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8 1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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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文章主要談了幾條商業銀行個人信貸風險的管理對策,主要談了建立統一的理念、建立組織架構以及強化風險監控等對策。
一、建立統一的信貸風險管理文化和理念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一般都采取總行、分行和支行的組織架構,遍布全國各地的分支機構較多,各分行的各種不同類型的信貸產品也比較多、差別也較大,各分行的具體組織結構也不盡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國商業銀行的條塊交錯的情況。不同的條塊在信貸風險管理上就會形成不同的標準,在對標準的把握上也會出現不同的松緊尺度。另外,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上都實行前后臺分開的制度,如果前臺業務部門和后臺風險管理部門的人員沒有一致的信貸風險管理文化和理念,則部門之間的摩擦必然會對銀行信貸業務的健康和穩定發展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在我國商業銀行內部不同條塊之間、在信貸經營管理的前、后臺部門之間建立統一的信貸風險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建立統一的信貸風險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個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業務健康、穩定發展的首要條件,是保證信貸制度、標準和程序得到嚴格遵守的關鍵。因此,所有商業銀行的員工,都必須自覺自愿地接受本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約束。同時,按照貼近市場,便于為客戶服務,有利于控制風險的原則,賦予各分、支行應有的管理經營權限。對于商業銀行來講,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統一,或者說上下說不到一塊,想不到一塊,紀律不嚴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機構設置,多么嚴密的規章制度,多么龐大的組織規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二、設置合理高效的信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信貸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的設置關鍵在于保證工作的獨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國商業銀行一般在總行設置風險管理部門,統管全行的信貸風險管理事務,但是部門總經理的級別不夠權威和獨立,也就影響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風險管理事項還要向主管行領導匯報后才能向行長通報。因此,為了保證信貸風險管理的獨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組織架構上加予保證,需要在總行設置一位總行級的首席風險經理,由副行長或副行長級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全行各種風險的控制和管理,監控各種可能對全行業務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重大風險”。在首席風險經理領導之下,各主要業務領域(如公司業務、零售業務等)也都設有一位首席風險經理,在其領導之下則有一個班子為其工作,稱為首席風險經理辦公室或風險管理部。在業務領域首席風險經理的領導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級風險經理,再往下依此類推,各級支行都有風險經理。風險經理和業務經理平行作業,各司其職,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貸風險管理機構的獨立性是維護風險管理的客觀正性、控制銀行資產風險的重要條件。
還要逐步建立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垂直領導體系。信貸風險管理部門要發揮其客觀真實地評價資產質量、有效實施風險監管的職能,必須強調建立一個獨立的組織體系。同時,各分行的信貸風險管理部門也必須對上級信貸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以保證信貸風險管理工作的客觀公正性。
三、建立個人消費信貸的審批權限動態管理和決策制度
我國商業銀行針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量大、單筆金額小的特點,一般實行的都是授權個人審批制度,而不是對部門、一級分支機構或其法人代表授權。授權的依據主要是被授權個人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從業經驗,其過去所經辦過的個人消費貸款的質量,對個人消費市場的了解以及審批資格考試的結果等。每一位獲得審批權限的風險經理都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和逐個層次的資格考試,風險經理一般分為若干個級別,各級風險經理的授權額度大小依據個人的級別和所審批項目的風險評級而定。同一行政級別的風險經理,其授信額度的審批權限是不盡相同的。個人審批權限的設置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商業銀行還要建立對所有風險經理的審批業績進行動態的考核,根據每位風險經理審批貸款的質量,每年對其審批權限進行調整,對審批貸款質量好的風險經理升高其授權額度,反之則下調,對個人消費貸款的審批權限進行動態管理。
為提高個人消費貸款的審批效率,我國商業銀行應實行授信審批“雙簽制”。即每一筆個人消費貸款授信業務的批準,根據其額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級別的兩位風險經理簽字同意就可以放款。這種“雙簽制”實際上是授權個人審批制,只要超過權限就上報有權審批人審批,不存在層層審批問題,因此這種“雙簽制”可以說是一級審批決策制。但是對于一些特殊的、比較復雜的、或數額較大的個人消費授信項目也可以通過上會討論決策。審批決策的重要原則就是審貸分離原則,也就是說貸款的拓展發放部門跟貸款的審批部門不能是同一個部門,從而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以便明確責任,防范風險。
四、強化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研究和監控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監控水平還比較低,主要表現在不能利用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對貸款申請人進行歷史信用評分,風險預警能力較差,行業分析、數理模型應用和計算機應用水平較低等。因此,強化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進行研究,提高對風險的監控水平,是當務之急。
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必須重視對個人消費貸款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盡快補充完善數據格式,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的統計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計算機系統的風險預警功能。一是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應用程成全行性的數據中心;二是對全行的計算機應用進行統一的規劃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為政,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建設;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強計算機網絡的研究和發展,請商業銀行外部的計算機公司對程序進行優化和升級,但需要行內的計算人員積極參與建設和提需求。根據個人消費貸款單筆規模小但筆數多,違約率高但單筆違約損失小的特點,因此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主要表現為系統風險,這與公司業務是有本質區別的。所以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觀層面系統風險、群體消費行為和信用研究,人文結構變化研究等等,提高對系統風險的控制能力。
其次,盡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內部風險評級模型,用來對客戶或債務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標,也有定性分析指標。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的信用評級還顯得相當粗糙,主觀、定性指標過多,客觀、定量分析指標較少,影響了信用評級的準確性。
再次,要建立風險計量方法和模型,統一全行的風險標準。缺少這種深度數理分析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管理中的一個不足之處,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擴大,在統計學基礎上對各項業務指標進行控制己變得非常急迫,但目前業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已經落后于業務本身的發展。在風險管理上,我們也面臨著經驗升華高度不夠的問題。這種狀況與長期以來所形成的體制運轉慣性有很大關系。這種科學抽象程度較高的非常規事務性工作往往被視為一種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的事情來看待,因此商業銀行的管理人員幾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務性工作的第一線,管理隊伍的陣形壓得很扁,后方相對就變得空虛。而開發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決策支持性組織來完成的。所以,我國商業銀行應當適當地拉長業務部門的管理陣形,將日常管理事務和管理模式創新工作從機制和機構上分開,選擇合適的人員,建立各級業務主管人員的參謀支持機構,其職責之一,就是要對國際先進管理方法和經驗進行系統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鑒,并要結合商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定的實施規劃,以便切實有效地推動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
【參考文獻】
[1] 李曉華:推行消費信貸出路何在[j].經濟論壇,2004(4).
