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1 18: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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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何為農業補貼
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支持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的轉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干預資源轉移到農業領域,以支持本國農業的發展。在入世后能夠對農業的補貼是指針對于國內農業生產及農產品的綜合支持。
在WTO農業多邊協議框架下,農業補貼具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廣義補貼,即政府對農業部門的所有投資或支持,其中較大部分如對科技、水利、環保等方面投資,由于不會對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發生直接顯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稱為農業協議的“綠箱政策”。“綠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農業服務,如農業科研、病蟲害控制、培訓、推廣和咨詢服務、檢驗服務、農產品市場促銷服務、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2)糧食安全儲備補貼;(3)糧食援助補貼;(4)與生產不掛鉤的收入補貼;(5)收入保險計劃;(6)自然災害救濟補貼;(7)農業生產者退休或轉業補貼;(8)農業資源儲備補貼;(9)農業結構調整投資補貼;(10)農業環境保護補貼;(11)地區援助補貼。
另一種是狹義補貼,如對糧食等農產品提供的價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補貼,這類補貼又稱為保護性補貼,通常會對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造成直接明顯的扭曲性影響,一般被稱為“黃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農產品貿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種子、肥料、灌溉等農業投入品補貼、農產品營銷貸款補貼、休耕補貼等,一般稱“黃箱政策”。屬于“黃箱政策”范圍的農業支持與補貼,叫“黃箱政策”補貼。WTO《農業協定》的“黃箱政策”中規定給予了發展中國家特殊差別待遇,對發展中國家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補貼措施可免予削減承諾,簡稱“發展箱”。主要包括:(1)農業投資補貼;(2)對低收入或資源貧乏地區生產者提供的農業投入品補貼;(3)為鼓勵生產者不生產違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稱此為“發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國目前的農業補貼情況與分析
與發達國家比,我國目前的農業補貼水平顯然不高,財政實際補貼的比率大約是2%―3%,總量補貼根本達不到8.5%。之所以在入關時關于農業談判中仍然堅持爭取較高補貼率,是因為這個補貼會自動成為每一種農產品進行“黃箱補貼”的上限,這樣對于我國很多大宗品種的出口影響甚大。所以,這個補貼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我國一些大宗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雖然我國目前的農業補貼水平較低,但按照《農業協定》也可以分為以下幾方面:一是符合所謂的綠箱政策的,如我國1996-1998年平均支出為1514.2億元人民幣(182億美元)。主要對農業提供了“一般服務”補貼,達785.6億人民幣(95億美元),占“綠箱政策”補貼的52%;其次是糧食安全儲備補貼,約383.8億元(46.4億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災害救濟、扶貧、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支持等。而對農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結構調整補貼等,我國尚未列入財政預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謂的黃箱政策的。我國在1996-1998年期間實施的“黃箱政策”主要有兩種,1、對糧食、棉花的政府定價收購及保護價收購。98年后政府逐漸縮小了糧食收購補貼范圍,如一些地區的小麥和玉米已經退出保護價范圍。2、農業生產資料價差補貼。如八十年代對農膜的補貼。三是對于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箱政策,如國家對農田灌溉設施的投資補貼等。
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財政對農業補貼的特點表現在:(1)補貼范圍的普遍性。財政對農業生產流通領域補貼,幾乎涉及到農產品生產與流通的全過程。補貼面較廣,補貼很分散,補貼的作用難以集中發揮,補貼的效果較差。(2)以價格補貼為主,貼息貸款為輔。大多數補貼用于降低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支農服務的收費標準,以及農產品購銷環節的補貼。這些補貼占財政對農業補貼的比重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用于糧棉油在流通環節的補貼達1866億元,占整個財政補貼總額的50%,其中絕大部分用于城鎮居民的消費補貼,農民從中間接獲得補貼利益。(3)補貼方式的隱蔽性。長期以來,財政對農業補貼方式多采勸暗補”的方式,即財政補貼資金不直接以財政撥入的方式進行,而是通過流通渠道間接地給予補貼。這種方式體現在農業生產中,帶有一種補質。但這種“補助”并不為大多數生產者所知曉,對生產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國目前的農業生產成本及主要構成
分析我國農業生產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國目前的農業生產成本主要構成,因為河南、河北、山東是我國的產糧大省,我們以這些省的農業生產為主要對象進行分析,或許可以說明一些問題。(需要強調的是東北地區因為土地面積較大,情況有所不同,這里的分析不適合東北地區)當前在河南省,農業生產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幾部分組成(山東、河北類似),一是土地使用稅和各種提留與統籌;(可以簡單表示為A兩費一稅,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統籌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總的費用大約平均每畝為三十元,注:各地區情況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費用,平均15元/畝/次;三是種子費;四是化肥和農藥費用,平均大約八十元/畝;五是收割或脫粒費用15元/畝;六是運輸費和人工費。那么我們可以簡單計算這些河南、山東、河北等省主要農作物品種的生產成本。
以此計算這些地區小麥的生產成本為:15元/畝/次(耕作費)+10公斤*1.6元/公斤/畝+23元/50公斤碳銨/畝、18元/50公斤磷肥/畝和40元/50公斤鉀肥或農藥+15元/畝收割脫粒費用+50個人工+每年每畝的兩費一稅和統籌提留費用30元/畝。按照河南、河北、山東的平均經濟水平我們初步估計每個人工價值為5元。則可以看出現階段小麥的生產成本大約每畝總計為157元+250元=407元/畝(因為人工費用國家沒有統一標準,成本計算不一定準確,僅有參考意義)以河南省各主要糧食產地當前的實際生產情況來看(其它幾省情況類似),平均每畝的產量為400公斤,而且還需要沒有自然災害的情況下,這樣可以粗略計算一下上述幾省的小麥生產成本大約每噸1017.5元,即123美元/噸。
對比于國際市場小麥價格,印度中等小麥為85美元/噸(FOB美灣),美國軟紅冬2號114元/噸(FOB美灣),硬紅冬2號126元/噸(FOB美灣),法國小麥106美元/噸(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國的糧食主產區的小麥并不具有國際競爭力。同樣可以計算上述這些地區其它作物的生產成本,如玉米的生產成本是825元/噸,大豆的生產成本是1480元/噸,也沒有明顯國際競爭優勢。(但是,河南、山東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國際上有相當的競爭力。因為不是主要作物,這里不做重點討論。)
第四部分我國進行農業補貼的必要性
因為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農業生產還不發達,與發達國家相比,農業生產各個方面的差距都相當大。比如說我國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補貼,才能達到國際市場價格。可以說,入世后我國受到沖擊最大的首先是農業。如何在入世后保護農業生產,提高我國農產品的競爭力,是穩定我國糧食生產,保護廣大農民利益的重要保證,也是黨和國家努力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這一切都要求對農業采取補貼和保護措施,以穩定農業生產,逐漸提高我國農業發展水平,增強我國農產品的國際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這也是世界許多國家對國內農業保護的手段之一,從其它國家的經驗來看,這是有效地保護和提高農業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對我國農業補貼的建議政策措施
入世后,對農業的一切政策都要以《農業協定》中規定的農業補貼不超過8.5%為限度。那么,在農業協定的允許的條件下,從哪方面進行補貼最為有效果呢?
