收購條件。
2、投資對象選擇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迷信美五大投行。美國的投資銀行一直是我國發展投資銀行的榜樣。2007年下半年次貸危機爆發不久,美國花旗、瑞銀、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等美歐大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因投資次貸發生虧損,造成資本金下降,影響到資本充足率,被迫急需尋求資金注入。此時,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抓住機會決定向摩根士丹利進行股權投資,并且一步到位。事后分析,如果實施分步投資,則現在將處于主動地位,可在低位繼續投資。同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則較多的購買了雷曼兄弟投資銀行發行的債券。
上述現象說明在投資對象的選擇上存在對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迷信,并導致在投資對象的判斷上有一定的盲目性。
3、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有急于擴張經營規模之嫌。受到良好政策環境的支持,各企業在缺乏經驗的前提下,擴張步伐稍快,以致于在投資時機和對象的選擇上出現一些問題。
(三)制度性風險:中美市場開放程度不對等帶來的投資風險
我國開展境外投資,最大的風險不在于市場風險,而在于制度層面。即市場開放不對等而帶來制度風險。這一風險尤其表現在美國市場。
1、安全審查規定導致不對等的市場開放,放大投資風險。美財政部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規定,收購美國企業股權大于10%的外國投資需進行國家安全調查;低于10%則自動免于調查。最近,美財政部正在考慮制定更加嚴格的法規,并于4月22日公布了外資對美國本土企業投資安全的新提案。新提案規定,外資對美本土企業投資的某項交易,即使所購股份不足10%,也不能自動免除外國投資委員會的審查。這與歐盟市場相比尤其顯得封閉。而在我國,對外資銀行投資的相應規定是不超過20%。
一、重點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制造業投資
制造業是當代國際直接投資的首要行業。這個行業門類眾多,輻射面廣,對經濟發展關系重大,并且擁有很大的市場需求量,因而受到國際投資者的高度重視。對于我國而言,將制造業列為境外投資重點行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首先,我國經過幾十年的建設和發展,制造業生產規模已很可觀,其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顯著提高,在國際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能力;其次,我國制造業擁有大量成熟的、標準化的適用技術,符合發展中國家小規模、低成本的生產需要,將其用于境外投資不僅容易找到立足點,而且能帶動本國技術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出口,充分發揮我國在技術方面的相對優勢,獲得比較經濟利益;再次,目前國際上對勞動密集型的加工制造業產品的進口限制日趨嚴格,依靠擴大出口來發揮我國制造業的生產潛力有很大難度,而通過境外直接投資方式在國外實現就地生產和銷售,有利于繞過國際貿易和關稅壁壘,擴大在東道國的市場占有率。此外,我國制造業中某些產品的生產能力已經過剩,并已出現不同程度的生產滑坡,通過境外投資將其轉移到國外,既可使富余的生產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延長這些產品的生命周期,又有利于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產業結構向高級化方向發展。然而,目前我國制造業的境外投資不僅規模偏小,而且層次偏低,主要集中于技術簡單的初級加工制造行業,這與我國制造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產業地位和龐大的經濟技術實力很不相稱。因此,國家應該采取有力措施,對制造業的境外投資進行重點扶持和政策引導。尤其是在機械加工、輕工紡織、化學工業、家用電器等制造業領域,我們應該充分發揮技術上的相對優勢,擴大其對外投資規模,并逐步由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為主過渡。以家用電器為例,目前我國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等產品制造技術已進入成熟期,其在國內的市場已趨飽和甚至生產能力過剩,亟須拓展國外銷售渠道。然而,由于這些產品直接出口受到其他主要出口國(主要是新興工業化國家)的供給競爭和進口國貿易壁壘的雙重限制而不易發展。在這種情況下,積極利用境外直接投資方式就成為這些富余的生產能力謀求實現的最佳形式。當代國際投資經驗表明,這類投資不僅能獲得廣闊的國際發展空間,而且也有利于獲得較高的投資效益。
二、有選擇地投資于進口替代型的資源開發業
資源開發業投資是用于上游部門的投資,故又稱為前向垂直性投資,其目的在于生產和輸入那些國內人均占有量不足的資源,從而替代該資源的進口貿易。任何一國或地區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會不同程度地遇到資源約束的問題。當一國或地區經濟發展所需的資源發生短缺,或由于數量、質量、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導致國內不能保證供給,而進口資源又在成本及穩定供應等方面受到限制時,在資源所在地直接投資辦企業就成為彌補資源缺口的必然選擇。我國在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某些資源短缺將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制約整個經濟的增長。單純著眼于國內,這些資源的供求矛盾將難以解決;而大量進口又面臨外匯緊缺、國外供給渠道不穩定以及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大等問題。因此,通過境外直接投資方式,開發我國急需的資源就成為現實的出路之—。
根據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以及境外開發的可能性,今后應將境外資源開發的投資重點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采礦業。我國礦產資源總儲量固然較大,但許多礦種的品位較低。在我國已探明儲量的鐵礦資源中,貧礦高達95%以上,平均含鐵率僅為30%,加上交通和開采條件的限制,難以滿足國內生產的需要。與此同時,國際市場鐵礦資源卻相當豐富,供過于求,利用直接投資開發國外鐵礦資源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經濟、合理的。二是石油業。我國石油資源比較匱乏,人均石油可采儲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9,而我國在石油勘探開發方面已形成了較強的技術能力。發揮這種能力優勢,在境外投資開采石油,既可以滿足國內經濟發展需要,又能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保留較多的不可再生資源。三是林業。在過去一段時期內,我國林木資源受到了過度的開采和破壞,使本來就不豐富的林木資源進一步銳減,現有人均林木蓄積量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為了彌補國內林木資源的不足,很有必要增加這方面的境外投資。值得注意的是,資源開發型項目所需投資額大,投資回收期長,受地理位置的限制較大,一旦東道國政治和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投資不易轉移,因此對這類投資項目應加強可行性研究和投資風險預測,同時要有雄厚的資金和政治上的保證。