論文摘要: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在有些地區還表現得比較明顯,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一)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在消費信貸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應采取浮動利率制,按年度調整一次,從而減少銀行利率風險。
論文摘要: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在有些地區還表現得比較明顯,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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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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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一)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在消費信貸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應采取浮動利率制,按年度調整一次,從而減少銀行利率風險。
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在有些地區還表現得比較明顯,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一、消費信貸中的風險因素
(一)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動和道德風險。商業銀行對消費者信用的把握決定了消費信貸的開展程度。在美國消費信貸之所以成為人們樂于接受的消費方式,除個人信用制度比較健全外,銀行有周密完備的信用網絡,借助于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費管理體系,銀行和商家通過網絡可及時了解消費者的信用情況,因而能夠迅速確定能否向消費者提供貸款。美國消費者到銀行申請按揭購車,銀行職員立即將他的“社會安全保險號碼”輸入電腦,查詢以往的消費貸款有無不良記錄,查實能按時還款后,立即通知汽車經銷商可以為其選車。
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入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采用當面對證或上門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比如,浙江省某銀行自2000年初開展住房和汽車的消費信貸以來,發現約有15%的借款人根本就沒有在銀行代扣賬戶上存錢,如此高的違規比例顯然會造成很大的道德風險。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暫時失業等市場原因,無法按期還款,盡管這種情況目前還不多,但隨業務量擴大,相應的風險將呈上升趨勢。例如,在發放助學貸款時,許多銀行經常采用學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觀經濟形勢惡化,畢業生就業壓力上升,那么大多數學生都可能無法按時償還貸款,加之,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學生畢業離校,商業銀行就很難查尋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狀況,這種互保方式蘊含的風險自然會顯現出來。
(二)銀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潛在風險增大。
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常,僅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于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表現,有無違法紀錄,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由于現階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對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辦理,加上從事消費信貸業務的人員緊、網點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筆貸款的審查都與借款人當面調查核對,加上一些業務人員素質不高,審查不嚴,難免有疏漏。同時貸后的監督檢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三)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國實踐中常常發生“欠債有理”的現象,一些法律法規中似乎也有“維護債務人權益”的傾向。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者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由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客戶比較分散,均是消費者個人,并且貸款金額小、筆數多,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又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如汽車消費貸款,國外通行的做法是以所購車輛抵押擔保。而在我國購買汽車的單據中,沒有一項是出具給銀行的,因此汽車抵押給銀行后,銀行卻無法控制過戶行為,造成不小的風險隱患。
發展消費信貸,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礎,而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個人破產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實際司法過程中,保護借款人或保證人正常生活,而忽視銀行債權法律保護的現象時有發生,也給風險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消費貸款一般額度較小,而小額債務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觀的訴訟費,使銀行利益受損。因此,要從法律上對銀行個人貸款經營給予必要的保護。
(四)借款人多頭貸款或透支,導致信貸風險上升。目前,國內許多銀行嚴重,部門之間缺乏整體的聯動機制,使一些道德水準不高的借款人有機可乘,如公司業務部、房地產信貸部、零售業務部、銀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為政、自成體系地辦理各不相同的消費信貸業務,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資料,一套核算管理辦法和風險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銀行里多頭借款或透支的現象時有發生,增加了消費貸款風險。
(五)抵押物難以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一旦消費貸款發生風險,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而抵押物能否順利、足額、合法地變現,就成為銀行化解資產風險的重要環節。由于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于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交易費用偏高,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影響了銀行消費貸款的健康發展。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擴大和抵押貸款的增加,這類問題將會變得更加突出。現階段,我國住房一、二級市場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對大量非商品房產進行商業信貸支持,而一旦購房人無力還貸,這些非商品房產抵押又無法進行過戶轉讓,銀行很難得到充分的處置權,貸款抵押形同虛設。
(六)缺乏資產證券化的有效手段,導致銀行流動性風險增加。資產證券化將不具備流動性的貸款轉化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資產,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縮小商業資產和負債在期限和流動性方面的差距。而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金額較大、客戶分散,可商業銀行的負債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形成“短存長貸”的格局,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流動性風險顯著上升。