從我國過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補貼進行價格支持,采用保護價格收購措施,相當于對流通環節進行了補貼。但是,價格支持是需要削減的黃箱政策,而且根據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效果并不好。同時按照WTO《農業協定》要求,政府提供的價格支持應針對農產品生產者,而不應該是流通部門。因此,盡管今后價格支持在總量上有一定調控空間,但在支持結構及補貼目標上則需作較大的改革。應通過調整農產品價格支持目標、支持重點,深化農產品流通體系改革,逐步減少對流通環節的補貼,把支持與補貼的重點轉向農業生產者。
關于對農業的補貼具體的措施,我非常同意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課題組的建議,重點在以下幾方面:1.盡早改變和改革低效率的價格支持政策,將節省出來的寶貴財政資源,轉為直接補貼等其他對農業的國內支持措施,把“黃箱支持“轉為“綠箱”政策范疇的支出。
產品的競爭力除了技術、比較優勢之外,還取決于政府的資源配置,現在農村經濟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農業政策、流通體制三個方面。
目前政府對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是沿襲過去的計劃經濟管理方式,存在著管理真空,并形成部門分割、行業壟斷的缺陷,使農業資源不能有效配置。在經營權上,外貿部門沒有內貿權,內貿部門沒有外貿權,一個產品經過幾個部門,參與國際競爭的成本就高了。過去由于我們的人多地少,糧食安全有很大的壓力,所以我們對農業的管理采取的是一種分段式的管理。比如某一個省,糧食生產由一個省長負責,糧食生產出來以后,就由另外一個省長負責倉儲,糧食要加工,可能是第三個省長,而糧食出口可能是管外貿的省長。從管理部門看,目前在中央一級有8-9個部委是涉農部門。農業局或者農業部管農業生產、農業科研推廣;糧食生產出來后,給糧食部門,棉花給供銷公司,還有輕工食品等等其它部門;如果要出口,得給外貿部門。這種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再加上地區封鎖,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形成地方保護主義;內貿外貿脫節,產供銷脫節。這種管理方式解決過去的短缺問題是很有效的,但今后的管理體制設計要以國際化為定位,以提升全民產業競爭力設置管理機構。
大多數發達國家不管農業有沒有優勢,都是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一體化的管理體制。也就是農業部門的管理,是從農產品生產的田間開始,最后配送到消費者的餐桌。像中國這樣一種分散的農業管理體制,要與對農業進行綜合管理的體制競爭,顯然是沒辦法抗衡的。
農業政策存在巨大的效益損失
現在的農業政策也是按照過去那樣一種計劃經濟的設計,也就是解決短缺問題,動用一切資源搞農業生產。我們的農業補貼,實際上是給了中間部門、流通環節。比如國家對糧食的補貼,不可能到糧食生產者的手上,而是通過國家訂購制度、保護價制度等等,補給了糧食企業、糧食流通部門,對農業的支持和補貼實際上是不到位的。
生產政策與銷售政策不配套,與進出口政策也不配套,在這種互相隔離的情況下,政府在政策上支持的效果與初衷是不一致的。農業政策目標實質是針對生產者的,但農民得不到好處,都被消耗到中間環節,實際上存在巨大的政策效益損失。
過去的農業政策設計,主要是考慮解決糧食供給問題,沒有考慮農產品的品質,也沒有考慮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現在考慮加入世貿組織后的應對問題,要提高競爭能力,感覺在政策上缺的東西太多。比如歐洲的瘋牛病出來以后,騰出很大的牛肉市場空間,按道理我們有豐富的畜牧生產資源,我們的畜產品應該是具有優勢的,但是就是因為長期以來,我們的畜產品標準、我們的整個市場體系都是按照國內市場與需求設計的,沒有考慮到歐洲市場的需要,也沒有考慮其他國家市場的需要,因此在這樣的關鍵時刻,我們沒有任何政策手段能夠動員資源,拿出具有競爭能力的、符合要求的牛肉進軍歐洲市場。今后我國農業政策的設計,要考慮如何提升中國農業的競爭能力問題,要由過去解決短缺問題,向解決質量問題、解決競爭能力問題轉變,現在到了必須大規模調整農業政策的時候。
沒有全國大市場流通體制弊端暴露
流通體制最大的缺陷是,至今為止,我們還沒有形成競爭有序、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大市場,這也意味著失去農產品的價格權力。
從技術角度看,目前流通體制還存在下述問題:第一,市場的基礎設施比較薄弱,批發市場、期貨市場發育不健全,影響了農產品進入市場的機會,農產品沒有一個充分競爭的環境,雖然是糧食主要需求方,由于市場的隔離,定價權等于交給了外方,如果不能預先掌控價格變化,對營銷就缺乏一個制高點。我們開放程度較高的產品都應進入期貨交易,不能進行期貨交易的可進入批發市場。第二,沒有健全的質量標準體系。農產品到目前為止,往往是無標上市,無標流通。農民生產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市場究竟需要什么樣的農產品。對于農產品來講,沒有健全的質量標準體系的約束,怎能進入國際市場?怎么能符合人家的要求呢?第三,缺乏一個比較完備的、系統的信息體系。也就是農民種糧食或者是種蔬菜、水果,往往是馬路信息、鄰里信息,沒有辦法得到真實的市場反應與信號。不完備的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極大制約了農業競爭能力的提高。
改革開放以來,凡是開放時間比較早的農產品,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的農產品,現在競爭能力已經開始形成。凡是國家管得比較死的農產品,現在面臨巨大挑戰。而且現在流通體系缺乏市場化的特征。所以在國內的市場全面開放以后,要抓緊時間進行調整,真正的讓它市場化、商業化,不能由政府管死。
政府不是競爭主體
以往政府管理的力量非常強大,在經濟中參與的程度比較深,但政府不是市場競爭主體。政府最多是提供一個競爭的環境,公平競爭的環境是政府該爭取的,競爭主體應是企業。靠農民是不行的,但是我們又有多少企業能夠參與挑戰呢?所以我覺得,在目前分散的農戶家庭經營制度下,面對越來越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有一個制度上的缺陷,那就是我們沒有真正的農業的市場競爭主體。我們現在沒有大的糧商,也沒有大的油商、畜牧商,也沒有什么果商,我們這么多柑橘,但是似乎沒有一個柑橘協會,沒有一個組織來把這個行業組織起來。
在這種分散的農戶和激烈競爭的大市場之間,應該有一個制度創新。創新的重點是:一要培育我們的龍頭企業,尤其要培養我們的航空母艦。二要把農民組織起來,成立行業協會。
沒有好產品也談不上競爭
產品是競爭的起點,也是競爭的終點。市場全面開放后,對農業的沖擊,最可怕的是來自國外企業的競爭,我們不怕美國的大豆、小麥到中國市場,而是怕它的跨國公司來分配和壟斷中國農產品市場,所以我們需要通過制度創新來解決競爭主體問題。但是如果我們有了企業,沒有好的產品也是不行,今后的農產品應該包含四個基本的競爭要素:
第一,品質。要實現農產品的規格化和標準化,像做工業品一樣來做農產品。就像日本市場上的大蔥,不同的長度、不同的規格,有不同的價格,我們應該培養農民有這樣一個意識。
第二,安全性。現在全球都對農產品的安全性提出懷疑,對農產品有信任危機,不敢吃。像歐洲出現瘋牛病以后,在歐洲吃牛排是很困難的。這意味著,今后中國農產品要參與國際競爭,首先得讓全世界的消費者信任我們的農產品和食品。因此,我們必須抓好農產品的安全體系建設,不管是政府部門,還是企業、行業,以及我們的農民,應該樹立這個安全觀,要讓全世界的消費者對中國的產品放心。我們不僅要讓國內的消費者、城市的消費者放心,更重要的要讓全世界的消費者對中國的農產品放心。
第三,外觀和風味。既好看,又好吃,這是農產品競爭的最基本因素。
第四,均衡供應,通過技術手段分散上市。農產品是靠天吃飯的,農產品供應就有季節性,不均衡供應,比如說到收獲季節,是集中上市的,到淡季就沒有了。這樣,價格就有波動性特征,對農產品穩定的供給就產生一些風險。如果通過技術、設施能夠熨平這種波動的話,很顯然,這個農產品就能夠保持市場的穩定供給,相應就可以穩定市場份額。
突破壁壘,讓
中國的農產品走出國門
中國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首先要考慮是否符合國際市場的標準和要求。比如說禽肉,中國本來具有優勢,在國際市場中,價格上的優勢也比較大。為什么現在我們的禽肉進入不了歐洲等市場或者進入的很少呢?就是因為我們國內的很多禽肉生產的廠家,過去沒有考慮歐洲等國際市場的要求或者說它不知道歐洲市場、美國市場有何規定,而歐洲、日本、美國市場的技術壁壘也令人望而卻步。所以,一方面,我們的產品可能不符合這些市場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很難突破這些市場的技術壁壘,由此就難以進入歐洲等國際市場。他說,進入歐洲市場時,國內企業在商業運作時,要考慮與歐洲的營銷商合作,通過歐洲衛生檢疫部門的認可。一般歐洲官方會對養雞廠周圍的環境,水的質量,包括雞舍條件、飼料、殘留等等,都要進行檢查,如果符合它的標準,就意味著你可以得到進入歐洲市場的“通行證”。
由于農產品貿易保護主義在歐洲、日本非常盛行,因此,具有競爭優勢的農產品,也不一定能夠進入他們的市場。政府應在多邊、雙邊貿易談判中發揮巨大作用。某一個國家市場對你的某種產品不一定是開放的,我們的企業、行業組織就應向政府提出要求,讓政府積極談判,這樣才使產品出口成為可能。比如說禽肉,歐盟于1996年8月1日停止了中國產品進入其市場,經過雙方政府的艱苦談判,到今年5月份才僅僅開放了上海和山東地區的市場,對北京市場和其他市場還沒有開放。要想打開所有市場,還需經過政府部門艱苦的談判。
受不了沖擊該怎么辦
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定,我們可采取的貿易政策主要是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對于中國的農產品來講,可以使用關稅政策的產品,但不能采取比承諾條件更高的關稅。世貿組織也有一些配套的保障措施,如反傾銷、反補貼條款等。WTO《農業協定》對關稅化農產品還設置了“特殊保障條款”。日本限制我們三種農產品的時候就打了這個旗號。日本是沒有道理的,但是這提醒我們,如果今后的某一個產品或者某一個產業遇到國外產品沖擊時,應該考慮動用世貿組織的這些保障措施。
第二,關稅配額管理。關稅配額管理不是對所有農產品,對中國來說,主要針對糧棉油糖毛,這些所謂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點農產品。這種管理辦法最主要的特點就是為農產品設置了一個進口配額,配額內的進口是低關稅,超過配額采取高關稅。所以在管理方式上,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來搞一些管理辦法,盡量把可能的漏洞堵住。
第三個,技術性的貿易壁壘(TBT)。主要是包括像動植物檢疫(SPS)、質量標準等措施。如果別國的產品不符合我們的標準,我們就不允許進入市場。現在爭論比較多的就是轉基因農產品問題,現在美國、加拿大,還有一些南美國家,支持搞轉基因產品。而歐盟、日本等國家,對轉基因產品有限制。這實際上是技術加政治問題。歐盟、日本就利用轉基因問題,限制美國的玉米、大豆進入其市場。TBT是非常復雜的貿易政策問題,要綜合使用,前提是必須在世貿組織的框架之內,不能超越世貿組織的框架,否則就會引起人家的。
加入世貿后農民怎么辦?這是一個難以回答的戰略問題。對我們的農民來講,要提高科學種田水平,生產出消費者滿意的,甚至是全世界消費者滿意的農產品。盡可能的走出土地,轉向其他部門。對于基層政府來講,在我們的農業組織制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能夠擔起保護農民利益的重任,目前最緊要的就是減少強加給農民身上的一些負擔。
過渡期內的主要對策建議
應對加入WTO給我國農業帶來的嚴峻挑戰,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國農業的競爭能力。與此同時,要抓緊建立農業產業安全保障體系,采取措施減少市場開放所帶來的沖擊。
1.深化農業管理體制改革。要抓緊改革目前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地方保護主義嚴重,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與內外貿脫節,管理部門職能重疊、管理環節過多的農業管理體制,針對加入WTO后我國擴大對外開放、國際競爭更趨激烈的新形勢,統一設計和部署農業管理體制。要在明確界定政府職能的基礎上,加強中央統籌協調和宏觀調控的職能,逐步形成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對外貿易一體化管理體制。
2.加強農業國內支持政策,從根本上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