三、適當擴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規模
所謂高新技術是指以微電子技術為代表的一個新興技術群,包括信息技術、宇航技術、生物工程技術、海洋開發技術、新材料和新能源技術等。目前,這些高新技術正在呈現產業化趨勢,在發達國家逐步成為支柱產業。為了在世界高新技術產業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一些國家紛紛向技術先進的國家投資,在那里新建高新技術子公司或收購兼并當地的高技術公司,借以進行科研開發和引進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產品設計,實現高新技術的輸入和回流,促進國內產業結構高級化。
我國目前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境外投資雖然已經起步,但投資規模明顯偏小,對國內產業結構升級的帶動作用不大。為了提高我國境外投資的技術水平和層次,很有必要擴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規模。首先,我國已有較強的高新科技研究開發能力,在微電子技術、宇航技術、生物工程、超導研究等領域具有一定優勢,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種優勢,發展境外投資;其次,目前在國際市場上高新技術產品很暢銷,其附加值也相當高,對該領域投資不僅有利于獲得豐厚的收益,而且能提高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這符合我國境外投資的戰略目標;再次,發展高新技術領域的境外投資,能打破國外競爭對手的技術封鎖和壟斷,獲得一般的技術貿易、技術轉讓許可協議及其他方式得不到的高級技術和最新科技信息,從而加快我國科技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進程。
考慮到我國目前的情況,可以將高新技術產業的境外投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以技術回流為主要目的,即針對高科技發達的東道國進行直接投資,舉辦合資合作企業和參與科技聯合開發等,從中學習和吸取對方的先進技術,然后將技術傳輸回國內運用;另一類以擴大國際市場份額為目的,即在國外組建高科技產品開發和經營公司,就地生產和銷售,或者將開發的新產品交給國內企業生產,然后再將產品銷往國際市場。
四、逐步提高對金融保險等服務業的投資比重
最近十多年來,國際直接投資流向的一個顯著變化是:用于金融、保險、房地產、咨詢和旅游等服務業的投資額大幅度增長。據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統計,20世紀70年代初的世界直接投資存量總額中,服務業約占25%,到80年代中期這一比例接近40%,到90年代初期已提高到50%左右。迄今為止,用于服務業的海外直接投資仍呈現增長趨勢。國際服務業領域投資之所以迅速發展,根本原因在于隨著國際化大生產的發展,國際分工日趨精細,要求把為生產和管理服務的若干職能分離出來,實行專業化。而服務業跨國公司的發展,反過來又方便了資金的融通,加速了信息和商品的流通,有利于生產技術、產品質量的改進和提高,也有利于產品、人員和技術的國際交流,從而大大促進生產資本的國際化。從東道國來看,在第一、二產業發展到相當程度后,會對服務業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須盡快增加這部分項目和設施,提高金融服務、咨詢服務和旅游服務的效率,因此一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先后取消了對金融保險等服務業領域外國投資的限制,這也促進了服務業國際投資額的增長。
在我國非貿易性境外投資中,目前服務業投資所占比重僅為19%,這一偏低的比例與國際投資發展潮流不相吻合,因而需要逐步提高對服務業的投資比重。與第一、二產業相比,服務業投資風險較小,投資回收期較短,而且資金有機構成較低,勞動力容量較大,發展服務業的境外投資適合我國現實情況。同時,只有加快對服務業的境外投資,才能配合其他行業的投資,增強我國境外投資企業的綜合競爭實力。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特點,目前應大力對外開拓發展的行業有:一是金融保險業。它有利于我們在國際上融通資金,增加境外企業和國內企業的資金來源,防范和化解境外投資風險,對我國境外企業的成長發展起到重大的支撐作用;二是建筑承包業。它是建立在人力資本輸出基礎上的,既能充分利用我國豐富的人力資源,緩解國內的就業壓力,又能帶動國內設備和材料的出口,獲得更多的外匯收入;三是交通運輸、醫療保健、餐飲服務業。在這些行業領域,我國不少企業已擁有一定的境外投資經驗。其中遠洋運輸已在不少地區取得了較為鞏固的市場地位,以我國傳統醫學技術為主要手段的醫療保健服務業也受到不少地區居民的歡迎,而具有中國特色的餐飲服務業則幾乎在世界各地都已扎下了根。因此,繼續向有關國家的這類市場發展,是有深厚基礎和較大潛力的。
在制定我國境外投資的行業戰略時,不僅應考慮各行業本身的特點及其發展程度,而且應該與投資區位戰略結合起來考察。由于各國經濟發展水平、自然資源條件、技術層次與特點、外資政策與法規均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因此我國境外投資行業選擇的重點亦應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行業選擇應以制造業為主,向其提供適用技術,這對雙方均有利。與此同時,注重開發這些國家豐富的自然資源,以彌補我國人均資源的不足。有些發展中國家(如中東國家)具有廣闊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場,我們可因地制宜地發展勞務輸出型的建筑承包活動。在發達國家,我國投資行業選擇應以高科技產業為主,旨在獲取其先進技術,實現技術回流,而利潤目標退居其次。我們還應積極發展金融保險等服務業投資,以便利用發達國家廣闊的市場和雄厚的資金。此外,在獨聯體和東歐國家進行投資,可以選擇的主要行業有資源開發和消費品行業等。尤其是俄羅斯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但缺少開發資金和技術,而我國的資源開發技術已達到一定的水平,完全有能力與其共同開發當地自然資源。至于消費品行業,目前正是這些國家的“瓶頸”環節,產品嚴重短缺,這為我國企業在該行業投資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以上是就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行業的總體戰略而論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情況的變化,境外投資行業戰略亦應適時加以調整與完善。我們應把境外投資行業選擇戰略與國內產業政策的制定緊密結合起來,使境外投資的行業選擇成為國家產業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及時制定和頒布《境外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便加強對境外投資活動的政策導向與宏觀調控,使境外投資與國內投資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為了確保境外投資行業戰略的有效落實,國家應結合產業結構調整的實際情況,對鼓勵發展的境外投資項目在稅收、外匯、信貸等方面予以扶持,允許其按國際慣例在境外以靈活的方式籌集資金,為其創造相對寬松的投資環境。同時應建立健全各類行業協調和咨詢組織,對屬于同一行業內的境外投資進行統籌協調,避免投資分散和內部過度競爭,以便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提高我國境外投資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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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QDII(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風險;防范
