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6: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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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政策;建筑行業;應對措施
一、前言
政府為了深化稅收體制改革,推出了“營改增”政策。“營改增”使得國家稅收體制更加完善,同時降低了大部分納稅人的稅負。建筑行業處在此背景之下,可謂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對于建筑企業,如何抓住這一稅政策帶來的發展機會,有效規避稅收風險,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從而實現企業的最佳經濟效益是時下建筑業亟待解決首要的問題。
二、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解讀
“營改增”就是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一個簡稱。營業稅和增值稅都是流轉稅,二者都是在商品流通環節征收的稅種,但營業稅除六種規定情形允許扣除部分營業額外,其他均按營業收入全額征收,存在重復征稅問題。為消除建筑行業重復征稅,建筑行業的“營改增”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兩個方面調整:
第一,計稅依據以及方法進行了調整。營業稅是價內稅,以營業額作為計稅的依據;而增值稅則是價外稅,以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公式,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從該公式可以看出,納稅人主體資格性質不同決定了其計稅方式,故納稅人選擇什么樣的主體資格納稅是關鍵。
第二,稅率上的調整,建筑行業繳納的營業稅率是3%,但“營改增”之后建筑業增值稅的稅率:一般納稅人是11%,小規模納稅人是5%。由此可見,“營改增”后稅率提高了。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要想降低稅負,根據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可知取得當期進項稅額是關鍵。
三、建筑行業在“營改增”政策下的應對措施
1.提升全體員工的“營改增”意識、調整企業組織結構
現階段,在“營改增”政策的大背景下,建筑企業全體人員必須要轉變現在固有思維模式,不但要求財務人員加強“營改增”有關業務方面的學習和培訓,而且要求全體員工提升“營改增”相關政策意識。此外,建筑企業還需對內部組織結構做一下相應調整:第一,依照企業規模的大小,適當引進稅務方面的專業人才,為企業進行增值稅方面的管理以及稅務籌劃提供人力資源保障。第二,對在每一級別的核算單位設置一個稅務專崗,明確規定該崗位職責,做好企業日常增值稅發票領購、開具、認證、納稅申報等工作。第三,建立部門之間“營改增”溝通協調機制,使企業在“營改增”過程中信息暢通,遇到問題及時反饋。
2.對企業內部組織架構和外部經營模式進行優化
前面說到,納稅人選擇什么樣的主體資格納稅是關鍵。選擇一般納稅人或者小規模納稅人主體資格納稅,首先要估算出年營業額,計算二者之間的稅收臨界點,然后結合自身的發展戰略綜合權衡利弊加以取舍。繼而,如果建筑企業選擇一般納稅人主體資格繳納增值稅,那么“營改增”后需對自身架構和對外經營模式做如下調整:
第一,建筑企業一定要以自身發展的戰略規劃為依據,取消小規模或者資質低的一些子公司,集中成立一些專業性過硬的分公司。盡可能的將一些意義較小的管理層取消或者減少,做到合同、施工以及納稅主體一致,盡可能的避免或者少由于3個主體不一致造成進項稅無法抵扣的狀況發生。第二,對企業現有資質管理進行規范,嚴格禁止向一些無資質或者資質不全的單位以及個人進行資質出借。建筑企業可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進而增強企業自身現有實力。在中標之后,應當讓業主一方同聯合體所有的單位簽署對應的合同,以便進行結算、開具發票以及付款,規避因主體不同造成無法抵扣進項稅的風險。
3.對預算管理進行調整以及優化
建筑企業“營改增”前的營業稅是價內稅,稅改之后的增值稅是價外稅,故需要對預算管理進行調整以及優化,制定全新投標報價相應的體系。建筑企業內從事預算管理方面的人員必須要加強“營改增”相關知識的學習,掌握國家相關政策和法規,并且要對最新造價管理相關體系的內容進行及時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礎上,對現有投標報價相關方法進行優化,制定全新投標報價方法,為本企業稅負的合理轉嫁打下允檔幕礎。