第一,加大對農產品科研、推廣、病蟲害防治、市場信息服務、基建等“綠箱政策”的支持力度。應設立專項育種科研支持基金,加快農產品優質品種選育,縮小與國外農產品的品質差距。加強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質量檢測檢驗體系、市場信息體系、病蟲害防疫防治體系建設,全面提升農產品競爭能力。
第二,對進口敏感農產品及具有出口潛力的農產品,根據WTO“微量允許標準”建立價格支持制度,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但應調整補貼結構,由現在補貼流通環節,轉向補貼農產品生產者。
3.盡快建立農業產業安全保障體系,采取措施減少市場開放所帶來的沖擊。
建立農產品進口監測與產業損害預警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有效利用WTO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機制,加強主要敏感農產品的進口管理,提高海關監管水平與效率,堅決打擊和防范農產品走私。
4.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農產品加工企業的重組與技術改造,重點扶持和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一體化的產業化經營體系。要鼓勵建立幾個大糧商、畜牧商等農產品大企業,控制國內市場分配,參與國際競爭。
5.鼓勵組建農業產業行業協會,促進農產品生產、流通、加工及外貿一體化管理。農產品行業協會主要負責:提供農產品國際國內市場信息、政策法規咨詢服務;農產品技術研發與服務;國際市場開拓;行業準入管理;國內市場價格及進出口價格協調與管理;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應訴,行業損害調查,貿易糾紛處理等。
6.實施農產品出口促進政策。
完善農產品出口退稅制度,實現出口農產品的“零”稅率;提供農產品國外市場拓展國際博覽會、交易會參展費、裝修費,市場調查、廣告促銷等;對企業開拓新市場提供保險支持;資助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
1.1基礎條件薄弱
由于獨特的地理條件,境內溝壑縱橫,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難度較大,長期以來投入不足,農田基本建設和水利基礎設施不足,且布局不均勻,資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嚴重制約了生產發展;坡地多,耕作條件差,且多數未開發整理,土地生產能力較弱。
1.2勞動者素質低
由于受地理、歷史、文化等諸多因素制約,農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觀念落后,市場經濟意識淡薄,加之近年來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增多,留守人員年齡偏大,粗放生產管理的傳統方式還沒有根本改變。
1.3扶持政策資金不足
一方面由于受縣級財力所限,地方財政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貸款貼息無法安排,對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也無法兌現;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資金,對于規模小的企業很難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另一方面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項目貸款可以享受貼息政策,但企業反映辦理手續非常繁雜,關口多、門檻高,無法爭取。
1.4技術力量薄弱
專業技術推廣體系不健全,科技人才總體結構不合理,農技專業人員少,素質不高;沒有一套有效的科技投入機制,科技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導致農產品缺乏科技含量,在品質上缺少比較優勢。
2對策和建議
2.1優化立體產業區域布局
要依托獨特的自然資源優勢,按照“高海拔地區抓林果、中海拔地區抓糧煙、低海拔地區抓熱作、科學發展畜牧業”的立體空間布局,優化種植養殖結構調整。要在特色上做文章,用好特色、用足特色、開發好特色。
2.2建優勢特色產業基地
按照“突出特色建基地、圍繞龍頭建基地”的原則,把基地建設與特色產業培育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優化區域布局,以大莊、法〇、妥甸等鄉鎮為主發展優質糧食、蠶桑、早青蠶豆、優質油菜生產基地;以大麥地、安龍堡、愛尼山等鄉鎮為主發展冬早蔬菜生產基地;以法〇、鄂嘉等鄉鎮為主發展茶葉生產基地;以獨田、愛尼山等鄉鎮為主發展生態豬牛羊生產基地。加快綠汁江流域綜合開發,以蔬菜、鮮食葡萄、農作物繁種、熱區水果、中藥材等特色種植為重點,大力發展熱作經濟。
2.3激發發展活力
鼓勵農村專業大戶、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出務工經商回鄉創業者等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結合雙柏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建立生產基地,開展適度規模經營。對受讓面積較大、流轉期限較長的經營主體,各級財政應給予適當獎勵,金融機構應把其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并優先安排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特色農產品基地等建設項目和農機補貼項目。
2.4培育發展主體
要著力提升壯大一批、培育發展一批、引進嫁接一批,實現貿工農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形成良性互動。大力支持城鄉民營企業當龍頭,鼓勵城市工商企業帶著資金、信息、技術參與農業開發,開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系列加工。積極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機制,逐步由契約聯結、服務聯結向資產、資本聯結方向發展,形成更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2.5提升人員素質
強化縣鄉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種養殖業重點示范戶培育,采取派出去、引進來的辦法,聘請有專業特長的人員指導特色農業開發和生產。有針對性地搞好科技培訓,要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以重點村、重點產業為主導,對農民進行種養加工業生產操作技能培訓,力爭培訓出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2.6打造綠色品牌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現狀;問題;對策
一、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現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農村就業結構正在發生積極的變化,非農就業比重上升。2004年從事農林牧漁的就業比重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業就業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飲、服務業就業比重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約10260萬人,比上年增長約440萬人,1998~2004年年均轉移農村勞動力380萬人,平均年增長率為4%。[1]預計今后幾年農村轉移新增勞動力將在400萬~500萬人,增長4%-5%。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基本趨勢表現為,本鄉內非農就業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業的農村轉移勞動力比例上升,縣級城市和小城鎮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能力有較大增強,農村勞動力跨省就業的趨勢明顯。鄉鎮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能力繼續減弱,以鄉鎮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為主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模式逐漸被外出務工和農村個體私營經濟就業方式所取代,外出務工人員就業主要集中在第三產業,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穩定性增強,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
總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就業經過了漫長而艱苦的體制變革、觀念更新,家庭經濟就業、自主創業、城市就業這三種基本的就業形式,構成了中國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多元結構。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對中國GDP增長的貢獻高達14%,即在GDP年均近9.6個百分點的增長中,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對GDP增長的貢獻達1.4個百分點。[2]
二、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效應
農業剩余勞動力由農業轉移到勞動邊際生產率相對更高的非農業部門中就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推動效應。
1.增加產出總量,推進經濟增長。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到非農業中就業,將大大提高其勞動邊際生產率水平,從而增加國內生產總值水平。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產生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效應一般可以推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5.2%~12.8%。在未來30年中,如果勞動力轉移的勞動力市場等障礙得以消除,使城市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話,勞動力的部門間和地區間轉移可以對CDP年均增長率貢獻2~3個百分點,勞動力資源配置的正面效應將會更加充分地表現出來。
以這種方式推進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并不需要增加額外的物質投入,只需對城鄉就業結構作出調整。
2.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發展。由于大量的勞動力從農業中轉移出來,人地關系大大緩解,農業勞動邊際生產率上升。隨著農民的勞動平均產出水平上升,農民的收入水平也會隨之提高,農民收入中高于維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農業投資,農業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較快的發展。1965-1977年是日本農業剩余勞動力迅速轉移的重要時期。1965年日本每個農民年收入為14.6萬日元,1978年,每1萬名農民擁有的汽車量達到了65.7輛。隨著農民收入的增加,日本農民的生活條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實現了生活城市化和電氣化。在中國,1994年農村中純農業勞動力的年純收入為1826元,兼業者為4160元,非農業勞動者則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勞動日收入計,每個純農業勞動力每日的純收入平均為8元,約等于每個非農業勞動力每日純收入的53%。2004年,農村剩余勞動力年平均務工收入6471元;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而工資性收入人均為998元。可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有利于推動農民增收。
