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激情开心网,五月天激情社区,国产a级域名,婷婷激情综合,深爱五月激情网,第四色网址

稅收籌劃管理優選九篇

時間:2023-05-23 11:31:45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稅收籌劃管理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稅收籌劃管理

第1篇

財務管理是對企業資金運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和控制的管理活動。其實質是以價值形式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綜合性的管理。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核心,其目標必須與企業的目標相一致。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企業,同時也是財務管理追求的目標。

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價值管理系統,滲透在企業的各個領域中。稅收作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經濟環境要素和現代企業財務決策的變量,對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至關重要。因此,從稅收對企業經濟發展的影響出發,為提高稅收籌劃效果,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應將稅收籌劃融合進財務管理的各環節之中,通過各環節間的內在互動,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因此,籌劃方案的選擇和籌劃內容的安排都應圍繞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綜合考慮籌劃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收益,給社會帶來利益。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同時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2.合理性原則。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所構建的事實要合理。對此,一是要符合行為特點;二是不能有異常現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經濟法規要求,不能僅從稅收籌劃角度考慮問題。

3.事先籌劃原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導致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4.服從財務管理總目標原則。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5.服務財務決策過程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避免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從而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6.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稅收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因此,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機會收益、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7.風險防范原則。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收法律法規的邊緣上進行操作,蘊含著很大的操作風險。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充分防范未能依法納稅及不能充分把握稅收政策整體性的風險性。

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是以符合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的,不僅有利于正確發揮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而且對于在市場經濟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國企業而言,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在籌資過程中,由于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中有不同的規定,因此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選擇更有利自己的融資結構,更好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

1.要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首先,稅收籌劃主要就是謀劃資金流程,它作為減少稅收成本最有效可靠的途徑,將被越來越多的經營管理者所采納。稅收籌劃是以財務會計核算為條件的,為此就需要企業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程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進行正確的財務處理,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經營活動良性循環,從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促使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不斷躍上新臺階。其次,稅收的法規、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有其一定的適用性、相對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企業要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要求其會計人員提高業務素質,既精通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又熟悉現行稅收政策和稅法,以使企業在稅收政策和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從而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第2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避稅;節稅;偷逃稅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之一。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固定性和強制性三個主要特點,所以納稅人往往會采用各種手段來減輕自己的稅負,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些手段包括:避稅、節稅、偷逃稅等。納稅人之所以可以采用各種手段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納稅人利用稅法間的差異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對某一稅種的應納稅款往往有一個以上納稅方案備選,這就為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二是利用國家規定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前提條件;三是利用了稅法的不完善等。總之納稅人可以通過稅收籌劃行為來降低稅收負擔。但是在稅收負擔最小化的概念中,除了偷逃稅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外,稅法學界對稅收籌劃、避稅、節稅的法律界定眾說紛紜,造成實踐中的障礙,期待盡快解決這一問題。

一、概念辨析:避稅、節稅、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理論界將稅收籌劃與避稅或節稅混同使用或是將其視為是避稅的子概念。一種觀點認為①,廣義上的避稅分為“正當避稅”和“不當避稅”,“節稅”、“稅收籌劃”就是所謂的“正當避稅”,狹義上的避稅專指“不當避稅”;第二種觀點認為②,稅收籌劃就是節稅,一般指納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達到不交稅或少交稅的目的。由此看來稅收籌劃與避稅(包括不當避稅)、節稅、偷逃稅之間的關系與法律界定是本文的主要命題。

(一)避稅與稅收籌劃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事先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的籌劃與安排。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三個基本特征。與之相對應的稅收籌劃權是納稅人享有的基本權利之一。一般來講,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差別和稅法的不完善,以減輕稅收負擔,獲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既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和意圖,也符合納稅人市場競爭的需要,國家應該給予支持和鼓勵。但是法律規范從被制定后一般都具有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決定了任何一部法律(包括稅法)都存在著許多漏洞。如果從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角度來看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可以將其可分為避稅和節稅。避稅事實上也就是納稅人利用稅法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采用隱蔽的手段事先作出各種規避稅收的行為。避稅行為人往往打稅法的“球”,并不會直接觸犯法律規范。我們認為引起避稅的原因和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都包含在稅收籌劃行為之中,它是稅收籌劃的子行為。而相關學者所說的不當避稅是指偷逃稅這一違法行為,它既不屬于避稅概念的范疇,也不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國家為了避免避稅行為的發生,只能通過不斷修改和完善稅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二)節稅與避稅

節稅和避稅屬稅收籌劃的子行為。節稅是指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和差別待遇,采取法律許可的正當手段減輕稅式支出的行為。避稅與節稅最主要的區別在于,節稅行為符合國家的立法意圖和政策導向,各國政府都持有支持的態度,而避稅卻恰好相反。避稅只是納稅人利用稅法上存在的漏洞,鉆法律的空子,通過巧妙的隱蔽的行為安排其經濟活動,雖可暫時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但不利于長期經營和發展。因為漏洞一旦被堵上,納稅人將無能從此獲利。因此,節稅才是納稅人的首選。避稅和節稅作為稅收籌劃的兩方面,同樣也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這三個基本特征。不同的是,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或之前納稅人通過尋找法律漏洞的手段達到規避稅收的目的,而節稅是納稅人利用了法律許可或鼓勵的方式達到減少稅式支出的目的。

(三)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關于偷逃稅,各國稅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并給予嚴厲的懲罰。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叫偷稅”;逃稅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用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防礙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的行為”。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偷逃稅的基本特征有三個:一是非法性,即偷逃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欺詐性,也就是說,偷逃稅的手段往往是不正當的。三是“事后補救性”,這與稅收籌劃的事前籌劃性不同,偷逃稅是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各種非法的手段來進行所謂的“補救”和“彌補”,安排而推遲或逃避納稅義務。這種“補救”既包括積極的作為又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偷逃稅直接觸犯稅法的規定,導致政府當期預算收入的減少,有礙政府職能的實現。偷逃稅與稅收籌劃都有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特點,但是偷逃稅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分析

(一)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

長期以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國家總是處于主動、支配的地位,而納稅人則處于被動服從的地位,國家憑借政治權力無償征收稅款,稅款征收多少都由國家說了算,納稅人根本談不上稅收籌劃,表現在稅收法律上納稅人的權利匱乏,這是稅收權力關系思想在稅收實務中的反映,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市民意識的覺醒,這一狀況逐漸有了改變,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所替代。20世紀初以德國法學家阿爾巴特•亨塞(AlbertHensel)為代表提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說,認為稅收法律關系是國家對納稅人請求履行稅收債務的關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國家和納稅人定性為債權債務關系,權力在該關系中居于次要地位,納稅義務依法在課稅要素滿足時成立。該說對認識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提供了全新的視野,納稅人與國家是平等的關系,而不是服從與命令的關系,這實質上是“社會契約精神和平等原則”、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是“合作與服務”關系等思想在稅收關系中的體現,也正是這些思想為納稅人開展稅收籌劃提供了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在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思維的支配下,納稅人依照稅法繳納稅款,無需超額承擔不屬于自己的義務,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納稅人有權選擇對自己更為有利的行為,選擇對自己最輕的稅負,這即納稅人的稅負從輕權或稅收籌劃權。我們認為將稅收籌劃權上升為納稅人的法定權利,是今后我國稅法修改和完善的一個重點。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特征

