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7 17: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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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有的判令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因此,正確認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責任主體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適用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之規定。
1、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侵權民事責任應適用《民法通則》之規定,而不應適用《建筑法》之規定。
《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和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及適用。《民法通則》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加害方侵害相鄰建筑物屬侵害他人的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屬《民法通則》調整。該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屬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使用土地時侵害相鄰方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此規定。
《建筑法》調整的范圍和有關建筑安全管理規定及適用。《建筑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由于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的主體是管理機關,而并不包括建設工程相鄰的一方,故該法調整的主體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管理機關,而并不涉及相鄰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雖然,該法第五章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規定了建設各方的法定義務,但并未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時,加害方對相鄰一方的民事責任。
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和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及區別
《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第3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2款規定了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第3款規定了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其構成要件為(1)行為違法,包括作為與不作為;(2)有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4)主觀過錯。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備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而是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應當對于他人的財產、人身損害承擔的民事責任。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1)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需承擔舉證責任。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則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也稱無過錯責任原則,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或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加害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才能不承擔責任,否則就推定其有過錯,并承擔民事責任;或者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即對于損害的發生,加害人、受害人雙方均沒有過錯,法院視情況分擔損失的原則。(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法律特別規定。法律規定包括《民法通則》中的規定(第121條-127條、第133條)和民事法律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3、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屬于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3條(下稱意見第103條)規定:“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筆者認為,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本條之規定。理由如下:
(1)該條為法律特別規定。該條規定雖不在《民法通則》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規定之列,但由于該規定屬于民法中有關相鄰關系的司法解釋,并具備民事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因此,該條規定為法律特別規定。
(2)該條規定主觀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不適用過錯推定或公平責任原則。該條中沒有“相鄰一方(加害方)有過錯”之類似規定,同時該條中也沒有“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及“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之類似規定。因此,該法律規范為特殊侵權中無過錯責任原則之民事法律規范。
(3)該條在建設工程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范圍之內。該條雖未直接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該條規定的假設條件中的“等”字,理所當然地已包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
(4)參照中國物權法研究課題組編制的《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第135條之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也應適用特殊侵權中的無過錯民事責任。該條規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進行建筑時,不得因此使鄰地的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損害。前款情形,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險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損害的,并可請求損害賠償”。同理,該條中也無加害人有過錯、舉證倒置、雙方均無過錯之規定,因此,該條規定更證明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特殊侵權應適用無過錯民事責任。
二、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后的追償權
在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糾紛中,建設單位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如果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主體有過錯,那么建設單位有權向有過錯方行使追償權。