4.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一,建筑企業在同業主進行合同簽訂時,一定要爭取把其中的“甲方提供用料”變換成“甲方控制用料”,不然會帶來購進材料進項稅款不能抵扣,稅負偏重的風險;對于紅線內征拆補償款必須另外簽署委托協議,并且明確該項不計入到合同總價之中,而且要用代收代付模式進行結算,以合理降低計算銷項稅額的稅基。第二,建筑企業在選擇供應商和勞務公司時,一定要盡量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而且要在合同的價格條款中約定,不含增值稅的單價、各子項目的稅率,并且明確要求對方開增值稅專票。此外,在購銷合同的付款條款處約定,對方要先為建筑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票,然后企業再進行付款,而且雙方還要明確提供發票的具體時間,以及資金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等。
四、結論
綜上所述,建筑行業為了充分把握“營改增”稅收政策帶來的機遇,首先要培育內部全體員工“營改增”相關的意識,調整企業組織結構,為“營改增”作好思想、人力和組織保障;然后對企業的組織架構和業務布局做出整體規劃,以規避納稅主體不合規風險;在招投標過程中對預算管理作出相應調整以及優化,在項目合同管理方面注重材料供應商和勞務提供商納稅一般納稅人主體資格的確認和具體合同條款的擬定。通過以上的措施,方可促進建筑企業有效利用“營改增”帶來的益處。
參考文獻:
[1]張曉丹.EPC總承包模式下總承包方涉稅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以對營改增政策的解讀為基礎[J].西部財會,2016,(11):15-17.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風險;內控管理
隨著國家房地產行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其在我國的GPD中所占比重已經非常大,這在帶動國家企業發展方面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當時房地產企業因項目投入資金較大,且經營過程較為復雜,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特別是在稅收方面,如果房地產企業無法根據自身的企業運營發展進行有效的稅收風險內部管控,將會給企業發展帶來比較嚴重的障礙,所以。房地產企業應該加強自身內外部稅收風險的綜合因素分析,以努力探尋房地產企業稅收內部管控方式為手段,通過有效的稅收控制來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不斷地實現稅收風險的化解。
1房地產當前的稅收風險分析
從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出現的風險因素分析來看,其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由于房地產企業沒有對內部的稅收風險管控加以重視。房地產企業的稅控管理重點往往在稅務申報工作和單個環節的稅費避讓,普遍缺乏對國家當前稅控政策的徹底分析和了解,沒有形成與之對應的稅務管控方案。同時很多房地產企業的稅務專崗都是兼職,在專業知識和行業經驗方面都比較欠缺。從房地產所面臨的稅收風險來看,其主要有政策、財務、企業經營及法律等方面的風險。房地產企業對這些稅收風險缺乏連續性的總體方案規劃,特別是當前變化較快的稅收政策也提升了稅控風險。基于這些情況,房地產企業要想實現自身經濟利益的合法提升,就應該結合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和內控體系的完善。
2房地產企業當前的稅收風險內控現狀
2.1企業普遍缺乏稅收籌劃管理理念
房地產企業的稅后籌劃基本定位在如何有效地降低納稅方面。實際上,企業的稅收籌劃是稅收工作的重要指導依據,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稅后風險的內部管控除了關系到納稅金額之外,還涉及企業營銷,發展及財務,法律等多個環節。為此,在房地產企業的稅收風險管理方面,如何能夠將其有效地貫穿到整個企業發展運營管理各個環節中就成為比較關鍵的問題。在這方面,很多房地產企業還處于比較被動的狀態,缺乏針對性的管理規劃,這就導致了企業成本管控不合理,稅負得不到有效降低等問題的出現。
2.2房地產企業針對稅收風險的內部管控機制不健全
要想實現房地產企業的稅收風險合理管控,就必須有完善的稅收風險管控機制來加以約束。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不斷升級和發展,多數房地產企業都已經能夠形成針對自身稅收風險管控的相關約束機制。但從機制的管控來看,普遍存在稅控與經營脫節,稅收讓步于服務的現象。而且很多稅收風險管控機制在日常公司運營中,因為缺乏執行監管,也很難得到有效的落實。同時加上缺乏針對稅收風險管控的考核和評價,使得很多已經沉穩的稅收風險管控制度很難得到真正地實施。
2.3普遍缺乏對稅務政策的研究而出現稅控不到位的情況