⒈合法性。如果說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是稅收籌劃的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那么稅收法定原則則是稅收籌劃進行實踐的理論基礎。稅收法定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在近代資產階級反對封建階級的斗爭中分別擔負起了維護公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重任。稅收法定原則的內容包括③: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課稅程序合法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是指有關納稅人的納稅權利義務的構成要件必須要由國家的立法機關以法律形式來制定,沒有法律的規定,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得開征,任何人也不能被要求承擔任何稅收義務,違反法律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與行政規章等不具有法律效力。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要求稅法中有關課稅要素的規定都應該是確定的和明確的,不應出現含混或有歧義的規定,導致稅收機關濫用稅法解釋權而造成對納稅人利益的損害。課稅程序合法原則是指稅收權力的行使必須按一定的程序來進行,稅收糾紛也必須通過公正的程序來解決。由于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征稅法律根據的明確性和無法律根據政府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征稅,這就決定了法律應該保護納稅人利用稅法所規定的優惠等措施等進行的稅收籌劃。納稅人只根據法律明確規定的要求承擔稅收義務。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都應該屬于義務排除的范圍。對于法律規定的解釋權要做嚴格的限制,不得任意擴大和類推。這一點不僅是為防止法律解釋權的濫用,也是保護納稅人的合法財產權。不能通過擴大解釋的方式使納稅人發生新的稅收義務。法律的漏洞在沒有被堵上之前,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都應當由國家來承擔,而不應該讓納稅人承擔。也就是說,當出現“有利國家推定”和“有利納稅人推定”兩種解釋時,應采用“有利納稅人推定”。因此,筆者認為稅收籌劃(包括避稅)具有合法性。

⒉事先籌劃性。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形成以前進行規劃、設計和安排的意思。稅收籌劃是通過延遲應稅行為的發生或事前以輕稅行為代替重稅行為,以達到減少稅款支出或綜合凈收益最大化,具有前瞻性。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稅行為已經能夠確定,納稅義務已經產生而去采取人為的規避、逃避應納稅款,則是偷逃稅而非稅收籌劃。

⒊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減輕稅收負擔,降低稅務成本,從而增加資本總體收益。

三、稅收籌劃中的避稅問題

稅收籌劃中的避稅雖然是不違法的經濟行為,但它也給國際市場和各國經濟穩定發展帶來了頗為不利的影響。一方面,避稅直接造成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弱化了財政功能,有礙國家對社會管理和公共福利職能的實現。另一方面,避稅者利用這種方式競爭,會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避稅產生的客觀原因在于稅制本身的缺陷,要想盡可能的減少納稅人的避稅行為就必須完善稅法,做到稅法條文的完整,措辭嚴謹,使稅制的內在機制具有科學性和系統性。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在反避稅立法上都較先進。如最早實行轉讓定價稅制的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美國稅收法案》、《稅收改革法令》等不斷出臺,完善的法規囊括了所要規范的內容。我國應在借鑒國際反避稅法規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稅收中單獨制定反避稅條款,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法專門法規。針對經濟全球化對跨國公司的管理要求,補充、修訂轉讓定價調整方法及其使用條件。從長遠角度來看,適當取消部分優惠措施,會避免濫用優惠現象的發生。此外加強稅務行政管理,如嚴格實行稅務申報制度,加強稅務調查制度,強化會計審查制度,實行所得評估征稅制度等有效措施也可控制避稅行為泛濫。對跨國避稅行為我們應加強情報的搜集和交流,建立涉外稅收信息庫,并在征稅方面相互協助,加強國際合作,加快國際稅法的研究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

市場經濟是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經濟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其競爭規則是以法律規范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稅法規范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關系,且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與納稅人的利益分配關系規范化,稅收秩序正常化,稅收法定原則被加以確定,國家便不能隨意侵占納稅人利益,征稅機關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一定階段后,減輕稅負不再過多依靠偷、逃、欠、騙稅等手段和方法,納稅人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通過稅收籌劃來實現。

參考文獻

[01]應飛虎,趙東濟.稅收籌劃的法律認定[J].法學,2005,(8)

[02]陶其高.從法理上對稅收負擔最小化手段的再界定--稅收籌劃概念的內涵和外延[J].浙江師大學報,2001,(5)

[03]劉隆亨.依法治稅的目標、理論和途徑[J].中國法學,2002,(1)

第3篇

2.超前性。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設計和安排。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即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才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如:產品、勞務銷售,貨物運輸后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等;收益實現后才繳納所得稅等。一旦經營活動實際發生,應納稅款就已確定,再進行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

3.目的性。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稅收負擔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選擇低稅負,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二是滯延納稅時間,即在納稅總額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選擇納稅時間滯后的方案,這就意味著企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通過稅負減輕而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積極性。從宏觀經濟調節看,稅收是調節經營者、消費者行為的一種有效經濟杠桿,國家往往根據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節約稅款,謀取最大利潤”的心態,有意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投資者和消費者采取政策導向的行為,借以實現某種特定的經濟或社會目的。

5.綜合性。由于多種稅基相互關聯,某種稅基縮減的同時,可能會引起其他稅種稅基的增大;某一納稅期限內少繳或不繳稅款可能會在另外一個或幾個納稅期內多繳。因此,稅收籌劃還要綜合考慮,不能只注重個別稅種稅負的降低,或某一納稅期限內少繳或不繳稅款,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

6.普遍性。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或意圖,總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者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引導和規范納稅人的經濟行為,這就為企業提供了進行稅收籌劃、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這種機會是普遍存在的。

二、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

稅收籌劃與偷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因此,不論是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還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場上,準確地判斷“稅收籌劃”與“偷稅”都是很有必要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結果與偷稅一樣,在客觀上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不屬于違法行為。二者的區別主要有:①偷稅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通過種種不正當手段少繳或漏繳稅款,而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通過事先的設計和安排而規避部分納稅義務;②偷稅直接違反稅法,而稅收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并不違反稅法;③偷稅行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賬、偽造憑證等,而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行為。

當前,一些企業避稅心切,或者受到一些書籍的誤導,以至于良莠不分,把偷稅行為當成了稅收籌劃,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還蒙在鼓里。其主要原因:一是不懂得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把一些實為偷稅的行為誤認為是稅收籌劃;二是明知故犯,打著稅收籌劃的幌子進行偷稅。

筆者認為,只要企業的財務人員切實掌握了稅法,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是不難分清的。

三、稅收籌劃的應用

稅收籌劃是基于不違法并且運用稅收法律、法規以及財務會計政策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進行稅收籌劃實際上也是一個選擇運用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政策以及其他經濟法規的過程。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運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企業組建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在組建過程中,可選擇恰當的組建形式來進行稅收籌劃:

(1)公司制企業與合伙制企業的選擇。當前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實行差別稅制。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股東在獲取股利收入時再交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業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在組建企業時,采取何種形式必須認真籌劃。