1、追償權的取得。
該權利不是按連帶責任之規定取得而是按約定或者法定取得。連帶責任,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向所有連帶責任人請求承擔民事責任,也有權向連帶責任人之一請求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向受害人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約定。因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不可能與受害人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涉及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沒有規定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相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法律已規定建設單位應獨立承擔特殊侵權的無過錯民事責任,故建設單位在承擔民事責任后,不具有按連帶責任規定取得追償權。
由于建設單位與參與工程建設的他方均有合同關系,與勘察設計單位有勘察設計合同關系;與施工企業有施工合同關系;與監理單位有委托監理合同關系,因此,建設單位在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根據上述合同關系及履約事實,向過錯方追償。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了建設各方注意安全義務。其中,主要是:第37條規定了設計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4條、第47條、第51條規定了施工企業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風險等措施,對相鄰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取措施保護地下管線,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發生事故時,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第40條、第42條、第49條、50條規定了建設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將房屋拆除委托給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企業承擔。如果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違反上述注意安全義務造成相鄰方的損害,那么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過錯方主張權利。
2、追償權的限制
關鍵詞:市政工程施工管理體系
引言
市政工程多數在城市內施工,戰線長、露天作業、交叉施工、交通和環境影響大多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設類工程的一個顯著特征,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有著顯著的不同。
一、市政工程的特點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對市政工程的特點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針對性的采取相應的對策。市政工程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1作業場所多變,作業環境復雜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業,也有地鐵等地下空間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橋施工,也有穿越山體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業,也有改造、整治等維護內容;既有主體工程,也有管線配套施工;既有郊區空曠的作業場面,也有市區交通擁堵地段的作業環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業環境有著相當程度的復雜性,這給安全管理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1.2高處作業難度大,影響面廣
城市市政高架、橋梁項目施工,不僅存在高空作業,而且往往下方兩側道路作為車輛、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斷,對腳手架安全、高空吊裝等都產生較大影響。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往往可能傷及過往車輛及行人,影響面大,給社會帶來一定損害。
1.3施工作業方法多樣性
由于地理條件、地質情況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種作業項目,其施工作業方法也可能不同,這也導致了安全技術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1.4作業環境差
市政工程由于露天作業情況較多,受天氣、溫度影響較大,氣候的變化往往會嚴重影響到施工和生產安全。此外,受交通的影響,不少市區工程本身存在著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1.5人員安保知識貧乏
目前,市政一線工人大量從農村中農民轉化而來,缺乏市政工程施工經驗,自身安全保護知識缺乏,對不良行為自控能力較差,人員流動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識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約束,容易造成這類群體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1.6分包管理漏洞較多
市政工程存在不少分包情況,公司往往僅派幾個技術人員到現場配合管理。人員配備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專業人員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況難以在施工期間建立和落實企業責任制,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產生了較大影響。
二、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據市政工程的作業環境、作業方法、作業人員等生產特點建立嚴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體系,來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1思想保證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處理好安全與思想的關系。常言道:思想是人體的靈魂,思想決定行為。人們做事,也總是離不開思想的指導。我國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作為安全生產的總指導方針,也正是要求我們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采取各種可能的措施,將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以最大可能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要通過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從思想源頭上提高職工安全作業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知識。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以增強關心人、保護人的責任感;其次職工必須熟悉施工工藝、方法,施工生產危險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再次就是結合自身工種特點,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知識包括特殊作業安全防護的培訓教育。
2.2技術保證