3.擴大非農業利潤,加快工業化進程。農業剩余勞動力由傳統的農業部門轉移到現代經濟部門,有利于促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城鄉勞動力的市場競爭,使現代經濟部門的工資水平上升勢頭變緩,企業相對人工成本下降,利潤相應上升。同時,新轉移到非農業部門就業的農業剩余勞動力還會為現代經濟部門創造出新增利潤,刺激現代經濟部門追加投資、擴大再生產的能力,加快工業化進程。
三、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面臨許多困難,有些問題正在阻礙農村勞動力就業,進而成為解決中國就業問題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
1.城鄉結構矛盾明顯,妨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
一是我國城市化進程明顯滯后于工業化進程。2004年,第二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52.9%,其中工業增加值為45.9%,但是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進程滯后于工業化發展速度不利于服務業的發展,而農村勞動力轉移恰恰最容易進入城市服務業。二是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鄉居民身份差異給農村勞動力的自由遷移增加了成本和風險,影響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勞動力市場的城鄉分割、市場準人條件不平等、社會保障不充分等等構成了城市對農村勞動力的歧視和排斥。三是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不高,就業競爭能力較弱。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第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在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的同時,就業結構變化導致了勞動力供給結構與勞動力需求結構出現較大差異,缺乏技能的勞動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國農村人口中文盲人數龐大,農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術素質偏低。我國農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數高達3億,占農村人口的20.7%;小學文化程度的占38.8%;受過職業教育和培訓的僅占5%。四是隨著城市失業數量的增加,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者在就業市場中的競爭愈加激烈,過高的城市失業率會加大農村勞動力在城市尋找工作的機會成本。按照經濟增長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現有經濟結構狀況下,每年將新增就業崗位200萬到800萬個,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萬到1500萬個之間,再加上農村還有2億多富余勞動力,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銳。另一方面,傳統行業出現大批下崗失業人員,許多人再就業困難;而新興的產業、行業和技術職業需要的素質較高的人員又供不應求。加入世貿組織以后,國際經濟波動和世界經濟結構調整對我國的影響更加直接,勞動力素質與崗位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更加突出。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交織在一起,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更為艱巨。
2.農民工的就業環境不寬松
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就業的行業、工種限制雖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歧視還未完全消除;城鎮公共就業管理服務體系對農民剩余勞動力開放還需解決觀念、體制和物質技術條件等問題,讓農民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還需做大量工作。近幾年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工資收入雖然有所上升,但農民工在城鎮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農民工務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費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資源和服務以及大量額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工流動就業的積極性。
3.農民工的工資待遇和權益維護與其實現穩定就業的需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
當前農民工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問題依然嚴峻,表現最為突出的問題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資,強制加班加點和超時工作,勞動和衛生條件惡劣,不按規定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國家統計局2004年所做的調查顯示,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時。據有關方面調查,2004年上報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為336億元(至2004年底償付比例為98.4%)。2005年,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人數占農民工總數的28.7%,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占13.8%,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占10.0%,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占農民工總數的12.9%。由于統計口徑和調查誤差等原因,農民工實際參保率很可能還要低。
4.農民工社會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社會保障體系薄弱,不少企業不為進城就業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將社會保險金負擔轉嫁給勞動者個人而形成超額利潤,這一方面使資本積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勞動者貧困加深。因此,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就業者缺乏社會保障的競爭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資本的分配比例過大,而消費分配的比例過小。同時也造成了企業競爭的不平等,影響了市場經濟體系的形成。
四、促進農村就業的主要措施
農村就業問題是當前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也是協調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課題。因此,從農村就業問題入手,積極探索解決農村就業問題的基本方法、途徑是有效緩解當前“三農”問題所帶來的經濟、社會矛盾的一條思路。作者認為,應當重點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農業生產率,增加農業剩余,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著名發展經濟學家拉尼斯和費景漢認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就在于如何把農村的偽裝失業者全部轉移到工業部門中去,要做到這一點,農業生產率的提高是保證工業部門擴張和勞動力順利轉移的必要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生產率不斷提高,但同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國農村由于農業生產率低,農產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勞動力投入,嚴重制約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因此,我們必須大力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提高農業的機械化、現代化水平,使我國農業生產率迅速得到提高,從而使大量的農業勞動力從土地上轉移出來。
2.重視產業的轉移與承接。農村勞動力流動與產業聚集有著密切的關系,哪里產業聚集效應大,哪里吸引的勞動力就多。反過來,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又加速了這些地區的產業聚集。但是,伴隨這種正反饋機制的形成,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又出現了一種新的二元經濟結構,這對中西部工業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當中、西部地區有自己強大的產業聚集,實現東、中、西部產業趨同,地區差距才可能縮小。[4]因比,農村勞動力轉移數量大的地區,要認真研究產業集聚與勞動力流動的關系。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得到足夠發展后,會向下一個具有比較優勢的地區轉移。因此,做好產業承接,有利于促進農村勞動力在本區域內轉移,這既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關鍵所在,也是加速本區域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必然選擇。但是,產業轉移除受比較優勢的因素影響外,制度、市場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個地區雖有比較優勢,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場發育滯后,產業轉移也會受阻。
另外,經濟欠發達地區相對便捷的基礎設施和相對成熟的產業鏈比不上東部地區。因此,中、西部地區要大力推動制度創新,擴大對外開放水平,優化投資環境,加快市場機制的培育和發展。
3.加快城市化進程,擴大就業需求。農村剩余勞動力逐步向現代經濟部門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因此,我們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市化發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經濟規模較大,產業門類較多,聚集效應強,消費水平較高,為解決農村就業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推動城市化,要不斷加快現有大、中城市發展,繼續調整和完善經濟結構、提升產業檔次,提高城市的經濟效益,完善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發揮大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提高各類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綜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大、中城市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作用。小城鎮是實現城市化的重要路徑。我國多數小城鎮現有人口規模小,經濟發展空間較大,吸納就業能力較強,農民進鎮成本低,可以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提供現實需求。還要看到,多數農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經營的同時兼營二、三產業,相當數量的農村勞動力還不完全具備離開土地進入離家很遠的大、中城市的條件。小城鎮具有與農村聯系緊密的區位優勢,便于直接發揮輻射和帶動功能,促進水利、道路、環保、農電和通訊等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讓大多數農村勞動力仍舊居住在村里,讓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單純將勞動力從農村遷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鎮更加便捷、有效。發展小城鎮要以現有的縣城和有條件的建制鎮為基礎,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體現特色,注重質量,逐步完善,把擴大就業需求,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優先目標。為此,要大力發展小城鎮經濟,引導鄉鎮企業合理聚集,完善農村市場體系,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社會化服務。根據小城鎮特點,立足本地資源優勢,以產業為依托,培育龍頭企業,大力發展特色經濟,逐步擴大產業規模。完善小城鎮的投融資、用地、戶籍、購房、發展二、三產業等相關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鎮發展,拓寬小城鎮投融資渠道,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吸引企業、外商以多種方式參與小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發展小城鎮的各項公益事業。在保護耕地和農民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妥善解決城鎮建設用地。