(2)分公司與子公司的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后利潤中才能按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么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2.企業投資決策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需要對投資地稅收待遇進行充分考慮。有時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現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投資,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因此,在國內進行投資時,應適當選擇這些稅收優惠地區。另外,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國家在稅收立法時,也作了相應的規定,以鼓勵或限制某些行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投資時選擇投資何種行業也可以進行稅收籌劃。

3.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來進行稅收籌劃。例如,對于享受限期減免所得稅優惠的新辦企業,獲利年度的確定也應作為企業稅收籌劃的一項內容。由于新辦企業產品初創,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也較低,因此,減免所得稅給企業帶來的利益也相對較小。為了充分享受所得稅限期減免的優惠,企業可通過適當控制投產初期產量及增大廣告費用等方式,一方面推遲獲利年度,另一方面通過提高產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潛在的市場占有率,提高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從而獲得更大的節稅利益。

4.對外籌資的籌劃。企業對外籌資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股本籌資,二是負債籌資。雖然兩種籌資方式都可以使企業籌集到資金,但由于這兩種方式在稅收處理上不盡相同,選擇不同渠道籌集資金,就會形成不同的籌資成本。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支付的股息、紅利不能計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則可以計入成本。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籌資方法。一般而言,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利息率時,增加負債,就會獲得稅收利益,從而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低于負債利息率時,增加負債,就會降低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

5.利用會計核算進行稅收籌劃。這表現在:①存貨計價方法籌劃。由于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貨與已售產品之間的分配金額就不同,從而影響到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和企業所得稅。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對存貨的計價方法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或緩繳稅款的目的。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發出存貨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時,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進行核算。根據各種核算方法特點,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最有利于企業的方法,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②成本費用核算中的稅收籌劃。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通過選擇恰當的存貨計價方法、折舊計提方法等有效合理地控制成本,以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例如計提折舊方面,在稅法允許的情況下可選擇加速折舊法,適當的折舊年限等來達到節稅目的。另外,當企業預計近期利潤較高時,也可適當安排購置和更新設備。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依法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法時,應盡量使用加速折舊法。此外,企業可依據有關法規和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相應的折舊年限來達到節稅的目的。

6.股利分配過程中的稅收籌劃。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兩種: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個人股東獲得現金股利,按規定的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取得股票股利卻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可以對現金股利的發放比例進行籌劃。

7.職工工資的籌劃。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職工工資的辦法有兩種:一是計稅工資法,發放工資總額在計稅標準以內的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種是工效掛鉤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第4篇

(一)主要形式

1、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中的一些優惠開放政策,巧妙地籌劃籌資、投資和經營等企業活動,達到少繳甚至不繳稅款的目的的一種行為。如國家對保稅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環保行業以及一些貧困地區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選擇投資地點、行業時,可綜合考慮投這些因素,用足稅收優惠政策,以達節稅減支的效果。2、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利用我國稅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空白從而獲取稅收利益的一種籌劃手段。避稅籌劃處于不合法也不違法的位置,其與違背稅法規定的逃稅漏稅行為存在著根本上的不同。如目前國家將交通運輸業等大量服務性行業納入增值稅范圍征稅,在這稅種征收轉型過程中,存在大量法律上的空白,若籌劃得當,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等均可通過籌劃節省大量的稅額。對于這種現象,國家只能采取完善稅法、填補空白和堵塞漏洞等反避稅措施對此加以控制。3、轉嫁籌劃,是指企業納稅人為減輕稅收壓力,通過調整價格和變動,將稅負轉給他人負擔的經濟行為。說白了,就原納稅人通過提高或降低價格,將自己的稅收向前或向后轉移給別人負擔。

(二)實現途徑

1、降低稅負途徑。即在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低的一種(包括不納稅),這也就代表著選擇低的稅收成本。事實上,納稅籌劃能夠做得最多的就是少納稅,完全不納稅很難做到,因為國家在存在避稅空間的領域總會出臺相應的反避稅措施。2、滯延繳稅時間。也叫緩納稅,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盡量推遲繳納稅款,以便獲得資金時間價值和其他經濟收益。滯延繳稅時間即相當于企業得到了一筆與滯延期納稅數額相等的無息貸款,可為企業帶來二次效益。例如,納稅人在資金困難時,可通過法定的程序申請稅務機關同意緩繳稅款。

二、實施稅收籌劃的重要環節

(一)籌資環節

企業籌集資金除權益資金外,主要是負債。負債籌資的好處:一方面是債務的利息可以起到抵減應稅所得,減少應納所得稅額。按目前的稅收政策,負債的利息支出可在稅前抵扣,也就是說可以從年末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從而降低了企業所需繳納的所得稅費用。另一方面,還體現在通過財務杠桿作用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因此,只要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責成本率,增加負債額度,提高負債的比例就會帶來收益提高的效應。

(二)資金營運環節

企業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財務管理涉及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現金管理等方方面面,若關注稅收籌劃,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眾所周知,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有多種方法,存貨有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雖然存貨和固定資產在最終使用后,其價值都趨于零或相同值,但存貨的計價方法和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不同,其每期末的價值量相差是很大的,進而影響企業的損益。比如,當原材料價格下降時,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的發貨成本較高,造成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偏低,進而達到節稅效果。同理,充分利用不同的方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也會對每期的折舊費用產生較大差別,從而影響企業各期的利潤,進而影響納稅額。

(三)投資環節

目前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經濟特區和西部地區,企業可以從這個角度選擇投資區域。其次,設立分支機構中的納稅籌劃。稅法規定分公司可和總公司合并納稅,而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只能單獨納稅。因此,企業如何選擇分支機構的形式需要綜合考慮分支機構的盈利能力,盡量在分支機構虧損期間采取分公司形式,而在分支機構盈利期間采用子公司的形式。最后,投資行業對納稅的影響。對于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內容的行業,國家都會在稅收上給予一定的優惠。比如,目前對環境保護、高新科技等行業進行投資的企業,國家都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四)利潤分配環節

第5篇

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籌劃對納稅人來說是相當普遍的,也具有相當高的水平,而在我國,稅收籌劃雖有一定發展,但整體還處于初始階段,發展比較緩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完善稅收籌劃的活動中有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注意:

1.稅收法治不完善,稅收籌劃缺乏法治環境。依法治稅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前提,也是稅務工作人員正確行使其職權的依據。而在我國,許多重要的稅收法律如稅收基本法、稅收違章處罰法、稅收支出法、稅務法、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等尚未出臺,大多稅收法規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缺乏法律應有的明確性和權威性。

2.納稅籌劃意識淡薄。目前,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并未被我國企業所普遍理解,常與納稅人對稅法的濫用交織在一起。一些納稅人放棄自身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而想方設法尋找稅法的漏洞進行所謂的稅收籌劃,故意歪曲稅法,甚至認為納稅籌劃最好的方法是避稅或偷、逃稅。殊不知納稅籌劃最重要的是籌劃意識問題,最好的籌劃方法是用好用足稅收優惠。稅收籌劃意識的淡薄在于納稅人沒有深入了解自身負有納稅義務的同時,還具有納稅籌劃的權利。