市政工程的特點決定了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涉及面廣泛,需要解決的問題多樣。技術保證就是要在對施工要求與安排、施工環境、技術設計、監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關事故研究的基礎上,針對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起因物、致害物和傷害方式等),通過整理、分析、評價,建立起適應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的、科學的技術保證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過程中的意外情況發生,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在貫徹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安全設施、防護裝置實施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加強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并建立與之匹配的獎懲制度。對于大型體或大面積、結構復雜的重點工程,除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總體措施外,還應編制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詳細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防護要求。
2.3組織保證
企業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企業負責人應在企業內部設置安全組織機構,機構的設置要體現高效精干,有較強的責任心,有豐富的現場實際經驗,便于統一指揮、步調一致。機構負責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確保安全指令的順利下達,安全措施落實以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到位。同時負責查處企業安全生產中違章、違規行為,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相應處理。:
一般來講,安全組織機構的具體設置視企業的規模而定。大中型企業要有獨立、專業的安全管理機構,小型企業則根據具體情況,可只設置兼職工作人員。對于工程隊比較集中、工種不多、作業簡單的項目,安全管理機構可只設到隊一級,下面設一名專職安全員。對于大規模、復雜的項目,則相應組成相當規模的管理組織,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要保證組織機構行之有效。
2.4制度保證
安全規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保證就是要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實現制度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據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業規定,制度的內容齊全、針對性強。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應體現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業性質;應明確界定各級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權、利;應面向生產一線貼近職工生活,讓職工體會并理解透徹。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利于規范企業和企業職工行為,有利于指導企業生產一線安全生產的實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最終實現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生存與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隱患
1影響施工安全的因素
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水利工程施工的戰線比較長,施工現場的規模大,施工單位非常多致使施工現場比較分散,而且各個工地之間的距離比較遠,相互之間的聯系比較困難,因此安全管理工作難度比較大;水利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會涉及到河道管理以及大壩等施工項目,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很容易受到洪水等影響,但是這些自然因素是無法避免而且是很難把握的,實施安全管工作就非常棘手;因為施工現場并不是封閉式的,因此就加大了對工人,建筑材料以及設備安全管理的難度;水利工程在施工時難度比較大,技術方面比較復雜,難免會出現安全隱患。由于工人本身也缺乏安全常識,因此在施工過程中會經常發生事故;企業內部的管理人員有很大一部分安全意識比較缺乏,不能對施工現場隨時監管,也會導致一些事故的發生;在現代水利工程建設中,更多的趨向自動化,施工速度不斷加快,一個比較大型的工程從施工到竣工只需要大約四五年的時間。在有限制的施工場地,施工速度加快會使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起來更加困難。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使人們的生命以及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在施工過程中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工程的順利施工。
2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重要性
水利工程相對于其他工程項目來說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尤其是水利工程的工期比較長,而且在施工過程中會受到天氣或是洪水等方面影響,所以水利工程建設中存在許多安全問題。如果不及時解決會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利工程管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水利工程主要是用于汛期擋水、儲水等,對于建筑物的抗滲、抗壓、抗凍等一些方面有嚴格的要求,施工過程中一定要按照國家的標準進行施工,確保水利工程整體項目的質量。對于地基的選擇是非常嚴格的,而水利工程一般情況下是在一些地質條件復雜、自然環境惡劣的地方,一旦地基處理不好就會留下安全隱患,造成非常棘手的問題,難以及時處理。而且生活條件差,大多情況下都是住在臨時搭建的房屋內,安全設施缺少,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在河道、湖泊等有水的地方進行施工,需要求進行水下作業等,會危及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因為每個季節的降水量是大不相同的,水利工程可以有效利用枯水期進行施工。水利工程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會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造成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需要合理的安排施工時間,對于施工中有可能會出現的事故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進行預防。
3加強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的措施
3.1技術交底
技術交底能夠確保過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而且對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我們可以采用技術交底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再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使施工人員對安全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即使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也能夠在不影響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順利解決。
3.2加強安全監管工作
