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6: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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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凡欲取得初中畢業證書和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統一考試時間,各縣(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施考。
(一)繼續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者準予畢業,按規定頒發初中畢業證書和義務教育證書。對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可給予補考機會,補考仍不合格的學生發義務教育證書。初中畢業生必須將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入中招考生電子檔案。
(二)考試科目、分值。考試科目為語文(包括朝鮮語文和漢語)、數學、外語、物理和化學合卷、思想品德和歷史合卷、體育。中考體育考試按照《2016年延邊州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實施,滿分為50分。朝鮮族考生的朝鮮語文、漢語文各取單科成績50%折入總分。考試各科總分為650分。外語加試聽力,分值為20分,不同語種不能混編考場。聽力殘疾考生的外語考試按照吉中考字〔2004〕3號文件執行。
(三)地理、生物學業測試。學業測試在初二進行,由州教育學院負責組織命題,縣(市)教育局組織制卷、施考、閱卷。試卷形式為兩科合卷(每科各50分),滿分為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測試時間為100分鐘。
(四)初中畢業生理化生實驗操作。由縣(市)統一組織實施理化生實驗操作,將實驗操作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評定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踐與創新方面的重要依據。
2017年湖南張家界市初中三年級文化考試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等7科,考試時間統一確定為6月22日至24日;初中二年級文化考試科目仍為生物、地理,考試時間統一確定為6月24日;初中三年級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查及體育、藝術測試和初中二年級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查時間原則上安排在今年4月-5月進行,具體時間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各自實際統籌安排。
初中三年級各科卷面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英語試卷由筆試和聽力兩部分組成,同堂考試。英語聽力分值為20分,為試卷第一大題)科目各100分,物理、化學合卷卷面分值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思品、歷史合卷卷面分值120分(思品、歷史各60分)。初中二年級生物、地理合卷卷面分值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
今年張家界市普通初中畢業升學檔案總分由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等9個學科文化考試成績(滿分640分)加體育測試成績(滿分60分)、藝術測試成績(滿分50分)和信息技術(20分或等級)、物理實驗操作(10分或等級)、化學實驗操作(10分或等級)、生物實驗操作(10分或等級)考查原始成績(或等級呈現,具體計入方式由各區縣教育局自行確定))以及優惠照顧加分構成。2017年初中畢業生中,凡屬正常異動且參加過張家界市2015年、2016年初中生物、地理畢業學業考試的考生,原考試成績繼續有效,未參加2015年、2016年初中生物、地理畢業學業考試的考生應參加張家界市2017年初中生物、地理畢業學業考試,以區縣為單位統一設置單獨考室。凡從外地轉入張家界市的初中畢業生未參加張家界市組織的初中二年級學業畢業考試的,均需參加張家界市初中二年級學業畢業考試。
(二)升學考試分值語文、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其中筆試95分,聽力測試25分;科學200分;社會.思品100分;體育40分。
(三)升學考試各科考試時間: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社會.思品各100分鐘。文化考試安排在2018年6月14--16日,體育考試安排在2018年4月中下旬。
(四)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命題。按照《課程標準》和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編制的《2018年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要求,考試難度系數控制在0.70-0.75之間。
(五)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施考,實行網上評卷。升學考試各科不允許使用計算器,社會.思品學科實行開卷考試。
(六)升學考試成績在高中學校招生時以原始分數呈現,在學生檔案中以等級制方式呈現。升學考試等級劃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具體劃分辦法為:*為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B級為得分率在75% (含75%)至85%之間;C級為得分率在60%(含60%)至75%之間;E級總數控制在參加考試人數的5%以內;其余的為D級。成績為E考生,該學科學業成績由所在初中組織補考。
(七)經教育局批準直接進入高中學校學習的應屆畢業生,其升學考試成績由所在初中學校根據平時學習表現進行綜合評定。
(八)為有效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情況,實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以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目標,以改變考試分數相加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唯一規范的激進模式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畢業評價機制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高中招生制度。依據《省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基本精神,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省中小學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為指導。
二、改革原則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九年義務教育性質,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堅持有利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校際間均衡發展;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
三、改革措施
(一)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
確定我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為六個方面:道德品質、公民素質、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以《省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為依據。
2評價工作體系