QDII(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即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是指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國家,有限度地允許本國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一種制度。QDII制度最初起源于我國臺灣地區,韓國、智利、印度、巴西等國家在資本市場還未完全開放的20世紀90年代初都設立和實施過QDII制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并取得了許多的成果。早在2001年上半年,香港特區政府就向國務院呈交報告,建議設立QDII。在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籌劃之后,2006年4月13日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關于調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央行5號令),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基金公司、保險機構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規定集合境內資金或購匯進行相關境外理財投資。2006年4月17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外管局《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規范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2006年8月30號外管局頒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證券投資的業務流程及相關監督管理內容。2006年7月2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了首批獲得代客境外理財資格的銀行及購匯額度。2006年7月31日,工行的第一款QDII產品開始募集。醞釀已久的QDII至此正式浮出水面。8月批準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啟動QDII試點,這是首家獲準投資境外的基金類機構。截至2007年9月底,已有52家金融機構獲得QDII業務資格。其中包括13家境內商業銀行、11家外資商業銀行、15家保險公司、9家基金公司和4家證券公司。
1QDII制度的風險
QDII制度的實施將有利于我國國內資本市場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有利于解決國內資本投資出路,緩解人民幣升值的壓力,消除資本市場間的宏觀套利,推動內地證券市場的創新,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QDII制度下隱藏著的風險。
1.1外匯管理的風險
QDII制度下大量資金流出、流入將通過外匯儲備的增減或匯率變動直接影響本幣供求,帶來跨境資本的大量頻繁流動,會給國際收支平衡和本、外幣匯率穩定帶來壓力。QDII制度對外匯風險具有誘發性,QDII對本、外幣匯率穩定、貨幣政策的實施和金融監管帶來壓力,實施QDII資本跨境流動將存在以下幾種風險:溢出風險、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內證券市場同國際接軌會導致國外市場的波動通過QDII傳導到國內,而且由于證券市場具有敏感性和一定的投機性,形成股票和債券價格上下波動起伏,隨時有誘發外匯風險的可能。特別是在金融基礎設施薄弱的情況下,處理不慎可能會增加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一旦沖擊力達到外匯管理體制崩潰,那么金融危機將隨之而來。
1.2資本外逃的風險
實施QDII可能伴隨資本外逃。過去若干年,內企業資本金逃避外匯管制主要是通過地下渠道暗中投資于境外。實施QDII是允許外匯資金跨境流動,很可能將對國內股票市場形成巨大沖擊。由于國內證券市場正處在規范完善過程,市盈率較高于國際證券市場,必然吸引資金外流。再加上國內證券市場對外匯投資基金管理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有可能引發外匯資金大規模外流。目前由于A、B股市分割,無疑會給QDII跨境流動推波助瀾,這些都應引起我們的警覺。
1.3洗黑錢的風險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反洗黑錢起步晚,雖然《反洗錢法》已經出臺,但制度還不成熟,執法經驗還有所欠缺,目前依然是國際洗黑錢的重要目標。某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QDII制度下存在的一些監管空隙而將在國內非法取得的資金以合法的形式調離出境,這無疑給國內外洗黑錢提供了一條便捷的途徑,我國金融控制的難度將增大。
2防范措施
為有效地減少和避免在實施QDII制度時有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我們應通過多種途徑、采用多種措施切實加強對QDII制度運作過程中各個主體、各個環節的管理。
2.1嚴格篩選符合資格的機構投資者,逐步擴大和增加投資渠道和品種
鑒于一般國內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缺乏海外投資經營經驗的現狀,對機構投資者的市場準入必須嚴格把關。要挑選資產規模大、管理規范、具有境外操作經驗的機構投資者。各國實行QDII的動因大多是為了緩解本幣升值壓力及階段性開放本國資本市場,便利居民海外投資。其資本市場逐步開放、投資限制逐漸取消、循序漸進、審慎監管的原則和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同大多數新興市場國家一樣,我國資本市場長期處于封閉狀態,規模小、投機氣氛強機構投資者比重低、容易縱。正因如此,在我國金融預警、監控制度不靈敏的情況下,實行QDII更應謹慎、求穩。國際經驗證明,對QDII在投資渠道、投資比例、投資品種等方面實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夠合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或少受國際市場的侵襲。我們應以審慎態度制定QDII的資格、投資比例、投資規模、本息兌換等細則,并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逐步放寬,有效控制沖擊和風險,并為下一步開放積累經驗。
2.2嚴格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主動應對、管理和規避國際投資風險