水利工程的工期比較,而且涉及到很多方面,因此在對安全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不但要將重點工作做好,還要做到統籌兼顧,也要。在施工過程的關鍵工序上一定要做到嚴格把關,安全操作。一些比較危險的施工,比如在高空施工等,企業一定要將管理制度落實,確保施工安全。同時要加強標準化管理,對工程全過程進行安全監控,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在現場作業時要注意以下幾點:建立管理制度以及機械設備等使用制度,并嚴格執行;禁止出現無證上崗的現象,要特別注意的是非專業電工禁止維修施工現場的電器等,避免出現意外事故;在施工工序交換或者工人的工種發生改變時,一定要避免因為情況不明導致安全隱患的產生;一定要避免工程因為趕進度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特殊情況發生時,相關人員一定要加強巡視工作,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因為水利工程具有特殊性,在安全管理過程中我們可以應用水利工程建設系統管理的理論。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實,企業應該做到以人為本,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時間,也可以添加一些娛樂活動,使工人做到勞逸結合,保持心情愉快,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3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
施工單位可以將以往施工過程中比較容易出現的安全事故進行統計,根據統計結果,可以清楚的看出各個環節中容易出現的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有關部門一定要做到及時調查,明確事故發生的原因,有無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情況等。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及時做好處理工作。施工單位可以將此事故作為案例,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訓,并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二次發生。
3.4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企業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將工人的神明財產放在第一位,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意識的培訓,還可以將安全培訓作為對施工人員的考核標準,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由于施工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施工單位一定要做起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4結束語
質量和安全是水利工程建設中的重點內容,它直接影響著國家的利益,而且對于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等都有著一定的影響。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又是重中之重,只有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實到施工過程中,才能保證水利工程的整體質量。
作者:蔡雪峰 單位: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新江海河閘管理所
參考文獻:
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一直存在問題,并且對于整體的發展水平有著很大的影響。農村地區由于各種條件的限制,嚴重影響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實行。在現階段的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著很大的安全漏洞,同時對于整個農村地區來講也是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當
隨著近年來農村地區經濟不斷發展,人們農業發展意識不斷提高,對于很大一部分農戶來講,缺乏相應的管理意思,很多時候只用水,而忽略了對于水利工程的管理。很多農村地區由于對于設立設施缺乏必要的管理,就導致水利工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問題,如今很多農民在水庫邊設立魚塘等各種用水,由于沒人進行必要的管理,就會導致農作物出現干旱等情況。嚴重時會影響到村民的飲用水,因此水利管理不當會造成各方面的問題。
2)農村水利施工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低
農村地區工程技術人員技術水平低,主要受到農村地區各項條件的限制,使得很多高技術以及高學歷的人才不愿意落戶到農村水利工程上。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低水平的施工人員加上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識了解甚少,就出現了很多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3)農村水利工程施工設施落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依舊采取較為傳統的設備,對于新設備的使用方面極為缺乏,導致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系數降低。陳舊的設施加上非專業的施工人員,就會造成較多的工程出現安全管理問題。
2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創新思考
針對于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創新的思考來看,農村地區水利工程的施工難度是存在的,但是根據現有的條件加強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至關重要的舉措。因此,對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以及農業發展需求來看,加強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能夠有效的確保農村地區經濟發展。
1)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
農村水利工程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較低,缺乏必要的防護措施,很多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也不會做必要的防護,就會導致很多不安全因素存在,最終影響工程安全管理進程。在農村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人員素質及安全意識較低,對于人身安全保障缺乏必要的認識,由此看來,農村水利工程施工應該注重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安全和工程的順利完成。
2)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安全管理措施也在不斷的進行創新發展,要想更好的促進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建設就應該注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是基本保障,同時作為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管理方式上的創新,使其管理方法更加容易被接受,并且能夠有效的去執行,這是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員所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3)加強農村地區水利工程管理系統的建設
加強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體系建設是對安全管理的一個有效管理,同時建立相應的系統保障能夠更好的促進經濟建設。農村地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缺乏相應的管理部門,有部門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就會增加安全系數,同時也是對施工安全管理的一個有效的系統監督。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影響整個工程體系的運行,因此,加強農村水利工程施工有著很強的必要性,并且大力發展農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體系,讓更多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具有相應的安全保障。