3.稅務制度不健全。隨著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的逐步趨同,稅收和會計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企業往往無法應對越來越復雜的稅務問題。而稅收籌劃作為一項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便造成很多企業沒有稅收籌劃的能力,如此企業便可以將復雜的稅務籌劃委托給稅務機構。但我國的稅務業發展還不成熟,稅務咨詢機構的工作也只局限于報稅、納稅手續的辦理,其稅收籌劃工作開展并不活躍,稅收籌劃的服務質量和層次較低,籌劃的內容有限,大多是運用稅法中的某一條款進行單一的稅收籌劃,很難從企業的整體運營情況進行考慮,并且其中的很多操作是在打稅法的“球”,不僅效益不夠顯著,同時也不利于稅收籌劃的健康發展。

4.稅收籌劃風險意識不足。稅收籌劃在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存在著相當大的風險。但從稅收籌劃的實踐來看,納稅人及稅務機構普遍認為只要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很少考慮籌劃的風險問題。將籌劃的目的僅定位在直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層面,片面追求稅負的減免,造成一部分納稅人產生這樣的心理:只要能少繳稅款,怎么樣都行。納稅人的這種需求也進一步引致中介機構納稅籌劃行為的扭曲。現有的很多納稅籌劃案例屬于暗箱操作,其技能并不高明,實質是偷、漏、逃稅,因而經不起推敲和稽查。往往今天請中介機構進行納稅籌劃,暫時減輕稅負,明天稅務稽查又將方案,納稅人不僅要補繳稅款,而且還要加收滯納金和罰款,甚至擔負刑事責任,這樣反而加重了自身稅負,無形中增加了稅收籌劃的風險。

二、完善稅收籌劃以促進稅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1.完善稅收法治,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稅收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的,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就無法確定自己進行的稅收籌劃是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繼而出現納稅人通過鉆法律的漏洞來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另外從稅務機關的角度考慮,即使納稅人的籌劃方案怎樣地合乎法律法規的條件,怎樣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效,只要稅務機關不依法征稅,這些籌劃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故完善稅收法治一方面通過稅收立法和執法來約束稅務機關,使稅務機關能夠依法計稅、依法征稅,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稅法來約束納稅人,抑制其機會主義,引導規范合理納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以及國家稅收的足額征收。

2.加大對稅法和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引導納稅人正確進行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是一種技術要求較高的決策活動,它不僅要求納稅人熟悉現行的各種各樣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而且還要求納稅人能夠較好地掌握和運用稅收籌劃理論與方法,再加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各地方政府大量的、經常變動的諸如“稅收優惠”、“補充規定”、“修改條款”、“通知”等,更需要稅務機關及時、有效地進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稅收籌劃理論與方法的宣傳。稅務機關要通過其宣傳引導和支持納稅人正確進行稅收籌劃。

3.大力發展稅務機構,規范稅收秩序。稅務機構的發展,需要配套相應的稅務制度,以規范稅務職業行為。故稅務機關可以借助稅務,不斷規范稅收籌劃,加強稅收管理。從征稅方考慮來看,由于稅務是稅收征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納稅人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其服務質量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的實際效果,還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稅務管理的發展。這些稅務中介組織,不僅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還促進了稅收政策的正確執行。

第6篇

1概念及特點

1.1稅收征管是一種執行性管理

稅務人員在征管過程中,只能按既定的稅法正確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不得改變稅法,也不得放棄稅法要求履行的職責。因此,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遇到稅收法規無法執行時,必須通過信息反饋,最終以修訂稅收法規的形式來解決,在法規未修訂之前,只能正確執行。

1.2稅收征管應遵循法定程序

稅收征管的一切活動都應有法律依據,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在征管過程中隨意變更。在稅收征管過程中若遇到了稅收征管程序方面的問題,也只能通過修改稅收征管法來解決,而不能在征管過程中相機行事。

2對稅收籌劃認識上的誤區

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稅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通過納稅人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經營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的行為。

3稅收征管籌劃的策略

3.1完善稅收制度,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是稅收征管籌劃的前提

(1)對稅收籌劃方案的合法性有明確、統一的認定標準。具體來說,即對逃稅、避稅籌劃以及合法的稅收籌劃的構成要素和性質明確認定,并明確對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案的否定由稅務機關負舉證責任。

(2)稅收籌劃的基本方向的原則。規定納稅人必須利用合法的手段來實現其籌劃的最終目標,不得與立法精神相違備。

(3)明確稅收籌劃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對稅收籌劃方案的受益人同時又是納稅人承擔方案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并對其違規行為所負的法律責任加以明確。

3.2人的籌劃是稅收征管籌劃的關鍵環節

(1)建立良性的進入機制。

在個人信用方面,美國在招聘、選擇和安排公職人員方面有極其嚴格的規定,在上世紀70年代初,由美國就業平等機會委員會、人事管理總署、勞工部和司法部聯合提出了“雇員選擇程序統一準則”,所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申請表、申請條件、績效測驗、審查、書面測驗、領導談話和領導測驗等。個人信用之所以能夠發揮作用,是因為通過對構成個人信用變量的分析可以預測其以后的行為。如果所預測的行為對社會不利,則要把該人排除在選擇之外。一般而言,個人信用越好的候選人,對他行為的預測越趨向良性,被錄取的概率就越大。

(2)建立良性的退出機制。

只升不降似乎已成為我國公職機構的鐵定規律。美國就設立了公績制委員會,接受雇員的申訴,維護雇員的權利,這樣的機制的存在可使退出機制實現了良性循環,否則退出機制可能被扭曲,有可能成為不良動機的手段。因此,為保持機構的活力,應有進有退,能升能降,對于瀆職、失職和舞弊人員毫不留情地給予相應的處罰。

3.3征管程序的籌劃是稅收征管籌劃的中心環節

(1)在對稅務登記進行管理時,應注意以下問題:首先,在對領取稅務登記證的經濟主體收取規費時,只收工本費,不收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其次,明確稅務登記證的地位,讓其發揮類似身份證的作用,確保每個納稅主體都有稅務登記證,實行普通納稅申報制度;再次,使稅務登記證做到全面性、準確性、低廉性、遵循許可證原則和懲罰性的原則。

(2)賬證的管理包括賬簿和憑證兩大類的管理。賬簿管理應做到合法、準確、完整和耐久,記賬憑證管理應做到以原始憑證為基礎,憑證上的項目應齊全。

(3)納稅申報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網上申報,適用于有限公司等單位納稅人;二是雙委托納稅申報,即稅務機關委托銀行給納稅人開戶,由銀行定期劃款的申報方式,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納稅人;三是上

轉貼于

第7篇

1.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行為,為企業財務管理賦予了新的內容。傳統的財務管理研究中,主要注重分析所得稅對現金流量的影響。如納稅人進行項目投資時,投資收益要在稅后的基礎上衡量,在項目研究和開發時,考慮相關的稅收減免,這將減少研究和開發項目上的稅收支出,而這些增量現金流量可能會使原本不贏利的項目變得有利可圖。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企業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多個稅種,所得稅僅為其中的一個。稅收籌劃正是以企業的涉稅活動為研究對象,研究范圍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稅收繳納等各方面,與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和財務分析環節密切相關。這就要求企業要充分考慮納稅的影響,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統籌安排,以獲得財務收益。