(七)利率尚未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采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處于管制階段,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八)指令性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近年來,為擴大內需,扭轉宏觀經濟形勢,人民銀行制定了有關指導原則,鼓勵各商業銀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對高風險、低信用的客戶提供消費貸款,一些地區的基層行甚至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大量收入無保證的下崗職工發放金額高達數萬元的消費貸款,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二、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從目前的實際出發,可以分兩步走:先在銀行內部以信用卡個人信息資料為基礎,將其他各專業部門保存的個人客戶信息資料集中起來,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使每個客戶都有相對完整的信用記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個人信用總賬戶,個人與銀行的所有業務均通過總賬戶進行。同時,加快建立國內各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銀行牽頭建立一個股份制個人征信公司,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搜集整理個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記錄,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的資信情況。可以先易后難地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聯合金融機構,以后再逐步擴大。征信公司應遵循“會員免費提供信息,有償提供查詢服務”原則,把各家金融機構作為會員,金融機構免費向征信公司提供個人信用記錄,參加組建的其他部門同樣要免費提供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金融機構和個人查詢時要付費,以便保證征信公司正常運轉。目前,這項工作的試點已經在上海展開,應下大力氣將成功經驗向全國推廣,為消費信貸的全面開展創造條件。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信用評價體系是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基礎,銀行可以根據個人信用狀況規定不同層次的服務與優惠,如信用累積分達到一定數額,可定期寄送銀行資料和服務信息;信用卡透支額度可增大、期限可延長;個人消費貸款、按揭貸款利率在可行范圍內可適當下浮;個人貸款擔保可根據信用狀況等調整。而對信用積分低的客戶,則限制辦理某些業務,列入黑名單的客戶,銀行應拒絕提供服務。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一、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二、從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目前,發展形勢較好的行業有電信、電力、外貿、金融、計算機、教育、醫藥等。三、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線查詢、分級審查審批,集中檢查。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在證券化過程中,商業銀行將其持有的消費信貸資產,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證券組合,出售給政府成立的專門機構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將購買的貸款組合經擔保和信用增級后,以抵押擔保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由于消費貸款具有利率、借款人違約、提前償還等多種風險,通過SPV對證券組合采取擔保、保險、評級等信用手段可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同時也降低了發行人的融資成本。同時,抵押擔保證券以消費貸款的未來現金流量為基礎,期限較長,相對收益風險比值較高,為金融市場中的長期機構投資者提供了較理想的投資工具。版權所有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在歐洲國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擔保發放住宅貸款,在香港實行購房抵押,又稱“按揭”業務,是購房的單位或個人以購房合同作抵押獲得貸款的方式,美國的抵押貸款之所以不亞于其它貸款的吸引力,不僅因為有三個抵押市場中介來增強抵押券的流動性和償還力,而且還因為有抵押擔保機構來保證抵押貸款的如期收回,在美國進行住房貸款擔保的機構有官辦的,也有私營的,一旦購房者違約,它們承擔金融機構的貸款損失。美國抵押擔保的成功還在于設定了融資機構和二級抵押機構,并建立抵押保險,有效增強了貸款的清償力。我國要盡快健全抵押擔保制度,具體應注意幾方面:首先應完善擔保法,增加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詳細條款;其次,應培育規范的抵押品二級市場,使各種貸款抵押物能夠迅速變現。第三,可考慮由政府出面組建消費信貸擔保公司,為長期消費信貸提供擔保,這也是一些西方國家發展消費信貸的成功經驗。如美國有四家政府性質的按揭擔保機構,主要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提供住房貸款擔保,并向銀行收購部分個人住房貸款,發行住房按揭擔保債券,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分居民難以提供擔保和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問題,促進了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第四,國家應規定一定金額以上的貸款都要設定擔保,銀行可視各個貸款品種的規定及申請人資信狀況,要求全部提供合適的擔保方式,并對擔保程序進行嚴格審查。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1.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在消費信貸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應采取浮動利率制,按年度調整一次,從而減少銀行利率風險。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與此同時,其風險也成為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經營空間、拓展市場份額所面臨的主要障礙。本文意在通過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因素分析,進而尋找有效的防范措施,推動其更好地發展。
[論文關鍵詞]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因素分析;策略
1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1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更多地指借款人失信,承約信用喪失而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是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元。
1.2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市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采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并為經營風險。相對于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具有明顯的系統風險的特征,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較多。
1.3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滯后,加之相關的管理人員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經驗不足,缺乏相應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由此造成不良貸款增加的風險。
1.4政策與法律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出臺,引起市場波動,從而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而法律風險通常指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中違反了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依托和保障所引發的風險。
2產生風險的因素分析
2.1信用風險的因素分析
2.1.1社會的信用觀念淡薄我國進入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上的高速發展并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社會誠信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在經濟活動中誠信守則的人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和獎勵,而違約失信的行為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和損失。社會失信現象的泛濫直接導致人們的信用觀念淡薄,從根本上缺乏按時履約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責任感。這種社會意識和現象自然波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