3結論
1.1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制度一直以來,將安全放在第一位是水利工程施工生產的基本原則。因而為了實現安全施工的順利進行,為了降低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水利工程施工部門應重視時常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同時,我國水利部門制定了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安全生產制度,同時個別企業采取安全生產與獎金、升職相掛鉤的管理策略,因而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堅守施工人員持證上崗,以確保工程現場的安全施工。
1.2明確責任到人,重視各部門的配合與監督通常情況下水利工程的項目較多、周期長、施工難度大,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過程中需要明確落實各部門人員的職責范圍,采取責任到人管理制度,進而確保安全施工的落實到位。同時,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還需要重視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與監督,各部門管理人員在明確與落實自身崗位職責基礎上,應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交流,落實安全管理中的相互配合與監督機制,實施獎罰分明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以促進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性、實效性。
1.3完善監理制度,加強監理工作力度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在監理方面相對不足,但鑒于工程監理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安全控制作用,因此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理工作力度,這是現階段水利建設重點任務。對此,水利工程單位或企業可加大對監理的投入,在監理工作過程中嚴格監察,尤其是工程中一些重要工序的監察更要細致,以確保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問題。此外,在監理工程中對于安全事故的處理需要穩妥、效率,這樣才不會影響水利工程建設的正常運作。
1.4更新施工設備與技術,加強施工過程的有效監控為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施工,水利工程單位或企業應當加大對施工設備與安全技術的投資,及時替換和更新施工的機械設備,引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據了解,許多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中,不乏有施工機械設備老舊、施工方法、技術落后的因素。所以,淘汰老舊的機器、更新機械操作技術,加強施工過程的有效監控,監控施工人員的安全操作,這不僅利于實現水利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同時也利于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及質量。
1.5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時發現與處理安全問題施工現場的是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主要陣地,因此水利工程單位或企業必須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明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以確保將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內容繁多,主要包括施工作業安全、防火防水安全、安全技術操作安全、材料進出場把關等,各部門應分工協作、安全交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同時,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監督隊伍,及時發現與處理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杜絕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
2結束語
1.1努力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從思想上重視安全施工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應注重從思想上著手,做好施工、監理以及建設單位各管理層的安全教育工作,即,使其在學習安全知識過程中,樹立安全生產、管理意識。與此同時,在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下,將安全知識在施工隊伍中加以宣傳和推廣,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施工意識。為充分發揮安全教育作用,施工單位可舉行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例如,定期舉行安全生產大會,并在會上列舉事故真實案例等,使施工人員從思想上認識安全施工,不僅與自身生命有重要關系,而且和企業的聲譽及長遠發展聯系密切,在實際施工時,認真執行和貫徹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1.2制定安全生產制度
任何工作的有效落實,均需要制度加以約束,因此,施工單位應結合不同部門工作特點,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制度,既包括對安全施工方面的一般要求,又要包括應對突發事故的相關內容。另外,還要求施工、監理、建設單位結合自身職責積極制定安全制度,并保證統一標準,從實際出發,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例如,實際施工過程中可要求不同部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加以分解,并層層落實,具體到個人。
1.3注重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技術教育
為確保水利工程施工各項技術措施有效落實,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防護手冊》,將常見的安全問題編制在內,并分發給各管理及施工部門,要求其認真學習。另外,設計施工組織時也應充分考慮安全管理,并在綜合分析水利工程施工特點的前提下,明確不同施工環節的安全隱患,并制定有效應對措施,尤其應對施工交底工作當作工作重點認真落實,要求施工人員明確施工中的難點、重點,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認真落實。
2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2.1狠抓兩方面內容,提高施工安全系數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應狠抓“施工工序”、“施工對象”,其中施工對象包括土方爆破、深基坑開挖、大壩圍堰筑堤等,而施工工序包含腳手架工程、運輸、吊裝構配件、焊接鋼筋等。為提高上述兩方面施工安全系數,應制定并實行安全檢查制度,要求檢查具體施工過程,確保安全施工制度的正常落實。
2.2加強水利工程施工的標準化管理
標準化管理不僅可以保證施工管理質量,而且還能顯著提高施工管理效率。要求施人員在不同環節施工中,明確施工對象、要求以及安全內容,同時嚴格遵守標準內容,避免施工過程中出現盲目施工、責任不明、情況不清情況的出現。