改革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取消對農民工的種種不合理限制,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
4.消除農村勞動力就業的政策歧視,賦予農民工平等的勞動保障權利。進城農村勞動力是城市的建設者和財富的創造者,城市政府對農村勞動力的限制和歧視,實際上是對城市本身發展的阻礙和限制。從協調城鄉經濟發展、緩解“三農”矛盾、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充分就業的基本思路出發,當務之急是實現有利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制度創新。首先,要實現農村勞動力社會地位的平等,打破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的管理,取消對農村勞動力的各種限制,建立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進非正規部門發展來帶動非正規就業。非正規就業由于就業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點,是適合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一種重要的就業形式,在中國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因此,政府應適當地發展非正規部門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努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公平的市場競爭條件。盡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規部門發展的政策,為它們提供小額貸款。大力開展創業培訓,為非正規就業提供信用擔保支持,逐步形成創業培訓、項目管理、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扶持相結合的促進非正規部門發展的工作機制。國家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辦法,推行非正規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采取國家補一點、個人出一點的辦法解決他們的社會保險問題,使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有所助。
5.構建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改善勞動力市場環境。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化程度較低,市場體系不完善,市場分割十分嚴重,農民進城就業壁壘重重,對緩解短期勞動力供給局部短缺矛盾極為不利。首先,要完善勞動力市場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構建農村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有效機制,改善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環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資和職工社會保障與福利標準,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勞動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訓的權利。消除就業歧視,使農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來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身份、戶籍、住房、培訓、醫療衛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農民進城就業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勞動力供求預警機制。過去我們比較多地關注勞動力需求不足,對勞動力供給關注較少。面對我國勞動力供求的新形勢,尤其是勞動力供給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業應提高勞動力供求預測意識,及時根據勞動力供求變化,掌握更全面的勞動力市場信息,制定相應對策,維護勞動力市場供求穩定。再次,以改善勞動力供給為目標,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資指導線為宏觀手段,按照企業名義工資率逐年增長水平應等于全國平均長期勞動增長率的要求,引導工資合理增長。同時,加強工資和價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經濟條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對工資、價格實行管制,如對價格和工資進行凍結;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勵為基礎的收入政策,即對工資增長率超過工資指導線的企業課以重稅,對工資增長率低于工資指導線的企業予以減稅。學習西方發達國家裁員與減薪替代經驗,以減薪的辦法減輕簡單裁員對勞動力市場帶來的震蕩。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國公司開始注重社會形象和社會責任,他們在需要裁員時,先與職工代表商議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辦法替代10%的裁員計劃,如果1年以后公司業績仍沒有好轉,才考慮實施裁員計劃。最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力度,依法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通過輿論引導和政策推動,加強宣傳力度,嚴肅勞動保障執法,凈化勞動力市場環境,規范企業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嚴格社會保險費用征繳,強化企業勞動保護和勞動者自我防患意識,完善勞動者對侵權案件的投訴舉報與受理制度,健全勞動保障爭議調解和仲裁機制,依法依規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真正實現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實現集約型經濟發展戰略,必須提高勞動者素質。高素質勞動力意味著高工資、高福利、高產出,意味著勞動力資源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業市場競爭迫使城鄉勞動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這種競爭也是提升產業結構、實現經濟增長方式根本轉變的關鍵。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安排足夠的經費用于普通勞動者培訓,使財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勵和引導農村勞動力提高素質。同時,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積極承擔起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的任務,以提高農村進城就業者的職業技能水平。
參考文獻:
[1]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年鑒2005.
[2]中國經濟網[EB/OL].,2005-10-20.
政府部門、行業企業、科學界在大力推動農業信息化的過程中,雖然有過一些反思,但幾乎沒有倫理層面的相關論述和指導。本文借鑒了現有農業倫理、信息倫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結合作者對農業信息化多年的關注和思考,試提出以下問題并給出對策。
1 我國農業信息化中的倫理問題分析
1.1 信息資源壟斷與共享的問題
現在信息不對稱是很常見的現象,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由于信息資源的開發、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開發收集成本的高低決定了獲取信息的難易程度,當信息的開發收集成本大于從中獲取的收益時,信息獲取困難,反之,則容易獲取信息,信息不對稱現象也就由此產生。二是由于信息傳遞需要時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時滯性的特點,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人們獲取信息的時間也許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先得到信息的一方會比后獲取信息的一個更有優勢,這也是不對稱的一種形式。
政府相關部門通常容易獲取宏觀層面的信息,而農業從業者尤其是普通農民只能獲得局部信息。相關部門要從農業者處獲得局部信息(如產品檢測、財務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為了便于管理和監控,有時這種信息采集行為是帶有強制性的,所以能及時獲得最新的信息。但是農業從業者要從相關部門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難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許獲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費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時已經沒有參考價值了。
所以在對農業信息資源的控制中,政府相關部門是處于壟斷地位的。如果農業信息化的目標是造福農業從業者,相關部門的首要任務就應該是促進信息的共享。而現狀更多的是重采集(農業從業者采集新數據)、輕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門數據)。
1.2 政策扶持的效率與公平問題