2.1.2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當前,我國尚未啟動一套完善有效的個人征信系統。雖然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是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征信內容不全面,只有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單一,征信資料收集速度緩慢等,以至于商業銀行難以對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貸款的額度、還款的能力以及以往還款的情況做出比較正確、動態的把握和判斷,造成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往往體現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還款能力,在還款受阻的情況下易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增大蓄意逃避還款的風險因素。
2.2經營風險的因素分析
2.2.1市場風險的影響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的商業活動都處于市場的調控之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也不例外,其資金隨著市場價值規律的波動而波動。如遇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借款人的貸款金額往往不能滿足其消費的需要,自然也會造成還款壓力的增大;再者,通貨膨脹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會加重借款人的還款負擔。
2.2.2借款人風險狀況的顯著差異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款人比較分散,并且數量大、周期長、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原則上,針對不同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以實現貸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商業銀行還無法通過靈活的、有針對性的貸款利率來滿足不同風險狀況借款人的需求,實現差異化的個,因而無形當中增加了銀行對高風險客戶的貸款風險。
2.3管理風險的因素分析
2.3.1管理上劃一現象嚴重雖然目前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開展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比較多,但是深入到行業內部,則不難發現其實銀行真正開辦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不外乎主要集中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幾個品種上,并且對各種個人貸款業務的采信、發放以及貸后回收的整個管理程序都是比較單一和程序化的過程,缺乏貸款管理上的針對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商業銀行整個的貸款體系比較制度化,在思想上、作風上還依然受傳統對公貸款的影響,沒有形成完善的個性化的管理制度。
2.3.2激效制度不科學許多商業銀行盲目根據上級行下分的貸款指標分派貸款任務,一方面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要求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人員加大發放貸款的額度,另一方面沒有擺正信貸資產質量、業務發展、經營效益三者的關系,強調片面化的風險控制目標,為了控制貸款風險,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以制約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造成信貸人員惜貸,辦理貸款瞻前顧后,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員工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4政策與法律風險的因素分析
2.4.1沒有健全的相關法律保障我國目前有《擔保法》、《票據法》和《貸款通則》等涉及貸款業務的相關法律,但主要是針對企業貸款而制定的,還沒有針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條款,尤其是在個人貸款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有效落實,一旦遇到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回收過程中發生抵押物的處理、質押物的變現等法律糾紛時,缺乏實質性的法律保障,銀行往往會處于事實上的尷尬境地,沒有統一的強制性標準來對違約現象進行處罰。
2.4.2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事實證明,如何從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權、抵押物變現前如何管理、價格如何規定等,單純依靠銀行來實施這項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這方面還需要許多相關政府部門的介入,更需要出臺一些制度來強制部門之間的合作。
3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有效策略
3.1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目前《消費信貸法》已在醞釀之中,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建設正在積極的推進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對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規定,為金融機構維護合法債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同時,全社會也要積極利用各種途徑大力推廣個人消費信貸風險道德規范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同時,也要大力向社會宣傳銀行對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以及違約現象對個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增強借款人的還款意識和社會信用意識。
3.2完善個人資信評估機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根本
針對我國個人資信系統尚未完善,個人信用資料采集、調查的薄弱,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可以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進一步完善個人收入、信用、貸款、消費等記錄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者一手的資信情況。此外,各商業銀行在協助人民銀行加大客戶資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時,也要加強行業間的合作與聯系,建立網絡管理體制,互通有無,分享資源,既能避免對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復調查,又能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償還能力進行多頭借款,做到采集與事實相統一、歷史與現狀相貫穿,使收集的資信及時而準確,評估科學而嚴謹,從源頭上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
3.3培育行業文化——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特色
信用風險、道德風險已成為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面臨的主要問題,而商業銀行員工的法治意識、職業道德也亟待提高和改善。實踐證明,單純依靠規章制度約束的企業文化已不能很好地解決上述的問題,需要培育一種嚴謹、求真、務實、高效的全新行業文化。在全新的現代文化理念的指引和感召下,銀行從業人員不斷強化自身的職業責任感和歸屬感,加強業務學習,提升職業素質,增強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洞悉各種變換的信息和因素,塑造內心公平的信念,實現自律與他律的結合,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預防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與此同時,其風險也成為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經營空間、拓展市場份額所面臨的主要障礙。本文意在通過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因素分析,進而尋找有效的防范措施,推動其更好地發展。
[論文關鍵詞]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因素分析;策略
1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1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更多地指借款人失信,承約信用喪失而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是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元。
1.2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市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采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并為經營風險。相對于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具有明顯的系統風險的特征,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較多。