2.3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是安全管理各項內容落實的重要環節,為此,施工單位應將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放到工作的應有高度,并按照以下措施,保證現場安全管理質量:注重現場安全作業制度的完善與建立;同時,加強特殊工種人員的管理。針對高空作業、危險作業等,避免非專業人員上崗操作。而且還應注意易爆易燃材料的管理,為防止意外的發生,存放位置應遠離人口密集位置。另外,水利工程施工中,應盡量避免趕工作業,一方面趕工作業時部分施工人員存在抵觸情緒,無法保證施工質量。另一方面多數施工人員身心疲憊,尤其是夜晚作業時視線不好,而且容易瞌睡,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針對確實需要趕工施工時,應做好充分的準備,例如,讓施工人員休息好,合理布置照明設備,并加強巡視監督等,以切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除此之外,考慮到水利工程作業面廣,施工程序多而繁雜發雜,尤其涉及一些易爆易燃物品,稍有不慎容易發生火災。因此,應抽派專門人員做好防火工作,在注重消防知識培訓工作的同時,加強日常消防演練,以提高應對火災的反應靈敏度,降低火災造成的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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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照明良好、標志清晰易見;基坑支護方案的制定和正確實施;腳手架、斜道、平臺的搭設、拆除及防護技術要領;起重作業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設專業人員指揮;特別是施工項目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的必須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易燃易爆有毒作業場所的防火、防爆和防毒技術等等,這些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要點必須逐一落實,嚴格把控。
2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存在的問題
由于電力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野外作業多、地形復雜多變、氣候影響、施工人員技術水平存在差距等等,都使得工程施工安全技術難度增大,同時電力工程施工單位存在著安全技術管理落實不到位,執行安全技術不徹底,安全生產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的現象,致使出現重特大事故,據原國家電監會及國家能源局通報稱:2013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60起,死亡(或失蹤)77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50起,死亡58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7起,死亡(或失蹤)10人;損失超過100萬元的電力設備事故2起;電力安全事件27起。可見電力工程施工安全存在著諸多問題和漏洞,這些事故的發生究其問題原因主要有:
2.1對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重視不夠的問題
2013年發生的60起電力安全事故盡管存在不同的客觀原因,但最主要的問題是相同的,那就是在工程施工的現場安全技術管理和措施沒有得到認真的執行和落實,特別是安全技術管理、監督、檢驗人員,對施工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從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的管理觀念,特別是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技術管理重視不夠,存在著麻痹大意和應付心理,如:2013年1月5日廣東電網公司中山供電局在進行10kV變壓器遷移工作時,作業人員從梯子上跌落,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事后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該操作人員未使用安全繩造成的,而次要原因就是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并沒有及時的提醒和要求該施工人員使用安全繩,這就是對安全技術管理重視不夠,疏忽大意造成的。
2.2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專業人才缺失
在電力企業內部對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而言可以通過對各管理部門進行安排落實,也可以責任到人,而關鍵是很多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員并不是專業的,甚至有的根本不懂施工安全技術,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和施工現場管理需要,有的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崗位是由其他人兼職的,這就無疑造成了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落實不到位,安全技術管理流于形式,2013年7月13日,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華電貴港電廠脫硝技改工程氨區污水池內作業時,1名作業人員發生觸電,另4名作業人員因施救不當,相繼觸電,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的安全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施救人員對施工安全技術掌握不夠造成的,這起事故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施工單位對安全技術管理的缺失,可見沒有專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安全技術指導、崗前培訓、施工過程監督檢查,就會留下安全隱患,嚴重的將釀成安全事故。
2.3對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落實不到位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首先是“以人為本”的管理制度,要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完善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考核,使管理制度得到落實,從而體現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由于電力改革較晚,電力企業化管理還不盡完善,因此電力施工企業對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的落實沒有到位,沒有根據施工現場環境、地形、氣候、施工人員技術水平和操作能力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和管理方案,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規程,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沒有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特別是對未執行安全技術操作的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3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策略
3.1加強安全教育,從思想認識上重視安全技術管理
電力行業要通過內部安全教育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通過對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培訓、安全技術要點掌握、特殊施工環境安全技術管理知識學習等方式,提高全體職工對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思想上重視安全技術管理,時刻繃緊頭腦中的安全繩,徹底擯棄對安全技術管理的淡薄觀念和浮躁思想,樹立“安全第一”的生產管理觀念,時刻保持清醒的和高度重視的安全頭腦,只有這樣才能從主觀意識上確保安全技術管理在電力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實。
3.2大力培養專業的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團隊
科技時代的到來和電力自動化的快速推進,使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難度增大,安全施工專業技術性更強,特別是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很多未知的安全風險和技術隱患,因此要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把安全技術管理落實到位,就必須建立一支專業的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隊伍,讓懂安全技術、懂安全管理、會指導的專業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3.3強化崗位考核,真正落實安全技術管理