2.稅收籌劃是一種前期策劃行為。現實經濟生活中,政府通過稅種的設置、課稅對象的選擇、稅目和稅率的確定、以及課稅環節的規定來體現其宏觀經濟政策,同時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投資者或消費者采取符合政策導向的行為,稅收的政策導向使納稅人在不同行業、不同納稅期間和不同地區之間存在稅負差別。由于企業投資、經營、核算活動是多方面的,納稅人和納稅對象性質的不同,其涉及的稅收待遇也不同,這為納稅人對其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等納稅事項進行前期策劃提供了現實基礎。稅收籌劃促使企業根據實際生產經營活動情況權衡選擇,將稅負控制在合理水平。若企業的涉稅活動已經發生,納稅義務也就隨之確定,企業必須依法納稅,即納稅具有相對的滯后性,這樣稅收籌劃便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上講,稅收籌劃是以經濟預測為基礎,對企業決策項目的不同涉稅方案進行分析和決策,為企業的決策項目提供決策依據的經濟行為。

3.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行為。合法性是進行稅收籌劃的前提,在此應注意避稅和稅收籌劃的區別。單從經濟結果看,兩者都對企業有利,都是在不違反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采取的目標明確的經濟行為,都能為企業帶來一定的財務利益。但它們策劃的方式和側重點卻存在本質的差別;避稅是納稅人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利用稅收制度和征管手段中的一些尚未完善的條款,有意識地從事此方面的經營活動達到少交稅款的目的,側重于采取針對性的經營活動;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以稅法為導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進行籌劃,側重于挖掘企業自身的因素而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進行的籌劃活動。避稅是一種短期行為,只能注重企業當期的經濟利益,隨著稅收制度的完善和征管手段的提高,將會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圍;而稅收籌劃則是企業的一種中長期決策,兼顧當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符合企業發展的長期利益,具有更加積極的因素。從這方面看,稅收籌劃是一種積極的理財行為。

企業作為市場競爭的主體,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在順應國家產業政策引導和依法經營的前提下,應從維護自身整體經濟利益出發,謀求長遠發展。稅收作為國家參與經濟分配的重要形式,其實質是對納稅人經營成果的無償占有。對企業而言,繳納稅金表現為企業資金的流出,抵減了企業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決定了企業納稅時可以采用合法方式通過挖掘自身的因素實現更高的經濟效益。這樣企業在競爭中進行稅收籌劃活動便顯得極為必要。

二、稅收籌劃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稅收籌劃涉及到企業與稅收有關的全部經濟活動,在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分析的角度有很多,在此僅對稅收籌劃應用結果的表現形式進行簡要的分析。

1.通過延期納稅,實現財務利益。資金的時間價值是財務管理中必須考慮的重要岡素,而延期納稅直接體現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假定不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企業的經營環境未發生較大變化,在某些環節中,在較長的一段經營時期內交納的稅款總額不變,只是由于適用會計政策的不同,各期交納稅款不同。根據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改變。如存貨成本確定和提取折舊等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從理論上講,購置存貨時所確定的成本應當隨該項存貨的耗用或銷售而結轉,由于會計核算中采用了存貨流轉的假設,在期末存貨和發出存貨之間分配成本,存貨計價方法不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會產生不同的影響,進而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有一定的影響。折舊提取與此類似,采用不同的折舊提取方法各期提取折舊的數額不同,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的數額有不同的影響。但從較長時期看來,企業多批存貨全部耗用和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限結束后,對企業這一期間的利潤總額和所得稅款總額并未有影響。稅收籌劃起到了延期納稅的作用,相當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筆無息貸款,實現了相應的財務利益。另外,納稅人擁有延期納稅權,可直接利用延期納稅獲得財務利益。企業在遇到一些未預見的事項或其他事件時如預見到可能出現財務困難局面時,可以依據稅收征管法提前辦理延期納稅的事項,甚至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期間內以交納稅收滯納金為代價的稅款延期交納以解企業的燃眉之急,為企業贏得有利的局面和時間,來緩解當前財務困難的情況。

2.優化企業稅負,實現財務利益。一是對從事享有稅收優惠的經營活動或對一些納稅“界點”進行控制,直接實現財務利益。如稅法規定企業對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開發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數增長達到10%(含10%)以上(此處10%即是一個界點),其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除按規定可以據實列支外,年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增長額未達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企業的相關費用如接近這一界點,應在財務能力許可的情況下,加大“三新費用”的投資,達到或超過10%這一界點,以獲取財務利益。這方面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舉。

二是對經營、投資和財務活動進行籌劃,間接獲得相應的財務利益。如企業的融資決策,其融資渠道包括借入資金和權益資金兩種。無論從何種渠道獲取的資金,企業都要付出一定的資金成本。兩者資金成本率、面臨的風險和享有的權益都不同,其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也不同,進而將直接影響企業當期的現金流量。再如稅收籌劃在利潤分配中的運用。以股份制公司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僅影響到其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問題,而且也影響到該股份公司的現金流量。常見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發放現金股利,企業須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股東須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發放股票股利,便可將盈余留在企業內部,股東雖未得到現金收入,卻可以從股票價值增加量中獲取收益,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由于不用支付現金股利,可以增加營運資金,還相對擴大了所有者權益的數額,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發展的潛力。

三、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稅收籌劃作為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對企業的經濟行為加以規范的基礎上,經過精心的策劃,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財務活動健康有序。由于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企業應立足于企業內部和外部的現實情況,策劃適合自己的籌劃方案。

1.企業的財務利益最優化。稅收籌劃是為了獲得相關的財務利益,使企業的經濟利益最優化。從結果看,一般表現為降低了企業的稅負或減少了稅款交納額。因而很多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少交稅或降低稅負。筆者認為這些都是對稅收籌劃認識的“誤區”。應當注意的是,稅負高低只是一項財務指標,是稅收籌劃中考慮的重要內容,稅收籌劃作為一項中長期的財務決策,制定時要做到兼顧當期利益和長期利益,在某一經營期間內,交稅最少、稅負最低的業務組合不一定對企業發展最有利。稅收籌劃必須充分考慮現實的財務環境和企業的發展目標及發展策略,運用各種財務模型對各種納稅事項進行選擇和組合,有效配置企業的資金和資源,最終獲取稅負與財務收益的最優化配比。

2.稅收籌劃的不確定性。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前期策劃和財務測算活動。要求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策劃,進而對一些經濟活動進行合理的控制,但這些活動有的還未實際發生,企業主要依靠以往的統計資料作為預測和策劃的基礎和依據,建立相關的財務模型,在建立模型時一般也只能考慮一些主要因素,而對其他因素采用簡化的原則或是忽略不計,籌劃結果往往是一個估算的范圍。而經濟環境和其他因素的變化,也使得稅收籌劃具有一些不確定因素。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注重收集相關的信息,減少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據此編制可行的納稅方案,選擇其中最合理的方案實施,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使稅收籌劃的方案更加科學和完善。

第8篇

舉一個最普遍的、最簡單的例子。比如,某企業年終決算時應納稅所得額為10.1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10萬元以上的所得稅率為33%,那么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為101000X33%=33330元。假如企業決算前通過境內非營業性社團組織公益性捐贈1000元,那么應納稅所得額就變成了101000-1000=100000元。根據稅法規定,3萬元至10萬元的所得稅率為27%,因此,該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為:100000X27%=27000元。