(1)國家的稅收政策也是變化比較快的,在房地產企業還沒對一個政策進行完全吃透的基礎上,新的政策一出臺,使得企業財務對新舊政策難以進行很好的理解和貫徹。(2)企業管理層對稅收風險管控思路有問題,他們普遍認為延遲繳稅、偷稅漏稅是好事,其實這其中可能會導致很多會計角度的核算問題出現。再加上房地產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清算比較困難,施工過程較長且立項手續復雜,使得財務稅收經常出現跨年的問題,這對企業保稅及內部管控來說就困難重重。(3)企業普遍認為稅控問題是財務專業角度問題。在實際的企業稅收風險內控管理方面,其他部門很難主動地去配合財務部門進行稅控考慮。這就使得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清算工作難度較大。
3優化房地產企業內部稅后風險管控的相關策略
3.1成立專門的風險識別體系
針對房地產行業涉及稅種較多,繳算繁雜的情況,應該以公司角度來形成風險識別體系,對事前及事中進行風險警示。提升管理層及稅收專業的稅控管理意識,清楚企業內部的業務流程及制度建設,在不違背稅收政策的基礎上實現稅收風險因素的合理識別和管控。
3.2進行有效的稅收風險評估
企業要根據不同的稅收風險進行等級分類。這樣就可以結合等級評估來進行稅收事件的具體分析,然后可以指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同時有利于稅收風險的縱向比較和稅控風險經驗積累。
3.3不斷完善風險應對體系
面對房地產稅收方面的各種風險,雖然無法通過單一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是我們可以在總結風險等級及結果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對應方案的規劃。常用的風險應對主要遵循:結合以往風險規避經驗進行針對性措施制定;以降低誘發風險的不確定因素來降低稅收風險帶來的損失;進行高風險的有效業務轉嫁,比如,可以以外購商品房的形式來處理安置房的復雜稅務問題。
3.4完善關于稅收風險的內控管理機制
很多房地產企業的內部管控機制存在漏洞,同時缺乏執行監督。針對這種情況,建議房地產企業實行稅收風險內部管控機制的執行監督常態化,讓稅收的合理規劃和依法納稅成為一種內控正確觀念。并構建與之對應的考核監督機制,實現稅收風險內控管理機制的全面落實監督。
3.5形成稅收規劃與風控兩相呼應的局勢
稅收規劃主要是進行事前的稅務安排,而稅收風控則是一種預警,兩者之間存在交叉,所以,企業稅務管理部門應該實現對兩者的呼應統籌。以實現對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合理了解為原則,及時進行與稅法相對應的稅收籌劃。同時監理會計核算制度,確保稅收籌劃能夠統籌大局。
3.6針對土地增值稅的風險控制
房地產企業日常運營中涉及的主要稅種之一就是土地增值稅。在土地增值稅的風險控制方面,首先應該結合當前的稅收減免政策進行靈活的納稅規劃。對于房地產行業來說,主要目的是及時盈利,而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金額又與企業的盈利額成正比。所以項目初期的增值稅納稅籌劃就顯得非常重要。這時還應該考慮如何通過將一些費用轉移到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里,來適度實現行業內部產業鏈的延伸,增強跨行業的利潤轉化,來實現對房地產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有效降低。
3.7針對企業所得稅的有效管控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控制,首先應該避免違法稅控導致的稅務風險,在納稅之前先進行內部申報信息的稽核。另外還應該通過稅后的總體籌劃,以利潤轉移法的綜合利用和收入調節,來最大可能地降低企業所得稅繳納壓力。
4結語
總而言之,企業的內部稅收風險控制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效益把控方式,它可以幫助企業有效地進行風險規避,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如果內部稅控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房地產企業將會給自身帶來比較高額的稅收壓力。所以,房地產企業必須能夠緊緊抓住當前的國家的各項稅后政策,并進行深入的分析解讀,以正確稅收觀念的樹立,來優化企業資金結構管理和成本運營機制,并加強差異化風險策略的應用,有效提升企業稅收內部管理水平,促進房地產企業能夠獲得更好的發展前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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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蓉.企業稅務風險及其管理理論的研究興起與理論框架構建[J].光華財稅年刊,2013(00).