一直以來受計劃經濟體制下電力行業單一管理的影響,電力行業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績效考核流于形式,這就造成了安全技術疏于管理,因此電力行業要積極借鑒其他企業管理經驗,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績效考核,在用制度約束人,用考核調動人的基礎上,為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提供有利保障。
4結語
關鍵詞:地基基礎端承樁摩擦樁靜力壓樁振動沉樁射水沉樁
1樁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預制樁的安全要求利用樁機吊樁時,樁與樁架的垂直方向距離不應大于4m,偏吊距離不應大于2.5m:吊樁時要慢起,樁身應在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纜索,由人工控制使樁身穩定。吊樁前應將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要平穩,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繩。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禁止人員在樁下通過。吊樁與運樁發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插樁時,嚴禁手腳伸入樁與龍門架之間。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矯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壞,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1.2沉管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樁管沉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高到4m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筑混凝土。耳環及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折斷時落下傷人。耳環落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樁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應加蓋板封閉,防止事故發生。
1.3沖、鉆孔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鉆孔灌注樁澆筑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允許堆放重物。沖抓錐或沖孔錘操作時,嚴禁任何人進入落錘區范圍內。各類成孔鉆機操作時,應安放平穩,以防止鉆機突然傾倒或鉆具突然下落而發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人工挖孔灌注樁(簡稱挖孔樁)適用于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較好且持力層埋藏較淺、單樁承載力較大的工程。如果沒有可靠的技術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較大的淤泥質土層中進行挖孔樁施工。挖孔樁的孔深一般不宜超過40m。挖孔樁護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不低于C15。在巖溶地區或風化不均、有夾層、軟硬變化較大的巖層中采用挖孔樁時,宜在每樁或每柱位處鉆一個勘探鉆孔。鉆孔深度一般應達到挖孔樁孔底以下3倍樁徑,以判別該深度范圍內的基巖中有無孔洞、破碎帶或軟弱夾層存在。場地鄰近的建(構)筑物,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進行詳細檢查,并將建(構)筑物原有裂縫及其他情況記錄備查。對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鄰房,應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場地及四周應設置排水溝、集水井,并制定泥漿和廢渣的處理方案。施工現場的出土路線應暢通。
2.2施工安全措施從事挖孔樁作業的工人以健壯男性青年為宜,并需健康檢查合格,經過井下、高空、用電、吊裝及簡單機械操作等安全作業培訓且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為防止孔壁坍塌,應根據樁徑大小和地質條件采取可靠的支護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臺應自成穩定體系,防止在護壁下沉時被拉垮。施工現場所有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個人勞保用品等必須經常進行檢查,以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員上下樁孔必須使用鋼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繩子的方法運送工作人員或腳踩護壁凸緣上下樁孔。樁孔內壁設置尼龍保險繩,并隨挖孔深度增加放長至工作面,作為救急之備用。
樁孔開挖后,現場人員應注意觀察地面和建(構)筑物的變化。樁孔如靠近舊建筑物或危房時,必須在對舊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還應加強對孔壁土層涌水情況的觀察,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處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走,孔口四周2m范圍內不得堆放淤泥雜物。機動車輛通行時,應作出預防措施和暫停孔內作業,以防因擠壓而塌孔。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每天開工前應用氣體檢測儀進行有毒氣體的檢測,確認孔內氣體正常后,方可下孔作業。
3沉井和地下連續墻施工的安全技術
3.1沉井施工安全技術沉井下沉時,在四周的影響區域內,不應有高壓電線桿、地下管道、固定式機具設備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應超過12m。特殊情況需要加高時,必須有可靠的計算數據,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抽承墊木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分區域、按規定順序進行。在抽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墻下通過。
沉井的內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時被拉倒發生事故。沉井頂部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的水泵、水力機械管道等設施,必須架設牢固,以防墜落傷人。
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道應編號,供氣控制應有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潔凈空氣處。
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的拉桿螺栓和圓釘割掉。特別是在不排水下沉時,應全部清除井內障礙和插筋,以防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而釀成事故。當沉井面積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時,在井內隔墻上應設有供潛水員通行的預留孔。井內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平臺。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時,井孔內的人員和設備應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妥善保護。采用人工挖土機械運輸時,土斗裝滿后,待井下工人躲開,并發出信號,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機械時,井內作業面與水泵站應建立通信聯系。水力機械的水槍和吸泥機應進行試運轉,各連接處必須嚴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質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的工作平臺應用活動平臺,嚴禁固定在井壁、隔墻和底梁上。沉井發生突然下沉,平臺應能隨井內涌土上升。采用井內抽水強制下沉時,井上人員應離開沉井。不能離開時,應采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轉換為排水下沉時,抽水后應經過觀測,確認沉井已經穩定后才允許下井作業。沉井下沉采用加載助沉時,加載平臺應經過計算,在加載或卸載作業范圍內,應停止其他作業。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時,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導管周圍應有欄桿。平臺周圍應有欄桿。平臺的荷載除考慮人員、機具重量外,還應考慮漏斗和導管堵塞后,裝滿混凝土時的懸吊重量。