這時,1000元=6330元。由此,稅收籌劃的作用可見一斑。那么,何謂稅收籌劃?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LBFD)《國際稅收詞匯》下的定義是:“稅收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印度稅務專家E·A·史林瓦斯在其編著《公司稅收籌劃手冊》中說道:“稅收籌劃是經營管理整體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稅收已成為重要的環境因素之一,對企業既是機遇,也是威脅。”美國南加州大學W·B·梅格斯博士在《會計學》中,則作了如下闡述:“人們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可能最低的稅收。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稅收籌劃……。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稅收是稅收籌劃的目標所在。”他還認為“美國聯邦所得稅已變得如此之復雜,這使為企業提供詳盡的稅收籌劃,成為謀生的職業。”、“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減少繳納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籌劃。主要如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資本結構,投資采用租用還是夠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時間。”而國內稅務專家唐騰翔則認為“稅收籌劃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可見,國內外對稅收籌劃概念的描述不盡相同,觀點各異,但基本的要髓大致相同,那就是,稅收籌劃是指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利用不違法的手段,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各個方面進行事先安排和運籌,盡量減少稅收成本,增加稅后收益的活動。

我國稅收籌劃的興起和發展,是納稅人觀念更新的產物,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同國際接軌的產物。稅收籌劃正由過去的“暗箱操作”逐漸變為“陽光作業”,正式走上經濟的前臺,成為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

一、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增值效應

稅收籌劃雖然引起有識之士、業界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高度關注,但尚未引起企業普遍的重視,具體自覺實踐者則鳳毛麟角。其中關鍵的因素之一,是企業對稅收籌劃作用的認識不夠,對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增值效應沒有足夠的預見。

第一,稅收籌劃是法律和社會賦予企業的基本權利。在西方國家,稅收籌劃家喻戶曉,被視為企業經營中不可缺少的環節,被視為“智慧者的文明行為”。稅收籌劃是在經營中尋求企業行為與政府政策意圖的最佳結合點。企業在不違背稅收政策法規的前提下,通過積極的籌劃和安排,降低稅負的成本,增加企業的權益,是法律和社會賦予企業的基本權利,合法的稅收籌劃則是對這一權利的正當行使。成功的稅收籌劃往往既能使經營者承擔的稅收負擔最輕,又能使政府賦予稅收的政策意圖得以實現,對政府、對企業、對社會都有利。企業節稅----利潤增加----擴大再生產----國家稅收增加。據報載,世界傳媒大王魯珀特·莫克多在英國的主要控股公司—新聞投資公司,在2000年前的11年中,共獲利近14億英鎊(約21億美元),但其在英國繳納的公司所得稅凈額竟然是零。可見,默克多既精于經營,也精于納稅,他正是靠著獨特的“擴張和避稅手段創造著超級利潤”。

第二,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差別。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政策法規規定,故意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明顯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其行為的后果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而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收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利用稅收政策法規做文章,以達到減輕或消除稅收負擔,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行為,既不屬于違法行為,更不是犯罪行為。從行為發生的時間看,偷稅、漏稅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以后所進行的,是對已確立的納稅義務予以隱瞞、造假、遺漏和故意延誤,具有明顯的事后性和欺詐性特征,而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發生之前所作的經營、投資、理財的事先籌劃與安排,具有事前籌劃性特征。稅收籌劃是一種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得到國家鼓勵的經濟行為,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正當經營手段,是以稅法為準繩的基礎上,進行的一種合理、合情、合法的行為。可見,二者有著本質的差別,不能混為一談。

第三,稅收籌劃有利于規避風險,提升企業形象。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經濟占統治地位,國有企業統支統付,“大鍋飯”效應較為普遍,經濟主體法制觀念不強,使企業和個人不關心稅制,對其中條例不聞、不問、不懂;或全憑人情關系,以言代法,以言代稅,稅收意識淡薄。一些企業在納稅上往往想走“關系稅”、“人情稅”之路,逃稅之風盛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開始建立并得到迅速發展,稅收管理機制不斷得到完善和提高,企業通過違法或者不規范的手段來降低稅收成本付出的代價將越來越大,甚至產生無法估量的損失,而稅收籌劃則能有效地規避納稅人相關的一些不必要納稅風險。另一方面,通過稅收籌劃,可以使納稅人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利用有限的經濟資源回報社會,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對企業產品或服務市場份額的搶占無疑起著積極的推進作用,有利于企業良性的循環和發展。正所謂:“野蠻者抗稅、愚昧者偷稅、糊涂者漏稅、精明者進行稅收籌劃”。據報載,世界首富比爾蓋茨計劃捐出其微軟20%資產---1000億美元,協助世界各國解決愛滋病等疾病問題。這是迄今為止全球最大一筆以個人名義的慈善捐贈。據述此善舉,將使他在美國享有大筆的免稅權。可見,富人捐贈既有其想做“好人”的一面,也多與稅收有關,真可謂是“名利雙收”。

第四,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稅收籌劃是一種高智商的增值活動,為進行稅收籌劃而起用高素質、高水平人才必然為企業經營管理更上一層樓奠定了良好基礎。另一方面,所謂發達國家納稅人納稅意識強也只是表面現象,其實,其納稅人看重的還是“不多繳一分錢”、“不早繳一分錢”。稅收籌劃要求企業守法經營,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核算管理程序,精打細算、節約支出、減少浪費,從而使企業管理水平不斷躍上新臺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企業的經營活動實現良性互動,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二、用足、用活好國內、國際稅收政策資源

我國加入WTO后,市場化改革急劇推進,面對更加開放、公平的國際國內市場環境,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將更多的同臺競爭。內資企業應積極借鑒國外一些先進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國內、國際間各種自然資源和政策法規資源,發展和壯大自己,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企業在稅收籌劃方面,方式和途徑很多,不妨從以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選擇適宜的投資地點。世界各國一般都是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來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稅收制度,因而在稅收制度上各國間存在一定的差別,跨國、跨地區企業可利用這些差異如選擇低稅地經營等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地區)的企業爭相到一些發展中國家(地區)來投資經營,其中重要的一條原因就是受這些發展中國家(地區)的低稅和稅收優惠的吸引。企業在投資經營中,除了要考慮投資地區基礎設施、原材料供應、金融環境、外匯管制、技術和勞動力供應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也應作為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要充分運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制差異或區域性稅收傾斜政策,選擇整體稅負較低的地區或稅區投資。現在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為外資提供了低稅或免稅優惠,而發達國家則一般實行內外資同等的稅收待遇。所以,進行跨國、跨地區投資時,企業可以選擇國際避稅港、避稅地和自由港,也可以選擇與本國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國家。在我國國內一般可以考慮以下重點區域: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沿海經濟開放區;“老、少、邊、窮”地區;西部大開發地區等七大地區。