BT融資項目實際上是上世紀八十年代興起的一種能夠融合項目運營、設計和建設的模式,也就是建設移交,這種融資模式主要表現為在建設政府項目的開始時期,利用項目投資方對建設項目進行投資,完成工程以后利用項目發起方來對項目進行購買,在購買以后對項目進行移交。BT融資模式的主要特點為以下幾點:(1)主體特殊性。BT融資的主體主要由私人投資以及政府投資等兩方面構成。政府即是私人投資方也是實施監督和管理者,擁有兩個身份。(2)客體特殊性。BT融資項目的主要客體基礎建設項目主要有公路、橋梁等,基本上都是社會項目,政府具有一定的代管和建設的權利,所以就需要政府切實做好利益和責任的權衡,建立相應的管理監督權。(3)監督權與所有權特殊性。在建設項目的時候,投資人具有所有權,這是這種融資模式的主要特點,以此來區分于其他模式,在把權利移交到政府的時候,投資人就僅擁有債權,因此就需要政府做好所有權力的管理。(4)建設效率和項目設計效率比較高。為了能夠更好地完成項目準備工作,提高資金回收速度,會盡量壓縮工期,因此這種方式比其他方式效率高。(5)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外匯風險。在建設融入BT項目的時候,如果加入的是國外資本,那么在移交之后,就會導致出現外匯流出問題,從而保證可以補償必須的利潤成本,BT方式可以很好地解決這種問題。(6)特殊風險性。在建設項目開始時候,BT投資方承擔了主要的風險,在移交到政府以后,只是承擔資金風險,政府不會承擔風險,但是一旦開始進入運行模式就會出現多方面風險。(7)合同的組合性。在進行BT項目融資的時候,所涉及的方面比較廣泛,包括建設、融資、轉讓、投資等,其中涉及的所有都是通過合同來制約的,因此,BT融資具有一定的合同組合性。
2BT模式下風險分析
2.1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前期風險分析
(1)缺少法律風險管理。BT融資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設實際上是新事物,發展的比較晚,目前國內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沒有形成完善的管理機制,相關規定也比較迷糊,從而導致政府責任不明顯和審批不嚴格以及互相推卸責任。一旦在建設中出現承包商誠信問題以及合同出現問題等現象,沒有足夠的法律支持,從而給高速公路BT融資帶來了困難。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導致項目產權不明確,在進行移交之前簽合同之后的歸屬權沒有明確界定,增加了融資風險。(2)制定合同存在的風險。在高速公路建設BT融資簽合同的時候,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廣泛,因此會出現很多風險。從投資人方面來說,盡可能想要降低風險,而且希望發起人在后期建設資金方面能夠分擔責任,從而導致合同談判時間比較長;從政府方面來說,在實施項目的時候,可以增加社會發展,改變建設情況,但是也會導致建設方案內容不完善,不能進行充分的準備,導致形式問題比較嚴重;從主體方面來說,在進行高速公路BT項目的時候所需要的招標、準備、談判、簽署合同所涉及的審批、許可以及貸款等多方面環節,導致人為因素多,操作難度增加,增加了融資成本,從而增加了融資的風險。
2.2BT融資模式下高速項目建設期風險分析
(1)在管理和融資方面存在風險。在建設項目進行確定投資人的時候,由于前期建設準備不是很充足,因而在工作之后出現了相關的問題,在設計招標方案的時候僅僅考慮財務費用和計價費用等方面的利益和優勢,沒有充分考慮在措施和組織方案等方面的競爭性報價,導致出現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問題,此外,在初期建設BT項目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以政府作為銀行擔保,不是利用BT融資方作為擔保,從而導致融資能力出現風險。(2)出現投資超標風險。在建設高速公路BT融資的項目時,因為沒有完善的管理機制、管理規范和管理合同的指導,導致合同風險不確定,從而出現項目實報實銷,還需要一邊設計一邊施工,不斷優化施工方案和設計方案,從而增加了控制投資的難度,此外,由于項目自身的特殊性,使得政府規劃的時候比較松散,投資者基本上承擔了所有的風險,從而增加了項目風險的不確定因素。
2.3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轉讓期風險分析