在《全國農村經營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2013-2020年)》中,有如下關于加強農經信息化基礎條件建設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導向、填平補齊’的原則,推進農經信息網絡建設。中西部地區的鄉鎮農經機構要滿足基本的上網條件,東部基礎較好的地區,要以寬帶網絡提升為重點,滿足農經業務的升級需求。加強農經信息服務終端建設,推進農經信息進村入戶,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廣觸摸屏等電子公示設備。農經信息網絡與服務終端建設項目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以上只是眾多農業信息化政策中的一個縮影,里面對基礎不同的地區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東、中、西地區本來在農業經濟基礎上已經有了較大差距,如果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繼續重點支持基礎好的地區(集體)同時犧牲基礎不好的地區(集體),豈不是會將其間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問題也會更加突出。
1.3 “模式復制”對多樣性的損害
出于成本控制的考慮和經驗不足等原因,農業信息化很難做到“因地制宜”。推進者和執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國農業信息化或者我國工業信息化的成功模式。這種模式復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層面的,而深層里,模式包含著前使用者的生產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價值觀。對先進生產方式的使用,意味著對舊有生產方式的更替,也意味著對舊有農業文化的放棄。
在談到浙田傳統稻魚共生系統被選為聯合國糧農組織首批全球重要的農業文化遺產試點之一時,中國工程院院士李文華說:“在我看來,一種生產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個物種的滅亡,對于人類來講都是難以估量的損失。然而,我們要保護的不僅僅是‘稻魚共生’的生產方式,更重要的是保護和發展人類與環境和諧相處的思想。”
比起經濟上的成效,文化多樣性的損害往往不被重視,因為可能短期之內,看不到這種后果的嚴重性。
1.4 “信息依賴”對人能動性的限制
理想的農業信息化試圖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農村和農業經濟各個領域中,包括:農業生產管理信息化、農村科技活動信息化、農業生產資料市場信息化、農業資源環境信息化、農產品流通信息化、農產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準農業成為可能,使得農業整體效率得以提高。
在互聯網框架下,物可以通過信息反射與人對話,人的主體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產中,人們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術和機器的作用,忽視了人的作用。沒有技術物,沒有機器,沒有信息,人就不能生產,就不能利用自然資源,就不能滿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農業信息化技術面前,人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個被動者。在整個生產過程中信息決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適應信息化,人沒有主動性,人沒有自主性。
1.5 信息犯罪與農業安全
在信息系統設計的過程中漏洞在所難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難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會出現安全失范。而現在的信息安全技術措施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美國的相關專家認為: “我們甚至有理由懷疑,絕對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遠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脅很大,因其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僅成功率高還很難破案。
農業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既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最根本的基礎,也是其它產業存在和發展的根本保證和原料源泉。一旦整個農業領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發生又難以防范的話,后果不堪設想。
2 我國農業信息化中倫理問題的應對措施
2.1 重視倫理體系建設在農業信息化的作用
在現代技術發展的很長一個階段,占主導地位的指導思想是技術中性論和樂觀主義的技術決定論。因此,技術設計和創新主體或者只關注技術的正面效應,或者僅將技術視為工具。當技術的負面效應迫使人們對其加以倫理制約時,結果常常近乎徒勞。為了使技術服務于造福人類及其生存環境,這一最高的善,必須從技術的設計和創新階段開始,將倫理因素作為一種直接的重要影響因子加以考量,進而使道德倫理制約成為技術的內在維度之一。
農業信息化的負面效應相對其他新技術來說是較容易預見的。因為在工業生產、醫療、商業、社交等信息化較為成熟的行業,負面效應已經有所體現。另外,農業在其他新技術如生物、化學技術的應用中,也已經產生了非常嚴峻的問題。相關技術、倫理專家可參考這些事實及其倫理成果,建設我國農業信息化的倫理體系。上文提到的問題1.3和1.4也可以在農業信息化的過程中提前預防了。
2.2 通過政策體現農業信息化的倫理價值目標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本質上是社會資源和社會利益的分配過程,是國家政策價值目標相互協調、相互平衡的過程。它不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經濟利益和倫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協調好政策的價值目標,確保公民“正當權益”不受損害,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而且是公共行政實踐中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
上文提到的問題1.1和1.2就與政策的倫理價值目標遭到輕視有很大的關系。希望相關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視農業信息化中的倫理問題,讓政治和經濟價值目標適當犧牲,主動引導社會各界對倫理問題進行思考并加以解決。
2.3 將倫理道德加入農業信息化的教育體系
第一,需要對農業信息化相關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倫理教育。最好能從學校教育起就開設相應的技術倫理課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應的培訓。使得這類人員在農業信息化技術的設計、創新、實施過程中,都能有倫理思維的指導。
第二,需要對農業信息化的接受者(農業從業人員)進行倫理教育。使得農業從業人員可在農業信息化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在覺得自己(及其環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術威脅時,可以依據倫理價值進行反抗。而不是現在只能被動地接受農業信息化的實施。
第三,需要對社會公眾進行農業信息化的倫理教育。農業的變化發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公眾有權力對農業信息化技術的倫理問題提出相關質疑和意見,也有責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對農業有害的信息犯罪。
2.4 做好農業信息化的立法準備
由于我國的農業信息化尚處于初級階段,各種倫理問題尚不突出,故現在還不是出臺相關法律的好時機。
1.影響農業競爭力的主要因素
農業競爭力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不同的因素對農業競爭力的影響方式和影響程度各不相同,并通過農產品生產成本、農產品的實際價格、農產品比較優勢變化、實際質量、市場營銷能力和市場占有份額綜合體現出來。
(1)農產品成本。一般來說,成本與競爭力呈負相關,即成本低,競爭力強;成本高,競爭力弱。而在農業經營中,除生產費用以外,農產品的經營規模、區域布局、生態環境、生產條件、加工條件、政策變化等諸多因素也都直接或間接地決定農產品成本水平。
(2)農產品的實際價格。一般來說,實際價格與競爭力呈負相關。即在質量相差無幾的情況下,實際價格越低,競爭力就越高;實際價格越高,競爭力就越低。而且,要通過降低農產品的實際價格來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其難度相當大。
(3)農產品質量。一般來說,農產品質量與競爭力呈正相關。即質量越好,競爭力越強;質量越差,競爭力越弱。而且,隨著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競爭形態已經從產品的價格競爭轉向質量競爭。農產品質量的高低,既決定了農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又決定了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高低。
(4)營銷能力。一般來說,市場營銷能力如何,既決定了農產品在市場的地位和份額,又直接體現了農業競爭力的大小。積極開展充分的市場調研、恰當的市場細分和市場定位、正確的銷售策略、有效的促銷手段和良好的服務等一系列市場營銷活動,不僅是提高農產品市場占有率的關鍵,也是實現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關鍵。
2.當前競爭農業的發展趨勢
今后的農業競爭,將日益趨于白熱化。競爭農業,也將成為推動農業發展的基本特征。其總體趨勢為:
(1)從局部性、區域性向全局性、全國性、全球性方向發展。今后,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農產品能否占領更多的市場份額,不僅要比較區域內的產業、產品優勢,還要從全國和全球的產業格局比較中尋求最低成本、最大效益。鄭州市必須站在全國和全球的制高點,認真審定本地區的農產品發展對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并采用現代化的營銷觀念拓展農產品貿易。
(2)從傳統的經驗指導向信息引導方向發展。要在競爭對手越多越強的條件下取得勝利,關鍵是要充分掌握國內外農業科技發展和農產品供求變化的最新“情報”——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加強信息網絡的建設,發展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更迅速、更準確地掌握影響農業發展的各方面信息,將是鄭州市必須盡快解決的一項重要任務。
(3)從低技術水平的開發利用向現代高新技術方向發展。只有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科技,才能在強手如林的競爭中做到以多樣化取勝、以優取勝、以廉取勝。鄭州市必須審時度勢地搶占農業科技的制高點,集中力量組織對農業生物工程技術的攻關,推進產業化、規模化生產,以及滿足市場對農產品優質化、多樣化、無公害、營養保健和廉價方面的需求,作為參與全球化競爭的必要條件。
(4)從產后推銷向產前訂單農業、期貨交易方向發展。以產定銷這種被動營銷方式存在著很大的盲目性和無序性,不適應市場農業發展的需要。隨著農業市場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農產品產后市場勢必會被產前的訂單農業和期貨交易所替代。鄭州市必須將訂單農業、期貨交易等貿易方式,作為今后農產品營銷競爭的重要形式。
二、鄭州農業與國外先進水平的差距
鄭州市農業與發達國家農業的差距,既體現在資源稟賦、財政及物化投入、市場建設等“硬指標”上,又反映在諸如人員素質、經營機制、農民組織化程度、管理水平等“軟指標”上。
1.觀念上的差距
鄭州市基本上還是傳統的農業觀念,認為農村的主要功能是經濟功能,忽略了農業的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而發達國家是現代農業觀念,強調在提高經濟功能的同時,著力發揮其生態功能與社會功能的作用。
2.發展階段上的差距
一般說來,農業分為古代農業、近代農業、現代農業等三個階段。目前,鄭州市差不多是三種類型并存,只有少部分地區進入現代農業階段。而發達國家已全面進入現代農業。3.農產品質量上的差距
以前,鄭州市農業片面追求農產品數量,忽視了質量,造成農產品質量水平總體較低,并已成為制約出口的隱患。而發達國家的質量農業早已走上了正規。
4.科技水平的差距