第二,選擇適宜的投資產業。一般來說,發達國家稅收優惠的重點放在高新技術的開發、能源的節約、環境的保護上,而發展中國家一般不如發達國家那么集中,稅收優惠的范圍相對廣泛,為了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發展中國家往往對某一地區或某一行業給予普遍優惠,稅收優惠政策相對較多。目前,我國對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范圍相對較窄,主要集中在第三產業、利用“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的企業,解決社會性就業及福利性企業,西部大開發地區國家鼓勵投資的產業如交通、電力、水利、郵政等基礎設施,以及為農業、科研、高新技術服務的一些產業;而對外商投資企業減免稅優惠適用范圍則相對較廣,其主要產業包括生產性企業、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以及從事能源、交通、港口、碼頭建設的企業。隨著我國對WTO成員權利和義務承諾的兌現,原有的很多行業及產業,比如電信、金融、商業、服務、汽車等傳統性壟斷行業,將逐步對外開放。除了國家限制性的產業或行業外,外資亦將享受更多的國民待遇。此外,目前我國對內資企業的減免稅期限較短,一般為1—3年;而外商投資企業的減免稅期限一般為5年或5年以上。

第三,選擇適宜的投資組織形式。內資還是外資,全資還是合資,法人還是非法人,公司制還是合伙制,企業選擇的投資組織形式不同,企業享有的稅收優惠往往也千差萬別。各個國家為了促進本國經濟的發展,必然會對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實行不同的征稅優惠。

一般來說,內資企業的稅率,稅收優惠政策和操作的靈活程度小于外資企業,外資企業一般有大量的稅收優惠。公司制企業的營業利潤一般要先課征公司稅,投資者以股息形式分得的稅后利潤,又需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伙制企業的營業利潤一般不交公司稅,只繳納各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子公司一般承擔全部納稅義務,分公司則需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對于低稅國、低稅地區,當地可能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投資者免稅或只征較低的公司稅。若簽定了國際稅收協定,稅后利潤的預提稅可能少征或免征。跨國公司常常可以在此建立子公司甚至信箱公司(只掛名稱無實際業務)用來轉移高稅區相關公司的利潤,達到國際避稅的效果,避免國際雙重征稅。此外,分公司不是獨立的納稅人,一般流轉稅在注冊地交,所得稅同總公司匯總繳納。所以,對于初創階段時無法贏利的行業,一般應設置為分公司,這樣能利用合并損益,抵沖總公司的利潤,從而減輕稅負;對于能夠迅速實現贏利的行業,一般應設置為子公司,這樣就能享受獨立公司的許多優惠,在優惠期內減輕稅負;對于規模龐大的集團公司,可以根據不同分支機構的不同情況,宜用子公司的設為子公司,宜用分公司的設為分公司,從而實現整體經濟利益的最佳。

第四,選擇適宜的會計核算方法。與會計核算方法選擇相關的稅收籌劃主要是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在具體會計實務中,主要涉及四個大的方面,即存貨的計價方法的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費用列支方法的選擇,以及收入確認方法的選擇。企業應根據具體經營環境選擇適宜的會計核算方法,用足、用活好稅收優惠政策。

一般來說,當物價逐漸下降時,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的存貨成本較高,應納所得稅相應較少,而當物價持續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可相對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假如企業各年的所得稅率不變,宜采用加速折舊法,在固定資產使用的最初年份多提折舊,后面的年份少提,這樣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相當于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企業有許多費用開支項目,每個項目都有其規定的范圍或限額。因此,準確掌握稅法和財務準則中費用列支的規定對于稅收籌劃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比如我國稅法目前不允許企業稅前向境內外關聯企業支付管理費,而在一些西方國家,稅法規定,企業向關聯企業支付的管理費如果符合“受益原則”,即關聯企業從事的管理活動已經使本企業受益,則可以在稅前列支這種費用。正是由于這種規定,國外企業可以通過向低稅區或避稅區的關聯企業大量支付管理費的辦法從事避稅活動。此外,在現代國際貿易中,跨國公司的內部企業交易占有很大比例,因而可能通過利用其在世界范圍內的高低稅收差異,借助轉移價格實現利潤,減輕企業的整體稅負,從而保證了整體集團系統利潤的最大化。

三、系統籌劃,規范實施,與時俱進

第一,稅收籌劃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其決策應貫穿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在具體到某一個產品、某一個稅種、某一項決策時,要考慮整體的影響作用和合理性。進行稅收籌劃時,不僅要深刻理解和掌握稅法,領會并順應稅收政策導向,更應關注經營中一些相關的政府配套政策。要注意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不管大小,只要有利,都應認真分析研究。眼睛不能只盯住單個稅種、單個項目或單個環節,因為有時一種稅少繳,另一種稅可能要多繳。因此決策時要系統籌劃,考慮稅收籌劃的風險和成本,要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從中稅收優惠方案中選擇最優的方案。否則,顧此失彼,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第9篇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就是減輕稅收負擔,爭取稅后利潤最大化,其外在表現就是納稅最少,納稅最晚,即實現“經濟納稅”。

(一)恰當履行納稅義務

恰當履行納稅義務是稅收籌劃的基礎目標,旨在規避納稅風險、規避任何法定納稅義務之外的納稅成本的發生。為此,納稅人應做到納稅遵從,即依法納稅,實現涉稅零風險。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任何人必須遵守稅法,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偏離了納稅遵從,企業將面臨涉稅風險。稅收制度又具有復雜性、多變性,這就意味著納稅義務不能自動履行,即納稅人必須不斷學習,及時、正確掌握現行稅法,并隨之進行相應的籌劃,才能恰當履行納稅義務。

(二)納稅成本最低化

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必然會發生相應的納稅成本。納稅成本最低化是稅收籌劃的基本目標。納稅成本包括直接納稅成本和間接納稅成本。前者是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而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后者是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所承受的精神負擔、心理壓力等。直接納稅成本考慮的是經濟付出,容易確認和計量,間接納稅成本不能直接衡量和計算,則需要估算或測算。稅收制度越公平,納稅人的心理就越平衡;稅收負擔若在納稅人的承受能力之內,其心理壓力就小;稅收征管越透明、越公正,納稅人對稅收的恐懼感便越小,納稅成本就越低。納稅成本的降低,會使企業利潤增加,從而增加應稅所得額,這對稅務機關來說,則可增加稅收收入,降低其征管成本,是一種雙贏結果。

(三)稅收負擔最低化

稅收負擔最低化是稅收籌劃的最高目標。是一種積極的、進攻型的稅收籌劃目標。現代稅收籌劃應該服從、服務于現代企業的財務目標。企業財務目標從稅收籌劃的角度看,稅收負擔最低化是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基礎和前提。

世界經濟一體化導致國際貿易日趨頻繁,跨國經營企業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但各國稅制都具有復雜性、差異性和多變性。企業在國內、國際經營中如何實現稅負最低,利潤最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對企業的涉稅事項進行總體運籌和安排,在法律的規定、國際慣例、道德規范和經營管理需要之間尋求平衡,爭取在涉稅零風險下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因此,稅收籌劃應以企業整體和長遠利益作為判斷標準。稅收負擔最低化更多的是從經濟觀點而非稅收角度來謀劃和安排,稅收籌劃的焦點是企業現金流量、資源的充分利用,納稅人所得的最大化。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任何經濟活動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都需要一定的成本費用支出,企業納稅以及稅收籌劃也不例外,它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相應的風險。