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對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具體監督指導。各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市教育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班級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各初中制定各項保證制度,如誠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訴制度等,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評價方法與程序
以教育局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另文下發)為依據由班級評價小組評定。以初中畢業生所在學校為評價主體。道德素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的評價。
4評價結果
即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嚴格掌握等級規范,評價結果以等級表達。等級劃分從高到低依次為ABCD共四級。對D等級評價應非常慎重,僅限于極個別學生,對評價結果為D等級的學生家長,學校要召開聽證會。
年應屆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根據我市實際情況。以學生本人在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表示為主。對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學生,各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綜合素質評價久遠規劃,認真著手開展好評價工作,加強在校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檔案管理,為今后的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準備工作。
(二)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2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效果以等第形式演講。劃分為四個等第,即ABCD或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學業水平考試獲得D畢業生視為不合格,發給初中肄業證書。
(三)實行“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的高中招生辦法改革。
1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依據之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D級的原則上不能被重點高中錄取。
2初中畢業生的升學效果以分數呈現。
3市教育局將省首批重點高中統招生的35%作為指標生名額。適當降低規范錄取,以此促進各初中學校均衡發展。
為確保今年我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市教育局《關于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咸政教基字[]20號)轉發給你們,并對我區今年初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為切實搞好全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區局今年成立了以局長、書記為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年全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中學也應盡快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依據文件精神,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程序,按照時限要求,扎實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和本校師資力量及教學設施實際,確定本校的高一招生計劃;并以學校文件的形式于3月20日前將計劃報區局普教科,以便逐級上報審批。今年我區將嚴格執行市局最終審定的各校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各學校不得突破計劃擅自招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更不得以各類重點班名義違規招生。對令行不止的單位和個人,除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外,按市局文件規定還要取消其普通高中招生資格;違規招收的學生,市局將不予建立學籍檔案,不準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招生學校負責。
為了促進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根據市局文件安排,我區彩虹中學(省級示范高中),育才中學、陜科大附中、高新一中(三所標準化高中)今年的招生計劃要按20%以上比例向農村及薄弱初中定額分配。以上四所學校務必于3月20日前將本校今年招生計劃中,向我區10所鎮辦初中每校的定額分配人數及招生方案(分配比例嚴格按照各初中校今年的中考報名人數比例)上報區局普教科,以便及時上報市局。
三、凡具備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中學校,應嚴格按照市局文件規定的申報程序,于4月10日前將申請報告(一式兩份)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區局普教科,待市局審查合格后,方可依據教育局和學校制定的專業課考試辦法和標準,組織專業課考試,對專業課測試合格的學生,學校應逐一登記造冊,及時上報市、區兩級教育局備案。此類學生應全部參加中考,高中錄取時按市局文件規定,結合專業課和中考筆試成績進行。
四、今年各高中保送生的招收工作,區局擬采取定額分配名額到各初中的辦法實施;采取初中推薦上報、高中確認匯總、區局嚴格審核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嚴禁各高中學校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保送生入學考試,確保生源有序流動。所有保送學生,可以不參加今年中考。全區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和方法程序另文通知。
五、凡符合中考報考條件的初中畢業生,以學校為單位,集體組織報名。各學校應切實做到初中畢業生應報盡報、應考盡考,不得自設門檻,以任何理由擅自剝奪在冊畢業生的考試權利。中考報名程序根據市局文件規定,在正式中考報名前一周內,各初中學校先將中考報花名冊(含電子檔)報區局普教科進行資格審核,審查合格后再到區招辦統一辦理具體報名手續。報名結束后,區教育局將對各校報名人數、年建檔人數、轉出轉入人數進行認真對比和分析,各初中學校必須說清中考報名人數和年建檔人數差額人數的原因和去向。
六、各初中要充分認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成立由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按照市局規定的評價內容和標準認真開展工作。評價方式為學生自我評價、同學互評、教師評價和班級評價及學校綜合評價,尤其要加強同學間相互評價,以增強評價的客觀性。4月1日前,各校要完成本學期畢業年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5月1日前,各校完成學生從七年級入學至今綜合素質評價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匯總工作,5月20日前,各校要將填寫審核好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花名冊(含電子檔)報區局普教科,以便及時匯總上報市教育局。