1.3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滯后,加之相關的管理人員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經驗不足,缺乏相應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由此造成不良貸款增加的風險。
1.4政策與法律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出臺,引起市場波動,從而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而法律風險通常指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中違反了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依托和保障所引發的風險。
2產生風險的因素分析
2.1信用風險的因素分析
2.1.1社會的信用觀念淡薄我國進入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上的高速發展并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社會誠信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在經濟活動中誠信守則的人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和獎勵,而違約失信的行為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和損失。社會失信現象的泛濫直接導致人們的信用觀念淡薄,從根本上缺乏按時履約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責任感。這種社會意識和現象自然波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
2.1.2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當前,我國尚未啟動一套完善有效的個人征信系統。雖然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是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征信內容不全面,只有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單一,征信資料收集速度緩慢等,以至于商業銀行難以對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貸款的額度、還款的能力以及以往還款的情況做出比較正確、動態的把握和判斷,造成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往往體現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還款能力,在還款受阻的情況下易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增大蓄意逃避還款的風險因素。
2.2經營風險的因素分析
2.2.1市場風險的影響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的商業活動都處于市場的調控之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也不例外,其資金隨著市場價值規律的波動而波動。如遇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借款人的貸款金額往往不能滿足其消費的需要,自然也會造成還款壓力的增大;再者,通貨膨脹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會加重借款人的還款負擔。
2.2.2借款人風險狀況的顯著差異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款人比較分散,并且數量大、周期長、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原則上,針對不同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以實現貸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商業銀行還無法通過靈活的、有針對性的貸款利率來滿足不同風險狀況借款人的需求,實現差異化的個,因而無形當中增加了銀行對高風險客戶的貸款風險。
2.3管理風險的因素分析
2.3.1管理上劃一現象嚴重雖然目前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開展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比較多,但是深入到行業內部,則不難發現其實銀行真正開辦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不外乎主要集中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幾個品種上,并且對各種個人貸款業務的采信、發放以及貸后回收的整個管理程序都是比較單一和程序化的過程,缺乏貸款管理上的針對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商業銀行整個的貸款體系比較制度化,在思想上、作風上還依然受傳統對公貸款的影響,沒有形成完善的個性化的管理制度。2.3.2激效制度不科學許多商業銀行盲目根據上級行下分的貸款指標分派貸款任務,一方面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要求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人員加大發放貸款的額度,另一方面沒有擺正信貸資產質量、業務發展、經營效益三者的關系,強調片面化的風險控制目標,為了控制貸款風險,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以制約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造成信貸人員惜貸,辦理貸款瞻前顧后,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員工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4政策與法律風險的因素分析
2.4.1沒有健全的相關法律保障我國目前有《擔保法》、《票據法》和《貸款通則》等涉及貸款業務的相關法律,但主要是針對企業貸款而制定的,還沒有針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條款,尤其是在個人貸款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有效落實,一旦遇到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回收過程中發生抵押物的處理、質押物的變現等法律糾紛時,缺乏實質性的法律保障,銀行往往會處于事實上的尷尬境地,沒有統一的強制性標準來對違約現象進行處罰。
2.4.2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事實證明,如何從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權、抵押物變現前如何管理、價格如何規定等,單純依靠銀行來實施這項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這方面還需要許多相關政府部門的介入,更需要出臺一些制度來強制部門之間的合作。
3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有效策略
3.1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目前《消費信貸法》已在醞釀之中,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建設正在積極的推進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對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規定,為金融機構維護合法債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同時,全社會也要積極利用各種途徑大力推廣個人消費信貸風險道德規范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同時,也要大力向社會宣傳銀行對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以及違約現象對個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增強借款人的還款意識和社會信用意識。
3.2完善個人資信評估機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根本
針對我國個人資信系統尚未完善,個人信用資料采集、調查的薄弱,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可以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進一步完善個人收入、信用、貸款、消費等記錄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者一手的資信情況。此外,各商業銀行在協助人民銀行加大客戶資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時,也要加強行業間的合作與聯系,建立網絡管理體制,互通有無,分享資源,既能避免對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復調查,又能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償還能力進行多頭借款,做到采集與事實相統一、歷史與現狀相貫穿,使收集的資信及時而準確,評估科學而嚴謹,從源頭上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