QDII需要制定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才能杜絕或減少風險發生。要完善券商的治理結構。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層拿股東的財產去冒險,抑制“內部人控制”、“道德風險”現象發生,從而控制證券機構的內部風險。要重點加強股票自營管理制度、債券業務管理制度、投資銀行業務管理制度、營業部管理制度,以及內部稽核審計工作制度、財務制度的建設。要實行集中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授權授信制度,明確每個員工的授權范圍,明確個人分工,將風險管理中的風險評估、風險監控權限分開。要對重要崗位落實責任制和輪換制度。應積極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從投資的額度,機構投資的方式,到投資的范圍,進行合理的調控,使金融機構積累更多管理風險的能力,有效防范風險,主動地去應對和管理風險,而不是被動地防御。我國金融機構長期以來風險的意識都不強,認為防范風險所付出的成本是一種額外的負擔。實施QDII則必須具有高度的風險意識,而且必須要意識到防范風險需付出一定的成本,才能提高未來收益的可預見性和可掌控性。為規避QDII投資風險,機構投資者必須盡快熟悉境外資本市場的法律規定,市場的運作規律,要學會從國際資本市場上種類繁多的金融衍生產品中選擇合適的產品,利用國際市場提供的一些避險工具,來防范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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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和市場經濟的完善,我國企業正在世界范圍內參與國際競爭。文章介紹了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的基本情況,針對市場服務型、出口導向型、技術采取型、資源開發型四種境外投資類型,提出構建多層次的管理模式,加大對境外投資的扶植力度,明確我國境外投資的定位。
1我國現階段境外投資基本情況
我國境外投資的發展歷史始于改革開放之初。但當時國際收支平衡壓力大,外匯資金短缺,投資主體單一(主要是國有企業),國際市場經驗不足,因此境外投資主要是設立貿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資規模較小。20多年來,我國境外投資由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尤其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境外投資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到1998年底,境外企業數達到5666家,中方協議投資總額為63.3億美元。從1979~2001年底,我國累計設立各類境外企業6610家,中方協議投資額84億美元。更為重要的是中國境外投資突破了以往的單一模式,在迅速發展的同時體現了多元化的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投資地區多元化
中國境外投資原來都以港澳投資為主,到2005年底已經遍及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亞、非、拉美新興市場投資很快。截止2004年底,我國在港澳合計設立境外企業2856家,中方協議投資43億美元。
1.2投資目標多元化
我國傳統的境外投資的目標大多是以設立貿易公司并將進出口貿易環節內部化,或者設立開發公司并將原材料(包括資源)供給環節內部化。當前境外投資目標出現了明顯的多元化趨勢:一是市場服務性的投資,即通過投資建立完善的國際營銷及服務網絡。如溫州的月兔電器集團公司在西班牙設立公司,為出口的空調提供零配件和售后服務。這種境外投資的目標是產品服務環節的內部化,可以視為進出口貿易環節內部化目標的延續和深化;二是出口導向型的投資,即在出口市場或者出口市場的周邊國家和地區建立生產基地,主要設備、原材料由國內供給,產品一般在境外銷售。這種境外投資大多是我國邊緣產業(也是優勢產業)向其他國家的轉移,符合產品生命周期規律;三是技術獲取型的投資,通過投資加強與國外的技術合作,獲取上游技術。如東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在美國設立依斯泰克有限公司,進行CDMA技術和產品開發。
1.3投資主體多元化
從20世紀90年代起,民營資本境外投資占投資總額的比重逐年上升,到2004年已經達到60%,其特點是規模較小但是效益普遍很好。這一點與國有企業恰恰相反。
1.4投資方式多元化
除傳統的新建投資外,大多數企業在境外投資選擇合資、參股的方式。這樣做不僅可以充分發揮各投資方在資金、技術、原材料、銷售等方面的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并且不易受到東道國民族意識的抵制,容易取得優惠待遇,減少投資風險。同時,在經營上較少受到各種限制,有助于打入新的市場。
上述的我國境外投資呈現的多元化趨勢并非偶然,它是在國際形勢和我國國內經濟發展水平的雙重因素下產生的。如果把我國的境外投資過分簡單化、或者模式單一化、或者過度強調某一種所有制形式或者投資形式都不利于我國“走出去”發展戰略的實施,不利于境外投資的健康、持續發展。構建我國境外投資宏觀管理框架,必須從經濟規律入手,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境外投資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需要。
2構建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
境外投資作為國家宏觀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適應和滿足現階段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的需要。目前我國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應該以下述三個方面為主:第一,獲取我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資源,主要包括我國日益短缺的鐵礦、石油、木材等;第二,發揮我國比較優勢和勞動力成本優勢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通過成熟技術和設備進行投資,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出口創匯;第三,向發達國家投資,獲取高精尖技術,進入產業價值鏈的上游環節,發揮后發優勢。
這三個目標應該作為構建我國境外投資政策的重點和制定境外投資行業政策、國別政策的準繩。對于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在外貿、財政、金融、外匯等配套措施上不同程度的“差別待遇”。這種情況有的是歷史造成的,有的是源于認識上的誤區,有必要將境外投資的門檻統一到這三個基本戰略目標上來,實施境外投資管理的“國民待遇”。
與此同時,應該實行區別對待、重點扶持的管理模式,這是我國境外投資多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境外投資戰略目標的有效延伸。我們可以按照基本戰略目標將不同的境外投資項目(而不是境外投資主體不同)分類,從而確定政策支持、限制乃至禁止的對象。“一個藥房抓藥”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需要。適應多元化的投資目標,一是要盡快制定境外投資的行業政策,并盡快建立境外投資產業目錄,明確鼓勵那些資源開發型、市場服務型、出口導向型和技術獲取型的境外投資。二是要把跨國并購和傳統的新建投資在管理上區別開來,盡快制定通過跨國并購進行的投資適用政策和程序。三是要制定境外投資的國別政策,優先選擇那些經濟互補性較強、市場相對完善金融相對穩定的國家和地區,最大限度地規避投資國別風險。
實施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可以部分地解決資本管制帶來的“一刀切”問題。1998年在亞洲金融危機的特定背景下,我國實施了禁止購匯用于境外投資的臨時性措施。這一措施對于有效遏止境外投資項下的集中購匯和資本外逃、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維護國際收支平衡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禁止購匯的“一刀切”措施雖然限制了投機性資本的流動,但也限制了正常的境外投資外匯需求。而實施多層次的重點管理模式,可以對跨徑投資者進行甄別,以保護投資者,打擊投機者。