為切實做好全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考核工作,區局將成立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深入學校,嚴格按照《市年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機構成立、工作安排、工作程序等方面指導和督查此項工作的開展情況;屆時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學校要進行全區通報批評。《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由區局統一印制下發。《初中學生學籍表》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是初中畢業證驗印和高中新生錄取必備資料,應及時認真規范填寫。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應有利于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緩解升學競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區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體系,促進我區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我區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制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1、學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10分(含聽力);科學150分;社會政治(包括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80分,總分580分。
2、學業考試內容: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編寫的《寧波市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作為學業考試命題和試卷質量評價的依據。各學科考試范圍原則上以初中畢業學年度的內容為主,有些學科適當涉及初中階段其他年級的部分內容。
3、學業考試命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各學科試卷的命題由寧波市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中心要依據《寧波市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規定的考試范圍、內容和要求,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切實保證命題質量,嚴格把握學業考試試卷的整體難度(控制在0.7以上),試卷結構合理、清晰明確、注意多種題型的整合、學業考試命題應根據學科課程標準,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察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景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杜絕偏題怪題,嚴格控制考試難度。
4、學業考試形式:采用紙筆測試(包括閉卷考試、開卷考試)、聽力測試等形式。社會政治學科實行開卷考試。
5、學業考試的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確定考試范圍,詳見《寧波市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市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命題,區教育局負責組織考試、閱卷和成績評定。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學生的補考,由區教育局教研室命題,初中學校組織考試和閱卷。
6、考試成績:學業考試成績呈現方式采用分數制。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為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實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檢測初中畢業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狀況的重要手段。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1、評價的內容: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
2、評價的原則:一是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當為每位學生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全面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內容包括各學期的思想狀況、學習成績、社會活動表現、獎懲情況,反映個人特長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獲獎證書等;二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等應事先向學生公布,評價結果應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其中各類獲得“A”等級的學生名單須在校內公示,如有異議,學校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3、評價的結果: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測評等第”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技能,并為后續的針對性教育提出建議。綜合評語應當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反映的情況,由九年級班(初三)主任撰寫、學校領導審核確定。
測評等第:主要對能夠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測評項目包括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等)、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等)、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操作與技能(勞動技術、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等)四類。測評等第每類分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在教育局指導下確定,E等比例控制在5%以內。測評項目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參照附件二。
4、評價的組織實施:區教育局制定實施方案和相關政策,加強指導與監督,接受咨詢、投訴與舉報,及時處理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問題。學校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區教育局備案,確定專人負責,建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工作班子。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在20*年4月底之前完成。
四、高中招生錄取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2、各類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時須把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前置條件。根據招生錄取批次,第一批次招生錄取應達到2A2P及以上等第,第二批次招生錄取應達到1A3P及以上等第,第三批次招生錄取應達到4P及以上等第(不同批次招生學校的分布及招生計劃文件,另行公布)。高中階段學校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成長記錄冊》,再按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繼續實行省一級重點高中保送生制度、國家級重點職業高中直升生制度、特長生降分錄取和公辦普高招生計劃的60%指標分配到初中的政策。省一級重點高中招收保送生、國家級重點職業高中招收直升生、特長生招收等辦法另行制定。
4、公辦普高招生計劃的60%指標(不包括“三限生”招生計劃)按畢業生基數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在按分配指標招生錄取時,如出現同所學校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相同情況,則要視這些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水平,擇優錄取。
5、仍實行部分優惠加分政策(按上級文件執行,具體加分辦法另行制定)。