論文摘要:現在的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但是現在信用缺失的問題比較嚴重,尤其是對于銀行的消費信貸。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消費貸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經營項目,但是在擴大貸款的同時,銀行也將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本文著重研究商業銀行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所面臨的最根本的、最難以處置的風險—信用風險。本文首先簡單介紹了我國的個人信用和消費信貸的現狀,然后說明了個人信用在消費信貸中存在的風險,最后提出了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信用風臉的對策建議。
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中貸款資產占的比重很大,貸款業務仍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業務。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獲得迅速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規模也逐漸增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信貸風險也相對提高,除客戶道德風險及銀行自身管理薄弱以外,相關法律不健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一些相關問題也使銀行信貸風險不斷加大,其中信用風險成為影響消費信貸發展的首要問題[1]。
一、個人信用在消費信貸中存在的風險
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著很多風險,但是個人信用問題引發的信用風險嚴重的制約了消費信貸業務的拓展,影響了商業銀行的發展。
(一)缺乏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的保障從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法律環境來看,我國現行法律體系涉及個人信用方面的規定較少,沒有一部專門法律、法規來調整個人信用活動中的各種利益關系,少數相關的法律,比如《擔保法》、《貸款通則》、《合同法》等與個人信用銜接不夠,針對性不強。另外,對于個人失信行為也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懲罰力度和懲罰方式。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賬戶制度等尚未出臺,導致個人及其家庭的收入狀況不透明,不但隱藏著嚴重的法律與道德風險,同時也使個人資信評估難以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廣。
(二)個人信用體系的不健全但是我國的個人信用體系一直沒有建立。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人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人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這就決定了我國大部分國民的個人資信狀況差,這嚴重阻礙了消費信貸的推廣[2]。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采用當面對證或上門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暫時失業等市場原因,無法按期還款,盡管這種情況目前還不多,但隨業務量擴大,相應的風險將呈上升趨勢。
(三)銀行自身管理薄弱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現國有各商業銀行消費信貸人員身兼數崗,個人能力和自身素質不高,專業的信貸業務培訓又比較少,使個人消費貸款的技術性要求較高的特點未體現在具體貸款業務操作中,比如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查、抵押物評估、抵押權的設置等,都需要完備和規范的操作,需要具有專門知識的業務人員[3]。以上存在的問題已遠遠不能適應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需要,這對消費信貸業務的長遠發展也將造成很大影響和制約。
(四)內部信用評級操作上相對落后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都制定了客戶信用等級評估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銀行無法通過個人信用體系獲得個人信用報告,唯一的選擇就是進行嚴格的信用審查,這就對信譽良好的資金需求者也進行了不必要的資信審查,造成資源的浪費和低效使用,銀行信息獲得的高成本被轉嫁到消費信貸者使用者身上,從而使消費信貸資金價格偏高,制約消費信貸的發展;作為資金需求者的消費者卻因對銀行可提供的消費信貸信息不靈以及繁瑣的貸款手續,近乎苛刻的貸款條件和種種擔保、抵押、保險審核而退步;缺乏反映評級對象將來的真實償債能力的指標,沒有什么具體的指標或是體系來跟蹤反饋貸款人的真實償債能力,主要還停留在申請貸款信息上以及主觀經驗判斷上,這就使信用風險加大。
二、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信用風臉的對策建議
面對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信用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盡快出臺關于規范使用信用數據的法律法規目前尚沒有其他對個人征信數據進行管理的政策法規,也沒有對某些不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個人征信數據的嚴格界定。但到目前為止,在許多政府部門管理的數據中,只有部分工商數據向社會開放。修改后的法律應明確規定,何種個人數據可以向社會開放、開放的方式、數據處理和傳播的方式和范圍以及時限等。另外應在強制性公開大部分信用數據的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以及確定信用等級的確立。有必要建立一個關于政府部門、企業和公民個人必須依法提供真實數據的法律或法規,并設置嚴懲提供虛假信息和數據行為人的條款[6]。
(二)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光靠銀行自己本身是不夠的,必須要提高全民的個人信用意識,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從目前的實際出發,可以分兩步走:先在銀行內部以信用卡個人信息資料為基礎,將其他各專業部門保存的個人客戶信息資料集中起來,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使每個客戶都有相對完整的信用記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個人信用總賬戶,個人與銀行的所有業務均通過總賬戶進行。同時,加快建立國內各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銀行牽頭建立一個股份制個人征信公司,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搜集整理個人收人、信用、犯罪等記錄,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的資信情況[7]。
(三)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人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四)培養先進的專業信用人才銀行要集中力量培養專業信用人才,在最大范圍內消除信貸信用風險。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是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體系,加強貸款后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蹤監控、風險監測分析的系統性和準確性,力爭在短時間內改變傳統管理模式下風險判斷表面化和風險反映滯后的狀況。要進一步完善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線查詢、分級審查審批、集中檢查。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
現在我國的消費信貸在商業銀行中的比重比較大,必須有效的規避和防范信用風險,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關系到商業銀行的興衰存亡。商業銀行在發放個人消費貸款前,可以先進入信用等級系統對借款人的信用情況進行全面的查詢。如此一來,銀行便可以有效地掌控個人消費信貸,最大限度地規避信貸風險,使得消費貸款業務規范健康地穩步前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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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擴大居民消費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永久性、戰略性舉措,就必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新的消費需求增長點,構建擴大居民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本文以貴州省為例,利用主成分回歸分析法,從消費意愿、消費能力、消費供給、消費環境四個方面全面探討居民消費需求的影響因素及影響程度,并提出構建擴大居民消費需求長效機制的財政金融對策,以期為貴州省、中國西部地區乃至全國提高消費、擴大內需提供有益的借鑒。