一是投資扭曲風險。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性原則。該原則的基本內涵是,國家征稅除了使納稅人因納稅而發生負擔以外,最好不要再使納稅人承受其他額外負擔或經濟上的損失。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由于納稅會使市場中各種相對價格發生變化,原來有效率的資源配置狀態變形,稅收的額外負擔隨之產生,納稅人會因稅收因素而放棄最優的甲投資方案而改為次優的乙投資方案,這種因征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而給企業帶來的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就是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性,稅收的非中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程度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二是經營損益的風險。政府征稅(尤其是所得稅)體現為企業既得利益的分享,而并未承諾承擔相應比例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一定期限內可以用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稅前利潤)彌補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即企業盈利,政府通過征稅獲得一部分,企業虧損政府因允許企業延期彌補虧損而相應承擔了部分風險。但這種“風險分擔”是以企業在以后限定期限內擁有充分獲利能力為假定條件的,如果企業在以后限定的期限內沒有獲利,一切風險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如果企業在以后限定的期限內擁有充分獲利,由于抵補虧損的資金來源并非來自企業以前年度盈利時已繳納的稅款返還,而是企業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這說明國家稅收的立法在總體上是向政府傾斜的。因為已納的稅款不能返還,意味著企業的稅收負擔相對加重了,彌補前期虧損的結果,企業承擔了大部分損失(按現行33%的企業所得稅率,企業承擔的是67%)。

三是稅款支付的風險。納稅作為企業對政府負債的償還,具有單向、強制、貨幣支付的剛性約束。它不同于企業一般性債務的償還,其他債務的償還具有非貨幣支出的特點,有時可不動用現金即可結清所欠債務,如雙方互為債權債務、新舊債務調換、債務重組等。而企業所負的稅收債務,不可能采取與政府間債權債務互抵的途徑予以結清,企業必須無條件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繳納稅款,非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延期繳納稅款。在批準延期納稅的情況下,如果納稅人最長超過3個月的期限仍未納稅,同樣屬于違法行為。企業一旦資金不足而又未批準延期納稅或批準延期納稅而又超過延期期限的,不但要受到稅務機關的經濟懲罰,而且要承受因企業信譽的降低而可能導致其市場價值潛在的有形、無形損失,這種損失比前者可能更大。

三、稅收籌劃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研究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特別是在存貨的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虧損彌補方法等方面謀求稅收籌劃的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存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為銷售或耗用目的而儲存的有形資產。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商品等。依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的各種存貨應以取得的實際成本計價。各種存貨的發出或領用的成本計價方法,可以采取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意一種。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但是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的存貨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否則,對應納所得稅額造成影響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調整。

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關系。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對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和應納稅額有直接的影響,因此,采用何種計價方法是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企業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一種最佳成本計算方法,達到節約稅收成本的目的。

當材料價格不斷上漲時,后進的材料先出去,計入成本的費用就高,而先進先出法必然使得計入成本的費用較低。如果企業正處于所得稅的免稅期,也就意味著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存貨成本,以減少存貨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達到少繳所得稅的目的;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的利潤越多,則繳納的所得稅就越多,這時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先出法,將當期的存貨費用盡量擴大,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推遲納稅期的目的。如果價格平穩或價格波動不大,則宜使用加權平均法。尤其在不同年份企業所得稅稅率有差異時,企業對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可以將高額的利潤保留在免稅或低稅年度,從而節約稅款,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利用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為了使固定資產由于損耗而減少的價值得到補償,應按期間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將折舊費用分期計入產品成本和費用,否則會影響利潤和應納稅額。選擇最佳的折舊方法,可以為企業帶來實惠。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產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納稅人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稅法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原則上采取直線折舊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3]113號文件規定,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醫藥生產企業的機器設備;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證券公司電子類設備;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外購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的軟件,企業可在申報納稅時自主選擇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同時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對符合上述加速折舊條件的固定資產,應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折舊。

從企業稅負來看,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采用直線攤銷法使企業承擔的稅負最輕,而快速折舊法較差。這是因為直線攤銷法使企業攤入成本的年折舊額基本相等,能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內利潤過于集中,適用稅率較高,而別的年份利潤又驟減的現象,從而使納稅金額較小,稅負較輕。相反,加速折舊法把利潤集中在后幾年,必然導致后幾年承擔較高稅率的稅負。但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更為有利。因為加速折舊法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得到補償,企業前期利潤少、納稅少;后期利潤多,納稅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企業推遲繳納所得稅,可以視為政府提供的無息貸款,這對企業是有利的。運用加速折舊法計算折舊時,開始的年份提取了更多的折舊,沖減了稅基,使得應納稅所得額減少,企業的利潤向后順延;同時可使企業加速對設備的更新,促進技術進步,增強企業發展的后勁。可見,企業可以通過選擇加速折舊法,達到節約稅款,較好的實現稅收籌劃的效果。

(三)虧損彌補方法的稅收籌劃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五年內不論納稅人是盈利還是虧損,都應該連續計算彌補的年度。

1.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稅收籌劃

企業可以利用資產計價和攤銷方法以及費用列支范圍和標準的可選擇性,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在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繼續造成企業虧損,從而延長稅前利潤補虧的期限。尤其是外商投資企業,充分利用這一優惠政策,可以推遲企業的開始獲利年度,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的目的。因為稅法規定,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開始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后第一個獲得利潤的年度,如果開辦初期有虧損,可以逐年結轉彌補,以彌補后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年度。如果企業更加合理地安排資金投入,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選擇恰當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充分利用稅前利潤補虧這一優惠政策,推遲企業開始獲利年度,就可為企業減輕稅負創造條件。

2.用投資分回利潤彌補虧損的稅收籌劃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如果投資方企業發生虧損,其分回的利潤可先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后仍有余額的,再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為了簡化計算,企業發生虧損,對其從被投資方分回的投資收益(包括股息、紅利、聯營分利等)允許不再還原為稅前利潤,而直接用于彌補虧損,剩余部分再按規定計算補稅。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于被投資方,則無需補稅;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方,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稅。補繳稅款的計算公式為:

相關文章
相關期刊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四虎 | 四虎亚洲精品 | 99久久国产综合精品成人影院 | 激情丁香六月 | 婷婷色在线 | 六月丁香婷婷激情 | 你懂的在线观看视频 | 无法忍受电影完整版 | 久久免费视频精品 | 天天看天天碰 | 污污视频网站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午夜片 | 国产精品毛片一区二区三区 |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不卡视频 | 国产一区精品 | 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精品高清视亚洲一区二区 | 九九99国产精品视频 | 欧洲亚洲一区二区三区 | 婷婷色香| 国产精品日韩精品 | 国产成人久久久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免费电影在线观看网站入口 | 国产大片在线看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网站 | 国产精品深夜福利免费观看 | 免费人成年短视频在线观看网站 | 2020阿v天堂网 | 欧美中文字幕在线视频 | 你懂的在线免费视频 | 国产成人精品曰本亚洲 | 色涩五月 | 婷婷色香五月激情综合2020 | 97久久久久| 激情婷婷成人亚洲综合 | 日韩欧美自拍 | 国产97色在线 | 日韩 | 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牛牛 | 日韩视频精品 | 免费试看120 |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中文 |