6、在區外借讀需回本區參加高中招生學業考試的考生,直接向區教育局業務科報名(報名辦法另行通知),其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原則上分別視為P等,若學業考試成績達到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學校的錄取標準,須提供綜合素質測評項目中1-2項達到A等要求的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原始證件。
五、加強領導和制度建設,保障考試招生工作健康順利實施。
(一)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必須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區教育局成立*區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胡小偉任組長,俞斌任副組長,王挺、波、韓文星、周樂偉、曹禪松等同志任組員。
(二)各初中學校要加強教學管理,規范教學、考試、招生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經濟負擔,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新課,不得亂編濫印和違規訂購復習資料;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統考、模擬考試。
(三)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應通過制度創新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培訓制度和監控評估制度等,確保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絕行業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1、公示制度:區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及學校的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包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科目、范圍、分值、時間,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考試費用的收支,以及各類高中招生辦法,考試收費的標準等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城六區實行平行志愿 五區二縣原則實行平行志愿
從2019年起,定向生資格認定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資格認定標準的意見》(市教發〔2016〕25號)執行。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只有屬于初中學校招生片區范圍內的應屆初中生才可享受定向招生資格,凡是在初中階段擇校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招生名額,以有效化解擇校熱現象。
另外,全市實行防偽中考成績通知單,錄取過程實行預投檔制度,城六區實行平行志愿、五區二縣原則上實行平行志愿。
我市還將落實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教育優待政策。公安烈士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10%的標準降分錄取。全國公安系統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的子女,招生時降10分錄取。全國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的子女,招生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教育優待對象由各級公安機關按文件規定的程序確定。
另外,按照省教育廳要求,2018年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不允許考生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實行承諾制,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進行監督。
新落戶人口可轉入我市 同層次普通高中就讀
新落戶人口參加2018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的通知(市教發〔2018〕36號)精神執行。2018年已參加西安市中考報名新落戶人口,將于6月27日、28日參加西安市中招考試,錄取后到錄取學校報名注冊入學。未參加西安市中考報名新落戶人口,在原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錄取,建立學籍后,轉入我市同層次普通高中就讀。具體辦理程序如下:學生及其監護人填寫《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并提交新落戶人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學籍檔案、學籍所在學校辦學層次說明等資料到新落戶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辦理手續。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由各報名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錄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edu.xa.gov.cn)查詢。考試成績以等級和分數兩種方式呈現,分卷成績以等級呈現,總分以原始分呈現。
城六區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分為兩個批次
全市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城六區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分為兩個批次。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區所轄省級標準化高中(包括省級示范高中)中任意選報3所學校。第二批次:考生還須在城六區所屬的非省級標準化高中,任意選報2所。
職業高中招生繼續堅持“四不限”、“兩自愿”原則,即:不限年齡、不限地域、不限應往屆生、不限學制以及考生自愿選擇學校、自愿選擇專業的招生政策。
從今年起,初中畢業考試更名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2018年中考文化科目考試將安排在6月24日至6月26日進 行,這是記者從今日舉行的梧州市2018年中考工作會獲悉的消息。
文化科目考試6月下旬舉行
會議公布了《梧州市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方案》。據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涵蓋了《義 務教育課程設置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凡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學習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考試分為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兩大類。必考科目即中考科目,包括語 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除體育與健康外,其他文化科目均閉卷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4日至6月26日。6月23日下午為 八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原則上安排在學年末進行,由考生所在學校根據學生平時成績和學校組織的畢業測試成績進行 綜合評定,該考查成績作為學生該科目的畢業成績和普通高中錄取的參考成績。
梧州高級中學
今年有50%招生指標到校