關鍵詞:
消費需求;收入分配狀況與制度;財政金融政策;供給側改革;主成分回歸分析法
一、引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GDP年均增長率達9.5%,2015年GDP預計達到68.2萬億元。早在2010年我國GDP總值已超過日本,成為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①。然而我國GDP的增長過度依賴于投資和出口,消費占GDP的比率(最終消費率)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出現投資、消費與出口不協調的局面。而在消費的變化上,我國政府消費率一直處于平穩狀態,居民消費率和最終消費率的變化趨同(如右圖),可見最終消費率的變化主要來自于居民消費率的改變。要通過擴大內需,提高居民消費,使其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就必須建立居民消費需求長效機制,發揮國家政策助力,以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長期推進。構建擴大居民消費需求長效機制的財政對策和金融對策,好比人的“左右手”,必須雙管齊下。本文以西部十二省中相對落后的貴州省為例,根據貴州省實際,因地制宜分析該省居民消費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探求有效的財政金融對策。
二、居民消費需求影響因素的定性分析
構建居民消費需求長效機制的財政金融對策,需要重點研究影響居民消費需求的因素及其影響程度。在借鑒現有文獻和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本文將影響居民消費需求的因素歸結為四大類:消費意愿、消費能力、消費供給、消費環境。一是消費意愿。簡單的說,居民消費意愿就是民眾花錢購買商品的欲望,居民的消費意愿是影響消費需求的主觀因素,更多的是心理因素與偏好,難于量化。
在傳統的西方經濟理論中,學者們普遍認為社會保障體系對宏觀經濟具有“自動穩定器”功能,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事關居民的消費水平,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居民的消費意愿。社會保障覆蓋率越高,居民的消費意愿就越強烈。一方面,本文選擇社會保障覆蓋率②間接作為居民的消費意愿來反映不確定性因素對居民消費需求的影響;另一方面,流動性約束是限制居民消費意愿的重要原因,銀行金融機構應當以居民的合理預期和未來收入為基礎為其提供消費信貸,倡導超前消費,以增加居民現有購買力,緩解流動性約束對消費的影響,解決消費需求乏力的矛盾,進一步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因此,本文選擇個人消費貸款數額表示流動性約束對居民消費需求的影響。
二是消費能力。穩定的收入是居民消費能力最直接體現,是影響居民消費的重要因素。而收入主要用于消費和儲蓄,凱恩斯的絕對收入理論認為,收入的增長速度總是快于消費的增長速度,這就往往造成居民消費需求的相對不足,消費滯后,故從根本上說,居民收入水平對消費水平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本文把收入分為居民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其中,居民收入又可分為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農村人均純收入。考慮到城鄉人口數統計存在缺漏,本文的居民收入水平用人均地區生產總值來表示。凱恩斯指出,不同收入階層居民,其平均消費傾向(APC)也存在很大差異,高收入者具有較低的APC,而低收入者具有較高的APC,分配的均衡有助于平均消費傾向的提高。由于基尼系數統計存在遺漏,本文的收入分配狀況用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來表示,即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比值,比值越大,表明收入差距越大。
三是消費供給。消費與供給兩者密切聯系,供給創造需求,需求反之影響供給。一般情況下,供給越多,居民的消費需求就越大。此處所指的供給主要從政府供給的層面來講。指出“: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③”當前,中國經濟陷入產能供給過剩與新興消費需求乏力的結構性困境,然而,通過政府投資和釋放流動性手段的需求管理政策已經不能再次刺激經濟增長,但由于政府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也會擠占居民消費,限制我國消費需求的快速增長,因此,應該從供給側改革層面上去化解結構性矛盾,尋求新的消費需求。本文借鑒已有文獻方法用一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來表示政府公共支出水平。鑒于前面提到的流動性約束的影響,本文將金融機構的數量也作為消費供給的指標,金融機構的數量越多,居民進行消費信貸的選擇越多,貸款的可能性也會增大,進而提高居民的消費需求。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很多,但主要是銀行,且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用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數量來表示。
四是消費環境。影響居民消費需求的外在環境因素很多,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法律環境等,但很多環境因素難以量化,本文主要選擇經濟環境中相對重要的消費物價水平和利率水平環境衡量對消費需求的影響。一般來說,物價的顯著上升或下降將會引起居民購買數量的顯著變動,人們會根據物價變動作出的預期來決定自己的消費支出,居民所處的消費價格環境是影響居民消費需求的重要因素,本文選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來表示物價水平。利率對消費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主要取決于利率變動對儲蓄的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即由收入的時間成本和當前消費的效用權衡決定,如果收入效應占主導,那么利率對消費的影響為正,反之為負,總之,利率水平是影響消費的重要因素,本文用一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來表示。
三、貴州省居民消費需求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一)變量選取及數據說明本文建立模型所選用的因變量是居民的人均消費水平Y,根據前面對影響因素的定性分析,選擇的相應自變量是:社會保障覆蓋率(X1)、個人消費貸款(X2)、人均地區生產總值(X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X4)、地方財政一般公共服務支出(X5)、全省銀行類金融機構數量(X6)、居民消費價格指數(X7)、一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X8)。本文以貴州省2004~2013年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其中,個人消費貸款和全省銀行類金融機構數據來源于《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貴州省金融運行報告》;一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原始數據計算得出,計算方法為加權平均法,以利率持續天數占整年天數之比為權重;其余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貴州省統計年鑒和統計公報。
(二)實證分析與結果解釋首先,對貴州省的居民人均消費水平(Y)與所有的因變量(X1,X2,X3,X4,X5,X6,X7,X8)做相關分析,得到變量間的相關系數矩陣(見表1)。可見貴州省人均消費支出除了跟自變量居民消費價格指數(X7)和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X8)的相關性不是很強外,跟其他自變量之間的相關性都很強。從表2可以看出,8個自變量的容許度都接近于0,而容許度越小,表明共線性越嚴重,一般T<0.1時,說明共線性非常嚴重;方差膨脹因子(VIF=1/T)越大,說明共線性越嚴重。綜上可知,本文的自變量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因此,本文采用主成分回歸分析方法重新建立回歸模型進行分析。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并得到了相關系數矩陣的特征值(見表3)和未作旋轉的載荷矩陣(見表4)。從表3可知,第一主成分解釋了總變異的69.738%,第二主成分解釋了總變異的20.272%。前兩個特征值的累積貢獻率達到90.01%(>85%),因此,本文選擇前兩個主成分進行分析,其成分矩陣見表4。上面所有影響因素中,貴州省個人消費貸款額(X2)對人均消費水平(Y)影響程度最大,個人消費貸款每提高1%,貴州省人均消費支出水平增長0.183%,說明貴州省居民的消費水平很大程度上受流動性約束的影響,要提高貴州省居民的消費水平,必須發展其個人消費信貸,解決流動性約束問題。其次,人均地區生產總值(X3)和地方財政一般公共服務支出(X5)每提高1%,分別會導致貴州省人均消費支出水平增長0.18%和0.177%,二者對于人均消費支出提高的效果是非常強的,說明貴州省人均消費支出高度依賴于人均收入和地方政府財政對居民消費的支持。再次,貴州省城鄉居民收入比(X4)每提高1%,會導致貴州省人均消費支出水平下降0.164%,說明收入分配的不均會很大程度上抑制居民消費需求的發展。而社會保障覆蓋率(X1)和全省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數量(X6)對貴州省居民消費支出的正向促進作用相對弱些,但絕對比例仍然達到0.161%和0.15%。最后,我們可以看出,居民消費價格指數(X7)和一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X8)對人均消費支出的影響均為負,即物價水平的提高,會降低貴州省居民的消費需求,同時,利率對人均消費支出的影響為正,說明替代效應占主導,但是兩者對人均消費支出的影響均較小。