[關鍵詞]市政工程 資金安全 履約保函
[中圖分類號]TU9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6-0279-01
市場經濟環境下,市政工程基本模式是在管理法規的約束下,圍繞工程的生產,建設市場的各方主體,包括業主方、工程咨詢方、承包商及供應商等,通過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實現建設主體之間的約束,形成一種連帶責任鏈,構成相互制約的合同關系及監督管理關系。資金安全問題成為制約我國市政工程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因素和瓶頸之一。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客觀經濟環境的因素,也有建設單位和市政企業自身的原因,而由于業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引起是造成資金安全的主要原因。因而,目前如何緩解業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將成為解決我國市政工程資金安全難問題的關鍵。對于市政項目資金的安全監管的控制方法還處于探索階段,政府相關財政、發改委、審計等相關部門都投入了較大的力量進行資金的安全管理和外部監督,過程審計、稽察、專項工作檢查等多種監督辦法都較大力度并較高頻度的使用于市政工程試點項目,基本保證了工程資金的安全管理。將以保險和擔保等手段為主的資金保證監督機制引入工程質量領域,是我國建立這種市場運行機制的有效途徑,在實施市政工程建設過程中增強了各方主體參與工程質量監督控制的能動性。
1、資金支付方面
引進銀行對專用帳戶進行過程監督。利用市政工程項目資金額對銀行吸納資金的吸引力,進一步發揮銀行在市政工程項目項目建設資金監管中的作用,使其成為資金過程監管中的有力保證,在資金“已批未付”的關鍵環節進行把關后再進行支付,可以較大程度上避免資金“錯付再追回”的事后處理情況。目前金融機構通過創新市政工程資金支付業務,針對市政工程資金支特點和需求進行金融商品和融資方案創新,通過在市場上尋找多個參與者或利益相關者,建立一種特殊的機制,來共同分擔市政工程資金支中的風險、緩解市政工程資金風險的做法則更為切實可行。銀行根據市政工程項目單位、銀行和資金主管部門簽署的三方資金安全協議對資金主管部門履行監督職責,對市政工程項目單位履行服務職責。市政工程資金支付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難以量化和傳遞的軟信息,具有強烈的人格化特征,因而對于內部結構復雜的大銀行來說,其傳遞成本過高,而如果把決策權配置給地方分支機構,又會在銀行內部產生問題。可以將分批撥付資金的額度與工程的實際額度進行有機聯系,使市政項目建設資金的安全性進一步得到保障。根據市政工程的額度,可以設定單筆資金支付額度,如對于一個投資5000萬元的市政項目,提供5%額度,設定每筆撥付資金不超過25萬元是合適的,并且是能夠滿足工程實施需要的,若遇到項目工期緊迫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提高單比撥付資金的對應比例。同時,將確認的資金使用計劃作為市政工程項目單位付款和銀行監督的依據,并通過銀行定期出具付款情況報表的方式將市政工程項目項目的資金支付情況透明化,有利于資金主管部門的管理,也有利于市政工程項目單位的自我約束。
2、實行動態管理和控制
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通常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變化,資金量的需求也隨之變化,為有效進行建設資金管理,必須實行動態控制,如:對于嚴重拖延工期的代建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也應隨之調整,以提高市政工程建設資金的整體利用效率。目前普遍存在肢解工程,承包商轉包工程,以及市政工程建設領域里的腐敗現象,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設各方缺乏約束,缺乏風險意識和質量意識。實行動態管理和控制提高建設主體質量意識,增強建設主體質量責任心,可以強化建設主體的資金監督保證能力。推行工程保險用市場經濟的辦法規范工程建設中各種行為,形成有效的調控機制和保障體系,用實行動態管理和控制的辦法,避免質量責任不到位的情況的發生。通過建立“黑名單”等方式,鼓勵建設單位認真履行資金安全職責,培育誠信履約的建設單位群體,促進資金管理體制的健康發展。這有利于強化工程建設各方的風險意識,使他們對自己市場行為造成的后果所應負的經濟責任更加清晰化、數量化、價值化,從而改變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責任不清的狀況,對于端正和約束工程建設各方的行為有極大的促動作用。
3、健全的資金安全準入制度
資金市場混亂關鍵是市場準入制度的不完善。市場準入制度規定進入市場必須共同遵守的游戲規則,是進入市政工程市場的通行證。市政工程準入的條件中較多的是一些反映企業業績、項目經理和技術人員的數字指標要求等,這是表示企業擁有形成質量保證能力的基本資源條件,但這些條件能否形成一個完整的資金安全保證體系,在且并非僅僅是對風險和損失的補償,資金安全準入制度的特征,包括利益的監督功能、競爭的制約功能等,以資金安全準入制度手段聯系的行為主體在自身利益引導下必然會對工程質量的方方面面進行各種有效的監督管理,即運用經濟手段抓工程質量的同時,引入了新的資金安全準入制度機制。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將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還可以減輕財政負擔和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講,這種資金安全準入制度不僅沒有削弱政府管理監督工程質量的基本職能,反而通過管理方式上的改革體現了由直接管理轉變為間接管理,由微觀管理轉變為宏觀管理,由行政管理轉變為社會管理的政府功能強化。
4、充分運用合保函等手段
在項目建設資金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合同條款的設定和保函的運用是保證資金安全的有效方法。在各項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除預付款的風險單獨考慮外,其他進度款的額度原則上需與市政工程實體價值相當,以此作為設定付款條件的原則,市政工程合同的履行保證了市政工程款和貨款支付的安全管理在各種工程擔保方式的使用中。作為最基本的擔保方式,市政工程抵押擔保登記、評估手續繁雜、環節多。并且各種登記和評估的費用過高。抵押登記的期限與貸款、抵押合同期限相脫離。在當前體制下,抵押登記的有效期限一般為半年,而抵押貸款期限如果超過半年,企業則必須每年進行一次登記評估手續,并支付相應費用,既使銀企雙方感到不便,也無形中加重了企業的負擔。所以,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往往由于規模或產業性質限制,缺乏自有固定資產,因而采用財產抵押方式得到的貸款數額更是非常有限。在這種情況下,抵押擔保方式在市政工程資金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局限性也是不得不考慮的。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是兩種經常采用的方式,有一定實力的市政工程施工單位和供貨商都已經習慣采用。保函的方式對于信譽好施工單位和供貨商而言,資金成本不高,同時還可以獲得相對較好的付款條件;對于代建單位而言,保函提供的保障可以項目管理人員運用合理高效的付款手段推進項目建設,而不必擔心資金安全。可見,保函對于代建項目的建設資金安全管理,乃至項目的順利開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孟憲海,中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比較研究[J],施工技術,1999,04
[2]李世蓉,田妮,中英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的對比分析[J]建筑,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