根據今年初中畢業生情況,自治區教育廳下達梧州市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務為20100人。為進一步推進普 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梧州市繼續在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指標中劃出50%的指標,均衡分配到轄區內每所初中學校,實行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標由示 范高中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初中學校的中考考生人數,平均分配到各所初中學校,讓各校優秀學生都有機會入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此外,符合條件的學校也將繼續做好特長 生招生和自主招生工作。在教育精準脫貧專項招生方面,市、各縣(市)將對就讀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學雜費,并為他們提供在校 期間的生活補助。梧州市8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或所轄區域,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優秀初中畢業生各10人至15人。根據安排,梧州市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中下旬進行,7月底前完成。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時間不統一劃定錄取時間,由各校根據實際做好招生工作。
梧州市第一中學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吉教辦〔2018〕16號)要求,我市擬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啟動新一輪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長春市教育局起草了《長春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9日。如有意見,可向長春市教育局反映。電子郵箱649092664@qq.com
長春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長春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吉教辦〔2018〕16號)要求,我市將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啟動新一輪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以下簡稱“中考”)制度改革。為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人才培養與選拔規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構建更加科學高效、靈活多樣并與高考相互銜接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逐步構建起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激發活力、張揚個性、共同成長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真正做到育人為本、職普協調、公平有序、科學規范,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發展,完善現代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
1.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統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要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
2.實行“全科開考”
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制定《長春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堅持做到“全科開考、學完即考”、“一考多用”,切實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3.實行“分類施考”
——紙筆閉卷。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化學學科繼續采取紙筆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成績納入中考計分科目。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將地理與生物學科納入中考計分科目,實行紙筆閉卷考試,在八年級下學期末進行。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將漢字書寫能力測試納入中考語文學科考試范圍。
——紙筆開卷。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繼續采取紙筆開卷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成績納入中考計分科目。
——機上施考。一是音樂、美術學科繼續采取自動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音樂、美術學科成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二是2018年、2019年入學的新生,強化外語學科口語教學改革。從2020年入學新生開始,將外語口語考試納入中考,成績計入中考外語學科總分,在九年級下學期與外語聽力考試同步進行,聽力與口語總分值為30分。
——現場考試。體育與健康學科繼續采取過程性評價和現場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調整體育與健康考試分值,由原來的40分調整為50分(其中,七年級15分、八年級15分、九年級20分),考試成績納入中考計分科目。完善《長春市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細則》及考試辦法,擴大考試項目覆蓋面,增加選擇性考試內容,引導學校開足開好體育與健康課程。
——實驗操作。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對實驗能力進行測試,主要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的實驗操作與動手能力。生物學科在八年級下學期進行,物理、化學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試標準和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過程考查。啟動綜合實踐能力考試(考查)。從2018年入學新生開始,對綜合實踐活動(勞動與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信息技術教育)四項內容進行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試標準和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組織實施,在八年級下學期期末進行,考查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同時,由學校組織好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過程考查。
(二)改革錄取計分辦法
1.錄取計分科目模式
采取“4+4+2”錄取計分科目模式:第一個“4”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學科;第二個“4”指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2”指地理、生物學科。
2.卷面設置與分值
錄取計分科目總分值75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筆試90分、聽力與口語30分),體育與健康50分,物理、化學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合卷120分(各60分),地理、生物合卷100分(各50分)。
3.成績呈現方式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以分數呈現,初中學生畢業時以等級呈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等級呈現。
(三)推進中考命題改革
1.繼續實行中考單獨命題
加強命題管理,完善制度設計,規范命題流程,健全評價機制。繼續加強命題人才庫建設和題庫建設,確保命題管理科學規范,命題質量不斷提高。
2.發揮中考命題育人導向