3加大對境外投資的政策扶植力度和管理
目前,我國對境外投資的鼓勵政策已經涉及到政策性貸款支持、貸款利率優惠、出口信貸支持、政策性投資保險、免繳利潤并充實資本金、實物投資出口退稅、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應該說是比較全面的。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政策支持面窄。目前上述政策主要針對的是以境外加工貿易方式進行的境外投資,即我國企業以現有技術、設備投資為主,在境外以加工裝配形式,帶動和擴大我國外貿出口的經貿合作方式。但這只是出口導向型的境外投資,對于同樣符合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的其他類型的境外投資,支持力度較弱;二是政策體系不夠完整。境外投資風險保障等急需的政策還沒有完全落實;三是操作程序比較復雜。企業要獲得外貿發展基金、進出口銀行政策性貸款、援外優惠貸款、合資合作基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都需要經過不同渠道層層申報,耗時長,成本高,部分抵消了政策支持力度。
對本國境外投資提供促進和保護的政策措施,是發達國家的通常做法。
目前,除了完善已經建立的政策措施,擴大覆蓋面,加大支持力度外,還應該借鑒國際經驗,重點建立如下投資促進和保護機制:第一,單獨設立國家對外投資基金。該基金應包括對外投資信貸基金和對外投資保險基金,專門用于支持和鼓勵包括符合境外投資基本戰略目標的對外投資,基金的使用程序和方法應簡明、扼要、規范、透明,便于了解、申請和使用。第二,設立專門的政策性海外投資保險,以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海外投資保險是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因發生非常風險難以收回投資時,為補償投資者的損失而設立的保險。重點保障發生戰爭、內亂導致不能執行合同的政策性風險;企業經營者的海外投資被沒收、征用造成的風險;東道國因外匯不足而限制外匯兌換、拖延付款以及限制進口造成的經濟性風險。第三,為企業創造對外投資安全環境,積極推進和簽訂境外投資有關的政府間協定。首先,加快與有關國家簽訂投資保護協定,以保護我國對外投資者,使其免受因發生戰爭、沒收、匯款限制等非常風險而帶來的損失,保障我國投資者與投資對象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或最惠國待遇。其次,加快與有關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以簡化境外投資的國際稅收問題,避免稅收摩擦,減輕企業稅負。再次,我國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締約國,應積極利用該公約及其條款來有效地規避風險。最后,促進境外投資服務體系建設,尤其要加強信息服務,可考慮設立境外投資研究信息咨詢中心,收集境外投資相關信息,并為企業提供咨詢和服務包括協助制定投資合同和章程,協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協助對東道國合作伙伴進行信用調查等。
4我國境外投資的定位
我國境外的投資活動將圍繞國內建設的總體戰略規劃和需求進行,通過建立國際生產體系和銷售網絡加快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結構調整。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投資建立生產性企業,不僅可以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研究國際市場規則。還可以直接了解并獲得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同時也可以增加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I資的能力和機會,有利于加強與國內企業的合作,帶動本國企業的技術升級和產品升級,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整體競爭力。因此,我國境外投資活動要處理好以下兩方面的關系:
4.1企業——產業選擇的相關性
作為發展中的大國,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任務還相當艱巨,境外投資的目的是要通過建立國際生產體系促進國內產業結構的高度化,這就決定了我國境外投資的目標首先要體現國家產業政策的客觀要求,反映宏觀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通過境外投資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重組和優化。從微觀主體上看,產業的各種優勢往往存在于不同的企業,企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僅要求得到自身的經濟效益,而且投資項目能對國內經濟發展起到輻射作用,這種輻射效應的強弱,不僅取決于企業資本的增殖程度,更主要的是在于投資項目的產業選擇。因為只有合理地進行海外投資的產業選擇,將單體企業的分散優勢轉化為產業的整體優勢,才能為企業帶來投資利潤,同時通過技術傳遞和市場擴展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與改造,進而推動國內產業整體素質的提高。
4.2產業內部貿易量的相關性
境外投資活動的主要貢獻體現在對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發展的波及效應,但是由于這種投資發生在國外,所以其產生的波及效應大小取決于海外投資項目與國內企業的貿易量,海外企業對國內的有形商品和無形商品的貿易總規模,是衡量境外投姿產業選擇是否合理的重要標志,其實質在于充分發揮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相關產業成長的波及效應。按照這一思路我國境外投資的基本方向應選擇對國內相關產業具有較強關聯效應的部門,這種關聯效應的波及力越大,意味著國際生產對本國產業成長的外溢效益越大。產業內貿易量是由產業內各生產階段的關聯度或連鎖度決定的,這種連鎖關系又被區分為前向連鎖和后向連鎖。對于后向連鎖度高的產業,其最終產品如果在國外生產,能有效帶動國內中間產品和初級產品的生產擴張,通過出口導向實施為本國產業開辟國際空間。對于前向連鎖度高的產業,如果選擇初級產品在國際生產,則有利于為本國相關的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提供資源供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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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今.我國境外投資政策體系需進一步完善[J].中國外資,2005(4)
[關鍵詞]WTO規則;外商投資;軟環境;
[Abstract]Throughtheanalysisoftheelementswhichattractforeigninvestment,thearticlerecognizesthatinthisareatoomanyelementsarenotinconformitywiththeWTOrules.Theauthorpointsoutfourdrawbacksoftheelementsofthesoftenvironmentforforeigninvestment.