四、構建擴大居民消費需求長效機制的財政金融對策
(一)創新金融產品,豐富小微金融服務,以消費信貸刺激居民消費需求增長從上面實證分析看出,個人消費信貸對貴州省居民消費支出的影響最大,貴州省各金融機構應該調整信貸機構,主動積極地向消費者提供信貸支持,允許、鼓勵和扶持更多的中小商業銀行、小貸公司等相關金融機構開展向廣大居民、個體私營戶等提供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提供人性化的消費金融產品,大力加強消費信貸業務營銷,幫助居民了解和樹立新型消費觀念,合理引導居民的消費預期。同時,要在政策允許范圍和風險控制能力以內開發多樣性金融產品,適合農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以刺激居民消費轉型升級。此外,可適當擴展消費信貸對象的外延,為生產大量消費品的企業提供消費信貸,這樣也會間接帶動消費的發展。
(二)建立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貴州省是全國貧困人口最多、貧困面最大、貧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人均收入全國靠后。實施脫貧攻堅戰略,應當有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協力推進,政府部門加大財政支出,政策性金融機構實施扶貧開發,人民自立更生。通過增加就業崗位,鼓勵創業創新,將扶貧工作漫灌式輸血變為精準式造血,拓開居民收入來源,提高居民實際收入,特別是邊遠地區農民和城鎮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提高社會平均消費傾向,構建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三)推進供給側改革,培育新興消費增長點需求與供給相輔相成,需求是通過對產品的最終消費拉動經濟增長,而供給側則是從生產端和供給端來“推動”經濟增長。貴州省經濟發展相對落后,但是具有環境未曾遭受破壞、資源豐富等后發優勢,因此貴州省有必要將資源要素供給從產能過剩的行業中釋放出來,完善政府供給機制,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講求供給效率,將資源的有效供給、資本的有效供給和好環境的有效供給向新興產業轉移,優先發展某一方面消費如服務業消費,然后通過乘數效應帶動其他方面消費,進而更加有效的帶動整個消費的發展,以培育貴州省新興的消費增長點。
(四)推動新型城鎮化,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潛在消費轉化為現實有效需求總理再三強調,要堅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這是我國未來發展的潛力所在。因此,貴州省必須抓住國家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契機,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城鎮公共設施建設,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環境舒適,公正誠信的消費環境,加速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使農村潛在的消費需求變為現實的有效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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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個人信貸,風險防范
個人信貸業務是隨著信用消費的產生而產生,隨著信用消費的發展而發展,對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拉動作用。2008年以來,受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我國經濟增長遭受強烈的沖擊,對外依賴型的增長模式已難以為繼。解決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對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我國個人信貸業務的風險因素分析
從理論上講,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和借款人的還款意愿不足兩大方面,因此,研究借款人的收入波動和道德風險可能是最重要的兩個方面。除此之外,政策制度環境所導致的制度成本,因其對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的較大影響,也是研究的重要方面。
1.1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的風險
在實務操作中對個人還款能力的準確判斷是相當困難的。除了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外,工作流動性的加大是目前風險防范的難點之一。目前,企業員工下崗、跳槽的情況十分常見;收人下降造成的還款能力不足很難事先預見。企業經營的風險對職工和投資人的預期收入將產生巨大的影響,也是重要的風險因素。此外,部分個人貸款購買的房子、汽車等不是用于消費,而是用于投資,房價、車價、大件消費品價格下跌導致回收期長于預期等因素都會加大貸款風險,這些都使得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風險判斷更加復雜。
1.2市場風險
(1)市場波動風險。市場波動風險是指國家政策變化、城鎮規劃變化、人們需求變化以及經濟周期性波動等引起的市場供求變化而帶來的風險。我國八九十年代的海南房地產熱,導致了許多銀行的大量呆壞帳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2)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就是指商品價格普遍的持續性的上升,也就是貨幣的貶值。由于按揭借款合同期限、還款方式已事先確定,在通脹發生后,收回的貨幣資金其價值要遠遠低于通脹前的實際價值,給銀行資產造成隱性損失。
(3)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資產、負債、收益在利率波動時發生損失的可能性,這種風險對貸款人及借款人都會造成影響。此項風險是由于利率政策、利率結構不合理性而給消費信貸業務帶來的風險。
1.3流動性風險
個人消費信貸,例如個人住房貸款,貸款期限比較長、金額較大、客戶分散,而商業銀行的負債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形成“短存長貸”的格局,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流動性風險顯著上升。
1.4操作風險職稱論文
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操作風險的定義:操作風險是由于內部程序、人員、系統的不完善或失誤,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引起操作風險的因素包括人員因素、系統因素、流程因素、外部事件四種情況。其中,屬于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員因素引起的操作失誤、違法行為、越權行為;二是流程因素引起的流程執行不嚴格。
2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2.1開發應用“個人信用風險
評分模型”和“消費信貸電腦審批系統”,嚴格把好消費信貸入口關銀行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同時,加大系統開發建設力度,對消費信貸的申請和審批設定一套嚴密、詳細、可操作性強的標準程序,并按此程序設計標準軟件。這套標準程序中,貸款抵押率和負債-收入比率是兩項最重要的風險控制指標。
2.2積極防范操作風險
首先,商業銀行要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營銷隊伍,進一步完善激勵考核機制,建立有效的雇員管理酬勞制度,以提高風險防范積極性。其次,防范消費信貸操作風險還要加強消費信貸的文檔管理,加強后備人員和后備系統建設,以維持操作的持續性。再次,防范消費信貸操作風險要推行操作流程電子化。
2.3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同時,全社會也要積極利用各種途徑大力推廣個人消費信貸風險道德規范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2.4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在證券化過程中,商業銀行將其持有的消費信貸資產,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證券組合,出售給政府成立的專門機構或信托公司,由其將購買的貸款組合。經擔保和信用增級后,以抵押擔保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
2.5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多種還款方式和提前償還罰息
(1)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貨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
(2)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盡快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
(3)實施提前還款罰息制。當利率下跌時,消費者會提前償還固定利率的貸款,而以較低的利率舉借新債。借新債還舊債,會導致銀行喪失貸款收益,并給銀行重新安排資金造成困難。為此,銀行應收取高于預定利率的罰息,彌補信貸資產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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