堅持“關注學生生活、理論聯系實際、突出綜合運用、體現實踐創新”總體原則,更加注重對課程與教學的導向作用,實現中考命題由知識立意向能力、素養立意轉型。更加注重減負增效,重點考查學科主干知識,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考試內容。更加注重能力素養形成,體現知識與能力、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增強試題與傳統文化、學生生活、動手操作、社會發展等方面的聯系。更加重視對學生核心素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考查,構建完整的學科知識體系并初步形成學科思想。
(四)深化綜合素質評價改革
1.優化評價方式
堅持“培育核心素養,激發成長動力,引導個性發展,促進共同成長”理念,深入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不斷優化評價指標、評價內容、評價標準,強化評價工具和評價方式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提高評價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注重對學生發展過程進行全面評價,注重寫實性評價,加強評價過程管理,保障評價結果公平。
2.強化結果運用
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導向作用。一是作為畢業資格認定依據,二是作為學生評優評先依據,三是作為向優質高中擇優推薦的依據,四是作為高中自主招生的參考依據,五是作為高中招生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依據。
(五)深化推薦生制度改革
1.擴大推薦生比例和覆蓋范圍
繼續堅持長春中心城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下同)優質公辦普通高中推薦生比例占學校統招生計劃的80%,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優質公辦普通高中推薦生比例達到學校招生計劃的75%。將逐步擴大民辦普通高中推薦生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的30%。逐步將推薦生制度拓展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將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推薦生指標均衡分配到每一所初中,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優質職業教育。
2.改進推薦生指標分配辦法
優質公辦普通高中推薦生指標分配繼續堅持“先校均、后生均”的原則,注重向薄弱學校傾斜。
3.改進推薦生資格認定辦法
報考推薦生,原則上須具有所在初中學校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由中心城區外轉入的,須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前(以教育部學籍升級時間為準)取得該校學籍并實際就讀。中心城區內轉學的,不享有推薦生報名資格。
(六)啟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
擬開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需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自主招生申請,經批復同意后,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省教育廳報備審批,通過后方能進行自主招生,同時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實行為期三年的動態管理。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要根據多樣化、特色化發展需要,依法依規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自主招生指標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5%以內。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七)規范初中畢業資格認定
1.認定依據
畢業資格認定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并達到相應認定標準,方可取得初中畢業資格、獲得相應證書。
2.認定標準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及以上的學生準予畢業,按規定頒發義務教育證書和初中畢業證書。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合格或綜合素質評價未達到C等的學生,經學校補測、重新認定合格后,頒發義務教育證書和初中畢業證書。
3.認定程序
義務教育證書和初中畢業證書由吉林省教育廳監制。義務教育證書由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局驗印;城區、開發區初中畢業證書由長春市教育局統一驗印,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初中畢業證書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驗印。
(八)規范招生考試管理
1.合理確定招生計劃
按照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總體規劃和要求,根據區域內人口發展實際需要,科學合理規劃布局學校,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合理核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實行一次性下達招生計劃,確保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同時,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2.嚴肅各項招生紀律
加強全市招生工作統籌,健全招生管理機制,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學校違規跨市(州)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嚴禁惡性競爭生源,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要求規范考試加分項目。
3.嚴格規范過程管理
引入現代技術手段服務支持招、考、錄全過程,做到科學、嚴謹、快捷、便利。加大招、考、錄過程監管力度,完善信息公開、責任追究等配套監管機制,確保全過程管理規范,秩序井然,公開公正。
4.嚴格規范錄取程序
按照屬地管理、分類實施的原則,普通高中嚴格執行下達的當年招生計劃,設定科學實際的錄取分數線,分批次錄取,做到批批清。中等職業學校采取注冊入學方式,滿足不同層次學生升學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保障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推進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改革領導機構,強化政府統籌協調,精心組織,穩步推進。
(二)完善制度保障
健全政府主導、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機制,營造良好的考試招生環境。強化教育考試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健全招、考、錄全過程的各項制度機制,提高考試招生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三)強化條件保障
充分發揮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作用,建立健全經費、人員、設備設施等各項保障機制,確保考試招生改革工作必備條件落實到位。加大培訓力度,做好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打造思想道德高、業務水平精的專業人才隊伍,保障中考改革的各項舉措順利實施。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教研部門、有關學校和新聞媒體要開展多種方式、有針對性的學習宣傳活動,加大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接受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五)深化教學改革
落實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關注成長過程,注重實踐育人,著力培育創新精神,促進學生自主持續發展。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