目前,鄭州市的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為40%左右,而發達國家為80%左右;鄭州市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僅為30%~40%,而發達國家為60%~80%;鄭州市農業研究與發展經費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為0.2%左右,而發達國家是5%;鄭州市肥料利用率只有30%,而發達國家則達60%以上。
5.農業開放程度的差距
鄭州市農業的開放程度與其他行業相比有明顯的差距;而發達國家的農業基本上是與工業、服務業等“一視同仁”的。
三、從農業政策的重點內容上健全和完善提升鄭州農業競爭力的公共政策
1.把“三品”打造成我市安全優質農產品主導品牌的政策
“三品”是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的簡稱。我市“三品”的發展要按照“三位一體,整體推進”的思路,加快發展,樹立我市農產品品牌形象。在發展“三品”時要以推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為核心,提高農產品質量水平為主線,保證消費安全為出發點,樹立農產品品牌為基本目標,以標準化生產為主要手段,標志管理為突破口,監督檢查為保障措施,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加快發展綠色食品,因地制宜發展有機食品。
2.加速農業產業化進程,健全農業產業化政策
農業產業化將農業再生產過程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連接整合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通過區域規模化和專業化的農業資源綜合開發,以科技進步和系列化服務為手段,實現種養加、產供銷、農工貿一體化經營。通過龍頭企業、專業市場、中介組織,把分散的農戶經營與統一的大市場銜接起來;通過按市場需求組織農業生產,興辦加工和運銷企業,把農產品生產同國內外市場需求銜接起來了,提高了生產者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進而把農業納入了市場化軌道,也為農業現代化創造了條件。
3.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政策
一是以提高農業產品質量為重點,提高農產品品種品質結構,提高農產品的競爭力;二是大力發展畜牧業和園藝業,發展高效農業,提高農業的效益;三是打破“大而全”、“小而全”地域格局,在更大范圍內進行區域結構調整,重組資源要素,提高農業的效率和效益;四是著眼于增加附加值,延長農業的產業鏈條,提高農產品加工業的水平;五是發展二三產業和小城鎮,拓寬農民的就業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六是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還湖,構建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格局。
4.構筑多元投入機制,完善農業投入政策措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的投向主要是由經濟效益決定的。而農業投資大多數具有周期長、風險大、比較利益低的特點。所以,政府不但自身要承擔一部分農業投資職能,而且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其他投資主體加強對農業的投資。根據我市近期的實際情況,加強農業投入的政策措施,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嚴格執行《農業法》。充分發揮中央財政對農業投入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明確地方政府在支持和保護農業方面的責任,調動地方財政支農的積極性;二是提高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占政府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三是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村集體和個人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四是改革農村金融體制,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作用,增加信貸資金對農業的投入;五是擴大農業利用外資的范圍和數量,吸引外商投資農業綜合開發。
5.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制度,為農業生產提供風險保障
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設立專門的農業保險機構,為農業生產提供風險保障。農業保險要逐步對主要農作物進行全程全季自然災害保險和市場保險,改變小階段如小麥收獲時的防火保險的做法。對農作物和家禽家畜進行市場保險難度大,但這是農民最盼望的保險,也是保護農業、調動農民積極性的重要措施,應試行并推廣。還要開設農民最低收入保險,如農民的一年收入達不到一定的數額,保險公司給予適當補貼,保證農民所得,以此來保護農民的基本經濟利益,充分發揮他們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1我國農業信息化中的倫理問題分析
1.1信息資源壟斷與共享的問題:一是由于信息資源的開發、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開發收集成本的高低決定了獲取信息的難易程度,當信息的開發收集成本大于從中獲取的收益時,信息獲取困難,反之,則容易獲取信息,信息不對稱現象也就由此產生。二是由于信息傳遞需要時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時滯性的特點,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人們獲取信息的時間也許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先得到信息的一方會比后獲取信息的一個更有優勢,這也是不對稱的一種形式。政府相關部門通常容易獲取宏觀層面的信息,而農業從業者尤其是普通農民只能獲得局部信息。相關部門要從農業者處獲得局部信息(如產品檢測、財務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為了便于管理和監控,有時這種信息采集行為是帶有強制性的,所以能及時獲得最新的信息。但是農業從業者要從相關部門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難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許獲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費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時已經沒有參考價值了。所以在對農業信息資源的控制中,政府相關部門是處于壟斷地位的。如果農業信息化的目標是造福農業從業者,相關部門的首要任務就應該是促進信息的共享。而現狀更多的是重采集(農業從業者采集新數據)、輕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門數據)。1.2政策扶持的效率與公平問題在《全國農村經營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2013-2020年)》中,有如下關于加強農經信息化基礎條件建設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導向、填平補齊’的原則,推進農經信息網絡建設。中西部地區的鄉鎮農經機構要滿足基本的上網條件,東部基礎較好的地區,要以寬帶網絡提升為重點,滿足農經業務的升級需求。加強農經信息服務終端建設,推進農經信息進村入戶,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廣觸摸屏等電子公示設備。農經信息網絡與服務終端建設項目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以上只是眾多農業信息化政策中的一個縮影,里面對基礎不同的地區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東、中、西地區本來在農業經濟基礎上已經有了較大差距,如果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繼續重點支持基礎好的地區(集體)同時犧牲基礎不好的地區(集體),豈不是會將其間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問題也會更加突出。1.3“模式復制”對多樣性的損害出于成本控制的考慮和經驗不足等原因,農業信息化很難做到“因地制宜”。推進者和執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國農業信息化或者我國工業信息化的成功模式。這種模式復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層面的,而深層里,模式包含著前使用者的生產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價值觀。對先進生產方式的使用,意味著對舊有生產方式的更替,也意味著對舊有農業文化的放棄。在談到浙田傳統稻魚共生系統被選為聯合國糧農組織首批全球重要的農業文化遺產試點之一時,中國工程院院士李文華說:“在我看來,一種生產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個物種的滅亡,對于人類來講都是難以估量的損失。然而,我們要保護的不僅僅是‘稻魚共生’的生產方式,更重要的是保護和發展人類與環境和諧相處的思想。”比起經濟上的成效,文化多樣性的損害往往不被重視,因為可能短期之內,看不到這種后果的嚴重性。1.4“信息依賴”對人能動性的限制理想的農業信息化試圖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農村和農業經濟各個領域中,包括:農業生產管理信息化、農村科技活動信息化、農業生產資料市場信息化、農業資源環境信息化、農產品流通信息化、農產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準農業成為可能,使得農業整體效率得以提高。在互聯網框架下,物可以通過信息反射與人對話,人的主體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產中,人們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術和機器的作用,忽視了人的作用。沒有技術物,沒有機器,沒有信息,人就不能生產,就不能利用自然資源,就不能滿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農業信息化技術面前,人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個被動者。在整個生產過程中信息決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適應信息化,人沒有主動性,人沒有自主性。1.5信息犯罪與農業安全在信息系統設計的過程中漏洞在所難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難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會出現安全失范。而現在的信息安全技術措施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美國的相關專家認為:“我們甚至有理由懷疑,絕對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遠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脅很大,因其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僅成功率高還很難破案。農業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既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最根本的基礎,也是其它產業存在和發展的根本保證和原料源泉。一旦整個農業領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發生又難以防范的話,后果不堪設想。
2我國農業信息化中倫理問題的應對措施