[Keywords]WTOrules;foreigninvestment;softenvironment
外商直接投資在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以港臺資本小額投入為特征,項目多為粗加工工業,技術含量低。九十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在引進外資特別是外商直接投資領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表現為投資規模與質量大幅度提高,我國多次成為年度世界第二大外商投資國,外資項目的平均投資規模、技術含量也逐年提高,產業結構趨于合理。世界500強企業有近半數在我國進行了投資,標志著我國正在從區域性投資市場轉化為世界性投資市場。但這些成績取得有其歷史性原因,也有必然性原因,不能說明外商投資軟環境已盡善盡美。而事實上,正是由于在外商直接投資領域存在著大量與WTO規則不相符之處,外商直接投資軟環境存在嚴重缺陷,才導致了外商平均投資規模偏小,大中型跨國公司對華投資處于試探性、風險性投入階段。在華外資總規模與我國巨大的潛在市場容量、豐富而低成本的人力資源、低廉的土地價格及各種政策優惠條件均極不相符。如果扣除因文化因素而進入大陸的海外華人資本,因區位因素而進入的鄰國(區)資本,因回避高關稅等貿易壁壘而轉移至大陸的生產性資本及為占領我國市場、不顧短期效益的投資外,真正意義的由于投資軟環境優越而進入大陸的國際自由流動資本是少而又少。在當今跨國公司成為世界直接投資主體、國際資本流動規模日益增加的時代,我們吸引外資的工作勢必在軟環境中存在一些根本性缺陷,才會導致外資沒有大規模全方位進入我國。這些根本性的缺陷包括:
1.缺乏必要的財產保護
外商投資,意味著將資產長期置于我國境內。這些資產的安全是否能得到長期保證,是外商投資前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1)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慣例,進入我國的外方投資者的財產保護主要依賴于中國法律,其次才是靠政府權力。而我國法律在財產保護上存在不完備之處,我國憲法沒有規定私人財產保護程度,沒有禁止政府對私人財產進行征收或國有化。一些法規如土地法、規劃法、水利法等多部法律認定政府對私人財產有處置權,且政府補償標準嚴重低于市場價值,甚至不予補償。因此,從法律角度講,投資方不僅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保護上存在不安全性,甚至有形資產如房地產、機器設備等也缺乏有效保護。
事實上,中國各級政府積極保護投資者的財產,并不存在以國有化名義進行的政府征收,必要的財產征收如修建水利設施和交通設施而進行的財產征收數量極其有限,且政府均給予合理的補償。但由于依靠政府權力進行財產保護在投資者看來缺乏長期性和可靠性,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財產保護的法律才能解除外商投資的后顧之憂。
(2)政府權力問題
政府權力過大且缺乏有效監督也構成了對投資者的財產保護的潛在威脅。我國各級政府擁有政府較多的經濟權力,同時政府名義上又擁有眾多國有企業。因此,理論上說,政府有犧牲私人投資保護國有企業的傾向。更何況我國已建立起國有企業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外商投資者與政府合作,共同經營改造國有企業,既易受到政府扶持,又可避免在基礎工作上的投資,是外資進入中國的捷徑??墒呛献麟p方一旦發生財產糾紛,擁有一定的糾紛處置權的政府處于強勢地位,使外方感到不公平和財產缺乏安全感。盡管事實上由于國有企業產權虛置,各級政府并不真正代表國有企業利益,因此,一般也不存在政府利用
特權替國有企業謀奪外方投資者資產的可能性,但這種危險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外商對華投資。
(3)無形資產的保護問題
如果說,來自法律與政府權力上的對外資有形資產安全威脅只是潛在性的和理論上的,那么在我國外資無形資產受到損害則可能是現實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民眾對無形資產認可程度較低,除商標與專利外對軟件版權、地理標志權,外觀設計權、商業機密權等權利的保護缺乏深入認識,不主動保護知識產權,認可各種侵權邊緣行為,對侵犯知識產權采取寬容態度。這是外資企業無形資產安全得不到保護的基本原因。其次我國企業多為中小企業,規模小,設立時間短,缺乏品牌,也缺少創新能力。因此仿制與再開發是其生存與發展的主要途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侵犯產權的問題,使輕微的侵權成為普遍性問題;第三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執法中,均存在觀念上的偏差,認為在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義務遠大于利益,因此存在被動性和地方保護主義。
無形資產保護是一個體系,不僅包括法律條款和制度上的措施,更包括觀念上的贊同和行為的主動性。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無形資產保護體系,外商才會將一流的技術引入我國。
2.過度的行政干預
外商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自由經營其投資項目,是外商選擇投資地點時所要認真考慮的。在我國,受計劃經濟模式和國有經濟體制雙重影響,各級政府習慣于對經濟活動進行直接干預。在外商投資領域,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這些管理制度中的某些部分與市場經濟原則和國際慣例有一定的差別,構成對外商自由經營權的威脅。政府的過度行政干預主要有:
(1)外資企業設置主管部門,進行層層審批。
在我國,外資企業特別是中外合資企業擁有隸屬關系的行政管理門。根據《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企業設立、企業終止、企業變更章程與合資和合同等重要經濟行為時必須報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指定的機構審批,由此,類似于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有了事實上的業務主管部門。而在一些服務性領域,如旅游、廣告、投資、建筑、醫療、商品批發零售,須接受相關領域的主管行政部門與外經貿部的雙重管理。如果外商投資規模較大,還需報請計劃經濟委員會審批。于是,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對外商進行的非職能部門的管理。
(2)阻止企業競爭,限制外資準入領域。
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其它有關規定,政府有權
指定外商投資領域和投資地區。我國政府將投資領域劃分為三類,即鼓勵投資領域、限制投資領域和禁止投資領域。鼓勵外商投資領域一般均為難以獲利的領域,如農業、環保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相反,對進入電信、銀行、保險、批發零售業、專業服務等易獲利領域進行限制,甚至禁入。為了阻止外資企業與國有企業發生競爭,對一些國內生產能力飽和的領域也限制外資進入。政府這種根據資本來源劃分企業類型并管理投資準入領域的作法與國民待遇原則嚴重背離,是阻礙外資大規模進入我國的直接障礙。
(3)提出種種附加要求。
我國企業除承擔納稅任務外,還須承擔許多社會義務,如安排復員軍人、殘疾人就業等,而對外資企業政府提出了更多的附加要求。如當地人員含量要求、貿易平衡要求、外匯平衡要求、外匯管制要求、出口實績要求、技術轉讓要求、當地股份要求、雇用勞動力要求等,企圖利用企業解決本地區的社會經濟問題。同時對外資企業的開業條件,貸款條件、獲取許可證配額條件的要求也高于其它企業。由此增加了外資企業的負擔,造成不平等的競爭條件。雖然在新修改的相關法律條文中對有關要求進行了部分刪除,但同時在新近開放的經濟領域,其附加要求仍大量存在。
3.缺乏仲裁機構與國際仲裁機制
外商在企業經營過程當中,難免不與中方國有企業、消費者、有關政府甚至有關法律發生矛盾。在通常情況下,這些矛盾在中國法律框架內可以由法院裁決,一般性糾紛可由政府仲裁。但也存在例外情況,包括: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中國承認的國際上通用的法律法則