(1)融資發起人中的回購風險。如果BT模式中的B、T鏈之間出現斷裂,那么回購環節就會出現問題,在進行項目移交以后,政府不能夠依照合同進行足額、定期支付工程款項。因為政策和手段不協調,從而出現政策風險增加的問題,例如,資金投入大,但是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類似于這種資金方面的不足導致的支付問題很多。基于這樣的模式,如果在進行BT融資的時候沒有明確的第三方擔保,就很有可能會出現賠償問題,從而增加了投資風險。(2)項目移交時候的風險。在進行BT融資移交的時候,主要出現以下幾方面的風險:①質量風險。在進行交接的時候,應該嚴格檢查工程的質量,明確日后出現質量問題該由誰負責。②資金問題。在實際建設的時候,計劃總是在不斷更改,會導致計劃和實際出現差異,這種風險應該由政府承擔。③稅收風險。依據實際稅收規定,稅收應該由當地稅局征收,在移交的時候,如果不能免除,應該算在合同之內。④移交時間。支付和移交時間雖然有很多規定,但是在實際建設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出現意外情況,因此,就需要延遲移交時間。
3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3.1在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前期風險的對策
(1)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于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制度和規范不完善以及合同不規范、移交、建設等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建立相應的法律明確各項義務,增加法律建設的步伐,規范市場運作,從而保證各個方面的基本權益,促進經濟發展。(2)建立相關的決策部門。依據風險管理的機理,政府部門應該明確項目的界限,設置完善合理的行政監測機制,避免出現政策風險,實現利益最大化。(3)選擇適合的投資人。在進行風險防范的時候,需要科學合理的選擇投資人,經過嚴格的選拔,考察投資方的投資能力和建設項目的管理能力以及對金融決策的分析能力,找到最符合要求的投資人,促進項目的發展。(4)適當加入第三方公司,以此作為咨詢法律的依據。實際上BT項目是非常復雜的,參與人員的方面也是比較廣泛的,想要很好地完成項目的建設就需要第三方公司進行監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規避項目風險。
3.2在BT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建設期風險對策
(1)完善質量管理機制。在工程建設時期,控制項目的質量是高速公路的核心關鍵部分,選擇優秀施工單位是保證質量的基礎,監督管理機制的好壞是界定施工質量的關鍵,因此,就需要把項目中的技術、隱蔽工程作為關鍵,建設完善的質量監控機制。(2)建立反饋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風險評估是控制項目風險的關鍵所在,在建設BT項目的時候,需要具備一定的管理經驗,協調風險管理機制和反饋機制,促進風險防范的建立。(3)建設相應的項目融資小組。在項目建設的時候,資金來源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進行協調,共同進行集資,因此就需要建立融資小組,促進風險的防范。
3.3BT融資模式下高速公路項目控制轉讓期風險對策
(1)完善和制定相應的移交機制。在項目進行移交的時候,應該建立移交委員會,以此來保障能夠很好地處理工作問題,解決回購資金、稅收等移交過程中的問題,保證項目的公正和透明性,最好由公正機構來進行項目移交的見證。(2)完善BT融資項目的回購方案。在項目進行移交之前,政府和相關單位應該明確建立相關控制策略和回購方案,從而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3)制定相應的回購程序和條件。在政府支付和回購期限之內,應該制定明確回購條件,一般應該預留不低于建設費用5%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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