2.1重視倫理體系建設在農業信息化的作用在現代技術發展的很長一個階段,占主導地位的指導思想是技術中性論和樂觀主義的技術決定論。因此,技術設計和創新主體或者只關注技術的正面效應,或者僅將技術視為工具。當技術的負面效應迫使人們對其加以倫理制約時,結果常常近乎徒勞。為了使技術服務于造福人類及其生存環境,這一最高的善,必須從技術的設計和創新階段開始,將倫理因素作為一種直接的重要影響因子加以考量,進而使道德倫理制約成為技術的內在維度之一。農業信息化的負面效應相對其他新技術來說是較容易預見的。因為在工業生產、醫療、商業、社交等信息化較為成熟的行業,負面效應已經有所體現。另外,農業在其他新技術如生物、化學技術的應用中,也已經產生了非常嚴峻的問題。相關技術、倫理專家可參考這些事實及其倫理成果,建設我國農業信息化的倫理體系。上文提到的問題1.3和1.4也可以在農業信息化的過程中提前預防了。2.2通過政策體現農業信息化的倫理價值目標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本質上是社會資源和社會利益的分配過程,是國家政策價值目標相互協調、相互平衡的過程。它不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經濟利益和倫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協調好政策的價值目標,確保公民“正當權益”不受損害,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而且是公共行政實踐中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上文提到的問題1.1和1.2就與政策的倫理價值目標遭到輕視有很大的關系。希望相關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視農業信息化中的倫理問題,讓政治和經濟價值目標適當犧牲,主動引導社會各界對倫理問題進行思考并加以解決。2.3將倫理道德加入農業信息化的教育體系第一,需要對農業信息化相關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倫理教育。最好能從學校教育起就開設相應的技術倫理課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應的培訓。使得這類人員在農業信息化技術的設計、創新、實施過程中,都能有倫理思維的指導。第二,需要對農業信息化的接受者(農業從業人員)進行倫理教育。使得農業從業人員可在農業信息化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在覺得自己(及其環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術威脅時,可以依據倫理價值進行反抗。而不是現在只能被動地接受農業信息化的實施。第三,需要對社會公眾進行農業信息化的倫理教育。農業的變化發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公眾有權力對農業信息化技術的倫理問題提出相關質疑和意見,也有責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對農業有害的信息犯罪。2.4做好農業信息化的立法準備由于我國的農業信息化尚處于初級階段,各種倫理問題尚不突出,故現在還不是出臺相關法律的好時機。但是相關部門應該著手準備為農業信息化制定的法律法規,以應對上文提到的問題1.5。因此需要組織人員,實時收集并跟蹤我國農業信息化過程中出現的倫理問題和造成的危害。同時,需要收集和跟蹤其他領域信息化的立法和執行情況。只有這樣,才能使法律出臺成為可能,并使得該法律能較為清晰的界定人們在農業信息化中的權力、義務以及違法的后果。從而使得農業信息化的倫理體系獲得法律上的保障。
作者:呂九 單位:廣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
摘 要:城郊農業”是伴隨著城市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我國城郊農業發展的初衷是為了緩解當時城市居民農副產品供給的不足。“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的區別不在于其發展程度的差異,而是其所依附城市規模的大小不同。“城郊農業”的提法更為貼切和全面。城郊農業的范圍或邊界依賴于其所依附城市經濟的輻射和影響力,但對城郊農業邊界的理論探討尚待進一步深入,尤其在城郊農業區域的定量化研究方面。
關鍵詞:城郊農業;爭議問題;邊界
中圖分類號:f3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32-0044-03
引言
從字面意思分析,“城郊農業”是從區域的角度定義一種特殊的具有相對獨立形態的農業。這一類型農業的區域標志是在城市郊區,有其自身的特征、類型、發展和演進的規律,因此引起學者的關注和研究。國內學者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對我國城郊農業問題展開研究,并取得了比較顯著的研究成果。但有關城郊農業問題的研究也存在不少爭議,其中爭論的焦點集中于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第二,城郊農業的起源,我國城郊農業發展的初衷是什么?第三,城郊農業的范圍或邊界應如何界定?第四,城郊農業與現代農業、農業產業化、休閑體驗農業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對于這些爭議,也有學者進行了專門研究,但還存在以下不足:(1)忽視了我國發展城郊農業的初衷;(2)對國外城郊農業發展經驗借鑒和理論學習方面,過多的學習了西方國家的經驗和研究,而在當時的發展背景下,前蘇聯學者的經驗和研究對我們的影響可能更大,但國內學者對前蘇聯學者的研究重視不夠;(3)對“城郊農業”若干基本問題的探討,尚存在進一步探討的可能性。本文的研究特色主要是:第一,通過對我國發展城郊農業的初衷的回顧,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指出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的主要區別與聯系;第二,對城郊農業的起源,提出了本文的觀點;第三,對城郊農業的邊界問題進行了探討。/
一、城郊農業與都市農業的區別和聯系
關于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的區別與聯系,學界存在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都市農業是比城郊農業更高水平的農業(陳龍庭,1998;干經天,2002;劉恒茂,2004;于靜濤,2005;薛艷杰、吳永興,2007)。陳龍庭認為,“都市農業有別于城郊農業,是現代農業的一種高級形式。”于靜濤對“城郊型農業”和“都市型農業”的關系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對“城郊型農業”產生、演進和發展的過程,以及城郊農業在發展中走“開放性農業”和“創匯型農業”的歷程進行了描述,指出城郊農業發展面臨的六個動態變異和四大矛盾。這些描述比較符合現實城郊農業的境況。在對“都市農業”的分析中,于先生指出“都市農業”是由上海學者提出的,并指出其依據是“因為上海是大都市,所以其農業必然是都市型農業”,認為都市型農業是比城郊型更高級別、發展程度更高的農業,并從要素、生產、供給、主體、規模、市場、競爭力和效益八個方面對都市型農業和城郊型農業進行區別。
第二種觀點認為,沒有必要糾纏于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的異同,它們的相同之處在于,位于大中城市與傳統農區的結合部,既有受到市區經濟輻射的優勢,又受到被市區吞噬的壓力,城鄉關系比較密切(趙樹楓、張強,1998;方志權、吳方衛,2001)。//html/jianli/
筆者認為,城郊農業和都市農業從本質上并沒有不同,其差異主要在于這一類型的農業所依附的城市規模的大小,若所依附的城市是都會城市,則被稱為“都市農業”,若所依附的城市為中小城鎮,則被稱為“城郊農業”。因為大城市較強的帶動和輻射能力,其周圍的農區率先發展起來,因此,“都市農業”的提法比“城郊農業”更為普遍。 但是,筆者認為,采用“城郊農業”的概念,可能更符合我國實際。
(一)“都市”和“城市”的異同
根據余菊生等人(1998)的研究,都市農業(urban agriculture)最先起源于日本。“都市農業”一詞最早出現于1930年版的《大阪府農會報》雜志上。日本學者青鹿四郎是這樣定義都市農業的:“是指分布在都市工商業區、住宅區等區域內,或者是分布在都市外圍的特殊形態的農業。即在這些區域內的農業組織依附于都市經濟,直接受都市經濟勢力的影響。主要經營奶、雞、魚、溫室、觀賞植物、鮮菜、果樹等生產,專業化生產程度較高,同時又包括稻、麥、畜牧、水產等的復合經營。都市農業的范圍一般是都市面積的2—3倍,集約化生產程度很高”。該文獻還指出:在日語里,“城市”被寫成“都市”,“城市農業”也相應地被寫成“都市農業”。但,“城市”和“都市”一詞在漢語語境里是有區別的,從內涵分析,“城市”包含“都市”,“都市”是大的城市。//zuowen/
1977年,美國農業經濟學家艾倫尼斯發表了《日本農業模式》一文,正式提出了“urban agriculture”的概念。并指出:“urban agriculture”是一個地域經濟概念,是指位于城市內部各種間隙地,或位于經濟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都很高或快速城市化的都市區域內,緊密依托城市并服務于城市,集約經營,具有多元化功能和明顯的“城市性”特征的現代農業產業。“urban”翻譯成中文,既可以翻譯為“都市的”,也可以翻譯為“城市的”。“都市”、“都會”另一個準確的英文詞匯是“metropolis”。
加拿大國際發展研究中心持續從事城郊農業的研究。2005年3月、2008年商務印書館先后翻譯出版了它們的兩部著作《增長的城市 成長的食物—都市農業之政策議題》和《養育更美好的城市-都市農業推進可持續發展》,從這兩本書引用的文獻和該中心的主頁上可查閱的相關研究文獻中,其中一些英文名字為“town”的周邊農區的發展,也被稱為“urban agriculture”,而“town”在翻譯為中文時,常被翻譯成“小城鎮”。而“town”周圍的農區若被翻譯為中文“都市農業”,無疑是不恰當的。/
(1)在種植業結構中:①糧飼不分糧食既作口糧;又作飼料,不僅既不經濟,又不科學;而且增加了對土地和糧食供給的壓力,妨礙養殖業的發展,甚至會抑制農產品質量的提高。②農產品品種和品質結構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矛盾問題較為突出。當前,部分農產品銷售不暢,出現“賣難”,除了流通渠道方面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這些農產品的生產出現了相對過剩。檔次低、質量差的農產品如早稻價格出現了大幅下跌,品種不對路的農產品.如桔子出現了大規模“賣難”。當然,這些農產品的相對過剩,只是結構性、局部性的。總體來看,農產品的品種平衡仍是有余有缺,農產品的品質結構仍然呈現出品質,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不高、高檔產品缺乏的特征。市場暢銷的優質品種、優質產品中,品種更新趕不上品種退化;產品加工處理薄弱,等等。
(2)在養殖業(包括畜牧業、漁業等)結構中:①養殖業長期依附于種植業,缺乏獨立化的格局未能根本改變,導致其飼養水平難以提高,管理方式難以改善,生產規模難以穩定擴大,產品質量難以穩定提高。②對養殖業產品的開發利用不充分,主要局限于食品類,而對蘊藏著巨大效益潛力的非食品類養殖產品的開發利用則嚴重不足。③畜牧業結構長期偏重于耗糧型的養豬業生產,對節糧型的食畜牧業和飼料報酬率、蛋白質轉化率高的禽類生產發展不足。④漁業生產也有個資源開發利用不足、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3)在農林牧漁業結構中:林業發展相對滯后的狀況長期難以根本改觀。改革以來在農林牧漁業產值結構中,林業的比重雖然一度有所提高,但其后又逐年下降。林業的比重1978年為3.4%,1997年仍然維持在這一水平。林業的發展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更具有重要的生態意義。因此,林業的發展是農業穩定增長的保證,林業發展的滯后影響的不僅僅是林業自身。
2.農業結構變革中的問題
(1)市場信息不靈,導致決策選擇失誤。一方面,農產品價格反映供求關系具有即時性,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價格失真;另一方面,農業生產調整需要經過一定的周期,小規模兼業農戶對于價格走勢和市場潛力的反映較為遲鈍,其經營結構的調整往往表現出較強的模仿和從眾傾向。上述兩個方面的共同作用,往往導致農業結構的調整此時一哄而起、彼時一涌而下的結局。甚至出現農民根據市場需求按排生產,什么賺錢就生產什么,生產什么就賠錢的矛盾格局。從而形成農業結構調整的障礙和調整過程中的資源浪費。
(2)行政干預多、示范引導少,農業結構調整的過程難以轉化為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積極參與的過程。
(3)由于農村中介組織發展不足,農業結構凋整缺乏服務體系的有效支持。
(4)政府對鄉鎮企業發展支持硬,對農業結構調整支持軟,農業結構調整得不到稅收、信貸、政策等方面的有效配合。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