和有關承諾相矛盾且損害了外商投資者利益的。如我國的《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資企業繳納所得稅率與國內企業所繳納稅率不完全一樣,國內企業所得稅稅率通常是根據企業利潤率、利潤規模確定為不同稅率,最高為33%,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皆為33%(除去優惠稅率部分,僅指一般情況);
(2)中國各級政府做出的決定,該決定雖然不違背我國法律
但明顯不合理且損害外資方利益的;
(3)由于文化差異而得不到公正解決的糾紛。這些矛盾與糾紛實質上是外資方同中國法律、政府、文化之間的沖突。在沖突中,作為弱勢的外資方迫切需要進行公正的國際仲裁。在我國尚未建立完備的國際仲裁機構之前,公正地解決外資方與中國法律、政府、文化之間的矛盾的可能性較小。
4.歧視性環境
嚴格意義講外資企業是一類資金來源于境外的中國企業,它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完全一樣,履行著納稅義務,因此,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觀念上,均不應對其另眼看待,更不應對其進行歧視。但目前歧視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主要有:
(1)以保護民族工業、幼稚工業為由制定限制外資企業發展保護國有企業的政策。在我國普遍地將外資企業產品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產品在市場上競爭,等同于進口商品與國內商品的競爭,即將外資企業產品特別是外商獨資企業產品等同于進口產品。因此,很輕易地將世貿組織容許發展中國家在一定期限內保護國內幼稚產業的作法,作為制定限制外資企業,發展民族幼稚產業政策的基礎。其實,這是由于并未真正理解世貿組織相關規定的實質所致。利用較高的關稅保護發展中國家的幼稚產業,是為避免這些產業消亡或發展不充分而造成稅收和就業問題與經濟發展問題。外資企業在東道國已經上繳了稅費、雇用工人,也就不存在對其限制的理由。相反越是發展薄弱的經濟領域和目前效率低下的領域均應鼓勵其進入,以增加稅收與就業,并帶動相關經濟領域的發展。
(2)歧視性收費。我國在許多領域存在著對外企和外國人收取高于國企和本國公民用費的作法,甚至由政府提供的服務收費標準(如土地價格)也有相同問題。由此造成經濟意義并不大但外資方心里上難以接受的歧視性收費問題。
(3)透明度歧視。在我國目前仍存在經濟貿易領域政策信息缺乏透明度問題。由于外商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沒有發言權,這點明顯不同于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者,而且由于與政府各部門接觸相對較少,因此,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依據及相關信息知之甚少,而對一些變更的規定的了解常常滯后,造成透明度歧視。
由于我國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在引進外資領域存在不完善實屬必然。對此應進行充分討論并逐步完善。上述問題是全國性問題但一些地區已經通過地方性法規、政策對此進行一定程度的補救,取得了明顯效果??梢?,目前存在于外商直接投資領域中的種種問題是前進中的問題,也是完全可以通過改革解決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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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文化建設是提高境外人員安全素質的重要手段
探求安全事故的成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安全事故發生直接原因,經統計表明,其中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的安全事故占據了事故總量的絕大部分,某些行業可能達到了80%左右,那么如何解決人的不安全行為這一問題,從而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是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人的不安全行為來自人的思想和行為,歸根結底是安全素質的體現,而安全文化是文化的一種,在人員安全素質的提高上正好可以發揮文化的影響力、激勵力、約束力和導向力,在依靠現有技術、管理和制度手段等常規方法還難以控制或消滅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必須從安全氛圍和文化熏陶的角度展開對人員安全管理的更新和改造,以彌補常規方法的不足,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安全生產。
1.2安全文化建設是建設“本質安全型”境外能源投資企業的主要措施
人是安全生產效益的創造者,是操作設備的勞動者,是制度的執行者,是本質安全“人、物、制度、環境”四要素中的最核心的要素,因此通過安全文化的建設,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使系統中各種要素有機融合起來,實現思想無懈怠、制度無缺陷、設備無隱患、系統無死角、安全零事故,是境外能源投資企業建設成為“本質安全型”企業的必由之路。
1.3安全文化建設是“走出去”戰略順利實施的基本保障
“走出去”戰略是實現我國經濟與社會長遠發展、促進與世界各國共同發展的有效途徑,而境外能源投資企業便肩負著國家“走出去”戰略執行的義務,那么境外能源投資企業怎樣才能平穩、順利地“走出去”,關系到安全的兩個層面:一是安全地“走出去”;二是讓安全“走出去”。
1)所謂安全地“走出去”,是指境外能源投資企業要保證所承擔項目的人員安全、資金安全、財產安全、設備安全、設施安全等,概括起來也就是人、財、物的安全,這是“走出去”戰略的最基礎的層面,只有保證了人、財、物的安全,才能保證境外能源投資企業平穩、順利地“走出去”。試想,如果某一境外能源投資企業連自己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都無法保證的情況下,怎能在境外立足,更別說實現“走出去”戰略了。
2)讓安全“走出去”,則是指,國內在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經驗,產生了較多較好的安全管理標準、安全技術規程,為了推廣安全管理方面的經驗,同時加強我國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決策權,特別是境外工程企業,有能力、有義務,在輸出資本的同時,積極推廣安全管理標準、技術規程,推行安全經驗。
2境外能源投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重點
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企業應當將安全文化納入企業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單從安全文化方面來說,我們可以采用“縱橫結合”的方法,先了解安全文化建設的形態與層次機構的內涵和聯系,橫向結構體系包含觀念文化、管理與法制文化、行為文化和物態文化;縱向結構體系包含安全文化的形態、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體系和安全文化建設的模式和方法。
2.1正確的安全觀是安全觀念文化建設的基礎
安全觀,即是對安全的作用、地位、價值等總的看法,雖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人、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位對安全的作用、地位和價值的看法總是表現的千差萬別,但安全觀總有一個趨向性,那就是“安全第一”,即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看作是至關重要的大事,看作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第一要義。對境外能源投資企業來說,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局勢、地區動蕩,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企業“走出去”的必要前提,只有建立了“安全第一”的安全觀,才能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才能做好企業的安全工作,確保企業的平穩發展和“走出去”戰略的順利實施。
2.2明確的安全責任是安全管理文化建設的保障
境外能源投資企業都比較重視安全,也會經常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來時刻提醒自己,但對“責”在哪里,“責”與“責”的區別是什么確無從答起,實際工作中就會引起職責不清,相互推諉,使安全工作無人負責,無法進行,安全事故就會不斷發生,這不是一個具有良好安全管理文化的境外能源投資企業所應有的局面。因此境外能源投資企業應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崗位安全責任,建立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安全責任制,并確保安全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和分工合理。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以及項目所在國安全管理要求,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安全事故就會減少。
2.3遵章守紀是安全行為文化的良好表現
在我們重視安全的同時,也經常聽到和看到一個個不安全的消息,在我們身邊也時常有不安全的事故出現,追根究底,不難發現,很多事故的根源在于違章違紀,在于沒有很好地落實規章制度,這一點可以從安全理論上加以證明。安全管理學認為:導致安全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主要、直接的原因,這其中的主要表現就是不遵章守紀,可見遵章守紀的重要性。
2.4本質安全的構建是安全物態文化的全面提升
從投資存量上看中國在亞洲的海外直接投資就占據了我國海外投資總額的75%,達到了1855.4億美元,主要的投資國家和地區是中國香港、澳門,以及新加坡、韓國等;我國對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資近幾年增長迅速,2009年投資存量達305.9億美元,而如今發展態勢更為強烈,占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的13%。我國海外投資的地域相對集中在亞洲和拉丁美洲,對其他各大洲的直接投資所占比例較小,但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我國對澳大利亞、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德國和英國的直接投資都在10億美元以上。
2海外投資對我國經濟增長的作用
我國國內生產總值與海外直接投資都在穩步增長,2004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為159878.3億元,而海外直接投資存量達到447.8億美元,到了200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為340506.9億元,增長了1.1倍,海外直接投資存量達到2457.6億美元,增長了4.5倍。近幾年從國內生產總值與海外直接投資的增長趨勢來看兩者基本保持一致。雖然我國的GDP與海外直接投資流量同步增長,但經濟增長的速度卻總是要高于海外直接投資的增長速度,這種不平衡表明雖然中國海外投資能對我國經濟增長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國海外投資的發展尚不成熟,其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仍然是有限的。
2.1技術交流第一,中國海外直接投資便于國外先進的技術、高效率的管理手段繞開原有的一些障礙流入我國,特別是在兼并、收購形式進行的海外直接投資中,這種效應更加明顯。以收購、兼并等現代化企業發展模式的推廣,能夠使得海外企業組織機構的部分經營交接權掌握在我國手中,而國外企業為了保持自身企業的持續化發展或壯大經營規模同樣也會把一部分核心管理技術、生產先進工藝等交由我國企業進行專研與學習;另外,海外企業為了使得自身盡快度過兼并、收購的過渡與交接時期產生的負面經濟影響,勢必會留有一些其自身企業的原有職工,這樣我國企業就能在其中與對方企業進行溝通、交流新的管理技術、管理模式等,并隨著時間的推移兩者之間逐步融合并協調發展。同時,以這種兼并、收購的融合機制實行后,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我國企業也繞過了不少彎路直接流入國內,并被國內市場的諸多企業組織機構所消化,推動市場競爭,促進國家經濟進一步作出突破。
2.2優化資源配置隨著我國海外投資發展形勢在國際范圍內的進軍與擴張,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我國資源補給供不應求的被動局面,并優化了資源使用、供給等的結構配置,以此帶動了國有經濟的持續增長。也就是說,我國雖然國土資源豐富,但是隨著經濟發展速度的快速增長,以犧牲自然資源、環境等付出的代價也有目共睹,更令我國難以消化。一方面,供給與持續開發量明顯不足,另一方面,當前我國要想獲得深層次的能源開發,所付出的人力流、物資流、信息流等也會更大,即難度提升。而隨著海外投資發展形勢的擴張,在能源結構優化配置方面對于我國經濟增長的輔助作用總體來說有兩方面。其一,海外投資,我國投資企業可以利用國外的能源、資源等在一定程度上進行開發與利用,從而能夠降低能源性商品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對國內市場造成的價格沖刷,并于此能夠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現狀的市場供應渠道。其二,海外投資在我國能源保障方面所作出的貢獻較大,能夠使得我國能源開發建設的可持續化發展戰略進一步發展,并在很大程度上鞏固了我國對外投資的貿易結構。
2.3促進了對外貿易發展我國自加入世貿組織后,就已經全面貫徹了市場多元化的經濟發展戰略。可以說,這不僅使得我國走向了國際貿易市場,拓寬國際市場商品貿易渠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鞏固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投資企業管理體系結構,加速了部分國內商品出口擴張程度的提升,從而對我國經濟發展能夠起到較好的推波助瀾的鞏固作用。
2.4提升了勞動生產率海外投資在海外的全面打響,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勞動就業率與勞動生產率,同時也加速了海外投資企業的各項技術水準的提高,促進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建設進程工作的有利開展,從而使得我國國有經濟提高能夠再次做出突破。也就是說,我國投資企業走向國際后,除了促進了各項管理技術的提升,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各項產業的生產投資成本有了大幅度降低。一方面,隨著國內原裝材料、生產設備的對外出口程度增加,加速了勞動就業率以及勞動生產率。另一方面,我國隨著近年內需建設力度的大幅度提升,并與國外先進生產工藝、技術等的交流與學習,也大幅度促進了更多的國內投資者把目光對準海外市場,從而加速了自身企業結構的整合與調整。為此,企業就要招兵買馬,吸收綜合素質型人才,掌握先進技術。而海外投資正好提供了我國不可多得的契機,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人才就業率、勞動生產率等指標的提升,使得我國企業發展在本質上有所提升,最終能夠獲得質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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